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公诉词(共7篇)(共7篇)
1.故意杀人公诉词 篇一
关于夏铁柱故意杀人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江苏警官学院09法三律师事务所接受夏铁柱故意杀人一案的被告人夏铁柱的委托,指派我和吴燕萍担任本案被告人夏铁柱的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庭,参与诉讼。
开庭前,本律师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会见了被告人夏铁柱,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本律师认为,夏铁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现提出辩护理由如下:
一. 控方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夏铁柱有杀人的故意。证人杨庆的证言并不能
充分说明夏铁柱的主观罪过。“你别叫,我要把你弄死”这在我方看来,结合夏铁柱的暴躁性格特点,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句话只是想吓吓孙美丽,而事实
上没有真正想杀死孙美丽的目的。
二. 没有证据证明大火是因为夏铁柱点燃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夏铁柱往孙美丽身
上泼汽油。证人杨庆只能证明孙美丽后脑勺头发湿乎乎的,但没有充分证据
证明头上的就是汽油,证人孙玉荣是被害人孙美丽的亲妹妹,出于对姐姐的联系,不免对夏铁柱心有偏见及仇恨,我们有理由怀疑她的证言的真实性,孙玉荣所说的夏铁柱向孙美丽身上泼汽油不可以作为指控被告人的证据。
三. 如果夏铁柱有故意杀害孙美丽的目的,那么他在杀害孙美丽时肯定会尽足够的注意,然而结果却是夏铁柱也是下半身起火被烧伤。我想哪一个故意犯罪的人都不会愚蠢到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却仍旧不提前采取措施
不避免使这种后果伤害到自己。而对夏铁柱本身也烧伤的解释,我们认为只
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夏铁柱根本没有杀害孙美丽的故意。
四. 送检的“尸体皮肤组织”中未检出汽油成分也可以说明被告人夏铁柱并没有
把汽油泼在孙美丽身上,即使汽油具有挥发性,在短短的几天之内,不可能
挥发的连一点痕迹和残留都没有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被告人夏铁柱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实施杀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也不需要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辩护人:王亚男 吴燕萍江苏警官学院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8月1日
2.李梦南故意杀人案 篇二
2012年3月23日9时许,被告人李梦南与其祖父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哈医大一院)五号楼五楼风湿免疫科治疗李梦南所患强直性脊柱炎。因李梦南还患有继发性肺结核,医生建议先治愈肺结核,再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李梦南对治疗方案产生误解,认为医生故意刁难,遂产生杀人之念。当日16时许,李梦南在哈医大一院住院处附近的一仓买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该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持刀刺该科实习医生被害人王浩(男,殁年28岁)颈部一刀,又刺伤另外两名女医生,一名男医生。王浩因颈部被刺致右颈静脉损伤,失血死亡;另外一名男医生轻伤,两名女医生轻微伤。当天17时许,公安人员将作案后逃离现场,后与其祖父又到哈医大一院门诊包扎治疗的李梦南抓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公诉机关提供被告人李梦南的情况调查报告指出,由于李梦南自小父母离异,家庭教育、监管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问题缺少沟通且处理不当,而走上犯罪道路。经庭审教育,李梦南表示知罪、好好改造。
市法院经审理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梦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长春“盗车杀婴”案 ●2013年3月4日7时许 周喜军将许家林的RAV4丰田车盗走,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婴儿,行驶中,婴儿啼哭,周喜军用布条勒婴儿颈部,直至婴儿死亡。随后,将婴儿埋于积雪中潜逃。
●3月5日17时许 周喜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5月27日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喜军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
1.7万余元
洛阳性奴案
案情简介:2012年11月30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一审宣判: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
3.故意杀人公诉词 篇三
案件名称:何津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 一审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复核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 审判长:欧阳南平
代理审判员:肖凤、李 红 伟 书记员:张磊 裁判时间:2013.06.07 【有无律师】无
【关键词】醉酒后泄愤报复 杀害二人 前科 初中文化 死刑 没上诉 【裁判要点】被告人持刀砍杀被害人颜某、钟某某(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被告人因交通事故纠纷而泄愤报复,在醉酒状态下驾车到被害人住宅小区,并持砍刀闯入被害人家连杀二人,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核准死刑。
【版权声明】摘自孙中伟著《最高法院死刑案例解读》(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中伟刑事辩护研究院努力提供最全面、最有深度的死刑案例解读的数据库、大数据,提供已出版的《死刑改判操作指引》、《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的大数据、数据库。我们既直接提供最专业的律师服务,律帅中伟精律师联盟也为当事人推荐各城市各专业的优秀联盟律师(联系我们:***)。
【裁判文书】
被告人何津,男,汉族,1974年7月24日出生于浙江省武义县,初中文化,农民,住武义县XX镇XXX村XX路XX号。1994年1月2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年11月5日刑满释放。2012年5月11日因本案被逮捕。现在押。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何津犯故意 1 杀人罪、危险驾驶罪一案,于2012年10月8日以(2012)浙金刑一初字第5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何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于2012年12月19日以(2012)浙刑三复字第67号刑事裁定,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现已复核终结。
经复核确认:2011年8月11日,被告人何津驾驶机动车与被害人颜某(女,殁年40岁)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颜某受伤,双方始终未能协商解决损害赔偿问题。2012年5月7日20时许,何津在醉酒后打电话与颜某商谈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二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何津遂携带砍刀驾车至浙江省武义县XX花园小区,敲门进入该小区X幢X单元XXX室颜某家客厅,朝颜某头颈部等处连砍数刀,致颜某因颈髓断裂及大失血死亡。颜某的丈夫钟某某(甲)(被害人,殁年42岁)闻声到客厅欲夺刀而与何津搏斗,何津朝钟某某(甲)连砍十余刀,致钟某某(甲)因颅脑损伤及失血性休克死亡。接警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将何津抓获,经检验,何津血液中乙醇含量146mg/100ml。
上述事实,有原审开庭审理中经质证确认的被告人何津作案时穿的沾有被害人钟某某(甲)血迹的裤子、现场提取的沾有何津和钟某某(甲)血迹的砍刀、何津作案时遗留在现场的血迹、何津停靠在现场楼下的车辆,被害人颜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治疗的病历、证明何津前科的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证人吴某某、朱某某、钟某某(乙)、王某某、严某等的证言,尸体鉴定意见、活体鉴定意见、DNA鉴定意见、酒精含量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人身检查笔录,手机通话清单和现场所在住宅小区的监控录像等证据证实。被告人何津亦供认。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津持刀砍杀被害人颜某、钟某某(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何津因交通事故纠纷而泄愤报复,在醉酒状态下驾车到被害人住宅小区,并持砍刀闯入被害人家连杀二人,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均应依法惩处。原审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 2 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浙刑三复字第67号同意原审对被告人何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的刑事裁定。
