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选11篇)
1.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篇一
关于组织开展 “辅导员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宣传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展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辅导员队伍,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一届“辅导员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人。
二、评选范围
我校本在辅导员岗位上满岗工作,且已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的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3.本在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4.报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相关荣誉称号者;
(2)在省级及以上各类辅导员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
(3)我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前十名选手。
(二)附加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辅导员人物”评选活动,还侧重考察辅导员的工作实绩,侧重考察参评辅导员在学生指导、班级管理、科研创新、特色工作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或重要贡献。附加条件方面,参评辅导员需提供如下支撑材料: 1.深入班级、宿舍,召开班会的相关记录;
2.与学生谈心谈话,处理特殊群体(家庭经济贫困、心理问题等)学生事务的相关记录;
3.所带班级在校级以上活动中取得成绩的相关材料; 4.本人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相关材料; 5.从事科研活动的相关材料; 6.特色工作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本次“辅导员人物”评选活动是我校深入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也是打造学生工作品牌与亮点的全新平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照评选范围与条件,认真发动本单位辅导员参评,并对参评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XXXXXXXX学生处 2014年12月1日
2.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篇二
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及条件:
(一>2015中华传统武术十大风云人物
h遵纪守法, 爱国敬业
2、在传统武术界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号召力, 年度内所组织的活动在国内外武术界引起广泛关注、参与和反响, 业绩突出
(二) 2015中华传统武术十大名师
1.遵纪守法, 爱国敬业
2.德艺双馨, 教学方法科学, 深受学生弟子好评在国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年度教学场次人次数量众多, 且学员成缋突出, 在国内外武术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缋
(三>2015中华传统武术十大领军人物
1.遵纪守法, 爱国敬业
2.在某一门派或某一地方武术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能够积极组织和带领一个地方, 一个门派的武术传人及爱好开展挖掘整理.普及推广传统武术, 且成效显著者
二, 参评对象
传统武术专业工作者, 各协会负责人, 教练员, 各武术馆校校长, 传统武术各门派代表人物等
三1时限:
人物事迹起止:2015年1月1日 (起>—2016年5月1日前 (止)
四.评选流程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 钢印玉印不如群众手印这次评选活动是群众公投.网络评选为主体
(一) 推荐报名
以单位和社会组织为主体推荐报名, 也可由5 () 人以上联名推荐报名被推荐人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突出报名表需填写被推荐者个人简历, 并配个人练功照及登记照各一张, 附年度业缋材料
推荐候选人可通过微信.电子邮件 (wuciangf) l@126.c o m>等方式
推荐候选人截止时间:2016年 (5月3 0日
(二) 初选候选人
在报名基础上, 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评选, 经过无记名投票确定候选人候选人简介将文图并茂刊登在武当》杂志, 武当杂志网及微信公众平台, 博武国际武术网及微信公众平台上
本阶段截止时间:2016年7月1 (5日
(三) 网络投票
1.参加者:凡广大传统武术爱好者均可参与投票
2.投票主要采取微信投票方式, 扫描二维码 (或微信搜索微信号:w u d a n g z a z h i) , 进入武当杂志微信公众平台■或博际武术网微信公众平台.点击下方菜单“网络评选”, 即可进入投票
3.同时结合网站投票方式:登录武当杂志网 (w w w.w u d a n g.b iz或博武国际武术网 (h t t p://w w w.2 1 b o w u.c o m) , “2015中华传统武术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页面即可进行投票
4.每位投票者可投票推选多人, 最多不得超过20人根据评选结果, 将对投票者进行适当奖励
5.评选90名入围者:对所有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毎种荣誉称号票数最高的前3 0名入围“2015年度传统武术入气王”排行榜
本阶段投票时间:2016年8月3 0日前
f U平选“十大”人物:对9 0位入围拳家进行投票, 根据得票数多少, 依次评选出“2 0 1 5中华传统武术十大风云人物”, “2 (U 5中华传统武术十大名师”、“2015中华传统武术十大领军人物”
本阶段投票时间:2016年9月2 0日前
特别说明:各阶段投票的票数连续累加即每一阶段的票数自动转入下一阶段每一阶段投票结果随时在微信、网站上进行实时发布
五.结果奖励:
1.将于2016年10月第五届武当国际演武大会上举行隆重的评选揭晓仪式, 并颁发奖牌证书对当选者通过社会媒体, 各杂志, 武术、内家拳网络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举办专门的推介活动
2.对于评定的三十位年度入物, 中华武当内家拳博物馆永久馆藏手模印 (附带武术大事记, 经典功照等个人档案>.并在<武当, 杂志登载其人物事迹, 或选登《武当》封面人物, 免费入录i当代武林英杰大典 (第四辑) , 永久存档于武当杂志网和博武国际武术网人物信息库中
3.对当选者将优先作为出国讲学.表演以及其他对外交流活动的推荐优秀人才
评选活动联系电话:0719-52235 31
电子邮箱:w u d a n g 01@126.com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2015中华传统武术年度人物网络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
3.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篇三
揭东教字〔2011〕97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组、高完(职)中和县直学校(单位):
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激励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揭东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实现揭东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公、民办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宫和镇教育组工作的在职教师和
