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归谁童话故事(15篇)
1.宝贝归谁童话故事 篇一
花心超人“穿越”的通道被大小怪破坏,致使他穿越到关键场景的几十年后。世界变得虚伪。瞎逛途中遇到了一名导游——诚实。
诚实告诉他自己就是最诚实的那个孩子,因为有两个人(大小怪)告诉他说实话会伤到别人,所以他没有说出真相。花心超人要回到几十年前,诚实要他带一句话给以前的自己。
花心超人跑到……厕所?里“穿越”回几十年前游行的时候,告诉诚实要像自己的名字一样。
诚实说出了真相,国王赏他一把诚实宝剑,他把宝剑给了花心超人。
2.宝贝过节 给TA一个童话世界 篇二
宝贝在长大,东西也越来越多,为了能让TA的小房间保持惊人的收纳量,就用改变组合的方法,用多功能、组合式的家具,以充分的机动性来适应宝贝的游戏、学习、休息等各方面成长所需,这是一个多元功能的幸福城堡。
宝贝的城堡,安全第一。材料环保、边角柔滑的家具是首选,而睡床则不能太软,因为孩子正处在发育期,四肢及脊柱骨髓都尚未发育完全,过软的床容易造成孩子骨髓畸形。
快乐伙伴给寂寞宝贝
玩具是儿童的最好玩伴,始终陪伴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好玩具给孩子娱乐,给孩子知识,寂寞的独生宝贝们需要这些快乐伙伴,而父母也要记得常找时间和孩子一起玩,让他们在游戏中拓宽思维、发展想象力、锻炼胆量、养成良好习惯。
把房间色彩变梦幻
亮红、雪白、天蓝、鹅黄……炫彩亮丽的色彩是童话世界的专属颜色,令整个空间的氛围活泼而有趣。而且不同的亮丽色彩还会帮助宝贝塑造个性,绿色能引发孩子对大自然的向往,红色可以激发孩子的热情,蓝色是梦幻的色彩让孩子更有创造性。
还有你家的宝贝适合什么色彩呢,好动、易怒的小孩要给TA蓝色和白色,内向的小孩可以给TA红、黄等暖色。
不同玩具 给不同宝宝
玩具种类很多,如语言类、益智类、角色扮演类等等,挑选玩具时要考虑耐玩、安全、益智等,此外,不同年龄段的孩子适合的玩具也不同。
刚出生的宝宝:选购在床头悬挂有色彩和声音的玩具,以刺激他们的听觉和视觉。
7个月大的宝宝:此时的宝宝喜欢咬东西,可购买无毒的橡胶玩具,同时锻炼宝宝的手指抓、捏能力。
1岁左右的宝宝:此时的宝宝喜欢敲、砸,可购买积木、敲击类的玩具,锻炼他们手眼协调能力。
3岁以上的宝宝:可以通过拼图、积木来锻炼宝宝们的动手能力和思维能力。
3.小绵羊的宝贝童话故事 篇三
小绵羊伤心地在路上走着。
“小绵羊,你怎么了?”在田里干活的绵羊爷爷微笑着问他。
“我把我的宝贝玩具弄丢了。”小绵羊踢着路边的`小石子。
“这样呀!”绵羊爷爷看了看手中的绳子,然后弯下腰问,“爷爷给你做一架秋千,好不好?”
“好呀好呀!”小绵羊高兴得跳起来。
绵羊爷爷找来一块木板,然后用绳子把木板牢牢在绑在两棵大槐树上。
“哇!”小绵羊迫不及待地坐上去,使劲荡起来。小秋千飞得好高呀!小绵羊差点就摸到了槐树上麻雀的巢了。
胖胖的熊猫哥哥走过来了:“小绵羊,我可以玩一下吗?”
小绵羊刚想答应,可他一看熊猫哥哥胖乎乎的身体,连忙摇头:“不行不行!我这秋千太小,你太胖,会把秋千弄坏的!”
熊猫哥哥最讨厌人家说他胖了,他气呼呼地扭转身子,失望地走了。
梅花鹿姐姐走过来问:“小绵羊,你的小秋千真棒,姐姐能不能玩一下?”
小绵羊想,梅花鹿姐姐秋千荡得太好啦,要是比过我了,那多没面子呀,于是他连忙摆手:“不行不行,你长得太瘦了,要是荡得太高,一阵风都会把你吹走的!”
“小绵羊!我这不叫瘦,叫苗条!”说完,梅花鹿姐姐生气地扭转身,“噔、噔、噔……”也失望地走了。
小猫失望地走了;
小狗失望地走了……
谁也没有能玩一下小绵羊的秋千,大家高兴地来了,全都失望地走了。
远处,绵羊爷爷看着这一切,失望地摇摇头。
天就要黑了,爸爸来找小绵羊回家,小绵羊害怕自己走了,别人会偷着玩,他更害怕宝贝秋千丢了,所以就躲在大槐树后面。绵羊爸爸没发现小绵羊,就到别处找了,看着爸爸远去的身影,小绵羊偷偷地笑了。
荡呀荡、荡呀荡,天上出月亮。
荡呀荡、荡呀荡,星星放光芒。
“窸窸窣”,草丛深处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那里,躲着一只大灰狼。
大灰狼张着大嘴巴,露着尖牙齿,口水都滴到了地上,他悄悄朝小绵羊走过来。
“小绵羊!我来陪你玩秋千,好不好?”大灰狼狞笑着扑向秋千上的小绵羊。
“救命呀!”小绵羊用尽全力荡起来,秋千板打在大灰狼的头上,大灰狼疼得“嗷嗷”叫:“我要吃了你!”
