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年少诗精故事(共2篇)(共2篇)
1.白居易年少诗精故事 篇一
对门搬来一家新住户。从他出门挎书包、握书卷的样子,加之稚气未尽的面色,可以判定:他是一个学生。但他张扬的发型、时尚的服饰、悠然的神情,使人难以把他归于一个高中生。因为,被高考压迫的高中生绝不会有他一路高歌、拾阶而上的放松,还有不时三五欢聚、爆发出一阵阵朗朗笑声的闲暇。所以,他的学生身份只有一个可能,是这儿唯一一所本科学院的大学生。
看起来,他的家境殷实,没住校,而是租赁一套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由母亲陪伴,照顾生活。
一个早晨,偶遇同出。他迈着弹性的步子,一股风似的“噔噔噔”从楼梯上一旋而下,越我而过。造型别致的头发在晨风中闪着飘逸的亮光。满身除了时尚,还洋溢着光鲜和青春。肩上随意地斜挎着一款流行的书包,又添一分年少的秀色。看情形是去上学,等双脚刚跨出大门外,他一招手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其实,他距学校并不远。看着他洒脱的样子,我不由感慨现在的孩子:一个个是在父母酿的蜜罐子里泡大的,成长的每一刻,都能拧出甜甜的幸福!这样的奶油身板,能扛什么?
时光匆匆,一学期很快过去,寒假到来。我发现,多日不见那位母亲的身影,她大概回去作年前的准备了,而那个学生仍留在这里。想来,和自己年少时一样,他也眷恋城市的繁华似锦吧,这是年轻的通病。可是,一连几日,在一定的时刻,楼梯上就传来踢踢嗵嗵上下楼的脚步声,还伴着喧哗,又有出出进进频繁的关门声,吵得人不得安宁,我不由暗生埋怨。
一天,开窗透气,从隔壁的窗口传来一句:“当电路闭合时,在电源外部,电流的方向是……”我忙细听,像是讲课。经过留心,基本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但是,以男孩养尊处优、娇生惯养的样子,能吃得了那苦?看得上那样的辛苦钱?
为了破解自己的疑虑,我瞅准下课补习生拥门而出的时机,及时上门借一把钳子。我看见:两个陌生的男孩正把客厅散摆的桌椅向一面墙脚集中、靠拢,而我的邻居卖力地擦着一块临时大黑板。浓浓飘飞的粉尘践踏着他的发型。惊异之余,我的疑虑迫不及待地脱口而出。
原来,邻居新入学的班上,有两个家境困难的同学。一学期要结束了,他们开学应缴的学费仍无着落,急得两人上蹿下跳,无计可施。于是,热心的他想到,乘假期办一个面向初中生的补习班,为同学解困。由两个缺钱的同学分担物理、数学课程,他负责英语。当我问到收益时,两个同学抑制不住心头的喜悦,争抢道:“每人200元,现在近20个学生,我们其中一个的学费已差不多了……”“我们三科同开,只交一门课的费用,可以免费补习另外两门,还有新增的生源出现呢!”
他们的话,确实叫人欣慰。我望着忙着扫地的邻居,问:“你无偿提供地方,又那么辛苦,不吃亏吗?”
“这有什么?同学之情能用钱来衡量吗?再说,那些钱对他们多重要?如果按投入和分工计较得一清二楚,不就成了做生意,能叫帮助吗?”邻居一脸认真。好像我提了一个多余而不值一虑的问题。最后,他还表示,一定要办好补习班,争取更多的生源,与同学坚持到毕业。
真没想到,少年的时尚里竟然隐匿着让人刮目的高尚,我的敬意油然而生。
2.白居易年少诗精故事 篇二
这是一个白白净净,细皮嫩肉的男生。戴一副眼镜,特斯文。每天随身携带一个乐扣的杯子,泡一包立顿红茶。他起先不大搭理我,直到有一天我突兀地参与到他和他后桌男生的讨论中,他才开始和我热络起来。
他写字很难看,但偏爱收藏钢笔。他有一支派克钢笔,他说这是他的好兄弟,我问他借来写写他总是一脸不舍,然后在我的威逼下还是无奈地递给我。他最喜欢的电影是《黑客帝国》和007系列,最喜欢的导演是希区柯克。于是我在学校门口买了盗版碟,看完了黑客帝国三部曲,二十部007,希区柯克全集,然后告诉他我还是喜欢《花样年华》,他看了《花样年华》之后只说了一句话:“张曼玉真性感!”
