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所改制流程

2024-09-19

科研院所改制流程(共7篇)(共7篇)

1.科研院所改制流程 篇一

制定企业改制方案

股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原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料、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股本结构);

2.股份制改造的具体方案: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明细、资产折股方案、股东认股方案、业务重组方案、知识产权处置方案、股份特殊安排方案(期权、员工持股、类别设置)等;

3.(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基本情况:注册资本、股本结构。

发起人协议

核名

制作设立股份公司的申报材料

召开创立大会、选丼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通过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发更登记

召开创立大会前,应备齐以下材料:

1. 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2.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份制改造意见书;

3. 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4.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5. 公司资产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

6. 涉及到国有股权的须提交国资部门批准国有股权变动的文件;

7. 涉及到股权转让的须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或合同;

8. 公司发起人的有关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登记资料);

律师依法对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进行见证。

2.科研院所改制流程 篇二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部分科研事业单位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改制后科技企业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并实行股份制改革。体制的转变,经济的转型,使改制后的科技企业面临事业改为企业观念的转变、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同行业竞争加剧等难以应对的各个方面的问题。

一、转制后存在的问题

1.遗留问题多,包袱沉重

首先是工资待遇问题,原事业单位资产是属于企业员工所有,但原事业单位有一部分离退休人员改制前已归财政,仍属于财政开支,但以后的福利、费用由改制后企业负担;其次还有一部分内退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由于改制后工资待遇相差大,待遇问题也要重新制定标准,另外还有改制前的遗留问题,因改制时事业单位下属企业清产核资时遗留的一些呆、死账和不良资产,企业合并账务时,都放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企业转制前批复时核销了一部分账务,剩下的部分由改制后的企业慢慢消化,而这些账务消化和费用支出都要由改制后的企业负担,致使改制企业包袱沉重,举步维艰,已致有的科技型企业改制多年仍然难以走出困境。

2.机制不健全,资金短缺

科技企业改制后账务合并,由事业管理转为企业化管理,新体制的运行机制还很不健全,很多关系没有理顺,申请项目资金很难及时划拨到位,科技企业不仅要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开支,负担原企业员工的各项费用开支,又增加了很多分流人员的开支,企业承受压力大,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仅依靠原企业的生产经营很难维持整个企业的运转,并且原有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中其产品市场占有率和资金优势均不明显,自主研发能力差,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少,利润额很低,企业运行艰难。

3.管理体制不完善,人才缺乏

科技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后,企业管理实行全员聘任制,股权改革实行股份制,职工自愿入股,企业属于国有控股公司,由于管理体制不完善,职工的权益得不到根本保障,致使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不强,信心不足,难以调动起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并且企业管理人才缺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这些大大制约了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健全现代化企业管理体制刻不容缓。

4.自主研发能力有限,产品缺乏竞争力

虽然财政和科技部门对改制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资金支持,但相对企业的发展还是杯水车薪,由于中小企业竞争相当激烈,一些不规范的小企业管理机制灵活,产品仿冒很严重,企业没有自己的拳头产品,缺乏竞争力,所以正规企业生存困难,必须要在产品创新和研发高附加值的品种上下足功夫,这就需要有相应的科研资金和专业人才的大力支持,才能使企业走出困境。

二、应采取的一些对策

针对改制企业出现的一些问题,要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认真解决遇到的困难,加快改革步伐,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机制,使企业利用现有条件和科研支持资金逐步走入正规。

1.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大科研技术开发力度

在现有股权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科学的股权结构,实施有效的激励制度和决策制度,,以制度创新确保科技企业经营机制的良好运行,在研发方面,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科研人员的优势,要运用奖励机制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使企业能够不断有新的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占领市场,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并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科技企业可以建立以岗定酬的绩效工资制度和灵活的薪酬分配制度,极大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维护股东和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2.盘活国有资产,增加资产收入,处理好遗留问题

通过多种途径,争取财政和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利用争取到的资金处理好企业的一些遗留问题,以保证转制企业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每年申报新的科研项目,继续争取科技部门的科研项目支持资金。盘活和重组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发挥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改制企业转制时就享受一些税收优惠和免税政策,比如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从转制注册之日起享受免税五年的政策,后又延长2年期限,现在有的企业免税期限已经到了,企业要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税收方面做好筹划,要进一步挖掘潜力,节能增效,降低企业的成本费用,使企业利润实现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在现有科研人员的基础上,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科技企业要稳定自己的科研人员,还要引进高素质人才,培养一支精通专业和经营管理的优质、高效的科研队伍,使企业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和科研院所合作,搞好科研项目开发,改善科研人员的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和企业员工的收入水平。

4.加强财务监督,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3.事业单位改制的流程 篇三

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

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认为,只有加强法律监督和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一、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