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均可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除上述条件外,不同类别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相应的条件: 先进教育工作者:应是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科学治校、民主治校,在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与服务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且任职三年(含)以上者。
优秀教师:应是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安教、乐教、善教,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努力进行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热心学校体育、艺术、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执教水平,近几年个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才艺展演、竞赛活动成绩突出,教龄满三年(含)以上者。
优秀班主任:应是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五年(含)以上者。业绩特别显著者任职年限
可适当放宽。
以上各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优先:
1、在教学第一线且在市级(含)以上刊物(会议)发表过论文或作过经验交流的。
2、长期在边远农村、山区或薄弱学校任教的。
3、在参加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活动或在校园文化建设和校本教研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三、评选推荐名额
评选名额原则上按各单位教职工总数的5%左右下达(含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详见附表)。其中,先进教育工作者约占20%,优秀教师约占45%,优秀班主任约占35%,全县拟评选525名,届时由县教育局给予表彰。对其中业绩较为突出者,尤其是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请附上详细书面事迹材料(各单位拟推荐人选和上报详细书面事迹材料名额见附表一)。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镇(街道)评选工作由教育组牵头组织实施。各单位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逐级申报,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前,应在被推荐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选,认真把关。
(二)要严格按局下达的指标分类评选推荐(教育组人员只能列入教育工作者范围评选),指标不得突破。
(三)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山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切实保证专任教师数量。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评选指标占比要合理;各类人员中女教师要有一定比例。
(四)每镇至少要评选出1至2名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和1至2名在各类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展演、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在有关表格备注栏中注明)。
五、时间安排及填报材料
各单位评选工作务必于7月10日前完成,并同时将各项表册和有关材料报局人事股。各单位上报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每人要填报《揭东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审批表》及县计划生育证明书各一份。列入上报详细典型书面事迹材料对象的人员还要报送典型事迹材料一式二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时代感,要以第三人称整理,篇幅约1500字,以A4纸一页双面打印),并附上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奖状、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同时,各单位要填报《揭东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册》、《典型事迹材料上报对象情况简表》一式各二份。
附:
一、《表彰名额分配表》
二、《揭东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册》
三、《揭东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四、《典型事迹材料上报对象情况简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评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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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邱鹏常委、县政府办综合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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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4.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篇四
嘉陵分公司文件
嘉移办[2010]34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班组:
为推动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展示近年来嘉陵移动职工道德建设成果,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引导作用,提高全体职工家庭成员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素质,激发全体员工家属热爱移动事业、支持移动事业的热情,经分公司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五好文明家庭”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全体职工及职工家庭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核心,以促进分公司风气明显好转为目标,通过推荐、评选、表彰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吸引干部职工参与,提高家庭美德建设水平,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激励更多家庭成员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为把我公司建设成为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工作扎实、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评选标准及条件
(一)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思想品德好。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和弘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2.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好。严格遵纪守法,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家庭成员之间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勤俭持家、民主平等、宽容谦让、互相尊重关爱、热心公益、家庭和睦、邻里融洽。
