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政策

2024-09-13

农业部政策(共12篇)

1.农业部政策 篇一

形式政策作业

论文题目 : 浅析新疆实施节水农业政策

姓名:任晓红 班级:人力0901 学号:2009011977

浅析新疆实施节水农业政策

一. 新疆发展节水农业的必要性

新疆水资源总量为545.95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量的1.9%;人均占有量为2285立方米,相当于全国人均水平,但耕地亩均水资源量548立方米,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属水资源严重紧缺省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区域性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问题并存。

同时,全区产业层次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产业发展中耗水量大、用水结构不合理、水资源浪费等问题突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47,低于全国0.5的平均水平。农牧业用水占全社会用水总量的7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5个百分点;工业用水仅占12%,比全国低12个百分点。

要解决新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所面临着这些问题,使新疆工农业生产及生存、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发展节水农业,提高天然降水和灌溉水的利用率,提高单方水的生产效率,节水扩灌,提高粮食产量;同时通过节水来满足“生态用水”的需求,通过节水和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来减少灌溉本身所产生的负效应和旱作农业区的水土流失。因此,发展节水农业是新疆水资源持续利用、农业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出路。

节水农业就是一项农、水技术紧密结合,水、土、作物资源综合开发的系统工程,即在改进灌溉技术和灌溉管理制度及区域水资源平衡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水的利用率,以获得最佳的农作物水分利用效率,包括农学范畴的节水、灌溉范畴的节水和农业管理节水,是以节约农业用水为中心的农业。

二.新疆节水农业的实践经验

(一)新疆高效节水灌溉的具体做法 1.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

2009年,自治区财政安排1.8亿元专项资金补助高效节水工程,每亩滴灌补助100元,其他节水工程每亩补助30元,2010年每亩滴灌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00元。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通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支持新疆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同时加大对节水灌溉贷款贴息资金的支持力度。近十年来,兵团累计投入80多亿元推广田间节水灌溉,其中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70多亿元。

2.加强节水技术的研发,全面推进高效节水建设。

节水灌溉的发展是现代灌溉技术代替传统灌溉技术的过程,更是农业生产方式发生重大变革的过程。目前,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滴灌设备及器材生产技术的应用,大幅降低了节水灌溉一次性投入成本,使其由1996年初的2000元/亩降低到目前的650元/亩。使用滴灌的农户扣除滴灌投入各项费用后,仍能够实现增收,使大面积推广成为可能,全面推进了高效节水建设。3.示范带动,推广有力。

由于节水灌溉,特别是膜下滴灌技术具有节水、节肥、节劳力,增地、增产、增收的特点,农牧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对高效节水建设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过去的政府强制推广到现在的政府引导、农民自发组织实施,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农牧民成为了农业节水的主力军和受益者。目前,采用滴灌灌溉的农作物已由原来单一的棉花等少数作物扩大到辣椒、番茄、土豆、玉米、甜菜、小麦、水稻等主要种植作物。4.强化组织管理,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自治区经过几年的探索,逐步形成了几种适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的成功模式,主要有合作社+专管人员管理、农民用水者协会+专管人员管理、村组+专管人员管理、水管单位+农户管理、公司+专管人员管理、农民联户管理、承包管理、大户或私人农场自行管理等模式,保证了已建工程良性运行。

三.新疆高效节水灌溉发展取得的成效

一是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据调查,兵团灌溉水利用系数由2000年的0.40提高到了2009年的0.51,灌溉定额由每亩1000立方米下降到了650立方米,年实现节水10多亿立方米。通过滴灌技术的推广,各种作物的灌溉用水普遍节约30—50%,例如,使用膜下滴灌技术的棉花,比常规灌溉可节水45.7%,小麦可节水40.1%。

二是改变了传统的耕作方式,提升了农业生产力。节水灌溉是由多项农业技术配套集成,将节水、施肥、施药、栽培、管理等一系列精准农业措施融为一体,提升了农业整体技术水平。在兵团部分团场,已建成自动化的滴灌控制系统,“开阀门、点鼠标、穿皮鞋”代替了“拿铁锹、提马灯、蹬胶鞋”的传统浇水方式,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棉田管理定额从25亩/人提高到了80亩/人。

三是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施节水灌溉,滴灌输配水管道全部埋入地面耕作层以下,田间没有渠道和田埂,可节约耕地5—7%。例如,籽棉可增产20%,亩均增收200—300元;番茄每亩可增产1.5吨,亩均增收约700元。节水灌溉带来的省水、省肥、省地、省人工和增产等综合效益,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是带动了支农工业的发展。节水灌溉的发展过程是用工业化产品装备农业生产的过程。随着节水灌溉技术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与之相配套的节水灌溉器材和滴灌专用肥的生产得到了快速发展。以新疆天业为代表的节水设备生产企业,实现了成型设备和工艺技术的国产化。节水灌溉的推广,推动了农业节水及相关产业的共同发展。

(二)新疆农业高效节水:“小水滴”圆了农民致富梦

“以前同样种20亩地,全家年净收入只有两三万元,去年加入高效节水农业合作社,大水漫灌改成滴灌后,我家净收入翻了一倍多。”新疆玛纳斯县乐土驿镇下庄子村农民高玉军从未想到,“小水滴”竟圆了自己的致富梦。

在地处天山北坡经济带的玛纳斯县,目前全县已有30万亩农田实现了农业高效节水标准化,全县7500户参加农业高效节水的农户实现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此外,全县农业高效节水建设每年节约农业用水量3600万立方米,减少地下水开采1300万立方米,为当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生态建设等提供了大量水资源。

四.主要启示和建议

新疆属严重缺乏水资源地区,城市沿绿洲边缘分布,自治区政府大力支持新疆推行节水农业,近些年来拨款项给各城市进行节水建设,节水农业发展迅速,已形成区域节水农业体制,城市工农业、生活用水充足,粮食供应量平衡,但各城市所推行的节水建设方案有所不同,各城市绿化覆盖率、节水灌溉程度有所不同,鉴于将各城市的节水农业发展提高一个层次,以下是一些建议:(1)制定全区高效节水灌溉规划

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确定规划的总体目标,即在确保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充分节约灌溉用水。统筹考虑水资源布局,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牧业节水模式,因地制宜推进高效节水灌溉。(2)逐步完善相关的产业扶持政策

