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处理重点复习资料

2024-09-23

地基处理重点复习资料(共8篇)

1.地基处理重点复习资料 篇一

第一章

项目具有的一些共同特征:(简答)

1、过程的一次性;

2、工作的独特性;

3、目标的明确性;

4、项目活动的整体性;

5、组织的临时性和开放性;

6、开发与实施的渐进性。建设项目具有的特征:(简答)

1、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

2、具有一定条件的限制;

3、具有一次性和不可逆性;

4、影响的长期性;

5、投资的风险性;

6、管理的复杂性 建设项目的程序:

1、项目建设前期阶段:①、项目建议书;②、可行性研究;③、审批立项。(选择)

2、准备阶段;

3、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4、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①、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建成,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后称为竣工。(名词解释)②、工程保修;

5、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的系统、客观的分析,通过项目活动的检查总结,确定项目预期的目标是否达到、项目是否合理有效、项目的主要指标是否实现。(名词解释)

施工项目是指企业自工程施工投标开始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中完成的项目。施工项目管理与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区别:(简答)

1、从管理任务上看:施工项目管理是生产出建筑产品,取得利润;建设项目管理是取得符合要求的,能发挥应有效益的固定资产。

2、从管理内容上:施工项目管理是涉及从投标开始到交工为止的全部生产组织与管理及维修;建设项目管理是涉及投资周期和建设的全过程的管理。

3、管理范围:施工项目管理是由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建设项目管理是由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所有工程,是一个建设项目。

4、管理任务: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建设项目管理是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咨询监理单位。施工项目目标控制(选择)

1、进度控制:进度控制方法主要是规划、控制和协调。

进度控制的主要措施:①、组织措施;②、技术措施;③、合同措施;④、经济措施;⑤、信息管理措施。

2、质量控制;

3、安全控制;

4、成本控制。市场的构成:

1、市场主体:分为商品生产者、商品消费者和中介机构。

2、市场客体;

3、市场规则;

4、市场价格;

5、市场机制。建筑市场

建筑市场的特点:

1、建筑市场的范围广,变化大;

2、建筑市场的交换关系复杂;

3、建筑产品订货交易的直接性;

4、建筑产品交易的长期性和阶段性;

5、建筑市场定价方式的独特性;

6、建筑市场的风险性。

建筑市场的构成:

1、建筑市场的主体:①、建筑产品需求者;②、建筑产品生产者;③、建筑中介组织。(选择)

2、建筑市场的客体;

3、建筑市场的运行机制:①、价格机制;②、竞争机制;③、供求机制;④、风险机制。建设法规制度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单选)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就是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 ①、行政管理关系;②、经济协作关系;③、相关的民事关系。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

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

2、法制统一原则;

3、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建设法规的作用:

1、规范指导建设行为;

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

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与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关系较密切的法律法规:(选择)

1、《建筑法》 ;

2、《招标投标法》 ;

3、《合同法》

第二章

招标是指招标人事前公布工程、货物或服务等发包业务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通过发布广告或发出邀请函等形式,召集自愿参加竞争者投标,并根据事前规定的评选方法选定承包商的市场交易活动。招标投标的特征

1、平等性;

2、竞争性;

3、开放性;

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平原则;

3、公正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招标的范围:(多项)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使用部分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选择)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履行审批手续;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已履行核准手续的;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

5、有投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的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向具备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三个以上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

3、议标:不少于两家(含两家)的承包商。

4、两阶段招标。公开招标的程序:

建设项目报建;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开标、评标与定标;签订合同。邀请招标的程序:

与公开招标的主要差异是邀请招标无需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和招标公告。议标程序:

决标成交阶段:开标、评标、授标。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它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一定期限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项目,办理登记项目手续。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内容:(选择)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内容;

4、投资规模;

5、资金来源;

6、当年投资额;

7、工程规模;

8、计划开工;

9、发包方式;

10、基建班子及工程筹建情况;

11、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书。

(选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文件被批准或报送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在30天内按报建分级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领取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按报建登记表的内容及要求如实填写。

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的两种做法:实行资格预审和实行资格后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通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保证金是招标人为了防止发生投标人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毫无意义或未经充分、慎重考虑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中途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等情况的发生而设立的一种担保形式。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选择)在国际上,投标保证金占投资总额的1%~5%.我国,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签订合同或提供履约保函为止,通常为3~6个月,一般应超过投标有效期的28天。

开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选择)

招标文件中规定应出席会议的投标方人员未按时出席,改投标人的标书将被视为废标。评标组织成员不参加开标会议。废标的类型:(解答)

1、未按投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标志的,无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的;

2、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人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或资格后审不合格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潦草、模糊,辨认不清的;

4、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5、逾期送达的;

6、招标文件规定应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由于在开标过程中部分投标书被确认为废标,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选择)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选择)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选择)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投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选择)标底:投标人确定的作为评标基准的价格。(名词解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投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选择)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选择)

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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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基处理重点复习资料 篇二

一、物权法

本章根据2007年发布的《物权法》编写,是CPA考试教材中新增的一章。除新增内容外,另将原属于合同法一章物的担保部分(即抵押、质押和留置)纳入本章。其中有些规定法理性较强,法律专业术语较多,理解有一定难度。本章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一)占有

1. 无权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

(1)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2)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2. 占有的法律保护。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上述规定不但适用于有权占有,也适用于无权占有。其中1年的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且仅适用于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关于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仍适用一般诉讼时效(2年)的规定。

(二)物权变动

1. 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动产的物权变动。

(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虽然就动产所有权移转的问题达成了协议,但在尚未交付标的物以前,所有权并不移转。

(2)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在法律上,交付是指将物或提取标的物的凭证移转给他人占有的行为。交付通常指现实交付,即直接占有的移转。

3.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则

(1)善意取得。

所谓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不法转让给受让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

(2)拾得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拾得遗失物指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

(三)物权的保护

1. 物上请求权。

(1)请求确认物权。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请求返还原物。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无权占有包括两种情况:第一,无权占有所有物(如不返还承租的房屋);第二,非法侵占(如将抢夺的财产据为己有)。

(3)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4)请求恢复原状。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2. 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是物权人在其标的物受到损害时,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1)物上请求权旨在恢复物权人对其标的物的支配状态,从而使物权得以实现。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在不能恢复物的原状时,以金钱作为赔偿,填补物权人受到的财产损失。

(2)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以实际受有损害为前提,而物上请求权则不以有损害为要件。

(3)在物权因他人的违法行为受到侵害时,如果有标的物的实际损害,可以同时发生物上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共有

1. 按份共有。

(1)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对共有财产的使用,应由全体共有人协商决定。按份共有人死亡以后,其份额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入继承或受遗赠人获得。

(2)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中,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权。对共有财产的收益,不是按比例分配,而是共同享用。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3. 共有的对外关系。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五)担保物权

1. 抵押。

(1)可以抵押和不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要熟悉,应记忆不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其余为可以抵押的范围。

(2)对于特定的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亦不能产生。

以《物权法》规定的生产设备等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可以不办理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 质押。

