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费催缴通知书

2024-06-12

特种设备检验费催缴通知书(16篇)

1.特种设备检验费催缴通知书 篇一

检验须知

一、技术资料准备:

1、使用登记资料;

2、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运行记录、水质化验记录、修理和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历次检验资料、安全附件校验记录等;

3、特种设备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二、现场检验准备:

1、锅炉检验准备工作:原则上立式锅炉提前一天停炉冷却降温,卧式锅炉提前三天停炉冷却降温,并清除积灰和煤渣,放尽炉水,打开、启敞锅炉相应的孔、门;

2、压力容器检验准备工作:被检容器停止运行,内部介质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从被检容器的第一道法兰处割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必须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检测的表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检验的,请于本次安排检验日的一周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延期检验;停用设备,请向当地质监局或特检院申报停用(报告上须加盖业主印鉴)。

三、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

2.特种设备检验费催缴通知书 篇二

1 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现状

我国特种设备在各个行业使用十分广泛, 然而, 随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大公共基础建设力度, 机电、医药化工、新能源等产业发展迅速, 一批重点项目相继投入施工, 特种设备发展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一是整体数量增长迅速。至2011 年底, 某市特种设备总量已突破7 万台 (套) , 且正以10%~15%的速度快速增长。二是大型特种设备越来越多。近年来由于大型化生产装置数量增多和一批重点项目上马, 特种设备使用要求随之提高, 一批高参数、新结构、大型特种设备相继投入使用, 例如:高铁建设项目中的900t架桥机等起重机械、石化企业2000m3大型丙烯球罐等压力容器。三是特种设备的分布呈区域化特征。因产业的集聚发展和政府的统一规划, 一批具有明显产业特点的工业园区应运而生, 例如:各个工业园区的建设, 特种设备使用密度大, 设备淘汰更新快, 给企业内部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及其检验工作都带来新的问题。

2 特种设备检验管理重心

为保障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特检院不断加强技术保障能力建设, 同时注重加强检验管理创新, 在认真分析上述新特点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安全形势, 突出重点, 将可能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以下三类设备归入“检验管理重心”进行重点管理:

一是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此类设备一般运行参数较高或设备处于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发生事故后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二是重点区域的特种设备。三是重点工程的特种设备。重点工程建设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地方经济发展, 影响力大, 涉及面广, 因而保障重点工程的特种设备正常运行尤为重要。

“检验管理重心”概念的提出强化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中“重中之重”的意识, 从而更有利于特检机构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有效管理, 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 制定管理措施。

3 加强特种设备检验管理方法

3.1 把好重点监控设备检验关

首先, 正确进行分工, 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各个省市的特检院每年都应该下发相关文件, 以规定需要进行重点检验的特种设备数量。之后再依据设备数量以及相关要求, 将责任首先落实到各个检验小组, 再由检验小组落实到每个小组成员, 保证每个特种设备都能够得到检验。其次, 采取多种方法对策, 以此提高设备检验质量。有些特种设备作用十分突出, 检验人员一定要重点检验, 有关部门则应该给予人员以及时间等最大程度的配合, 此外, 有关人员要抽查质量报告, 以此监督检验人员的行为。最后, 采取动态跟踪方式, 同时进行闭环管理。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应该利用先进的计算机软件, 构建一个数据信息齐全的数据库, 以便能够随时随地对特种设备等各类信息进行监控, 尤其是要与安全监察部门做好积极的配合工作, 以便能够及时有效的整改在事故隐患, 防止特种设备带伤运行。

3.2 把好重点区域特种设备检验关

首先, 重点进行资料审核。特种设备出厂之后, 相关的证件以及资料都需要一一进行审核, 比如技术资料、合格证等, 不能遗漏任何一个证件, 检验全都有效之后, 再采购或者运行使用。一般情况下, 特种设备企业通常是其中在夏季对设备进行大规范的维修以及改造, 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在夏季着重对各个特种设备企业进行审查, 以此查看企业是否具备与改造的资质, 尤其是对一线人员资格审查。

其次, 重点进行现场审核。重点区域中使用最多的特种设备就是承压设备, 不仅需要非常多的介质, 而且还有很多易燃易爆的物质, 有些物质还具有一定的毒性, 无法合理的区分。再加之, 某些企业应用的是二手设备, 做好技术核查尤为重要。检验人员现场核查的重点是特种设备的各项工艺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彼此之间是否匹配, 同时对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加以分析, 务必要做到心中有数, 能够进行安全合理的判断。在核查过程中, 如果检查出不符合要求的设备, 要责令企业重新进行检查与维修或者是直接更换设备。

最后, 重点对关键设备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可以使用在线监控设备, 对关键特种设备进行监控, 比如生产线上的特种设备, 最需要重点检验的关键性设备就是以前运行期间出现过故障的设备。相同类型的设备检验完成之后, 要分析出设备失效的原因, 总结规律, 以此进行详细有效的预防。这样既能够减少特种设备检验时间, 也能够降低检验风险。

3.3 把好重点工程特种设备检验关

首先, 采用质量帮扶的方法来解决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以此保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功能得以充分的发挥出来, 以使应用特种设备的企业, 能够正确的安装、调试特种设备。另外, 检验结构还可以组织各个专业的特种设备专家学者组成一个检验小组, 以便能够随时解决工程项目特种设备使用期间可能会遇到的各类问题, 切实做好技术性服务。

其次, 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和检验机构之间已经建立的联动机制, 做到从报检到监督检验结束整个过程都有规可循。对于关键节点, 特别是材料、焊接、水压试验等环节, 做到人到场, 盯清楚, 要确认。

三是对特别重大工程派驻专家进行了服务。例如:某大桥建设项目, 特检院派出了1 名高工长期驻大桥指挥部对项目涉及的起重机械整个安装使用过程实行动态连续监控, 并组织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避免工程因特种设备安全问题耽误建设进度。2011 年某市重点监控设备定检率达到100%, 重点区域设备管理规范, 重点工程设备运行正常, 质量帮扶机制得到了企业的赞扬, 全年未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结束语

综上所述, 可知特种设备检验管理十分重要, 其中重点的检验内容包括三方面, 分别为重点监控设备、重点区域内的特种设备、重点工程中的特种设备等。检验人员一定要切实按照检验方法对着三方面进行重点检验。

参考文献

[1]王文明.特种游乐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维修[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4 (4) .

[2]林伟明.特种设备检验单位如何规避风险[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03 (8) .

[3]冯显富, 郭强.浅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风险规避制度[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07 (8) .

[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成立[J].福建质量信息, 2007 (9) .

