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方案

2025-03-15

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方案(8篇)

1.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方案 篇一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人民政府

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电力更有效地为农村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农村安全用电工作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镇供电所要坚持照章管电、依法治电的原则,主动与政法、劳动、文教、安全、卫生、广播、各村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农村安全用电的监察、检查、宣传教育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本办法适用于镇供电部门(包括自发自供和转供电单位,下同)以及村管电组织和广大农村用户。

四、镇级供电所和领导干部、电力技术人员、电力工人、村管电组织人员都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

五、对遵守本办法有显著成绩的相关工作人员,镇政府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条例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规章的瞎指挥,具体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章 组织与任务

六、镇供电部门要把农村安全用电工作作为重要职责。要建立健全农村用电安全监督管理组织,配备农村生产生活用电专职或兼职安监人员,不断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的管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摸索农电事故规律,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和指导农村广大用电农户做好生产生活用电安全工作。

七、各用电村要建立健全有村干部、供电所工作人员、医务等有关人员参加的管电组织,其主要任务是: 1.负责村社安全用电工作的组织领导; 2.贯彻执行本办法,制订村社安全用电公约; 3.宣传安全用电常识,普及触电急救法; 4.加强法制教育,监督和检查用电安全状况; 5.负责落实安全用电措施和消除电力设施的各种缺陷,每月组织一次对管电领域用电安全隐患的排查并跟进解决,对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镇供电所进行解决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6.组织触电伤亡事故的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向主管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用电

八、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电力设备。

九、农村临时用电,要向供电部门申请,电力设备安装应符合规程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在用电期间有专人看管。用完及时拆除,不准长期带电。

十、严禁“一火一地”用电和挂钩用电。

十一、严禁私设电网,不准用电网防盗、防窃;不准用电网捕鱼、狩猎等。

十二、不准带电维修或移动用电设备,不准使用破股线。

十三、凡有自备电源或备用电源的用户,与电网并列运行前要向供电部门申请签订协议,并应装有防止在电网停电作业时,向电网倒送电的安全装置。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十四、镇政府成立农村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由分管农电的领导任组长,镇经发办、供电所、派出所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负责农村安全用电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和督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由经发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十五、各村均应设立农村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安全用电的组织、协调、考核、督查工作,并明确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的责任人。

十六、供电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安全用电的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农村安全用电的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2.依法查处农村违章临时用电行为。

3.依法调查处理农村违章临时用电造成的死伤事故。4.配合上级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第五章 事故责任划分

十七、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产权所属单位负主要责任: 1.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 2.设备失修或管理不善。

十八、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供电部门负主要责任:

1.由于设备失修造成的事故产权虽属用户,但供电部门已承担代管义务者;

2.由于供电部门工作过失,错误同意不合格电力设备投入运行者;

3.由于供电部门领导人员或工作负责人误发令、运行人员误操作、调度失误等原因,直接造成事故者。

十九、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其本人负主要责任:

1.私自攀登变压器台、电杆或摇动拉线、进入公共用配电间等;

2.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失修或安装不符合规程规范; 3.私拉乱接或其他违章用电(如:在计量表计外私自安装电气设备和私接电源;挂钩接电打稻、抽水等违章用电行为或使用带电移动电气设备等。)

4.在电力线路下面私自盖房、打井和从事其它私人劳动,误触合格的带电设备;

5.使用破皮线、在电力设施(线路、杆塔、拉线等)上悬挂物品

6.违章作业,自身触电。

二十、造成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1.盗窃或破坏电气设备、器材; 2.私设电网;

3.私拉乱接电力设备造成他人触电; 4.利用职权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触电; 5.电工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触电;

6.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撞击电力设备造成他人触电; 7.在电力线下盖屋、植树、堆放物品等导致导线最小对地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造成他人触电; 8.向停电线路上送电,造成他人触电者。

十一、在由单位组织的生产活动中,凡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一切事故,均由组织生产的单位负主要责任。

二十二、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人身触电伤亡者,不予追究责任。

十三、凡属多种因素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者,应根据情况分清责任主次。

第六章 事故处理

十四、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供电部门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并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任何触电伤亡事故不得隐瞒。

十五、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用电单位,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深刻接受教训,认真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二

十六、各类责任事故造成的人身触电伤亡,其抚恤和医疗等费用由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承担。

第七章 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二十七、国土所:负责本镇的建房用地审批,严禁在电力线路下违章建房,把好用地许可关,确保电力设施及人身安全。

二十八、林业站:不得违反本办法批准本镇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工作,严禁在电力线路下种植高杆树种,确保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广大人民的用电需求及安全。二

十九、有线网络、中国电信等线路产权单位:负责在建设施工时避开电力线路保护区,避免同杆架设或违章搭挂。

十、供电所:要严格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协助镇政府制定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农村安全用电知识;协助做好辖区内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十一、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农村安全用电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负责做好本村、本单位农村安全用电常识、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监督辖区内农村安全用电的法律、法规和电力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有关用电纠纷和事故的处理,消除认识上的误区,组织和协调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竹、树障碍清理工作。遇电力设施被大风、大雨、大雪等自然灾害破坏后,各村、各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配合供电部门开展线路恢复送电的各项抗灾自救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在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以有效防止、坚决打击破坏和盗窃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等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中,并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涉及农电安全的所有工作。

附:

农村安全用电须知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工作,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农村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定《农村安全用电须知》。对本须知,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印刷、张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二、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低压线路应安装触电保安器,要合理选用保险丝,保险片或熔管,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

三、不要在电线底下盖房子、打场、堆柴草、打井、栽树,不在电线和其它带电设备附近演戏、放电影,防止触电伤人和起火。

四、在电线附近立井架、修理房屋或砍伐树木时要采取措施,对可能碰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工停电后进行。

五、机动车辆行驶,不要碰电杆和拉线。

六、不在电线附近采石放炮,不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不准在电杆上拴牲口,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断线。

七、电力线、通讯线和广播线要明显分开,发现电线与其它线搭连时,要立即找电工处理。

八、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不要绕在一起,也不要在电线上晒挂衣服。

九、教育儿童不玩弄电气设备,不爬电杆,不爬变压器台,不摇晃拉线,不在电线附近放风筝、打鸟,不准往电线、瓷瓶和变压器上扔东西。

十、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赶快找电工处理。

十一、小水泵、脱粒机等临时用电,不准带电移动设备,不准挂钩接电,不准使用破股线,不准使用地爬线、拦腰线。

十二、不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以及其它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要赶快找电工修理或更换。家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要妥善接地。

