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贯彻省行工会工作会议

2024-09-25

工会贯彻省行工会工作会议(精选6篇)

1.工会贯彻省行工会工作会议 篇一

**乡贯彻落实全市工会工作会议精神

情况汇报

4月9日,全市工会工作会议后,我乡立即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传达了上级工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认真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4月10日上午,我乡召开了党委班子联席会和企业、村、组干部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学习内容:

1、学习市总工会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2、学习州总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3、学习省总工会十二届八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并研究部署我乡2012年工会工作目标任务。

二、积极推进工会规范化建设

在上年的基础上,我们注重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充分发挥工会干部的作用。加强档案管理,做好工会班子、组织网络、任务、职责等制度上墙。开辟活动场所,为工会规范化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2012年,我乡工会为全面提升职工素质,按照市工会要求,深入开展残疾人、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行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开展生产技术、劳

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逐步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培训机制。

四、努力为职工送温暖办实事

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全乡各工会组织把送温暖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一级抓一级,认真部署了相关工作,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帮助特困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职工的心坎上。其次,利用机关干部联谊活动,加强干部职工交流,全面摸清了解干部职工家庭的生活情况,对困难职工通过结对帮扶,上门慰问等形式,采取多种方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工会组织,全面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会工作质量。

**乡工会2012年4月19日

2.工会贯彻省行工会工作会议 篇二

本刊讯8月1日, 四川铁通召开工会半年工作会议, 公司工会委员、各单位工会主席15人参会。四川铁通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何晓波进行了工会工作点评, 提出了下半年工会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负责、担当的责任意识, 增强紧迫感和压力感, 加大工作力度, 进一步在落实关爱制度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组织机构, 健全工会小组, 发挥非公司所在本地网工会组织的作用。三是用好政策机制, 创新方法, 落实各项工作, 特别是在组织方法上要有多样性, 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 形成内部竞争机制。四是加强信息和数据的汇集工作, 利用飞信、OA等多种方式宣传、宣贯各单位、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弘扬正能量。五是各单位要根据公司提出的“最佳、最美评选”活动要求, 制订明晰、具体可操作的办法予以公布实施。六是着力推进工会竞先评优工作, 加强信息的汇集和上报, 畅通渠道, 以日常考核、员工评价、工会主席互评方式做好评定工作。

3.工会贯彻省行工会工作会议 篇三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会议精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包山到户、包林到户”既与“包田到户、包产到户”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又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经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到户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具有三个非常鲜明的特性。一是具有完整的用益物权。《物权法》明确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林地的原始承包经营权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依法享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在承包期内,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或调整农民承包的林地,赋予农民的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都要依法保护和落实。二是具有长期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林地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这是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最长期限,符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让农民吃下了长效“定心丸”。《意见》发出的党的农村政策长久不变的强烈信号,使农民对林地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有利于促进现代林业建设和农民持续增收。三是具有流转性。《意见》明确规定,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可依法进行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的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进行开发利用。这是农村土地经营的重大突破,也是农村金融的重大突破,有效解决了林业生产周期长、农村发展融资难等问题,既盘活了林业资源,又搞活了农村金融,必将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山区林区流动。这不仅能极大地调动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还将极大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对我国农村发展产生难以估量的深远影响。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刻领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把这项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大力培育和宣传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改革。培育和宣传好典型,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经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以来,各地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涌现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成功典型,充分体现了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的首创精神。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之际,我们从各地的改革实践中挑选了一批典型,汇编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100例》。这些典型从各个侧面反映了改革情况,交流了改革经验,有的深刻反映了改革带来的巨大变化,有的全面介绍了改革的规范操作,有的生动反映了改革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有的全面介绍了改革后农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有的生动反映了“一户承包、全家就业”,

“城里下岗、山上创业”,有的详细介绍了改革过程中如何发动和依靠群众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林权纠纷,等等。这些典型,是基层干部群众的伟大创造,是对中央林改政策的生动解读,是抓好林改工作的鲜活示范,也是这场重大改革的精彩缩影,对于全面推进林权改革具有很强的借鉴和示范作用。各级林业部门要借助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还要结合新的实践,精心培育新典型,用典型的示范引导改革,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改革,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康顺利发展。

