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与上市子公司财务控制关系研究

2024-08-12

集团公司与上市子公司财务控制关系研究(精选11篇)

1.集团公司与上市子公司财务控制关系研究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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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与财务困境的实证研究 作者:龚凯颂 吴 静

来源:《财会通讯》2005年第11期

摘要: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引起了包括股东、债权人及政府部门等各方面的关注,担保与财务困境的关系也因此成为一个热点问题。本文从中国制度背景入手,指出担保在我国具有不同的功能效应,为分析担保与财务困境的相关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并基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经验数据,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担保指标与财务困境指标的相关性进行检验和分析,得出了较有价值的研究结论。

2.集团公司与上市子公司财务控制关系研究 篇二

20世纪90年代以来, 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 我国企业面临着如何在急剧变革的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的严峻挑战。有的企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 有的企业即使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 却因为没有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 使得创新能力难以转换成企业的生产力。因此企业的内部控制与创新的关系问题开始进入学者们的视野。

学术界将内部控制大体分为两大类, 即战略控制和财务控制, 战略控制类似于一种投入形式的控制方式, 而财务控制更类似于一种产出形式的控制方式 (Hoskinsson&Hitt, 1988;Ouchi, 1980;龚毅、方润生, 2004) 。目前国内学者一般从战略控制的角度研究内部控制与企业创新的关系。如王龙伟、杨建君、李垣 (2007) 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战略控制与企业技术创新选择之间的关系, 研究发现越重视战略性控制的企业越倾向于采用自主创新的方式;贺宏、李垣、董广茂 (2009) 的研究认为在创新活动中正确地选择控制机制, 是成功创新的关键。战略控制有利于企业开展能力探索, 而能力探索又促进了企业的突变创新的开展。此外个别学者也在财务控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方面做了单独的研究, 如陈丽萍、任章峰 (2007) 分析了财务控制对企业实现自主创新的必要性, 分析了目前我国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单独研究财务控制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方面的文献非常少并且多集中在理论层面, 缺乏实证检验。因此本文主要以2009年江苏省50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 通过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企业财务控制与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

目前关于财务控制与企业的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极具有争执的学术问题。最早意识到这一问题的是J.M.朱兰 (2005) , 她认为企业的管理活动要以控制和创新为导向, 管理者要同时兼顾这两项活动。朱兰认为这将预示着一个新的管理学派的诞生。对此, 众多学者意见也不尽相同。大部分学者认为较严格的财务控制会使得企业采取保守的姿态, 企业陷入“铁公鸡”似的管控模式。对财务风险的规避, 将促使企业不断减少研发投入, 从而阻碍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但是另一种观念与之完全相反。其认为较强的财务控制使得企业研发投入预算能够得到高效地执行, 财务控制是企业创新的重要保证。因此严格的财务控制对企业创新是有利的。

二、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一) 变量的选取

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的创新能力。由于企业的研发投入是衡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所以我们选择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作为衡量企业创新能力的变量, 用SD来表示。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用如下方式来衡量: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支出/产品销售收入。

解释变量:财务控制强度。在本文中使用调整后的销售管理费用率来作为财务控制强度的反向替代变量, 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综合减去研发投入和广告费用后的金额除以产品销售收入来衡量, 用符号FIN表示。

控制变量:财务控制强度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可能受到其它“潜变量”的影响, 为了考察两者之间真正的“因果”关系, 本文将企业规模、财务杠杆和企业的盈利能力作为模型的控制变量, 分别用SIZE、LEV、PRO来表示。

(二) 数据来源

本文以江苏省沪深两市50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 衡量企业创新能力、财务控制强度、盈利能力、企业规模、财务杠杆等变量的数据均来自2009年50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所用的年度报告和数据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 模型构建

为了检验企业的财务控制强度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影响, 本文构建如下的计量模型:

RD=α0+β1FIN+β2PRO+β3SIZE+β4LEV+ε

其中, RD、FIN、PRO、SIZE、LEV分别表示企业创新能力、财务控制强度、盈利能力、企业规模、财务杠杆等变量, 为随机误差项, 表示变量以外的因素对模型的干扰。

三、实证分析结果

(一) 描述性统计分析

研究中的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下表1所示。从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发现, 在50家上市公司中, 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最高的为10.4%, 最低的为0.002%, 企业的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为2.42%, 远远超出了2002-2007年我国披露的上市公司的平均研发投入强度0.97%的水平;调整后的销售管理费用率的最高值为58.7%, 最低值为负数-0.27%, 平均水平为11.19%;期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值最大的为23.45, 最小的为19, 76, 平均水平达到21.37;净利润/净资产的值最大为0.44, 最小为负数-0.45, 均值为0.08;财务杠杆方面, 最大值达到0.82, 最小值只有0.07, 均值为0.42。

(二) 回归分析

本文使用SPSS16.0软件对因变量企业创新能力RD与自变量财务控制强度FIN以及控制变量盈利能力PRO、企业规模SIZE、财务杠杆LEV等变量进行回归分析, 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中可以看出, 调整后的销售管理费用率与企业的创新能力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但由于销售管理费用率是企业财务控制强度的反向替代变量, 所以意味着财务控制强度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其系数为0.0598 (P<0.1) , 表明财务控制强度每增长1%, 企业创新能力将增加0.0598%, 这一实证结果证明了本文的假设。

此外, 从控制变量方面来看, 盈利能力与企业创新能力成显著正相关关系, 盈利能力每增加1%, 企业创新能力将提高0.05968%。这显然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企业的盈利能力增加了, 企业会更有动力和能力在研发方面进行投入, 企业的创新能力相对就会提高;企业规模与企业创新能力成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其系数为-0.0116 (P=0.01) , 表明企业的规模每扩大1%, 企业创新能力将降低0.0116%, 其原因可能是企业的规模扩大了, 其产品销售收入相应也增长了, 而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长幅度小于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幅度所致;财务杠杆与企业创新能力成正相关关系, 主要是因为企业的高还债压力会促使管理层选择更有价值的研发投资, 其创新能力相应也会增加。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本文的分析研究得出结论:严格的财务控制对企业的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因此企业管理层应注意加强企业的财务控制, 这并不是意味着企业在研发投入方面是“铁公鸡”, 会减少企业的研发投入, 而是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以促进企业研发投入预算能够能到高效的执行, 从而保障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另外, 企业盈利能力的提高使得企业更有动力和能力在研发方面进行投入, 从而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企业规模扩大使得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也得到相应的增长, 但是企业不能只关注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 还要注意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 只有研发投入的增加幅度适当高于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时, 企业的创新能力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企业要适当提高财务杠杆水平, 因为利用财务杠杆可以使企业管理层感受到还债的压力而寻找更有价值的研发投资, 从而保障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

摘要: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 以2009年江苏省50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 构建计量经济学模型对企业财务控制与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研究结果表明:严格的财务控制对企业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财务控制,研发投入,企业创新

参考文献

[1].Hoskisson, R.E., Hitt, M.A.Strategic control and firm innovation[J].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1988.

[2].Ouchi, W.G.Markets, bureaucracies, and clans[J].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1980.

[3].龚毅, 方润生.企业内部控制方式对企业创新选择的影响[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4 (9) .

[4].王龙伟, 杨建君, 李垣.企业战略控制与自主创新的关系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 2007 (2) .

[5].贺宏, 李垣, 董广茂.控制机制、企业能力和企业创新关系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09 (6) .

[6].陈丽萍, 任章峰.企业自主创新过程中的财务控制[J].财务与会计, 2007 (20) .

3.集团公司与上市子公司财务控制关系研究 篇三

关键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高管薪酬自利

1 概述

由于内控信息披露制度带有鼓励性而非强制性,所以内控信息的披露更多的是一种自愿性。这种“自愿”行为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向投资者传递出企业运营态势的信号。

另外,对于内控信息的披露,可以使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内控质量进行监督,有利于企业及时调整和规范内控水平,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因此,探讨内部控制与高管自利行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联系,不仅有利于把控企业的内控质量,亦对企业经营效率和效果的提升有着积极意义。本文选择具备代表的高管薪酬自利行为,以此为切入点,建立内控与自利行为两者之间的联系,探讨合理有效的内控信息披露是否可以抑制高管的薪酬自利行为,并对绩效产生一定积极作用。

2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早在1990年, Jensen 和 Murphy就提出将经理人的报酬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有助于减少甚至避免代理问题。既然经理人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必然存在,掌握公司控制权的理性经理人会为了最大化个人私利而牺牲公司整体利益(李万福,2011),特别是在内控质量不佳的公司应会更加明显( Feng et al,2009)。陈丽蓉和周曙光(2011) 的研究发现内部控制效率的高低是影响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陈林荣(2013)的研究结论彰显了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对提高高管薪酬激励有效性的重要作用。内控信息的披露,不仅起到企业经营效率信号传递的作用,企业及时有效的信息披露也会加强各自利益相关者对企业适时监督,对经理人的自利行为也会产生抑制作用。本文提出假设1:

