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机具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2024-09-19

绿化机具操作标准作业规程(精选10篇)

1.绿化机具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篇一

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试行)

为适应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依据《沈阳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辽宁省地方标准DB/T2100P54005—87:《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制定本标准和规程。

一、城市园林绿地养护作业质量标准

(一)道路绿地(含行道树)

1、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

(1)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

(2)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无枯死树,保存率98%(含98%,下同)以上。

(3)树木补植成活率95%以上。

(4)行道树树干倾斜度不超过15°,补植行道树纵向误差在3厘米内。

2、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

(1)无缺株断条。

(2)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篱顶篱壁平整、棱角和线条统一划齐,边缘清晰。

3、人工草坪长势良好。

(1)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

(2)及时修剪。

(3)人工草坪纯度90%以上;自然草坪无高荒草,覆盖率达98%以上。

4、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

(1)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

(2)缺株率不超过3%。

(3)适时换花,残花叶低于5%。

5、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1)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2)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

6、病虫害防治

(1)树木病虫害防治

①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芳香木蠹蛾等)有虫株率不超过2%。

②枝干害虫(日本松干蚧、柳蛎蚧等),枝条平均每50cm长活虫不超过5头,有虫株率不超过3%。

③食叶害虫(天幕毛虫、各类毒蛾、蚜虫、葡萄艳虎蛾等)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

④病害(松落针病、杨褐斑病、苹桧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

(2)草坪病虫害防治

①地下害虫(金龟子、夜蛾等)危害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

②食叶害虫(粘虫、草地暝等)被虫咬的叶片不超过5%。

③病害(早熟禾叶锈病、叶斑病等)叶片不超过5%。

(3)及时普查和扑灭各种检疫性害虫(美国白蛾、美洲斑潜蝇等),虫情查清和防治率要达到100%。

(二)公园绿地

1、园林绿化植物

(1)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

①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

②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

③无枯死树,保存率98%以上。

(2)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

①无缺株断条。

②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篱顶篱壁平整、棱角和线条统一划齐;

(3)草坪长势良好。

①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

②人工草坪纯度90%以上。

③自然草坪无高荒草,覆盖率达98%以上。

(4)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

①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缺株率不超过3%。

②适时换花,残花叶低于5%。

2、病虫害防治标准

(1)树木病虫害防治

①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芳香木蠹蛾等)有虫株率不超过2%。

②枝干害虫(日本松干蚧、柳蛎蚧等),枝条平均每50cm长活虫不超过5头,有虫株率不超过3%。

③食叶害虫(天幕毛虫、各类毒蛾、蚜虫、葡萄艳虎蛾等)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

④病害(松落针病、杨褐斑病、苹桧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

(2)草坪病虫害防治

①地下害虫(金龟子、夜蛾等)危害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

②食叶害虫(粘虫、草地暝等)被虫咬的叶片不超过5%。

③病害(早熟禾叶锈病、叶斑病等)叶片不超过5%。

(3)及时普查和扑灭各种检疫性害虫(美国白蛾、美洲斑潜蝇等),虫情查清和防治率要达到100%。

3、公园设施的维护

(1)公园内达到全天候、全方位的清扫保洁。

(2)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3)路面平坦无坑洼,清洁无杂物,无积土。

(4)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5)设施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

①各种标牌规范、醒目,准确无误。

②厕所四壁清洁无刻画,无蝇蛆,无满溢。

③果皮箱定期清倒、定期刷洗。

(6)喷泉正常开放。

(7)水面干净无漂浮物,驳岸整齐美观、完好;水质达标,无臭味。

(三)街头绿地

1、园林绿化植物

(1)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

①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

②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

③无枯死树,保存率98%以上。

(2)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

①无缺株断条。

②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篱顶篱壁平整、棱角和线条统一划齐。

(3)草坪长势良好。

①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

②人工草坪纯度90%以上。

③自然草坪无高荒草,覆盖率达98%以上。

(4)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

①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缺株率不超过3%。

②适时换花,残花叶低于5%。

2、病虫害防治

(1)树木病虫害防治

①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芳香木蠹蛾等)有虫株率不超过2%。

②枝干害虫(日本松干蚧、柳蛎蚧等),枝条平均每50cm长活虫不超过5头,有虫株率不超过3%。

③食叶害虫(天幕毛虫、各类毒蛾、蚜虫、葡萄艳虎蛾等)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

④病害(松落针病、杨褐斑病、苹桧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

(2)草坪病虫害防治

①地下害虫(金龟子、夜蛾等)危害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

②食叶害虫(粘虫、草地暝等)被虫咬的叶片不超过5%。

③病害(早熟禾叶锈病、叶斑病等)叶片不超过5%。

(3)及时普查和扑灭各种检疫性害虫(美国白蛾、美洲斑潜蝇等),虫情查清和防治率要达到100%。

3、园林绿地设施的维护

(1)绿地全覆盖。

(2)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3)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

(4)园路、广场平坦无坑洼,洁净,无垃圾、无积水积雪。

(5)喷泉等设施正常开放。

(6)水面洁净、无漂浮物。

(四)防护林地

1、树木生长良好。

2、树木保存率达90%以上。

3、病虫危害株数在10%以下。

4、无滥砍盗伐。

5、无火灾,火情、火警每区每年控制在两起以下。

6、绿地内无堆放垃圾残土、搭棚、侵占等。

二、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作业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地被等植物的养护作业技术规范,适用于沈阳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道路附属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名胜区绿地、风景林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

1、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花蕾期: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3、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4、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5、不定芽: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6、生长势: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7、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8、地被植物: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9、分枝点: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10、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11、主枝: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12、侧枝: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13、小侧枝: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14、春梢: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

15、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16、整形修剪: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17、冬季修剪: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18、夏季修剪: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

19、伤流:树木因修剪或其它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20、短截: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21、回缩: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22、疏枝: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23、摘心、剪梢: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24、施肥: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25、基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为底肥的肥料,多为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26、追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27、病虫害防治: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

28、物理防治病虫害:针对不同病虫害所采取的人工防治方法。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块虫包、刷除虫卵、刺杀蛀干害虫以及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

29、除草: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30、灌溉: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31、排涝:排除绿地中多余积水的过程。