十三、不要使用不合格的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不要过长,也不要拉来拉去。

十四、家用电器、电线路起火冒烟时,要拉断开关,不要带电泼水救。

十五、发现树枝碰触电线,要马上找电工处理。

十六、禁止私设电网防盗、防窃、捕鱼、狩猎、捕鼠和灭害。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照明。

十七、非电工人员不得操作高压开关,也不要进入配电室乱动电气设备。

十八、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拉触电人,赶快拉断开关或用干燥木棍、干燥竹杆挑开电线,立即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现场急救,不能打强心针。

2.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方案 篇二

1共建共享, 筑牢安全用电“防火墙”

农电体制改革后, 地方政府成立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多半流于形式, 联合执法工作缺乏力度和持久性, 加上农民安全用电意识不强、村组干部管理积极性不高, 导致供电企业在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上处于被动局面。由于农村供电线路产权和维护管理责任都移交给供电企业管理, 而供电企业在清障工作时缺乏行政执法权, 作为电力设施产权人, 虽有保护之心, 但缺乏保护之力。特别是当树木对电力设施的安全距离形成威胁时, 多数村民对供电企业送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置之不理, 拒绝签收, 更有少数村民无理阻挠供电员工清理树障或漫天要价, 导致供电企业不得不以数倍于树木价值的不合理补偿换取线路安全运行。

基于这些问题, 供电企业要以“三新”农电发展战略为目标, 立足于现有农村安全用电状况, 在宣传相关法律、条例上下功夫, 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 取得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建立健全“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的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机制。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政企联动、群众参与、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切实把农村用电安全管理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深入推进, 通过完善管理体系、责任体系, 确保物防、人防、技防措施到位, 使农村安全用电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切实改善农村安全用电状况, 构建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

2齐抓共管, 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管理体系

建立“供电企业主导、政府参与、村委会齐抓共管”的监督保障管理体系, 是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电企业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的最终目的, 就是要求与地方政府联系沟通和协调, 制定镇、村各级联保措施, 建立供电所、村委会、镇政府三位一体群防联保网络, 合力构建电网安全大环境。一是要构建完善的农村电力服务共建机制, 将责任落实, 不是签一份协议、做一点宣传就能一劳永逸, 供电企业要定期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 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地方政府对供电企业的关注点和需求。二是要宣传到位, 培养群众“管闲事”的责任意识, 主动与村委会沟通联络感情, 促进村委会主动配合供电所做好季节性和阶段性的安全用电常识宣传, 充分利用村委会里的报廊、公告栏大力宣传, 在村委会会场、活动中心等村民经常聚集的地方常年设置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 利用有线电视台插播滚动字幕, 宣传安全用电常识, 让村民耳濡目染, 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安全用电宣传教育。三是要联防就位, 利用每年与村组干部签订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协议、开展“平安电力”创建活动等时机, 强化沟通, 明晰责任, 群策群力, 采取各种形式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对清障工作尽量做到人性化管理, 当发生群众阻碍清障工作时, 要借“人和”之道, 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阐明线下树障的危害性, 用诚信来打动群众, 从而赢得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3加强引导, 筑牢农村用电安全“三道防线”

3.农村用户布线及用电安全 篇三

关键词:布线;农村用户;电能表;回路开关;电线;支路分布

中图分类号:TM7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6)09-0069-03

随着社会发展,农民的收入越来越高,很多农村用户选择重新装修。用电安全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现对农村用户在装修过程中的布线及用电安全进行探讨,供用户进行布线时参考,旨在为农村用电安全提供技术借鉴。

1 电能表确定

确定现有电能表的规格,加强配电的基础和依据。常用单相电能表大多为4倍表,铭牌上的电流参数为5(20)A、10(40)A、15(60)A等。括号前面的数字是标定电流,它决定电能表的启动电流(启动电流是电能表能够准确计量的最小电流值,国家规定启动电流为标定电流的0.5%),一般用户不用关心;括号里面的数字是该电能表的最大电流,是在保证电能表准确计量的前提下允许通过的最大电流值,其使用过程中的负载功率电流不得超过电能表的最大负载电流,否则会造成仪表损坏,严重时会造成仪表烧毁及安全事故。

10(40)A电能表(以下同)能承受的最大负荷为:P=UImax=220×40=8 800(W)=8.8(kW)。也就是说,用户家中的所有电器设备的总功率不得超过8.8 kW(实际电能表设计留有余量,国家规程规定电能表最少应能承受120%最大电流),如果用电设备较多,总功率超过该数值,应该向用电部分提请更换电能表。

2 回路开关选型

为用电安全,保证总电流不大于40 A,则可以选用40 A的空气开关。为保证用电安全,有2个方案供选择:1) 总开关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支路普通空气开关;2) 总开关使用空气开关,各支路使用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

方案1) 是家庭最常见的回路开关选型,整个布置方案只有一个漏电保护,最为经济,且可以保证用电安全,但这个方案的缺点也很明显:一旦某一电器发生漏电,则再漏电保护器的作用下会造成总开关脱扣,无法准确判断是哪个支路发生问题,且整个电路彻底断电。

方案2) 可以提供最好的漏电保护性能,任何一回路漏电都会单独脱扣,不会影响其他支路供电。但由于全部支路都使用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成本较为昂贵。为降低成本,可以只在涉及插座的支路使用漏电保护器,照明线路使用空气开关(因为一般来说,照明线路负荷低,安装固定,漏电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3 支路分布

一般来说,支路布置应按照家庭中各个功能区进行划分。

3.1 照明支路

把家里涉及到照明的用电器(卫生间除外)作为一个支路进行划分,如果房间较多,也可以划分为2个或2个以上支路,以便于管理。

3.2 厨房支路

一般来说,家里的厨房是用电比较集中的地方,用电功率較大,出于用电安全考虑,应单独作为一个甚至多个支路进行管理。

3.3 卫生间支路

卫生间是用水集中的地方,更要注意用电安全,应将卫生间内的照明及插座单独划为一个支路,且建议使用漏电保护器。

3.4 空调支路

空调的功率一般比较大。在有多台空调的情况下,应根据功率设计一个或多个支路。一般不需要漏电保护器,直接使用空气开关即可。

3.5 插座支路

可以根据插座功能、数量及功率合理划分一个或多个回路。

3.6 农用设备支路

如果家中有大功率的农用设备,一定要为该设备单独划分回路,并且使用相匹配的D型空气开关,避免发生用电安全问题。

4 电线(导线)选型

导线的种类很多,一般家庭装修中常用的是BV型线和BVR型线,明装也会用到BVVB型线。

BV型线(图1)的中文名为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俗称单芯硬线,是由一根较硬的铜线组成的单股铜芯硬线。多条铜线同时穿管时,由于其硬度较高,不易转弯,因此适合穿墙走直线穿管,不适合转弯穿管。

