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辆使用交通安全责任书

2024-10-03

运输车辆使用交通安全责任书(共12篇)

1.运输车辆使用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一

车辆运输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甲方:陕西化建永宁采油厂原油集输工程项目部

乙方: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杜绝特大恶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陕西化建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乙方安全管理指标:

1.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2.确保约千人负伤率小于千分之五。

二、乙方安全管理目标、任务:

1.开工有计划,交工有总结。高度重视安全责任问题;

2.认真遵守国家交通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布置;

3.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必须参加,确实有事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4.经常对自己的车辆做好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发生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违章运营等行为;

5.加强工程大干期间等安全运输工作,提前检查、提前准备,认真做好安全工作;

6.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7.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任何事故,无论轻重,必须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三、甲方责任:

1.及时贯彻布置上级有关运输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和指令,定期总

结、部署道路安全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性监督和指导工作;

2.组织开展对本工程所属车辆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

3.对发生有现事故的车辆负责人、驾驶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及时对乙方安全管理指标、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考核办法

1.本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甲方)和车辆负责人、驾驶员(乙方)各执一份;

2.乙方必须完成上述安全管理目标任务;

3.本责任书考核期为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9月30日

陕西化建永宁采油厂原油集输乙方(签章):

工程项目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2.运输车辆使用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二

关键词:车辆安全体系,安全评价,模糊推理评价

1 对车辆安全因素的研究分析

车辆是交通出行的载体,是交通事故的直接“参与者”与“肇事者”。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汽车本身性能及安全性的关系是十分明显的。

1.1 车辆机械因素

2005~2007年以车辆机械故障引发的交通事故主要原因为车辆制动系统、操纵系统轮胎和灯光。

1.2 车辆防撞系统因素

车辆防撞系统是车辆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文献统计表明车辆防撞系统能预防15.3%的交通事故,特别在高速行驶中,每年能减少上万人的死亡人数,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很大作用。

1.3 车辆技术管理因素

车辆技术管理包括车辆维修市场管理、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建设和管理、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和车辆技术状况保障。本课题组研究人员对北京及周遍10多个市的60多家客货企业单位的技术管理体现进行了调研,结果表明好的管理机构对运输事故次数的发生可起到很好的控制作用。

综上所述,确定以下因素为车辆子危险因素。

1)车辆机械故障制动系统、操纵系统、轮胎和灯光。

2)车辆防撞综合性能车辆本身碰撞相容性和车辆防撞系统能力。

3)车辆技术管理的健全性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及人员、车辆技术档案、车辆强制维护和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2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

2.1 模糊矩阵评价法

需要将两类指标统一转换为模糊评价向量形式,以便作统一处理。

对于多层评价模型,作综合评价时,先由最低层属性指标开始。属性指标分属于上一层不同的子目标,因此要分别作各子目标的单因素模糊评价矩阵。

综合评价模型,由子目标综合评价矩阵构造子目标层的单因素模糊评价矩阵。建立多层评价模型。

2.2 模糊推理系统(Fuzzy Inference System)评价方法

模糊推理系统FIS(Fuzzy Inference System)是基于模糊集理论概念、模糊If-then规则和模糊推理的计算结构,是一个从给定输入运用模糊逻辑映射到输出的过程。这时输出的是一个模糊子集,有必要将这个模糊量转换为精确量,以便最好地发挥模糊推理的决策效果,因此反模糊化(Defuzzification)就是把模糊推理得出的模糊量通过合理的方法提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值作为清晰值(crisp value输出[9]。从而得出输入与输出的映射关系。

基于上述模糊推理的思想构造出的道路运输安全评价模糊推理系统框图,如图1所示。

模糊综合评判是对具有多种属性的事物,或者说其总体优劣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事物,做出一个能合理地综合这些属性或因素的总体评判。采用模糊综合评判得出的结果只是一种静态反映事物的结果,而模糊推理系统还可以实现实时评价。

第一节确定了车辆子危险因素系统中的车辆机械故障;车辆防撞综合性能和车辆技术管理的健全性,第二节通过对模糊综合评价的介绍,确定应用模糊综合评价的模糊推理系统(Fuzzy Inference System)的思想与方法,对驾驶员因素和车辆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3 运输车辆危险度的综合评价

3.1 运输车辆危险度的定义及隶属函数的确定

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对整车安全管理现状和中国整车安全综合评价标准的调研,对车辆的危险度的论域定义在[0 100]范围内,由五个分明的三角形模糊子集表示其隶属函数。

3.2 车辆机械综合评价

车辆机械故障是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辆制动系统、操纵系统、轮胎和灯光的失效。

车辆制动系统评价指标主要是制动性能、制动抗热衰退性和制动稳定性,其评价值为30分,隶属函数如图3.1。车辆操纵稳定性的评价参量主要是稳态横摆角速度增益,共振峰频率、共振时振幅比、相位滞后角、稳态增益,回正性,最小转弯半径,转向力、转向功,侧向偏移,极限侧向加速度等,本文给定的评分为10分,其隶属函数如图2。轮胎和灯光的评价主要是失效的时间,其隶属函数如图3、4。

汽车的制动性能和操作稳定性与车辆危险度之间关系由模糊规则推理得出。

3.3 车辆防撞综合性能综合评价

车辆的100%重叠正面碰撞,侧面碰撞和尾部碰撞评分分别为17分。其隶属函数相同。

3.4 车辆技术管理与危险度的关系

在北京40余家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技术管理调研基础上,结合专家咨询。车辆技术管理评价的隶属函数和与车辆危险度的关系曲线如图5。同时车辆强制二级维护和车辆危险度的关系和车辆技术管理因素相同,如图6。

3.5 车辆因数危险度的综合评价

前面讨论了车辆因素中机械故障、车辆碰撞、技术管理等各个要素的隶属函数的确定,以及各要素与驾驶员危险度的关系。在Matlab工具箱中建立了车辆因素对驾驶员危险度的综合评价的系统图,如图7所示。在建立了规则库后,就可用上述的模糊推理系统模型进行运算得出在车辆机械因数、防碰撞因素等综合影响情况下的车辆危险度的输出值,其中10组关系值见表1。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得出以下一些结论:

1)从第一至第二行的数据可以看出当车辆的各项指标因数很差时,车辆的安全评价值为低和很低状况。同时第八项看出各项指标高时,车辆安全度很高。因此可以得出车辆的各项评价指标和隶属函数是合理的。

2)从第三至第四行随着车辆机械性能和防撞能力的提高,车辆的安全性提高比第五和第六项好的多,从而说明车辆的机械性能和防撞能力对车辆安全性影响较大。

3)从表中后二行可以看出车辆的安全的各项评价指标值适中时,安全性一般,因此要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车辆的技术管理和强制维护也是很重要的。

从表中可看出,车辆的机械性能、防撞能力等输入因素对车辆安全度的评价值与实际工作中车辆安全性的主观感觉相符,说明了应用安全评价FIS模型对车辆评价是可行的。

4 结论

本文首先对运输车辆安全系统的分析,得出了车辆子危险因数,然后选用模糊推理模型(FIS)的评价方法对车辆的危险度进行评价与仿真,评价结果和实际相符,实现了实时的评价效果。结果表明评价指标和方法合理,能够实现了对系统的实时评价。

参考文献

[1]叶兴成.道路交通安全的系统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2]许洪国.汽车事故工程[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4.