3.特种设备检验费催缴通知书 篇三

关键字:检验技术;特种设备;风险管理;应用分析

在风险评估开展的过程中,技术人员应该做好准备阶段之前的现场勘查工作,通过深入到作业环境内部去进行特种设备的资料收集。在丰富的参考数据支撑之下,进行设备运行的危险程度辨识。设备的运行安全辨识可以结合历史事故的回顾情况,确定此次设备运行中可能存在的破坏机制。在特种设备运行风险整体评估的过程中,技术人员应该从评估单元划分技术检验的重点,对设备运行的安全性进行定性或者定量的分析,从而确定特种设备检验的风险分级。风险检验流程还应该报告存档,并且对设备的使用单位发放相关的报告函,提醒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的规范性保养,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寿命能够得到提高。

一、风险的检验技术在特种设备检验活动中的流程方法介绍

在特种设备检验中,采用风险管控的检验技术,需要技术人员按照一定的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并且开展有效的设备检验与风险防控的分析。首先,检验员需要对特种设备的运行信息进行采集,通过手持移动设备PDA扫描储存有EPC信息的电子元件,对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和伤损情况进行现场评估。为了保证风险分析与处理的有效性更高.技术人员还应该采用PDA工具来获取特种设备的相关背景资料。通过PDA获取特种设备检验对象关于其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改造的相关情况。并且,为了体现风险检验技术的准确性,技术人员还应该将特种设备历次的检验报告等资料作为评估风险的参考依据。在风险管控活动中,检验数据和现场记录数据会通过传导中心服务器,如果特种设备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较大问题,远程终端的专家组能够利用电子工具回传的方法,在详细分析各类设备数据的情况下,进行特种设备伤情评估。根据风险检验活动中采集到的各类文件和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并且提出设备缺陷的分析建议和风险管控与处理办法。

二、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在特种设备检验中的应用探讨

(一)检验缺陷信息采集和统计。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必须要体现出信息追踪的精准性。技术人员根据EPC设计的方案,进行RFID加载和基本资料整理,实现风险设备的动态风险追踪。对设备运行的过程参数进行采集,并且根据物联网系统对设备运行日志进行全面的追踪记录,保证对设备特殊运行时期运行资料的完整过程参数记录。详细的检验数据需要经过信息的封存处理,并且对设备是否进行维修改造作出判断,根据风险评估的情况给出最终结果。在特种设备运行过程的数据追踪活动中,技术人员应该将风险分析技术渗透到每一个分析环节中去。通过对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的各个环节进行多点信息采集,体现风险防控的有效性,在丰富和全面的运行资料背景分析之下,对设备的维修改造和具体的使用情况进行判断,并且依据检验和重要部件移装判断特种设备是否应该报废。

(二)特种设备系统性风险的准确判断。为了提高风险防控检验技术的针对性,技术人员必须要提高特种设备的综合分析效率。根据特种设备的基础部件情况检查,进行设备故障区的危险源辨识。并且在检验缺陷数据统计的过程中,对危险源危险可能发生的概率进行分析,对于不严重的缺陷问题应该进行后果的推测分析,结合危险源产生的原因分析,进行特种设备损坏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对于特种设备已经发生的严重损坏情况,技术人员应该认真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且组织有效地手段清除缺陷,将特种设备运行的风险进行有效地排除。最后,在风险管控体系中,中心服务器根据特种设备的检验数据进行详细的综合服务器,从机器验伤的角度自动生成检验报告及其EPC文件。

(三)系统性风险防控的具体管理。对于特种设备严重问题的分析,技术人员应该按照单个隐患的系统性风险产生比率进行初步判断,并且根据产生比率的情况形成检验案例的专题报告,从而有效地消除该缺陷隐患。对于特种设备可能存在的其他隐患分析,技术人员应该从风险扩大的角度出发,在合理范围之内扩大检查同类型的设备,从而验证设备风险检验的系统性。技术人员应该根据检验情况形成检验案例的专题报告,从而在报告数据的指导之下采用针对性较强的手段消除该缺陷隐患。为了建立高效的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分析机制,确保后期的设备检验活动能够正常开展,并且防止设备检验过程中出现容错率,技术人员应该积极形成系统性的风险防控专题,扩大检验的范围从而有效地消除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

结束语:特种设备一旦发生运行故障问题,会造成较大的损失。我们对特种设备的管道进行风险防控的检验分析发现,只有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流程,才能够提高设备风险检验的有效性。在风险控制环节制定出合理有效的安全对策,按照对策设计来进行措施运用,并且在风险控制活动中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处理,按照预案分析的综合报告对特种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最终的评估总结。

4.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程序 篇四

一、申请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申请程序

(一)锅炉定期检验

1、使用单位应当在锅炉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江苏省特检院泰州分院兴化所提出申请,商定检验日期。

2、根据特检所通知,使用单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锅炉技术资料准备。主要有锅炉使用证、出厂资料(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监检证书、图纸)、安装资料(安装质量证明书)、运行记录、介质(水质、油质)化验记录、修理和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历次锅炉检验资料及司炉工操作证等相关技术资料。

(2)提前停炉放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头孔、手孔、检查孔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使锅炉内部得到充分冷却,并通风换气。冷却温度必须低于摄氏35度,以保证检验人员安全。

(3)采取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热力系统相连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及烟、风道并切断电源,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必须可靠地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置换(燃料供给和点火装置必须上锁)。以确保检验人员的安全。

(4)清除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以便检验人员能发现隐患。(5)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挡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6)准备照明电源,检验用电源应该是安全电源,锅筒内是12V电压的电源,比较干燥的炉膛、烟道内并有安全措施时可以采用不超过36V的电源。

(7)需要登高检验作业的部位(离地面或固定平面2米以上),应搭设脚手架。

(8)锅炉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校验到期的应在停炉卸压后即送校验或检定,以便在锅炉检验结束后及时安装使用。

(9)确定现场负责安全监护工作的锅炉管理人员。

3、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与检验人员保持联系,提供方便,按检验员的要求拆除保温或其它部件,并做好安全监护、防止意外。

4、检验后,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应了解掌握锅炉检验情况,根据检验人员的要求整改隐患,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5、按检验人员通知的时间领取定期检验报告,并存档。

(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1、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江苏省特检院泰州分院兴化所提出申请,商定检验日期;

2、根据特检所通知,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技术资料准备。主要有设计资料、制造安装质量证明资料、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使用登记证、运行操作记录、修理和改造记录、历次检验资料及操作工操作证等相关技术资料。

(2)提前停机,高温或低温容器应缓慢降温或升温至常温。并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24V,引入容器内的电缆应当绝缘良好,接地可靠。固定能够转动或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防止移动。

(3)被检容器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

(4)对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以确保检验人员安全。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当在18-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应当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

(5)拆除或清理影响全面检验的附件或其他物体。需要检验的表面必须彻底清理干净,母体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表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

(6)为检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2m以上的脚手架应设置安全护栏)。

(7)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校验到期的应在停机卸压后即送校验或检定,以便在压力容器检验结束后及时安装使用。

3、检验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和联络工作,以保证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4、检验后,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压力容器检验情况,根据检验人员的要求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5、按检验人员通知的时间领取定期检验报告,并存档。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1、目前国家对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相应规程尚不健全,故工业管道已开展定期检验,公用管道暂时开展委托检验,公用管道使用单位可向江苏省特检院泰州分院兴化所申请委托检验,商定委托检验项目。

