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精选11篇)
1.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篇一
——200*年6月2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农业局局长高学信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农业法》贯彻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2002年12月2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以后,我们把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措施来抓,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今年1-5月份,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18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178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3%、21%。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全市上下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增强全社会的农业法律法规意识,市里把《农业法》的学习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紧密结合起来,首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简报、小册子等形式,做好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广播局“行风在线”节目,组织农口部门负责人专门就《农业法》进行讲解,与群众交流沟通,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在全社会营造起了贯彻实施《农业法》的良好氛围。其次,组织开展专家座谈会、送法下乡、法制集中宣传日等活动,提高宣传效果。两年来,共组织宣传活动60多次,发放明白纸10000多份,现场咨询20000多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了《农业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维权能力。再是,做好普法培训工作。利用市委组织的干部培训班,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负责同志立足本职工作,结合宣讲《农业法》从不同的角度对广大干部进行辅导培训,增强了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自觉性。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一)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我们把龙头企业建设作为实施农业产业化的首要环节,牢固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采取优先立项、优先规划、优先批地、优先配套基础设施的“四优先”政策,使农业产业化的龙头高扬,从而推动农业产业化不断向深层次、高水平迈进,加快了农业国际化进程。一是多种渠道创建龙头。立足我市劳动力、土地、农副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去年新发展一定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38家。其中,瓦店镇通过招商引资正在建设的常容农工贸有限公司总投资达3000万元,产品大部分出口日本、韩国,年产值可达1亿元,利税400万元,可安排600名劳动力就业。和生公司去年开工建设的熟食、面食、蔬菜加工项目,总投资1.1亿元,一期工程投资5600万元,投产后,年产值可达2.8亿元。二是创新方式发展龙头。积极引导企业学习借鉴外贸公司的经验,把龙头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延伸到农村,通过租赁土地、农户土地入股等形式,建设自属基地,雇佣农民打工,实现企业技术、资金优势与农村劳动力、土地资源的有机结合,为龙头企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目前,全市已建起自属饲养场(舍)100多处,瓜菜种植基地近5万亩。去年以来,烟草公司租赁农民土地2000多亩,建起了5处烟叶农场,实行企业化管理,为提高烟叶质量和出口创汇奠定了坚实基础。企业增加效益的同时,农民也得到了固定的租金收入。三是培强做大现有龙头。主要是加大现有龙头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搞好土地、劳动力、信贷等方面的协调服务,为龙头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去年,由市财政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长期贷款3.6亿元,用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其中外贸2.6亿元,得利斯1亿元;市财政贴息270万元用于外贸公司熟食品加工项目和得利斯公司生猪屠宰项目,有力地促进了这两大龙头的快速膨胀。目前,全市已发展起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100多家,其中潍坊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7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家,外贸、得利斯公司被列入全国首批151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去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达161亿元,销售收入125亿元,上缴税金5.6亿元,出口创汇3亿美元,辐射带动农民6万多人,成为农民闯市场奔富路的桥梁和纽带。
(二)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目前,全市已有5万亩种植基地获得潍坊市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17.5万亩基地获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产品获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9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力争年底每个乡镇(街道)再有1-2处农产品基地取得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二是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把龙头企业作为标准化基地建设的主体,引导他们与农户签定标准化基地建设合同,参与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标准化生产。为提高肉鸡标准化生产水平,外贸、万年、和生等企业采取无息借款、养鸡补贴等措施,扶持农户进行标准化鸡舍新建或改造,很受群众欢迎;得利斯公司借鉴肉鸡一体化生产的做法,与英国pIC公司合作,引进瘦肉型猪新良种,建起了从曾祖代猪到商品猪饲养的良种猪繁育基地,提高了生猪良种化水平,养猪效益大大提高。目前,全市已建成畜禽标准化饲养场(舍)4800余栋,标准化种植基地10万亩。三是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在全面推行出口企业饲养场认证制度的同时,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投资300万元建起了具有省级资质的综合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投资500多万元在市畜牧局和外贸公司建立了动物病理实验室和畜产品检测中心,今年又投资600多万元新建畜产品检测中心,以适应我市
畜产品出口大市的要求。通过对农药、兽药残留进行有效地监控,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市里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领导小组,建起了农业、畜牧两支执法大队,每年都要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对农药、化肥、种子以及兽药、饲料市场进行集中整治,既维护了农民的权益,又从源头上净化了标准化生产的环境。两年来,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0多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五是坚定不移地抓好动物防疫工作。实行执法与服务相分离,成立了诸城市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所,乡镇(街道)设立了13处分所,严格落实官方兽医制度,确保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三)多渠道开拓农产品市场,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一是坚持内贸外贸一起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一块打。外贸公司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在国内主要大中城市建立了200多处直销点,并与肯德基公司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每年内销冻鸡10万多吨。近年来,我国禽肉产品屡遭封关,但外贸公司依托遍布全国的直销点扩大内销,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闭关造成的损失。得利斯公司在巩固发展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去年顺利通过了香港食品卫生部门的出口认证,近期有望在香港上市。与此同时,放眼国外,不断扩大俄罗斯市场,积极拓展新加坡、日本市场,目前已初见成效。二是坚持市场多元化,站在全球搞营销。在巩固日本、韩国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努力开拓欧盟、非洲等新兴市场,构筑多元化、多口岸的营销格局,化解单一市场带来的困窘。三是抓好市场龙头建设。在继续培育完善已有的瓜干、花生、蔬菜、果品等专业市场的同时,在交通要道和传统商品集散地,兴建新的专业批发市场,辐射和带动区域性主导产业的发展。林家村镇皂户辣椒市场,年交易量10万吨,交易额8亿多元,带起20万亩辣椒基地和1100多个贩运加工户。目前,全市各类市场发展到175处,其中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发展到20多处。四是狠抓了产品开发,提高市场占有率和附加值。外贸公司肉鸡,由原来的单一品种发展到现在400多个品种,平均价格比胴体鸡提高了一倍多。近年来,还根据国外技术壁垒提高,出口难度加大的新形势,与美国泰森、日本普利玛等外商合作,将熟食品年产能力扩大到5万吨,实现了由原料产品向最终产品转换,较好地避免了市场风险。日本封关后,在全国冻鸡市场普遍萧条的情况下,外贸公司依靠熟食品出口稳住了脚跟。去年春天我国禽肉产品遭到全面封关后,外贸公司又是依靠熟制品打开了日本市场的大门。万年公司在抓好肉鸡熟食品开发的同时,坚持一业为主,多业经营,去年与香港一家公司合作,新上了肉串、草莓、水产品加工项目,产品远销日本、俄罗斯、马其顿等国家,当年实现出口创汇400万美元。
(四)努力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去年,市财政共投入8793万元,向上争取无偿资金5292万元,扶持贴息1200万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125个村6万人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孟疃镇集中供水工程、朱解镇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开发工程、万年公司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开工建设了墙夼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项目、孟疃马庄镇1.1万亩节水灌溉示范区工程等6个大项目,扩大、改善灌溉面积20万亩。结合城市建设,先后投资1.6亿多元,在对潍河进行河道治理的基础上,陆续实施了左岸改建和绿化美化工程,建设融防汛抗旱、生态保护、旅游景点于一体的城市滨水景观带。目前,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竣工,大坝由原来的5米拓宽到10米,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蓄水总量达到2000万方,不仅提高了城市品位,而且为附近农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同时,实施了“村村通油路工程”,到去年底,累计投资2亿元,完成农村公路修建改造600公里,城乡油路总里程达到1000公里,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预计今年底,全市90%以上的村庄将实现“村村通油路”。今年,还争取国家农业部优质粮生产农机装备推进工程资金200万元,其中上级投资180万元,100多农机户受益,进一步推动了农机事业的发展。目前,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05万千瓦。
(六)认真落实农村政策,依法保护农民权益。一是土地延包工作进一步规范。去年,市里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全市农村土地延包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意见,逐乡镇(街道)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机制,出台了《诸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暂行办法》,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减负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市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停止收取乡村公益事业金,严格“一事一议”筹资备案审批程序,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力度,同时进一步增加转移支付,确保了农村稳定。去年,农民人均负担52.96元,比2003年减负51%;新增村级转移支付1306万元。三是认真落实粮食直补政策。今年,全市发放小麦补贴资金1454.5万元,全部按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四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目前,全市发展起新型合作经济组织778个,农村经纪人2.6万人,覆盖农民近10万户,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利益。