目前,国家对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和节水灌溉设备制造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一是将喷灌机、微灌设备等节水农业设施纳入了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二是在农业技术推广等专项资金中支持节水技术的推广和培训。三是在税收政策方面对节水灌溉设备制造业提供了一定支持。(3)建立共同投入机制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把支持高效节水灌溉的资金纳入政府投资和财政预算,千方百计增加投入。

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要以相关规划为依据,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或者现代农牧业发展项目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项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三是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要努力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贷款贴息、引进龙头企业等方式,借助社会力量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4)加强管护机制建设

将节水灌溉的推广和工程管护机制建设以及农牧业水价改革结合起来。应借鉴新疆推行的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用水者协会、水管单位的作用,加强服务和管理。

(5)建立健全节水管理机制 水利部门要稳步推进水权制度改革。

一是研究制定合理的水资源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建立以流域管理为主、区域管理为辅的权威、高效、协调的流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理划分事权,明确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

二是灌溉用水实行按量收费、定额配水、节约有奖、超用加价的办法,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三是通过采取“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配水到户、公众参与、水量交易、水票运转、城乡一体”的措施,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

四是政府要大力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建立农牧民用水协会、水权交易与流转市场,鼓励农民参与用水权、水价、水量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对于节约下来的水资源可由政府买单,政府收回农田节约的水权,用于城市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态建设,也可由农牧民用于扩大灌溉种植面积,增加自身的收入水平,鼓励用水协会进行水权交易,让利于民,让农牧民得到节水的实惠。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技术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确保农牧民收入不减少,使政府“要我节水”变为农民的“我要节水”的自觉行动。

2.农业部政策 篇二

农业部2013年4月19日发布公告称,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18日在北京华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研肉鸡生产、加工等情况时强调,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一手抓疫病防控, 重点做好H7N9禽流感病毒监测和疫情排查, 防范疫病风险, 让消费者放心;一手抓稳定生产, 积极推动出台稳定家禽生产的扶持政策, 保护产业发展, 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帮生产者渡过难关。

韩长赋称, 近期部分地区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事件, 对家禽业造成很大冲击, 全国肉鸡和鸡蛋市场需求骤减, 家禽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同时表示, 要保护种禽生产能力, 对父母代、祖代规模种鸡企业实施生产救助补贴, 保障后期市场供应, 避免价格大跌之后出现大涨;要减少养殖场 (户) 损失, 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对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但产品销售困难的养殖场的出栏家禽实行保护价收储;要协调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的信贷支持, 探索家禽保险办法, 保护养殖户利益;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推进家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减少疫病发生和传播。还表示, 农业部组织专业人员对活禽交易市场、家禽屠宰场、野鸟栖息地、生猪养殖场和生猪屠宰场等进行了监测采样, 在已经检测的4.78万个样品中, 家禽养殖场和屠宰场的样品均为阴性, 并未发现家禽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发生疫病的病例, 这表明H7N9禽流感病毒并未在家禽中发病传播, 是可防可控的。因此, 经检疫合格、从正规市场和超市购买的禽产品是安全的, 广大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

来源:一财网

3.农业政策问 篇三

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是指为促进鲜活农产品顺畅流通,以现有国道网为基础,结合主要鲜活农产品的流量和流向,开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网络。鲜活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绿色通道”有关优惠政策

1.对在全国“五纵二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予以降低或免缴车辆通行费(注:按照现行有关政策,吉林省境内段免缴车辆通行费)。

2.按照现行有关政策,对在我省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

3.在我省所有普通公路上,农民运送自产、自销、自用鲜活农产品及种子、粮食、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自有车辆,可凭身份证、自有车辆行车证、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自产证或购买生产资料的收据免收公路(桥隧)通行费;农民进行田间耕作的拖拉机和跨区作业的收割机可分别凭拖拉机所携带的耕地农具和农业主管部门签发的跨区作业证免收公路(桥隧)通行费。

4.在全省所有公路上,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和向省内大型粮食深加工企业运输省内农民自产粮食的车辆,不得随意截车,确实明显超限超载的,在检查站称重后,实行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政策。但要对违法行为进行登记,违法登记超过3次仍然超载运输的,由交警部门扣其驾驶证,待货物运送到达目的地后再进行处罚。农民用自行安装的护栏车向畜牧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运牛,只要安全有保障,不得拦截罚款。

二、保障农资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是什么?

1.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化肥淡季储备任务。2009年,省农资股份公司争取国家淡储指标40万吨,省级淡储15万吨,承储总量达到55万吨。加上市县供销社储备,全系统化肥供应量可占全省化肥需求量的70%以上,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2.建立现代农资服务网络体系,打造“吉农连锁”经营品牌。目前,全省供销社已在粮食主产区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网点3350个,初步形成了遍及城乡、村屯的农资经营网络系统。省农资股份公司打造“吉农连锁”经营品牌,已发展连锁店1286个,2009年年底发展到1500个以上。减少中间环节,让利于民。

3.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各级供销社及农资企业要坚持从正规渠道进货,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从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继续开展“放心农资进农家”活动,供应旺季延长营业时间,开展送货上门、电话预约送肥到户等服务。

4.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阶段性肥源不足。省供销社制定了化肥供应应急预案,一旦出现货源紧缺、价格上涨过快等情况,及时将淡储化肥投放市场,补充货源,平抑价格。

三、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原则是什么?

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經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原则是: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

四、对农村宅基地有哪些规定?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农业户(含一方是农业户口的居民)住宅用地330平方米;市区所辖乡和建制镇规划区、工矿区农业户居民的住宅用地270十平方米;农村当地非农业户居民住宅用地220平方米;国有农、林、牧、渔、参、苇场(站)和水库等单位的职工住宅用地270平方米。原有宅基地超过标准的,应当根据村庄、集镇建设规划逐步进行调整,调整前可以按临时用地管理。村庄、集镇建设需要时,超过标准部分必须退回,并不予补偿。禁止在超过用地标准的住宅用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在当地再申请住宅用地的,不予批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五、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政策是什么?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后,农民失去了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因此,必须妥善对失去土地的农民进行安置。安置的基本原则是: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收土地而降低。通过合理补偿和采取各种安置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安置途径主要有:保险安置、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投资入股安置、农业安置、招工安置。

六、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有什么政策规定?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国防、军事等公益性用地继续实行国家征收;除用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以及农村村民法定的宅基地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七、农民享受低保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人均补助标准是多少?