BVR型线(见图2)中文名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护套电线,俗称多芯软线,由多根粗细均匀的铜丝组成。其非常柔软,硬度低,适合敷设角度要求较大的情况,穿线管、线槽更加方便快捷,尤其适合转弯穿管。

BVVB型线(见图3),中文名聚氯乙烯绝缘扁形护套电线,俗称装潢明线,由2根或3根以上的BV型线套成,由于其颜色和墙面接近,一般用于室内走明线。

BV、BVR电线的规格、功率及用途见表1。

表1中列出的功率是电线的极限功率,为保证用电安全,实际选用时应保留20%以上的余量。

对用电功率来说,照明电功率一般不高,1.5 mm2即可满足要求,不过出于用电安全考虑, 《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导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 mm2,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 mm2 ”。因此,在选用电线时,照明应选用2.5 mm2规格的电线,其它用线以4 mm2规格为主;功率较大的支路,也可以选用6 mm2规格的电线。

参考文献

[1] 张愉.浅谈FTTH入户及用户室内布线技术[J].消费电子,2013(10):59.

[2] 毛成杰.FTTH模式下用户端的布线施工规范探讨[J].中国电子商务,2011(4):291-292.

[3] 刘界民.综合布线施工方法介绍[J].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2013(2):41-42.

4.农村安全用电须知 篇四

(十一)农村安全用电须知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杜绝各类生产和生活用电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建设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从本期起,我们开设《安全用电常识》栏目,刊登安全用电小知识,请留心关注。

一、用电写申请,安装维修找电工。无论是集体或个人,需要安装电气设备和电灯等用电器具时,应由电工进行安装,在使用中,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时,要由电工进行修理。

二、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禁止私拉电网,私安电炉用电捕鱼和捕鼠等。

三、电灯线不要过长,灯头离地面应不小于2米。灯头应固定在一个地方,以免损坏电线或灯头造成触电事故。

四、电动机、吹风机、电风扇、扩音机等金属外壳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接地。安装和修理及接地线,要由电工进行。

五、熔丝(保险丝)要符合规格,根据用电设备的容量(瓦数)来选择。安装熔丝时,先要拉闸,后断电源,然后再装上熔丝。如果熔丝经常熔断,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六、广播线、电话线要与电力线分杆架设。广播线、电话线在电力线下面穿过时,与电力线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25米。如果发生广播线与电力线相碰时,应赶快关掉广播线上的开关或用木把斧头、铁锹、镐头等迅速砍断广播线,并且不要靠近带电的线头,要请电工及时处理故障。必须注意:此时不得用手去拨地线,否则将造成触电事故。

七、晒衣服的铁丝不要靠近电线,以防铁丝与电线相碰,更不要在电线上晒衣服、挂东西。此外,还要防止藤蔓、瓜秧、树木等接触电线。

八、无论是集体或个人,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时,都必须经供电局同意,由电工安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临时电线要采用橡皮绝缘线,离地面不低于2.5米,并且要有专人管理,用过后要及时拆除。

九、禁止使用“一线一地”的办法安装电灯等。

5.农村安全用电协议书 篇五

甲方:供电支公司供电所

乙方:村委会

为明确农村用电管理的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护农村用电户的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协议书如下:

一、产权界定

近年来,供电企业对农村配电网设备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和改造,根据《农村电网改造集体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书》的要求,在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之前,改造后的农村高低压线路产权暂时维持不变,归属村委会所有。未改造的农村配电网设备产权归属暂时维持不变。

二、村委会应配合电力部门对产权暂属本村的10KV进村分支线及以下的农村配电网设备进行维护管理。

发现事故隐患应尽快向供电所报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三、农村的广播线、电话线、有线电视闭路线(签有合同者除外)等严禁与电力线同杆架设,为避免人身触电、财产损坏等事故,已同杆架设者应拆除,电力线与弱电线不准混合进入室内。

否则,供电企业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止供电。

四、村委会应保证电力线廊道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规划院基、建筑房屋、种植危及供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树木。

五、村委会应经常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形式,组织群众《电力法》、《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条例》、《农村安全用电须知》及各种电力法规,使群众真正懂得如何安全用电,并自觉遵守和执行。

六、村委会应配合供电所做好家用漏电保安器的安装、投运管理工作,保证家用漏电保安器安装率、投运率达100%。

七、村委会应配合供电所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必须到供电所办理有关手续,由供电所具体承办临时用电有关事宜,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并加装漏电保安器。

八、村委会应配合供电所做好农村配电网整改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项工作;

并按照供电所要求,对本村自筹配电网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九、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应承担其拥有供电设施发生事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供电所、村委会各持一份,上交支公司农电股(县农电总站)存档一份。

十一、本协议经供电所、村委会双方同意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到年月日为止。

供电所:(盖章)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6.临时用电管理方案 篇六

通辽万达广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平安路以东(未贯通),东顺路以西,滨河大街以南,西拉木伦大街以北。本工程占地352亩,总建筑面积100.98万m2,其中地上面积82.48 万m2,地下面积18.5万m2,建筑密度46%。

第二章 临时用电管理具体措施

2.1 建立临时用电专项治理小组

组长:郭福生

副组长:刘艳孝 李景山 赵庆海 组员:项目全员 分包全员 2.2 专项治理

临时用电小组每周5上午九点对现场进行临时用电检查。检查完毕召开总结会,对现场临电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定期让分包进行整改 2.3 分包电工纳入总包管理

项目将所有分包电工纳入总包统一管理,项目建立分包电工管理台帐,每周二开总结会,对施工现场临电问题进行通报,部署下一周工作重点,听取各电工建议和意见。

通辽万达广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总则

1.0.1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配电线路、配电

箱、各类用电设备和照明安全技术要求。

1.0.2本标准适用于通辽万达广场工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临时用电工程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 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建筑施工现场供用电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

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引用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术语

3.0.1 安全电压

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线隔离开的电路中导

体之间或任何一个导体与地之间有效值不超过50V的交流电压。

3.0.2 Ⅰ类设备

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包括一种附加的安全措施即将能触

及的可导电部分与设施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

3.0.3 Ⅱ类设备

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具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这样的附加

安全措施。这种设备不采用保护接地的措施也不依赖于安装条件。

3.0.4 Ⅲ类设备 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且设备内可能出现的电压不会高

于安全特低电压。Ⅲ类设备不得具有保护接地手段。必要时可因工作(与保护

目的不同)的原因采取与大地连接的手段但必须在技术上无损于完全水平。

有金属外壳的Ⅲ类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将等电位连接线与外壳连接的手段。职责

4.0.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制定项目安全

用电管理制度和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负责签订总分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

