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精选16篇)
1.公务用车管理 篇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直各部门:
公务用车是党政机关机事业单位履行公务配备的车辆。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驾驶公务用车的行为,坚决遏制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中各类违纪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党政机关的良好现象,结合《许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许办【2012】1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派遣、审批、使用登记等各项规章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第一负责人,要明确管理机构和具体管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
二、严格控制公务编制。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配置、购置、接受捐赠和以其他形式取得的各类机动车统一纳入编制管理范围。车辆编制根据单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核定。非常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单独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公务用车由其主管部门负责调配。行政事业单位撤并、升降或者职能、人员编制调整时,原公务用车编制作废,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三、严格禁止公务私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准用公务用车接送子女上下学、旅游观光、探亲访友或参与婚丧嫁娶等非公务活动。查实违反规定公务私驾、公车私用的,对公务所属单位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要依据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四、严格禁止酒后驾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驾驶机动车市,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车。凡酒后驾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律就地免职,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严禁违规驾驶公车。公车原则上要有专职驾驶员驾驶,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公车。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非专职驾驶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无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驾驶公务用车。违规驾驶公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六、严格控制运行费用。严格公务用车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好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七、严格公车停放管理。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随时掌握车辆出现情况。除工作需要外,公务用车在完成工作日出车任务后,以及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应当停放在本单位的车库、车位内。对未按规定停放而发生车辆损坏或失窃的,必须追偿驾驶员的经济责任,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八、严格驾驶人员管理。单位要加强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专业技术,增强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节约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驾驶员要认真钻研驾驶技术,不断提高驾驶技能,要定期检查和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出现违章如罚款、扣分等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驾驶员个人负担,严禁用公款报销,违章记录由本人处理。公务用车驾驶人员严格执行“五条禁令”:
1.严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
2.严禁酒后驾车;
3.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
4.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严禁借领导名义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九、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带头执行有关公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并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乡纪检要定期不定期对公务
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乡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查力度,对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
椹涧乡人民政府
2012年5月10日
2.公务用车管理 篇二
(一) 公务用车的规模和数量逐年增大, 运行费用逐年递增, 且增势预期不减。
1. 公务用车规模、数量逐年加大, 购车费用逐
年攀升。仅以承德市市直事业单位为例, 2006年, 494个事业单位有公务用车1, 680辆, 其中小汽车1, 495辆, 人车比为10∶1, 比省下达承德市“行政费下管一级”的考核指标13∶1, 增加425辆。同时车辆原值比2000年增长20.2%, 单车价值也由2000年的13, 680元, 提高到2006年的19, 630元, 增长43%。其中30万元以上车辆占总数的25%, 比2000年增加9个百分点。当年支出车辆购置费达395万元。有的单位为支付购车费, 竟然处置变卖资产, 不惜向他人举债。日益增长的购车费已成为单位支出的沉重负担。
2. 车辆运行费用逐年递增。
