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工操作规程(精选10篇)
1.叉车工操作规程 篇一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平安操作规程
1、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范叉车平安操作,平安驾驶;
二、适用范围:叉车驾驶员;
三、叉车平安驾驶守则:
1.必需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别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平安操作规程。
2.必需仔细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识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状况。把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学问和技能,仔细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手机通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行强行通过有危急或潜在危急的路段。
四、叉车平安作业手册:
电动叉车驾驶员的操作必需符合平安规程的要求
1、运行前要检查刹车系统有效性和电池电量是不是充分,如发觉缺陷就在运行前处理完善后再操作
2、搬运货物时不允许用单个货叉运转货物,也不允许用货叉尖端去挑起货物,必需是货叉的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匀称地放在货叉上
3、平稳起步,转向前肯定要先减速,正常行驶速度不要过快,平稳制动停车
4、不准在货叉上站人,叉车上不准载人运行
5、对于尺寸较大的货物要当心搬运,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的货物
6、定期检查电解液,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来检查电池电解液
7、停车不用前,要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叉车摆放整齐,停车并断开整车
8、电源电量不足时,叉车的电量爱护装置自动开启,叉车货叉将拒绝上升操作,禁止连续载货使用,此时应当空车驶到充电机位置给叉车充电。
9、充电时,先断开叉车工作系统与电池的连接,再将电池与充电机连接,再连接充电机与电源插座,开启充电机。
10、通常状况下,智能型充电机无需要人工干预,非智能充电机,则可以人工干预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值,通常电压输出值比电池标称电压高10%即可,输出电流应当设定为电池额定容量的1/10左右。(例如DC24V/210AH电池,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可设26V,21A)
2、平安要求
(一)人员
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平安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二)检查车辆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平安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状况并准时更换密封件。
(三)起步
1.起步前,观看四周,确认无阻碍行车平安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需达到平安方可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牢靠。
4.起步必需缓慢平稳起步。
(四)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留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四周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别状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6.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章,必需与前面的车辆保持肯定的平安距离。
7.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需处于不阻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上升载荷。
8.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别状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9.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0.叉车厂区平安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需低速平安行驶。
11.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2.发觉问题准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五)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别状况拉物必需设立平安警示牌提示四周行人。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需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车速应缓慢平稳,留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5.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留意货叉尖不能遇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纳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四周,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8.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9.不准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制动。
10.不准用货叉挑、翻栈板的方法卸货。
(六)离开叉车
1.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需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2.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
3.发动机熄火,停电。(除特别状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1分钟)。
4.拔下钥匙。
(七)停车留意事项
1.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
2.2-3分钟后熄火。发动机熄火停车后,应拉紧制动手柄。
3.低温季节(在零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或者加入防冻液。
4.当气温低于-15度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
1-2
转,检查螺栓、螺母有无松脱现象,并准时排解不正常状况。
5.将叉车冲洗擦拭洁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八)意外
如遇到意外,应当做到:
1.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2.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3.留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
叉车作业留意事项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平安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状况并准时更换密封件。
1、起步
1.起步前,观看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平安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需达到平安方可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牢靠。
4.起步必需缓慢平稳起步。
2、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行驶时不得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留意上空将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四周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别状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6.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章,必需与前面的车辆保持肯定的平安距离。
