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合同书emc

2025-01-26

能源管理合同书emc(13篇)

1.能源管理合同书emc 篇一

EMC合同能源管理

EMC合作方式是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具体有以下几种类型:

●设备租赁型:客户向能源服务公司租赁节能设备,租赁期到后设备无偿转让给客户。客户按月或者按季度向源服务公司支付设备租金。

●节能效益支付型:客户委托能源服务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工程,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余额用节能效益支付。

●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由能源服务公司先期提供,如达到所承诺的节能量,客户支付节能改造工程费用。

●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能源服务公司支付。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分享由节能改造带来的降耗收益。合同期满,节能设备及长期收益全部归客户所有。●能源费用长期托管型:在保证客户能源成本降低的前提下,客户能源费用全部交由能源服务公司管理。节能设备长期的运行管理维护、更新改造再投入均由能源服务公司承担。

BOT特许经营管理

BOT是英文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

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2.能源管理合同书emc 篇二

1 合同能源管理的背景

2010年4月2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25号) , 将大力推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展。支持政策包括:

(1) 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符合相关规定, 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资金, 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2) 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

(3) 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 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

(4)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 拓宽担保品范围, 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 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等金融服务。

2 合同能源管理的内容

合同能源管理, E n e r g y P e r f o r m a n c e Contracting, 简称EPC, 是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 (ESCo) 迅速发展, 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实施节能项目, 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节能服务合同, 这种机制有助于推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实施。

2.1 合同能源管理的优点

(1) 商业性。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

(2) 整合性。不再是单方面的服务。

(3) 形成项目多赢的局面。耗能企业方面, 能源效率提高, 能源费用降低, 降低企业节能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运行管理风险和节能效果风险;节能服务公司方面, 提供节能服务, 获得节能项目收益;社会效益方面, 节能降耗, 减少污染。

2.2 合同能源管理类型

2.2.1 节能效益分享型

(1)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资金。

(2)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3) 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

(4) 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

2.2.2 节能量保证型

(1) 节能服务公司或客户提供项目资金。

(2)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

(3) 按合同规定, 客户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费用。

(4) 如果在合同期内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节能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客户补偿未达到的节能效益。

2.2.3 能源费用托管型

(1) 客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 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

(2)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 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

(3) 节能服务公司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 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 (承包额) 的减少。

3 合同能源管理实例介绍

中交天津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在2008年与天津易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能源管理合同, 改造总部办公楼供暖系统, 为期三年。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资金,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 现已基本完成了合同的约定。2010~2011年采暖期在增加了2 029 m2的供暖面积的情况下, 办公楼由历年平均用气量为3 851吨下降到2 360吨, 为天津振华物流节省费用275 835元。通过三年的合作公司共节省采暖费用460 935元, 同时得到合计价值20余万元的2台采暖设备。

4 结语

3.合同能源管理会计处理 篇三

杨丹卉(1990—),女,汉族,湖南长沙人,会计学硕士,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业,研究方向:会计理论。

摘 要: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节能管理模式,伴随着我国节能减排的急切需求,这种模式会日益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推广,但是在这种新型的能源管理模式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至今尚无定论。本文旨在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概述和分类的基础上,总结了业内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的几种观点,希望能够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会计处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及现状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了实现这个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服务,用能单位用节能所获得的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和其要求的利润的一种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承担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允许客户利用节能带来的收益来升级工厂和设备,从而降低运行成本。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2000年的3家,发展到2013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有3210家,其中含第一批第二批取消的32家。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这一发展目标。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呈现以下五种不同的类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

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分享节能项目带来的收益的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在这种类型中,节能项目所需的投入按照双方的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或者双方共同来承担。待节能项目完工后,进行节能监测,确认达到了节能的目标,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户分享节能带来的效益。当然,合同执行结束,设备无偿转让给用户,节能服务公司只负责分享以后的节能收益。在我国,政府大力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就是这种节能效益分享型。

2.能源费用托管型

用户将前期节能设备和系统的改造和运营管理全权委托给节能服务公司,然后以节能获得的收益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等到合同期满,经过节能服务公司改造过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也全部属于用户。对于那些缺乏资金,对于改造设备无能无力的小型公司来说,能源费用托管型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3.节能量保证型

有节能需要的用户进行初始投资,包括设备和节能系统的建设、改造支出,而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提供服务,并保证节能项目的目标达成。待项目实施以后,进行节能监测,确认达到了节能的目标,根据合同的约定,由用户一次或分期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若达不到双方约定的目标,为完成的部分的差额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支付。合同完成后,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用户,从此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就全部归用户所有了。在这种类型中,有节能需求的用户需支付高额的节能项目的资金,所以需要用户资金足够,同时,改造完成后,达不到目标还可以获得节能服务公司的差额补偿,所以在我国目前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中,这种类型所占的比例最高。

4. 融资租赁型

融资租赁型与其他类型的不同点在于,节能设备既不是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建造或购买,也不是用户自己出资购买,而是由融资公司负责提供,融资公司以租赁的方式向用户提供所需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客户根据租赁协议,定期缴纳租赁费用。为了达到用户的节能要求,由节能服务公司对设备进行改造,并确保在合同期内对设备达到节能目标。合同期满,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5.混合型

混合型就是由以上4种类型组合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组合方式因公司而异。

三、合同能源管理會计核算的观点

目前国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各持己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观点一、按商品销售进行处理

这种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实质上是节能服务公司的一项混合销售,即销售节能设备和提供节能后续服务。根据这种观点,节能服务公司在发出商品时根据规定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收入确认方法进行核算,按存货对提供能源管理所需的节能设备进行核算,而用能单位则视节能设备为自有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观点二、按照BOT合同进行处理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对公用基础设施的一种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授权某家私营企业一定的特许经营权,允许其投资建设经营某种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允许其向用户收取费用或者以销售商品的方式来归还贷款,收回初试投资以及获取利润。政府赋予的权限期满后,私营企业需将此项公共设施的所有权转移给政府。某些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有着明显的建设—经营—转让的过程,因此,可参照其进行会计处理。

