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4-09-19

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0篇)

1.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一

xx小学关于开展校园欺凌 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6〕76号)、《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汕府教督〔2016〕3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所有学生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4月—6月(开展校内治理)(一)开展教育。

(1)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及各班主任(2召开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

(3)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校外辅导员等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4)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四)及时处理。

(1)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向家长发放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本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请家长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五)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各方面对我校专项治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做好记录,落实治理措施,主动整改问题。第二阶段:2016年8月—11月(开展专项督查)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

(一)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6年9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有关情况报主管部门。

(二)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减少、力争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xx小学 2016年5月

2.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二

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天长市教育体育系统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鼓励“善作为”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切实加强我校教师作风建设,彻底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鼓励“善作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立查立改、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黄在荣

副组长:吴庭辉 周永安 王学朝

成 员: 俞 政 陆云龙 张贵朝 徐 江 陈 南 徐承云 杨丽丽

戴文俊

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步骤及重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

1.抓好动员,积极发动。

5月中旬,按照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召开全体教师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发动,制订《十八集小学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鼓励“善作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

2.组织开展大讨论,深化思想认识。

我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来开展。要对照转变作风的要求,讨论我校领导干部、教职工队伍在思想作风、教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重点讨论本单位工作的出发点是方便自己还是方便群众;对照建设高效政府的要求,讨论我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是否规范有序、高效 1 便捷、科学合理;讨论我校是否存在政令不畅、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秩序混乱等问题。通过大讨论活动,帮助广大教职工深刻认识转变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3.加强学习,强化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作用,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xxx安徽省、滁州市和天长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天长市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处理办法》等,充分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立查立改阶段(2016年6月至10 月)

及时开展对照检查、边查边改、集中整改工作,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帐,针对每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在10 月初取得初步成效。

1.学校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合法,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有效落实或落实的效果不好;二是对财经管理不透明,不规范;三是领导班子凝心聚力不强,学校管理水平不高,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四是办学行为不规范,无视教育教学规律,节假日违规补课,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五是不能认真落实中央、安徽省、滁州市和天长市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六是在校务公开方面没有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全面、形式多样,不便于群众和全体师生知晓和监督。

2.教师个人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治立场不坚定,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敢亮明观点、表明立场,做“两面人”、“老好人”;二是学习不努力、业务不精通,教育观念陈旧,教学方法落后,对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三是不能坚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追名逐利,不讲奉献,不能做到安贫乐道,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用书,教育教学过程中“吃、拿、卡、要”及违规变相收费;三是敬业精神不强,对教材的把握不深入、不透彻,不认真备课、批改作业,对教育教学工作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四是从教行为失范,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五是不注意教师 自身形象,衣着不整,仪表不端、浓装艳抹、着奇装异服,言语粗俗、行为粗野,参与赌博,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严重地损害教师群体的形象。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6年11月至12月)

及时梳理整改任务,完善整改措施,使抓作风建设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得到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1.将学校查找出的问题整改。分类梳理查找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整改,防止出现问题“盲区”或整改不到位的现象。

2.教师个人查找出的问题整改。制定详细的个人整改计划、措施和标准,明确每个问题整改的时限和要求,每个问题整改完毕,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教职工,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理。

3.整改措施。(1)开门整改。学校要以适当方式公开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同时通过发放问卷、走访、座谈等形式,征求群众、特邀监察员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评议。(2)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优化工作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完善作风建设教育引导机制、强化作风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创新作风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健全作风建设监督问责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 月1 日至12 月30 日)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认真总结整改成效,通过“回头看”、“回访”调查等多种方式,将在实际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逐步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学校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的同时,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建立健全整治活动长效机制。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配套衔接,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强化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学校主要领导整体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台帐,进一步明确整改具体措施、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抓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整改,实行销号制,一件一件地落实,坚决做到不护短、不回避、不走过场,真正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思想上有触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责任意识和工作效能效率不断提升。