7.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需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上升载荷。
8.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别状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9.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0.叉车厂区平安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需低速平安行驶。
11.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2.发觉问题准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3、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别状况拉物必需设立平安警示牌提示四周行人。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需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车速应缓慢平稳,留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5.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留意货叉尖不能遇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纳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四周,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8.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9.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10.不准用货叉挑、翻、栈板的方法卸货。
4、离开叉车
1.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需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2.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
3.发动机熄火,停电。(除特别状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1分钟)。
4.拔下钥匙。
叉车搬运平安操作措施
一、概
述:
为了规范我矿叉车的使用范围,平安使用叉车,特制订本措施。
二、使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矿内利用叉车帮助搬运物料的各种场合施工作业。
三、施工前的预备
每班出车前,叉车司机要按叉车使用平安规程的有关要求,做好出车的前的预备工作,并持证上岗,确认平安后方可出车作业。
四、平安留意事项
1、施工前,各使用单位须从机电科开出叉车使用派工单,并指明施工负责人。全部参加施工人员必需学习本措施,并经考试合格签字后方可参加施工。
2、机厂依据派工单要求,支配叉车司机进行叉车作业。
3、严禁穿过广场架线机车架空线。
4、叉车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叉腿上严禁站人。
5、叉车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留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
6、在平整的路面上,叉车的额定起重量为3吨,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不大于1.5吨,并降低行驶速度。严禁超载工作。
7、叉载货物时,应按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由两货叉分担,以免偏载或开动时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后,叉壁应与货物一面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300~400毫米左右行驶。
8、叉运小或零散货物料时,应放入料盘、料箱或料架内,防止掉(散)落。
10、叉运棚梁、棚腿、∏型梁、钢管、圆木、钢轨、槽钢等长材料时,货叉要开到最大,货叉中心要尽量对正材料中心,然后进行试起升,确保平衡后门架后倾,缓慢行驶。其余工作人员必需站到平安距离,躲开货物掉(滑)落方向。必要时可用绳索铁丝把被叉货物捆绑或与货叉捆绑坚固。
11、叉运矿车(含专用车)、平板(花篮)车、皮带、升降台、电缆、设备及其大型部件时,可整体叉运,并按第6条规定执行。用人力帮助施工时,施工人员要留意手脚平安。
12、叉车需要上铁道的,搬运各种车辆、设备,只准在运输修理班向南的轨道上进行,不得在其他地点施工。
13、叉车工作时,起落必需平稳,严禁高速急转弯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时,起重架下禁止有人。
1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留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叉头不得物品扶持人员。
15、在矿区和施工现场,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在各处院内、车间、库房和施工现场不得超过3公里,叉车行驶时留意观看,防止刮碰,伤人。
16、叉车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物两端及货叉运动前方禁止有人。
17、严禁用货叉及附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禁止单叉作业,禁止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18、叉车在斜坡道路上作业时,应留意上坡时向前开车,下坡时倒车行驶,确保运载货物在斜坡的上方。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用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19、利用叉车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需使用手刹把车刹紧。
20、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21、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22、在工作过程中,假如发觉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需马上停车检查,准时实行措施加以排解,在没有排解故障前不得连续作业。
23、施工完毕准时清理施工现场。
2.电动、柴油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篇二
一、行车前检查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行车前应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严禁缺证、少证、无证驾车。
二、行驶
1、厂内叉车司机在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2、叉车起步前应观察叉车四周情况,(气压或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
3、厂内叉车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毫米,门架须后倾。
4、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叉腿上严禁站人。
5、厂内叉车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禁止急刹车和急转弯。
6、厂内叉车工作时,起落必须平稳,如有必要须用绳子、索链封牢固。必须严格按本车载荷曲线图所规定的数值叉运货物,严禁超载。
7、厂内叉车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脚制动器。
8、厂内叉车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起重架后行驶。
9、厂内叉车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插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10、在进行物品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如果用吊车装卸工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
11、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12、在厂区和施工现场,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和施工现场时,时速不准超过3公里。叉车行驶时注意观察,防止刮撞,伤人。
