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乐的王国里漫步作文(精选4篇)
1.在音乐的王国里漫步作文 篇一
一年中,春天的时光是最美好的,处处充满了生机,充满了希望。小草绿了,花儿红了,枣树爷爷也被春风唤醒了,慢慢的睁开双眼,植物们都像在睡了一大觉后醒了过来。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和外婆来到了公园散步。我们先来到花园里。哇!你瞧那几棵树!梨花、桃花、山茶花交织在一起,多美啊!如果把她们的美丽花朵拼贴在白纱裙上应该很好看。哟!多可爱的迎春花啊!他们三三两两,依偎在一起,好像无数张笑脸在向人们报告着春天的到来。再看那玉兰花,仿佛吐了一层鲜奶油,似乎要滴下来的样子。我最喜欢的还是牡丹花了,牡丹是我国特有的名贵花卉,它花大色艳,雍容华贵,富丽端庄,仪态万千,有“国色天香”、“花中之王”的美称。人们将牡丹花看作是幸福、富足的象征。花儿们盛开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它们构成了一幅万紫千红、美不胜收的优美画卷。
我们顺着弯弯曲曲的林荫小道往前走,来到一个巨大的湖前,只见湖水清澈见底,令人无比舒畅。一阵微风吹过,明镜一样的湖面顿时扬起了一道道波纹。“啪!”“啪!“几条可爱的小雨飞速的蹦出水面,不听得向我吐着泡泡,好像在说:“春天来啦!春天来啦!”它们挺直身子,呼吸着那清新的空气。
啊!春姑娘!你赶走了寒冬,赶走了沉寂,带来了春天,带来了欢乐。我多么爱你啊!
2.漫步在村庄里的秋日随笔 篇二
“今年的玉米得了黄斑病,不然,每亩还得多收两百斤。不过,这已是不错的收成了,只是今年的玉米掉价厉害,比去年一斤要少好几毛钱。”族叔对我说这些话的同时,伸手接了我递上去的一支香烟。我含含糊糊地应着声。因为久别于农事,我不知道得了黄斑病的玉米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更不知道去年玉米能卖上什么样的价格。对于一个脱离了农村,已不用再靠土里刨食吃的人来说,这些,真的不想再费心思去考虑这些问题。
族叔吸了一口香烟,骑上他那辆电动三轮车,一挥手,在村外那条坑坑洼洼的土路上颠簸着走远了,村外的那条土路又恢复了寂静。在这个时节,村子里少有闲人,家家户户都忙翻了天。对大多数人家来说,这一季的收成相当重要。夏季的麦子是口粮,而秋天这季的玉米,则是家庭中的经济来源,平日里吃盐使火,人情往来,孩子读书,房屋修建,甚至看病拿药,每一笔支出都要从这季收成中来。乡村不养闲汉,过光景不拼,来年指望什么呢?
我在村外的那条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之所以选择在村外漫步,是为了减少见面打招呼的那份尴尬。我自二十岁起,就离开了这座生我养我的村庄,几十年后回到当初的起点,已物是人非,我也是在极力寻找着村庄当年的影子。我离开时那些还在光腚玩泥巴的孩子,如今也早成家立业;还有那些外村嫁过来的媳妇,满村乱窜的孩童,我早已不知谁是谁的谁。每每相遇,他们热情地与我打招呼的时候,我都觉着难堪,只能微笑着点头,却不敢随便乱称呼。祖辈都生活在这个村庄里,老亲世邻,如果随便称呼,乱了辈分会落下口实,让人家说道。我在村人的眼里,无疑也算是一个很有出息的人,尽管我在外谋生也很不容易,甚至历经过不少艰难,但人家不知道。人家只知道我不用在田里劳动了,每月国家发着工资,属于公家的人,过着光鲜体面的生活。至少我能在这如此大忙的`时节,还能在村子里悠闲地散步,甚至停下脚步,举着手机拍摄那些在他们眼里见惯不惯的牵牛花儿。
事实上,我是在用心在感觉着这个村庄的温暖,寻觅着久违了的故乡气息。村庄里的一草一木我都曾经是那样熟悉。比如我脚下的这片土地,原来是一片树林,因居村西,村人习惯称之为“西园”。西园原来不是我现在眼前的样子,生长着许许多多的灌木和乔木,有刺槐、白杨、梧桐、桃树、杏树、板栗……甚至隔壁一个叫二孩的,在西园挑水时,还摘到过一个李子。那口井离村子最远,但井水却最甜,因为这个缘故,住在村东的人家,往往也到西园里来挑水。一时间树林中的那条小径上人来人往,扁担声与脚步声交织,显得十分繁忙。
小的时候,西园曾带给我们很多的快乐。雨后与小伙伴们一起挖过蝉蛹,粘过知了,掏过鸟蛋,捉过迷藏,甚至还趁着月色爬上那棵粗大的杏树,偷摘过酸涩的杏子,捋过槐花。而今,这儿除了两排白杨树,早没有了以往的痕迹,只有那口老井还在,井栏因年久失修,已破败不堪,而井水也不再清澈。自从村庄安装了自来水,这口井就归于沉寂,仿佛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一条小河从西园中穿过,常年经流不息,因此,沿河的那几亩地成了村人的菜园子。河里小鱼小虾,黄鳝泥鳅随处可见,夏日里除了在河中洗澡,抓鱼摸虾也成为一件乐事儿。如今这条河早已断流多年,没有了鱼虾的踪迹。这,还是我记忆中的那个美丽村庄吗?