3.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好。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勤于学习,努力工作,诚实守信。能够立足本职,在本岗位上有突出成绩,做出较大贡献,积极参加各类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家庭成员守廉、助廉、倡廉意识强,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4.崇尚科学、倡导文明好。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家庭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学习氛围浓厚,家长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言传身教,父母具有现代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家庭环境良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家庭成员没有黄赌毒等行为。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科学理财,理性消费,家庭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环保意识强,讲究卫生、保护环境、自觉净化、绿化、美化家园。
(二)评选条件
1.夫妻双方有一方必须是公司正式或聘用职工的家庭。
2.必须符合评选标准。
三、评选机构
成立嘉陵分公司“五好文明家庭”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五好文明家庭”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永润 副组长:张红梅
成 员:杜静、许洪川、董萍、向俊、任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部),由杜静担任办公室主任,许尔仲、李峰、韩丽娟为成员,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四、评选方法
(一)推荐。“五好文明家庭”每两年推荐一次,以各部门、班组为单位推荐,分公司领导参加所分管部门(分管多个部门的,参加人数较多部门的推荐)的推荐,推荐比例控制在各部门全部家庭数的50%。被推荐为“五好文明家庭”的家庭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和上报事迹材料,事迹内容要真实、准确、生动、具体。所有上报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23日(同时需通过办公网报送电子文本材料)。
(二)评选。评审小组根据推荐材料和审核情况,召开评审小组会议确定“五好文明家庭”名单。
(三)表彰。分公司工会在2010年6月下旬对获奖家庭进行表彰。
请各部门、班组按通知要求,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推选,严格把关。
附件:嘉陵移动分公司“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
嘉陵移动分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5.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篇五
湘南学院团发[2012]02号
共青团湘南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五·四”团内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属医院团委﹑各团总支:
一年来,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社会的工作方针,开展了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建团九十周年之际,深入开展学院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为团工作做贡献,从而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院团委决定于2012年3月在全院范围内展开2011“五四红旗团总支”、“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共青团工作优秀指导者”、“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 评选条件
(1)坚持民主选举、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执行良好,班子团结,整体
素质高;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双争”活动成效明显;
(2)围绕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发展需求,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即团组织班子好、团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青年反映好),结合系部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服务学院发展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党政领导和青年群众一致好评;
(3)团员发展、团费收缴任务按时完成,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工作
规范有序;
(4)工作有依托,活动有阵地,经费有保障;
(5)积极参与、承办学院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和“挑战杯”系列活动的,并获院级或以上奖项的可优先考虑,未按时按质完成团员统计、团费收缴工作的不予参加评选。
二、优秀团员(干)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2)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自觉维护团组织利益,按时交纳团费,在团内
起到先进和表率作用;
(3)学习刻苦,平均成绩优秀以上且无不合格现象;
(4)无恶意拖欠学费现象;
(5)优秀团干除具备以上条件,必须是现任团干且已担任团干一学期以
上。
三、“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班子健全,团结协作,服从组织领导,热心公益事业;
(2)学雷锋活动有计划、有总结,贯彻执行好;
(3)创造性的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学习雷锋主题实践活动,参
与面广,效果明显,影响较大。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2)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的活动(如义务献血、四进社区、三下乡等社
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勤奋认真,学习成绩突出;
(4)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五、共青团工作优秀指导者的条件是:
(1)支持团的工作,经常性的指导系部团的工作,帮助团员青年学生树
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观;
(2)在指导团的工作中,讲究创新,作风扎实,成绩显著。参与共青团
工作优秀指导者评选的对象必须是从事学生工作的系部领导、老师和辅导员。
六、评选要求
1、各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知做好团内民主评议和团内先进评比工作,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等传媒、广泛宣传典型,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文字简练。
2、““五四红旗团总支”、“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申报材料(不超过2000字A4纸打印)及审批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请于3月23日前报院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共青团工作优秀指导者”、“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审批表(16K纸打印)于3月23日前报院团委,逾期不报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联系人:彭瑜,电话:2653076;电子邮箱:xnxytw2009@163.com)
