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自我介绍

2024-10-31

国家奖学金自我介绍(共10篇)

1.国家奖学金自我介绍 篇一

***个人事迹介绍

***,女,共青团员,现就读于***。曾担任过校大学生潜能开发协会组织部部长。曾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她始终保持着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在各方面都严格要求自己。在这样的信念下,她刻苦学习,认真工作,积极参加各种课余实践,课余时间积极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思想上,她是一个积极要求进步的人。她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在这三年多时间里她被评为“优秀团员”和“三好学生”。在2012年,她顺利通过了党课考试,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而且正在积极努力争取成为正式党员。

知识学习是大学生的主题之一。在过去的三年里,她平时上课认真踏实,刻苦钻研,始终坚持“三不”,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学好自身专业课的前提下,她喜欢读各方面的书,以此来提高自身的知识面。在这三年中,值得可庆的是她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获得了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在专业学习和实践实习上具有很强的模范带头作用。

能力锻炼是大学生的另一主题。她曾担任过校大学生潜能开发协会组织部部长。作为协会负责人,能够始终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乐观向上的工作态度对待协会的工作,并且能够积极传达学校的思想和要求,做事一丝不苟,认真踏实,勤勤恳恳,把工作开展到实处,在协会里,她参与组织了各项重大活动,而且还积极调动大家的思想,组织开展一些友谊活动来增强同学们的凝聚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进同学间的友谊。

平时,她积极乐观,性格开朗,待人友善,能积极主动的帮助同学,乐于从生活点滴帮助他人;在生活中她勤俭朴素,没有铺张浪费习惯和虚荣攀比的不良思想,一直坚持理性消费,实事求是。课余时间,她积极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利用暑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2.国家奖学金自我介绍 篇二

人们总是把人生比喻成一本读不完的书,如果我的大学生活也是一本书,那么我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很精彩的诗句。但是我作为这本书的作者,我总是在学习、在改进、在努力将书中的内容变得丰富,使故事情节变得有趣,让这本原本普通的书,变得不再普通。只要读者慢慢阅读就会品味到其中美丽的色彩。

个人介绍

漫漫人生路,我只走了一小部分,回首自己大一曾经走过的足迹,发现也并不是十分整齐,并不平坦的道路倒给了我很多启示.回想大一,好象在看别人的故事一样,不知道那时是怎么过来的.我走完了大一,我继续走着,不知这路又伸向何方?不过鲁迅先生说“路是人走出来的”,

大学是一个轻松快乐的园地,学习轻松了许多,生活也丰富了许多。面对丰富的活动,多彩的生活,复杂的人际关系,我觉得无论是在娱乐还是学习最重要是要保持一颗明朗干净的.心。与高中相比,大学是成人式的学习,我们接过学习的接力棒成为领跑者,在这场比赛中,可以跨栏,可以抢道,可以跳跃,而绝不能在起跑线上等待老师牵着你跑。只有自主自立的学习,才能取得好成绩。

3.国家公务员面试自我介绍 篇三

国家公务员面试自我介绍范文篇一:

各位考官好,今天能够站在这里参加面试,有机会向各位考官请教和学习,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希望通过这次面试能够把自己展示给大家,希望大家记住我.我叫....,今年..岁.汉族,法学本科.我平时喜欢看书和上网浏览信息.我的性格比较开朗,随和.能关系周围的任何事,和亲人朋友能够和睦相处,并且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我以前在检察院实习过,所以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在外地求学的四年中,我养成了坚强的性格,这种性格使我克服了学习和生活中的一些困难,积极进去.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是我多年以来的强烈愿望.如果我有机会被录用的话,我想,我一定能够在工作中得到锻炼并实现自身的价值.同时,我也认识到,人和工作的关系是建立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的,我认为我有能力也有信心做好这份工作.公务员是一个神圣而高尚的职业,它追求的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它存在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服务.雷锋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这也是我对公务员认知的最好诠释.所以,这份工作能够实现我的社会理想和人生价值,希望大家能够认可我,给我这个机会!