(七)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增收层次。一是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实力强、市场信息灵的优势,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龙头企业担当科技兴农的主体,建设集科研与推广、经营产品与技术指导、信息咨询与产销于一体的服务机构,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外贸、烟草等龙头企业都建起了市、乡、村三级科技服务网络,先后引进了网上养殖、堆积式烘烤、立体施肥等实用技术80多项,对生产过程实行全程跟踪技术服务,较好地实现了生产与市场的对接,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二是搞好示范引导。把培植科技大户与建设农业示范园结合起来,采取典型引路的方式,靠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调动起群众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致富的积极性。去年,围绕建设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先在昌城镇东老庄村试点和举办培训班,带动昌城镇发展起了组合式温室生态大棚1000多个,棚均年纯收入最高的达4万多元,在获取较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培养了一批农民技术员,提高了结构调整科技含量和农民增收层次。今年,我们还争取到了国家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300万元,建立国家级优质小麦示范区30万亩,将有力地促进科技兴农战略的实施。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成人学校、党校、农广校等等阵地,以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为重点,狠抓了对农民的科技培训,使90%以上的农民掌握了1-2门实用生产技术,培养了100多个科技带头村和1万多科技示范带头户,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在贯彻落实《农业法》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农业法》的宣传力度不够。全面系统地宣传《农业法》的少,农口部门单方面宣传法律法规的多。大多数农村干部对《农业法》缺乏系统地理解和把握。二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种养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所占比重较大,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农产品结构不合理,不能很好地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难以获得最佳效益。三是农村整体科技素质不高。全市在家务农的农民大都在45岁以上,约30%-40%是文盲、半文盲,思想保守、观念落后、科技水平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大都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不够高。大部分农户还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不利于标准化生产,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抗拒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五是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急需改善。农村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村集体收入,再加上用工等方面政策的限制,村里公益事业难以发展,不少村出现“无钱办事”、“无人办事”的困境,在道路和饮水方面尤为突出。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而且阻碍了结构调整和招商引资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下步工作中,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法》,突出抓好以下四点:一是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牢固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进一步制定完善鼓励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用地、资金、上市等方面重点倾斜。要把扶持的重点放在龙头企业的配套基地建设上,实现企业和农民收入的双赢。二是加快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对取得一定资质认证的农产品和基地,特别是出口加工基地,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同时加快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真正体现出优质优价。三是积极探索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办法。尤其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道路和饮水问题,要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创新模式,走民营化的路子,调动起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服务力度。运用市场机制,加快推进科技兴农战略,提高农民增收层次;加快建立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及准确的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实现增产即增收,甚至不增产也能增收的目的。
二○○*年六月
2.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篇二
1 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草原防火工作,已将草原火灾突发事件纳入国家危机事件应急管理范畴。《条例》突出了草原防火应急体系和制度建设,明确了制订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防火规划的重要作用,完善了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措施,强化了草原防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了法律责任。《条例》的实施,对完善草原防火工作体系,健全草原防火工作机制,有效防止重特大草原火灾的发生,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行动,领会精神实质,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条例》如期顺利施行。
2 建立健全草原火灾应急体制和机制
重点草原防火地区的农牧部门要根据《条例》要求和本地草原防火工作实际需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成立草原防火指挥部,理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指挥部对草原防火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提高对草原火灾的应急反应和综合防控能力。各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条例》要求,尽快制定并不断完善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应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草原火灾联防联控机制,积极推进地区联防、专群联防、草林联防、军地联防,做到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大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各类专业、半专业草原防扑火队伍建设,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实战能力。特别是要积极协助和支持武警森林部队建设,充分发挥武警森林部队在草原火灾扑救中的重要作用。
3 尽快完善《条例》各项配套规章和制度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完善《条例》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要全面落实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层层签定防火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建立并完善草原防火绩效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要完善火源管理制度,规范和严格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加强对生活用火的管控,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管理和控制外来火源,排除各种火灾隐患。要与气象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草原火情的适时监测工作,建立草原火险预报预警制度,作好草原火险等级预报和发布工作。加强草原火灾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草原火灾归口管理上报制度,一旦发生火灾,按照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及时报告火情动态,坚决杜绝谎报、迟报、瞒报现象。
4 不断加大对草原防火的投入力度
各级农牧部门和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编制草原防火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为草原火灾的应急管理提供坚实的物资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草原防火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加大协调力度,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起稳定的投入机制,打牢草原防火工作的物质基础。
5 全力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3.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农垦)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属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国务院于2001年5月23日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部于2002年1月5日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第8号令〗(以下简称《安全评价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第9号令〗(以下简称《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第10号令〗(以下简称《标识办法》)三个配套规章,自3月20日起施行。《条例》及三个配套规章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开始实施全面管理。根据《条例》的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省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十分重要的责任。为了加强依法行政,保障《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法规,全面做好实施准备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生物技术与生物安全的科学知识,准确理解《条例》及其三个配套规章的宗旨和规定,熟悉掌握各项条款所规范的内容,这是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加强《条例》及三个配套规章的宣传,根据本行政区域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农业转基因生物与生物安全知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切实保障贯彻实施。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管理职能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需要,部内成立了由主管部长为组长,有关司局负责人组成的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条例》及其三个配套规章的实施,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在科技教育司设立了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条例》及其三个配套规章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时,成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尽快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按照《条例》及其三个配套规章的规定、有关管理程序(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标识等各项监管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及三个配套规章有关监督检查的规定和综合执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人员,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落实监管任务。
(一)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安全证书的范围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安全证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3月31日以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的年度生产计划,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年度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二)按照《条例》及三个配套规章的规定,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为前置条件,强化与品种审定,农药、肥料、兽药、添加剂登记及审批的衔接。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要认真核查;对未经农业部批准进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品种审定,肥料、农药、兽药、添加剂登记和生产、经营,违规扩大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以及假冒伪劣的行为,要严格查处。发生或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扩散、残留或者造成危害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控制,并及时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三)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的监测工作,要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不同类别,选择有能力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依托单位,在批准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的重点区域建立监测网点,跟踪调查,积累数据和资料,定期提交环境监测报告,为转基因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四)做好标识审查认可与监督实施工作。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的监督职能,严把标识审查关,强化流通领域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凡违反标识管理规定和不符合标识管理程序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报送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保障《条例》及三个配套规章的顺利实施,在今年3月20日前,各省要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开发、生产试验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研究开发的进展、安全评价申报、生产种植、生产加工和经营情况,于2002年4月底前报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四、加强新闻宣传管理,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问题新闻宣传和广告的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是否安全是一个科学问题,宣传和新闻报道要注意科学、客观、公正,不要炒作,要正确引导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和消费。要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问题的调查研究,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信息反馈制度。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及时将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和标识审查认可情况报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4.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篇四
