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背景审查

2024-09-23

信息安全背景审查(精选16篇)

1.信息安全背景审查 篇一

贴现票据贸易背景的审查

关键词:票据贴现 票据贸易背景 票据审查

百姓金融网导读:基于票据贴现业务在强化银行资金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产质量及经营效益等诸多方面的优越性。各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票据贴现业务的发展,票据贴现市场呈现新一轮快速扩张的态势。但由此也出现了一些行只注重票面真伪的鉴别和对承兑行的审查,而放松对票据贸易背景审查的现象。产生上述问题,一是贴现票据有承兑行担保,只要票据真实一般不会产生融资风险,于是一些行主观上放松了对票据贸易背景审查。二是市场竞争加剧,贴现利差不断收窄。部分行为达到预期收益,简化操作流程,将贴现业务变成纯粹的柜台业务,安排专门人员跑票、拉票,乃至出现靠提供非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服务来争揽客户现象。三是一些银行单凭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和销售合同复印件来验证商品交易的真实性,殊不知发票可以作废、合同可以更改。长此以往,必将导致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盛行,出现企业联手套取银行资金的情况。如不及时加以规范,票据市场的发育将脱离实质经济支持,产生虚假的繁荣。

防范措施:

一、强化开票行责任。票据开出行首先要确保开出的每一笔承兑汇票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尤其开出用于清偿旧债的票据更应慎之又慎,要加强对原债权债务关系的考察,防止非贸易背景票据流入市场。

二、贴现行要注意审查贴现申请人与前手的贸易关系,除关注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及购销合同外,还可借助相应的货运清单、财税部门的完税证明,追踪调查等形式来审查是否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

三、应适当提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标准。目前,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仅为票面金额的5‰,而六个月短期贷款利率为5.58%,虽然前者不占用银行资金,但所担融资风险基本相同。建议适当提高承兑汇票手续费标准,防止投机企业以票据业务套取银行资金的现象。

四、加大宣传和指导检查力度,强化对办理不规范票据业务的查处力度,对无法证实交易真实性的票据,严禁商业银行办理贴现和再贴现,加强对票据承兑行和贴现行票据真实性情况的现场检查,建立对违规票据行为的定期通报和处罚制度,切实维护商业票据的信誉和流通秩序,防范票据风险。

票据贴现虽然是传统业务,但真正发展起来是近几年的事情,监管部门既要扶持和爱护,也要及时加以规范,以进一步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保证我国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

2.信息安全背景审查 篇二

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 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中国用户合法利益, 我国即将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该项制度规定, 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系统使用的重要技术产品和服务, 应通过网络安全审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指出, 网络和信息技术产品是否安全、是否可控, 事关国家安全, 事关中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长期以来, 少数国家政府和企业利用自己产品的“单边垄断”和技术“独霸”优势, 大规模收集敏感数据, 不但严重损害了广大用户的利益, 而且对其他国家的网络空间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姜军还表示, 近年来, 我国政府部门、机构、企业、大学及电信主干网络遭受大规模的侵入、监听, 深受其害。特别是去年6月初发生的“斯诺登事件”, 为世界各国敲响了警钟, 充分印证了“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这一深刻的道理。目前, 我国网民数量跃居世界第一, 已成为网络大国,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势在必行。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的出台, 将成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最有效的法理依据, 对于网络强国建设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3.信息安全背景审查 篇三

【关键词】信息化 高校档案 安全管理 对策

档案的安全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它直接决定了档案持有者的未来走向。保证档案的安全就应该避免让它遭受到人为侵害或自然灾害。在信息化的背景下,信息技术被广泛的运用到了各大高校的档案管理中,使其管理模式呈现现代化和多元化的趋势。一些传统管理档案的模式早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做好高校档案的安全管理势在必行。高校档案安全管理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哪些呢?

一、高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

信息化时代的来临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包括在档案的管理工作上。现如今,社会越来越复杂,信息的多元化要求档案在管理上需要用到信息技术。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不仅能够准确地直观到档案的信息,还能方便档案信息的其他利用。

二、高校档案管理的现状

学校是培育人才的地方,做好档案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近些年来,各大高校都在档案的安全管理上做了很大的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時也造成了一些问题的出现。

(一)安全管理档案的意识不够

目前,绝大多数高校都处于求进步的重要发展阶段,其侧重点大多都放在师资力量、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于收入甚微的档案管理工作过于疏忽,导致档案管理工作一直都被搁置在所有工作的边缘。从而出现松散、混乱的现状,其安全问题一直都得不到重视。更严重的是有些地方高校没有专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的管理直接隶属于教务处或者校办等部门。对于档案的管理没有一个健全可靠的体系,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也没有制定一系列可行的方案。

有些领导仍然在用过去的旧观念、旧思想去指导管理档案的工作,对于信息化背景下管理档案的新形势没有丝毫研究,只重视档案库房、纸质档案的实体管理,毫不理睬电子档案的技术管理。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高校是非常普遍的。

档案管理的工作者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由于分工和责任不够明确,总是出现相互推诿的状况。信息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不能仅仅只将档案的实体管理作为档案管理的重点,而应该对整理档案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二)对档案的管理投入不够

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应该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尤其是教育行业更应该做好与时代接轨的工作。安全管理档案是高校的一大责任,在这个飞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学校应该在过去实体管理档案的基础上结合信息管理。目前,很多高校都已经认识了这一点。可是只有认识,却没有行动。在具体的做法上没有跟进。一些高校没有意识到档案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于是将档案室设置在偏僻的地方,投入很少、规模较小,再加上有外来人员频繁的出入,造成档案被毁或是被盗的几率大大上升,档案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

(三)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档案管理是一项连续性、政策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近年来,随着信息化逐渐渗透于档案工作之中,要求档案管理者的专业素养越来越高。可是目前,在很多高校档案管理者中,有极大一部分人的思想和业务素质还没有达到管理档案的标准。很多人都认为管理档案是一门技术含量低、人人都可以干的轻松活,不需要专业的技能,也无需培训。这种错误的观念就导致了档案的管理水平一直处于较低的状态。

三、高校档案安全管理的对策

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档案的安全也会受不同因素的影响。具体应该结合不同的实际情况来采取措施。信息化背景下,高校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做好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