(1)动产质押。

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动产质押设立后,在主债务清偿以前,质权人有权占有质物,并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2)权利质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权利有:①汇票、支票、本票;②债券、存款单;③仓单、提单;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⑥应收账款;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3. 留置。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果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2)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在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中可以产生留置权。

(3)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末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

二、公司法

本章主要变化是,在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部分中,相应增加了一些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另外,单独增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2001年发布;2002增加;2006年删除;2008年恢复)。本章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 出资责任。

(1)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2)股东的首次出资经验资机构验资后,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1. 股东会的职权。

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 股东会会议。

(1)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高于普通有限公司,并且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1.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相同。

2. 股东大会分为年会与临时大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 股东大会对普通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经理

1.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董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2. 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5)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八)股份转让和转让的限制

1.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九)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 独立董事的候选人

(1)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2)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3)独立董事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如果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2. 独立董事除应具有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当行使特别职权。

三、证券法

本章主要变化是,根据新的法规,重新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部分的内容,并作为独立的一节出现。另外,根据新的法规,对发行公司债券制度进行了重新编写。本章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首发上市的条件有11条,都很重要,应注意掌握。在这些条件中,注意以下要点:

1. 发行人首先应是股份有限公司,存续的期限是自成立后持续经营3年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此处注意一定是“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

2. 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得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6种情形。

考题中根据是否出现“响持续盈利能力”来判断。

3. 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良好。

注意:“非经常性损益”包括资产置换等情形等。扣除前后如果净利润数值不相同,则以低者为计算依据。由于教材没有给出具体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所以考题中应该直接给出具体数值。

在上述条件中,是否属于“重大”和“严重”之类的情形,根据考题中是否出现这样的词来判断。

(二)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1. 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4)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 公司债券的期限、面值和发行价格。

公司债券的期限在1年以上,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三)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除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由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四)证券的交易

1. 证券的交易的限制。

2. 证券的上市交易条件、暂停交易条件和终止交易条件应熟悉,是考试经常涉及到的考点,可以通过对比加强记忆。

3. 禁止的交易行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内幕信息包括的情形应当熟悉。

(五)上市公司收购

1. 上市公司收购概述。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12种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

2. 权益披露。

注意持股达到不同比例时的要求。

3. 要约收购。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4. 协议收购。

采取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1)招股说明书。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2)上市公告书。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告。

(3)募集说明书。

公司发行债券应当编制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述有关招股说明书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当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4)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进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之一,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5)临时报告。

临时报告是指在定期报告之外临时发布的报告。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提出临时报告。上述重大事件有21项。

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和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

3. 公司信息披露中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公告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2)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四、合同法

本章主要变化是,由于三种物保(即抵押、质押和留置)纳入第二章,合同的担保部分中仅保留了以《担保法》为依据的保证和定金两种形式。本章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一)合同的订立

1.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非特定人发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的特定人或非特定人向要约人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的方式依要约要求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合同的效力

1.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可变更合同。

(1)无效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生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无效合同有5种情形,应熟悉。

合同的无效,分为合同的全部无效与合同的部分无效两种情况。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是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因存在法定事由,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有3种情形,注意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可撤销合同被撤销之前仍是有效合同,是否撤销,完全由当事人决定。对可撤销合同采取变更措施,变更后继续履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合同的履行

1. 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能在双务合同中行使,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相互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2. 代位权与撤销权。

代位权与撤销权是合同保全的形式,目的是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对无物权担保的债权人造成损害。

注意:代位权的适用对象是债务人的消极行为,撤销权的适用对象是债务人的积极行为。代位权与撤销权都需要请求人民法院实施。

(四)合同的担保

1.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一般情况下,担保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对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仅具有补充作用,在主债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人并不实际履行担保义务。

2. 保证。

(1)担任保证人须具有一定的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不能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为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

(2)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这两种保证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则不享有。

(3)保证责任与共同担保。

在同一债权上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属于共同担保。物的担保和保证并存时,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则根据下列规则确定当事人的担保责任承担:

①有约定的,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承担责任的顺序。

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保证与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3. 定金。

(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定金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②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③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④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五)违约责任

1. 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同时并用。

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五、票据法律制度

2008年本章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本章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一)概述

1. 票据法律关系。

一般来说,票据关系的发生总是以票据的基础关系为原因和前提的,但是,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

2. 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1)关于签章。

票据上的签章是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绝对应记载的事项,如无该项内容,票据行为即为无效。签章既包括签名,也包含盖章。签章是历年考试的考点之一,应熟练掌握。

(2)各类票据共同必须绝对记载的内容。

①票据种类的记载。②票据金额的记载。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③票据收款人的记载。④年月日的记载。

(二)汇票

1. 出票。

汇票的出票人在作出票行为时,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汇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1)汇票绝对应记载的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若欠缺记载,票据便为无效。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有: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2)汇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也是汇票上必须应记载的内容,但是,相对应记载事项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汇票仍然有效。

2. 背书。

(1)背书人背书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背书才能成立。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2)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汇票不得转让。

如果收款人或持票人将出票人作禁止背书的汇票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出票人和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部分背书无效。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并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4)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

如果背书不连续的,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

(5)法定禁止背书。

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属于法定禁止背书。如果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3. 承兑。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否则,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否则,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无需提示承兑汇票主要包括两种:一是汇票上明确记载有“见票即付”的汇票;二是汇票上没有记载付款日期。

4. 保证。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如果被保证人的债务因形式要件欠缺而无效,保证人的债务,即承担的保证责任也将归于无效。换言之,如果被保证人的债务无效是因实质上的原因而无效,保证人的债务,即保证责任则不能免除。

5. 付款。

持票人提示付款的法定期限如下:第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第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未在上述法定期限内为付款提示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6. 追索权。

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第二,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第三,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第四,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在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三)本票

银行本票是见票付款的票据,收款人或持票人在取得银行本票后,随时可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四)支票

1. 支票的两项绝对应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一是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二是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2.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3.浅谈高三英语重点复习 篇三

一、大量阅读,提高理解能力

大量閱读,广泛接触各种题材、体裁的文章,是提高阅读能力的前提和基础,是保证阅读能力向质的飞跃的关键,没有足够的阅读量,就无法掌握阅读技巧,提高阅读水平。在阅读时要首先注意内容的广泛性。高考阅读题涉及日常生活、人物传记、新闻报导、文化教育、史地知识、科普作品等。题材有记叙文、议论文、说 明文等。如新闻的第一句话一般揭示文章的大意,交代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物、前后因果等。新闻标题、 电视语言则多使用省略句。了解各种文章的特点会对提高阅读能力大有裨益。其次在阅读中,要慎重选材。选 材要适合学生程度,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和阅读积极性。有些老师只考虑到扩大词汇量和迅速提高解题能力,一味偏重选生词多的文章和出难题,其结果往往挫伤了学生的积极性,这对提高能力极其不利。另外,在大量阅 读的基础上不断地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逐步地使同学们养成达标的阅读速度和具备娴熟的阅读技巧。在 实践中,应着力培养五个方面的能力:①快速的浏览能力;②巧妙的猜词能力;③独立的分析能力;④准确的 捕捉主题句的能力;⑤合乎逻辑的判断能力。学生掌握了这些阅读技巧,就如虎添翼,完全具备了自学能力。 毕业后,在学习和工作中他们将会受益无穷。