本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律师解读】
一、本案被告人应以故意杀人罪和危险驾驶罪进行数罪并罚
2011年8月11日,被告人驾驶机动车与被害人颜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颜某受伤,双方始终未能协商解决损害赔偿问题。2012年5月7日20时许,被告人在醉酒后打电话与颜某商谈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二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被告人遂携带砍刀驾车至颜某家客厅,朝颜某头颈部等处连砍数刀,致颜某和颜某的丈夫钟某某(甲)死亡。接警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将何津抓获,经检验,何津血液中乙醇含量146mg/100ml。被告人持刀砍杀被害人颜某、钟某某(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
二、酒后杀人行为不影响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承担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虽然被告人在酒后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但他无其他任何自首、立功或其他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由于其罪行极其严重,其酌定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严重,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形。
三、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致被害人二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3 符合刑法规定的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形
被告人因交通事故纠纷而泄愤报复,在醉酒状态下驾车到被害人住宅小区,并持砍刀闯入被害人家连杀二人,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符合刑法规定的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形。
4.故意伤害辩护词 篇四
审判长、合议庭:
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与抗诉,现依法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监控录相显示的案件事实:被告人摩托车在刹车近停等待红灯通过时21时50分27至28秒间,被追捕的摩托车猛撞尾部致被动加油车头窜起冲上大货车,摩托车加油往前窜系追捕的摩托车撞击所致
1.监控录相显示被害人摩托自被告人左边加速横转90度猛拐过被告人摩托车的时间点自21时50分25至27秒间,同时被告人摩托缓慢行驶至马路中间线,尾灯亮起,表明被告人有刹车停驶的措施,并无冲向前头截停的被害人摩托
2.被害人的摩托车停点位置距被告人间还间有另一肥胖白衣人乘坐电动单车相隔的右前方载停,距被告人摩托右边有间距,下车点并非被告人车正前方
3.被告人下车时画面显示:被害人下车时左脚落地,有右手持物、右脚大幅横跨向被告人方向的动作,记者及相关部门报道为冲上去准备截停
3.录相显示21时50分27至28秒间被害人从摩托车上下车、右脚大幅横跨向被告人方向前的一迅间,被告人的摩托车前头已忽然向上向前窜起,倒向正前方驶过的大货车,被告人的摩托车运动轨迹并无改变原有的正前方运动方向
4.但监控录相显示就在被告人的摩托车前头已忽然向上向前窜起前的一迅间第二辆追捕的摩托出现在画面上,冲上被告人摩托车而没有任何减速,在与被告人摩托接触的刹那被告人的摩托车前头忽然向上向前窜起,追捕的摩托一同往前运动,追捕的摩托尾部漂移从左往右横甩,将被害人乘座的摩托车甩倒,后继续往前运动围着陈道德转圈。
二、监控录相显示的案件事实与被告人的供述及证人 陈述的其追捕的摩托碰撞被告人摩托事实相印证,证明被告人摩托窜起往起冲或加油,与被撞有相当的因果关系。
三、指控被害人倒地系被告人摩托撞击所致理据不足
1.无伤痕及车辆痕迹鉴定证明有撞击
被害人系知被告人右前方准备实施抓捕的一刹间倒地,如系被告人车相撞,首先应系被害人右部与被告人车相遇,但被告人车辆辆痕迹检测,无显示车辆有碰撞被害人的痕迹,尸检报告表明受害人明显伤痕全在身体左部,指控被告人车将受害人撞飞到大车下理据不足。
2.被害人所乘摩托车加速后横转90度截停时的作用力与惯性及被害人右脚大幅横跨、右手有击向被告人,系被害人向左后方倒地身体左部撞向大货车最可能的重要原因,指控被害人倒地纯系被告人所致不合事实
四、言词证据关于被告人撞击被害人的陈述与监控录相及常识不符,不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应不予采信
监控显示,追捕人员均在围捕陈道德,被害人倒地发生的时间点为21时50分27至28秒间刹那发生的,证人等陈述有被害人亮明身份后被告人加油撞击被害人的经过明显系事后猜测,与监控事实及常识不符。鉴定报告结论采信的录相时间点为21明47分间发生的情况,不能否定在21时50分追捕车辆撞击被告人摩托车的事实。
综上,被告人缓慢驶入中间线等待绿灯,被害人摩托自被告人左边加速横转90度时被告人尾灯亮起有刹车的动作,及被告人摩手摩托窜起往起冲后直向大货车无改变方向的事实,及自摩托车窜起至被害人下车载停倒地的时间仅一秒的刹那,均表明被告人无实施伤害被告人的主观故意。
被告人摩托系被追捕的摩托撞击尾部后加油害后窜起倒向大货车,被害人所乘摩托车加速后横转90度准备实施截停时倒地,均非被告人所能预见和控制,正如交警队结论中认定的,此事故系抓捕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非被告人故意伤害。
综上,原审认定被告人摩托车加油及被害人倒地非被告人故意所致事实清楚,认定被告人不构成故意伤罪适用法律正确。公诉机关抗诉请法求与事实与法律不符,请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抗诉请求。
此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贩卖毒品公诉词 篇五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贩卖毒品公诉词
在很多时候我们可能会在很多活动上了解到毒品,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但是很少接触到如何进行对贩卖毒品的诉讼,那么这个诉讼是怎样进行额的呢?下面就有赢了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知识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概念
其实贩卖毒品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的概念不同,具体如下:
1、公诉意见书的概念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公诉意见书是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被告人提出起诉书的基础上,全面地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证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分析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阐明为什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检察院提起的起诉进行补充和阐发,从而进一步在事实上、证据上、法律上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2、起诉意见书的概念
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制作的、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公诉部门移送审查时制作的书面文件。起诉意见书是法律应用写作中常用的文种。依法制作的起诉意见书具有区别罪与非区别罪,保障是犯罪人受到法律追究的重要作用。
起诉意见书是司法实践中运用频率很高的文书,任何一个刑事案件自侦查终结时都必须制作此文书。一般是一案一份,对于共同犯罪案件,需要提请起诉数名犯罪嫌疑人的,和写一份文书,按照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制作。对共同犯罪中不需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仍应当将共同犯罪的事实说清楚,并注明对未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情况。两种分类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1、公诉意见书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3)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4)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5)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2、起诉意见书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涉嫌罪名、案件来源、侦察过程中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以及犯罪嫌疑人归案的情况。
