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2024-12-15

安全质量部部门及岗位职责(共10篇)

1.安全质量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篇一

一、质量安全部部门职责

1、负责执行、贯彻本公司及公司领导下达或安排的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和任务;

2、负责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管理进行组织和协调,监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工作实施情况;

3、推动全公司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业绩);

4、推动公司所属机构执行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并监督、验正其实施情况;

5、负责安全、质量管理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平行交流,做好联络、沟通等接口工作。

6、对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的意见;

7、负责了解主要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情况,按计划进行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8、负责督促所属单位及员工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所属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按相关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9、在公司领导下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公司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公司各项目部的工作环境、安全与防火管理、文明施工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负责管理本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质量等专业资料和档案。

1、在公司领导下,负责公司工程质量检查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执行上级部门及分公司内部制定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质量安全奖惩制度;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落实隐患整改;

4、组织或参加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5、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

6、负责与相关方沟通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7、负责组织项目部质量安全教育活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的组织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9、组织定期主持召开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坚持“三检制”,严格质量一票否决权。

2、坚决执行上级部门及分公司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规定,严格质量奖惩制度。

3、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针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督促实施纠正措施,有效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

4、加强对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5、负责填报各类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并负责验收资料签证和参加工程质量评定。

6、负责督促落实工程用材料的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资料的提供,并收集上报监理认可。

7、负责对施工质量检验、试验报告进行分析,提交合二、质量安全部部长岗位职责

三、质量安全部质检员岗位职责 格的检验、试验报告报监理审批。

8、收集工程质量信息,即时报部门领导及公司领导决策。

9、负责填写当班质检记录,真实记录日常质量检测工作内容。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质量安全部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程、规定、指示和要求,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施工场所的环境安全与健康管理工作状况的监督管理,检查各项安全规定和措施的落实,深入现场纠“三违”,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监督整改,并做好工作记录。

3、参加安全检查,督促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指导施工班组的安全建设。

4、协助部门负责人召开安全会议,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推广工作经验,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

5、认真做好安全巡查记录。

6、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7、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

8、负责按规定程序报告各类安全事故,协助领导组织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质量、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统计报表;

五、质量安全部资料员岗位职责

2、负责收集反馈质量安全信息,编制并报送质量安全

3、负责对部门内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归档;

4、参加质量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5、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各类质量安全活动。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执行检测和试验计划; 数据及结论;

六、试验员岗位职责

2、负责工程所用原材料和施工质量的实验并提供实验

3、建立检测和实验设备台帐并负责台帐的管理;

4、负责对检测实验数据的收集整理并归档;

5、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安全部

2.安全质量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篇二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客体;监管手段;保障措施;可追溯体系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5)04-0432-03

收稿日期:2014-11-09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编号:2013SJB6300087);江苏省社会科学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编号:14SWC-40);江苏省青蓝工程;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编号:PPS201301)。

作者简介:傅 进(1982—),女,江苏镇江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方面研究。E-mail:51880406@qq.com。

通信作者:殷志扬,博士研究生,副教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方面的研究。E-mail:yinzy9902@sina.com.cn。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逐年提高,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农产品作为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是食品原料的主要来源,而目前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也大多来源于食品供应链的前端——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环节,例如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和双汇的“瘦肉精”事件。因此,可以说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福利,也为了稳定相关农业产业的发展,政府不得不采取很多相应的治理措施。一方面,为了建立健全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制环境,我国2004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3年《食品安全法》重新修订并通过了人大的审批;另一方面,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同时,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系,即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为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在分段管理中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食品安全法》修订之后,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已经开始了整合,其中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以及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都属于农业行政部门的监管范围。但是,在实际监管过程中,负责监管农产品生产源头的农业部门常常抱怨在目前的监管体系下,不但執法效果不佳,而且往往事倍功半。因此,本研究在分析农业部门所负责的相应环节中执法效果不佳的根源之后,梳理出背后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破解之道。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难题

