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尽职调查报告(精选8篇)
1.科技尽职调查报告 篇一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4篇
尽职调查已经成为公司并购中的基本流程之一,世界各地的公司并购中都践行着尽职调查。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尽职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篇一:风险投资尽职调查内容]
一、团队情况尽职调查
在vc投资中团队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团队成员的方方面面,包括团队成员的经历、学历、背景以及各位创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组织结构图;
2、董事会、管理团队、技术团队简介;
3、管理/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4、企业劳动力统计。
二、业务情况尽职调查
业务的尽职调查是个广泛的主题,主要包括业务能否规模化、能否持久、企业内部治理,管理流程、业务量化的指标。
1、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2、对管理层及关键人员的激励机制;
3、是否与掌握关键技术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4、是否与相关员工签订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合同;
5、员工报酬结构。
三、市场情况尽职调查
创业者商业计划书中的那些关于市场的分析和预测,仅仅是参考。vc会独立地对市场进行尽职调查,vc的市场分析工作是由专业人士来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产品生命周期(成长期、稳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发展趋势;
2、目标产品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分析(自然更换、系统升级、扩大应用等);
3、核心竞争力构成(技术、品牌、市场份额、销售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等);
4、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和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
5、主要客户构成及其在销售额中的比例。
四、技术情况尽职调查
1、核心技术名称、所有权人、来源方式、其他说明;
2、公司参与制订产品或技术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情况;
3、公司已往的研究与开发成果,行业内技术权威对企业的技术情况的评价;
4、公司在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明细;
5、计划再投入的开发资金量及用途。
五、财务情况尽职调查
财务的尽职调查,可能要算是尽职调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为两大块:过去的财务数据和未来的财务预测。
1、企业财务报表(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往年经审计年报,最近一期月报);
2、分产品/地区销售、成本、利润情况;
3、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说明和资质;
4、对造成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因素的说明。
六、法务情况尽职调查
提供公司总部、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员工合约、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商标备案、诉讼记录等等。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4、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5、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篇二:关于北京***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致:***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信调查事宜出具<关于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本调查报告”)。
重要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现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调查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基于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调查报告。
(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已对****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并已对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需的文件进行了审慎审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体资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公司的诉讼与仲裁。本所律师保证在本调查报告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已提供本所律师为出具本调查报告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复印材料;其所提供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真实、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四)本所律师仅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其资信情况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涉及有关财务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师专业事项。
(五)本调查报告仅供***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将本调查报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先生特聘专项法律顾问身份,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第一节释义、引言
一、释义
在本调查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法指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正,1994年7月1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指<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本所指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本调查报告指<关于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调查报告。
二、引言
本所接受***先生的委托,作为其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对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进行了核查与验证,具体内容如下:
1、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
2、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
3、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4、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
5、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税务;
6、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情况。
第二节正文
一、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
(一)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注册,领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营业执照注册号:11022800334*****;
2、公司住所:北京市***工业开发区水源路***号;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家居装饰设计;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
8、成立日期:20xx年10月23日;
9、营业期限:自20xx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2日。
(二)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7日经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检验。
(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有北京市密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80298503-2),有效期:20xx年02月12日至2015年02月11日,登记号:组管代110228-1458、(四)根据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由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于20xx年11月26日出具的(20xx)京开办经字第943号<关于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批复,内容显示:
一、你公司已在我办备案,批准你公司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
二、核定你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待定资质,符合项目资本金的规定,可承担1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或3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建项目,或相当投资规模的其它项目。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到我办办理资质年检。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和<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8条、第9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9条、30条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3条、第4条、第5条规定,****公司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公司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提示:****公司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四)中对核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待定资质”的批复文件,并未提供<暂定资质证书或其他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明其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相关文件。
二、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议事规则、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
根据****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显示: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内容对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出资立式、出资额、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机构设置以及议事规则等作了详细的约定,全体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
