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遗产

2024-06-10

建筑遗产(8篇)

1.建筑遗产 篇一

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我国历史上众多的古建筑之所以毁于火灾,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些古建筑本身就是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

1、火灾载荷大,耐火等级低。我国古建筑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形式,其耐火等级低。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一百多年或几百年的干燥,成了极易燃烧物品,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火灾载荷远远高于现行的国家标准所规定的火灾负荷量,火灾危险性极大。古建筑中的木构件,具有特别良好的燃烧和传播火焰的条件,古建筑起火后,犹如架满了干柴的炉膛,由于屋顶严实紧密,在发生火灾时,屋顶内部的烟热不易散发,温度迅速升高,导致易出现“轰燃”现象;有的古建筑的梁、柱、橼木等木构件表面积大,多数通风条件较好,发生火灾后火势蔓延快,燃烧猛烈,极易形成立体火灾。

2、无防火间距,容易造成“火烧连营”。古建筑多数是以各式各样的单体建筑组成,布置成各种院落,在院落布局中多数是采用“四合院”和“廊院”的形式,这两种布局形式都没有防火间距,如果一旦着火,来不及有效控制时,毗连的古建筑会很快引火上身,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3、火灾扑救难度大。我国古建筑大多数远离闹市,建在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而古建筑的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又普遍缺乏自防自救能力,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专职消防队,也没有安装有效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等城镇的消防队到来,基本上也快烧完了。大多数古建筑都缺乏消防水源,而对于一些高大的古建筑更是有水难攻,再加上古建筑周围的道路狭窄,有的还设有门槛、台阶,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只能望火兴叹。

(三)古建筑的防火措施

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其诸多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应当引起主管部门和古建筑使用单位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重视和加强古建筑的消防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古建筑管理和使用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逐级的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严格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夜间巡查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建立防火档案;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制订灭火应急方案,并组织灭火疏散演练。

2、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巡查措施。古建筑管理和使用单位应严格古建筑内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古建筑内的用火、照明用电、包括香火炉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煤气管道。在重点要害部位,应设置“禁止烟火”的明显标志。古建筑内点蜡烛应尽量改用小功率灯泡代替,烧香、焚纸应在室外避风处进行,并设置专门的香炉。古建筑内电灯和其他电器设备得安装须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古建筑还应尽可能都安装防雷装置,落实防雷措施。古建筑范围内堆放有柴草、木材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尽早将其搬迁。古建筑内或是外围毗连古建筑的范围,搭有临时建筑,破坏原有防火分隔和防火间距的,应坚决拆除。古建筑中重要的木构件部分、重点保护部位与古建筑内悬挂得各种棉、麻、丝毛纺织品饰物和帐幔、伞盖等,宜进行防火阻燃处理。除此之外,古建筑还应加强24小时值班和防火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3、完善消防设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由于大多数古建筑受地理位置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发生火灾后,不能完全依靠消防队赶来扑救,还必须因地制宜地完善自身的义务消防队和消防设施,以使火灾在初起阶段就得到有效的控制,从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古建筑内还应按要求配置相当数量的轻便灭火器,有条件的古建筑应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当在古建筑顶部安装水喷淋装置有困难时,可在地上安装固定的常高压自动出水灭火装置。

山地古建筑防火特点及其对策

作者 关勇

2007年6月29日

古建筑,即古代建筑的简称,主要是指存在于地面上的历史上各个朝代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宫殿、陵墓、衙署、街道、民居、园囿、坛庙、寺观、庵堂、拂塔、楼台、亭阁、城池以及桥梁、堤坝等。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对世界遗产的定义,古建筑属于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共同瑰宝。

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然而,火魔成为这些宝贵遗产可持续的重大威胁之一。特别是山地古建筑,受环境的影响,起火原因复杂,消防扑救困难,一旦失火,损失难以挽回。因此,有必要对其防火特点措施做深入的研究。

一、山地古建筑火灾特点

(一)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

古建筑大多为木结构建筑,梁、柱、楼板、屋顶大多属于可燃物,一旦失火结构构件很快抢劫支撑能力.,导致建筑物跨塌、烧毁。特别是许多寺庙建筑,由于宗教的原因,在室内往往有许多装饰和布幔等悬挂物,这些悬挂物都是易燃品,火灾时常成为火势垂直蔓延的导火带,使大火迅速向空中扩展,燃烧速度快、火势凶猛、难以控制。

在有些地区古建筑仍然使用木材做燃料,在入冬之前会存贮大量劈柴、树枝作过冬之用。而此时空气干燥,更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

(二)起火原因复杂

山地古建筑具有一般古建筑的火灾原因共性,如香客不慎引起大火,烟头纸屑,电器失火等,还有其特殊性,主要是山火和雷击。

1. 香火不慎引起火灾

大多数古建筑都与民族、宗教有一定的关系,如寺庙建筑、。随着国家宗教政策的落实,许多寺庙香客盈门,这就无疑增加了火源管理的难度,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大祸。如1984年云南筇竹寺华严阁大火即是由于香客燃香焚约后离去,晨风嗲起火种,引燃桌围等丝织品,火焰沿着账幔扩张,最后使建筑及一大批历史文物毁于一旦。

2.电气火灾

古建筑的电器设施都是后期添置的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使得各种线路及灯具都直接暴露在外,电线直接敷设在木结构表面上的情况屡见不鲜,不断增加的用电器使线路负荷增大,加上年久失修,线路老化,很可能引起过载、发热,甚至引燃与其毗邻的可燃物。如如布达拉宫强巴佛殿即是由于照明灯光安装接触不良形成短路,以致线路过载使缘层燃烧,从而引起员顶布料,继而木椽及其它木质构件相继着火。

3. 山林野火等外部因素所致

山地古建筑往往处于深山老林中,地偏人稀,四周又被林木杂草所环抱,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山火和森林火灾往往成为古建筑受到的外部威胁之一。

4. 雷击引起的古建筑失火

中国传统建筑先址往往依山就势,建筑常常位于山脊或山坡之上,而这些地方往往是易遭雷击之处,若建筑防雷稍有疏,就可能使古建筑成为雷击的对象,从而引起火灾。

(三)疏散困难

由于历史的原因,不少古建筑通道狭窄,一量失火疏散人流堵,易造成重大伤亡。如承德大佛市的财神殿通道。

(四)消防扑救困难

1.山地古建筑一般位于偏僻之处,远离城镇,无法依托城市消防基础设施。,道路崎岖,消防车难以到达,更不用说形成环形消防车道。一旦失火,火势迅速蔓延,此时城镇消防站成了“旁观者。”

2.消防水源缺乏,多数古建筑地势高,水源无法到达,更不用说自动灭火系统,失火便会酿成大祸。

(五)火灾损失大

山地古建筑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建筑本身就是古代文明和文化的载体,再加上许多古建筑还有经书、画卷等历史珍品,一旦付之一炬,将法法挽回,损失不可计量。

二、山地古建筑防火对策

(一)提高古建筑的耐火性能,对可燃构件进行阻燃处理

对于木结构建筑,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的方法提高其耐火性能。对于悬挂物,在不影响其质地、色泽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阻燃处理,防止火势扩展。

(二)消除电气隐,加强用火用电的规划。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建筑禁止设置电气线路。其它古建筑内不符合要求的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做出改造规划。一是凡列为重点保护的古建筑,除砖、石结构外,一般不宜安装电灯和其他电器设备,必须安装使用的尽量采用弱电。二是古建筑的电器线路一律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并用金属穿管敷设。不得将电线直接敷设在梁、柱、枋等可燃构件上,严禁乱接电线。三是配线方式一般应将一座殿作为一个单独的分支回路,独立设置控制开关,以便在人员离开时切断电源,应安装熔断器,作为过载保护。四是在重点保护的古建筑内,不宜采用大功率的照明灯泡,禁止使用表面温度很高的碘钨之类的电光电源的电炉等加热器,灯具和灯泡不得靠近可燃物。五是没有安装电气设备的古建筑,如临时需要使用电气照明或其他设备,也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核手续,经批准后由电工安装。到批准期限结束,应即行拆除。六是要对电气线路、电器定期进行检测,及时排除电气故障和隐患,确保电气线路、电器处于安全使用状态。

(三)设置防火隔离带,山林中的古建筑,则要根据森林火灾与古建筑火灾的蔓延情况,采取设置有效的防火带(一般应为30—50米)等措施以避免森林火灾和古建筑火灾的相互蔓延。或采用先进的阻燃技术(欲知详请,或致电:0314-2139524)对周围草地树木进行喷洒,隔离火源。