1.1 农产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存在法律上的盲区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中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对象主要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基地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而且并未记录未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强制要求“在生产活动中应当建立完整的生产过程和受检情况”。其中,由于“一定规模”的农户的标准是由各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来认定的,因而各地农产品监管部门的对象也就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上位法缺乏的情况下,目前的监管对象并不涉及到未达到“一定规模”的散户。而我国的农产品生产的现状却是分散的农户大量存在,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人员面对的是一个数量庞大、地理上又较为分散的群体,这一状况的存在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对称的问题越发突出。不少地区的农户存在着诸如对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不清楚,对农药和化肥的最佳使用量、停药期及剧毒农药的种类不了解等现实情况[1-2]。另外,高质量农产品的生产需要农户具备一定的教育水平、生产经验以及获取信息的能力,而小规模农户往往只图眼前利益,只重视生产的农产品是否能卖出好价钱,对于投入要素的安全性却极少关注,对于高质量的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病虫害知识和防病治病的操作技能也不甚重视[3]。此外,由于国家在法律上明确的农业生产监管对象并不涉及到未达到“一定规模”的散户,所以,不少农户并未真正形成可追溯的安全意识,只有极少数的农户有详细的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一般的农户可能会简单记录用药情况,绝大部分农户是没有记录的[1]。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对于广大在生产规模上未达到地方标准的农户而言,外部强制力的缺乏在某种程度上未能影响农户的安全生产行为。但是如果实施了较为严格的监管,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行为是否会大为改变呢?实际上,将采用标准化生产方式生产出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优质农产品,与传统的粗放生产方式相比会使成本增加,其中使用高效低残留农(兽)药是引起生产成本增加的首要因素[4]。所以,政府一方面须要加大对农户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须要让农户的投入获得回报,让价格信息能够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让农户自觉自愿地提供优质的农产品供应,并能够让农户因此受益。

1.2 农产品在田间和进入市场后都有人监管,但在收储运环节是监管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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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农产品在田间和进入市场后都有人管,但中间收储运环节是监管盲点,给农产品安全违规、违法留下了空间。由于上位法的缺失,即我国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对农产品从收购到储运没有对应的监管条款,《食品安全法》有关于农产品运输许可权的条款,即申请运输许可执照,但没有对运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且只面向申请运输许可执照的企业,不包括实际承担农产品收储运的农户个体、农业合作社等。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收储运环节是一个流动的过程,本身执法难度很大,所以一直是监管的薄弱环节。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背后的原因

2.1 农产品本身的特殊性以及监管范围的广泛性,导致监管力量相对薄弱

农产品通常可以经过不同程度的加工并且在不同阶段都可以进入最终消费,农产品特别是食品类农产品不仅事关国计民生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状况。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对象数量十分庞大,监管范围较为廣泛。现阶段广大农村中大多数初级农产品还以单个农户为生产单元,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超标准使用有毒农药、化肥,滥用非法添加饲料、兽药和激素等现象。我国农产品管理对象的复杂性有别于大部分发达国家,农产品生产的进入门槛比较低,不像西方发达国家农产品产业化的水平已经相对较高。但是,我国目前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并不涉及对小规模农户的监管。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要针对农业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进行规定,对于广大的小规模农户生产的有效监管机制仍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2.2 监管手段的单一性,未能充分调动农产品生产者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在农业监管部门的执法过程中,目前各地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提高质量安全准入标准、加强立法和惩罚力度、强化抽检力度等[5-10]。显然这些措施主要是基于政府行政干预的思路,强调的是“堵”,实际上光靠“堵”无法真正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产品的生产周期长,生产者众多,涉及储藏、运输、深加工和销售的诸多环节,如果生产者或者相关人员在某一个环节上进行与安全食品的提供相违背的行为都会给农产品的安全执法带来相当大的挑战。要想真正彻底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必须构建一种来自于产业内部的监督压力,让农产品生产者自己意识到“如果不按照安全生产的标准进行农产品供应,将会受到市场的严惩;反之,如果按照安全农产品的标准进行农产品的供应,将会从市场上收益”,从而真正实现农产品生产者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

3 解决农产品质量监管难的对策

3.1 明确监管客体的责任,倒逼上游的农产品生产可追溯体系的建立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经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食品的制造商,这里可能需要区别大型食品制造企业和中小型食品制造企业。对于大型食品制造企业鼓励推广关键控制体系(HACCP)的实施;对于中小型食品制造企业,特别是自产自销的农产品生产企业要强调自我建立食品的可追溯机制。监管人员在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如果是在销售环节发现食品质量存在问题,首先对食品销售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食品销售企业(或个人)保留对上游食品制造企业追诉的权利,如果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表明是食品制造商的问题,食品制造商理应对食品销售商进行赔偿,如果这时候食品制造商说问题的原因可能是在销售环节,食品制造商可以举证在生产环节生产的食品是符合相应标准的,则食品制造商的责任可以免除,将会追究食品运输环节相应企业的责任,以此类推。总之,这样设计的目的是通过商业链来构建食品可追溯机制。这样迫使食品的最后一个环节上的相关企业负责人自觉自愿地做好食品的相关标记,当有一次被罚的经历之后,一方面将会不再从问题原材料的制造商那里进货,另一方面会主动要求销售单位主动了解农产品供应方的生产资质,更好地维护与上游质量较高的农产品供应方的客户关系,在商业经营的过程中主动保留相应的票据和销售协议等。此外,在农产品生产的监管方面,在目前国内小农依然尚存的农产品生产格局下,可以考虑建立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来销售农产品,如果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检测出问题便由合作社来进行农产品的可追溯。这方面已经有学者证实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机制的有效性[11]。