深入推进配套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只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要真正实现兴林富民、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还必须继续深化配套改革,创新林业运行机制,完善林业政策措施,真正建立起支持林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中央对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对此给予大力支持,下发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支持林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这次会议又专门就如何建立健全林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林业金融制度、完善和规范各项林业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林业部门要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操作办法,真正把这些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积极发挥主动性,尽快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木采伐管理的意见、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林业改革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加快发展林业产业,不断提高农民经营林业的经济收益。大力发展和培育林业产业,是让农民充分利用林业生产资料、实现森林资源财产保值增值的主要途径,也是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积极性的根本手段。只有实现了林业生产发展,农民群众才能实现就业增收,森林资源才能实现持续增长,最终才能真正实现兴林富民的改革目标。国家林业局要抓紧制定林业产业振兴计划,各级林业部门要在已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地方引导农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业产业,尽快形成有区域特色、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近期,要力争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在森林经营方面取得新突破。引导农民精心经营森林,提高森林的质量和效益,用森林的高产出实现农民的高收益。二是在发展木本油料产业方面取得新突破。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为维护国家粮油安全作贡献。三是在林产品精深加工方面取得新突破。大力扶持林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着力提高林产品的附加值。四是在发展林下经济方面取得新突破。引导农民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开展立体经营,实现长短互补,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五是在森林旅游方面取得新突破。引導农民充分开发森林的文化、游憩等功能,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生态疗养业,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总之,我们将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变成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变成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过程。

4.《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篇四

关于《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区人大各位常委:

《工会法》自2001年修改施行以来,区总工会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工会的指导帮助下,在人大、政府、政协的积极下,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在扩大组织覆盖面、拓宽维权渠道、健全完善维护保障机制、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区人大

届第次常委会议的安排,现将《工会法》贯彻执行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会法》宣传贯彻的基本情况

《工会法》修订颁布实施后,区总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作为“让工会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工会”的有利契机,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宣传《工会法》的热潮。区总工会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工会法〉的通知》,对全区工会组织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工会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和部分基层工会主席对修改后的《工会法》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对照 并展开讨论,加深学习理解;三是利用每年的法制宣传月、“

五、一”前夕、“

12、4法制宣传日”制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认真进行《工会法》的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

份,张贴标语

条,解答咨询

人次。四是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四年来,区总工会送培基层工会干部

人,组织区内培训4次,共计培训工会干部400多人次,去年和今年,区总工会为提高培训质量,均特邀省总工会干校优秀教师和校长到我区参加培训,受到基层工会干部的一致好评。五是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积极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办宣传专刊、张贴标语、组织参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通过对修改后《工会法》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一是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对以后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增强了基层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广大工会干部认为今后要用好用活这把尚方宝剑,切实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真正为职工群众谋利益;三是增强了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和依法办 事的自觉性。

二、区总工会履行《工会法》赋予职责的基本情况

(一)工会组织不断壮大

2001年《工会法》修改实施以来,区总工会充分认识到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和长期性,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在非公迅猛发展,私营企业业主法制观念不强的情况下,区总工会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泸纳委办[2000]93号),促进企业建会,利用工商、税务部门等行政职能部门与企业接触面广的优势,向基层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发放《工会组建程序》、《工会工作手册》、《工会法宣传资料》1200余份,对规模较大的区属骨干企业,区总工会积极上门指导建会,如白龙公司等。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工会组织

家,同比增长%,有工会会员

人,同比增长

%。

(二)工会组织源头参与渠道进一步拓宽

从源头参与维护是工会组织履行维护职能的最高体现。自《工会法》修改以来,区总工会领导全部进入了区 级决策层,区总工会主席由区委常委兼任、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分别进入了区人大、区政协常委班子,基层工会主席多数进入了党组织班子,企业工会主席有的进入了董事会,有的进入了监事会等领导机构。通过这种形式,几年来参与在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工资分配、法律援助、住房和医疗改革等一大批政策方案的研究制定,从宏观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工会维权机制逐步健全

