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证书延期申请表

2024-09-09

数字证书延期申请表(7篇)

1.数字证书延期申请表 篇一

1 案情简要回顾

2012年8月17日, J省W市农委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 发现W市某区经营宠物用品的H门店当事人经营某兽药。W市农委于当天对此立案并进行了调查。经查, H门店当事人没有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 其销售某兽药, 销售收入共计人民币3300元。H门店当事人经营某兽药的行为属于“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 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12年11月5日, W市农委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责令H门店当事人停止无证经营兽药行为, 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00元、并处6600元罚款 (货值金额3300元×2倍) ”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日W市农委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H门店当事人。

2012年11月15日, H门店当事人以家庭困难无力一次性缴纳罚款为由, 向W市农委提出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 并提供其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反映其婆婆身体患病、经济困难的一份“证明”。2012年11月21日, W市农委向H门店当事人发出提供证据通知书, 要求其于2012年12月5日前提供:“1、有关其婆婆接受医治的病历资料和支出凭证;2、H门店当事人丈夫农行银行账户 (注:系W市农委执法人员在H门店检查时发现的H门店当事人丈夫以该店总经理身份印制在名片上的银行账号) 在最近6个月的银行交易明细;3、H门店当事人在2012年1~11月份的纳税记录。”H门店当事人未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上述证据材料。2012年12月13日, H门店当事人又提供了其婆婆部分病历复印件和一份没有银行盖章的其本人江苏银行账户部分交易记录。鉴于H门店当事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上述全部证据材料, 且所提供的部分证据材料并不确凿充分, 2012年12月20日, W市农委向其作出不予批准分期缴纳罚款申请的通知书。事后, H门店当事人如数缴纳了罚款。

2 对本案W市农委处理当事人分期缴纳罚款申请事项的简要评析

一般来说,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具有既判力,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缴款期限, 作为行政处罚文书的主文, 更应如此。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缴纳罚款。即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也不停止执行。同时,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 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 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 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原林业部《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也有相关规定。实践中, 如果当事人认为其有经济困难, 需在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 可以书面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请求予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当事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申请, 申请一般应当是书面形式, 申请中应具体说明其经济困难的理由, 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当事人的申请是否批准, 应由行政机关严格审查:如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 没有能力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缴款期限内一次性缴纳罚款的, 应批准其申请, 同意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如经审查, 行政机关认定当事人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 不符合条件的, 则不予批准其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

本案中, W市农委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出的分期缴纳罚款申请严格依法进行了处理。虽然H门店当事人及时申请要求分期缴纳罚款, 但因其最初提交的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仅为其所在地社区的一纸“证明”, 尚不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农业行政机关进一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进一步提供其他证据材料, 但该当事人未能如期提供上述证据材料, 且后来提供的证据材料也不足以证明其符合“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 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法定情形, 所以W市农委依法作出不予批准其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必须指出的是, 当事人在对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后, 农业行政机关应对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对其主张的理由进行严格审查;农业行政机关还可以进一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在必要时也可以派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和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只有经过严格的依法审查和必要的事实调查, 农业行政机关才能依法作出是否批准的处理决定。

3 对行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申请的若干思考

虽然本案当事人事后全额缴纳了全部罚款, 但反思本案, 还有一些细节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究:

当事人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行政机关要求其进一步提供证据材料时, 应当给予合理的举证期限。那么多长时间的举证期限才算合理?

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程序中, 经常会向当事人发出提供证据通知书, 但是目前法律对此时的举证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 实践中一般为3~10天不等。而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法院指定的当事人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诉讼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相比而言, 行政处罚程序中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所指定的举证期限短得多。这是因为行政处罚程序中, 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较为具体明确, 举证难度小, 收集证据所需的时间相应较短。同理, 当事人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时, 行政机关要求其进一步提供证据材料时, 应当给予的举证期限也应视举证内容而定, 如要求当事人举证的内容具体明确, 举证难度小时, 举证期限就应适当短一些, 不宜太长。如本案中, W市农委向H门店当事人发出提供证据通知书, 给予其14天的举证期限。这14天的举证期限, 已经足够。另外,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时指定的举证期限过长, 如果最终行政机关不予批准其申请时, 就会给故意想拖延行政处罚执行的当事人以借口, 不利于事后对其行政处罚的执行。

当事人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行政机关对其提供的或者本机关调查得到的证据材料应当认真核实和严格审查, 以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确有经济困难, 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情形。那么行政机关对此类证据材料审核的口径应该如何把握呢?

这里需要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要遵循比例原则 (或称合理性原则) 。如经审查, 当事人遭遇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重大疾病等确凿的严重事件, 导致了明显的经济困难, 行政机关就应依法批准, 同意其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如当事人的经济困难确实存在但并不很严重, 或者是较短暂的现象, 行政机关可以同意其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但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宽限程度应当较前者要紧, 必要时, 可以责令其提供一定的担保物或保证人;如当事人借申请之名, 行拖延执行之实, 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决定不予批准其申请。如果行政机关经审查批准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时, 如何把握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呢?