第二、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

第三、加强民主监督,资产的评估结果、处置方案等须交由职工大会审议。

第四、对发生在转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对于在转制、改制过程中隐匿资产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于中介机构在承办业务时,同改制单位串通作弊、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出现重大疏漏、严重误导等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流失、侵害其他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也应依法追究责任。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坚持“三公”原则和职工民主管理

同国有企业改制一样,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改制、转制方案的制订实施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事先将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这既是在政治上保证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在制度上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如果这项工作做得不好,往往会影响改制的正常进行,甚至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第一、应做好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让职工群众真正理解改制的内涵,使他们主动参予到改制过程中来,保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应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于清产核资的结果、改制方案等交由职工大会做成规范的决议。

第三、在改制过程中切实注意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定应交由工会和职工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

三、根据单位不同情况决定企业形式

由于事业单位具有分布较广、类型复杂等特点,在转制、改制过程中不能就改制单位的形态进行“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个单位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其改制的形式;从改制单位的股权设置角度来说,也不能片面强调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而要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在鼓励经营者持大股的前提下,有选择的保留部分国有股份。

根据大多数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注册资本要求较低、设立程序简单、出资方式灵活、治理结构设置灵活、改制成本低等特点,比较适合于那些参股人数较少、企业资产不是很多的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从产权制度改革上一步到位,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层、主要经营者和业务骨干持大股。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发展出来的、独具中国特色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在历史上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总的来说,仍然是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的一种中间形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壮大,目前许多股份合作制企业正走向规范的股份制。因此,我们认为,除了对那些职工入股愿望强烈、人数较多的单位外,一般不宜再采用这类组织形式。

对于那些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最佳的选择。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我们认为有必要保留部分国有股份,同时也应积极吸收社会上的各种投资基金的介入。这样,既能有效地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也能更深地加强企业同资本市场的联系,使企业具有更强的生命力。

四、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

此次事业单位改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实体,那么在改制过程中就应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保证企业未来的正常运转。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行其权。然而,我国的国有企业中普通存在的严重“内部人控制”、国有股权代表人缺位、董事会与监事会监督功能弱化等问题,往往容易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本次事业单位改制,在改制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置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依法建立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订具有明确可操作性的企业章程和议事规则。这首先从制度上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得以顺利运行的保证。

第二、在企业内实行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分离。一般来说,应尽量做到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设,限制董事会中的经营人员人数,防止形成“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第三、完善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机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以外部监事为监事会的主要组成成员,依法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营层的监督。

五、建立新型内部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原有的人事制度并不适合于企业,因此市政府21号文中提出了要切实创新内部用人用工、收入分配机制。

所有单位与职工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实行岗位管理制度、按岗聘用、竞争上岗,突破原有的事业单位国家干部身份制、等级工资制等等。

要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也是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经营者,要将短期激励报酬同长期激励报酬相结合,可以采取年薪制或股票期权等方式;对于职工,除实行岗绩工资制度外,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可以实行职工持股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4.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流程 篇四

一、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其中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折价出资金额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0%)。对于发起人出资的资产应当进行评估作价、资产核实,折合为股份,并应及时办理财产权的移转手续。所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必不可少的步骤。它既能够确定各出资人的权利义务,也有助于保护国有资产不致流失。

二、达成设立协议,进行申请准备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订立发起人协议,进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备工作。发起人之间订立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个法律文件,发起人和其他当事人不得随意更改。

发起人达成设立协议后,可以委托发起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或者由第三人作为代理人办理公司设立申请。受托发起人或发起人的代理人应当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拟定设立公司的申请书;

2.拟定设立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拟定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组织的根本大纲。制定公司章程的目的在于使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和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第三人能够了解公司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公司宗旨、公司资本、目的权限等;同时公司章程也是处理公司内部事务的依据和最重要的文件;

4.拟定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必备的文件之一。当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公告其招股说明书。该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数量;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集股份的起止期限以及逾期未能募足股份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购股份的说明等。

招股说明书必须附有发起人制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报政府授权部门审批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申报批准时发起人应当向政府提交设立公司的协议书、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如涉及到国有资产、中外合资、高科技等,还要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贸部门及科技等部门的批准。政府有关部门对发起人提交的上述文件经过审核后,如果认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应予以批准。如果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充、修改后再行提交,或者不予批准。

发起人提交的文件中,涉及到原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国有资产折资入股的,还应当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国家的代表出具的同意进行股份制改制的文件,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四、募集股份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集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

1.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2.公司章程;

3.经营预算书;

4.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以及验资证明;

5.招股说明书;

6.代收股款的银行名称以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承销协议。

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发起人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招股说明书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股数缴纳股款。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并签订承销协议;同时还应该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管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认缴全部股份;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起人应当认缴不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35%,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20%。其余股份的募集分两种办法:如果是定向募集公司,可以向特定的法人和内部职工募集;如果是社会募集公司,可以股票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发行时仍要遵循上述各项规定和程序。