[3]戴文战.基于三层BP网络的多指标综合评估方法及应用[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1995(5):40.

[4]许金良,石飞荣.杨宏志,等.基于计算机仿真的公路安全设计方法[J].中国公路学报,2004,17(2).

3.煤炭机电运输设备维护与安全使用 篇三

关键词:煤炭;机电运输;设备维护;安全

在最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到,我国在煤炭方面的安全措施还需要加强,并且多次的煤炭事故也给煤炭企业以警醒作用。除了让国家的财产遭受到损失以外,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也没有保障,因此各个煤炭企业应该注意,将对生产效率的全部关注转移到安全生产一部分,尤其是煤炭机电运输设备的维护和安全使用。以下是对煤炭几点运输设备维护和安全使用的几点建议。

一、煤炭机电运输设备维护与安全使用的主要措施

(一)分散管理向着集中与专业管理转化

煤炭企业在机电操作方面可以向着专业化方面发展,所采取的办法是建立起相对专业的机电设备租赁企业,这样传统的分散性管理就会向着专业性转变。很多设备区租赁企业租取,不仅能够节约很大的成本,而且设备的专业性也更强,有利于维修和安全保障。在租赁企业中,有专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设备操作人员,并且还有更加专业的维修人员,能够更加安全规范科学合理的对机电运输以及各项设备进行调运,在使用中注意检查和维修,一旦运行出现故障,那么租赁企业就会让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并且即使的处理机器的故障,以此保持机器的正常运转[1]。

(二)创新维修技术

煤炭机电运输设备在长时间的使用下,必然会引起机器的各种故障。那么对设备进行维护应该首先进建立起来一个与维修相关的机器护理制度,由此对机器的运行状态进行监察,一旦出现问题及时的作出诊断;制定出明确的维修分工以及机器护理制度,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维修工具,并且掌握新型的技术,让机器维修越来越简单,越来越快速,不阻碍煤炭企业的正常生产。另外,还要不断的提升运输设备维修以及养护过程中人员的基本素质,在机器各项油料的使用方面注意进行规范化的管理,明确每一类油料的使用期限。

(三)设备维修、改造以及更新的相互融合

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尤其是在能源政策中提及,一些老化的设备再比较浪费资源且没有改造价值的情况下应该被淘汰。但是对于能源节约程度较强,经过合理化改造可以继续使用的设备,可以进行维修和改造,然后继续使用。那么就需要工作人员将维修、改造以及更新三者结合在一起共同去维护设备,检查设备,以备于及时的更新和改造,促进煤炭生产的继续。

二、煤炭机电运输和维修的重点内容

(一)机电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计划

在机电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过程中,需要建立起一定的计划,在计划中涉及到维修养护的基本任务、基本时间、基本的操作流程等等。这样,工作人员能够在一个较为合理、规范的安排下进行工作,工作目标也较为明确,有利于保障机器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下[2]。

(二)维修与养护的形式进行确定

煤炭企业机电运输设备的维修是为了保障机器的正常运转,那么非常有必要建立起与维修有关的部门,建立起完善的规章制度,让设备维修再一个合理化的组织之内进行。在煤炭运输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需要临时建立起一个设备的维修和养护部分,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在煤炭机电运输任务比较轻时,可以撤销此部门的工作,改成临时的流动性工作小组来完成对设备的监护和管理,并且做好设备的巡回性维护。

(三)设备维修和养护的配合

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之间的配合主要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的确定的,在没有故障的情况下,做好养护工作,不能放任不管。在出现问题时,要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使用合理的设备维修与养护方法完成对设备的维护,在当前阶段,比较常用的设备维修和养护方式是综合性的维护和专业分工式的维修。那么具体的情况要根据设备的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和定夺[3]。

(四)提升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

很多设备的故障根源都是因为员工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对于设备的维护不到位造成的。还有些是因为在机器设备的操作过程中,没有遵守规章制度,并且设备还比较陈旧,因此操作控制很难把握,这样就造成了种种煤炭事故的发生。因此提升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十分必要,也十分紧急,可以在企业中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用座谈会或者培训的方式,让每一个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都能够清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都能够清楚自己的工作责任,以此在工作中严于律己,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减少侥幸心理,让每一分工作在流程的指导下进行,有序的的开展是保证工作安全的前提和基础[4]。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煤炭运输机器设备的养护维修以及安全使用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在安全生产中的注意事项,以及对工作人员素质提升的必要性。那么在以后的工作中,还需要每一个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学习安全设备的我、养护、维修以及安全生产知识,让煤炭企业的运行在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下。

参考文献:

[1]王善利.浅谈煤炭设备的维护与管理[J].机电信息,2013,17 (33):53-54.

[2]刘秀丽.试析煤炭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J].科技资讯, 2012, 36(4):99-99.

[3]李延富.煤炭机械设备润滑管理及维护的研究[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4,25(7):69-70.