(2)正文包括公安机关依法查清的犯罪事实,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写明案件的有关情节以及制作起诉意见书的理由。
(3)尾部写明拟移送的检察院的名称或本院公诉部门、制作文书的日期,并加盖公安局局长和公安局印章或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公章。
(4)附项写明移送卷宗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现在的处所、随案移送的物品、被告人是否已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在很多时候贩卖毒品会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的,很多人也会有意识的防范,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遇到了这种情况但是不会想到将这些贩卖毒品的人绳之于法,这就是因为自己欠缺相关知识,以上就是赢了网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贩卖毒品公诉词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加!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内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qq/689399.html
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2018最新】第九条解读 http://s.yingle.com/w/qq/689396.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雇佣关系能申请工伤吗,雇佣关系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http://s.yingle.com/w/qq/689395.html
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http://s.yingle.com/w/qq/689393.html
骚扰他人是恶作剧吗,实施者要承担什么责任 http://s.yingle.com/w/qq/689391.html
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将公开
http://s.yingle.com/w/qq/689388.html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劳务关系
http://s.yingle.com/w/qq/689387.html
【驰名商标保护】中国法律给予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http://s.yingle.com/w/qq/689385.html
学校的补充赔偿责任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qq/689383.html
商标合理使用的模式
http://s.yingle.com/w/qq/689380.html
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概念与区别分别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qq/689379.html
商标代理范畴和类型
http://s.yingle.com/w/qq/689376.html
义务帮工损害赔偿是怎么样的
http://s.yingle.com/w/qq/68937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应当缓行 http://s.yingle.com/w/qq/689373.html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qq/689370.html
我国如何保护驰名商标
http://s.yingle.com/w/qq/689368.html
笔名和网名是否属于姓名权范围
http://s.yingle.com/w/qq/689366.html
驰名商标保护的必要性
http://s.yingle.com/w/qq/689364.html
动物侵权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http://s.yingle.com/w/qq/689363.html
创立驰名商标保护驰名商标
http://s.yingle.com/w/qq/689360.html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一起获得吗 http://s.yingle.com/w/qq/689358.html
知识产权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之商标使用未注册商标 http://s.yingle.com/w/qq/689357.html
肖像可区分为个人肖像与集体肖像 http://s.yingle.com/w/qq/689355.html
商标代理人考试已取消
http://s.yingle.com/w/qq/68935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怎样维护公民的荣誉权
http://s.yingle.com/w/qq/689350.html
商标注册申请核转与代理
http://s.yingle.com/w/qq/689348.html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qq/689346.html
商标设计的构成商标交易
http://s.yingle.com/w/qq/689344.html
补充赔偿责任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内容 http://s.yingle.com/w/qq/689343.html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存查程序 http://s.yingle.com/w/qq/689341.html
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有什么作用 http://s.yingle.com/w/qq/689339.html
商标申请代理的程序
http://s.yingle.com/w/qq/689336.html
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如何进行维护
http://s.yingle.com/w/qq/689334.html
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http://s.yingle.com/w/qq/689332.html
侵犯姓名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http://s.yingle.com/w/qq/68933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2018最新】第一条解读 http://s.yingle.com/w/qq/689329.html
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2018http://s.yingle.com/w/qq/689327.html
年)是什么
如何申领(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http://s.yingle.com/w/qq/689325.html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qq/689323.html
商标侵权案件注册商标标志
http://s.yingle.com/w/qq/689321.html
咸猪手在法律上是一种什么行为,咸猪手行为怎么处罚 http://s.yingle.com/w/qq/689319.html
商标使用条件范例 http://s.yingle.com/w/qq/689316.html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存在哪些法律缺陷呢 http://s.yingle.com/w/qq/689315.html
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qq/689313.html
侵犯姓名权解决方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qq/689311.html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及损害赔偿的合理界定 http://s.yingle.com/w/qq/68930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求吗 http://s.yingle.com/w/qq/689306.html
对外国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是如何规定的 http://s.yingle.com/w/qq/689305.html
消费者如何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http://s.yingle.com/w/qq/689303.html
商标转让悄然成风商标侵权纠纷
http://s.yingle.com/w/qq/689301.html
校园人身损害赔偿要如何维护自已的利益呢 http://s.yingle.com/w/qq/689299.html
商标代理人申报条件
http://s.yingle.com/w/qq/689297.html
