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资质变更(精选6篇)
1.建筑业资质变更 篇一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此表可自行复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
二、本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或采用计算机A4幅面纸张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三、申请变更时应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附件资料。
四、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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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名称变更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同意企业更名的公函(注:一级企业需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二级企业需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并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 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报告及变更申请表;□ 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 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 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 若属改制更名应提供改制文件(改制方案、主管部门批文、国资部门批文、企业章程)。□
2、法定代表人变更
□ 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及变更申请表需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 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 □ 任职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工作简历;□ 身份证;□ 职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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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地址变更
□ 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及变更申请表需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 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 □ 新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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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金变更
□ 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及变更申请表需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 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 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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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
□ 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及变更申请表需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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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济类型变更
□ 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及变更申请表需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
□
7、技术负责人变更
□ 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及变更申请表需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 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任职文件;□ 工作简历;□ 身份证;□ 职称证。□
8、企业负责人变更
□ 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及变更申请表需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 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任职文件;□ 工作简历;□ 身份证;□ 职称证。□
9、企业注册地变更
□ 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及变更申请表需经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 企业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 企业原工商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注册地的书面意见;□ 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五、企业资质变更一经核准,应在核准后15日内进行网上资料的变更,并按规定权限上传备案。
六、相关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六、企业在办理完相关资质变更手续后,应到我厅政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安全许可证变更》。
注:省直企业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2.建筑业资质变更 篇二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必须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历经1984年的《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1989年的《施工企业资质标准》,1995年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至2007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企业资质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正规化的道路,但本文认为其中还有很多可商榷之处。
