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宣传

2024-11-10

加强法制宣传(12篇)

1.加强法制宣传 篇一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然而,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今世界各国青少年的犯罪初始年龄都呈下降趋势,与70年代相比,进入90年代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2-3岁。在呈低龄化的同时,也在向团伙化、暴力化、科技化和成人化方面发展。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我们的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阶段,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培养和造就新一代接班人的重要内容,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是今后一切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必备的素质。不懂得必要的法律知识,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不能称之为合格的人才。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持续增加,犯罪低龄化现象严重,在整个社会违法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年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都是因为他们从小没有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养成了一些坏习气。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下一代人健康成长,是事关青少年前途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事,是我们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远方针

青少年在全市人口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在校学生总是处于连续流动状态,每年有新的学生入学,有老的学生毕业。借用一句话叫着“铁打的营盘,流水的生”。九十年代成长起来的青少年都要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这就是说,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抓好了,就相当于对今后成长起来的公民普遍地进行了基本的法制教育,就会使公民的法制教育真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基于此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从“二五”普法开始,便将青少年列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年来,我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在“四.五”普法期间,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五.五”普法期间,要进一步按照规划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并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同时,还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夏令营、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学法兴趣,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结合三位一体工作的新路子,努力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利用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市还层层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援助站等机构。全市共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96个(国家级5个,省级41个,市级50个),各中、小学校共配备了526名法制副校长。

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内在不良心理因素和外在不良因素影响的结果。就目前情况而言,由于青少年身心发育的超前,社会不良影响的扩大,法制教育的落后,致使一些青少年在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法纪观的支配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内因是:违法犯罪青少年年龄一般在14—20岁,他们正处于少年期或刚进入青年初期,这是一个人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也是童年向成年过渡时期。他们虽然在生理上、心理上发育很快,但还未成熟,处在半幼稚半成熟,半儿童半成人状态,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成熟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的矛盾。这时的青少年主要心理特征是:物质欲望增多与未独立的经济地位的矛盾;独立自主要求与依附关系的矛盾;性欲与法律、道德的矛盾;活动能量大与认识水平低的矛盾;现实与未来的矛盾。对于自我意识不健康的青少年,他们在社会上各种腐朽思想和旧习惯势力的不断影响和毒害下,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疏导和矫正,以致在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低级下流的乐趣观、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哥们义气的友谊观支配下,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大量社会信息面前,容易受外界的诱因直接引起的欲望所驱使,强烈追求私欲而产生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外因是:环境的不良影响和教育的不力

。一是社会性问题,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式下,一些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对青少年有着不良的影响;影视上低级趣味的东西成为毒害青少年的精神污染品,诱惑青少年下水;各种色情、淫秽、暴力的书籍侵蚀着意志薄弱的青少年;社会团伙的诱骗、教唆、威胁对后进学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诱惑力和腐蚀性。二是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是孩子认识人际关系的第一个学校,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起着特殊的作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基础和必要的补充。一个人在个性还没有定型时,最容易受家庭环境的影响。目前单亲家庭、粗暴教育、放任不管等最容易使孩子被坏人引诱走上犯罪道路;三是学校教育问题,学校教育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目前学校工作中也还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法制教育不力等现象,只有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的势头。现实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就是“法盲”犯罪。他们头脑中的法律知识几乎空白,由于对法律的无知,胆大妄为,走上犯罪道路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已是后悔莫及。因此,建立起完善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三、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探讨如何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不能就宣传而宣传。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意识的形成。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不是天生的、自发的,而是在家庭和社会中伴随年龄结构的变化,经外部的教育和内在的体验逐步形成的。任何一个青少年个体都不是完美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就是这个道理。青少年有可塑性大,求知欲高,识别力低的特点。不论从生理、心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律意识、道德情操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青少年特别是法律意识的形成,重要的是把自己置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自觉地以法律规范为准绳辨别是非、选择行动,只有自觉地接受法制教育和实践才能最终实现。

2、文化素质的提高。文化素质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不可低估。不能绝对地认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就不会犯罪,但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群对比,前者犯罪的比例一般来说大于后者。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时是道德认识的提高,是非标准认识同样在提高,因而,知识水平提高,犯罪率相对比较低,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有人对青少年犯罪情况作过调查分析,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犯罪比例大大高于大学文化程度的犯罪比例。

3、健康情趣的培养。生理机能同犯罪的联系,是一个客观的现实。前苏联犯罪学家拉卡斯认为,“大多数青年犯罪具有消遣和肉体上的自我满足的倾向”,“青年犯罪的主要兴趣都跟消遣和肉体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生理需要就有什么样的犯罪。预防的手段可以通过社会和文化的途径,通过积极向上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艺、诗歌、艺术欣赏、体育、摄影、社交、郊游等活动,从活动中陶冶青少年的高尚情操,使其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避免因为意识的恶性变质而产生犯罪。

4、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养成。青少年,特别是初中阶段的少年,世界观、道德观正处在逐步形成阶段,处于人生观形成的十字路口,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比较肤浅,但又往往自以为是,老子天下第一,这也看不惯,那也不是。教育与引导,对该时期青少年而言,尤其重要。

5、社会、学校、家庭的综合治理。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教师。家教与家风对孩子的心理及其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构发生质的变化,残缺的家庭环境,造成孩子成长的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和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某少管所的少年犯中,单亲家庭的占了1/3。某省破获了一个少年盗窃团伙,13人中有12个来自单亲家庭。

即使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不当,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特点:“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老、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家教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极大性。“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不管不教,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

此外,社会大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随着改革开放,国门打开,新的知识、新的科技、新的管理被引进的同时,西方腐朽的生活方式、精神垃圾、丑恶现象乘虚而入。当今社会黄、赌、毒泛滥,严重侵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暴力、色情、打打杀杀的镜头充斥屏幕和市场。

因此,加强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实行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防止青少年犯罪的根本途径和方法.