本所律师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成立时的<公司章程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出资方式、出资额、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产生办法、议事规则等内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合法有效。全体发起人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之时,<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对全体股东产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师提示: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提供的****公司成立之时<公司章程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断,并不对****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章程内容是否发生过修改或变动作出任何评价或判断。
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依据****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本所律师查明:****公司于20xx年10月23日成立。****公司成立时由崔晓玲(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15%股权)、王卫军(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股权)、许随义(出资2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5%股权)、宜敬东(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15%股权)、崔白玉(出资2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5%股权)五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股东已投入公司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其将该等资产投入****公司的股东不存在法律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第20条规定,****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
(一)****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根据****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内容显示: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
经核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崔晓玲150、0015%
王卫军200、0020%
许随义250、0025%
宜敬东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由全体股东在****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确约定并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体现了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产权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提示:****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设立时对股东出资相应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提供的现有的相关资料作出上述相关问题的判断,对****公司设立之后股本及股本结构是否发生变动不作任何评价或判断。
五、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税务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其他<财务报表;
(三)****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贷款卡;
(四)****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的税务发票。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作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编制财务报告或相关纳税登记,应建立建全财务和税务制度。由于****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关证件、资料,本所律师对****公司的财务、税务状况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六、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情况
本所律师提示:本调查报告仅对****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验核查后所作出的相应法律评价或判断,对在本调查报告中列明而缺乏独立证据支持的相关事项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关债权债务凭证,本所律师对****公司是否对外发生债权债务情况以及是否设定相关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等)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相关文件,本所律师对****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第三节结语
一、本调查报告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核查、验证,提出上述意见,供***先生参考。
二、本调查报告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3)<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篇三: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关于________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目录
序言
一、主体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独立性
五、业务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七、主要资产
八、科研
九、重大债权债务
十、公司章程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税务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十六、其他
序言
致:________公司
根据<关于____公司改制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聘请协议,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指派____律师、____律师作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具体经办律师。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所律师向________公司发送了<____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____公司改制上市尽职调查清单,收集并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和文件;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本所律师前往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进行了实地考察、查验;就相关问题与贵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进行交流;并前往工商、税务、劳动、环保等zhèng fǔ 部门了解和查询情况;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公司签订了<________公司保证书,就公司及相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做的陈述,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头或书面声明、阐述、保证、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经确知违反上述保证所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后果。本报告正是基于上述假设而出具的。
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本报告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我们将对某些事项进行持续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在本尽职调查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某些内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三、对于本尽职调查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zhèng fǔ 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四、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供公司拟进行改制及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报告外传及用于佐证、说明与改制上市事宜无关的其他事务及行为。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指由______律师事务所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关于____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________律师事务所法律具体承办尽职调查的律师。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等;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尽职调查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________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主体资格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公司持有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_____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__的<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国税______字号<税务登记证和______地方税务局颁发的地税[]字号<税务登记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______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二、历史沿革
(一)首次设立
1、___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时的名称为______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__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
2、股权结构为:
3、验资或评估:
(二)第一次变更
(三)第二次变更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如果是自然人,则说明其简历(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地址等);如果是法人,则说明其营业执照记载事项、主营业务、主要公司管理人员、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四、独立性
(一)公司的资产完整
(二)公司的人员独立
(三)公司的财务独立
(四)公司的机构独立
(五)公司的业务独立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五、业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二)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证书。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七、主要资产
(一)土地
1、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2、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二)房产
1、房产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2、房产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三)机动车辆