“救命呀!救命呀!”小绵羊的声音随着风,划破了夜空。
熊猫哥哥跑未了,梅花鹿姐姐跑来了,小猫和小狗也未了,绵羊爸爸和绵羊爷爷扛着棍子也赶来了。
熊猫哥哥胖乎乎的身体用力一撞,大灰狼就被撞飞了;
梅花鹿姐姐轻盈地跳到大灰狼身后,用脚狠狠踢着大灰狼的肚子;
小猫挠,小狗咬,绵羊爸爸和绵羊爷爷坚硬的角可不是白长的,他们顶得大灰狼满地打滚,落荒而逃。
看着大家关切地看着自己,小绵羊的脸红啦!
第二天,大家发现,在大槐树身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
欢迎大家和我一起玩秋千!
小绵羊
4.给宝贝讲的睡前童话故事 篇四
“我知道,”小个子猫说,“这叫‘高山跳台滑雪’。”
大个子老鼠说:“我叔叔答应我,要是得了冠军,拿了奖金,就给我买辆自行车。”
小个子猫就跟大个子老鼠约定:“你有了自行车,要借给我骑的哦。”
“那还用说!”
比赛那天,小个子猫和大个子老鼠一起去雪山下当观众。
白熊裁判挥一挥小旗。只见山顶跳台上,一名选手手提滑雪杖、脚踏滑雪板,嗖——!一点没含糊就往下跳。
“他就是我叔叔!”大个子老鼠告诉小个子猫。
小个子猫挺羡慕大个子老鼠有这样的叔叔:“他动作好帅。”
可惜鼠叔叔在落地时出了点偏差,他摔倒了。
这一下摔得不轻,把腿摔坏了,鼠叔叔住进了医院。
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采了野花去医院探望时,看见鼠叔叔坐在轮椅上,他的一条腿裹了厚厚的石膏。
大个子老鼠摸着石膏好难受。
小个子猫问:“疼不疼?”
“很快就不疼了。”鼠叔叔说,“等我的腿好了,我还要去比赛。”他笑着拍拍大个子老鼠:“放心,自行车会有的。”
鼠叔叔出院的时候,大个子老鼠看看那辆没用了的轮椅,说:“我的自行车有了。”
叮叮当当,大个子老鼠把轮椅拆了。
叮叮当当,大个子老鼠把轮椅改装成了自行车。
轮椅改成的自行车虽然有点怪模怪样,他却挺满意的。
大个子老鼠骑着他的车去见小个子猫。小个子猫虽然也觉得车不好看,但大个子老鼠能把轮椅改成自行车,她还是挺佩服的。
小个子猫骑上车试了试,说:“你这车把儿不大灵活。”
“刹车也不行……”她控制不住地冲向大路,这时正好有一辆轿车开过来。
小个子猫被撞得飞了起来。
看着救护车把小个子猫救走了,大个子老鼠好难受。
小个子猫受了伤,那自行车也是七歪八裂,成了一堆破烂儿。
大个子老鼠又去采野花,这次是送给小个子猫的。他走进病历,看到小个子猫的一只脚也裹上了石膏。
“都怪我,”大个子老鼠低着头说,“怪我没把车装好。”
“不,”小个子猫安慰他,“怪我没注意。”
这时白熊裁判正在给鼠叔叔挂金牌。重新参加比赛的鼠叔叔终于拿到了冠军。
大个子老鼠也就终于拿到了自行车。这是一辆像模像样、漂亮极了的自行车。
他很爱惜地将他的新车上上下下抚摸一遍,然后把它拆了。
叮叮当当,大个子老鼠小心翼翼地拆,他仔仔细细地装……自行车又变成轮椅。
这轮椅虽然也有点怪模怪样,但小个子猫坐得舒舒服服的。
小个子猫说:“可惜了这辆新自行车……”
5.宝贝们听的故事 篇五
乙走了过来,也看到了那堆垃圾,他笑了笑说:“哈,是哪个小子干的?这么懒。”于是,他也头都不回得走了。
丙走了过来,他是从另一个方向走过来的,看的角度也是不一样的。他没有看到那堆垃圾,倒是一道刺眼的光让他注意到了那堆垃圾。
“什么东西,那么刺眼?”他转过头来看了看,“哈!莫非是珍珠一类比较光滑的东西反射了太阳光?要真是珍珠,那我就发财啦!”于是,丙跑上去,直接用手在里面乱翻,可结果找到的是一块破贝壳。他沮丧地走了。
丁走了过来,他一眼就看到了那堆被翻过的垃圾。丁心想:我应该去把它倒掉,可是数学老师叫我去订正考卷呢。怎么办?怎么办?先去数学老师办公室嘛,总觉得对不起学校,再说今天有别的老师来听课,要是让他们看到了,我们学校的校风就要毁于一旦了!