H1:内控信息披露与高管的自利行为负相关,对高管薪酬与绩效之间的关系起正向调节作用。

然而,由于我国股权结构的特殊性,造成更为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Kato 和Long (2006) 认为国有产权会显著降低薪酬与业绩之间的敏感性。由于国企地位特殊,承担的社会责任多,政治级别色彩浓厚,福利待遇优厚,所以国有企业管理层的薪酬业绩敏感性一般较低(卢瑞,2011)。董育军(2012)亦表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和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协同性较非国有更为显著。国企高管利用职务之便,产生自利行为的动机会更强烈。而民企经理人市场化趋势明显,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更有紧迫感,而能够保住职位的有效方式莫过于努力提升企业绩效。企业给予经理人的报酬,一般是按照其为企业所创造的的价值而定。因此,在民营企业中,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的敏感程度比较高。本文提出假设2:

H2:相比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的内控披露对薪酬与绩效之间的正向调节作用更显著

3 数据选择与模型建立

本文随机选取了深沪2012年的200家公司为研究样本。考虑到其他因素对高管薪酬产生的影响,在模型的构建中加入了高管持股比例、企业规模、股权制衡、财务杠杆以及行业五个控制变量。模型如下:

PAY=α0+α1EIC+α2ROE+α3EIC*ROE+α4CG+α5SIZE+α6BLANCE+α7LEV+α8INDUS+ε

PAY為高管薪酬;EIC为披露情况,分别用企业有无披露自我评价报告EIC1,披露的相对完整性EIC2表示;ROE为企业绩效。

表1 主要变量输出结果

[

EIC1

EIC2

ROE

EIC1*ROE

EIC2*ROE][国有

0.143*

-0.084

0.212**

][民营

0.185***

0.280**

-0.191

][国有

0.162**

-0.07

0.202**][民营

0.182***

0.291**

-0.194]

注:***、**、*分别代表0.01、0.05和0.1的显著性水平。

4 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将国有和民营企业进行对比发现:国有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能够对公司存在的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脱节的现象起到明显的正向调节作用,使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挂钩,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管的薪酬自利行为。所以,把控好内部控制质量,对于国有企业来讲,未必不是可以约束高管某些自利行为,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的有力工具。而在民营上市公司中,由于高管薪酬与绩效固有的敏感性,使得内控信息披露对其作用变得不再明显。但这并不意味着内部控制对民营企业失去了价值,在很多方面内控依然是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因素之一,民企在今后的发展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内控的作用,稳抓内控建设,做好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和外审工作。

参考文献:

[1]李万福,林斌,宋璐.内部控制在公司投资中的角色:效率促进还是抑制[J].管理世界,2011(2):81-99.

[2]Jensen M.C.,K J.Murphy.Performance Pay and Top- management Incentives[J].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0(2):225-264.

[3]卢锐,柳建华,许宁.内部控制产权与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J].会计研究,2011(10),42-96.

[4]董育军,谈多娇.内部控制缺陷与高管薪酬有效性[C].中国会计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12.

[5]陈林荣,辛金国.内部控制与高管薪酬激励的有效性[C].中国会计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13.

[6]方红星,孙翯,金韵韵.公司特征、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信息的自愿披露——基于沪市上市公司2003-2005年年报的经验研究[J].会计研究,2009(10):44-52.

作者简介:

4.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研究 篇四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研究——以万福生科为例

课程名称:审计原理与实务

专 业:财务管理

班 级:财务三班

学 号:20182203

姓 名: 张 弛

2021.05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研究——以万福生科为例

摘要:当前上市公司造假已屡见不鲜,而在舞弊公司中尤以农林生物资产为主的公司引人瞩目其数量显着高于其他行业公司,造假金额巨大且造假手段变化多端.这是因为生物资产具有不易盘点和价值评估受主观影响大的特点.通过分析万福生科造假案例,总结了其造假原因和手段,探讨了媒体介入对财务舞弊的影响,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出了建议.关键词:财务舞弊;生物资产;公司治理;

1.案例分析

1.1 虚增利润

企业仅5项产品半年造假就虚增了近2亿元收入.其中,最明显的是麦芽糊精,其他产品为真实销售,而麦芽糊精是完全凭空捏造,因为万福生科2012年销售过麦芽糊精.具体造假手段有两种.首先,虚增客户.万福生科通过虚构购销客户,增加了业务量.怀化小丫丫食品曝光后消失,与其他公司的销售收入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增.其次,捏造合同,伪造收入.(来源:凤凰财经网址)

图1.万福生科和金健米业盈利指标对照表

1.2 虚增资产

由于万福生科虚构了大量收入,而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账目却没有增长,因此选择以“采购原材料”和“在建工程”的名义将虚构的收入循环到体外.选择“在建工程”的原因是外界对“在建工程”的进度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因此进度主要由公司内部决定,而“在建工程”进度不好确定就意味着公司投入的资产也不好确定,公司就可以将本不存在的资产合理地放在账上.采购原材料时,正常企业通常会选择先提货再付款.大量的预收账款说明企业在整个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减少了企业持有现金的时间,弊端显而易见,不应该大量存在.在造假时,预收账款的真实性难以考证,如果一个公司与虚构的客户有订单往来,只要伪造签章,就可以伪造出自己的资金,变成预付账款,而事实上该企业本来就没有这笔资金[1].2.万福生科造假动机

2.1 巨额利益驱动

万福生科不满足创业板上市条件,不得不选择粉饰报表达到成功上市的目的.上市后一股独大的现状为龚永福夫妇带来巨额利益.2.2 企业与平安证券的关系造假

平安证券没有严格执行前期调查,未核查万福生科招股说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就为万福生科保荐.平安证券这样做并非他们不具备调查能力,而是平安证券内部的管理人员与万福生科有着某些不正当的利益往来,这就促使平安证券通过一切手段助推万福生科上市[2].3.万福生科造假危害

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和公告往往是最直接的数据来源,而造假的结果则是误导相关信息使用者.首先,相关信息使用者通过报表的数据计算各项自己认为可以评价企业各项能力的指标,显然错误的数字计算出的指标也不会正确.其次,部分股东的套现势必会导致另一部分投资者接盘,显然万福生科的股价并没有真实反映公司价值,而且是高估了公司价值.投资者通过假报表分析得到的结论也不能指导他们进行投资决策,而且一旦接盘,在二级市场上很难再出手.随着股价一路走低,这部分投资者将会蒙受巨额的损失[3].(来源:搜狐财经)

图2.万福生科涉嫌造假回顾

4.公司内部治理对财务造假的影响

4.1 股权结构

公司内部治理体系以股权结构为其所有权基础,股权结构决定公司的控制权情况,并影响其内部治理结构的形成和具体操作时的效率.当股权高度集中,即最终做出决策的权力集中在大股东手上时,各项决策具有很强的利己性,发生财务造假的可能性较大[4].万福生科自2011年上市后,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各29.99%,合计占股达到59.98%,且公司无其他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社会公众股东也无法参与公司治理.在这种一家股权独大的股权结构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第一大股东均为同一人,制定各项决策时,往往出现“一言堂”的状况.董事长和总经理由同一人担任时,就会削弱董事会应有的监督功能,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的内部监控,导致信息披露质量不高.4.2 内部监督人员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主要是通过积极监督,协助公司作出合理的经营决策.然而,当独立董事未能充分发挥自身独立性时,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质量可能难以保证,财务造假的可能性也会加大.万福生科2011—2012年仅有的3名董事中就有2名是董事会提名而任职的,而董事会实际由第一大股东所掌控,单杨和程云辉这两名独董都是愿意与大股东合作的专业人士.3名独董中只有邹丽娟拥有相应的财务专业学历和丰富的财务知识,而单杨和程云辉均为食品工程领域的专家,没有相应的财务知识背景.万福生科公司内部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4部分,在一股独大的治理氛围下,内部控制的作用微乎其微.其内审人员只有3人,这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明显配备不足.此外,公司的管理人员整体文化水平较低,人员的素质水平难以支撑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其财务造假留下了隐患.4.3 媒体监督对财务造假的影响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曝光前,媒体对万福生科及其产品大肆宣传和广泛报道,引起了湖南省监证会的高度关注,以至于在2012年8月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才有了财务总监谭学军交出多余账套的事件,引起稽查人员的注意.在万福生科被立案调查后,媒体进行实时追踪,紧密报道“新浪财经”甚至专门上线了“万福生科造假案”的专题报道,收集专业评论人士对该案件的讨论分析.案件处罚公布后,3天内国内媒体就有几百条报道和几千次转载,引起人们对该事件处罚力度、赔偿基金等方面的讨论.在此过程中,媒体体现了如下作用.首先,媒体的广泛关注引起了证监会的注意.其次,给行政管理部门施加压力,加快了案件的调查进度.与以往其他案例相比,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立案调查时间大大减少,媒体的大肆报道和网民的热烈评论给监管层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密切的关注迫使相关审计人员和万福生科的管理层积极配合调查,因此提高了调查效率.再次,舆论的压力促使政府完善立法.尽管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性质极其恶劣,但仍未触及终止上市的条件,多位投资人和财经评论员在公共论坛上建议国家修订和完善证券法规.5.启示