(二)明确奖惩,强化问责。

完善问责机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测评整改效果的重要标准,并把整改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和评先选优内容。对“不落实”的人和事,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甚至无动于衷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严肃追责;对搞“象征性执行”、“选择性落实”而造成后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察暗访,强化督查。

加强日常监督,深入基层,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先进典型事例、违法违纪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总结挖掘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正面典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当先进,形成人人争做“风清气正、爱岗敬业”好老师的良好氛围。

天长市十八集小学

3.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三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行风建设,推动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县科教体局、教办的相关指示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规范中小学的办学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促进教育行风进一步好转,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内容

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治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督导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落实情况:有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有无强行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

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有无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等问题;有无设立重点班,开设辅导班、特长班、补课班等为由,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等问题。

3、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是否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是否存在超出规定人数招生、擅自降低录取分数、超标准收费等问题。

4、有无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及在订购中收受“回扣” 等问题。

5、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是否坚持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及时退还的原则。

6、有无强迫和变相强迫学和生参加保险等问题。

7、其他乱收费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督导工作落实到实处,教育局成立了教育行风建设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四、措施和办法

(一)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督导检查。

教育局在今年春秋两季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中小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纠正和处理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计划和时限,出现问题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有关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增加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通知单下发到每名学生家长手中,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投诉电话的作用,随时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对反应的情况,给以及时的调查和解决。并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各学校开展“聘请行风监督员”的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批评建议和质询;收集、征求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反馈;以此形成举全社会之力抓行风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按照省纪委《关于教育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有关主管领导责任。

五、工作步骤

教育局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开展春季、秋季开学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在春季、秋季开学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均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9月上旬)。各校要广泛宣传关于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8日-25日、9月12日-25日)。各校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集中力量,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工作,力求查清、查彻、查实。各校要认真填写《教育乱收费情况自查表》,对照检查内容,查找存在问题,进行纠正处理,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教育局将结合开学检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到各校开展清查核实,认真梳理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自查自纠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连同《春、秋季教育乱收费情况自查表》,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3月25日、9月25日前报教育局监察室。

(三)检查总结阶段(3月25日-4月底、9月26日-10月底)。认真总结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巩固整治成果的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建立长效督导机制,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负总责,必须扎扎实实、严肃认真地抓好这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突出抓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此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方案,周密按排、认真组织。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并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七、领导组织机构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

4.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四

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确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严重损害教育形象,严重破坏教育公平,严重动摇教育质量根基,是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山东省委、潍坊市委、安丘市委将其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治的重点,要求教育系统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遏制和根除这一“顽疾”。为此,潍坊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第七纪检组监察室与潍坊市教育局党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治理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的专项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我市近年来出台的《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师德考评工作机制的意见》、《潍坊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开展“在职教师为什么不能参与有偿补课活动”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岗位要求等多个角度充分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学校将组织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集体学习讨论,每位教师都要深刻反思,党员教师更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带头发言,作出表率。广大教师要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尽量把学生的疑难解决在课堂上。我校充分利用自习、晨读、午练和课后(节假日除外)等课余时间,对学困生的学科补习,教师用于对学生补习的时间与效果纳入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并作为职称评聘、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通过报告会、演讲会等形式,宣传敬业爱岗、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优 秀教师典型,正本清源,弘扬正气。

二、目标任务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主要是对教师利用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收费补课,认真落实以下“十个全面禁止”:

(一)全面禁止教师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二)全面禁止教师利用午休或延长下午放学和晚自习时间,以及其它在校休息时间,给学生补习功课或辅导作业,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或作业批改费。(三)全面禁止教师挤占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等课程进行补课收费。(四)全面禁止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五)全面禁止教师私自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课并领取补课费。

(六)全面禁止教师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社会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从中获利。(七)全面禁止教师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材料费。

(八)全面禁止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九)全面禁止学校领导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家政。