32、萌动水: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3、封冻水: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4、冠下缘线: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35、黄土不露天: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三)园林树木养护

1、灌水、排涝(对一般年份正常生长树木而言)

(1)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

(2)每年要灌萌动水和封冻水。萌动水每年3月中、下旬开始浇灌,上冻水每年11月中、下旬开始浇灌,夏秋季如遇干旱应做到及时灌水。

(3)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灌水三年,灌木五年,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4)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灌水堰一般应开在树冠正投影外或按胸径10倍以上开堰,开堰深度以不伤根为限,堰壁培土要密实、不漏水,堰底地面要平坦,保证吃水均匀。

(5)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6)喷灌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7)灌水量要充足、均匀。树木因灌水而倾斜要及时扶正,发现漏水现象应及时回土填平,再进行补灌,水渗透后及时封堰;

(8)雨季要注意排涝,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除积水,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2、施肥

(1)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2)要定期对树木进行施肥,基肥宜以长效有机肥料为主,施肥时间应安排树木休眠期进行;追肥应在树木生长期施用。施肥要安排在七月末之前,防止深秋树木徒长不利安全越冬;

(3)施肥量根据树木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

(4)有机肥料一定要充分腐熟,结块的化肥必须粉碎,与土壤混合后撒施均匀。施肥后必须及时灌水,严禁肥料裸露。新植树木在受伤根系未愈合前不应施肥。

3、修剪

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培训,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基本操作方法:

(1)剥芽:在萌芽初期,未木质化前,用手剥去枝干上无用的芽。剥芽前应根据树形,选留朝向合理,分布适当的有用芽,剥去多余萌芽。为了预防留下的芽受到意外损伤,影响以后发枝,每枝上应多保留1—2个后备芽,待秋后或翌春再行疏剪。

(2)去檗:除去主干上或根部萌发的无用枝条。分檗枝条幼嫩时可徒手剥除,已木质化的应用枝剪剪除或手铲铲除,以防撕裂树皮或遗留残桩。

(3)摘心与摘芽:在树木生长季节用徒手或枝剪摘剪枝条顶端或侧枝新芽。

(4)疏枝:将无用的枝条从着生部位剪去。乔木和灌木上部小枝的疏枝,剪口应与着生枝平齐,不留小橛,以利愈合。针叶树疏枝要留1—2cm小橛,不可将着生枝剪平,簇生枝或轮生枝需全部疏去者,应先疏剪其中一部分,待剪口愈合后再疏去其余部分,以免造成环状伤痕,影响生长,丛生灌木疏枝的剪口应与地面平齐。

(5)短截:用修枝剪或手锯截去枝条的一部分,与保留部分的比例,根据不同情况而定。选定的剪口芽一定要保证新生枝条能按需要方向生长,剪口应顺剪口芽形成斜面,保持平整光滑。

(6)截除粗枝。

为避免因截枝而撕裂枝皮,应先在截口稍前方由下向上锯一切口,进锯深度,直立枝为枝粗的五分之一左右,斜生枝或水平枝为枝粗的三分之一左右,然后从截口位置由上向下将枝锯断,最后将残橛锯除,再用锋利凿刀将锯口修整光滑,大枝的基部截口不要与着生枝平齐。应稍向外顷斜,以免截口过大。

在建筑物、构筑物及架空线路附近截除粗枝时,要用绳索将被截枝捆吊在其它生长牢固的枝干上或起重车吊臂的吊勾上,待截断后再慢慢将绳索松解,以保证安全。

截去分生的两个粗枝之一,或截去枝与着生枝粗细相似者,不要一次齐基部截除,应从截去枝基部第一个侧枝以上截断,经二三年后着生枝或另一分生枝长粗后,再齐基部截去。

截除粗枝的截口,应涂抹园艺用伤口保护剂。

(7)疏花和疏果:对有特殊观赏价值或一定经济价值的树木,在花蕾前期剥去或剪除多余的花蕾。在幼果期徒手摘去或用剪刀剪除多余的幼果,为了预防留下的花蕾或幼果受到意外损伤,每一枝上或果穗上多保留1—2个后备花蕾或后备果,待适当时再疏除。

(8)整形(造型修剪):用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修整成文字、几何图形、动植物、建筑和构筑物或其它特定的图案形体,以达到特定的观赏或实用效果,造型修剪要求外形轮廓清晰,树冠表面平整或圆滑,不露枝干,捆扎物不暴露。

(9)更新:对某些树冠衰弱,或常受严重损伤已无发展前途,而树干仍很健壮的树木,可将树冠自分枝点以上全部截除,使其重发新枝,更换树冠。此法适用于无明显主轴,再生能力强的阔叶落叶乔木,截口应涂抹园艺用伤口保护剂,以防止水分蒸发和防止病虫害侵入。萌发力强的灌木也可用此法更新。

(10)乔木的修剪

除绿篱、树墙造型树、规则式的列植树、环植树和规则式栽植的行道树外,一般乔木的修剪,剪去病枯枝、衰弱枝和严重机械损伤枝,以保持树木的自然姿态,充分发挥它的自然美。要疏剪过密枝、交叉枝、徒长枝以均衡树势,使水分、养分集中,树冠内部通风透光,保持树冠丰满,减少病虫危害,避免枝间相互磨擦而遭致机械损伤。适当剪去影响自然树形的枝条。对有明显主轴的树木如沙松冷杉、银杏、杨树类等,要保护中央领导枝。幼壮龄时如领导枝枯死折断,应选择靠近中心较为直立的侧枝或用靠接等方法,培养成为新的领导枝。

①孤植树。以庇荫为主的孤植树:在幼龄时要逐年修剪主干下部侧枝,提高分枝点,促使其树冠开展,至壮龄时,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一般宜控制在下列范围内。表一

类别 分枝点以上(树冠)分枝点以下(树干)有主轴的树种 0.6 0.4 无明显主轴的树种 0.7 0.3

对主干过低,树已长大,不能再培养主干的树木,可把较高位置上侧枝当主干培养,逐年剪除主枝下部的侧枝,提高其分枝点。

以观赏为主的孤植树:落叶阔叶树的修剪可参照庇荫为主孤植树。冷杉、云杉等可轻度疏剪,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保持其塔状树型。油松等在幼龄时只剪去垂地枝条,以后逐渐剪去主干上的下部枝条,保持其自然树型。在古典园林的假山悬崖上、巨石边等处,常布置孤植树,整形修剪时,可造成盘曲苍古的姿态,与透露生奇的山石相协调。