可是倒了这堆垃圾再去老师的办公室,就得被老师骂了。正方与反方在丁的心里打仗。就在这关键时刻,丁做出了决定:对,应该去把垃圾倒了,因为这关系到校风,至于数学老师那边的事嘛,我想我去解释一下老师应该不会批评我。于是丁拿起扫帚把那堆垃圾扫进畚箕,拿到校门口倒掉。
6.车库权属到底归谁? 篇六
原告:某小区开发商
被告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
案由:小区内车库车位产权不清,开发商与业委会发生产权之争。
开庭时间:2007年5月10日
审判结果:择日宣判
今年4月中旬,某小区业委会及其聘请的“管家”某物业公司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双双被开发商告上法庭,他们的“罪名”是“侵权”。
去年12月,在没有通知业委会的情况下,开发商进入小区张贴公告,出售、出租许多业主正在使用的地下车库。开发商的这一行为立即遭到小区业委会阻拦。并且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再三提醒业主“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要将停车费用交给他人,更不要购买产权不明的车位。”
一时间,早已习惯按时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的业主非常困惑:为什么要向开发商缴纳费用?一个车位,竟然出现开发商和业委会(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代收停车费)两个卖家,这样的混乱场面让业主陷入了云里雾里。一段时间后,有人为避免麻烦,把地下车库使用费交给开发商,但更多人坚持只认业委会,继续把钱交给业委会。开发商出租出售地下车库车位的计划被迫搁置。
于是,开发商将业委会及其聘请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认为,由于两个被告多次张贴公告,致使许多业主对购买原告正在销售或租赁的地下车位心存疑惑,导致销售和租赁业绩很差,原告希望被告能尽快消除这种影响,同时,原告声称,该小区3万多平方米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如何处置与两个被告无关。
收到传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并不感到惊讶,他们认为,正是因为开发商在小区开发过程中,没有将车库车位的产权分割清晰,才导致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权属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对此,早在2005年6月,由小区业委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共同召开了一次会议,当天的“会议纪要”记录中有这样的约定:车库车位产权争议搁置,由业委会统一管理,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对小区所有车库车位代收代缴停车费;即使在产权明晰之后,本小区的一切管理事务也必须按程序由业委会授权物业公司进行,不允许出现第三方擅自介入的情况。
由于受到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阻拦,开发商迅速想出对策,在小区不断打电话、上门向业主推销地下车库车位,并在车位上安装地锁。部分已付该车位租赁费给物业公司的业主因此无法停车。
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得知情况后,继续张贴公告,提醒业主不要向开发商缴纳车库车费使用费,并多次找开发商交涉,但均无结果。之前,小区停车一向井然有序,业主的车位费一直交给物业公司。今年2月10日入驻的物业公司证实,公司被业委会聘用后就一直延续着2005年“会议纪要”的约定和做法。
矛盾在小区愈演愈烈,造成地下车库车位管理混乱。正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寻求对策之际,不意开发商将他们推上了公堂。
5月10日,在法庭上,自认为被扰乱了生活和工作秩序的业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坚持自己是在合法经营的开发商,大家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由于案情复杂,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结果。
主要法律关系
开发商:原告,主张自己享有小区车库车位的产权。
业委会及物业公司:被告,坚持与开发商之间的“会议纪要”,认为小区车库车位权属不清,具有对车库车位的管理权,开发商无权过问。
业主:已缴纳停车费,由于车库车位产权不明,自身权益可能受侵害。
矛盾焦点:矛盾焦点是车库所有权归属问题,也可以说是车库是否属于房屋共有建筑面积。
律师说案
开发商起诉被告“侵权”不妥
开发商告二被告“侵权”不妥有两个重要原因:第一,如果车位属于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则车库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业委会行使管理权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存在违法行为,侵权行为无法认定。如果说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把地下车库列入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没有向业主分摊建筑面积,地下车库产权应是归开发商。因此,开发商欲主张自己的权利正确,就必须向法庭举证,证明地下车库没有列入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对这事实,开发商光凭当初的房屋测量报告很难向业主说清楚。
第二,2005年6月,由业委会召集开发商,物业公司三方召开的协调会,其最大成果就是达成了一个先由业委会统一管理,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对小区所有车库车位代收代缴停车费的会议纪要,这也足以证明,业主委是与开发商对地下车库有过事实协议,是取得了开发商的同意后进行的管理,而物业公司也是通过与业委会的委托合同进行的日常管理,双方并不存在违法行为,主观上也没有过错,很难认定是一种侵权行为,从这个角度看,业委会及物业公司也不构成侵权。