意识决定行动,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是安全管理档案的基础,也是档案管理工作应对挑战的关键。各大高校应该充分地意识到,档案信息的价值越高,面临的风险和威胁就会越大。档案的安全管理是保证各高校一切信息安全的前提。做好安全管理档案的工作,首先必须要增强安全管理档案的意识,尤其是对电子档案。现在,各高校的档案不仅仅只是文字信息,而是由声音、图片和文字组成的综合性信息。信息的载体不单纯是纸张,还有录像、录音、照片和电子文档等等。各高校档案的管理不能只依靠信息部门,各部门都应该出一份力,共同做好安全管理档案的工作。对于风险,应该保持一份预见性,提高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防止或者减少档案事故的发生。

(二)规范管理,健全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很多事情的顺利完成都是在一定的规则之下。在档案的安全管理方面要想规范,就必须要健全制度。为了能够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的节奏,学校在高校档案的管理上应该颁布一些能够帮助管理档案的规章制度。首先,高校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在以往档案管理机制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修订。例如,电子档案的归档制度、图片资料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等等。第二,应该推行统一管理档案的系统,制定统一管理标准,这样便于档案的收集、利用和管理。

(三)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档案的管理人员对于档案的安全管理起决定性作用。他们的管理方法、文化层次和专业水平直接决定了管理工作的效果。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全面的档案管理知识,掌握多种管理技巧和操作方法。此外,档案的管理人员还应该有相应的计算机基础,了解电子档案的归类、加密及整理的过程。同时,还应该具备创新的精神,积极吸收新技术和新观念,让管理工作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结束语

4.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篇四

1、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是指在以不同方式或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

信息之前,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密以及能否公开发布所进行的内容甄别、确认和许可工作。

2、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当贯彻“既推动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

保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

3、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

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和保密审查员具体实施,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体制。

4、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日常工

作;对相关网站(页)或以其他形式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员必须取得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资格,并经授权后履行保密审查职责。

5、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当依据《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及《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制定涉密事项一览表,作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依据,并明确告知单位所有人员。

6、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

提供信息的部门应当对所提供的信息是否涉密和能否公开进行初步审查,登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再交保密审查员进行复审,最终由分管领导终审并签发;其中涉及重要内容的信息应当由保密审查员呈报分管领导审核确定。

7、对拟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不能确定其能否公开时,应当报有关

主管部门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和确定。

8、送审信息或其载体,应当先行按照国家秘密载体的相关管理规

5.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报告 篇五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职责明确

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列入单位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工作职能,把保密工作列入绩效考核项目,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效勇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由李瑛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机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包括保密员、局网站管理员,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工作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防范意识、保密意识和敌情观念,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安排布置保密工作,为做好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强化宣传教育,保密意识增强

我局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以全局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强化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强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会议精神的深化学习,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旨在不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我局认真地组织涉密人员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会议精神,观看保密工作电教片,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内容丰富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作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全局人员在各种教育活动中不断提高了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意识和自觉执行保密法规、规定的自觉性。

三、建立健全制度,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兰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制度》,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涉及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发布等环节进行规范和明确,特别要求明确到发布范围、发布时限和发布责任人,并将此要求全面覆盖至所有信息产生渠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了《计算机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制度,把保密审查的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确保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的同时,防止未经审查的信息泄露。

四、规范公开流程,保密环节严格

我局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做到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我局建立保密审查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比如:我局重新制作了《兰州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批表》,增加“是否对外公开(如公开必须进行保密审核)”、“保密审核”栏目,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减少繁琐的审批步骤,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我局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专项检查工作,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努力做到规范保密审查,消除泄密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密。

五、严格涉密管理,确保网络安全

我局切实加强了对涉密信息传输保密管理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一是加强“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对“三密”文件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无有丢失文件现象。二是提高计算机保密维护。我局共有计算机五十余台,其中涉密计算机1台。我们积极采取网站安全防范措施,软、硬件技术措施均已到位,网站防篡改、防攻击、防瘫痪等技术防护手段较为完备。始终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上网计算机的保密技术处理,严密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涉密信息在公网上存储和传输,达到了安全保密的防范要求,近年来无任何丢失文件、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逐步建立健全了全市司法行政网站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本部门网站管理和应用工作,电脑公司及时定期对计算机病毒和网络安全漏洞进行了检测,确保了网络安全稳定。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自查工作,我局按照检查内容逐项对照、逐项检查,查漏补缺,本单位政务公开网已公开的366条信息没有涉及保密内容,并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相关制度。虽然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保密检查手段不够先进,保密宣传还不够深入,防范能力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同志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

六、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6.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篇六

一是以信访、接访、下转、交办件为基础,调查核实,梳理线索。

,办理案件处分解除1个。共调查、核实、办理信访举报件4件,按时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件1件,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转件1件,市纪委交办件2件。按照5类处置标准及时处置各类信访举报件。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科技处转交信访件1件,主要反映“泰州违规开设高港电视频道”的问题。经与市电视台纪委对接、了解,此件为重复信访件,是省委巡视组已受理并由市广电台纪委和高港区纪委联合办理了结件。为此,我们及时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作了回复,并向市纪委信访室作了汇报,同时也向市纪委案管室报送了有关线索和回复内容。

二是以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物资管理、检查门面出租、重大事件调查为手段,主动出击,摸排线索。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对在门面房出租管理工作中,原书画院院长徐文藻同志,在任期内,与门面房承租人续签十年补充协议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报局党委研究后,作为违规线索上报,并与市纪委对口检查室进行了报告。并多次与徐文藻同志进行谈话,指出其在门面房出租管理工作中续签的协议是违规的,责令其在自我纠正的同时,主动协调承租人配合单位规范门面房出租事项。

2.对20我局主动开展常态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梳理,发现了一些违规问题,报局党委研究后,对基层单位审计结果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常态化审计有关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督促基层六个单位对照问题,剖析原因,狠抓整改,并限期上报整改情况。203月,我们积极协同市审计局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两次审计共发现了“转移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未执行公务卡制度”等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四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谈话,指出了问题的违规性,并责令四个单位的负责人提高认识,抓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3.重点关注物资管理工作。我们在注重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对系统各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关注。针对基层重钱财、轻物资管理的问题,印发了对市直系统各单位物资管理进行规范和检查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对在帐重要物资进行清点、规范和追缴,从中发现了个别单位的已退休人员长期占用重要公共物资、物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们即时与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建立物资管理账册,及时收缴相机等重要物资入库。