五、验资机构验资

发行股份的股款募足后,必须经过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验资必须真实。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办理验资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对验资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虚假出资或者作虚假验资证明,情况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召开创立大会

如果公司应募股份的股款全部按期足额缴付,并且经过资产评估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则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全体认股人组成。创立大会应当通知所有认股人参加,并在有代表1/2以上股权的认股人参加的情况下召开。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发起人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

3.选举董事会成员;

4.选举监事会成员;

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7.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是公司成立前的决议机关,有权依法决定公司成立前的重大事项。如果创立大会决议成立公告时,则成立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将代替创立大会行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创立大会的使命即告终结。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创立大会可以决议不成立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公司不能成立的,发起人应当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连带责任;同时发起人应当对于因设立公司行为所引起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成立的,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发起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发起人还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97条)。这是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主要责任。

七、申请登记设立

根据1994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国务院通过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如下:

1.申请名称预先登记。公司设立登记前,必须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进行该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发起人或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以及《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在保留期内,发起人或股东不得将该预先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用于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该名称。

2.申请设立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进行,设立申请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进行,并提供如下文件: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的批准文件;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和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和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应当予以登记;不符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条件的,不予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予以登记的,应当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即为公司成立之日。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或改制某些类型或行业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提供审批文件。主要是一些涉及国家垄断、社会公共安全和生命健康的行业,需要归口主管部门的审批。此外,从事其他行业的企业(公司),我国已经取消了审批制,一般不再需要主管部门的审批。

八、发布公告

5.科研发展基金操作流程 篇五

1.科研发展基金来源:项目结余经费及项目预留经费未开支部分。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填报科研项目结题经费分配审批单,项目结余经费按照2:4:4比例分别转入校区、大单位、室下设科研发展基金账户。

2.科研发展基金用途:用于支持科研课题预先研究、科研产品试制、学术交流活动、为部队服务活动及科研条件建设等。3.科研发展基金开支范围:根据基金支持内容确定开支内容,一般为设计费、材料费、设备费、外协费、差旅费、讲座费等。

4.科研发展基金开支程序:按照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经费预算开支。在各级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单位(校区、系、室)确认账户具备足够可开支经费前提下,随时由各级基金管理单位下达基金支持项目(如**测试设备试制、**实验设备购置),明确项目组长及成员;由项目组填报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审批单并编制该项目经费预算,经室、大单位、科研处、财务办审核后,报校区首长审批后生效;在单位科研发展基金下设科目开支。

6.科研院所改制流程 篇六

工作项目一:委托科研项目立项

(一)需出具的材料:

1.临沂大学委托科研项目(横向课题,下同)申请书。2.申请人与合作单位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书。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书。从科技处网页下载“临沂大学委托科研项目申请书”,详细填写申请书内容,加盖合作单位和院(所)公章。

2.签订合同。与合作单位签署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科技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所在院所公章、临沂大学科研合作专用合同章。

3.办理减免税手续。对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类科研合作项目,由科技处协助课题负责人,到临沂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科技合同登记手续,审批完成,课题负责人至临沂市税务部门备案,减免增值税。

4.课题立项。将申报书和合同报送科技处备案立项,交院(所)一份材料存档,个人留存一份。

5.经费到位确认。合作单位经费到临沂大学财务处账户后,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经费到位确认表”(财务处网页下载),盖财务处公章,到科技处确认,盖临沂大学科研合作专用合同章。

(三)办理时限:

办理减免税手续的课题负责人,应在提报申报材料前一个月递交与合作单位签署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

(四)责任人:陈之群 办公电话:8766105; 房间号:605 工作项目二(名称):委托科研项目结题流程

(一)需出具的材料:

1.临沂大学委托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2.对应合作协议和申请书中制定的指标,提交结题支撑材料。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结题报告书。从科技处网页下载“临沂大学委托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详细填写报告内容。

2.课题鉴定。主持人组织专家组鉴定,填写专家评审验收意见。3.报送备案。结题报告书及鉴定材料报送科技处审核、备案,材料交院(所)一份存档,个人留存一份。

(三)办理时限:按申报书结题时间办理。

7.教科研课题研究流程管理条例 篇七

课题研究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对教育领域中的现象与问题进行研究的科学活动。它有着自身的规律以及发展的阶段和过程。根据系统论原理,我们必须加强课题研究的全程管理。依据《江苏省教育科研机构暂行工作条例》、《苏州市课题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教科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有效地抓实“十一五”学校课题过程管理,努力提高全体教师课题研究水平,提升学校课题实验研究水准,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管理机构与管理内容