②树丛内的乔木。观赏性树丛内的乔木要疏剪,以保持自然树姿,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和发育。庇荫树丛内的乔木,要促使其树冠开展,分枝点适度提高,以利游人在树丛下纳凉休息。

③树群树林内的乔木修剪。在靠近园路或广场一侧树群内的乔木,分枝点适度提高,并要促使其树冠开展,以供游人庇荫纳凉。为提高纯林垂直郁闭景观效果,在修剪林缘的树木时,要保持较低的分枝点。草地疏林内林间草坪和林间游步道附近的乔木,要适当提高分枝点,便于游人在树下纳凉休息、游戏、看书、野餐等活动。

④自然式栽植的行道树,一般在绿带较宽,上方无架空线路时,采用多种乔木树种或配以灌木,使之疏密有度,高低错落,距路边有远有近的配置,乔木的修剪要保持其自然姿态。

⑤规则式栽植行道树和行列栽植乔木,在同一路段内要求分枝点高低一致,树冠形状统一、大小划一。

⑥落叶乔木的无主轴型修剪。在上有架空线干扰,绿带较窄的城市道路或其它园林地段内,对无中央领导干和某些有中央领导干的树种,如加杨等均可按无主轴型修剪。

定干:分枝点高度视环境而定。在空间较大的环境内,列植、环植的乔木分枝点可定为3—4m,城市道路上的行道树,视道路横断面形式、宽度、交通量、架空线路、绿带位置、树种枝条伸展角度的不同而定,一般不宜太高,以不低于2m,不超过3.2m为宜。

主枝:在分枝点以上要选留分布均匀、生长健壮、伸展角度与主干成60度左右的枝3—5个,其余可全部疏去。行道树主枝上端高度,在相邻的路段内要基本保持一致,一般分枝点高的可将主枝高度留低些,反之,分枝点低的可留高些。

剥芽:短截后从主枝上发生的新芽除留有用者外,其余应及时剥除。根据方向合理,分布均匀的原则,按不同树种,每一主枝第一次可选留5—8个芽,经第二次剥芽后留3—5个,形成健壮侧枝。

疏枝与短剪:第二年发芽前,每主枝选留生长健壮,方向合理,分布均匀的侧枝2—3个。全株主枝多的侧枝少留,主枝少的侧枝多留。所选留的侧枝可按要求的冠型,如园球形、半园形、伞形、杯形等进行短截,以利发枝整齐,形成丰满匀称的树冠。

当树形骨架基本形成后,要进行疏剪,将内膛枝、徒长枝、重迭枝、腐枯枝、衰弱枝剪除。

⑦落叶乔木的主轴型修剪。对有中央领导干和中央领导干不明显的树种,在上无架空线干扰和四周环境开阔的条件下,为促使树木高大生长起到更大的绿化效果,可采取有主轴型的修剪。

分枝点:在自然情况下,随着树木生长,分枝点会陆续提高,为此,不论是行道树或列植、环植乔木,最初要在距地面2.4m处选定分枝,以后随树木生长,分枝点可提高,壮龄的园林列植、环植树和郊区的行道树,分枝点可提高到距地面4—6m以上。在同一路段内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保持一致。

顶端优势:要保护中央领导枝的完好。如领导枝全部受损伤,可选择靠近中心较为直立的侧枝,培养成为新的领导枝。如领导枝部分受伤,可在受伤部位下方留一壮芽,将其下部的芽剥除,并将受伤部位截去,使领导枝重新形成。

对中央领导枝不明显的洋槐、旱柳等,应将领导枝作适度短截,并将靠近领导枝的上层侧枝全部疏去或短截,使之保持绝对优势。

主枝:对中央领导枝强的杨树类、银杏等树种,幼龄树主轴上形成轮生枝,修剪时每轮留3—4个主枝,其余要全部疏去,进入壮龄时全株可留3—4轮,保留的主枝要相互错开,使之分布均匀,并加短截,调整与主干间的伸展角度。

中央领导枝不明显的旱柳、洋槐等,各轮枝条间距离较近,中央领导枝也较短,一般全株留2—3轮,每轮留2—3个主枝即可。

⑧修剪时期:除剥芽、去檗、摘心与摘芽,树木的整形修剪应在树液停止流动的季节进行,当地不耐寒的树种应在春季发芽前进行。生长期的修剪根据地区情况不同,一般不得迟于八月上旬至下旬,以免秋稍不及木质化而受冻害。

(11)灌木的修剪

除规则式的列植、环植灌木外,一般灌木的修剪以保持其自然姿态,对丛生过密枝条要疏剪,使之通风透光,有利生长发育。

①新植灌木的定型修剪

根据造园需要培育成独干型的灌木,如重瓣榆叶梅、树锦鸡儿、木槿、月季等,修剪时保留1个主干,选留分布均匀、生长健壮的主枝3—5个,选留的主枝要适度短截,使之形成丰满匀称的树冠,主干上的其余侧枝或从根际发出的枝条全部剪去。

丛生灌木如玫瑰、黄刺玫、丁香、连翘等自根际生长多数粗细不等的枝条,应选留5—7个分布均匀、生长健壮的枝条,并作适度短截,其余全部疏去。

常绿针叶、阔叶灌木和某些珍贵灌木如牡丹等可作适度短剪。

②灌木的养护修剪

有主干和丛生灌木: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的树形,灌丛中间应疏剪小枝,使大枝均衡生长,灌丛外围枝条应经常短截,使其多生开展的枝条。对老枝过多、下部干枯的丛生灌木,应有计划地分批短截或疏剪,促进新枝发生,保持丰满的树形。紫穗槐在休眠后可将全株割除,待翌年重发新枝。经常短截徒长枝,使灌丛保持整齐均衡。拱枝形、悬崖形、匍匐形灌木,要保持和维护其特有树形,如连翘等,一般只作疏剪。常绿针叶和阔叶灌木,一般仅作轻度疏剪,有时为了保持紧密的树形,如紫杉、朝鲜黄杨等可将小枝的顶端剪除。

