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精选10篇)
1.31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一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3、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4、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5、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后勤主任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工作,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6、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与安全演练制度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我校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局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名单:
组 长:刘维忠
副组长:曾路迹
成 员:叶新喜、韦凤专、曾宪栋、韦慧玲、韦利珍、胡文娥、谢生慧、黄兆恰、覃超燕、谭净尹、年级组长及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出现突发事件时,负责指挥协调相关人员立即到达现场,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救助工作。
3、根据情况及时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并及时请上级有关部门。
4、指挥协调相关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各类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一方面迅速送校办公室,由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松江镇人民医院进行处理。具体负责人郭利。
2、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生产活动,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3、及时通知相关家长并做好学生家属工作,迅速向镇政府和局法制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4、组织班主任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中毒的师生名单,并注意观察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
5、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确保学校稳定。
(二)传染病应急预案
1、我校师生在家中出现流脑、风疹等传染性疾病,患病师生应迅速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经校长同意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2、我校学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由班主任负责送至校医办公室,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要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医院救治,班主任要作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校长报告。
3、教师出现疑似传染病,应该主动向校长报告,停止工作。
4、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办公室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消毒剂为84消毒液和食醋。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要经常性地组织学习交通法规,教育学生珍爱生命,教育学生严禁驾驶机动车辆。
2、学生在上、放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学校得知情况后要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并迅速报告交通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
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具体负责人陈传友。
4、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组织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四)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向校长报告。
2、发生火灾,严格禁止学生参与救火,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处。老师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组织自行扑火。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力量难于扑灭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求助。
3、将师生疏散在学校田径场,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校园。
4、立即切断电源。具体负责人丁瑞鹏。
5、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五)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件)应急预案
1、在体育活动和其它群体性活动中,发现学生在校内受伤或身体不适,尤其是突发心脏病等,应当立即送校办公室救治,并向学校领导报告,如学校领导认为有必要送医院救治的,应迅速通知家长,并由家长陪同就医,若家长不能陪同的,由有关老师陪同到医院。
2、外来人员未经允许要求进校,值日教师不得放行。尤其是行为可疑者。对其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领导,及早将闯入者受逐出学校。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现场老师或第一位发现突发事件的老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制服不良分子并报告学校领导。事态严重的,为防不测,应拨“110”报警求助。
学校用电安全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它关系到国家财产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用电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之一,为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办法。
一、各办公室主任、班主任、生化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多媒体、物理实验室、理化、档案室、七年级组、八年级组、教导处、校长室、生物实验仪器室、总务处、印刷室、卫生室、值宿室各部门的主管人为用电管理责任人。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管理好本部门、办公室、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水房的功能场所的用电设备。如:照明灯具、电源插座、热水器等。负责本班、处、室的用电安全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或报告总务部门。
1、各处、教室不得私自拆卸、损坏公共场所的灯泡、灯管、开关等设备,违者除批评外,应赔偿修复费用,造成后果应负全部责任。
2、各处、室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除学校安装外的任何电器,不私自乱拉乱接电源。
3、各处、室职能分开,责任到人,与职能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
三、各办公室用电管理规定。
1、各办公室主任、班主任为本处室安全用电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电器的使用与管理,如发现故障及时与总务处联系。
2、各办公室必须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学校用电的上述几条。
3、各处室安装或拆卸电器与总务处联系,由总务处指定维修更换。
4、各处室、班级严禁使用学校安装外的任何电器,造成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联带办公室主任或班主任责任。在班级、办公室用电由学校统一指挥,在校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四、实验室、微机室等用电管理。
1、实验室实验员,微机教师为实验室、微机室的用电管理责任人,时刻注意本室电器状况及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与总务处联系,以便及时维修与更换。
2、实验室、微机室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坚决禁止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安装任何电器,一经发现除学校批评外,进入到量化中去,造成重大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实验室、微机室帮电严禁超载运行。
4、各种电器在正常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校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具体要求
1.全体师生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如发现室内外,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出现问题时,应主即向有关领导或老师汇报,以便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学校各处室、班级均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未经有关领导及电工批准,不准私自乱拉、乱扯电线,不准随意改动原有的供电线路及设施,否则发生问题由当事人自己负完全责任。
4.各班主任要负责提高学生的安全用电常识,不乱动灯口、开关、插座等供电设备,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汇报,避免发生触电事故。5.每一位教职工及全体学生都要增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观念。照明灯、电风扇及其它教学用电设施不用时应及时关闭。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6.学校要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测和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局相关科室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1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