4.公司车辆使用安全责任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员工及车辆使用安全,现就车辆使用管理与使用人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甲方权利、责任:

1、甲方将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属甲方财产,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管理。

2、甲方负责车辆的年审、保险、正常保养费用。

3、甲方给乙方提供车辆及相关手续完整车辆于工作之使用,调度车辆权与车辆所有权归属公司。

二、乙方权利、责任:

1、乙方驾驶证号为。

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对所使用车辆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车辆借于他人使用;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诺: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危险驾车(如超速,闯红灯、违章停车,赛车等)。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罚款、扣分等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上班时间一律不得饮酒,饮酒后不得驾驶车辆,否则,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做收回车辆和取消其驾驶公司车辆资格处理。

6、乙方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外观、内室等整洁干净。对车辆定期在指定点进行保养维护,并清楚本车辆的年审、保险期限,并在最后有效期限前15天内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办理。否则,凡因违反规定程序而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7、乙方所使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及时向甲方(主管部门或分管负责人)报告备案,并按照公司相关条款处理。如隐瞒不报,发生的任何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附则

1、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应当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在乙方工资中扣除。.2、以上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互遵守严格执行。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5.车辆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状 篇五

为加强各驻地办所配备使用的车辆进一步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各

类车辆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的实现,驻地办向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签订本责任状:

一、车辆使用安全控制目标:

1、加强车辆管理,驻地办主任应将车辆使用纳入早会或工地例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2、加强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督促乘坐人要监督驾驶员饮酒及酒后驾驶,3、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预防工作,4、对所动用的车辆加强监控力度,随时掌握车辆动态,不出现交通责任事故。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局党组、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方针政策、单位车辆暂行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三、各驻地办应制定车辆安全责任制和因地制宜的车辆安全计划,明确责任人,制定安全措施。

四、驻地办在使用车辆期间,驻地办主任原则上不得离开岗位,若确实必须离开,要履行车辆交接手续,离开24小时以上的,必须向中心主管领导报告,指定驻地办专人对车辆负责。

五、严格遵守单位车辆暂行管理办法,车辆安全要放到第一位,切实做好车辆安全使用,实现车辆安全无事故的目标,争创先进文明驻地办。

六、有违反上述责任条款,不能实现车辆安全控制目标的驻地班主任、责任人愿接受单位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地办,驻地班主任(责任人)

6.运输车辆安全协议 篇六

运输车辆安全责任书

甲方: 贺兰县兴盛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运输车辆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的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并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有国家强制规定的各种合格证明,在确保车辆能够安全运输的情况下,方可承担运输任务。

2.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条例》,遵章驾驶。严禁无证驾驶、洒后开车、无令开车。运输车辆必须且经过检验合格。

3.驾驶员不做违反安全规定的事。在运输道路中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在项目部材料供应员的安排下,有计划的拉运材料。禁止个人擅自做主拉运材料。

5.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在会车、弯道、险坡段不得超过3KM。

6.载重车辆严禁客货混装,禁止载人。施工区域内各种车辆驾驭室内不准超员,驾驶室外严禁载人。

7.进入施工现场的自卸汽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向低洼地区卸料时,后轮与坑边要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区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挡车装置,同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夜间设红灯;车箱末降落复位,禁止行车;禁止在有横坡的路面上卸料,以防止因重心偏离而翻车。

8.进入施工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施工员指挥,按规定或指定区划卸料。

9.进入施工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安全员指挥和管理。每天行车前要主动向管理人员报告车辆状况,填写机动车日检安全表。

二、项目部安全要求:

10.不强行命令运输车辆违反国家规定拉运材料。

11.在车辆达不到安全运输条件时,不强行要求违章作业运输。

12.不得强行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待御物的车辆,在御车地点达不到安全御车条件时强行御车。

13.不要求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装运材料。

三、安全责任:

14.双方拉运材料的交易地点在工地材料堆积场。运输车辆在末进入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运输车辆驾驶员自己承担。

15.运输车辆因机械达不到安全要求又隐瞒的,发生的事故由自己承担。

16.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超载、超限运输,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运输车辆自己承担。

17.进入工地现场御物时,驾驶员发现御物地点没有安全条件,且可能发生事故,但项目部管理人员强行御物,造成的事故由项目部承担。

18.本合同书自签字之日起至运输任务完成时之内有效。

19.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贺兰县兴盛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运输车辆人员

责任人:责任人:

7.运输车辆、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篇七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使用载重汽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启动前应检查信号和指示装置、制动系统、轮胎气压等,确认正常。

2)行驶中遇有上坡、下坡、凹坑、明沟或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提前减速,缓慢通过,不得中途换挡,不得靠近路边、沟旁行驶,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3)在泥泞、冰雪道路上行驶应降低车速,必要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4)通过危险地区、河道和狭窄道路、便桥、通道时,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通过。

5)装卸车时应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令。

6)停放时应熄火、制动,并锁闭车门。下坡停放应挂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一档,并将车轮楔紧。

7)车辆邻近基坑时,轮胎与基坑边距离应由坑深、土质和支护情况确定,且不得小于1.5m,并设牢固挡掩。

8)运输品应捆绑稳固牢靠,运载轮式机具等时,应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9)运载松散材料或砌块的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顶部。

10)运载松散材料应采取遮盖措施。

11)运载易燃、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

12)载重汽车不得人货混装。

(2)使用自卸汽车除应遵守上述第(1)条1)~7)款的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装料时,应拉紧手制动器。

2)自卸汽车不宜在架空线路下方卸料,需在其下方卸料时,卸料前必须确认车厢顶升后其与上方架空线路的距离符合安全规定。

3)卸料时应将车停稳,确认四周无人员来往,不得边卸料边行驶,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4)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车厢倾斜状态下行驶。

5)运载松散材料应采取遮盖措施。

6)运载混凝土等粘结物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

(3)使用机动翻斗车除应遵守上述第(1)条1)~7)款的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行驶前必须将料斗锁牢,严禁在行驶中掉斗。

2)行驶时应从一档起步,不得用离合器处于半结合状态来控制车速。

3)转弯时应提前减速。接近坑边时应减速,不得剧烈冲撞挡掩。

4)制动时,应逐渐踩下制动踏板,避免紧急制动。

5)严禁翻斗车载人。

6)重车下坡应倒车行驶。

7)不得在料斗卸料工况下行驶。

8)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

9)多辆翻斗车纵队行驶时,前后车之间应保持8m以上的安全距离,在下雨或冰雪路面上,应再加大间距。

10)运转中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11)作业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泥土和混凝土等粘结物。

(4)使用平板拖车除应遵守上述第(1)条1)~7)款的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超限物件时,应严格执行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限部分,白天应挂边界标志,夜间应挂边界警示灯。

2)装卸车时,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路面上,机车、拖车均应制动,并将拖车轮胎楔紧。

8.运输车辆使用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八

“四超”车辆及特种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XKCS-CM-TSGS-2018-9-01

施 工 单 位: 综 采 一 区

编 制 人:

编 制 日 期: 2018年8月29日

单位负责人: “四超”车辆及特种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5104工作面的回采期间,我工区下的超长、超宽、超重、超高物料车辆都属于“四超”或特种车辆,根据天山公司2018年度安全风险辨识及评估的相关要求,为保证运输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技术安全措施如下。