2、工业管道使用单位向江苏省特检院泰州分院兴化所提出申请,商定检验日期。

3、根据特检所通知,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①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图纸、安装施工图及有关计算书等; ②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竣工验收资料(含安装竣工资料、材料检验)等; ③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的质量证明文件; ④在线检验要求检查的各种记录; ⑤该检验周期内的历次在线检验报告; ⑥检验人员认为检验所需要的其他资料。(2)检验前,安全事项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影响管道全面检验的附设部件或其他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拆除;

②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③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管道,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升温,防止造成损伤;

④检验前,必须切断与管道或相邻设备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⑤如需现场射线检验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⑥将管道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⑦对输送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介质的管道,应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对于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严禁用空气置换;

⑧进入管道内部检验所用的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3805的规定。

(3)无绝热层的非埋地管道一般应对整条管线进行外部宏观检查;有绝热层的非埋地管道应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埋地敷设的管道应选择易发生损坏部位开挖抽查(如有证据表明防腐情况良好,可免于开挖抽查)。抽查的比例由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结合管道运行经验协商确定。

(4)压力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校验到期的应提前送检。

4、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与检验人员保持联系,提供方便,并做好安全监护、防止意外。

5、检验后,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压力管道检验情况,根据检验人员的要求整改隐患,确保压力管道安全运行。

6、按检验人员通知的时间领取定期检验报告,并存档。

(四)电梯定期检验

1、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江苏省特检院泰州分院兴化所提出检验申请。

2、特检所受理报检后,检验部门将及时安排检验任务,与使用单位联系,确认实施检验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

3、实施检验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提供检验人员查验的受检电梯的相关资料: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验收时提供的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4、检验时,使用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的专业人员应做好配合工作,详细介绍受检电梯的运行状况,提供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的检验条件,并做好安全监护,以保证检验人员安全。

5、检验后,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应了解掌握电梯检验情况,对受检电梯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应根据检验人员在检验现场出具的“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时间报告特检所,由检验人员确认或安排复检,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6、按检验人员通知的时间领取检验报告,检验合格或复检合格的电梯领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验

1、使用单位应当在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江苏省特检院泰州分院兴化所提出检验申请。

2、特检所受理报检后,检验部门将及时安排检验任务,与使用单位联系,确认实施检验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

3、实施检验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提供检验人员查验的受检起重机械的相关资料: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验收时提供的资料,维护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4、检验时,使用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的专业人员应做好配合工作,详细介绍受检起重机械的运行状况,提供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的检验条件,并做好安全监护,以保证检验人员安全。

5、检验后,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应了解掌握起重机械检验情况,对受检起重机械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应根据检验人员在检验现场出具的“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时间报告特检所,由检验人员确认或安排复检,未经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继续使用。

6、按检验人员通知的时间领取检验报告,检验合格或复检合格的起重机械领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六)(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

1、使用单位应当在(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1个月向江苏省特检院泰州分院兴化所提出检验申请。

2、特检所受理报检后,检验部门将及时安排检验任务,与使用单位联系,确认实施检验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

3、实施检验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提供检验人员查验的受检(场)厂内机动车辆的相关技术资料及设备档案。

4、检验时,使用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的专业人员应做好配合工作,详细介绍受检(场)厂内机动车辆的运行状况,提供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的检验条件,并做好安全监护,以保证检验人员安全。

5、检验后,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情况,对受检(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应根据检验人员在检验现场出具的“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时间报告特检所,由检验人员确认或安排复检,未经检验合格的(场)厂内机动车辆不得继续使用。

6、按检验人员通知的时间领取检验报告,检验合格或复检合格的(场)厂内机动车辆领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受理部门

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许可 篇五

一、许可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三、许可条件

申请特种检验检测资格核准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法人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除外),且从事 监督检验的机构应当具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法人资格;

(二)有与检验检测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应当 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检验师(或者工程师)以上持证资格;

(三)有与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试验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能认真执行;(六)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具体的条件及其允许从事的项目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

四、实施机关

国家质检总局(其中气瓶检验站的受理、审批,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五、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一)申请

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使用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除外); 2.安全技术规范需要的其他材料。(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三)鉴定评审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经批准受理的申请资料,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五)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机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负责申请书的接受和许可证的发放。具体程序见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

六、许可期限

(一)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并将签署意见的申请书返回申请单位。

(二)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接到鉴定评审约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在3个月内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并在完成鉴定评审工作的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三)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手续,并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四)申请书被批准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否则应当重新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七、许可增项

获证机构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八、复查换证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的具体要求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九、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机构因机构名称、地址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许可证的,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发证机关换发许可证。(二)获证机构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机构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许可有效期满30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十、收费

6.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意见的回复 篇六

商丘市特检所:

根据贵所2011年10月24日对我公司特种设备的检验意见及存在的问题特整改如下:

1、铸造车间北跨西车无限位器及安全压尺(已整改)

2、铸造车间北跨中车大车于对车间无限位及安全压尺、主梁通道口无门连锁、电阻配电箱应有防护罩,主梁通道爬梯不符合要求。(已整改)

3、铸造车间南跨东车吊钩无防脱钩、大车无限位及安全压尺。(已整改)

4、铸造车间东跨车大车无限位及安全压尺。(已整改)

5、铸造车间北跨东车司机室无门连锁,无消防、大车无限位及安全压尺,电机损坏大车无法正常运行。(已整改)

6、压力容器电动单梁葫芦大车无缓冲器。(已整改)

7、锻压车间东车司机室无门连锁无消防,拱度不合格。(已整改)

8、锻压车间北车两例导轨高低压超标。(已整改)

9、金加工车间西车操纵手柄无标识。(已整改)

10、热处理车间电动葫芦无上下限位,起重机无起重限制器,起重机不能正常运行。(已整改)

11、制作现场西跨南车通用门式起重机,大车两端对车之间无限位及安全压尺,主梁无拱度,司机室无门连锁,无消防警铃不响。小车制动应调整,小车无限位及安全压尺。(已整改)

12、制作现场西跨北车通用门式起重机,大车小车限位均损坏,无消防。(已整改)

13、制作现场中跨南车通用门式起重机,无上下限位,起重机无起重量限制器,大车两端对车之间无限位及安全压尺,大车制动不刹车,两侧减速器损坏,无上下限位,主梁无拱度。(已整改)