二、突破书面表达关,提高写作水平

书面表达是近似于翻译的“写话”,要求学生从表达信息的角度组织文字,而且将信息嵌入英语特定的框 架(即句型结构)中。书面表达的完成有赖于坚实的语言基础知识和正确的语言表达习惯。有的学生不敢动手 ,有畏难情绪,表达不准确,言不达意,文章条理不清,不习惯用英语思维。要改变这种现象,高三复习势必 全面进行,层层推进,步步过关,下面几点尤为重要:

(1)抓常用词汇、词组和句型。无论哪种文体的写作,都离不开基本的、常用的词、词组和句型。换句话说 ,有了基本的词、词组和句型,一般的交际内容就能表达了。英语教学大纲规定,学生到高三阶段时要求能掌 握三千左右的常用词,掌握住这些常用词、词组和句型,短文写作就有了基本保证,也达到了大纲上的要求。

(2)抓简单句的写作练习。简单句只要能正确地传递信息,达到交际目的,就是好句子。尽量使用简单句可 以少出错误,事实上,历年高考书面表达项所给的参考答案,都是以简单句为主。有一年我市统考中,在书面表达题提示中有这样一个句子:“原定于星期四举行的篮球比赛推迟至星期六举行。”许多考生用含有定语从 句的复合句翻译,结果出现了结构、时态和主谓不一致等五花八门的错误,而另有一些考生,记住了初中第三册的一个基本词组"have a match"用三个简单句表达"We decided to have a basketball match on Thursday .But now we have to put it off. We'll have it on Saturday."虽然表达不尽理想,但基本意思传达了出来 ,且无大错。

(3)抓各种体裁的写作。目前中学生英语作文能力相对低弱,这是长期以来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所造成的 。为了提高书面表达能力,加强各种体裁的短文写作很有必要。外语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离开了大量的 练习是难以提高能力的。中学课文有记叙文(包括日记)、描写文、说明文和应用文(如书信、便条、通知) 等,综观近几年高考题,写作体裁至少出现了应用文、说明文和记叙文三种,因此,比较全面地进行各种体裁 的练习势在必行。

三、突破短文改错关

短文改错的错误涉及语法、习语、行文逻辑、单词拼写等内容。它要求学生具有丰富的语言基础知识的同 时,还要具有熟练的语言运用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冷静的头脑。此题难度较大,学生对此有一种畏惧 心理。为此,教师应对学生作适当的引导,使之掌握一定的技巧,以保证一定量的训练,减少盲目性。

判断不准是学生最大的问题,往往是苦于找不准错误,将不该改的改了而该改的又未改。这是由多种因素 造成的,但缺乏足够的训练和丰富的经验是个重要原因。经过一定时期的训练,就会慢慢了解命题人的思维和 “习惯”出现的错误。经常出现的错误有主谓不一致,人称前后不一致,名词单复数的误用,形容词和副词的 混用,动词的时态不当,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及关联词使用不当等。足够的训练会使学生积累一定的经验,减 少盲目性,做到看准问题有的放矢,提高正确率,以通读全文,熟悉内容,整体把握。

许多学生习惯拿起题目就做,对文章缺乏全面理解和整体把握。这样会导致脱离语境,不考虑上下文联系 而支离破碎地理解原文,甚至断章取义。针对这种情况,应指导学生先通读全文,以取得对文章的完整、确切 的理解,再进行改错。只有这样,才能“登高望远”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失误。

4.管理员重点复习资料 篇四

1、管理学反映了管理过程的客观规律,具有显著的科学性。但是,管理过程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使管理本身无法完全量化,故而只是一种不精确的科学。

2、管理的核心是处理好人际关系。

3、将管理要素按目标的要求结合成一个整体,体现了管理的组织职能。

4、管理有计划职能、组织职能、领导职能和控制职能。

5、要确保“事有人做,人有事做;事得其人,人得其事”,需做好管理中的组织工作。

8、基础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技术技能、人事技能和概念技能。

9、根据明茨伯格的“十角色理论”,管理者在人际关系方面主要扮演联络者的角色。

10、一般而言,长期计划往往是战略计划。

12、“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有水大河干”说明系统的整体功能不等于个体功能之和。

13、权变理论是根据复杂人的观点提出来的。

14、某建筑包工头王某对其手下的民工采用了一种“胡萝卜加大棒”的管理方法,他常说的口头禅是“不好好干就回家去,干好了下个月发奖金”,可认为王某把民工看成经济人,与X理论和泰勒理论相符。

16、“一个管理者的素质,决定了这一企业本身的素质”这反映了管理学理论中的管理万能论。

17、制约企业长期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人才队伍的素质与投入精神。

18、面对小团队,管理者的态度应该是正视小团体的客观性,允许、乃至鼓励其存在,对其行为加以积极引导。

19、一个管理者所处的层次越高,面临的问题越复杂,越无先例可循,就越需要具备概念技能。

20、按决策的作用(所处地位)可以把决策分为战略决策、管理决策和专业决策。

21、群体决策理论的三前提是自主性、共存性和差异性。

22、在管理的基本职能中,属于首位的是计划职能。

23、依据决策层次可把计划分为战略计划、管理计划、业务计划。

24、企业计划从下到下可发成多个层次,通常越低层次目标就越具有具体而可控的特点。

25、决策者过度的把注意力集中在过去消耗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上,而不太关心未来的结果。这是决策者在制定决策过程中的沉没成本错误。

26、要明确企业的计划的外部条件,关键是环境的预测。

27、组织在未来特定时限内完成任务程度的标志是目标。

28、实施目标管理的主要环节及逻辑顺序是:目标的制定与展开;逐级授权;实施中的自我控制;成果评价。

29、实施目标管理的主要难点是设置目标及量化存在困难。

30、行为决策强调决策的直感性、模糊性和创造性,追求结果合理和满意,其假设的基础是现实人。

32、持Y理论的管理者在为下属制定计划时,会倾向于指导性计划。

33、组织层次越多越不利于组织内部沟通。

34、环境变化越剧烈,组织结构的弹性应该越大。

36、下属要执行的计划本身制定越不完备,主管对下属的有效管理幅度就越小。

37、如果工作岗位在地理上较为分散,该主管所能领导的直属部下数量就要减少。

38、公司总经理把产品销售的责任和权力委派给一位副总经理M,但同时又要求各地经销部门的经理直接向公司总会计师K汇报,K可以直接向各地经销部门经理下达命令。总经理的这种做法违反了管理中的统一指挥原则。

39、企业冗员繁杂,这违背了组织设计中的因事设人原则。40、总经理在授矛决策和行动权利的人员应该是直线人员。

41、一个企业中处于较低管理层的管理人员所作出的决策数量很多而且很重要,在决策时受到的限制很少,则可能认为该企业组织分权程度较高。

42、某公司总经理把一项物资采购工作授权给采购部经理完成,结果采购出现差错,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则总经理和采购经理都对损失负有责任。