媒体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影响独立董事高管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高投资效率,缓和融资,降低代理成本,但也会带来其他影响.首先,媒体报道通过资本市场给管理者带来了市场压力,这使管理者加大了应计盈余管理,降低了企业的信息质量.其次,负面报道为典型的媒体压力,给企业管理者带来了短期业绩压力,这使管理者更加短视,削减了创新投资,损害了企业的长期价值[5,6].媒体与企业合谋造成的媒体报道偏差给企业信息环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直接影响资产定价,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企业在准备上市的时候,发行公司和承销商有动机通过媒体推介IPO公司,企业可以直接投入媒体公关费用增加媒体对该企业的正面广告宣传,如果不投入这笔支出或许会导致市场中很少有了解该股票的投资者,发行后价格波动会很大.企业还会在拟上市期间通过媒体公关等手段减少负面新闻,加快上市的速度,但这也会增加IPO“业绩变脸”的可能性.首先,农业行业的资产尤其是主要资产具有价值变动大的特点,且价值不好计量,实存数不好验证同样是容易造假的原因.意外事件也可能会使农林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如口蹄疫、蝗灾等.部分农产品由于其保质期较短、季节性较强,也会在同时段与同类产品激烈竞争.这从侧面说明其收入与损失的不确定性.为保证利润稳定增长,农林企业就会倾向于财务造假.其次,农林类企业的上下游,即供应商和采购商大部分是个体农民或小规模的农商合作社,这些商贩的分布非常分散,且更倾向于现金交易,这使审计或稽查部门难以核对其交易的真实性.自然灾害也会成为农林类公司财务造假的最佳借口.由于农林业资产多数难以盘存,审计人员通常都以被审查企业上报的数据为准,如果资产发生较大变化,审计人员提出疑问,企业通常会以自然灾害为理由,且审计人员无法盘点真实情况,给出质疑证据,最终只能接受企业给出的数据.再次,准则规定只有消耗性生物资产可以转回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准则只是说明了两种类型生物资产的特点和会计计量方式,对于如何划分这些生物资产,并未给出明文规定.因此,农林类企业可以故意将理应划为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资产划分到消耗性生物资产中,从而方便调节利润.参考文献

5.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篇五

证监公司字[2005]52号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加强对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的指导,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行为,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在实处,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指引》,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本指引是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行为指南,鼓励公司按照本指引的精神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公司特别是管理层应当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

返 回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第八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第九条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十条 公司应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可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第十一条 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十二条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尽快公布。

公司可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十五条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或在认为必要时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介绍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

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的沟通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对于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平等地提供给其他投资者。

第十六条 公司可在实施融资计划时按有关规定举行路演。

第十七条 公司可将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内的公司公告寄送给投资者或分析师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十八条 鼓励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公司可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现场或网络投资者交流会、说明会,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广泛征询意见。

公司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时,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也可参与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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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九条 公司应确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二十条 公司可视情况指定或设立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事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积极配合。

第二十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可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可做专题培训。

返 回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6.集团公司与上市子公司财务控制关系研究 篇六

随着中国、美国等国家财务造假丑闻相继曝光之后 ,会计报表粉饰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许多业内与业外人士都热切盼望了解会计报表粉饰的相关问题 ,尤其是其产生的动因、引发的后果、粉饰的方法及其治理的措施等 ,以防止再度蔓延。美国一直标榜为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世界上最先进 ,但其财务造假丑闻也是世界之最 ,而中国一直在进行会计改革 ,在保持特色的前提下 ,尽最大努力寻找与国际会计惯例相结合的道路 ,于是比较两国会计报表粉饰的若干问题 ,更显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关键词: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粉饰财务造假证券市场审计质量 目录

一、中美财务报告粉饰的原因对比 4

(一)美国产生财务报告粉饰的原因 4

(二)中国产生财务报告粉饰的原因 5

二、中美财务报告粉饰的手法对比 6

(一)美国财务报告粉饰的主要手法 6

(二)中国财务报告粉饰的主要手法 7

三、中美财务报告粉饰的治理措施比较 9

(一)美国治理财务报告粉饰的措施 9

(二)中国治理财务报告粉饰的措施 10

四、从美国的财务报告舞弊中得到的启示与可采取的对策

(一)政企分开 10

(二)加强政府监管和部门协调 10

(三)改革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11

(四)建立民事赔偿机制 11

(五)规范现有的注册会计师制度 11

(六)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11

五、结论 12

六、参考文献: 12

七、致谢信:

我国与美国相比,在社会背景、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金融和财务监管环境、监督体制、审计监督体系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财务造假也存在形成原因、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比较这些差异,能够为我们防范造假提供借鉴,也能为我们校准所采取的政策等提供依据。

一、中美财务报告粉饰的原因对比

众所周知,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千差万别,但就其根源来说,无非是利益的驱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有追求利益的倾向,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是造假活动共性的一面。中美两国产生财务报告粉饰的背景有许多相同之处,但更有区别所在。

(一)美国产生财务报告粉饰的原因 1 民族文化和价值观念

美国这个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新兴国家,现在已是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人的价值观念中就逐渐形成了一种好大喜功、妄自尊大的思想,这在历届美国政府都不遗余力的推行霸权主义和单一世界格局中表现的淋漓尽致。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美国人的这种价值观念迅速地在以跨国公司的扩张为典型代表的经济扩张上得到了体现。美国企业普遍认为企业规模越大就表示企业越强大、越有力量,而企业做大之后就有可能接近政府高级官员,就可以去游说国会议员,去影响政府决策,并通过政府的渠道获取更多商业机会,攫取高额利润。于是,一个个巨无霸级的超大型跨国公司在美国雨后春笋般崛起,主导着国际市场,侵吞别国经济利益。我们认为美国会计造假丑闻与深深植根于美国文化中的这种价值观念有关,企业的经营者盲目扩充,一味追求企业的对外扩张以获得高额垄断利润,而一旦企业自身实力不济,就只好借助于会计造假的“作弊”手段来达逞目的。2 社会环境因素

近年来,美国许多公司为提高效率和鼓励创新,弱化了董事会的监督机能,而公司经理层在权利扩大的同时,又通过股票期权的方式将个人收入与公司股票价格联系起来。据统计,美国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接受的酬金有60%来自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将管理层的薪酬与其经营业绩相联系,激励效应毋庸置疑,但亦会导致管理层的短期行为,即管理层要想实现股票期权而获得巨额薪酬,操纵利润将是短期内的首选措施,而CEO的任期制使管理层忽视企业盈利的长期性和资产的安全性。在市场环境急转直下的情况下,如9.11事件及网络泡沫破灭之后,管理层能够挽回经营颓势的措施只剩下做假帐一条路了。一方面,美国政府强调经济自由,倡导不过度干预、由市场经济规律自行调节,认为经济成长的成功经验就是政府退出前台,让企业充分展示市场才能。另一方面,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和控制削弱,并没有换来生产经营主体的自律,不规范的会计报表核算和财务管理行为应运而生,这对会计造假来说无疑是如鱼得水。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西方以“滞胀”为特点的经济危机频繁出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开始抬头。到了克林顿政府时期,格拉斯一斯蒂尔法案被废止,代之以金融现代化法案,IT和电信领域同样如此,资本市场上的管制几乎形同虚设,放松成为企业和政府的共同目标。最近10年来,在新自由主义经济浪潮的高峰,经济精英讨论的话题只有一个:即如何减少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让私有部门的力量,也就是所谓的“无形的市场之手”来打开通往繁荣和发展的道路。于是生产经营、商业经营、资本经营与帐薄经营(指做假帐)和法律经营(指利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空隙)一起成为企业经营者所津津乐道的手法。[1]这是企业对利益的追求和宽松的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充斥于市场中的各种不规范操作却造就了一系列美国会计的造假丑闻,人们发现政府必须采取新的形式来干预经济。3 制度因素

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使管理高层产生作弊的动机,而会计制度的漏洞则庇护了他们的造假行为。近几年来,美国的经济发展日新月异,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而会计制度的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这就给那些怀有不良企图的造假份子留下了可乘之机。而且美国的会计准则厚达4500页,很少有人能够掌握这些规定,而企业主也不可能对此有全面了解。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首席会计师罗伯特·赫德曼促请改革美国的会计制度,指出复杂的规则可能会鼓励诈骗而非制止诈骗,因为太复杂反而易找漏洞。而美国国会也已责成有关部门研究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制度(只设定公司必须遵守的大原则而非细则)。[2]

(二)中国产生财务报告粉饰的原因 1 政治利益驱动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负责人仍然采用上级主管部门委派制,再加上现行组织和人事管理体制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考核,对一个企业领导干部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的考核常常侧重于其任期内的损益报表、利润指标上,导致一些企业负责人不是在炼好内功,抓好市场上下工夫,而是一味从数字上做文章。有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为了体现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发展速度,求得自己任期内的好名声,常常不经过科学分析就盲目制订了一系列经济效益增长指标,并且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强行下达给企业,由于这些经济指标缺乏合理依据,企业很难完成。当目标任务不能如期完成时,又有意识地诱导企业采用报喜不报忧手段虚报利润,致使会计信息失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财务报告粉饰的结果是当官的保住了位子,企业赢得了荣誉,而国家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2 满足股票发行条件,避免被摘牌