二、运输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三、运输负责人:当班班长。

四、安全负责人:当班跟班干部。

五、现场监督落实人:当班瓦安员。

六、运输物料及设施设备路线:

5104材料道进料路线:地面→副井→1760新增甩道→5煤东翼轨道运输上山→5102中部车场→5104材料道→5104工作面

5104运输道进料路线:地面→副井→副井下滑板→1650井底车场→5煤东翼轨道运输上山→5104中部车场→5104运输道→5104工作面

回收物料路线:与进料及设备路线相反。

七、运输工序、工艺及技术要求

1、装车前,必须先检查车辆是否完好,运输四超以及特种车辆时,每勾只能运输一车,普通车辆挂3车,严禁超挂车辆。

2、物料、设备装车、捆车符合以下规定:

①、较长物料装车时,车辆两端要垫木料,防止斜巷运输时在变坡点一头触到底板。较大设备、备件装车时要垫木料,既增加设备与车辆之间的摩擦阻力,又防止在上下变坡点触地。

②、装、卸车地点应选择在平巷段进行,车辆前后轮打好木楔或上好卡轨器,防止溜车。如果长时间停车,则使用φ15.5mm钢丝绳头(插接长度不小于3.5个捻距)配合马镫,或使用锚链配合马镫穿过轨道及车辆万向勾头进行连接,连接环必须上好螺栓。

③、运输前,必须用捆车器对物料、设备两边进行捆绑加固,捆车器使用不低于2个。捆绑超高物料捆车器长度不够时,使用不低于φ15.5mm钢丝绳头配合捆绑,要对长条状或散装的的物料前后使用网子堵好,防止物料窜出。

④、连接物料车辆和运输设备时根据装车重量,必须采用5-25T标准马镫。使用梭车运输时,连接平板车和牵引的钢丝绳头,使用不少于3个相匹配的绳卡并且上牢固。

3、走勾前必须详细检查信号、钢丝绳、连接绳、钩头以及沿途轨道质量、巷道环境、安全设施、回柱机的四压两迎等,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走勾。所使用的保险绳、车辆连接绳头不能低 于φ21.5mm钢丝绳,、插接不低于3.5个捻距,断丝不超过规定等。

八、安全技术措施

1、开好班前会,当班队长或班长是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平巷运输、斜巷运输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四超”措施要求施工。运输期间,作业人员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精心操作,每一组施工人员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并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工作。

2、走勾前,①必须由绞车司机和挂钩工负责检查走勾所用设备、信号以及车辆的完好情况,绞车钢丝绳及绳头应无断丝、无锈蚀,磨损不超标。绞车的基础必须稳固、可靠,信号必须清晰、准确、畅通,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好,车辆应完好,装载要符合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好,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和运输。②对运输范围内的轨道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轨道进行整改,确保轨道水平高度、轨距、轨枕距及其他轨道技术要求均符合运输要求。③走勾前,由挂钩工负责警戒,严禁任何人进入绳道,走勾期间严格执行“走勾不走人、走人不走勾”制度。运输信号发出前,所有人员应全部进入保险硐内,方可发出行车信号,待车停稳后,人员再施工。

3、摘挂钩时,严格执行“先挂后摘”原则。

4、①绞车司机应时刻保持精力集中,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信号规定为“一停、二拉、三松”,注意绞车及钢丝绳的运行情况,发现绞车声音、钢丝绳松紧异常及出现其它情况时应立即停车,将绞车开关“停电闭锁”后查明原因,待处理好存在问题、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运行。严禁在绞车运行过程中处理绞车、钢丝绳及车辆事故,运行过程中严禁人员用铁棍等其它物品撬绳。运输过程中发现钢丝绳卡绳、打结或拧劲,应立即停车处理。处理时,必须按要求下好地锚,松车待牵引钢丝绳松驰后,再进行处理,严禁在钢丝绳绷紧时进行处理。运输中发现轨道螺栓刮、卡钢丝绳时,必须及时停车对螺栓进行调整、处理,保证钢丝绳运行安全。②走勾过程中,司机应掌握车速,速度宜慢且匀速行驶,防止走勾时发生车辆掉道。③平巷段使用电绞牵引车辆时,严禁人员在绳道内逗留及辅助推车,并避开绳道及钢丝绳受力方向。

5、胶带、H架、纵梁及托辊卸车时,使用的手拉葫芦、滑车及钢丝绳头应完好可靠,应为标准件,使用时额定载荷应大于设备重量,要使用专用起吊锚杆,使用马镫和起吊锚杆时螺栓应上满丝。起吊锚杆必须安全可靠,φ22mm圆环链(完好无磨损)应至少与2个起吊锚杆连接牢固,重心居中受力均匀,人员侧身操作,避开设备起吊后摆动方向,严禁手扶设备,使用钎子调整方向及位置。装卸车时,平板车要稳固,拴好地锚,并且车辆两端垫好木料,防止车辆一头翘头。

6、①平巷推车时,只能在车的后方推车,严禁在车的两侧推车,一次只能推一辆车,同向推车两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5‰时,不得小 于10m,轨道坡度≥5‰、≤7‰时不得小于30m,轨道坡度>7‰时,严禁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②通过风门时,要爱护通风设施,严禁车体碰撞风门,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人工推车过风门时,严禁人员站在车辆两侧,将车一辆一辆推过风门,风门前后5m严禁停留车辆。

7、施工人员除执行以上措施规定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江苏斜巷窄轨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传达措施时一并传达。施工负责人应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随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口头补充传达,确保安全施工。

8、无极绳绞车与钢丝绳拉力验算:

(1)5104材料道使用SQ-100/110WY型无极绳绞车配合φ28mm钢丝绳

F=(T+W)×1000×(Sinαº+Cosαº)g+2×ρgL T:最大运输重量10t; W:索车和尾车重量5.5t; α:运输最大坡度13° ρ:单位长度钢丝绳的重量2.96kg/m L:运输距离1450m 运载平板车车轮与轨道之间的滚动摩擦系数范围为(0.01—0.03),取0.02;

为牵引钢丝绳与各轮组之间的运行阻力系数范围为(0.2—0.4),取0.3。

F=(10+5.5)×1000×(Sin13º+0.02Cos13º)×9.8+2×2.96×9.8×1450×0.3=62367N φ28mm钢丝绳破断力533600N/62367N=8.6﹥3.5安全系数,索车拉力100000N﹥62367N 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2)5104运输道使用SQ-80/75WY索车配合φ21.5mm钢丝绳