4.对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行跟踪。对市文化馆因住建部门交付使用的场馆内,发生掉落物体伤人事件。局纪委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解,并对有关情况时行跟踪、检查。这是一起因工程质量太差,工程监理、工程管理部门失职、渎职引起的伤人事故,是一起跨部门、涉及住建、工程施工、驻场人员、监理人员的事故,我们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并提请市纪委牵头查核。

四、抓住实质,顶真碰硬,越来越严,问责“出出汗”

局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审计局经济审计,共发现四个问题,暴露了我们基层少数单位,在财务管理工作上“陈旧习惯”思维严重,学习新规章不及时,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批手续、列支程序不规范等,同时也反映出基层单位少数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少对制度规矩刚性严格的敬畏,总认为“只要自己不拿不贪,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对职责主体责任和岗位职能主体责任的理解缺乏应知的认识。

为此,我们提醒局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联系分工单位处室,分别开展“四谈”活动,以查找自身存在不足为话题,对基层各单位负责人开展逐一谈心活动,通过谈心谈话、相互交流、学习党纪条规等,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更新陈旧观念。

针对审计发现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局纪委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结合各自实际,从纪律标准、工作实际、主客观因素等要素出发,按照落实“四种形态”要求,结合查找出的12个问题,通过领导约谈、调查提醒、通知整改、问责通报等方式,抓早抓小,早提醒、早整改、早处置,先后调查提醒2个基层单位和3名财务人员,通知整改6个单位,约谈4个单位和5名财务负责人。提请局党委研究,决定分别对市淮剧团、美术馆负责人和财务具体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对市图书馆和博物馆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并在市直文广新系统予以通报,反响和振动较大。

“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实践中得到充分的应证。年以来,我们通过抓早抓小和正风肃纪等工作,倒逼所属各基层单位完善和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规章。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督促职能部门,认真组织“第七届江苏廉政文化周日”及泰州廉洁文化周活动;

二、协助党委深入开展“在岗不作为 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深化系统作风建设,加强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当“蜗牛”;

三、协助党委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做好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探索在基层单位建立纪律监督专员制度;

五、严肃政治纪律,严肃部门单位换届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六认真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年度各项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协助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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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息安全背景审查 篇七

一、三网融合技术概述

三网融合, 即“通信网络融合”, 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通信网的相互渗透、互相兼容、并逐步整合成为全世界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三网融合意味着将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通过技术改造, 使其成为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综合通信业务平台。

二、三网融合下的信息安全问题研究

当所提供共享数据的来源不可控时, 可能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因此三网融合平台的网络传输数据, 特别是某些广播或组播的大规模共享数据, 需要特定有效的管控手段, 这是相较传统网络安全而言比较特殊的安全需求, 即三网融合下的信息安全问题。三网融合下的信息安全关键技术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认证机制、网络安全、内容安全和行为安全。

(1) 认证机制。在三网融合环境下, 现有的互联网, 广电网和移动网需要有统一的认证机制, 因此需要对现有认证机制进行改造融合, 在充分发挥已有认证机制特点的前提下提出适合三网融合下的网络环境的认证机制。

(2) 网络安全。三网融合网络是国家的信息基础设施, 必须确保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特别是数字广播电视网, 其作为党和国家的发言网络, 确保其不受非法网络用户攻击、保持信息传播畅通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三网融合必须加强网络设施安全的建设。网络设施安全建设, 具体而言就是研究融合网络骨干链路恶意代码与攻击流量实时检测和清洗技术, 确保网络基础设施安全, 保持网络高效运行, 确保网络用户权益不受侵害。

(3) 内容安全。在三网融合的网络环境下, 信息和网络通道更加多元、庞大和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 用户的信息需要加倍的安全保障。此外, 网络已经成为文化传播的重要媒体和舆论宣传的主要渠道, 传统广电网虽然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 但三网融合之后原有的媒体业务也要纳入统一的开放的业务体系中, 不但媒体业务中原有的内容篡改、插播等问题仍会存在, 而且在开放体系环境下还会引入新的安全问题。三网融合的发展必须改进和完善信息内容监管方式, 加强网络内容安全能力建设, 牢牢占领网络空间思想舆论主阵地。

(4) 行为安全。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和网络应用的普及, 融合网络必将成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集工作、学习、生活、商务、政务为一体的一体化网络, 确保网络行为可信、可管、可审计就显得尤为重要, 所以三网融合在加强上述几点安全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网络行为安全能力的建设。网络行为安全能力建设, 具体而言就是研究提高针对网络恶意攻击、木马病毒植入与传播、控制僵尸网络从事非法活动以及视频直播类节目的插播篡改等网络安全事件的追踪溯源能力, 实现融合网络行为的可审计与可追踪, 确保融合网络的可信、可管、可控。

三、三网融合下的信息保障体系

三网融合, 关键是管理上的整合, 三网融合环境下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管, 其核心在于从技术上对网络上传输的内容进行识别、审查和过滤, 从生产和经营上对终端设备生产企业、信息内容生产企业、信息传播企业进行监管, 并按照职责权限由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综合运用管理和技术手段将为进一步探索三网融合后的下一代互联网的网络信息安全解决思路打下良好的基础。

首先要成立统一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机构。网络安全问题具有复杂性、多样性、技术性交织的特点, 与之相适应, 各国都建立了多部门多级别的架构体制, 使得网络安全监管能获得最大限度的运转。三网融合的实现, 监管对象走向融合。其次, 健全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信息社会, 只有根据情况的发展不断调整立法才能够真正实现对网络的有效管理, 才能够真正实现安全。再次实行分级、分层、分域的保护机制。根据不同单元在系统中的重要程度、面临的风险威胁、安全需求、安全成本等因素, 将网络划为不同的安全保护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后应该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科研开发力度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不只是可以降低“三网融合”的技术成本, 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保障我国的网络与信息安全。