(四)安装防雷设施,做好古建筑防雷。采用防雷保护措施时,应合理选择避雷针安装方式,必须准确计算它的保护范围,屋顶和屋檐四角应在保护范围之内。接地体应就近埋设,不宜距离保护建筑太远,以减少防雷装置的反击电压,从而避免造成放电的危险。

(五)作好古建筑修复、改造中的防火设计

当建筑的耐火等级较低,消防设计的其他部分也不能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时,应采取增设消防设施的方式来达到防火。如增设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主的防火装置和排烟系统。上海市市的徐家汇藏书楼等古建筑的修复、改造,均增设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防火监控系统,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由此作到防范于未然、控制于小火,不危及建筑结构的消防安全的要求。

(六)先进的灭火技术

快速扑救古建筑初期和局部火灾,使灭火后古建筑内各种构件和装饰物能保持原样,对保护古建筑至关重要,这就必须使用特殊的灭火剂和灭火系统,避免传统灭火剂灭火后的二次污染造成古建筑的破坏。目前我国国内外古建筑消防系统较多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如俄罗斯广泛使用一种被称作“旋风”的水喷雾灭火技术,可以有效防止过湿引起建筑物腐烂,此外采用气体及干粉灭火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七)采用多种灭火方式,全方位防范。针对古建筑火灾负荷量大,火灾发生后燃烧速度快;古建筑建筑材料多为木质,消防通道不畅高山,依山而建,道路崎岖坎坷,水源缺乏,又有大量的壁画、彩绘、泥塑、文字资料等特别贵重的历史珍品等特点,建议采用多种消防灭火方式。固定消防水池和移多水罐相结合,气体灭火和水灭火相结合,内外分设等多种方式。全面保证古建筑灭火的安全。

(八)加强消防管理,杜绝“人为灾害”

(1)古建筑的管理和使用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订立防火安全检查和定期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建立防火档案,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实施严格的消防管理。

(2)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要严格动火审批制度,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和文物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一律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吸烟;(3)清理在古建筑内设置的单位,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拆除在古建筑之间及毗连古建筑私搭乱建的棚、房,清除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存放的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4)改造在古建筑内未经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

(5)古建筑修缮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施工维修人员要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6)严禁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大型演出活动,拍摄电影、电视也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7)规范管理宗教活动用火和僧、尼、道士等人员在古建筑内的生活用火行为,尤其是要安全使用液化气、天然气及煤气。

浅谈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对策

张玉功

(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 郑州 450002)

[关键词]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防火对策

[摘 要]本文针对古建筑特有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和消防安全特性,立足古建筑整体

人文价值和科学管理理念,从诸多视角加以分析和探索,结合现代消防安全的科技手段,探讨 新形势下古建筑防火的措施和对策.古建筑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它不

仅遗留下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痕迹,也同时预示着人类未来发展进步的方向.它是属于全人 类的宝贵财富,对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对策进行科学的研究与探讨意义重大.一 古建筑安全现状分析

我国历史上众多的古建筑之所以毁于火灾,今天幸存下来的绝大多数古建筑也历经火劫, 究其原因,在于这些古建筑本身就具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一)火灾荷载大,耐火等级低

我国古建筑绝大多数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形式,火灾荷载远远高于现 行的国家标准所规定的火灾负荷量,火灾危险性极大,耐火等级低.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多 年的干燥,成了“全干材”,含水量很低,因此极易燃烧.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由于质地 疏松,在干燥的季节,即使遇到火星也会起火.古建筑中的各种木材构件,具有良好的燃烧和传播火焰的条件.古建筑起火后,犹如架满 了干柴的炉膛,而屋顶覆盖严实紧密.因此,发生火灾时,屋顶内部的烟与热不易散发,温度 快速积聚,迅速达到“轰燃”.古建筑的梁,柱,椽等构件,表面积大,木材的裂缝和拼接的

缝隙多,大多数通风条件比较好.有的古建筑更是建在高山之巅,发生火灾后火势蔓延快,燃 烧猛烈,极易形成立体燃烧.(二)无防火间距,容易出现“火烧连营”

我国的古建筑多数是以各式各样的单体建筑为基础,组成各种庭院.在庭院布局中,基本 采用“四合院”和“廊院”的形式,像少林寺和中岳庙等古建筑.这两种布局形式都缺少防火 分隔和安全空间,如果其中一处起火,一时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毗连的木结构建筑很快就会出现大面积燃烧,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三)消防设施匮乏,火灾扑救难度大

我国的古建筑分布在全国各地,且大多数远离城镇,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像嵩

山古建筑群就是这样.这些古建筑普遍缺乏自防自救能力,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专职消防 队员,消防设施有的也不完备,一旦发生火灾,位于城镇的消防队很难第一时间到达.大多数 古建筑都缺乏消防水源,而对于一些高大的古建筑更是有水难攻,再加上古建筑周围的道路大 多狭窄,有的还设有门槛,台阶,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这些都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 难.(四)古建筑的管理和使用体制不顺,问题复杂

古建筑的管理部门与所辖地政府管理与使用体制不顺,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规

划落实缓慢,文物古建筑的使用部门往往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忽视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在古 建筑的使用中,一些地方利用古建筑开设旅馆,饭店,招待所,工厂,仓库等,火源管理不严, 电线乱拉乱接,线路开关随意乱设.有的古建筑周围大量开店,火灾危险因素大量增多.这些 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也给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因此,应在当 地政府中成立由文物,规划,消防,宗教等部门组成的古建筑保护管理委员会.二 古建筑消防安全的主要特性

在古建筑的各项保护工作中,防火保护毋庸置疑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由于古建筑 物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及价值特性,与现代建筑物相比,在防火安全保护工作上具有截然不 同的重要特性.例如,古建筑是罕见的无法替代的文化遗产,发生火灾后,具有不可再生 性.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提高对古建筑消防设计,规划,保护工作的重视.(一)古建筑的地理及环境安全特性

古建筑及古建筑群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气候等因素,如地形,地貌,洪水, 雷击,水源,采矿等,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有重要的影响.大多数的古建筑远离城镇,地理位置偏僻,道路崎岖坎坷,消防水源缺乏,消防车辆

难以通行.即使座落在城区的古建筑,由于历史原因,也大都地处成片民居包围之中,如 郑州城隍庙,郑州文庙只有一墙之隔,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通道,对古建筑构成严重威 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从防火安全的先天及后天条件上看,古建筑的整体消防安全可靠度均已大幅降低.又 因其“客观的存在”,使得改变,改造其结构,增设消防安全设施相对困难.如何既不破 坏古建筑物原貌,又能真正达到其防火安全的指标;如何在有限的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加 强对古建筑物的防火保护,应是深入研讨,亟待解决的问题.(二)古建筑结构,材料安全特性

文物古建筑大多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耐火性能极差.以

嵩山古建筑群为例,14处文物建筑中砖木结构就有5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2 处,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建筑面积达70%以上.无论是归属于何种形式的古建筑物,其结构及使用材料均已年久老化,斑驳陈旧.因 此,发生火灾后在确保人员疏散,结构完整等安全目标外,还要尽量维护其特有的价值, 其难度是相当大的.虽然,古建筑物在火灾发生几率上小于现代建筑物,但其火灾破坏性 不论从时间,速度,程度上均大于现代建筑物.2003 年 1 月 19 日,“世界文化遗产”武

当山古建筑群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遇真宫发生大火,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 236平方米建筑 全部化为灰烬,周边文物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2003年3月大同市广灵县文庙发生火 灾,由于该县没有消防队,再加上水源缺乏,导致文庙大殿付之一炬.因此对古建筑物老 化,陈旧的因素,在设计,规划,保护中要予以充分考虑.(三)建筑物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时空背景特性

由于社会变迁及经济发展等因素,使得古建筑物丧失其原有的时代定位,从人,事, 地,物的角由现代人来规划设计其防火措施,在达到的目的与目标上均已不同.特别是在 整体效益上,要对有关经济效益性,社会安全性以及文明价值性予以有机统一.如何从传 承过去,保障现代,发展未来中找到平衡,真正做到全面性防火安全保护必须要具有现实 和前瞻性的思维和意识.(四)古建筑与现代文明结合的特性

人类文明的发展是连续的,不间断的,现代文明与科学技术如何应用和体现在古代建 筑的防火安全保障上,却又不破坏其原貌,笔者认为必须从古建筑物的深度内涵上寻求突 破,找出症结,解决问题.三 古建筑火灾动力学演化过程

火灾是一种具有复杂性本质的过程,其孕育,发生和发展包含着湍流流动,相变,传热传

质和复杂化学反应等物理化学作用,是一种涉及物质,动量,能量和化学组分在复杂多变的环 境条件下相互作用的三维,多相,多尺度,非定常,非线形,非平衡的动力学过程;该动力学