议组织专业维护班组并监督其有效运行。

4.0.2 项目生产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负责项目临

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专项技术方案具体落实监督总分包临时用电安

全管理协议落实情况。

4.0.3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不同阶段临时用

电安全技术方案。

4.0.4项目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负责编制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项目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负责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日常运行与

维护的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和管理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4.0.5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全用电责任制的落实参与项目临时用

电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总分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

议的编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项目总、分包人员开展临时用电工程的定

期检查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

4.0.6 项目临电维护班组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护和拆除工作

负责临时用电工程供用电设施的日常巡检以及对不安全用电行为的制止和纠正。临时用电管理

5.1基本要求

5.1.1工程项目应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专

业班组的职责。

5.1.2工程项目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项目电

气责任师和各级分包单位用电安全负责人。

5.1.3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总

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5.2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2.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

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2.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5.2.2.1现场勘探

现场勘测的工作可与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现场勘测工作同时进行或直

接借用其勘测资料。

5.2.2.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

向

5.2.2.3进行负荷计算

在进行负荷计算时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并按照首先确定单台用电设

备的计算负荷再确定用电设备组的计算负荷最后确定配电干线或低压母线上 的计算负荷的程序进行计算。

对于用电负荷不复杂的工程项目可采用下述简化公式计算

ΣP1 SJ=1.05~1.0K1

+ K2ΣS2 + K3ΣS3 + K4ΣS4

cosφ

式中

P1 —— 电动机额定功率KW

S2 —— 电焊机额定功率KVA

S3 —— 室内照明容量

S4 —— 室外照明容量

cosφ—— 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一般取用0.65~0.75

K1、K2、K3、K4 —— 需要系数参见下表

SJ —— 总视在计算负荷或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

需 要 系 数K值

用电设备 数量

需要系数 备注

K

数值

为使计算结果

接近实际各

需要系数应根 据不同工作性

质分类选取

一般电动机

8—10台

11—30台

30台以上

K1

0.7

0.6

0.5

0.5

加工厂动力设备

电焊机

8—10台

10台以上

K2

0.6

0.5

室内照明

K3

0.8 室外照明

K4

1.0

5.2.2.4选择变压器

变压器的容量应依据其供电现场的计算负荷选择总原则是变压器容量应大

于其供电现场的总视在计算负荷。装设一台变压器的施工现场应至少留有15

—25%的富裕容量。

5.2.2.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必须满足导线载流量的要求同时满足线路末端电压

偏移的要求其中架空导线还需要进行机械强度校验。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熔断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

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5倍。采用断路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瞬动过流脱扣

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

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

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

1.25倍。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5.2.2.6设计防雷装置 施工现场防雷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选择和确定防雷装置设置的位置防

雷装置的型式、防雷接地的方式和接地电阻值。

5.2.2.7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两方面

内容。

5.2.3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5.2.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

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

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5.2.5 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5.2.4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

纸资料。

5.2.6 在施工程地下部分和潮湿场所使用220V以上电气设备和灯具时应制定

相应安全措施。

5.3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

5.3.1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

可投入使用。

5.3.2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验收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部门项

目临时用电技术负责人、方案制定人、项目安全总监安全员参加经验收合

格后方可使用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5.4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

5.4.1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工程项目经理部每半月一次。对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并应履行复查验收 手续。

5.4.2 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所

列检查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

5.5人员要求

5.5.1专业人员

5.5.1.1临时用电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件。

b)经过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5.5.1.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

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5.1.3电工作业应至少由二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

用品。

5.5.2 各类用电人员

5.5.2.1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

性能并经考试合格。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5.5.2.2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5.2.3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

决

5.5.2.4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5.6日常维护与管理

5.6.1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 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5.6.2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修每年不宜少于2次其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

季到来之前。

5.6.3 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

记入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内。

1)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有人值班时每班应巡视检查1次。

无人值班时至少应每周巡视1次。

2)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3)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月不应少于1次。

4)设置的1KV以下的配电箱每季度应进行1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5)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除经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

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5.6.4现场需要变更供电线路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项目电气责任师和安全

总监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施工。

5.6.5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项目电气责任师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5.6.6 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6.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5.6.8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5.7安全技术档案

5.7.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a)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b)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c)技术交底资料

d)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e)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设备生产商或专业维修者提供

f)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g)定期检复查表

h)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i)各类配电、用电设备、电气材料的合格与进场资料。

5.7.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项目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

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6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6.0.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正下方施工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

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6.0.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

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

距离(m)6 8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6.0.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

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7 7

6.0.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

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

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延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延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6.0.5对达不到第6.2条至第6.4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的

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措施应坚固、稳定且防护设施与外

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下表的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6.0.6当本标准第6.5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

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6.0.7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外电埋地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 小于0.5m。

7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7.1配电室

7.1.1 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

方。

7.1.2 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

气连接。

7.1.3 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7.1.4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熟悉本配电室的系统、运行方式及电气设备性能。

b)持证上岗掌握运行操作技术。

c)能认真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d)配电室值班负责人或单独值班人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e)配电室值班人员单独值班时不得从事检修工作。

f)配电室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

具及防护设施。

7.1.5 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在便于取用

处配置砂箱和不少于四具绝缘灭火器。

b)配电室必须保持规定的操作和维修通道宽度。

c)配电室内应整齐清洁严禁放置杂物。

d)配电室内设置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

于1m应采用屏障隔离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配电室的门向外

开并配锁

7.1.6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

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7.1.7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

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7.2自备电源

7.2.1在远离电源或电源不能满足要求的施工现场可装设柴油发电机、列车电

站等发电设施。

7.2.2发电机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靠近负荷中心。

b)交通运输及线路引出方便。

c)设在污染源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d)远离施工危险地段。

e)发电站内应设可在带电场所使用的消防设施并应设在便于取用的地方

7.2.3 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

贮油桶。

7.2.4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7.2.5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其接地

电阻值应不大于4欧姆。7.2.6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7.2.7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7.2.8发电机组投入使用前应按照有关要求到当地供电部门备案。

8接地与防雷

8.1一般要求

8.1.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

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

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

1工作接地2PE线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

导电部分T变压器

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的漏电断路器

8.1.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

应与原系统保护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

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

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

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

1NPE线重复接地2PE线重复接地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

PE保护零线

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的漏电断路器

8.1.3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

再做电气连接。

8.1.4 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以下电

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时二次侧不得接地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采用

橡皮护套软线。

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

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

以上变压器尚应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8.1.5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8.1.6 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8.2保护接零

8.2.1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a)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