F=(T+W)×1000×(Sinαº+Cosαº)g+2×ρgL T:最大运输重量10t; W:索车和尾车重量3t;

α:运输最大坡度13° ρ:单位长度钢丝绳的重量1.66kg/m L:运输距离1700m 运载平板车车轮与轨道之间的滚动摩擦系数范围为(0.01—0.03),取0.02;

为牵引钢丝绳与各轮组之间的运行阻力系数范围为(0.2—0.4),取0.3。

F=(10+3)×1000×(Sin13º+0.02Cos13º)×9.8+2×1.66×9.8×1700×0.3=47735N Φ21.5mm钢丝绳破断力298000N/47735N=6.2﹥3.5安全系数,索车拉力80000N﹥47735N 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3)5煤轨道上山使用JYB-40×1.25运输电绞配合φ21.5mm钢丝绳 F=(W1+W2)g(sina+f1cosa)+qLg(sina+f2cosa)W1:最大运输重量10000kg; W2:平板车重量2500kg; f1:轨道阻力系数0.015; f2:钢丝绳运行阻力系数0.15; q:单位长度钢丝绳的重量1.66kg/m; α:运输最大坡度13° L:运输距离300m;

F=(10000+2500)×9.8×(Sin13º+0.015Cos13º)+1.66×300×9.8×(Sin13º+0.15Cos13º)=31158N Φ21.5mm钢丝绳破断力298000N/31158N=9.6﹥6.5安全系数,电绞拉力100000N﹥31158N 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4)5煤轨道上山(1650避难硐室位置)使用JSDB-19回柱绞车(慢速)配合φ21.5mm钢丝绳

F=(W1+W2)g(sina+f1cosa)+qLg(sina+f2cosa)W1:最大运输重量10000kg; W2:平板车重量2500kg(最多挂2个车);

f1:轨道阻力系数0.015; f2:钢丝绳运行阻力系数0.15; q:单位长度钢丝绳的重量1.71kg/m; α:运输最大坡度13° L:运输距离200m;

F=(10000+2×2500)×9.8×(Sin13º+0.015Cos13º)+1.71×200×9.8×(Sin13º+0.15Cos13º)=36460N Φ21.5mm钢丝绳破断力298000N/36460N=8.2﹥6.5安全系数,电绞拉力190000N﹥36460N 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生产技术部:

安全监察部:

9.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以及交通部相关道路运输管理规章,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以下简称“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核)定、车辆维护、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车辆档案管理、车辆技术审验等。

第三条 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全省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评定公布我省辖区内客车生产厂家出厂的中级客车车型;监督指导全省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法规和标准,制定辖区内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属于省、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权限的车辆实施技术管理;监督指导全市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法规和标准;按照本级许可权限对辖区内车辆实施技术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

第八条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九条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道路运输经营者(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到具备条件的A级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车辆进行检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以下简称“国标GB18565”)、《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以下简称“国标GB1589”)的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出具全省统一式样的车辆检测报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车辆检测报告,按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出具“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 (见附件1)作为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内注明。

第十条 营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前,以及年度车辆技术审验时应进行技术等级评定。

第四章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第十一条 营运客车按车长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种;特大型和大型客车分为高三级、高二级、高一级、中级、普通五级,中型和小型客车分为高二级、高一级、中级、普通四级。

第十二条 客车生产厂家出厂新型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出厂新型客车评定为高级客车的,按客车生产厂家报经交通部评定并公布的文件执行

我省辖区内客车生产厂家的出厂新型客车拟评定中级客车的,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申报并根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以下简称“行业标准JT/T325”)和《山东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暂行规则》(以下简称“等级评定暂行规则”)的规定进行相应评定,符合要求的,以文件和网站形式向社会公布;

出厂新型客车为普通客车的,客车生产厂家不需报请评定。

第十三条 营运客车类型及等级核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行业标准JT/T325”、“等级评定暂行规则”、交通部公布的高级客车技术参数、我省及其他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中级客车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资料,以实车查验方式进行类型和等级核定。

查验核定符合要求的,出具“客车等级评定表”(见附件2)作为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因车辆出厂前客车生产厂家不按公布参数生产,或者长期使用机件磨损老化、使用中变更底盘(车身)等配置或改变座椅安装、行李箱等结构尺寸,导致不符合车型原等级要求的,应降低至相应等级并出具新的“客车等级评定表”,按有关规定调整其经营范围。营运客车类型及等级应在《道路运输证》车辆类型栏内注明。

第十四条 营运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前,以及年度车辆技术审验时应进行客车等级核定。营运客车过户时,应重新进行客车等级核定。

第五章 车辆维护

第十五条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第十六条 日常维护是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一级维护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由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二级维护是除进行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机动车整车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应按期执行。维护作业项目应符合《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或原厂说明书的规定,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不得降低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确保车辆装备齐全有效和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车辆维护应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具有整车维修能力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护应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认定,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

第十八条 车辆维护按车辆行驶间隔里程进行:日常维护是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一级维护是车辆每运行2-3千千米进行一次。二级维护是车辆每运行1.4-1.7万千米进行一次。

对不便于按行驶间隔里程进行二级维护的车辆,可按下列间隔时间进行二级维护:客车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超过4个月;道路普通货运车辆等其他道路运输车辆不超过5个月。进口及特种车辆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无出厂说明书的,按上述行驶间隔里程或时间进行。

道路运输车辆经封存后启封使用时,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已封存3个月以上的应进行二级维护。

第十九条 车辆维护实行合同制,承、托修双方应签订维修合同,实行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二十条 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不得作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路检路查项目。

第六章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由符合条件的检测站进行。

第二十二条 检测站分为A、B级。A级检测站可以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维修质量、技术状况等各项检测诊断经营。B级检测站可以进行车辆维修质量、技术状况等各项检测诊断经营。 检测站应满足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标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通用技术条件》(GB/T17993,以下简称“国标GB/T17993”)、交通行业标准《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JT/T478,以下简称“行业标准JT/T478”)等有关标准要求。

第二十三条 开办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诊断经营业务,应按照“国标GB/T17993”、“行业标准JT/T478”等对检测站进行建设、改造,报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专家评估达到规定条件的,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函告有关当事人并在网站公告。

检测站的设备器具、管理制度、人员素质、档案管理、技术资料、微机控制系统等应定期进行核查。

第二十四条 检测站应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申请办理计量认证;对使用的计量检测诊断仪具,进行周期检定;按照国家有关车辆技术检测标准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保证检测诊断结果准确可靠,由检测站技术负责人签发车辆检测报告;对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档案。