(十)全面禁止任何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

三、基本原则

在充分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教师严肃认真的开展自查自纠,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每位教师对2013年1月以来是否参与有偿补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学校作出书面说明,存在问题的要在一定范围内作出检讨;其中党员教师参加有偿补课的,必须在党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存在问题但不思悔改,特别是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对学校教育屡教不改的,要作出严肃处理。我校针对摆查出的问题,逐项分析,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学校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方案,并经全体教师表决后实施。学校在5月上旬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学校治理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加强对每位教师指导和调度,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检查处理

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公开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承诺书既要明确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又要明确一旦违反应当接受处罚的内容。承诺书要张贴在校园、班级醒目位置,并通过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途径向家长通报治理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接受学生、家长、同事的监督。

学校严肃查处任课教师与培训机构串通、鼓动学生参加培训的牟利行为。始终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对在职教师顶风而上、阳奉阴违者要坚决查处。学校建立完善“投诉受理—调查取证—会商处理”工作机制,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

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学校校长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全校教师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直接责任人。学校一定做到守土有责,看好自己的人。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要提前教育、早打预防针;对个别群众有反映、有苗头的教师要打招呼、提提醒;对敢于以身试法者,要敢于碰硬、主动查处,坚决做到不姑息、不迁就、零容忍。对敷衍塞责,被媒体曝光或被有关部门查实我校教职工从事有偿补课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学校校委会还要追究学校校长的管理责任。

同时,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予以处理:凡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进而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且在本学年及下一学年中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查处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充分利用校报、广播室、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广大教师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事迹,同时对有偿补课的反面典型及时予以曝光;要通过访谈、采访、与家长面对面交流等形式,让家长了解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负面效应,理性面对有偿补课。学校设立相关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畅通投诉渠道。全校上下共同努力,坚决刹住有偿补课歪风,我校坚决治理教师队伍中以学生牟利的害群之马,以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三、工作安排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3日至3月31日)

主要内容:①学校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对专项教育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启动开展。②通过讲座、座谈、大讨论等形式,大力学习宣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刻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和治理活动的目的意义。③组织在职教职员工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我市近年来出台的《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师德考评工作机制的意见》、《潍坊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④学校与每位教职工签订《严禁有偿补课责任书》。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主要内容:①学校将组织本校教职员工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比不足。②学校将认真开展自查,逐年段、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情况。③以年级组为单位,通过组织集体宣誓、签订责任书、做出公开承诺等形式。④学校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有偿家教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立即停止有偿家教行为,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的教师不上讲 台。

凡在4月1日后,仍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职员工,一经调查属实将严厉查处,严惩不贷。

(三)检查处理、总结提高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

工作内容:在集中整治期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内,学校将加大督查乱补课的力度。学校将采取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途径获取举报线索,在重点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等时段)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班级、教室、校园等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核实,坚决遏制乱补课现象的再度出现。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目标:一是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按教育规律办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使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良好师德师风,知荣明辱,为人师表;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求各年段写出此次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学校,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进行表彰。

学校对此次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将进行认真总结,本着“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原则,持之以恒地将治理活动开展下去,继续把治理有偿家教活动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附: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高友祥 副组长:鹿立华

成员:王庆玉

刘效志

韩志文

曹大伟

潘红花

马 燕

鹿景成

5.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县两级机关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示范带动,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高标准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现就**水利科学研究院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我院全体党员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落实机制上紧跟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我院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委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看齐意识观念淡薄、纪律涣散、行动迟缓;着力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不落实、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不自觉;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在组织设置、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强化线索处置、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实硬。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深入查摆阶段(2017年7月底前)

结合“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在深入学习、广泛讨论、全面查摆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全面查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对照”就是,要对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巡视巡察工作反馈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三检查”就是,从政治的高度,查摆党的领导弱化问题,重点检查党委党的意识强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是否有力,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是否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是否到位等突出问题;查摆党的建设缺失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务政务“一头冷一头热”问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是否有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现象,是否存在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5+X”模式落实不力、“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查摆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重点检查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是否缺乏责任担当、是否存在管党治党不力、选人用人不当、管理体制不顺、监督机制不畅,是否存在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执行不严格,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条例条规等突出问题。

同时,还要深入查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中发现和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特别是存在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以及没有做到举一反