13、厂内叉车在货叉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前倾,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14、厂内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在近处禁止有人。
15、严禁用货叉等属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禁止单叉作业或用货叉顶物、拉物,禁止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禁止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16、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的物品和不准在火车车厢边缘直接叉装物品。
17、叉车中途停止发动机怠速运转时,应使门架后倾。当发动机熄火停车时,应将起重滑架落下,使货叉水平置于地面上。
18、叉车在厂内,车间内和施工现场停放车辆时,司机不准离车,如需暂时离开时,必须把钥匙拔下,电闸拉下。
三、收车后保养
1、检修叉车时,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档,采取制动、掩轮以及支顶担重滑架等防护措施。
2、清洁叉车及起重滑架;紧固螺丝;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等。
3、蓄电池叉车除应遵守上述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遵守蓄电池车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叉车操作规程 经培训并持有驾驶执照的司机方可开车。在开车前检查各控制和警报装置,如发现损坏或有缺陷时,应在修理后操作。搬运时不应超过规定值,货叉必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叉运转货物。平稳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须减速。坡道行驶应小心驾驶,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上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后退行驶,上、下坡忌转向,叉车在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6 装物行驶应把货物尽量放低,门架后倾。行驶时应注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车上方的间隙。8 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上不准载人。9 不准人站在货叉下面或在叉车下行走。10 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和属具。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货物。对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起升车 应注意上方货物吊下,必要时,须采取防护措施。13 对于高起升叉车工作时应尽量使门架后倾,装卸作业应在最小范围内作前后倾。14 在码头或临时铺板上行驶时,应倍加小心,缓慢行驶。加燃油时,司机不要在车上,并使发动机熄火,在检查电瓶或油箱液位时,不要点火。16 离车时,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手柄放在空挡,发动机熄火并断开电源;在坡道停车时,将停车制动装置拉好,停车较长时须用垫坎垫住车轮。17 转向时,应遵守交通规则,并开转向灯,18 严禁无令行车和空挡溜车。严禁离合器处于半离合状态下运行叉车。定期检查油、水泄漏、变形、松动等情况,忽视检查会缩短车辆寿命,在恶劣情况下将会导致事故发生。不要使用明火检查燃油油位、电解液或冷却水及泄漏。叉车运行时切勿上下,上、下叉车时请用叉车的安全踏板和安全扶手。23 不要牵引发动机有故障、转向系统不正常及制动系统损坏的车辆。
二、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1 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的一般结构及性能,严禁超性能使用设备。1.2 开动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1.2.1 检查是否有漏油或漏水,特别是检查液压管路的接头处,油缸,泵,控制阀。1.2.2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足够。检查轮胎的磨损,损伤情况及轮毂的变形,损伤情况。1.2.3 检查散热器内的水是否充足。检查V型皮带的松紧及绕度是否符合标准。1.2.4 检查发动机油盘油量及油质.。检查油箱油量是否充足。1.2.5 检查踏板动作情况及微动踏板能否与制动踏板联动。1.2.6 检查喇叭鸣响情况。检查车灯是否正常。
1.3 将起动钥匙插入,右转一档为“接入”位置,右转二档为“起动”位置,发动机起动后,应立即把钥匙转回“接入”位置,若起动不成功时再起动,要相隔20秒。
1.4 发动机起动后应进行预热运动,使水温计运转至绿色范围内。驾驶中,水温计若超出绿色范围,应停止作业,使发动机空转,使水温降至正常范围后,再开始作业。
1.5 在驾驶中,若发动机油压警告灯亮,应立即停车对润滑系统进行检查。若变距器油温表指针不在绿色范围内,表示油温不正常,应停机检查冷却系统。
1.6 车子转向时,转向灯闪亮,转向完毕后,应注意转向控制杆不能自动回位。1.7 叉车在高速行驶时,严禁换档。1.8工作结束后;
1.9 将积存在燃油系统内的水排掉。在低温天气,工作后把水箱内的水排掉。
1.10 蓄电池充电量应保持75%以上,并作好保温。
1.11 叉子放在地面上,门架前倾,发动机熄火,拔出钥匙,对叉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2 安全操作规程
2.1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驾驶。
2.2 驾驶员不准酒后开车、超重、超高、超速行驶,应安全礼让。转弯处呜号慢行,不准乱停乱放,禁止人在叉臂下。
3.叉车工操作规程 篇三
一.叉车驾驶员除应熟悉本叉车的性能结构外,还应掌握装卸工作的基本知识。
二.每班出车前必须检查以下各处:
1.检查燃油储油量。
2.检查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3.检查工作邮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
4.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5.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6.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才能开始工作,三.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度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四.在装卸货物时,应接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落。货叉插入货堆后,叉壁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禁止货叉超过500mm。
五.严禁高速急转弯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起重架下绝对禁止有人。
六.在超过7°的坡度上运载货物应使货物在坡上的上方。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七.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八.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找到。
九.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十.工作一天后,应对燃油箱加油,这样不仅可以去除油箱内的潮气,而且也能防止潮气在夜间凝成的水珠溶于油液中。
4.仪表工操作规程 篇四
一、岗位职责
1、在电仪车间主任及仪表技师的领导下,执行其布置的工作任务
2、负责全厂仪表的维修和维护,巡回检查、卫生清扫、校验等工作。对故障仪表及时维修、调校并投运。
3、遵守劳动纪律,不串岗、脱岗、睡岗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的苗头,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现象,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项记录,交班要为接班者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7、负责提出仪表备品、备件的需求计划和材料计划。
8、负责建立所有仪表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
9、负责仪表的防潮、防冻、防雷、防雨等工作。
10、对DCS和PLC系统进行定期清扫,对系统本身与仪表连接故障进行处理,对系统的调节参数进行设定。
11、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二、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1、仪表工安全操作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执行机构检修,除按工作程序外,应先撤掉联杆,挂牌。