观花灌木的修剪时间:在当年新梢上开花的灌木如木槿、月季等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月季花后,要将已花枝条短截,促发新枝继续开花;在当年形成花芽的枝条,次年早春开花的灌木如连翘、丁香等,应在开花后作适度修剪。丁香等顶芽开花的灌木一般不作短截;在多年生枝开花的灌木如紫荆等,应保护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和病、枯枝;丁香、木槿等非观果的灌木,在花后应尽量将花果剪去,但供采种的母株除外;观花兼观果的灌木如金银木、天目琼花、水栒子等,应在休眠期修剪。

③藤木树的修剪:对攀援在棚架、篱栅、山石等上的紫藤、野蔷薇、五叶地锦、猕猴桃等藤本树木应在树液停止流动的季节进行疏枝,剪去过密枝、衰弱枝、病枯枝,以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和发育。

④绿篱和树墙的修剪

自然式绿篱的修剪:可按有主干和丛生灌木的修剪法进行,对徒长枝和影响灌木自然姿态的枝条,应短截或剪除。

规则式绿篱和树墙的修剪:绿篱和树墙断面形式有矩形、梯形、园顶形等之分。立面上有时修剪成起伏的变化,如波浪式、城墙垛式,在进口处修剪整形成拱门、门柱等;绿篱和树墙定植后应按规定高度及形状及时修剪,为促使基部枝叶的生长,带有主枝的灌木,应将主枝截去。剪口在绿篱规定高度的5—10cm以下,促发新枝,不使粗大的剪口暴露,修剪时只剪去绿篱和树墙的表面枝叶。

(12)修剪时间

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生长慢的树种如朝鲜黄杨、紫杉、松柏等可每年春季(四、五月)、夏季(七、八月)各修剪一次;生长快的落叶树种,每年可修剪三次,早春萌发前一次,六月下旬至八月下旬各一次;早春开花花篱,应在花后作第一次修剪;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13)安全措施

每个作业组要选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质量检查员,负责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及宣传教育工作;心脏病、高血压者、妇女月经期和其它经医院诊断不宜登高作业者,一律不准上树操作;为保证工人操作安全,必须严格按规定穿着使用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劳动保护用具;修剪用的操作工具必须坚固牢靠,认真检修,不要因工具不好影响工作,甚至引起安全事故;攀登高大树木的梯子要坚固、立稳,单面梯上端要用绳子系紧树身,人字梯中腰要固定好,角度要适当;使用高架车对高大树木进行修剪前,要检查好高架车的各部件,一定要支放平稳,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五级以上的大风,不准上高树作业;上树后要系好安全带、安全绳,栓在不影响操作的大枝上,绳的长度要随时可以收放。手锯要拴绳套在手腕上,上树后如发现缺少工具,应请人传递,不得从树下向上扔传;截大枝时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在现场指挥;在城市人行道上修剪行道树时,必须选派专人维护现场,并与树上操作人员取得密切联系,保证来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在高压线和其它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避免触电或损坏线路,必要时应请供电、电话部门配合;几个人同在一棵大树上操作时,应有专人指挥,注意协作配合,避免误伤同伴;一棵树修剪完毕后,不准攀跳到另一棵树上,而应下树后再上另一棵树。

4、病虫害防治

要掌握病虫害的发生规律,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将有害生物的数量控制在不影响园林植物观赏效果或不造成危害的水平内,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对已发生的危险性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要采用科学的园林栽培管理技术措施,为园林树木创造良好的生长条件;积极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方法,减轻环境污染。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1)生物防治: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

(2)物理防治: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

(3)化学防治

①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被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农药,如:六六

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溴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或严格控制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②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防寒保温

树木要每年适时灌足一次封冻水和萌动水,以利树木安全越冬和春季萌芽;对新植树木和不耐寒的树木要采取基部培土、包裹树干、设置风障等防寒措施,保证其顺利越冬。

6、中耕除草

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7、其它防护措施

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清除一些常绿树树冠上的积雪、对乔木树干涂白、对倾斜的树木及时扶正、对滞尘的树木要定期喷水冲洗。

8、更新、调整和伐树

种植结构调整和伐树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移植或伐树:密植林的调整与间伐,更新树种,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配合有关供电、建筑或市政工程。

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并必须在两日内刨除树桩,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

(四)草坪养护

草坪的养护管理,应在了解各草种生长习性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草坪的功能进行。

1、修剪

(1)草坪修剪次数因季节、草种而不同,一般生长旺盛期的修剪次数多。冷季型草坪在盛夏休眠时应少修剪,一般10—15天修剪一次,在生长旺盛期,冷季型草应保证7—10天修剪一次。

(2)草坪用途不同,草坪的修剪高度和留草高度也不同,生长旺盛季节一般长到10厘米以上时就应修剪,一般每次修剪量不应超过植株高度的1/3。

(3)草坪在修剪前应做好检查,将草坪上的各种杂物:石块、三合土及树枝等全部清除。

(4)修剪后清理干净现场,有病的草坪修剪后,要对机具消毒。

2、浇水

草坪浇水应根据草坪植物品种、养护质量要求、季节变化、土壤质地等因素适当掌握灌溉频率、灌溉强度及灌溉量等;

(1)已建成的草坪,应于春季返青前、秋末即将停止生长时,各进行一次草坪灌水即春灌和秋末冬灌;

(2)浇水要一次浇足浇透,至少要达到湿透土层10厘米以上。浇水应尽可能在清早或上午进行,忌在中午阳光暴晒下进行;

(3)除7—8月份雨季外,一年中其他生长季节均需对草坪进行经常的浇灌。生长季节优良观赏草坪每3—5天需浇灌一次,一般绿化草坪则每7-10天浇灌一次。

3、施肥

草坪的化学肥料施用时期应在春季。施肥量通常为每100平方米3千克,氮、磷、钾的施用比例通常以5:4:3为宜。施用化肥必须均匀撒于草坪表面,应在雨前或与草坪灌水结合施用。草坪施用有机肥料能促进草坪植物根基土壤疏松,可在秋、冬草坪休眠期进行,一般每2—3年施用一次。

4、耘耙、松土、打孔与加土

(1)早春、在草坪萌动前应对草坪进行耘耙,搂除枯草、疏根;