3.2 监管手段多元化,强化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影响上游安全农产品的提供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过程中如果只是简单地用罚来代替管的话,只会造成投机行为的大量发生。而且大量的行政化干预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实际上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所以建议采用市场化的手段,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自身的食品安全建设力度。目前,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国家实际是抬高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无形当中损害了一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社会福利。而进入到食品生产领域的企业由于存在投机心理,并不能真正保证所生产的食品一定是符合安全标准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妨降低食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但须规范建立每个食品制造企业的诚信档案,例如将每个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号作为诚信档案的ID号。一方面让大量的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进入到市场中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采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引入类似于机动车管理中的扣分制度。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而言,在每一次的随机食品安全检查中如果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会被扣分,根据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所扣分值的大小,当扣除的总分累计达到一定程度时会直接被吊销食品生产资格,并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能进入食品生产领域,并且该生产企业负责人的诚信档案中会留下污点,这会直接影响到该负责人的信誉,在未来的银行贷款、食品生产准入方面会受到限制。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为会进一步影响到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行为,从而保证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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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的保障措施,构建全社会共同治理的新格局

农产品安全监管离不开强大的保障体系。在构建农产品安全监管的保障体系时,首先要有完善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以及农产品安全检测指标体系。而这些标准体系和指标体系的构建光靠政府相关部门的研究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这里必须要发挥国内食品行业相关领域的专家智囊团作用,包括国内的大学、科研单位等大大小小的科研机构,都应该纳入到农产品安全监管的保障体系中来,让更多食品行业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服务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线,让农产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测仪器设备以及检测指标体系都能够赶得上当前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水平,让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测数据能够作为执法检查的有力依据。其次,农产品安全检查不单单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国家应该设立相应法律鼓励消费者和行业协会加入到农产品安全监管的行列中来,同时对消費者以及企业内部员工的举报行为予以保护和奖励,特别是对内部员工的举报尤其要重点保护,因为和生产企业密切接触的内部员工最了解企业内部的生产流程是否规范、生产的最终产品是否含有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这方面政府应该建立健全内部员工举报制度。

4 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既不能单独依靠广大分散的小农户的自觉行为,也不能完全依赖政府监管部门没日没夜地严防死守,而是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必须依赖于相关制度设计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在越来越倡导文明执法的今天,让执法有法可依是重要保障;其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彻底解决,最终还得发挥市场的力量来解决,让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引导农产品的生产者在农产品的销售过程中能够实现优质优价;再次,建立可追溯机制是破解安全农产品生产困境的关键,可以从技术上进行突破,但是技术上的突破一定需要制度的配合,否则也会存在技术上的盲区。

参考文献:

[1]冯忠泽,李庆江. 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及影响因素分析[J]. 农业经济问题,2007,28(4):22-26.

[2]郝 利,任爱胜,冯忠泽,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户认知分析[J]. 农业技术经济,2008(6):30-35.

[3]邹传彪,王秀清. 小规模分散经营情况下的农产品质量信号问题[J]. 科技和产业,2004,4(8):6-11.

[4]郝 利,李庆江. 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成本收益的认知分析——基于18省农户的抽样调查[J]. 农业技术经济,2013(9):61-67.

[5]胡定寰. 超市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影响研究[R]. 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2008.

[6]Laurian J U.Food safety:setting and enforcing standards[J]. Choices:the Magazine of Food,Farm & Resource Issues,2003,18(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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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Starbird S A. Moral hazard,inspection policy and food safety[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2005,87(1):15-27.

[9]Pouliot S,Sumner D A. Traceability,liability,and incentives for food safety and quality[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2008,90(1):15-27.