过程还与外部因素的人,材料,环境及其它干预因素等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分析火灾动力学演 化过程,不仅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文物古建筑火灾的认识,也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制定准确,合 理的消防安全对策提供科学指导.整个古建筑火灾过程大体可以分为起火,初期增长,充分燃烧和减弱四个阶段.(一)起火

建国前,我国古建筑起火多数是雷击和战争引起的.建国后,由于一些古建筑被随意改变 其使用性质,火灾发生原因也大不相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生活用火不慎.主要是炊煮,取暖和照明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如1990 年1月25 日,青海海南州石藏寺特大火灾就是哈达落到酥油灯上引发的.(2)电线电器设备起火.主要是由于电线陈旧老化,绝缘损坏,发生短路引发火灾;还 有的是大功率灯泡紧靠可燃物,长时间烘烤而起火.(3)乱扔烟头起火.1992年9月19日,扬州市旌忠寺藏经楼就因遗留烟头引发火灾.(4)小孩玩火.1982年2月,北京市万寿寺西路行宫被烧毁,就是小孩玩火造成的.(5)宗教活动.1984年4月,云南筇竹寺华严阁发生火灾,直接原因是两位信女进阁烧 “头柱香”不慎引起的.(6)雷击起火.1969年9月,河北省避暑山庄的普佑寺,因未安装避雷设备,遭雷击起 火.(7)生产用火.1981 年9 月20 日,扬州市“卢宅”火灾,就是由于古建筑中生产工人 违章作业所酿成的.除此以外,因外部的火灾蔓延引发古建筑起火也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我国古建筑讲究“曲 径通幽”,往往位于深山茂林之中,因此一旦古建筑周围的森林发生火灾,必将严重威胁到古 建筑本身的安全.(二)火灾初期增长

古建筑火灾初期一般增长迅速,燃烧猛烈.古建筑物的构建一般采用木质材料,多次涂刷 油漆,年代久远,极为干燥.一旦发生火灾,燃烧迅猛,且释放出大量可燃气体,快速形成状 态燃烧,火场中心温度可达 1200℃以上.此外室内悬挂的字画,垂帷,幔帐,柱锦,飘带, 天帐以及常用的香火蜡烛,油灯,酥油等极易燃烧,进一步加剧了火灾增长速度.再加上古建 筑空间大,门窗多,火灾时,室内空气受热膨胀向外扩散,室外冷空气通过空气对流,大量向 室内补充,使火势燃烧更加猛烈,起火室内温度随之迅速上升.(三)充分发展阶段

古建筑火灾发生后,烟热向上升腾,火势沿着悬挂的物品迅速向上蔓延,然后向水平方向 发展.由于古建筑上部建有大量的木质梁,柱,因此犹如架满了干柴的炉膛,而屋顶严实紧密, 烟热不易散发,温度快速积聚,迅速达到“轰燃”.轰然的出现,标志着火灾充分发展阶段的 开始.此时室内温度可高到 1000℃,火焰和高温烟气从门,窗窜出,致使火灾蔓延到古建筑 的其它区域或者毗邻的其它建筑.由于古建筑的火灾载荷远远高于一般建筑,因此火灾的充分 发展阶段可以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在火灾的充分发展阶段,室内高温可使古建筑的木质构件承载能力急剧下降,造成建筑物 坍塌.由于一般古建筑的木质构件截面积较粗,安全系数较大,距离倒塌的时间也将较长.因 此,古建筑火灾的倒塌规律一般是屋盖先塌,墙柱后倒.(四)火灾减弱阶段

随着可燃物的消耗,火灾的燃烧强度逐渐减弱,明火逐渐熄灭.不过剩下的焦炭通常还将 持续燃烧一段时间.同时由于燃烧释放的热量不会很快散失,着火区内温度仍然较高.以上描述的是古建筑火灾的自然发展过程.实际上人们是不会听任火灾自由发展的,总会 采取各种可行的措施来控制或扑灭火灾.就古建筑火灾而言,将火灾扑灭在初期增长阶段是减 少火灾损失最有效的途径.四 古建筑防火工作的新理念

由于古建筑在防火保护上有上述特点,而对其实施保护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要 达成整体防火安全的效益,必须在理念上有新的认识,才能有新的作为,提升整体安全性.借

鉴国际上古建筑保护的方法以及多年努力从事古建筑保护的经验,顺应未来的防火保护发展潮 流和趋势,笔者归纳提出以下理念,以供参考:(一)主观与现实的矛盾性及历史必然性

古建筑在客观存在的特性及意义上,有理想的一面,也有现实的一面.在主观愿望上我们 期望“万无一失”,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客观原因使得技术,材料等仍达不到实际需求.但在 人类永无止境的文明及科技发展上,应该肯定理想和现实终将达到必然的统一.(二)科学的发展思路及世代传承的客观性

古人留下的建筑代代相传,在我们这一代也应传下去,同时应给子孙后代留出更加安全的 空间,但不一定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应为后人运用更好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打好基础,同时 我们必须提高对古建筑消防安全规划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三度时空包括过去,现在,未 来的整体思维去研究,分析和实施古建筑的整体保护.(三)根据古建筑的特性考虑延长其寿命

古建筑也是有生命力和寿命特性的,在整体价值体现上应该是以“古”,“老”来定义.由此,在具体防火安全上应先做好“延年益寿”,再争取做到“返老还童”,最后在实现“长 生不老”上下工夫.(四)同步保护与积极开展不同专业资源整合的重要性

对古建筑防火保护应该以“能做的先做,能行的先行”予以积极推动,同时必须实行全方 位,全方面的合作.特别是不同专业领域的结合,才能有效的发挥出整体安全的效益.例如在 消防规划的编制上,应组织城建,消防,文物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密 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和历史性,进行反复的论证,确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六 古建筑消防安全对策分析

由以上可以看出,古建筑火灾具有其自身特点.古建筑火灾安全不是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 标,而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因此,必须从火灾防治的各个关 键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防安全对策,从技术上找到根本的解决方法,切实消除文物古 建筑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一)古建筑火灾风险评估

古建筑火灾安全的第一个步骤是调查,以评估建筑或综合建筑群的火灾危险性.这包括识 别火灾隐患,火灾发生危害以及疏散出路被堵塞所造成的有害后果等因素.火灾风险评估是系 统对古建筑消防安全的现状进行客观评价,这方面的研究将用于发展古建筑消防总体规划.通过现场调查古建筑的建筑结构,可燃物的分布,人员结构与数目,文物的价值与分布, 起火可能性,消防设施的类型与分布,消防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危险等级分析方法, 分析古建筑内不同区域的危险度等级并给予标识,对危险较大区域进行重点防护.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可能出现的火灾场景,利用计算机模拟分析火灾发生后的蔓延 情况,古建筑发生轰然的时间,人员安全疏散的时间,研究需要的报警探测时间和合理的灭火 方案.(二)阻燃技术 由于古建筑的特殊性,因此要变更古建筑的防火分区(分隔),疏散手段和建筑结构是非 常困难的.因此,我们认为古建筑防火技术的重点是发展清洁,高效阻燃技术,从源头上遏制 火灾的发生.这主要包括对可燃木质建筑物构件的阻燃处理和内部可燃物的阻燃处理.(1)可燃建筑构件的阻燃.古建筑中的可燃建筑构件是指柱,梁,枋,檩和楼板等木质

构件,在木材的表面涂刷或喷涂防火涂料(材料的使用应符合文物保护材料要求并通过报批), 形成一层保护性的阻火膜,降低木材表面的燃烧性能,阻滞火灾的迅速蔓延.有些木柱,楼板, 楼梯等构件在尊重民族风俗,不损害建筑整体风格的基础上,可置相应的防火保护层,以提高 耐火等级.(2)内部可燃物的阻燃.古建筑物的内部可燃物主要是指帏,帘,帐等织物,纤维.因 此,阻燃的重点是对这一类的聚合物材料进行阻燃设计.然而,不管采取何种阻燃技术,对于文物古建筑而言,重要的是“绿色”阻燃,即阻燃物