一、实施《安全生产法》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加强隐患整治,严格监管监察,狠抓检查落实,保持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衡发展态势,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把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政府年初分别与各乡镇办、区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驻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与政府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区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题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部门分别设立了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绝大部分企业均配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完成“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全区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问责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区政府及安监等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促进全民安全意识的提高。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和全区实际情况,先后开展了“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安全生产、国泰民安”、“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办、各部门也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全区重点安全生产企业都能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防范应急提示等。德邦公司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了进入化工生产区“十四个不准”、操作工“六严格”和生产区“六大禁令”宣传栏。三是开展多种形式安全生产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送出去与请进来、专业技能与安全知识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0余次,受训人数10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技能和自保、自救、互救能力。此外,我区还先后组织了“校园应急疏散逃离”、“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等10多次演练,提升了全区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快速处置水平。
3、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为防止和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区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区安监部门建立健全重点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企业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异地“互查”制度,高危企业负责人值班制度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等。开展了对高危行业、非煤矿山负责人在岗值班督查活动。德邦公司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同时在各车间、各重点安全生产环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员,层层负责,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公司还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工作规程,注重加强对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和考试。
4、认真做好隐患治理。区政府及安监部门始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并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最近三年,共排查各类事故隐患12513项,下达整改通知786起。其中,列入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较大隐患4处,对3家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建立网上视频实时监控,对75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工作。全区重大危险源挂牌监控率、工矿企业隐患排查率、重大隐患整改率以及重点工程安全监管面均实现了全覆盖。
5、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了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生安全和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行业的安全事故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取缔2家地下加油点,停业整顿14家企业。区政府争取国家和省整改资金4000余万元,对锦屏磷矿尾矿库实行长效综合治理。目前,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全面完成。
二、主要问题和不足
今年我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3人,占市政府下达我区死亡控制指标的100%。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需要警钟长鸣。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少数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仍有少数企业对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不够重视,自身的安全生产观念不强,不能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一些地方的宣传方式单一,范围狭窄,缺乏持续性。有的企业没有安全警示牌和宣传标语,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对岗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缺乏了解,安全意识淡薄。在生产中,违章作业、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2、少数部门和地方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仍较多。一些部门和乡镇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意识还不强,存在监管不到位现象。部分企业法人代表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有的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未建立健全或者形同虚设。调查中,我们发现白虎山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电线私拉乱接,消防安全设施不配套,安全通道不畅。
3、安全生产达标工作还需加强。针对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国家和地方制订了不同的标准,有的行业标准要求还很高。我区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工作,但工作进度还不快,发展还不够平衡,主要表现在安全投入不足,一些企业缺乏安全防范的监控设施,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的硬件投入明显不足,缺乏应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保障。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有待充实和加强,装备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1、深化宣传,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采用多种方法强化宣传,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宣传。一是以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代表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使之更好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二是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监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为重点,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三是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四是以开展法律法规进厂矿、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为重点,面向全社会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2、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措施。要继续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职能等要求,积极开展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不断强化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要帮助中小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淘汰落后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购置救援装备,增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救险救援能力。
3、健全机制,进一步抓好排查整治工作。一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和日常监管。要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同时”审批制度。要加快安全生产达标步伐,坚持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要切实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执法活动,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要严格事故处理,严肃责任追究。二要强化重点整治,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继续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分口把关,各司其责,全面深化整治工作。三要加大隐患排查、监控和治理力度,完善重大危险源(库)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定期加大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力度,有针对性排查事故隐患,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商企业,区安监部门要排除干扰,坚决要求停产整改。
5.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篇五
竹溪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2012年7月2日)
县人大常委会:
为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规划法》更好地贯彻实施,推动我县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福卿同志的亲自领导和副主任李绪伦、沙青海、明道成、帅建国等同志的具体指导和参与下,5月底以来,我们用了1月有余的时间,组织4个调查组,对周边邻县的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对竹溪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周边邻县情况
四个组,先后赴本市郧西、房县、竹山和重庆巫溪、陕西平利等县,进行考察学习,让我们大开眼界,他们在规划执法和城市建设上,不论是开拓奋进、顽强拼搏的精神,科学谋划、不断创新的智慧,还是摘星取月、改天换地的重大成就,无不让我们感动,为之惊叹。近年来,这些县一直把城乡建设放在总揽发展全局的战略地位上进行谋划运筹,大手笔规划,大资金投入,强势领导,强力推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如郧西县,实施“城建靓县”战略,在改造扩建郧西大道等3条原有道路之后,又完成了七夕大道、发展大道等7条城市道路的新建任务,改造新建桥梁22座,正在建设北环、东环等外环道路,使城区道路通车里程达到了70公里,基本实现了交通网络化。建设了七夕广场、天河广场等7个休闲娱乐场地,建设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环卫设施,建成粮油、汽修等10个专业市场,实现了公共设施配套化。在城区环境景观化方面,新建改造路灯4700余基,建成了世界最大的人造月亮及14星座景观,对城区主干道、广场、公园、桥梁等重要景观点及86家沿城区主干道楼体实施了亮化;大力实施“大树进城”工程,增加公共绿地70余万平方米,人均绿地由原来的3.4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8平方米;在山体水体景观上,建成生态景观林3080亩,绿化治理墓地近3000座,在持续推进城区防洪工程的基础上,新建景观坝10级,新建人工湖面40公顷。在城市文化建设上,着力打造七夕文化,使其附着于整个城市建筑形态之中,同时还专项建造了七夕时空隧道、牛郎织女故事雕塑群、世界最大铜牛和最大月亮,使县城处处洋溢着浓郁的七夕文化气息。现在的郧西人因城市建设成功,充溢着一种强烈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幸福指数得到了较大提升。