2.加强法制宣传 篇二

一、法制教育系统化

法制教育是德育工作的一部分, 要做到有机结合, 并持久地、不间断地开展下去, 就需要精心组织, 周密设计、做到系统化。法制教育系统化是指:根据学生年龄、心理特征和认知规律, 结合德育工作不同时期的重点以及学生的思想倾向等等, 使法制教育以日常德育工作为依托, 做到细水长流, 使法制教育长期性, 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因此, 学校就要确定如下计划:

1. 开学初, 请公安、司法部门的专家、领导, 与学校

磋商, 与班主任座谈, 了解、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 并有针对性地做“我们为什么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动员报告。

2. 利用节假日前夕, 春游、秋游高潮期间, 交通拥

挤,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借此机会, 向学生进行交通法规的学习和辅导活动;利用国家规定的法制宣传日, 如“3.15”、“6.26”、12月法制宣传月等活动进行各类专项法律的学习和讨论, 这样有效地利用好这些教育空间, 让学生自然地记住这些节日, 从而也了解了相关的法律。

3. 接近期末和毕业班即将毕业时, 学生将大批流入

社会, 此时就要安排《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民法》和《刑法》的学习, 使法制教育与学生生活实际挂钩, 与爱国主义挂钩。以上工作安排, 使法制教育做到了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法制教育单元化

如果整个法制教育是一个系列化的链条, 那么法制教育单元就是链条中的一个个环节。在每一个单元中, 学校要恰当地使法制教育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 使法制教育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和其他方面的教育中。例如, 在进行《国旗法》单元教育时, 可以利用当地的老红军, 老干部来给学生作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题的革命传统报告;国庆节时, 利用多媒体观看天安门升旗仪式, 将一些国际性的体育盛会上出现的升旗, 奏国歌的视频放给学生观看。这些活动, 使《国旗法》单元教育的内容得到了有力的深化。随后, 各班又以唱“红歌”为题, 举办各式各样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 主题班会。其中优秀的作品可选为国旗下的讲话材料, 或者在校园进行广播, 或者在宣传栏中展览。这样的教育活动构成了一个紧凑、完整的主题———爱国主义教育单元。

三、法制教育网络化

认得成长在很大程度是哪个受环境的影响, 校园是环境的一部分, 家庭环境、社会环境也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学生品格、气质、情操、能力、智慧, 个性发展诸多方面的形成。所以, 法制教育必须社会网络化, 必须让学生始终处于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在优化育人环境中, 学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学校各项工作之中, 使法制教育深入到课堂、深入到班会、深入到团队工作, 渗透到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之中。比如学校专门设立普法宣传栏, 张贴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图片, 并将学校的校训、《中学生礼仪标准》、《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名人字画、名言警句等张贴在走廊、过道及教室的醒目位置;并设立每天校门口的“纪律监督岗”, 纠正学生的陋习, 树立学生的形象, 展示学生的风貌。还利用班会课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案例解析、模拟法庭、“我是小法官”的活动。团委会还可以举办“法制之窗”之内的手抄报活动。通过这些活动, 既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 又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 (2) 建立学校与家庭教育网络, 取得家、校教育的一致性。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 一是对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二是使教师和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 把学校与家庭的双向信息反馈作为家、校双方的教育重点, 使学校、家长“联手”管理, 对学生进行有效教育, 继而形成合力, 减少学生违法违纪的诱因, 做到防患于未然。 (3) 密切配合社会教育网络, 积极创设社会全方位优化育人环境。学校可以通过街道 (村) 居委会、派出所、公检法、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 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 并提出具体的教育、防范措施, 做到互相配合。如寒暑假期间, 学校与街道 (村) 居委会、派出所、妇联取得联系, 建立好对学生的检查、监督、评价机制。假期结束, 街道 (村) 居委会统一填写假期活动考评表, 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作为学生思想品德考评的依据之一。

3.加强法制宣传 篇三

1. 当前农村法制建设滞后的原因

1.1宣传力度不够 现在农村普法基本上还是靠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通过调查发现,这些方式的针对性不强,不系统,存在“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现象,宣传的内容不一定是农民需要的,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够。

1.2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某些基层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素养较低,在平时的工作中又疏于学习法律知识,不能很好地引导群众;有的甚至对自己正在宣传的法律,都没通读过,一问三不知,极大影响了农民学习的积极性;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注重程序和方法,造成了农民的逆反心理。

1.3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农民对法律知识表示陌生,有的农民认为法律不可信,有的认为在走投无路实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会求助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只有极少数的明确表示在切身利益遭受侵害时会主动利用法律武器。对法律的陌生使他们对身边的制度产生了迷惑,甚至有的农民认为村规民约就是法律。

1.4法律与农村道德风俗存在冲突 在乡村日常生活中,道德风俗自古以来就对农民有着深深地影响,这对法律信仰的形成有着极大的影响,例如,农村嫁女有收纳彩礼习俗,有人借婚姻之名索取财物,这明显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而不法分子则借着这一道德习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改善农民法制思想状况的措施

2.1努力提高农民法制建设的认识 认识的高低决定着思路的正确与否,只有思路正确,才能提高农民的法制思想建设水平,应该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历史背景下,审视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地位,确立依法治理的战略指导思想和法律推进型发展体制。农民的法制思想状况在整个法治国家的建设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农民法制思想建设的重要性。各级干部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的工作,要舍得必要的经费投入,要站在若不抓好法建,迟早就会演变成群体性矛盾(事件),从而影响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认识。

2.2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基层执法人员和民众接触最多,在农村基层,他们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他们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对法律的信任程度。因此提高农村执法水平对于提高农村法制思想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基层执法 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2.3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及教育力度 政府在普法教育中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使农民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同时,还要搭建一些服务平台,经常性地组织律师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效果。最后,应增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农民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进行教育。经过调查发现广大农民迫切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大多是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包括婚姻法、劳动法以及土地承包法等。各级部门在进行宣传应该进行调查,把农民群众最需要的法律知识传授给他们。

2.4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就要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保障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解决农民告状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大力提高基层司法人员的素质,不断引进高素质人才。最大限度地保证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平衡,降低诉讼成本,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证高效公正司法,把地方政府的依法行政纳入司法监督之中,保证司法最终原则的威慑力。

4.加强法制宣传 篇四

中共广安区化龙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化龙乡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乡属各单位:

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搞好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和法律责任,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化龙”,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起到积极作用。为此,根据《广安区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经研究制定《化龙乡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八日

化龙乡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根据广安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流动人

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减少社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化龙”,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乡的实际,特制定化龙乡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

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相结合,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流动人口法制宣 传教育工作的关注,积极推进我镇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我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我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完善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组

织领导,对我乡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各村委、乡属各单位要成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切合本辖区、本单位的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部署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真正开展好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广安区的方案要求,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完善以