观点三、按照租赁业务进行处理

由于租赁又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应归类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也有不同观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为经营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备了融资租赁的第1、2、5项特点,应视为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

四、总结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行为,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通过完善和规范企业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方法,对促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2月15日发布

[2] 《完善会计核算方法加速推进节能减排》作者:尹桂凤宋佳璐《经济视角》2007年第10期

4.能源管理合同书emc 篇四

2013-2018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调研及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第一章 合同能源管理(EMC)概述 第一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定义

第二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历程 第三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分类情况 第四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产业链分析

第二章 2011-2013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2011-2013年中国经济环境分析

一、宏观经济

二、工业形势

第二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相关政策

一、国家“十二五”产业政策

二、其他相关政策

第三节 2011-2013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社会环境分析

一、居民消费水平分析

二、工业发展形势分析

第三章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现状分析 第一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总体规模 第二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概况

一、2011-2013年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分析

二、2013-2018年市场规模预测

第三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机构市场容量概况 第四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产业的生命周期分析 第五节合同能源管理(EMC)产业供需情况

第四章 合同能源管理(EMC)国内价格走势及影响因素分析 第一节 国内合同能源管理(EMC)2010-2012年价格回顾 第二节 国内合同能源管理(EMC)当前市场价格及评述 第三节 国内合同能源管理(EMC)价格影响因素分析

第四节 2013-2018年国内合同能源管理(EMC)未来价格走势预测

第五章 2011-2013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第一节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现状

一、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品牌发展现状

二、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需求市场现状

三、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需求层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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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企信(北京)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国统调查报告网

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走向分析

1、培训质量将更加全面

2、培训合作将得到巩固

3、认证项目将得到统一

4、培训要求更加迫切

5、培训教育模式将会突破

6、期待资本的融入

第二节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产品技术分析

一、职教与高校互补性加强

二、“知本”时代职业培训理念的创新

三、合同能源管理(EMC)学员消费更加理性

四、就业导向成首要关注点

五、认证培训势头依旧热力不减

六、合同能源管理(EMC)课程标准化成为重要趋势

七、行业将更注重提升就业推荐能力

第三节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EMC)产品市场的三大瓶颈

二、合同能源管理(EMC)产品市场遭遇的规模难题 第四节 对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的分析及思考

一、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特点

二、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分析

三、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变化的方向

四、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的新思路

第六章 2012-2013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概况

第一节 2012-2013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态势分析 第二节 2012-2013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特点分析

第七章 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市场竞争策略分析 第一节 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一、现有企业间竞争

二、潜在进入者分析

三、替代品威胁分析

四、供应商议价能力

五、客户议价能力

第二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竞争策略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增长潜力分析

二、合同能源管理(EMC)产品竞争策略分析

三、典型企业产品竞争策略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EMC)主要发展策略

第三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企业竞争策略分析

一、2013-2018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竞争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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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企信(北京)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国统调查报告网

二、2013-2018年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竞争格局展望

三、2013-2018年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竞争策略分析

第八章 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投资与发展前景分析

第一节 2012-2013年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投资情况分析

一、2012-2013年总体投资结构

二、2012-2013年投资规模情况

三、2012-2013年投资增速情况

四、2012-2013年分地区投资分析

第二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投资机会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EMC)投资项目分析

二、可以投资的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

三、2013年合同能源管理(EMC)投资机会

四、2013年合同能源管理(EMC)投资新方向 第三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第九章 2013-2018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前景预测分析 第一节2013-2018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预测分析

一、未来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分析

二、未来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技术开发方向

三、总体行业“十二五”整体规划及预测 项细分行业领域确定为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重点 2012年全年电子制造业产业规模稳步增长 IT从业人员将增30万人

第二节2013-2018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一、产品差异化是企业发展的方向

二、渠道重心下沉

第十章 2013-2018年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趋势及投资风险分析 第一节 当前合同能源管理(EMC)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未来发展预测分析

一、2013-2018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规模

二、2013-2018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趋势预测 第三节 2013-2018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投资风险分析

一、市场竞争风险

二、政策和体制风险

三、进入退出风险

1、进入壁垒

2、退出壁垒

第十一章 合同能源管理(EMC)国内重点生产厂家分析 第一节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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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基本概况

二、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1、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2、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3、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第二节B

一、企业基本概况

二、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1、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2、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3、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第三节C

一、企业基本概况

二、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1、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2、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3、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第四节d

一、企业基本概况

二、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1、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2、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3、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第五节e

一、企业基本概况

二、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1、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2、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3、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第十二章 合同能源管理(EMC)地区销售分析

第一节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区域销售市场结构变化 第二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东北地区”销售分析 第三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华北地区”销售分析 第四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中南地区”销售分析 第五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华东地区”销售分析 第六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西北地区”销售分析

第十三章2013-2018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投资战略研究 第一节2011-2012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投资策略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EMC)投资策略

二、合同能源管理(EMC)投资筹划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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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3年合同能源管理(EMC)品牌竞争战略

第二节2013-2018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品牌建设策略

一、合同能源管理(EMC)的规划

二、合同能源管理(EMC)的建设

三、合同能源管理(EMC)业成功之道

第十四章 市场指标预测及行业项目投资建议

第一节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市场发展趋势预测 第二节 合同能源管理(EMC)产品投资机会 第三节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投资建议

一、行业投资环境考察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策略

三、项目投资建议

图表略......网 址:

5.合同能源管理 篇五

1、能源审计:此阶段为EMC公司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起点,由EMC公司的专业人员对企业的能源供应、管理、效率状况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此阶段需要企业的紧密配合,以尽可能地发掘节能改造的潜力,获得最佳的改造效果。能源审计的主要方法包括产品产量的核定,能源消耗数据的核算、能源价格与成本的核定、企业能源审计结果的分析等。企业通过能源审计可以掌握本企业能源管理状况及用能水平,排查节能障碍和浪费环节,寻找节能机会与潜力,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节能项目评估:在能源审计的基础上,由EMC公司向企业提出专业的节能项目评估,编制能源质量分析报告、节能率预测报告、节能投资分析报告等,并提出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节能整体解决方案,供企业参考,并报请企业批准。