车辆检测报告全省统一式样,一式两份,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检测站各存一份。车辆检测报告应保存2年以上。

第七章 车辆档案

第二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管理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评定记录(附车辆检测报告)、营运客车等级核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理档案(见附件3)由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制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出厂新车投入使用前,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检查和调整,查验附属装备配备情况,组织车辆驾驶从业人员进行适应性培训,严格执行车辆走合期的各项管理规定,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营运客车等级核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技术档案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推荐式样,道路运输经营者自行印制。

第二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车辆管理档案、车辆技术档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管理和考核制度,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道路运输车辆办理过户等变更手续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将车辆管理(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车辆落户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经营者。

第二十八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和定期向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情况应三个月报告一次,车辆事故情况应每月报告一次。个体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和定期报告由委托实施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或二级维护的单位负责进行。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及时将报告有关信息录入车辆管理档案。

第八章 车辆技术审验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每年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审验时,应当包括以下技术项目:

(一)评定车辆技术等级;

(二)核定营运客车等级;

(三)车辆技术档案管理情况;

(四)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五)车辆强制二级维护执行情况;

(六)国家和我省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车辆以上技术项目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车辆审验。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或擅自改装营运车辆的,依据《道条》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理。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不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

对其他违反本规定的道路运输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有关规章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我省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10.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篇十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为进一步抓好运输管理,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特编制“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望全体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一、施工地点

副井上下井口、-808m水平井底车场、-808m水平轨道石门、各轨道上下山

二、施工内容

“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提升运输 超长:平板车长度<物料长度<=4600mm 超宽:平板车宽度<物料宽度<=1600mm 超高:1500mm<物料高度(包括平板车高度)<=2500mm 超重:6000kg<物料质量(包括平板车质量)<=23000kg

三、装封车要求

(一)装车的要求

1、装车的要求:必须根据所运物料的质量选择相应的专用平板车装运,否则不得给与运输。长材料必须采用专用材料车装运,锚杆、锚索、体积大的电缆、大捆皮带必须采用专用花栏平板车装运。

2、装车质量的要求:装车质量必须严格按照专用车辆标定质量装载,不得超载装车,超重设备用大平板车装运时,超重不得大于平板车标定质量的10%。根据我矿实际,质量3000kg以下的物料用小平板车装运,质量在3000kg(不包括平板车质量)以上的物料用大平板车装运。严禁超载装运。

3、装车结构尺寸的要求:装车结构尺寸不得超过专用车辆的外形尺寸。需要副井罐笼提升的物料装车后外形尺寸必须符合下列尺寸:长≤4600mm,宽≤1600mm,高≤2500mm。当需要提升长度超过4600mm的钢管、钢轨等超 1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长物件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4、装车重心要求:装载物料的重心必须与所使用车辆的中心一致,严禁偏重心和重心超高装载。

5、综采液压支架以及类似大型装备和物料装运应采用“四角用螺栓固定平板车”的装车方法,其他装运方法不得使用。

6、多部件需要装同一车时,各部件之间要尽量放平、垫实且各部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分别与车辆捆绑。

7、装车的其他要求:当支柱、管路、铁轨等设备材料使用平盘车时,装叠不得超过三层,且每层必须用木板等物体隔开,超长物料装车,必须在底层垫加抬高物,以便斜巷车场变坡点顺利通过,同时便于把钩工摘挂钩。

(二)封车的要求:

1、超重设备或材料可用Φ20圆环链、M20螺栓或直径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固定,且和平板车连为一体。用螺栓封车时,封车力矩不得小于50N.m。

2、封车方式应根据所装物料特征进行选择,设备物料长度不超过平板车长度的应采用正“八”字封车法,设备物料长度超过平板车长度的应采用倒“八”字封车法。平盘车装载整体设备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其装载物必须至少有一个附着点与平盘车底盘刚性连接,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发生前后滑行。散件物品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必须用木楔掩实,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前后穿行。

3、封车时,遇有尖、棱部位与链锁接触的地方,必须垫好适当强度的木板或皮带。

4、对于物料、设备怕砸、怕碰及突出部位、各种结合面要用相应的保护材料将其保护好。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四、安全注意事项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前,物料使用单位要根据所运送的物料、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项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审批。施工措施必须送运搬工区一份。运搬工区必须及时传达贯彻,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要分工明确、准备充分。

2、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对“四超”车辆在提升运输中的施工方法、使用工具、操作设备认真检查核实,对巷道支护状况彻底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3、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要有充足的精力,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佩戴使用合格的劳保用品。

4、施工人员作业时要协调一致,听从施工负责人指挥,相互配合。

5、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6、运搬工区工作地点人员发现装封车不合格的“四超”车辆有权禁止车辆进入运输系统,进入运输系统的要就地停止运输,运搬工区接料人员有权拒拉、拒运,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强行运输。

7、运搬工区接料人员、跟班班长认真仔细检查装车单位的装封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装车不合规定,封车不牢的车辆,严禁提升运输。运搬工区要及时通知矿调度室,由装车单位立即整改。

8、发现不使用专用车辆装载的“四超’车辆,不得给予提升运输。

9、运送“四超”车辆严格执行随车挂牌制度,用料单位要标明装载尺寸、重量、验收人等内容,否则不得给予运输。

10、“四超”车辆运输过程中不得停滞,如确需停滞,必须在列车两端和两侧悬挂发光或反光红色标记,防止其他车辆与之发生撞车事故。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五、主要运输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平巷运输

1、平巷运输液压支架、钢管、钢轨等“四超”车辆时必须使用专用牵引杠配20吨卸扣,严禁使用其他绳索和铁链连接牵引。

2、电机车平巷牵引“四超”车辆时要均匀平缓运行,不得紧急加、减速度。

3、当牵引超宽车辆行至巷道安全间隙小的地点,必须安排有跟车工处于车辆3m以外的安全地点使用哨子进行指挥,牵引速度小于0.5米/秒。

4、电机车牵引超过6000kg~10000kg质量的车辆时,一次最多牵引两辆,10000kg~12000kg质量的车辆,一次只准牵引一辆。综采支架一次只准牵引一辆,严禁超载运输。

5、电机车严禁异线牵引车辆。严禁异道顶车。

6、当运输至井底车场时,必须有专人跟车,并时刻注意车辆运行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鸣哨通知电机车司机停车,防止车辆发生掉道等事故。