1、号牌号码:______,品牌型号: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车主:______,车辆类型:______;
2、号牌号码:______,品牌型号: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车主:______,车辆类型:______。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1、设备名称:______,发票号:______,报关单:______,购买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价值:______,账面价值:______;
2、设备名称:______,发票号:______,报关单:______,购买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价值:______,账面价值:______。
(五)知识产权
1、商标:
(1)名称:______,注册号码:______,使用商品类别: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2)名称:______,注册号码:______,使用商品类别: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3)权属状况:____________。
2、专利:
3、专有技术:
4、版权:
经过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八、科研
(一)科研人员队伍(项目带头人简历、队伍结构等)。
(二)承担的科研项目。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九、重大债权债务
(一)购销合同(时间、金额、商品名称、违约责任)。
(二)借款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担保情况)。
(三)担保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公司章程
(一)设立时的章程(时间、主要内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公司目前的组织架构如下图
(二)股东会会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历次股东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三)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董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四)监事会会议
1、监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监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设立时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经理:(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次变化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次变化情况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2、监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3、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三、税务
(税务登记证、税种税率表、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享受的减免税情况及依据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一)公司员工名册、劳务合同样本、工资表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养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医疗、卫生保健、教育、工会费等)
(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事故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公司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三)关联企业诉讼、仲裁的材料:(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获荣誉及证书。
(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三)财务会计报告数据。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额、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非经常性损益)
(四)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上述机构中承办贵公司项目的从业人员名单及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以上中介机构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谨致
商祺!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尽职调查中获得的所有资料文本及其信息目录
备注:
1、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拟上市公司是否具备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所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第二章“发行条件”中的各项规定,逐项进行分析。
2、在尽职调查报告的最后部分,可以增加一个附件或法规指引,重点解释一些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出现的专业术语,比如关联人、高级管理人员等。
3、因为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作用之一是为了规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每一个部分的结论,律师应当对所发表的意见(是否合法、有效、存在问题及其整改建议)以脚注的形式列出法律依据。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篇四:关于某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有限公司:
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w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
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尽职调查报告。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尽职调查报告。
2、中国法律对于外商投资行业的准入规定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国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贸易类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属于中国政府规定的逐步开放的产业,而被纳入“限制类”进行特别管理。
3、w公司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
(1)中国法律确定股东身份应当经过登记程序,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登记于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不能对抗不知道隐名投资行为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目前外国人某某并非是经过中国相关zhèng fǔ 部门登记过的股东,登记过的股东是中国自然人;
(2)中国自然人、具有实际支配w公司股权的权利,如果显名股东不经隐名股东的同意即转让股权,将造成隐名股东的投资失败;
(3)当显名股东个人负有大额债务而不能清偿时,他们的债权人可能会要求获得w公司股份,从而影响隐名股东的利益;
(4)中国目前并无对于隐名投资的现行有效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外商隐名投资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的,法院会判决这种隐名投资行为无效,真正的股东为显名投资者,隐名股东(外商)与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法人)的出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w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限制类,因此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一旦与显名股东发生争议,法院将会判决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无效,外国人某某将失去对w公司的控制权;
(5)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外商利用中国人进行隐名投资,初始时一般合作良好,但是当公司做大做强并产生较大利润时,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常常会向隐名股东(外商)提出种种要求,从而产生争议。
三、关于w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为实现对w公司的并购、增资,增资之后,w公司将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和行业实行准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经营范围难以保留。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我们的经验,变更后的w公司的经营范围将表述为:从事......等食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内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
四、w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1、概述
w公司会计核算方面原则上执行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未根据该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中国法律强制性要求建议的制度,而财务管理规定是一种内控制度或称管理制度。
由于w公司没有具体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相关会计政策无法确定(目前实际由财务人员根据经验或习惯确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层对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导致w公司会计业务处理的随意性。
我们建议w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2、w公司的会计政策
(1)执行中国<小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根据w公司的规模,可以使用<企业会计制度或者<小企业会计制度,w公司目前实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公历1月1日至xx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核算方法: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币账户余额未按期末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相关汇兑损益待外币实际支付结算时进行一次性调整。
我们认为,外币账户未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没有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既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还将导致会计利润核算的不真实。
我们建议w公司依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时对各外币账户进行汇兑损益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实际取得价格)为计价原则。
(5)存货核算原则及计价方法:
①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②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性摊销法;
③存货的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点制,即按照账面数据与实际盘点数据结合确认的方法。
(6)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折旧方法以及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固定资产取得时按实际取得成本计价,按照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
