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奋进新政策

2024-07-29

喜迎二十大奋进新政策(共2篇)

1.喜迎二十大奋进新政策 篇一

【感受新变化 喜迎十八大】奋进的力量

发布日期:2012-10-09 信息来源:农电公司 浏览次数: 382

——常州农电十年党建发展篇

公司党委书记许焕清指导廉洁文化进供电所工作 召开庆祝建党90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

党员轮训为全体党员送上精神大餐

党员服务队为敬老院捐赠液晶电视机

党员服务队指导农户安全用电

举行新进员工赠书仪式

十年砥砺、十年奋进、铸就十年辉煌;春华秋实、季节更迭,阔步红色征途„„

十年回望,常州农电党组织建设成果丰硕,“四好”班子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活力四射,党员先锋作用日益彰显,企业文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多举措、全方位,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农电公司的又快又好发展。

创先争优:凝心聚力铸就辉煌业绩

2001年实施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后,农电党员组织关系从地方转入常州供电公司党委。随着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农电党组织的规模也在不断壮大,从成立市郊农电管理所党支部到成立农电公司党总支,再到2008年,中共常州市农电电力有限公司委员会正式成立,为推动农电党建工作提供了更强大的动力。截至目前,农电四百多名党员,已成为市公司党员队伍中一支重要的力量。农电公司党委以完善党组织关系为重点,先后成立了28个基层党支部,整合资源优势,以党建“目标化、明细化、程序化、制度化”为管理方法,以“四强”班子创建、“五好”支部创争、争当“四优”党员为崭新机制,形成了数据化、制度化、程序化、品牌化和功能化党建工作新格局。十年来,各级党组织以党的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谋一心、求合力、履同责、创实绩,用心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电网先锋党支部、党员承诺制、党员志愿者、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队、结对帮扶„„,一个个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激发了党员创先争优的巨大动力,一大批优秀党员让党的旗帜焕发出更加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也为农电事业的发展带来更积极影响:公司安全工作持续稳定、生产水平稳步提升、经营管理日新月异。以2011年为例,农电公司获省公司“结对创先”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省公司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获市供电公司“结对创先”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市供电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先进党小组2个、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常州农电同业对标走在了省农电第一方阵,被评为市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双元制大比武先进集体„„。富有特色的农电党建实践,有效激发了全体农电党员的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带动全体农电员工同心协力、创先争优,彰显了党建工作的强大力量。

强基固本:激发组织孕育无穷活力

文化故事会、所长论坛、三争三让、文化教育室、青年宣讲师„„,这是近年农电公司在队伍建设方面涌现出来的一些关键词。十年励精图治,十年改革发展,十年拼搏创新,农电公司党组织始终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构建载体、打造平台、营造氛围等方面,不断努力尝试着、实践着,孕育激发出这支队伍的无穷活力。

2010年12月,农电党团员宣讲师队伍正式成立,宣讲师们用声情并茂的宣讲,在党员培训、七一表彰等大型活动中,为党员们带来了农电人自己的文化故事和农电党员们的先进事迹。

2011年3月,“三争三让”主题活动全面铺开,农电党委以创先争优为契机,通过树立党员的争让观,促使党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之际豁得出来,在不同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2011年4月,“十个一”系列活动如火如荼,常州经济电台通过电波发起“听见春天”公益活动,倡议向全市的盲人朋友捐赠收音机,农电公司党委和全体党员热烈响应,以“交一次特殊党费”的形式参与到此次公益活动中,短短一周时间便筹集特殊党费51300元,继而成为该活动中捐赠收音机数量最多的单位。

2011年6月,首场文化故事会走进农电,以其特有的生动形式感染和激励员工,同年6月,公司“我为党旗增辉”的党建品牌被市公司肯定为优秀品牌。10月,党员轮训全面正式启动,通过教授讲课、宣讲师宣讲、上廉政党课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员素养,为全体党员送上了一份精神大餐。12月,廉洁文化教育室在奔牛供电所成立,建成了富有农电特色、贴近农电实际的廉洁文化教育阵地和教育平台。

2012年2月,《廉洁文化手册》完成自行设计出版,并发放到每个员工手中,引起强烈反响。

2011年5月,公司“四个一”实训室在奔牛、洛阳等六个供电所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强化常态技能培训创造了有利条件。9月,“党建带团建”党团员结对活动正式启动,进一步发挥传、帮、带作用,开展技能竞赛,组织拓展训练,教育和引导青年员工立足岗位成才。在2011年省公司技能竞赛中,常州农电取得了营业抄核收方向团体第一、个人第四,配电线路方向团体第三,装表接电方向团体第五、个人第七的好成绩,公司综合排名在全省名列第二。2012年6月,常州农电参加省公司对全省农电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调考,以平均100分的团体成绩摘得桂冠;8月,常州农电员工参加省公司2012年农电安全知识普考,再次喜获团体第一;9月,在省公司 “2012年农电安全知识调考”中,常州农电又以总成绩第一的佳绩摘得桂冠。„„