车库车位产权如何确定
原告开发商声称,该小区3万多平方米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如何处置与两个被告无关。
但是该小区在2005年6月,曾由业主委召集开发商,物业公司三方开过一次协调会,对地下车库车位的权属问题是搁置另议,形成了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物权法》第33条规定:对权属不清的,应该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确权,待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后,对有争议的地下车库或车位做出所有权归属判决。
按照《物权法》第74条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除了相反的证据以外,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据此可以推定车库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其次,也靠看车库车位是什么时候建的,如果是业主购买物业之前建成的,按照上述原则,产权还是归开发商。如果是业主购买物业以后建的,可以推定为车库产权归全体业主。
第三,如果开发商对在建筑区划内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转让给业主,这些地下车位就不属于开发商了,产权则归业主所有。
《物权法》实施之前,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地下室是列入房屋共有建筑面积部分,由业主分摊了公摊面积,交付了费用,是共有共同部分,其所有权是全体业主。只有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才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业主没有分摊公摊面积,没有付钱,其所有权才属于开发商。
因此,这些地下车位所有权争议的关键点是小区地下室是否列入了公用建筑面积,这需要看业主与开发商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测量报告书中,对此是否有明确规定。显然,正是因为小区车库车位产权不清,才发生了开发商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侵权的案件。
业主是最大的受害者
从本案看,开发商与业委会关于车库车位之争,已经触及到了小区每个业主的自身利益。
随着开发商委托的经纪公司在小区不断打电话、上门向业主推销等活动频繁地出现,打破了整个小区的宁静,影响了业主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会给业主带来一笔车位费付两家的局面,或者面临因没有找到适合的债权主体,被真正的债权主体起诉的风险。如果业主要扭转这种局面,业主委就应主动站出来,代表全体业主向法院起诉,请求对这些地下车库确权,弄清楚地下室是不是公用建筑面积。
开发商与业委会车库车位之争,可以说是立法的滞后或不完善造成的,也可以说是开发商与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不明,疏漏造成的,不管什么原因,都给我们留下了思考、遗憾。这些问题,即将实施的《物权法》明确了对车位车库的立法宗旨,增加了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把关,预防纠纷,让消费者购买放心房。
杨律师简介
7.宝贝精彩睡前故事精选 篇七
接着,小兔子又在蘑菇的那个盖盖上,挖了一个洞。
为什么要挖这么一个洞呢?
小兔子对自己说:这是为了看月亮和星星。
现在,小兔子躺在屋子里,就能看得见月亮和星星了。
看着看着,小兔子睡着了。到了半夜里,又下起了大雨。
雨点从屋顶上那个洞洞落到房间里来,屋子里到处都是水。
等雨停的时候,小兔子找来了一块大玻璃,盖在房顶上。
现在,小兔子满意了:晴天的夜晚,能看月亮和星星;下雨天的夜晚,能听雨点儿打在玻璃上的声音。
宝贝精彩睡前故事精选二:面包和蛋糕的故事
一天,面包师傅和蛋糕师傅吵了起来。
面包师傅说:“我的面包好吃!”
蛋糕师傅说:“我的蛋糕好吃!”
吵了半天谁也不服谁,最后,他们决定比一比。
怎么比呢?就比谁更受欢迎先被人们吃完,就说明做的人胜利了。
面包师傅开着面包车出发了,他要去准备最好的材料。
蛋糕师傅开着蛋糕飞碟出发了,他也要去准备最好的材料。
面包师傅采集来最好的香味草和最清的泉水来做面包。
他做出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面包,就像房子那么大。
“我要让太阳来烤这个大面包。”
8.宝贝睡前小故事3个 篇八
这些毛线啊,要用来给小孙女织一条又暖又软的红围巾,样式都已经想好啦:
要织成鱼鳞花纹,留下一指毛线,做成长长的穗子,就像大红鱼的尾巴,因为孙女的名字叫小鱼啊!
老奶奶只顾想心思了,一点没注意到她已经走错了方向。
她走啊走,走到了一块收割过的玉米田里,一个衣衫褴褛的稻草人,正在光秃秃的田埂上,微微发抖。
“呀,你冷不冷?我给你织顶帽子吧。”
老奶奶想,幸好我买了好多毛线。她就在田埂上坐下来,给稻草人织了一顶红帽子。
戴上红帽子的稻草人,像开在田野里的一朵小红花,它冲老奶奶咧着大嘴笑,老奶奶也笑了,然后,她继续往前 走。
她走啊走,走到了一座落光了叶子的小树林中,一棵又矮又小的白桦树,正在灰白色的天空下,微微发抖。
“呀,你冷不冷?我给你织个手套吧。”
老奶奶想,幸好我买了好多毛线。她就在石头上坐着,给小桦树织了一打红手套。
戴上红手套的小桦树,像挂了一树的红灯笼,它冲老奶奶挥挥枝条,老奶奶也冲它挥挥手,然后,她继续往前走。
她走啊走,走到了一条结了冰的小河边,一只掉了油漆的旧木船,正在长满绿苔的河堤旁,微微发抖。
“呀,你冷不冷?我给你织件背心吧。”
老奶奶想,幸好我买了好多毛线。她就在系船绳的木桩上坐下来,给旧木船织了一件红背心。
穿上红背心的旧木船,像游在河里的红天鹅,它向老奶奶点点头,老奶奶也向它点点头,然后,她继续往前走。
她走啊走,走到了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上,一个快要落山的太阳,正在银亮亮的地平线上,微微发抖。
“呀,你也冷吗?我给你织条围巾吧。”
老奶奶想,幸好我买了好多毛线。她就在阳光里坐下来,给太阳织了一条红围巾。
裹上红围巾的太阳,让整个雪地都罩上了一层粉红色的光辉,它温柔地望着老奶奶,老奶奶也望着它,这时,她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家门口。
“奶奶,奶奶,你手上拿着的是什么?”