仍以承德市市直事业单位为例, 2006年公务用车的车辆保险费、燃油费、修理费、过桥费等直接消耗性支出为980万元, 占当年公务费支出的35.3%, 比2000年增长38.6%, 占当年公务支出的比重增加3.6个百分点。再加上1, 060名司机, 按人均年工资13, 000元计算, 工资及补贴支出达1, 378万元。200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达27, 952元/辆, 比2000年增长26.7%, 年均递增7.1%。此外, 有的事业单位直接或间接占用下属单位的车辆, 这些运行费用有的由单位承担, 有的由下属单位自己承担。日益增加的车辆运行费已导致单位支出紧张, 甚至有的单位已到了不堪重负的地步。
(二) 公务用车编制的不尽合理, 造成资金使用
效率低下。公务用车是按单位人员编制、级别和领导职数定编。作为财政部门安排车辆经费的原则是, 超编车辆按编制, 短编单位按实有, 达到控编节支的目的。然而它的负面效应则是, 从财政经费上没能体现对短编者或空编单位给予奖励的政策, 使得有条件的单位千方百计向上要车、借车、购车, 使公务用车规模逐年加大车辆费用逐年攀升。作为用车单位, 车辆的维修、养护及根据出车任务安排出车时间等, 需要有人管理, 在规模大、车辆多的单位, 还需设专职车管人员。同时, 公务用车大部分是专车专人。此外, 由于业务工作量的不均衡, 时常出现业务量集中时, 车不够用, 需借、需租;清闲时车辆闲置, 使车辆利用率低和资金使用效率低的现象更加突出。
(三) 单位公务用车监管制度不完善, 易滋生腐
败。各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监管体系尚未形成。对公务用车管理只停留在财政部门的“统一修理、统一保险、统一购油”及以政府集中采购的行为, 减少因单一、分散、重复采购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然而, 对于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的浪费却难以控制, 如“公车私用”。这不仅未达到公车办公事的目的, 而且增加了单位负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公务用车已不单单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交通工具, 而成为个别人地位、权利的象征, 容易产生腐败。
二、公务用车改革的建议
(一) 取消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现事业单
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是同行政机关一样, 以领导级别职数来确定。由于事业单位的领导级别职数应以单位事业发展所需来客观确定, 而不应以政府部门主观确定, 因此要取消事业单位的级别、领导职数, 做到事业单位的领导级别、职数不再与行政机关的领导级别职数看齐划线, 这样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不再参照行政机关的按领导职数级别确定编制, 而是以事业单位的现状, 发展所需来安排, 做到量入为出、以财办事,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经调查核实, 按承德市市直事业单位的目前正常所需, 公务用车应为930辆, 可减少565辆, 其中由于教育布局调整, 大中专院校迁到郊区, 需增加通勤车12辆。
(二) 实行综合财政预算, 解决预算内外“两张皮”现象, 从而解决单位私自无限购车问题。
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大多是通过行政收费等所积累的单位预算外收入, 这就使有收入、收入多的单位, 认为自己创收的钱, 支出自己定, 他们往住用来购置小汽车。为此财政部门只有推行综合财政预算, 切实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对预算外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 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追绩问效, 发挥出资金的最大效能。同时也可解决单位由于收入多少不一, 而导致苦乐不均问题, 体现出公共财政的公平、公正。
(三) 成立机关后勤服务公司, 推进机关后勤
服务社会化。按照公共支出的理论, 财政经费供给应退出经营和竞争性领域, 能够由市场调节的领域和部门, 应推向市场。对于单位公务用车管理, 可以纳入机关后勤服务公司, 与原单位完全脱钩。将可行驶的车辆, 经国有资产评估后的价值, 作为国家股投入, 参与年终分红。也可先给予一定年限的优惠政策后, 再参与分红, 但必须保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财务管理形式可采取“自收自支, 自负盈亏”, 使他们逐步走向市场, 迈向社会寻求发展。
(四) 因减车而闲置下来的人员安排, 是车改
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无论是调整车编, 削减车编, 还是彻底改变公务用车的管理方式, 都涉及到原有公务用车司机的安置问题, 解决这些人的后顾之忧, 是社会稳定的需要。设想为, 一是按政府机构改革的初步方案规定, 达到削减要求的, 可以提前退休;二是鼓励原公务用车司机自谋职业, 采取买段工龄方式, 给予一次性补贴;三是借用、试用和合同制人员, 可以退回原单位、辞退或到期解除合同等方式;四是参与机关后勤服务车队的选聘, 进入机关后勤服务公司。
(五) 机关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补贴, 是市场
经济发展的必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政府职能转变进程的不断加快, 机关后勤服务必然要朝着市场化、社会化、货币化的方向迈进。那么车改的必然趋势, 也将是由实物分配向价值分配转化, 由“暗补”转为“明补”。财政不再为单位更新空编车辆, 而对单位以承德市直单位为例, 由市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调查核实、测算核定的2万元/年标准租车补助。单位按规定报销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所发生的公交车费和出租车费。实行公务用车补贴办法后, 要约束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办事, 不得向下属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转嫁费用, 增加下属及其它单位的负担, 财政要严格进行监督、检查, 如发现违规现象严肃处理。
三、公务用车改革预计效果
(一) 成为抑制单位支出过快增长的突破口。
单位公务用车的改革, 不仅强化了政府的职能, 而且大大降低了政府的运行成本, 减少了财政支出的压力。按照调整车编方案, 应配公务用车930台, 采取自然淘汰的方式, 空编不再安排资金购新车, 而以2万元/年标准给予租车补助, 其支出租车费用1, 960万元, 比2000年节支793万元。如果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 人员, 机构、领导职数相应减少, 那么效果将更加明显。这样政府就能够集中有限的财力, 更好地支持和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 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 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发挥更大的效益。