质燃烧释放的物质不会损害文物和古建筑物本身,因此无卤纳米阻燃技术将在古建筑中有用武 之地.(三)早期探测技术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本身并不影响火灾的自然发展过程,其主要作用是及时将火灾迹象通知 有关人员,以便准备疏散与组织灭火,并通过联动系统启动其它消防设施以灭火或控制烟气.由于古建筑结构和建筑材料的特殊性,保护文物不受灭火药剂或过多的水渍影响,及早地发现 火情甚或火灾隐患显得尤为重要.一般而言,单一的火灾探测方法对于古建筑而言难以做到有 效的早期报警.如正常情况下,寺庙大殿因香火存在大量烟雾,不宜采用感烟方法进行火灾探 测,而较多明火存在(蜡烛,酥油灯)会对一般的感火焰火灾探测技术造成影响.虽然图像型 火灾探测技术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古建筑结构特殊,遮挡物较多,同时无明火条件 下,此种方法作为早期火灾探测也是不适合的.因此需要寻求复合火灾探测方法.最为直接的方法是采用图像探测技术辅以空气采样火灾探测系统.一般古建筑均设有监控 系统,采用与监控系统关联的空气采样系统,工程量较少,避免了对文物的破坏,同时不会引 入用电设备等其它危险因素,还可以对监控系统的摄像机和线路进行火灾隐患探测,有针对性 地进行早期火灾预警.当然为了使空气采样系统能在古建筑环境中得到应用,还必须进行一些相关研究,其中主 要的两点:一是对古建筑内空气进行成分分析,了解固体颗粒的分布情况;二是对古建筑中的 可燃物进行分析,掌握可燃物的大致分类以及燃烧气体的特征.(四)火灾安全管理

古建筑由于火灾危险性大,人员众多且类型复杂,因此火灾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需要 从下面三个方面入手:

(1)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古建筑管理单位对内逐级建立火灾安全

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对外可建立防火联防组织.确定防火负责人与专职防火人员,组织临近单 位,企业和各基层组织层层落实防火岗位责任制,实行联防协作,群防群治.按照有关规定, 尽可能地建立专职消防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灭火能力.同时,根据《古建筑消防管理 规则》还应建立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令可遵.(2)加大宣传教育,落实管理措施.要充分利用广播,录音,标语,专栏等宣传工具, 采取各种形式向单位工作人员,游客等进行消防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岗位培训,不断 增强工作人员的消防意识.要严格管理制度,除参观旅游外,一般不得另作他用.古建筑范围 内禁止堆放柴草,木材等可燃物,严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切实加强火源,电源管理.(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有关单位每年要有目的,有步骤地组织大

检查,单位内部要不定期地开展检查,防火人员要经常性进行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 及时整改,力争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五)应急预案管理

(1)建立与空间分布关联的古建筑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基于危险源辨识的火灾数据库, 包括可燃物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应急力量和装备的数量,分布等.(2)针对古建筑火灾特点,建立不同事故等级相应的应急预案.(3)在火灾形成,发展以及烟气输运的研究基础上,发展可快速预测火灾发展趋势的工

程方法.针对古建筑人员疏散的特点,建立人员疏散特性的量化数据库,发展工程应用模型.在此基础上,建立应急决策支持系统.七 结语

综上所述,古建筑物是全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的责任.以新的认

识,新的理念和先进的现代科学防火对策来积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 措施,落实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确保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这些人类文化的遗产和瑰宝,使之代代相传,永续利用,使文物保 护事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On the ancient architecture fire safety features and fire response Zhang Yugong

(Zhengzhou Commercial Ruins Preservation Administrative Office Zhengzhou 450002)Key words:ancient architecture;fire safety features;fire response

Abstract:This article performs from many angles of view to analyze and the exploration in the

view of the ancient architecture unique history,culture, the scientific value and the fire safety features, also basing the ancient architecture overall humanities value and the scientific management idea.The article discusses measure and response of the ancient architecture fire protection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with the union modern fire safety technical method.李济成: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对策探讨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李济成

【摘 要】本文针对古建筑特有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和消防安全特性,立足古建筑整体人文价值和科学管理理念,从诸多视角加以分析和探索,结合现代消防安全的科技手段,探讨新形势下古建筑防火的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 古建筑 消防安全 火灾危险性 防火对策

1、古建筑消防安全的主要特性

古建筑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它不仅遗留下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痕迹,也同时预示着人类未来发展进步的方向。它是属于全人类的宝贵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共同的责任。

在古建筑的各项保护工作中,防火保护毋庸置疑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由于古建筑物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及价值特性,与现代建筑物相比,在防火安全保护工作上有截然不同的重要特性,例如,古建筑是罕见的无法替代的财产,发生火灾后,具有不可再生性。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提高对古建筑消防设计、规划、保护工作的重视。

1.1古建筑的地理及环境安全特性

古建筑及古建筑群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气候等因素,如地形、地貌、洪水、雷击、水源等,由于历史背景及长期变迁等原因,与现代建筑物的相关条件截然不同,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有重要的影响。

大多数的古建筑远离城镇,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地理位置偏僻,道路崎岖坎坷,消防水源缺乏,消防车辆难以通行。即使座落在城区的古建筑,由于历史的原因,也大都地处成片民居包围之中,如太原的崇善寺与周围的民用建筑只有一墙之隔,防火间距不足,对古建筑构成了严重威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形成火烧连营之势。

从防火安全的先天及后天条件上看,古建筑的整体消防安全可靠度均已大幅降低。又因其“客观的存在”,使得改变、改造其结构、增设消防安全设施相对困难。如何既不破坏古建筑物原貌,又能真正达到其防火安全的指标;如何在有限的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加强对古建筑物的防火保护,应是深入研讨、亟待解决的问题。

1.2古建筑结构、材料安全特性

文物古建筑大多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耐火性能极差。以山西为例18118处文物建筑中砖木结构的就有9000余处,宋、元以前的地上文物建筑占全国的72.6%,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保)有119处,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就有93处。

无论是归属于何种形式的古建筑物,其结构及使用材料均已年久老化,斑驳陈旧。因此发生火灾后在确保人员疏散、结构完整等安全目标外,还要尽量维护其特有的价值,其难度是相当大的。虽然,古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机率上平均小于现代建筑物,但其火灾破坏性不论从时间、速度、程度上均远大于现代建筑物。2003 年1月19日,“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遇真宫发生大火,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m2建筑全部化为灰烬,周边文物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2003年3月大同市广灵县文庙发生火灾,由于该县没有消防队,再加上水源缺乏,导致文庙大殿付之一炬。因此对古建筑物老化、陈旧的因素,在设计、规划、保护中要予以充分考虑。

1.3建筑物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时空背景特性

由于社会变迁及经济发展等因素,使得古建筑物丧失其原有的时代定位,从人、事、地、物的角度,由现代人来规划设计其防火措施,在达到的目的与目标上均已不同。特别是在整体效益上,要对有关经济效益性、社会安全性以及文明价值性予以有机统一。如何从传承过去、保障现代、发展未来中找到平衡,真正做到全面性防火安全保护就必须要具有现实和前瞻性的思维和意识。

1.4古建筑与现代文明结合的特性

人类文明的发展是连续的、不间断的,现代文明与科学技术如何应用和体现在古代建筑的防火安全保障上,却又不破坏其原貌,笔者认为必须从古建筑物的深度内涵上寻求突破,找出症结,解决问题。

1.5古建筑与现代建筑防火保护措施的截然不同性

古建筑物与现代建筑物有很多不同的特性,下面从消防设计规划方面对两者的特点上做一比较,列表如下:

1、古建筑 现代建筑

2.古建筑防火工作的新理念

由于古建筑在防火保护上有其上述的特点,以及重要保护的意义,要达成整体防火安全的效益,在理念上就必需有新的认识,才能有新的作为,提升整体安全性。借鉴国际上古建筑保护的方法以及笔者多年努力从事古建筑保护的经验,顺应未来的防火保护发展潮流和趋势,归纳提出以下的理念,以供参考:

2.1主观与现实的矛盾性及历史必然性

古建筑在客观存在的特性及意义上,有理想的一面,也有现实的一面。主观上我们期望“万无一失”,而现实上由于客观原因使得技术、材料等在现代仍达不到实际的需求;但在人类永无止境的文明及科技发展上,应该肯定理想和现实终将达到必然的统一。

2.2科学的发展思路及世代传承的客观性

古人留下的建筑代代相传,在我们这一代也应传下去,同时应给子孙后代留出更加安全的空间,但不一定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应为后人运用更好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打好基础,同时我们必需提高对于古建筑的消防安全规划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三度时空包括过去、现在、未来的整体思维去研究、分析和实施古建筑的整体保护。

2.3根据古建筑的特性考虑延长其寿命

古建筑也是有生命力和寿命特性的,在整体价值体现上应该是以“古”、“老”来定义。由此,在具体防火安全上应在先做好“延年益寿”,再争取做到“返老还童”,未来实现“长生不老”上下工夫。