义务帮工时出车祸可以要求赔偿吗 http://s.yingle.com/w/qq/689295.html
驰名商标保护 http://s.yingle.com/w/qq/689292.html 构成侵害肖像
权需满足
哪些要件
http://s.yingle.com/w/qq/689291.html
从大业案谈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冲突后的合理使用及解决途径 http://s.yingle.com/w/qq/689289.html
承担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qq/689286.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三亚中院成功调解LV商标侵权系列案
http://s.yingle.com/w/qq/689284.html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w/qq/689282.html
商标侵权赔偿案例分析美洲商标注册 http://s.yingle.com/w/qq/689280.html
侵犯隐私权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qq/689279.html
驰名商标的刑事特别保护
http://s.yingle.com/w/qq/689277.html
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是否会构成侵害肖像权 http://s.yingle.com/w/qq/689275.html
如何将注册商标使用权投资入股
http://s.yingle.com/w/qq/689273.html
人身权的民法保护的概念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qq/689271.html
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和绝对保护
http://s.yingle.com/w/qq/689268.html
义务帮工怎样赔偿 http://s.yingle.com/w/qq/689266.html 集成电
路
布
图
设
计
保
护
条
例
http://s.yingle.com/w/qq/689265.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荣誉权能归入人格权吗
http://s.yingle.com/w/qq/689262.html
商标代理机构激增不正当竞争有待解决 http://s.yingle.com/w/qq/689261.html
人身自由权怎么理解
http://s.yingle.com/w/qq/689259.html
加拿大商标注册商标侵权法律
http://s.yingle.com/w/qq/689257.html
违约损害赔偿的法律特征具体是如何的 http://s.yingle.com/w/qq/689255.html
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行使
http://s.yingle.com/w/qq/689253.html
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问题
http://s.yingle.com/w/qq/689251.html
注册商标的注销 http://s.yingle.com/w/qq/689248.html 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是指什么 http://s.yingle.com/w/qq/689247.html
上海自贸区法庭审结一商标侵权纠纷案件 http://s.yingle.com/w/qq/689245.html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内容包含哪些 http://s.yingle.com/w/qq/68924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两个方面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做出明确规定 http://s.yingle.com/w/qq/689240.html
学校应该如何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http://s.yingle.com/w/qq/689239.html
驰名商标刑法保护 http://s.yingle.com/w/qq/689237.html 童工的法
定
年
龄
是
多
少
岁
http://s.yingle.com/w/qq/689235.html
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条件
http://s.yingle.com/w/qq/689233.html
触电身亡责任要由谁承担呢
http://s.yingle.com/w/qq/689231.html
商标合理使用判断标准
http://s.yingle.com/w/qq/689229.html
侵犯姓名权的责任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qq/689227.html
规范流通领域商业企业的商标使用行为 http://s.yingle.com/w/qq/689224.html
应该如何区分产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期 http://s.yingle.com/w/qq/689223.html
商标代理巧设骗局防不胜防
http://s.yingle.com/w/qq/689221.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标准(2018http://s.yingle.com/w/qq/689218.html
年)是什么
宁波乐卡克服饰在商标侵权诉讼中获胜如何查询商标 http://s.yingle.com/w/qq/689216.html
赔偿义务人是什么意思
http://s.yingle.com/w/qq/689214.html
试论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 http://s.yingle.com/w/qq/689213.html
什么是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http://s.yingle.com/w/qq/689211.html
如何选择商标代理公司
http://s.yingle.com/w/qq/689209.html
企业的名称权受法律保护吗
http://s.yingle.com/w/qq/689207.html
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应注意事项 http://s.yingle.com/w/qq/689204.html
侵犯名誉权的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 http://s.yingle.com/w/qq/689203.html
驰名商标国际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http://s.yingle.com/w/qq/689201.html
6.防卫过当致故意伤害致死辩护词 篇六
护
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所指派本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辩护人接受指派后,到法院进行了阅卷,并多次会见了被告人,查看了全部的卷宗材料。首先请允许我仅以辩护人的身份向被害人表示沉痛的哀悼,也向被害人的亲属表示极大的同情。
这一案件发生以后,被告人的家属及同事都对此感到十分意外,都不相信被告人会犯故意杀人罪。而在本案中,起诉书中也无法明确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因此,我们在《起诉书》中所看到的描述也仅仅是“因欠款问题与孙**发生争吵、扭打,而后捅刺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在全部证据材料中对于杀人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更是鲜有体现。在辩护人看来,这正是被告人缺少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的显著表现。所以,我们不能同意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犯罪指控,为此,辩护人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合议本案时参考,并以此与国家公诉人商榷。
一、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种犯罪在刑法中虽然没有直接规定是“以剥夺他人的生命为目的”,但是,是否存在该目的是该罪成立的重要因素,也是此罪区别与故意伤害罪的最关键的因素。因此,考察和认定被告人犯罪时的主观态度是决定其犯罪行为的关键所在。
诚然,行为人的犯罪故意的内容、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相对于客观犯罪行为、犯罪结果来说都是主观因素,在行为人没有明确的情况下,缺乏直接判断的客观依据。而除了行为人本人外,这些又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就需要我们全面的、综合的分析案件的证据材料和客观事实后,才可以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作出符合客观真实的判断和结论,进而对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给予正确的认定。在本案当中,我们就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考察被告人的主观态度。也正是依据这些客观事实,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被告人主观上并没有剥夺受害人生命的故意!