公务用车的改革, 由原来的“实物补贴”变为“货币补贴”、由“车随人转”到“车随事转”, 不仅仅是形式的改变, 而且是管理体制的改革, 也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变革。车改后, 车辆的配置完全由市场经济规律调节, 可以充分挖掘小汽车的使用效能, 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
(三) 促进党政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单位公务用车逐步市场化、货币化以后, 使各单位彻底打消了购新车、购好车的想法, 免除了单位因预算外收入的差距产生相互攀比的不良风气, 从根本上杜绝了公车私用、专车专人等不正之风。
摘要:目前, 公务用车支出是事业单位支出的主项, 在事业单位支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目随着车辆的不断更新换代、汽车数量的增多及油价的上涨、维修费的昂贵、过路费的高价, 导致公务用车支出呈攀升之势。因此公务用车的规范化、有效化管理, 已不得不让人们特别关注, 引起深思、求得良策。
3.公务用车管理 篇三
关键词:公务车辆;管理;解决方案
车辆管理是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为干部日常工作提供安全、及时、高效的用车服务保障。其管理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机关工作正常运行,而且还影响着机关形象。所以,机关车辆管理上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实现车辆调度的科学化与经济化,从而为机关单位赢得利益、为社会创造效益。试想,如果没有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的话,机关车辆就会给城市交通、环境污染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说,新新形势下的机关车辆管理必须要改革、必须要创新,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带动所有机动车辆管理的健康发展。
1、现行公务车辆管理存在的弊端
(1)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运行成本过高。
据统计,社会轿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是0. 82万元,而党政机关单位公务轿车则高达3万元以上,全国超编配车率达50%以上。有的部门和人员还采取虚开加油、维修发票等手段,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2)使用效率低,资产流失。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方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这种管理方式形成了多投入、少产出、高消耗、低效益、浪费严重的现象。由于单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物轻管的现象,受车辆配备、使用及车辆管理体制所限,单位对机关公务用车费用无法进行必要的经济核算和有效管理,致使部分车辆利用率低,资产闲置状况严重,造成人为的浪费和自然消耗。由于公务用车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各单位的车辆配备、更新、报废等手续得不到有效监控,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为国家和集体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3)维修保养流程控制难。
在车辆维修方面,过去驾驶员到修理厂修车缺乏严格的审批和查验程序,造成车辆维修成本偏高,而传统模式下的车辆管理又很难实现有效的程序和成本控制。
2、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具体对策
(1)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借鉴银行运钞车的管理方法,实现单位与车辆分离,以各县、市为单位,成立一个公务车辆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各种公务车辆,逐步实现公车服务社会化。他相当于现在的出租车公司,但又不同于出租车公司。他把各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集中起来,按高、中、低档,用车性质和路途远近,对车辆进行统一计划,合理派遣,做到随叫随到。平时确保有关领导的车辆相对固定,遇到重大事件时要统一协调,统筹调配。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用车时,应提前向公务车辆管理中心提出预约,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的要求,在车辆、人员的配置上,尽量满足各单位。同时,公务车辆管理中心必须加强监督,成立监督机构,对假借公务之名者,一律不予出车;对已出车的进行罚款处理,并加以公示。到月底或季末,公务车辆管理中心根据车辆计价器的价格,统计后与各事业单位结帐。
(2)禁止公车私用。公务车辆管理中心设立统一的停车场,夜间和节假日,车辆一律停于停车场。因工作原因,确需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的,驾驶员需向有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将车带回家停放,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必须报经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
(3)对事业单位车辆安装GPS,它可以进行用车详细分析和记录车辆状态,如:何部门、何人用车、何时出发、何时返回、经过路线以及行驶里程统计等,起到有效管理车辆的作用。通过高度智能化的管理模式,有效节约公车使用成本,遏制“公车私用”,提高车辆办公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节约财政支出;提升事业单位公众形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工作成本。
(4)公务车辆管理中心要结合财务部门对车辆进行好成本核算。车辆实行油费、洗车费包干使用制。每辆车按每月行车情况核定油费、洗车费,超支自行解决。实行用卡加油制,油卡由专人管理,登记好每辆车每次加油时间及数量,并按季度进行公示。车辆维护由每辆车的驾驶员负责,车辆需要维修的,应由驾驶员向车辆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车辆管理中心根据车辆情况,核定额度,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点按月到财务部门结帐。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管理中心的备案,对每辆车的维修费进行核对无误后付款,按月进行公示。
总之,加强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可以控制车辆数量,节约费用开支,提高车辆使用率。
参考文献:
[1]王珑.新形势下的机关车辆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年第9期
[2]陈祖明.强化车辆管理,促进安全支撑[J],中国邮政,2010年06期
[3]盛文翔,杨彦林.关于加强机关公务车辆调度管理和安全行车工作的一点粗浅思考[J].市场周刊,2012(1).