股票发行分为首次发行(IPO)和后续发行(配股)两种情况。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满足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赢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而且,股票发行的价格高低,也与赢利能力有关。这样,准备上市的企业为了能够多募集资金,就必须“塑造”优良业绩的形象,其主要手段就是在设计股份制改革方案的时候,对会计报表进行粉饰。而且当上市公司希望能够后续发行,就首先需要符合配股条件。根据相关规定配股必须符合: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最近3个完整会计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满3个完整会计的,按上市后所经历的完整会计平均计算;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低于9%;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这样6%就成了上市公司的“生命线”。特别在有些企业里,三年时间只有一两年达到要求,为了避免“功亏一篑”,他们迫切需要伪造会计报表,以求顺利过关。

公司上市了,可以发行股票融资了,但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了。因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均规定,符合以下规定的股票实行ST处理:(1)最近两个会计的审计结果显示其净利润均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在实施ST处理期间内,财务状况无明显改善,根据该审计结果已构成三年连续亏损的,将暂停其股票交易,并向证监会提交暂停上市的建议。这些虽然是监管部门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措施,但对企业而言却构成了无形的压力。这些公司为了保住自己的即得利益,避免被摘牌,就有可能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粉饰。3 制度因素

中美两国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上都有问题,但有一点必须明确:美国是制度完善中的问题,而我国是制度建设中的问题。我国的证券市场建立时间不久,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很不完善,与具有一百多年证券市场历史的美国相比有较大差距,企业往往利用体系的漏洞,进行财务报告粉饰。而且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是主管部门的单边行为,企业并没有权利参与。当会计准则制定出来后,企业意识到对他利益的约束时,一是对现有的会计准则不遵守,违反现有会计准则规定的经济业务处理方法来追求企业利益;二是对会计准则中还没有规定或者是解释不清的,尽可能寻找有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会计处理方法。而在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有一个“充分程序”,就是让各个利益集团进行讨论,以使会计准则越发完备,成为各利益集团都遵守的契约。

通过上述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中、美两国会计造假的基本差异(主要是宏观层面),对于我们认识我国财务造假之性质、规模及与社会环境背景的关联,有重要的参照意义。但是要全面认识我国的会计造假事件,还需要深入对比我国会计造假与美国会计造假在具体管理和技术层面上存在的悬殊差异。管理和技术上的微观差异,对于我们理解财务造假的形成和操作过程,对于设置财务造假监控、检测和遇警系统更具有直接和现实的意义。因此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中美财务报告粉饰微观层面的差异。

二、中美财务报告粉饰的手法对比 尽管造假的目的同在经济利益,但中美两国的造假手法不能相提并论。虽然在具体技术方法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都会通过经济政策或会计政策,利用“合法”和非法的手段去粉饰会计报表。在主要方法上都有通过关联方交易、提前确认收入等。但由于市场经济发达程度、经营环境、法制建设水平以及中介机构的作用等方面的不同,中美两国在粉饰会计报表所采用的方法与手段上表现出一定的差异。美国主要是采用打“擦边球”的手法,而中国主要是采用违规操作的方法。那么中美两国财务报告粉饰的差异具体有哪些呢?

(一)美国财务报告粉饰的主要手法 构造特殊目的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SPE)

SPE是指该主体或企业并非为经营之目的而设立,而可能是根据某种特殊目的而设立的一种金融工具,企业可以通过它在不增加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负债的情况下融入资金。[3]大企业为了使融资的负债不表现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改变公司的权益结构,往往通过特殊安排而让可以不与合并的子公司(如低于50%的权益)实施融资,母公司提供担保。由于子公司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母公司实质上得到的融资便不会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从而形成表外融资,隐藏企业债务风险。如安然公司为了能为他们高速的扩张筹措资金,利用SPE成功地进行表外筹资几十亿美元。但是在会计处理上,安然公司未将两个SPE的资产负债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合并处理,但却将其利润包括在公司的业绩之内。美国会计法规规定,只要非关联方持有权益价值不超过SPE资产公允价值的3%,即使该SPE的风险主要由上市公司承担,上市公司也可以不将其资产和负债纳入合并报表。但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只要企业对SPE有实质的控制权和承担相应风险,就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事后安然公司自愿追溯调整有关SPE的会计处理看,安然公司显然钻了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空子。仅就这两个SPE,安然公司就通过合并报表高估利润5亿美元,少计负债25亿美元。2 利用衍生金融工具

所谓衍生金融工具,是以货币、债券、股票等基本金融工具为基础而创新出来的金融工具,它以另一些金融工具的存在为前提,以这些金融工具为买卖对象,价格也由这些金融工具决定。具体而言,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期货、互换或期权合约,或具有相似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安然最主要的创新成就,来自对金融工具的创造性“运用”。安然公司几乎把所有的资产都转化成金融衍生工具,而这些是以未来不确定交易为特征的。安然公司将资产都演变成一个协议,预计未来某个时间卖出某个价钱。由于创新,使安然公司会计利润大大增加。事实上,这些利润也是不确定的,而会计师要评估其利润,就缺乏一定的标准。通过新的金融工具使本来不流动或流动性很差的资产或能源商品“流通”起来,其主要的方法有两种:(1)为能源产品开辟期货、期权和其他复杂的衍生金融工具,以期货、期权市场和衍生金融合同把这些能源商品“金融化”。(2)将一系列不动产打包,以此为抵押,通过某种“信托基金”或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发行债券或股权,以此把不动产“做活”。3 收益性支出确认为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是指为取得本期的收益而发生的支出,即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有关。资本性支出是指为形成生产经营能力,在以后各期取得收益而发生的各种资产支出,即支出的效果与几个会计相关。若将收益性支出错划为资本性支出,会造成资产多记,费用少记,从而造成收益多记,即企业的资产和收益均出现虚增的现象。如世通公司就将该公司支付给其他电信公司的线路和网络使用费以及线路日常维护费确定为资本性支出。从而使该公司经营业绩从巨额亏损变成赢利15亿美元。公司被迫宣布从6月28日起裁员1.7万名公司股票的价格由三年前的64.5美元暴跌至目前的每股9美元,公司2000年7月21日申请破产保护。

(二)中国财务报告粉饰的主要手法 1 虚构交易事实

与国外公司一般通过会计技术手段进行利润修饰不同,我国的某些企业主要是通过构造各种实质上是虚假的业务来实现报表的粉饰,所谓“真实地反映虚假的经济业务”。在报纸上被证监会确认为有造假行为的企业越来越多,被媒体点名有造假疑点的公司有上百家。最典型的例子是股份公司为了公司股票上市的需要、影响股票的市价、公司管理业绩评价或筹资的方便等目的,往往采用报告粉饰行为,弄虚作假,披露不真实的财务信息。据2002年2月18日的《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报道,在2001年受查处的上市公司中,虚构经济交易事实这类违规事件约占40%。而其中以虚构交易事实,增加销售收入、其他收益或者虚增资产最甚。如银广夏的做法就是虚构销售收入,少记成本费用。这一多一少,就使利润大幅增加,实际亏损被隐瞒起来。此手法在公司的财务处理中被长期、重复使用,直到被揭露为止。在2005年遭受证监会处罚的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虚构销售业务、少转销售成本、少计费用、虚拟承包合同和委托资产管理协议、虚构借款合同收取资金占用费等手段,2003年虚构税前利润6353.86万元,当年实际亏损4950.71万元。2004年上半年虚构税前利润1575.89万元,当年实际亏损777.92万元。2 掩饰经济交易事实

尽管国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但许多公司在信息披露方式、披露内容和披露时机的选择上仍很不规范。在最近几年证监会的处罚公告中,掩饰经济交易事实的占了大半,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掩示经济交易事实的常见手法有:重历史信息轻赢利预测,财务报告披露不及时,财务报告披露不充分。如2006年受证监会处罚的中关村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存在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的情况:2000年3月5日中关村科技与摩托罗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签订《CDMA项目设备购买合同》,标的金额逾26亿元;2001年6月28日其与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担保合同31.2亿元;2002年3月2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签订担保合同,担保金额高达2.7亿元;以上合同均属重大合同,中关村科技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06年2月28日收到证监会的处罚通知,原因是其在2000年9月至2003年1月期间共有5笔借款总计金额18750万元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114份总计金额97000万元的重大债务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部分重大协议签订后还未依法履行临时公告义务。3 利用资产评估消除潜亏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谨慎原则,企业的潜亏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利润表予以表现。然而,我国现在的各种规章制度建设太过落后,致使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往往在股份制改组、对外投资、租赁、抵押时,将坏账、滞销和毁损存货、长期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以及递延资产潜亏确认为评估减值,冲减“资本公积”,从而达到粉饰会计报表,虚增利润的目的。一家国有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过去三年报告的净利润分别为2850万元、3375万元和4312万元。审计发现,过去三年应收款项中,账龄超过三年以上,无望回收的款项计7563万元;过期变质的存货,其损失约3000万元;递延资产中含逾期未摊销的待转销汇兑损失为1150万元。若考虑这些因素,则该企业过去三年并没有连续盈利,根本不符合上市条件。为此,该企业以股份制改组进行的资产评估为“契机”,将这些潜亏全部作为资产评估减值,与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增值18680万元相冲抵,使其过去三年仍然体现高额利润,从而达到顺利上市的目的。中美两国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手法比较表