平台等

f)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 架。

8.2.2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必须与

保护零线相连接不得与N线相连接。8.2.3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

护接零。

8.2.4 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可不做保护接零

a)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以下的

电气装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

金属的件的除外

b)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且与其可靠电

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电器的金属外壳。

8.2.5 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 的规定。

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相线芯线截面Smm2

PE线最小截面mm2

S≤16

S

16S≤35

S35

S/2

8.2.6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

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手握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

小于1.5mm2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

8.2.7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8.2.8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并联严禁串联接零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

8.3接地与接地电阻

8.3.1单台容量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超过100kVA 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

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Ω。

8.3.2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

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

大于10Ω。

8.3.3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

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

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8.3.4塔式起重机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8.3.5接地装置应参照建筑电气通用图集《防雷与接地装置92DQ13》分册施

工。

8.4防雷

8.4.1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 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机具、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若最

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滚球法计算能够保护其它设备且最后退

出现场则其它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8.4.2 高度在20m以上的大钢模板就位后应及时与建筑物的接地线连接。

8.4.3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8.4.4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

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塔式起重机的防雷装置应单独设置不

应借用架子或建筑物的防雷装置。

8.4.5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8.4.6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至2m。配电线路

9.1架空线路

9.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9.1.2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9.1.3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a)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b)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c)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面相同三相四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

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d)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小16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

10mm2。

e)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25mm2。

9.1.4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

L1、N、L2、L3、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

起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

零线PE。

9.1.5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

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在同一档距内一根导线的接头不得多于1个同一条

线路在同一档距内接头不应超过2个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

内架空线不得有接头。

9.1.6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

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40mm。

9.1.7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为1/10加0.6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

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9.1.8架空线路绝缘子应按下列原则选择

a)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

b)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9.1.9拉线宜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3×φ4.0。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30°

之间。拉线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

装设拉紧绝缘子。

9.1.10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

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

9.1.11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9.1.12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

项目 距

最小净

空距离

m

架空线路的过引线、接下线下邻线

架空线与架空线

电杆外缘

架空线与摆动最大时树梢

0.13 0.05 0.50

最小垂 直距离

m

架空线同

杆架设下

方的通

信、广播

线路

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

架空线

最大弧

垂与暂

设工程

顶端

架空线与邻近电力线

路交叉

施工现场 机动车道 铁路轨道 1kV以下 110kV

1.0 4.0 6.0 7.5 2.5 1.2 2.5

最小水

平距离

m

架空线电杆与路基

边缘

架空线电杆与铁路 轨道边缘

架空线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

1.0 杆高m+3.0 1.0

9.2 电缆线路

9.2.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

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

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9.2.2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

介质腐蚀。

9.2.3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应沿道路路边或建筑物边缘进行并宜沿直线敷

设埋设深度应不小于0.7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

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转弯处和直线段每20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9.2.4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

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

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9.2.5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

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9.2.6 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

1m。

9.2.7 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9.2.8 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9.2.9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

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

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

不得小于2.0m。

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沿

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

9.2.10施工现场配电箱、设备、室外灯具、流动灯具的电源线、负荷线均不得采

用塑料线和普通橡皮线。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

芯软电缆。

9.3室内配线

9.3.1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

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

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

9.3.2 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9.3.3 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9.3.4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

不小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9.3.5 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9.3.6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

小于35mm瓷夹间距应不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

小于100mm瓷瓶间距应不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允许直接敷设于

钢索上。

10配电箱与开关箱

10.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0.1.1配电系统应设置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

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

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10.1.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

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10.1.3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

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

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0.1.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

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网板厚度不得

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箱体外观应完整、坚固、防雨、防尘。

箱门不得采用上下开启式并有防止碰触箱内带电部分的绝缘措施。

10.1.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

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

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10.1.6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 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 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落地式配电箱 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100-200mm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底座

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人箱内。

10.1.7 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非木质阻燃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

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10.1.8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

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1.9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有任何带电明露部位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

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10.1.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

志应按规范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

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0.1.11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

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编织软铜

线做电气连接。

10.1.12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应外涂安全警示标示并按照临电施工组织设计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10.1.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

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

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0.2 电器装置的选择

10.2.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0.2.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a)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

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

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

器或总熔断器。

b)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

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

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

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c)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

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d)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e)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

值相适应。

10.2.3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

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本标准第10.2.2条要求。

10.2.4开关箱应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

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断路器或熔断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

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10.2.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二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漏电保护装置的选

择应符合相关规定。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

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10.2.6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10.2.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0.2.8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

离。

10.2.9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

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

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

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

30mA?s。

10.2.10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

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10.2.11 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

路。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

10.2.1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0.2.13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10.3 使用与维护

10.3.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10.3.2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

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

具。

10.3.3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

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0.3.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a)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b)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

紧急情况除外。

10.3.4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10.3.5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0.3.6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

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0.3.7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

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11用电设备

11.1一般规定

11.1.1施工现场中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

遵守下列规定

a)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

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b)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c)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第8.1.1条、第8.1.2条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

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d)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要按第10.2.4条、第10.2.7条—第10.2.10

条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11.1.2塔式起重机、室外电梯、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和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

井字架等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

电气连接。

11.1.3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塑料外壳Ⅱ类工具和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工具中 的Ⅲ类工具可不连接PE线。

11.1.4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以及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等移动电器设备必须

戴绝缘手套。

11.1.5 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

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

绝缘电缆》GB 5013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

或重复接地线。所有用电设备在拆除、修理、移动时必须先断电。

11.1.6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电器外还应按要求装设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正、反

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

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

11.2 起重机械

11.2.1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标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中的要求。

11.2.2塔式起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第6.4条要求。

11.2.3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是应

作环形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20m应

加一组接地装置。

11.2.4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垂直敷设时应设立固定点固定点间距不得超过

10m。

11.2.5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

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11.2.6在强电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

鞋并应在吊钩与机体间采取绝缘隔离措施或在吊钩吊装地面物体时在吊钩

上挂接临时接地装置。

11.2.7外用电梯梯笼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11.2.8 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11.2.9 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在每日工作前必须对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

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

坠落措施。

11.2.10未经有关人员批准起重机械上的电气设备和接线方式不得随意改动。

11.3桩工机械

11.3.1 潜水式钻孔机电机的密封性能应符合国标GBT4942.2—93《低压电器

外壳防护等级》中的IP68级规定。

11.3.2 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长度应不小于1.5m不得

承受外力。

11.3.3潜水式钻孔机所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应符合第10.2.9条对潮湿场所使用漏电 保护器的要求。

11.4 夯土机械

11.4.1夯土机械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

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夯土机械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

2处。

11.4.2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11.4.3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线长度