3、就地表更换,在关闭取样管阀门后,应侧头,不允许脸部对准取样管。
4、蒸汽取样管更换阀门时,应防止内部是否有蒸汽及压力。
5、煤气表及阀门更换,应特别注意是否泄漏。
6、检查炉顶放散系统时,应靠外侧行走,防止上升管突然喷火。
7、巡检电捕时,在防爆口处严禁逗留,防止突然爆破。
8、焦油就地表及阀门更换,应在停机情况下更换,以防喷出溅伤。
9、仪表工对所维护安装的检测、显示、控制仪表设备要定时巡检其安全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仪表工所用工具,要定期检查其绝缘程度,对不合格危害人身安全的,要提出整改方案或更换。
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劳动保护穿戴和电气工具是否良好,否则禁止作业。
2、严格执行停电、送电、验电、挂牌制度,停电时应先拉负荷侧刀闸,后拉母线侧刀闸,严禁带负荷拉闸。
3、停电或送电前,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好,设备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电气设备检修严格执行“拉闸挂牌,专人监护”三道安全防线。
4、带负荷拉油开关或断路器后,禁止再合闸;带负荷合油开关或断路器后,严禁再拉开。
5、倒闸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并不得卷起袖口和裤腿,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6、处理事故电缆时;必须先切断电缆电源,然后用感应法测量电缆确已无电,并进行放电后方可作业。
7、禁止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更不得带电作业,以免产生高压、击穿设备和危及人身安全。
8、禁止各种电源线路虚联、虚接、螺丝拧紧力矩不足;防止螺栓过热、发红、打火、造成电爆;选择使用导线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9、严禁在母干线上接临时线,如果特殊需要必须加装开关。
10、严禁使用超过规定容量的保险丝或保险片,严禁使用任何导线替代保险丝或保险片。
11、电工作业必须按照电工工艺规程执行,确保绝缘和接地保护良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12、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没有接地保护的设备严禁使用。
13、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增减,并且每次检修时必须确保安全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1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加装触电保护器。
15、任何电气设备未经过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能用手触及。
16、○1电气设备不能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电后,再切断设备电源,(有电容器的要取下并放电),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验明确认无电后方可工作。○2拉闸后而未停转的电动机,禁止触及引线。
17、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柜、变压器等各种电器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8、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19、运行中的电缆外皮有明显外伤时,不得触及,需处理时应申请停电。20、严禁带电作业;在非常特殊必须带电作业(即停电危急他人生命安全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场合,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需向总工和调度室汇报;待批准后开工作票和操作票;(在具有现场抢救能力的情况下)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熟知触电急救措施和现场抢救方法
21、高压柜解除五防——必须经总工和总经理批准。
22、高压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启动高压电机时,必须按系统图工艺并经两大车间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
四、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间:
接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前20分钟到岗,在交接班完毕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2、交接班内容:
2.1安全巡检生产运行状况、室内外环境及卫生;值班室内禁止吸烟。2.2写交接班记录、公用工具、公物齐全。2.3现场交班;达到人净、货净、场地净、个人工具清,绝对杜绝将工具丢在可能发生短路的配柜(箱)内,此项每次考核50元。
3、交接班方式:
3.1班长与班长交接。
3.2如有未完成工作必须现场交接说明挂牌位置。
4、交接班纪律;
4.1交班人必须主动耐心解答本班工作,接班人员必须做到认真对待,详细询问达到清楚明白。
4.2严禁瞒报、谎报、虚报,事故分析与原因。
4.3接班人员不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严禁代替交接班,接班超过1小时到岗除罚款50元外,还需按考勤制度再行处理。
4.4交班时无接班人绝对不得离岗,否则罚款20元,接班人迟到5分钟罚款20元。
4.5交接班必须岗位交接(工作未完到现场交接)。
4.6交班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交接班人共同处理,接班人需听交班人的指挥。
4.7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确认工具齐全。
4.8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准备参加班前会,准备进行交接班。4.9对达不到交班要求的,必须由接班班长同意;并对未完成工作交接清楚方可离岗,对多次未完成本班工作的(即遗留),考核员工能力和工资。
4.10交班人员有权监督;接班人员劳保穿戴及防护保安用具穿戴情况,举报者每次奖10元。
4.11在交接班过程中;一律不准接打与工作无关的手机(突发事情除外)。4.12接班人必须确认自己配带的工具完好,否则不准上岗。
五、电仪车间员工守则(与内部考核)
1、不迟到、不早退;班前10分钟点名;点名迟到者考核10元,准点班迟到5分钟考核20元。
2、不准脱岗、串岗;如有不经领导批准,到值班岗位或外车间闲串、闲聊者,每次考核50元。
3、不能在班前、班中饮酒,一经发现立即调离本车间。
4、严禁睡岗;一经发现每次考核100元;班长或站长同次连带考核50元。(依厂规:每月累积睡岗达三次,给与除名,每年累积睡岗六次给与除名。)
5、每班中月累积睡岗达二人次,考核班长(站长)100元。整个工段月累积睡岗达三人次,考核段长200元。
6、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经发现每次考核100元,班长连带20元。
7、对不服从班长(站长)正确指导的,班长(站长)有权考核当日出工;(对所下命令违反操作规程的除外);对无理取闹顶撞班长(站长)的,每次考核50元;并写相应检查,月累积三次者考核300元;对班长(站长)不服从段长、领导或顶撞段长的每次考核100元,月累积达三次者,调离本车间,年累积达三次者调离本车间。
8、严格执行请假、消假、代岗制度;请假需提前12小时(最晚在班前1.5小时)添报,代岗要由高技术或技术对等人员代岗;并且当日工资贴补给代岗人,对无代岗人请假的每次考核20元,对在上班前1.5小时内请假的,每次考核30元。
9、三班倒值班人员,一律轮流在食堂就餐,如形式缺岗,一经发现,全班每人考核20元。
10、在禁止吸烟区与值班室,严禁吸烟;一经发现,考核500元。
11、严格执行卫生区和值班室卫生制度,班中未做,当日班考核20元。
12、工作要认真,态度要端正,对消极怠工、聚众闹事、扇动是非者,经教育无效,调离本车间。
5.矿山测量工操作规程 篇五
1.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编制矿山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为认真贯彻执行测量规程,实现测量工作标准化,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2.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测绘各种矿图满足生产、建设和规划各阶段的需要,定期进行矿井测量,对资源的合理开采进行监督,进行矿区范围内地形测量,参与矿区生产计划和长远发展的编制工作。
3.施测过程和计算过程需有严格的校核,测量工作结束后要编写技术资料并拟好资料归档工作。
4.对测绘仪器和工具要定期校检,进行重要测量工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仪器工具进行检校。
5.测量工作必须采用全国统一坐标系统。
6.应积极引进先进仪器和设备,推广电子计算机和陆光测距技术。
7.矿区地面平面控制测量
(1)在矿区原有的控制网基础上加密控制网,可采用三角网,边角网,导线网布网方法建立,其边长,测角中误差,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应符合规程要求。