14、制作现场中跨北车通用门式起重机,无消防警铃不响,无安全压尺,主梁拱度不合格。(已整改)。

河南省中科机电科技集团公司

7.探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安全管理 篇七

由于特种设备比较复发, 因此, 安全管理工作也任务繁重, 做好设备检验工作是减少安全事故的关键。

一、关于特种设备的检验问题

(一) 检查设备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

对于特种设备的检验, 通常集中在几方面, 例如是否有毒、是否易燃易爆、是否安全等, 所以, 检查设备的时候注重以上几方面就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特种设备检测过程中, 如果工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 极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1) 设备检验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到位。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是比较危险的, 所以, 对于检验工作者通常需要很高要求。检验者首先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具备很强的安全意识。如果检验者在检验时不认真, 缺乏安全意识, 那么, 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 如果对被检测设备存在的潜在危险认识不清或是一味以自己以往经验操作, 极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2) 检验工作不规范。对于特种设备的检验, 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关法律, 检验人员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来操作。检验者首先要对被检验的设备进行评估, 尤其是评估其安全性, 而有的检验人员则没有根据相关流程进行操作。此外, 有的检验者专业技能水平低下, 总喜欢凭借经验做事, 这样就会对设备运作造成极大威胁。

3) 监管力度不足。我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不足, 尤其缺乏专业技能较强的工作者。所以, 目前检验特种设备的人大多是不专业的, 这样一来, 检验工作中极容易出现违章行为, 不按照操作规范的事也比较常见。而监管部门由于监管力度不足, 对检验工作比较疏忽, 这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

(二)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的方法

特种设备检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设备质量的检验, 二是监督工作的检验。当特种设备出厂之前, 质量检验是尤为重要的, 设备的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而设备安全性能关乎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 安全性能检测工作不能忽视。另一方面, 定期检验设备, 关注设备各项性能指标对设备后期的维修工作非常重要。这些工作的开展可以对设备质量起到监督作用, 有效提升设备安全性。

特种设备是非常复杂的, 因此, 对设备的监测需要有很多方法, 这样才能使检验更加正确。目前, 特种设备的监测方法大多还是使用的目测, 而随着现代技术快速发展, 一些高科技监测手段也被使用, 例如超声波、射线等等, 进一步提升了设备检验有效性。这些高科技监测方法涉及到物理、化学等知识, 所以, 在检验过程中, 检验员需要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

但是, 每一种检验方法存在自身的缺陷, 所以为了确保检验安全性, 通常使用多种检验方法。

二、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全管理的策略

(一) 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提高设备安全性

很多特种设备之所以发生不安全事故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设备的零件实效。所以, 我们需要定期对特种设备的各个部件进行定期检查, 尤其对安全附件进行全面检查, 一旦发现设备零件实效要及时更换, 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该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并且严格监督工作。

特种设备的检查工作主要应该包括几个方面:首先, 做好检验前的基础工作。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首先要做好检验计划, 对不同设备制定不同的检验计划, 安排设备定期检查的时间, 然后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告知被检验单位, 以确保特种设备单位安排好接受检查的时间。第二, 制定完善的检验计划。设备检测单位应该要求被检验单位严格依照检验计划进行检验, 相关检验部门可以实行不定期检查。第三, 严格检验程序。在检验过程中, 检验单位要确定特种设备单位的注册情况、检查时间安排、工作人员的操作程序等, 这样才能使设备检验工作更为有效, 才能切实提升设备的安全性。

(二) 加强特种设备质量管理, 提升检验工作效率

检验特种设备需要很多的检验设备, 而怎样有效地管理这些设备, 怎样提升检验效率是检验工作的重要基础。对于特种设备检验仪器的管理我们可以从下面几点入手:第一,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要求配置仪器, 所配置的仪器需要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 提升检验效率。另外, 检验仪器应该简单实用, 方便工作人员操作。第二, 采购的检验仪器应该符合标准, 如果合格再入库。采购检验仪器在得到质量确保后交由相关人员验收, 入库之后还要做好定期保养工作。这些检验工作应该有专业的检测仪器操作人员负责。

(三) 提高检验人员专业素养, 升级检测设备, 提升检验质量

特种设备检验需要一定的专业技能, 因此, 作为检验一定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丰富的工作经验必不可少。在检验设备过程中, 检验人员应该能应对各项复杂问题。如果缺乏专业的检验人员, 检验工作就会受到阻碍, 从而影响到特种设备检验的工作质量。科技在发展, 检验设备也在不断升级换代, 而新仪器的出现对检验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 传统的检验仪器与操作手法和检验工作严重不符, 因此, 为了提升检验工作的质量, 对检验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综上所述, 当前, 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整体呈平稳态势, 但是其中还有很多安全问题。为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性能, 减少安全事故, 我们在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要求检验人员要具有高超的专业素养, 严格检验工作, 对设备的各个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 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这样才能提高设备检验质量和效率, 从而为社会生产安全提供充足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刘福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安全管理[J].安全, 2010.

8.特种设备检验计划信息化动态管理 篇八

[摘 要]本文从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完成率的统计出发,详尽、细致地分析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数、定期检验计划完成数以及定期检验计划异常变化数的计算方法,并结合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的需要,进行了明确的定义。指出检验计划动态管理的核心是到期应检设备的识别、检验实施、完成率?y计。

[关键词]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动态管理;定检率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6.22.110

[中图分类号]X9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2-0-02 特种设备检验计划信息化动态管理的必要性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任务计划,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检验检测工作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一项主要工作职责,同时必须接受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因此检验检测任务计划完成情况必须得实现动态管理。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完成率又简称为“定检率”,按年统计的定检率为定检率,按月统计的定检率为月度定检率,按日统计的定检率为实时统计率。定期检验计划动态管理的核心是实时定检率的统计。但是定检率的统计是一个繁琐复杂的工作,同时对于定检率也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目前定检率的统计基本都采取原始的手工方法进行,既不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也不能保证统计结果的及时性。目前各检验机构基本都使用了不同公司开发的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检验工作,在此系统上进行定检率的自动实时统计是完全有可行的,并能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还能节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避免资源的浪费,极大地减轻相关统计人员的劳动强度,并能极大地提高统计工作效率。特种设备检验计划信息化动态管理的可行性

笔者根据自己从事特种设备计划管理工作的多年经验,从信息化管理系统定检率自动统计功能出发,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的动态管理提出一些建议。

目前全国特种设备行业内关于定检率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计算公式,定检率统计时涉及的相关术语也没有明确的定义,在此提出一个详尽的定检率计算公式:(此公式在苏质技监特函[2007]4026号《关于印发〈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定检率的计算公式的基础上修改)

定检率=S/(Y-K+T)×100%

S=已检数――以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正式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签发完成)为统计依据,以报告签发时间为统计时间。按相关规定报告在签发盖章后才正式有效,但是目前绝大部分检验机构未使用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的盖章流程或在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设计盖章流程,如果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有盖章流程并正常使用,应以盖章完成的报告为统计依据。

对于已检数有很多种计算方法,但是我个人认为采用上述的方法简单明了,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把有没有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作为识别标志,在程序上易于实现,在编写语句时也不容易出错,在核查统计结果时也方便易行。不同意这个定义的大约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没有显示检验计划的概念;一种认为没有考虑计划外检验数;对于这两种意见笔者建议全部在“Y――计划数”中考虑,并进行了详细论述。采用这种方法可能对最后的计算结果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这个影响的意义不大,因为目前的定检率考核基本都要求达到100%,那么采用何种计算方法都没有意义。即使不按100%考核,也强烈建议采用上述的定义,因为按此定义有利于统计,而对计算结果的影响基本可以忽视。