1、校级各项立项课题均由教科室负责管理,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按相应级别教育科研机构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2、学校成立主课题组(校长室负责课题研究的系统规划,教科室负责课题研究的立项申请、方案制订、过程管理、检查指导、资料搜集、结题鉴定工作,学校各部门条线负责具体的课题研究实验工作)、二级子课题组(课题组长有学校分管学科的主任、市区学科带头人担任,具体负责该课题研究操作实施过程)、三级子课题组(该课题有后备青年骨干教师承担,并协同2-3名青年教师联合研究),形成结构合理的众星拱月的网状式课题研究组织机构。

3、课题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选题申报、论证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审、科研优秀成果的推广、课题实施的全程管理。

第二条:课题规划

1、学校教育科研课题规划与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同步,一般以3-5年为一规划期。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的课题规划,确定当的研究方向与研究任务。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规划由学校教科室制订,并报校长室审定。

第三条:选题申报

1、根据省、市、区、校级课题指南(课题指南另发),教师结合自身学科教学实际和研究特长选择有针对性的课题申报。

2、校级立项课题实行限时申报,每二年一次(具体时间由教科室通知)。

3、申报课题必须填写《课题申请表》3份(一份上交学校教科室、一份交学校二级子课题组、一份留底),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课题申请表》栏目有:封面、数据表(课题名称、课题承担者、课题成员、预期成果)、近期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九五”“十五”期间承担的研究课题、课题设计论证(选题意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主要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实施步骤)、完成课题的可行性分析(已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课题承担者的学术背景、完成课题的保障条件)、预期研究成果(按阶段或填写)、最终研究成果(论文、课例、结题报告),《课题申请表》另发]。

第四条:论证立项

1、申报立项课题先有学校教科室根据《课题申请表》论证后,再报送校长室审定,审定后发布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然后由申请人或课题组填写《课题研究计划表》3份(一份上交学校教科室、一份交学校二级子课题组、一份留底),制订《课题研究方案》[《课题研究方案》的格式和内容是:⑴题目:《××××××》研究方案⑵单位、姓名⑶课题的提出(或研究背景)⑷理论依据⑸概念界定⑹研究假设⑺基本原则⑻研究内容⑼研究目标⑽研究方法(主要是行动研究法、比较法、个案法、调查法等)⑾研究措施⑿研究步骤⒀预期成果⒁课题组织⒂主要参考文献]3份(一份上交学校教科室、一份交学校二级子课题组、一份留底)。2、凡向区、市级以上申报立项课题,须由教科室根据课题研究方案情况和有关条件统一向上申报。

第五条:研究过程

课题研究过程一般顺序是:实施研究-过程控制(加工整理、检查反馈)-中期评估-撰写报告-结束处理(资料归档、总结教训、成果交流)

1、课题一旦正式立项后即进入实施研究阶段,课题承担人或课题组组长必须根据研究方案制订《课题研究执施计划》(分写出工作重点、研究内容、活动安排等)3份。

2、课题实施研究阶段要注重过程资料的积累,课题承担人或课题组组长搜集阶段研究论文、教学设计、案例、教学录像课例等,每学年写好一份工作汇报,填写课题研究汇报表(课题研究汇报表内容:研究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成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研究计划),教科室每对课题研究情况检查一次,及时反馈情况,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中期评估

1、课题研究进入中期阶段必须接受各级科研部门的中期评估,课题承担人或课题组组长认真写好《课题研究中期报告》,填写《课题研究中期情况汇报表》,整理好课题研究过程资料(有条件的课题组可以尝试采用课件方式整理资料)。

2、课题承担人或课题组组长根据评估意见,结合自身的研究情况和实际,及时调整修改课题方案和研究过程。

第七条:课题结题

1、课题进入结题阶段(一般在结题鉴定前三个月),课题承担人或课题组组长在按计划完成研究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的基础上,撰写结题报告。

2、课题结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课题申报表②课题立项证书或通知书③研究方案④课题研究执施计划⑤《课题研究中期报告》和《课题研究中期情况汇报表》⑥《课题研究结题报告》⑦《课题研究工作报告》⑧《课题结题申请表》(表格另发)。

第八条:成果鉴定

1、课题成果一般包括: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著或论文集、研究过程中的教学设计和案例、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等。

2、校级立项课题研究成果鉴定由教科室承担,教科室组织有关人员查阅全部资料,签署鉴定评语。

3、凡符合课题研究计划要求,达到研究目的的课题,予以通过并发给证书。研究成果存入研究者业务档案,作为评职、评优条件之一。

4、优秀课题研究成果由学校教科室向区、市、省科研部门推荐,参加科研成果评奖和刊物发表。

5、学校重大课题结题后,其研究成果须报请上级科研机构同意,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鉴定或书面鉴定。

第九条:成果推广

1、课题结题鉴定后,其科研成果以校刊优先刊登、向上级推荐评奖、刊物发表的形式给予推广。

上一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下一篇:引流管的护理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