(2)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措施。

(3)打孔一般在夏初进行,最好是空心打孔,孔距15-20厘米,拖出土柱,然后回填疏松的有机肥土或质地较粗的砂子;

(4)表层松土增强草坪的透气透水性,一般在夏末秋初进行;

5、杂草防除

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

(1)物理机械防除杂草即在剪草的同时,切断杂草的花茎,必须连续多次剪除,才能达到消灭的目的。切下的杂草必须收集处理;

(2)使用除草剂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化学除杂草是采用具有选择性的化学药剂来杀死双子叶的杂草。喷施应选在无风、干燥天气进行,并宜低喷,施药两天后方可剪草;土壤封闭法宜于杂草萌发前施药。

6、草坪病虫害防治

草坪病虫害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采取以抗病草种和品种为主,药剂防治和栽培防病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

(1)草坪的常见病害主要是锈病、白粉病、炭疽病、褐斑病等。其防治方法主要为:为草坪创造适合的栽培环境,促使禾草植物生长茂盛健壮;可使用杀菌药剂进行防治,目前常用的药剂有代森锌、福美双、百菌清、多菌灵等。防治病害药剂的喷药时间应根据发病规律或预测,及时地在没有发病或普遍发病以前喷药防治;喷药次数根据药剂残效期来确定,一般7—10天喷药1次,共喷2—5次,雨后须补喷。

(2)草坪的虫害主要为粘虫、小地老虎、蛴螬等,可喷洒杀虫剂、撤施毒土等方法进行防治。

(3)要轮换交替使用多种杀虫、杀菌剂。

7、草坪的休养和更新

对践踏板结地段的草坪,要及早发现,立即用绳柱圈围起来,及时进行松土、施肥、浇水等护理,尽快恢复正常生长;对践踏或其他原因损伤严重的草坪,对空秃地段可用同类草坪移栽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

对冷地型草坪每隔3—4年,可采取松土打孔的办法将肥料和草籽撒播入洞眼内,加沙、加土,浇水使其萌发;可采用条状更新法,每隔数年在平整致密的草地上,每隔70cm距离挖取30cm更新带,然后松土施肥,垫平空条土地,隔1—2年以后再在更新带的一侧,按同样距离,挖取新的更新带;可定期使用断根更新法撒施肥土,促其萌发新芽;当草坪出现衰老时,可全部翻挖起来,选择一部分生命力强的根茎或新的嫩草,重新栽种在加入肥料的地块上。

(五)园林地栽花卉养护

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习性、生物学特性、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花繁色艳。

(1)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1年生草花花后及时摘除残花,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

(2)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宿根花卉应特别注意返青水和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花池应在适当位置加设排水孔。要经常为叶面喷水,以增加新鲜度,每周要浇1—2次透水。五色苋组成的立体花坛在夏日必须保证一天内二次喷水。

(3)多年生花卉的施肥,要在分株栽植时作基肥施入;

一、二年生花卉主要在圃地培育时施肥,移植花坛中可适当追施液肥1—2次;

(4)生长期内要经常松土、除草,及时清理枯枝黄叶。宿根花卉萌动前要松土。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对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

(5)对不耐寒的宿根花卉应分别采取覆土等不同防寒措施,确保安全越冬。

(六)园林地被植物养护

草本类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参照草坪和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木本类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参照园林树木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七)古树名木养护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活的历史文物,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要建立档案和标志,进行重点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应根据树木自身的生物学特性、生长的特点,以及立地条件的差异,采取综合的保护措施。

(1)不要随意改变古树名木长期适应的立地条件,一旦人为改变其环境因子(如温度、湿度、光照、土壤、植被等),则会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发育,甚至加速死亡。在古树名木附近计划进行建设时,首先应考虑对古树名木是否会造成不良影响,如有影响时必须退让,或采取万全的保护措施。

(2)防止土壤板结,改善通气条件。在一定范围内设栅栏以阻止游人践踏。在此范围内的适当部位要定期松土、深翻,施用充分腐熟的粗质有机肥料。

(3)改善肥水条件:根据树木的生长状况和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适当灌水、施肥,以保证树木正常生长。根据一般老树生机逐渐衰弱的特点,进行松土、施肥、灌水等养护措施时,应在树冠投影范围内进行。

(4)病虫害防治:生长衰弱的树木,其抵抗病虫害能力亦弱,一旦病虫侵入很难治疗,因此除采取必要的肥水管理,以恢复树势外,要经常加强病虫害的防治。

(5)治伤补残:树木生长过程中遭受自然或人为损伤,要及时采取处置和治疗。

①伤口治疗,主要是用利刀将受伤部位削整平滑。涂抹园艺用伤口保护剂,以利愈合。

②树干孔洞的填辅:先清除腐朽部分,再用锋利凿刀刮净内壁,涂以园艺用伤口保护剂,深孔洞要填充经过防腐处理后的木片或木砖。用钉层层固定。然后涂抹麻刀灰,最后抹水泥砂浆,其颜色应与树皮颜色相似,并做成树皮纹理沟槽,或用其它方法处理。

(6)更新和复壮

对树冠极度衰弱或受严重损伤,但树干较健壮,并具有潜伏芽的树种,可对枝条进行回缩修剪,根颈处具有潜伏芽的树种,可利用根蘖进行更新;对无潜伏芽的树种,可结合深翻和改良土壤,修剪根系(切断直径1cm以下粗根系),刺激发生新根,再加肥水管理,可达复壮目的。

(7)支撑保护

一些古树姿态奇特,树冠失去平衡。易遭风害,故对主干及延伸较长的枝杈,均应设立支架或支撑物。

(8)立档建卡

对所有古树名木均应建立档案,除记载树木隶属关系,立地条件,树龄等自然情况外,每年需将生长情况及养护管理措施详细记录,提供以后养护管理时参考。

(八)绿地及设施管理

1、加强巡查维护,依法制止、处理各种有损绿化美化的行为,并进行宣传教育;

2、应保护好绿地内的花草树木,保持绿地的完整。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应按时收回,并监督恢复原状。

3、野生杂草生长季节要持续铲除,除早、除小,除下的杂草要集中处理、及时运走,保持绿地整洁;