三、对所属单位全覆盖等问题。要对查摆出的问题登记造册,逐级建立台账,制定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三个清单”一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7年8月底前)

在前期深入查摆的基础上,认真剖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切实整改落实。根据整改台账,对照序时进度要求,倒排工期,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切实让党员、群众感到新气象、看到新变化。对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对查摆出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区别情况,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缺失缺位问题,要坚持把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机结合,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位,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实践工作。对发现的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不经常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通过在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一本通”,强化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5+X”模式的落实,指导基层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组织生活计划安排表,推动机关的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对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达标等问题,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时序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攻坚,推动机关党组织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中率先达标升级。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9月底前)

在持续抓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补缺补差,建立长效机制。对制度缺失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要加强督促检查;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机构。院党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工作。

2.狠抓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制定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盘点销号,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6.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27号)、广安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区委办发„2011‟38号)精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务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加快城市发展步伐,全力推动城市转型,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治理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任务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10年以来全镇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 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任务:着重解决不按程序决策、违规送审等问题,促进项目决策、送审的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治理措施:

1.认真落实开展重大决策相关规定,细化政府投资、规划、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产业布局、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或重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和量化标准,推行专家评议、论证和公示制度。

2.严格执行投资项目送审、核准、备案管理程序,科学合理确定项目规模、工程投资和标准。

3.按照有利于建设、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加强项目管理代理制、投融资和特许经营权的送审管理。

4.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送审的监管。

5.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送审结果。

6.强化投资项目决策执行的跟踪监督,组织实施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和稽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严格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重大建设项 目投资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乡纪委、经济发展办、安全管理办、财政所、村建所、枣山国土所。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任务: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规范招标方式的审核和变更,推动全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治理措施:

1.认真执行《国家九部委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发改法规„2011‟136号)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的审核权限和程序,非因法定理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招标方式;进一步提高国有投资项目公开招标率,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管。

2.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和利用好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为工程交易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改革和完善评标办法,充分利 用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价和电子化招标投标。

3.发挥招标投标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肃查处招标投标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责任单位:乡纪委、经济发展办、村建所、枣山国土所

(三)规范土地使用权审核和出让行为

目标任务:着重解决违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批地、非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违规征地、农地转用、拆迁,促进土地市场的规范运行。

治理措施:

1.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使用权出让送审管理。

2.认真贯彻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相关规定,完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

3.认真进行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本审计评估,完善土地交易成本、测算标准和集体会审制度,防止非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

4.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防止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减少补偿内容、降低补偿标准,防止无征地主体资格的临时机构代为征地补偿安置。加强补偿安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送审前置制度,确 保补偿安置资金不被截留、挪用、拖欠。

5.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关于深入推进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切实做好土地保障与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8‟32号),既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保障我镇扩大内需促增长项目用地,又严格土地用途管制,避免搭车用地,严防违法违规用地反弹。

6.规范土地市场,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和拓展农村土地交易所运行。

责任单位:枣山国土所

(四)规范村镇规划工作

目标任务: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村镇规划、改变用地性质以及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推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审核工作依法实施。

治理措施:

1.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法,切实落实省、市、区等地方性法规,确保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制定、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及送审、备案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送审程序。

3.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11‟53号)要求,对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检查,严格容积率指标调整程序。

4.加强“阳光规划”建设,建立完善规划政务公开以及行政送审、许可公示、公开、听证、公告制度,健全专家咨询机制,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众参与度。

5.依法开展城乡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重点整治住宅小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

责任单位:乡纪委、村建所

(五)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的管理

目标任务:着重解决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和减少重特大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治理措施:

1.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2.坚持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3.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村建所

(六)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任务:着重解决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治理措施:

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概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

3.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对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4.探索建立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督查制度,加大资金管理使用稽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安全性。

责任单位:乡纪委、财政所

(七)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项目任务: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问题。

治理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政务信息 公开,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履行情况、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

2.大力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我镇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行政决策的程序和结果,并保障政府部门互联网信息安全接入与发布。