2.4同步保护与积极开展不同专业资源整合的重要性

对古建筑防火保护应该以“能做的先做,能行的先行”予以积极推动,同时必须实行全方位、全方面的合作。特别是不同专业领域的结合,才能有效的发挥出整体安全的效益。例如在消防规划的编制上,应组织城建、消防、文物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和历史性,进行反复的论证,确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

3.古建筑防火工作的几点对策及措施

现代防火新的理念与技术日新月异,如何确实深入了解其有效的价值并应用于古建筑防火体系是相当重要的环节,现代科学技术及产品除能在现代建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外,还可以解决古建筑遗留的疑难问题。

3.1火灾危险性分析及安全度评估技术

虽然现代建筑与古建筑发生火灾的条件及机率不同,现代建筑是以大范围、高密度并不断发展为特点,古代建筑则是以重点突出、高度分散而存在,但都可以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原理,用性能化分析的方法对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及安全度进行分析和模拟演示,找出隐患所在,确定采取的有效措施,并作为设计规划的基础,为防火安全改造工程提供量化的依据。

3.2古建筑引用现代防火分区的划分概念

现代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是防火安全体系最重要的基础,也是防止火灾蔓延以及人员疏散的安全保证,是保证结构安全的枢纽。因此,对古建筑也可以根据容易起火的部位为依据,按照实际的距离大小来划分空间,形成“物理分隔”的纵深防御,再以此空间的间隔,规划设置各项防火措施及设备,达到防火安全目的。具体的概念如下:

以关键容易引起火灾的点来做“圆面”和“纵面”的空间定义。各分区不临界,可由古建筑“全保护区”的范围分别依其特性,归类为:

全保护区划分 界定原则

深 圆

度 面

纵 范

面 围

* 各区实施不同级别的防火安全管理

* 各区建立不同程度的防火安全措施及设备(可移式)

* 各区事先规划距离路径,相互支援

3.3移动式和固定式灭火设备的配置

利用古建筑防火分区的概念,对于警戒区内灭火设备的配置,即可采用“移动式规划概念”来规划设置,用轻便移动式的灭火设备,依事先规划的关键路径,进行机动支援。另外,再结合警戒区、缓冲区的设立,固定式的灭火设备以及古建筑既有的防火保护设备,形成整体的配置效益,达成由外至内的全方位的防御。

3.4加大对多发致灾因素的防范力度

从古建筑最易引发的火灾原因分析,以雷击和人为纵火频率最高,因此,必须加大对于这方面的重点防范。

以紫禁城为例,自建成以来发生的较大火灾中,主要起火原因是雷击。近几年我国也发生多起因雷击引起的古建筑火灾事故,如2004年发生的山西运城稷山大佛寺火灾等。

由于放火原因引起的古建筑火灾事故也不乏其例,1998年4月4日凌晨,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建筑尧庙广运殿因犯罪分子放火发生特大火灾,烧毁广运殿砖木结构建筑一座及殿内尧王等泥塑像 9尊,直接经济损失451.17万元。

因此,对古建筑必须设置有效的避雷设施。古建筑内的可燃饰物等易燃材料要采取必要的阻燃措施。重点古建筑要落实责任制,加强值班巡逻。

3.5根据古建筑的实际分阶段实施防火措施

古建筑的特性决定了其防火保护是相当具有挑战性及复杂性的工作。必须从各项专业技术的整合来分阶段的实施防火措施,以达到其整体的防火效能。因此,哪些是必须做到的,哪些是能做到的,哪些是技术上做不到而可从行政管理上做到的,都应予以认真的分析研究,并根据存在火灾隐患的客观性和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依资源条件,按优先顺序积极予以办理。例如山西省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结合山西的实际,对不同的古建筑分别采取不同的防火保护措施,并通过积极的探索,形成了“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3.6妥善运用古建筑既有的防火资源

古建筑在防火安全上也有程度不同的考虑及设置,无论在防火墙、灭火设施、雷击防范上或其原设计的安全设置上均有特殊的考虑。我们应该深入的了解其设计精髓与内涵,结合现代先进的防火观念充分加以运用。

3.7不同行业的结合增加解决问题的力度与创意

运用消防专业之外的眼光和手段去看问题和解决问题,以不同行业整合的方法,来发挥整体的创意与创新,诸如:以先进无线影像传输技术及移动网路结合观光旅游业,建立双向、多功能的体系,既可用于监视,又可提供影视的火灾监控系统等。

3.8将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融入防火安全体系

区别对待不同类别的古建筑,建立普遍性的管理法规和特殊性的技术规范,注入先进安全管理理念。当前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修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成立专门的课题组,研究制定古建筑的技术防范措施。

基本上可如下图的分类方式:

3.9应用高科技、新材料,提升古建筑消防安全度

成熟的高科技技术与产品,可在理论分析和实际应用上,解决遗留的疑难隐患,特别是以数值量化的模式,更准确的设计规划,提升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可靠度。因此,先进火灾风险评估技术以及性能化设计与分析,可积极应用于古建筑的防火保护工作。顺应全球防火耐燃技术及产品趋势,环保无卤、主动净烟、绝不低垂、超低背温的新型材料,在未来古建筑物的防火保护工程上,亦将扮演重要的角色。

4.结论

综上所述,古建筑物是全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的责任。以新的认识、新的理念和先进的现代科学防火对策来积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确保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这些人类文化的遗产和瑰宝,使之代代相传,流芳人世。

2.建筑遗产 篇二

今天是ICOMOS的同行和UIA的同行头一次为了一个共同的话题坐在一起,我想利用这个宝贵的机会,向大家汇报一些ICOMOS和ICOMOS/CHINA关于建筑遗产保护的一些观点,也包括我们中国的一些经验和教训。

我非常高兴的看到ICOMOS和UIA在未来有一个非常好的合作前景,ICOMOS有28个科学委员会,几乎所有的委员会都和建筑遗产的保护相关联,其中特别直接的,比如我们的建筑遗产结构研究和修复委员会,还有Wood Committee,The Earthen Architectural Heritage committee,and also The Committee on the Shared Built Heritage,and Vernacular Building,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Historical Towns and Villages,Internationa Committee Interpretation and Presentation。特别是UIA主席Louise Cox女士特别关注的项目——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委员会。

大家注意到,我们几乎每个科学会员会都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国际宪章和文献,那么我们特别关注的还有《雅典宪章》、《威尼斯宪章》和《奈良真实性文件》。关于这些宪章和我们的实践,由于时间的关系,最主要我只讲一点就是真实性和完整性是我们文化遗产的根基。我们曾经和中国的很多同行有过争论,就是说重建或复建的建筑是不是文化遗产。在我们的同行中,我们有很多的考古学家,大家几乎一致同意出土的、残破的陶瓷器用石膏修复是恰当的,已经损坏的古代器物不可能重新再现。扩大到建筑遗产,尽管由于功能的原因或者某种精神和情感的原因不能完全和一个出土的古代器物相比,但是对建筑遗产真实性的认识,原则上应该是相通的。我想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我们都在讲世世代代永远保存下去,实际上这种提法近乎于在和自然规律相抗争。那么作为建筑遗产,如果我们想把它尽可能的、完整的保存下去,必要的研究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里最核心的理念和做法,是我们尽可能的最大限度保存历史原物。这就要求,我们在对待我们的文化遗产的时候,当我们在进行不得不进行的维修工程的时候,要遵守最少干预的原则,尽可能地不去干扰原有的遗存。我们不得不进行的一些修复项目,应该还遵循可识别的原则,就是新的旧的应该有适当的区别。我们的保护措施还应当是可逆的,也就是说当更聪明的后代发现我们的错误时,他们还有可能纠正我们的错误,所以不要用一些不可逆的材料。

每一个历史文化遗产离不开相应的历史环境,所以我们在2005年ICOMOS在这里召开的第十五届大会期间,通过了《保护遗产环境的宣言》。我们保护遗产的真实性要关注它历史沿革的全过程,而不是它仅仅某一个阶段或者它最初始的阶段。我们也关注到真实性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保障,我们同时关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我们的建筑文化遗产有着密切的关联,同时我们和很多建筑师有一个共识,就是当我们面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化遗产和它的setting的时候,新建筑必须特别的谦卑。关系到这些概念和做法,我们曾经长时间的争论,重建的、复建的所谓的历史建筑是不是原来的历史建筑。我想如果大家都同意这些真实性的原则,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我们今天按照古代风格再建的建筑,不管建造水平多么高,它的材料样式多么符合历史原状,那么在今天成为遗产或者二百年之后成为遗产,它仍然只是二十世纪或二十一世纪的仿古作品,而不应该就是其所遵循仿造的时代的真实的历史原物。所以我们不赞成把有限的财力和物力首先用于重建那些已经不存在的历史建筑,除非这种重建会保护尚存的一些遗址和残址所必须,并且能够兼顾到展示的作用。即便如此,附加的新的重建项目也应该遵守一个底线,就是它首先必须保证不伤损尚存在的、真实的历史遗存,同时还应该有充分的历史依据。