应不大于50m。严禁电缆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

时其间距不得小于5m串列工作时不得小于10m。

11.4.4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11.5焊接机械

11.5.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

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

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应消除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

11.5.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

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11.5.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防水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并采用铜质接

线夹或接线端子压接牢固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电焊作业时必须做到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和结构钢筋等作为回路地线。二次

线不得泡在水中上方不得堆积物料。

11.5.4电焊机应单独设立开关箱并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带有漏电保护功

能的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11.5.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11.6手持式电动工具

11.6.1空气湿度小于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Ⅰ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

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除塑料外壳Ⅱ类工具外相关开关箱中漏

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所用插座和插头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避

免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

11.6.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

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金属外壳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符合

本标准第11.6.1条要求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外面在潮湿场所

或金属构架上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11.6.3狭窄场所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开关

箱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均应设置在狭窄场所外面并连接PE线。漏电保护器的选

择应符合本标准第10.2.9条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漏电保护器的要求。操

作过程中应有人在外面监护。

11.6.4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

有接头。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1.6.5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

前必须作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11.6.6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11.7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11.7.1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水泵等设备的漏电保护应符合第

10.2.9条的要求。

11.7.2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

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

电缆。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型橡皮护套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不

得承受任何外力。

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固定牢固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11.7.3施工现场消防泵应设置专用配电线路电源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

端。

11.7.4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

锁。

12照明

12.1 一般规定

12.1.1 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

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12.1.2 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

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12.1.3 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

明器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12.1.4 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

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12.1.5 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12.2 照明供电

12.2.1 一般场所宜适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12.2.2 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

得大于12V。

12.2.3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电源电压不大于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12.2.4 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地、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

照明的场所其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10%5%其余场所电压允许

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5%。

12.2.5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12.2.6 照明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

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

12.2.7 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或塑料护套铜芯软电缆中

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其中绿/黄双色线只可用PE线使用电源插

销应有保护触头。

12.2.8 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单相二线及二相二线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

50%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载相的电流选择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最大负载相相线截面相同。

12.2.9 室内、室外照明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本标准第9章要求。

12.3 照明装置 12.3.1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

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0.2.9条和第

10.2.11条的规定。

12.3.2 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

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

取隔热措施。

12.3.3 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12.3.4 荧光灯管应采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荧光灯的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 的结构物上。

12.3.5 碘钨灯及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应

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12.3.6 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应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12.3.7 螺口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12.3.8 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12.3.9 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 的出口向下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12.3.10 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2.3.11 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

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

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附录A 临时用电工程常用资料及数据

一、常用电力电缆型号含义

型号组成 简单名称 代号

型号组

成简单名称 代号

绝缘层

纸绝缘

橡皮绝缘

聚氯乙烯绝缘

聚乙烯绝缘

交联聚乙烯绝缘

Z

X

V

Y

YJ

不滴流

充油

滤尘器用

D CY

C

导体

不表示

L

一级

二级

护套

铅包

铝包

聚氯乙烯护套

非燃性橡套

Q

L V

HF

麻包

钢带铠装麻包

单层细钢丝铠装麻

单层粗钢丝铠装麻

相应裸外护层

相应内铠装外护层

聚氯乙烯护套

聚乙烯护套

0 02

03

特征

统包型

分相铅包、分相护

干绝缘

不表示

F

P

二、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以交联聚乙烯代号字母“YJ”为首位其余各项

型号编制及字母含义如下

类别、用途 导体 绝缘 护套 外护层

YJ-交联聚乙烯电缆 T*-铜 YJ-交联聚乙烯 LW-皱纹铝套 2223

3233

4243

L-铝

V-聚氯乙烯

Y-聚乙烯

Q-铅套

注*铜导体代号字母“T”一般省略。S-加铜丝屏蔽时。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主要型号及名称

芯 铝

YJV YJLV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YJV YJLY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YJV22 YJLV22 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YJV23 YJLY23 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YJV32 YJLV32 交联聚乙烯绝缘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YJV33 YJLV33 交联聚乙烯绝缘细钢丝铠装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YJV42 YJLV42 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YJV43 YJLV43 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0.6/1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载流量表

额定电

0.6/1kv

型号 YJV YJLV YJY YJLY YJV YJLV YJY YJLY

YJV22 YJLV22 YJV23

YJLV23 YJV32

YJLV32 YJV33

YJLV33

芯数 单芯 3-5芯

敷设

空气中 土壤中 空气中 土壤中

单芯电

缆排列

方式

○○

○○○ ○

○○

○○○

导体材

铜 铝 铜 铝 铜 铝 铜 铝 铜 铝 铜 铝

1.5 22...30...40...43...21...25...2.5 30...40...50...57...28...33...39...53...71...74...37...44...50...67...91...94...46...54...70 53 93 71 123 95 127 97 63 48 73 56 94 76 124 102 158 122 165 131 84 65 94 72 124 99 168 130 201 159 231 165 109 85 120 93

154 118 207 160 244 191 258 199 132 102 144 111

191 150 252 195 292 224 304 235 159 123 159 131

241 185 306 239 355 283 372 289 195 152 205 159

297 231 384 298 433 338 449 348 237 184 24 190

346 268 439 340 496 387 512 398 273 213 278 210

399 308 507 392 554 430 575 445 310 241 309 240

185 455 365 591 459 624 490 650 505 355 277 347 271

240 552 427 694 539 725 568 757 589 416 326 399 312

300 652 502 810 629 819 639 855 664 473 372 446 351

400 777 590 937 731 934 701 976 762............500 921 687 1078 845 1061 898 1110 870............环境温