十年征程,当沿着时间的轨迹,细数公司党委从小到大,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美丽嬗变,党建工作正不断激发和孕育着农电队伍的无穷活力,在行进的道路上留下了一连窜闪光的足迹。

防腐拒变:崇尚廉洁扬起廉政风帆

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农电公司党委坚持“抓头头、抓源头、抓人头”,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查找工作,持续深抓廉政教育阵地建设,不断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并充分利用好《廉洁文化手册》、廉洁文化教育室、警示宣传图片、案例警示专题教育片、廉洁从业承诺、家属助廉等形式生动、广受欢迎的教育载体,强化党员干部和职工思想教育,筑牢廉政“高压线”。十年来,廉洁奉公的氛围已在全公司蔚然成风,形成了廉洁、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有力的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指标任务的完成。

关爱社会:唱响和谐跨越发展之歌

一个支部一面旗,一个党员一盏灯,十年来,红色力量不断汇聚,服务型党建理念悄然扎根。如今,各供电所党员服务队的足迹遍布大街小巷,心系群众,为民服务的宗旨在这里开花结果。他们走进小区、走进现场、走进农户、走进村庄、走进敬老院、走进特困户,以宣传安全用电、提供咨询服务、实物捐赠、检查线路、爱心慰问等多种方式,亲情为民服务。自从设立党员服务队以来,各支部共计开展活动人次达1100多次,其中故障抢修584次,义务解决客户内部故障185次,为孤寡老人、困难家庭服务140多次,进敬老院服务31次,进学校安全宣传55次,进小区现场服务80多次,发放各类宣传单12000多份,结对贫困学生22人,走访企业240多个,爱心捐助47100元,农电党员服务队搭起了一座座党群连心桥,成为优质服务的一张闪亮名片。

欣喜忆往昔,奋进在今朝,十年征程,十年磨砺,农电党建工作在不断改进和创新中与时俱进。党旗猎猎,红潮迭涌,喜迎十八大之际,新的起点,新的高度,常州农电公司将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观,加快党建发展的定位点,找准企业活力的关键点,拿准和谐共建的杠杆点,把握创新突破的着力点,以党建促发展,围绕公司各项目标任务,增锐气、添勇气、强底气、扬士气,众志成城,奋力拼搏,实现新的跨越,迎接新的辉煌。(丁晓军)

2.新农村建设土地政策十大要点 篇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做出的一项战略安排,是持续数十年、惠及数亿农民、全面提升我国现代化整体水平的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涵盖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管理、村镇建设、社会事业、国土整治等方方面面,需要一整套完备的土地政策体系作支撑。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并需要继续坚持和完善的农村土地政策,但是,也有一些农村土地政策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必须进行调整和改革。归纳起来,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支撑新农村建设的土地政策要点有以下十大方面。

第一,坚持土地承包经营制不动摇,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基础。家庭经营是世界各国农业经营的最基本形式。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赋予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奠定了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基础;同时,我国农民家庭经营的承包地,是农民重要的基本生活保障来源,因此土地承包经营制也是我国农村社会稳定的制度基础。这一基本制度已经在《宪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上得到严格规范,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今后,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已经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已经赋予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别是,对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要从合同管理向登记管理转变,逐步建立包括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专业化属地化规范化的城乡土地统一登记管理体系,并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续期制度或者实行无限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按照物权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更为彻底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稳妥地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农村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规范农地流转,保障农民在农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结合农村劳动力流转和农村人口转移进程,在农民自愿选择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农地的市场流转和适度集中,积极稳妥地发展农业土地规模经营;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农户和龙头企业自愿签订产品合约和要素合约,发展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等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在必要的情形下,可以发展龙头企业受让农户承包地、雇佣农民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在完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培育、发展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市场的基础上,开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市场,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业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增强农民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第三,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好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国人多地少,需要养活的人口数量大,并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人口数量还会继续缓慢增长,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土地政策极其重要的全局性战略性目标。新农村建设中,必须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探索建立和完善世界上最严格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耕地保护制度。对于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通过缴纳相关税费,专项用于耕地整理开发以补充耕地。对于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粮、棉、油生产基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和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基地等在内的耕地,在农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等方面要继续实行严格管理。

第四,改革征地制度,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农地转用制度和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公正补偿机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从传统计划经济延续下的农村集体土地国家统一征收制度存在的缺陷日益显现。推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改革这种不合理的征地制度。当然,由于征地制度改革涉及耕地保护、城镇建设、工业发展、公益事业、农民权益、政府利益等诸多方面,因此只能渐进推进。近期,应重点修改完善征地补偿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和征地补偿费的确定办法,切