3、“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系按比例认真评选,其评选材料交由各系保管。
4、关于推报优秀团员(干)的候选人评选结果各系部必须予以公示三天。
5、附件下载地址:http:///xnxytw/index.asp
附件一:2011—2012学五·四团内先进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审批表;
附件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申报审批表;
附件四:“学雷锋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
附件五:优秀团员(干)推荐审批表;
附件六:优秀团员(干)汇总表;
附件七:“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审批表;
附件八:共青团工作优秀指导者推荐审批表。
6.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篇六
天银个临字[2011]66号
关于推荐2011年度中国银行业“明星大堂经理”评选
活动候选人的通知
各分行、中心支行,总行营业部: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大堂经理”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树立文明规范服务先进个人典型,发挥文明规范服务先进个人的示范带头作用,中国银行业协会将在全行业组织开展2011年度“明星大堂经理”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方案(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辖区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辖内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方案中的申报条件、考核标准进行筛选,确定1名候选人,并于8月30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报总行个金部1902室,过期不报视同放弃。
一、报送材料1、2011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大堂经理”申报表(附件2),并加盖分行/中心支行部门公章;
2、大堂经理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500字)电子版;
3、大堂经理现场服务照片1张(电子版)。
二、总行评选
1、优先推荐被评为总行服务标兵的员工;
2、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总行将参照神秘访客对网点的评分
情况和暗访意见确定人选;
3、总行将对确定的候选人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4、总行最终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将上报中国银行业协会参加全国评选活动。联系人:王青,联系电话:022-28405741,传真:022-28405631(自动),邮箱:botfuwu@126.com。
附件1:2011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大堂经理”评选活动方
案
2:2011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大堂经理”申报表 3:2011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大堂经理”检查考核表
个人金融业务部
7.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篇七
各区县教科所(室)、市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4月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举行“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教育调查报告和教育设计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文章征收:
2011年参评文章的征收统一委托各区(县)教科所(室)负责征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参评文章,可直接送交南京市教科所教师科研管理中心。
2.文章报送程序:
(1)网上登记: 请各参评人在2011年5月4日前将电子稿提交入库。具体操作参见:《教育案例、叙事和教育调查报告与教育设计参评文章网上提交说明》(请点击)
(2)打印纸质文本:各参评人需将撰写的文章打印成纸质文本(参评文章一式一份,要求用A4纸小4号宋体字打印),本次评审仍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文章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学校名称等信息,如出现以上信息,将取消参评资格。(3)报送:各参评人应在2011年4月25日——5月3日内将纸质的文章报送至各区县教科室。各区县教科室和市直属学校于2011年5月9日——13日将征收的文章报送市教科所教师科研管理中心。3.分类及内容
为了便于登记、归档、查阅和评审工作,参评文章分为以下29类:
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现代教育技术、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特殊教育、做中学、学习力研究、小班化、其它。
本次征文的内容主要是:
(1)关于学科教学的实践及探索;
(2)关于教育科学研究;
(3)关于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及探索;
(4)关于教育管理及学校生活各个方面的实践及探索。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5000字为宜。4.评审有关规定
(1)每篇文章只限一名作者,第二作者将不予认可;(2)作者若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未按程序操作而产生错误,概由其本人负责。
5.评审的程序
评选由“南京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学会”和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联合举行。由“南京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和“南京市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选。为杜绝抄袭现象,秘书处还将组织专家对获奖文章进行网上检索。6.公布结果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7月30日前上网公布、公示,获奖证书由南京市教科所统一印制填写,并于10月30日前发放。获奖证书等同于“南京市优秀教育论文证书”,由各区(县)教科室或市直属学校统一到市教科所领取并发放给获奖者。7.评审费用
各参评人须在各区县教科室缴纳案例评审费50元。市直属学校在市教科所缴费。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电话:82212028 请各区县教科室、市直属单位(学校)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复印转发至有关学校和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
南 京 2011
市 教 育 学 会
8.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篇八
及优秀方案评选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提出的“把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要求,进一步扎实做好今年“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引导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之中,继续在实践中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达到通过社会实践“受教育、作贡献、长才干”的目的。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方案设计及优秀方案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方案设计的主题