3.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搭建综合性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

责任单位:乡纪委、村建所

(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目标任务:着重解决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送审、土地和矿业权送审出让以权谋私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

治理措施:

1.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

2.对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3.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质量与安全责任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健全协调机制,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办案合力。

5.剖析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责任单位:乡纪委、镇安办

三、治理方法和步骤

全乡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总结提高五个步骤进行,时间从2011年8月开始,2011年12月结束。

(一)动员部署(2011年8月—2011年11月)

成立镇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广门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乡专项治理人员学习培训,召开全镇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部署辖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工作部署。通过有线电视、互联网、工作简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及举报电话,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2011年12月—2011年3月)各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对2008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包括已全部或部分交付使用但未竣工决算),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业、交通运输、水利、土地整理开发、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息产业、环境保护、园林等建设项目逐一清理,建立项目台帐,制定项目统计表。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情况,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加强组织指导,督促整改。

(三)整改阶段(2011年4月至2011年8月)。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各部门联动形成环环相扣的监管机制,保证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的使用优质、高效、安全,避免行政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情况出现。

(四)巩固阶段(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2011年10月底,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即使总结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 事日程,建立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测评机制和保障机制,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分工,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确定1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确定1名业务骨干联络和实施具体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强力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好。

(三)抓好统筹兼顾。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扩内需促增长监督检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相结合,扎扎实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专项治理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工作效能低下、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者弄虚作假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查出的违纪问题,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作出相应处理。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7.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七

整 改 方 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狠刹“三股歪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弘扬新风正气,狠刹歪风邪气,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效,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特制定此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提出的“作风转变年”总体要求,以自查自纠和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为依据,本着措施得力、量力而行、分期实施的原则,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1、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虽然加强了理论学习,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理论精髓 1

和“三股歪风”的社会危害性的理解还不够深刻,与本职工作的联系不够紧密。

2、对抵制“三股歪风”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

3、未能较好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未能及时地、经常地向同志们虚心学习,征求群众意见。

4、未能真正处理好说与做的关系,有时说的多做的少,决心和实际出现一些偏差。

三、任务目标

以强化教育为基础,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监督检查为手段,达到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目标。

四、整改措施

1、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理论和狠刹“三股歪风”方面的知识,并且应用于实践。

2、正确认识“三股歪风”的社会危害性,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狠刹歪风邪气。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表现好的同志虚心学习。

4、时时处处都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处理好说与做的关系。

8.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八

综合治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彻底扭转鹅湖镇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工作的严峻形势,促进镇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结合此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千名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活动部署,县委政法委决定组成工作组,集中三个月左右时间在鹅湖镇开展一次以重点解决信访稳定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治安问题为主要内容的集中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为确保此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县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排忧解难促和谐为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为核心,坚持政策教育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力量,深入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帮民富,促稳定、促和谐、促发展。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解决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塑造“政令通畅、政通人和、崇尚法治、民风淳朴”的良好治理环境和社会形象。

二、整治措施及目标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组织学习《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和“学法、守法、依法”

意识,正确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合理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纷争。

2、开展进村入户调查活动。进村入户深入了解社情民意,通过座谈、发放“联心卡”等形式,深入了解每户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利益诉求、存在的困难以及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3、化解矛盾节分,开展重点打击行动。深入村、组、户主动化解矛盾,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的诉求解释到位,确有困难的帮扶到位,无理缠访闹访对象教育稳控到位,破坏公共秩序触犯法律的依法查处到位。处理一批信访积案,依法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整改一批影响稳定的治安隐患。对于经教育不思悔改,仍然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恶访、缠访人员;对于唆使、鼓动群众聚众滋事、闹事的幕后操纵人员;对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坚决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一定三有”、“三有一化”、“两重两轮”等工作机制,深化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兑现公开承诺内容,巩固提高一批基础较好的村(居)班子,指导提升一批中等村(居)班子,整顿一批软弱涣散的村(居)班子。建立基层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同时延伸村级党组织的触角,推行自然村建立“村民理事会”制度,在村级理事会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在活动结束时实现“村民理事会”全覆盖。对在日常工作中,丧失组织纪律,纵容、教唆群众上访