相同点

不同点

美国 利用关联方交易调节利润 利用资本经营调节利润

利用虚拟资产和不良资产挂帐 将来不确定收益记入本期收益

构造特殊目的实体 利用衍生金融工具

收益性支出确认为资本性支出

中国

虚构经济交易事实 掩饰经济交易事实 利用资产评估消除潜亏

从中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手法的比较发现,中国企业在这方面显得比较低级。这一差异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读:(1)美国的会计监管要成熟很多,低级手法很难打“擦边球”;(2)中国的监管还很有空间,可能的高级手法还未曾被发现。不管从哪个方面解释,我国会计监管都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在此比较中美财务报告舞弊中得到的启示与可采取的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三、中美财务报告粉饰的治理措施比较

(一)美国治理财务报告粉饰的措施

自安然事件发生以来,最先被采用的治理措施是诉讼机制。随着财务丑闻的进一步扩大,美国朝野上下都积极地参与了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治理。(1)FASB(美国财务准则委员会)对美国会计准则制定导向进行了积极的反思。安然舞弊案表明,过于规则化的会计准则有可能导致相应的“擦边球”,进而影响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2)AICP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加强了对舞弊准则的研究,对原有的舞弊准则SAS No.82进行了第四次修订,于2002年12月推出了独立审计准则公告第99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关注》,以取代第82号。该准则更加强调舞弊环境的重要性、职业怀疑精神以及经验共享,积极倡导拓展询问、扩大识别舞弊风险的范围等,并具体规定了对舞弊风险评估结果作出适当反应的具体方式和程序。该准则显然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舞弊的发现以及反应。(3)SEC 主席哈维·皮特提议组建两个新的委员会,以加强对外部审计师的监督。一个是纪律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职责是帮助对那些被指责为审计失败的案件开展调查,并提高其透明度;另一个是质量检查委员会,由其负责每年一度的审计质量检查,以代替目前大型事务所之间开展的三年一次同业互查制度,该委员会的权力可以延伸到对审计师的执业行为与SEC执业标准的一致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发现不一致的案例提交纪律委员会。除此之外,还应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非审计服务进行严格管制,防止其独立性受到影响。(4)国会参议两院在既定程序之下推出了美国历史上又一部重要法典《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又称《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就会计行业的监管权、会计准则制定的“规则导向”与“原则导向”的讨论、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强制分拆与审计师独立性的提高、审计委员会的会计监管权与财务报告编制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及其处罚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可以说,该法案的出台从财务报告舞弊原因的所有主要方面都进行了强有力的监督与管理,对美国的公司治理和会计改革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二)中国治理财务报告粉饰的措施

自银广夏事件以来,中国加强了对财务报告舞弊的治理,主要措施包括:(1)证监会加强了对舞弊嫌疑公司的立案侦察,在对银广夏的侦察上尤其如此;(2)民间启动了诉讼机制,以确保投资者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追索;(3)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02年1月和2003年1月公布了两个司法解释——《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和《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就民事赔偿的受理、管辖、认定、损失计算等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当事人的民事责任;(4)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另外,中国证监会还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这些措施将对治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起到积极的作用。(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02年6月25日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还发布《行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诚信纲要》)。《指导意见》和《诚信纲要》的出台,从人生观、道德观义利观方面引导注册会计师重塑行业“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6)2002年7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这份技术提示总结了9大类54种可能导致公司进行财务欺诈或表明公司存在财务欺诈风险的因素,特别强调了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公司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从这此因素出发,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充分关注各种财务欺诈及其风险的存在。这规定表明中国的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正积极向国际水准靠扰。(7)2004年1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此文以加大相关主体责任为主要武器,对资产减值、会计估计、关联交易及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相关责任。(8)现行审计法实施11年来首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审计法》于2006年2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在保持现行法律框架不变的基础上,此次主要从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行为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从两国治理舞弊的措施来看,美国的治理措施更加全面,更加有力度而且也更加及时,这一点很值得我们重点学习和借鉴。

四、从美国的财务报告舞弊中得到的启示与可采取的对策

(一)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一直是近年来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但时至今日,政企尚未彻底分开,否则就不会出现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频频干预。因此,要取消企业厂长(经理)的行政任命,改革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划分责任、权利、义务,形成有效的权力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要着力建立这样一种机制:政府不去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是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经济的健康发展出发,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

(二)加强政府监管和部门协调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并不算少,但却存在着多部门同时干预,监管部门以及相应的法规制度之间协调不够,甚至存在重复、冲突的地方,部分监管措施没有落到实处。我们认为,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应当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管部门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理顺关系,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并将之明确立法,以切实保障监管有力、有效。

(三)改革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由于证监会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配股和进行特别处理的主要考核指标,而公司净资产和净收益的计量是建立在一系列会计假设基础上的,易受非常因素的影响,常给粉饰财务报告者可乘之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泛滥与这一考核指标失当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完善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增加主营业务贡献率、每股现金流量及其他相关指标的权重,建立多参数财务控制指标。主营业务贡献率、每股现金流量与净资产收益率相比,具有一定的不可操纵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

(四)建立民事赔偿机制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发生的违法信息披露行为基本上都是由中国证监会等机构做出处理,主要是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所谓的加大处罚力度,也只是体现在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上。在财产责任方面,处罚后果往往只是表现在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全部由国家没收,而没有对投资者进行民事赔偿。而在美国,根据《反组织舞弊与行贿法》,投资者可以获得高于损失三倍的赔偿,往往令违法者赔的血本无归。当违规成本高于违规所带来的收益时,自然会减少违规。所以我国在加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同时,还不应忘记建立民事赔偿机制。

(五)规范现有的注册会计师制度 在这方面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如何保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一方面属于专业人才,应该保持其独立性;另一方面,审计业务又属于服务业,顾客就是衣食之源。这两方面时常发生冲突,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优化执业环境,以便使注册会计师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例如,可以考虑中止由上市公司自行聘任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成立专门的行业监管部门来组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还可以考虑规范审计费用,制定合理的指导价格,并由上市公司事先缴纳给专门的监管部门,然后由监管部门统一向各会计师事务所结算。

(六)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留有过多的灵活性和真空地带,是财务报告粉饰的重要前提。因此,防范财务报告粉饰,应该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予以完善,主要包括:(1)适当调整会计准则会计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将提高会计信息可靠性作为首要目标。众所周知,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重要质量特征,可靠性和相关性孰轻孰重,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但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如果一味强调借鉴国际惯例,盲目侧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则可能加重财务报告粉饰的严重性。因此,当前会计信息可靠性更为重要,这是审视我国近几年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后得出的结论。(2)尽量缩小“打擦边球”的可能。比如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运用、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选择以及折旧和准备金的提取、待摊与预提科目的运用、股票期权的处理等。[4]在新的经济条件下要重新审视这些基本的财务会计问题,杜绝会计造假的诱因和漏洞。总之,要尽量减少会计处理中的一些弹性做法,力求做到实务操作中有规可循。

五、结论

美国发生的会计舞弊案,可以说是成熟机制下的机械障碍。每次新经济的崛起和发展总是给美国带来大量的投资机会。资本无限升值的强烈冲动滋生了大量的市场泡沫,而市场本身又很难自发地理性消化新经济带来的发展机遇。金融工具的创新无疑对市场投机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当这些泡沫即将破灭的时候,处于自利的动机,企业管理层往往通过舞弊欺骗的手段挽救或拖延因自身投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后果,美国资本市场舞弊发生的周期性和频率便是明证。同时,每次新经济的繁荣使美国政府总是意外的自信和兴奋,实行放任自流的思潮的蔓延,新自由主义开始流行,既放松对金融、证券市场的管制,也开始放松对会计、审计的监管。但美国的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毕竟相当健全,当市场失灵时,政府能及时而有效通过各种手段对市场不能解决的行为进行干预。当《萨-奥法案》颁布后的两3年里,美国资本市场的会计舞弊数量便急剧减少,说明美国资本市场中灵敏的反应机制和强有力的自我纠错机制。我国资本市场的舞弊是经济转型期利益格局调整的长痛。而这一格局取决于我国能否成功建立市场经济以及时间跨度。市场主体和产权的界定不明确,使得很多的经济行为并不符合帕累托最优,此时他们更关注的是体制改革中利益分配机制对自身利益的影响。所以说,我国资本市场面临的是体制转型的系统风险,所以治理舞弊不能指望像美国那样下猛药就可一蹴而就,是个系统的长期工程。[参考文献] [1] 伊平.《财务造假监控与检测》[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2] 阎达五.《也谈美国会计造假事件》[J].会计研究,2002(9)

[3] 吴革.《财务报告粉饰手法的识别与防范》[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4] 吴嘉琦,张福英.《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危害及其对策》[J].北方经济,2005(3)[5] 肖邦卫《成也会计败也会计》.——美国会计造假案例分析及启示[J].广西会计,2002(10)[6] 胡荣国.《美国会计造假事件后的反思》[J].会计之友,2003(2)

7.集团公司与上市子公司财务控制关系研究 篇七

一、研究设计

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定食品行业, 以2011年在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的48家食品行业A股公司作为样本。经整理, 剔除1家*ST类上市公司和7家公开报告信息不全或财务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 最后取得40家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有效样本进行研究。所有数据均来源于新浪财经网以及中国上市公司资讯网, 并经作者手工录入, 数据处理采用SPSS18.0软件进行。