红色传承“九十年”,青春建功“十二五”
二、活动方案设计的原则
1、要与时代主题相结合;
2、要与地方需求相结合;
3、要与专业特点相结合;
4、要与就业创业相结合。
三、活动方案设计的类型
1、学生个人“三下乡”活动方案的设计
2、普通团队“三下乡”活动方案的设计
3、重点团队“三下乡”活动方案的设计
四、活动方案设计推进时间1、5月3日—5月6日全员发动2、5月7日—5月10日方案调研3、5月11日—5月18日 在学院范围内进行方案设计与申报方案
五、活动方案设计的要求
在活动方案的设计中要紧紧围绕社会实践主题,紧密结合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建党90周年”、“贯彻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灾后援建”、“创先争优”、“廉政文化建设”、“低碳环保”等时势热点,以及我校“建校
110周年,在扬办学60周年,合并办学20周年”大型庆典活动,设计组建政策宣讲团,党员博、硕士生服务团等重点团队或项目。同时要针对地方实际需求充实服务内容,使实践活动富有针对性、可行性,确保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产生现实作用。
六、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重点团队的方案需要在简表后附详细方案,普通团队方案及学生个人方案仅需上报简表。各类材料(汇总表、重点团队方案设计表及详细方案、普通团队及学生个人方案设计表)的文本请在2011年5月20日前报送至院团委,同时将汇总表、团队方案设计表打包压缩后发至校团委邮箱:fxtw@yzu.edu.cn。
法学院团委
9.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篇九
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及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鼓励广大团员青年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强化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激发各级学生组织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典型,加强交流和相互学习,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校团委决定利用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建团90周年的重大契机,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级学生组织务必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一、评优原则:
坚持把思想品德放在首位,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在评选过程中,要把评选的群众性和表彰的先进性结合起来,切实评选出在各级学生组织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对象:全院大中、专学生和各级学生组织
三、评选项目:
(一)集体奖项:校团委:先进团支部
社团联合会:优秀协会
(二)个人奖项:校团委: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
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
社团联合会:优秀会长、优秀会员
四、评选要求:
1.参评的所有集体和个人必须认真填写审批表,有特殊要求需上交相关文字材料的集体和个人要求如下:先进团支部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优秀青年志愿者材料不少于800字,优秀协会材料不少于1000字。审批表和文字材料须用黑色水性笔规范填写,各级审核单位或个人应认真填写好相关意见。
2.请各部门将评优的名单、信息反馈表、审批表或文字材料于2012年 4月10日之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审批,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各级评选须经过民主投票,各支部评选结果须经各支部团员大会表决才有效。在评选的过程中,被选个人或集体的票数应超过出席人数的1/2。
4.评比时间跨度为2011年3月——2012年3月。
共青团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委员会
10.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篇十
来源:余静 11-03-21浏览(356)字体:大中小
苏粮检〔2011〕9号
各市、县粮食局: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以及《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6〕139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决定,结合2011年各地春季粮油大检查,组织开展本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现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1〕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和地方临时储存粮,下同),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3.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0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5.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本次粮食库存检查的具体方法按照《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发改办经贸〔2009〕117号)执行。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11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联合复查、整改汇总等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各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直属库督促辖区内的承储企业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对本辖区内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8日前,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农发行分支机构和中储粮直属库,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做好全面的自查工作。通过自查,要认真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相关整理工作。
(三)省级联合复查阶段。4月18日前,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派出联合工作组,采取随机选点和
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的10~15%。
省级联合复查阶段,我省将对各市的市县储备进行交叉检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国家粮食局将结合我省的省级联合复查,安排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扦样及检验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省级联合复查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视具体情况,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
(四)汇总整改阶段。4月底前完成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其中县级检查工作报告在4月15日前上报至市,市级汇总在4月25日前上报至省(报送的材料包括正式的文字报告和相应的电子文本)。