(2)水平角观测所用全站仪必须进行严格检验,进行三角测量和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规程要求。
(3)全站仪要求定期检验,必须按全站仪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仪器,全站仪的技术要求按规定表格执行。
(4)钢尺应进行比长后再用。
(5)业内计算前应检查外业观测薄有无错误,当采用计算机进行计算时,计算程序必须先经过手算检验方可,业内计算数字取位应符合规定。
8.矿区高程控制测量
(1)地面首级高程控制网采用原有的水准点,在此基础上依地形条件可用水准或三角高程方法进行加密控制。
(2)水准测量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规定的表格,业内计算取位按规定表格要求。
(3)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按规定表格执行,仪器觇标标高应用钢尺丈量两次,取平均值作最终结果。
9.矿井测量
(1)联系测量应至少独立进行两次。(2)采用几何定向测量方法时,对两井和一井定向测量两次独立定向的结果互差分别不得超过“1”和“2”。
(3)近井点要埋设在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的地点,高程基点不少于两个。
10.井下平面控制测量
(1)井下控制应测设固定导线点。
(2)井下永久导线点应埋设在碹顶或不易破坏地上。
(3)井下水平角观测所用仪器和作业要求应符合规定要求。
(4)基本控制导线每隔300-500m延长一次(或按实际情况决定),当掘进工作面接近各种安全边界(水、老空区)及重要技术边界时,必须以书面手续报告矿井技术负责人并通知施工区队等有关部门。
11.井下高程控制测量
(1)井下水准点和固定导线点的高程在主要水平巷道中应用全站仪确定,所有点都要统一编号。
(2)井下水准测量方法及限差按规程执行,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及限差按规定执行。12.矿井测量放样
(1)施工放线应根据已批准的各种施工设计图纸资料进行,标定后要进行检查测量。
2)施工测量前要有专人负责验算有关数据,核对图上的几何关系是否与现场相符,有疑问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对标定所用控制点及其成果也应进行核对。
(3)检测及其标定的结果应记入专用记录薄中并绘出草图备查。
13.井巷施工测量
(1)标定车场及各运输,回风巷道的中腰线时应对设计图上的几何要求进行闭合验算。
(2)最前面一个中腰线点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一般应不超过30-40m,在延伸中腰线时,对所使用和新标定的点均应进行检测,巷道掘进100m应至少检测一次中腰线。
(3)用激光指向仪指示掘进方向时,仪器的实质必须安全牢固,仪器至工作面的距离不应小于70m,使用过程中要每一星期检查一次,看是否偏离规定的方向。
14.贯通测量(1)重要贯通测量前应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2)贯通测量至少要独立进行两次,取平均值作为终值,最后一次标定贯通方向时,未掘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50m。
(3)重要巷道贯通施工工程中应该有比例尺比小于1:200的贯通工程进度图,必须及时填绘工程进展情况。
(4)贯通工程剩余巷道距离在岩巷中剩余15-20m,(快速掘进应于贯通两天前)时,测量负责人应该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并通知施工区队长等单位。
(5)井巷贯通后要及时将两端导线,高程连接起来,计算各项闭合差,重要贯通完后要进行精度分析,全部内外业资料一起归档保存。
15.测绘资料基本要求
(1)在基建、恢复、生产、扩建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整理出系统的测绘资料,按档案化管理要求分类编号登记,建立使用和保管制度。
(2)各种矿图按《地质测量图例》绘制,地形图部分按照国家测绘局的有关图式规范绘制。16.基本矿图
(1)矿井必备矿图种类和比例尺应符合规定。
(2)各种基本矿图的绘制要求按规程并参照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采掘工程平面图,每个运输水平绘制一张,比例尺1:1000,主要表示回采的情况。
(4)主要巷道平面图,比例尺1:1000,回风水平上方石门水平和运输水平分开绘制,主要表示掘进情况。
(5)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1000,每个运输水平绘制一张,主要表示井下开采的情况和地面对照关系。
(6)矿图的比例尺及绘制要求按规程执行。
①井上下对照图 ②采掘工程平面图图 ③工作面采掘平面图
6.通风调度工操作规程 篇六
第一节 上岗条件
1、了解各种通防仪器、仪表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2、通风调度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
3、通风调度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4、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5、熟悉矿井一通三防各系统。
6、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中矿井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通风安全监控、防灭火、井下爆破等的有关规定。
7、掌握集团公司、矿业公司和本区有关通防规定和要求。熟悉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掌握“通风调度网”和“安全监测网”的操作。
第二节 安全规定
1、瓦斯检查报告单由班(队)长负责审阅,并向通风调度值班员和通风区(队)长汇报。通风瓦斯台账由通风区队长和通风区技术负责人审阅。
2、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汇总本日瓦斯检查情况和其它工作情况,按照总生字[2001]278号“关于下发开滦集团公司通风瓦斯日报汇报内容及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要求填写瓦斯日报,经通风区技术负责人和通风区队长签阅后,于当日下午送矿业公司调度室。通风瓦斯日报内容由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向集团公司调度汇报。
3、集团公司通风调度负责汇总各矿业公司通风瓦斯日报情况,请集团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其他有关领导审阅。向下传导领导指示。
4、集团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其他有关领导,每日到调度室审阅通风瓦斯日报,并签署指示。集团公司通风调度负责将领导的指示意见传达各矿业公司,各矿业公司通风区负责将落实情况反馈集团公司通风调度。
第三节 安全确认
1、确认身体状况良好,适合上岗。
2、检查工作环境内的其它安全状况。第四节 操作准备
1、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2、必须严格执行通风调度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内容包括:
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各类工作人员去向、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把已办待办的事项、领导指示、有关部门的通知及本班应重点注意的问题掌握清楚
第五节 操作顺序
1、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交接班→接受指示→传达指示→做好记录→组织调度→反馈汇报→填写汇报→交接班
第六节 正常操作
1、认真开好班前会,领会各项安全要求。
2、收集井下瓦斯、火检及本区各工作地点的汇报,接收各级领导指示,各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及各生产单位的措施、票据等,组织指挥通防工作。
3、掌握全区的重点工作安排,填写瓦斯日报汇总,打印监测日报表,认真把本班的“通风调度网”内容上报好,做好“通风调度网”内的各项汇报。
4、安全监测系统状况及各种故障及时通知到监测值班人员。及时查杀监测室内计算机的病毒,保证监测主程序的连续性,对出现的报警、故障及瓦斯浓度超过0.4%等情况要及时告知监测值班人员并向区领导汇报并作好记录,调度人员上“通风调度网”在监测备用主机上使用。
5、记录瓦斯工、火检工和其它工作地点的重点工作汇报,按格式填写调度台帐记录。
6、协助值班领导布置班前会工作,传达各级领导指示,指挥处理井下发生的各类事故。
7、班末小结本班工作归纳登记内容全面,字迹清楚,时间准确,把本班重点工作、各级领导指示、已办待办问题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8、按时下井,熟悉现场及重点部位,每月不少于8个井下工作日,上井以后认真填写“调度下井巡回检查路线汇报本”。
第七节 特殊操作
1、处理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接到突发事件时汇报时,要沉着、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按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地组织处理。