国家公务员面试自我介绍范文篇二:

各位尊敬的考官,早上好。今天能在这里参加面试,有机会向各位考官请教和学习,我感到十分的高兴,同时通过这次面试也可以把我自己展现给大家,希望你们能记住我,下面介绍一下我的基本情况。现年 岁,族,大专文化,平时我喜欢看书和上网流览信息,性格活泼开朗,能关心身边的人和事,和亲人朋友融洽相处,能做到理解和原谅,我对生活充满信心。我曾经在 工作,在公司里先后在不同的岗位工作过,开始我从事 工作,随后因公司需要到,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在工作上取得一些的成绩,同时也得到公司的认可。通过几年的工作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同时还培养了我坚韧不拔的意志和顽强拼搏的精神,使我能够在工作中不断地克服困难、积极进龋加入公务员的行列是我多年以来的一个强烈愿望,同时我认识到人和工作的关系是建立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而我感觉到我的工作热情一直没有被激发到最高,我热爱我的工作,但每个人都是在不断地寻求取得更好的成绩,我的自我认知让我觉得公务员是一个正确的选择,这些就坚定了我报考公务员的信心和决心。所以我参加了这次公务员考试并报考了,如果这次能考上,我相信自己能够在 中得到锻炼和有获得发展的机会。公务员是一种神圣而高尚的职业,它追求的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所以要求公务员要为人民、为国家服务,雷锋曾这样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就是我对公务员认知的最好诠释。所以,这个职位能让我充分实现我的社会理想和体现自身的价值。俗话说:航船不能没有方向,人生不能没有理想,而我愿成为中国共产*领导下的一名优秀国家公务员,认真践行“三个代表”,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延伸阅读:

1、公务员面试自我介绍的内容

一、请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

二、你可以简单地介绍一下你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个人情况。

三,个人基本情况,自然地过渡到一两个自己学习或工作期间圆满完成的事件,以这一两个例子来形象地、明晰他说明自己的经验与能力,四,着重结合你的职业理想说明你应考这个公务员职位的原因,这一点相当重要。

我们介绍了一条清晰的线索,便于你组织你的自我介绍。为了保证结构明确,有条有理,你可以多用短句子以便于口语表述,并且在段与段之间使用过渡句子,口语也要注意思路、叙述语言的流畅,尽量避免颠三倒四,同一句话反复说几遍的“粘糊劲,同时不要用过于随便的表述。

2、公务员面试自我介绍的时间

一般的自我介绍是三~五分钟以内比较合适,在此时间基础上,自己各个方面的时间分配就尤为重要了,一般第一、二部分可以用约一分钟,第三、四部分用1~二分钟。

好的时间分配能突出重点,让人印象深刻,而这就取决于你面试准备工作做得好坏了。如果你事先分析了自我介绍的主要内容,并分配了所需时间,抓住这三、五分钟,你就能中肯、得体地表达出你自己。有些应试者不了解自我介绍的重要性,只是简短地介绍一下自己的姓名、身份,其后补充一些有关自己的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大约半分钟左右就结束了自我介绍,然后望着考官,等待下面的提问。但也有的应试者想把面试的全部内容都压缩在这几分钟里。要知道面试考官会在下面的面试中间向你提有关问题的,你应该给自己也给他人留下这个机会。

3、公务员面试自我介绍的重要性

通过自我介绍,主动地向面试考官推荐自己,这是面试组成结构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面试测评的重要指标。

公务员面试自我介绍重点

1)、自我介绍是应以面试的测评为导向

自我介绍也是一种说服的手段与艺术,聪明的应试者会以公务员考录的要求与测试重点而组织自我介绍的内容,你不仅仅要告诉考官们你是多么优秀的人,你更要告诉考官,你如何地适合这个工作岗位。而与面试无关的内容,既使是你引以为荣的优点和长处,你也要忍痛舍弃,以突出重点。

