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3下学期个人工作总结

2024-06-13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3下学期个人工作总结(精选4篇)

1.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3下学期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社团联合会

摄 影 协 会

影视协会成立申请书

尊敬的学院院团委:

您好!

我们是一群热衷于学习影视文化的学生,凭着对影视的了解与热爱,为了在广大师生中普及影视文化,让更多人了解影视文化,喜欢影视文化,拓展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同学们的大学文化生活。我们特此申请成立影视协会。

影视协会的宗旨在于在学生中倡导影视文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各种活动、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使同学们的专业技能有所提高,使其他专业的同学了解影视文化,并对影视产生浓厚的兴趣。

目前,影视协会有专门的影视培训设备与场所,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学生,以及拥有系统专业知识的指导老师,可以为会员提供比较专业的技能培训。同时影视实训室也向对影视感兴趣的同学开放。有着鲜明的特点和实际的价值。

影视协会以其独特的优势,不仅可以作为同学们的学习园地,还可以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和发展同学们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拓宽同学们的视野,从而全面的提高个人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

影视协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在社团联合会的管理下,在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同学的支持下会越来越好。在校规、校纪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我们本着“为学校教育服务,为学生成才服务,为走向世界服务”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其在第二课堂的积极作用。在发展的过程中有做的不足的地方我们会积极改善,努力把影视协会发展成一个正规的团体,让更多的同学参与进来,培养起同学们的兴趣,并且能够对影视这门文化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因此,我们恳请校团委能批准我们的申请并给予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社团联合会影视协会

申请人:

影视协会简介

影视协会成立于2013年之冬,由电气工程系进行指导。社员皆为摄影爱好者。影视社主旋律为“雅”,主要学习摄影、后期制作。在学习影视过程中,社员在黄宇老师的悉心指导,研学影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本协会以“创新,青春,专业”为宗旨,本着“参与锻炼、注重实践、培养提升、增长技能”的指导思想,通过举办各种影视文化活动及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影视创作说实践能力,增加大学生的影视文化知识,更多地认知影视多媒体技术。

借助协会这个平台聚集热爱影视艺术的志同道合之士,培养同学们对影视创作的兴趣与爱好,联合其他大学的有关人士互相交流,从而提高和锻炼同学们各方面的整体素质和人文修养。

协会可以通过拍摄和制作影视短片的过程,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也使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健康有益的发展,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学生自身的整体素养。

我们协会的目标是希望有志之士加入,不断地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争取发展成为一个阵容庞大的社团,能够多出好的影视作品、多举办有益的活动回报大家。

协会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管理规章制度范围内进行活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接受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共青团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学生会社团部影视协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影视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

本协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和协会章程,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有素质,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影视人才、组织管理人才的学生组织。以全体影视爱好者为基地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接受学院的指导。第三条 协会宗旨:

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提升本校素质教育层次 第四条 协会目的:

丰富校园文娱活动形式,给既有热爱影视的同学提供交流平台;继续宣传和发扬影视的文化精神 第五条 协会口号:

“用好的作品,吸引你的眼球”

第六条 协会会训: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第七条 协会任务:

在校规、校纪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我们本着“为学校教育服务,为学生成才服务,为走向世界服务”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其在第二课堂的积极作用。在发展的过程中有做 的不足的地方我们会积极改善,努力把影视社发展成一个正规的团体,让更多的同学参与进来,培养起同学们的兴趣,并且能够对影视文化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第一章、入会要求

1.加入协会必须有正确的思想动机,遵纪守法,对影视文化有兴趣。

2.影视协会会员有责任与义务参加协会活动,服从领导,维护影视协会。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协会会议必须能够按时参加,有事不能来者需请假。

4.加入影视协会交10元会员费,用于协会活动,办会员证,宣传等。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对于一些特殊的活动和技术学习,会员可以免费或优惠参加,可以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2.有权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及对协会的任何人提出合理有据的批评。

3.会员享有自由退出协会的权利。

4.按时交纳会费。

5.支持影视协会的工作,积极参与举办的各类活动。完成交给的力所能及的任务。

6.遵守本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的安排。积极提出有益建议,并协助本会开展活动,维护本会名誉,向校内外宣传本协会。