[10]周德翼,杨海娟. 食物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与政府监管机制[J]. 中国农村经济,2002(6):29-35,52.

[11]任国元,葛永元.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机制分析——以浙江省嘉兴市为例[J]. 农业经济问题,2008(9):61-64.

3.安全质量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篇三

南康市工商局张魁隆 肖云辉

《食品安全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定位与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但由于《食品安全法》第2条第2款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52条的笼统规定令许多人感到困惑。那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否有监管职责,如果有,又当如何履行监管职责?

我们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之一,应当依法履行对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职责。第一,《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定义包含了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9条的定义,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由此可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指的“农产品”就是“食用农产品”,是《食品安全法》所指的“食品”的其中一种。第 1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表明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应当互相协作,相互配合。一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条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根据政府部门的职能划分,我们可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在上述政府有关部门之列。《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52条规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50条第2款、第3款的处理、处罚,由工商行政行政管理部门决定。从该条的规定,我们也可看出工商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有监管职责。另一方面,《食品安全法》有13个条款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它们分别是第5条第2款、第6条、第12条、第15条、第21条第2款、第35条、第64条、第71条第2款、第72条、第76条、第82条第2款、第83条和第95条。

但是,既然《食品安全法》第2条第2款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即《食品安全法》明确农产品这种特殊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那么我们就必须遵守其规定,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进行监管,只有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未作规定,而《食品安全法》又有补充性规定时才可适用《食品安全法》。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我们认

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从以下两方面入手,对流通领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一、依法监管农产品销售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行为。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52条、第50条、第33条的规定,农产品销售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处罚: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4条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食品安全法》第60条也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可以委托法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因此,我们认为,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可以对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另外,根据《食品安全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据此,我们认为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在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销售者进行处理时,既可以根据本部门委托法定机构抽检的结果,也可以根据其他相关部门依法获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81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依法查处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农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农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第52条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6条也做了类似的规定并明确了处罚标准,该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前款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

《食品安全法》第95条第2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部门职责—质量部 篇四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制定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并实施。

2.负责组织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组织体系认

证工作及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

3.组织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并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组织制定公司内部持续改进工作计划及跟踪验证工作。

4.建立产品检验规范,编制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的入厂检验指导书等。

5.组织采购产品的验证、生产过程产品的测量监控、成品入库前检验和周期试验。

6.公司检验测量仪器、监测设备的管理和内部实验室的管理,测量系统分析工作。

7.组织质量管理、计量管理、质量检验标准等管理制度的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

8.编制产品生产关键环节质量控制文件,制定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指导文件。

9.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负责对不合格品的统计和分析,并协助技术研发部查找不合格品产生的根本原因。

10.负责与客户质量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参与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客户异议、退货、索赔等质量事件的处理。

11.牵头组织调查、分析、协调各种质量纠纷,并明确的提出处理意见,一般质量事故,由本部门全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本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工程师和总经理同意批准后处理。

12.协助行政管理部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体系管理等相关培训工作。

13.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运行记录的监督检查。

批 准:审 核:编 制:

5.质量环境安全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篇五

为使公司各岗位人员充分、有效地行使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能,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岗位人员。3 职责

3.1 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1.1 职责: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见手册规定的职责和权限)。

3.1.2 任职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身体健康,品德兼优,无私奉献,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3.2 其他岗位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1 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1.1职责:

a)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和程序文件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b)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制定并完成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中规定的事务;

c)负责制定相关的程序文件;

d)根据程序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指导书并执行; e)负责本部门和相关方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工作;

f)负责收集识别与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g)负责制定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详细计划,并负责其实施; h)负责监控本部门有关的目标、指标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运行控制情况,测量有关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参数; i)负责对本部门出现的环境不符合项进行纠正; 各岗位人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XD/QEO-C11-2009 j)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k)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和记录; l)协助内审组开展内审工作;

m)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控制。

3.2.1.2任职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

3.2.2 检验监测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2.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按照检验监测规程进行环境的检验监测,对检验监测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c)正确使用和操作检验监测、测量设备仪器,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 d)做好检验监测记录,并对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3.2.2.2任职条件:从事相关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

3.2.3 研发挡案管理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3.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负责接收、整理、保存试生产后的资料,并对其完整齐套性负责; c)负责向生产等有关部门发放技术文件和资料; d)按有关规定保管文件资料,保证资料齐套、完好。

3.2.3.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细心认真,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