(7)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公司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转移给买方;
②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风险提示:w公司实际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与上述原则有差异,具体详见本报告的税务风险调查部分。
五、w公司财务状况调查(截止20xx年10月底)
1、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所属日期:20xx年10月31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2)损益表(所属期间:20xx年1-10月;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3)会计报表提示:
(略)
2、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查与分析(略)
六、税务风险
1、w公司存在由于延迟确认销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务风险,违反了中国现行增zhí shuì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法规;
(1)w公司目前的销售收入核算业务中,当月销售发出的货物,①20xx年9月份之前,该月全部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zhí shuì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货物销售业务,该月25日以后的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zhí shuì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zhí shuì暂行条例第19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zhí shuì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的有关规定,增zhí shu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w公司该类业务目前没有书面合同)(见本报告
四、w公司的合同风险条款解释),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3)我们认为,依照上述税务法规,w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属于延迟确认,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即延迟申报纳税);
2、除上述风险外,我们未发现其他税务风险。
七、本尽职调查报告的说明
1、本尽职调查报告仅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据本案的特殊性进行的调查工作。因此,我们的尽职调查报告其内容不可能穷尽w公司目前的或有风险,存在着可能对或有风险的错误描述、偏差或遗漏,特予以说明,请贵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涉及法律、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我们虽有中国执业律师参与本案并负责调查,但与会计事务所全面的审计、评估和多位注册会计师人员协同工作的结果是不同的。对于一些问题例如财务报表的调整、公司整体估值等,是资产评估与审计师的责任,本报告并未涉及。
3、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所有附件内容与本报告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单独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尽职调查报告是依据贵司与我们签订的<务委托合同书的基础上作出的。
本尽职调查报告除委托人为受让w公司股权或对w公司增资作参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
20xx年11月18日
2.科技尽职调查报告 篇二
并购重组是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主要路径之一,企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做大做强都需要并购重组。然而,愿望如此美好,现实却异常残酷。企业并购是个高风险的技术活儿。有资料显示,企业并购的失败率高达70%,还有统计数据显示,过去两年,中国企业跨境收购失败率为全球最高。比如说,曾被誉为“中国首起成功的海外敌意收购”的中钢集团公司收购澳大利亚铁矿项目,最近却遭遇搁浅窘境,损失巨大。其失败原因之一是铁矿石产地运输条件不佳,而原有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运输要求,故需中钢集团自己解决,但这笔投资之巨大已超出中钢的能力。如果在收购之前能掌握充分信息,这样的决策失误可完全避免。导致并购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并购方对并购过程中潜在的风险防范不够,究其根源则是不重视并购交易的第一个重要环节——“尽职调查”。
二、尽职调査概述
尽职调查,也叫审慎调查,译自英文“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对并购方而言,所谓尽职调查是指从目标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和合法合规事项角度对目标企业进行一系列深入的调查和核查,了解目标企业真实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和潜在的风险,以对目标企业作出客观评价,以帮助并购方做出正确的收购决策。
《孙子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俗话也说得好:“买的没有卖的精”。企业并购交易过程一开始就是在与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因素进行博弈的过程,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往往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在缺少充分信息的情况下,购买一个目标企业可能给并购方造成重大的损失,失败原因多数就是因为并购方对收购对象的财务、资产和经营情况知之甚少,以及对其复杂性预计不足。相当多的中资企业未能充分重视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许多中小型并购交易,或者善意的并购交易,往往轻视并购的尽职调查,更有甚者认为这仅仅是简单资料搜集。
尽职调查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核实信息、发现问题和发现价值。尽职调查不仅是验证并购方之前对并购目标的分析判断,也是通过调查发现潜在风险,查雷排雷的重要工作,可以帮助投资方避开目标企业潜存的各种陷阱,如注册资本不足、债务黑洞、担保黑洞、工资福利负担、违法违规历史、税务陷阱、环保陷阱等。同时,尽职调查也成为企业并购方案设计、交易谈判不可或缺的基础。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做好尽职调查,并购方才能在并购交易中掌握最大的主动权。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与程序
(一)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尽职调查通常包括经营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和法律尽职调查三部分内容。一般而言,并购交易中的尽职调查主要包括目标企业的行业背景、运营、财务、契约、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具体的调查内容则取决于并购方对信息的需求、潜在的目标企业的规模和相对重要性、已审计的和内部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内在风险的大小以及所允许的时间等多方面的因素。并购方可视具体项目情况增加或删减尽职调查内容。
尽职调查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一般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委托律师,而经营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目标企业的运营状况一般都会在其财务信息得到体现,而且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也直接关系到并购对价,财务尽职调查通常在整个尽职调查中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本文将对财务尽职调查进行重点阐述。
(二)尽职调查的主要程序
尽职调查是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组成的,包括对目标企业资料的收集、检查、分析和核实等,与风险导向审计有一点相似性。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1. 并购方和目标企业在达成合作意向的基础上,签署保密协议,启动尽职调查。并购方组织会计师和律师等外部顾问和内部经理人共同组成项目组,来对目标公司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需要指出的是,必须要有内部经理人参与调查。内部经理人对并购意向的把握以及在调查过程中根据各种信息综合作出的定性考虑,对做出并购决策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外部中介机构无法提供的。
2. 准备尽职调查清单,目标企业参照清单提供相关资料。如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议和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表、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子公司分公司分布图、各种权利的证明文件、主要资产目录、重要合同等等。上述文件在目标企业积极配合时容易得到。同时,应根据公开媒体或者目标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进一步了解目标企业的情况。
3. 调研分析。根据综合获取的目标企业信息,结合并购的总体设想,全方位调查。
4. 评估风险基础上做出尽职调查报告。在广泛调查基础上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关键的风险因素,并评价项目的预期财务效益,其中主要是测算项目的投资收益率、财务净现值、内含收益率、动态投资回收期、规模经济性以及风险收益等财务指标。以此为基础作出翔实的尽职调查报告。
四、财务尽职调查
企业并购的财务调查是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财务调查的结果决定了整个尽职调查的质量,对企业的并购行动和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一)财务尽职调查与经营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的关系
三者紧密结合,并不各自孤立。财务调查相当多工作是基于经营调查与法律调查才能更有效完成。经营调查主要调查目标企业的行业背景、投资环境、股权结构、组织架构、经营团队等等,类似于风险导向审计的风险评估程序,但调查的广度与深度都应强于审计工作的风险评估程序。法律调查意义在于发现或理顺目标公司的产权关系,确保并购方取得的目标公司的财产完整,不存在法律上的后遗症,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房产权、主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应该是完整无瑕疵的,为目标公司合法拥有的。法律调查还包括合同、债务文件的审查,以及正在进行的诉讼及仲裁。这些调查信息某种程度都是为了给财务调查结果与分析提供进一步佐证。
(二)财务尽职调查的内容
财务尽职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计核算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
调查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统一;关注会计记录的真实性、衔接性及核对事宜;关注报表合并事宜,要特别注意目标企业与并购企业的差异及不规范之处;调查成本核算方式是、否符合企业特点,资产管理是否到位,账实是否相符,营运资金管理如何、账务处理是否及时等;了解财务组织架构、职能是否清晰、财务管理的效率和作用如何、预算组织管理体系是否建立、财务分析体系是否完善等。
2. 资产情况调查
主要调查目标企业的资产是否账实相符,了解无形资产、产权质押及是否有产权归属不明的问题。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则要注意所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对土地、建筑物、设备及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商誉等)的价值评估,应根据双方事先同意的评估方式进行调查。注意分析资产结构、主要资产项目变化趋势、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利息资本化待摊费用冲抵,减值及坏账准备等;关注期末存货中在产品是否存在余额巨大等异常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应转未转成本的情况。
