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达语法备考重要知识点总结

2024-06-21

赛达语法备考重要知识点总结(精选3篇)

1.赛达语法备考重要知识点总结 篇一

SAT语法备考所要经历的阶段

SAT语法备考的好坏对于整个SAT考试都有影响,因为语法部分相对难度不是很大,对于大家掌握SAT考试特点和为阅读及写作做铺垫是有很大影响的。那么大家在备考SAT语法考试的时候,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步骤呢?下面我们来看看详细内容吧。小马过河国际教育

语法选择题中包含25道改进句子(Improving Sentences,IS)、18道句子改错(Identifying Sentence Error,ISE)和6道改进段落(Improving Paragraph,IP)。

在备考这些题目的时候,大家可以按照从简单到复杂,逐渐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的顺序入手进行备考。

第一阶段:这个阶段是专项突破。将所有的SAT语法题汇集到一起,在看完Official Guide的前提下,将这些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完,对照答案,将错题收拢。

第二阶段:每一道错题都代表你的一个思维上的误区,不管是粗心也好,是基本功问题也好。请你在这一阶段静下心来,好好分析每一道错题,不要偷懒,抓住它的语法问题核心在哪,再找这个问题的题再做几遍,直到谙熟为止。

第三阶段:可以进入模考阶段了。按照考试计时,然后继续查漏补缺。

注意:以上这三个阶段的前提条件是大家了解并掌握了最基本的语法知识,也就是大家对高中的语法部分已经学习完,或者是进行过SAT语法部分的基础培训。

以上就是关于对SAT语法备考阶段的分析,从SAT语法考试的专项突破,到对思维方式的介绍,最后到模考和融会贯通。大家可以在备考自己的SAT语法考试的时候,进行适当的参考和借鉴。

2.赛达语法备考重要知识点总结 篇二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举证责任倒置重要知识点总结

在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阶段,我们就行测常识判断有关法律方面的举证责任倒置这个知识点进行讲解。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一原则的例外。

华图教育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库供考生备考学习。

需要更多指导,请选择2018国考频道在线咨询一对一解答。

一、理论范畴及构成因素

(一)基本规范上的前置性

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为前提条件,面是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在近现代依法律要件分类说为通说,法律要件分类说被称为配置举证责任归属的基本规范。正是在此意义上,法律要件分类说又成为“规范说”。只有依法律要件分类说不能恰当地落实举证责任的负担时,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才有发挥作用的余地和必要。所以,举证责任倒置在理论逻辑上乃是以举证责任分配具有一般性原则为前提的,如果缺少这个一般性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则无从谈起。公务员之路,从华图起步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大全 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

(二)倒置对象上的局部性

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现象的案件,绝对不意味着所有的案件事实都“倒置”由相对方当事人承担,而仅仅意味着某此特殊案件中的部分要件事实倒置给相对方当事人承担。一般只有在侵权领域才有所谓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在普通侵权案件中,原告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要得到法院的判决满足,必须同时主张并证明这样四个要件事实:

1.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

2.原告受到损害;

3.侵权行为的原因事实与结果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被告在主观上有过错,原告对此四个要件事实均负举证责任。

(三)待证事实上的相反性

举证责任之所以称“倒置”,原因在于这种对特定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承担不仅在主体上发生了变化,而且在举证责任所指向的客体上,也即证明对象上,也发生了性质的变化。所“倒置”的举证责任客体和“正置”情形下的举证责任的客体,在事实的自身性质上恰好呈正反对立关系。

(四)承担主体上的对换性

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被颠倒过来的事实由相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里的相对方是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来确定的。比如,按照公务员之路,从华图起步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大全 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

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对某一个事实主张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但在举证责任倒置的作用下,该事实主张的反而事实便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在举证责任倒置的诉讼杠杆的调节下,不仅证明的客体发生了性质上的颠倒,而且在责任主体的位置上也发生空间上的变化。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决不仅仅意味着由原告向被告的倒置,它也同时意味着由被告向原告的倒置。

二、举证责任倒置的特点

(一)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提出主张的一方或称为积极主张的一方就某种事由(过错或因果关系等问题)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反对的一方负担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实际上是指谁提出主张或者抗辩,谁就应当对此主张或抗辩的事实的存在进行举证。具体包括:

1.一方如果向另一方提出请求应当就此进行举证,举证证明的对象,应当是请求权存在的基础事实。

2.一方提出主张以后,另一方对该主张进行抗辩,应当就此承担举证的责任。

在实体法中,抗辩的事由或类型很多,如在合同诉讼中有债务不存在的抗辩、时效已过的抗辩等。

举证责任转换并没有免除任何一方举证的责任,它仍然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的体现,它所转换的只是当事人提出证据的责任,即主观的举证责任,而且该提出证据的责任,随着诉讼的进行,经常是在当事人间来回转换。而举证责任倒置则突破了“谁主张谁举证”规公务员之路,从华图起步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大全 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