4、园容卫生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5、应保证围栏、护网、绿化供水及观赏、游艺等设施的完整美观,各种设施、园林机械、专用车辆和工具应定期检修,保养完备。

2.钻井作业操作规程 篇二

1.1司钻在操作过程应及时调试好刹把角度,调刹把时大钩上严禁有负荷。刹带下面严禁垫东西。

1.2钻具在裸眼井段内静止时间不超过3min,以上下活动为主,活动幅度大于4m。1.3起下钻、钻进作业时刹把上不得离人。

1.4在钻井施工过程中,发生钻具遇卡,司钻一方面安排人员向值班干部汇报,一方面应针对卡钻的性质,及时采取解卡措施。卡钻初期处理的一般原则: a)上提遇卡以下放为主。

b)下放遇阻卡以大力上提为主。c)粘附卡钻以压放转动为主。

d)沉砂砂桥卡钻要即使小排量顶泵。e)尽量保持循环畅通。2 各工序操作的重点要求 2.1下钻

2.1.1下钻注意控制钻具下放速度,当悬重超过300KN,司钻应使用辅助刹车。

2.1.2下钻铤时,井架工注意观察提升短节是否倒扣,发现倒扣立即发出信号通知司钻。2.1.3下完钻铤及时在井口放上小补心。

2.1.4钻具上扣时如用B型大钳紧扣;液压大钳上扣时钳头不得打滑,扭矩应达到附表

2、附表3规定的要求(液压大钳上扣扭矩与液压的关系见附表1)。

2.1.5下钻司钻注意观察指重表,遇阻不超过100kKN,遇阻应起钻至正常井段后开泵循环划眼。

2.1.6下钻时外钳、泥浆工注意观察井口钻井液返出情况,连续3柱不返钻井液,司钻应接放钻杆开泵循环,待循环正常后再下钻。

2.1.7井深超过2500m或井下泥浆静止时间超过24h,下钻时应分段顶泵或循环,但应该避免在易垮塌井段顶泵或循环。

2.1.8下钻中途及下钻完开泵要求小排量间断开泵,注意观察泵压表,开泵泵压根据不同地层情况而定,防止憋漏地层,开泵不通应立即起钻至正常井段再接方钻杆开泵。当井口返出钻井液后,慢慢加大排量至正常。2.2划眼

2.2.1在上部软地层划眼时,当泵开通泵压正常后缓慢下放钻具,遇阻10-20KN后拨动转盘划眼,待悬重恢复后再下放。以冲划为主,防止出现新眼。

2.2.3下部硬地层划眼时,启动转盘负荷正常后缓慢下放钻具遇阻划眼,开始钻压不超过10-50KN,hua烟正常后再视情况决定划眼钻压。

2.2.4划眼过程中注意转盘负荷和泵压,发生转盘负荷增大及时停转盘并控制好倒车。2.3钻进

2.3.1下钻完循环正常后,司钻刹住刹把启动转盘,安排人员将指重表灵敏指针刻度调至“零”。

2.3.2钻进时发生蹩跳钻时要分析原因。钻头使用到后期当出现蹩跳钻时应立即起钻。

2.3.4钻进过程中注意观察泵压和悬重,发现泵压、悬重下降,应立即检查原因,若地面检查不出原因应起钻检查。

2.3.5钻进中循环系统出现故障,需较长时间修理时,应把钻头起至安全井段。

2.3.6使用高效钻头要注意搞好短程起下钻,在大斜度定向井钻井过程中根据井下摩阻情况及时进行短程起下钻。

2.3.7钻进时泥浆工注意观察井口流量和泥浆罐液面高度,发现井漏、溢流及时向司钻和泥浆组长汇报。2.4接单根

2.4.1场地工(记录工)吊单根前认真检查钻具内、外螺纹及台阶密封面是否完好,检查钻具水眼是否畅通。

2.4.2在鼠洞接单根时要紧扣。井口钻具紧扣时如用B型大钳紧扣,要求双钳紧扣;液压大钳上扣时钳头不得打滑,扭矩应达到附表

2、附表3规定的要求(液压大钳上扣扭矩与液压的关系见附表1)。

2.4.3定向井斜井段接单根防粘卡。接单根前上提钻具如有挂卡现象,要活动正常后再接单根,接单根时要注意井下钻具静止时间不超过3min。

2.4.4流砂层接单根防止尘砂卡钻、防止堵喷嘴。接单根工作要快,做到晚停泵、早开泵。2.4.5接完单根后下放钻具,控制好下放速度。2.5起钻

2.5.1起钻前倒好灌钻井液闸门,并检查钻井液是否能灌入井内。2.5.2新钻井段、定向扭方位井段和易垮塌井段使用低速档起钻。

2.5.3每起出3柱钻杆或起出1柱钻铤灌满钻井液,特殊情况连续灌入。

2.5.4起钻注意指重表,遇卡不超过原悬重150KN,上提无效后,应下放之正常井段接方钻杆卡泵循环,泵压正常后上提或倒划眼,注意泵压变化。

3.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三

1、工作前检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规定,必须修理或更换,不得凑合使用,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试车,加润滑油。

2、工作前应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工具,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

3、事先应看好吊车通道,吊运方向和地点,如有障碍必须清理。

4、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5、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

6、禁止在有雾、雨天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安装,吊装重物。

7、禁止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

8、吊重物前要严格检查扒杆各结点是否帮扎牢固,支点锚索、杆顶缆风绳是否拉紧,缆风桩上绑扎缆风绳应紧贴地面,帮扎牢固,工作时设专人看管。

9、吊物应按规定的方法和吊点进行绑扎起吊,当用一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爱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绳扣与水平夹角应大于45°。

10、起吊前应将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清除,以免掉伤人。

11、起吊前,先将吊绳拉紧,复查绳扣是否绑牢,位置是否正确。

12、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必须认真检查绳索和各种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经施工负责人批准。

13、起吊时如发现吊物不够平衡,应放下重绑,不准在空中纠正。

14、起吊时应徐徐起落,避免过急、过猛或突然急刹,回转时不能过速。

15、严禁一切起重机具、索具超负荷使用。

16、起吊物及构件安装未稳前,不准放下吊钩。

17、起吊时,吊物附近的操作人员要站在能避让的位置,起吊后如需移动吊物,宜用绳拉。拉绳者与吊物中心距离不能小于吊物旋转半径,并注意吊车是否稳定,降落时必须等到吊物落到人头以下,方能靠近扶持吊物,吊物上面严禁站人。