根据《吉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持有常住农村户口,其家庭人均实际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及其成员均可申请纳入保障范围和对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及家庭不能列入保障范围:

1.有正常劳动能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周岁至60周岁;妇女18周岁至55周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近期购买商品房、高标准新建或装修住房的。

3.安排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自费高价择校就读的。

4.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有赡养、抚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导致生活困难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我省农村低保实现分类施保、分档补助制度。农村低保对象分为重点保障户和一般保障户两类。两类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以户为单位核算,按家庭人口数量各分为2~3个档次,各档次补助标准要随着家庭人口数量的增加而递减。

一般保障户补助标准的第一档次达到全省年人均补助标准,其它各档可在全省年人均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下调30~50%,重点保障户的各档在全省年人均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80%。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2008年全省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助标准为540元,重点保障户年人均补助标准为700元。

八、农村医疗救助指的什么?有什么政策规定?

农村医疗救助是一项全国性的、制度化的政策,由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正式提出,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农村贫困群众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也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省根据省民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2008年7月制定出台的《吉林省城乡医疗救助指导意见》,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具体政策规定为:

1.救助对象。本省辖区内持有常驻户口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含农村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重病或重残及因突发事件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特殊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成员。

2.救助方式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按照“五位一体”的救助模式,进行分类救助。

(1)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统筹标准,资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含农村孤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住院救助。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含农村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住院治疗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实行分段按比例救助。第一次住院,个人自理费用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按不低于40%比例救助、超出部分按不低于30%比例救助。一年内住院两次以上的,个人自理费用累加计算,从第二次住院开始,个人自理费用按20%比例救助。年住院救助封顶线在3000元~5000元之间确定。农村重点保障对象救助标准要高于其他救助对象。

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救助对象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给予二次救助,年救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

(3)日常救助。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含农村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中患慢性病需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人员,每年核发100元~300元限额救助卡(券),救助对象凭救助卡(券)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4)临时救助。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重病或重残及因突发事件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特殊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成员中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超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封顶线,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住院治疗可视情况给予救助,最高限额在住院封顶线40%以内确定。

(5)慈善救助。经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可通过慈善捐赠给予救助。

《吉林省城乡医疗救助指导意见》实施后,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在《指导意见》规定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对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方式和标准进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医疗救助政策更加完善。

4.农业补贴政策详解 篇四

(1)综合性收入补贴政策: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

(2)生产性专项补贴政策:良种补贴政策、最低收购价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我国财政对农业补贴范围普遍,且以价格补贴为主,贴息贷款为辅。大多数是间接补贴,多采用“暗补”方式,即财政补贴资金不直接以财政拨入的方式进行,而是通过流通渠道间接地给予补贴。

2015年农业补贴项目有哪些?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3.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国家将继续在13 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商业性农业保险有哪些? 商业性农业保险是什么意思呢?商业性农业保险有哪些? 农业保险的险种有很多,仅仅列出其中一部分:农产品保险、耕牛保险、生猪保险、养鸭养鸡保险、油菜蔬菜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森林火灾保险、棉田地膜覆盖雹灾保险等等都是农业保险的险种,从险种的名称也可以看出,农业保险的险种主要是以农业的标的物来分类的。

惠农政策多且杂,按照惠农政策的涵盖范围及其特点,可以把这些政策分为三大类:

优惠政策、补贴类政策、专项扶持类政策。优惠政策类是合作社普遍可以享受的,在工商局注册后,合作社对自己项目建设完成,可以找相关的政策发布部门申请。

涉农企业或者合作社可以享有的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

惠等其他的优惠政策类。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1)购机优惠2012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5亿元,约30%用于支持合作社购置农机装备。(2)土地流转优惠

部分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优惠补贴,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土地向合作社流转,静待以后各地出台土地优惠政策。(3)税收优惠

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4)用电用水优惠 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补贴类政策

补贴类基本都是先建后补,在项目建设前需要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认可,得到当地的

政府支持,做好项目报备,然后再申请补贴,等项目验收通过,才能拿到补贴。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从

2003年开始,主要的农业补贴有:

2003年开始,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

2007年开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2008年,对粮食大户的奖励政策,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政策,奶牛标准化规模养

殖小区建设。

2012年,肉羊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2013年,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增加农业保险品种,开展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增加农业保险品种。

其他,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等。专项扶持

专项扶持类是国家对某些农业项目或者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资金额度较大,多要求

带动性强、可行性好,社会效益好,能引导当地产业发展,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

无害,获取此类项目,编写申报材料是重点。我国主要有以下几种专项扶持:

1月,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000万。

2月,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项目,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3月底前后,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160万。4月底前后,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3万元,新网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0-400万。

3-5月,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80万。

6月前后,科普惠农项目,扶持资金10-40万。8月左右,“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左右。

10月底前,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

“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300万,合作社50-150万。

9-11月,各省农技推广项目,扶持资金、中央投资专项资金项目。

财政支农文本常年申报,合作社自身建设、配套服务设施等,扶持资金10-100万。

另外,扶贫办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项目,扶持资金500元,视情况而定。

对于不同的政策类别,要对症下药才能拿下。下面送上拿到农业补贴三大绝招!绝招

1查条文,筛信息

及时关注科技、发改、财政、农业、商务、林业、供销总社、水利、工信九大部委及

其相关的省、市部门网站农业补贴类信息。了解关键技术、合作社自身建设、配套服务设

施、人才培养等方面来了解政府的补贴。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筛选出适合自身的补贴类

信息,从而向对口部门申报相关的农业补贴。绝招

2结合当地,突出带动性

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申报材料,如果申报材料不规范,不能体现自己的优势和特点,专

家不能充分理解不能评判,造成申报失败。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应该从人员安排,文件解读、规划计划、机构对接甚至资质准备等都需要合理的安排时间进行准备。绝招

3多找政府,加强沟通

项目要提前立项给政府报告,项目实施过程要汇报,加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验收工作也做充分,补贴类都是“先建后补,先干后奖”,验收关系到最终补贴是否能最后到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信息畅达,通过这几个方面来展开项目实施工作,提高申报成功率。