[4]袁瑞新.加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支出管理的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9).
4.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篇四
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控制办公用车成本,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政府车辆由政府办公室管理。
2.因公需用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提前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车管部门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与出车司机联系。未经批准,司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3.如遇特殊情况,领导可直接使用车辆,当班司机必须做好行车记录,事后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4.凡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用车时间以免影响其他工作安排。
5.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安排用车:
(1)催办呈报紧急公文,护送人事档案或机密级重要文件;
(2)接待上级领导、客人、外宾;
(3)提取数量多、重量大的公用物品;
(4)其它特殊情况(如急诊、工伤等)。
6.因公用车到外地,“用车申请单”上须填清用车的天数,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再由主管领导审批。
5.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 篇五
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精神,加快学院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的科学管理,真正服务于教育教学、教研、会议及业务交流等工作,确保安全行车,保证全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适用范围
(一)学院党政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教师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等工作用车。
(二)来宾接待及学院重要会务用车。
(三)院长、党政办公室主任指派的临时紧急用车。
二、车辆调度规定
(一)党政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除院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调度车辆。
(二)派车坚持服务教学,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主次、急缓派车。
(三)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与办公室预约,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出车,当出车用途与派车单不符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未经办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随便派车、出车,否则对当事人和驾驶员以违纪论处,严禁私自出车。
三、车辆保管和维修规定
(一)车辆使用和维修采用单车核算的办法,每台车的油耗、维修保养等单独记账,单独管理。
(二)车辆保管实行一人一车制,驾驶员对该车负有保管责任。
(三)车辆属学校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四)外出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比较安全的场所,上好排档锁,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五)驾驶员因公差或请假,其所保管的车辆的一切证件及钥匙,应交由办公室暂存。
(六)车辆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党政办主任请示院长同意后方可办理维修事宜。维修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督办。
(七)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外界保持联络。
(八)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应查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九)原则上应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用转账方式结算,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现金的方式加油,报销时必须附上有党政办主任签字的情况说明。长途出车可酌情处理。
(十)车辆维修必须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修理厂,办公室在比较维修质量和价格的基础上固定1-2家修理厂负责学院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固定服务商以外的修理点,否则将自行承担费用。
(十一)车辆不得出借、出租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换使用,更不允许私自借给学院以外的人员使用。私自借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费用由借出部门的车辆负责人和保管人承担。
四、安全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负有对本部门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检查监督的职责。驾驶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违章,无事故,优质服务,安全行车。
(二)认真执行例行和定期的维修保养和保洁工作,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坚持“三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
(三)驾驶员要妥善保管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并自行补办,费用自理。
五、驾驶员工作守则
(一)自觉遵守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二)根据驾驶员岗位的特点,除出车外,要求驾驶员上班时间原则上必须在工作室内待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上班以外时间,驾驶员也应做到随叫随到。
(三)服从安排,准时准点出车。值班或工作时间内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车者,事先必须请假。