1、在此案发生之前,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关系相当不错的一对朋友,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一起合伙经营副业。在被害人经济出现周转困难时,被告人也是积极帮助被害人将合伙经营的补偿款借给被害人使用,同时帮助被害人向自己朋友借款,可见双方纠纷之前的感情基础还是牢固的。由于被害人多次拖延回避还款,被告人曾向被害人提出要通过法院起诉追讨欠款,但是被害人的一番带有威胁和人情的回话,延缓了被告人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合法权利的想法,而仍然采取了通过个人直接催讨的方式。
2、在此案发生当日,被告人先是和朋友在洽谈生意,这一点非常清楚的体现被告人当日不存在杀人动机,否则被告人洽谈生意就毫无意义;被告人吃完中饭后到被害人对外公开经营的棋牌室内找被害人催讨欠款,由于被害人以怕影响自己的生意为由而将被告人带到本案的案发地点,这也又一次印证了被告人当日没有预谋杀人的主观故意。
3、在此案发生后,被告人根本没有想到被害人会身亡,直到被告人弟弟带去的医生告诉被害人已经死了,被告人才知道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从当天的笔录中我们也看到被告人作了“我不想杀死他”的供述。这些都表明其没有杀人故意。
4、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作为国家大型企业中的一名中级技术人员,有着丰厚的薪金和美好的前景,平常没有打架斗殴的恶习,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不良记录,被告人不可能仅仅因为这区区的几万元而产生放任被害人死亡的主观故意。通过以上几点,我们确实无法认可《起诉书》中认定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说法,同时,我们更有理由相信,被告人没有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没有追求被害人死亡的主观故意,没有剥夺被害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应当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系因防卫过当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与故意杀人罪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生命权不同,故意伤害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健康权。结合本案事实和证据材料,被告人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根据本案证据材料及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由于身高马大、身强力壮,弱小的被告人根本不是被害人的对手,被告人被被害人殴打倒地时,被告人身体已经多处遭受伤害(卷宗材料中被告人的皮衣被扯掉一块皮和被告人被殴打的情况可以体现出来),被告人被殴打倒地后发现地上有一把刀并在被害人继续冲上要来对其进行殴打时才拾起刀对其顺势还击的。随后被害人为避免刀伤而不慎摔倒,但是由于被告人害怕被害人爬起后抢走刀具或采取其它方式对被告人进行更大的伤害,情急之下才扑上去压住被害人,在被害人用肘撞击其腹部时,为防止自己免受伤害而刺划被害人(这里辩护人提请法庭能够注意到被告人的供述中说当时是往被害人的肩部和手部刺划,这说明被告人也考虑到只是对非人体要害部位下手,并不是想致被害人于死地的主观心态),但是由于被告人没有防卫得当而导致被害人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下面我们根据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来逐一分析被告人的行为:
1、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本案中被害人向被告人用语言威胁,并殴打被告人使其倒地,可以表明被害人正在对被告人进行不法侵害。
2、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本案中被告人正当防卫时被害人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本案中被告人对被害人本人进行了还击。
4、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防卫意图。本案中被告人的还击是为了不被被害人进一步殴打和伤害才实施的。
5、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本案中被害人的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被告人在被被害人殴打后,其产生伤害被害人的模糊的、简单的主观故意即控制被害人,使自己不再受伤害。只是被告人对于伤害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缺乏足够的认识,其本人对于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出现是一种过失的心理状态,被告人并不希望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在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出现的时候,我们就应当按照故意伤害(致死)罪来处罚量刑。关于被告人的主观意志问题,前文已有事实表明,显然更加符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三、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首先、本案发生后,被告人立即打电话给其父亲告诉了所发生的一切,然后带领其家属到了案发现场准备抢救被害人,并在家属报案后等待公安人员的到来,这些行为已经构成“自动投案”;被告人到案后,又能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符合法律规定的自首情节,应当认定自首,依法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次、被告人平时表现较好,本次犯罪属于初犯,犯罪动机不恶劣,因为朋友债务纠纷而引发的突发性犯罪,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
再次、被害人欠债不还的同时还用挑衅的字眼激怒被告人并对被告人实施殴打,被害人有一定过错; 第四、本案中由于凶器没有找到,但是根据刑诉法“疑罪从无”的原则,结合本案的案发地点是被害人所带的客观情况,只要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持自己所带凶器伤人时,就应当作出“凶器不是被告人所带”的对被告人有利的判断,这才符合刑诉法认定证据的规则;
第五、被告人由于经济能力有限,虽然目前没有对被害人的家属作出赔偿,但是被告人愿意将自己的唯一一套住房来抵偿赔偿款,而且被告人的家属在庭审前也积极参加民事部分的调解,并表示尽最大努力帮助赔偿,这也体现出了被告人的悔罪诚意和姿态。
综上,本案是一个因民间债务关系没有处理好而酿成的激愤致人死亡突发性案件,不同于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出于各种卑劣动机的形形色色的死人案件。给公众造成的恐慌、震荡要轻的多,社会危害性要小的多。被告人虽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是事出有因,值得同情。辩护人希望法庭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特别是鉴于被告人案发后有自首的情节,请求给予被告人减轻或从轻处罚。
谢谢!