我国法律规定, 如果事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行政决定, 并且在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期限届满仍未全部缴纳罚款时, 除可以将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外, 大多数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行政强制法》正式施行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行政机关必须在被执行人 (注:通常是当事人) 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逾期申请的, 除有正当理由外,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今《行政强制法》在2012年1月1日已经施行, 该法规定, 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为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 而且在这三个月中, 行政机关还要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前的催告程序, 并听取其意见;并且在催告书送达后十日内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时, 行政机关才可以向有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目前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时, 一定要注意上述“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和对当事人“催告书送达十日后”这两个时间节点;也就是说, 如果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必须将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最后期限严格控制在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约80日之内, 以免超过法定期限而无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处罚决定。

参考文献

[1]马军, 不能按时缴纳罚款怎么办[J].中国海关, 2005, (4) .

[2]欧阳妙珠, 行政机关何时可申请强制执行[J].中国土地, 2011, (10) .

2.工期延期申请表 篇二

工程延期申请报告

致:宝鸡市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司承建的锦绣豪庭15#及16#住宅楼工程自开工以来,在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监理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下,我司精心施工,工程施工进展顺利,目前工程主体及二次结构、内墙抹灰、外墙保温已经完成。我项目部即将开始大面积地面垫层及公用间地砖、外墙涂料、面砖等施工。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施工合同要求,本工程确定为省级文明工地,我方为此经过精心策划及细致布置,顺利达到要求,但为此对工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该因素是我司无法预见的,因此根据有关要求我方要求工期顺延。

防火门等分包项目未能按时进场导致我方工序不能大面积开展,对工期造成了大幅度影响,因此我方要求追加工期。

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总工期为518天,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22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4月30,根据甲方要求,实际工期从最后一次验槽完毕开始计算(2012年12月20日)

我项目部在监理例会上提出索赔的工期为31天,则竣工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请贵方批准,批复为盼。

3.延期申请报告 篇三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吉林分公司:

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我单位于2014年5月28日通过网上竞价购买稻谷1058吨,合同号分别为:218824号,218825号,218826号,218827号,218828号,218829号;于2014年6月4日购买稻谷683吨,合同号分别为224363号,224367号,224369号,224370号。以上十笔合同总计数量1741吨,由于粮食储存库点维修作业场地,扩建大门,导致车辆无法进出,粮食近期无法出库,粮库维修时间大约需要半个月,因此特申请延期半月交款出库。特此申请!望批准!

申请单位:吉林省松江佰顺米业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0日篇二:工程工期延期申请报告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项目 xxxxxxxxxxxxx工期延长申请报告 xxxxxxxxx并xxxxxxxx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由我方施工的xxxxxxxxxxxxxx,设计总数为9195棵,原计划工期为2013年3月 13 日至2013年6月12日;我方于2013年3月22日正式开始施工,截止2013年6月5日,累计完成碎石桩5040棵,尚未完成4155棵。

自我公司项目部于3月1日进驻该工地并组织施工后,由于以下问题影响了我司对该工程的正常施工和进度计划:

1、场地因素的影响:

(1)、我公司于2013年3月4日至3月13日相继进场4台套桩机设备,但因施工场地平整工作尚未完成,施工难以开展;至2013年3月21日基本完成场地下平台平整工作后,我方于3月22日正式开始施工;

(2)、因该工程施工场地分为多个平台,难以按原定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有效施工;根据现场施工条件,经三方讨论后将施工方式确定为:采用边平整边施工、分步分台进行;但这也给我方施工带来极大困难,由此也加大了我方的施工管理难度,并造成了窝工等引起的诸多损失。其中,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3月21日,建设方对施工场地下平台进行场地平整工作;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5月6日,建设方对施工场地上平台2号区域进行平整工作;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29日,建设方对上平台1号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工作;场地平整期间,所有机组停机等待。时至今日,场地上平台与下平台中间不可施工区域,场地平整工作尚未完成。

(3)、因施工场地整体施工平面条件较差,土层较软、局部较陷,这给我方施工机械运行带来极大困难及严重的安全隐患,极大减慢了该工程施工进度。

2、天气因素的影响:因进入雨季,阴雨天气致使我方难以正常进行施工。从正式开工后,阴雨天气为15日。

3、停电因素的影响:因工地停电,施工机组无法工作;其中,4月18日、5月14日、5月15日分别停电一天;

为确保工期,应甲方要求,我方于2013年5月1日增加一台桩机至该工地,完成上平台2号区施工后,因现施工上平台1号区无法摆放5台桩机同时进行施工,于6月1日一台桩机撤离施工现场。为此对该工程施工进度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鉴于以上情况及对后期施工的综合考虑,我方也积极采取了相应措施,调整了原有施工方案能打一棵就打一棵,以尽可能加快该工程的施工进度。但为了保证该工程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方特向贵公司申请将该工程有效工期延长38天,将该工程竣工时间顺延至2013年7月20日。请贵公司领导予以批复。非常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工作的支持。

致敬!云南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部 2013年6月6日篇三:项目延期申请书

项目延期申请书 xx研究院:

我单位承担的xxxx工作,根据原设计要求,应于2012年9月底提交联测报告等资料,以下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