(四)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驾驶技能,着装整洁。不允许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超过核定时速驾车,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五)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六)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负责办理保险等具体业务。
(七)严守保密纪律,不插话,不议论,不传话。
(八)车辆离开本市时,驾驶员应主动告知办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
(九)实事求是,按规定领取补助,核销的燃油费、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必须与承担的出车任务相符。
六、违规与事故处理
(一)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员负担损失,并予以纪律处分。
(二)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承担。
(三)各种车辆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学院报告,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学院报告。
(四)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后,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应视责任具体处理。
6.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六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泰州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泰州市以外、本省以内的公务用车报分管机关的局领导批准,副局职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及省外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
1、公务用车。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老干部有关活动。
2、因私用车。工作人员因私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因特殊情况借用公车时,须经局长批准,并按相关廉政制度规定到办公室履行登记缴费手续,先缴费后用车。缴费标准参照兴机管[2008]16号文件执行,收费时一律开具正规财政票据。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在无公车可调度时,可视情况安排租赁车辆,确保执行公务需要。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用车及缴费情况。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泰州市内每周结报一次;泰州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统一使用政府采购指定网点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单独考核。车辆离开兴化前,应在本市加满油,途中加油须在定点联网加油站刷卡加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每次不超过2000元。
2、办公室依据机关事务局核定的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修单,由办公室派员连同车辆送经机关事务局审核鉴定,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政府采购定点修理厂维修。汽车修好后,由办公室与驾驶员逐一核对,报批维修费用。
2、车辆大修总成修理预算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采取不少于4家政府采购定点修理厂报价招标修理。
3、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必须先向办公室报告,并本着以排除故障为目的的维修。
七、安全管理
1、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必须在办公室待命,通讯工具随身携带,并处于开机状态,听到呼叫及时应答,接到任务立即做好出车准备。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开车上、下班。
2、办公室应经常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学习,参加安全培训,接受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各类违章。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不开故障车,行车途中不得拨接通讯工具。违章人员除接受教育外,所受的各种处罚由个人承担。对违反规定危及行车安全的,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扣除当事人当月安全行车里程补助(每公里3分钱);对违规操作造成交通事故的,扣除当年安全奖。
7.高校公务车辆管理模式探究 篇七
1.1 适应新形势, 降低使用成本。
近几年来, 随着高等学校快速发展, 多校区办学越来越普遍, 高校车队不断壮大。车辆增多, 驾乘人员的增加, 给管理带来许多新的问题, 旧的管理模式面临挑战。如何加快高校发展步伐, 车辆管理和调度如何实现系统化、科学化、制度化、市场化已是不能回避的现实课题。探讨在确保安全运行的前提下, 合理节约成本, 降低费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优化资源配置, 提高工作效率。
高校车队一般隶属于后勤部门, 其主要任务是公务派车, 保障车辆安全、准点运行, 提高学校办事效率, 降低办事成本, 树立单位良好形象。如何解决好车队与用车部门、调度与驾驶员、拟用车时间与实际用车时间等等之间的矛盾是当前车队管理工作必须探究问题。因此, 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 对现有高校车辆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 是高校车辆管理工作的未来发展方向。在新的形势下, 高校车辆管理要从学校发展的实际出发, 对于车辆的使用次数和使用数量要进行系统化、科学化调整, 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去进行管理和调度, 实现车辆的使用合理、有序、公正。降低使用费用, 降低人员消耗和车辆消耗, 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2 当前高校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 随着高等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学校车队的工作量不断加大, 车队的服务保障任务不断增多。在管理上, 给车辆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用车难、出车难的现象时有发生, 用车与管车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管理方式陈旧, 满意度低。