三、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公司调度室汇报,并传达有关指示。
四、及时反馈处理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2、通风调度在班中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征得值班领导同意,并在替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第八节 收尾工作
1、检查各种台帐、记录是否填齐,通风调度网数据录入是否齐全。
7.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 篇七
一、安全规定:
1、高瓦斯煤矿、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安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3、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
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4、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5、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
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1次。
二、操作准备:
1、上机前的准备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交接班内容包括:
①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②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③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2、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备齐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3、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3)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
。制备所用的原料气样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
三、正常操作:
(一)机房操作
1、接班后,首先和通风科、调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2、每隔30分种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温度、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3、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4、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5、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6、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
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7、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的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试
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二)地面检修操作:
1、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按国际“GB3836.1-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
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2、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①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②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③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前一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
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三)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
1、登高3米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2、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
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3、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要注意协调。
4、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
5、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6、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
7、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传输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
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吨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
必须固定在确保1吨以上拉力的固定点上。
8、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9、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四)井下安装操作:
1、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2、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
距为3米。
3、井下传输电缆在大巷敷设或检查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4、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毫米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架空线的电后,方可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5、在暗斜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
6、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扒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
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7、所设的传输电缆要:
(1)将所携带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
(2)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区段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
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好后再敷设。
(3)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入电缆钩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
(4)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
一侧。
8、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9、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
10、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
入器壁内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
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