四、结语

8.外资并购需过国家安全审查关 篇八

随着大陆商务部的一纸禁令,世界饮料巨头可口可乐与中国果汁行业巨头汇源果汁的「甜蜜恋爱」戛然而止,汇源果汁紧急停盘后隔日股价继续暴跌42%,董事长朱新礼的身家两天之内缩水60%,「把企业当儿子养,当猪卖」的朱氏名言也变为笑谈。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久前大陆商务部主持的一个会议上,「为产业安全概念下的民营企业政策设立一致性审查制度」成为焦点之一。一位代表称,这意味着政府将会对外资并购民企的行为做出一定的反应。

据报导,近日大陆相关部门正就产业安全审查机制进行实质性研究,相关立法所涉及的内容也在讨论中。未来几年内,大陆要建立起以《反垄断法》和《产业安全法》共同作用的外资审查机制。

「我的感觉是,外资可能趁经济危机进行一些并购,政府的审查制度要在这方面做出规范。」一位参加了上述商务部会议的代表说,「至少针对外资并购民营企业,会建立起一个产业安全的预警。」

外资瞄准民营企业

此次会议由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召集大陆工商联下属十余家商会代表,内容是研究建立「中国民营企业产业安全发展促进机制」。该局主要承担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等职能。

在这次会议上,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官员表示,「中国民营企业安全发展机制」将为产业安全概念下的民营企业政策设立一致性审查制度,从而监督危害国家和企业经济安全的贸易行为,保持产业的均衡发展。这是相关政府部门第一次明确提出将民营企业纳入产业安全的概念下,并建立相关审查机制。

商务部有关官员也表示,外资正在对大陆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尤其是涉及风电、太阳能光伏、水务、农业、冶金、石化等行业。一位服务于外资机构的人士说,外资的兴趣和精力正在从一些国有企业和垄断行业撤出,因为这些项目容易引起政府的警惕,也很难得到认可。

同时,外资并购的手段也更加多样,以前是直接并购,现在则是通过各种私募、资本参与和技术投资等各种手段。大陆对这些领域的监管很不完善,目前只有外管局和海关有相关资料,但是这无法反映出具体的收购行为。

当下,政府似乎是在担心「斩首行动」会转移到民企身上来。因为危机面前,民企遭遇的困难要远远超过国有企业,一是由于大陆政策环境有不利于民企发展之处,二是银行仍然普遍不愿意给民企贷款。「如果外资能够提供资金和先进技术,民营企业为什么不去与他们合作呢?」

「产业安全审查」再度升温

事实上,产业安全审查这一话题,最早进入大陆决策部门视野是在2006年。

2006年,凯雷并购徐工、德国舍弗勒收购洛轴等外资并购事件,引发了有关外资并购的讨论风潮。国家发改委宏观院投资所研究员罗松山说,现在的问题是,大陆仍然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程序。

2009年3月26日,国务院表示要加强产业安全审查机制的研究和建立,主要由商务部牵头。目前,产业损害调查局已经就《产业安全法》开始了前期的研究工作。

商务部相关司局官员说,产业安全审查机制是和《反垄断法》相平行的一个机制,《反垄断法》是在对单纯的企业行为起作用,而安全审查则是在更大范围内考虑,比如并购对产业上下游的影响,对国家相关领域安全的影响,甚至对就业人口、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影响。审查范围则主要集中在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比如工业、农业和金融等服务业中的关键领域。

目前的设想是,在安全审查机制下,建立跨部门的外资并购国家产业安全审查协调小组,由商务部、发改委、国防科工委、科技部、农业部、国资委和银监会等部门组成。

「产业安全是一个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的概念,这决定了机制并不只是由单一部门负责。」相关人士称,这一机制有些类似美国的海外投资委员会。

尴尬面对「法律空白」

随着大陆国际贸易范围和规模的扩大,建立产业安全审查机制是大陆在未来几年内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否则,就意味着相关的法律法规一直都存在漏洞,容易授人以话柄。

大陆目前现行的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制度性文件,只有《反垄断法》和《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前者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后者则于2006年9月8日执行。具体工作主要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负责。不过,这两项政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均存在不少漏洞。

《反垄断法》第31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不过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相关官员均表示,正是这一条暴露了《反垄断法》在外资并购方面的漏洞。该条款明确提出了反垄断之外,还可以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但是安全审查的依据是什么、谁来审查、如何进行,这些东西都没有说明。「实际上,这已经为大陆建立产业安全审查开了一个口子,而我们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目前亟须建立与《反垄断法》中的这个口子的衔接机制。」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也没有解决实际问题。官员说,「这个规定中,多是一些原则性意见,缺乏可操作性。比如,规定根本没有对 『重大产业』、『老字号』等概念做出明确界定。」 这很容易让相关部门在有关产业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陷入被动。

一名从事外资投资大陆业务的人员说,「由于缺乏明确界定,一个外资并购项目报上去之后,就是不停地让你补文件,补手续。很多项目拖到最后,外资自己就放弃了。」

普华永道不久前曾预测,2009年下半年将迎来金融危机后大陆首次并购高峰期的到来。如此算来,剩下来的三个月将是企业为这场并购盛宴作足准备的重要时期。

准确定位规避风险

一次成功的并购,外部环境固然重要,但是决定因素在于企业自身的实力。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金鑫称之为企业的「并购能力」:包括目标企业的筛选能力、资产的估值能力、交易结构的设计能力以及整合能力。说到底,并购不会是一场blind date(盲目的约会),关键是找准自己的位置。

近来针对台商在大陆投资发展的困境,有人常提及产业升级,而有些外资企业在大陆也以并购的方式,藉以达成产业升级的目的。

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所长、海基会台商财经法律顾问李永然指出,外资并购大陆企业务必注意其相关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是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不良资产过高、现金流量不足、负债比率偏高、以冒进之财务会计政策创造账面利润、以关系人交易创造信用相互担保、非正常操作之资产重组和资产评估、获利率虚增、财务报告揭露不足、税务风险、目标公司资产因历史之因素导致难以查知来源与限制。

法律风险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对法律缺乏完整认识所导致的诉讼风险、管理人员缺乏守法意识、盲目对外担保造成纠纷、知识产权风险、管理阶层经营及操守风险。