2)、自我介绍要有充分的信心

要想让考官们欣赏你,你必须明确地告诉考官们你具有应考职位必需的能力与素质,而只有你对此有信心并表现出这种信心后,你才证明了自己。

应试者在谈自己的优点的一个明智的办法是:在谈到自己的优点时,保持低调。也就是轻描淡写、语气平静,只谈事实,别用自己的主观评论。同时也要注意适可而止,重要的、关键的,要谈,与面试无关的特长最好别谈。另外,谈过自己的优点后,也要谈自己的缺点,但一定要强调自己克服这些缺点的愿望和努力。

特别指出的是,不要夸大自己。一方面从应试者的综合素养表现,考官能够大体估计应试者的能力;另一方面,如果考官进一步追问有关问题,将令“有水份”的应试者下不了台。

面试中应试者的自我介绍,可以让考官观察到简历等书面材料以外的内容,如你对自己的描述与概括能力,你对自己的综合评价以及你的精神风貌等。自信、为人等是其中的重要的潜台词,应试者务必注意。公务员面试自我介绍注意事项

(1)应试者应充分利用各种个人资源。除了前面提到的面带微笑、目光交流、坐姿端正等表情、身体语言外,请以沉稳平静的声音、以中等语速、以清晰的吐字发音、以开朗响亮的声调给考官以愉悦的听觉享受,声音小而模糊、吞吞吐吐的人,一定是胆怯、紧张、不自信和缺乏活力与感染力的。

(2)情绪也是一个需要控制的重要方面。情绪,做为个人的重要素养,如果在自我介绍中起伏波动,就会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在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时面无表情、语调生硬;在谈及自己的优点时眉飞色舞。兴奋不已;而在谈论自己的缺点时又无精打采、萎糜不振。

(3)有的应试者谈及自己的兴趣爱好时,说自己喜欢唱歌,便自做主张,一展歌喉,在面试考场上为考官们唱它一曲,直到被考官客气地打断后,才反应过来行为有些出格。

(4)有的应试者描述自己喜欢这样、爱好那样,如:文学、艺术、旅游、摄影等等,由此考官进一步询问其拍摄过什么作品,这位考生的回答却是她喜欢别人给她拍照,还说家里的几本影集都已经满了。

(5)有的应试者在介绍家庭关系时,似乎“漫不经心”地告诉考官们,自己的某位远房亲戚是应考单位的上司单位的某领导。

(6)有的应试者表示将来踏上工作岗位,将“一定要……“绝对……诸如此类的保证,似乎在做就职演讲。

这些例子很多,画蛇添足似的自我介绍,不但不会为你的形象增添色彩,反而还会“越抹越黑”!。

4.国家奖学金自我介绍 篇四

学业及其他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须学业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各科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并且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学业分,总分均排名专业前7%,无不及格科目,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发面表现特别突出。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须学业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各科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并且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学业分,总分均排名专业前30%,无不及格科目,参与贫困生认定。

申请国家助学金:须勤奋学习,积极向上,二年级以上学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应排在专业年级前90%且重修,重考科目合计不超过三门。不挂科优先。参与贫困生认定。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须持有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或证明材料,生活简朴,并且参与贫困生认定。

评审内容及其权重

1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专业排名70%,学习成绩绩点10%,获奖情况10%,担任学生干部情况10%,无旷课优先

2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状况40%,综合测评总分30%,学习成绩绩点20%,获奖情况5%,担任学生干部情况5%,无旷课优先

5.国家奖学金自我介绍 篇五

个人

院(系):**学院

专业:201*级* 姓名:****** 学号:****** 二零一*年*月*日

201*——20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个人事迹报送材料

个人简介

我叫**,男/女,*族,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一九**年*月出生于***;201*年*月进入***大学习,现系**大学**学院201*级***专业在校学生。

怀揣着一个梦想,一心想要去到象牙塔里学习,深造,去实现自己打小来就立下的抱负和理想。来到师大,我不敢怠慢不敢偷懒,努力学习,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在锻炼自身能力的同时,也先后获得不少奖项:

2010年12月,获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011年5月,《风景这边独好》一文获校运动会征文比赛二等奖;