11、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2、调试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井下电工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3、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
14、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15、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16、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17、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18、传感器在安装时,必须用梯子或木马,并扶牢后,再上人安装。具体安装位置:距顶大于或等于20厘米,距帮大于或等于30
厘米。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
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严禁在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拆除传感器时也应遵守此规定。
19、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等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
调整跟踪精度。
20、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规定。
21、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
止运行时,须报告通风科、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井下维护操作:
1、每七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3、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少跟踪
误差。
4、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
证送气平稳。
5、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
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6、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六)便携式仪器的维护操作
1、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2、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3、检查仪器的完好性,确保仪器正常。
七、特殊操作:
1、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2、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有试验报告与所断电范围的单位管理人员协商好,方准进行
试验。
3、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8.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篇八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定行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转;
二、范围:行车作业;
三、职责:行车操作工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一)、行车操作人员守则:
1、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
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2.、行车有故障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3、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
4、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5、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
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6、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8、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9、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10、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
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11、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
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2、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3、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
动避让。
14、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
通行”的标志。
15、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
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6、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7、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
室。
18、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9、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20、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21、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22、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二)、行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初吊物或指挥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重量不明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手上岗前首先做到四懂三会,劳保穿戴整齐并持证上岗。
2、行车工必须按规定仔细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故障。不得带病作业确保安全,有倒班的必须认真进行交接。
3、行车工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把行车使用的吊具、绳索进行认真的检查。在吊具绳索都合格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4、行车工必须摸清自己吊运范围内物品的情况,以便准确地做好吊运工作。
5、非行车工严禁乱开行车,行车工要坚守岗位,不准随便离开工作室,不准将行车交给他人开,在操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在工作岗位吃东西、吸烟、看报等分散精力的活动。
6、行车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灵敏有效,发现行车有问题应立即停车修理,不得凑件使用,行车在使用中如工件无法落地时,必须在吊物下加以围圈,严禁人员入内和在吊物下通行。
7、吊运工件行车时,应先鸣铃,警告地面人员躲避,严禁在行人头上越过,在吊运的工作物上不准站人,不准用行车吊起工作物进行吊装加工,对不正确的使用行车行为,行车工应一律拒绝。
8、不准将全物吊起后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9、吊物运行时起吊高度一般离地面不超过一米,并切实注意安全吊运工作物,要慢起慢落,移动时要鸣铃,使用行车的人应走在吊物的前面,以警告他人离开通道,并指定放置地点。
10、行车在运行中,未完全停止时,严禁开倒车,行车行至接近轨道两端时切勿开动过猛,以免发生越轨等事故,应距厂房墙壁半米停车,操作时精力要集中,其小车和上下起绳马达不可同时开动。
11、行车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起落及各方面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无限位器不准使用,以免发生事故。
12、吊运工作物必须平稳,不得摇摆,特别是吊运重大物品、精密设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备,行车速度不得过快。