43、某公司的一位人事经理把他的范围扩大到了包括直线部门的人事问题上和对下属管理监督上,直线经理对此非常不满,这说明在该公司参谋的活动削弱了直线职权。

44、管理幅度的大小与管理层次呈反比。

45、当领导的管理能力很强,下属的工作能力也较高时,则管理组织应该松散一些。

46、管理者的管理跨度,随着管理层次不同,其一般规律是高层管理跨度小于中层管理跨度,基层管理跨度最大。

47、矩阵制结构适用于每项工作的完成需要技术知识比较单一的组织。

48、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采用的组织结构是职能式结构。

49、直线职能制一般适用于中小企业。

50、事业部制的主要不足在于易造成事业部之间的内部竞争。

51、按照职能划分部门就是把相似的作业任务编在一起形成一个单位。

52、扁平式组织有利于缩短上下级距离,密切上下级关系,降低管理费用。

54、一位新上任的领导,面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和管理的无效率状态,用大刀阔斧的方式对组织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这属于组织的革命性变革(爆破式改良)。

55、面对动态变化,竞争加剧的世界经济,管理者必须注意考虑环境因素的作用,以便充分理解与熟悉环境,从而能够做到有效地适应环境并进行组织变革。

56、领导工作是组织结构中一种特殊的人与人的关系,其实质是影响。

57、在紧急情况下,专制式的领导是有必要的。

59、在领导生命周期理论中,“四种领导方式”不能主观的确定哪一种领导方式最好。60、文化层次不同,人们的需求层次也不同。

61、每个人都有一些基本的需求,但不同的人,其基本需求内容是不同的。62、没有需求动机的员工,其行为是无法激励的。

63、依据双因素理论,保健因素不起激励作用,只有激励因素才起激励作用。64、非正式沟通是正式沟通的补充形式,消灭、阻止等手段都是不可取的。65、一个企业中的管理者为了提高自己对下属的领导效果,他应当提高在下属中的威信性影响力。

66、领导者运用权利的最重要原则是公正原则。67、“士为知己者死”这一古训反映了有效的领导始于了解下属的欲望和需要。

68、有些领导事必亲躬,劳累不堪,但管理效果不理想,这可能主要是因为他忽视了过分集权的弊端和分权的重要性。

69、在管理方格理论中,欲使领导工作卓有成效则应注重组织目标的达成和对职工的关心。70、根据权变理论,领导是否有效取决于领导者能否适应其所处的具体环境。

71、对“领导的本质就是组织成员的追随与服从”的正确理解是将组织目标与成员个人目标很好的结合起来,实行有效的领导。72、俱乐部型的领导在工作中的主要表现是更多地关心职工的工作与生活,较少地注意管理效率的提高。

73、处于专制领导下,拒绝专制领导的被领导者们所组成的群体具有最强的凝聚力。

74、在现在的许多工厂里,脏活累活不人干,不得不请临时工,从需要层次理论对该现象进

行解释为临时工更多考虑生理需求,多赚钱养家糊口。

75、从期望理论中得到的最大启示是应把目标效率和期望概率进行优化组合。

76、促使人们去做某件事的激励的大小,取决于目标价值与实现目标的可能性的乘积。77、工作丰富化的管理措施是根据双因素理论提出来的。

78、某公司的一位年轻人工作非常突出,同时也取得了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薪资,但他仍未感到满意。这种现象可用需求层次论来解释。

79、独裁主义气氛比较浓厚的组织中信息沟通的主要方式可能是自上而下。80、全通道式沟通有利于实行分权管理。

81、通常存在于参与的和民主的组织环境中的沟通方式是自下而上的信息沟通。82、一个企业的领导者直接管理几个部门的控制系统的沟通形式为轮式沟通。83、管理需要信息沟通,而信息沟通必需具备的三个关键要素是发送者、接收者和信息内容。84、控制过程一般可分为三个步骤:衡量实际绩效、将绩效与标准进行比较、采取行动来纠正偏差。

85、一般来说,标准必须从计划中产生,计划必须先于控制。

86、严格控制,会使实际工作过程缺乏灵活性,极大地限制人的工作的积极性。87、没有计划和控制系统,就无法实现组织中的沟通,组织中的信息流就会中断。88、直接控制是指具体操作者自己在工作过程中的直接控制。89、管理是通过信息促使能量和物质进行流动。

90、控制工作得以开展的前提条件是建立控制标准。91、一般而言,预算控制属于前馈控制。

92、现场控制的优点在于有利于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93、为了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控制,必须制定绩效标准作为衡量依据,这个标准应尽量具体,最好用数量表示。94、“根据过去工件的情况,去调整未来活动的行为。”这是反馈控制。96、冲突处理协调的前提是服从全局原则,即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98、现代企业已由追求利润最大化向追求企业可持续发展观转变。99、学习型组织认为学习能力、知识和专门技术是组织的竞争优势。

二、名词解释

1、管理: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系。

16、授权:指上级委授给下属一定的权力,使下级领导、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他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

2、管理学:是一门系统的研究管理过程的普遍规律、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的科学

3、系统: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本身又是它从属的一个更大的组成部分。

4、社会责任:组织在遵守、维护和改善社会秩序、保护增加社会福利等方面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5、计划工作:既制定计划,就是根据组织内外部实际情况,权衡客观需要和主观可能,通过科学预测,提出未来一定时期内组织所要达到的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方法。

6、目标:根据组织的使命而提出的组织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预期成果。

7、目标管理:让组织管理人员和员工亲自参加目标的制定,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目标的一种管理制度或方法。

8、企业核心竞争力:竞争对手无法迅速模仿的能力,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

9、使命:社会对该组织的基本要求,各种有组织的集体活动都应当有一个使命。

10、战略:为了回答使命和目标而对发展方向、行为方针以及资源配置等提出的总体规划。

11、政策:组织在决策或处理问题时用指导和沟通思想与行动的方针和明文规定。

12、决策:为达一定的目标,从两个以上的可行方案中选择一个合理方案的分析判断过程。

13、程序化决策:决策可以程序化到呈现出重复和例行状态,可以制定出一套处理这些决策的固定程序。

14、组织工作:设计和维持一种有助于有效的集体活动的组织结构的活动工程。

15、组织结构:组织中划分、组合和协调人们的活动和任务的一种一式框架,表现为组织各部门的排列顺序、空间位置、聚焦状态、联系方式和相互关

在一定的监督之下,有相当的自主权、行动权。

17、人员配备:指对管理进行恰当而有效的选拔、培训和考评,其目的是为了配备合适的人员去充实组织结构中所规定的各项职务,以保证组织活动的正常进行,进而实现组织的既定目标。

18、领导工作:对组织内个体和群体行为进行引导和施加影响的活动过程,其目的在于使个体和群体能够自愿而有信心的为实现组织的既定目标而努力。

19、沟通:指某一信息传递给客观或对象,以期取得客体做出相应反应效果的过程。

20、控制工作:指管理者根据事先确定或根据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和组织的发展需要重新撰写的标准,对下属的工作成效进行测量、评价和采取相应纠正措施的过程。

