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间工地停止施工的通知

2024-07-26

高考期间工地停止施工的通知(精选6篇)

1.高考期间工地停止施工的通知 篇一

X镇各施工企业:

在高考期间(6月7日—6月9日),为了不影响考试环境,根据州招生委员会《关于召开高考联席会议的通知》北招委字[]04号会议要求,学校及居民楼附近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噪音大,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和休息,要求24小时停工,建筑施工噪声应控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要求。

另外,因施工造成的电力设备损坏,导致停电影响高考的要追究其责任。望各施工企业引起高度重视。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年六月五日

2.中考期间工地施工通知 篇二

为了给我市2022年高考(6月7日至8日)、中考考生营造一个“舒适、安宁、卫生、便捷”考试环境,经研究,现将2022年高、中考期间我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市考点分布情况。我市高考考点共设19个,其中中心城区设5个考点,分别是夷陵中学、xx市一中、xx市葛洲坝中学、xx市外国语高中、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我市中考时间、考点暂未公布,请各施工项目届时关注官方信息。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施工项目要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认真执行高考、中考期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加强应急保障。若发生影响考试环境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三、严控施工作业时间。各施工项目应合理安排工作,从即日起至中考结束之日止,按照《湖北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规定,每日夜间(22:00至次日6:00),在居民区、文教区等区域禁止一切产生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抢险抢修工程等除外)。

四、严控噪声扬尘污染。高考、中考期间,全天禁止产生噪音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一律停工。

五、做好防汛排涝。各施工项目要做好极端气候下城市防洪排涝、应急抢险等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巡查和值守,防止考试期间极端天气带来的灾害。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1日

3.高考期间施工停工通知 篇三

2022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定于2022年6月7—8日进行,根据《合作市考试招生委员会关于合作市2022年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复习、休息、考试环境。现将合作市考区及考点周边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各施工工地(含装修、装饰)在高考期间停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工时间

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9日,共4天。

二、有关要求

1、合作一中、合作市初级中学周边的建筑工地6月6日19:00时—9日12:00时期间全时段停止施工。

2、停工期间,各单位进行企业整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或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各施工工地在停工整改期间不能制造噪音,影响考生休息。

3、合作市住建局将组织工作人员在停工期间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将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4.高考工地停工通知 篇四

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中考即将进行,为做好考场周边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管理工作,确保xxxx年高考(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24日至26日)我区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避免工地施工影响考试,各工地应全面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在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6月6—9日)和中考(6 月24—26日)期间,全区所有工地应停止打桩,中午和晚上停止施工,禁止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特别是考场及住宅小区周边相关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提前调整施工计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施工。

2、考试期间,请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xx区住房和建设局

5.中考高考期间考生家长调休的通知 篇五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的`一则通知在网上刷屏,获得了市民、网友一致好评。通知指出,中考、高考期间,考生家长可调休5天。

记者向中卫市政府了解到,通知属实。这个通知5月23日印发,名为《关于中考高考期间考生家长调休的通知》,由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

5天调休如何执行?记者了解到,考生家长可结合自身实际申请。

中卫市某事业单位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这看似事小,却体现了对干部群众的人性关怀。”而职工范振清对这项政策也十分满意,他说:“消息传出后,外地的朋友也纷纷为这个做法点赞,我感觉挺自豪。”

关于中考高考期间考生家长调休的通知

各教职员工:

考虑到校内教职员工子女参加中、高考的实际情况,在此期间(高考6月7-8日,中考6月26日),学校同意考生家长调休。请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和课程调整,并报请本部门领导同意后,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履行调课手续;其他工作人员到人事处调配科登记备案,联系人:张鸿艳,联系电话86617530 )

特此通知,预祝考生金榜题名!

党政办公室

人事处

教务处

2017年5月31日

★ 交通管制通告

★ 德州一日游作文

★ 中考高考期间考生家长调休的通知

★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方案

★ 中午校园实行静校制度的通知

6.高考期间防疫通知 篇六

1.考生要严格遵守报名所在地考试防疫要求,从5月24日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在校生由班主任签字,非在校生(含社会考生)由家长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2.从5月24日起,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高考报名所在地,考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应避免到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保持两点一线。

3.目前仍滞留高考报名所在地以外的考生务必于5月24日前返回,并及时与所在中学或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按高考报名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4.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第一天考试时凭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等防疫材料进入考点,考生要提前准备好相关防疫材料。

5.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健康码或行程卡异常的,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向所在中学或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6.赴考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人员间距。就近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以上未尽事宜及各地、各考点组考防疫政策有进一步规定的,以当地规定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当地招办、考点、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提醒,认真遵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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