下机制:

1、建立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例会,领导小组每半年召

开一次例会,总结上半年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下半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2、建立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把流动人口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内容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书层层签定,明确职责、明确权限、明确要求、明确以社会稳定为重点,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强化重点地区整治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促进社会治安秩序好转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对用人单位和出租户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签定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把做守法好公民纳入综合管理责任书。

3、建立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将流动

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纳入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中进行,乡每季度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建立考评考核制度。把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评纳

入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考评。

三、教育对象和教育内容

凡在我乡有接受能力的流动人员都要接受学习、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知识,自觉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并参加有组织的考试、考核,参学率、参考率达到80%以上,使自

身的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接近或达到与文明城乡相适应的程度和水平。

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应选择适合流动人口特点、具有较强

针对性和实用性,特别是与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

义法制理论;

(二)宪法知识,尤其是有关公民权利、义务和社会公德的内

容;

(三)有关刑事法律和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

(四)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五)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

(六)有关工商、税务、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

(七)有关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

(八)有关交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九)其他与流动人口有关的法律法规。

各单位可根据流动人口工作与生活的实际需要和文化层次的高低,确定相应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对进入管理层的流动人口,则应要求学多、学深一些。

四、教育活动安排

1、根据我乡实际,发放流动人口普法教材,确保流动人口学习法律有教材、有内容。

2、举办法制培训。流动人口法律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教育

和自学提高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把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岗前培训内容,每年上下半年各举办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培训。对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流动人口,采取发放法律教材自学为主的方法;对

雇用流动人口较多的建设单位,由用工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利用工会组织集中学习教育培训;对社会零散的务工人员,要依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村、利用文明学校、村民学校组织学习教育培训。

3、以“送法下乡”为载体,开展流动人口法律宣传活动。结

合我乡实际适时组织公安、工商、司法、卫生、人口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相地集中的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维权、服务为主题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建立固定的宣传窗口,通过录像、广播、简报、黑板报、橱窗、标语等形式来进行宣传。同时可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法制讲座、法制图片展览、发放法律资料等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活动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4、组织法律考试。把法律知识纳入学习培训内容和学后考试

内容进行学法集中考试。对雇佣流动人口较多的建制单位,由用工单位按照统一组织集中考试;对社会零散的务工人员,各单位要利用文明学校、要志学校组织考试。参学率、参考要达到80%以上。

五、工作职责

各相关单位职责如下:

司法所:负责组织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活动,编印法制宣传工作

资料,参与对输出、输入流动人口岗前培训和流动人口服务站对输入流动人口的学习培训工作,为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学习内容、法律学习资料。

民政所:负责组织输入人员岗前培训,参与全乡性的对流动人

口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

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基层社(流动服务

站)与相关司法所对住所的流动人口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及培训学习,参与全乡性的对流动人口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

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对辖区的流动人口开展人口计生

法律宣传活动及培训学习,参与全乡性的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活动。

综治办:参与全乡性的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活动。

用人单位:负责对雇用的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培训学习。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宣传与组织流动人口学习相关的部门法律

法规,参与全乡性的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流动人

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要把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各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广泛引导流动人口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在我乡建设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既要注重宣传开展形式上丰富多彩,又要重视宣传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科学性,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5.加强法制宣传 篇五

十八大报告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14日在北京胜利召开。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作了报告。作为一名从事普法宣传教育的公务人员,我认真地学习了十八大报告的内容。十八大报告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下面,我对十八大报告加强法治建设的内容,简单谈一些自己的心得体会。

法治建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方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执政方式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发展和转变。十八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论述,立意深远,操作性强,彰显出报告站在中国法治进程的历史新高度、发展新起点上。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正如战国列子所说“国者,必须以奉法为重。”只有建设成为法治社会,我们才能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既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更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日益增长的需求。执政党需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 1

建设的需要,保障他们合法正当的权益,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及时给予有效救济。否则,就不是真正的小康社会。十六大时,我们党提出要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的社会必须要法治建设作为保障,实际上,也只有法治的社会才是真正和谐的社会。十八大报告为我们勾勒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愿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这是执政党的庄严承诺,是全体人民的殷切期待。

十八大报告向我们指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从五个方面不懈努力。

第一,要依宪治国,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准,也是重要标志。十八大报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治社会的最大要素是宪法的至高无上,任何党派、政治团体、利益群体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要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树立宪法权威,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保证宪法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正是我们党对依宪治国这一基本执政理念的有力阐述。

第二,全面建设法治社会,必须要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八大报告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建设的事业,这需要我们设立符合我国特殊国情的法律、法规,并且要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另一方面,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阶段,法规建设方面相对于发达国家存在着很多不足,这就需要我们借鉴其他国家的良好经验和做法。同时法律的制定必须界限分明,必须要人民的有序参与,“出政施教,赏善罚暴”,这样法律才能对全社会有权威,有约束力。第三,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大力加强严格、公正、文明和规范执法的能力建设,重在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司法活动和执法工作满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注重从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责任和规范执法监督入手,以执法办案的关健环节为重点,健全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执法业务考评规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规范,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办案,文明执法。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

正,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第四,要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十八大报告中,执政党第一次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行动指南,要求各级官员要树立法治思维,以法治的眼光看待一切;各级政府要以法治的方式治国理政,以法治的方式定分止争。这给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用法治思维来替代过去的领导思维、管理思维和行政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当下中国社会矛盾突出,消弭冲突亟待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但实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官员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导致矛盾高发多发,极大地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十八大向全党提出这一要求,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保证国家发展方向、促进国家繁荣稳定意义重大;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将一切组织的运行纳入法治轨道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这在以往党的历次报告中是没有的。表明了执政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第五,全面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八大报告鲜明地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

6.加强法制宣传 篇六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吹响了迈向新世纪、实现新跨越的号角。现在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在大力开展对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教育的同时,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解决农村当前各种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的一项带有基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工作。

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现实意义 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基层民主和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平安乡村、和谐乡村,这些,都始终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 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确保农民和农村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自主决定其经

济活动,依法维护农村交易安全与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市场的公正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为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使农村经济有大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新的提高。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的客观需要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畅通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社会经济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渠道,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能适应农村社会改革发展的形势;有利于引导和规范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各种法律行为,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和及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农村各项改革事业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需要培养造就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和教育农民遵纪守法、移风易俗、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整体法律素质,提高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广大农民平等友爱、和睦相处,全面提升农村的文明程度和农民的文明素养,使农民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形成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法纪、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