2 目前资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限定经营范围
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建筑企业的活动范围限制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中的具体建设活动,即使是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1],也是向第三产业做了不大的延伸。这种限制,人为的割裂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联系,使得建筑企业的从业面窄,只能在建筑市场上寻求业务。许多建筑企业为了增加业务范围,又以子公司的形式成立房地产公司、监理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和税收负担。
2.2 层次类别繁多
2007年的《规定》继续坚持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3个序列,为建筑企业的社会分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3~4个层次85个类别也限定了企业只能在所申报的类别中进行建筑业务活动,不同种的资质业务范围和内容不同,不得相互逾越;同种资质的企业只能在同类业务范围内进行竞争,而不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在整个建筑市场上自由选择,严重制约了有活力企业的发展空间。这种模式下,第一,为了追求利润,企业会尽量以现有实力承揽整个工程项目,然而受工程范围与规模限制,业主要求企业或以联合的名义投标工程,或者要求在工程内指定发包,人为导致工程肢解和招投标市场的混乱;第二,企业实力壮大之后有时为了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机会,就必须频繁增加企业资质,浪费了人力物力,也增加了建设行政管理单位的工作量;第三,部分大型、特大型企业独揽全部工程,然后通过转包给“挂靠”的企业,导致建筑市场紊乱,出现有资质的不干活、没有资质的在做实际工程的怪现象。
2.3 管理模式单一
目前,资质管理实行的是政府为主导的管理模式,即企业按照其目前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以申报的形式获得政府认可。其中部分资质序列的特级一级企业、一级企业的许可权在建设部,其他类别的认可部门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种管理模式优点在于政府统管,利于行业规范和执行统一的认定标准;缺点是忽视了我国地域差别,且造成了政府行政任务过多。同时,过多的企业的升级限制,导致有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发展不起来,而已经进入高资质等级的企业由于缺乏压力,增加了企业惰性,致使一些企业不重视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用出卖高资质的办法(允许挂靠等)维持生计。一些新企业、小企业尽管在某些方面具有了一定的工程实力,但是由于受资质管理条件的限制,就采用大联合、借职称证等办法攀附资质条件,更使建筑企业资质底层管理十分困难。
2.4 约束企业发展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高度发展,市场日益细化和分化,建设市场也不例外,建设企业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低成本解决一些机械、设备甚至人员的租赁。以建筑企业为例,出现了大型的大规模的机械、设备、人员等租赁公司,建筑企业不再需要申报资质所要求的机械、设备等条件就可以从事施工。但是,现有的资质申报条件中却有诸多要求,错误地导向了建筑企业一定要有大而全的建设思想。
3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的变革设想
2001年以来,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超过22%,建筑业总产值占GDP的6%左右,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彰显。建筑企业作为建筑业的主要构成因素,应该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对内优化企业经营管理要素,对外规范市场行为,从而做大做强企业,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建筑产品。
从发达国家资质管理经验来看,资质管理主要是以政府有可以管住、管好的能力确定其管理范围。如日本实行不分级的建筑业许可制度,但对参与政府工程的企业实行分级,业绩优良的企业才允许申报,建设省考核并审批其资格。欧美国家侧重自由竞争,没有政府定级制度,主要靠市场交易主体的相互制约。现阶段在借鉴西方国家发展经验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我国建筑业的实际状况。
3.1 改革企业定位,延伸服务范围
建筑业隶属于第二产业,但建筑业企业不应简单定位于在第二产业内从事生产劳动活动,建筑业企业应积极向第三产业渗透,打造集设计、施工、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建筑企业。这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勘查、设计、房地产等市场准入资格制度统筹考虑,必要时修改《建筑法》以及《招投标法》创造法律环境。
(1)建筑企业应积极向房地产业渗透从美国建筑企业的功能来看,承担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是4大建筑公司。我国建筑企业目前只能作为开发业务的承包商出现,这种规定,限制了建筑公司充分的利用自己的建筑实力的可能性,又使得建筑商品和消费者之间多了一个环节,建议建筑企业应可以申领房地产开发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2)建筑企业应积极向监理等咨询服务行业渗透以监理行业为例,传统的管理模式是建筑业承包工程,监理企业受业主委托对承包商所承揽工程的合同、进度、质量、投资等实施项目管理服务。事实上,真正对工程概念与内涵理解最深的不是监理企业而是建筑企业,聘请建筑企业来管理工程,有同行监督的效果,更能够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同理,建筑企业也可在工程优化设计、工程造价等方面利用已有的经验和实力参与行业竞争,建设单位能够听取来自于工程一线的实质性意见,有利于甲方优化方案设计、降低工程造价,也有利于建筑企业转变为项目管理型企业。
3.2 合并资质类别,增强竞争能力
目前,施工总承包是12个类别,专业承包是60个类别,劳务承包是13个类别。应该说,当初制定企业资质类别时候充分考虑了我国建筑行业的特点,特别是听取了大型施工企业的意见。但是,过细的类别划分,使得相近专业的施工能力得不到发展和发挥,减少了企业竞争机会,削弱了企业竞争能力。现行的35种资质类别中,有23种是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管辖内容划分的,某种程度上更加加剧了部分企业行业进入的困难。同比国外,日本分为28类,除土木工程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总承包外,其他大部分是按工种分类。新加坡只将工程分为五类:建筑施工、建筑相关工程、机电工程、建筑维护、建筑材料供应[2]。建议对现制定的建筑业企业85个类别的资质进行合并和瘦身,资质分类宜粗不宜细,要减少内部障碍,给企业发展留有较大的空间,使之能够充分发挥优势和企业潜力,最终通过竞争来诞生一批建筑业的航空母舰[3]。