经调查发现, 现有管理方式和手段属于静态式管理模式, 车辆管理大多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车辆的使用情况、使用时间、出车时间、使用次数等都采用人工记账或者简单的微机录入和查询, 对于审批、使用部门、使用次数以及使用时间上等都没有更细化的管理, 造成管理上存在许多漏洞。由于人工记帐和登记管理速度慢、信息透明度不高, 常造成用车部门教职工对车队管理意见大, 满意度低。
2.2 车辆维修和保养等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车辆维修和保养方面, 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通过招标产生的定点维修站, 驾驶员自主性、随意性较大, 缺乏过程监督控制程序, 造成车辆维修和保养制度不健全, 维修和保养成本难以控制, 而且也造成驾驶员管理难度加大, 爱岗敬业精神降低, 事故率和磨损率增加, 安全性及车辆的使用寿命降低等问题。
2.3 车辆少、用车部门多, 缺乏有效调配手段。
随着学校事务的日益增多, 管理越来越精细化, 各部门用车频率提高。现有的管理模式不够透明而且粗放, 车辆管理部门很难准确掌控各部门的用车计划, 在调配车辆时很难调节用车的次数和使用时间, 这就造成了人员和车辆不足、工作量和成本加大等难题, 合理的办公需求得不到有效保障。
2.4 公车私用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
近几年来, 由于高校大多是多校区办学, 行驶距离较远, 驾驶员自主利用空间较大, 外出驾驶时间长短、行驶线路以及在行驶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均难以有效控制。这就给车辆管理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同时公车私用现象也时有发生。
2.5 工作性质复杂多变, 集中培训时间较少。
高校驾驶员不仅是开好车, 经常还要承担一些其他公务, 工作性质复杂多变, 临时性、突发性是经常发生的, 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成为一大难题, 服务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的提升得不到有效保障。
3 高校车辆管理改革的对策
经过大量的调研工作和系统分析, 本人认为要解决好当前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必须对学校车辆管理制度进行大胆的改革与探索, 采用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建立学校车辆管理与使用信息网络系统平台。同时, 制定适应当前学校发展的车辆管理制度, 用更加高效优质的管理手段推行学校车辆的管理实践。
3.1 建立信息管理平台, 提高透明度和满意度。
首先, 广泛调查, 征求意见, 根据各单位正常需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其次, 根据车队实际情况和使用方案制定使用流程, 各部门及用车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管理信息平台中进行注册、登录、申请、审批、查询等相关信息操作, 并在管理界面中查看到车队车辆的使用信息。车辆的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不但方便了各部门用车, 也使教职工对车队的工作状况有更深入的了解, 满意度也会大大提高。建立信息化平台, 也使学校加强了对车辆的管理, 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同时降低使用成本。
3.2 健全车辆管理制度, 增强爱岗敬业精神。
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车辆管理制度, 是服务好教学办公的根本保证。在内部管理上, 通过采取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维修保养技能的培训, 增强节能安全意识;修订完善驾驶员岗位职责, 推行奖惩机制等一系列措施, 调动驾驶员积极性, 凝聚人心, 发挥团队作用。3.3建立单车考核制度, 强化内部人员管理。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驾驶员进行工作技能与单车管理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针对服务理念、服务态度、车容车貌、安全行驶里程、维修保养次数、公里油耗、修理费等, 考核结果作为月奖或季度奖及年度先进的评比依据, 与薪酬直接挂钩, 督促驾驶人员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4 结束语
随着高校的不断发展, 车辆管理模式也必须进行大胆改革, 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服务水平, 不断完善用车服务体系, 使学校用车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杜绝公车私用和各种违规使用现象发生。同时加强管理、提高驾驶员责任意识, 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前提之下, 更好地为学校的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杨建锋:《变革环境中的培训新策略:错误管理培训的原理与实践》, 载《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0年第3期。
8.公务用车管理 篇八
发布部门
历程
一 稿
时间:2014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开征求意见
要点:有正向开发能力的研发机构、要求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和一致性保证能力、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等
反响:有利于传统整车企业,互联网造车、低速电动车企业被“泼冷水”
二 稿
时间:2015年3月
变化:明确“纯电动乘用车”是指“纯电动和串联式混合动力增程式乘用车”
反响:为时速50公里到70公里之间的低速电动车制造企业关上大门
发 布
时间:2015年6月2日
变化:在投资和生产规模方面适当放松,项目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
反响:为跨界优质资源进入提供可能
要点
五类主体有兴趣
现有汽车企业
总体需要有板块的划分、独立,为新能源汽车开展新的创新模式,有资本和技术合作;
汽车零部件企业
熟悉汽车制造体系,有机会来延伸产业链,增加市场影响力、树立更高品牌;
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的生产企业
需要通过整车的集成实现产品增加值的提升。
汽车研发设计企业
熟悉全过程的产品研发和试制,了解产品概念特别是新技术的概念非常有敏感性,需要延伸到制造体系,在新的产业中形成一种竞争优势。
做过一些低端产品的企业
根据国家的产业发展导向可能要升级,要参与更高层的竞争。
9.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篇九
公司针对本企业公务、业务车辆较多的特点,为了完善企业人员及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员工从申请使用车辆到开车前后应办的所有手续,如检查、保养、维修、管理,直至使用中违反交通法规及事故损害处理等事务,都必须遵守本办法执行。第一条 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一切非随车证件及其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公司负责保管,配属给专人及配属给各部门的车辆,都应由部门主管指派专人负责维修、检查、清洁等工作。