这些县的作法很多,经验十分丰富,但主要的有以下5个方面:
(一)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局目标上给予战略定位,在工作推进上实施战略措施,在领导体制上实行“一把手”工程。郧西、房县、竹山等县都成立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亲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规划委员会,县长任主任委员,在规划项目审批上,实行集体会审,县长一支笔签批制度。重庆巫溪县规划委会主任由县委书记亲自担任,其他四大家主要领导为副主任。各县都把城乡建设,特别是城市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和措施予以推进。郧西明确为“城建靓县”战略,并出台了《加快“城建靓县”战略的决定》。竹山提出的主题目标是城市大提速,项目大推进,形象大提升。
(二)舍得投入,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各县对城市建设高度重视,实行战略决策与谋划,强势领导和全方位运作,最突出的标志就是舍得资金投入,把项目作为主要抓手,在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了重大成就。竹山县计划投资建设100个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将突破百亿大关。房县近几年累计投资10.3亿元,实施了城区防洪、老城改造、道路翻新、城市靓化等一系列工程。郧西县去年的城市建设静态投资达到了14.6亿元。重庆巫溪县近10年来,每年由政府投入的资金都超过了1个亿,坚持连续不断的市政工程建设。据悉,郧县在2010年投资3.7亿元,建设“一江二桥三镇”,去年又准备在3年内投资60亿元实施郧阳岛的建设计划。
(三)规划管理和违法行为查处机制,运转高效有力。各县都把规划管理与规划编制职能分离,杜绝了裁判员和运动员职责不分的问题,同时使规划管理职能得到提升和强化。竹山县成立了城区建设执法指挥部,指挥长由县长担任,下设专门执法办,重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综合执法。郧西县新成立了规划局,局长由住建局长兼任。各县的执法局都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他们在违法行为查处中,反映迅速,制止有力。竹山县制定工作预案,操作简单便捷,巡查中一经发现问题,现场填写处理意见书,需要报请县委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处理的,如拆除,当天报送两办文书科呈送领导签批意见,次日予以执行。郧西的作法是,推行执法人员履职责任制,做到了违法建房当天发现,当天查办,三天内拆除。政府给足人给足钱同时给足声音。其中有两点应特别注意:一是重视执法效果,对过程不作严格要求,只要能够做到及时到位就行,错了也不追究责任,不到位,效果差,会被抓住不放,受到严厉的责任追究。二是为了保证拆除到位,县财政每年安排拆除赔偿准备金100万元,同时配臵挖掘机1台。
(四)规范和控制村民自建住房,对小产权房严厉禁止。郧西县实施农民组团规划,实行集中连片整体建设,限定用地和建筑面积,规定两层半的楼高,统一建筑风格,保证绿地和配套设施到位。陕西平利县出台了《县城规划区内村(居)民私人建房管理办法》,对私人建房的土地来源、建房指标、建房规模、外观效果和审批等进行严格控制。对小产权房,各地作法一致,即严厉禁止。竹山从2009年开始通过成片1万平方米以上规模、土地来源和项目法人制度等条件限制,对城区停止了个人建房审批。去年,又将这一措施扩大到竹房城镇带沿线两公里范围。房县对小产权房下达了禁限令,并进行综合治理。郧西县在2010年6月,发文明确规定禁止在规划区范围内建造个人住宅。
(五)人大给予坚定有力的支持。房县人大常委会于今年5月8日作出《关于加强城区个人建房管理和“小产权房”治理的决议》和《关于禁止“小产权房”建设的督查督导方案》,对小产权房的治理,作为重大事项进行决定和督办,给予最为直接的支持。其他县,都把规划法的贯彻实施纳入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给力。
二、关于我县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
《城乡规划法》正式公布和施行以来,我县给予了应有的重视,统一了思想认识,分析了县情形势,明确了目标任务,采取较多措施,积极行动,予以全面贯彻实施。从调查情况看,工作的推进,既取得了重要成绩,又暴露和产生了一系列困难和问题,需要及时地调整思路,增加任务,强化措施,将工作导入良性规范的发展道路,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保证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
(一)取得的主要成就
2009年以来,取得的成绩较多,最重要的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利用多种手段,通过多种形式,狠抓了社会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强化
了社会城乡建设的法律意识,营造了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参加和组织专门培训,着力提高素质,为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贯彻实施与执行法律提供了基本保证。三是高起点高质量完成了《竹溪县2009至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四是迅速进入状态,积极编制各项专业规划、集镇村庄规划、行业规划和修建性规划。五是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完善和强化制度,实施规划控制,查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鄂陕大道、人民路、建设路、北大街等主要干道上建设行为,实施了有力有效管理,较好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六是建成了广场公园、污水处理厂、三堰防洪堤、一期橡皮坝、幸福西路、烧田大道、九里岗森林公园路等一系列公用基础设施,启动了北环路、城关垃圾处理场、二期橡皮坝、西关街改造等重大的城市建设项目,加快了城市建设进程。七是发现了与周边邻县之间的差距,认真反思,虚心学习,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调整政策,探索寻找可靠的发展道路。八是各乡镇建立了领导体制,运行了管理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们这次调查的时间范围限定在近三年以来。与三年以前相比,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应该说是有了长足发展和较高水平的提升,但是,与法律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周边邻县相比,与竹溪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目标相比,这种发展还很不够,这种提升还应该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存在的问题较多,遇到的困难也不少,但十分明显和比较突出的,主要有3个方面:
一是控制性的详细规划编制滞后,选址、用地和工程设计的具体条件限制性指导不能满足发展需要。2011年批准的我县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由原来的8平方公里扩展到了16.5平方公里,加上金铜岭工业园区3平方公里的面积,应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为19.5平方公里。目前已经编制7.2平方公里,还有12.3平方公里占总面积63%的任务没有完成,将对快速发展的小区建设产生具体指导和控制上的困难。
二是执法监控查处力度不够,违法建设行为较为严重,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没有得到应有的维护。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据住建局报告,自2009年以来,累计巡查建设工程1522个,发现违法行为500余起,占总数的33%,数量和分量都非常之大。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土地和资金浪费、功能和市容受损、市民信心和政府形象受到严重影响。在这些违法行为中,有的表现十分恶劣。大裕沟口右边的山顶和南坡,面积50亩,山体疏松,地势陡峭,在规划中作为山体绿地加以固定,属于禁止建设区,在没有取得任何行政许可证书的情况下,被用作住宅基地建设成10800平方米的楼房。鄂陕大道高桥加油站对面的灌沟河道到竹溪河的入口处,在没有取得任何行政许可证书的情况下,连同禁止建设的河道一起,占地504平方米,建成6层、总面积2533.8平方米的门面加住宅楼房。长安大道北侧的溪城春天小区7号楼,建设过程中由于失察,造成临街25个门面从西到东,室内地坪标高依次低于道路0.8至2.3米无法整改的事实。据反映,在500余起违法案件中,像上述没取得任何行政许可证书的案例多达100余件。在东城角、观音阁、守金店和烧田南端等小区内,各自为阵、随意乱建,没按规划要求建设的情况比比皆是,造成道路宽窄不
一、东扭西歪、狭窄甚至不能成形和房屋外观视觉别扭,甚至是不够友好的严重局面。
三是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规划实施进度不够,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完善缓慢。这一问题,我县极为突出。从这次考察的5个县来看,他们无一不把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推进的位臵部署。我们的落后,除了管理落后以外,另一个根本的标志就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被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个方面的,但根本的是4个方面:
1、领导决策层思想观念反映迟钝,未能与时俱进。从来没有领导说城市建设不重要,但是,近些年来,就从来没有听到领导说过城市建设特别重要。在战略目标的确定上,只有大交通、大水务、大生态,而没有大城建。由于发展战略目标上缺失城乡建设,特别是城市建设,自然造成没有给予相应的关注和重视,对出现的问题,城市经营、建设和发展的主客观要求,不能及时反应和调查研究,并提供相应的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
2、村民自建住房和小产权房开发等个人行为对规划的维护形成强力冲击。城区内村民自建住房,由于没有实行规范控制措施,在用地位臵、建筑面积和风格上,随心所欲,处于无序状态,此起彼伏,绵绵不绝。过去,在土地经营上,由于没有能够分辨和理顺政府与民间重大的经济利益冲突关系,对小产权房开发实行支持鼓励政策,导致其泛滥,使个人和小集团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严重冲突。2009年以来,中心城区出现的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多达1500余项,其中90%以上都是小产权房开发项目;违法行为达到了500余起,其中90%以上都是小产权房开发建设,没有任何行政许可手续的多达100余起。他们个人利益至上,用小成本赚取高额利润的愿望和企图非常强烈,从村集体直接获得土地的低廉价格和逃避税费能够得到暴利,让他们敢于冒险,视法律、政府于不顾,发展到敢于私自占据河道、山体绿化禁地开发经营。政府执法,特别是部门执法,力量毕竟有限,只能用相对强势的组织应对单个弱势的社会个体,才能保证有效。一旦分散的社会个体形成一个集群、一种集中力量的时候,政府必然难以面对。
3、有法没依,执法宽松,违法不究,规划执法乏力。从结果看,不能用有效定性。前面说到近3年来,先后发生的建房达到1500余起,违法行为达到了500余起,占总数33%。查处的结果如果好,我们建起来的房屋必然整整齐齐,井然有序,看起来舒服,用起来方便。实际上造成了土地和资金浪费、功能和市容受损、市民信心和政府形象受到严重影响。更有甚者,竟然有100多起建设主体,无视法律和政府的存在,任何手续都不要完成了工程施工,有的,如城南一号,早于两年之前就已经广告满城,行销叫卖。
从过程看,不能用有力结论,多个方面值得检讨反思。规划局集行政管理与规划编制市场经营于一身,职能职责上管理与被管理混淆一起,于法律规定和实际管理要求完全冲突。案件查处过程中,规划局巡查,巡查人员发现问题,报本局领导审查,同意后报住建局法规股审查,法规股审查后报局领导审批,住建领导审批后移交执法局处理,执法局办事人员接到决定文书后送领导研究,然后由局长组织力量执行。前后要经过3个大环节,每个大环节由办事与领导两个级别的人员经手共计6个小环节才能完成整个过程。不仅牵涉的人员多,更重要的是特别容易延误处罚时机,让问题自然坐大。业主吴永虎,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在烧田四组建设鲲鹏小区,于2011年7月15日发现其挖桩,从处理基础时开始执法,到2012年6月26日,历时近1年,先后处罚了8次,人家却8层的楼房,建了一栋又一栋,皮毛未损。城南一号的位臵,是禁止建设区,业主梅书国同样没有任何行政许可手续,从2010年开始动工建设,住建部门从2011年6月开始立案查处,到2012年6月,刚好一年,无数次的查处,人家的房屋建了一栋又建一栋,再建一栋,还建一栋,接连建了20几栋,总面积达到了10800平方米,工程建设依然没有停止。执法过程中,反应出来的观念,错误成分较大,不管在主观上作何种解释,但是在客观上,总是把罚款收费放在第一重要位臵。规划法明确规定,对于违法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
和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罚款只是在这四种措施前提下予以并处,也就是说,没有一项是只罚款的。据反映,较多的违法行为发现后,往往只是处以罚款后补办手续,由不合法改变成合法,并未实行实质性的处罚措施。如大裕沟口右侧山顶和灌沟到竹溪河的入口河道,都是禁止建设的区位,对于违法建设的处罚只能是限期拆除。而实际上,多次达下达的处罚告知和最后的处罚决定中的措施,都是限3日内改正,处罚款。对城南一号最后下达的处罚决定书中,特别强调处368032元人民币罚款执行事项,至于如何改正,却没作具体规定。在责任追究方面,没有很好执行相关规定。出了那么多的问题,除了溪城春天小区相关责任人员迫于压力给予了处分外,其他却依然是失职且快乐着,从未进行过正式程序的责任追究。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规划局和执法局人员经费、管理经费和执法装备严重不足,政府反应迟缓、声音不
一、态度不够坚决等,都影响了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的严肃性。
4、资金投入少,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加大了规划硬性控制难度。规划得不到严格执行,除开上述诸多原因之外,财力严重不足,导致公用基础设施,特别是道路、绿地、公厕、休闲娱乐场所、停车场等建设滞后,提供了小利益投机可能性,增加了建设的盲目性,加大了控制难度。如红光村的马家菜园子,如果事先就按照规划方案,建成一条从东到西的通行大道,使其失去违规的可能性,就不会出现今天连消防车都不能进入的混乱状态。又如,溪城春天门面房的建设,如果事先就建成了长安大道,就断然不会出现室内地坪标高低于后来建成道路路面的问题。因此,我们特别需要强调走先建设公用基础设施,其他项目建设再跟进的发展之路。
三、切实加强我县《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工作的建议意见
规划是城乡建设的龙头,更是城乡,特别是城市建设的灵魂。龙头必须高举,灵魂必须贯彻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好《城乡规划法》,是保证科学编制规划和严肃完整地执行规划,从而促进城乡建设健康顺利快速发展的根本措施,我们务必倾注足够的感情和心血,付出足够的精神和力量。针对我县实际情况和借鉴相邻县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除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规划意识以外,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应该采取的措施也应该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而不是细微环节的改变,但目前应该重点作出以下6个方面的努力:
(一)领导重视,更新观念,将城乡建设,特别是中心城区的建设提高到战略地位。城市建设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最为重要的抓手,也是改善民生、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的最重要的措施。只有全面加快城乡建设,特别是城市建设,才能够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才能够保证和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因此,在坚持大交通、大水务和大生态的战略同时,很有必要将城乡建设也提升到同样的层面,实行大城建战略。在此背景下,认真贯彻实施规划法,充分发挥规划引导城乡健康、有序、协调和高水平发展的重大作用。