3.3 强化执业资格,转变管理内涵
当前,企业资质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资产、营业收入、已有项目,人力资源,机械设备。这些标准用非常具体的数字化指标作为评价和衡量标准,具体而容易操作。从对企业的访问表明,标准的具体设置过多过高。本文认为,企业能够作什么项目,资金、设备、收入固然是重要因素,但人是工程项目建设中最有活力的因素。建议企业资质管理以全面管理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管人为主,即以对企业拥有的在具体的项目经验的工程管理、技术、经济人员的限制和考核实施资质管理。具体方案是强化执业资格体系建设,以企业拥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来定义企业资质,把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转变为以企业拥有主要的执业人员数量、质量和类别作为企业资质考察的主要指标,其他作为辅助参考指标。
3.4 改革管理模式,体现动态特色
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暂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连续3年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由企业在资质年检结束后2个月内提出申请,分批集中办理;企业违反有关规定需要降低资质等级的,以及其他变更事项,应当随时办理。但在实际操作中,资质管理操作过程中,企业升级难,降级也难。申请升级企业,达到标准不一定能升级。应该降级的时候,却有很多降不下去。基本上是低级别企业降级易,高级别企业降级难[3]。企业的资质审定也只能有建筑行政主管机构一家说了算。建议企业的资质评价逐步转变为资信评级社会化,政府监管为主。这里提出两种方案以供参考,第一种模式是政府只管高端,即政府只负责特级和一级的大型企业的资质认定;第二种模式是完全放开,逐步成立社会化的评价机构、资信评价机构来评价企业能力从而确定企业的资质,政府实施外部监管。
3.5 强化信用建设,约束企业行为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推动,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05年建设部将《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全国,并正式启动长三角地区信用平台的建设和试点工作。可以说,目前大力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的原则,通力协作,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尽快建立一个“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统一的信用法规体系、统一的信用奖惩机制”的中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以诚信来约束建筑企业的市场行为,让其知道何为可为、何为不可为。从而弱化资质管理的效应。而这其中,那些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信状况尤为重要,他们是企业资质的真正实力体现,既要建立合理的流通体制,也要建立合理的资信评测机制。
4 结语
资质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资质管理要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资质管理要有助于企业做大做强,资质管理要给企业造成危机感,使得企业时时注意提高企业实力、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技术能力、提高工程质量,否则就被降级或淘汰。本文试图从多个角度对建设行业资质管理进行完善,但应注意到,搞好资质管理,必须应大力加强建设行业的其他相关制度建设,如信誉评价体系、工程担保制度、质量安全保险制度、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等,并且做好建设行业的电子政务工作,这样才能更加规范建筑行业资质管理制度,更加有利于建筑行业资质管理制度的实施。
[编辑:李平]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EB/OL].[2007-03-23].http://www.cin.gor.cn/zcfg/jswj/jzsc/200611/t20061101_18663.htm.
[2]张忠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J].新疆农垦经济,2005(6):66-68.
3.建筑工程设计变更造价管控探讨 篇三
关键词:设计变更;造价控制;结算方法
前言
不合理的工程设计导致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再另外间接地增加投资费用。例如某工程合同为2200万元,而结算时2700万元,结算价格比合同价格增加了500万元,这当中的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约100万元,占增加额的30%,可以看出设计变更对于建筑的造价影响非常大。通过此工程发生工程设计变更丰在以下几种状况:如地质勘探错误变更1项、设计错漏变更8项、业主要求变更4项、施工方要求变更2项及其他原因变更1项。
由以上例子可见,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相反应引起重视。下面笔者将从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控制设计变更的方法、设计变更的结算方式等三个方面分别阐述。
一、产生设计变更的原因
(一)前期地质勘探不准确,以及设计人员对勘察资料分析的不到位,致使设计方案改变。地质勘探是工程设计的前提,地质情况决定着基础设计方案选择的准确性、合理性。由于自然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及设计人员对地质资料分析不到位,致使设计方案选择错误,在实际施工中势必会发生设计变更。例如本工程实例中原选用地基处理方式是三七灰土夯实回填,后来变更为地基埋深由原来的一2. 2m加深到一4. 2m位置,致使结构柱长度加深、土方开挖加深,造价提高。
(二)由于设计图纸出现错、漏、碰、缺,致使设计发生变更。工程造价的控制关键在于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把握好设计方向、加强设计的深度和准确性,将为施工阶段减少设计变更打好基础,从而可以降低工程造价。目前,工程项目普遍存在着设计周期短、设计时问紧迫的现象,有的项目甚至是边设计边施工,再加上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及经验的局限性,致使设计图纸中出现错、漏、碰、缺的情况发生,为使施工顺利进行必然会发生设计变更。如某厂房工程在设计吊车柱距时出现偏差,致使吊车轨道安装不上,后来不得不把施工好的柱打掉重新施工,从而增加了一大笔费用。
(三)由于业主方的原因,致使设计发生变更。实际经验表明,初步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占70%,因此应重视初步阶段设计。现在业主单位普遍存在着轻视初步设计的现象,在项目实施前业主方对项目的规模和功能未能进行详细准确的规划和确定,或者是为了上报项目,先降低标准、减少规模,在项目实施时通过设计变更提高建筑物的档次、增大规模或者改变使用功能。如某学校实验楼工程,牵涉到很多专业的实验室,由于未在设计初期充分征求各个实验室的意见及使用要求,致使设计图纸深度不够,结果造成在工程完工后为满足各专业的使用需要进行了大量的改造工程,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又比如某工程外墙做法原设计为外墙涂料,后来业主觉得外墙砖视觉效果更好,于是让设计单位变更为外墙砖,这样又造成工程造价增加。