3.2.4 研究人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各岗位人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XD/QEO-C11-2009 3.2.4.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b)开发环保节能型产品或使开发的产品符合环保要求;

c)根据总体方案进行详细设计产品时应考虑国家和行业标准,尤其是在开发新产品时要优先考虑采用环保型材料,并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d)在研发测试过程中严格按作业指导书遵守操作规程;

e)参加实验局安装调测、用户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时注意向用户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

3.2.4.2任职条件: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

3.2.5 结构、工艺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5.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负责产品结构、工艺设计时要优先考虑环保要求,使产品结构工艺从技术上符合环保标准;

c)制定工艺文件时应对其环保性负责;

d)监督检查生产现场的工艺执行情况并进行工艺技术指导以使生产工艺符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3.2.5.2任职条件: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思维敏捷,熟悉产品结构和生产现场工艺流程。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3.2.6 采购(外协)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6.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各岗位人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XD/QEO-C11-2009 b)参与对合格供方的认定和评价;

c)在保证材质符合生产需要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环保型材料; d)采购、外协环境出现环境问题时及时与供方联系并予以解决; e)负责对供方施加环境方面的影响并保管供方档案,对其完整性负责。3.2.6.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

3.2.7 库房管理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7.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按环保要求对影响环境的物料进行接收、保管、发放,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c)物料入库前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核查、分类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收; d)严格按要求管理危险化学品,杜绝其对环境、对人的危害。

3.2.7.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防护意识。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

3.2.8 生产管理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8.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在生产进度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第一”的原则;

c)研究、分析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优先考虑环保型材料;

d)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状态认定和实物管理,对生产环境进行控制,保证安全生产;

e)与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反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各岗位人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XD/QEO-C11-2009 3.2.8.2任职条件: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工作二年以上经历,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3.2.9 生产操作工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9.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在生产作业中注意环境保护,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反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3.2.9.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防护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3.2.10 市场营销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10.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在开发市场的过程中,负责对环境污染的调查核实,以使公司产品满足要求; c)负责推广宣传满足ISO14000的公司产品;

d)向客户进行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宣传,收集、整理、分析市场需求信息并及时反馈;

e)及时解答、处理顾客提出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问题,随时收集顾客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并以书面 文字形式及时反馈;

f)对运输过程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反馈并配合处理;

3.2.10.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3.2.11 人事管理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11.1职责: 各岗位人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XD/QEO-C11-2009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负责制定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并监督执行情况;

c)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的计划、组织、评价并做好记录。3.2.11.2任职条件:本科以上学历或从事二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3.2.12 财务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12.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负责公司目标、指标方案执行及培训经费的资金及时拨付。

3.2.12.2任职条件: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从事二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3.2.13 基建项目管理人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13.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负责选择和监控基建中供方和基建中使用的材料是否满足环保要求; c)处理解决基建及验收使用中产生的噪声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d)做好基建项目中的各项环境验收工作;

e)负责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维修和工程建设工作,如污油排放、中央空调与锅炉使用、厂区绿化、火灾报警等。

3.2.13.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3.2.14 机动车驾驶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14.1职责: 各岗位人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XD/QEO-C11-2009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负责机动车尾气的定期检测并保证其符合环保要求。

3.2.14.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

3.2.15 厨房工作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15.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做好厨房废油污水的安全排放并随时配合做好监测工作; c)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d)安全并节约使用水、电、燃气等能源;

3.2.15.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持有本人健康证。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

3.2.16 总务外联与采购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16.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负责采购和管理合格无污染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

c)联系做好污染物排放及能源使用、水箱清洗与水质的例行监测管理; d)联系好对公司环保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点检、日常保养和修理; e)做好公司用水、用电的控制工作; f)组织公司的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 g)负责对相关方施加环境影响;

3.2.16.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各岗位人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XD/QEO-C11-2009 3.2.17 内务管理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17.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负责公司废品、废旧电池的处理; c)负责公司日常污水的排放管理;

d)联系好对公司环保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点检、日常保养和修理; e)协助组织公司的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 f)负责对相关方施加环境影响;

3.2.17.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3.2.18 保洁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18.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负责公司内部公共办公环境的日常保洁和垃圾归集、清理; c)协助部门管理人员做好其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2.18.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