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
7.优秀公诉词 篇七
震惊全国的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故意杀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暴虐十载、肆虐千里,血债累累、罪恶滔天的杀人狂魔张君及其同案被告人被押上庄严的人民法庭,接受正义对邪恶的审判。在庭审中所揭露的那一件件一桩桩令人发指、触目惊心、惨不忍睹的罪恶行径,不能不让人为之愤怒,引得群情激昂、义愤填膺!为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法律的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之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以上的法庭调查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所列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示证。经过庭审控辩双方的质证与论证。充分证明所举证的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所证实的事实之间相互关联,互相印证,形成证据锁链,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可靠,且已被法庭当庭采纳,有力地证明了本院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成立。尽管有些心存侥幸的被告人无视和歪曲证据事实,对其所犯罪行推脱狡辩、避重就轻,但铁证如山,法网恢恢,在数十名无辜被害人用血和泪浇铸的事实证据面前,凶手已插翅难飞,被牢牢地钉在了死刑柱上。
为进一步揭露犯罪、鞭挞邪恶、匡扶正义、弘扬法制,本公诉人发表如下公诉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一、被告人张君纠合秦直碧、全鸿燕、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等为共同实施抢劫、故意杀人而组成的犯罪组织是一个严重危害社会的抢劫、故意杀人犯罪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第2款之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的主要犯罪特点如下:
(一)人数众多,成员较为固定
被告人张君为首纠合的持枪抢劫、故意杀人犯罪组织其形成有一个从单独犯罪、一般共同犯罪逐步发展为犯罪组织、犯罪集团的演化过程。秦直碧、严若明入伙并共同实施犯罪后就初步形成犯罪组织,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的加入使该犯罪组织形成了稳定的犯罪中坚势力,而王雨、全鸿燕、李金生的相继入伙,巩固了犯罪组织,进一步扩大了犯罪组织规模。
(二)有预谋地实施犯罪,且具有严密的纪律性。
纵观“渝湘鄂”系列抢劫、故意杀人案件,无不体现了该犯罪组织作案的预谋性。张君等人为实施犯罪,策划、预谋十分周密,多次踩点、反复观察,精选作案路线和逃跑路线及其方法,其过程有的长达数年以上,张君为实施抢劫安乡县农行金库,整个策划预谋过程长达一年多,最后还是认为时机不成熟,而暂时放弃。即使确定了作案目标,也要作案人员到现场踩点、观察熟悉周围地形,并统一组织抢劫作案的各种演练和训练,作案中人员安排也是既有分工又有配合。该犯罪组织具有严密的纪律性,惩奖分明,赵正洪因购买板弹枪有功,张君给了几万元的奖励,而李泽军没有按要求在指定地点购买布袋、撬杠被处罚款,严若明私藏黄金饰品被张君殴打,陈世清私自用车造成碰撞被张君勒令剁掉一个脚趾。
(三)犯罪手段狡诈、诡秘,逃避侦查能力极强。
张君等人犯罪作案除具备一般犯罪的隐蔽性特点以外,其最大特征在于:一是充分利用女性犯罪作案。这是该抢劫、故意杀人犯罪组织区别于其他一般共同犯罪组织犯罪手段方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因此更具有隐蔽性。这些女性犯罪分子一旦入伙,便死心塌地地为其卖命,直接参与作案的有之,提供犯罪窝点为其窝藏、窝赃、销赃、毁灭罪证的有之,为其运输枪支弹药、私藏枪支弹药的也有之。二是用入伙沾血杀人的方法控制组织成员,让犯罪组织成员都有命案在身,使其死心塌地不敢背叛,也不易被渗透和瓦解。三是对枪支、弹药的控制极为严格。全部枪支、弹药均由张君一人保管,作案时发放,作案后立即收回,在什么地方作案和用哪支枪、哪批子弹都由张君事前经过精细安排决定。张君一伙为逃避侦查甚至精细到连作案用的布袋、撬杠都要到几百公里乃至上千公里以外的地方购置。
(四)以实施抢劫犯罪为常业。
被告人张君流窜作案,以抢劫为业,逐步形成条件反射的抢劫犯罪习惯,并纠合成员形成抢劫、故意杀人犯罪组织,他们以抢劫为其职业,时常纠集在一起预谋、策划一起又一起惊天劫案,寻求、物色一个
又一个的抢劫作案目标和对象。在短短几年内抢劫作案数十起,劫得财物总价值人民币近600万元。他们还购买了大量枪支弹药,以便劫得更多的财物以满足他们对物质享受的贪婪欲望。张君为此还恬不知耻地炫耀自己是职业土匪、职业劫犯,真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犯罪气焰猖狂至极。
二、被告人张君系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告人秦直碧、全鸿燕系该犯罪集团的主犯。