25 40 25

三、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以绝缘塑料代号字母“V”为首位

其余各项型号编制及字母含义如下

类别、用途 导体 绝缘 护套 外护层

V-塑料电缆 T-铜 V-聚氯乙

V-聚氯乙烯 222332

334243

L-铝

注铜导体代号字母“T”一般省略

0.6/1KV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五芯电力电缆在空气中长期允许载流量

截 面

mm2

载流量

无铠装 铠装

VV VLV VV22、VV32 VLV22、VLV32 22 17 25 19 32 23 32 22 44 30 44 29 55 41 58 42 74 53 75 56

68 94 72

83 116 86

105 143 105

173 128 176 131

199 146 203 150

225 169 233 173

183 263 195 266 199

240

0.6/1KV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五芯电缆在地埋敷设时长期允许载流量

截 面

mm2

载流量

无铠装 铠装

VV VLV VV22、VV32 VLV22、VLV32 27 20 32 23 34 26 40 26 46 35 53 35 67 51 69 51 91 67 91 67

81 109 81

95 130 98

158 116 158 119

189 140 189 140

217 161 217 161

242 179 242 182

183 273 203 273 203

240 319 238 319 238

300

四、通用橡套软电缆

通用橡套软电缆型号和名称

号 名

称 主

YQ、YQW 轻型橡套软电缆 用于轻型移动电器设备和工具

YZ、YZW 中型橡套软电缆 用于各种移动电器设备和工具

YZB、YWB 中型橡套扁形软电

用于各种移动电器设备和工具

YC、YCW 重型橡套软电缆 用于各种移动电器设备、能承受较大的机械外

力作用

通用橡套软电缆常见规格

型号 额定电压V 芯数 标称截面mm2

YQ、YQW 300/300 2、3 0.30.5

YZ、YZW 300/500 2、3、4、5 46

4三大一小 1.56 0.756

YZB、YZWB 300/500 2、3、4、5、6 0.756

YC 450/750 1 1.5400 1.595 3、4 1.5150 1.525

4三大一小 2.5150

YCW 450/750 2 3595 120150

4三大一小 2.5150

通用橡套软电缆长期允许载流量

导线工作温度65°C

环境温度25°C

导 线 面

mm2

空 气 敷 设 长 期 允 许 载 流 量 A

YQ、YQW YZ、YZW YC、YCW

二芯 三芯 二芯 三芯 四芯 一芯 二芯 三芯 四芯

0.3 7 6

0.5 11 9 12 10 9

0.75 14 12 14 12 11 14 13

1.5 18 18 22 22

2.5 25 25 37 30 26 27

35 36 47 39 34 34

45 45 52 51 43 44

74 63 63

98 84 84

135 115 116 35

183 167 142 143

226 208 176 177

289 259 224 224

353 318 273 273

120

415 371 316 316

五、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主要用于交流额定电压(UO/U)450/750V及以下动力日用电器、仪器、仪

表及电信设备。电线长期工作温度≤70℃

90型≤90℃

电线敷设

温度 0℃。

聚氯乙烯绝缘电线常见规格

型号 名称 标称截面 芯数 额定电压

BV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0.5-400 1 450/750

BLV 铝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2.5-400 1 450/750

BVR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线 2.5-70 1 450/750

BVV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圆型电

线

0.75-6 1-5 300/500

BLVV 铝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圆型电

线

2.5-10 1 300/500

BVVB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平型电

线

0.75-10 2 300/500

BLVVB 铝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平型电

线

2.5-10 2-3 300/500

BV-90 铜芯耐热90℃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0.5-6 1 450/750

RVVP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屏蔽软 电线

0.35-2.5 1-24 300/300

RVP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屏蔽软电线 0.35-2.5 1-2 300/300

六、载流量修正系数

不同环境温度下载流量修正系数(空气中)

导体工

作温度

环境温度(°C)15 20 25 30 35 40 45 50

1.58 1.52 1.41 1.32 1.22 1.11 1.00 0.86 0.73

1.41 1.35 1.29 1.22 1.15 1.08 1.00 0.91 0.81

1.32 1.27 1.22 1.17 1.11 1.06 1.00 0.93 0.86

1.26 1.22 1.18 1.14 1.09 1.04 1.00 0.94 0.89

1.22 1.19 1.15 1.11 1.08 1.04 1.00 0.95

不同环境温度下载流量修正系数(土壤中)

导体工

作温度

环境温度(°C)15 20 25 30 35

1.20 1.13 1.07 1.00 0.93 0.85

1.17 1.12 1.06 1.00 0.94 0.87

7.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方案 篇七

1“七步式推广”普及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作为一项技术手段, 在保证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在充分分析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形势的基础上, 联合市安监局和市经贸委下发了《关于对全市低压用电户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通知》。同时在不断完善一、二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运行管理的基础上, 按照《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相关规定, 全面普及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经过多年实践, 创新总结出“七步式推广”普及模式, 即:逐门逐户实查摸底、研究审批普及方案、对照方案发动宣传、接受委托完善协议、上门安装自查整改、组织验收反馈意见、总结经验建立机制。目前, 全市40万农村用电客户已全部安装了末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农村用电安全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2“一站式服务”破解农村低压临时用电难题

农村低压临时用电管理作为农电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来是县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近年来, 我们在加强农村低压临时用电管理方面, 不断创新思路、总结经验, 从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两方面入手, 通过摸索和实践, 探索出农村临时用电管理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投资200余万元, 为各供电所配置了“全副武装”的临时用电塑钢配电箱1 000余套, 配电箱配有保护装置、刀开关、电能表、低压电缆等设备。临时用电客户提出申请, 后续工作全由供电公司完成, 包括勘察现场、制定方案、免费安装、签订协议、验收送电、表计归档、巡视检查、设备拆除等环节, 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农村临时用电客户提供安全、可靠和优质的供电服务, 真正把农村低压临时用电管理纳入到农村用电管理范畴, 不仅从根本上杜绝了乱收费的现象, 还有效地消除了农村临时用电安全隐患。

3“六餐式教育”服务农村用电安全管理

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用电意识, 及时消除农村用电安全隐患, 共建“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和谐社会, 我们从普及农村用电安全常识入手, 全面实施“六餐式教育”。一是大餐教育, 突出全面性。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 聘请专家举办安全用电知识讲座, 通过专家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高科技多媒体的演示, 让老百姓“用放心电, 用平安电”。二是套餐教育, 突出专业性。利用LED大篷车下乡, 通过在安全教育宣传片中插播文艺节目的形式, 使老百姓耳熟能详, 熟悉掌握安全用电常识, 增强安全用电意识。三是营养餐教育, 突出重点性。针对季节性特点, 进村庄、进农户、进田间、进学校, 向农民群众和在校学生讲解季节性用电、设备维护、家用电器绝缘检测等方面的安全用电知识, 现场演示触电紧急救护法。四是自助餐教育, 突出便利性。发放《农村安全用电手册》、《安全宣传画册》、安全漫画挂历、安全知识扑克等宣传材料, 使农民群众可以利用农忙间隙自我充电, 学习安全用电知识。五是零餐教育, 突出随时性。农民群众可随时通过拨打农电工“朱德文”服务电话、95598服务热线等了解安全用电知识。六是定餐教育, 突出针对性。通过电话预约、热线服务、网络交流等形式, 针对农业排灌、副业加工、麦场用电等特殊用电客户, 提供“一对一”的安全用电定制服务。