7.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关心、爱护、支持协会,会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学互助。

8.协会会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影视协会的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吃苦耐劳,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

第三章、协会活动范围

1.组织会员学习有关影视的文化,交流不断提高会员的影视技术水平。

2.不定期组织会员进行各项营私文化知识或其他与之相关的活动。

3.适时举办影视文化知识讲座及咨询活动。4.组织会员共同影视文化的精神。

5.沟通会员与学校和社会相关部门的联系,扩大会员的社交范围和社会影响。

第四章、工作制度

1.社团实行会长负责制,由主会长召集会成员研究、讨论、布置工作。

2.社团每学期初提出工作计划由组织审批。开展活动要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调实施,整体前进。

3.协会在校内外开展活动,必须经院社团部同意方可进行。4.可以代表学校、本系参加校外、学内,校际的各种活动,但不得从事侵害学校利益和违背社团宗旨的活动。

5.社团要按期保质开展各项活动,并如实填写社团活动记录。连同其它活动资料,作为社团工作考核的参考。6.未经学校批准,社团成员无权代表社团开展或参加各类活动,任何个人不得假借协会名义,举办或与违背社团宗旨的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会议规章制度

1.协会采用定期与不定期两种方式开展活动。一般每学期定期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平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不定期会议。

2.协会会议的到会会员不得少于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否则不得开会。

3.每双周要有例会,并要有会议记录,整理后存档。

4.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会上公平,自由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

5.各种会议,参与者都要签到, 准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要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

6.协会会议由会长及干事级以上会员组成,其职权如下:

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领导本会各部门开展工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会长及副会长的选定。

行使讨论和决定各个部门负责人、重大事务、方案、文件、影视协会的发展方向;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第六章、财务制度

1.社团经费来源分为会员会费、校内外捐赠或赞助、在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其它合法收入。确有必要时提出申请,争取主管部门拨款。

2.协会经费由理事会统一管理,协会的会员会费、创收经费及有关单位赞助由理事会负责收取。在活动前应列出经费预算,活动后持由会长和经手人签字的发票在财务处报销.报销协会所有开支必须凭详细的发票或收据报销。

3.协会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或”花少钱,办大事”的原则,节约使用经费。经费主要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发展及在活动中对表现突出者或部门给予表彰。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经费,否则,一经发现追查当事人责任。因活动需要而购买的设备,应记入本协会固定资产账目,并报本协会理事会。

4.会长负责每学期将财务公开一次,本协会主管部门每学

期对本协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5.会费管理必须执行学校规定的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和协会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处分条例

1.对于在重大事务中严重失职的协会负责人,应撤销其在协会内职务。

2.会员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会议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书,终止会员资格;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均不得提出退回会费要求;在清理完有关事务后可以自由退会。会员如果3次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3.会员不得以组织的名义从事违法、有损社会公德和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活动。如有违反,将视其情况给予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罚。

4.如遇个人意见与集体意见有分歧时,允许会员保留个人意见;但应从行为上尊重集体决议,对于不尊重集体决议,破坏集体利益的行为,将视其情况予以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罚。

5.会员应保持团结,相互友爱,对于有损组织内部团结的行为,将视其情况予以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罚。

6.协会对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有根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听取本人说明情况的申辩。

第八章、档案管理

1.协会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搜集、管理,每学期末整理一次,上交社团部,由社团部负责统一管理、存档。2.档案一律用文件档案和excel电子存档。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社团部影视协会。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社团部影视协会

2.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篇二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实践教学是高职教育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建立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实现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实践教学的目的。培养学生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须的操作技能;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专业工作的能力。

第二条

实践教学的范围。实践教学涵盖实验、实训、实习、上机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研、公益服务等。

第三条

实践教学的任务。对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基本训练,掌握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使学生顺利就业、提高学生就业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

实践教学基地的发展建设。要根据学院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落实校内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发展规划,确保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