我们加拿大的同行赫布·斯托沃先生Mr.Herb Stovel对真实性和完整性做了这样两个解释,一个,他说,真实性是传达遗产保持自身重要性能力的标准。那么在世界遗产的领域,真实性归纳了这样一些要素,形式与设计、原料与材料、用途与功能、传统技术与管理系统、位置与环境、语言和其它形式的非物质遗产、精神和情感以及其它一些内外因素。

我们的同行把意大利古城的这个戏院当做保存真实性的一个样板,大家可以看到,经过历史沧桑的不同时代的痕迹都保留在这座并不完整的建筑里。这张是我们意大利同行保护壁画的一种方式,他们没有把壁画完全的恢复。

我们中国的建筑保护大师梁思成先生曾经用中国典型的语言“修旧如旧”来呼应《威尼斯宪章》关于保存真实的理念与做法。可惜的是,由于我们中国字的一字多解,我们有很多的同行把本来完全忠实的体现着真实性原则的“修旧如旧”念成了以假乱真。一些同行把真实的按照原状保存原来的文物,理解为把它们修成“像”原来的文物。也有的同行提出挑战《威尼斯宪章》,我想《威尼斯宪章》是可以讨论的,包括我们有的国际同行认为《威尼斯宪章》已经远远不如1931年的《雅典宪章》更全面。但是我们有的同行挑战《威尼斯宪章》,他们是着眼于欧洲的石质文物和我们的木质文物在保存周期上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从而否定《威尼斯宪章》的基本原则。我想这种观点缺乏说服力。

我们的ICOMOS国际同行在考察我们1987年首批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长城的时候,曾经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他们发现我们有的同行把重新复建的城墙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内容,所以他们写下了一句让我们很难为情的话,他说看了重修的已经不存在的长城的某些段落,不知道中国同行心目中保护的对象究竟是什么。

遗产的“setting”问题是特别需要我们建筑师和规划师予以高度关注和支持的。这是北京的世界遗产“Summer Palace”在缓冲区之外出现的一个非常丑陋的建筑。我曾经想借助国际同行的批评来敦请地方政府关注到这一类的问题,但是我指给我的英国朋友English Heritage英格兰遗产委员会的克利斯朵夫·杨先生Mr.Christopher Young看这个现象的时候,他无奈的摊开双手说,我们也有同样的情况。这就是刚才Louise Cox女士也关注到的这个问题,世界遗产伦敦塔背景也被这样的破坏了。

我们也有一些成功的经验,比如我们在高句丽王城王陵申报世界遗产的时候,通过环境的整治恢复了原有的历史状况。大家看到左上角,在我们主要的陵墓和它的石碑之间曾经被现代的不协调的建筑所占据,我们成功的恢复了它的真实环境。

另外一个典型的例子,也是在我们的“Summer Palace”,大家看到远处的玉泉山是我们“Summer Palace”很好的一个借景,曾经有一个高压线的建造计划要穿过玉泉山和颐和园,我们曾经担忧如果这样一个工程得以实现,它就好比在一张美丽的画卷上割下一道伤疤。遵循文化遗产关于保护“Setting”的理念,最后市政府用了八倍的代价把所有这一段的高压线通通改为地下,投资从原来预算的约7000万美元增加达到约6000万美元。这样为遗产保护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在世界上也堪称样板。

我们还有的同行提出,已经历了千百年风雨剥蚀、人间沧桑的文化遗产最有价值和真实性的状态,应当是各个遗产历史上最辉煌时代的状态。为此,前几年曾经爆发了一次严重的争论,就是某一处重要的历史建筑群是不是要再现辉煌。根据我的观点,我认为一个遗产的现状或者说它的原状,应该是它作为文化遗产被界定的时候的现状。这就关联到我们刚才提到的真实性必须要尊重它全过程的历史信息,再现辉煌的理念和做法实际上是对真实性的严重的侵犯。

那么2001年UNESCO通过了《文化多样性普遍宣言》,其中主要的观点是人类需要文化多样性就像自然需要多样性一样。那么真实性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保障,一个危险的现象是我们的城镇正在变得千城一面,这是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经常喜欢用的图片的对照。它的题目是“你能分辨出这是哪个城市吗?”,也就是说当我们不能认识到我们家乡的特征的时候,那么相关的情感精神可能都会荡然无存。我们也提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也是真实性要关注的一个要素。

关于现代建筑和历史建筑的关系,我们的建筑大师张开济先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曾经接到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要在天安门两侧建立观礼台。张开济先生认为新的建筑在厚重的历史遗存面前必须谦卑。在当时不可抗拒的政治任务面前,他设计的观礼台叫做“有若无,实若虚”。

实际上,在我们和国际同行的交往当中,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语言与理念方面也经常有很多需要进一步交流的地方。一些语言能不能准确地翻译成本国的母语,实际上有时候关系到对真实性的理解和贯彻。比如说关于“monument”和“site”的翻译,我们至今没有一个满意的中文词汇。关于遗产的“context”、关于遗产的“setting”也是这样。而且我听说即使在法语也很难找到一个简单的词汇来对应英语的“setting”。我们本来以为“process”有一个肯定的翻译,但是当我们讨论保护理念的“global”和“local”的时候,我们忽然发现它也成了问题。在真实性理念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容易理解,为什么意大利的一些同行更愿意严格地提倡和界定“preservation”,而不是简单地、泛泛地谈“conservation”。

那么中国在美国Getty研究所和澳大利亚同行的参与下,我们制定了《中国的文物保护准则》,像刚才Louise Cox女士也注意到的一样。我们的国际同行都很赞赏这份文件,我想这份文件最主要的贡献是对真实性理念和实践的贡献。

对真实性的探讨可能永无止境,比如说我们如何界定和保存仍在继续使用的活态的文化遗产,比如说大运河。再比如,我们浙江杭州西湖的文化景观。我们期待着更深入广泛的合作在ICOMOS和国际建协之间、也在中国和世界之间同行之间,活跃、发展。

3.建筑遗产中保护的内涵与外延 篇三

关键词:建筑遗产保护发展原真性

一、什么是保护

当我们确认一古建筑为文化遗产后,就要进一步探讨对其保护的可行性。当前业内一般认为保护工作要尽最大的力量去维护历史遗迹的真实性,以能够完全无损失地保护为最高目标,而不惜高昂的代价。

我们完全有必要换一个角度来看待保护问题。针对每一个案例,我们都保护下来了哪些东西,或者换句话说,我们都保护了该案例中的哪些原真的东西。有哪些是被我们放弃的,有哪些是应该发展变化的。这种选择实际上代表了当代人对该作品的理解和取舍。试图全盘保留是错误的逻辑,也是不可能实现的空想。且不说保护与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历史本身就是一种解读——历史不是史实本身。

陈志华先生在讨论乡土建筑保护问题时曾说到:“什么叫保护?保护就是把文物,包括定为文物的乡土建筑遗产的原生态真实地、完整地长久传承下去,不论是急性还是缓慢的消失,都不允许。”

而笔者认为保护是一种动态的积累。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对人类所共同拥有的文明的一种积淀,这种文化的积淀代表了某种价值取向。有了动态的积累才有人类文明有方向有目的的发展。没有积累的发展只是一种无序的变化,不能叫发展。没有积累的保护已经不能再叫保护,只能叫保留。反过来说,没有发展也无所谓积累,拒绝发展的积累是保护的死亡。保留一个凝固的瞬间,保留一种记忆中的东西,保留过去留下的某样东西、某个片段。保留可以发生在博物馆,但不应该发生在和生活紧密联系的活生生的建筑中。

保护具有程度上的差异。世界上并不存在原生态真实的、完整无损的保护。严格地说,只要外部环境发生改变,文物建筑的历史信息就必然会有所丢失,而不象陈先生所认为的那样,只要愿意,我们就可以保留全部的历史信息,完全没有遗憾地保留历史全部的“原真性”。不存在完全的原真性,自然也不会存在完全的、没有损失的保护。那么对历史信息能保留多少,应该保留多少就是一个程度问题了;面对一个历史信息丰富的遗产,我们重点保护那些,则是一个取舍的问题。个人认为,当前国内许多学者将“原真性”放大成事物完整的历史定格了,这正是将保护与更新对立的矛盾根源所在。