9.网吧广告权该归谁? 篇九
事情算是告一段落,可留给我们的问题是——网吧的桌面广告,该归谁呢?
网吧是否具有广告经营权
利用电脑桌面打广告,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每年的网游会配合新的版本推出壁纸,IT厂商发布新产品之后也会提供对应的壁纸作为产品的辅助宣传手段。就连汽车厂商,也不忘了让美女们配上好车做成壁纸在全球数亿的电脑上充当桌面炫耀一番。电脑的桌面,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广告平台。
贵州当地在桌面上打满了人流广告的网吧,不得不说在它网吧的经营上做出了探索。在网吧越来越需要多种经营的今天,桌面广告对一家网吧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然而,这项举措在刚刚诞生不久就被有关部门勒令歇菜了。这让我们都产生了一个疑问——难道网吧没有经营自己场所内这些电脑的广告经营权么?
如果你在农村里去走过,就会发现,在公路两旁的很多农民修建的小楼房外墙上,都会粉刷上大幅的广告。一般都是当地的饲料厂,或者是邮政,电信,移动公司的广告。这些广告的成本不高,一般一年就需要支付给这小楼房的业主几百元就可以打上去,但是带来的广告效应却是非常好。很多农村的相关用户,都是通过这些广告了解到了新的信息。
农民都有自己的房屋外墙广告的经营权,那么网吧为何没有对自己的电脑的广告经营权呢?很明显,从法律上来说,网吧内的广告经营权是属于网吧的。那么,贵州执法部门取消了当地网吧的桌面广告,是否是违反了法律赋予的权利,而剥夺了网吧的广告经营权呢?
不少人在贵州执法部门做出决议之后都提出了异议,认为这是执法部门蛮横地剥夺了网吧的广告权益。其实不然。惹祸的并不是网吧是否有广告经营权,而是在于网吧桌面提供的广告内容——人流广告。在目前中国国内的大环境中,人流广告还属于不太入流的广告,往往会引来社会大众的反感。在中国性开放程度加剧和传统观念转换速度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的时候,的确导致了中国产生了太多的早孕现象。而这些早孕的群体又都是集中在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中。网吧作为大学生上网的重要场所,在这个领域和医院人流的服务对象不谋而合,这才促使医院愿意投广告在网吧中。
可是,这种现象虽然不少,可人流之类的说辞即使是在大学生群体中也会引起反感。并且,在网吧的桌面广告中出现这样的内容,倒有些唆使大学生早孕的嫌疑了。正因为如此,执法部门才会依据民意要求网吧取消这类广告,而更换成为爱心公益广告。
让我们分析这事件中的两个关键点。第一,执法部门并没有否定网吧的广告经营权。在要求撤下人流广告之后,换成爱心公益广告,实际上是从执法的角度肯定了网吧桌面广告的合法性。那么,问题就在于,既然肯定了广告权的合法性,那为何还要撤销广告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广告准则”第七条第五小点的规定——广告中不得出现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人流广告出现在公车站牌,或者电视台的广告中,因为是面向了社会大众群体,所以并没有出格的地方。但是由于网吧的消费人群特殊,人流广告出现于电脑桌面上,就有了太多的针对性。从这一点上来说,和现在的社会道德风尚的确有了抵触之处。那么,执法部门根据群众的举报取缔此广告,是合理的!
第二,则是执法部门的不合理之处。既然肯定了网吧广告权的合法性。那么,网吧的业主就应该对网吧的桌面广告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是否打广告,打什么广告,只要不违背《广告法》,那就应该都是合法的,执法部门不得干预。但是在取缔了人流广告之后,执法部门却让网吧放上了公益爱心广告。尽管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实质上却是侵犯了网吧的广告自由权。那么,执法部门对网吧广告所要求的变更就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网吧应作为广告平台经营
我们已经无数次强调,未来网吧的发展,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上网服务的提供。网吧在今天更多的应该是充当一个网络休闲娱乐的综合服务平台。而一个服务平台,其不仅能够为用户提供服务,同时也有利用这个平台产生广告效应。既然肯定了网吧广告经营的合法性,那么。现在的网吧业主完全有理由将网吧的资源控制起来,整合成为一个利润巨大的广告平台。
有一些网吧业主会怀疑,就算网吧是个广告平台,可是人流这样的广告又不允许进,那谁愿意来这里投广告呢?
其实,网吧广告所具有的广告效应一点也不差。按照中小网吧的普遍规模,如果我们给一家网吧算一百台机器,这台机器一个月至少能接纳100人,一年就是1200人。100台机器的浏览量保守估计也是12万人次。而针对这样一家网吧的投入,一年大概也就是1200元左右。这样算下来,让一位用户看一次你的广告,广告投入方仅仅需要支付一分钱的成本。这显然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
大型连锁网吧的广告市场将会更大。如果实现连锁网吧的广告连锁,那么一年中的广告浏览量将以百万次计算。而企业需要的投入也不过几万元。这既丰富了网吧的盈利来源,也让广告投入方以低廉的广告成本赚足了眼球。只要有效地规避《广告法》中明文规定不允许出现的内容,和容易引起人反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内容,那么,网吧的广告生意,前景巨大!