大多数合作社发愁的便是这项目如何通过,怎样组织项目申请材料才能起到最大效果呢?建议对项目通知进行剖析,分析其特点和适用范围,根据项目特点合理制定申报排期,编制申报材料。项目材料要突出:

1、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2、无污染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甚至对环境有益;

3、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地主导产业或者能够引导地方农业产业发展。

项目验收很关键,为防止项目金投入到其他地方乱用,现在项目多为先建后补模式,因此项目验收直接关系到最终的扶持资金能够到账的问题。那么,怎样通过最后的项目验收,拿到资金呢? 1规范运作

项目资金要用到项目上,资金不能乱用。2提前准备

项目答辩材料,现场建设、财务报表等要准备妥当。3勤沟通,多跑腿

多和地方政府沟通,多和专家沟通,让其帮助支招,把项目做好。4关注项目实施验收信息

项目实施标准及验收信息会在政府网站或者由省、市、县,下发到合作社,合作社要耳聪目明及时掌握验收考察信息,给自己争取准备时间。

拿到农业补贴的关键:查准条文、抓住时机、做好公关!国家惠农信息杂多,农业补

贴也不是适合所有的合作社,农业补贴的时间往往有限,错过时机只能等来年再拿,做好

5.冷库农业补贴政策 篇五

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扶持范围和重点。会加大贴息力度,重点扶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财政补助重点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在通知中,涉及冷库建设等鼓励财政补助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管理方式,但单个财政补助项目的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以下是与冷库建设相关,可向国家部、委申报的农业补助项目及金额、时间:

一、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

申请补助数额:省级1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

申请申报时间:6月;

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 加工等。

申请补助数额:300-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三、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 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 加工等。

申请补助数额:500-8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四、农业综合开发专项

-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 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8月底;

五、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受理部门:发改委

申请补助数额:200万-2亿

申请申报时间:6月;

六、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9月;

七、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200-1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7月;

八、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目前比例为30%。方式采用“先建后补”

申请申报时间:5月。

九、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 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十、扶贫项目

受理单位:扶贫办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6.中国农业政策回顾 篇六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全文公布。这是时隔18年后中央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下发。此后,中央每年的一号文件都是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问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下面是每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04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2007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农业投入,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的好形势。

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

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继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7.我国农业补贴政策思考 篇七

农业补贴方式与农业补贴政策的目标直接相联。根据农业补贴政策的不同目标, 农业补贴方式基本上可分为三种: (1) 投入补贴。这类补贴可分为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内部成本的直接投入补助和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外部成本的间接投入支持。前者包括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补贴、贷款贴息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及水土保持补助等。后者包括政府强化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农业科技投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投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以及资助农村居民教育培训的投入等。 (2) 产出补贴。其最典型表现就是农产品价格补贴, 即政府以高于市场价格水平的价格从农民手中采购农产品, 政府的采购价格与市场均衡价格的差额, 就构成了农业补贴。产出补贴兼有提高农民收入和增加农产品产量的双重功效。当农业补贴政策的目标主要是通过提高农民收入的方法来刺激农产品供给量普遍增加时, 就应该采用这种补贴方式。 (3) 直接补贴。投入补贴和产出补贴都是通过市场传递给农民的, 都是间接补贴方式, 一个自给自足的农民是无法得到这些补贴尤其是现金补贴的。即使能得到补贴也因补贴的迂回曲折方式导致补贴流失, 最终落到农民手中的补贴大打折扣。如果政府的农业补贴不是通过市场, 而是直接支付给农民, 则构成了农业补贴的直接方式。直接补贴方式的效果是补贴资金完全落到农民手中, 能够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当农业补贴政策的目标主要在于增加农民收入, 或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还要限制农产品生产时, 则可选择这种补贴方式。

2 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政策及存在的问题

2.1 我国农业补贴的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补贴支农政策大体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 (1978年-1994年) 是现行财政补贴支农政策的形成时期。第二阶段 (1994年-2002年) , 财政补贴支农政策发展时期。财政补贴支农逐步增加, 加大了对生态建设的支持, 加大了对农村改革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的支持。第三阶段 (2003年至今) 是财政补贴支农政策的创新时期。除了已有的政策继续执行并加大力度外, 提出并开始实施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政策, 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补贴支出主要用于农村, 同时在基本建设投资包括国债资金方面加大了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变财政支农方式, 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改革农业税制。

从2004年起, 国家财政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结构,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 并不断加大对部分地区种粮农民的良种和购置农机补贴力度。财政部统计显示, 2006年全国粮食直补资金达到142亿元, 比2005年增加约10亿元, 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 (区) 126.8亿元, 均占本省 (区) 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良种补贴资金40.7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亿元, 分别比2005增加2亿元和3亿元。

我国还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这一补贴制度是财政部2005年以柴油配套调价为契机, 综合考虑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因素, 针对种粮农民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而新增的综合直补。2006年, 中央财政共安排125亿元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 使7.28亿种粮农民直接受益。这是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对减轻因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 稳定农民种粮收益, 促进粮食生产, 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意义重大。

2.2 目前我国农业补贴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1) 财政农业补贴支农总量偏小, 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

与发达国家比, 目前我国财政补贴支农水平不高, 补贴总量根本达不到WTO《农业协定》中“黄箱补贴”允许的8.5%的水平, 并且近几年, 财政用于“三农”的财政补贴数量虽不断增加, 但年度间不均衡, 特别是一些地方财政补贴支农投入不足、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观。按照WTO《农业协定》我国可利用的支农补贴分为以下几方面:黄箱补贴, 即对农产品价格提供直接支持的, 必须承担削减义务的补贴。根据WTO黄箱政策规定, 我国今后每年对农业的综合支持量不能超过480亿元人民币, 而现有补贴大约平均每年仅276亿元人民币, 离480亿元尚有很大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即所谓的“绿箱补贴”, 即对农产品价格不直接提供支持的, 不必承担削减义务的补贴。我国绿箱补贴量较多但结构不尽合理。如我国每年平均支出1514.2亿元人民币, 主要对农业提供的“一般服务”补贴, 达785.6亿人民币 (95亿美元) , 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其次是粮食安全储备补贴, 约383.8亿元 (46.4亿美元) , 占25%;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所占比重较小, 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补贴等, 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科目。