(二)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行业规划进程,及时保证建设需要。中心城区还有12.3平方公里占总面积63%的任务没有完成,不是一个可以小视或者可以忽略不计的问题,龙头不举,建设和管理就没有依据,务必科学谋划,重点保证,跟进措施,加快进度,在最快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下重手规范控制村民自建住房和禁止小产权房开发行为,根除规划执法的主要障碍。在中心城区,对自然人建房一律禁止,实行严格控制土地来源、严格控制区域开发计划、严格控制成片开发规模、严格审查开发商法人资格等政策,保证规划得到严格遵守和开发项目出精品,上档次。在其他区域,包括郊区、乡镇集镇和305省道沿线100米范围内,对商品房开发实行统一政策;对其他地域内的村民自建住房实行以村为单位的组团建设政策,通过奖励和管理、指导、服务等措施,统一片区、统一设计、统一面积、统一层高、统一风格。
(四)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抓好执法机制和队伍建设。根据规划执法已经覆盖城乡和中心城区面积成倍扩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必须切实抓好执法机制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和充分发挥规划行政的职能职责作用。一是将规划局从住建局分离出来,提升规格到局级,可以单独设臵,亦可以与住建局合署办公,两个牌子一套班子。二是将规划设计职能从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成立规划设计院,进入市场运营。三是在规划执法方面,全额给足人员编制、给足人头和办公经费。四是在管理和执法运行机制上,制定预案,重新设计,追求效果,缩短过程,减少环节,保证速度和质量。五是强化违法责任追究机制,一旦造成无法改正的事实以后,对相关的责任人员给予严厉的责任追究。六是责成审计部门,对规划执法收费情况进行审计,并向人大报告审计结果,杜绝以罚代法问题的出现。七是在具体的领导过程中,政府要做到反应快速,声音一致,集中领导,独立负责。八是建立拆除赔偿准备金制,同时配足装备。
(五)以土地经营为主,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由滞后变超前,改被动为主动,全面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基础设施硬性的,不可改变的实物形态,标示城市建设规划意图和条件。重点是交通先行,支撑、控制和引导开发建设,在建设主、干道的同时,加快小区支路系统建设。及时启动公园、广场、绿地、交通场站、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建设。通过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撑、引导整个城市建设规划的执行和目标实现。
6.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篇六
【发布文号】农经发[2006]27号 【发布日期】2006-11-10 【生效日期】2006-11-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农业部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经发[200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办)、计划单列市农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就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涉农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村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是广大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对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是新阶段党和政府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为国家直接扶持农民找到了全新的载体,提供了崭新的渠道。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依法履行好职责。
二、认真学习法律,深刻领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特征
掌握法律精神,是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既立足于中国国情,又借鉴国际合作社运动的基本原则,适合现阶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和客观需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者要逐条逐款、原原本本地认真学习法律,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为确保法律的顺利贯彻实施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学习法律要特别把握以下几条基本精神:
(一)根本宗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首先是一部促进法,法律第一条、第八条,以及第四十九至第五十二条,都对如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部法律的根本宗旨,就是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只有把握好法律的根本宗旨,才能深刻领会法律的本意和精髓,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正确目标和方向。
(二)调整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规定的调整对象,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五项: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法律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只有把握好法律的调整对象,才能准确甄别谁是真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防止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少数人控制,确保国家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权关系和责任方式、设立和登记,成员资格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与相应职权,财务管理和可分配盈余的返还比例,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扶持政策以及法律责任等,适当地规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方式和行为方式。只有把握好法律规定的组织和行为规范,才能正确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健康发展。
(四)基本特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一部特殊的市场主体法律。这部法律突出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农民对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权利,规定农民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成员地位平等,实行一人一票制,每个成员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法律设专章(第七章)“扶持政策”规定了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以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等优惠扶持政策。法律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治留下了足够的空间,成员的出资额、出资方式,是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的设置及其职权的行使等可以由章程规定。只有把握好法律的基本特征,才能明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区别,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其它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发展。
三、广泛宣传培训,切实做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精神深入各级干部和农村千家万户
开展宣传培训,是贯彻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关键环节。农业部将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与宣传部门和有关新闻单位协调,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举办培训班、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口号、编写黑板报、组织送法下乡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要组织新闻媒体开辟“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栏”,围绕“建设和谐新农村”、“组织起来闯市场”、“增收致富靠合作”、“培养造就新农民”、“构筑现代农业组织基础”、“合作生产安全放心食品”、“干部群众畅谈合作社法”等专题,以领导访谈、专家点评、社长采访、农民社员共话等形式,从不同角度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增强农民群众依法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农业部统一组织法律起草工作小组有关人员编写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宣传读本》即将出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该宣传读本为基本教材,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农业系统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培训,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良好氛围。要对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的各种疑难问题,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努力使法律精神深入群众,深入人心,为确保法律的顺利贯彻实施奠定牢固的群众基础。
四、切实履行职责,抓紧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法律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中的职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的责任更重,面临的要求更高。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规划,明确专人和职责,形成主要领导率先学、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部门全面落实的组织领导格局,为确保法律的顺利贯彻实施奠定坚强的组织基础。
当前,要抓紧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有关工作情况,推动地方相关法规或法律实施细则尽快出台。要坚持分类指导,依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力度。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和财政部已着手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等配套法规制度,将与法律同步施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尊重农民专业合作社意愿的前提下,抓紧做好法律施行前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指导工作。对已经办理工商登记的,要积极主动配合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对拟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规范;对暂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但具有合作性质和基础的,要依法加强业务辅导,一旦条件成熟,要适时引导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做好章程的制订、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登记申请文件的准备等有关事项的辅导和指导工作;对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条件,暂不宜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耐心给予解释。
为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工作,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拟于12月初组织部分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召开法律学习宣传工作座谈会,请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抓紧收集、汇总基层干部群众在学习宣传法律和工作中的反映,提出结合下一步实施工作需要明确的问题,于11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农业部经管司专业合作处,联系人:郭娜英,联系电话:010-64191747或64193107,电子信箱:guonaying@yahoo.com.cn。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标语与宣传要点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标语与宣传要点
一、宣传标语
1、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
2、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3、全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顺利实施
4、发展专业合作社 建设和谐新农村
5、组织起来闯市场 增收致富靠合作
6、发展新合作 造就新农民
7、发展专业合作 建设现代农业
8、生产在家 服务在社
9、民主办社 合作增收
10、民办民管民受益 专业合作天地宽
11、众手浇灌幸福树 花开专业合作社
12、发展专业合作社 携手建设新农村
13、服务社员为宗旨 共同利益是目标
14、农民是合作社主体 盈余按交易量返还
15、法律是合作社的保障 章程是合作社的生命
二、宣传要点
入社自愿 退社自由
民主管理 一人一票
社员地位平等 实行民主管理
依法登记办社 法人资格明确
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 民主管理 盈余返还
建立个人账户 保障社员权益
依章民主办社 依法诚信经营
坚持依法指导 推动依法行政
入社依章履行手续 退社提前三月告知
社员大会每年至少一次 重大事项保证共同决议
理事长是法定代表人 理监事由社员选举产生
理事长管理日常事务 监事会监督日常经营
7.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篇七