9.乡镇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篇九

局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审计局经济审计,共发现四个问题,暴露了我们基层少数单位,在财务管理工作上“陈旧习惯”思维严重,学习新规章不及时,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批手续、列支程序不规范等,同时也反映出基层单位少数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少对制度规矩刚性严格的敬畏,总认为“只要自己不拿不贪,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对职责主体责任和岗位职能主体责任的理解缺乏应知的认识。

为此,我们提醒局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联系分工单位处室,分别开展“四谈”活动,以查找自身存在不足为话题,对基层各单位负责人开展逐一谈心活动,通过谈心谈话、相互交流、学习党纪条规等,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更新陈旧观念。

针对审计发现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局纪委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结合各自实际,从纪律标准、工作实际、主客观因素等要素出发,按照落实“四种形态”要求,结合查找出的12个问题,通过领导约谈、调查提醒、通知整改、问责通报等方式,抓早抓小,早提醒、早整改、早处置,先后调查提醒2个基层单位和3名财务人员,通知整改6个单位,约谈4个单位和5名财务负责人。提请局党委研究,决定分别对市淮剧团、美术馆负责人和财务具体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对市图书馆和博物馆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并在市直文广新系统予以通报,反响和振动较大。

“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实践中得到充分的应证。20xx年以来,我们通过抓早抓小和正风肃纪等工作,倒逼所属各基层单位完善和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规章。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督促职能部门,认真组织“第七届江苏廉政文化周日”及泰州廉洁文化周活动;

二、协助党委深入开展“在岗不作为 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深化系统作风建设,加强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当“蜗牛”;

三、协助党委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做好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探索在基层单位建立纪律监督专员制度;

五、严肃政治纪律,严肃部门单位换届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10.安全措施费用监理审查意见书 篇十

海富经典黄金海岸7#、8#楼C-3车库工程位于大连经济开发区73#小区,主体为框剪结构,层高28层,由大连信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此工程的安全措施费用已经按照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全部存入安全措施费用专用帐户。

本工程的第一次安全措施费用(此工程全部安全措施费用的50%),根据规定,已经于工程开工前全部领取完毕。

第二次的申领金额为本工程全部安全措施费用的40%,依据安全措施费用领取的规定,我项目监理部对大连信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海富经典黄金海岸7#、8#楼C-3车库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工作,认为大连信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海富经典黄金海岸7#、8#楼C-3车库工程的施工现场符合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标准化的规定,具备第二次申请领取安全措施费用的条件,对大连信和建筑工程公司在本工程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认为合理,同意大连信和建筑工程公司领取海富经典黄金海岸7#、8#楼C-3车库工程第二次的安全措施费用(费用金额为本工程全部安全措施费用的40%)。

监理单位:哈尔滨工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11.信息安全背景审查 篇十一

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非法证据排除,证据审查

一、“以审判为中心”的概述

(一) “以审判为中心”的背景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在不断地发展当中,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与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我国也迫切需要加紧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一方面, 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习惯以侦查卷宗为判定案件的依据, 从而太依赖于侦查卷宗。另一方面, 不时的有冤假错案出现, 引起了社会的反响, 人们也对法律上的公平正义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新《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审查等的规定有了较大改变, 这为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 “以审判为中心”的含义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被告人是否有罪由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确定, 所以, 公安、检察机关都要以审判程序为中心, 受到审判程序的制约和影响, 其收集的证据在审判程序中必须经过检验。

首先, “以审判为中心”与“以庭审为中心”不同。“以审判为中心”解决的是法院审判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关系, “以庭审为中心”解决的是法院内部审判及定罪量刑的关系。 (1)

其次, 正确认识“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质意义。“以审判为中心”并非对现有诉讼制度的否定, 它强调的是一种司法理念, 强调最大限度地提高庭审量, 所以检察机关在进行与审判有关的各项程序时必须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二、刑事诉讼证据审查标准

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在收到公安移送的侦查卷宗之后, 承办人负责审阅卷宗, 然后做出是否批准逮捕和是否起诉的决定, 承办人还得对案件涉及的证据进行审查认定。“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一方面对证据的质量要求增加, 另一方面也对检察机关的案件承办人审查认定证据的要求增加。正确的刑事诉讼证据有利于正确认识案情基本事实, 也有利于准确的定罪量刑。人民检察院要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就需要检察人员对证据进行深入细致、精确明朗的审查, 从而理清案情真相。 (2)

(一) 审查证据是否符合三性

根据刑诉法学理论, 证据具有三种特性, 即客观性、法定性和证明性。检察机关的案件承办人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应该严格依照规定对证据的三性进行审查, 从而甄别、判断、筛选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首先, 证据的客观存在是证据的基础, 证据具有客观性。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可辩驳的, 犯罪是已经发生的, 那么犯罪事实也是客观存在的。侦查机关在寻找犯罪事实的各项证据过程中其实就是在寻找这些客观存在的事实, 发现并且收集它们。这些客观存在的证据对于证明案件事实, 证明嫌疑人有罪, 追究犯罪嫌疑人责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 证据审查要注重审查客观性。

其次,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和取证的手段合法。证据的形式合法是指证据的形式应当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类证据中的一种。取证手段合法性审查是证据合法性审查的重点。

最后, 证据的关联性表现在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在实践中, 证据的出现一般都与案件事实有关联, 但是检察机关的案件承办人为了更好的应对公诉出庭的职责、应对辩护人, 就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另外, 证据的关联性还表现在各证据之间的关联, 审查时主要看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 是否能形成证据链。

(二) 审查证据是否符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中都有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规定指出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严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采用刑讯逼供或者诱供等非法手段获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检察院若发现以上行为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同时若有自己的意见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的, 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首先, 强制排除。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对非法言词证据实行的是强制性排除, 即只要出现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获取被告人供述, 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的, 不用考虑其他情形, 一律予以排除。另外, 根据司法解释, 对于强制性排除还适用于严重的程序性违法, 如“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 如果出现以上情形, 依然予以排除。从非法证据的存在形式到依据侦查人员的取证非法程度的转变, 可以看出立法观念已经开始重视程序正义, 而不是单一强调追求事实真相。