2、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3、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4、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5、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
三、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四、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
五、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六、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七、举办校内大型活动,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八、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术状况不好的机动车辆。
十、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安全工作档案制度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2.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二
一、本矿安全生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不论大小都要作登记管理。
二、经矿安全办和有关人员(矿长、安全员、班、组长)确认为现场整改的就立即改正。如现场不能整改的就请示矿领导,由矿办制定整改方案,矿领导负责指定整改负责人和资金的落实到位,确定整改完成时间,并对整改还必须况进行跟踪复查。
三、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政府及主管部门,待专业人员确定整改方案后才可实施,整改前要采取临时可行的安全措施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等。
四、短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工作量大或资金投入不足等)要先采取撤离、设警示隔离线(带)等措施。报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最后落实解决负责人、整改时间。
五、对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且积极报告的有功人员,本矿给予奖励。
3.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三
1、当班的验收员、班长必须对本班的工程质量认真排查隐患,不得遗留隐患到下班,如当班处理不掉,应现场交接拨分给下班处理。
2、矿长及安全员对当班提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扣班10~50分。
3、凡出现隐患通知单,对责任班一般隐患扣10~50分,重大隐患扣50~200分,扣班长、验收员20~50元。
4、调度会领回的隐患通知单及罚款单必须交工区值班干部,否则一次扣领单人50元。
5、凡隐患通知单通知的隐患,在井下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室及矿安全管理机构汇报,否则一次扣班长20元。
4.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领导和业务保安部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矿开展深化安全整治活动,按照公司关于继续深化安全整治的要求,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按照“四定”的原则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为进一步规范事故隐患管理程序,提升隐患排查、控制、整改的水平,矿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总工程师负责制和隐患整改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凡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矿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实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跟踪监督和验收制度,并进行档案化管理,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又重复出现的,按工作失职进行责任追究。
矿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并于每月底将《月度矿井事故隐患排查表》及上月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安检部,由矿安检部进行监控和验收。
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安检部负责复查和验收,复查和验收必须签署意见,并对复查结果负责。
二、矿成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矿副总以上干部、安检部部长、矿调度室主任、技术部长、设备部。
三、矿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小组领导职责
1、矿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总工程师负责制和隐患整改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凡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治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分管副总为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具体责任人。
3、隐患整改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矿长对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把安全整治责任落实到分管矿领导。分管矿领导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随时组织职能单位研究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落实整改事故隐患。
4、各职能单位针对矿现场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上存在的事故隐患,在业务范围内积极组织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整改,做到在规定的限期内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人落实。
5、对于A级和B级隐患,职能单位要提前排查,并按A、B级隐患的有关规定于每月18日上报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待签字后于每月20日前报矿安检部。对上月已排查但未处理的事故隐患应书面说明原因,矿安检部汇总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上报公司。
6、矿各单位要及时整改本系统范围内的C级隐患,整改结果及时报矿安检部,矿安检部要认真组织跟踪复查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认真,处理不彻底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对未及时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后未及时处理而造成事故的,则按照事故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四、事故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自身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事故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矿解决的事故隐患; C级:由区队、各职能单位必须解决的事故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水害、安全
防护及其它。
五、事故隐患跟踪落实
(一)、职责划分
1、公司负责对A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并指定专人跟踪监督落实。
2、矿安检部负责对B级、C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并指定专人跟踪监督落实。
3、小班检查发现现场可立即解决的隐患,由跟班安监员现场监督落实解决。
4、公司负责对A级事故隐患的整改验收,矿安检部负责对B级、C级隐患的整改验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二)、隐患管理
1、矿安检部按隐患类别、级别落实督察责任人,A级、B级隐患每月督查一次,C级隐患及时督查,督查人对督查情况负责并签字。
2、各类隐患由矿安检部建立台帐,详细记录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和督查人的督查情况。
3、隐患整改完后,由各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矿安监部组织验收,并建立档案。
5、安监人员入井检查在现场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在当班解决的,必须对隐患进行分级,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根据隐患级别由矿安监部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6、A级和B级事故隐患在没有整改前,必须编制事故防范措施,矿安检部监督措施的编制和贯彻落实。
7、隐患没有按期整改,督查人要及时汇报,追查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重新制定整改方案。
三、考核办法
1、安监员到现场应该排查而没有排查出事故隐患,每一次扣50元,因此而发生事故的,不少于100元处罚。
2、没有定期督查的,一次扣50元,督查记录不填写或填写不全的,一次扣20元。
3、督查过程中应给予单位或责任人处罚而没有作出处罚的,一次扣50元。
4、督查人对事故隐患督查不到位而延期整改的,一次扣50元,因督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轻伤或三级非伤亡事故一次扣督查人100元,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一次扣督查人200元,死亡事故一次扣督查人1000元,并按事故责任划分给予行政处理。
5.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五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猴子岩水电站场内交通10#公路施工项目部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二〇一一年二月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状态,纠正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猴子岩水电站场内交通10#公路施工项目部所进行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3.职责