3、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与签署:节能整体解决方案与企业达到共识后,EMC公司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企业签订“节能绩效保证合约”,合同中将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改造工程的验收方式、效益分享的方式、节能量监测的方式等双方共同关心的要点。

4、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根据批准的节能整体解决方案,EMC公司着手进行详细的节能改造工程设计工作,并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报请企业批准。

5、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性能调试:合同签订,设计图纸出台后,进入了节能改造项目的实际实施阶段。由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新机制,企业在改造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需要任何投资,而全部投资由EMC公司承担,包括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监控系统安装及性能调试等一条龙服务工作。

6、人员培训、设备管理及维护:EMC公司负责培训企业的相关人员,以增强企业的节能意识,引导企业的节能观念由“要我节能”转变到“我要节能”。并接受企业的所有或部分的用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派出现场维护与巡视人员,以确保用能设备和系统能够正常操作和运行,制定详细的设备保养、维护手册,降低企业维护成本。

7、节能及效益监测:改造工程完工后,将由企业和EMC公司共同按照能源管理合同中规定的方式对节能量及节能效益进行实际监测,作为双方效益分享的依据。

6.合同能源管理 篇六

定义: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国内简称EMC)是一种以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不断走向成熟:从2006年到2010年,EMCA会员从89家递增到560 家,增长了5倍;全国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从76家递增到782家,增长了9倍;节能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从1.6万人递增到17.5万人,增长了10倍;节能服务产业规模从47.3亿元递增到836.29亿元,增长了16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从13.1亿元递增到287.51亿元,增长了22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年节约标准煤能力从86.18万吨递增到1064.85万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从215.45万吨递增到2662.13万吨,增长了11倍;在“十一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累计超过1800 亿元。

《规划》还显示,到2015年,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将力争发展到2000多家,其中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约20家,节能服务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累计实现节能能力6000万吨标准煤。此外,国家还将建立全方位环保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具有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一条龙服务能力的总承包公司,大力推进环保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扶持环境咨询服务企业。预计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其中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企业超过20家。节能服务产业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将带动节能技术研发创新、节能产品制造、节能工程设计、节能咨询评估等相关行业和机构的大力发展,形成以节能服务为核心的配套产业链,成为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的节能环保产业中最重具市场化、最具成长性、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朝阳行业。详见《中国合同能源管理(EMC)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主管部门: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必需获得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备案,才能够获得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

资格备案与财政奖励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

资格备案与财政奖励组织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节能中心,各地方经信委、发改委; 商务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

在项目期内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节能改造工程的投入按照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的约定共同承担或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后,双方按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用户,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国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类型。

注:为降低支付风险,用户可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多方面的节能效益支付保证。2.能源费用托管型

用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出资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双方约定将该能源系统的能源费用交节能服务公司管理,系统节约的能源费用归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类型。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公司改造的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3.节能量保证型

用户投资,节能服务公司向用户提供节能服务并承诺保证项目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效益,用户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效益,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

注:节能量保证型合同适用于实施周期短,能够快速支付节能效益的节能项目,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固定的节能量价格。

4.融资租赁型

融资公司投资购买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并租赁给用户使用,根据协议定期向用户收取租赁费用。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对用户的能源系统进行改造,并在合同期内对节能量进行测量验证,担保节能效果。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由融资公司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5.混合型

由以上4种基本类型的任意组合形成的合同类型。

目前只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可以申请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应当依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附件提供的参考合同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的节能服务合同。评价: 优先选择具有节能效果好、投资回收期短、能发挥节能服务公司优势的用能单位。2 优先选择具有延伸开展业务机会的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可获得更多项目,降低市场开发成本。节能服务公司应在充分的信息收集的基础上对用能单位进行评价。主要原则包括以下方面:

(1)用能单位经营状况。包括:产品销售情况、产品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资金周转等情况。

(2)用能单位资信。重点是考察用能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和银行信用记录,了解其以往/当前履行经济合同的情况。此外,还应设法了解用能单位的法人代表个人诚信情况。

(3)现金流分析。以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分析用能单位的现金流可以使节能服务公司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用能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态势。除了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还应对用能单位利润质量和用能单位未来状况进行分析。

(4)用能单位业务前景。不仅要考察用能单位目前的经营状况,还要考察用能单位未来几年业务发展前景,用能单位所在行业是否景气,用能单位产品市场前景如何等。

(5)用能单位管理层情况。应对用能单位管理层的稳定性、节能积极性、业务上的合作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和评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用能单位的必要支持和配合,所选择的用能单位的管理层还应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和运作能力,能够保证节能项目实施后按要求操作和维护。业务流程:

与用能单位接触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进行初步接触,了解用能单位的经营现状和用能系统运行情况。向用能单位介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节能技术解决方案、业务运作模式及可给用能单位带来的效益等。向用能单位指出系统具有节能潜力,解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有关问题,初步确定改造意向。

节能诊断

针对用户的具体情况,对各种耗能设备和环节进行能耗评价,测定企业当前能耗水平,通过对能耗水平的测定。此阶段ESCO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起点,由公司的专业人员对用户的能源状况进行测算,对所提出的节能改造的措施进行评估,并将结果与客户进行沟通。

改造方案设计

在节能诊断的基础上,由公司向用户提供节能改造方案的设计,这种方案不同于单个设备的置换、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销,其中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改造后节能效益的分析及预测,使用户做到“心中有数”,以充分了解节能改造的效果。

谈判与签署

在节能诊断和改造方案设计的基础上,ESCO与客户进行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在通常情况下,由于ESCO为项目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因此在合同期(一般为3至10年左右)ESCO分享项目的大部分的经济效益,小部分的经济效益留给用户。待合同期满,ESCO不再和用户分享经济效益,所有经济效益全部归用户。

项目投资

合同签定后,进入了节能改造项目的实际实施阶段。由于接受的是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新机制,用户在改造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需要任何投资,公司根据项目设计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其费用由ESCO支付。