特别关注项目企业的资产流动性,流动性越强的企业,财务弹性和盈利能力越好。计算各年度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等,结合市场发展、行业竞争状况、企业生产模式及物流管理、销售模式及赊销政策等情况,分析各年度营运能力及变动情况,判断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
3. 负债情况调查
主要调查目标企业的债权、债务和义务,特别是或有负债的情况。
计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结合现金流量状况、授信额度、表内负债、表外负债及或有负债等情况,分析企业各年度偿债能力及变动情况,判断偿债能力和偿债风险;通过以上比率分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指标比较,综合分析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判断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问题。
重视纳税情况,应重点关注是否已经按照目前的税基缴纳了企业的所有税收,主要了解目标企业的纳税情况,有无拖欠税款的情形。
4. 盈利状况调查
主要调查目标企业的经营成果、收支状况、或有损失、财务前景等。关注利润的来源结构,是否属于销售收入的增加还是属于成本控制;衡量经营成果、考察企业获利能力的趋势;了解实际核算中确认收入的具体标准,判断收入确认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或虚计收入的情况;核查目标企业在会计期末是否存在突击确认销售的情况,分析经营现金净流量的增减变化情况是否与销售收入变化情况相符,关注关联交易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真正流入企业。
计算利润率指标,分析其变化并判断未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判断产品毛利率、营业利润率等是否正常,存在重大异常的应进行多因素分析并进行重点核查;计算调查单位的各年度毛利率、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分析其各年度盈利能力及变动情况,分析利润结构和来源,判断盈利能力的持续性。
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相关费用情况。取得财务费用明细表,对存在较大银行借款或付息债务的,应对其利息支出情况进行测算,结合对固定资产的调查,确认大额利息资本化的合理性。
调查非经常性损益的来源,取得依据和相关凭证以及相关款项是否真实收到、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分析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结合业务背景和业务资料,判断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发生的合理性和计价的公允性;计算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利润比重,分析由此产生的风险。
(三)财务尽职调查的技巧
我们要明确财务尽职调查不仅仅是对财务报表的简单审核分析,它要从财务表象中挖掘出目标企业的经营真相和潜在风险,通过失真乃至造假的会计信息吸引投资是一些企业惯用的手法。挤掉财务水分这需要一定的调查技巧。
1. 通过纳税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完税证明是判断企业销售利润最直接的方法,良好的纳税记录意味着企业有着不错的现金流量。
2. 通过银行借款判断企业的诚信度和财务弹性。如果银行给予信用借款,那对企业素质的评价就可以加分,一个从来没有产生逾期还款的企业是值得信任的。如果在企业有可抵押资产的情况下不选择银行融资是需要关注的。
3. 通过水电费、运费单判断企业的生产、销售能力。对于制造型企业,水电费和运费是甄别其生产规模、产能、销售能力的试剂,漏税容易偷电难,这些水电费、运费等指标有时对判断企业的真实生产和销售情况比从营销入手更为有用和可靠。
4. 通过工资表判断目标企业的人力资源状况。将员工薪酬与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作比较,可以看出其吸引人才的能力;通过员工的报酬也可以反映团队稳定性。
5. 以经营逻辑分析财务数据。比如,企业一般不会库存过多的存货,除非该存货稀缺,因此,存货数量过大往往是高估利润的表现;对账期长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应收账款要特别予以关注,企业不会轻易让客户拖欠货款,长期收不到款的收入基本是有问题的,或者是双方有纠纷,或者是发生坏账,甚至当初确认收入时就是虚构的。
6. 注重细节的财务穿行测试。围绕采购、生产、销售进行的业务循环调查,在访谈中针对不同岗位员工问及同一财务问题进行相互佐证,对过于一致的回答要留意,对数据差距过大的回答也要认真对待。
7. 跳出财务数字,重视沟通细节。并购交易是一场双方博弈,目标企业处于一个微妙的地位,看似积极配合却未必提供真实信息。在尽职调查中,可以注意观察目标企业的接待方式,沟通时的语气、眼神,工作的专业化业程度,提供有关敏感资料的坦率程度等,这些很难用语言准确描述的信息,有时会比对方同时递给你的财务数字更有助于判断。
五、尽职调查注意事项
(一)重视对目标企业股东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考察
“投资就是投人”。一个管理糟糕、不讲诚信的管理团队,如何能指望从其那里获取真实可信的信息。再亮丽的财务数据,你敢相信吗?透过现象看本质,企业的信用说到底就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信用。因此,全面考察目标企业股东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背景、品格、学识、经验、信用等非常之必要。
(二)应在信息基础上有目的深入分析
尽职调查不是简单地按照调查清单搜集资料再进行装订的简单工作。真正的尽职调查是通过对商业因素的分析,对公司的价值进行详细和明确的评估。在很多并购案例中,并购方并不是不进行尽职调查,失败的原因是他们忽视了信息的质量,没有根据并购目标进行有效分析。对于财务信息,并购方应该注意财务报告中揭示的主要问题、变化趋势和非正常财务特征,而不仅仅是注意财务报表中的每一个科目。尽职调查不是财务审计,而是通过关注企业的过去着眼于企业的未来,必须立足于投资目的分析并揭示风险。
(三)讲求灵活性
尽职调查从来都没有一套固定模板。一切视并购方不同、并购目的不同、被调查方情况不同而调查工作方式不同和调查报告结果不同。在进行尽职调查之前,需要认真研究并购方的真实需求,认真分析被调查方实际情况,确定出调查范围、重点和调查方式。
3.财务尽职调查方法的创新 篇三
财务尽职调查产生于西方企业的发展过程,西方财务制度在财务尽职调查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值得我国企业学习和借鉴。随着会计制度的不断发展,财务尽职调查被广泛应用于集团企业的投资并购活动中,科学、有效的财务尽职调查方法能够全面揭示出并购活动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或信息欺诈问题,从而有效提升集团企业防范投资风险的能力。目前,很多企业在并购后难以实现提升经济效益的目标,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做好并购前期的财务尽职调查工作,一些企业领导对财务尽职调查重视程度不够或调查仅仅流于形式,导致企业陷入投资陷阱,造成资产损失。因此,集团企业在投资并购中要加强财务尽职调查方法上进行开拓创新,才能为投资管理提供参考,最大化实现集团企业的投资效益。
1 集团企业投资并购过程中的财务尽职调查
1.1财务尽职调查的定义
财务尽职调查工作是集团企业进行投资并购的基础,能够为合并方案设计、制定投资决策提供有效参考。财务尽职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报表信息,在实际的调查过程中,主要是财务管理人员以并购范围和目标为依据,通过口头询问、审阅文件、比较分析等调查途径,对并购企业有关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从而判断出并购企业存在的财务风险及投资价值。财务尽职调查可以帮助企业分析投资活动是否符合投资原则和战略目标,通过对存在财务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防范,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范围,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此外,财务尽职调查还可以对企业的盈利能力、现金流进行分析,确保资产负债、经营管理的真实性,为制订并购条件和价格提供依据。
1.2 财务尽职调查目标的确定
集团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制定相关的并购目标,并由此确定财务尽职调查目标,从而准确把握调查的方向和方法,进而确定相关的调查内容。针对金融型投资企业,财务尽职调查要重点关注未来的利润回报和并购需要的现金流,分析比较投资价值,同时对其资产质量和负债情况进行调查,从而认清财务风险;针对产业型企业,要将财务尽职调查的重点放到行业的发展情况和企业的主营类型等方面,根据净资产存量、资产质量等对其综合竞争力进行判断,同时对企业的扩张财务风险和投资的利润空间进行全面分析。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企业,财务尽职调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不相同,但是调查工作的目标具有一致性,即对并购企业的投资价值进行评价,并揭示投资风险,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风险调查模型,实现集团企业的对外投资目标。
2 创新财务尽职调查方法的重要性
(1)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在集团企业投资并购过程中,存在的影响因素不断增加,并且日趋复杂,这就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财务尽职调查模型,实现调查方法的创新,从而满足集团企业投资并购业务的内在需求,建立一道安全防线,有效减轻和预防财务风险,避免对集团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2)根据相关的调查显示,集团企业对投资并购的财务尽职调查的重视程度不足,加强对财务尽职调查方法创新分析,可提升调查工作人员的风险控制意识,提高调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分析出投资并购目标企业的潜在风险,并将该企业的投资价值与集团企业的投资战略进行匹配和联系,提高集团企业投资并购质量。
(3)加强财务尽职调查方法创新,在集团企业内部建立高素质的投资管理人员,为相关的投资并购业务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从而将尽职调查模型的重建和改革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财务尽职调查的成功率,促进集团企业战略性投资目标的实现。
(4)在多重投资并购活动中,集团企业创新尽职调查方法,可以对不同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和控制,有利于集团企业有效识别和甄选投资项目,从而实现投资资金的高效利用,实现集团企业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3 财务尽职调查的创新措施
3.1重建财务尽职调查模型
集团企业要引入创新机制,重建投资并购财务尽职调查模型(见图1),对各个模块的工作内容加以完善,提高财务尽职调查工作的绩效管理水平。财务尽职调查模型的重建要以风险识别和控制作为目标,在各个模块间形成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现场互动和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对比各项数据,从而挖掘出并购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为集团企业制定投资并购方案提供可靠的参考。
3.2 提升调查人员综合素质
通常而言,集团企业开展投资并购业务,主要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来参与财务尽职调查工作,虽然这些人员在原来的岗位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但是在财务尽职调查方面的经验和工作能力明显不足,这就要求集团企业加强财务尽职调查专业人员的训练和培养。集团企业要建立专门的财务尽职调查部门,并定期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提升调查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同时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
3.3加强现场沟通协调
集团企业在投资并购活动中往往采取书面调查的方法,而忽视了现场沟通协调,使财务尽职调查存在诸多漏洞。集团企业在进行财务尽职调查方法创新的过程中,不仅要通过问卷、表格等形式搜集整理各种书面资料,还要深入现场,进行实际的调查和核实,通过面对面交流和询问,发掘隐蔽性较强的资料。调查人员要提升自己的现场沟通协调能力,从而获取更加全面、可靠的财务信息,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或信息欺诈的问题。
4 结语
总之,在集团企业投资并购业务中,财务尽职调查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集团企业要全面掌握财务尽职调查的相关定义,制定科学、合理的调查目标,积极借鉴西方企业的管理经验,重建财务尽职调查模型,实现财务尽职调查方法的创新,对投资并购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加强防范,从而提升集团企业经济效益,促进集团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收稿日期:2016-09-06