所以保护是一种选择。这种选择存在于大到城市、区域,小到建筑局部和装饰的各个层面。有选择就会有损失,历史真实性的损失可能是由于人们的无知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历史因素造成的,还有可能是人们基于理性评估而做出的主观选择的结果。我们不要一味地责怪保护工作不得力,难以符合要求,实在是因为我们自己对保护抱以过高的期望。在很多案例中之所以会有选择地放弃一些历史真实性,我相信主要原因是人们需要兼顾保护与发展的辨证关系。要求保护工作者在保护的过程中学会放弃何等艰难,但我们必须学会。

二、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保护在一定层面上表现出与更新的矛盾,但保护和更新统一与人类健康有序的发展过程中。⑴保护是发展的前提。没有保护,没有积累,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我把合目的性的,遵循一定秩序的保留称之为保护。而没有取舍的保留掺和在发展中只会带来混乱。⑵发展是保护的价值体现,保存保留本身不构成目的,作为人类积累自身文明的重要手段的保护,是为了和创新共同建立起文明的大厦。如果没有创新,保护就会变成一潭死水,那么叫保留或保存也许会更合理些。

建筑遗产保护应该是一种贯穿城市发展全过程的理念和意识,而不仅仅是一种保护的行为。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在一座城市中,新老建筑同时存在是必然的。抛开大多数平庸的建筑不谈,被我们视为文化遗产的老建筑(建筑群、村落等)应该和优秀的当代建筑和谐共生在城市中。而不是相互漠视,或是谁替代谁、谁迁就谁的关系。

三、保护的代价

既然有大量的历史建筑应该被妥善保护,那为什么历史遗产保护在现阶段仍然会遇到这么大的困难呢?撇开领导者的认识水平不谈,保护的代价高昂,而等待保护的回报期又慢得惊人是两个最重要的原因。

保护建筑历史文化遗产远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简单。①费用高就拿单体建筑来说,修缮它的费用也许比新建一栋还要高,而面对文物建筑,设计和施工还要考虑防腐、防锈、防潮、防火,设备改良等诸多因素。②人才缺修缮古建筑需要有极高的专业素养,在我国真正能科学修缮一处文物建筑的人才还不多。③情况复杂如果是历史街区的保护,还要保护很大范围内的历史风貌,而为了历史风貌的维护很可能要损失一部分的生活便利。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更要充分考虑保护与城市长期发展的战略关系。不论是有形的损失,还是无形的代价都是巨大的。

保护究竟是什么?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去保护?

保护的实质是要与事物消亡的趋势相抵抗。因此,保护历史建筑困难重重的更深层原因在于保护行为实际上是以抵抗消亡为代价的。而整个人类的文明就是在这样一点一点和死神争夺中积累起来的,整个人类的文明从虚空中走出来。如此看来,保护之步履维艰就不足为奇了。不但不足为奇,而且还会继续这样和寂静的死神争夺生命和美好。我们承认万物必归于灭亡,并不代表存在已失去意义。即使世间万物都无法逃脱灭亡的宿命,过程也依然有意义,人类文明大厦的建设也依然伟大。万物有生必有灭,有灭自然也会有生。如天上的云聚了会散,散了又聚,不知疲惫。无论何时保护都将是困难的,但不保护又是无法接受的。在保护与发展中,在付出与忍耐中我们保持这脆弱的平衡。

有保護存在就会有损失存在,损失部分历史原真性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清楚保留一件遗产的价值有多大,保护它有多少种方法、多少种程度,它们付出的代价又是多少,社会能承受多大的代价。换句话说,比保护原真性更重要的也许是对“原真”的选择,古建筑保护的代价是高昂的,尤其当问题涉及到历史古城的深度保护、成片聚落的深度保护时,不是任何城市在任何时期都有能力付出的。

四、如何保护

4.建筑遗产 篇四

中国遗产旅游与遗产保护:对立还是双赢

针对中国遗产旅游与遗产保护面临两难境地的实际,本文在系统总结中国遗产旅游的发展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寻求中国遗产旅游与遗产保护的双赢之路,提出了应具有的指导思想和一些相应的措施.

作 者:黄群 Huang Qun  作者单位: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福州,350012 刊 名: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FUJIAN COMMERCIAL COLLEGE 年,卷(期):2005 “”(4) 分类号:F590.3 关键词:遗产旅游   遗产保护   可持续发展  

5.建筑遗产 篇五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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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宁夏三支一扶公共基础知识: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概念

2016年01月13日

13:40:41 来源:宁夏中公教育

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是人类祖先和大自然的杰作,有效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就是保护人类文明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分别规定了定义。

文化遗产——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自然遗产——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态区;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只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宁夏分校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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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景观——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它们经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它纪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有机进化的景观:它产生于最初始的一种社会、经济、行政以及宗教需要,并通过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相联系或相适应而发展到目前的形式;关联性文化景观:这类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与自然因素、强烈的宗教、艺术或文化相联系为特征,而不是以文化物证为特征。庐山风景名胜区是我国“世界遗产”中的唯一文化景观。

6.遗产公证流程 篇六

1.继承人持身份证、银行卡、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明,用于去银行查询存款数额。

2.满足以下条件: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卡内存款支取后的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无依靠其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人,继承人中无人丧失继承权。

3.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3)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死亡公证书(国外死亡的需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死亡原因、死亡地点、死亡日期、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对被继承人家庭情况了解的证人予以作证(单位同事、老邻居等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人),证人需出具身份证。

7.对震后建筑遗产维修程序的探讨 篇七

我国是个地震多发的国家, 有历史记载以来发生震级M≥8.0地震共有18次, 自公元前1177年至公元1969年, 除资料不确切外, 共发生震级M≥5.0地震2097次 (部分数据为史料推断) 。1970年至2007年年底, 中国 (含边界附近) 共发生震级M≥5.0地震约4500余次 (真实记录) 。

(资料来源科学出版社1977年出版的《地震学基础》第9~10页, 部分资料来自中国地震目录, CEIC.ac.cn制图)

四川地区建筑遗产丰富, 最近2008年汶川地震与今年芦山地震均在发生重大人员、财产伤亡的同时, 造成了建筑遗产大范围的损毁, 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如图1) 据四川省文物管理局统计, 汶川地震后四川共有8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81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出现不同程度损毁。芦山地震后共有省级文保单位蒙顶山古建筑群等16处文物点遭到破坏, 甘露灵泉院石牌坊全部垮塌, 蒙山茶史博物馆陈列大厅、工作用房屋顶严重坍塌, 形成危房, 无法使用。

地震发生时, 受灾建筑遗产众多, 对于在短时间内高效率的进行抗震修复工作, 我们国家还没有形成震后应急的预案, 所以需要我们从实际项目中总结经验和教训, 健全我国建筑遗产保护制度。汶川地震以后, 国家文物局指示相关机构迅速展开修复工作, 到今天已经基本结束, 总结历次的维修实践活动, 就震后建筑遗产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原则及程序提出一些建议。

1. 震后的临时加固及构件的临时处理

发生地震以后, 为了避免建筑遗产在余震中的二次破坏, 对没有倒塌的建筑应尽快由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临时加固。同时对坍塌的构件进行清理, 把还能使用的构件进行标号、记录并妥善保管, 我们国家的建筑遗产, 建材多以木材为主, 受潮后极易腐烂, 所以地震发生后, 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应该迅速的对裸露的木构件进行遮盖和处理。

绵阳的七曲山大庙是从5月中旬地震受震后一直到7月中专业的维修人员才去现场勘查, 四川地区多雨潮湿, 这两个月刚好赶上雨季, 由于只有主要殿堂的屋面进行了遮盖, 很多偏殿裸露在外的木构件都被雨水浸泡了, 有相当部分出现了腐烂的现象;还有的屋面看似完好, 只是瓦件有零星的掉落, 没有进行遮盖, 但是由于地震的原因, 有些瓦件之间的捉节夹垄灰已经松动, 雨水顺着裂缝渗入, 有些屋面的椽子出现了糟朽的现象。进行临时加固时, 对已经倒塌的构件没有进行移除, 对震落下来的瓦件、砖石、木构件之类也没有进行收集保管, 造成有些构件的二次破坏。

所以, 震后的临时加固一定要在情况容许的情况下尽早进行, 各文物保护单位也应该对相应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 尤其是地震频发的地区。尽可能少的替换原构件, 在维修中要严格按“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的要求对残损的古建筑进行维修, 所以对残损构件的清理和保护对保证建筑遗产原真性有重要的意义。