闹事,思想和工作不作为的镇、村干部,参与黑恶势力的镇、村干部一经查实,将严查到底,坚决调整、清除。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鹅湖镇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俊萍(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段晓红(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刘书展(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汪跃群(县公安局副局长、610办主任)

王平(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

胡建繁(鹅湖镇党委书记)

曹冬发(鹅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由鹅湖镇其他班子成员和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下派干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鹅湖镇分管综治工作的党委委员兼任,成员:由工作组下派干部和鹅湖镇党政办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2010年12月3日开始,预定2011年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3日—12月10日)

召开由镇全体机关干部和各村委会全体班子成员以及各下设小组长、驻镇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克服畏难、厌烦情绪,强化“维护鹅湖镇社会稳定工作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搞好整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栏、宣传车在各村巡回广播等途径,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依法整治声势。通过宣传向群众讲明、讲清采取非法途径和手段“上访、群访、集访、缠访”的社会危害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坚决纠正少数群众中存在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法不责众”、“人多解决问题就快点,补偿就高点”、“好苦的孩子多吃奶”、“上级政府会拿钱保平安”等极端错误思想,正确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合理解决利益诉求。

(二)集中入户阶段(12月11日—12月30日)

1、开展重点情况摸排。组织工作小组到信访稳定问题高发、频发村组和治安状况混乱村组实地了解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梳理问题、查找根源,找准整治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制定解决预案。

2、开展入户寻访调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要求每户必访,做到访情必真、访事必清,并填写好矛盾纠纷排查表,建立需要解决问题的台帐。

3、召开镇、村(居)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掌握班子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指导乡镇对村(居)班子和党员按好、中、差进行分类,明确整改措施。

(三)解决问题阶段(2010年12月31日—2011年2月2

5日)

1、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一批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解决鹅湖五类信访突出问题。(具体案件附后)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充分发挥震慑作用。整治期间,对经反复教育仍然继续恶意串通闹访,组织群访、集访的首要分子和缠访个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2、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鹅湖区域段交通秩序混乱状况,开展一次以“治理超速、超载、非法营运、无证无牌驾驶”为重点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3、处理和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扰乱社会治安的人和事,重点打击黑恶势力团伙,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对触犯刑律的实行快捕、快判,必要时在案发地组织召开声势浩大的公捕公判大会,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4、办好一批实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利用“两节”期间对困难党员和群众进行那个一次走访慰问,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5、在所有自然村建立“村民理事会”,有条件的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实现“村民理事会”全覆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降低信访率。

6、充分发挥工作组的政治优势和组织协调县各职能部门优势,帮助镇党委政府建立解决信访和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根本上把个防、群访、集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开展工作时坚决做到:对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不合理诉求

解释到位,对确实有苦难的帮扶到位,对无理缠访闹访对象教育稳控到位,对破坏公共秩序触犯法律的依法查处到位。

(四)总结阶段(2011年2月26日—2月28日)

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书面材料。组织回头看,看矛盾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看信访和社会稳定局面是否得到有效稳控,信访率是否大幅下降,社会治安是否有所好转,党群、干群、社群关系是否更加和谐,看基层组织建设是否得到切实增强,看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否真正满意。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整治工作中涉及工作组成员所属部门经办的事项,要积极配合,不推诿,确保快速反应,行动步调一致。

2、注重协调。对不属于工作组职责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工作组应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做到不越权、不代办。

3、严格纪律。工作组在驻镇、村、组和上户开展工作期间,应切实维护好自身工作形象,严禁饮酒、打牌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严禁收受礼品和农副产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禁因言语和行为不当,与群众产生冲突,激化矛盾。