Y=计划数――是定检率统计的核心。很多人对于计划数有一个误解,认为计划数是年初确定的,是一个定数。实际上检验计划数应该是一个变数,应该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变化。计划数应由信息管理系统根据以下条件在每年的1月1日自动生成,并根据下述的各种变化及时调整:

(1)设备所属检验机构为本机构――随着信息系统的联网,所有设备在一个系统中,设备所属检验机构为一台设备必备的基本属性,否则无法落实检验任务。在检验任务的落实过程中也可能发现非本机构责任范围内的设备错误的给了本机构,此时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调整。

(2)设备状态为在用――停用设备启用是经常发生的行为,这也是计划数不是定数的一个重要原因,只要使用单位办理了启用手续,相应注册登记机构应更改设备的状态,当设备状态由非在用转为在用后,其检验有效期又在本内,必须被计入计划数,否则就会造成漏检。

(3)设备状态为注册状态为已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而相关监督检验程序完成后,使用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延时注册,只要注册后,其检验有效期又在本内,必须被计入计划数。

(4)下次检验日期为当年或为空或为当年以前――下次检验日期为当年很好理解,是正常的数据。下次检验日期为空或为当年以前的设置主要目的是为了容错,杜绝漏检现象的发生。这个设置在当前具有更加实际的意义:目前绝大部分检验机构都没有依靠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检验计划的管理,系统中的数据错误率比较大,很多数据不准确,特别是检验信息不全的现象非常严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这几种:启用信息管理系统时导入的初始数据就不全,由于各种原因下检日期没有导入;由于没有采用信息系统实施计划管理,导致部分设备过期漏检,下检日期在当年以前;新注册登记的设备注册登记时没有录入完整的检验信息,下检日期为空;信息管理系统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检验类别和下检日期未被正确存储或调用;检验人员工作失误,输入了错误的下检日期或未输入下检日期;设备重复,检验信息仅对应到一台设备,重复的设备无检验信息。

K=异动数――包含当年产生的状态变更数;无法落实检验数;不在检验范围数。状态变更数指状态由“在用”变更为“停用”“报废”“拆除”和“安装大修改造中”的设备。“停用”“报废”“拆除”都很好理解,一般的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都有设置,但是“安装大修改造中”这个状态很多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没有考虑,应予以添加。

T=提前检验数――指有明确的下检日期,并且下检日期在本年之后,由于各种原因,由使用单位提出,提前到今年实施检验的数量。最常见的一个原因是大型企业由于大修周期的影响,把即将到期设备提前实施检验。该数量如不加入,会出现定检率超过100%的现象。定检率超过100%既不合常理,也不利于定检率的控制和考核。

以上提出的定检率统计公式应该说已非常的详实和完善,考虑到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落实工作涉及的各个方面,按此方案统计出的定检率应是非常准确和可信的,在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按照上述方案编写相关程序,即可实现定检率的实时统计,既可统计随时统计序时定检率,也可随时统计某一时间段的定检率,还可随时查看定检率。改善特种设备检验计划信息化动态管理的措施

9.特种设备检验费催缴通知书 篇九

2012年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行为,明确、保障、维护、协调执业单位与执业者之间、执业单位之间的权益和责任,适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逐步向执业化发展的需求,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及执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包括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是指通过各级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考核,获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并有权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是指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由其聘用单位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注册手续后,检验检测人员方能在聘用单位合法执业,其所从事的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方被认可。未经注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不能在其执业的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签字。第三条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管理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执业活动,并负责向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的发证机关通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情况。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生产、使用单位(以下统称执业单位)聘用持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后,应当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三十日内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执业注册或变更执业单位注册,每个检验检测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中所有的检验检测项目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注册。

第四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内容包括:

执业单位、执业人员基本信息,其能力所限定的执业范围或项目、执业注册期限等。

第五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条件:

(一)取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且该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指特种设备检验员、检验师和高级检验师)的执业单位,应是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或拟提出申请的检验机构。特种设备检测人员的执业单位,应是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核准)的单位或拟提出申请的单位。

(三)与执业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或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执业单位变更时,若原合同期未满,应当有与前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的相关见证文件。

(四)执业人承诺恪守行规和职业道德准则,遵纪守法,能够承担、遵守各项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法规规定的岗位职责。

(五)无本办法之第十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况。第六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程序是:

(一)由执业单位代表注册人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提出注册申请。

(二)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注册条件者,于5个工作日之内公布批准注册信息并通过网站予以公告。

(三)如果注册人或者其执业单位提出要求,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还可以出具纸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证书式样见附件1)。

第七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类别:

(一)初始注册:

执业单位在聘用已经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并拟安排其代表本单位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时,初次为该人员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申请的注册。

(二)续期注册:

初始注册期满需要继续在现执业单位执业的,执业单位在期满前30日,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申请与办理的注册。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变更执业单位,由现执业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为其申请与办理的注册。每人12个月内只能变更注册一次执业单位。

第八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期限: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每次注册的期限为4年。注册期内注册项目与级别发生改变时,需要在改变后30日之内,将改变的项目和级别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进行备案。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应视不同注册类别提交不同的申请资料。

(一)初始注册: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现执业单位授权声明”栏必须签属意见);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 5.执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二)续期注册: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申请表》(必须注明原注册项目及有效期);

2.续期注册的原因及相应证明文件(如与执业单位续签的劳动合同)。

(三)变更注册: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申请表》(必须注明原注册项目及有效期);

2.与前执业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应见证资料(如,约定聘用期已满的原劳动合同、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所签署的文件);

3.与现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现执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第十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到期或被吊销的;

(四)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再继续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五)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注销其注册:

(一)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造成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事实的;(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到期或被吊销的;

(四)在注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因需要暂停执业等原因,由其执业单位提出注销注册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续期注册的;

(六)已与原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未申请续期注册的;

(七)执业单位通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予以注册的;(八)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况。(九)经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认定违反执业准则,并做出取消执业注册决定的。

注销注册者,不能执业,不得代表其执业单位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业活动,不得代表其执业单位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注销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确认

完成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将在该协会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执业单位及个人可以登录该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获取纸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者,可以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提出申请,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制发纸制证书寄至申请单位。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后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其执业范围、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按照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范、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遵守如下执业准则:

(一)遵守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二)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检验检测责任。

(三)依法从事注册资格范围内的检验检测工作,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并出具相应检验检测报告。

(四)不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五)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公正原则,不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法收入以外的其他利益。

(六)在执业过程中,保守国家、行业、执业单位及服务对象的商业、技术秘密,主动回避可能与本人发生利害关系的业务。

(七)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八)正确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资格及证书,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注册资格和证书。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收到对执业人员的投诉,应进行调查听证,听取被投诉的注册执业者进行申诉或辩护,依照程序做出纪律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解释。