非法证据被排除一方面是因为被强制性排除的非法言词证据背后往往是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宪法性权利, 如生命权、身体权、人格尊严等基本权利。另一方面这些证据的采集出现严重的程序违法情况, 证据的真实性会大打折扣, 更容易产生司法不公正。而这种严重的程序性违法不能用补证来弥补, 只有采取强制性排除, 才能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平衡。

其次, 合理转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对于非八类证据形式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但是, 如果证据内容属实, 则可以对证据形式进行转换, 使其表现形式合法化后作为证据使用, 由法定人员重新取证, 以确定事实真伪。

三、刑事诉讼证据审查的重点

(一)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判断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不管什么案件, 审判都要依据证据。在只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的情况下, 不能单纯的认为其有罪;在没有犯罪嫌疑人认罪的供述的情况下, 但是有其他证据的前提下也可以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并处以刑罚。检察机关在对公安机关移送的侦查卷宗进行审查是一定要特别慎重, 特别仔细, 辨别真伪。主要审查: (1)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是否合法, 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和诱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 (2) 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动机。仔细审查如实供述或避重就轻或虚构事实。 (3) 运用生活常识和一般规律判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是否具有真实性, 是否在正常合理的范围之类。 (4) 审查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与侦查卷宗中的其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有无冲突矛盾的地方。最终, 结合全案的证据材料综合分析判断, 把握证据之间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 (3)

(二) 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

刑事诉讼法规定, 因为案情需要, 遇到某些专门性问题解决时, 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应重点注意审查: (1) 鉴定人是否具有回避的法定情形。 (2) 鉴定过程中依据的样本或者资料是否真实、是否被污染。 (3) 鉴定人的工作能力如何。 (4) 鉴定人是否了解为保证鉴定的正确所必须了解的案件情况。 (5) 鉴定人是否与案件本身有利害关系。

(三) 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

在审查证人证言时, 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证人的身体状况是否正常。 (2) 证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是直接经历还是间接听说。如果是直接经历那么其可信度就会比间接听说的可信度更高。因此, 在审查证据的过程当中, 就要注意分析比对, 若发现证人的陈述是间接听说得知的案情事实就应该通过这个找到最原始的案情感知人, 重新分析案情, 比对分析得出真实的案情事实。 (3) 证人感受案件事实时的客观环境。客观环境指的是当时的距离的远近情况, 天气的具体情况等。这些外部的客观环境对于证人对案情的感知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 将这项列入审查中对证据审查具有重要意义。 (4) 某些社会因素。比如, 证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 若关系亲密, 则证人的陈述可能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若关系敌对, 则证人的陈述可能不利于犯罪嫌疑人。再比如, 公安机关在询问证人时若采取威胁利诱、欺骗等手段, 则这种证言也不可取。任何情况都有可能造成证人的陈述不真实, 因此, 在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判断时要考虑某些社会因素。

(四) 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判断

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是被人同情的、被法律强烈保护的对象, 所以, 被害人的陈述可能会出现不真实或者完全不真实的状况。对被害人陈述主要审查: (1) 被害人是否存在为了陷害他人或者出于其他原因, 编造事实上不存在的犯罪行的行为。 (2) 被害人是否存在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 从而做出一些错误的陈述。 (3) 被害人陈述是否存在夸大事实的片面性。被害人在遭受侵害之后, 可能会出现对犯罪的憎恨, 因此, 在其的陈述当中可能会故意不讲某些情节或者加重犯罪嫌疑人的情节。 (4) 被害人是否有因为特殊原因而掩盖某些案件事实。例如强奸等性犯罪的受害者会因为害羞或其他原因, 也可能提供不真实的情况。

(五) 物证、书证的审查判断

物证的存在是比较客观、可见的, 在审查时要注意: (1) 物证是否真实。查清犯罪分子是否利用伪造物证来逃避犯罪。其次, 要注意审查物证是否发生变化从而失真。 (2) 物证与案件事实是否有内在的联系。 (3) 物证是否为原物。如果不是原物就应该根据案件情况查找原物。 (4) 要查清物证的出处。物证的来源可以证明物证是否真实, 是否和案件有关联。审查书证同样要查明以上内容。 (4)

四中全会的召开, 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利于监督办案人员, 提高办案质量, 有利于保证侦查、审查起诉的证据审查经得起法律检验。以审判为中心, 所有办案机关及人员在诉讼活动中都要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意识。

参考文献

[1]李爱.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的刑事证据审查[J].乌蒙论坛, 2016 (2) .

12.信息安全背景审查 篇十二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的通知》(¥%〔2013〕39号)的要求,我局按照检查工作要求组织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管理,组织开展好专项保密检查工作,我局领导作出了专门批示,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保密工作检查,并研究决定成立专项保密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保密工作的¥%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工作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保密工作责任体系。

二、制定要点,有序部署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13保密工作要点,提出了2013年保密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同时继续将履行保密责任纳入全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措施,推动保密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认真实施,严格检查

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实行物理隔离,定期检查,从源头上堵塞失密泄密隐患。采取互联网与内部办公网络物理隔离的办法,减少涉密计算机泄密的机会;定期对上网进行安全检查;实行优盘、移动硬盘等外接设备使用登记制度,严格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做好了涉密载体的清理、清查和登记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绝对安全。

四、强化管理,防范风险

加强保密工作学习、宣传。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加强《保密法》的宣传,每年组织一次保密专题学习,将保密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安排,同时结合全局会议,反复重申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保密目标管理要求。

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完善日常保密工作检查制度,开展保密文件、档案、保密信访件的登记、流转、注销工作检查,确保全年保密件无遗失。完善保密检查纠错机制,及时指正疏漏环节,确保全局各部门、每位干部保密检查全覆盖、无过失。

加强工作检查。将保密工作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切实保守好被检查单位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加强对外出携带手提电脑、涉密软盘、光盘、U盘等载体的管理和检查,严防因丢失造成涉密信息的泄露,确保保密工作不存漏洞。总之,我局在开展保密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具体措施有力,督查效果明显。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完善地制度,加强保密工作管理,把保密工作各项要求切实落到实处,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1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 篇十三

1、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含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措施方案)

4、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执业证书

5、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定期培训记录

6、施工现场创优和安保体系文件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7、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8、操作规程