9.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九

中共东华镇委员会 东华镇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在全镇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 依法治理违法行为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关于在全镇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违法行为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1年10月16日 关于在全镇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违法行为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全镇公民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东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违法行为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登办„201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违法行为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违法行为专项活动, 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基本纠正和遏制全市违法建设、违法广告、违法破路、秸秆焚烧、违法排污、食品违法生产、违法用工、违法交通、违法征地用地、违法网吧、私挖乱采、野外违法用火、违法行政等违法行为,为东华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违法行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荣二平常务副组长:申卫保 张晓锋 副 组 长:王建森 王怀峰 付向阳 和 枫 毛炎锋 孙青省 李小芳 赵东芬

王军委 王少锋 范超杰 李乐军

刘晓飞 杨亚飞 崔俊锋

成 员:各站办所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十四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崔俊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治理违法建设工作组 组 长:毛炎锋

副组长:杨亚飞 王青东

(二)治理违法广告工作组 组 长:毛炎锋 副组长:王 鹏

(三)治理违法破路工作组 组 长:孙青省 副组长:梁天俊

(四)治理秸秆焚烧工作组 组 长:付向阳 副组长:张宏伟

(五)治理违法排污工作组 组 长:王怀峰 副组长:宋书军

(六)治理食品违法生产工作组 组 长:王军委

副组长:王 鹏 韩秋琴

(七)治理违法用工工作组 组 长:李小芳 副组长:王俊涛

(八)治理违法网吧工作组 组 长:王怀峰

副组长:王军委 李乐军 王 鹏

(九)治理违法交通工作组 组 长:孙青省

副组长:李乐军 梁天俊

(十)治理违法征地用地工作组 组 长:孙青省 副组长:王青东

(十一)治理私挖乱采工作组 组 长:王怀峰

副组长:王青东 杨宗仁

(十二)治理野外违法用火工作组 组 长:付向阳 副组长:王西权

(十三)治理违法行政工作组 组 长:范超杰 副组长:李广兴

(十四)联合执法工作组 组 长:和 枫 副组长:范超杰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10月8日—10月19日)

各工作组、各行政村要针对本组、本区域担负的职责和任务,认真调查摸底,制定具体详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的区域、项目、治理目标、负责人、完成时限等。各工作组要按系统、按领域建立违法行为档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10月30日)

各工作组、各行政村要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的法律法规、治理的重点和达到的目标要求,要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治理”的原则,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治理违法行为活动全过程,贯穿于治理违法行为工作推进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使专项治理违法行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项治理阶段(11月1日—2012年4月30日)各工作组、各行政村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根据本组、本区域制定的方案,突出重点,按照时限,逐项治理,并建立工作台账;要坚持教育在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实现治理目标;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 为,在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从严、从快处理相关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30日)镇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要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组织考核组,通过实地考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并将专项治理活动考核验收情况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6月)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通报差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市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组、镇直各单位、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责任。要将治理违法行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抓实,务求实效。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各工作组、镇直各单位、各行政村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标本兼治,教育与打击相结合,疏与堵相结合,近期与长远相结合,严禁粗暴执法、激化矛盾。坚决打击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对查证不作为、乱作为、充当“保护伞”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督查,评优评差。镇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对市各工作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评,镇各工作组对各行政村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实行每月评优评差制度。对治理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按照镇党委要求,及时上报,并实行责任追究。

(四)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实行工作周报,各工作组、各行政村要于每周四下午按时上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信息。要将发现违法行为数、已治理纠正违法行为数、未治理数、治理采取的措施等作为重要信息内容,镇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信息上报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工作组、各村要于每月24日前将月工作情况报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阶段工作总结及时上报。

联系人:王兆菲; 联系电话:***;

中共东华镇委员会

关于成立党委换届工作党代会资格审查

小组的通知

各支部:

为扎实搞好党委换届过程中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保证党代表队伍是有先进性和广泛性,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十周党委换届工作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王怀峰

副组长:付向阳 孙青省

成 员:刘志信 仝现玲 梁建敏 邵亚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孙青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代表的选举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产生有关情况。