10.特种设备检验费催缴通知书 篇十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信息产业的相关部委对信息化标准体系也给予了支持和重视,为此成立了全国信息技术委员会、全国电子业务标委会、全国信息地理系统标委会等机构。2004 ~2011年期间共有80余篇相关的论文发表。如: 《军队政治工作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广州质监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等[2]。标准化是判定信息化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导向作用是信息化建设相关技术和整体效能的保证[3]。本文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信息化建设的整体分析,以标准化体系的原则与方法作为衡量基准,设定了符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信息化建设实际的信息化标准体系模型,为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

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信息化概况

1. 1业务系统状态及存在的问题

业务系统的开发建设均依赖于当时计算机发展的技术水平,以及该业务系统所涉及的应用范围、管理模式作为业务系统开发的出发点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每个应用系统建立的时代背景不同,开发平台和数据库平台也存在差异,造成信息共享和应用集成实现难度,存在的问题有: 总体设计受时代影响的局限性,通用性差、信息孤立、且缺乏灵活性; 重复投入开发成本高。

1. 2数据库状态及存在的问题

业务系统并未设置一个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和交换格式,导致实际操作过程中数据交换步骤繁杂。沿用的数据库以及标准规范没有形成步调一致,目前采用Mysql、Oracle、SQL Server等,这几种数据库软件开发公司不同,数据的类别划分,数据的长度衡量标准各具特色,这在一定程度上拉长了数据共享的消耗时间。

1. 3分析检验机构当前需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发展的整体趋势主要遵循:以整体最大化的利益为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系统分析的特长,针对标准化的目标对象和关联因素,按照信息化发展的内在联系建设相应指标之间统一协调,合理配合的一个有序标准体系。一个完整的全局性信息平台,必须具备系统的结构、软件、安全、开发语言、运行环境等的方面规范和标准,特种设备检验的各个应用系统均应规划在一个平台上完成建设。

2机构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的建立

2. 1信息化标准技术参考模型

该参考模型主要由网络基础设施层、应用支撑层、 应用层组成,而较为核心的信息安全层和信息管理层并不独立成层,而是贯穿于所有不同的层面[4]。如图1所示。

( 1) 网络基础设施层。该层位于模型的最底层,一般由服务器、机房设备设施、系统软件等组成。( 2) 数据支撑层。主要包括数据库群、数据交换平台、各种数据资源索引和目录等。( 3) 应用支撑层。该层主要是为应用层提供服务支持。交换信息、处理事务和控制流程等服务的提供均需要应用支撑层的支持。( 4) 应用层。其是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信息系统中的核心层。 ( 5) 门户访问层。该层是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内部和外部用户使用的最外层系统,通过门户访问层,能够实现各种权限的管理,使得门户访问更加方便高效可信。

2. 2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结构

在明确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信息化标准技术参考模型后,在根据标准化的编制原则和定位,从横向和纵向的不同角度出发,全面考虑标准体系内部的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并构建出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结构, 如图2所示。

该标准体系结构共6部分,分属两个不同层面,主要有: ( 1) 总体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信息化的总体架构,主要是一些基础性的标准和规范。( 2) 管理标准主要是指: 为保证特检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和进度的相关管理方面的要求。( 3) 应用标准包括数据源、应用代码、电子公文格式和流程控制等。( 4) 应用支撑标准包括信息交换和传输平台、数据库、电子信息记录管理、电子公文交换等。( 5) 网络基础设施标准包括网路畅通等方面的标准。( 6) 信息安全标准是指为保证信息安全,必须制定安全级别管理、访问管理、 加密算法、数字签名等方面的具体标准。

2. 3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结构的三维模型

模型主要是根据魏尔曼提出的标准体系三维结构法,采用标准层次( X轴) 、专业序列( Y轴) 、行业门类( Z轴) 三维结构。克服了二维结构的弊端和不足,大幅扩展了标准的存贮容量,使得标准体系的发展不再受空间上的束缚,如图3所示。

( 1) 标准分类属性维( X轴) 的分解。按照国家通行的标准分类方法,标准分类属性可分解为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内部规范4大类型。( 2) 信息化内容属性维( Y轴) 的分解。( 3)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系统属性维( Z轴) 的分解。一般可分解为支撑系统建设、数据库群建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远程数字

3结束语

11.特种设备检验费催缴通知书 篇十一

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省或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将登记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2.特种设备检验费催缴通知书 篇十二

工作的通知

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规定和今年考核工作的安排,定于2008年8月开展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考试(复试)工作,为了保障本次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科目

(一)锅炉检验员

(二)压力容器检验员

(三)压力管道检验员

二、申报条件

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证书在2008年到期的人员:拥有检验师资格的人员不须参加相应检验员资格的复试;初试人员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第七、八、十、十一、十二条的规定。

三、延期复试申请

因故不能参加本次复试(或者个别科目复试)的人员,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规定,于复试前填写《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复试延期申请表》,向发证机关提交延期复试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长证书有效期一 年。所延长的时间将在明年复试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中予以扣减。

四、考核内容

对新取证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须参加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答辩。对新取证的压力管道检验员,须参加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对首次取承压类检验员证且不具备射线检测II级(或以上)资格的人员,还需要参加射线底片评定考核。复试人员仅参加专业知识考核。

各项考核以70分为合格。只有所有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才能授予检验员资格。

基础知识考核:120分钟,以闭卷形式进行,承压类所有专业采用统一试卷。考核内容以授课人员讲授内容为主。试题分为名词解释(4题,10分)、填空题(20题,20分)、单项选择题(20题,20分)、判断题(20分,20分)、问答题(4题,20分)、计算题(1题,10分)。

专业知识考核:180分,以开卷形式进行,各专业分别考核。考核内容以授课人员讲授内容和习题集为主。试题分为名词解释(5题,5)、多重选择题(30题,15分)、判断题(40题,40分)、问答题(5题,10分)、综合应用及计算题(2题,30分)。

射线底片评片考核:50分钟,10张底片,分组进行。评片一次性规定提前分发。

答辩考核: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新取证人员,每人至少提前提供两份本人参加与检验并签名的定期检验报告,并从中选取 一份进行答辩。每人限20分钟,其中10分钟由本人讲述检验工艺及发现的问题,10分钟考官提问。考官包括两名检验师和一名监察员,分别评分并签署意见。

五、考核时间、地点:

承压类基础知识考核时间: 8月10日9:30—11:30 压力管道专业知识考核时间: 8月16日9:00—12:00 压力容器专业知识考核时间: 8月20日9:00—12:00 锅炉专业知识考核时间: 8月26日9:00—12:00平片考核时间: 8月9日(考核具体分组另行通知)考核地点:天津市红领巾凤凰山营地(蓟县兴华大街63号)电话:82862237