网吧的广告效能攻略
以广告作为盈利点,网吧可以提供的广告模式其实非常多。这里我们就简略地说一些很容易实现的广告招商方式,提供给广大网吧业主作为参考。
除了桌面广告,网吧的广告资源还非常多。比如,显示器。现在很多网吧都开始搞主题,其中显示器就是很重要的一环。和硬件供应商达成合作协议,不仅能在显示器上降低成本,同时也是对硬件厂商的推广宣传。而显示器上可以做的功夫不仅于此。除了中间的屏幕部分,显示器的框架部分有效利用,可以成为小广告的招贴位置,细小的标识,用户随时都盯在屏幕上,想不注意都难。当然,前提是不要影响了显示器的显示效果。
在网吧的内容供应上,广告的方法也非常多。比如,开机的自动页面,页面上可以提供的广告链接,动画链接等等,都是广告可以生存的位置。目前有一些网吧专门设置了网吧的内部页面,这个内部页面就是一个巨大的广告平台。而且,在这个平台上,就是人流广告打上去,也没有人会说不合法哦!
硬件方面,电脑桌的桌面经过设计修饰之后,也是广告位置之一。鼠标垫如果能够找到合适的生产商提供,并且附带广告,那么不仅可以省上一笔成本,还能从鼠标垫供应商那里赚上一笔。离开电脑桌,网吧随处都要踏上去的地板,要做出广告效果非常容易。就算是用的地毯,让地毯上出现一副广告画面又有何难呢?用户坐的椅子,前台的柜子,这些地方,无一不是可以容纳广告之处。就是你装饰用的灯,只要适当搭配,那也是广告的好位置,而且宣传效果一流!
综观网吧从内到外。其实,只要合理加以利用,从硬件到软件都是厂商可以容身的地方。只是,广告的艺术也是网吧在利用广告赚钱的时候需要考虑的。用户的数量是网吧能否吸引到足够广告的基础。如果广告过多,尤其是软性广告过多,导致用户在上网时总要被广告烦扰,那就是网吧在广告运用上的得不偿失了。但是反过来,如果在硬件广告上运作成功,广告效果能够完满实现,广告的画面效果也能让一家网吧显得多姿多彩,不再是电脑组成的枯燥冰冷世界。
10.绩效到底归谁管? 篇十
――我们公司的绩效由总经理管,不归我们;
――我们没有绩效考核,也就没有绩效管理了;
――我们不需要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不就是发奖金、评荣誉吗?
每到年底,各个企业几乎都开始了周而复始的绩效管理工作,不过,称其为绩效考核则更为准确。类似这样每年1次、或2次、或4次的绩效考核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些企业的惯例。这样的工作大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测算,然后报公司高层批准。
上述的观点和现象无不时刻警示着我们,绩效管理到了需要彻底改变的时候了。
――绩效管理的本质是什么?一般认为绩效是就获得的结果而言,这种狭义的理解将绩效与目标混为一谈,失去了绩效的本质含义。对绩效的理解应该从更广泛的视野来认识,那就是整个产生成果的过程都属于绩效的范围,
具体的说,包括目标的设置、管理活动、态度、成果。如果用一个简明的系统来表示那就是:前因――行为――结果。这都属于绩效管理的范围。由此而言,我们可以说。绩效管理的本质在于完成正确的战略目标,同时塑造不断完成战略目标的持续能力。
――由绩效管理的本质来看,任何企业都有绩效,也都需要绩效管理。绩效考核只不过是绩效管理的一个工具,并不是绩效管理的全部。可以不考核,但是不可以不管理。发奖金和评荣誉都很重要,但是,只有把它们放在绩效管理的框架中,才能发挥激励的作用,否则就要轮流坐庄,失去作用。
――绩效管理必须日常化。绩效管理是为实现战略,并塑造实现战略的能力而发挥作用的。战略业已经融合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之中了,做为绩效管理怎可能每年1次,或2次?同样的道理,企业的部门业务主管最熟悉其下属的绩效表现,不做日常管理,而进行定期管理,又怎能保证绩效的卓越。
――人力资源的角色要发生变化。人力资源不再是绩效管理的主体,而是组织者和指导者,绩效管理的主题是各绩效单位的经理。
――要采用适当的工具以保证绩效管理日常化的有效进行。具体的工具可以通过对目标的设置、标准和指标的制定、任务确定、指导建议、自我评估、上级评估等诸方面进行设计。
11.宝贝归谁童话故事 篇十一
新会葵城中学初二(1)班梁凯东
台湾东北方有一个小岛,叫钓鱼岛,是中日双方争持已久的领地。9月7日10时15分许,一艘有15名船员的中国拖网渔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捕捞作业时,日本海上保安厅一艘巡逻船赶到现场,并冲撞渔船。随后,日方又派出两艘巡逻船跟踪渔船。13时左右,日本巡逻船上的22名海上保安官登上航行中的中国渔船,命令渔船停止航行,并宣称违反日本“渔业法”,对渔船进行检查。随后,中国渔民渔船被扣押至日本冲绳县石垣岛。钓鱼台该归谁?