第五条

实践教学管理的原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硬件与软件相配套,教学管理与计划相统一,坚持德、智、体、美、劳、技全面发展。

第二章

实践教学的组织

第六条

全校实践教学管理由教务处在院长和教学院长领导下统一负责,按照实践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科学安排,分工协作,逐级实施。

第七条

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以及实施由教务处会同各系部与实训中心共同完成。各实践教学部门都应委派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实践教学工作。

第八条

教务处实践教学工作职责

1.制订全校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

2.组织教学部门研究制定实践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审核全校的实践教学实施计划。

4.指导、监督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实施。

5.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6.开展实践教学检查和评估。

7.为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

第九条

系部(实训基地)工作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分别构建以人才培养目标为核心、素质和能力培养为宗旨的实践教学体系。明确各专业实践教学所应达到的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各教学环节。

2.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制订实践教学大纲。

3.按照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师编写相应的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制订各专业实训环节的实施细则。

4.按照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实际条件做出各实践环节的经费预算,经教务处审核后报财务处申请专项经费。

5.负责组织实施实践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具体教学任务。为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各系部有监督、指导各执行环节具体实施执行情况的责任和义务。

6.根据专业培养方向,完善、建设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巩固、建立一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7.根据实践教学需要建立一批稳定的实践教学教师队伍,保证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具有合理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及年龄结构,以保障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

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

第十条

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是保障实践教学质量的一项常规性工作,系部(实训基地)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其纳入每学期工作计划。过程管理由系部(实训基地)进行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督促和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实践教学的全过程管理

1.所有实践教学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制订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

2.实践教学大纲是进行实践教学纲领性文件,应根据课程的基本要求和教学计划制定,须经系部和教务处共同审批。

3.编写符合实践教学大纲要求的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作业指导书),须经系部和教务处共同审批。

4.系部(实训基地)按专业教学计划和和实践教学大纲要求配备指导教师,教务处审批后下达实践教学任务书。

5.由专业教研室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提出的实验、实训授课计划或实习计划,须经系部和教务处共同审批。

6.由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系部(实训基地)准备实践教学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及相应的计算机软件,保障实践教学的各项准备:保障实践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到位。

7.由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系部,向学生下达实践教学任务书,并督促学生做好技术准备工作。

8.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实际操作,学生根据技能训练情况填写实验、实训、实习报告,进行自我评价。

9.指导教师对学生实践教学成果予以评价,给出评定成绩。

10.指导教师进行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向系部提交实践教学相关资料、教学成果和工作总结。

11.各实践教学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实践教学相关资料,做好资料、成绩和教学成果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12.每学期结束前各实践教学部门进行本部门的实践教学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

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的具体要求

1.系部(实训基地)要根据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践教学大纲一旦制定不得随意改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

3.各实践教学部门应充分利用现有实践教学资源,提高实验实训的开出率。

4.实践教学的考试(考核)按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及技能考核标准组织命题和成绩评定等工作。考试、考核方式可采取操作、笔试、答辩等。

5.系部(实训基地)应认真组织教学检查,对实践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6.定期召开与实践教学有关的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7.对于实践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教务处会同学院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拟定解决方案,报学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实践教学的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

对任课教师和实践教学管理人员的要求和管理

1.实践教学部门要加强对任课教师、实践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要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把日常实践性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2.实践课教师(专兼职)要按照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职责。

3.实践课开课前,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检测仪器、设备和有关用品是否完备和处于良好状态,如有必要应提前试讲试做。

4.实践课开课后,任课教师应向学生讲明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严格要求学生按规程进行操作,并对学生的上课情况进行考核。

5.实践教学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上课学生的管理,对不遵守实践课各项要求者,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上课。

6.实践课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对实践课情况进行总结,实践教学管理人员要及时清点和检查设施设备及用品,做好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十四条

对学生的要求和管理

1.所有学生都必须完成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的所有实践教学环节,不能完成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服从实践教学指导人员的指导。

3.严格遵守实践教学部门和企业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安全要求和保密制度。凡不按规程和要求进行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者,要负责修理或赔偿。