3.2.19 锅炉操作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19.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b)做好公司环保/安全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点检、日常保养和修理; c)协助组织公司的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 d)做好公司用水、用电的控制工作; 各岗位人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XD/QEO-C11-2009 e)协助部门管理人员做好其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2.19.2任职条件:持有锅炉操作资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3.2.20 保安人员 3.2.20.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b)协助公司的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 c)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d)协助部门管理人员做好其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2.20.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3.2.20 其他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及任职条件 3.2.20.1职责:

a)理解并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b)负责各自办公环境的卫生;

c)与其他员工协同做好公共环境工作。

3.2.20.2任职条件: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

6.安全环保部部门岗位职责 篇六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做好新入场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每年安全教育计划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定期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安全、消防、环保等的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公司的安全、消防、环保的状况,定期、及时按照公司隐患排查的相关规定,进行月度专项、综合安全检查,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七)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八)定期进行消防评估以及做好月度消防维保检测的上报工作;

(九)做好日常的安全、消防、环保等巡查监督管理工作;

(十)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组织职工进行岗间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公司劳保发放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十一)公司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政府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十二)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年审及安全管理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复训工作。

安全环保部

7.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篇七

一、农业局

1、做好农业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

2、负责农牧产品生产、加工和农资经营、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温室大棚、种养殖等人工农业基础设施及农建安全;负责农村沼气设施的建设施工及使用安全管理。

4、负责农业安全法制宣传和农民安全技术技能、安全应急培训。

5、制订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交警支队

1、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研究起草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规定草案;提出防范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措施和对策;组织实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市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排查,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的措施建议。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各级相应机构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报告及信息发布工作。

3、依法对机动车进行登记、注册、检验和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和管理工作。

5、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及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6、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三、水利局

1、依法负责和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和除险加固。

2、负责监管全市水库、河道及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3、负责管理河道采砂安全。组织、协调、监督全市防汛安全工作。

4、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及其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5、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的安全监管。

6、负责全市渔业、渔政、渔船的检验和安全监管工作。

7、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擅自改变行政许可内容进行违法建设或有关活动的行为,依法承担监管责任。

8、负责编制水库除险和防洪、防汛等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承担应急救援工作。

四、林业局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负责林木采伐、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4、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等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负责荒漠化防治、防沙治沙、沙化土地治理工作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6、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体育局

1、负责体育场馆、设施设备、场地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体育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负责棋牌馆等群体性体育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飞艇、热气球、民用航空器等低空飞行器的安全管理,组织查处放风筝、燃放孔明灯等活动中影响飞行安全、消防安全的行为。

4、负责体育活动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六、气象局

1、负责本市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对本市内的气象活动进行安全监管。

2、负责本市内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出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各级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3、管理本市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检测、安装的资质管理工作。

5、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围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6、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七、发改委

1、加强建设项目许可的安全前置把关,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对未经安监部门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2、牵头制定化工园区规划,逐步做到重大化工企业和项目集中入园管理。

3、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计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

5、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紧急调度。

八、经信委

1、将安全生产纳入工业领域行业发展规划和工业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对煤炭、电力、焦化、机电、冶金(含有色金属)、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医药、食品实行行业管理。

3、承担电力行业企业(含燃煤发电企业储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4、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紧急调度。

九、科技局

1、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市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安排,同步推进。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项目。

3、对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以及先进实用技术进行科学论证。

十、监察局

1、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市)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和主要工作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情况。

2、加强各级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履职尽责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行为进行查处。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向事故调查组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研究安全生产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领域问责制度。

十一、司法局

1、负责全市司法系统内部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8.安全环保部门的职责 篇八

1、严格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组织制订和审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参加设计审查,峻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4、组织公司的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命令。

5、负责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和检查,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办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组织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同行政部一起做好工伤鉴定、工伤保险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

9.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篇九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厂的安全生产制度;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计划,上报有关部门查、批准后按期实施;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予以认真执行;

四、认真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经费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专项专用;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费用汇总,确保安全生产经费有帐可查;

六、配合安全生产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正文完

10.《质量手册》部门职责和权限 篇十

3.1.1 最高管理者 —— 总经理

a)主持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负全面责任;

b)对本企业产品的安全质量(即“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c)具体主管本企业产品的营销工作和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d)负责组织以下活动来实现建立、实施和改进质量保证体系的承诺:

——向全体员工宣贯保证产品安全性能及满足顾客要求的重要性;

——制定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定期主持管理评审; ——确保可获得必要的资源。

e)决定公司组织架构及规定各职能部门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建立在不同的层次和职能之间、以及就质量保证体系的过程有效性的沟通渠道与确保其畅通;

f)组织建立和批准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g)负责直接领导生产副总经理、质量保证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和各部门部长的工作以及企业财务运作;决定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的聘用与辞退。