民主管理是建设新农村的政治保证,就是要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制度,体现人民意志,做到村务公开,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通过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和维护作用,提高广大村级自治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参与各项村级事务的管理,充分保证广大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保证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使整个农村社会有章可循,稳定有序,才能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实现真正的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农村的实现。

二、大学生村官们如何在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中该如何发挥自己的作用

作为新一代青年,我们的知识水平高、能力强,是农村建设队伍中的新血液。我们拥有过扎实的理论知识、活跃的思维和更强的适应能力。如果可以充分发挥上述优势,就可以有效弥补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人才短缺问题,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农村基层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为

推进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在接近一年的工作中,渐渐地摸索出大学生村官如何开展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些方法,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和大家交流如何能够做的更好。

(一)走进校园开办法制讲堂,法治观念从小抓起

联系村辖区内的小学,每月一次到学校内给小学生们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授课。以丰富详实的案例,形象生动的语言,将原本艰涩难懂的法律原理,深入浅出地讲授给小学生们。一个个精彩的法制小故事不仅仅更容易让小学生们接受,更使得他们在潜移默化中了解到更多与自身成长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如何辩明是非、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任职一年以来,本人已先后在学校讲课10余次,反响热烈,有效地增强了村里小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等主题日,进行法制宣传。

借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日等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联系了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学院学生社团等单位,以大型法制宣传教育街头巡展、观看法制电影纪录片、趣味互动活动等环节将法制宣传活动深入落实到村民当中。活动过程中,我们邀请的嘉宾结合不同的主题,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有侧重点的剖析释疑,使法制宣传活动不流于形式,更深入人心。

(三)设立法律服务站,解决村民生活法律问题

在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我在村里设立起了XX村法律服务站,通过村委会开会通知,下村入户分发名片造势。利用空闲的时间在村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村民的来访。法律服务站成立8个多月以来,已接受村民来电来访32次,调解村民之间的纠纷3次,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10次,代理村民出庭诉讼业务4次。切实为村民干实事、干好事,定纷止争的同时,也起到了法制宣传的效果。

7.议如何加强基层文化宣传建设 篇七

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和谐文化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特别是进入“十三五”,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这就对我们基层文化的建设以及基层文化队伍的建设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总体的经济水平还不是很高,所以,文化建设还有些突出的问题,特别是基层方面,宣传的内容有时候还是跟不上新的形势的要求,其中主要的原因当属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存在着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问题,特别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缺乏,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文化工作所需要的新知识掌握不够。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加强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自觉为基层发展作贡献?这是必须认真思考和实践的首要问题。

文化是整个社会的思想前言,也是整个社会的引领,但是文化也是扎根于这个社会,特别是文化要受经济基础的影响。任何发展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律,文化宣传同样如此。

宣传文化需要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符合宣传文化事业性质和运行特点。对于基层文化队伍方面,要更加灵活务实,创造性的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比如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探索运用项目聘用制、兼职制等更灵活的引进机制。科学合理选拔人才是基层文化建设的最重要的关口。

一、宣传文化工作人员要积极探索学习本行业规律

认识基层文化宣传的特点,做工作要符合宣传文化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基层宣传和非基层宣传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很大的不同。基层文化宣传面对的群里要认真分析透彻,我们面对的群里的文化知识水平要分析调查,是面向农文,相对文化水平较低还是面向专业高水平社区,或者是参差不齐的一般社区,这些前期工作必须要落实。俗话说的好,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或者说不打无准备之仗。这就要求我们在调查上下功夫。当然,调研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我们不要拘泥于挨家挨户走访调查,现在这种社会节奏下,这种方法已经滞后,我们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时代的特点,运用云和移动时代特点,通过多种手段获得信息,然后通过技术手段得出精准数据,然后以此数据为重要参考开展下一步工作。

基层文化宣传要在宣传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要跟的上时代和群众的步伐。现如今,即使是在农村,大家对传统的宣传方式也已经不太接受或者不太感兴趣,所以还是之前所讲的,要事先搞调研做调查。针对不同群体,或者根据不同年龄群体,可以把宣传工作细化。如果简单搞一刀切,宣传人员倒是简单,不用为此耗费过多精力,但是这样的效果很差,如同现在教育界反复提及的分层次教学,我们基层宣传也要参考此种方法,分层西分类别,可以小规模多次数的举行文化宣传活动。还有,结合目前人人都有的互联网手机,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号的力量,这样文化宣传的阵地就扩大了。而且这种文化宣传更接地气,也更符合我们基层文化宣传的特点和要求。但是,凡是有利就有弊,利用新媒体或者说自媒体搞基层文化宣传,要注意两个问题:内容上要把好关,既要丰富有趣有料,更要符合主旋律,符合基层文化宣传的要求;再转发方面要慎重,要保证所有内容第一手的核实。

二、要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系统要制定科学的人才评作标准,注重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标准来衡量人才。公平竞争使用人才。竞争出人才、竞争出活力。打造载体强队伍,提高宣传文化队伍整体素质。人才在任何领域都是发挥最大的作用。我们基层文化宣传搞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我们基层文化宣传人才,所以说加强宣传文化人才的培养是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推进人才的锻炼成长,适合的时候引进一些高层次人才,这些都有助于人才对建设。当然,我们基层文化宣传系统还要加强对现有宣传文化人才队伍的培训力度,培养自己的高层次人才,提高宣传文化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要给与基层文化宣传人才外出学习提高或者说充电提高的机会。理论学习当然非常重要,要加强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层次,要求他们的理论素养紧跟中央和时代步伐。外出学习交流不论对于学习方还是被学习方,都是一次重要的提高的机会。说到具体要求,我们可以简单总如下:

(一)理论教育要跟上。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头脑,不断提高他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二)适应各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新需求。

(三)实践和交流。进一步优化宣传文化人才队伍结构,搞好梯度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培养储备中青年后备人才。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文化行政为核心,提高基层文化宣传人员驾驭文化建设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五)文化艺术专业人才队伍要跟上。以此带动整个文化人才,加大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增强文艺人才队伍的活力和发展后劲,增强创新,提高专业技术传播能力。