(2) 各地方补贴标准和办法混乱。

我国的补贴数额随意性很大, 省际间补贴标准差距过大。由于各省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不同, 以及核定包干基数的因素与应补贴的粮食种植而积的差异, 各省粮食补贴标准差距较大。例如, 江苏省补贴水平较高, 水稻亩均补贴20元;山西省补贴水平较低, 玉米亩均补贴5元。省际间人均粮食直接补贴金额也相差较大, 四川省享受直补的农民人均补贴8元, 辽宁省人均25.66元。我国各省补贴的依据也不一样。如粮食直补依据的确定, 按照补贴是否与当期粮食播种面积及价格挂钩分为两种情况:①不与当期播种面积和价格挂钩, 即不管市场上粮价的高低, 不管当期是否种粮都按前几期的计税面积或者计税常产给予农民补贴, 这种补贴实质上就是固定补贴;②与当期实际播种面积挂钩, 即按农民实际种粮面积, 向农民兑付粮食直接补贴。这种形式属于与面积挂钩而不与价格挂钩的半挂钩补贴。

(3) 管理体制运行不畅, 补贴成本高, 效率难以提升。

农业补贴的政策, 主要涉及财政、农业、外经贸、粮食、民政和银行等部门, 因政出多门, 协调困难, 交易成本高, 时滞长, 加之部门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和寻租活动的影响, 使得农业补贴中的“跑、冒、滴、漏”现象难以避免, 从而降低了农业补贴的效率。另外, 因中国农民数量庞大, 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缺乏一个有效的中介组织载体, 许多针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其运行成本都比较高。

(4) 补贴方式及结构不够合理、明确。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农业直接补贴政策目标的短期化。我国财政对农业的补贴长期存在着补贴政策目标短期化、补贴方式模糊等现象, 影响了补贴效果的发挥。财政直接用于农业的补贴政策一般与当时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农村经济政策相挂钩, 成为政策的配套措施。但是, 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农村经济政策是不断变化的, 财政的直接补贴政策也随之发生变化。二是补贴重点欠明确, 某些方面补贴力度不够强。就补贴领域而言, 对农产品的补贴主要集中在粮棉产品, 虽然已开始有选择地补贴某些优质品种, 但还不够普及、稳定;对投入品的补贴几乎涉及化肥、农药、农膜和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诸多方面, 而且很少分地区和人群;对农业结构调整补贴的力度有限;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同样面临金融支持乏力的难题, 这些均反映出补贴重点不够合理、明确。从补贴力度来看, 在一般政府服务中, 对农民培训的支出比例很低, 仅占一般政府服务的2.1%, 其中没有或很少有补贴, 导致农民的人力资本匮乏;农业技术推广补贴力度不大, 进展迟缓;市场营销服务未明确给予补贴性支持, 呈现短缺态势;检验服务因补贴资金缺口大, 比较落后, 难以满足加入WTO后农产品进出口及国内生产的需要。在国内粮食援助上, 一方面补贴资金欠缺, 另一方面粮食库存积压严重。三是忽视对农业保险的补贴, 农业保险业务出现全面萎缩, 农业缺乏防灾补损的支持。在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情况下, 农业危害程度不断加重, 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影响, 也给国家财政造成较大的压力, 不得不动用财政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四是农业出口贸易补贴不足, 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过剩问题开始显现, 使财政、信贷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面临较大难题。由于财政和银行信贷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补贴中占用大量的资金, 难以有充足资金用于补贴农产品的出口, 使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出口成本高, 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强, 出口量一直得不到有效放大。

3 改革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思考

(1) 建立符合WTO农业协议的直接补贴方式, 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改变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方式和重点, 从根本上改变和改革低效率的价格支持政策, 将节省出来的宝贵财政资源, 转为直接补贴等其他对农业的国内支持措施, 会大大促进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改善。

(2) 改变农业补贴政策的取向。首先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结构调整。主要是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提高农业生产率和粮棉等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提高农产品竞争能力。其次用于提高农民收入, 减轻农民负担, 通过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 增加农民收益, 为确保补贴发放到农民手中, 适当考虑引入第三方和农村金融机构的监控机制, 并通过年终审计, 防止直补资金的挪用或克扣。再次用于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包括农村基础教育、农村文化、农村医疗卫生等, 提高农民文化水平。

(3) 加快农业补贴的法制化进程, 完善农业支持法律体系, 改变过去某些仓促的政策实施, 严格实行支出预算制度。在WTO规则框架下, 着手研究制定有关农业保险、农业灾害、救助贫困地区援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法律法规, 健全农业支持法律体系, 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帮助农民成为有市场竞争力的经营主体, 解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纠纷中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4) 积极研究绿色贸易壁垒的利弊。同时为了促使我国农产品提高环境标准, 发展绿色农产品, 加大对无污染无公害农产品的补贴力度, 引导农业资源转向绿色农产品生产。

摘要:主要分析了农业补贴的一般理论和我国农业补贴的现状, 考察了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历史演变, 指出我国必须加大农业补贴, 尤其是加大直接增加农民收入的补贴, 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思路。

关键词:农业补贴,补贴方式,直接补贴

参考文献

[1]姜少敏.中国农业支持政策的原因及其实施效果分析[J].教学与研究, 2007, (12) .

[2]谢凤杰, 谭砚文.农业补贴政策的理论分析[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 2007, (1) .

[3]赵海东.中国农业补贴政策效应分析[J].经济研究, 2007, (12) .