4“入户式管理”力促农村农事安全用电

一是开展农村“百日入户惠民工程”活动, 结合农事特点, 依靠“入户”管理, 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用电安全检查和农事用电服务。二是开展入户“大走访”活动。充分发挥“电力彩虹服务队”的作用, 深入到每村每户, 发放征求意见卡、彩虹条, 了解掌握居民客户生活、生产和农事用电需求, 主动征求用电客户对供电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履行“四个服务”的社会责任。三是开展入户“除隐患”活动。组织专业队伍, 分析走访意见反馈表, 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 开展入户“地毯式”安全大检查, 深入客户家中讲解安全用电知识, 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现场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开展入户“回访”活动。在电费交纳期间, 对隐患、问题已消除的客户进行回访, 了解客户用电状况的同时, 拉近与客户的距离, 增加信任, 做好服务, 切实帮助客户排忧解难。五是开展入户“保农事”活动。针对农村用电季节性强的特点, 在麦收、灌溉等农忙时期, 加强临时用电管理, 及时制止私拉乱接, 劝导农民群众使用合格导线, 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消除田间地头用电隐患, 使老百姓真正用上“放心电”、“安全电”。

5“共赢式发展”依托平安协会打造平安农电

我们成立了全国第一个行业平安协会———新泰市平安协会农电分会, 依托平安协会重点解决在电网建设、供电管理、线路清障、电力线路设备维护等方面的难点问题, 走出了一条“企业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共赢发展”的平安农电新路子。农电分会积极发挥供电企业与社会和农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实施“平安灯”工程, 为全市912个行政村安装“平安灯”3万盏。同时, 与全市用电村签订了《电力线路设备看护协议》, 各村成立线路看护志愿队, 全市电力设施遭破坏和被盗案件同比减少56%, 共计清理线路通道保护区内违章树木57万余棵, 配合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案件67起, 有力维持了全市供用电秩序, 形成了齐抓共管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的局面。

8.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方案 篇八

1998年,我国第一次大规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网建设与改造工作,拉开了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工作的序幕,累计解决了约3500万无电人口的基本用电问题,实施农网改造的地区均已实现城乡生活用电同价目标。但一、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对农村电网实施全面改造,迫于当时人员思想观念、资金额度,设计标准5-10年的实际情况,在人们三年完成改造任务后,经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促进了社会的长足发展,十年发展规划五年突破,农村电网步入了超载时代近年来,虽然农村电力建设和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电力需求增长很快,目前农村电网改造还有死角,部分已改造的电网又出现了不适应问题,线路“卡脖子”、设备“过负荷”现象普遍,并已逐步成为影响农村发展的制约因素。

农网改造以后,家用电器快速进入农村家庭,除彩电、冰箱、洗衣机等电器外,电磁炉、微波炉、电饭煲等炊事用大功率电器也已被普遍使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截至去年底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430万件,不仅拉动了农村消费,也为相关企业开拓了广大农村市场。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农村电网的负荷能力同日益增长的用电量十分不匹配,而这不匹配的供电系统影响了农村消费者购买使用家电的积极性。

2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推进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大力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电发展战略,实施“户户通电”和农村电气化“百千万”工程,对“十一五”建设任务进行了规划,全面启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安全、可靠、充足、经济的电力供应和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电力服务。并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有效改善农村投资环境,提高了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活力。

建设后成果一:缓解电网矛盾,用电需求得到满足。开展电气化建设之前,农村电网卡脖子、低电压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三年来,经过大投入大改造,农网卡脖子和低电压情况有了根本好转,新农村电气化县农村年用电量比创建前平均增长超过了15%。新农村电气化村平均每百户居民家用电器普及率明显提高,为“家电下乡”提供了良好的电力保障,使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提高。

成果二:有利节能降耗,农村用电更加安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遵循“短半径、密布点、小容量”的原则。通过改造,导线线径更粗、供电半径更小,避免迂回供电,配变台区布局更加合理。另外,还通过积极采用非晶合金变压器、调容变压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提高了供电质量,降低了电能损耗。另外,通过电气化建设,一些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治,农村用电安全更加有了保障,农村触电死亡事故大幅减少。

成果三:改善服务质量,农民用电更加方便。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过程中,电力部门始终坚持以建设促服务,通过服务承诺制,开展“群众满意基础站所创建”活动以及全面开通95598电力服务热线,使用电服务更走进农村、贴近农户。在农电难点问题的突破上也体现了许多人性化的服务:针对农户表后服务和农村收费难的情况,分别采用“农村-电力共建”等和POS机缴费等多种形式,让农民享受城镇同等甚至超过城镇待遇。

3新一轮农网改造与电气化建设相结合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国家的这一举措既是改善农村民生、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迫切需要,也将催生更大的投资和农村消费需求,极大地拉动内需。为解决电网“卡脖子”问题,国家将投入巨资启动这一轮农网改造工程。据电网内部人士透露,预计国家电网2010年将安排120亿元资本金用于农网改造,按资本金占20%的比例计算,全年农网改造投资的“大盘子”将近600亿元。

坚持“三新”农电发展方针,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顺应“保增长、扩内需”和“家电下乡”等拉动农村消费的政策需求,立足“三农”,服务大局。统筹城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电气化建设质量,日益扩大电气化覆盖面,营造和谐有序的农村供用电秩序,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新一轮农网改造为契机,抓住编制“十二五”农网发展规划的有利时机,结合规划总体框架,研究确定未来一定时期新农村电网建设的项目和技术路线。在制定电气化建设规划时,必须统筹把握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电网供电能力的关系,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规划要与地方经济发展总体规劃相协调,把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生态村”、“文明村”、“示范村”等建设,精心编制村级电网规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开展建设工作。各地区要结合实际,以强化农村电力基础设施,提高农网供电能力为根本任务,合理安排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优先解决供电能力不足、电网“卡脖子”、供电质量低、安全性差、电能损耗大等问题。要结合迎峰度夏、增容布点、缺陷消除等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尤其要根据国家拉动农村市场的政策要求,做好电力供应的调查摸底和项目预安排,优先安排有利于增供扩销的项目,重点保障扩大内需的电力供应。

要坚持技术提升,科技推进。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要着力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农网设备档次,针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中工程量大、建设要求高等问题,采取各种形式提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进一步规范工程设计,着重抓好工程建设前期的原始资料收集、现场测标、方案编制等基础工作。广泛应用典型设计和“三通一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不断提高电网装备水平和安全经济水平,重点做好“经济发达地区新型农网建设模式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建设”等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工作,建设好坚强的农村电网。同时,着力推进农电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规范化、精益化管理,不断夯实管理基础,保证农民群众用上电、用好电。

要坚持质量标准,规范推进。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必须把质量摆在第一,坚持适度超前,合理确定建设标准,防止低水平建设和盲目追求高标准。要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立项、实施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在建项目和预备项目的检查指导,严格控制项目调整,严格控制造价更改,执行“三节约”的要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点多面广、工程浩大,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努力打造“平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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