一、调查方法及结果
本次调查采用抽样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调查的对象是从事种植或养殖农产品的生产者,调查范围主要分布在浙江省天台、台州、杭州、淳安、临安、浪川等地区。从2007年1月中旬开始发放问卷至2007年3月共回收了562份有效问卷,2007年4月进行了深度访问。本文按回收的有效问卷和访谈结果进行统计,调查结果如下。
(一)农业生产者基本资料
1.根据本次调查统计,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中男性所占的比例为76.47%,女性为23.53%;从年龄结构来看,40~50岁的农业生产者占所调查人数的比例为33.33%,50~60岁的占55.56%,60岁以上的占11.11%。
2.对受教育程度进行统计的结果表现为:接受过小学教育的占50%,接受了中学教育的也占了50%。在接受小学教育的人群中,40~50岁的占44.44%,50~60岁的占33.33%,而接受过中学教育的人群中40~50岁的仅占12.5%。
3.根据调查,农业生产者养殖或种植的农产品有茶叶、水果、蔬菜、主粮(水稻、小麦等)、杂粮、蚕、鱼、猪等。
(二)农业生产者对生产技能的需求状况
1.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曾经发生过因使用化肥或农药不当而造成损失的占被调查者的77.78%,听说过其他人曾经发生过因使用化肥或农药不当而造成损失的占被调查者的94.44%,在被调查者中只有一人没有听说过此类事件,该类事件也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
2.在被问及“如何减少因农业技术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时”,被调查者的回答依次是:吸取教训、积累经验,注意细节管理、做好防范措施,互相交流、向他人学习,多了解知识等。
3.在对“不需要负担费用,如果有农业生产技术教育您愿意接受吗”的回答中,55.88%的被调查者表示愿意,44.12%表示无所谓。在接受教育的方式上有50%的被访问者选择短期培训,27.78%的选择服务上门,22.22%的选择脱产。
(五)农业生产者对经营管理知识的需求状况
1.有88.89%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遇到或听说过农产品销售困难的情况,说明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已经影响到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了。
2.被调查者的农产品采用的销售途径依次为农贸市场和上门收购、销售给批发市场、国家收购、订单生产等。
3.被调查者认为比较理想的销售方式是定期上门收购和通过农贸市场销售。选择定期上门收购的农业生产者往往考虑到农产品在短期内大量上市没有精力自已销售,同时能够提前交易,减少了运输、装卸、仓储、销售方面的投入和风险。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他们期望通过农贸市场的交易获得更多的利益。
4.在对“国家对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调查中显示:认为熟悉的占被调查者的11.11%,不太熟悉的占55.56%,不知道的占33.33%。农业生产者了解市场信息的途径主要为农业推广和互相交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途径获得信息的情况比较少。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通过对农业生产者基本资料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浙江省的农业生产者主要以50~60岁的男性居多,农业生产者的年龄结构偏大且有后继乏人的趋势。大部分40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都选择了从事与非农业生产相关的职业。
这种现象对于农业现代化的建设、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提升都是非常有害的。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农业对我国安全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如果没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农业生产者队伍,必将会影响国家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2.浙江省农业生产者普遍接受过基础教育,但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从调查结果可知,受教育程度对农业人口向非农业领域的转移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即现在农业生产者中年龄较小的从业人员与其受教育程度较低有着密切的关系。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的劳动者很少有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说明了农业生产领域高投入、低产出的现状对劳动力的吸引力较低。
3.浙江省由于受到自然资源及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大面积地生产主粮不具备优势,浙江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种植经济作物和养殖领域,以劳动密集、技术密集型农产品为主。农业收入占整个家庭收入的比例绝大部分处于60%以上,农业生产收入仍然是这些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个结果说明农业生产仍然是这些家庭的主业,他们愿意更多地在农业生产方面作更多地投入,这一点是非常可喜的。
(二)通过对农业生产者生产技能的需求状况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由于对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技术知识欠缺而导致农业生产损失的影响非常广,只不过影响程度并不是很深。
其中认为发生或听说这类事件很多的人群中以50~60岁的农业生产者居多,以农业生产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较大的居多,以接受过中学教育的居多。这说明了农业生产经验和经历丰富且以农业生产收入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的人群,对农业生产技术的应用比较看重,而受教育程度也反映了农业生产者获取信息的能力和对所获得信息加以运用能力的强弱。
2.在没有任何引导的情况下,被调查者主要还是强调通过自己及自己可以接触到的范围内的人群来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说明农业生产者素质的提升还处于原始自然状态,长期依赖自然积累和前辈传授的方式获得农业生产知识,其知识的局限性、知识传播的范围及速度都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者素质提升的质量和速度。
3.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农业生产者对知识处于渴求状态,希望通过教育获得更多更实用有效的生产技能。
从教育方式的选择来看,短期集中培训最受欢迎,反映了农业生产者既渴求农业生产知识又无法脱离农业生产的现状。而选择服务上门的人群中年龄较大的和40~50岁的女性居多,年龄较大的劳动者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更希望用最简单的方式及时得到其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技能,这与他们的从业背景、文化背景及今后的职业发展空间有较大的关联;40~50岁的女性除了要承担农业生产任务外还要照顾家庭,使她们在受教育的方式上别无选择。选择脱产学习的人群则具有年龄相对较低或文化程度较低的特点,他们更渴望接受系统的学习,不但需要掌握农业生产技能,而且希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甚至通过系统的学习获得一定的学习能力。
(三)通过对农业生产者经营管理知识的需求状况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销售难已经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希望得到解决的方法或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方法,但目前绝大多数农业生产者还没有明确的思路,即使有部分劳动者意识到了,也不知道从何做起。
2.农业生产者的组织化程度比较低,使其缺乏与市场讨价还价的能力,销售途径只能被动地依赖于上门收购和通过农贸市场销售,致使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受到限制。
3.有关部门对农产品及食品安全方面知识的宣传还不到位,应积极寻找原因,提升宣传工作的效率。通过科技下乡活动进行农业技术的推广及必要的宣传,已经成为农业生产者获得科技信息的主要途径,但这还只是停留在科技信息的传递方面,对市场信息的传播还没有成为其宣传的主要内容;农业信息传递的另一条主要途径是互相交流,这种近乎原始的传播方式已不适应现代产业经济发展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者素质的快速提高。
三、思考与建议
(一)为了保证国家农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国家和政府应从宏观层面上建立稳定农业生产者队伍、提高农业生产者素质的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现代化所必埙的统代农业从业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提高农业生产者素质应该是国家的系统工程,国家和政府应该把提高农业生产者素质与稳定农业生产者队伍相结合。我国的农业发展状况是近8亿的农业人口中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农民所占的比重很低,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往往更多地关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却忽视了农业现代化本身也需要高素质的农业生产者,如果这种趋势继续下去,必将会出现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之际,也就是农业困窘之时。
我们不希望看到,在不远的将来出现“农民荒”的现象,农业生产也不应该是以年龄较大的或者女性为主的弱势劳动群体为重心而开展的以农业生产为兼营行为的生产活动。
(二)农业生产者素质包含的内容有很,如文化素质、科技素质、法律素质和管理素质等,不同素质的培养需要借助不同的方式。要达到的目标不同,选择教育和接受教育的方式也会因此而异。
8.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篇八
一、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农村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经济结构日趋合理。2003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6.87亿元,比1997年的4.72亿元增长45.55%,平均每年递增7.6%。其中,农业产值38217万元,林业产值518万元,畜牧业产值24790万元,渔业产值4086万元。分别比1997年增长了37.6%、-12%、53%、55.4%。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7年的2189元上升到2003年的2875元,上升了31.34%。农村经济结构中,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比重持续下降,外出务工收入不断增加。其比例由1997年的0.8:0.2变化为2003年的0.6:0.4。全县粮食、经作、畜牧、渔业四项产值的比例由1997年的33:25.9:35:5.6调整到2003年的16.89:41.34:36.1:5.97。经济作物产值比值上升了15.44个百分点,粮食产值比重下降了16.11个百分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日趋合理。
(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四大主导产业成效显著。2003年,全县农业土地使用面积49.3万亩(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42万亩),用于粮食生产的面积27.9万亩,占57%,用于多经及生态农业的面积21.4万亩,占43%。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比例由1997年的79:21调整为57:43,粮食与经济作物的产值比由1997年的40:60调整为28:72。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水果、蔬菜、花卉苗木种植和畜禽养殖已成为我县农业结构调整的四大主导产业,涌现了一批专业村、组。2003年,我县蔬菜种植面积已达5.38万亩,总产量21.5万吨;水果成片种植面积6.92万亩,总产量5.26万吨;花卉苗木种植面积2.95万亩;出栏肉兔163万只、家禽1073万只,水产品养殖面积近2万亩、产量10200吨。四大主导产业的产值达到3830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5.8%,已大大超过粮油产值。
(三)农业龙头企业逐步壮大,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至2003年底,全县共有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2家,其中市级4家,县级21家,街道、镇乡级27家。固定资产总额18619万元,产值56922万元,实现销售收入49948万元。龙头企业用地21823亩,从业人员29550人,带动农户16767户,农民从中获得收入7540多万元。另外,全县还有种养殖专业大户1700多户,专业市场4个。新型农村合作组织12个,拥有会员1818人,带动农户5176户,服务范围主要是蔬菜、种子、水果、水产、蓄禽等方面,作用发挥较好的有广东温氏集团、渝西渝川公司、狮子太山果协、健龙莲藕协会等。这些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为我县农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农村劳动力转移效果明显。2003年,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已达80856亩,流转率为19.24%,涉及农户31690户,涉及工商户2361户。全县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4.4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52.1%,其中第一产业内部转移12012人,占8.34%,使农村劳动力实现了就地就近转移。除常年性用工外,不少龙头企业还使用了大量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全县农民从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中获得纯收入人均达到160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难。一是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无力度;二是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实施差,发展零散。如十万亩优质梨种植,成片的规模较大的果园不多;三是部分农民思想观念落后,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喜欢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农业,不愿调整农业结构;四是由于农民经济基础薄弱、信息闭塞、技术缺乏,加之风险大,想调整结构却不知如何调或者不敢调;五是部分农民信息不灵,盲目跟着别人调,导致农业结构调整低水平重复,同类性农产品大幅度增加。由于对市场行情的变化规律把握不准,调整后见不到效益,甚至造成了损失,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六是农产品加工链条短、保鲜、包装、储运、销售体系相对落后,农产品增值不大;七是农业受自然灾害、市场行情的影响大,又缺乏农业种养业和自然灾害保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整农业结构的积极性。