7、当运输钢轨、钢管等超长车辆时,必须直线运输,且速度不得大于1m/s,严禁在井底车场等地点过渡线道岔牵引,以防碰及巷道帮造成掉道事故。

8、当在车场确需顶车运输时,必须连车顶车,严禁前拉后顶。

9、超宽车辆存放,必须存放于不影响运输的地点,严禁将超宽车辆存放于主运输巷道车场内,防止影响其他运输。

10、运输中严禁任何人员从车辆两侧以及电机车与车辆之间通过。严禁损坏沿途的电缆、风水管路等设备设施。

11、平巷人力拥车,一人只准拥一辆车,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两辆车距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2、人力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精力集中,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或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门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发出警报。

13、人力推车时施工人员只能站在车辆的后方,严禁站在车辆的两侧。车辆运行过程中,严禁人员从车辆两侧通过和停留。

(二)斜巷运输

1、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检查装封车状况,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否则不得给予运输。

2、斜巷运输前,信号把钩工必须首先对斜巷安全设施、信号装臵、绞车钩头、保险绳、轨道质量及连接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进行运输。

3、斜巷运输时装车高度要根据巷道高度而定,防止斜巷运输期间由于车辆超高碰及顶板而造成掉道事故。

4、运输前信号把钩工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运送期间,绞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m/秒。

5、斜巷提升“四超”车辆时必须一钩一车提升,严禁超挂提升运输。同时正确使用好保险绳。

6、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

7、当“四超”车辆提升至斜巷上车场后,应用小绞车对拉防止惯性前冲。

8、信号工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硐室,注意运输车辆的动向,并随时准备发出停车信号。

9、把钩工要严格要求使用好挡车棍、阻车器等安全设施。

10、运输完毕后必须及时将安全设施恢复。

(三)副井提升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副井提升超重物料时,必须用宽罐笼提升,且窄罐笼必须装载车配重。配重的具体规定:(1)最大装罐质量为23000kg(最大件质量与车辆质量之和)。(2)提升质量超过8000kg设备和物料时,必须在另一侧罐笼加装配重,在绞车静张力差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静张力差,严格掌握罐笼的装载情况。(3)装罐质量在8000kg~10000kg大罐上提或下放大型物料时,小罐配重2个载车(每个约重2800kg)。超过10000kg小罐配重4个载车。两罐偏载不得超过14000kg,防止出现大的偏载造成事故。(4)装罐质量小于8000kg罐笼每层只装一个车盘;超过8000kg的每罐只准装一辆车盘料。另一罐笼要进行配重。

2、提升大料罐笼运行速度为2.5m/s,超过10T的物料运行速度0.5m/s。

3、提升超高设备、物料前,必须将罐笼罐门拆除,防止由于设备车过高卡刮罐笼罐门。

4、“四超”设备、材料进出罐笼一律采用推车机推入推出,当所提升的设备或材料推入罐笼时,把罐工要详细检查到位情况,是否准确,是否有伸出罐外现象等,作认真详细检查后,要用木楔将平板车前后掩牢,使平板车在罐笼确认的位臵,前后不能移动,罐笼到位后,待罐笼停稳、打停点,把掩木拿出,然后按程序出罐。

5、出罐时,出车侧的线路必须畅通,岔子打严,轨道两侧不得有任何物料及任何闲杂人员。出罐时,只准有把钩工在把钩位臵把钩,严禁人员跟大料掩车,以防发生意外,为增加阻力降低运行速度可在出车侧的轨道上撒上适量的沙子。特殊物料(如液压支架等)从副井环形车场无法通过时,应使用慢速绞车从副井底西侧出罐。

6、出罐的设备及时运走,以免造成积压,导致撞击、下辙等情况,道路不畅通时,可先停止提升,先清理积压车辆,再提升。出车时,按车的出罐惯性经过几次掩车到终止处,其行程内不得有任何闲杂物料、车辆、6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人员等,以保证出罐安全。

7、副井两侧把罐工必须相互叫应好,只有罐笼到位停稳、信号打停点,方可拿掩木,详细检查无误后、发出推车信号,方准向外打车。

8、提升大料时,井口上下把罐工要认真负责,检查要仔细。为保证安全提升,物料提升期间上、下井口运搬工区每班必须派跟班区长盯在现场亲自指挥。

9、副井提升“四超”车辆前,上、下井口信号工必须相互联系,下井口信号工和绞车司机联系,交代清提升设备的名称、数量和重量。

10、副井上、下井口设备车进出罐笼,各要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现场经验丰富的指挥人员,信号工、把钩工、小绞车司机等人要听从其指挥。

11、进入罐笼上部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并生根牢固。

12、遇到卡罐或车辆在罐内掉道,把钩工要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可借助手拉葫芦和千斤顶等工具复位,严禁死拉硬拽。

13、副井上、下井口把钩工对“四超”车辆入罐提升运输前,必须认真检查其装封车情况,如装封车不符合规定,不得给予提升运输。

(四)掉道复轨的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发生车辆掉道时,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通知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区队值班人员,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分管领导和相关区队、安监处。

(2)现场作业人员不汇报擅自复轨和区队长接到汇报后未及时到现场的,按严重违章处理。

(3)班长到达掉道现场后,必须周密检查掉道现场有无再次发生事故的隐患,特别要检查掉道车辆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4)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处理事故前,必须布臵好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 7

郭屯煤矿“四超”车辆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退路,并做好安全防护。

(5)进行复轨前,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支护不牢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先行处理后方可进行复轨作业。

(6)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掉道时,必须逐个进行复轨,严禁同时复轨。(7)车辆复轨时,必须首先采取可靠的防止车辆歪斜措施后方可复轨。(8)矿井运输车辆掉道确需起吊复轨时,必须根据巷道支护方式,现场制定特殊复轨安全措施设专人观察顶板。使用手拉葫芦起吊时,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芦的额定能力,人员必须站在有安全退路的地方操作手拉葫芦。

(9)平巷运输车辆掉道后,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在掉道区域前后40m的地点设臵警示标志和车挡,防止其他车辆闯入作业区域。

(10)副井罐笼内及上下井口车辆掉道,可以借助千斤顶和手拉葫芦复轨,严禁生拉硬拽和使用机械复轨。

(11)罐笼内复轨时,提升绞车司机必须谨慎操作,防止滑罐和人。信号把钩工要精力集中,并启用停罐闭锁装臵。

(12)在井口安全门以里范围复轨时,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生根于牢固处,所用工具必须用绳索系好防止坠入井筒。