需提供资料(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4、监理合同

14.信息安全背景审查 篇十四

关键词:网络安全,教育技术

0 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的普及,互联网在人们学习以及工作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并且推动教育水平的提高[1]。我国中学的校园网络建设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但是校园网络发展应用的过程当中也出现了严峻的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学工作以及管理工作。因此如何进一步提高校园网络安全水平,已经成为网络建设当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1 信息化背景下的校园网络

校园网是校园信息的平台,主要包括各种管理平台、公共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办公系统以及教学资源系统,有着规模发、速度快以及管理难度高等方面的特点[2]。其中校园管理平台可以完成用户注册以及设置用户权限等工作,并且同互联网无缝连接。公共信息系统则是教师以及学生进行交流沟通的途径,能够实现信息发布以及公告通知等方面的工作,可以说是学校的重要信息门户。校园管理系统还有办公系统主要用来完成各种管理工作,从而有效管理各方面的信息数据,拥有公文管理、档案管理还有信息交流等功能[3]。教学资源系统主要负责时下教学资源的搜索以及获取,并且能够支持远程教育、多媒体教学、电子阅览室以及资源分类等方面的功能。校园网在我国中学日益普及,整体使用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飞速发展的态势。常见的校园网络结构如图1所示。

2 校园网络常见的安全问题

(1)系统以及软硬件方面的问题。当前我国中学校园网主要使用微软的视窗操作系统,系统自身就有很多问题,例如服务器、防火墙以及TCP/IP协议方面的漏洞,从而导致安全隐患[4]。除此之外,因为网络硬件设备缺乏足够的防范措施,使得交换器以及服务器等设备仍以遭到人为因素或者是意外因素的破坏,从而出现网络安全问题。

(2)病毒方面的问题。计算机病毒指的是在程序当中插入的可以毁坏数据、影响功能,同时可以进行自我复制的程序或者是指令代码。计算机病毒有着传播速度快、破坏性强以及传播范围广等方面的特点,能够借助于软件、电子邮件、防火墙以及下载文件等侵入到校园网络的内部,修改文件或者是删除文件,从而导致程序错误[5]。由于用户防范的难度较高,病毒问题成为我国校园网络安全重要的风险因素。因为中学校园网为局域网模式,在学校里面的任何电脑感染上病毒之后,就能够借助于局域网而感染其他的电脑,甚至影响到服务器,问题严重的时候会出现网络瘫痪。脚本病毒、木马病毒还有蠕虫病毒等能够在局域网内得到爆发性的传播,删除局域网当中的文件,或者是盗取用户的账号以及密码[6]。

(3)黑客攻击方面的问题。黑客攻击指的是那些没有得到授权的技术人员,登录到个人电脑或者是网络服务器上,对个人电脑或者是网络服务器的资料进行各项操作。黑客攻击直接影响到网络安全,连接上网的电脑都可能出现黑客攻击问题。虽然网络安全在不断升级,与此同时黑客技术也不断改进,使用的攻击多种多样,例如在Cookie当中添加隐藏代码指令或者是植入病毒等等。因为中学校园网比较脆弱,容易遭到黑客的攻击。部分黑客为了炫耀自己的技术实力,恶意攻击中学的校园网。因为黑客可以熟练使用计算机软件以及技术,能够顺利发现网络上存在的各种漏洞,可以利用这些漏洞展开攻击。中学校园网在维护的时候,缺乏高水平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无法定期升级系统。这样一来就导致黑客可以利用系统当中高度漏洞,来假借校园网从事违法行为,容易瘫痪校园网,直接威胁到中学校园网络安全。

(4)管理方面的问题。中学校园网络建设主要目的是为教师以及学生的教学还有学习提供便利条件。不过因为当前网络应用非常丰富,在线游戏、视频、音乐以及下载服务,容易使得部分工作人员沉迷,甚至非法访问暴力网站跟色情网站,占用校园网络的宽带资源,给网速带来直接的影响。除此之外,这些不良信息也会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

3 提高校园网络安全水平的对策

(1)重点防范系统漏洞。针对视窗操作系统当中存在的漏洞,网络维护人员需要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并且要及时安装补丁程序,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发现安全问题之后加以解决。为避免校园网遭到攻击以及破坏,应当安装配置防火墙、网络保护系统、防篡改网页系统以及漏洞扫描系统,从而对校园网络的各个环节做好监督与控制,最大限度过滤掉那些不健康、不安全的信息数据。除此之外,针对路由器以及服务器等基础网络设备,应当除去那些用途不多的网络访问权限,限制太过简单的那些TCP协议,并且要通过合理配置路由器,来过滤部分服务协议,有效减少安全隐患。在使用防火墙的时候,需要在防火墙当中建立校园网内部MAC地址以及IP地址之间的一一对应,通过这样的方式最大限度避免黑客盗取IP地址。维护人员也需要认真检查访问的日志,及时发现校园网面临的网络攻击问题。

(2)做好数据备份工作。数据备份一方面包括备份校园网络当中的各项数据,另一方面也包括备份核心设施与线路。在校园网的核心设置配置方面尤其需要做好备份,防止故障发生之后无法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备份数据的时候可以考虑异地备份或者是光盘备份等不同的方式。校园网的维护工作人员需要具备应急修复程序,例如系统启动盘、DOS杀毒盘、系统修复盘以及补丁盘等,从而尽可能缩短恢复数据的事件,提高修复效率。

(3)防范网络病毒侵袭。防范病毒侵袭可以说是提高校园网络安全水平的关键环节之一。维护工作人员需要建立健全病毒防范机制,使用安全策略,比如合理设定账户权限、网络访问以及安全模式等,来严密监控校园网络,避免病毒的侵入。除此之外还应当使用杀毒软件,通过杀毒软件并且实现病毒库的及时空心,来监控网络当中的计算机,或者是远程操控完成杀毒工作。

(4)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中学需要改善中学师生安全使用校园网络的理念。学校需要做好相关的教育工作,通过论坛或者是讲座等不同的途径,来积极引导教师以及学生上网行为,让他们意识到网络安全问题的现实价值,从而养成合理的上网习惯。通过宣传教育来提高他们判断网络安全问题的意识以及能力,尽可能远离盗版软件,拒绝那些山寨网站,避免共享各种文件,尤其是不能共享那些不明来历的文件。学校需要针对自身具体条件,来科学规划校园网络的发展工作,一方面需要对归还管理网络基础设置,另一方面也需要预留发展的空间。在通过各种途径的技术措施来提高校园网络安全性之外,还需要高度重视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首先应当成立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管理机构来主要负责。其次需要制定维护人员的激励以及惩罚机制,从而强化这些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他们工作的热情。再次是要对维护工作人员提供计算机技术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最后是要把网络安全纳入到教学过程,并同时设置宣传栏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

综上所述,现代教育同信息技术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因此校园网络直接影响到中学教育水平,影响到学校的稳定正常运行。这就需要人们高度重视校园网络安全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并培养专业人才,保证校园网络适应当前信息化背景中学教育发展进步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傅星.校院信息化背景下的信息安全[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5.