4.尽职调查报告 篇四
尽职调查应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适用于所有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主承销商需要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特征、组织特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尽职调查报告应在收集资料和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撰写。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和注册材料撰写工作细则》(招银发【20xx】446号)要求办理。尽职调查报告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具体明确,突出体现尽职调查的重点及结论,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尽职调查的计划、步骤、时间、内容及结论性意见。
一、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二、调查人员尽职调查声明
本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按照**银行债券承销业务有关制度、规章和操作规程的求,由(杨**)与(张**)共同对发行申请人、增信方的主体资格、财务状况以及抵(质)押物的权属、状态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凭据,并对所取得的资料凭据进行了理性分析与判断。
本调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没有隐瞒已经知道的风险因素,申请人及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高层管理层人员不是我们的关系人。
主办客户经理姓名:杨** 协办人姓名:张**
调查时间:20xx年3月3日
至 20xx年3月17日
第二部分授信调查报告
一、业务往来与合作情况
1.简述客户关系建立历史
客户上门、我行开发、他人介绍等;与我行人员有无特殊关系。
申请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客户,20xx年**月**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上
证债备字【20xx】***号文《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30000万元人民币,自通知书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申请人为我分行辖内企业,浙商证券作为承销商向我行推荐认购该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申请人与我行人员无特殊关系。
2. 客户授信要求及我行预计收益
3.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在我行授信历史
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我行的授信历史、目前有效的授信内容和审批条件,以及授信使用情况。如果是集团客户,应说明集团客户在我行的总体授信情况,以及额度切分情况。
5.尽职调查报告 篇五
企业历史沿革简述(设立时间,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相关变化情况等)。
企业经营范围及主业、资质等。
上年末及最新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二、 基本素质
结论性评价【相当于每个环节的分析结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目前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财务及经营实力、行业地位,以及能够在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品牌等方面给予企业的支持。
企业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体系内的地位,体系内的主要关联交易对企业资金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设置及其合理性;分支机构及对外股权投资情况(相关性、控制力等)。
人员素质。企业领导者的素质【以能否适应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为判断标准】;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以能否满足技术、经营、生产及主要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为判断标准】
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重点关注资金管理、预算管理、重大决策流程、对外担保管理等方面】
(一) 经营环境
结论性评价意见。
政策环境(宏观政策、区域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行业监管等【重点关注新近出台的政策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竞争环境(行业):行业或区域基本数据与变化趋势,竞争模式、态势及主要竞争对手简要分析。【重点强调与企业主业的相关性】
(二) 经营状况
结论性评价意见。
介绍企业经营模式(基本业务、经营历史、客户群、供应商、主营业务份额)。
企业竟争能力,竟争优势。
经营稳定性(企业成立期限、主业经营年限,所处生命周期)。
经营成长性(销售增长、利润增长、资产增长)。
企业面临的主要经营风险等。
(投融资分析)
融资分析:目前融资现状、目前融资成本、未来融资需求,企业相应的融资计划以及融资计划实现的可能性评价。
投资分析:投资项目介绍、预期投资收益、投资风险。
(三)发展前景
公司自身的发展策略、发展后劲、股东支持。
公司近期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变化趋势。
结合行业趋势、特征和企业自身未来的项目投资计划、发展方向及长远规划做前景分析等。
(一) 财务结构
结论性评价意见。【财务结构的合理性,资产质量,财务风险大小及债权受保障程度】
总资本与总资产结构分析:资本金实力与负债经营程度;资本的固化形态;资本结构与资产结构的匹配程度。【资产负债率,资本固定化比率】
债务结构分析:债务的期限结构及其合理性;具有明确归还期限的债务(刚性债务)占比及债务弹性。银行借款在债务及总资本中的占比,短借长用情况,以及所有者权益对银行债权的保障程度。【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
资产结构分析:对企业资产结构进行进一步分析,并分析判断企业主要资产的质量状况,如通过对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固定资产(专用化程度——越高变现能力越差等)、存货(结构与成本计量,以销售规模或经营模式的匹配程度)、投资(结合收益与现金回流情况)等的分析,进而对整体资产质量作出判断。【固定资产净值率】
(二) 偿债能力
结论性评价意见。【企业资产流动性的强弱,现金流量的充沛程度,盈利对付息的保障程度,或有负债的潜在影响,以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对企业偿债能力强弱的判断意见】
流动性:【承上启下:结合前一部分负债水平及资产结构的合理性】资产流动性分析;实际的流动性压力;流动资产变现能力及存量货币资金的静态规模。企业即期债务的偿付压力(重点关注短期刚性债务)。【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
现金流:【结合经营状况的分析】对企业经营环节的现金获取模式、赊销管理、资金垫付等作出分析,进而对其现金获取能力以及所获取现金抵偿债务的能力进行判断。【经营性现金净流入量与流动负债余额比率】
对企业投资环节的现金流量状况作出分析,重点关注现金流出的方向是扩大再生产还是战略(策略)投资,关注扩大再生产的实际产出效果;//对企业融资环节的现金流量状况进行简单分析。【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量与
流动负债余额比率,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量与负债总额比率】
付息的保障分析:企业盈利对债务利息的保障程度。【利息保障倍数】 或有负债:担保(结合基本素质分析中的担保管理),承诺【大额租金支付、质量等】,诉讼,以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或有负债所形成的潜在财务风险。【担保比率】
(三) 经营能力及效益
结论性评价意见。【企业主业的成长性,周转效率,经营效益的体现,以及资产收益水平的高低】
经营质量与效率: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趋势,主营业务现金回笼情况及其变化趋势,应收账款、存货等主要资产周转效率(需要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营业周期等展开分析)。【主营收入现金率,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存货周转速度,总资产周转速度】
经营效益:按照《利润表》结构,从主营业务利润(需要进行产品或地区结构分析)、营业利润到利润总额、净利润逐层进行分析。主要通过年度间变化趋势,变化趋势的一致性等分析评价,进而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作出判断。需要关注关联交易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毛利率,营业利润率】
资产收益水平:结合上段分析以及资本结构分析,对企业的财务杠杆运用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
五、 资金用途及方案简介
(一)融资资金用途
(二)租赁方案简介
租赁融资额、租赁期限、租赁利率、付款总额、保证金/首付款、租金计算方式、各期租金(含利息)、支付方式等。
六、 标的物介绍及可处置性分析
(一)标的物介绍
(二)可处置性分析
评估租赁标的物市场价值、在承租人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并做可处置性分析。【承租人退租,续租,留购;出租人处置变现,二次出租;设备制造商回购等】
七、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
结论性评价意见。
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政策变动,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关联资产交易,控股股东变化,增减资事项,高管人员变动,安全与技术事故,重大质量纠纷,重大诉讼等或有事项)
主要风险防控措施;
担保方案及分析:担保方案;担保方介绍(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担保能力分析。
其他风险防控措施(此项可选择);
项目后续跟进管理措施。
八、项目收益预测
影响合同收益的因素有:租赁融资额、租赁期限、每期月数、折合占用一年的资金、租金在各期期末还是期初支付、支付时是等额付租、等额还本还是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还本、租赁综合年利率、筹资综合年利率、营业费用率、营业税率和所得税率。【预测的前提条件是假设合同被严格履行】
九、总体评价
6.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篇六
导言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 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本所根据 公司的委托进行的,调查内容包括:
1、债务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是否经营、是否年检、企业性质及性质是否变更(是否分立、合并、改制)、是否停产或破产、是否清算、职工人员(在职和退休)结构。
2、债务人及担保人资产负债情况:股东(或开办人)是否足额出资、出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验资报告、评估报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报表、负债明细(见企业报表)。
3、有抵(质)押担保的,应调查抵押物或质押物(或质权)情况:抵(质)押物或质权现有名称、数量、面积、质量、所在地、所有权属或使用权属等现状是否与抵(质)押设定时一致,现场查看抵(质)押物是否存在有无减值因素,如土地的性质(如为划拨土地需扣除40%土地出让金)、房产与土地是否一同抵押、抵押物完善程度(瑕疵)目前的市场价值、抵押物被依法执行的或变现的难易程度。初估现值并与债权金额进行比较。
4、回购意向和其他。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 指由××律师事务所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关于 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 指 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 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 公司(债务人)” 指在 省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