维权机制是工会维权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在维权机制的构建上,区总工会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与区政府建立了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与劳动、经贸部门建立了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列席政府常务会中涉及职工重大利益议题研究议事制度,参与了劳动争议调处和安全生产检查,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了职工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了保障和落实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否决权,我区相继建立健全了以厂务公开制度、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为主 体的维权机制,区委、区厂务公开领导组分别下(转)发了《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通知》、《关于对厂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的通知》、《泸州市厂务公开工作评估检查细则》,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程序化,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表现形式,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运作、工会监督、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几个制度的推行,给企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在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截至目前为止,全区共签订集体合同

份,涵盖职工

人,已建立职代会的企业

家,职工进入监事会的 家,进入董事会的家。

(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得到巩固提高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道防线,是把劳动争议案件控制在萌芽状态的有效手段,因此区总工会始终把发展和壮大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为工作重点。对已经建立的调解组织,我们主要是加强指导、巩固、完善,以更好地发挥作用,对区属重点骨干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员,我会全部分批次组织到省总工 会干校参加劳动争议学习培训,提高调解能力。对于新建企业,区总工会要求其在成立工会组织的同时,必须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目前,我区共有

家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本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

件,调解成功率

%。

(五)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为了当好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区总工会围绕职工生活难、就业难、子女入学难、诉讼难等实际问题,一是通过调查研究、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建立下岗职工数据库、特困职工档案等工作,为上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二是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在减员增效,下岗分流时制定了一系列弱势群体保护措施,维护了弱势群体利益;三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全区自2001年以来共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

多人,使他们大多数重新学到了一至二门技术,余人重新获得了就业岗位;四是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对企业下岗职工、社会弱势群众中的特困户,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了特困职工档案,并利用元旦、春节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从2001 年至2005年多渠道筹集资金

万元,对

户特困家庭进行了一次性慰问,送去了党和政府对特困职工的关爱,进一步密切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五是开展了“金秋助学”工程,五年来全区工会会员捐款

元,多方筹资

元,共计资助

名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六是建立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自建立以来,共提供法律援助

件,受助困难职工达

人次。

三、《工会法》贯彻执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一)工会工作外部环境尚需改善。一是部分政府部门对贯彻实施《工会法》重视不够,对工会性质、地位、作用认识模糊,对工会工作缺乏理解,甚至认为工会发挥作用会影响投资环境。二是部分企业经营者对建会态度消极,怕工会发动职工与自已对着干,怕建会后要拨缴工会经费,怕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活动影响企业生产。三是社会上部分人还用计划经济惯性思维看待工会,忽视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工会工作保障措施有待落实。一是工会经费收 缴率和收缴额与《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很多单位未主动拨解工会经费,未足额计提、及时拨解工会经费,甚至未建立工会经费独立帐户,造成工会工作难以开展。二是工会活动设施和场所与《工会法》规定还有一定差距,区级工会文化阵地、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的场地和设施奇缺。

(三)工会自身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非公企业工会组建步伐跟不上非公经济发展的速度。二是广大职工尤其是已成为或正由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的务工人员对工会的认同度不高,入会意识不强。三是工会干部队伍有待加强。区总工会机关干部年龄老化,“官多兵少”问题突出;镇级工委会主任任免时,上级工会难以有效协管;基层工会专职(兼职)干部配备不到位,大多数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未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同时工会法律等方面专业人才紧缺,使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法律报务等方面难以更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职工权益维护工作任重道远。一是职工收入 与企业发展不同步,职工工资涨幅很低,部分行业拖欠职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大部分非公企业因职工流动性大、参保意识淡薄、社保监管力度不大,导致职工参保率较低。三是部分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劳动合同显失公平,使劳资双方发生纠纷时,职工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四是集体合同续签率下降,流于形式。工会在推动集体合同签订和监督合同全面履行方面显得力量单薄,加上受雇员意识的影响,难以做到平等协商,导致劳方代表缺失,相当部分企业出现只讲签订、不讲履行,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情况,同时合同内容单