4.严格遵守实践教学纪律,不得无故不参加实践教学。实践课原则上不得请假,遇特殊情况要经系部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对于请假时间超过实践教学时间的三分之一或旷课的学生,在补修缺课环节后再给予评定成绩。

5.按时完成实践教学环节,并认真填写实训总结。

第五章

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及评定

第十五条

考核要求及原则

1.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学习态度、技能掌握情况以及在实践环节中所表现的基本素养和职业素质。

2.在必须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为使不同基础的学生在技能上都能有提高,可以实行不同的考核起点,由学生自主选择,体现个性发展。

3.可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具体情况,结合社会需求发展,在明确考核重点的基础上制订不同的考核方案。

第十六条

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办法

由系部(实训基地)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要求,按实践教学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

实践教学成绩的评定

由部门根据各实践教学环节特点和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制定可操作的评分细则,交由教务处备案。实践教学成绩实行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一周以内(含一周)可实行两级分制,即合格、不合格。

第十八条

实践教学成绩的记载

单独设置的实验、实训实习课及综合实训成绩单独记载,随课程开设的实验、实训、实习、上机训练、课程没计等实践教学成绩记入专业课总分,公益服务实践课成绩记入基础课成绩中。第六章 实践教学的研究

第十九条

各实践教学部门要加大实践教学的研究力度,努力建立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不断改革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

第七章

第二十条

3.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3下学期个人工作总结 篇三

学生素质活动积分办法

(电力工程系2009年11月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成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此积分方法对学生素质活动进行综合量化计算。内容包括:基础分、社会工作、宿舍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校内外文体活动、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共六部分。每学年学院将按照素质积分的高低评定学生素质奖学金,金额与名额由《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

学生素质活动积分办法如下:

一、基础分

达到下述要求者,可记基础分30分:

1、遵守《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回校注册;

2、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做到不晚归、不超时使用电脑或超时熄灯、不使用违章电器、不私拉电线或网线、不损坏公物;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院、系、社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4、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和政治时事学习;

5、践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本道德规范,讲究公共道德,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诚实守信,举止文明。

二、社会工作积分

(一)学生干部

1、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正(副)主席、院学生纪检会正(副)主任得8-15分;

2、院学生会正(副)部长、系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分团总支正(副)书记、系学生会正(副)主席得7-13分;

3、院学生会和院学生纪检会委员、系学生党支部委员、系团总支委员、系学生会正(副)部长、学院团委委员、助理辅导员得6-11分;

4、班长、团支书、院级社团主要负责人、各系助理班主任得5-9分;15、系团总支及学生会干事、班委、团支委得4-7分;

6、各班学生素质活动工作小组成员、党小组组长、宿舍长、社团干事、膳委会成员得3-5分。

任职一学期以上,由指导老师按实际工作表现评分;对于任职未满一学期的,得分减半;担任两个以上社会工作的,取最高得分项。

(二)积极分子

1、参加系党校培训且考试合格者积2分;参加学院党校培训且考试合格者积3分。

2、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受表彰者得2-8分(系级2-4分,院级5-8分)。注:系通报表扬每人次加3分。院通报表扬每人次加6分。

(三)各项活动

1、参加系级以上组织的各类思想品德教育活动每次得2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2、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益服务活动者每次得2-3分;

3、在校园文明(学风、校风)建设中表现突出者得5分;

4、参加义务献血每次得2-10分(报名参加体检者得2分,有献血者再得8分);

5、非学生干部在系级以上组织的各类活动中担任工作人员每次得0.5分。

(四)违纪扣分

1、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节扣3分;

2、有下列不良行为者,扣1至5分:

(1)带早餐、穿拖鞋等进课室,影响课堂教学秩序;

(2)乱张贴;

(3)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喝酒;

(4)践踏草地或在墙上踩脚印。

3、受系内通报批评每次扣1-3分,学院通报批评每次扣3-5分;

(注:系内通报乱拉网线每次扣1分,系内通报超时关灯每次扣2分,系内通报违章用电每次扣3分,学院通报带早餐、穿拖鞋等进课室或上课迟到每次扣3分.)