3.1.2 质量保证工程师(管理者代表)

a)负责组织建立、实施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主持编制《质量保证手册》,审批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和重要作业指导书,组织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保持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b)向总经理报告质保体系运行业绩、确定与实施体系必须改进的措施;

c)按期组织与主持内部质量审核,包括负责策划内审工作所需资源,选择审核员,任命审核组长,向公司管理评审会议报告质保体系运行情况;

d)代表公司接受许可资质审核机构或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审核; e)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情况有监督和奖罚审批权;

f)负责就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有关事宜与各部门的联络工作。说明:后述各部门负责人均为“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体见任命书。

3.1.3 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

a)在总经理领导下,完善公司技术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特别是确保 其安全性能;

b)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组织编写、审查企业有关技术、工艺标准和管理制度;

c)负责从硬件与软件方面牵头完善企业的相关许可资质条件; d)在企业的发展中,组织编制公司的新产品总体开发方案、负责编制技术改造规划以及组织工艺技术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其经济与技术可行性分析;

e)积极组织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f)协调解决产品设计与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3.1.4 生产副总经理(生产副厂长)

a)在总经理领导下,分工负责生产管理工作,具体主持与协调企业生产系统、主要是生产、技术、采购(包括)仓库等部门的日常事务与运作;

b)负责编制、分解公司生产计划、实施季度或月度生产计划,包括下达生产指令,检查并督促各部门的实施并按期完成等,必要时负责作调整;

c)分管与指导生产部的工作,确保其优质、高效与均衡生产;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

d)配合质量工程师(管理者代表)组织并开展全公司范围内的质量保证及质量保证工作;

e)完成总经理委托之其它工作。3.1.5 助理总经理

a)配合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与生产副总经理,具体主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包括组织编制企业新产品开发计划并指导、督促实施;组织解决产品设计和试制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以及确保已投产产品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工艺文件等的正确与配套齐全等; b)组织与督促技术部门处理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技术问题。c)从整体角度指导与组织开展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逐步做到产品的系列化、配套零部件的通用化以及产品设计的标准化; d)具体组织推广与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e)完成总经理委托之其它工作。3.1.6 安全委员会与安全主任

安全委员会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专门机构,由安全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主任日常行使安委会的职责与权限:

a)负责质量保证手册的安全管理章节、相关安全管理程序的编定与实施。

确定安全工作目标,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并实施与保持; b)配齐安全体系所需的资源,组织与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活动。提高并保持全体员工的“安全第一”、包括产品“安全性能第一”的意识;

c)识别及评估本企业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源,确定与采取有效防患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d)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检查,提交检查报告;督促对安全“不符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

e)负责检查、督促合同的工程分包方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施工及交付用户的产品安全性能;

f)定期或不定期评价安全体系与安全目标的实施与达标情况,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该体系的运行状况并为体系的保持与改进提供依据;

g)负责就有关安全管理事宜与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的联络。

3.1.7 质检部

① 在总经理与质量保证工程师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② 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检验与试验工作,对其检验与试验结果及出厂产品质量负责,具体包括:

a)负责生产用全部材料、零配件进货检验与试验工作。签发进货检验报告,严格控制进厂原(辅)材料、零配件、外协件的质量;

b)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半成品的检验与试验,发出检验报告,指导生产班组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活动; c)负责成品入仓及出厂检验与试验,签发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d)负责产品安装过程检验(厂检),协助与配合政府质检部门的监督检验,以及协助安装的竣工验收; e)负责检验与试验过程中所发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f)负责各类检验记录的收集、分类、整理与归档;

③ 有制止不合格原(辅)材料、零配件投产,不合格半成品转序,不合格成品出厂的职责与权力; ④ 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⑤ 负责测量和监控装置的使用、检定、计量管理工作。编制有关设备仪器操作规程,并指导监督正确使用,负责建立监测设备管理档案;

⑥ 负责对本部门与全公司人员的质量管理与必要的检验技术培训;