2. 指标设计

(1) 财务绩效指标设计

反映企业财务绩效的指标有很多, 如销售净利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报酬率等, 虽然净资产收益率能较强地反映公司的真实盈利能力和绩效水平, 但仅用净资产收益率一个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财务绩效是不全面的, 不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 应该使用一组财务指标。因此, 本文选用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的实际增长率来衡量企业的财务绩效。企业财务绩效主要衡量权益和资产的收益状况以及利润的增长状况。

(2) 社会责任指标设计

结合企业实际, 本着数据的可解释性、全面性、可获取性等原则, 本文拟从股东、债权人、消费者、供应商、员工和政府六个方面来构造食品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1) 对股东的责任

股东是企业的主要投资者, 他们最关心的是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能力。由此本文选取每股收益来衡量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

(2) 对债权人的责任

企业对债权人的责任主要是按期偿付本息, 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的偿债能力。由此本文选取资产负债率来衡量企业对债权人的责任。

(3) 对消费者的责任

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主要是为其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 营业收入增长率是消费者满意程度的一个很好的衡量指标, 一个较高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是消费者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肯定。由此, 本文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来衡量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4) 对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是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 他们最关心的企业能否按时偿付货款。由此, 本文选用应付账款周转率来衡量企业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

(5) 对员工的责任

员工关心的是企业为其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培训机会, 但是培训支出是企业自愿性披露信息, 在企业年报中反应不全, 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 本文只从工资福利单方面衡量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

(6) 对政府的责任

企业对政府的责任主要是遵守相关政策法规, 依法按期纳税。由此, 本文选用税款上缴率来衡量企业对政府的责任。

(3) 控制变量设计

考虑到公司规模、企业年龄不同对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影响, 本文将其引入作为控制变量。

3. 模型构建

结合上面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及财务绩效的衡量指标, 我们以上市公司财务绩效为因变量, 以每股收益、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应付账款周转率和员工工资及福利率作为自变量, 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对财务绩效加以拟合, 并对有关参数进行显著性检验, 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构建如下:

其中, βi是回归系数

二、实证分析

1. 描述性统计

本文选取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食品行业40家上市公司2011年的财务数据作为研究变量, 采用SPSS18.0统计软件分析样本数据, 最终得到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 (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 2011年食品行业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0.20%, 总资产收益率平均为6.86%, 净利润增长率平均为8.36%, 每股收益平均为1.18元, 资产负债率平均为34.14%, 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为25.05%, 应付账款周转率平均为13.09%, 员工工资及福利率平均为218%, 上缴税款率平均为15.36%, 代表公司规模的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平均为21.41, 企业平均年龄为15.15年。社会责任各指标的最小值与最大值之间、均值与标准差普遍偏离较大, 这与目前我国社会责任实际背景相符合。

2. 相关性分析

注:“**”在0.01水平上显著相关, “*”在0.05水平上显著相关。

从表中不难看出, 净资产收益率与员工工资及福利率呈负相关, 与其他自变量相关关系不显著;总资产收益率与应付账款周转率显著正相关, 与资产负债率和员工工资及福利率显著负相关, 与其他自变量相关关系不显著;净利率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显著正相关, 与员工工资及福利率显著负相关, 与其他自变量相关关系不显著。

从相关性分析中可见企业对员工、债权人、消费者和供应商的责任履行情况对财务绩效影响较大, 企业对股东和政府的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不明显。其原因可能是来自样本数据的选择, 一些自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影响了实证研究结果。根据统计分析原理, 若两个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小于0.8, 则认为变量间不存在显著的多重共线性。从表中的相关系数值初步判断样本中存在多重共线性的问题不是太明显, 但这种方法只能作为初步分析。

3. 回归分析

从表4中, 我们得到员工工资及福利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负相关, 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表明企业的员工工资及福利率越低, 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及净利润增长率越高, 由此可见食品企业承担了对员工过重的社会负担, 对企业绩效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净利润增长率呈正相关, 表明营业收入增长率越高, 净利润增长率亦越高。资产负债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呈正相关, 应付账款周转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呈正相关, 但不显著。反映出我国食品行业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具有针对性, 为了实现短期绩效目标, 企业更多地会关注和维护员工的利益。

三、结论与不足

1. 结论

本实证研究从我国食品行业企业的现实情况出发, 设计的定量指标具有切实可行性和可比性, 可以用来衡量我国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 在此基础上对我国食品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实证研究。

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使命的同时, 对于社会责任的各个构成部分应加以区别的对待。根据上述结果, 对于债权人、供应商责任的履行会有助于企业财务绩效的提高, 企业应充分利用其正相关效应;而对于员工的社会责任, 基于负相关效应, 应将其限定在合理的区间范围以内。

2. 不足

本文设定的企业社会责任维度指标全部是以企业的财务报表为基础。但是由于现在我国企业的财务报表往往只有企业经营活动的结果和财务状况信息, 因而并不能综合体现出企业与其全体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同时财务报表的计量单位都是货币, 所以, 本文设计的指标所衡量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也仅是局限于能用货币计量的部分。这些既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有待深入的方面, 同时也是我国企业, 特别是上市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中值得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参考文献

[1]孔玉生, 李菊.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相关性研究——以沪市A股制造业为例[J].财会月刊, 2010, (15) .

[2]孙清亮, 张天楠.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相关性实证研究——基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视角的再探讨[J].会计之友 (下旬刊) , 2010, (10) .

[3]洪旭, 杨锡怀.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构建——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例[J].东北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11, (11) .

[4]魏想明, 程敏.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相关性研究——基于电器行业数据[J].中国集体经济, 2011, (10) .

8.集团公司与上市子公司财务控制关系研究 篇八

【关键词】内部控制缺陷;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风险预警

上市公司如果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缺陷,公司管理者将无法及时明确应计利润数量,因此会无意识的误报财务信息,进而导致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大大降低。公司中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时,管理层在日常工作中极易出现跨越控制权限对公司盈余进行操纵的行为、这些现象的存在均会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一、上市公司内控缺陷分析

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中,内部控制缺陷是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的负向维度。如果在公司的内部控制中,其设计内容或运行状态均不能有效保证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得到良好的实现,这就表明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通常情况下,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判定,并且将公司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作为主要内容,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分析报告,根据法定程度进行认定。

上市公司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其内部控制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及其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影响。而在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制定的主要依据为内部控制目标。在进行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如其在设置环节存在问题,或其设置与市场经济的规律不相符,这些问题的存在均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达到产生阻碍作用。在公司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通常会存在缺陷的环境主要为未能识别潜在风险、风险控制方法使用不当、审计师的舞弊、管理层的舞弊、控制方法实施不到位等。在内部控制的这些环节中一旦存在问题均会严重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二、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分析

财务报告指的是会计通过书面文字的形式对外提供能够反映公司运营过程中财务状况及各项项目活动的经营成果的文件。财务报告在内容上主要包含有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等。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向公司发展过程中已经存在关系的和可能涉及到的相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等提供公司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信息、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果等,从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决策的制定更加合理性和科学性。因此,上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财务报告所提供和反映的相关信息。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三、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产生影响的主要方式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产生影响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其分别为无意识的误报和有意识的漏报或错报财务信息。错误财务报告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均属于内部控制缺陷造成,均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第一,无意识的误报。无意识的误报出现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员工在业务水平上存在不足,公司员工参与工作过程中的努力程度欠佳。在上市公司运营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无意识的误报主要体现在将以下几个方面:未能按计划实施的相关项目进行赊销、在库存的统计过程中存在错误、收入确认存在波动性、错报销售成本等。无意识 误报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会对公司会计工作造成影响,降低公司会计的稳健性。

第二,意识的漏报或错报财务信息。这种情况的出现通常是由于公司管理层有意识地进行操作造成的。故意将财务信息进行错误报告,有时候后夸大公司在某个阶段运营过程中的盈余,进而导致公司部分管理者低估公司发展当期的实际盈。例如,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部分管理层通过对会计进行灵活地选择,导致在公司公允价值的实际应用中,或者对公司债务担保进行记录时出现财产误述情况。此外,公司管理者还可应用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一些欺诈行为。

四、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影响产生的风险预警

第一,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会导致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降低,加大公司运营过程中面对的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存在的原因不管是公司员工业务知识及技能水平不足导致财务信息误报,还是公司管理层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故意进行操作导致财务信息存在错误,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均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产生极为严重的影响。公司财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及稳健性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由此可知,当一家上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相关内部控制缺陷时,该家公司在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上也会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就越难以被发现,进而导致公司管理者未能及时对公司盈余进行科学管理。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不断进行恶性循环。公司在这样的状况中运营,其长远发展必将受到严重阻碍,最终导致公司倒闭。

第二,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会导致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降低,进而导致公司运营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大大增加。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不仅会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产生严重影响,而且还会导致公司风险辨认和分析机制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每家上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谋求的经济效益均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整体利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公司中的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缺乏较高的保护意识和能力,这就导致公司运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風险,大大提高各种风险的发生率。在这种状况下,会计监督机制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相关作用也会严重受到限制,甚至完全失去作用,形同虚设。进而导致公司的财务风险大大增加。

从上述内容可知,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高低与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存在密切关系。公司内部控制越合理,其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就越高。反之,当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存在较多时,其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就越低。公司内部控制的是否具有合理性在很打程度上对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产生严重影响。上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内部控制活动在内容上主要包含程序、政策两大部分。在这两个组成部分中,任何一部分存在缺陷都会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产生影响,进而给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更多的风险,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因此,上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进行内部控制政策制定,且必须在对财务报告进行充分考虑的前提先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政策。公司内部控制政策必须与财务报告自身存在的具体工作特点密切结合。同时,还需要积极进行会计监督机制建立,应用各种科学理念和方法对公司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发生进行控制,降低内部控制缺陷的发生率,保证公司正常、健康运营,促进公司得到快速、持续发展。

五、结束语

本文详细分析了财务信息报告质量、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二者将存在的相互关系。内部控制缺陷是上市公司运营过程中一个必须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其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产生直接性严重影响,降低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增强公司风险。上市公司必须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过程中的公司规模、经济基础、经营复杂性、财务状况、发展环境等实际状况,积极进行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及发展要求相符合。只有这样才能是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得到保证,进而降低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的发生率,进而促进公司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丽芬,沙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驱动因素分析——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之友,2012,11(8):215-216.