(1)根据10月与贵单位的签订的关于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的物探协议,物探工作将于2012年底提交资料。

(2)针对8月 专家对本项目的检查情况,还存在诸多方便需要整改。

依据以上原因,特申请提交报告的时间延期至2012年12月底,望给予批准。xxxxxxxx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篇四:工期延期申请报告

工期顺延申请报告

致:状元镇人民政府

温州市大众城建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施工的状元镇石坦村石坦北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标工程,自2010年5月24日开工,于2011年1月20日竣工验收。合同完工日期为2010年10月20日,现将因非我方的原因影响工期延误的各个方面陈述如下:

1、a0+592~a0+605段居民房屋位于施工管线上,我方于2010年8月初已向塘河指挥部及业主要求加快此处房屋拆迁的政策处理工作,以便我方排水管线顺利施工;经塘河指挥部及业主单位与该户主多次协商解决房屋拆迁工作未果,后经指挥部、业主、监理单位现场协商决定,将排污管绕过该村民房屋外侧沿河道铺设,再与原设计管线接通。在我方已完成该段管道的围堰桩时,屋主强烈阻挠致施工暂停。后经各方多次协调,该段排污管道仍从该村民房屋外侧沿河道铺设。于2010年9月12日完成此段污水管施工,共延误工期30天;

2、a0+378~a0+493段工程范围内的房屋尚未拆迁,我方自开工以来曾多次向塘河指挥部及业主要求加快处理,以便工程能顺利施工并如期完成。各有关部门也多次到现场协调处理,然而,至我方完成本工程范围内能施工部分的合同项目内容后,各有关部门对此段房屋拆迁的政策处理工作何时能落实仍迟迟无明确答复,鉴于工期要求及我方工程成本的投入,我方申请对此段工程项目予以甩项,共延误工期60天;

3、因本工程排污管线需接入经七路接口,a0+493处即新桥桥头至开发区经七路间道路为居民主要出行路段,且此段道路地下埋设管线较多,经指挥部、业主、设计、监理现场查看商定:此段污水管采取dn400pe实壁管牵

4、由于工程进度款未能按时支付,我方资金周转困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到位;

5、由于气候原因,出现的大、暴雨天气使我方无法进行施工,影响工期;同时,由于现场停电使我方正常施工受到影响;

4.延期申请书 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厂/********收到商标局(********)标********号《********》一文,准备申请复审。因不能在期限内完成申请手续,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30天,期限自我厂/********收到商标局通知的**年**月**日起,延至**年**月**日。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联系人:********电话********(章戳)

邮政编码:******

**年*月*日

评审费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地址:**************(章戳)

联系人:***电话:********

篇二:婚嫁延期申请

人事处:

兹有***(姓名)于****(日期)在***(地名)举行婚礼,婚嫁*天,现因*******(习俗、外地婚礼等等原因),特申请续假*天。

署名:***

日期:****

篇三:产假延期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本人于201*年十月份开始产假至201*年二月二十八日已满四个月,在此期间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使我顺利度过了这一时期,在此深表感谢!目前正值产假快结束,但现由于孩子太小且又生病所以现我无法按期上班,特在此申请将我丈夫的**天产假及我个人的产后哺乳假**天进行折抵,于201*年*月*日正式上班。

特此申请

请批准

申请人:***

5.延期申请 篇五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本溪市滨河南路

施工面积/工程造价:72584159.1元合同开工日期:2009年10月12日

合同竣工日期:2010年10月10日

申请延期日期:2011年12月30日

申请延期理由:设计变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延期申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本溪市滨河南路

施工面积/工程造价:72584159.1元合同开工日期:2009年10月12日

合同竣工日期:2010年10月10日

申请延期日期:2011年12月30日

申请延期理由:

6.入党转正延期申请 篇六

本人于2009年10月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0月被批准为预备党员,2011年10月预备期满,按照规定,我应在预备期满前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但由于当时处于刚毕业阶段,工作不稳定,且当时单位未建立党支部部门,无法接收,后期由于工作变动,我离开了原单位,且一直在外地工作,未能及时相当组织递交转正申请,故没能按期转正。在这件事情上我有必要做深刻的自我检讨,作为一名合格的预备党员,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应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主动向党靠拢,按期向党递交相关材料,并积极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我已经在思想上认识到这个错误,我依旧会以一个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努力学习党的知识,与时俱进,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以身作则,起到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没有及时主动的向组织递交转正申请,特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说明并深刻检讨,同时恳请党组织的谅解,按期接收我为正式党员。

今后我仍将不断学习和进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做一个对祖国

和社会有贡献的人,并保证愿意接受党组织对我的长期考验,以表我的坚定决心。

此致

敬礼

说明人:

7.签证延期申请 篇七

签证延期申请

应我公司邀请,来我公司进行(商务事由),原签证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因事务尚未完成,需要继续在沈停留,特申请签证延期至年月日,望予以批准。

申请人信息如下:

姓名:

国籍:

护照号码:

出生日期:

我公司保证申请人材料绝对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如该人在签证有效期内,从事与签证事由不符的活动,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办理签证变更、注销、吊销等手续。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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