(四)施工单位提出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方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件、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这样也要发生设计变更。更有甚者,施工方为达到增加造价的目的故意要求甲方和设计方发生变更,将原投标中报价较低的方案改为造价较高的方案,以增加工程造价,从而获得利润。例如,某工程的施工方在投标时误将某种材料报价过低,为挽回损失,该施工方找各种理由要设计方将该种材料变更为另一种材料,报与甲方审核时,发现该做法明显不合常规,故将该费用扣除,只这一项挽回损失约30万余元。
(五)其他原因致使设计变更。如监理单位在监督施工过程中发现违反监理条例的地方,需要出具设计变更改正;或者按国家政策要求采用某种施工工艺、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管控措施
(一)选择勘察技术较高的勘察单位对地质条件进行详细准确的勘察,出具详尽的地质勘察报告;设计人员对地质勘查资料进行准确分析,选择合理的设计方案。
(二)制定合理的设计周期,避免因时问过短出现不必要的设计错误;加强设计人员技术水平培训,特别是造价知识方面的培训,增强其造价意识,使其在设计时充分考虑造价因素,不断进行技术更新,选择造价经济的设计方案;约定对设计错误的惩罚办法,现在工程签订设计合同时往往对设计错误漏项等问题无惩罚约定,这样对设计单位没有约束力;加大图纸审查力度,尽早发现图纸中的错、漏、碰、缺之处,尽量将图纸问题消化在工程施工前,减少施工时期设计变更的发生。另外目前施工图审查只注重安全性审查,而忽略经济性审查,因此也应加强对图纸的经济性审查力度。
(三)业主单位在项目可研时期就应对建筑规模、建筑功能进行准确规划,注重初步设计工作,多向成功案例学习,多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有条件的话可以组织专家对设计进行优化,确定经济的设计方案,减少浪费。设计方案及图纸确定报相关部门批准后,不能再随意变更。
(四)对于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必须制定规范的审批流程,严格按程序办事。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设计变更必须在合同的约束下进行,任何设计变更都不能使原合同失效。设计变更无论由哪一方提出,都要提交设计变更产生的理由及造价分析资料,然后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根据各方最终商定结果由设计院形成设计变更通知单交于建设方,建设方再通过监理方将设计变更交给施工方。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有详细的工程名称、变更部位、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建设方必须对每个设计变更进行工程技术及工程造价分析,判断其是否必须发生及产生的造价数额,以便进行决策和造价控制。特别对于降低造价的设计变更要及时跟踪、核定减少的具体金额,做好书面记录,防止在结算时承包单位故意漏报。
三、设计变更价款结算措施
对无法避免的设计变更应约定合理的价款结算方式,以便于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第9. 3条对工程变更的合同价款调整进行了约定: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照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②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对管理费和利润让利),综合单价乘以浮动率执行优惠(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一中标价/招标控制价)x 100%)。建设单位在此原则下在合同中约定适合实际工程的价款结算方法,严格执行,把好结算关。
四、结束语
4.建筑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篇四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相关附件材料附后
附件二:(省厅核准企业)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增补□
相关附件材料附后
附表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部核准企业)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增补□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增补□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增补□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增补□ 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增加□更换□遗失补办□
(此表不够可另续表)
附件三: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部核准企业)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变更□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5.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推荐) 篇五
处:
因企业改制,我公司于20年12月25日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变更为万元。根据这一情况,现申请对我公司《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将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万元变更为万元,其余项目不变。
河北有限公司
二0年一月二十二日
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处:
因企业改制,我公司于20年12月25日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变更为万元。根据这一情况,现申请对我公司《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将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万元变更为万元,其余项目不变。
河北有限公司
6.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的优化措施 篇六
一、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的重要性
(一) 资质管理有助于优化建筑企业自身结构
近年来, 虽然建筑行业得到迅速发展, 但是整体水平仍有待提高, 部分建筑企业仍然不具备市场竞争优势, 生存发展举步维艰。究其原因, 是某些建筑企业的产业结构比较单一, 所能够承揽的业务范围十分有限, 业务发展受到极大限制。通过资质管理可以帮助企业打破行业壁垒, 改变当前单一平板型的业务结构, 从而不断扩大企业业务规模实现跨越式发展[1]。
(二) 资质管理有助于提高建筑综合竞争实力