8.聚焦农业发展政策 篇八

农业部坚决制止负担反弹

农业部近期发出《关于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制止向农民乱收税费的紧急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动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取消农业税政策的落实,切实解决好计税面积、计税常产等方面的问题。推动农业税收征管的规范。严禁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扩大税收范围,严禁多征、重征、提前征收和摊派税款,严禁收税“打白条”或使用非法票据,严禁非农业税征收人员直接收取税款,严禁随意扣人、扒粮、扒物、牵牲口,严禁采用税收强制措施收取其他款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情况要实行公示制度,同时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内,接受农民监督。各种政策补贴款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抵顶各种涉农收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收取。不得强行服务和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不公示就收费,不得突破标准乱收费。(北京 李仪)

交通部、公安部要求确保农产品运输畅通

交通部、公安部7月1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运输农产品的车辆不得滞留、卸载和罚款。对乱扣乱卸的有关人员,要予以党纪政纪处分。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通部门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对运输农产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有超载行为的,要教育后尽快放行。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等信息,由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汇总,在30日内通知车辆登记所在地公安、交通部门依法处罚。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通部门人员要对从事农产品运输的驾驶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农户、车主和承运驾驶人每月进行一次登门教育,减少源头超载。(北京 王雪)

财政部、农业部明确良种补贴资金发放办法

9.农业部政策 篇九

①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②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③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④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⑤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⑥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2、什么是精准扶贫,怎样做好扶贫攻坚工作

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

以工代赈、科技扶贫、异地搬迁、小额贷款、劳务输出、东西互助、社会动员

3、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区别与联系)

区别①是制定的主体不同。政策制定的主体呈现多元化特征 ②是表现形式不同。政策通常表现为纲领、决议、方针、指示、宣言、命令、声明、会议纪要、领导人的讲话或报告,其内容比较概括,很少用具体的规范的条文来表述

③是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制定的程序严格而复杂,政策的制定就很随意。

④是调整的范围不同。政策可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发挥作用。而法律调整的则往往是那些对国家、社会有较大影响的领域 ⑤是稳定性不同。法律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政策就是依靠其灵活性来维持其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调整的有效性。联系①是政策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 ②是政策指导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③是政策的贯彻实施也离不开法律

4、政策的三大要素

政策背景,政策目标,政策手段

5、政府、市场与政策的关系

①市场失灵:政策干预的逻辑起点 ②政府失效:政策作用的约束条件 ③市场失灵+政府失效:混合型经济

6、农产品市场与价格政策的政策目标 ①稳定农产品市场供给和市场价格

②稳定或维持生产者价格,保障农民收入

③稳定或降低消费者的食品价格,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④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和农业生产 ⑤增加出口,缓解外汇供给不足

⑥通过税收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促进工业化等

7、限价政策、措施

限价政策又称为最高限价政策。政府对实施这种措施的农产品规定一个最高价格,这一价格是生产者向市场提供的合法价格 ①采取配给制,强制消费量等于市场供给量 ②政府通过进口来弥补国内市场供求缺口

③强制生产者在Pl的价格水平上生产Qdl的农产品数量

8、支持价格政策 又称为保证价格政策。政府对实行这种措施的农产品规定一个政策价格,如市场价格高于这个政策价格,政府对市场活动不加干预,当市场价格低于支持价格时,政府以支持价格收购农产品

9、支持价格政策实施的条件

①支持价格与出口价格之差不太大 ②产品供给与需求弹性必须很小 ③实施贸易保护措施 ④产品的储藏性要强

10、怎样保护农业自然资源、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土地①严格控制各种非农占地 ②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 ③防止土地污染 ④防治水土流失

森林①严格执行《森林法》,加强森林管理 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

③加强国家和地方防护林体系的建设 草原①认真贯彻执行《草原法》,加强对草原的管理 ②严禁滥垦草原和过度放牧 ③更新和改良草场 水①严格控制水体污染 ②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③坚持全面节水方针 其他①增加环保投入; ②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③加强环境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环保意识。

11、管制和诱导的优缺点

12、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特点和优缺点

绝对贫困是从人的基本生存需要来理解贫困的。绝对贫困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无关。只与维持基本生存所需要物质量相匹配,因而其标准具有客观性。绝对贫困可以列出一个人的生活必需品清单,这里的人是指“自然人”而不是“社会人”

绝对贫困理解贫困的优点:明确、客观。

绝对贫困理解贫困的缺点:只突出了贫困在生理、生存方面的标准,而忽视了贫困者的社会属性,没有将穷人作为社会人来对待。

相对贫困①是动态的。贫困的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②是不平等的。它描述的是社会不同成员的收入差距和分配上的不均等。

③是主观的。它依赖于一定的主观价值判断。

13、贫困发生率

贫困发生率衡量的是总人口中贫困人口的比例。P0=Np/N Np为位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N为总人口。

14、贫困缺口指数

贫困缺口指数衡量的是贫困人口落于贫困线之下的距离,并将其表示为贫困线的百分比。P(1/N)Gi/zi1Np

Gi为贫困缺口,Gi=Z-Yi Z为贫困线,Yi为贫困人口的实际收入。Yi<Z Np为位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N为总人口。

15、利用经济增长缓解贫困的作用及局限

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已经由传统的单一农业经济发展演变为农业部门与现代工业部门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由于传统部门中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为零,这种无限供给的劳动力为现代工业部门的扩张提供了低成本的劳动力,使之可能实现低成本的增长。同时,由于现代工业部门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且技术革新的速度较快,因而人均产出和工资率都高于传统部门。如果一个国家消除了传统部门与现代部门之间的资源流动,特别是劳动力的流动障碍,现代部门就可以以较低的工资率不断吸收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直至两部门的工资率完全相等。同时,由于传统部门劳动力边际生产率为零,因些这种劳动力的转移并不会影响传统部门的生产能力。从整个社会来看,随着劳动力的不断转移,越来越多的低收入人口进入高工资率部门,贫困问题也就随之得到缓解。

利用经济增长来缓解贫困的确是一个最为根本的方法,也是很多国家解决贫困问题广泛采用的一种手段。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经济增长迅速的国家往往也是反贫困成效显著的国家。经济增长并不能完全解决贫困问题。“二元经济”模型的一些假设条件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是很难成立的。首先,体制上的原因,壁垒仍存在。其次,劳动力的转移需要成本。再次,现代工业部门的扩张而产生的劳动力需求,往往是素质较高的劳动力。最后,由于现代工业部门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越来越向节约劳动而依赖资本投入的方向发展,其吸收劳动力的能力也会受到限制。

16、不同类型国家反贫困政策差异 发达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贫困程度相对较轻,以相对贫困为主,即贫困不是根据维持生存水平的固定标准来定义的,而是根据低收入者与社会其他成员收入之间的差距来定义的,反贫困政策主要集中在收入再分配上。有些经济学家甚至认为,发达国家的贫困问题实质上是一个分配问题。