(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技术服务滞后。农民在生产与经营中多数“各自为政”,走公司+农户+基地或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基地生产模式的不多,主要是农业龙头企业少,规模小,象温氏集团、渝西渝川公司这样有带动力的少。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少,规范化程度低,其示范带动作用不够强,全县象狮子太山果协和健龙莲藕协会作用发挥较好的合作组织不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业主与农民之间采用订单农业、按利润返还、按股分红方式合作的少,影响了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因此,农业生产难以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格局,不利于形成规模优势、创特色品牌。加之我县农技服务体系不能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主要是从事农技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太少,全县农技专业人员仅占在岗人员的14%,加之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技术指导服务不力,农业结构调整出现了重发展轻管理的现象,不能提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结构的调整进程。
(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规模小,档次低,精品少。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项目,除温氏集团、渝西渝川公司、三业茶叶公司等项目规模较大之外,普遍规模
示范、推广工作,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大力普及农业适用技术、新技术,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上档升级。在收集和发布有关农业的信息方面,县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通过新闻媒体、计算机网络等广泛发布农业生产、销售、加工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预报、发布国内外市场供求信息,提供政策、法律、科技、生产、金融、行情等动态信息,为农民的生产经营决策服务。在资金方面,除了政府加大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扶持力度外,金融部门还应积极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小额贷款和更多的信贷支持。采取设立农业风险基金、农业扶持资金等方式,为农业结构调整、农业风险性投资提供保障。
9.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篇九
一.问题的提出
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的消费群体,具有独立的消费意识和消费特点:一方面具有强大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又还没有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受到很大的制约。其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直接影响着大学生世界观的形成与发展,影响和作用于一代青年的消费趋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现代社会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和流行时尚的影响下,消费观念的超前性和消费实力的滞后性,这种矛盾对大学生的消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此可见,大学生难免会在消费上存在一些非理性的,不切实际的行为。为了清楚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我对云南农业大学的在校大学生做了抽样问卷调查,以了解大学生的消费来源、消费结构、消费观念等问题,并分析大学生的消费现状、消费特点以及消费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探讨如何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二、调查结果
在被调查的100名在校打学生中,总的来看,12%的学生每月生活费在500元以下,68%是在500元到800元之间,800元到1000元之间的占了17%,剩下3%的学生每月生活费超过1000元。其中,96%的学生的经济来源是完全依靠家庭供给的,仅有4%的学生完全不需要家庭供给生活费,而是通过奖助学金或勤工俭学的方式来赚取生活费;从学生的家庭所在地来看,69%的学生来自农村,31%的学生来自城市。
大学生的消费水平与其所在年级也有着紧密的联系,大一的学生正处在高中到大学的过渡期,对大学生活了解较少,功课也不是太忙,所以基本生活方面和娱乐方面的消费占较大比例。大二和大三的学生对学业及前途有了一定的认识,开始投入大量的物力和财力,购买各种学习资料,报各类培训班,为考证考研做准备,学习方面的消费有明显的增加。而大四学生处于求职阶段,主要消费用在如何包装自己,四处奔走求职等方面。
具体来看,大学生的消费主要由饮食方面、学习方面、购物方面、网络通讯费方面、娱乐方面及其他方面的消费构成。
1.饮食方面 在调查中发现,83%学生认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最大的就是饮食费用。在饮食消费中,男女生的差异性很大,由于身体状况不同,所以男生的消费明显高于女生。调查还发现,大学生中还兴起一股外出聚餐或请同学吃饭的热潮,这方面的开支虽然不算大,但也是造成大学生消费高的一个原因,这说明大学生已经逐渐有了社会交际方面的消费。
2.学习方面
学习方面的消费主要包括购买书籍、文具、复印、考证、培训等方面的消费。调查发现,大一学生在学习方面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很小,随着年级的增长,出现剧增状况,原因是大二到大四需要用于各种职业证书的培训和考试的费用大大增加。
3.购物方面
大学生每月用于衣物,生活用品等方面的平均消费在100元以下占39%,在100-300元之间的占48%,在300-500元之间的占13%。大多数学生都认为这方面消费的需求弹性很大,有些生活用品是必需购买的,但有些东西是可有可无的,只是一时没控制住,便把钱花掉了。
4.网络通讯网络费方面
手机作为现代社会的主要通讯工具,在大学校园中基本上人手一个,有些同学甚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如此流行的通讯工具,毋庸置疑,手机话费是学生生活费中的重要支出。有69%的学生每月手机话费在20-50元之间,21%的学生在50-70元之间,10%的学生在70元以上。除此之外,计算机网络已经覆盖了大学的宿舍,在宿舍上网已经成为一种普遍想象,35%的学生已经配有电脑,没有电脑的学生也会到网吧查阅资料,聊天娱乐,玩游戏等,上网费也成为大学生日常消费开支的一部分,绝大多数学生都将网费控制在30元到50元之间,但仍有6%的同学网费甚至超过了100元。
5.娱乐方面
娱乐消费主要包括去KTV、外出旅游、跳舞健身等方面的消费,而且当代大学生的人情消费已愈演愈烈,现在同学过生日、评上奖学金、比赛获奖、当上学生干部等等,都要请客。所幸90%以上的同学都把它控制在50到80元。另外,调查中占53%的大学生在谈恋爱,他们每月用于恋爱的费用都是100元~200元之高。这是当代大学生中出现的一种不甚合理的消费。三.问题分析
(一)消费结构不合理,舍本逐末
大学生在学校里除了必要的学习开支以外应该以基本生活方面的消费为主,其中更应该以伙食费为主。而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的通信、娱乐消费却占了很大的比重,比如上网、数码产品的购买、朋友聚餐、KTV以及谈恋爱等通信、娱乐方面的消费都花去了相当一部分的金钱,甚至有的女生为了漂亮将节食省下来的钱用于买化妆品、做美容、买衣服,缩减饮食费用,增加购物方面的支出。这种结构对于处于求知阶段的在校大学生是相当不合理的,容易造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危害。
(二)消费缺乏计划性
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学生都认为自己的消费没有计划性,而且没有记账的习惯,基本上不知道自己这个月的钱花在什么地方了。更有人在月初的时候花钱大手大脚,以至于月末无钱可花,只得勒紧腰带过日子。这完全是无计划的,盲目性的消费,对自己有害无益。
(三)人情消费愈演愈烈
人情消费是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人情往来的费用支出,它具有加深情感和促进交往的功能,人情消费作为礼尚往来的必要支出,在大学校园中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但本是为了维持感情的消费却逐渐演变成了畸形的人情债,使得一些学生陷入了苦要面子、盲目攀比、穷摆阔气的消费误区中。过生日,比赛获奖,当上学生干部,评上奖学金都要请客,而且请客的档次越来越高,花样也越来越多。这种人情包袱,给一些贫困的学生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沉重的经济负担。
(四)节俭意识不够,浪费严重
有些学生在消费过程中缺乏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浪费严重,如学校食堂里的泔水桶每天都堆满了被学生扔掉的馒头、米饭、剩菜,有些菜只吃了几口就被丢掉了。调查中发现,48%的学生承认自己消费有时较为奢侈,又浪费粮食的现象。不仅是对粮食的浪费,对于衣物等方面的东西买了却不用就等同浪费。四.问题解决
在分析大学生的消费现状、消费特点以及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之后,进而探讨如何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综合来看,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整体上的消费状况比较合理,因为多数学生是农民出身,比较节俭,而在一些非农村学生的身上就表现出了一些不好的消费特点,对于这种情况,我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第一,自觉养成有计划的消费习惯,不要盲目攀比,胡乱消费。大学生应该学会正确认识与运用金钱,把钱用到实处,并能将剩余的钱储蓄起来,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理性的消费者,以更好的安排自己的生活。
第二,大学生要以学习为主,在校期间一切以学习为中心,不要花太多心思在吃喝玩乐上。学生之间应该比较的是学习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而不是穿着打扮。
第三,勤俭节约,“量食而行”,吃得了多少就买多少,不能随意丢弃食物,谨记粮食来之不易,浪费是可耻的。
除了学生自身的努力之外,家庭,学校和社会也应该发挥各自的重要作用。父母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有计划的控制其生活费,而不是一味纵容,应该引导孩子合理开支,及时过问其对钱的使用,教会他们一些理财之道,父母应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培养孩子节俭、文明、健康的消费观。
学校应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尽量减少学生的不合理消费。学校要加大学生文化娱乐设施的投入,为大学生提供足够的活动场所,使消费环境美观、舒适、安全、便利,满足学生适度的休闲和享乐消费。同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把大学生的兴趣引导到追求健康的精神生活上来,通过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使大学生的剩余时间和精力得以积极的消耗,既可以丰富知识又可以降低消费,对大学生整个身心的健康成长都是极有益处的。
10.关于团场农业环境状况调查报告 篇十
关键词:农业;环境;污染;对策
中图分类号:X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09)21-0163-01
团场的环境状况,是关系到广大职工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要素,团场环境污染严重,对今后的农业、畜牧业的发展都带来一定的影响,严重制约着人们的生活。由于团场工业化生产短缺,牧业产业很难大规模的发展起来,农业在团场也就无节制的进行了对土地的开发和使用。为了增加农业产量,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地膜等,无计划的地下水开采,无休眠的长期使用土地等等,给环境带来极大的损坏。就这些问题,笔者于2008年5月对个别团场进行了农业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
1团场基本概况
团场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属温带干旱半荒漠气候。春季天气多变、多大风,气温回升快,冷暖波动大;夏季热而短促、空气干燥、蒸发量大;秋季降温迅速,冷空气活动频繁;冬季漫长而寒冷。年平均降水量363.8mm,年平均蒸发量1544.7 mm,年蒸发量为年降水量的4.3倍,年平均积雪38 cm,年平均日照时数2405.6 h,日照百分率57%,年平均相对湿度61%,
年平均风速2.7 m/s。
2土地污染状况
化肥、农药、地膜等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但对它们的过度或不当使用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2.1化肥的使用对土壤的污染
(1)引起土壤酸度变化。过磷酸钙、硫酸铵、氯化铵等都属生物酸性肥料,即植物吸收肥料中的养分离子后,土壤中氢离子增多,易造成土壤酸化,使得营养成分流失每年达12.5%,造成土壤贫瘠化,影响作物的生长。
(2)导致土壤板结,肥力下降。化肥使用过多,使土壤结构被破坏,导致土壤板结。化肥的长期大量和不合理使用会导致土壤理化性变劣,造成土壤的重金属污染,破坏土壤,造成土地的板结,土壤结构变化,土壤污染严重毒害农作物。尤其是尿素和二铵的使用量越来越大。土地每年以15.5%的地亩在板结。已经造成了不可争议的事实。我们在浇水的时候发现,80年代初期,第一遍水,土地吃水深度在70 cm~80 cm,20世纪90年代后期,浇第一遍水的时候,土地的松软程度就有些下降,土地吃水深度只能达45 cm~50 cm,进入2000年以后,第一遍水浇之后,土地的吃水深度约20 cm~35 cm,土地板结程度,已经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大量施用化肥,用地不养地,造成土壤有机质下降,不仅破坏了土壤肥力结构,破坏了土壤环境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2.2农药使用对环境影响
农药使用不当、任意加大药量,损害土壤的生产功能、调节功能、自净能力和载体功能。
植物化学保护所使用的农药,有的直接施于土壤里防治病、虫、草害的同时直接接触土壤微生物,就是直接喷布于植物地上部的农药也大部分掉在地上残留在土壤里,土壤里这些农药都会直接或间接与土壤微生物产生相互作用。一方面农药对微生物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这关系着土壤肥力、植物发育和病、虫、草害的发展;另一方面土壤微生物对农药的降解代谢也起作用,这关系到农药的残效和残留。农药对土壤微生物的影响,各种药剂作用不同,不同土壤条件、施药时间、浓度等都对作用产生影响。每年农作物生长期时,空气中含农药成分1 km2高达1.25 ml,严重影响了环境。
3地膜的使用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对土壤的“白色污染”问题
3.1地膜对土地的影响
大面积的使用地膜,使土地松软程度造成破坏,土地的肥性减退。加之地膜很不容易拾捡干净,种子播入地中,造成大量的种子落在地膜上,种子不能正常发芽生长,从而严重影响了产量,破坏了土地,影响了环境。据调查,目前团场使用地膜的土地达50%以上,尤其是经济作物使用地膜量达100%。
3.2地膜对动物的影响
废地膜被牛、羊等牲畜误食后,易造成胃、肠疾病。据当地兽医部门反映,由此引起的牛、羊发病率日趋增多,每100头牛羊发病中就有1头是误食地膜引起的,严重影响了畜牧业的发展。
4针对以上问题采取的基本对策
4.1政府加大宣传力度
要保护好环境,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就要制定出长期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为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甚至是强制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环境的政策。