13、行车工上下行车时,必须从指定地点的梯子上下,禁止从一行车跨到另一行车上,行车工工作结束应安全稳妥的停在安全梯处,方可离开。
14、行车在进行检修时,行车工要配合检修人员共同进行。检查过程中必须断开主导电流和电闸,行车在工作中禁止进行检查、加油、擦调各部机件,不准打开电阻器、控制器等。
15、使用行车时,严格执行“十不吊”:
(1)吊物超负荷吊运,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厂领导同意,要有专人指挥,但必须有安全部门提出安全措施;
(2)信号不明,乱指挥不吊运;(3)吊运物上面站人不吊运;(4)不斜吊,不斜放;
(5)吊运物捆绑、吊挂不牢不吊运;
(6)吊运物和任何物体相连或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运;(7)用麻绳及破旧三角带不吊运;(8)危险品不吊运;
(9)吊钩限位开关失灵不吊运;
审核: 王有志
9.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篇九
1、行车工需经过劳动部门专门培训和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2、行车工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先鸣铃。
3、起吊重物或群体作业时,为确保起吊安全必须做到:(1)设专人统一指挥。
(2)必须有监护人,起吊中至少有三人协同作业(行车工 1 人、挂钩 工 1 人、监护人 1 人)。
(3)落下重物时,地面人员禁止站在吊物下方。
4、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转向时,必须先转向“○”位。
5、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临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 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拦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 端除抢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上。
7、工作停歇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 吊物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或设备上越过。吊运物体离地不得过高。
8、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9、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位切断电源,起吊物件无法放下时,行车工应立即同地面指挥人员取得联系,将危险区域用绳子围住,并警戒任何人不得通过,然后请检修人员抢修。
10、浇注前,应先看到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慢。
11、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鸣铃并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2、严格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1(3)工件捆绑不牢或吊物倾斜不吊;(4)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不吊;(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埋没物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吊;(7)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8)歪拉斜挂不吊;
(9)带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10)铁水包过满不吊;
13、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应将物件稳妥降落,将行车停靠在安全地点检修,检修应做到:
(1)按制手柄放置“○”位,切断电源。地面设警戒线;
(2)专人指挥分工明确,严防行车突然启动,造成检修人员摔伤;(3)工作完毕,清理现场严防工具及其它材料遗忘在行车上;(4)行车工与修理人员相互配合,检修结束要履行验收;
14、工作中行车工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应做到:(1)把空钩起升到上限位置,不要靠近地面;
(2)把行车开到指定停车点,行车不要停在热辐射源的上方;(3)起重小车停在操作室一旁,不要停在大梁跨中;(4)把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
(5)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件是否完好,介绍设备故障及本班运行情况。
15、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工作,连续运行的行车交班前应进行 15~20 分钟的清扫,接班行车工应做到:
(1)认真听取上一班行车工工作设备情况介绍,并主动问清情况;(2)查阅上班交接记录和工作留言;
(3)检查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制动器是否良好;(4)检查吊勾、滑轮、钢丝绳等有无隐患;
(5)进行空载运行,检查各种开关是否灵活有效,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方可使用。
10.支柱工操作规程 篇十
棚的拆换
1、拆换支架前,要先加固工作地点,前后3米的支架,有隐患及时处理,要用坚实大拌或用12cm以上圆木搭好架木或操作平台,拆换棚应在好的支架处起头。独头巷道必须由外向里逐架拆换,贯通巷道要尽量选择顺风逐架拆换。倾斜巷道要由上往下逐架拆换。拆换棚时,在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工作,应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安全。
2、拆换棚前要对工作地点的风、水、砂、瓦斯管路,电器设备、电缆、皮带机运输机等进行维护,各种管路缺吊丝的应及时补齐,并打好地戗顶子,瓦斯管路要设木垛维护,放炮前管路要用皮带盖好包严,维护长度为施工地点前后各5米,电器设备等要用皮带包好,电缆要用中拌、皮带、包严,能落地的必须落地,维护长度为施工地点前后各7.5米。
3、翻棚时要进行超前别顶,严禁大拆大换,严禁空顶下作业,棚距500mm-800mm,在处理特殊情况时必须有矿、区技术负责人批准。
棚的架设
(一)、T铁棚架投
1、梁的两头各担在棚腿上面的尺寸不得少于100mm。
2、垫木厚度不低于70mm宽,长不低于卡头的低面尺寸。
3、棚腿的斜面(马蹄面)要和数值的叉角斜面相同。
4、架设T铁棚必须穿木鞋,木鞋长350mm、宽150mm、厚100mm。
(二)、U型钢支架的架设
1、梁腿搭接400mm、卡间200mm、末端100mm。
2、扣木:4.5#以下U棚扣木5根,中心一根,其余均匀摆布,5.0#以上U棚,扣木7根,中心一根,弧型处各一根、卡间各一根、腰间各一根,扣木用大拌制作。
3、刹杆距和棚距相等。
4、腿子要穿木鞋。
5、棚距600mm。
(三)、“O'型棚架设
1、梁腿搭接400mm、卡间200mm、卡端100mm,扣木8根、梁子中心一根、卡间各一根、腰线各一根,底梁子中心一根、弧型各一根,扣木用大拌制作或使用铁扣木。
2、底梁子后面要用中拌排严。
开帮别顶: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要维护好工作地点的各种管路及电缆、电器设备,并要注意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防止落石伤人。严禁用矿车接货。
2、找帮顶活石要用2.0M以上长撬棍,工作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顺序由近至远地将浮石或活石处理净,斜巷找帮顶活石由上向下方找,并要在下方挡好半截门子。
3、严格执行湿式凿岩制度,炮眼深200-300MM,每孔装药量1/3-1/2药卷,最多一次放炮个数5-8个,软岩每次可放1-2个。
4、开帮剔顶要注意打眼方向,防止设备被崩坏。别顶时先别浮石和顶板岩层较破碎地点。
装车和推车:
1、装车时,石块长度不准超过300mm,大块必须破碎后再装车,装货量不准超过车沿以下200mm位置。
2、推车过风门和拐弯时必须高声呼喊,发出信号,停车时必须打好实掩,稳住矿车。
3、推车过道岔子后应立即把道岔搬回原位置,前后两车间的安全距离为30米,禁止登车。
4、推车时要注意前方,手不许扶车沿及车两侧,车到指定地点,前后打好实眼,严禁放飞车,弯道、下坡道提前派警戒。
5、往车场子推车时,要挂好链,不准挂反链。
6、处理掉道车时,不准用手直接抬车,要用千斤顶或者起重机,斜巷要用扶车器,禁止用钎子,撬棍支撑矿车。
木垛架设:
搭木垛前必须准备好充足的材料,严禁无料或材料不足施工。
搭木垛要待顶板稳定后进行。
搭木垛要委派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操作。
搭木垛要留好安全出口,并做好监护。
在顶板破碎地点架设木垛时,木垛顶部必须适当的增加根数,并排列好位置,以免局部冒落。
顶板压力大地点架设木垛时,“井'形木垛要加花,不准有空心。
木垛一定要接顶靠帮,不准空顶空帮。
木垛打楔子要打在纵横交错的坑木中间,顺上层坑木处打,决不准直接接触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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