21、管理职能:指管理者实施管理功能或程序。即管理者在实施管理中所体现出的具体作用及实施程序或过程。

22、企业再造:为了飞越地改善成本、质量、服务、速度等重大的现代企业的运营基准,对工作流程作根本的重新思考与彻底翻新。

23、职权:组织设计中赋予某一管理职位的做决策、发布命令和希望命令得到执行而进行奖惩的权力。

26、领导的影响力:是指领导者在与下属人员的交往活动中影响和改变他们心理及行为的能力。

27、风险型决策:是指各种可行方案的条件大部分是已知的,但每个方案的执行都可能出现几种结果,各种结果的出现有一定的概率,决策的结果只有按概率来确定,决策存在着风险。

28、团队:是一种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由相互协作的个体组成的工作群体。

三、简答题

1、简述管理的基本原理。

答:管理职能是指管理者实施管理的功能或程序。即管理者在实施管理中所体现出的具体作用及实施程序或过程。管理职能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计划职能是指管理者为实现组织目标对工作所进行的筹划活动;组织职能是管理者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建立与协调组织结构的工作过程;领导职能是指管理者指挥、激励下级,以有效实现组织目标的行为;控制职能是指管理者为保证实际工作与目标一致而进行的活动。

2、简述计划的限定因素原理。

答:限制因素,是指妨碍组织目标实现的因素,限制因素原则是,在备选方案中进行选择时,人们越准确地识别并解决那些妨碍既定目标实现的限定性因素或关键性因素,也就会越容易和越准确地选定最有利的备选方案。限定因素原则有时又被形象地称作“木桶理论”,其含义是木桶能盛多少水,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木板条。

3、正确授权的基本原则 答:(1)、明确目标:

(2)、权责相当:授予权力和分派的职责相适应。(3)、责任的绝对性:授权人对组织的责任不能委任,不可推卸。

(4)、命令的统一性:每一个下级仅对一个上级负责。

(5)、正确选择下级:列出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6)、控制的必要性:对下级行动进行控制,保证下级履行职责并正确使用权力。

4、有效沟通的原则

答:(1)、明确沟通的目标;(2)、具备科学的思维;(3)、管制信息流;(4)、选择恰当的沟通渠道与方式方法;(5)、讲究语言艺术;(6)、了解沟通对象。

32、有效表达的八大原则

答:(1)、尊重对方并表达你的真诚(2)、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问题(3)、记住别人在意的事情(4)、面带微笑地表达(5)、把赞美当成一种习惯(6)、避免不必要的争论(7)、留心自己和对方的身体语言(8)、求同存异

1、某民营企业的老板通过学习有关激励理论,受到很大启发,分析该老板做法失败的原因并提出建议。

(1)、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我们知道,人类要分层的,分别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地位和受人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马斯洛认为只有当低级需满足以后才会有更高层次的需要。主导需要决定了人的行为。

(2)、案例中该民营企业的老板可能忽视了员工的较低层次的需要,如生理和安全需要,而这些需要很可能正是员工的主导需要。由于没能够对症下药,导致该民营企业老板激励做法失败。(3)、要使得激励有效,应当了解员工的真正需要,并加以满足。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坚持物质利益原则,随机制宜,创造激励条件,把物质利益和精神鼓励相结合2、原铁道部工程某局是一支特别能战斗,提前20天完成任务。他们是怎样实现工程提前的呢? 请问该局使用了那些计划工作原理?

(1)工程能够提前,主要在于制定计划时,充分设想了各种子可能发生的问题和困难,如瓦斯、涌水抓住了主要矛盾。这体现了限定因素原理。(2)制订计划时,从人员设备材料时间上都留有余地,用12分的措施保10分指标的实现,体现了灵活性原理。

(3)针对各种子可能突发情况,制定了各种应急计划,这体现了改变航道原理。

(4)计划科学周密,提前完成,体现了许诺原理。

3、巨人集团从决策的角度看你认为出了什么问题?从中应吸取什么教训?

从决策的角度看,巨人集团存在的问题:一是决策方案的不科学,方案的更改过于随意;二是决策的高度集中,决策行为的独断专行;三是该企业无健全的决策机制。从中应吸取的教训:企业应健全决策机制。一是要健全决策的组织机制,企业决策具有日益复杂化的特点,涉及的因素越来越多,决策对企业成败的影响越来越大。为保证决策的有效性必须按照不同时期企业发展的需要,对决策活动加以规范,建立相应的决策体制,以便从组织上保证决策活动的顺利发展。

二是保证组织决策顺利进行,认识决策工作的规律性,健全决策的科学的工作程序。三是要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

4、运用SWOT分析法,对自身进行分析。

SWOT法对自身进行优势、弱势、机会、威胁的分析 优势1.具有不服输的坚韧品质,对自己负责的事情绝对承担到底,有始有终。对在学习上碰到的问题喜欢钻研到底。

2.学习上较有主见,上课注重效果,基本上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能主动关心人,习惯为他人着想,人缘相对较好,对待朋友真诚友善,重情重义,是同学朋友可以放心倾诉的对象。

4.学习生活坚持自我,坚持做个诚实守信的人。弱势1.有时候较为固执与偏执,不易接受同学朋友的意见。

2.喜怒过于表现,毛毛躁躁,风风火火的个性总带给人不够沉稳不够成熟的印象。

3.真实态度不够明确容易受人左右,做事犹犹豫豫、不够果断,总让机会在犹豫中流逝。4.该争取的不敢勇于争取。

机会1.自己具备专业知识相对较丰富。

2.具备一些做老师所需要的技能,该准备的知识都有些储备。

3.校图书馆藏书丰富,有较好的学习环境 4.学校有较雄厚的师资、物力、财力资源 威胁1.就业形势严峻,市场竞争激烈 2.学校管理专业尚存在些许欠缺

5.民法学重点复习资料 篇五

一、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的效力范围,即民法在何时、何地,对什么人发生效力。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包括民法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民法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凡在中国领土、领海、领空内进行的民事活动,不管主体是中国公民、法人,还是外国公民、法人,均适用中国民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第一、涉外案件另有法律规定的;第二、地方国家机关发布的地方性民事法规,仅在发布机关所管辖的地区生效,对其他地区不适用;第三、单行法另有规定的情况。

(三)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包括公民、法人两种情况。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如外国使领馆人员享有民事豁免权时,不受所在国民法约束。法人分为中国法人和外国法人。中国法人和外国法人在中国境内的民事活动原则上应适用中国民法,但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不适用所在地法律的,应按特殊规定办理。

二、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区别:

(一)民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1、当事人主体地位不同。行政关系的主体一方为国家机关,另一方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国家机关依职权发出命令或决定,支配相对人的行为,相对人则仅有服从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地位。而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处于平等的地位。

2、法律关系中体现的意志不同。行政法律关系取决于行政机关单方意志,这种意志内容实质是国家意志,因而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定性,行政机关的管理权利不允许放弃,否则即为失职、渎职。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因而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具有任意性,民事权利可以放弃。