六、辅导安排及教材

为做好今年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考核(复试)工作,考委会安排考前辅导,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情况自愿参加,具体安排见附件,参加考核学员自行携带下述所述的资料和器具:

(一)通用部分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行法规文件汇编:综合管理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5.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6.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7.《力学与强度》、《腐蚀与防护》教案(考委会提供)

(二)锅炉专业

1.锅炉检验人员《标准法规习题集(第四版)》 2.锅炉检验人员培训教材《工业锅炉检验(试用)》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行法规文件汇编:锅炉 4.GB/T16508-1996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5.GB9222-88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6.工业锅炉其他相关标准、法规

(三)压力容器专业

1.压力容器检验人员《标准法规习题集(第四版)》 2.压力容器检验人员培训教材《压力容器检验》,强天鹏主编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行法规文件汇编:压力容器 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2004版)5.《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释义 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7.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8..压力容器其他相关标准、法规

(四)压力管道专业

1.压力管道检验人员资格考核《标准法规习题集(第三版)》 2.压力管道安全技术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现行法规文件汇编:压力管道 4.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5.GB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压力管道其他相关标准、法规

(五)其他

自备考试用计算器、观片灯、观片尺。

七、这次考核及复试是按全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委会的要求组织的考核及复试工作,请各检验单位安排好工作,确保检验人员按时参加复试考核。参加考核时请携带身份证。

八、费用

考核费: 初试 300元/人.项(含证书费)

复试 200元/人.项(含证书费)辅导费 初试 900元/人.项

复试 300元/人.项 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130元/人.天)

天津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人员

考核委员会

13.特种设备检验费催缴通知书 篇十三

1 我国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市场化现状

1.1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市场化的重要元素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社会化发展、市场化发展是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重要元素。这种元素可以保障检验机构通过社会化服务来获得自身发展的资金收入,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以及发展壮大的资金来源。当今我国仍然需要进行强制性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这也是我国市场化检验的前提条件。需要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客户则需要根据自身设备的特种需求,在市场进行相关的选择服务。除此之外,相关监督检查机关对于特种设备检验的监察职能的发挥地位也是举足轻重的,同时,还应当进一步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使得相关执法与监察人员能够有法可依,公正执法,保障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能够在市场化的发展中越来越顺畅、更好更快的发展。

1.2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市场化的经营思路

在市场化的道路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发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领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全新经营策略、机构自身培养与发展、质量之路、品牌创优、核心文化、创新、强调社会效益等。对于国家的支持与帮扶、政策上的优惠等方面,是一个管理者所应当争取的。同时,提升检验机构在自身的服务质量上的进步,提高自身科技含量与核心竞争力也是立于不败之地的不二法宝。

1.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市场化的发展模式

在我国封闭性的特种设备检测市场里,正在不断的开展市场化、开放化发展。市场化的发展模式是当今发展的潮流,其发展来源于原有检测机构自我革新、改组与合并,并赋予这个机构组织以新的血液和生命力,在重新的认证下,进入市场竞争的大潮中不断的摸爬滚打;在相关制度监督下,开展自身业务,提升自身对于竞争的认识与业务能力的增强。在相关监督部门的指引下,避免初期的恶性竞争以及市场监管初期出现的监管手段缺失等问题。

1.4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市场化的产业链条

当前我国在特种设备的产业链条发展不平衡。构成链条的主要包括制造商、整机生产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整个产业链条中,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地位非常重要。由于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垄断性,使得其话语权较重,其一举一动都可能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

2 我国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市场化的发展策略

2.1 培育制定战略规划能力

对于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来讲,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部门所负担的责任要包括合理的定位设备检测机构,合理的处理设备检测集团的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还应当设定好集团之间人员的薪酬、设置处理外部关系的机制、所需股权化水平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规划;最基础性的是要有一套符合自身发展的经营制度与战略谋划,用自身的社会化身份实现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社会化的进步与发展。

2.2 加强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目前,整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已经成为了众多政府职能部门的共识。相关机构尝试性的机构调整将带来政府工作重心与工作效率的重要调整,对特种设备检验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当中,相关部门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这种压力包括时间的紧迫性、工作的繁琐性、改革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人员工作积极性、决策层面的动摇等。这就需要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群商群策,运用科学的方法贯彻落实设备检验机构的调整,不断优化结构设置、领导机构配置等,用积极的态度完成简政放权,整合部门的工作。

2.3 制定行业整合的配套政策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市场化进程已经迫在眉睫,这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由横向向纵向发展的要求,也是整个政府职能转变符合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不断增强政策法规的建设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在行业中的执行效果,需要政府在很大程度上进行资金以及政策支持。从行业层面上来讲,整个行业应当尽快实现自身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增强细则与具体方案的制定;加强相应政策编制、户籍与社保政策的支持、税收法规与政策的更新与完善、各省级特种设备检验的名称政策;在进行相应的改革中,还应当严格指定及执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准入条件,为我国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提供政策上的支持,不断的为符合市场化条件的行业规范与制度完善做努力。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不断市场化需求的增加,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未来发展方向可以做到初步的预定,为了使特种设备检测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需要采用合理的政策与发展策略,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符合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相关配套,在探索中不断的前进,做好弹性控制的制度与发展,在总结经验与改革过程中,不断的向着更好更快、效率更高的道路上前进。

参考文献

[1]郭泽宇.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市场化研究[D].吉林大学,2015.

[2]杨振益.衡南县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吉林大学,2014.

[3]谢浪涛.特种设备安全及检验工作管理平台开发应用[D].吉林大学,2014.

[4]贾国栋.对我国特种设备检验监管的思索——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视角[J].宏观质量研究,2013,02:36-43.

14.特种设备检验费催缴通知书 篇十四

汇报材料的建议

华亭煤矿对《关于矿用强检计量器具和特种设备等检测检验的情况汇报》组织学习、讨论,明确由华亭煤矿机电动力科负责办理计量器具和特种设备监测检验的相关业务,并提出以下建议及意见:

1.建议公司成立或指定部门专门协调、指导检测检验工作。

2.建议公司能统一商谈强检器具及设备检验价格。

3.建议对同一仪器由两家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能协调由一家单位检验,减少费用。

4.建议公司能对不同设备(器具)能明确列举检测检验单位。

5.每年平凉市质检局特检大队会进行一次监察,明确要求对非强检计量器具(如矿井用所有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等)必需检验,否则罚款处理。建议公司能对非强检计量器具是否送检做出统一规定,并出面商谈后续处罚事宜。

6.建议公司对检测检验能列支专项费用。

1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篇十五

国质检锅[2003]2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三年八月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 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 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第二章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第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二)单位负责人应当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检验师(或者工程师)及以上持证资格,熟悉业务,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三)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持证检验检测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相应规定要求;

(四)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

(五)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试验、办公场地和环境条件;

(六)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七)具有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时,其申请项目对应的在用设备数量(已落实任务的)应当符合有关核准项目规定的最低要求。

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等规定执行。第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程序为: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第十一条