6月,《青海赋》一文获青海省第二届“关工杯”大学生作文大赛一等奖;

7月,在校“学党史,报党恩”党史知识竞赛中,获一等奖;

10月,获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获2010——2011学年全优都三等奖学金;

11月,在校武术比赛中,获太极拳一等奖,长拳二等奖;

《中行颂》一文获校“中行杯”征文比赛一等奖;

在“文明大学生”演讲比赛中获第一名;

《迷失菩提》一文获校“天风杯”现场作文二等奖;

12月,在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中,以444分的成绩获英语四级证书;

2012年3月,获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4月,获华藏奖学金;

6月,获“优秀党员”荣誉称号;

9月,获2011——2012学年全优一等奖学金;

10月,经班级推荐,院系审核,成为政法学院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个人事迹

心怀感恩,小心前行

——我成长着

如果说大学以前我们的学习与奋斗是为了能考上大学,那么考上大学之后,我们又该为什么而奋斗而拼搏呢?我以为,是为了充实自我,提升自我,成就自我,为活得更有尊严。

哲人说: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什么也不知道。他们尚且如此谦逊,我黄毛小子又岂敢造次?所以,我深深地知道,我不是也不可能是最优秀的,我还差很远,我的路还很长。两年来,我认真学习,踏实工作,也成长了不少,在此向各位师长汇报如下:

在思想品德方面:思想积极,品行端正。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3 的学生,我积极主动学习了解党和国家政府的大政方针及各项政策,并向周围同学传递思想,传递精神;能够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觉悟,坚定立场,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有较高政治觉悟。打小接受党和国家的培养与教育,我便立志要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十几年来,在老师和党组织的培养下,早在高中二年级,我便成为了入党积极分子;2011年10月,转为中共预备党员;2012年10月预备期满,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共党员。在道德品质方面,我能够乐于助人,坚定、执着,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学习工作方面,学习踏实刻苦,工作认真负责。我清楚地知道,学生当以学习为主,不管在什么时候,学生的主要任务只能是学习。我没有放松学习,态度端正,踏实刻苦;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经常请教老师,经常与同学讨论交流;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2011-2012,学习成绩与综合成绩均为全班第一。进入大学之后,我先后加入了校、院学生会担任学生干部,在工作中,我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够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好学生工作。为同学们服好务。由于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2011年9月,担任校学生会编辑部副部长,院学生会副主席。这更进一步提高了我的工作积极性。2012年9月,在我院学生会2012-2013学年换届选举中,当选为我院学生会主席。我相信,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会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

在社会实践我创新能力方面,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大胆求新求真,充分锻炼自己。除了加 4 入学生会之外,我还加入了诸如青年法学社,青年志愿者协会之类的社会实践性社团;跟随社团参加了一系列初值实践活动,如青年法学社“普法下乡”活动、法制宣传周系列活动、“模拟法庭”活动;青协赴特校、聋校慰问活动,慰问农民子弟活动,“进社区”活动等等。在这一系列活动中,我积极参加、积极组织,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创新形式,使活动顺利开展,同时极大地锻炼了自身通辑。

在生活、交际方面,勤劳朴素,厉行节约。我来自农村,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子弟,受家庭教育,从小便懂得节约俭朴,生活中从不铺张浪费,过度消费,能够较好地理财,学习工作之余,在校外兼职做家教,一方面可以锻炼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一方面还可以获得少许收入以减轻家庭负担。在与人交往中,我能够以诚待人,与同学友好相处;尊师重道,团结同学,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在同学们中有一定威信与影响力。

是的,两年来,我不断成熟,不断成长;大学两年,养我明德;大学两年,增我学识;大学两年,长我能力。两年来,我成长了,在教师的殷殷教导和自己的不懈努力下,我成长起来了。两年来,我也取得了一些荣誉与成绩,但这一切都离不开老师们的教导和培养,离不开同学们的支持与帮助,我深深地知道这一点,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学会感恩、懂得感恩;我时刻警醒自己,要荣誉面前思进取,不骄不躁;是的,一直以来,我也在这样践行着:心怀感恩,小心前行。