3、调整原则不同。强制性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民法以自愿原则为核心。

(二)民法与劳动法的区别:社会主义的劳动关系中,劳动力不是商品,工资不是劳动力价值的体现,劳动关系不适用等价交换的民法原则,即适用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但劳动法对劳动关系无特殊规定的,劳动合同适用民法规则。

(三)民法与商法的区别:民法是商事活动的基本法,商法是补充民法的单行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由于商事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交换行为和一系列的相关行为,商事活动本质属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商法规则是民法在具体经济关系中的具体化,其依赖于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所以,民法是商法的基本法。但是商事交易毕竟有其特殊性,因而在民法规范未做具体规定时,应以商法补充,商事规则要优先于民法适用。

6.生态旅游期末复习资料重点 篇六

1.墨西哥专家拉斯喀瑞在1983年首次在文章中使用“生态旅游”这一概念

2.生态旅游的三大效应:社会效应 经济效应 环境效应

3.生态旅游发展的驱动力:回归大自然旅游和绿色旅游 保护旅游和可持续发展旅游

4.生态旅游的定义:是以当地自然及原生态和谐的生态系统为主要旅游对象,对旅游者具有生态环境教育功能,强调当地居民,社区,和管理者,游客共同参与的,追求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的可持续的一种旅游的形式

5.生态旅游三大要点:A旅游对象是原生,和谐的生态系统B旅游对象受到保护C社区的参与

6.生态旅游的四大功能:A旅游功能B保护功能C教育功能D扶贫功能

7.生态旅游的五大参与主体:A有准备的旅游者B接受训练的当地居民C生态旅游者D研究者E政府

8.生态旅游的基本模式:A发达国家为主动模式B欠发达国家为被动模式 我国生态旅游的主要发展模式:A社区参与模式B环境教育模式C生态环境补偿模式

9.1956年,我国在广东肇庆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 1982年,张家界成为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

10.生态旅游与传统旅游的对比:前者是在后者的发展过程中出现并逐渐发展,是旅游业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二者是在目标,管理方式,受益者,正负面影响上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11.生态旅游面临的挑战:A对生态旅游认识的挑战B对生态旅游者要求的挑战C对生态旅游资源的挑战D对生态旅游市场的挑战E对生态旅游管理机制的挑战

12.生态旅游资源概念类型:A自然资源型B自然-人文资源型概念C综合性

13.生态旅游资源的定义(杨桂华):以生态美吸引游客前来进行生态旅游活动,为旅游业所利用,在保护的前提下,能够产生可持续的生态旅游综合效益的客体

14.生态旅游资源的特征:A资源属性所体现的生态美B资源所体现的生态系统更具有原生性和脆弱性C市场需求方面的狭域性和限制性

15.生态旅游资源的分类原则:A整合性原则B独立性原则C实效性原则

16.生态旅游资源的分类依据:A依成因分类B主导因素分类C人类利用依据D保护性原则分类E旅游价值的依据

17.生态旅游资源的调查分类;A生物物种多样性资源调查B生态环境资源调查C生态风景资源调查

18.生态旅游资源的评价原则:A标准化原则B实事求是的原则C全面系统的原则D动态发展的原则E综合效益的原则F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19.生态旅游资源评价方法:A定性评价B定量评价

20.旅游活动队旅游资源的影响:A对土壤的影响B对植被的影响C对动物的影响D对环境质量的影响E对特殊生态旅游地的影响

生态旅游者的概念:1.广义的生态旅游者:广义的生态旅游者实质到生态旅游区的所有游客。

2.狭义的生态旅游者:狭义的生态旅游者,是指对生态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负有责任的游客。

生态旅游者的特征:1.自然性2.责任性3.特定性

生态旅游者的分类:(按国境为标准分类:)1.国际生态旅游者:2.国内生态旅游者(按组织形式为标准分类:)1.团队生态旅游者2.散客生态旅游者

生态旅游者的权益:1.知悉真实信息和自由选择的权益2.人身、财产安全受保护的权益3.获得质价相符的产品与服务的权益

生态旅游者的责任:1.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2.促进旅游社区经济与文化发展的责任

生态旅游者形成条件:1.生态旅游者形成的社会经济条件2.生态旅游者形成的时间条件3.生态旅游者形成的精神文化条件4.生态旅游者形成的外在动力——环境差异5.生态旅游者形成的社会大环境条件

生态旅游者的保护性旅游行为是在全球保护环境和资源背景下兴起的。

生态旅游者旅游行为特点:1.环保性2.知识性3.参与性4.替代性

生态旅游利益相关者的范围界定:1.政府2.保护地3.当地社区4.旅游企业5.旅游者6.非政府组织7.学术界及相关机构8.媒体9.其他国际组织及其在华机构10.社会公众

生态导游基本原则:1.生态导游的准入制度原则2.生态导游的保护性原则和危机意识原则

7.地基处理重点复习资料 篇七

从住宅工程现浇楼板裂缝发生的部位分析, 最常见、最普遍和数量最多的是房屋四周阳角处 (含平面开关突变的凹口房屋阳角处) 的房间在离开阳角1米左右, 即在楼板的分离式配筋的负弯矩筋以及角部放射筋末端或外侧发生45度左右的楼地面斜角裂缝, 此通病在现浇楼板的任何一种类型的建筑中都普遍存在。其原因主要是砼的收缩特性和温差双重作用所引起的, 并且越靠近屋面处的楼层裂缝往往越大。从设计角度看, 现行设计规范侧重于按强度考虑, 未充分按温差和混凝土收缩特性等多种因素作综合考虑, 配筋量因而达不到要求。而房屋的四周阳角由于受到纵、横二个方向剪力墙或刚度相对较大的楼面梁约束, 限制了楼面板砼的自由变形, 因此在温差和砼收缩变化时, 板面在配筋薄弱处 (即在分离式配筋的负缝对结构安全使用没有影响, 但在有水源等特殊情况下会发生渗漏缺陷, 容易引起住户投诉, 是裂缝防治的重点。

二、商品砼的性能改善

目前已部分采用泵送商品砼进行浇筑, 但受剧烈的市场竞争, 导致各商品砼厂商以采用大粉煤灰掺量, 低价位、低性能的砼处掺剂, 以及细度模数低、含泥量较高的中细砂作为降低价格和成本的主要竞争手段。因此建议有关部门牵头, 尽快健全和统一对商品砼厂商的行业管理, 并根据成本投入比例, 相应和合理地提高商品砼的市场价格 (特别是用于地下室和住宅楼面工程的砼) , 促使商品砼厂商转变观念, 控制好原材料质量, 选用高效优质砼外掺剂, 改善和减小混凝土的收缩值, 建立好控制体系 (即按技术导则中第二条执行) , 是一项改善商品砼质量和性能的根本性工作。另一方面承包商在订购商品砼时, 应根据工程的不同部位和性质提出对砼品质的明确要求, 不能片面压价和追求低价格、低成本而忽视了砼的品质, 导致砼性能下降和收缩裂缝增多。同时现场应逐车严格控制好商品砼的坍落度检查, 以保证砼熟料的半成品质量。