4、受警告处分每次扣10分,严重警告处分每次扣13分;

5、受记过处分每次扣18分;

6、受留校察看处分每次扣25分;

7、有未提及的违纪行为,参照上述条目酌情扣分。

三、宿舍建设积分

1、获得院级宿舍内务85分(含)及以上的成员每人得13分、85-80分(含)的成员每人得11分、80-75分(含)的成员每人得9分、75-70分(含)的成员每人得7分、70-65分(含)的成员每人得5分、65-60分(含)的成员不得分、60分以下的成员每人扣5分;

2、获得院级“文明宿舍”一、二、三等奖的成员每人分别另得6、5、4分。

四、先进集体和个人积分

1、获得先进集体(班级、团支部)成员每人得3-20分(系级3分、院级5分、区级8分、市级12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

2、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得3-20分(系级3分、院级5分、区级8分、市级12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评为军训优秀学员者得2分。

同时获得多等级、多部门表彰的只取最高得分项。

五、校内、外文体活动积分

(一)校内文体活动

1、参加院级组织的文艺演出或各种文化类活动者每次得3分,获得奖励另得6-2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注:参加学院思政部组织的参观“虎门、东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黄埔军校或者博物馆等社会实践活动,每人次加三分。获得奖励另加6-2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2、参加系级组织的文艺演出或各种文化体育类活动者得2分,获得奖励另得5-1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注:被评为系级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加5分。

宿舍装饰大赛表彰大会参加者加2分,获奖另加:一等奖的成员每人得5分、二等奖的成员每人得3分、三等奖的成员每人得2分。

3、参加院级运动会等体育比赛项目者每次得3分,获得奖励另得8-1分(第一名8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4分、五名3分,第六名2分,其他名次1分),破纪录者再得5分;获得集体奖励每人另得8-3分(第一名8分,第二、三名6分,第四、五名5分,第六名4分,其他名次3分);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励的班级每人另得2分。

有多个项目且获多个奖项者只取最高得分项。

(二)校外文体活动

1、代表学院参加区级文体比赛者每次得3分,获得奖励另得10-4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六名4分);

2、代表学院参加市级文体比赛者每次得4分,获得奖励另得11-5分(第一名11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7分,第四名6分,第六名5分);

3、代表学院参加省级文体比赛者每次得6分,获得奖励另得13-7分(第一名13分,第二名10分,第三名9分,第四名8分,第六名7分);

4、代表学院参加全国文体比赛者每次得10分,获得奖励另得15-9分(第一名15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11分,第四名10分,第六名9分);

5、为参加区级以上文体比赛,加入学院各类集训队的每人得2分。参加多个项目只取最高得分项。

六、实践活动积分

1、参加院(系)统一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得8分,个体参加社会实践经认定得5分;(注:个体参加社会实践需先在系备案,实践结束之后需开具社会实践证明并提交时间总结报告,实践时间不少于20天)

2、参加院(系)统一组织的假期创业实践活动(非教学内容)每次得10分,参加非假期间的创业实践经认定每次得8分;

3、参加班级以上统一组织的学期内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经认定每次得3分;

4、参加各项实践活动获得表彰的另得3-20分(系级3分,院级5分,区级8分,市级12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同一次实践活动获得多项表彰的只取最高得分项);

5、实训期间院(系)、班级组织的实践活动不能得分。

七、科技创新与学术活动积分

(一)校内活动

1、参加院级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每次得6分,获得奖励另得8-3分(特等奖8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

2、参加系级学科竞赛和专业技术活动每次得4分,获得奖励另得4-1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3、在学报上发表学术文章每篇得8分。

(二)校外活动

1、参加跨院校科技竞赛活动每次得8分,获得省级奖励另得10-5分(特等奖10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获得国家级奖励另得13-7分(特等奖13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优秀奖7分);

2、参加省级以上“挑战杯”大赛得10分,获得奖励另得10-3分(特等奖10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3分);

3、参加全国“挑战杯”大赛得15分,获得奖励另得13-4分(特等奖13分,一等奖11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优秀奖4分);