全过程服务 合同签署后,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设计、项目融资、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运行保养和维护、节能量测量与验证、人员培训、节能效果保证等全过程服务。

培训

在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后即进入试运行阶段,ESCO还将负责培训用户的相关人员,以确保能够正确操作及保养、维护改造中所提供的先进的节能设备和系统。在合同期内,设备或系统的维修由ESCO负责,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能耗基准、节能量监测

改造工程完工前后,ESCO与用户共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测试、验证方案对项目能耗基准和节能量、节能率等相关指标进行实际监测,有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节能量确认。节能量作为双方效益分享的主要依据。

效益分享

由于对项目的全部投入(包括节能诊断、设计、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土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培训和系统维护运行等)都是由ESCO提供的,因此在项目的合同期内,ESCO对整个项目拥有所有权。用户将节能效益中应由ESCO分享的部分按月或季支付给ESCO。在根据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部支付完毕以后,ESCO把项目交给用户,用户即拥有项目的所有权。项目优势:

1)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ESCO提供的设备。

2)节能效率高,EMC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甚至可超过50%。

3)改善客户现金流,客户借助ESCO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4)使客户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MC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资讯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5)提升客户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后,减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同时还因为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品质,建立了绿色企业形象,从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6)节能更专业,由于ESCO是全面负责能源管理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所以能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的节能技术和解决方案。

7)节能有保证,ESCO可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在项目实施后即刻实现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8)投资回收短,EMC项目投资额较大,但投资回收期短。从已经实施的项目来看,投资回收期平均为1~3年。

9)市场机制及双赢结果,ESCO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在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才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而取得双赢的效果。制约因素:

尽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在中国已有不少成功案例,并且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依然存在许多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

当前节能降耗还没有成为某些高耗能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自觉意识,仍然有不少的企业为了一己私利,以经济利益为中心,节能降耗意识较弱。在法律制度方面还没有形成和确立节能投资激励机制和企业节能激励机制;缺乏具有一定强制性的政策法规,影响EPC产业的发展。很多城市尚缺乏系统性的适合本地市场的财务管理、财税减免、金融支持、政策性奖励等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缺乏时效性。与节能服务产业相比,很多城市尤其是二三线小城市对EPC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还不够及时;奖励资金申请流程繁琐、不规范。

从本质上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节能的新技术帮助高耗能企业进行节能,因此,节能服务公司是否拥有节能技术,是否拥有节能技术研发的实力才是决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否成功的根本性因素。由于中国的合同能源管理事业才刚刚起步,许多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了解不够,业务规模和从业人数还相对不足,尤其缺少技术过硬,专业本领强又会控制风险,还能与人沟通的复合型人才非常困难。能源服务行业的薪资待遇标准不确定,薪资是不具有吸引力的,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要先垫付资金,随着实施项目的增多,资金压力不断加大,如果没有融资支持,公司发展就会难以为继。同时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投入产出周期长,大项目一般在投入几年以后才会有回报,企业要进行后续投入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由于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不规范,大多数ESCO还处于发展阶段,缺少较高诚信度,银行资信等级较低,申请贷款及担保程序繁琐,ESCO贷款比较困难。

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阻碍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业的发展。一般来讲,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技改的项目周期较长,利益分期回报。节能服务公司普遍担心在节能改造项目结束后用能单位是否会有其他的变故影响支付能力。在社会诚信和商业诚信相对缺失、司法成本偏高、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一定的商业风险,如果遭遇恶性恶意毁约不履行承诺的案子就会对节能服务公司尤其是小型的节能服务公司运营造成困扰,影响其运转。某些ESCO片面追求利益,为拿项目盲目保证节能量,损害业主利益,破坏了节能行业的行风;一些城市又缺乏权威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发生纠纷仲裁困难、造成企业负担。

催生供暖行业新模式,供暖行业主要面对的用户有市政热力、大型工业园区、工矿企业等。而热力公司或分布式锅炉房是主要的热源供给主体。“如果有条件能够实现提前供暖并确保优质的供暖效果,还能为项目带来增值效应。”很多开发企业如此设想。尤其是对于那些自建锅炉房的开发企业来说,不仅要有一定的初期投入,管理锅炉这类特种设备还需要具备独立运营的条件且需要建立一个专业化团队,投入和收益能否平衡不得而知。目前国内已有很多涉足供暖行业的合同能源管理企业,为上述设想指定方案。其模式为:由供热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热用户收取用热费,以此来回收项目投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成本,取得合理回报。而房地产公司拥有供热设施建设的监督权,合同期满后,还可以收回项目的运营权。“建造—运营—转让的BOT模式已经在国际上比较普遍。”对于建设方而言,最大的好处是节省锅炉等供暖设备的投资,实现系统、设备的最优化配置。随着供暖行业的发展,从而也催生了锅炉系统的生产供应行业。锅炉行业是传统行业,也是能耗很高的一种产品。一直以来对于锅炉设备的升级换代,在国内因为资金和技术等等因素,进程非常的缓慢。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将大大加快锅炉行业的技术的更新,大大加快原有的锅炉设备的升级换代,随着国家对加大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改变现有燃烧方式,国内有科研院所已研制成功传统链条炉的升级产品,高效煤粉工业锅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可以很好的利用各方面的生产要素,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参加节能减排的事业中来。锅炉行业的整体升级插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翅膀,将得到一个超快的发展机会。商业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SCO所开展的EP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商业性

ESCO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整合性

节能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一揽子专业化节能服务;ESCO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SCO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SCO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SCO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多赢性

EPC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SCO、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SCO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PC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风险性

7.EPC合同能源管理(十) 篇七

问:在项目开展到什么阶段时申请财政奖励?

答:建议合同签署前, 与节能主管部门沟通财政奖励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合同签署后, 与节能主管部门保持联系, 及时按要求申报。

问: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 对合同签署日期有要求吗?