人活着,不能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得为活着找些理由,得活出 5 自我,活出尊严。今天,我们需要努力完善自我,提高自我,成就自我,以为交来更有尊严地活着,于世有所为,有所用。最后,我想向所有领导、师长、同学和关心关注我的人,道一声谢谢,谢谢你们!一路有你们陪伴,我不孤单。

内怀冰清,外涵玉润;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申请人:****

师长点评

该生自201*年*月入校以来,一直能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争取荣誉,争取进步;学习认真、踏实,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待人诚实、有礼貌;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期间,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是老师得力助手。在校两年学习期间,参加多项活动,并获得多项奖项,经班级推荐,学院审核,一致同意该同学为我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6.国家奖学金自我介绍 篇六

各系: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0年省属高校奖助学金经费的通知》(鲁学助[2010]17号)、《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3号)、《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5号)、《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6号)和《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评定2010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名额分配

各系按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具体分配名额见《2010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表1)。

三、奖励额度

(一)国家奖学金额度为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并颁发奖励证书;

(二)省政府奖学金额度为6000元/年,一次性发放,并颁发奖励证书;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四)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年,其中1档为1000元/年,2档为2000元/年,3档为3000元/年,每年按10个月计算,分学期按月进行发放。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无违纪、不诚信等记录。(有校区通报批评、处分的不能参评)

(二)其他条件

1、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09至2010学年智育静态成绩名列班级人数的前1/10;

(3)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009至2010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班级人数的前1/10。

(4)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09至2010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智育静态成绩名列班级人数的前1/5;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被学校认定为2009至201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

(1)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被学校认定为2010至2011学年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仅可以申请1档国家助学金,被认定为比较困难的可以申请1档或2档国家助学金,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三档中任意一档国家助学金。

五、评定及报送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其中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要同时上报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二)各系根据分配名额以及申请条件等,经班级讨论评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初评名单;

(三)各系审核后,在全系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10月18日10:00前(资土系汇总时间:10月15日12:00前),各系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见附件6)以及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登陆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录入学生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scholarship.xszz.gov.cn;10月25日15:00前(资土系汇总时间:10月22日12:00前),各系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以及学生个人事迹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登陆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录入学生相关信息;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结果后,将获奖学生名单及个人事迹材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六、有关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严格评审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省政府奖学金互不兼得,但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各系要严格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式填写,不允许对表格格式进行改动,其中附件

2、附件

3、附件4为反正面打印;

(四)本次评审要结合洪灾地区、地震灾区、泥石流灾区学生家庭的受灾情况以及本学年学生获得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情况综合考虑;

(五)各系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标准发放,不得另行调整发放标准,更不允许班级均分;

附件:

1.2010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6.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7.填表说明

7.国家奖学金自我介绍 篇七

各学院:大家好!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财厅函[2010]16号)的文件精神,现在开始启动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所有科目成绩没有不及格

(6)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7)在校期间各方面优秀,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成绩达到校综合课程二等奖以上水平(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8)上一学年获得社会工作B等奖以上(含B等奖)或获得省(市)部级及以上竞赛奖励;

对于符合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中(2)至(6)款,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但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必须达到30%,并经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综合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因教育部今年下达了具体的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请各学院严格执行,并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勤工助学和志愿者活动,道德品质优良;

(5)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成绩达到校综合课程三等奖及三等奖以上水平;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节点: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在9月27号向胡老师提交申请书,学院对申请同学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分配的名额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在学院公示2-3天。

三、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 1名、国家励志奖8个

四、评选说明:

1、凡评到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从校综合课程奖学金名单中删除,校综合课程奖学金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五、附则:

8.国家奖学金自我介绍 篇八

各学院: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深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的电话预通知的名额分配,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09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国家为了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申报条件看附件一)。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我校2009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名额分别为606、25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二)。申报者统一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见三)。

五、以学院为单位填报《200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0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四),签发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请发送一份电子版至“学生处”邮箱)。

六、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1日下午5:00之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059冯老师、梁老师