4、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出版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得10-6分(其中学术性质10分,一般性质6分);

5、通过相关考试获得初、中、高级证书的相应获得3分、6分、9分;通过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得3分,大学英语四级得6分,大学英语六级得10分;计算机等级证书得4分;电工证等技能考试得3分,但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必须获得的相关专业证书不得分,获得更高级别证书的,按相应级别加分。通过自学考试每一门得3分。

八、有关规定

1、所有积分活动为经学院学生素质活动工作组认可的项目;

2、有未列入的积分内容由各系党总支认定后报学院学生素质工作组审批;

3、本测评办法只适用于学生素质奖学金评定的发放工作;

4、积分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超过部分作为评优的参考依据;

5、在计算积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该学期的学生素质积分当零计;

6、各项积分活动的评分部门详见附表。

九、办法的实施

1、成立学院学生素质活动工作组,负责全院学生素质活动的领导工作;

2、各系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学生素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学生的素质活动领导工作;

3、各班建立学生素质活动工作小组,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负责本班同学的日常工作;

4、各班工作小组每月统计一次本班同学该月发生的活动积分项目情况,报所在系备案,各系每月及时将结果向学生公示;

5、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上学期的统计工作:先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素质活动积分表”,再由班级工作小组复申后交所在系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最后将结果报学院学生素质活动工作组审批;

6、学年学生素质分是该生两个学期学生素质积分的平均值,该分存入学生档案。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综合测评办法同时废止,并由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备注:第一学期得分时间=学年第一学期+寒假,第二学期得分时间=学年第二学期+暑假,不在此段时间内的不予加分。

院级与系级之分按照证书所盖公章为准;金秋读书节、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活动月承办的活动为院级活动。

1、以上获奖及等级证明以颁发证书的时间为准。

2、所填项目必须附有效证明,团体活动由团体统一证明。(班级活动由班长、团支书及辅导员证明,学校、学院活动由组织者证明。)

3、以上列举项目不穷尽所有活动,仅供参考。

4、一般参加活动者加2分,当观众者加1分,无故缺席者扣2分。

5、要求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6、活动填写,先填写院级活动,再填写系级活动;

7、找不到参加证明的活动不予登记;

4.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3下学期个人工作总结 篇四

2022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可以收藏以待更新,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往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

选择大学专业方法技巧

首先,应该了解新高考的相关内容。看起来有很多变化,其实一点也不复杂。新高考取消了文理分科,也就是说没有所谓的文科生理科生了,而是由学生自己选择三门课程。科目还是传统的政、史、地、物、化、生,浙江省多了一门技术,学生在这6门或7门科目中选择三个作为自己的选考科目,将来和语数外的分数一起记入高考总分。

按照6选3的科目组合,一共有20种可能。那么哪种组合能让学生考出最好的成绩?这个就必须具体分析了。

你要知道,决定成绩的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学生对科目的兴趣,一个是考这门课的难度,或者说你的竞争对手有多少。竞争人数的多少是和高校招生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挂钩的,从这个表格就看得出来,选择物理化学的人是最多的,还有重点学校的学生绝大部分都选择了物化生,也就是传统的理科。因为很多好的大学都要求这三门科目。

如果你已经有心仪的学校或者专业,那么你就可以根据那个学校或专业的需求选择自己的选考科目;如果你想上顶尖大学,物化是必须选的;如果你的要求没有这么高,高中学校也不是重点高中,那么最好避开高手云集的物理科目,可以选择化学或生物让自己未来更容易挑选学校和专业,其他的科目挑擅长的选择。

另一种选择方式就是按兴趣来选了,兴趣是很重要的。很多人以为高考是高中的事,其实并不。在初中,学生就会接触到高中学习的六门科目中的五门,只有生物是没有接触过的。所以在高中学习中,很多学生会自然的抵触生物这门课,不敢选择它,但生物相比于物化两门课,还是稍微容易考一点的。而很多学生在初中就有偏科的倾向,我相信如果你连初中相对简单的知识都讨厌的话,高中这门课的知识你更加接受不了,因此偏科的科目最好不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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