答:有, 对每一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的要求都不一样。项目合同签订时间范围:第一批应在2010年6月1日 (含) 以后, 第二批应在2011年1月1日 (含) 以后, 第三批应在2011年7月1日 (含) 以后, 第四批应在2012年1月1日 (含) 以后。

问1.申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时, 节能量需要哪些机构审核? (答案见第十一期) :

8.能源管理合同书emc 篇八

关键词:生态文明合同能源管理必要性

0 引言

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和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概念,报告中提到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而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正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有效模式,也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合同能源管理,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我国2011年1月1日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1 安徽省对高校的节能目标

2011年8月,安徽省政府在“十二五”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目标分解中,将教育系统重点学校的能耗下降目标确定为10%。根据省政府部署,2011年12月,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校节能工作视频会议对“十二五”期间全省高校节能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31所厅直属高校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十二五”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高校分年度目标和总目标,要求各高校加大投入,切实推进。做好节能工作投入必要的资金,更新改造老旧耗能设备设施,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为此教育厅设立节能工作专项,每年安排经费600万,用于能耗统计、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宣传培训和奖励考核优秀单位等,以保证节能工作开展。同时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制订了《安徽省高等学校节能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将对各高校节能工作效果进行考核,其中是否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将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2012年6月,安徽省政府再次下发《关于在政府机关、高校、医院等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诊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文件上明确要求高校开展能源诊断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由此可见各高校进行合同能源管理势在必行。

2 高校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必要性

高等院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担负着引领科学与文明的社会责任,也应在节能减排工作上率先垂范,应将节约理念贯穿于整个院校工作和生活之中,在教学教研、学生生活、行政及后勤保障服务等领域实现节能环保。各高等院校在进行节能改造时,积极引入合同能源方式能在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效率,提高办学效益。对高校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现实意义:

2.1 帮助各高校分析现状,深度挖潜 我国公办大学历史悠久,众多老建筑,老设备都在使用,损耗大、效率低、运转成本维护成本高,各高校用能方式简单,管理粗犷,能耗浪费严重。虽然最近几年各高校都加大了用能管理力度,进行一些节能改造,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合同能源管理应用上有巨大空间,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

2.2 申请政府专项资金补贴 高校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了解或不熟悉,想实施的节能项目如欲申请财政补贴,应执行何种标准、何种模式都不了解。政府以专项资金作为补贴,鼓励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但如何界定合同能源管理,如何确定节能量,以何标准计算补贴金额,都需要有统一的技术规范,目前来看各高校都知之甚少。

2.3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EMC)能降低风险 在目前的节能过程中,各高校对如何选择节能项目和项目运作模式没有清晰的思路,对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节能效益的分配也没有明确,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风险和管理控制也没有注意到。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后就能对能耗使用的各个阶段可能遇见的风险建立预警机制和应对策略。

2.4 利于高校集中精力办学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后,节能服务公司除了提供节能服务业务,还提供能源管理服务。在项目合同期内,EMC按约定的能源与管理费承包客户的能源消耗和维护,实现客户能源管理外包,将有助于高校脱离繁杂的能源管理,全心投入教学与科研工作。

2.5 从宏观层面来分析,利于建立和谐社会 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有助于教育事业节能减耗,减少财政支出,同时也能带动诸如融资租赁产业、金融服务业、节能设备制造业、信息咨询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总之,高校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有利于促进投资,搞活内需,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振宇,赵剑锋,王书保.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及待解决的问题[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4(6):10-12.

[2]陈金海.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及其国外情况[J].上海节能,2003(1):7-9.

[3]丹尼斯·米都斯等.增长的极限[M].吉林:吉林人民出版,1997.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 .

[5]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标准号GB/T 24915-2010).

课题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安徽省厅属高校合同能源管理应用现状及改进对策(项目编号:SK2013A027)。

作者简介:朱小龙(1976-),男,安徽合肥人,讲师。

张礼国(1972-),男,安徽安庆人,副教授。

9.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 篇九

1、节能量保证支付模式

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公司承担,在项目合同期内,公司向企业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达不到承诺节能量的部分,由公司负担;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部分,双方分享;直至公司收回全部节能项目投资后,项目合同结束,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高、节能意识一般的企业。

2、节能效益分享模式

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

3、能源费用托管模式

公司负责改造企业的高耗能设备,并管理其用能设备。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约定的能源费用和管理费用承包企业的能源消耗和维护。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低、没有节能意识的企业,一般不采用。

4、改造工程施工模式

企业委托公司做能源审计,节能整体方案设计、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按普通工程施工的方式,支付工程前的预付款、工程中的进度款

和工程后的竣工款。该模式适用于节能意识很强、知道节能技术与节能效益的企业。运用该模式运作的节能公司的效益是最低的,因为合同规定不能分享项目节能的巨大效益。

5、能源管理服务模式

10.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篇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协作的精神,依据《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就甲乙双方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方式及期限:

甲方将其T5节能灯出租给乙方使用,并负责为乙方安装。作为回报,乙方将节能灯前期运行_三_年节省的电费,按下面的比例与甲方分成以作为设备租赁费。双方分成满三年后,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其后节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分成比例为:自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

第一年年甲方90%,乙方10%。

第二年年甲方80%,乙方20%

第三年年甲方70%,乙方30%

2、总平均节电率的计算:

甲方在安装节能灯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电度表,并协助甲方在所有的目标回路中安装到位。

总平均节电率%=(Q前-Q后)÷Q前X100%=节电率

其中:Q前=安装节能灯前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

Q后=安装节能灯后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

在同一线路负载相同的条件下,安装节能灯前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量和安装节能灯后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电量数据,由乙方负责人员会同甲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确认。

计算出实际的节电率后,所有参加抄表人员均需签名确认,并由双方公司盖章生效,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若发现节能灯节电效果有变化可以随时要求重新确认。

3、设备月租费的计算:

设备月租费=(M前-M后)×当年甲方分成百分比%

其中:M前=M后÷(1-总平均节电率%)

M后=安装节能灯后当月的电费

安装节能灯后当月的电费为:所有已经安装节能灯的回路中所有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总和。

二、付款方式:

节能灯安装完毕,总平均节电率达到35%以上(如乙方电压稳定〈220V以上〉无线路混装现象,节电率可达35%以上)验收合格达到甲方承诺的性能技术指标后,安装完毕之日起,乙方在每月10日前支付给甲方上月的设备月租费,其月租费用的计算方法,即以双方认可的节电率,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确定的设备月租费(元),乙方每月按期支付给甲方。此费用双方约定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如乙方限电影响),按时支付。乙方财务每月10日前将应付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在每月3日前给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便于乙方入账

三、设备归属:

在租赁节电器合约期内,设备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合约期结束,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承诺:

1、甲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使用寿命3年,对节能灯实行合同期内免费维修。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另签订合同,内容同上。

2、产品发生故障时,甲方保证在得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3、签订合同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节能灯的安装工作。

4、负责节能灯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五、乙方承诺:

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但由于甲方发票送达不及时造成的除外。

2、提供甲方安装与数据测试的便利。提供真实与准确的节能对比数据。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的节能灯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否则该修理或损失费由乙方承担。

4、在节电设备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节能灯,如非质量瑕疵原因致使节能灯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月租费,逾期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尚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拆走节能灯,节能灯在乙方使用过程中受到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支付的设备月租费不予退还。

2、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出现固有质量瑕疵,节能灯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故障发生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必须甲方及时处理。

3、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在未经过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增加节能灯的负载而造成节能灯的损坏以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售后服务:

1、建立客户档案:根据ISO-9001的规范及保持良好之商誉,甲方将为乙方建立客户档案以随时跟踪设备的使用情况,保持节能灯运行的良好状态,并可应乙方的要求随时做出抽样检测报告。

2、对安装于乙方的产品提供相关功能服务。

3、甲方自产品投入运行之日起,对产品提供3年免费保修服务。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由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公证机关出示证明,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迟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损失各自承担。

九、合同附件:

本合同第一条中测试的节电率数据作为合同附件,由双方经手人员签字盖章,作为日后双方结算的依据。

十、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此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11.能源管理合同书emc 篇十一

【摘 要】近年来,我国高校快速发展,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校园建设,负债率高,银行信贷能力弱,能够投入到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资金非常有限。但能源政策带来的巨大的行政压力,使得高校不得不积极推行节能减排。客户风险低、改善现金流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两大特点,使得高校无需投资大笔现金即可导入节能产品和技术以及专业化的服务。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在高校的能源管理中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同时,来自政府的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表明了国家对节能服务产业的支持,激发了投资者对节能服务产业的信心。即使高校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潜力及经济效益有限,由于高校等公共机构的良好信誉,节能服务公司依然愿意与高校合作,借此提高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关键字】合同能源管理;高校;节能

一、高校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高校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公司与有意愿进行节能改造的高校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高校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者融资,向高校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运行管理等一系列服务,并通过与高校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产生盈利。对高校而言,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新的能源管理模式,其优势在于高校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和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改善方案、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造管理、财务计划等全面性服务。高校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改造后带来的收益,并获得能源服务公司提供的设备。

二、高校节能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1.高校节能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大致有以下4种形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節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的资金和服务,合同规定节能目标和节能量的确认,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和高校按照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高校所有,高校的现金流始终为正。

(2)节能保证型。高校提供全部或部分资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合同除规定节能指标和确认节能量外还规定如在合同期未达到规定的节能量,由节能服务公司赔付未达到节能量的全部经济损失。

(3)能源费用托管型。按照合同规定标准,高校支付节能服务公司能源费用,由节能服务公司为高校管理能源系统。高校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减少,而节能服务公司的经济效益来自于能源费用的节约。

(4)能源管理服务型。高校委托能源服务公司进行能源规划,给予整体节能方案设计、施工和节能设备安装调试。在节能设备运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能源管理服务获得收益,而高校则通过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节约能耗降低能源费用获益。

目前,高校合同能源管理主要采用节能效益分享的模式,借助节能服务公司实施节能改造,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又可以避免节能改造的投资风险。

三、高校合同能源项目运行中易出现的问题

1.高校运用“合同能源管理”运作项目时,财务人员如何处理账务?节能服务公司出具何种发票?在项目完成前,设备不能计入固定资产。高校出于合同期满后要将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的考虑一般会要求节能服务公司出具增值税发票,但为了避免设备在安装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高校和节能服务公司哪一方该为设备出现的问题买单的纠纷,建议节能服务公司给高校开具服务发票。2005年我国实行新的会计法,明确客户在确定其固定资产时与得到的发票类型无关。

2.如果节能服务公司没有实现合同约定的节能量,高校如何付款?对高校而言,风险主要在于合同约定的节能量无法实现。鉴于高校良好的信用分析,不会出现无故违约的现象。这就要求高校在签订合约前,选择优良的节能服务公司,对潜在合作对象的行业背景,财务状况,生产能力,行政管理,法律环境等做出评价,不与没有信用的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同时在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节能量的测量和确认方法,节能效益的分享方法,以及节能量不达标的补偿方法,尽可能的用合同条款规避有可能出现的纠纷。

3.在节能测量方法方面,怎样定义基线?关于基线,应该明确的是基线必须可靠。高校应该配合节能服务公司尽量多次重复测量基线模型中用到的所有数据。将确定基线用到的所有数据详细记录在案,并将达成共识的部分写进合同。并且在合同中规定,当工作负荷和基线发生变化时,为使基线反映真实情况,应共同重新核实,制定新的基线。节能量的测量应在设备级进行,对于无法测量的部分,双方在合同里作出约定。

四、高校合同能源管理的趋势

1.高校作为重点用能单位,有明确的节能指标任务。合同能源管理是市场化方法,高校往往是行政命令说了算,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还需要消化。这就需要节能服务公司帮助高校了解合同能源管理,从小的节能改造项目入手建立试点工程,取得成功的经验,真正让高校接纳这种新的能源管理模式。

2.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一开始是国家“硬引进”,接下来是“软着陆”。作为高校,在接受合同能源管理中有一些问题: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技术力量不够,缺乏客户信任;节能经济效益缺乏权威的评估方式;综合性强的节能改造项目融资有限;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缺乏专业人才等。如何合理的解决上述问题,是合同能源管理真正被高校接纳的关键所在。