地震后的杜甫草堂

2. 资料收集

在对建筑遗产进行临时处理的同时, 要对受灾情况进行初步调研和评估, 然后上报有关部门, 统一部署展开修复工作。同时收集相关的资料和图纸, 建国以后国内很多高校都组织对相关的建筑遗产进行了调查研究及实地测绘, 留下了大量测绘图纸和图像资料, 这些资料是受震害破坏的建筑遗产修复及复原工作重要的参考依据, 是修复工作的基础。但是我们国家现在还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资料共享体系, 由于工程项目及区域性的差别, 有些建筑遗产并没有完整的测绘图。所以应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个人能够提供与建筑遗产相关的影像资料和测绘图纸, 作为震后残毁现状勘察、评估和修复设计的依据;并且对还没有进行过测绘的建筑遗产进行勘察测绘及相应的研究。

3. 现场勘查

维修开始前, 在现有资料的基础之上维修人员应该深入现场与当地的文物部门联合, 对建筑遗产进行彻底的勘察。为了保证建筑遗产的相关信息及地方传统工艺的传承, 这一阶段的勘测、分析工作, 应该将残损现状勘察和受损原因分析相结合, 检查平时看不到的内部构件, 总结地方传统做法。这样将使建筑遗产的修复和加固更有针对性, 同时也为研究地方传统建筑工艺和技术提供了重要材料。

4. 设计方案

现场勘查之后完成设计方案, 出具设计方案文本, 施工预算等文件。地震是大范围的破坏, 建筑遗产受到破坏的同时, 它周边的环境也都受到了破坏, 在考虑建筑遗产的修复的同时, 应该与规划部分相结合, 应充分考虑建筑所处周边环境的整修, 如道路、节点和界面等, 对文物环境的整体面貌进行修复。建筑遗产中有的时候还会和壁画, 雕塑等文物结合在一起, 修复设计当中也应该与相关专业协同作业, 使得建筑遗产所带的信息能够最大化的保留下来。震后修复设计还应该和相关的研究结合起来, 使得建筑遗产的信息能够完整全面的展示给我们。

5. 组织交流研讨

我们国家虽然分布着很多地震带, 但是对震后建筑遗产的修复工作却没有系统的规定和知识体系。所以修复设计结束以后应该组织相关的设计单位及科研院所相互交流, 共同分析、研讨。日本和台湾地区都是地震高发的国家, 所以应该组织国际及地区之间的交流, 吸取经验, 及时建立我国建筑遗产震后应急措施和最行之有效的修复程序, 促进我国震后修复实践活动的研究。

6. 方案实施

地质情况稳定以后, 委托具有文物修复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由于建筑遗产很多都具有地方建筑特色, 所以施工方一定要熟悉当地传统工艺的施工方法, 以保证施工工艺的真实性。

7. 验收及竣工图

施工过程当中, 设计部门应该按期进行验收, 保证是完全按照维修设计进行的, 并不断补充相关的图纸;随着施工的深入, 结构一步步清晰的展露出来, 新的情况不断地补充图纸, 完善维修设计。图纸是建筑遗产日常保护和维修的重要参考依据, 而竣工图是对整个修缮成果的完整记录档案, 反映了以纠正和未能纠正的部分的情况, 为进一步观测、保护和以后的维修活动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而且竣工图应该和相关的研究成果相结合, 这样不但方便查阅, 保证资料详实, 而且可以详细的说明建筑遗产的历史沿革、所处地理环境、建筑形制、详细做法等情况。 (震后维修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如右表1)

在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今天, 建筑遗产的保护变成了人们回顾传统文化, 了解本国历史, 提高生活意义的媒介, 越来越多的受到了世界各地的重视。我们国家对建筑的保护, 早在三千多年前的皇宫和贵族甲胄的阶层, 就已经有维修宫殿、衙署的规定了, 延续到后代, 对于维修寺庙道观, 宗庙祠堂和其他公共建筑的事件和过程都专门撰文刻碑, 以利后人参考和查证, 新中国成立以后, 在保护建筑遗产不受人为破坏方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在对保护建筑遗产不受自然破坏方面也做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但是我们国家建筑遗产数目繁多、分布广泛, 对建筑遗产受地震破坏, 震后修复的研究还相对较少, 而且有相当部分的建筑遗产缺少详细的测绘图纸, 给维修工作带来不便。

8.建筑遗产 篇八

一、嵩山“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是宝贵的世界遗产

嵩山“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主要包括观星台、嵩岳寺塔、太室阙和中岳庙、少室阙、启母阙、嵩阳书院、会善寺、少林寺建筑群(包括常住院、塔林和初祖庵)等8处11项优秀历史建筑。自汉朝开始,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经过两千余年来的发展,是中国时代跨度最长、建筑种类最多、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古代建筑群,是中国先民独特宇宙观和审美观的真实体现。它凝聚着具有深远、广泛影响的文化传统的核心理念、信仰、科技和建筑艺术,综合体现了东方文化的悠久历史和优秀文明,在礼制、宗教、科学、教育及文化艺术上均表现出突出的成就,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其突出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应当受到全人类的珍惜和保护。

二、世界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就在嵩山成功进入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前,一个坏消息也从本届世界文化遗产大会传出。因为一场大火,位于乌干达首都坎帕拉市郊的卡苏比王陵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这对刚刚“进门”的嵩山而言,是珍贵的一课。

其实像卡苏比王陵一样,许多在历史长河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文化遗产也是十分脆弱的,自然灾害的侵袭、人类现代化进程所带来的压力等都可能给它们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如发生在2004年年底的印度洋海啸,使得印度南部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海岸寺院遗迹群遭到严重毁坏;2008年8月位于日本京都的醍醐寺因雷电发生火灾,寺中的观音堂——“准胝堂”以及与其相邻的一个建筑被全部烧毁;还有正在被树根和白蚁日日侵蚀的柬埔寨古建筑群——吴哥窟等。

以上自然灾害对世界遗产的侵袭可能无法抗拒,而人为因素对世界遗产造成的破坏和影响更是让人触目惊心。如果排除战争这样的人祸,现在对世界遗产最大的威胁可以说是旅游开发和商业行为的泛滥。近年来我国遗产地旅游的异常升温,一方面提高了世界遗产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使其在旅游开发和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价值;另一方面,旅游热也危及了世界遗产,一些遗产地急功近利,无节制、超容量的开发,使遗产破坏严重。近年来,世界遗产地因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而引起的冲突事件时有发生,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些事件主要有:武陵源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警告、泰山索道扩建、武陵源修建“天下第一”的百龙观光电梯、曲阜管理人员“水洗三孔”、武当山遇真宫失火、都江堰修建杨柳湖工程、黄山修建水库等。目前我国已有长城等十几处世界遗产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监测,有的已处于“病危”境地。

申遗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世界遗产,为了赚钱而不计后果是短视行为。世界遗产是全人类的财产,实行严格保护,需要官方和民间的共同努力。下面笔者以嵩山“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为例谈一下自己对如何保护世界遗产的看法和认识。

三、嵩山“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持续发展的对策

1.合理开发,适度利用。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性、社会公益性和传世性,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共识。在这方面,我们应尽快与世界接轨,坚决扭转将世界遗产的性质界定成“旅游资源”的错误倾向,更不能将遗产保护地变成经济开发区。应限定每天的参观人数,更新“单纯追求门票收入”等陈旧管理理念。政府有关部门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放宽眼界,大胆决策,逐步通过体制和机制改革,争取保护经费由政府全额拨款,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保护与眼前利用问的矛盾。

2.延续历史,传承文化,切实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价值,主要体现为独特的创造性和对特定历史时期文化的典型表现性。保持真实性和整体性是两个基本要素,因此应在遗产地风貌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方面注意坚持这两条原则。今后应加大对登封“天地之中”古建筑群中文物本体的保护,列出倾斜的、木结构变形等濒于危险的部位的详细名单,加强保护维修,坚决防止过度开发、“修旧如新”等倾向。

3.明确管理主体,加快遗产保护立法。目前我国大部分遗产地存在管理部门分散、各行其是的现象。我们应学习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抓紧研究遗产地管理体制的改革,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专门的世界遗产保护机构和科研机构。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目前做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好。河南省2010年5月新修订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可大大促进嵩山“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在申遗成功后保护上的法制建设,使遗产保护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4.做好后备项目的申遗准备工作。在防止“重申轻保”偏向的同时,要做好新项目申遗的准备工作,“以申促保,以保备申”,使申遗的准备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序。嵩山“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并不包括嵩山古建筑所有重要项目,如法王寺塔、永泰寺的大唐塔,还有登封王成岗夏代城址也属于古建筑的范畴。世界文化遗产有扩容和附加项目,我们应该尽早着手准备,为“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扩容。

5.保护技术有待提高。我国遗产地的高层管理人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保护技术相对落后,亟待提高。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重视引进先进保护技术和手段,鼓励遗产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技创新,探索适应自身情况的新技术、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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