“ 公司(保证人)” 指在 省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 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 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对我们做出的所有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本报告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所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均是截至 年 月 日 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
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九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 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债务人 公司的设立与存续
1.1.1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公司于 年 月 日设立时,其申请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万
货币
%
万
货币
%
万
%
合计
万 100% 1.1.2 公司的出资和验资
根据 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实缴 万元)。
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于 年 月 日出具的 验字(200)第 号《验资报告》, 公司第一期出资 万元人民币已在 年 月 日之前由上述股东以货币及 的形式缴足。
1.1.3 对 公司出资的法律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内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
1.2 公司的股权演变 1.2.1 年股权转让
根据 年 月 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企业变更情况表,年 月 日,公司的股东 先生将其持有的 %股权全部转让给 先生,年 月 日,上述股东变更已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万
货币
%
万
货币
% 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万
%
合计
万 100%
1.2.2 本次股东变更的法律评价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不)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未)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1.2.3 公司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现有股东为以下 名自然人:
(1)股东,男,身份证号为,电话。
(2)股东,男,身份证号为,电话。
1.3 公司的存续
1.3.1 公司的存续
(1)公司现持有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年 月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实缴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位于,经营范围为。
(2)根据其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年检情况,该公司已于 年 月 日通过了 市工商局行 的年检。
1.3.2 公司存续的法律评价
根据 公司的章程及其年检资料,其目前合法存续。
(二)公司的组织架构及法人治理结构
2.1 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章程是在 年 月 日由 公司最初设立时的股东制定的;根据到目前为止的资料,年 月 日,由于,公司股东会对章程第 条进行过修改;此后于 年 月 日,由于,股东会对章程进行了第 次修改。修改的及原因:
2.2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 公司公司章程,该公司设有
2.3 公司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董事 名,监事 名,经理 名。其中,董事,为公司监事,为公司经理。
(三)公司的生产设备和知识产权
3.1 公司的生产设备
根据 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 评报字[200 ]第 号《评估报告书》, 公司的生产设备的评估价值为 元人民币。
3.2 公司的知识产权
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或商标、专利申请、《企业保密协议》或保密制度的材料。
(四)公司的土地及房产
4.1 土地使用权
4.1.1 土地租赁
根据(性质及使用权证号)。
4.1.2 土地租赁的法律评价。
4.2 房屋所有权
4.2.1 房屋状况
根据 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 评报字[200 ]第 号《评估报告书》, 公司共拥有房屋建筑物 幢,建筑面积平方米;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项;评估价值为 元人民币。
根据 公司的陈述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公司所有房产房地产权证号为。
4.2.2 房屋状况的法律评价。
(五)公司的业务
5.1 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 公司目前持有的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年 月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
5.2 公司持有的许可证和证书:。
5.3 生产经营
经本所律师审查。
(六)公司的贷款合同与担保
6.1 正在履行的贷款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6.2 担保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有无)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
6.3 抵(质)押物情况:。
(七)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与行政措施。
(八)公司的保险事项。
(九)担保企业的相关情况:(项目同上)9.1担保的主合同:
9.1.1主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效力:。9.1 担保方式:。9.2 担保效力及原因分析:。
(十)回购意向:。
(十一)其他事项的说明:。
本所律师要求:
本报告系基于贵公司委托,由本所律师依据调查结果及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及相关文件和实际情况拟就并出具。
本报告谨供贵公司及授权相关单位/人士审阅。未经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报告外传及用于佐证、说明与题述事宜无关的其他事务及行为。
谨致
商祺!
承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7.科技尽职调查报告 篇七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 积极地以跨国并购的形式实施“走出去”的伟大战略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基础之一。通过跨国并购能够帮助在技术、品牌、渠道等关键性国际竞争资源处于相对劣势的中国企业尽快形成核心竞争力, 缩短中国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之间的差距, 特别是通过国际知名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我国企业管理水平的整体性提高。尽管跨国并购在帮助中国企业缩小在技术、品牌、渠道、管理等关键性国际竞争能力与国际知名企业方面具有典型作用, 但是并购本身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经济活动, 涉及并购对象的选择、并购范围的界定、目标企业的估值、交易对价的支付、并购后的整合管理等多方面因素, 特别是发生在国与国之间的跨国并购, 由于存在政策差异、文化差异等方面的显著差异, 跨国并购的过程充斥着各种风险。正是因为并购的复杂性和缺乏并购中风险的识别和有效控制机制, 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成功率不足30%, 加强并购活动的风险管理能力对提高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有效性提出了重大现实需求。
二、文献综述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 财务风险事件的发生受到内生因素影响和外生因素放大的特征对加强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管理提出了重大现实需求, 通过科学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可以有效规避损失的发生、阻断风险传导的路径。跨国并购的财务风险管理问题受到了学者的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翟雪改 (2005) 发现并购的过程中存在诸如政策、自然环境等大量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加之并购双方之间存在的信息非对称, 进而带来了交易对价、融资需求的不确定性等财务风险源;温巧夫、李敏强 (2006) 通过对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典型案例分析, 从有效评估并购对象价值、详尽分析并购对象所在国非经济因素影响等方面提出了规避海外并购风险的有价值的建议;李守强、丛菡 (2009) 通过对新华传媒并购案例的分析, 发现了该并购案例中存在的流动性风险、融资风险和支付风险, 进而提出了规避并购财务风险的策略;董纪昌、马慧 (2010) 通过对家电行业并购特征的分析, 建立了并购预警的评价指标体系, 并通过实证研究验证了上述预警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张邦雄 (2010) 、夏宁 (2009) 详细分析了跨国并购中的主要财务风险。罗书宏 (2011) 等人的研究表明, 完备的尽职调查工作是有效规避跨国并购财务风险的关键路径, 林露、孟枫平 (2011) 通过对上汽收购双龙案的分析梳理了跨国并购中尽职调查的关键要素。通过现有研究成果的介绍可以发现, 现有研究缺乏从典型案例的角度开展的跨国并购财务风险尽职调查关键要素识别和分析。针对研究现状, 本文的研究拟从跨国并购财务风险管理的成功案例和失败案例两个方面分析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 进而识别和分析跨国并购财务风险尽职调查关键要素。
三、跨国并购经济效应分析
跨国并购的过程充斥各种风险, 但是成功的并购活动能够为并购双方带来显著的经济效应。跨国并购的经济效应主要体现在:首先, 通过并购有效规避产业进入的政策性壁垒。通过技术标准、产品标准、高额关税等形式形成中国企业进入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是西方国家常用的方式, 通过跨国并购的形式能够帮助并购方有效规避产业进入的政策性壁垒, 例如, TCL公司通过对汤姆逊公司的跨国并购成功规避了欧美市场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政策;其次, 构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通过跨国并购能够帮助并购方在最短的时间内、以较为低廉的成本迅速在技术、品牌、渠道等关键性国际竞争资源中得以提升竞争力, 甚至不成功的并购案例都能形成企业品牌效应的提升。例如, 上海电气并购日本秋山印刷公司的跨国并购案例缩短了我国在印刷领域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差距, 又如国内汽车企业腾中在收购国际豪华汽车悍马的案例虽未最终成行, 却使得腾中汽车进入了国际资本运作市场, 品牌效应得到较大提升;最后, 丰富和完善产业链。通过并购弥补产业链的短缺, 是众多中国企业积极实施跨国并购的初衷。例如, 中海油、中石化对美国拥有的安哥拉油田的收购、中联重科对于意大利CIFA的收购, 都是通过跨国并购延伸产业链的深度和广度、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的典型案例。
四、跨国并购财务风险案例分析
尽职调查, 也称为审慎性调查, 是指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在达成初步并购意向后, 以投资方为委托主体开展的针对被投资方生产、经营、法律、财务等一系列真实情况进行的调查工作。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技术尽职调查, 其中财务尽职调查以企业的财务情况的真实性为主要调查对象, 是整个尽职调查工作的关键环节。通过财务尽职调查能够为并购活动的可行性提供依据, 也能为并购融资需求的确定、交易架构的设计、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和关键交易条款的设计提供重组依据。纵观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案例, 不乏因财务尽职调查工作导致的并购成功和失败案例:
(一) 平安并购富通的案例分析
中国平安集团对富通集团的并购被认为是跨国并购案例中由于尽职调查工作失职的典范。中国平安以投资、银行、保险等业务为主业, 荷兰富通集团是世界知名的银行保险业务的开拓者和领先者。2007年受企业资本金不充足的影响以及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 富通集团陷入空前的财务危机。2007年11月中国平安启动了自国家开发银行成功入主巴克莱银行以来的第二次国内金融企业跨国并购案例。