中共东华镇委员会

10.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十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国土资源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分类指导,扎实推进,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将专项治理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快出台相关规范制度。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要将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规范和监督,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既要完成好中央部署的各个方面的治理任务,又要负责好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方面的治理任务。重点解决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问题和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依法办案、依法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区分规定实施前后的界限。要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执行“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的政策。

二、治理范围

严格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确定的范围,治理“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结合国土资源系统的实际,重点是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四个方面。自查自纠时间范围为2004年以来。属于商业贿赂案件的,按照法定追溯时限规定处理。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治理范围根据地方党委政府要求确定,但必须按照本方案要求,将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纳入治理范围,并作为重点。

三、工作任务

(一)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认真学习和掌握中央精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解决“与已无关”等思想认识问题,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第二,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各单位都要进行调查摸底,弄清不正当交易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的基本情况。

第三,认真查找突出问题。按照规定的范围,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摆、议。查找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查找制度漏洞;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危害。

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2004年1月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发布实施以来,有无违反规定涉及影响公平竞争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土地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8月31日以来出让的土地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行为。在矿业权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1月以来出让的矿业权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不按法定权限、程序、要件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对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方面的问题,结合上述检查进行梳理。

第四,对查找出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处理要依法依纪、实事求

是,注意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加以解决。

第五,切实抓好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主动纠正,防止走过场。做到边整边改,同时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六,加强督促检查。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机关有关司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和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必要时派员督促解决;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重点进行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自查自纠工作从2006年3月3日部召开动员会部署开始。具体时间进度安排为:部署学习在4月15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和查找问题在7月15日前完成;处理整改在9月1日前完成;9月份进行统计汇总,巩固工作成果,9月底前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二)查办案件

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与自查自纠同步进行、相互促进。查办案件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二是对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分类登记,认真研究分析。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对属于职权范围内有权处理的及时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三是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谋取私利的行为;评估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项目发包中收受贿赂,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坚决纠正和防止案件查处中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针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相应规范制度,防止、遏制商业贿赂发生。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重点是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巩固和发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成果。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的改革,重点是从分类管理入手,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认真落实矿业权出让管理规定。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管理,重点是推进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规范项目发包,重点是完善和制定土地整理等项目的招投标和监理制度,从项目立项、设计、发包、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

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管理方式,确立改革创新的理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参与宏观调控、沟通协调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实现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重点是加快土地审批、矿政管理制度改革的研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阳光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设置审批权限、简化报批程序、改进报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的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大行政审批部门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

四、工作要求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整顿和规范土地和矿产市场秩序,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要求上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部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部党组书记、部长孙文盛任组长,部机关14个司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指定一名副职具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治理工作由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和组织督促检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中国矿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会员单位进行学习,制定完善自律和惩戒相关制度,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要根据部的统一部署,在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组织领导下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治理工作,但必须同步完成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等四个方面的治理任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分工

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中央的精神和各自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确定的治理内容,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具体办法,并报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相应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治理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督促。对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治理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部机关有关司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在积极开展自身自查自纠、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督促检查的同时,还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分工,选择和确定若干专题,组织力量开展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具体政策措施。土地出让方面,由部土地利用司负责。矿业权出让方面,由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地质勘查司负责。土地和矿业权评估方面,土地评估由部土地利用司、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负责;矿业权评估由部矿产资源储量司、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储量评审中心负责。项目发包方面,土地整理项目由部耕地保护司、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由部地质环境司负责;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由中国地质调查局、信息中心、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这项工作要在年底前完成。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报告制度。在完成自查自纠部署学习、调查摸底、查找问题、处理整改等各环节工作任务后,分别上报工作开展的综合情况;对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要求上报的材料,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上报,不得拖延。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随时上报。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部机关各司局、部各直属单位和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送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的综合书面报告。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统一组织力量,分阶段、分重点、分地区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达到治理工作的预期目的。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部将适时组织由部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各地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在部门户网站设立专门举报商业贿赂问题的信箱和开通举报传真电话(010-66558345)。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电子举报信箱和传真电话;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除公布电子举报信箱和传真电话外,还必须设立举报电话。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布举报方式情况要逐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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