各地在粮食库存检查的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
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企业自查结果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中储粮管理机构共同审核,并按现行统计制度和粮权属性分条线上报汇总。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仍由中储粮系统逐级上报汇总;地方储备粮、国有企业商品粮仍由县(市、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逐级上报汇总。省粮食局将会同中储粮江苏分公司进行全省结果的汇总。自查结果县一级汇总中,涉及到辖区外单位委托存储的,承储企业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对企业自查结果进行核对后交由委托单位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中储粮管理机构汇总上报。
(二)各市报送检查工作报告的附表,重点反映企业自查的汇总数据,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和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相关表格可由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
()下载。有关粮食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地方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国家粮食库存是应对当前农业自然灾害、保供稳
价和抑制通胀的重要物质手段。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确保账实相符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责任。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四)要认真落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检查人员都要在检查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环节检查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检查工作,或者检查工作走过场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保密范围,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责任,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附件:
1.2011年全国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工作底稿
11.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篇十一
各市运管处(局),安庆市出租车管理处、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道路运输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我省道路运输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深入开展,经研究,今年继续在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十佳交管站、十佳运管员、文明客运出租汽车、星级站务员以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一)文明单位评比范围。
全省道路运输系统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客运出租汽车公司。
(二)文明客运出租汽车评比范围。
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客运出租汽车公司的客运出租汽车。
(三)三星级站务员评比范围。
全省一、二级汽车客运站站务员。三星级站务员应在二星级站务员中产生,上年未获得二星级站务员的,不得申报
三星级站务员
(四)四星级站务员评比范围。
全省一级汽车客运站站务员。四星级站务员应在三星级站务员中产生,上年未获得三星级站务员的,不得申报四星级站务员。
(五)文明窗口评比范围。
全省道路运输系统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一二级汽车客运站、交通运输管理站(达标)、高速公路服务区。
(六)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范围。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各市可推荐1名。
创建文明行业先进个人:全省道路运输系统运政人员。创建文明行业先进个人,各市可推荐1-2名。
(七)高速公路服务区拟表彰文明窗口六个,由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公司在全省在营业服务区中推荐上报。
(八)“双十佳”评比范围。
全省道路运输系统交通管理站和运政管理人员。
二、评比条件
按照安徽省道路运输系统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客运出租汽车、星级站务员、十佳交管站、十佳运管员等有关考核条件和评分标准进行。其中十佳交管站要求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基层站所达标标准的通知》(皖交
人教〔2006〕100号)精神已达标的交管站。
三、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考核和省局命名的办法方式进行,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一)申报单位对照各项评比条件,结合工作实际,经过考核,确定申报对象并认真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可登陆省局网站下载),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申报。
(二)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双十佳”、文明客运出租汽车、星级站务员、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申报、考核工作,对申报对象进行认真考评,并签署意见后,统一向省运管局推荐申报。
(三)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窗口由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公司直接报送至省局站场管理处。
(四)省运管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推荐对象进行抽查和考评,提交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确定评选对象,经审查公示后,行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对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在申报前要向本单位职工通报申报情况,正式申报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二)各单位对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三)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内历年命名表彰的“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进行复查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果报省运管局。
(四)申报表一式两份,可附反映创建风貌的相关材料及照片。(请同时以电子档形式报送、无电子档视为报送无效)个人申报表另附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五)各市对申报材料进行考核后,请认真填写汇总表,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局文明办(省局组织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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