2008年以来, 中国平安对富通集团的跨国并购最终以失败告终。尽管该并购案例的失败受到世界经济形势、政府介入等因素的影响, 但是跨国并购尽职调查环节的重大失误才是导致并购失败的根源。据报道, 平安并购富通可行性的重大决策并非基于对富通集团经济情况完备的尽职调查, 而仅依赖于富通的公开数据信息。尽职调查工作的疏漏导致平安对富通的真实财务状况缺乏客观评价, 也使得富通集团得以成功隐瞒其高达57亿欧元的债务抵押债券, 进而导致中国平安陷入并购失败的危机。
(二) 苏宁并购劳克斯的案例分析
苏宁电器是中国著名的电器经销商企业, 苏克斯是日本著名的家电连锁企业, 曾一度在日本国内拥有超过130家店铺。受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日本经济的持续低迷, 苏克斯的发展陷入财务困境。2009年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的苏克斯向中国苏宁电器发出收购邀约, 随后, 苏宁电器通过对苏克斯的尽职调查陆续开展了收购工作。2009年苏宁电器收购苏克斯27.36%的股权, 2010年随着劳克斯的扭亏为盈, 苏宁增资1.6亿元成为苏克斯的第一大股东。在苏宁电器成功收购苏克斯的跨国并购中, 完备的财务尽职调查工作为收购价格的确定和收购方案的整体设计夯实了基础。苏宁电器的尽职调查工作的充分性主要体现在:一方面, 调查对象既涵盖目标企业的情况调查, 即通过对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发展潜力的分析合理确定了收购价格, 又充分考虑了日本当地文化以及法律法规的调查, 从而有效规避了未来因文化冲突、法律法规变化等造成的并购价值降低;另一方面, 通过尽职调查工作, 为整个交易提供了基于苏克斯经营业绩变化的动态收购模式。
(三) 瑞典萨博汽车跨国并购案例分析
萨博汽车是世界知名的汽车品牌, 以独创的涡轮增加技术为代表, 总部位于北欧小国瑞典, 属于高端小众车型。萨博汽车最初为瑞典萨博集团拥有, 随后在萨博集团的资产重组中被通用集团收购, 在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冲击下, 销量始终难以达到盈亏平衡的萨博汽车被通用集团出售给荷兰世爵集团。受萨博汽车品牌效应的吸引, 中国青年汽车、庞大集团先后收购了萨博汽车部分股权, 2012年, 中国生物质能源汽车北京国能电力集团收购了萨博汽车的全部股份, 并将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作为未来萨博汽车在中国的主要发展方向。
萨博汽车是中国汽车产业跨国并购失败的典范, 主要原因在于各收购方在开展尽职调查的过程中缺乏对目标企业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的合理分析。事实上, 萨博汽车在生产的过程中存在两个突出问题, 一是销量难以有效支撑高昂的研发投入, 二是萨博汽车的品牌、技术等关键资源仍为萨博集团拥有, 这就造成并购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缺乏可持续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持续性的缺乏给并购方带来两方面财务风险:一是缺乏可持续性的并购对象难以合理估值, 容易导致高价收购;二是对并购方而言, 为弥补并购对象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 后期往往大量增加资金需求, 在后续融资缺乏保障的情况下, 容易导致并购方陷入财务危机。
五、跨国并购财务尽职调查关键要素分析
(一) 目标企业资产权属
资产权属清晰是并购方对被并购方进行估值的前提和基础, 在权属不清的情况下高估目标企业价值增加了并购方的财务负担和财务风险, 因此在财务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应严格审查被并购方资产的权属。资产权属尽职调查的重点包括固定资产的抵押情况、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土地使用权属的性质和可转让性, 特别对目标企业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需要重点分析知识产权的地域保护性。
(二) 目标企业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不是企业真实的负债, 而是在特定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才使企业承担的义务, 也无法从企业财务经营报表中体现。但是, 或有负债对并购决策和并购价值的判断施加重要影响, 正是由于对或有负债的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备才导致了中国平安陷入并购失败的危机。在进行目标企业或有负债的尽职调查中, 应重点关注目标企业的重大合同签署情况、资产抵押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并对目标企业是否存在潜在重大诉讼或仲裁进行调查分析。
(三) 目标企业劳资关系
企业不仅仅是资金的集合体, 更是人的集合。成功的跨国并购后依然要通过对人员的有效管理实现并购的价值并发挥并购的协同效应。上汽集团并购韩国双龙失败的案例恰恰是缺乏对人的有效管理。通过劳资关系的调查, 能够帮助并购方合理估算并购后的整合和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在进行目标企业劳资关系的尽职调查中, 应重点关注目标企业所在国的养老金制度、员工持股制度、目标企业工会组织运作情况、目标企业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 目标企业经营持续性
合理的目标企业生产经营预期是并购方对目标企业进行估值的基础, 也是并购方合理估计生产经营投入以及后续融资等资金安排的基础。萨博汽车并购的案例恰恰是由于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品牌、技术等关键要素调查的不完备, 导致各并购方缺乏对目标企业生产经营持续性的合理预期, 进而造成并购活动的失败。在进行目标企业经营可持续性的尽职调查中, 应重点关注企业生产的品牌和技术独立性以及地方政府、原有股东对股权转让过程中的限制性条款等关键要素。
跨国并购财务风险事件的发生既受到目标企业估值、融资需求等因素的影响, 也受到文化差异、法律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例如, 在上汽并购韩国双龙汽车的案例中, 正是由于韩国双龙集团工会组织的强势抵制, 导致上汽集团并购后的生产运营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又如2007年中国中国铝业在对澳大利亚奥鲁昆矿业的并购中, 由于澳大利亚税务政策的变化造成目标企业的并购价格剧增, 极大增加了中国铝业的财务负担和风险。因此, 文化差异、法律政策等非财务因素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诱发甚至放大并购方的财务风险。这就要求中国企业在开展跨国并购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既要密切关注财务风险点, 又要强化对目标企业所在国政治稳定性、文化匹配性、政策一致性等非财务因素的调查。在跨国并购财务风险规避的具体技术方面, 可以通过“对赌协议”技术的应用消除并购双方对目标企业价值的分歧并形成对经营管理团队的有效激励作用, 可以通过交易对价支付时间的延长消除企业发展中的部分不确定性, 可以通过可转换债权等交易模式的应用增加并购者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股权投资的选择权, 从而有效控制和规避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翟雪改:《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探析》, 《华东经济管理》2005年第19期。
[2]张邦雄:《企业海外并购现状及财务风险分析》, 《财会通讯·综合 (中) 》2009年第3期。
8.尽职调查中的企业家 篇八
每个企业家都会遇到融资问题。只要企业家想向股东、银行或者PE投资者要钱,对方就会以不同程度、不同方式了解企业,然后才有可能下最后决心投入资金。PE投资者因为要论证投资决策而开展的企业调查是最为严酷的一种,行话叫尽职调查(DUE DE LIGENCE)。尽职调查的说法不是PE独有的,很多相关行业也用这个词,比如券商帮助企业IPO,事先也要做尽职调查。但PE所涉及的尽职调查更为复杂、工作量更大、范围更广,同期也较长。企业家在尽职调查中的心态和表现各异,观察这种差异可以了解企业家的性格为人,实际就是尽职调查的一部分内容。而尽职调查中企业家理性健康的心态实际上可以帮助投融资双方有一个理性可靠的合作基础。
PE经理刨根问底
为什么企业家在尽职调查中的心态和表现不同?这要从中国企业家生存环境和PE的投资特性说起。中国的改革开放有三十年历史,中国企业家的发展历史也就二十多年,中国企业是在一个不规范、不成熟的市场环境成长的,企业家群体良莠不齐,有的出身草根,有的出身权贵,有的是国企领导因改制而来,有的是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转身下海而成就事业,这些企业家有一个特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对市场机制下公司治理和资本理解得并不深刻,更远未到达从容自如的程度,他们掌控的企业也很难规范,甚至很难阳光化,更别说让PE们挑不出毛病来了。
PE投资就是购买企业的股权,实质上是要调整企业的根基,因此尽职调查首先就要把企业的股权关系也就是企业的祖宗、亲戚,要把企业家打拼的发家史翻个底朝天,而这些历史和亲戚关系往往是企业家不愿意说或者也说不清楚的东西;
其次PE投资是一种中长线的投资,周期长,必须事先把风险因素提前看清楚,因此尽职调查就要把与企业运作相关的行业环境,企业的业务、团队和财务资产情况都要彻底搞清楚,这涉及公司的竞争诀窍、税、关联交易,涉及公司内部的人事纷争、利益格局、企业领袖的接班计划,企业家说这类问题实际还是要思忖再三;
其三,PE投资在尽职调查之前要有交易方案和退出设计,但最可靠的交易结构和退出方案应该在尽职调查之后出炉,所以实际上交易结构与退出方案在尽职调查之中要有多次修正,尽职调查还是企业家与投资者重新谈判、博弈的过程,起码也是在为PE投资者入资前最后与企业家摊牌做准备。
企业家的四种心态
因为上述原因,企业家在与PE进行尽职调查时的心态与表现各异,容易出现偏差。实践中出现明显偏差的企业家大致有下面四种类型,每种类型都反映了企业家对股权投资的认识程度,反映了企业家的心胸视野和战略控制能力,也反映了PE投资者与企业家的复杂博弈关系。
第一类是遮遮掩掩吞吞吐吐型。这种企业家实质上没有想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招惹PE投资者,也不知道投资对自己的企业意味着什么。中国民营企业惯常的包装作法使企业家没有向投资者说实话,在商业计划书或与投资者初期的接触中对自己的企业过分溢美了。他们没有想到投资者会刨根问底追查企业的隐私,十分不情愿把身上的疮疤亮给外人。处于这种状态下尽职调查通常会有两种结果,多数是以投资者终止投资意向告终,因为没有投资者在对企业了解不充分的情况下会愿意投资,也没有投资者会喜欢自己的合作伙伴不能坦诚告知底牌;少数是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慢慢懂得了PE投资的利弊或者被缺钱逼得投了降,最终在尽职调查中逐步加大配合的力度,使尽职调查有了一个可以支持投资决策的结果。
第二类是放任自流型。这种企业家对尽职调查不管不问,由着企业中负责融资的副手和财务顾问折腾,实际上企业家的意愿被他人替代,投资者在尽职调查中得到的信息未必真实全面。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有可能做出投资决策,但投资后企业家是否会后悔不得而知,投资企业的回报是否能符合投资者预期、风险是否可控也不得而知。这种类型的尽职调查实际上表现出了企业家在涉及企业根本性问题时缺位,此类投资即使能够入资对双方也都不可靠。造成这类现象的原因是,企业家素质不够,只知道关心运营或所谓的其他“大事”了。
第三种类型是精心设计,牢牢控制型。这种类型企业家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精心设计允许PE们接触企业的范围,透露信息的内容和时机,甚至要控制好由谁来讲什么类型的话。这种类型企业家对资本运作有“很深”的了解,有可能在资本运作中占过便宜或吃过大亏,对利益和权利看得极重。这类尽职调查会让投资者陷入迷魂阵,要么望而却步,要么糊里糊涂地投资了。如果投资者在尽职调查中一旦发现这种迷局,早撤比纠结在此为好。这种企业家对投资者缺少起码的诚意。
第四种是刚性强势型,与前一类型的企业家有点类似,这类企业家对资本运作很熟,有自己的主张,他们或他们的顾问设计好了关键条款和人资的时间表,对投资者有刚性强势的要求,比如:“接受我的条件可以傲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必须在我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否则免谈。”这种企业家控制的业务和资产往往有突出的亮点,由于“热钱”的追捧,使得这一类企业家信心满满,变得十分强势,他们在一些行家朋友和顾问伙伴的帮助下,准备好了不容讨论的关键条款,摆出姜太公钓鱼的姿态,逼对他们感兴趣的投资者就范。这种类型的企业家客观上使投资者只要开始对其有兴趣就处于被动状态,缩小了选择投资者的机会和范围,找到的投资者质量不会太高。
实话实说不后悔
企业家在尽职调查中健康理性的心态和表现应当是什么?首先是要对股权与公司治理的关系有清醒深刻的认识,为什么要融资,融资的后果是什么,找什么样投资者要想清楚。如果认识不清楚,又实在需要融资,那可以同意接受尽职调查,在这个过程中与投资者谈判、沟通并想清楚,但不要轻易做出最后同意投资者入资的决策。其次是要有诚意,一旦决定考虑接受股权融资,就要让投资者彻底了解企业,包括企业家觉得不能示人的东西;其三,内部要有专人负责与投资者接口,企业家要求自己的团队配合,保证公司与投资者组织的尽职调查团队高效率的工作;第四,企业家不能缺位,涉及到关键信息和关键利益、企业战略,企业家要亲自掌控,与PE投资管理团队的核心决策者直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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