12.建筑节能与合同能源管理 篇十二

1 建筑节能刻不容缓

我国一方面是资源非常贫乏, 另一方面是资源利用率较低, 浪费非常严重。人均水资源是世界水平的1/4, 人均能源占有量是世界水平的40%, 人均耕地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3, 人均森林、草原、湿地、物种等等也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而资源利用率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更是相当低的, 煤能源的利用率只有33%, 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工业用水的重复率是55%, 比发达国家低25个百分点;整个社会矿产资源总的回收利用率是30%, 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0%。2003年我国消耗接近占全球资源消耗总量的30%, 但创造的GDP只占世界总量的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全国建筑能耗呈现出上升态势, 加大了我国能源压力, 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因此降低建筑能耗已是刻不容缓。

建筑节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 据测算, 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 到2020年以后建筑能耗将占总能耗的30%到40%, 成为全社会第一能耗大户。因此建筑是一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

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 建筑能耗中的2/3~3/4是可以通过正确、理想的建筑措施节省下来的, 如果以整体综合的方法来实现全方位的建筑节能, 将对建筑物整体能耗的大幅度降低, 特别是使用能耗的降低起到决定性作用。

所谓建筑节能, 就是在建筑中使用隔热保温的新型墙体材料和高能效比的采暖空调设备, 达到节约能源、减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筑节能的主要技术措施有:节能建筑规划设计、增强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性能、空调系统节能技术措施、新发展的节能技术措施, 如蓄冷技术和冷却塔供冷技术及空调系统的维护管理节能技术措施等。

由此看来, 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对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居住质量、推动建筑业建材业技术进步, 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节能中的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 (EPC,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是一种新型的国际上采用的先进能源管理模式, 兴起于西方发达国家, 是为新建﹑改建﹑既有建筑提供建筑节能的全方位免费技术服务, 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能耗, 挖掘潜力, 并利用有效节能技术, 从节能降耗中节省资金达到多赢的目标。

该模式已成为国外推广节能服务的一种成熟市场运作体系, 是一种基于建筑节能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 有着清晰赢利模式的专业化节能服务, 是以降低建筑能耗, 提高用能效率为目的, 为业主的建筑采暖、空调、照明、电气等用能设施提供检测、能效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的节能活动。在合同期内, 节能服务公司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并通过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合同结束后, 设备所有权和全部节能效益归客户所有。

联合国支持我国引进这种新模式、新机制。我国国家经贸委/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 (GEF) 中国节能项目办公室积极支持成立并发展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 通过示范项目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EPC) 的节能服务模式和运作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 (EPC) 的模式, 在国内尚刚刚兴起, 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 当前我国也开始引入合同能源管理 (EPC) 模式来积极为建筑节能服务。据了解, 东莞市将探索进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建筑节能改造模式, 这种模式已经在广州、深圳进行试点。具体的做法是, 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业主进行沟通并签订合同, 公司投资对建筑物业进行建筑节能改造, 改造完成后, 公司与业主一起分享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 投资回收周期一般在3年左右。

甘肃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也是近年来开始从事此方面业务的, 以合同能源管理 (EPC) 的先进理念、措施和体制来服务西北建筑节能市场, 率先以一定的技术优势为甘肃的建筑行业开展了此项业务。在几年的实际工作中, 甘肃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 中国节能促进项目执行机构、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EMCA) 给予了认可和支持, 并与大量的EMCA会员单位、节能设备厂商取得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不断引入节能新技术、研发节能新产品, 有能力和资源承接大型政府工程、节能示范工程。其能源管理在为建筑节能服务中取得良好成效。

2.1 能源管理为建筑节能服务的内容

1) 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节能服务内容。

配电系统节能改造:包括电网容量、负荷不匹配、供电电压不合理、布局不合理、无功功率短缺、配电设备陈旧落后的改造等。

2) 热力系统节能改造节能服务内容。

热源改造、燃料和燃烧技术改造、管网改造、余热回收、热用户计量改造等。

3) 绿色照明节能服务内容。

光源改造、节能控制等。

4) 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服务内容。

能源运行、管理、培训、审计、监控等。

5) 在建筑节能中, 合同能源管理 (EPC) 进行管理节能的技术还包括:

能源审计、能源监控 (在线分析、统计) 、能源项目BOT或托管运营等。

2.2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5种节能服务模式

.1) 设备租赁型。客户向能源服务公司租赁节能设备, 租赁期到后设备无偿转让给客户。客户按月或者按季度向源服务公司支付设备租金。

2) 节能效益支付型。客户委托能源服务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工程, 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余额用节能效益支付。

3) 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由能源服务公司先期提供, 如达到所承诺的节能量, 客户支付节能改造工程费用。

4) 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能源服务公司支付。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分享由节能改造带来的降耗收益。合同期满, 节能设备及长期收益全部归客户所有。

5) 能源费用长期托管型。在保证客户能源成本降低的前提下, 客户能源费用全部交由能源服务公司管理。节能设备长期的运行管理维护、更新改造再投入均由能源服务公司承担。

3 节能合同公司是能源合同服务的载体

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来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的, 由节能服务公司与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 (用户) 签订合同并履行其业务, 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承诺型、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节能服务公司 (EMCo, 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国外也称ESCO, Energy Service Company) , 又称能源管理公司, 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 合同能源管理的业务是由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载体来承担完成的。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 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 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并获得利润, 滚动发展。

其业务具有商业性、整合性、和多赢性的特点。不是金融机构, 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不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 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 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 节能服务公司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 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可以说,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 其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企业主要有3种类型:

(1) 节能技术服务公司。

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工程验收、节能量监测、系统维护等节能技术服务, 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推广整合型的节能设备和技术。