三、施工中应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

楼面裂缝的发生除以阳角45度斜角裂缝为主外, 其他还有较常见的两类:一类是预埋线管及线管集散处, 另一类为施工中周转材料临时较集中和较频繁的吊装卸料堆放区域。现从施工角度进行综合分析, 并分类采取以下几项主要技术措施。

1. 重点加强楼面上层钢筋网的有效保护措施。

钢筋在楼面砼板中的抗拉受力, 起着抵抗外荷载所产生的弯矩和防止砼收缩和温差裂缝发生的双重作用, 而这一双重作用均需钢筋处在上下合理的保护层前提下才能确保有效。在实际施工中, 纵横向的垫块间距限制在1米左右。

对于众多原因可采取下列综合措施加以解决;

(1) 合理和科学地安排好各工种交叉作业时间, 在板底钢筋绑扎后, 线管予埋和模板封镶收头应及时穿插并争取全面完成, 以有效减少板面钢筋绑扎后的作业人员数量。

(2) 在楼板、通道等频繁和必须的通行处应搭设 (或铺设) 临时的简易通道, 以供必要的施工人员通行, 不得随意踩踏中间架空部位钢筋。

(3) 安排足够数量的钢筋工 (一般应不少于3-4人或以上) 在砼浇筑前及浇筑中及时进行整修, 特别是支座端部受力最大处以及楼面裂缝最容易发生处 (四周阳角处、预埋线管处以及大跨度房间处) 应重点整修。

(4) 砼工在浇筑时对裂缝的易发生部位和负弯矩筋受力最大区域, 应铺设临时性活动挑板, 扩大接触面, 分散应力, 尽力避免上层钢筋受到重新踩踏变形。

2. 预埋线管处的裂缝防治。

预埋线管, 特别是多根线管的集散处是截面砼受到较多削弱, 从而引起应力集中, 容易导致裂缝发生的薄弱部位。当预埋线管的直径较小, 并且房屋的开间宽度也较小, 同时线管的敷设走向又不垂直于砼的收缩和受拉方向时, 一般不会发生楼面裂缝。反之, 当预埋线管的直径较大, 开间宽度也较大, 并且线管的敷设走向又重合于 (即垂直于) 砼的收缩和受拉方向时, 就很容易发生楼面裂缝。因此对于较粗的管线或多根线管的集散处, 应按技术导则三的第4条要求增设垂直于线管的短钢筋网加强。根据笔者的经验, 建议增设的抗裂短钢筋采用Φ6-Φ8, 间距≤150, 两端的锚固长度应不小于300毫米。

线管在敷设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穿越, 交叉布线处可按技术导则三的第4条采用线盒, 同时在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宜采用放射形分布, 尽量避免紧密平等排列, 以确保线管底部的砼灌筑顺利和振捣密实。并且当线管数量众多, 使集散口的砼截面大量削弱时, 宜按予留孔洞构造要求在四周增设上下各2Φ12的井字形抗裂构造钢筋。

3. 材料吊卸区域的楼面裂缝防治。对这类裂缝的综合防治措施如下:

(1) 主体结构的施工速度不能强求过快, 楼层砼浇筑完后的必要养护 (一般不宜≤24小时) 必须获得保证。主体结构阶段的楼层施工速度宜控制在6-7天一层为宜, 以确保楼面砼获得最起码的养护时间。

(2) 在模板安装时, 吊运 (或传递) 上来的材料应做到尽量分散就位, 不得过多地集中堆放, 以减小楼面荷载和振动。

(3) 对计划中的临时大开间面积材料吊卸堆放区域部位 (一般约40平方米左右) 的模板支撑架在塔设前, 就预先考虑采用加密立杆 (立杆的纵横向间距均不宜大于800毫米) 和搁栅增加模板支撑架刚度的加强措施, 以增强刚度, 减少变形来加强该区域的抗冲击振动荷载, 并应在该区域的新筑砼表面上铺设旧木模加以保护和扩散应力, 进一步防止裂缝的发生。

四、对裂缝的弥补处理

在采取了上述综合性防治措施后, 由于各种原因仍可能有少量的楼面裂缝发生。当这些楼面裂缝发生后, 应在楼地面和天棚粉刷之前预先作好妥善的裂缝处理工作, 然后再进行装修。根据笔者的经验, 住宅楼地面上部的粉刷找平层较厚, 可以通过在找平层中增设钢丝网、钢板网或抗裂短钢筋进行加强, 并且上部常被木地板等装饰层所遮盖, 问题相对较小。但板底则粉刷层较薄, 并且通常无吊顶遮盖, 更易暴露裂缝, 影响美观并引起投诉, 所以板底更应妥善处理。板底裂缝宜委托专业加固单位采用复合增强纤维等材料对裂缝作粘贴加强处理 (注:当遇到裂缝较宽、受力较大等特殊情况时, 建议采用碳纤维粘贴加强) 。复合增强纤维的粘贴宽度以350-400毫米为宜, 既能起到良好的抗拉裂补强作用, 又不影响粉刷和装饰效果, 是目前较理想的裂缝弥补措施。

五、结束语

做好楼面裂缝的防治措施及裂缝的处理是现阶段建筑业的一项重要话题, 对建筑产品的使用功能及使用寿命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工程质量管理与监测》

[2]《建筑知识》

8.地基处理重点复习资料 篇八

一、 研究近年高考的考题、“考纲”,把握复习方向

研究“考纲”。“考纲”是高考命题的指导思想。研究考纲就是准确把握考纲能力层级及考点内容,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题型、答题要求逐一落实复习目标。同时,确定复习的方向,即以文明史观为主体的多元史观和三维目标(“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来整合教材知识;以“三新”(新材料,新情景,新问题)为切入点加强训练,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研究历史高考试题。2011年高考全国文综大纲版历史试题体现了以能力立意、以问题立意的命题指导思想,突出考查了“大纲”中规定的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讨问题的能力 。第一,从分值分布看,中国古代史,3分;中国近现代史,37分;世界史,24分。第二,从试题考查内容看,涉及内容有文史常识、明朝税收政策、近代民主思想、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中国20世纪60年代经济政策调整、价格革命、美国1787年宪法和政体、殖民扩张双重影响、二战、苏联改革、中国新时期外交政策的变化、中国古代民本和近代民主思想、中国古代民族关系等主干知识,考查的范围较为全面,政治、经济、文化、外交、战争等均有涉及。第三,近年来,全国文综Ⅰ糅合了多种史学新观点,全面考查学生的概念理解、史料研读、综合分析、阐释论证、知识迁移和运用等学科基本能力,历史试题逐渐淡化古代与近代、中国与世界的时空界限,跨知识渗透、跨区域链接,水乳交融,综合程度越来越高。如2009年第37题赋税制度把中国古代和近现代的税制综合起来考查,2010年第37题商业发展把中国古代、近代及世界工商业发展综合起来考查,2011年第37题中国古代民本思想和中国近代民主思想传承发展。第四,近几年主观题在中国古代史内考查较多,如2006年的中华文化(32分),2007年的金迁都燕京(20分),2008年科举制度(32分)、土尔扈特回归(20分),2009年赋税制度(32分),2010年明朝中后期商业发展(8分)、隋唐定都长安和洛阳(20分),2011年的民本思想(8分)、民族关系(20分)等,在复习备考中值得注意。研究高考试题中考查的内容、侧重点及试题内容体现的内涵、价值观等,可以指导我们更好地复习备考。