⑦ 完成总经理布置的其它工作。3.1.8 经营部

a)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产品销售、包括合同货款的及时回收;

b)编制、分解与执行公司各时期的销售计划,c)负责销售合同及订单的评审,以及跟踪检查合同和订单完成情况;

d)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包括组织用户访问及市场调查、向用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对顾客满意度的测量评价工作;

e)管理与指导分支机构的维护保养服务工作,协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对分支机构与分公司的安装、维保人员的技术培训;

f)牵头组织与配合质检部、以及相关部门做好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

g)完成总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3.1.9 生产部 a)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生产与计划调度管理、负责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任务的按质、按时与按量完成。

b)负责按工艺文件组织车间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并协助质检部完成产品的交收检验工作;

c)协调和指挥生产班组正常运作,处理生产现场的工艺、技术问题;

d)负责车间生产成本的监控,包括工时、生产用料的控制与核算等;

e)在技术部的指导下,按规定完成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维修工作;

f)负责车间的现场管理,做到文明生产;

g)负责生产车间全体员工的考勤、纪律与劳资管理等。3.1.10 技术部

a)在公司主管领导与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全面技术管理;

b)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包括参与编制企业新产品开发计划并负责设计实施,编写产品设计任务书等,以及负责随后的新产品试制、包括其整套技术文件、主要有图纸、加工工艺等的绘(编)制,以及试产与确认等;

c)解决产品设计和试制过程中有关设计方面的技术问题,包括解决新产品在试产过程中所出现的技术问题,并同时修改、完善相关技术文件; d)除了负责编制本厂产品的生产工艺文件、以及安装工艺文件外,负责原(辅)材料采购规范与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规范的制订;

e)负责日常生产的补充出图,协助生产部解决生产中的相关技术问题;

f)参与特殊合同的评审工作,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随时按客户要

求进行特殊产品的设计,并确定相关特殊工艺、以满足特殊合同的要求;

g)根据企业(包括行政办公室)安排、负责基层生产人员的技术培训;

h)负责企业生产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全公司的生产设备台帐、全面掌握生产设备的技术状况、组织新设备试车和鉴定验收、收集设备技术资料并建立设备档案,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并监督设备使用人员遵守相关规程,负责提出并实施设备改进措施等。3.1.11 供应部

a)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各类物资的采购供应与管理,确保生产需要;

b)协助生产及技术部门制定本公司生产物资采购及外协计划、负责

实施并控制采购成本;

c)负责组织原材料、零配件的供方评价与选择合格供方; d)负责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仓储与交付工作,除了完成各类物资库存、进出仓等数据管理,确保其准确外,要从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等各个环节做好产品及其各类有关物资的防护; 3.1.12 工程部

a)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产品的安装、维保以及客户电梯的维修保养与改造、以及相关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亦承担安装与维修保养业务的拓展工作;

b)负责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产品安装工作指令。为产品的安装质量负责,严格执行技术部门制定的产品安装工艺和产品安装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交付用户的产品、特别是其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c)根据国家法规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在维修保养服务中制定必要的日常维保计划,严格执行技术部门颁发的有关维修保养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按时、按项与保质地实施保养服务,并重点确保服务对象的安全性能;

d)负责本部门施工设备与工具的管理与维护保养;

e)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工程资料,保证其真实性并交行政办存档;

f)积极奉行“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经营思想、做好售后服务,及时、主动处理用户反映的各种质量问题;

g)负责对本部门的安装与维保人员的上岗培训与持证管理; h)完成总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3.1.13 行政办公室

a)在公司领导与管理者代表领导下,具体组织编制与发布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开展全公司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

b)协助管理者与管理者代表完成体系的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工作;

c)负责《质量保证手册》的宣贯及员工质量保证(管理)意识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d)负责本公司各类重要的质量信息与质量数据之收集、组织分析与处理、以及归档工作;

e)负责本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发放、更改、归档与回收,以及作废文件的销毁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级行政文件的起草、发放与回收;

f)负责处理本企业来往文件、传真、信函和本企业文件的打印、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g)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包括员工的招聘、建档、工资、考核、晋升、奖罚与辞退等人事与劳资方面工作内容;

h)负责制定并组织或督促各部门实施本公司的员工培训与考核计划,负责培训与考核工作的记录与归档;

i)负责本公司产品安装前后的报装报检工作; j)完成企业领导安排的其它的工作。3.1.14 财务部 a)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b)负责公司出纳、会计管理工作; c)负责按时完成财务统计报表;

d)严格执行财务和财经纪律,正确安排各项费用和管理; e)负责企业的资产核算和费用评估; f)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g)配合各部门做好质量奖惩工作; h)完成总经理布置的其它的工作。3.1.15 各地分支机构(各地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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