被告人张君为实施抢劫、故意杀人犯罪活动,先后在重庆、湖南纠合被告人秦直碧、全鸿燕以及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严若明、王雨、李金生形成了抢劫、故意杀人为其职业的犯罪集团。张君为了强化该犯罪集团成员的犯罪技能,不惜时间、不惜物质代价,多次组织犯罪集团成员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抢劫、故意杀人犯罪的各种技能训练。为武装该犯罪集团,张君不借百万之巨,先后在云南、湖南等地购买大量的枪支、弹药,使该犯罪集团的军火装备武装到了牙齿。为了确保作案的成功率,几乎每一个作案目标都是由被告人张君踩点选择、预谋策划、确定实施。为让该犯罪集团成员在作案中拼命效力,张君直接参与实施了该犯罪集团的每一起案件。因此,被告人张君是集该抢劫、故意杀人犯罪集团成员罪恶活动之大成的罪魁祸首。
被告人秦直碧利欲熏心,胆大妄为,自1995年涉足该犯罪集团后,就一直死心塌地跟随张君,走南闯北,言听计从,为张君、更为钱财冲锋陷阵己五年有余。五年间,被告人秦直碧参与犯罪集团抢劫作案3次,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3,229,600余元,获赃款90,000元。抢劫中致4人死亡、10人受伤。1995年12月22日在抢劫重庆友谊金店沙坪坝分店中,被告人秦直碧与张君预谋策划,女扮男装,毫不逊色;1999年1月4日在抢劫武汉广场中被告人秦直碧与张君事前通谋、黑店相随、窝匪窝赃;.2000年6月19日在抢劫重庆商业银行陕西路支行朝东路储蓄所中,被告人秦直碧与张君事前通谋、遥相呼应、半道接赃。被告人秦直碧还先后3次为该犯罪集团非法运输枪支弹药,不愧为“女干将”的称号。
被告人全鸿燕在张君引诱、熏陶下对张君五体投地、言听计从。张君为拉其入伙,多次教全鸿燕练习手枪的拆卸及射击,并安排其杀人沾血、负命案入伙。被告人全涨燕为加入犯罪集团,竟对一个活生生的、无冤无仇的无辜青年连开两枪,伙同张君一起将其杀害。身为出租车司机的全鸿燕应该说对出租车司机挣钱的艰辛体会尤深,但其竟然与杀人恶魔张君共谋策划意图在重庆市区内杀害出租车司机、抢劫出租车用于堵截运钞车。同出一行,相煎何急,其凶残歹毒,比“女干将”秦直碧有过之而无不及。被告人全鸿燕还两次为该犯罪集团非法运输弹药,并在其家中为该犯罪集团私藏大量枪支弹药。
三、被告人张君、秦直碧、全鸿燕等人组成的犯罪集团疯狂地进行持枪抢劫、故意杀人等犯罪活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被告人张君等人本是一伙厌恶劳动、精神空虚、在贪婪物欲的刺激下不惜铤而走险的不法之徒,一经纠合就成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集团,主要表现在:
(一)犯罪活动十分猖獗。该抢劫、故意杀人犯罪集团在其首要分子张君的指挥、操纵下,短短几年间,以重庆、湖南常德为其据点,在渝、湘、鄂等地实施持枪抢劫、故意杀人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达14起之多,其中持枪抢劫作案9起,故意杀人作案5起。1998年12月19日晚至次日凌晨仅几小时之内竟持枪抢劫、故意杀人作案3起。2000年8月15日至9月1日在仅半个月的时间里,张君等人在湖南常德竟连续持枪抢劫、故意杀人作案4起,制造了包括骇人听闻的常德“9·1”大劫案在内的多起恶性重、特大刑事案件,其作案频率之高实属罕见。
(二)犯罪气焰十分嚣张。以张君为其首要分子的持枪抢劫、故意杀人犯罪集团,竟毫无顾忌,窜入人口密集的大中城市肆无忌掸、大肆作案,并选择闹市区繁华地段的银行、大中型商场作为抢劫目标,他们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竟敢明火执仗、持枪抢劫、故意杀人,其犯罪气焰何等嚣张。
(三)犯罪手段特别残忍。首要分子张君崇尚暴力,酷爱枪械。常德“9·1”抢劫案,劫得2支微型冲锋枪,当晚张君爱不释手,竟用舌头舔遍整个枪身,他的逻辑就是有枪就有了一切。其犯罪集团成员个个效仿,他们为了抢劫、杀人,非法购买了大量枪支弹药。实施抢劫时,张君等人丧心病狂,肆意开枪滥杀无辜,少则一枪,多则数枪,按张君要求对经警、民警专打头部,还要补枪。常德“9·1”抢劫案中,李泽军朝押钞经警王建国头部连开7枪,出纳员李敬身中8弹,经警肖卫东身中5弹,仅常德“9·1”抢劫案就7死5伤。类似惨不忍睹的血腥场面案案可见、历历在目,其手段真可谓残忍至极。
(四)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张君为首的组织领导持枪抢劫、故意杀人犯罪集团大肆进行抢劫、故意杀人犯罪活动,致28人死亡、5人重伤、11人轻伤、2人轻微伤,抢劫现金人民币188,800余元,抢劫黄金、铂金饰品41680余克,价值人民币5,092,000余元,抢劫“79式”微型冲锋枪2支、子弹20发,抢劫桑塔纳、富康、奥拓出租轿车5辆。
审判长、审判员、旁听公民们,在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常德“9·1”大劫案中张君等人劫得2支“79式”微型冲锋枪后,他们如鱼得水,已经开始着手策划实施以下抢劫目标:常德安乡县农业银行金库、昆明市珠宝店、上海市城煌庙黄金市场。如果不是公安机关及时破案,不知又有多少条人命惨遭杀害。为此,在这特定的时刻,我们作为国家公诉人,向侦破“渝湘鄂”系列案件的全体参战干警,说一声“谢谢”,道一声“你们辛苦了”。
四、被告人严敏、莫金英、纳波、朱加武、陈世星、王俊、杨明燕、杨明军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其后果特别严重。