发展中国家对贫困的界定一般以绝对贫困为主,很多国家的贫困者既缺乏必要的物质生产资料,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又无法达到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最低收入水平,经常受到食品匮乏和疾病的困扰。因此,反贫困政策虽然也有收入再分配的目标,但反贫困政策的重点是加强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和贫困人口人力资源开发,推动经济发展,增加社会财富和生活品的供给。

17、传统农业区域结构存在的思路和方法

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区农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是,立足于本地的区位、资源、资金、技术等优势,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以农产品的标准化、优质化、规模化、产业化为基本取向,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高效供给,努力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全面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努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发展具有高附加值的农产品

传统农区的农业结构调整与布局应立足于区域资源优势,大力改善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在稳定粮食产量、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畜牧业等多种经营,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强区。稳定粮食生产,发展农区养殖业。

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大城市郊区农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是,以大城市为依托,围绕国内和国际两种市场,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增加农产品竞争力为主线,充用利用大城市郊区的区位、技术、资金、人才、信息等优势,着力扩张都市农业的各种功能。发展旅游观光农业。发展设施农业。发展优质农业。

10.农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篇十

政策信息又多又杂,有的政策是合作社均享有的,有的政策是需要申请才能拿到的补贴类奖励,有些政策是国家为了某些项目直接给予的资金扶持,政策怎样划分,都有哪些?该怎样申请? 优惠政策有哪些?

国家对合作社的惠农政策多杂,按照惠农政策的涵盖范围及其特点,农合专家把这些政策分为三大类:优惠政策、补贴类政策、专项扶持类政策。

1、优惠政策。

涉农企业或者合作社可以享有的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其他的优惠政策类。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1)购机优惠

2012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5亿元,约30%用于支持合作社购置农机装备。

(2)土地流转优惠

部分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优惠补贴,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土地向合作社流转,静待以后各地出台土地优惠政策。

(3)税收优惠

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4)用电用水优惠

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2、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从2003年开始,主要的农业补贴有:

2003年开始,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

2007年开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2008年,对粮食大户的奖励政策,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政策,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2012年,肉羊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2013年,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增加农业保险品种,开展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增加农业保险品种。

其他,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等。

3、专项扶持

国家为扶持某些产业拿出专项资金,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我国主要有以下几种专项扶持:

1月,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000万。

2月,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项目,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3月底前后,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160万。

4月底前后,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3万元,新网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0-400万。

3-5月,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80万。

6月前后,科普惠农项目,扶持资金10-40万。

8月左右,“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左右。

10月底前,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300万,合作社50-150万。

9-11月,各省农技推广项目,扶持资金、中央投资专项资金项目。

财政支农文本常年申报,合作社自身建设、配套服务设施等,扶持资金10-100万。

另外,扶贫办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项目,扶持资金500元,视情况而定。

怎样申请呢?专家支招

按照分类,不同的政策覆盖范围不同,申请流程不同,对口部门不同,按照政策要求、特点、标准,按照相应的流程申请政策。

1、优惠政策类,是合作社普遍可以享受的,在工商局注册后,合作社对自己项目建设完成,可以找相关的政策发布部门申请。

2、补贴类,基本都是先建后补类,在项目建设前需要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认可,得到当地的政府支持,做好项目报备,然后再申请补贴,等项目验收通过,才能拿到补贴。

3、专项扶持类,是国家对某些农业项目或者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资金额度较大,多要求带动性强、可行性好,社会效益好,能引导当地产业发展,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无害,获取此类项目,编写申报材料是重点。专家提示

11.农业保险补贴政策问题探讨 篇十一

颍东区是一个农业区,可耕面积60万亩,主要种植小麦、大豆、玉米等品种,也是农业保险示范区。经过几年的农业保险实践,深感农业保险对于防范农业风险、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从颍东区的情况看,全区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补贴力度逐步扩大;承保标的与覆盖范围逐年递增;保障程度逐年提高。这是广大农民的福音。但农业保险补贴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农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纵观颍东区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实施现状,当前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业保险补贴立法不完善,处于法律缺位状态。目前对农业保险补贴的组织形式、政策支持方式、国家在农业保险补贴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许多问题,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调整。二是补贴范围狭窄,补贴规模过小。目前中央财政补贴标的只有14种,补贴品种数量少。各地种植业、养殖业存在着诸多差异,政府提供的补贴品种远远不能满足各地实际需求。三是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压力沉重,限制了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由于基层政府的财政补贴资金不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影响了基层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和农业保险的覆盖程度。四是信息不对称,导致农民对农业保险意识淡薄。五是缺乏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资金支持。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就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尽早出台农业保险法,加强完善相关立法,使农业保险补贴法制化。二是因地制宜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和补贴规模。三是削减农业保险补贴的政府层级。四是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五是筹集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作者单位: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闻

12.农业部政策 篇十二

1.1 湖南省农业保险工作试点情况

湖南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由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人保财险省公司) 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公司 (以下简称中华联保财险湖南公司) 为承保经办机构, 配合协调单位有财政、农业、畜牧等部门。2007年全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县 (市、区) 56个, 险种有水稻、棉花、能繁母猪三项;2008年农业保险试点县 (市、区) 扩大到99个, 险种在2007年基础上扩大到水稻、棉花、油菜、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六项。2007—2008年全省共投保水稻8015.59万亩, 占全省水稻种植面积的63.92 %;投保棉花 375.64 万亩, 占全省棉花种植面积的80.26%;能繁母猪投保868.51万头, 投保率97%, 投保奶牛、育肥猪分别为2.17万头、22.3万头。2007—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保费补贴142529万元, 其中种植业与养殖业财政保费补贴投入分别为100475万元和42054万元。

1.2 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推进, 凸显成效

(1) 农业保险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

为全面推进湖南省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 省政府设立了省农业保险试点联席工作办公室, 被重点调查的五县也建立了以县长 (副县长) 为组长以及财政、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 农业风险的防范意识初步形成。

首先通过当地政府及保险公司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广泛宣传, 使广大农户对农业保险政策的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 对实施农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据对五县166户农户的调查问卷分析, 49%的农户认为农业保险有利于风险防范, 53%的农户表示愿意参加农业保险。其次, 通过保险公司理赔款项到户和对农户灾后生产的及时恢复, 农民对农业风险的防范意识有所增强, 主动要求投保的农户逐年增多, 特别是在能繁母猪等养殖业保险方面农户的参保积极性较高。如南县能繁母猪保险2007年采取的是上门收取保费, 到2008年则已有60%左右的农户主动要求投保。