另:国家奖助学金将通过银行账号发放,请同时收集学生银行账号(见附件五)(时间截止至11月底)。

学生处

2009年10月9日

附件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比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获奖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达到学校奖学金以上标准,高考成绩排在本专业前10%,获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5、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受资助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9.国家奖学金自我介绍 篇九

一、国家奖学金

赵晓莉

刘辉

路萍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郭真真 刘永 卢增华 杨伟

余静

孙文丹 刘雪云 高丹丹 余海涛韩雪山 胡要锋 郭朝兴 段晓慧 许兴 李新良 李红丽 柯亚楠 曹晓园张希风 王楠楠 赵乐

侯文俊 吕秋菊 张月萍 晋晶晶 钟源

王甲甲曹亚平张云峰 马新迪 韩国荣 宋笑林 李雪林 李永超 许晓丹 施银星李杨 江娜 邰书真

三、国家助学金

一级(每人3000元)姓名:

杜雪艳 张建华 许天宏 王 梁 吴康康 孔 俊 王 顺 伊梦杰 王 娜 张耀文 王龙飞 段朋杰

庞艳艳 李倩倩 陈欢欢 王 洁 刘腾远 邱献红 史鹏举 王龙飞 王 雪 韩 志 罗 曦 郑雅冬

乔同杰 余 月 王晓东 边林林 王 璐 张 灿 陈艳 清 李文婷 刘 灵 张俊虎 李晓慧 李丽敏

张 芳 程 魁 李 闪 范顺鹏 刘 龙 武超英 董琳琳 魏 红 周冰园 吉利鹏 马平平孙豪华 张利莹 李金秋 卢海丽 梁湘武 徐小培 王慧慧 赵金刚 张伟娜 赵晓燕 朱孝如 李 强 朱利兴 乔璐扬 吴瑞雪 二级(每人2000元)姓名:

张 浔 赵珺妍 高 晴 袁永芳 姬学振 苏 阳 杜俊杰 吴纪明 白艳辉 何 盟 张林威 李 娟 田中林 曾翔宇 谢晓宾 王 涛 丁二跃 杜奇勇 孙亚男 范森森 曹仟陆 张 航 王明华 李佳佳 袁冰冰 轩中伟 赵素霞 张秀丽 王瑞瑞 王 惠 郭延蕊

吴晶晶 赵 富 李要各 李 君 郑栋骏 郑晓稳 崔乐乐 张 孟 杨婷婷 刘 丹 王艳阳 郜 阳 陈 鑫 李学辉 张海林 曾春雷 郭军凯 李小燕 吴 倩 任思佳 张 倩 张雪莹 张雷 张天雷梁笑笑 闫二飞 林 静 尚利杰 崔乐才 周 新 欧阳浩一 杨周锋 蒋常友

刘明明 冯东海 王龙凤 陈祺琪 楚莎莎 李亚星 张晓君 史慧峰 张俊超 方金虎吴文龙 粱会敏 杨路明 刘世成 李晓然 唐大明 李 双 张 敏 管莎莎 牛利云

欧阳国栋 蔡晶晶 徐宏涛 范道庆 张风光 俞世贵 郭来中 周春阳 杨全喜

张珂 杨娜

郎鄢龙张莹莹

付中坤

耿 霄 梁林伟 曹志宇 吴国泉 姚玉玺 张 盼 路玉山 代亚斌 侯瑞飞 马海萍 张 腾 陈志波 张白云 史建伟 张新功 蒙文贤 卢文双 牛绍涵 余汶洪 熊延萍 耿胜魁 梁永涛 郭建娜 石曼曼 杨传环 李子山 张 磊 苟永红 孙阳阳 孙俊雅 王若琳 李红磊 郭 毯 戴海涛 张云云 任银芝 郝乾坤 张 洁 周青青 单俊萍 秦军锋 张振杰 王贝贝 张丹锋 吴文成 龚奔龙 张梦霞 任帅兵 贾四运 史绍伟 张 楚 孙海红 韩冬阁 王晶晶 王晓亮 刘 博 杜阳波 姬亮亮 赵秋凤 袁 帅 李枭 刘啸尘 杜玉姣 张 品 苏鹏威 李志杰 刘豪杰 李会敏 黄守辉 祝桥欢 胡玉芹 李 丹 陈 勇 段博伟 徐如印 陈建华 李 威 陈 玉 张博强 王军伟 杨娟娟 周明中 三级(每人1000元)