我们总是一起听小野丽莎和枪花,午休的时候,一副耳机,我用右耳,他用左耳。他说我听枪花太暴躁,我说他听小野丽莎太娘炮。我们谁也争不过谁,只好一起开始听周杰伦。有一天中午,听到《蒲公英的约定》:“认真投决定命运的硬币,却不知道到底能去哪里”,放到这一句的时候我发现鞋带散了,于是我弯腰俯下身系鞋带,这时,他突然用手轻轻揉我的头发。我弯着腰,脸朝着瓷砖地,意识模糊。我到现在都能想起那时的脸红和身体里所有细胞一起炸裂的感觉。我也不知道我呆愣了多久才坐直,而他却一脸泰然自若。多年以后的今天我坚信那一刻就是爱情迸发的滋味,只可惜身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那一年元旦,我们互送了新年礼物,他把他“情同手足”的派克钢笔给了我,而我则送了他一盒费列罗。钢笔拿回去之后我连盒子带笔一起存放进了我的小“宝箱”。那时每天睁开眼就兴奋于终于可以去上学了,而下晚自习的时候总是恋恋不舍。我们依旧每天听歌,对诗,玩掌机,互相抄作业,快活赛神仙。转眼到了春节,他邀请我一起去看休?杰克曼与妮可?基德曼一起主演的《澳洲乱世情》。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单独和男生看电影,心花怒放,小鹿乱撞,两个半小时的电影,紧张得不停喝水。他喝法国气泡矿泉水,我喝完了自己的,又眼巴巴地望着他。他把气泡水递给我示意我直接喝,看到我喝完,突然凑到我耳边轻声说:“刚才我们可算间接接吻了哟!”
可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乎意料。寒假过完便迎来了初三下学期,开学一个星期之后,他开始对我爱答不理,也不再跟我聊天扯淡。再后来换座位,我们被调开了。在别人中考总复习的时候,我每天满脑子都只想一件事:他究竟为什么不理我?为此我茶不思饭不想,不跟朋友疯玩,也不打打闹闹了。放学后我会悄悄跟着他,早上会偷偷往他抽屉里塞他喜欢的杂志、零食、CD,而这些东西第二天会准时出现在我的抽屉里。
我的好朋友们眼睁睁看着我每日眼神空洞、消极厌世,纷纷表示一定要报复他。为此她们想出了一个奇招:给他写情书。这情书不是一封也不是两封,而是一天二十封,每一封字迹不同,笔迹不同,写完全部塞进他的书包里。在我之后,第一个和他同桌的姑娘为了整他每天在他旁边吃榴莲糖,第二个姑娘成天往他的立顿红茶里加雪碧,斗智斗勇,“热血”青春。
这方法果然奏效,一天课间,他拿着一摞信封,冲到我面前,奋力往桌上一拍,大声吼道:“你有病吧!”我拍着桌子应声而起:“那你为什么不理我?”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气呼呼地转身离开了。我站在走廊上,眼泪吧嗒吧嗒地流。那时我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心如刀绞,什么叫失去,什么叫绝望。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说话。后来就是中考。中考之后的暑假,我妈吃饭的时候有意无意地问我:“那个×××现在怎么样啊?”我一惊:“我们很久没有说过话了。”我妈一脸惊讶:“你那点屁事我还不知道!小伙子情书写得很溜啊!”我又是一惊:“什么情书?我怎么不知道?”我妈说:“你别装傻了,那支钢笔不是他送你的吗?”我点头。她接着说:“那盒子里面有封信啊,我都看了你没看?”
坐在饭桌上的我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好像不会呼吸了。我扔下碗筷冲回房间翻出礼盒,打开盒子,拿出钢笔,发现真的有一张折叠的`字条埋在礼盒的最下面,上面是我熟悉的他的歪歪扭扭的字:
这是我最珍视的东西,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因为你最珍贵。
哦,对,由于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关系,初中毕业的时候我1.60米,54公斤。整整八公斤的衣带渐宽终不悔,到底还是在后来六年的时光里被对其他人的爱意和眼泪所代替。想起他兴许是因为最近看了成堆的青春校园片,突然想起,很久以前还有这么一个人,离奇地喜欢过一个胖得跟球一样的我,然后又以离奇的沉默离开了我。大一的时候他们说他也来了美国,托福和SAT接近满分。他成了我前男友的学弟,去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试探着问他:“当年为什么突然不理我了?”
他在QQ那头沉默了。我看着对话框不停地显示“正在输入”,最后却只收到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