[2]林日.信息化背景下的校园网络安全问题与对策[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5.

[3]田迪.浅析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技术[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5.

[4]张惠言,王红丽,朱乾坤.校园网的建设与规划[J].内江科技,2015.

[5]韩凌云,王再见.一种校园网入侵检测系统模型的设计[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5.

15.信息安全背景审查 篇十五

关于公司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查、核准和备份的规定

一、公司网站的建设、网站空间租用、维护和更新、上报备案等由总经办微机室负责,涉及费用的项目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二、网站信息发布所需的内容由公司各有关部门提供,提供内容先送部门领导审核,同意

后送微机室汇总集中,由微机室会同质量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全面的核查,决定最终发布的内容。

三、网页制作由总经办微机室负责自行设计或联系软件公司设计。

四、公司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由总经办微机室负责。要加强网站信息的维护工作,要经常更新,还要及时备份并保留60日,以备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以及在网站遭到破坏时能迅速恢复。

五、其他未及问题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遵照执行。

16.资料: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 篇十六

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

共找到 11 条

 [1] 常新人.中海油退出竞购优尼科透视[J].记者观察.2005(10)[2] 刘东洲.美国外资监管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J].法学杂志.2006(06)[3] 朱一飞,陶丽琴.外资品牌控制和技术控制及法律对策——我国外商投资政策转型背景下的考察[J].行政与法.2008(10)[4] 吴汉洪,李秀玉.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的比较[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01)[5] 樊增强.跨国公司在华技术控制与我国的战略选择[J].投资研究.2007(09)[6] 韩龙.美国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中国之借鉴[J].江海学刊.2007(04)[7] 许石慧.外资并购中产业安全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7(02)[8] 乔颖,彭纪生,孙文祥.FDI 对我国产业风险的实证研究[J].世界经济研究.2005(09)[9] 孟雁北.论产业政策与反垄断法的冲突与协调[J].社会科学研究.2005(02)[10] 汤欣.“经济安全”与外资并购审查[J].当代法学.2008(01)

中国图书全文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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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杨公朴,夏大慰主编.产业经济学教程[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8[2] 汤树梅著.国际投资法的理论与实践[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

4外文题录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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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 aite Frederick P.,Goldberg,M.Roy.National Security Review of Foreign Investm ent

in the Un ited States:An update on Exon-Florio andthe F inal Regu lationsW h ich Implem ent It.Florid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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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祁子芯.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査制度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 2012[2] 姚明敏.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法律问题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 2012[3] 宋益敏.论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之中美比较[D].华东政法大学 2012[4] 陈星辰.中国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及其完善[D].大连海事大学 2011[5] 陈晓丹.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研究[D].河南大学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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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朱淑娣,黄莉娜.跨国并购行政程序的法治化——涉外经济行政法的理论视角[A].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论文集(上册)[C].2009[1]反垄断法对涉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进行两种审查[J].中国.城乡桥.2007(09)[2] 马苏.从外资并购食用油企业谈反垄断法的适用和完善[J].中国粮食经济.2009(09)[3] 黄剑,韩英彤.《反垄断法》破冰 外资并购更规范[J].中国外汇.2007(10)[4] 甘红,陈雯.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J].中国水运(学术版).2007(09)[5] 孙晋,翟孟.对我国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法思考——以美国可口可乐收购我国汇源为例[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03)[6] 熊文钊.《反垄断法》规制外资并购[J].瞭望.2007(38)[7] 王肃元,郭永丰.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困境与出路[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9(11)[8] 高雅瑞,姜发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反垄断问题研究[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01)[9] 高超.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法律问题研究[J].华商.2008(03)[10] 尚毅.我国对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的现状与完善[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1] 朱一飞.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法的区别与协调——以产业安全保障为视角[J].河北法学.2009(05)[2] 胡海燕.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美国的立法对我国的启示[J].知识经济.2009(06)[3] 林平,李嫣怡.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概念、国际经验和政策建议[J].产业经济评论.2009(01)[4] 曲扬.浅析我国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制度[J].经营管理者.2009(15)[5]反垄断法对涉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进行两种审查[J].中国.城乡桥.2007(09)[6] 张广荣.外国投资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探析——从《反垄断法》第31条谈起[J].国际贸易.2007(12)[7] 汤欣.“经济安全”与外资并购审查[J].当代法学.2008(01)[8] 邵沙平,王小承.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探析——兼论中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构建[J].法学家.2008(03)[9] 杨晓君.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构建[J].法制与社会.2008(30)[1] 杜仲霞.网络经济下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评腾讯360案[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3)[2] 杜仲霞.反垄断法视野下的外资并购[J].法治研究.2010(02)[3] 杜仲霞.我国城市房屋征收制度立法的几点思考[J].财贸研究.2010(04)[4] 杜仲霞.论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回授的规制[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0(06)[5] 杜仲霞.过期食品回收销毁处理制度探析[J].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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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许圣道,王千.虚拟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经济安全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9(01)[2] 王晓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经营者集中的评析[J].法学杂志.2008(01)[3] 吴汉洪,李秀玉.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的比较[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01)[4] 马蓉.跨国并购对国家产业与经济安全的影响与对策[J].对外经贸实务.2004(06)

 [5] 邱立成,朱凌燕.欧盟并购政府规制体系评介及启示[J].国际经济合作.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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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何斌.跨国并购规制的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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