8.切实加强国企宣传思想工作 篇八

充分认识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新时期宣传思想工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企业深化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保证。十八大报告指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巩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度,曾对国有企业新闻宣传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精辟地阐述了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性,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有企业宣传思想工作的中心任务。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宣传思想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深刻理解和掌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方针,始终坚持党性,紧密结合本企业实际,切实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转化为工作设计,体现为工作理念,落实为工作成效。企业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对宣传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重大战略任务的统筹领导。宣传战线的同志们要切实提高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本领,旗帜鲜明地站到宣传思想工作第一线,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宣传思想工作的政治责任。

国有企业是公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应当高度重视企业的宣传思想工作。实践证明,一户企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不仅要靠资产规模、产品质量、创效能力、经营水平等硬实力的竞争,也要依靠人才技术、人文环境、企业文化、员工精神状态和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等软实力的支撑。面对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国有企业只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强调突出抓好生产经营,资本运营,为社会创造更多更好的物质财富的同时,还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宣传思想工作内容丰富,涵盖面广,作为国有企业应当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密切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切实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转化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工作成效。

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工作。要围绕“两个巩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引导企业广大员工进一步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深刻内涵,不断增强为两个一百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工作的自觉性。一是抓队伍。理论教育要在企业取得实效,必须建立一支覆盖全系统各个角落的理论宣传教育队伍。要在企业建立和培养一批来自基层、熟悉企业、活跃在厂矿车间的“草根”宣讲员和理论志愿者,用身边人说身边事,活灵活现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二是抓平台。理论要实现大众化,走进员工心灵,必须整合企业资源,形成共享的学习平台。在企业高管层面,要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抓好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学习,进一步健全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完善领导人员讲学述学制度,通过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学习,带动广大党员和员工群众思想认识的统一和提高。在基层员工层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打牢员工的理想信念根基,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优势和工作优势,真正在企业基层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三是抓研究。做好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握上情,掌握下情,这样才能收到好的效果。目前宣传思想工作要广泛宣传中央的大政方针,特别要紧密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本企业调查研究,探讨全面深化改革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以及对宣传思想工作的新需求,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摸清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注重查找工作中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认真总结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各项思路和措施,确保宣传思想工作不偏、不虚。

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走进广大企业员工的头脑。一是进一步抓好企业文化建设。要坚持国有企业文化建设的时代特色和企业特点,以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为载体,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广大员工“爱党爱国、求实创新、拼搏奉献、诚实守信、和谐包容”的价值理念,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必要的动力支撑。二是进一步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国有企业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深入企业基层一线,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切实摸清员工思想动态,进一步总结经验,搞清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维护好企业的稳定。

牢牢把握舆论引导工作。新闻舆论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舆论主动,宣传思想工作就主动;舆论被动,宣传思想工作就被动,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舆论引导工作。一是抓舆论平台载体。目前,国有企业都有自己内部自办的电台、电视台、报刊信息、板报和局域网等宣传载体。要充分发挥其平台导向的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宣传改革开放的新成果,宣传企业发展的新变化,充分发挥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用主流文化和健康向上的思想意识占领宣传思想阵地。二是抓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处置。国有企业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工作机制,制订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及工作实效,针对负面舆情,做到快速反应、分层处置和妥善应对。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企业新闻发言人,加强新闻策划和议题设置,组织企业新闻发言人定期培训并参加省里的应急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提高新闻发言人的新闻发布能力。三是抓网上舆论工作。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网络媒体传播的作用,及时学会运用互联网关注舆情、引导民意、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网上评论员队伍建设,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汇聚正能量,传播好声音。要完善舆情监测与研判机制,抓好日常舆情监测机制,适时进行动态分析、准确定位、科学把握,根据情况建立舆情报告制度,以便对各类应急事件能够做到果断稳妥地及时处理,确保网络可管可控,充分发挥网站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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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

推动宣传思想工作不断提高,是企业党建工作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企业各级党组织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饱满的热情和创新的工作实践来完成好这一任务。

加强领导,履行职责。《党章》明确规定,企业党组织领导企业宣传思想工作,企业党委和各级党组织是抓好宣传思想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党委要将其上升到企业战略高度来认识,并将其列入党委的重要工作议程,加强与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的协调沟通,统筹规划,统筹部署,统筹检查,统筹落实。企业行政、工会和其他群团组织要积极配合党委抓好宣传思想工作。同时,企业各级党组织要逐步形成抓宣传思想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长远有规划、近期有目标、工作有部署、效果有考评,成败有奖惩。要切实将企业宣传思想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检验企业党的工作实绩成效的重要内容,坚持在企业业绩考核中同步考核、同步评价、同步奖惩,以推动企业宣传思想工作不断提高。

注重落实,改进方法。要克服宣传思想工作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只提号召不抓落实,甚至简单化、平庸化倾向。要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宣传思想工作的各项措施,属于硬性的制度规定,要加强灌输和教育,强化考核惩戒。要求企业广大员工周知或做到的,企业党政领导要首先做到。

突出创新,抓好结合。宣传思想工作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必须顺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不断充实新内容,探索新载体,增添新活力。坚持与时俱进,更新理念,从实际出发,主动出击,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主动权。积极发挥各种载体的作用,注重结合企业、行业、职业的实际和特点,拓展内容,改进方式,多利用研究式、讨论式、启发式等方法开展工作。当前要做到“五个结合”,即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企业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党组织自身建设相结合,与解决企业和员工实际问题相结合。

推广经验,抓好典型。各企业在推动宣传思想工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培塑典型,注重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群众在实践中的创新成果,通过提升完善,推而广之。要抓好已树老典型的巩固和提高工作,推动企业宣传思想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亮点。同时要做好新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按照相应的标准条件,创造更多的鲜活经验,让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开花,为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任务努力作贡献。

(责任编辑:郝幸田)

9.加强法制宣传 篇九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的根本途径,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围绕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稳步发展

推动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没有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社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别的工作出点问题,可以调整,稳定方面出了问题,影响实在太大。

二、结合实际,依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在民主法治工作中,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民主法治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形成了符合实际,运作灵活的民主法治工作。我们把上级有关领导对民主法治工作文件指示精神,作为日常工作的指南,认真搞好民主法治建设,依法做好日常工作。