中国有关钓鱼台岛的最早文献出自明朝永乐元年的《顺风相送》,称该岛为“钓鱼屿”。台湾沿用“钓鱼台”名称至今。大陆现代则称该岛为“钓鱼岛”,有时也用“钓鱼台”的名称。可见,钓鱼台自古以来是属于中国的。
现在,在我们中国强盛的时候,钓鱼台却被日本虎视眈眈。1990年10月,日本的一些右翼分子经政府允许,在钓鱼岛列岛的一个岛屿上修建了灯塔。就这样钓鱼岛就让日本人给侵占了!更气愤的是,日方还出动12艘船只和两架直升机阻扰台湾渔船接近钓鱼岛列岛,“保障”他们的非法侵略行为!这真让人气愤!
中国渔船被扣留了,激化了中日间的矛盾。为什么中日两方在钓鱼岛问题上僵持已久呢?这要追溯到中日甲午战争,当时清朝腐朽无能。北洋舰队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全面战败,舰队覆灭。中国被迫签订丧门辱国的《马关条约》,割给日本台湾、澎湖列岛等地区。就这样,钓鱼岛就割给了日本„„1945年台湾回归祖国。但可恨的是,日本并没有把琉球群岛归还我国!日本借口把琉球群岛交与美国“保管”。1970年日本又要回了琉球群岛。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有关方面谈判解决。而日本政府拒绝谈判。中日双方在此问题已争持已久,直至今年9月7日中日撞船事件才再次引起我们全国的深切注意。
12.苏联解体后财富归谁了 篇十二
1992年1月,俄罗斯启动私有化第一阶段——证券私有化阶段。从10月1日起,全国居民每人发放一张价值一万卢布(当时约合32美元)的私有化证券,可用于购买企业股份,也可出售和馈赠。当时共发放近1.5亿张,约占国有资产的35%。同时,主要对小型企业,也对一些大中型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造。当时进行私有化改造的企业,3/4以上选择了职工持本企业股份51%的优惠方案。这些措施,使俄罗斯私有化确实显现出“大众”的色彩。1994年7月1日后,进入私有化第二阶段——现金私有化阶段。这一阶段,需要支付现金购买企业的股份。
令人深思的是,随着私有化进一步推开,“大众私有化”变了颜色——广大人民并没有成为国有财产的所有者,却出现大规模国有资产向少数人集聚的现象。1996年11月,七大金融寡头之一的别列佐夫斯基称,金融寡头集团控制了俄一半以上的经济。新俄罗斯经济精英的出身结构更耐人寻味。俄学者的研究表明,61%新经济精英群体出身于原苏联官员。
这项研究披露以后,俄罗斯国内外舆论界惊呼:俄罗斯形成了“寡头资本主义”、“权贵资本主义”!这意味着苏联人民创造的大规模国有财产落入了少数人的腰包!
为什么恰恰是苏联时期的少数官员得以盗窃全民的财产?这要从指令性计划经济中官员垄断性的经济管理权力说起。
苏联实行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经济官员代表国家掌握着配置经济资源的权力,也就掌握了巨额的国家财富。1986年,戈尔巴乔夫开始进行经济分权的改革。他的本意是通过下放经济管理权力,激活各种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为国家创造财富。而一些经济管理官员和厂长却窥测到了经济混乱中蕴藏着个人致富的巨大商机,他们“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悄悄地搞起了自发私有化。
苏联解体后,为俄罗斯设计私有化的丘拜斯将自发私有化归结为两种主要的形式。他回忆说:“常见的侵吞国有资产的方法有两个。第一个是简单地把国有企业的财产,改变为某个新建的股份公司的资产的组成部分。第二个是通过简单的‘租赁加赎买’,把国有资产变为私人所有”。
13.宝贝归谁童话故事 篇十三
本报连续两天报道了丰台区方南家园和未来假日花园业委会、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关于物业管理用房的纠纷,引起了读者和购房人的关注。本报读者孙先生昨天致电记者表示,他们为刚收房入住的业主,购房合同中也有相关配套设施“未公摊”的约定,故很担心未来出现类似的情况。针对以上案件反映出的焦点问题,结合读者疑虑,记者采访了与本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业主、律师以及业内专家。
业主:配备物业用房是开发商的义务
北京新纪元家园业主、业委会成员齐建新认为,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可见其是开发商应尽的义务。“配备了却以未公摊为由不移交,不过是开发商在钻法律的空子。现在看两个案例的开发商不过是想占有规划的大面积物业用房或是收取一定租金谋利,这还不到最严重的程度。试想,如果确认开发商拥有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开发商不租给业主使用怎么办?开发商以高额租金出租该怎么办?小区内的业主还能生存下去吗?”齐建新说。
齐建新介绍,即将颁布实施的关于配套设施同步交付的规定就说明政府相关部门已经看到了此类现象的存在,正在不断改善。
律师:红线内配套设施归业主所有
广大(北京)律师事务所庄清忠律师认为,法律规定,可公摊的公用面积包括大堂、过道、楼梯间、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的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以及为多栋楼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等。