则,它免除了提出主张的一方就某种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所应负担的举证责任,而将此种负担置于反对的一方身上,所以,它是法定的基本的证明责任分配的例外,因此称为“倒置”。

(二)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反对的一方应当就某种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负担举证责任。

民事责任特别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这些要件事实的存在也构成了决定原告是否胜诉的关键。但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原告不必就这些因素的存在与否都负担举证责任,而应当由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与否承担举证责任。

由被告方证明的事实是由实体法加以明确限定的,其证明的事由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明;二是对不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对这两个事实的证明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则不仅表明被告没有过错,而且同时也表明损害的发生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也是相互分离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就可以表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从而应当被免除责任。

(三)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中,发动诉讼的原告一方,也应当对部分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的责任。

例如,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责任中,至少原告要证明危险是因为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则其连诉讼主体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确,怎么诉讼?对谁诉讼?再如,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医院一方,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公务员之路,从华图起步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大全 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

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而患者应当就被告行为的危害后果事实、危害后果与被告的行为间有关联的事实等,承担举证的责任。

(四)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被告承担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无法就此加以证明,则承担败诉的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证据责任的倒置,实际上是就某种事实负有证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责任的倒置,是证明责任在当事人间如何分配的问题。

因为一旦倒置以后,举证责任被倒置的一方负担了较重的证明义务,如果其不能够就法定的事由进行举证,便推定提出主张的一方就该事实的主张成立,这就会从整体上影响到诉讼的结果。

三、举证责任倒置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公务员之路,从华图起步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大全 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

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十三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公务员之路,从华图起步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大全 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

承担举证责任。”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四)《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五)《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六)《专利权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公务员之路,从华图起步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大全 点击查看>>>国考行测备考资料 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原文链接:

3.赛达语法句子改错题的考点介绍 篇三

1.动词

动词里面主要考三个考点:主谓搭配一致;平行结构;时态语态一致。

主谓搭配一致主要就是指谓语的单复数要和它所对应的主语的单复数一致。比如有这么一道题:

The existence of consistent rules are(A)important if(B)a teacher wants to run(C)a classroom efficiently(D).NO ERROR(E)

很明显这道题目当中主语是一个A of B结构The existence of consistent rules,这种结构的中心词应该是前面一个词A即existence,它是单数,而后面的谓语动词却是复数are,所以主谓搭配不一致了,答案应该选 A.再请看下面一道题:

Like every other(A)sociological system, the commune has(B)a way of functioning that may be easily upset(C), either slightly or extreme(D).NO ERROR(E)

这道题目所考察的就是平行结构,因为either or所紧连接的两个词在语法功能和时态结构上应该保持一致,前面是副词slightly,所以后面也应该是副词extremely.答案选D.时态和语态一致即指前后的时态和主被动的语态应该保持一致,比如:

Many(A)biographers had stated(B)that Samuel Langhorne Clemens changed(C)his name to Mark Twain to echo the riverboat captain’s call ascertaining the safe navigation(D)depth of the Mississippi River.NO ERROR(E)

很明显这句话的主句应该是用一般过去时而不应该是过去完成时,所以答案应该选B,将had去掉。

2.名词

NEW SAT中的名词主要是考察名词的单复数错误。

Although(A)they have(B)radically different career plans, Luna and Gabriei both(C)hope to be a Michigan State graduates(D)one day.NO ERROR(E)

这道题目的D前面用了不定冠词a,后面又出现了一个复数形式graduates,所以明显是错误的。

3.介词

介词主要是考固定搭配。比如看这么一道题目:

Wanda implored(A)Marco not to be jealous over(B)her work;she explained that because(C)she liked both Marco and her job, he would have to share(D).NO ERROR(E)

我们知道固定搭配应该是be jealous of,所以jealous后面的介词应该是of而不应该是over,答案选B.4.代词

代词的考点有很多,比如主客体和所有格的混淆,代词与所替代的名词应该一致,不能够指代不清等等,在这里我们选两道难题看一下:

Because(A)a basketball scout from the university was in(B)the bleachers, Kurt’s coach knew that it(C)was essential for him(D)to play well during the final game against their school’s arch-rival.NO ERROR(E)

这道题目大家看出什么问题了吗?如果以前没有接触过此类题的话可能会有些难度。大家发现这道题目里面出现了两个人,Kurt和他的教授,而D选项这个him即可以指代Kurt也可以指代他的教授,这就犯了指代不明的错误,所以答案应该选D.我们再看一道难题:

One should use(A)parchment paper while(B)baking cookies because(C)the cookies won’t stick to this lining and you(D)won’t have to scrub the pan.NO ERROR(E)

这是一道比较难的题目,一般托福里面是不考这个考点的,不过大家掌握了以后也比较简单。同学们以后要记住,在sat的语法当中是不允许one和 you同时出现的,因为它们一个是第二人称,一个是第三人称,不能用来指代同一事物。所以凡在语法中,如果一道题目中one和you同时出现了,含有 one或you的这个选项必错。

上一篇:秋季大检查总结下一篇:大美医者群众评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