以人为本、广开言路、广纳建议,我们成立了居民议事会,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居民议事,对民主法治工作征询意见,对有利于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的建议,积极采纳,认真落实。

以社会稳定为基础,力保一方平安为基点,努力开创符合辖区特点的民主法治工作,首先是加强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的提高,-1-

通过每星期的例会,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体会民主法治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纠正那些只重经济不重法治的糊涂观念,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现今社区干部的思想认识已经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其次是对街道小组长、楼院长,治安积极分子通过社区夜校进行经常性的法治培训,着力提高居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再经过他们的广泛宣传,使之普及到了辖区的每个街道、每栋楼院、每户人家,收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加强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两所学校的联系,开展经常性的法治教育,特别是在洛阳幼儿师范学校中开设法治课堂,聘请警务室民警授课,使广大师生受到了较多的法治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

由于工作认真,措施得力,宣传到位,使辖区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有了较大提高。

三、强化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是摆在当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根据依法治理规划,为进一步深入普及法律知识,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宣传学习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刑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证条例》、《法律援助条例》、《治安处罚法》等二十多部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参加各种大型宣传活动4次,建立长期法律咨询站3个,成立法制文艺宣传队2支,常年义务为

辖区居民进行演出,形成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落实干部学法、普法制度,积极组织实施辖区全体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提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及时做好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积极开展辖区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利用假期和新学期开学时间,组织学生上法制课,组织图片展和板报在辖区学校内进行展出,受教育的青少年学生800余人次,由于教育方法直观形象、深入浅出,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取得了良好效果。

治安街社区

10.为加强法制建设 篇十

为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校园及周边管理等相关工作,全面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2011年11月7日,团县委在县实验中学和县实验小学开展了“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法制报告课”活动。县公安局法制办的王福廷主任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近几年来东丰县内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真实案例为青少年学生上了一堂意义非常的法制理论和警示教育课。

这项活动的开展目的在于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学法、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减少打架斗殴类似的事件发生。团县委将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与各部门协调沟通,逐步形成由“家庭——学校——社会”组成的三位一体的管理网络,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时刻关注青少年的思想健康状况,更好的为全县的青少年服务。

供稿人:潘昱含

审稿人:徐阳

11.浅谈加强地方财税法制建设 篇十一

关键词:财税法制体系 财税执法 财税监督

一、地方财税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1、地方财税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内在要求

在地方财税法制体系中, 地方财税法制为地方市场经济主体创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通过规范地方财税秩序,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地方财税法制是调节社会分配、规范地方财税的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依法组织财政税收, 以确保实现地方政府的职能。其他分配单位和个人也要求地方财税法制化, 以便使他们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处于稳定和规范化的状态。

2、地方财税法制建设是全面提高财税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

加强财税管理, 就是要健全财政税收各环节的全方位的管理机制,并进一步完善、规范财税管理制度和办法, 实现财税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严格财税管理与依法理财是紧密相联的。两者都必须依照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运用法律手段, 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将法治贯穿于财税管理的全过程, 综合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管理国家财税,才能不断提高财税管理水平。

3、地方财税法制建设适应了改革的需要

加强地方财税法制建设, 建设法制财税, 有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 财税法制工作,能够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它保障了人民权利,有效推动和协调城市与农村、地区与地区、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发展,为继续深化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地方财税法制建设的现状

“十一五”期间,凤城市财税法制建设开展总体良好。建成并启用15处矿产品检斤站,预计新增矿产资源类税收1.26亿元。加大社保基金征缴力度,各项保险基金预计完成2.5亿元。向上争取各类专项和补助资金8.3亿元,加速社会事业发展。金融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丰益村镇银行正式营业,成为我市金融业一支新生力量;农村信用社完成改制,成立全省首家县级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规模大幅增加,预计实现59.2亿元,同比增长28.7%。但是凤城市额财税法制建设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对财税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财税执法人员中很少有人能真正将财税法律法规与现行的财税管理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 并得心应手地运用到财税实际工作。工作很大程度上局限在日常的业务应付中, 忽视了现代财税“管理”理念的树立和培养, 造成了财税律法规与实际工作脱节的问题。

财税部门在管理上“重分配、轻监督、避程序”的问题仍然存在。公民的整体法律意识还不够强, 在对有关财税法规的执行时有意或无意逃避财税监督, 违反财税法规的有关规定。

2、地方财税法律体系不完善

在现行的财税法制中, 全国没有统一的规范地方财税的法律,法律呈现“老化”和“空当”。而在凤城市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财税法规中, 由凤城市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实施的不多, 大部分是由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制定和实施的财税制度、规定等。因此, 整体上缺乏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并且有些地方法规与国家财税法制体系不相符合,这从制度上就不利于凤城市财税法制的建设。

3、财税执法人员法律水平欠缺

目前凤城市财税法制建设以普法宣传教育法制工作为重点,以规范性文件审核为日常法制工作为主要内容,法制工作没有融入到财税工作的全过程。财税执法人员由于自身法律素养有限,很少能参与重大财税改革和财税管理措施的决策与审核,对财税改革、财税执法中出现的难点、热点缺乏前瞻性的防范措施和办法。

财税法制建设贯彻落实情况不容乐观,执法人员在面对违反财税法律法规的行为时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 超越职权实施执法行为, 执法标准不一,有失公正,给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没有完全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法。

4、财税法制建设监督力度不够

当前的凤城市财税法制建设监督基本只限于财税部门内部监督,部门外部监督、大众舆论监督少之又少,财税法制实施并不到位。有资料表明,这些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地方能够认真执行的只占30%,基本得到执行的约占30%,难以执行的约占40%。凤城市的情况也与全国其他城市大同小异,财税监督缺失严重,这将直接影响凤城市财税法制建设进程。

三、地方财税法制建设的对策

1、注重财税金融,强化增收节支,全力拓展财力增长新空间

强化税费征管。大力培育新兴财源和后备财源。严格落实税收征管措施,加强对征管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均衡入库,不断提高税收收入比重。全面调动协税护税积极性,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综合治税成果。不断加强矿产品检斤站的建设和管理,力争征收矿产类资源税2亿元。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强化社保、价调等基金征缴,壮大凤城市财力。

深化金融服务。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改善金融环境。争取交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扶持并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台金融机构信贷激励政策,推进银团贷款,各项贷款余额力争实现82亿元。提高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积极推进凤化集团、丹玉种业等企业上市。