姓名:吴晓彦 梅克波 贾伟伟 连雪峰 崔 俊 白云鹏 李 筱 李培申 刘超旭 李济峰 张 宁 梁江平陈少华 王高磊 韦松涛 史旭莹 苏凯刚 李梦影 刘 萌 孙国强 马慧丽 张志伟 冀志良 张雪娟 张 丽 李亚春 王春燕 肖梦洋 张盈盈 周艳红

10.国家奖学金自我介绍 篇十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规范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评审与发放工作,依据国家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第三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资助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组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评审工作组,负责奖助学金评选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由年级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参评学生的民主测评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第六条 各学院评审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在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完成学籍注册。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勤俭节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5、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年级专业前10%,且各科成绩无补考。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工作、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在年级专业前10%。

7、评选当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

8、同等条件下,获校级以上科研创新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在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优先。

9、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实际行动。

第八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在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完成学籍注册。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勤俭节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5、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年级专业前25%,且各科成绩无补考。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工作、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在年级专业前25%。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同等条件下,评选当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优先。

9、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实际行动。

第九条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完成学籍注册。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勤俭节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前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程不及格课程不能多于2门。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同等条件下,评选当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优先。

9、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实际行动。

第十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年度审核和审定,评审程序如下:

1、公布计划: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教育部下拨的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计划,下拨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计划。各学院公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计划,并受理学生申请;

2、个人申请:学生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申请材料。

3、班级测评:在班主任组织下,对参评学生进行班级民意测评,并由班主任对参评人的情况进行摸底,提供班级初步的排序情况。

4、民主评议:学院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班级排序、班级民意测评、学生本人申请材料、学生个人现实表现等,认真进行评议,以参加评议人员2/3以上同意作为推荐的必要条件,确定可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资格,报学院评审工作组进行审核。

5、学院初审:学院评审工作组对民主评议小组初步评议推荐结果进行认真审查,如有异议,应在征得民主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初审结束后,提出获国家奖助学金的初审名单。

6、学院公示:获国家奖助学金的初审名单须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全院学生监督投诉。如公示无异议,由学院将初审名单与相关申请资料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学校审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评审工作组申报的初审名单进行评审,提出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建议名单,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学校公示:经审定后的国家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全校学生监督投诉。如公示无异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评审结果报至省级教育部门。

9、上报批复: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

10、发放:学校接到国家专款后,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将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一条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但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十二条 对于校院两级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学院评审工作组、学校资助管理中心须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情况属实且违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1.如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参加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资格,且不允许参加其他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所有奖学金的评选。

2.如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中,各学院要坚持五个原则,把好五个关口,贯彻五严要求,实行五个不准。

坚持五个原则: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坚持资助力度与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择优和助困的原则;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把好五个关口:把好宣传关,扩宽政策覆盖面;把好入口关,从多方面多角度考核学生;把好评审关,充分发挥学院评审工作组、评议小组工作职能;把好公示关,院级公示不少于3日,校级公示期不少于5日;把好监督关,各学院要公开投诉电话,做到有事必查,有查必果。贯彻五严要求:严格责任、严格纪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时间。

实行五个不准:不准暗箱操作;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轮流坐庄;不准摊派截留;不准平均分配。

第十四条 各学院要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全程跟踪考核,建立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评审当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学院要及时报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调查核实的,学校将追回该生获得的国家助学金: 1.违犯国家法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的。2.经查证虚报家庭经济情况,夸大困难程度的。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的。

4.不能正确使用受助资金,把助学金用于非生活费、学杂费用途的。第十六条 评审工作中,凡违反“五不准”要求的,经调查核实的,限期予以更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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