二、 研究教材“大纲”,把握复习重点

随着越来越多的省份跨入新课改,体现新课改理念的高考命题已成为主流。广西仍在沿用大纲版教材,与新课程的矛盾愈显突出。这种背景下的复习备考,更需要教师的备考智慧。那么,怎样才能使我们的复习、备考与新课改理念相吻合呢?笔者做了以下尝试。

第一,收集每一单元历年高考真题,确定本单元的复习重点。单元主干知识是高考试题命制的载体,主干知识及其内含的价值取向和隐性热点,往往是高考出题的方向,教师应注意收集本单元的历年考题,发现高考命题的规律,确定复习的重点和方向。例如,在复习抗日战争时,我收集整理了4道题目:

(2003上海卷)中国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能体现这一观点的有:①中国战场拖住日本总兵力的2/3以上;②中国人民共歼灭日军150多万,占其死伤人数的70%;③美国宣布为援助被侵略国家制定的《租借法案》适用于中国;④苏联出兵击败日本关东军。

A.①②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2006广东卷)1943年1月,美英分别与中国签订新约,废除在华领事裁判权;11月,蒋介石与罗斯福、丘吉尔举行开罗会议。上述史实说明:①抗日战争为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提供了历史性机遇;②美英认识到应该平等对待中国;③中国已经成为与美英平起平坐的大国;④中华民族的抗战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07天津卷)《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1937年9月由国民党公布)提出抗日的三项主张:争取中华民族之独立自由与解放;实现民权政治,召开国民大会,以制定宪法与规定救国方针;实现中国人民之幸福与愉快的生活。这三项主张的主旨是

A.国共捐弃前嫌再度合作

B.在三民主义基础上团结抗战

C.国民党承认中共合法地位

D.呼吁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2009广东卷)共产党领导的边区政府在工作报告中说,国民党肤施县党部在延安公开出版几种壁报,张贴通衢。共产党的印刷厂替国民党印刷传单,已是尽人皆知。这反映出当时

A.国民党已在军事上占领延安

B.边区政府由国民党直接管辖

C.正处于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

D.共产党允许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

这几道高考题考查的核心是“合作”。由此,我们就可以确定抗日战争的复习重点和角度即合作主题,包括:国共合作,全民族抗战;中国与反法西斯国家合作,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组成部分。

第二,根据新课程新课标,确定本单元的复习重点。高考命题专家黄牧航教授在《史学观念的转变与高考历史试题的命制》中明确指出,“对知识的理解比记忆重要”,“历史阶段特征比阶段分期重要”,“探索历史事件所蕴涵的价值观比学术意义重要”。根据以上命题指导思想,在复习世界史“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东西方世界”这一单元时,我把英国政体的创新和发展,法国艰难的共和之路,美国1787年宪法和共和政体的确立、发展和巩固,各国革命中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启蒙思想等作为复习的重点;按历史发展阶段梳理古今中外历史主干知识,以文明史观和现代化史观、全球史观等新史学理论为指导,重新整合教材,寻找变式的知识结构,把握历史知识的内在联系,发掘历史事件之间的显性或隐性的联系,从而把握历史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

nlc202309022110

三、 研究学情,强化训练,提高能力

研究学情,进行针对性指导。研究学情,就是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听取学生呼声,发现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调整复习思路,按以下方法增强复习的针对性。第一,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以有限的时间提高学习效率。第二,帮助学生分析试卷,提出复习建议。高三年级的考试较多,学生如果不能在考试后及时正确地分析自己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就可能失去一次再次学习的机会。我要求学生做到:认真分析试卷中的错题,找出错误的原因,认清是知识性的错误还是思维上的错误,是审题失误还是粗心大意所致;同时规范答题;查缺补漏进行复习。第三,建立错题本。建议学生在试卷分析的基础上,把每次考试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起来,把错题还原到教材或笔记本中,一一纠正之,避免重复性错误,做到练习、测试皆有效。

精心选题,强化训练。选题需做到“三突出”,即突出题目的典型性(突出教学的重点、共性的解题思路和方法),突出题目的针对性(针对高考的考点、针对学生学习的弱点),突出题目的开放性(有利于拓展学生视野、发展学生思维)。如:

(2001广东卷)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形成标志着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政权的确立,这主要是因为

A.议会权利加强

B.法律取得至高地位

C.国王权利受到限制

D.内阁制度形成

这类题目既体现了高考的主干知识,更体现了资本主义确立过程中的内涵和价值观,即法治化。同时,这类题目还是学生的薄弱点,选取这样的试题进行训练,对提高学生的能力是非常有用的。

讲练结合,总结反思,掌握规律。第一,怎样审题:读题,找问题,读材料,答题。第二,怎样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史论结合,论从史出。第三,掌握一些共性的答题模式,如:民族关系问题(促进了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加速了少数民族的封建化;促进了民族融合;巩固了统一、多民族的封建国家)。第四,动手整理,归纳知识(中外结合、理清线索);反思,总结,感悟,举一反三。

加强史料教学,开阔学生视野。研读史料是学习历史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新课程理念和教材的日益推广,高考题多是“题在书外,理在书中”,历史试题突出了对材料的研读、处理能力的考查,体现了“新材料、新情境、新思路、新要求”的特点,凸显出历史学科的特色。

在历史复习中有针对性地使用史料,既可以突破教学上的重难点,加深学生对历史事件的理解,也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从不同的视角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在复习“‘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为什么运动后期会出现阵营分化,出现了传播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思想潮流”这一问题时,我引用了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史》中的材料“凡尔赛的致命决定引起了强烈的民族主义愤恨情绪并导致了国内民族政治行动主义情绪的不断增长,这就使‘先进’的西方国家会按照民主和科学的原则指导中国这一信念迅速破灭。……正是在‘五四’运动所产生的这种新的政治环境和思想环境中,一部分知识分子开始转向了俄国革命的模式和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范围的革命性变革的理论。……随着对西方民主的信仰的破灭,随着国内的政治觉醒为在中国舞台上采取有效直接的行动提供了新的希望,布尔什维克的十月革命为中国知识分子提供了新的精神信仰和新的政治模式。”以上材料教学,使学生理解了“五四”运动时期民族主义的兴起;青年知识分子对帝国主义的认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并接受社会主义的政治模式,开始与政治运动相结合。

在高考复习阶段,我们要多一点思考,多一份研究,关注世界,关注社会,深刻挖掘历史对现实社会的借鉴价值,把历史知识和现实问题有机联系起来,使学生在高考复习中获得最高的效率。

(责编 黎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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