在庭审调查中,我们通过多媒体充分展示了以张君为首要分子的抢劫、故意杀人犯罪集团的“军火库”,其申“五四式”手枪13支、“79式”微型冲锋枪2支、“五四式”和“**式”子弹2000余发、霰弹枪23支、霰弹2000余发,这些几乎可以装备一个连的军火,绝大部分就是上列被告人非法买卖、非法运输的。被告人严敏明知系被告人张君非法买卖的“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110发、手雷2枚,而非法从昆明运输回重庆,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7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被告人严敏还伙同张君持枪在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抢劫作案,劫得人民币5万元,抢劫中致1人重伤,后因枪伤复发身亡。
被告人莫金英1996年至20叨年7月,先后12次卖给张君“五四式”手枪13支、子弹2000多发、“五四式”手枪弹匣13个,造成15人死亡、5人重伤、11人轻伤、2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被告人纳波、朱加武1994年7月左右卖给被告人张君“五四式”手枪1支,纳波还单独卖给张君子弹30发、手榴弹1枚。该枪支造成17人死亡、3人重伤、12人轻伤、2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被告人王俊、陈世星1995年卖给张君“五四式”手枪1支,陈世星还单独卖给张君“五四式”子弹110发、手雷2枚。该枪支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7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被告人杨明燕明知张君系持枪抢劫的劫匪,还非法将藏匿于家中的7支“五四式”手枪、3盒子弹、7支霰弹枪运输转至湖南常德交给被告人张君,造成了人死亡、4人轻伤、I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被告人杨明军身为公安科干部,负有保管枪弹之职责,竟非法卖给张君“**式”手枪子弹400余发。上列所述被告人明知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且均具有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也明知所卖、所运输的枪弹一旦流入社会,会造成非死即伤的严重后果;他们竟敢目无国法、胆大妄为,大肆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其行为己分别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且对其造成的严重后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五、本案各被告人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均应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处。
以张君为首要分子的持枪抢劫、故意杀人犯罪集团及其非法买卖、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的各被告人所犯下的一桩桩罪行、制造的一起起血案,给被害人家庭和亲属带来无法弥合的巨大创痛,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严重地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广大人民群众对这帮穷凶极恶的劫匪早已深恶痛绝,几年间与劫匪的斗争一刻也没有停止过。面对罪恶的枪口,人民群众硬是用鲜血和生命与劫匪进行殊死搏斗,正是这些为了正义而牺牲、受伤的民警、经警、营业员、驾驶员及广大人民群众使犯罪分子处处留下犯罪痕迹,为公安机关破获此案提供了宝贵的线索。在此,我们向所有在“渝湘鄂”系列案件中被害的死难者致以深切的哀悼,向他们的亲属致以关切慰问和深表痛惜之情。
多行不义必自毙,在这帮劫匪最终一一落人法网、被押上审判台接受人民制裁的时刻,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感到大快人心,被害人的亲属在得知杀害亲人的凶手被抓获归案时,更是悲喜交加:“6·19”抢劫案中被害人张劲的父母,在女儿出事后天天盼着公安机关抓获凶手,当听说张君等劫匪落网后,悲喜交集,反复念叨着“一定要让我们受害者家属听审判,绝不能轻饶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江北“11-23”抢劫案中被害人王礼明的妻子杨兴风当得知杀害自己丈夫的凶手张君落网后,泪如泉涌,6年的愤怒与悲伤,对亡夫无尽的思念与牵挂顿时化作股股热泪,哭喊着“礼明啊,杀你的凶手抓到了,6年了,我们终于等
到这一天,你若在九泉之下有知的话,就闭眼安息吧„„”。
【故意杀人公诉词】推荐阅读:
关于被告人朱凡故意杀人案的辩护词12-07
故意杀人会判多少年11-15
故意伤害罪公诉意见书06-09
李某故意伤害辩护词10-20
三国杀人物攻略01-06
临沭县实验中学杀人案09-21
玉溪民中杀人案的判决10-04
情感原因引发大学生杀人案件分析11-21
故意的近义词是06-30
故意伤害罪案例分析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