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复习备考指南:《税收相关法律》篇

2024-06-12

注册税务师考试复习备考指南:《税收相关法律》篇(精选3篇)

1.注册税务师考试复习备考指南:《税收相关法律》篇 篇一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真题总结

第1题 行为人不以任何语言或者文字的方式,而以自己的消极不作为行为进行相应意思表示使他人据以推断行为已为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形式属于( )。

A 推定形式

B 默示形式

C 判断形式

D 认定形式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默示形式含义。

第2题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正确答案:B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具备合理性,不适宜判决维持,人民法院应当( )。

A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B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C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D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A

解析: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具备合理性,不适宜判决维持,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第4题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从不同角度,按照不同标准分类,以下分类正确的是( )。

A 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

B 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C 主行为与从行为

D 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

E 正确行为与错误行为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教材P127~128。

第5题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行政诉讼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与其它国家机关之间处理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问题,解决是外部分工问题

B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根据级别管辖来划分的

C 行政诉讼一般地域管辖是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所在地标准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

D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

E 共同地域管辖是指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均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分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CD

解析: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之间的内部分工问题。因此,A不正确。根据级别管辖确定各级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范围,因此,B是正确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因此,C是正确的。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因此,D是正确的。共同地域管辖是指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均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的法院起诉,而不是分别起诉,因此,E是错误的。

第6题 以下关于复议机关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向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B 对乡级土管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本乡人民政府或县土地局申请复议

C 对部委或省级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部委或省级政府申请复议

D 对地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则申请人可选择向设立它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第7题 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归( )所有。

A 债务人

B 提存机关

C 债权人

D 国家

正确答案:C

解析: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即债权人所有。

第8题 若欠税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有权行使( )。

A 不安抗辨权

B 代位权

C 撤销权

D 强制执行权

正确答案:B

解析: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本题中,欠税人作为税务机关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造成拖欠税款,税务机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欠税人行使到期债务。所以应该选B。

第9题 依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复议管辖一般以“上一级机关管辖”为原则,但不包括( )。

A 对国家安全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管辖

B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管辖

C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辖

D 对国务院的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管辖

E 对垂直管理的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管辖

正确答案:CD

解析: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第10题 某市商铺经理王某发现自家门前的路灯年久失修,随时有脱落的危险,遂要求市政府管理部门立即处理此事。市政府管理部门以人手不够为由未作处理。没过多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路灯脱落将商铺砸坏,并有人员轻微受伤。王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作出何种复议决定( )

A 行政赔偿决定

B 确认违法决定

C 履行决定

D 维持决定

E 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决定

正确答案:ABC

解析: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中履行决定和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的决定。

会计

2.注册税务师考试复习指南(一)1 篇二

第二讲介绍了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基本情况和考试要求及时间;

第三讲是的各科考试试题评点(将陆续刊登);

第四讲是对的考试大纲与年的大纲进行了比较;

第五讲是各个科目的应考策略。希望能给广大考生有一个帮助。

第一讲:注册税务师行业现状及发展

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一种社会中介服务行业,主要是在涉税市场业务中接受纳税人的委托,代理从事各项涉税事宜,具体贯穿于税收征纳的整个过程。注册税务师在从事其业务时,具有双重职责,主要是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涉税服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辅以监督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这种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中介地位,决定了税务代理必须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税法为准绳,以服务为宗旨,既为委托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维护其合法权益服务,又为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维护国家权益发挥辅助和监督制约作用。

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已有十几年的发展历史。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不少地方借鉴国际经验,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中进行了税务代理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有益的成果。1992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为开展税务代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1994年9月总局颁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税务代理试点工作。1911月,总局和人事部联合颁发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首次建立了我国的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使之作为独立的社会中介行业步入了规范发展轨道。19总局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有关规定,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进行了清理整顿。自此,一个以注册税务师为投资主体,独立经营、自谋发展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格局基本形成。截至209月底,全国通过考试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已经有6多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超过20000人。全国已有税务师事务所2600多家,从业人员近6万人。近年来注册税务师行业按照客观公正、优质服务的原则,初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努力转变观念,平等竞争,税务代理业务由单一到综合,正在向税收筹划、税务顾问等高层次发展,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些税务师事务所还通过了iso9000(或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部分地区税务师事务所为纳税人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较大幅度地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促进了企业依法纳税。少数地方税务师事务所还根据司法部的统一规定,在当地司法部门的支持下,开展了提供涉税司法鉴定业务的试点,为司法机关审理涉税案件提供司法鉴定证明。经过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从业人员等各方面共同努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逐步得到税务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认可。

进入21世纪,我国税务代理面临的机遇主要有三:一是税务代理对税收征管的作用受到国家和各级税务部门领导的认可和重视。二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税务代理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三是随着税制结构的优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要求会更高,社会化的参与程度会进一步增大,这将为税务代理的发展提供新的市场空间。

3.注册税务师考试复习指南(二)6 篇三

一、概述

(一)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

(二)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三)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立法原则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用税额

(一)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二)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三)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

三、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二)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减免税优惠

(一)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基本规定

(二)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特殊规定

五、申报和缴纳

(一)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二)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三)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一)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特点(二)了解征税范围及其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关系(三)掌握纳税人的规定,主要包括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的代管人、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以及共同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各方等作为纳税人的情况(四)熟悉计税标准和单位税额的适用规定(五)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六)熟悉减免税的规定(七)了解税法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土地、缴纳农业税的土地、企业的绿化用地等的具体征税规定(八)掌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了解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申报缴纳方法)

五、《税收相关法律》变动情况比较《税收相关法律》大纲变化较大,整个体例已完全不同于往年,虽然仍分三个篇目,但编写的方法已完全不同,这里就不一一比较,希望大家按新大纲和新教材进行复习备考。

以下是20相关法律新的考试大纲。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概述

一、行政法概述

二、行政法关系

本章要求:了解行政,行政权,行政法,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熟悉行政法特征;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

第二章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概述

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本章要求:了解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熟悉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区别;掌握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第三章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概述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具体行政行为

本章要求: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确认,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熟悉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行政行为的分类,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强制;掌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行政征收,行政许可

第四章行政许可制度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

四、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本章要求:了解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行政许可设定的概念和原则;熟悉行政许可的分类,设定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程序制度,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行政许可的费用、监督检查,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掌握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可设定许可事项,设定权划分、申请与受理程序,审查与决定程序、期限规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变更与延续程序特别规定、撤销制度和注销制度

第五章行政处罚制度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四、行政处罚的管辖及适用

五、行政处罚程序

六、税务行政处罚制度

上一篇:数学优质课评价意见下一篇:高考英语六大题型专项突破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