申请资格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核准申请书,并附有关资料,经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告知申请机构。其中气瓶检验机构申请资格核准,由所在地的市(地)级、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上述程序分别做出资料确认和受理决定。第十二条

资格核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机构应当约请经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实施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内容、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第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批(其中气瓶检验机构鉴定评审报告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核准证》。审批和发证工作应当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十四条

《核准证》有效期为4年。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复核准申请(其中气瓶检验机构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核准申请)。复核准具体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变更核准检验检测项目,其变更核准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同时告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六条 取得《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告。第三章 检验检测活动

第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安排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报检的检验检测工作,落实检验检测任务计划,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检验检测工作。第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依法实施检验检测,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提供技术服务。保证检验检测结论真实、可靠。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签署。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指派持有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对涉及的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中,不得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它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验机构,不能如期完成本单位经核准的特定范围的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及时告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当选择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材料检测、金属监督等未设立专项检测核准要求的除外),并对检验检测的最终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跨地区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在检验检测前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检验检测结果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第二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检验案例。第二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可靠的检验检测数据档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实现检验检测与安全监察之间的网络数据传输和共享。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核准的检验检测项目内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进行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等影响公正性的活动。第二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周期、方法、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行为等检查制约制度。第二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场检验检测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检验检测人员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检验检测,保证检验检测人员自身安全与健康。

第二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1次常规性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25%,4年中至少应当对每个检验检测机构抽查1次。同时将监督抽查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常规性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的要求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考核规则》执行。

国家质检总局将定期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三十条 常规性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由实施检查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常规性监督抽查连续2次不合格,或者监督抽查、抽查考核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质检总局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情节严重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第三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

(一)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在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并告知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使用单位报检,或者未完成已落实任务范围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

(三)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它检验检测机构的;

(四)检验检测机构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选择未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的;

(五)跨地区检验检测前,未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未按有关规定向其报告检验检测结果的;

(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的;

(七)违章操作,造成检验检测人员人身或健康伤害的;

(八)未按规定填报检验案例、有关材料的;

(九)未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收费的。第三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第三十三条 暂停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期限为30日。停检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其承担的检验检测任务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排其他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

停检期满,由做出停检决定的部门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整改合格的,恢复检验检测;整改不合格的,报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四条 被吊销《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2年内其重新申请不予受理。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鉴定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或者相关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组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或者做出相关处理决定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支持。

第三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协会应当在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人员素质、推动改革创新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核准、鉴定评审等相关费用。

16.特种设备检验费催缴通知书 篇十六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具体是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 提供优质检验检测服务的相关技术组织机构, 需拥有全面的技术能力、质量管理和组织结构, 为客户和社会提供相对优质的检测服务。因此, 进行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才能够将检验检测的结果达到准确性、重复性、可靠性的目的。

1 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存在的难点

1.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内部管理水平的差距

尽管按照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规定, 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 设立了质量管理部门, 并取得了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 但是, 同一检验机构的每个检验室之间存在不同层次的管理水平, 特别是在程序化以及标准化的管理方面, 存在很大的个人把握执行差距, 这种形式的差距会直接制约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整体质量。

1.2 检验设备数量与专业检验人员数量的冲突

在最近几年, 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较为迅速, 特种设备检验的任务量和工作量有了大幅度的增加。然而专业检验人员数量方面为数不多, 加之检验人员的实践能力和知识层次不够统一, 同时又缺乏及时的、必要的相关培训, 对于新检验方法、新检验规程、新标准等方面来说, 在熟悉程度和理解程度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 直接会制约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的总体质量。

1.3 特种设备制造技术和检验设备装备的冲突

随着特种设备制造技术和制造工艺的提升, 特种设备的检验机构设备和技术方面在更新方面, 只是依赖本身的投入和积累, 在资金方面会呈现出紧张的一面, 大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配备仪器设备的过程中, 无法与当前技术发展的要求相符, 尤其是对于新产品、新材料以及新工艺方面, 基本上都会缺乏技术型手段。

2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难点的控制

2.1 质量目标的建立与考核

质量目标是建立在质量方针的基础上, 是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方面追求的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立明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目标, 为检验检测工作提出清晰的质量工作宗旨和方向。质量目标应可以分解在不同的智能部门和层次中, 且是可量化、可测量、可考核的以确保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现。

2.2 建立健全内审机制

健全的内部审核机制, 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质量管理中最大的难点, 只要确保内审机构的完善, 才能全面的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和管理, 保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自身的功能和效应, 这就要求内审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 内审员要以身作则, 对自身审核的力度、质量和强制性进行约束和诊断, 以最快的速度发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整个检验检测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并根据具体的问题及时的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

其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还应该不断加强内部各部门、各人员和各环节之间的联系, 扩大交流合作的范围, 这不仅能够实现整个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信息资源的共享, 同时还能够促进各部门和各人员在经验和问题上的沟通, 在很大程度上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水平;

再次, 若想要最大程度的实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保证质量管理工作能够顺利的实施, 应该极力确保内审程序在时间安排上的合理性, 确立合理的审核周期, 建立“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审核范围, 使整个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都在客观、透明的状态下完成检验检测工作。只有这样, 才能保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能够全面落到实处。

2.3 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流程管控

检验检测的主要过程包含:对检验检测含义的分析、对检验检测过程的设计、对能够影响到检验检测结果因素的分析、培训检验检测人员以及在适当的工作条件下或者工作地点下, 获得或判定检验检测结果等。在检验检测的过程中规定应用“过程方法”进行检验检测过程的分析, 与此同时要用“系统方法”, 把检验检测过程视为系统过程, 开展充分的调控和管理, 明确到最后所获取或判定的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此外, 过程统计控制是计量确认检验检测设备, 和补充检验检测结果置信度的重要工具。

根据“预防为主”这一重要原则, 检验检测过程中控制的主要方法就是将检验检测数据的分析作为基础, 即对特种设备相关标准与检验规程进行有效的应用, 来监控检验检测的全过程, 并能够对监控的全过程所获取的相关数据进行适当的探究, 断定检验检测全过程中的变化形式, 在第一时间发掘异常的现象并实施针对性的改进对策, 保证检验检测全过程中一直处在受控的情况下。同样, 对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中通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 尽管在所产生的检验检测风险方面无法遏制所存在的风险, 可是通过利用适当的管理措施, 仍然可以将风险控制在最微小的程度。由此可见, 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 能够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管理带来巨大的现实意义。

3 结论

根据以上的论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不管创建哪一种质量管理体系, 都要与国家有关的规范和法规要求内容相适应, 并要有效的监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全过程, 力求真正做到安全使用特种设备, 从而创建出科学的、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南光福.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J].现代测量与实验室管理[J], 2013, 12 (9) :123-126.

[2]陈丽芬.质量管理系统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的应用及分析[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3, 11 (7) :156-170.

[3]董建, 王宝学, 沈海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所用仪器设备的检定与校准[J].中国计量, 2013, 10 (6) :1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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