2、加快完善地方财税法制体系的建设

建立一套与国家法制相匹配的地方财税法制体系,彻底严查并取消与国家法制不相符合的财税法律法规,保证凤城市地方财税法制与中央财税法制的高度一致性。财税部门出台新法规的必须进行详细论讨论,严格审批,全面协调各方利益,以大局出发,坚决遵从中央精神,严格遵守法律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切实为财税部门履行职能提供依据。

凤城市还需优化财税支出结构。按照“收支并举、监管并重、内外并行”的要求,建立财税监督新机制,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巩固凤城市各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成果,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严格控制行政经费预算和一般性支出,节约更多财力加大对“三农”、社会保障、社会事业、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3、提高地方财税执法力量与效果

一方面财税执法人员要长期接受财税法规知识学习, 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财税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另一方面, 要加大社会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凤城市人民的财税法制意识是财税执法的关键。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财税执法的外在环境,组织相应的宣传讲座普及财税法制知识,网络倡议号召群众加入财税法制建設的队伍中去。同时健全严格的财政执法责任制,增强财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责任心,确保执法行为的正确性、公正性与规范性,建立相应的惩处措施以示警戒。

4、强化地方财政执法监督检查

加强财税监督管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若情况恶劣还需上报上级,以保证财税法规的严肃性和财税执法的有效性。既要充分发挥财税内部监察的作用, 加强财税内审工作, 督促财税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严格执法, 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更要强化财税系统外部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执政党的监督,社会新闻媒体舆论的监督,加强与地方审计、监察和司法部门的配合, 加速财税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步伐。凤城市财税部门必须积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进行深刻的总结与反思,争取群众的支持与信任,保证财税法规的顺利实施。

参考书目:

[ 1]孙 开. 地方财政学[M ].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2.

[ 2] 寇铁军. 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研究[M ].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6.

[ 3] 苏 明. 财政理论与财政政策[M ].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 4]贾 康. 地方财政问题研究[M ].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4.

[ 5]钟晓敏. 地方财政学[M ].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12.加强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 篇十二

一、婚恋含义的界定

所谓婚恋,顾名思义包括婚姻和恋爱两层含义。

“目前在婚姻法学界,婚姻是指男女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1]从一般概念的意义上理解,它包含了不同层次的含义:首先,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这是建立婚姻的前提,是婚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自然属性。其次,婚姻必须是男女双方以爱情为基础,以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最后,婚姻必须为当地社会制度所确认。婚姻是一个法律概念,任何违反法律的两性结合都不能成为婚姻[2]。恋爱,则是男女双方在生理、心理和客观环境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互相钦慕和培养爱情的过程[3]

恋爱是激情的,受道德意识的规范。而婚姻则是理性的,受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大学生只有深刻理解婚恋的含义,正确把握婚姻和恋爱在人生当中的位置,才能理性面对恋爱和婚姻,合理处理婚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大学生婚恋现状分析

2014年,湖南科技大学课题组随机抽取了北京、郑州、武汉、长沙、广州等地20所本专科院校部分在校生作为调查对象,进行了在校大学生婚恋现状的专题调研。调查发现,与传统婚恋观不同,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婚恋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样化的特点,具体体现在恋爱观、性观念、婚姻观和择偶标准四个方面[4]。(1)恋爱观方面,表现为恋爱动机多样化,恋爱行为普遍化,投入时间长和花销大的特点。(2)性观念方面则呈现出性知识缺乏、性观念开放、性行为动机多样化等特点。(3)婚姻观方面,既有“婚姻是恋爱的目的和归宿”的观念,也有“毕业即失恋”“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等看法,婚恋关系不稳定,对恋爱和婚姻缺少责任意识。除此之外,对于生育的态度也呈现出多样化,想生一胎、二胎的占大多数,也有1/5的人想做“丁克”一族。(4)随着以上“三观”的改变,择偶标准也发生了变化。择偶标准的理性因素多于感性因素,但功利化现象也较突出。不少大学生把“白富美”“高富帅”、房子、车子、票子作为择偶标准。

处于青春后期的大学生,心理发育尚不成熟,恋爱动机的多样化,婚前性行为、同居,甚至激情犯罪,说到底是社会化现象。社会上越来越开放的性观念、屡禁不止的卖淫嫖娼等一股股混浊的“黄流”对校园的猛烈冲击,污染了校园环境,同时也使大学生婚恋出现了诸多问题。

三、大学生婚恋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一)财产分割问题

大学生婚恋中发生财产分割纠纷是常有之事。大学生热恋中除了互赠礼物,还经常出现共同买车、共同买房,甚至共同投资等情况。一旦出现恋爱分手,协调处理不当,就极易引发财产分割纠纷。

《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新婚姻司法解释中的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5条、第16条、第18条都是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如,《新婚姻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屋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如果按前述观点大学生择偶要求有车有房,当双方感情不和离婚,房屋只属于受赠方。因此,不要把自己的青春抵押在没有担保的享受之上。《婚姻司法解释三》第10条,对于买房共同还贷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对没有积蓄的高校大学生来说,这是个励志的规定,是追求未来婚后共同奋斗的动力[5]。可以看出,婚姻法的诸多条款都在鼓励大学生靠自己的能力打拼,这样才能维持婚姻稳定。

(二)婚前同居问题

“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共同生活在一起,习惯上称为非婚同居。”[2]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同居双方不享有法定夫妻之间的相互抚养、相互继承、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等一系列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如果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问题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男女非婚同居生活,尽管不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但它毕竟涉及双方的情感、生活、工作和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又因为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双方一旦发生激烈的矛盾和纠纷,弱者一方的权益往往容易受到损害。因此,未婚男女在同居之前应谨慎考虑和对待。

(三)未婚大学生生育权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大学生婚恋过程的未婚生育问题,会面临多种法律难题。未婚女性是否享有生育权,一直是备受争议、未能妥善处理的问题。但从目前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可看出,婚前的生育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有报道称,北京一名未婚母亲生子后因为没有准生证且无法提供生父信息及亲子鉴定证明,在给孩子办理户口时被拒,当地居委会跟街道、派出所协调多次未果[6]。根据我国计生政策,给孩子上户口必须要有准生证,而办准生证就必须有结婚证。虽然也有政策规定,若能提供生父信息及亲子鉴定证明也可办理准生证,但是如果男方不能对孩子、女性负责,其权益还是会遭到侵害。由此可看出,我国通过户籍管理,以达到减少非婚生子出现的目的,这也充分说明了我国法律未赋予未婚女性生育权。