(3) 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据对五个县的调查发现, 两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 进一步促进了党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同时也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 促进了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

一是农业保险规模逐年扩大, 保费收入增加。据调查统计, 全省种植业保险面积2008年达6256.06万亩, 较2007年增长103%;养殖业保险仅能繁母猪一项2008年达489.04万头, 较2007年增长了73.19%。二是带动了其他经济作物和整个农村商业保险。如五县保险公司在商业森林保险、农房保险、烤烟保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 开创了农村商业保险的途径。

2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思考

2.1 法律依据不足以及制度设置不尽合理

(1) “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协同推进”基本原则的实施难度较大。

据调查分析, 处于试点阶段的政策性农业保险, 由于农民思想认识的差异性、农村地域的广泛性以及农业保险的季节性要求等特点, 实施过程中基本原则贯彻难度较大, 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仍需政府的强力推进和保险公司的努力。

(2) 部门职责不够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转工作不够协调。

湖南省在2007年、2008年的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中对保险经营公司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作了一些相应规定, 但这些规定不够具体, 特别是在相关部门的责、权、利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 协调工作体制不完善,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据对五县的调查了解, 某些职能部门从各自的工作职责与经济利益出发, 强调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不是其法定的职责范围, 同时以没有专项的工作经费来源以及人力资源不足为由, 相互推诿。

(3) 投保指标控制与“广覆盖”原则相矛盾。

根据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五县的调查统计, 2008年种植水稻面积为609.01万亩, 同期省下达的水稻投保控制指标为417.06万亩, 投保率66.8%。这一规定不符合省关于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广覆盖”原则。控制投保指标不仅使要求投保的县域无法达到能保尽量保, 国家惠农政策也无法惠及所有的农户。如某县2008年水稻种植面积为176万亩, 省下达投保指标控制为101.5万亩, 承保率57.67%, 尚有43.33%面积为74.5万亩的水稻想投保而不能。

(4) 查勘、定损规程操作性不强。

2007年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证券办、湖南保监局出台了关于《湖南省农业保险水稻和棉花自然灾害现场查勘定损规程 (试行) 》的通知。据调查了解, 该规程的技术性较强, 但由于该规程的实际操作性不强以及农作物的动态性特点, 特别是面对大范围的灾害事故的查勘、定损的繁重工作量无法按规程操作。调查中发现五县种植业查勘、定损办法主要是组织专家根据乡 (镇) 汇总上报受灾数据抽查1~2个村来核定该乡 (镇) 受损比例。

2.2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 农户自缴保费收缴难度大

(1) 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 具体反映在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范围及品种有限, 且补贴金额比例偏低, 有些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结算程序繁杂, 资金划拨迟缓拖欠。据调查, 湖南2007—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险种为种植业的水稻、棉花和油菜, 养殖业为能繁母猪及奶牛。在保费补贴方面如种植业, 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及 (市) 县财政分别补贴35%、25%及10%, 其余30%由农户支付。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 由于前述原因, 中央、省级财政补贴存在到位不及时现象, 特别是市、县级财政补贴拖欠未到位的情况较严重。据对调查的五县统计, 2007—2008年县级应补贴保费2501万元, 由于县级财政困难实际补贴到位为1779万元, 未到位补贴为722万元。

(2) 农户自觉投保的积极性不高, 自缴保费收缴难度大。据调查, 一方面由于农民靠天吃饭、靠政府救济, 抵御风险意识重于保险意识, 对开展农业保险有效降低农业风险、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 自觉投保的积极性不高。如对166户农户的调查统计, 有80%农户认为农业风险防御靠政府, 47%农户不愿投保。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农民对农业灾害存在侥幸心理, 同时考虑缴纳了保费而没有理赔则增加了付出, 即使受灾理赔也无法弥补实际投入的物化成本, 甚至担心支付的保费都无法收回。

2.3 受灾农户利益保障不够

据调查了解, 被调查五县2007—2008年保险公司赔付种植业保险理赔款11571万元, 扣除代办机构垫付保费4833万元, 农户应得理赔款6738万元, 实际理赔受灾农户资金只有4240万元, 其余均被相关职能部门挤占或被乡 (镇) 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支出。

3 强化制度建设, 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效实施

3.1 加速农业保险立法建设, 通过法律建立农业保险的长效机制和维护经营机构的稳定性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进与发展需要法律支持, 特别是对农业保险的法律定位、经营范围、原则、经营主体、组织实施、协调部门、经营机构等需要法律予以规范。因此, 加速农业保险立法建设是当务之急。而在《农业保险法》难于及时出台的情况下, 地方政府可在全面总结当地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试行地方性农业保险暂行条例, 使农业保险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轨道, 确保农业保险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2 健全、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与制度

一是鉴于投保指标控制带来的弊端和确保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 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宜实行投保指标控制, 而应做到能保尽保。同时为避免先出险, 后签保单的不正常现象, 年度农业保险工作的启动要适应农作物的季节性要求。二是根据县级财政状况和两年试点中县级财政保费难以到位和向农户收取保费难等实际情况, 笔者认为应予取消县级财政保费补贴的规定和适当降低农户应缴保费的标准。同时在做到公开透明和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的基础上将涉及农户的粮食直补、牲猪补贴等惠农政策与农业保险保费的收取有机结合起来。三是由于现行的查勘、定损规程操作程序复杂, 无法按规程实施操作, 同时为避免或减少以及由此产生的定损、理赔纠纷, 有关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大灾”查勘、定损办法。四是鉴于目前理赔标准与水稻、棉花、能繁母猪实际物化成本的差异情况, 建议在适当提高保费收取标准的前提下提高保险理赔水平, 理赔标准应以实际投入的物化成本为标准来确定。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保障受灾农户的利益不受侵犯。五是进一步拓宽农业保险工作领域, 加快对果树、烤烟、油茶、蔬菜、鱼类等方面试点步伐, 同时农业保险应重点向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及大型种养殖户方面倾斜, 进一步发展农业保险在促进农业产业化、专业化发展上的积极作用。

3.3 进一步理顺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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