实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从中长期看,理顺农地转用中的经济关系,实现土地征收中的公正补偿,需要进一步深化土地市场化改革,缩小征地范围,将土地征收严格限定在公共目的,并在发展农用地内部流转市场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同时,适度开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经营性农地转用市场,形成的土地市场价格体系为公共目的的土地征收补偿提供客观的市场参照,从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区分公共目的和私人目的、公益性用地和私人性用地的新型农地转用制度和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公正补偿机制。第五,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建立以城带乡的城乡建设用地统一市场。我国以国家和集体二元土地所有制为基础,与城乡企业、居民的身份相挂钩,依赖城乡分割管理的路径形成了城乡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上的双轨制和城乡分割的建设用地市场,包括乡镇企业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等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化流转长期受到限制,直接阻滞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和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只有加快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开通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才能吸引城镇企业和居民投资农村、实现以城带乡式发展。今后,从统筹城乡土地政策、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市场的要求出发,在制定和颁布《物权法》,明确界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的基础上,应进一步细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对于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在法律上可比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创设集体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允许其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具有同等效力地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对于农村公益性用地和农民无偿取得的宅基地,可比照国有划拨土地设立集体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交易许可管制下对其进行市场准入管理。

第六,调整土地收益的取得、分配和使用格局,建立和完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土地收益分配体系。在我国现行土地价、税、费体系下,政府土地收益在农地转用和土地供应环节取得的多、在土地保有环节取得的少,以土地出让价款和费的形式取得的多、以税收形式取得的少;在分配上,绝大部分土地收益集中在市、县级财政,中央、省和乡村两头得到的少;在使用上,投向城市地区的多、投向农村地区的少,投向经济建设的多、投向社会事业的少。这种格局加剧了城乡发展差距和征地引起的矛盾冲突,同时也驱使地方政府盲目扩张建设用地。新农村建设,要对这种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比如,提高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加大力度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制定和完善全国性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以及使用、转移和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对占用耕地的有效补偿;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完善有关15%的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规定,支持农业土地整理开发;设立土地保有环节的不动产税种,全面完善不动产税制,支持乡村基层公共财政;建立土地收益基金专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土地收购储备和风险备用金等的具体标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七,开展农用地整理,改善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用地整理是精细化、集约化、节约化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国土整治、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方式。实践证明,农用地整理通过对沟、渠、坎、田块等进行工程治理,对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破坏的土地和各类废弃地、闲散地进行复垦,一般能够增加15%左右的有效土地利用面积;通过规整农田灌溉渠系,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改良土壤,能够提高土、水、肥的综合利用效率;通过平田整地、归并零散地块、修筑梯田,能够促进土地集中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农业集约化程度创造条件;通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创造条件;通过合理安排田、水、路、林、村,能够有效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农用地整理,无疑将是未来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区指导、依法规范、公众参与的原则,以政府公共投资为主,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重点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农用地整理,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八,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因地制宜地推进村庄治理。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建设用地总体上保持在180平方米左右,东、中部地区一般在120-250平方米,西部地区在150-400平方米,山区和牧区更高。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外流和迁移,一些农村的住房和宅基地随之废弃或闲置,出现了“空心村”等现象,而与此同时,大多数生活在农村的居民要求改善生活居住环境的愿望越来越强。

总之,我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农民群众对建设用地整理的认同感和

参与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在村镇规划的统一指导下,尊重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结合撤乡并镇、迁村并点、撤村建居、旧村整治、“空心村”改造、民居翻建改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公益事业建设等的实施,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置换、土地权属重划、土地规整以及废弃闲置地的开发利用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为纽带,优化建设布局,促进人口适度集中,提高基础设施完备度,发展公共公益事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第九,强化对城乡土地用途的统一管制,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体系。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是土地政策有效实施的基础。我国土地利用中的各类用地矛盾需要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来统筹协调,土地政策只有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并保证规划得到有效实施才能落到实处。

在逐步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统一城乡土地登记、统一城乡财产税制、统一城乡人口户籍登记的情况下,城乡土地由分割管理向统一管理转变,最为关键的是要完善城乡一体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体系,实行城乡土地用途的统一管理。这就要求在编制和完善区域性国土开发规划、国家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加强宏观和中观层次的空间规划管理的同时,要特别重视编制和完善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加强微观层次的空间规划管理,使各类空间规划在编制、修改、审批、执行等环节更加紧密地衔接起来。同时要加强公共参与,积极吸收农民群众参与规划的编制、修改、执行和监督等过程,在农村树立按照规划用地管地和依法用地管地的新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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