一、雷同,不适应企业发展的实际,可操作性较低,甚至形同虚设,严重降低了职工对合同的信任度,挫伤签订合同各方积极性。四是非公企业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存在诸多困难。由于我区大部分非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职工流动性大,家庭式管理特点明显,加上部分职工的民主法制意识淡薄,进一步制约了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工会单方面推动收效甚微。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坚持不懈抓好《工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是一时的工作,而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区总工会将多形式多渠道为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尤其是企业法人代表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他们对工会组织、工会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为工会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坚定不移抓好工会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体系,切实加强系统(行业)、乡镇、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新建企业建会工作,进一步拓宽工会组建领域,大力发展进城务工人员入会。广泛开展以骨干企业和系统(行业)为重点的工会工作竞赛活动、“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和“双爱双评”活动。把建会、建制、建家结合起来,推动各类工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三)以推进维权机制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大依法维权工作力度

加大工会源头参与力度,坚持和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紧紧围绕企事业单位厂(院、校)务公开,加强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大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建制力度。充实调整内容、强化履约监督、提高合同质量。积极推进 工资协商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开展,推进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健全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法律援助、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等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工作,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建设,督促和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以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体系为重点,尽心竭力为广大职工排忧解难

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推动工会送温暖工程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建立资金、物资筹集的长效机制,扩大救助领域。深入开展促进再就业援助行动,加强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

(五)不断强化工会自身建设,为实现工会工作新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工会干部协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各级党委在机构改革和换届过程中选好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加大工会干部特别是新建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 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培训工会干部。继续加大经费收缴力度,确保工会经费持续稳定增长。搞好工会统计信息工作,加快工会工作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效率。

建议:区人大和相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每年组织一次对《工会法》、《劳动法》的执法大检查,对在《工会法》、《劳动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纠正,情况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法律的权威。

泸州市纳溪区总工会

5.工会贯彻省行工会工作会议 篇五

3月1日上午,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秘书处召开工作例会, 传达贯彻中国科协2013年全国学会工作会议精神, 部署安排学会上半年各项工作。学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和《水力发电学报》编辑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代秘书长李菊根主持。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吴义航传达了李源潮同志在中国科协八届三次全委会议上的讲话、中国科协2013年全国学会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和中国科协2013年的工作部署。

李菊根就学会2013年主要工作和秘书处上半年各项工作做了部署和具体安排。他强调, 学会工作要积极进取,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按照中央书记处的指示精神和中国科协的要求, 以深入推进“学会能力提升计划”和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为动力, 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服务会员和科技创新活动, 搭建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 充分发挥全国学会在技术交流、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积极引导和支持各专业委员会和省级水电学会开展活动, 积极承担政府转移职能和科技咨询任务, 大力加强学会会员信息网建设, 继续做好表彰奖励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学报》编辑部要积极参加科协组织的“精品科技期刊工程”, 扩大发行量和社会影响力。中国水电学会要肩负起新时期全国科技社团加快创新发展的责任和使命, 抓住机遇、开拓进取, 脚踏实地、不懈努力, 促进学会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6.工会贯彻省行工会工作会议 篇六

总局领导蔡赴朝、田进、阎晓宏、孙寿山、童刚、吴尚之、王庚年分别在会上发言,聂辰席、阎晓明作书面发言。大家一致认为,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调研3家中央新闻单位,主持召开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一件具有重要现实和历史意义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地位作用、职责使命、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舆论工作实践的深刻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的丰富升华,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方针指南。

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蔡赴朝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要把这作为首要任务,迅速组织传达学习。

二要进一步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加强新闻出版广电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头等任务,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宣传纪律作为最大政治,严把政治方向、宣传导向和创作导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电媒体自身优势,扎实做好宣传阐释工作。要抓紧研究新闻出版广电领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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