按照这一规定,为本楼服务的物业管理用房“可”计入公摊,实际上是“应”计入公摊的,实际操作中一般也是计入公摊的,自然归全体业主所有。自行车棚、人防工程以及为多栋楼房服务的物业管理用房等不应计入公摊,并不说明这些不归业主所有,因项目红线内的基础配套设施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有收益也应属全体业主。
专家:房屋归属不以分摊衡量
“开发商不能以未计入公摊为由而拒绝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关键看所有权人,谁是房屋的所有者,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物权法定。”著名物业管理专家舒可心说。
14.宝贝看的寓言故事 篇十四
这一天,一群萤火虫在门外飞着。落儿打开门,请萤火虫进来。萤火虫怕屋子里的灯光,不肯进门。
落儿关上灯,萤火虫飞进不开灯的屋子,一闪一闪地飞着,像是一盏盏小灯。月光从窗口照进来,给屋子里添上一点点亮。落儿第一次感到,不开灯会那么有意思。
萤火虫往门外飞去,落儿跟着萤火虫来到外面。没有明亮的灯光,树林里黑幽幽的,天空也是黑黝黝的。
月亮在云的后面露出来,把树叶、树枝的影子映到地上。小星星的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落儿。
萤火虫往草丛里飞去,落儿听见草丛里的蟋蟀“蛐蛐蛐”地唱着歌,小松鼠在树上“悉悉索索”地窜来窜去。
15.老人为子女买房,房产归谁 篇十五
婚房算不算“彩礼”
案例:小胡和小吴通过相亲结识,恋爱结婚。小胡的父母为小胡准备了一套婚房,操办了婚事。因为同是独生子女,小胡和小吴婚后常因生活琐事争吵,不久就提出离婚。可是小吴的家人认为房子是彩礼,坚决不肯退还胡家。
解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等规定,“彩礼”是一种风俗,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小胡的父母为儿子结婚出资给儿子买的房子,显然不是送与女方的彩礼。根据上述《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家长付首付,房产应有份
案例:陆女士的儿子小鹏结婚了,小两口决定购买一套房子。由于两人都没有积蓄,陆女士就帮孩子支付了16万元的首付款,儿媳妇的家长也出了钱。就这样在双方父母的资助下,小两口购买了一套86万余元的房子,首付支付了51万余元。
两年后,小两口感情出现了问题,半年后离婚。在分割这套房产时,陆女士才发现,自己虽然出了钱,但房子根本没自己的份。于是,陆女士将儿子和前儿媳诉至法院。在法庭上,陆女士说:“当时以为我出了钱,就是共有人,没想到合同签下来只有他们小两口的名字,现在我要求要么就把我列为房产共有人,要不就还我16万。”
解读:就此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有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陆女士有借条等证据,则应该认定该笔款项为借款;如果没有确实证据证明是借款,则要分清该笔款项是陆女士对儿子一个人的赠与还是对他们夫妻双方的赠与,具体应该以“结婚时间”和是否有“明确表示”为判断依据。
用子女名义买房,风险大
案例:退休教师张先生膝下只有一个儿子。前几年儿子大学毕业去外地工作,并在当地买房结婚。张先生退休后,常年见不到儿子一家人,于是和老伴萌生异地养老的想法。由于儿子房屋较小,且年轻人也不喜欢和老人居住在一起,张先生就想在当地买一套房子,产权归自己,一旦儿子婚姻出现意外,也不会产生财产分割的问题。但是,由于他不是当地人,也没有社保证明,根据当地“限购”政策,他不能在当地买房。
后来,有人给张先生献了一个计策,可以儿子的名义买房,通过儿子向银行贷款。但提前跟儿子、儿媳说好,产权归自己,贷款及首付由张大爷负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并且做个公证。得到这个建议,张先生心里很高兴,于是就到公证处去咨询。没想到,公证处的一番话,当即打消了张先生的这个念头。
解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我国对房屋所有权实行的是登记制度,所有权人以权属证书上登记的名字为准。所以,即使张先生和儿子之间有这个协议,从法律意义上讲,房产证上的房主才真正是这个房子的主人。如房产证登记的是张先生儿子,则张先生儿子可以将这个房子自由处置。其次,公证处目前对于这种通过公证规避国家购房政策的公证申请一般是不受理的。
其实,生活中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曾有过一对退休夫妻,因为觉得在子女家中过没有两个人单过来得自在,在自己无法贷款的情况下,以小儿子的名义申请了贷款,签订购房买卖合同。同时他们还与小儿子夫妻双方订立了书面出资协议,写明了房屋由老人单独出资,明确了老两口对房产的所有权,并办理公证手续。后来小儿子因为资金周转的需要,瞒着父母卖了房,可怜老人还蒙在鼓里。
提醒:给子女出资买房子,如果房产证能写到自己名下,尽可能不要写到孩子名下;如果房产证只能写到子女名下,又要避免子女离婚时对方分走不应属于他(她)的财产,有两种办法,一是让小两口一起给老人打借条或欠条,万一离婚,这是双方的共同债务;二是办赠与协议,协议中明确写明给孩子买房子的钱只是赠与自己孩子一方的,也就排除了对方获得该项财产的权利。
还有,如果婚前老人把钱转到子女账户后,应带子女去做单独赠与公证,即表明这些钱是老人对子女单方的赠与。老人可以将这个证明悄悄收起来,在关键时刻可成为“护身符”。
(责编:孙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