但大学生恋爱期间一旦生育了子女,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必须以物质条件为基础,可对于还在求学没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来说显然承担不了抚养子女的法律责任。

(四)激情犯罪问题

由大学生的婚恋现状分析可知,大学生恋爱关系具有不稳定的特点,这必然会导致矛盾纠纷问题,当前各大校园频频发生的暴力事件、自杀事件相当一部分都与此有关,而且大部分属于激情犯罪。激情犯罪是指:“犯罪人处于激情状态而迅速形成激情犯罪动机,进而实施犯罪行为。”[7]处于青春后期的大学生,心理发育尚不成熟,部分学生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反应,尤其在处理感情问题方面,无法应对就可能走极端,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2014年,广州日报报道,“大学生不满分手捅前女友11刀”,此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也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8]。关于类似的报道不在少数,但每次令人震惊惋惜的同时无不令人反思。

四、加强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的对策

立足“七五”普法宣传的新形势,结合当前大学生婚恋的现状和特点,针对婚恋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法律问题,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总体上可以从法制教育的内容、途径、反馈机制和德育与法制相结合四个方面入手。

(一)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内容:传授婚恋法律知识与培养婚恋法律意识并重

大学生婚恋中之所以会出现以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除了法律知识的匮乏外,更多的是法律意识不强。婚恋法制教育的内容不仅在于传播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首先,要加强与大学生婚恋问题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应用技能教育[9~10]。大学生婚恋中的问题主要涉及恋爱、婚姻以及在这两个阶段出现了问题要如何解决三方面的问题。因此,法律知识的传播也应该针对以上三方面展开,加强对大学生《民法》《婚姻法》和《刑法》方面的知识教育的同时注重传授使用技能,使学到的法律知识能更好地指导婚恋行为。一是让大学生学会依据《民法》《婚姻法》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正确规范婚恋行为。二是在恋爱中学会依据《民法》和《刑法》等法律,规范恋爱交往行为避免未婚同居现象的出现,学会保护恋爱双方的名誉、人身、财产等权益,正确处理财产纠纷问题。三是在婚姻家庭中明白夫妻、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承担应负的责任;在婚姻出现问题时能依据《婚姻法》等的规定,理性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父母赡养等问题。

其次,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使之理性面对婚恋问题。“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11]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在法治社会,法律具有崇高无上的地位。唯有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大学生在婚恋过程中才能处处遵法、守法,以法律作为衡量个体行为的标准,理性面对和处理婚恋过程中的问题。二是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通过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既有助于大学生理性支配自己的婚恋行为,控制和减少婚恋过程中违法犯罪的发生,也有助于大学生把法律意识转化为法律实践。

培养法律思维要以法律知识为载体,法律知识的传播与应用是法律思维的具体体现。可见,传播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意识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是加强大学生婚恋教育必须同时存在的两个重要内容。

(二)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途径:以互联网为基础,多种方式并存

明确了婚恋教育中法制教育的具体内容后,采用何种形式和途径推行法制教育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现代教学模式和方法也产生了新的影响和要求。由于互联网具有及时性、便捷性、海量性、互动性、资源共享性等特点,因此借助互联网对大学生进行婚恋法制教育,可以让学生在随时随地学习,在遇到问题时能及时与教师、同学、家长进行交流,寻求帮助。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运用互联网开展法制教育:一是建设婚恋和法制教育精品课程,通过文字、声频、视频、图片等形式,使学生通过电脑便利地学习。二是建设优质资源共享体,实现不同层次、不同地域、不同高校的婚恋教育和法制教育课程共享。目前开设“恋爱公开课”的高校很少,以天津市为例,仅有天津大学。以互联网为平台实现高校间的教育资源共享,既便于学生学习和利用本校无法提供的教育资源又可以和不同高校、不同层次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互动交流,而且可以避免因面对面交流涉及婚恋中隐私问题时产生的尴尬。

当然也可结合传统的教育模式:(1)学校的报纸、广播、网络是学校主要的宣传和传播媒体,通过文字、声频、视频等形式宣传涉及恋爱和婚姻的法律知识,长期地、形象化地影响学生婚恋观。(2)学校的社团可以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婚恋教育和法制宣传专题影片、案例展览、以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等。(3)将婚恋中的不文明和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在校纪、校规中,通过校规、校纪的执行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

(三)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反馈机制:评估法制教育在婚恋教育中的效力

法制教育反馈机制是对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教育途径的一种有效性的评估。通过反馈机制可以衡量法制教育对婚恋价值观的建立和有效解决婚恋问题的贡献,了解法制教育实施中的不足,从而证明法制教育在婚恋教育中的效力和影响力。这种有效力的评估有以下三种方法:一是调查目标公众即大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前后婚恋价值观和行为的变化;采用封闭式的多项选择题的形式对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题目可以涉及婚恋观、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内容;二是简单地观察目标公众即大学生的行为,从参与婚恋法制教育课的大学生人数或寻求法律援助的大学生数量来获得信息;三是定期举办座谈会的形式与学生直接进行沟通,以了解法制教育的作用和实施效果。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可及时反馈法制教育实施的效力和不足,对今后的法制教育内容和途径的改进及提升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四)婚恋道德教育与婚恋法制教育相结合

“道德教育重在净化学生的内心,法制教育重在规范学生的外在行为。两者犹若鸟之双翼、车之两轮,不可厚此薄彼。”[11]在大学婚恋教育中,应该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很好地结合起来。

在人类社会,道德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基础,人伦道德是构建和谐社会、家庭和婚姻的精神基石。婚恋道德教育对大学生的恋爱动机、择偶标准、性观念和婚姻观会产生重要影响。

与道德教育相比,法制教育更具有直观性。我国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关于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通过基本合法婚姻的构建、婚姻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的确定、婚姻家庭违法行为的追究和权益保障等特有的调整机制,保障婚姻家庭成员的合法权利的实现,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婚恋法制教育有助于大学生在婚恋过程中树立法律意识,防范和化解大学生婚恋中的法律纠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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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学生不满分手捅前女友11刀[N].广州日报,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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