(2) 节能产品生产厂商。

以生产节能产品为主, 并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销售自产产品。

(3) 节能产品销售公司。

受节能产品生产厂商的委托, 销售成熟的节能产品, 在销售过程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4 对建筑节能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能源合同管理是建筑节能发展的方向, 建筑领域新建扩建和既有改造项目量大面广, 据了解资金缺乏使得建筑节能工作和既有节能改造工作开展困难, 尤其甘肃经济欠发达地区阻力更大, 为此, 要尽快推进甘肃省建筑节能工作, 急需能源合同管理体系的融入和机制的引进, 为此, 提出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1) 能源合同管理不失为突破节能降耗困局的良方, 但其理念还须进行广泛的传播与宣传, 特别是在帮助有关社会方面和业主了解能源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借鉴国内外已取得的经验加大推广力度。

2) 节能融资新模式 (EMC) 在中国还是全新的概念, 其业务性质尚未被人们所认识, 潜在的EMC在初创时要从资本市场中筹措资金十分困难, 尚需不断扩大EMC的业务规模, 建立起一个使EMC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框架。

3) 能源合同管理的模式也许是突破节能降耗困局, 争取双赢的睿智办法, 应迅速引入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体系, 使其为甘肃省建筑项目提供建筑节能的全方位服务, 最大限度地降低能耗, 挖掘潜力, 利用有效节能技术, 从节能降耗节省的资金中达到多赢的目标。

13.合同能源管理备案申请流程 篇十三

1.申请条件: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外公布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2)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3)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4)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备案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申请,亦主要围绕以上条件进行。这也意味着申请人应围绕上述规定,准备相关材料,以证明企业满足要求。

2.申请时间

从此前各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的组织情况看,节能服务公司的备案申请并不是随时受理,而是先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办公厅下发通知,由各省级发改委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和审核工作,然后向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报送初审名单。

3.申请材料(后面附有各个材料的注意事项及说明)

从前四批备案通知的要求看,对申请材料的要求,基本一致。通知要求节能服务公司申请审核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等;(3)企业开展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和节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自主研发和获得专利的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5)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职称、年龄、学历、专业等;(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财务报表复印件;(7)企业注册资金、银行信用等级等证明材料;(8)已实施项目合同、用户单位的反馈意见及项目运营状况证明等;(9)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支持条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及情况说明。

4.准备材料需注意事项:

下面就上述材料需要注意的问题分别加以说明:

(1)关于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发改委的通知提供申请表的格式。申请表约有30个栏目需要填写。主要涉及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指标、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情况。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等企业基本信息应与工商登记一致,有的企业中间可能做过变更,那么在申请时应按变更后信息填报。

(2)关于企业基本情况简介。通知要求的主要内容为,企业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等。如果企业涉及名称变更、改制等情况,建议做出说明。特别是,如果项目合同和实施的项目,是以变更前企业名称签订和实施的,则更有必要加以说明,以便评审机关能够作出正确判断。《办法》要求节能服务公司“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这部分材料中应提供反映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数据,以及财务管理制度。

(3)关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展情况。这一项的内容,第一批备案通知中,要求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展情况、合同模式及节能效果材料,但在以后三期的通知中,改为“企业开展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和节能效果”。这一变化,应理解为,进一步强调办法确定的支持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在此提醒拟申请备案的企业注意到这一变化。在申请材料中重点说明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和节能效果,而不是泛泛地说明包括实施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在内的所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有的企业仅说明节能改造项目的开展情况,而未说明这些项目是否以合同管理方式开展和以何种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开展,严格讲,这种说明均与通知要求的申请要求不符。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条件的第一项要求,申请人“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这部分材料中要求说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主要为判断是否具备该条件。虽然相关文件尚未明确认定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判断标准,但如节能服务投资、收入占总投资、收入的比例过低,恐难以认定符合申请条件。

(4)关于主要节能技术和产品。申请材料要求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以及其中自主研发和获得专利的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一般需要说明节能技术的基本原理、技术特征、实现方式、实施效果、产品主要技术参数等。如果有技术鉴定或检验报告,可提供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对自主研发技术和专利技术做具体说明,反映了国家政策对自主研发和取得专利权的节能技术的重视和导向。在此也提醒拟申请备案企业注意这一导向。如拥有节能技术,可考虑申请专利。如有专利或已申请,应提供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

(5)关于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员。《办法》对专业人员的要求是,“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国家发改委的通知中要求提供 “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职称、年龄、学历、专业等”。有的地方发改委要求同时提供合同能源管理人员情况。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专业人员就是企业的专职人员,不是兼职人员,在申请材料中除提供名单外,还需提供相关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节能服务公司作为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不但应在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这些环节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而且应拥有熟悉合同管理项目的人才。目前合同能源管理这样一个专业本身,所谓合同管理人才,应指熟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因此,在申请材料中,可提供参加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的相关证明和具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经验的证明。

(6)关于申请人证照和财务报表。营业执照提供副本的复印件即可。注意应提供最新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知未明确提供何时的财务报表,一般应提供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7)关于注册资金证明和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一般需要提供企业实收资金的验资报告。所谓信用等级评定证明是指银行为其客户出具的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并按照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所获结果的书面证明。目前各家银行都有自己的一套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一般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计算一些财务指标,包括诸如流动性、盈利能力、管理能力、发展前景等,根据标准对其进行评分。一般满分为100分,90-100分的,为AAA级,80-89分的为AA级,70-79分的为A级。有的企业未评定过没有银行信用等级,又来不及办理,若能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反映企业的资金信用状况。提供这部分材料的目的在于证明企业的注册资本满足《办法》要求,同时具有办法所规定的较强的融资能力。

(8)关于已实施项目情况。这部分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已实施项目的合同书,二是用户反馈意见,三是项目运行情况证明。已实施项目合同书,主要是指已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根据办法规定,支持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因此项目合同应指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用户反馈意见应由用户出具书面意见并盖章,内容一般应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的时间、地点、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内容、节能效果等。项目运营情况证明,原则上以第三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审核报告为上,如无第三方证明,至少应提供用能单位提供的证明。

(9)关于其他材料。一方面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情况,明确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如北京,要求提供《节能服务公司在京项目计划表》。另一方面,申请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能反映企业融资能力的文件、银行授信协议、与有资金实力的投资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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