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集镇初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2024-11-02

杨庄集镇初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共2篇)

1.杨庄集镇初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篇一

教师定量绩效考核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对教师进行定量绩效考核评价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定量绩效评价引导广大教师明确并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以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评价对象导

考核评价对象是本职、在岗受聘的该校教师。

三、考核评价内容

教师定量绩效考核评价有两方面内容:

1、小学教师工作量定量标准。

2、小学教师定量绩效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

小学教师工作量定量标准是在国家规定的标准的班额的情况下确定,根据本校实际定量如下;

班额标准20——30人之间(以农村乡镇而言)

满工作量为每周35课时(每周5天计算,每天工作7小时)计:7小时×5天=35课时。该校定量为25——30课时。总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其它工作量。

2.杨庄集镇初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篇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晋教人字[2009]55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临汾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大宁县教育局关于全县教职工绩效工资(临时补贴)考核分配 指

导 意 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课时工作量为衡量标准的计分制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谐高效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21人,借调到其他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引领发展。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充分弘扬民主,做到“办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力求科学合理、群众认可、程序规范、便于操作。

4、坚持“统筹兼顾、倾斜调节”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综合考虑工作量大小、岗位职责与特点、实际贡献等因素,做到人与事结合、职与责挂钩、绩与薪匹配,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四、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我校绩效工资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基本部分、考勤考核、教育培训、教学工作量、安全值班。具体做法:

基初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60%,在教工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本单位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按月足额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在编不在岗者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由校统筹安排使用。

考勤考核:教导处负责对所有在岗人员绩效工资的考核,1、对教学工作人员的考核。教导处实行值班制,由副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导员负责值班,主要负责签到、签退、调课、查课及所有教师当日得分登记,当日事情当日完成;谁工作谁得分,听课、组织考试、完成各类计划等同教师考核标准;完成学校其他任务依据课时标准酌情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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