4.2减少农业辅助性资料的使用
对于化肥、农药、地膜的使用要有节制,合理的使用,而不是大规模的使用,有的0.067 km2地用化肥量100 kg,我们可以减少使用,农药最好使用无公害绿色农药。减少地膜的使用量,地膜拾捡干净,可提高土地的肥性。
4.3有计划的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减少盲目性
采用三维模型模拟地下水运动,即将深层地下水、浅层地下水、土壤水视为一个统一整体,在三维空间上进行水分运动模拟,较二维模拟更加精确。
总之,农业发展一定要考虑到和环境相结合,减少污染,为了我们的长远打算,保护生态是首要问题。
The Report of Agriculture Entironment Status in the Farm
Liu Suhua
Abstract:Agriculture is the origin of basis matter of the being.Protecting agriculture entironment is very important . This text show that the influence of agriculture entironment as a result of agriculture pollution as the chemical fertilizer, pesticide, velamen. It is danger not only to agriculture production, but also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11.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篇十一
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
根据政协年度工作计划,3月中、下旬,我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开展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调研走访了质监局、农业局、水产局、林牧业局和海南镇、戴南镇,召开了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工作稳步推进
农业标准化是以农业为对象,按照“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通过制订和实施标准,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标准生产和标准管理的轨道,以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最佳效益,达到高产、安全、优质、高效的目的。近年来,我市围绕高效规模农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先后制订修订农业地方标准42个,其中省级地方标准18个。已经通过验收的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总面积22.3万亩;待验收和正在组织实施的标准化示范区各两个,合计面积9.8万亩。“三品”认证工作取得较大进展,至2008年底,我市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43个、绿色食品51个、有机食品9个。名牌战略实施有了新突破,兴化香葱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称号,大地蓝蚕丝被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红膏大闸蟹、板桥牌大米、冠宇牌小麦粉、欣晖牌脱水蔬菜等一批农产品先后获江苏省名牌产品称号。农业标准化的实施,提升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工作亟待重视
虽然我市近年来在开展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客观地说,这项工作目前尚未引起有关方面足够重视,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是农业标准化宣传普及滞后,社会认识程度低。由于对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多年来各级对农业标准化的相关知识宣传普及不够。相对于传统农业经济,农业标准化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调查发现,不仅普通农民不了解,就连从事农业工作的干部甚至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对此也
知之甚少。农村干部群众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标准化和质量安全意识淡薄,“重生产、轻管理,重产量、轻质量”的现象十分普遍。基层干部习惯于按传统思维和老经验抓农业经济,农民“不问标准不标准,只问产量高不高。”
二是我市农业标准化推广水平与农业大县的地位不相称。总体上看,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目前主要还停留在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业务工作层面,尚未落实到镇、村和农户。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例,虽然我市已建成和正在实施的标准化示范区已有7个,但有些还仅仅体现在形式上,对农业标准化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指导、监管、推广跟不上,示范区的功能并未真正发挥。面积达12万亩的国家级香葱标准化示范区2004年初就通过了验收,但近年来,脱水香葱加工企业却不止一次地发生出口产品因农药残留超标而被退货甚至就地销毁的事件。相比之下,周边一些县市在农业标准化建设方面已走在了我们前面,如东台、江都已成为全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高邮2008年创建国家标准化示范县。
三是工作主体力量弱化,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各级农技推广队伍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力量,但由于多种原因,原先的市、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职能趋于模糊,队伍不稳定,有的整日忙于农资经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更是日趋萎缩,难以在推广农业标准化技术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未能建立起职责分工明确、相互协调联动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管理权限分散交叉,缺少一个统一高效的牵头机构。如“三品”认证,省里是农林厅统一负责受理,但我市却分别由多个部门受理,遇到问题协调难度大。由于监管职能交叉重叠,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城乡经营农资的网点达1000多个,有的副食品商店也卖农药,加剧了农业投入品的不规范使用。
四是过度分散的农业种植、养殖模式成为制约农业标准化进程的突出因素。调研中接触的人员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即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前提。但由于我市农业人口多,户均耕地少,连片种植、养殖的面积小,一家一户零散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仍占主导地位,品种繁杂,混种混收,标准难以统一,大大降低了农产品特别是大宗农产品的内在一致性,不适应农产品深加工的要求。由于土地流转难,规模化程度低,目前在一些乡镇试点的专业化统防统治也面临诸多问题,推广难度大。
五是政策支撑乏力,行政推动不到位。当前,在引导农民实施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方面,各级政府出台的主要是一些原则性指导方针,缺少操作性强的具体政策措施。实施农业标准化,离不开基本的技术装备和检测手段,但目前地方政府限于财力,对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工作缺少必要的投入。同时,行政推动力度不够,没有将农业标准化工作纳入对乡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缺少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相应的考核推进机制,因而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工作很难进一步深入。
三、对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工作的几点建议
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我市作为传统农业大县,应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把实施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作为我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实现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的重大战略举措,予以大力推进。为此建议:
1、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干部群众农业标准化意识。当前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之所以推进不快,一个重要原因是全市上下对农业标准化缺少了解,对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当前要把宣传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摆上工作位子。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农业标准化知识,将其作为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运用各种宣传工具,以现场观摩会、电视专题片、送科技下乡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尤其要注意通过宣传推介一些地方和农户实施农业标准化种植、养殖所带来的实际效益,让广大农民真切了解实施农业标准化的好处,从而自觉投身到农业标准化建设中去。
2、形成管理合力,提高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化程度。要落实农业标准化工作牵头部门,明确界定农业主管部门、标准化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的工作职责,并围绕农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制定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实行考核奖惩,改变过去以标准制定代替标准贯彻的局面。要理顺部门之间涉及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职能,减少推诿扯皮现象,提高办事效率。建议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将我市“三品”认证工作统一到一个部门或系统受理。政府要积极构建农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组织有关部门协同做好上争工作,采取灵活变通的办法(如统一建设,分别挂牌),加快建立我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本地化、快速化。要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
管力度,创造条件发展农资专业市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要务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着重在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功能上下功夫。
3、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突破农业标准化的制度瓶颈。基层同志说得好,“农业标准化离不开土地规模化。”据了解,目前全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含各类农场)占耕地面积的比重已达32%,其中,通过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面积占家庭经营面积的15.8%。苏南地区由于工业化、城市化水平较高,土地规模经营比例更高,如无锡市已达66%。而我市以上两个比重分别为11.8%和13.2%,差距较大。因此,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推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建议市政府在组织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市农村农业的特点,制订修订更具可操作性的土地流转实施办法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规划,加大对土地流转的奖励力度,引导农村土地加快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实施创造必要的条件。现阶段重点是要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组织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基地等平台,推动我市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和适度集中。从长远看,则还是要加快发展非农产业、不断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来促进土地流转。
4、把握发展的阶段性,在局部领域寻求农业标准化的率先突破。要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鉴于目前大宗农产品和常规农业领域推广农业标准化尚不具备条件,应坚持先易后难、先高效农业后常规农业的工作思路,选择高效农业和部分特色农产品作为现阶段我市实施农业标准化的突破口,紧紧围绕我市的高效农业“3246”工程的实施,推行农业标准化,做到以标准指导生产、以标准规范产业、以标准保证安全、以标准提升质量,总之,以标准化推动我市高效农业的健康发展。要大力推广陈堡、周庄、临城等乡镇依托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发展高效农业、循环农业的成功经验,放大典型示范效应。要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建设统一起来,把农业标准化实施与农业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相互配合,联动推进,以提高工作成效。
5、注重载体建设,培养农业标准化建设带头人。农业标准化的最终主体是农民,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关键。但就当前来看,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要靠一定的组织或载体带动。因此。现阶段要以各类龙头加工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及专业种养大户为重点,突出抓好农业标准化载体建设,依托这些载体灌输标准化理念,实施标准化生产,推行标准化管理,从而将农业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要采取理论培训与实践指导相结合、以实践为主的办法,对乡镇分管领导、村干部、龙头企业负责人、合作组织成员以及种养大户等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农业标准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农业标准化建设带头人,充分发挥其先导示范效应,带动全市面上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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