岁月带走了村里许多老年人的面孔,带走了我记忆中那些生活情景。留给我的,是再也回不去的那些过往,以及涌动在心底的一丝悲凉。村庄在历经了几十年的变迁之后,于我已是熟悉而又陌生,让我这个漂泊在外的游子感慨万千。
远远地望见家中升起了炊烟,那是母亲在为我准备着午餐。娘在,家在。我千里迢迢地回到这里,有人嘘寒问暖,有人烧茶煮饭;夜晚回来,家里为你敞着门,亮着灯,守望着。呆在母亲身边,感觉自己还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饭吃得香甜,觉睡得安稳。
3.在唐诗里孤独漫步读后感 篇三
曾经到沿海城市参加过两岸三地的语文诗歌研讨活动,聆听了大陆和台湾以及澳门、香港语文届优秀教师对于诗歌同课异构的教学,当时对于来自台湾的教师讲授的《过零丁洋》一诗,时至今日还记忆犹新。没有高科技的课件做辅助,只有老师的讲解和孩子们静心的聆听。当时的我很不以为然,可是今天我要重新评判这一课了。在我三十一年的教学生涯里,讲过、听过有关诗歌的课也数不清了,但是至今还能让我不忘怀的,不过尔尔,《过零丁洋》一诗就是其中的一首。如今我又在夏昆的《在唐诗里孤独漫步》一书中找到了答案。
大唐帝国是让我着迷的一个王朝,不仅仅是他的盛世和唯一的女帝,更有灿若星辰的文化————诗歌。感谢唐朝,更感谢作者夏昆,让我在他的书中遇见唐朝遇见诗。
正如书中自序中云:“当唐朝随着时间的流逝离我们越来越远的同时,我们却越来越清晰地看到那个时代的浪漫与潇洒,自信与豪放,甚至清晰地听到只能属于那个时代的人的笑声与哭声,看到他们的命运沉浮、人生际遇,完全归功于一个具有魔力的词,这个词在那个时代逝去之后,几乎成了汉语词典中最富神奇魅力的一个词语,它就是唐诗。
你知道唐诗最伟大的一页由谁掀开的吗?你知道是谁还诗歌一个男儿身了吗?你知道是谁将绝句咏成绝唱了吗?你知道寂寞于神灵和人群之间的诗人是谁吗?你知道谁的人生比诗歌更寒冷吗?你知道是谁用诗歌的长矛挑战了命运的风车吗?你又知道是谁吹响了衰飒之气中的一缕清音吗?你又知道在那个中国人最奔放最诗意最潇洒最自信的时代谁和谁高山流水觅成知音了吗?
大唐帝国一个个让我瞠目的诗人,在作者夏昆的笔端滚滚奔流,倾泻而至,一边甘霖如贻,一边散发着酒香。正如作者所说:“在写这些文字的过程中,我越来越深地感觉到,我不是一个讲述着,而是一个瞻仰者。透过那些文字和词语,我第一次感觉到一个曾经属于过我们的时代,一个我们曾经拥有过的伟大时代的伟大精神,这精神,就是境界。”
是啊,读诗歌,读诗人,读情感,其实就是在读境界,读人心。作者说得多好啊,当人开始仰望苍天思索时,曾经的蝇营狗苟被抛在身后,现实的功利被遗忘,人们开始知道,有些东西,是永远超越于当下的欢乐幸福、悲哀痛苦之上的;人们开始相信,这世界有一些普世的维度和标准,即使不为当下接受,但是它必超越广阔的空间和漫长的时间而不朽。
来,打开书,带你走进一段历史,让唐诗的精灵带你穿越漫天的风沙和深邃的时光隧道站在你的心面前。心会告诉你:这一切,都值得。
4.音乐漫步作文 篇四
我喜欢音乐,是因为音乐让我懂得了许多,面对音乐,即使再浮躁的心也能平静。
偶然翻翻相片,才突然想起同桌的你,才发现曾经在一起的时光没有好好珍惜,可是自己却已没有了机会。只有在眼泪中才会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就象毕淑敏说的那样:有些东西年轻时你不懂,当你懂得时却已不再年轻。
直到某一天,才突然发现相识是缘分,历经风雨之后,才发觉朋友给予了你很多;终于明白我遇见你是最美的意外。懂得随时随地会有人在笑容里为你祝福,生活在爱与被爱之间那将是一种多么美妙的感觉。
既然选择了远方就注定风雨兼程。可是又有谁会一帆风顺呢?难免有失意,可风雨中这点痛又算得了什么呢?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即使梦的入口有点窄,只要付出,便问心无愧,又何必个求结果。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是呀,其实父母为我们付出了很多,要求我么的却不多。不要在幼时说将一定让父母住最好的房子,穿最好的衣服……。只要多花一点时间陪陪他们就可以了。记住:最爱你的人或许是你的伴侣,但最无私的还是你的父母。
真的,我喜欢音乐,我也想尝试着读懂歌手的心事。我喜欢罗大佑沧桑的沙哑,张学友
深沉的颤音,刘德华历经岁月沉淀下的无奈,周华键孩子般得志器和正尘,周结论是反发出的动感,激情。王飞清新,自然中透着淡淡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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