虽然资质代表的是建筑企业的能力和资格, 但是在划分资质等级时不能仅仅考虑这一个因素, 应当将建筑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人员素质同时列入参考范围, 这样才能对建筑企业资质作出更加客观、全面的评价。建筑企业在承接工程时, 资质成为其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的代表, 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存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通过资质管理可以促使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不断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和信誉度, 从而获得更高等级的资质[2]。因此, 资质管理是提高建筑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途径。
二、提升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水平的相关措施建议
广大建筑企业在意识到资质管理对自身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之后, 下一步就是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优化资质管理, 不断提高资质管理水平。本文将从资质类别、服务范围、信用品牌建设三个方面分别提出具体的优化措施, 以期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优化提供参考。
(一) 合并资质类别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3]按照施工性质及技术特点将建筑施工承包企业划分为十二个资质类别, 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等。《规定》中过于细致的资质划分办法不仅给建筑企业资质认定带来了困难, 而且还直接影响了整个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因此, 应当对现有的资质类别进行适当的合并, 降低建筑企业的准入门槛, 为企业自主选择承揽工程业务创造更多的空间, 从而不断激发企业的发展潜力。资质类别的合并有助于实现建筑施工市场的公平竞争, 避免因政府的强制性规定造成不平等现象, 使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此外, 一些资质等级较高的建筑企业仍可充分发挥其优势, 避免出现不同资质等级企业过分竞争的情况。合并资质类别对低等级资质企业来讲具有鼓舞激励作用, 可以充分激发其竞争、创新意识, 最终实现整个建筑行业的全面发展。
(二) 扩大服务范围
我国目前的资质管理模式仍然以政府主导为主, 政府在建筑行业的方方面面都有干预及管理权力。政府主管部门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立足点出发制定了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这种情况限制了建筑企业的发展, 使某些建筑企业被排斥在准入门槛之外[4]。市场竞争应当是公平、公正的, 不应当为了保护某一方的利益而随意抬高门槛, 限制其他企业进入市场获得竞争机会。建筑企业之间的壁垒不应当由政府部门强制催生, 而应当由市场自身调节功能产生, 因此, 政府不应当以行政手段进行过度的干预和划分, 应当通过适当的引导不断降低市场准入标准, 鼓励企业扩大业务服务范围。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经济的第二大产业, 应当跳出第二产业的格局限制, 将业务范围伸向其他产业领域。第三产业即不生产物质产品的服务业, 与第一、第二产业相比具有极大的优越性, 建筑企业应当抓住市场机遇, 努力向第三产业进军, 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实力, 在扩大服务范围的同时尽快实现现代化建筑企业转型[5]。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和帮助建筑企业联合其他产业发挥竞争优势, 在经营好主业的基础上拓宽服务范围, 向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等行业挺进, 从而寻找新的发展空间。
(三) 强化信用和品牌建设
建筑企业的信用建设离不开政府、企业自身、社会各界等多方面的努力,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 政府主管部门作为主体应当借助互联网平台实现宣传和统一的管理, 此外, 还需借助互联网平台实现法制监督和管理。建筑企业的信用建设管理可以参考银行信用体系, 合理划分企业信用等级并在互联网平台上统一公示, 以此督促企业不断强化自身信用建设。对于出现信用问题的建筑企业也应当加强惩戒, 督促其尽快整改, 最终实现建筑企业的规范和信息化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建筑行业有一个良好的秩序, 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品牌作为建筑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市场竞争的一部分, 知名品牌本身就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建筑企业应当努力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形象, 以此来提高企业的软实力。提高品牌知名度的关键是诚实守信, 途径是强化信用建设, 由此可见, 信用和品牌建设不仅是提高建筑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更是实现企业自我调节的主要方式。
结语:
建筑企业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竞争实力才能有效应当激烈的市场竞争, 资质作为企业实力的一种表现理应受到足够的重视。不论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建筑企业自身, 都应当意识到资质管理的重要性, 同时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强化资质管理, 提高资质管理水平, 实现企业管理创新, 这样才能使整个建筑行业获得空前的发展, 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张秋明.如何优化建筑业资质结构——山西省建筑企业资质结构状况调查[J].施工企业管理, 2013, 02:78-80.
[2]孙申基, 刘科军.要与时俱进地搞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浅谈学习2007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体会[J].甘肃科技, 2013, 01:88-92.
[3]刘哲生.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及从业资格的思考与修订建议——基于建筑业和劳务企业发展的视角[J].建筑经济, 2013, 03:5-8.
[4]李百吉, 郭正权.中国建筑业市场发展现状与优化措施研究——基于SCP范式视角的中国市场建筑业发展现状与优化措施研究[J].前沿, 2010, 19: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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