[2]杨莹.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一些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12(12):372-373.

9.集团公司与上市子公司财务控制关系研究 篇九

近年来,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频曝造假丑闻。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造假已经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这不仅严重危害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也造成了会计行业的公信力下降,甚至还干扰着正常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本文着重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成因

(一)缺乏真正的审计需求者,给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留下了空间。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数量占5%的大股东控制了70-85%的股权,这些股权多数是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并且国有股东还存在缺位的情况,所以不少大股东对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并不十分关心。而对于数量占95%,却只拥有15-30%股权的中小投资者来说,不少人觉得股票收益是最重要的,只要有炒作机会,能给他们带来收益就行,对虚假的会计信息他们也往往采取姑息的态度。而若连上市公司的股东都不关心会计信息的真实情况,那么审计在很大程度上将只是应付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即缺乏真正的审计需求者,这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合理,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根本原因。

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是众所周知的问题,来自于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经营者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一些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大股东一言堂),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并决定审计人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受托审计变成由管理层(或董事会)聘请注册会计师来审计和监督自己的行为,即内部人控制问题。在一些上市公司中,监事会作为专门约束董事会的机构,其监督作用也微乎其微,有的监事会没有检查过公司的财务,许多监事会没有明示过 董事会的违规行为。根本原因也是由于大股东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完全文配了监事会,监事会的人选和报酬均由公司的管理层来决定造成的。(三)信息不对称及缺乏有效的业绩评价制度为造假提供了条件。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经营者比股东及监管部门掌握更多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信息,信息的不对称为经营者进行财务造假创造了客观条件。在涉及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中、相当多的经营者采用虚增资产、虚构经济业务或利用关联方关系、资产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手段任意调节会计数据,人为操纵利润。从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评价指标来看,衡量上市公司经营各项财务业绩的指标主要有利润(或亏损)的完成情况、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等,并根据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来确定公司是否具备增资配股的资格。这些以利润为基础计算的指标,不仅受到存货估价、费用摊销和折旧计提的不同方法的影响,而且也容易为经营者进行财务造假提供途径。由此可见,信息的不对称加上利润评价指标的局限性,使公众股东难以分清所获得会计信息的真伪,难以看清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

(四)会计和审计制度的滞后是财务造假的制度根源。

整个会计制度的建设同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距,是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现有制度看,一些上市公司对其提供的财务信息有意隐瞒或弄虚做假,可以审计准则相抵触。从会计的确认和计量来看、现行的会计确认是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之上的,因此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是面向过去,而不是面向未来,许多能反映企业未来前景,对投资者非常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外。例如,投资者所关心的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都未能在财务报表中得以诠释。又如在新经济下,大量的资产重组都要涉及到无形资产、表外融资、衍生金融工具等,但由于现行会计制度采用货币计量的局限性,相关的会计和审计制度(或准则)无法对这些新业务做出明确的规定。显然,这将为一些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埋下隐患。

(五)现行审计制度的缺陷,造成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败。

首先,在现行审计制度下,由于内部人控制问题,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承担审计职责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由被审计单位自行聘用的,被审计的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实质上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必然驱使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去迎合雇主(上市公司)的需要,使审计背离独立、客观、公正的要求。

其次,低廉的审计收费使注册会计师无法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去支持其所发表的审计意见。我国的审计收费本来就偏低,加上一些事务所采取支付佣金、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的恶性竞争,使事务所收费越来越低。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低廉的收费使事务所对该执行的审计程序不执行或无法执行,严重影响审计质量。

再次,尴尬的社会地位使注册会计师无法保持“独立”。在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中介机构中,注册会计师的地位最为尴尬。公司上市主要靠券商、律师的包装,注册会计师要听券商、律师“指挥”;在中介机构中,注册会计师收费最低,承担的责任最大。上市之后,注册会计师要承担“经济警察”的职能,却又没有被赋予相应的权力,常常要屈服于外界的压力。独立性受损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公信力必然大打折扣。

最后,从审计理念看,我国注册会计师实行的审计理念是建立在假定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原始凭证是真实的,或者说,审计是建立在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是真实可靠的基础之上。在当今市场经济不完善,企业普遍缺乏诚信的环境下,一旦上市公司采取伪造原始凭证的方法进行舞弊或恶意欺诈,必将导致审计失败。

(六)法律监管不力使得造假的成本低廉,是当前造假泛滥的重要原因。

纵观我国现有法律,对上市公司造假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种。从目前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看,行政处罚是当前追究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但行政处罚对遏制上市公司造假的效果并不理想。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投资者状告上市公司往往演变成用股东的收益来偿还股东的损失,而不是由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来承担造假的责任。从民事责任看,由于民事责任的追究过程相当复杂,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尚无一例集体或个人状告上市公司索赔成功的案例。因此就上市公司而言,其造假的收益往往要远远大于造假的成本。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方面看,促使某些注册会计师敢于放弃职业操守,成为上市公司造假“帮凶”的,也是由于违规造假成本的低廉。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

(一)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财务指标体系,从源头上消除“泡沫”引发的财务造假。

1.加大修订《公司法》的力度,建立产权清晰、代理关系明确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降低上市公司国有股持股比例,使股东结构更趋合理,从而形成强大的理性投资者群体,使上市公司和经营者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力量,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效力。同时让国有股、法人股逐渐流通,将市场收购兼并的功能发挥出来,形成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力。

2.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下设置专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加强内部审计质量的控制,以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合法及完整。在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建立起对经营者约束与激励的双重机制,一方面股东可以通过业绩评价,或通过董事会利用公司章程规定经营者的经营范围,以维护股东权益;另一方面对经营者可以尝试采用股票期权与年薪制等激励机制。使经营者行为与股东目标实现最大程度的一致。

3.规范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的条件,再融资的条件除了净资产收益率指标限定外,还应扩展到主营业务利润率水平、主营业务利润在净资产中所占的比重等指标,以保证所筹集的资金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额度应以公司当前净资产额为基础、以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要量为依据、从而降低上市公司无限筹资的诱惑力。应建立健全合理的财务指标评价体系,淡化利润性指标对公司价值判断的影响,逐步建立一套分析现金流量的标准体系,强调“现金”概念,分析考核“经营现金流量”及“自由现金流量”等现金流量指标,帮助注册会计师和投资者判断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二)改革现行的会计和审计制度,改善执业环境,重塑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1.会计界应尽快修订和完善相关的会计政策,减少上市公司盈利性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范围。尽快制定和完善与新经济交易相关的会计准则及审计规则,压缩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加大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以降低上市公司造假的可能性。

2.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计单位的现状。可以通过来用由监管机构招标方式,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实力、内部管理水平、有无违规记录及以往承担的审计工作量等综合因素,为被审计的上市公司选择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加强自身的信誉和自我约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会计师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同业监督,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提供必不可少的环境。

3.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约束力并加强其风险意识。尽快改革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制度过渡为合伙人制度,使会计师以无限责任的形式承担过失或欺诈造成的风险。同时借鉴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先进管理经验,引进风险审计机制,将企业管理层的道德行为、内部人控制问题、企业经营能力以及企业发展前景等一律纳入审计的视野,努力降低因被审计单位有意蒙骗会计师、做假账带来的风险。

(三)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和舆论监督力量,建立信誉记录制度。

10.集团公司与上市子公司财务控制关系研究 篇十

摘 要: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问题是一个既古老又弥久常新的话题。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进步、历史的变迁,内部控制问题逐渐得到了丰富与完善。但是,上世纪初以来,由于国内外对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忽视,导致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发生,使得各上市公司经营失败、管理舞弊行为严重、财务报告严重失真。本文将就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问题;措施

美国作为全球各领域的先锋、资本市场的霸主,是最早对内部控制进行探讨和研究的国家。对于发展中的我国而言,很多专家与学者也纷纷投入到内部控制的相关问题的研究中。我国于2010年先后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这对我国上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问题分析