18、吊装时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和吊臂下方及其移动方向通行或停留。

19、禁止任何人在受力的钢丝绳上跨越和停留在里档。

20、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施工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现场安全,如因故短期内难以解决时,则必须另外采取措施,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21、递送工具不准随便抛掷,以免伤人。22、6级以上大风不准进行高空作业。

23、检修保养机具必须切断电源,拔出熔丝插头并挂检修牌,严禁带电检修保养。

24、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从事检修保养工作。

25、起重机的机具设备、吊具,索具要分工负责保管,并经常做好保养工作,以保证安全运行。

26、登高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不准嬉闹。要严格遵守登高作业的有关规定。

4.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四

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

(四)、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五)、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六)、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七)、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八)、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九)、电气设备必须由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车间办理技术科审批,特殊情况由主管厂长审批。

(三)、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四)、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五)、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厂调度、生产厂长、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三、电气检修操作规程:

(一)、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放电时戴眼镜。

(二)、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三)、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四)、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由动力车间统一保管),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五)、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可经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许可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四、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一)、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 1 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二)、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三)、在高低压同杆线路上作业,在一条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由车间采取安全措施,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四)、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由动力车间主任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五)、架空导线最小截面积(铝导线)不小于16mm2,架空导线最大垂度最低点与地面距离不小于7米,高低压之间距离不小于1.2米。

(六)、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视检查单位要有记录,以备查)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七)、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五、低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一)、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虽不执行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执行操作票,并做好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与电气检修人员的交接手续(包括检修内容,要求,电气设备的现状等)。检修完毕后,由电气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及检修项目,检修后的状况等,需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二)、电气检修人员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防止他人误送电或突然来电的措施。

(三)、安全行灯必须到达安全可靠,按不同场所,使用安全电压。

六、室内配线操作规程:

(一)、配线管选择,多根导线穿管时,导线截面积的总和应不超过管内截面的40%,穿线管弯曲半径应大于管直径的六倍(严禁弯曲部分用弯头代替)。

(二)、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强电与弱电,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严禁穿同一管内,管内导线严禁有接头。

(三)、所有钢管配线均应做好接地保护,配管接头处应作好接地联接线。

(四)、所有配线用的钢管,每年由动力车间负责刷沥青漆一次,管内配线绝缘电阻每年测定一次(要有检测记录以备查)。

七、防爆、防雷、接地静电的操作规程:

(一)、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二)、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三)、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四)、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五)、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六)、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 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七)、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八)、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5.八大作业操作规程(2021) 篇五

安全操作规程

一.临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12)。

2、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

《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乱拉、乱拖;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可接入电网。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

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8、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

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10、逐级漏电保护。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

以下。

11、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1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1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器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14、临时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

15、对于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架设防护套管。

16、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相关部门车间应及时通知维修班电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操作证上岗。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佩戴明显标志,所发信号按照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吊运装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作业中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聊、玩笑、打闹,随时注意起重机的旋转、行走和重物状况。吊运装作业人员在工作或起吊动作末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3、旗语、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少服从上信号指挥。

4、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

信号指挥站位要利于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的墙顶等危险部位。

5、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进行监护,非作业人员进入进入现场。

6、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起吊离地20~30cm,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衡、有浮摆物、钩挂及其他起吊疑问等,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7、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8、吊运中突然停电或发生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稳定位置并垫好。

9、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上越过。必须越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不准小于50cm。

10、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保持1m的距离。

11、吊物不易摆放平稳或易脱钩的重物,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挂吊运。

12、严禁吊物越过居民、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13、坚决抵制违章作业指令,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十不吊”即:13.1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13.2

信号不明;

13.3

吊物下方有人;

13.4

吊物上站人;

13.5

埋在地下物;

13.6

斜拉、斜牵、斜吊;

13.7

散物捆扎不牢;

13.8

零、散、小物件无容器;

13.9

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3.10

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强风。

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破土施工前,现场人员必须对破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2、根据破土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图。

3、作业前,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4、作业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并实行封闭管理。、5、动土作业现场设置专人进行监护,且监护人员不得从事其他活动,要坚守岗位。

6、作业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作业现场采取控制和处理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物以及噪声、振动、环境污染的危害措施。

8、破土前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的;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道的;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9、破土作业现场必须悬挂或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通行”、“注意安全”等。

10、破土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砸鞋等)方可上岗作业。

11、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不可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2m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等,保证人员快速进出设施;两个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1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填回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

动火作业操作规程

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执行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2、禁火区的划分

我公司库区及加制氢车间内都划分为禁火区。

3、动火作业证填写与审批

(一)、在固定的动火区内动火,由动火人员填写,单位领导批准。

(二)、在一类动火区内动火,由动火人填写,本部门领导审核,安全管理部门领导批准。

(三)、在二类动火区内动火,由动火人填写,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四)、特殊动火,由动火人填写,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安全管理部门会签,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4、分析人员在动火前半小时内做好分析并对分析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不得超过30min,取样要有代表性选点正确,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门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如动火条件发生变化,动火负责人及审批人应让分析人员重新取样分析。四小时以上动火作业,在每天下午动火前应再作动火分析,分析合格才能继续动火作业。

5、分析由总化验室负责,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5.1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分数)

5.2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6、动火人员在接到经批准的动火证后,才能按动火证上写明的地点部位进行动火作业,未经批准的动火证或动火手续不符合安全措施,动火人员有权拒绝进行动火作业。

7、动火作业中,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其之间距离不小于5m,氧气瓶、乙烯发生器和动火地点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0米以上,氧气瓶禁止接触油类,高温及太阳曝晒。乙烯发生器不得放在架空电线、电缆下面,应放在开阔的地方。

8、动火过程中如附近发生大量跑气、跑料等意外情况,应立即灭火源,以免发生火爆炸事故。

9、五级风及以上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要升级管理。

10、动火工作除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厂有关安全规程制度。

11、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断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本制度适用与公司范围内的断路作业,明确了公司内断路作业的定义,人员职责,安全要求和《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2、断路作业是指公司范围内的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的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断路作业安全人员的职责:

(一)、断路申请负责人

断路申请负责人在断路前必须亲到现场,了解断路位置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影响生产及安全,检查完善断路措施,对作业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二)、断路施工负责人

对断路作业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断路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断路位置及周围情况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并向作业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断路作业完成后组织清理、检查现场。

(三)、审批人

负责审查断路作业单位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对断路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对措施不当或不完善的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检查断路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

(四)、断路作业人员

断路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对证上的各项内容逐项核对,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作业。

四、断路作业的安全要求

(一)、凡在本公司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二)、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等级,断路申请单位要在断路路口设立明显断路标志,为过往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三)、断路施工单位在公司内道路上进行破路作业时必须经相关单位对地下管线、电缆等进行确认后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断路施工单位进行吊装施工断路作业时,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断路施工单位在断路过程中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还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四)、《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安环部负责审批,审批后应通知公司有关单位。

(五)、在施工过程中安环部应不定期对断路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纠正。

(六)、断路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七)、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

(八)、断路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施工应悬挂红灯。

(九)、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的警示标志。

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报告安环部,通知各单位交通恢复。

(十)、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工作。

(十一)、断路作业应严格按照《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

(十二)、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五、《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一)、《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二)、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在安环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施工单位。

(三)、施工单位接到后,填写其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交断路申请单位。

(四)、断路申请单位交安环部审批,审批后作为断路作业的依据。

(五)、作业完成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现场验收。

验收合格后,安全科、断路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各留一份存档.高处作业操作规程

1、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11、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12、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13、设专人进行监护,作业人员不可在作业处休息;

14.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等轻型材料上作业时,要铺设牢固的脚手架来进行固定,脚手架上要有防滑措施;

15、雨雪天作业时要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

16、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经作业审批人员统一,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要立即恢复。

17、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1、检修前的准备

1.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1.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1.3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1.4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1.5

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23011、HG23012、HG23013、HG23014、HG23015、HG23016、HG

23017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1.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2、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2.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2

安全教育内容

2.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2.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2.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3.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3.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3.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3.5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3.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3.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3.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3.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3、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3.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4.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4.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6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5.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5.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5.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5.6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5.7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工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6.2

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6.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6.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6.5

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安全科、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目的范围

1.1

规定了对盲板、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及《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2

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区域的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编制依据

2.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职责

3.1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科审批

3.2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作业部门一份、施工所在生产车间一份、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工作程序

4.1

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4.2

盲板的直径应根据管道法兰密封面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4.3

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

4.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4.5

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未办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6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4.7

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8

生产车间应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盲板位置图由生产车间存档。

4.9

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体防护,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

4.10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必须通知生产调度人员和安全办有关领导到场。

4.11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4.12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证》。

4.13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4.14

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4.15

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4.16

生产车间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

4.17

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

4.18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4.19

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2、确保受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4、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36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

6、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7、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8、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9、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10、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11、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1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14、在密闭容器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

15、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16、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17、在地下进行压气作业时,应防止缺氧空气泄至作业场所,如与作业场所相通的设施中存在缺氧空气,应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气进入作业场所。

18、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19、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20、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车间和作业部门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21、最长作业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延期手续。

END

6.凿岩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六

1、选择炮位时,炮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2、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3、用手风钻打孔手不得离开钻扣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4、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5、使用电钻钻孔时,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6、发现电机、线路出现问题要立即拉闸断电,由专业电工维修,在工作面内不得折卸、修理电、风钻。

7、在高斜坡、高临边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落、坠落措施,如设置防护栏,防护挡板等。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保险绳要系在牢固可靠之处。禁止穿硬底易滑的鞋。

8、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山体,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9、机械凿孔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顶紧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7.油漆喷涂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七

油漆喷涂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操作者必须了解油漆性能及其危害特性;

3.作业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操作者必须熟悉附近灭火器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

4.操作者在喷涂操作时必须戴防毒口罩或通风面具;

5.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和通风,喷漆较大的连续作业线必须安装抽风装置及废漆处理装置;

6.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有防滑跌措施;在容器内作业时,必须事先做好通风措施;

7.在喷漆作业场所10米以内严禁明火作业;

8.严禁在带电设备、配电箱1米范围以内进行喷漆作业;

9.操作打光除毛刺时要带口罩或防护眼镜,使用手提砂轮时必须有防护罩;

10.调配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的油漆时,应戴防毒面具;严禁用气油或香蕉水洗手;

11.增压箱(或贮气罐)和喷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12.油漆和溶剂在作业间存量不允许超过一天的用量,在库房的油漆溶剂要通风阴凉;

13.作业完成(或下班)后,应清洁场地,关好门窗。)

8.防爆检查员作业操作规程 篇八

1.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1 %以下方准许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3.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4.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有关人员,重新进行调整。5.清点检查用工具、仪表、零部件、绝缘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6.需要停电检查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区队)取得联系。7.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1)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及安全性能。

(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8.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1)防爆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

(2)设备周围环境是否清洁,有无妨碍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的杂物。(3)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4)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5)设备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

①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档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 ②有无异常声响、过热、异味; ③控制部分、闭锁装置、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有效; ④接地(接零)应规范、牢固、无锈蚀。

(6)检查工作完毕后,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后方可离去。9.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10.本制度由2012年1月1日起机电科监督执行。

9.缆索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九

一、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行走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吊机的安全使用规定。

四、缆索吊机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试吊。经试吊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六、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七、起重工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八、起吊重物时,吊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九、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捆扎的部位。两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

十、起吊重物时,吊具捆扎应牢固,并封钩防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十一、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

拉重物或斜吊。

十二、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

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十三、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

10.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十

1、水上作业的施工船舶,要悬挂慢车信号旗和灯。

2、海面风力超过6级,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将船舶转移至指定的安全区域避风。

3、各施工船舶必须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作业人员在易于落水的岗位操作要穿好救生衣。

4、乘座交通船时不得探身洗手洗脚和衣物及其他物件,以防落水。

5、上下船时,不得争先恐后;船未靠稳,不得上下;严禁在船上戏嬉打闹。

6、施工现场不准游泳,因工作需要潜水员下水作业。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下水作业。

7、水下障碍物要设置标志,以防船舶或其他物体碰撞

8、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接电上船,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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