3.1安全科是隐患排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实施工作。
3.3各班组安全隐患排查于整改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排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隐患排查的形式可分为项目级排查、作业队级排查、班组级排查、日常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节假日前后的排查和不定期的特种安全隐患排查。
4.1.1项目级隐患排查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由项目部领导带队,中层管理人员参与进行排查,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负责汇总,下发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作业队级隐患排查
由作业队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班组长进行排查,每月至少二次,排查情况报安全科。
4.1.3班组级隐患排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排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4.1.4日常性隐患排查。
4.1.4.1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安全责任心;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4.2安全活动是否认真开展落实,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全。4.1.4.3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否坚持了领导值班,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1.4.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标准执行、3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脱岗、串岗、睡岗等违纪情况。
4.1.4.5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4.6机械、仪表、库房、通道、安全装臵、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生产现场是否按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等。
4.1.4.8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
4.1.4.9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规定的安全隐患排查; 4.1.5专业性安全技术隐患排查。
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护罩、栏杆等安全装臵以及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4.1.5.1吊具隐患排查:包括吊钳、钢丝绳、吊链、吊环等。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4.1.5.2起重设备排查:对吊车的吊钩、事故开关、行程极限开关、滑轮、钢丝绳等。
4.1.5.3电气设备隐患排查:电气设施的金属外壳保护接地、临时线、配电及停送电装臵、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4.1.5.4机台安全防护装臵: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
4.1.5.5压力容器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4.1.5.6易燃易爆场所隐患排查:主要对氧气库、乙炔库等。排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1.5.7库房隐患排查: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5.8排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5.9专业性隐患排查由安全科组织机电科、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作业队主要领导、各班组负责人进行联合隐患大排查,每月排查一次。
4.1.6季节性隐患排查: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4.1.6.1春季隐患排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排查内容;
4.1.6.2夏季隐患排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排查内容;
4.1.6.3秋季隐患排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排查内容;
4.1.6.4冬季隐患排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排查内容;
4.1.6.5季节性隐患排查由安全科组织工程技术科、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作业队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排查。
4.1.7节假日隐患排查:
4.1.7.1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隐患排查;
4.1.7.2节假日隐患排查由安全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4.1.7.3节日前需认真排查下列情况:
4.1.7.3.1生产材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4.1.7.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4.1.7.3.3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4.1.7.3.4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4.1.7.3.5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1.7.3.6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4.1.7.3.7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4.1.8不定期隐患排查
4.1.8.1新、改、扩建装臵运行、试运、投产验收隐患排查,装臵开停工前、检修后排查,临时性专业排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隐患排查。该项排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1.9综合性安全隐患排查:包括生产现场各方面的隐患排查。4.1.10事故现场调查与属实:事故发生后,由安全科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属实,在调查时,各作业队安全员和班组负责人配合,并实事求是的介绍发生事故的经过和原因,不得隐瞒事故的真相。
4.1.11其它安全隐患排查。
4.1.11.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活动布臵、进展中的隐患排查; 4.1.11.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执行情况中的隐患排查。
4.2隐患整改 4.2.1事故隐患范围:
4.2.1.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4.2.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4.2.1.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4.2.2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4.2.2.1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作业队、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4.2.2.2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四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作业队、作业队能整改的不交项目部);
4.2.2.3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作业队无力解决的,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4.2.2.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作业队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科监督执行;
4.2.2.5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4.2.2.6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科签发,由作业队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排查;
4.2.2.7各类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和节假日排查,其排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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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8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班组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4.3安全隐患排查的形式和注意事项。
4.3.1针对排查的项目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法规、标准和政策水平。
4.3.2将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班组以自查为主,班组互相排查,相互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借鉴。
4.3.3坚持排查与整改相结合,排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据排查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6.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篇六
Q/HYM640-11 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和上报的责任,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长期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事故隐患定义和分类
2.1 事故隐患的定义
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2.2 事故隐患的分类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劳动部颁发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四级:
2.2.1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2.3较大事故,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2.4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排查和治理
3.1 事故隐患排查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各类事故隐患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
2、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
3.2 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查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2、查重大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点管理部位的控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3、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4、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5、按属地管理原则,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
6、查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情况,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3.3事故隐患的整改
1、对可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限期,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2、对于需要较大投资的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报上级领导和管理部门,并分三级:
一是生产车间可以按正常渠道解决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二是需要公司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并落实资金和实施责任人员; 三是需公司投资整改的项目,报公司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技改过程中给予考虑解决。
3、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单位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4、对于查出的事故隐患按本制度4.0的要求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4.事故隐患上报 报告原则
4.1 各单位每月对所属生产经营现场、人员、设备设施进行排查,将查出的事故隐患,按要求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4.2 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并组织人力和物力及时外理,做到坚决不留后患。自己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公司安监部门。
4.3 公司根据上级对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适时集中安排时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车间应密切配合,认真发动职工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造册,上报安监部门。
4.5 公司安监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分类整理,对车间、部门自己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排,安监部门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解决。
4.6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跟踪检查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对无特殊原因拖延或不整改的单位,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整改要求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定期排查,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区域、企业各个环节,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三、认真登记。各单位要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四、及时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五、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办要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并向安全办报告整改结果。
7.宋楼小学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制度 篇七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校园进行安全排查、整改。
3、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5、学校实行安全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个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销号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跟踪问责,直到安全隐患完全消除方可销号,做到不改不销。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消除隐患后销号。
6、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8.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1 篇八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九
为强化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医院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确立院安全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科室两级负责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机制。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医院及职工和患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1、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被查科室限期排除。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被查科室限期整改。
3、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依法强制被查科室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三、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各科室要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有主管科室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任人签字确定后,及时彻底整改。同时,要建立相应档案,将隐患的发现时间、采取的措施、整改情况、责任人、验收人等进行详细登记。
2、各职能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对院内安全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消除,确保安全。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督促整改和监管。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和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隐患,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的同时,迅速将情况上报医院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档案。
3、医院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就院内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出奖惩决定。
4、医院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职能科室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各职能科室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责任追究
10.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篇十
一、项目部负责对本单位在建的施工工程和各施工队的施工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二、项目部所辖各施工队,负责对各自所施工的现场基坑开挖、各类机械、器具使用、脚手架的搭设、临时用电、临时仓库、易燃易爆气瓶的使用和存放及防汛、防冻、防滑、防风、防火、防中毒等生产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治理。
三、项目部积极配合,参与业主工程管理部、安全环境部、监理单位等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隐患排查活动,对项目部的施工工程中所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负责整改和督办。
四、项目部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和甲方安全环境部下达的专项隐患排查存在问题整改“五定表”要有记录,建立台帐,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
五、项目部各施工队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要按“五定”的原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一些当时不能及时整改解决的要定出整改方案和应急防范措施,限期解决。
六、各类检查情况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要按规定期限报项目部后,由项目部上报甲方安全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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