(一)上市公司内控环境的问题

内部环境是现代企业建立、实施内控的基本保障。内部环境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企业的治理结构、企业管理者与企业员工的思想素质与道德水平、企业内部控制文化环境的构建、企业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等。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企业信息化为进一步改善与规范企业的治理结构提供了有力保障。信息系统在企业管理中的广泛应用,使得企业的经营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相关利益者能够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全面的了解到企业的各种信息。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对信息系统的依赖性越来越强,现代信息系统再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也为企业的经营带来了信息化风险。因此,企业在利用信息系统促进企业法发展的同时必须利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降低企业信息化带来的风险,以期为企业的内部控制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上市公司内部风险评估的问题

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中风险是无处不在的。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提高。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剧,这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实施与执行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因素,风险评估的作用非常关键。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企业识别风险、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提供了有效的工具,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帮助企业收集、整理、总结、分析各种关于企业风险的相关数据与信息,为企业风险的有效识别与评估奠定了基础。在信息化环境下,先进的信息技术使得企业的业务流程实现了自动化,摒弃了传统人工方式中存在的错误、舞弊等风险的发生。但是,纵观目前上市公司的现状,对于风险评估还缺乏认识,风险评估意识差、为树立风险意识等问题明显。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问题

内部控制活动主要是企业在信息系统的帮助下依据业务需要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对业务流程进行重组,这些必然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活动产生了影响。先进的信息化工具、完善的信息系统使得企业的内部控制活动逐渐摆脱了传统的手工方式,逐渐转化为自动化控制,信息系统自动化的控制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大大提高了内部控制活动的效率。但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很多还是流于形式、并未发生实质性转变。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优化措施

(一)优化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

构建并完善企业内部组织构架是内部控制执行的重要保障。建立在企业管理组织系统基础上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具体解决内部控制中“责任主体是谁?谁来具体执行?谁来监督执行情况?谁来组织执行”等问题的保障。因此,现代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以及行业特点,在精简企业机构的前提下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组织体系与工作网络,为内部控制的执行提供有力保障,并且一定要保证企业内部控制队伍的稳定性。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与发展的核心,是渗透在企业运营活动中的行为规范,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将成为企业员工思想与行为的指导,是维系企业凝聚力、向心力的桥梁,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企业文化的建立将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优化上市公司以价值增值为目标的内部控制流程

科学的、合理的、完善的流程是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的基本前提,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不能只将目光集中在那些空洞的、宽泛的原则性规定上,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具体的执行操作规范与操作的基本流程。通过对各业务流程的不断强化,使得执行的脉络更加清晰、更加简单明了、各环节密切联系、环环相扣、便捷流畅,以此来实现内部控制的高效管理。

(三)实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信息化发展

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主要依据就在于企业的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内部控制的信息化作为企业信息化中的关键部分需要良好的信息化环境作铺垫。因此,首先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优化构筑全新的信息化环境,以此来支撑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信息化过程。计算机网络作为企业进行信息化管理的平台与保障,更是为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的优化构筑了平台。因此,信息化环境下要求企业的网络系统必须具有稳定性、安全性、可扩展性、先进性的基本特点。另外,企业信息化的稳定保障还离不开计算机网络的通畅、服务器运行的稳定、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作保障。

总之,虽然内部控制的理论与实践发展源远流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理论已经趋于成熟、趋于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出发点、落脚点、关键点、控制点重在执行,因此,各上市公司必须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到企业的内部控制中,从而改善企业的管理状况、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价值并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1.集团公司与上市子公司财务控制关系研究 篇十一

摘要:以2011—2013年度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为样本,将投资增长率与资产负债率作为控制变量,研究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发现随着公司投资增长率的增大,会削弱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而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越大,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相关性越强。本文的研究结论对指导创业板上市公司科学配置股权结构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创业板 股权集中度 公司绩效

一、引言

自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集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来,中小企业、新兴高科技行业尤其是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企业有了更广阔的融资渠道,吸引了大量投资者,与此同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对于公司内部股权结构所发生的变化,其对于公司绩效的影响是否有利是所有者与经营者共同关注的问题。

在学术界,很多学者针对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过深入研究,如Bake认为,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公司绩效就越好[1];张维迎(1999)认为,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不匹配是导致高管人员与股东的效用存在差异的根本原因[2];李增泉(2000)认为经理人员持股有利于使经理人员的利益与外部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缓解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迫使经理人员为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努力工作[3];刘亚莉、张竹和石蕾(2011)以2006—2008年在沪、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管理层持股与企业价值之间表现为倒“U”型关系[4];杨梅(2004)以2003年沪、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虽然高管持股与企业价值呈非单调关系,但其结果并不显著[5]。

综上所述,尽管理论界普遍认为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相互影响关系,但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并不统一。因此,本文以创业板为例研究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并且以公司的投资行为作为中介变量,研究在一定的投资行为下股权集中度如何影响公司绩效。

二、理论模型

(一)理论假设

关于公司绩效,常见的衡量指标有托宾Q值、每股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本文采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衡量公司业绩的指标,以观察公司的长期绩效。对于股权集中度,本文主要提取了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大股东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数的百分比;关于公司的投资行为,本文主要选取固定资产增加百分比这一指标,并进行如下假设:

H1:上市公司绩效与第一大股东持股程度有显著相关关系。

H2:随着公司投资增长率的增大,会削弱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H3:排除公司规模的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越大,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相关性越强。

(二)变量选取

如表1,被解释变量: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即ROE作为被解释变量衡量公司绩效。

解释变量:选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X1来衡量股权集中度,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X2来衡量大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程度;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X3来衡量公司的股权分布状态。其中:

X1>50%,第一大股东属于绝对控股;

30%

X1<30%,该股权结构属于分散性股权结构。

控制变量:资产负债率(Dar)衡量公司负债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衡量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水平。

(三)模型建立

根据理论假设,本文可以提出以下三个线性模型,以进行实证分析:

ROE=α0+α1X1+α2X2+α3X3+ζ

ROE=β0+β1X1+β2X2+β3X3+ζ1

ROE=γ0+γ1X1+γ2X2+γ3X3+γ4Dar+ζ2

三、实证分析

本文选取截至2011—2013年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剔除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或者数据披露不全的公司,共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公司523家。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及国泰安数据库,使用Excel及SPSS19.0进行数据处理。

(一)描述性分析

对原始数据进行Z-score标准化处理,剔除标准化后不符合规定的数据,得到511个样本。通过计算可以发现,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情况差距悬殊,样本中第一大股东最低持股比例为8.98%,而最高持股比例达到81.09%,差距较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公司有49家,说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还存在一股独大现象。本年比上年投资行为增加比例大于1的公司有21家,占总样本的4.1%,说明有部分公司投资增长较大。

(二)相关性分析

以总资产净利率(ROE)为被解释变量,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X1)、前五大股东持股之和所占比例(X2)、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X3)为解释变量,资产负债率(Dar)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Y)为控制变量,进一步对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的相关性进行分析,结果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关性不大,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和投资增长率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0.01水平上显著相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和资产负债率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0.05水平上显著相关,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正相关,但并不显著,拒绝假设H1。

(三)回归分析

对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检验后,再进行相关性回归分析,以加权平均净资产净利率为被解释变量,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为解释变量,并考虑资产负债率、投资增长率为控制变量,采用最小二乘法并通过参数检验,发现调整的R2为0.868,说明模型拟合度较好,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Sig.值为0,说明该模型统计意义显著。从回归方程系数来看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本年末比上年资产增减百分比和资产负债率的Sig.值分别为0.000、0.001、0.040,说明这三个变量的系数非常显著,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Sig.>0.05,说明显著性表现不足。因此,否定假设H1。

在否定假设H1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构建如下模型:

ROE=β0+β1X2+β2X3+β3Y+ζ1

ROE=γ0+γ1X2+γ2X3+γ3Dar+ζ2

根据上述模型,将控制变量Y和Dar分别设定取值范围,做出回归,结果显示,在Y≤0.5时,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Sig.值为0,而在Y>0.5时,Sig.值明显增加,说明显著性随着减弱,支持H2。同样,在Dar≤0.5时,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的Sig.值远大于0.5,表明显著性降低,而在Dar>0.5时,Sig.值小于0.5,说明显著性增强,支持H3。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2011—2013年度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指标提取和数据分析,提出了三个假设并且验证,得出我国目前股权高度集中于前五大股东,并且有部分公司存在一股独大现象;经过相关性验证,否定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有显著性相关关系,而前五大股东持股之和、前十大股东持股之和与公司绩效有显著的相关性,进而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其显著相关。在显著相关的前提下,改变控制变量,分别将投资增长率与资产负债率作为控制变量进行控制,来观测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发现随着公司投资增长率的增大,会削弱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以及排除公司规模的影响,而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越大,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相关性越强。

参考文献:

[1] Baker.M., J.C.Stein, and J.Wurgler. When dose the Market Matter Stock prices and Investment of equity dependent firm [J].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3,118

[2]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1999

[3]李增泉.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一项基于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0(1)

[4]刘亚莉,张竹,石蕾.外部审计、管理层持股与企业价值[J].会计之友,2011,1(下)

[5]杨梅.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和企业价值关系的实证研究[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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