(13)副井罐笼内及上下井口复轨时,上下井口必须设专人看管,抬起摇台,关闭安全门。

(14)处理掉道车上道时,要在载车旁加防倒装臵,操作时专人观察载车的状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运输“四超”车辆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和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联系,在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允许的前提下,方可运送。没有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允许,运搬工区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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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装封车不符合标准不挂、连接装臵不合格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

3、把钩工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臵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摘挂钩时,要等车辆停稳,正常使用挡车器等安全措施,掩好车,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离轨道外侧200mm以外的地点进行摘挂钩操作。

(3)单道操作时,站在信号位臵同一侧或巷道较宽的一侧进行作业。(4)摘挂钩操作完毕,不得从两车之间穿过。(5)严禁蹬钩作业。

4、每次摘挂钩完毕后,必须对车辆的各部位、连接位臵、绞车钩头、钢丝绳、连接牵引杠等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无问题后方可运行。

11.运输车辆使用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十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较强项目部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钩机、铲车、三轮车等各类施工车辆。

第三条:本规定适应于公司所属各施工车辆。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施工车辆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车辆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车辆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质量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车辆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责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2、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3、组织驾驶员、维修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5、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项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车辆办公室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关准驾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1、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3、做好出车前安全价差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4、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九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带“病”车辆禁止派出使用。

第三章、场内道路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施工便道的布置和实施应当满足运输强度的需求,又要保证道路安全运输。

场内临时性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路基坚实边缘稳定。

2、根据机动车辆型选用适当的路宽,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的车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备车位置。

3、施工现场道路设置纵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况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5%道路回头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m。

4、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积水。

第十二条:在场内道路的急弯,陡坡、狭路、视距障碍、交叉道口、便道口和地形险峻路段,设置各种警示,限速等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第四章、道路运输管理

第十四条:车辆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对施工车辆进行检查,日常巡视监督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负责,对发现的违犯规定驾驶机动车辆,证件不全、超速行驶、超载等现象按照《场内道路损失安全违章处罚标准》进行处罚(详见附件)。

第十五条:场内施工车辆行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交叉路口施工车辆先行,非重车让重车先行,小车让大车先行,施工车辆让老百姓车辆先行。

2、在坡道上行驶,非重车让重车先行,轻型车让重型车先行,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第十六条:当班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安全例检”的内容如下:

1、制动器性能完好无损,反应灵敏。

2、方向盘/转向器及雨刮器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3、水温、燃油、机油正常,各仪表显示正确。

4、各灯光信号(大小灯、转向灯、刹车灯及倒车灯)等指示灯正常。

5、前后轮胎完好,工作正常。

6、车辆有无其他异常情况等。

第十七条:所有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时应停放在安全区域,车辆应集中停放在制定的路段,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因故必须停放时,车辆不得脱挡,且必须拉紧手刹车,切断电源,锁好车门,轮胎下垫好三角木,确保车辆不至溜滑。

第十八条:机动车辆加强日常保养,车辆使用完后负责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一次系统的外观检查、清洗、维修保养人员每班应对使用后停放的车辆进行正常维护保养。

第十九条:施工车辆在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施工车辆除驾驶员以外,其他部位不准搭乘人员,驾驶室搭乘人员不得超过准搭人数。

2、向低处临空边缘卸料时,后轮与边缘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挡车装置,挡车装置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1/3,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外轮侧间距的2倍。同时必须设置专人指挥,夜间应有照明并设红色警示灯。

3、自卸车辆要确认车厢放下后,才能行驶,严禁举斗行驶。

4、禁止在有横坡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车辆颠覆。

5、当车厢在举升状态下做检修维护时,必须使用牢固的举杆将车厢顶稳,并在车轮处前后两方向垫好三角木。

6、施工车辆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确保平稳驾驶,正常施工道路上(平坦、宽阔、能双向行车)限速30公里/小时,弯道、道险路段保持慢行,限速15-20公里/小时。

第五章、交通事故

第二十条、驾驶员、操作员发生道路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理,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项目部)车辆管理和有关部门。各部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往现场,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逃逸,严禁违规的私自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和职工未教育不放过;

3、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4、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

第二十三条:酒后开车,无证或私自驾驶操作车辆,设备造成事故的,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还应予以经济处罚,如发生重大、特大事故、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进公司车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附件:道路损失安全违章处罚标准

序号

违章情况

处罚金额

处罚类别

备注

超速行驶

200元/次

个人责任

酒后驾驶

300元/次

个人责任

无证驾驶

1000元/次

个人责任

酒后发生轻微事故

1000元/次

个人责任

违章驾驶发生轻微事故

500元/次

个人责任

私自出车

100元/次

个人责任

驾驶室超员

100元/次

个人责任

穿拖鞋

100元/次

个人责任

私自将公车交给他人驾驶

200元/次

个人责任

不服从现场管理

200元/次

个人责任

损坏现场交通安全标识

100元/次

个人责任

不按规定停放

100元/次

个人责任

不按规定行驶

200元/次

12.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为保证鲁泰一厂原矿车辆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矿区运输路线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仅对矿山运输车辆和厂区相关运输车辆相关说明。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车辆驾驶证和此从业资格证。

2、对所有新加入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要进行现场路线的驾驶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到5天),通过运输车辆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可上岗就业。

3、所有运输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的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进行运输任务。

4、驾驶员必须熟悉各路段路况,对特殊路段要有专人指挥。

5、对上下坡路段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矿区路段遇车、戳车两车保持安全间距,驾驶员并熟悉各路段警示标志、标牌。

6、遇交叉路口注意鸣笛、减速和突发情况的准备。

7、严禁驾驶员开疲劳车、带病车和酗酒开车,问题车、安全隐患车。

8、定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相关证件有效齐全,以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

2、车辆必须经公安、交通部门审查合格,达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

3、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材,需要的情况下配备无线通讯系统。

4、车辆运行时严格控制好车速,严禁在矿区路段内超车。

5、车辆停放、维修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6、车辆要做好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维护,确保安全高效完成厂区原矿运输任务。

三、车辆运输考核内容:

车辆运输考核由西乡县鲁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定时和随机抽查考核。

考核内容;

1、工作日车辆出勤率。查看车辆工作日是否按要求出勤是否达到出勤标准。

2、是否按规要求驾驶。对驾驶员进行随机抽查是否达到规定、文明和安全驾驶。

3、车辆抽查。是否存在问题车隐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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