2、节假日及下班时间,公务车一律在公司内停放,驾驶人不得将车辆开回家中,或作私用,如果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需提前向公司车辆管理领导申请,违者每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绩效奖金。
3、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的地点,要确保车辆安全。
4、公司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否则除扣除责任人一个月的奖金外,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需由出借人负责。
5、配属给各部门的车辆,使用人应爱护好,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6、每车应设有随车的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录行车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部门主管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公司车管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予处分。
7、各部门助理应每日/次,对车辆行驶里程、路桥费用、加油及维修保养等支出作及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底汇总成车辆费用支出月报表,并连同随车的行驶记录表一并转交公司车辆主管稽核。第二条 车辆使用
1、日常公务用车由部门主管签署派车单即可。外勤远程公务出差,须用车时,应由车辆使用人填写用车申请单交到部门主管,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章后,呈副总经理以上主管查签核准方可用车。
2、使用人驾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附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应由最终驾驶人负全责。
3、车辆使用后回公司时,必须把登记簿交回部门助理保管,以便检查车况,如发现登记不符及损坏等情形,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公司管车领导报告。
4、使用人须具有正式驾照,并在公安交管部门审查合格的准驾车型和时间段内。有驾驶一年以上经历或领执照后连续每天开车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并经记录取得(安全组)认定资格,方可驾驶公司车辆。
5、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常务副总批准,并由公司车辆管理专员稽核。
6、当车辆行驶中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时,应迅速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3、及时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和出生年月;
10.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条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务车辆主要包含公司名下所有车辆和公司名义签订租车服务的车辆。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车辆的统一调配,合理安排公务出行和接待用车;
(二)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保证行车安全;
(三)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技能、安全培训;
(四)确保公司车辆使用合规合法,监督各部室遵守公司车辆使用的各项规章。
第四条 办公室主任车辆管理主要职责:
(一)负责车辆的日常调派,针对不同内容的公务用车合理安排车辆出行,保证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坚持原则,确保公务用车的规范化管理;
(三)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和驾驶技能的培训;
(四)负责安排驾驶员及时保养、维修车辆。第五条 驾驶员主要职责:
(一)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维护和保养,车辆发生故障时及时联系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排除故障的原则进行应急处理;
(二)积极配合各部室完成外出办事任务,保障出行安全;
(三)及时反馈车况,爱惜车辆,杜绝公器私用。
第三章 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 各部室使用车辆需填写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安排车辆,办公室分管副总根据车辆使用调派车辆批准出车。
第七条 车辆出行范围必须与办公室派车单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出车或将车辆借出或由他人驾驶;
第八条 各部室外出办事发生租车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各部室不得自行租车。
第九条 车辆保养、维修产生的费用由办公室逐项核对后,安排相关经办人进行报销;
第十条 车辆行驶中出现故障,由驾驶员及时通知办公室主任,本着以排除故障为目的的维修。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驾驶员通讯工具随身携带,并处于开机状态,听到呼叫及时应答,接到任务立即做好出车准备。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开车上、下班。
第十二条 办公室经常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学习,参加安全培训,接受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各类违章。
第十三条 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不开故障车,行车途中不得拨接通讯工具。
第十四条 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和年检。车辆保险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
第五章 处罚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违章人员除接受教育外,所受的各种处罚由个人承担。
第十六条 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公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的现象,一经发现按照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内容贯彻执行。
第六章 附则
11.如何有效推进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 篇十一
【关键词】公务卡管理;管理制度;改革措施
过去的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存在着方式老旧、运行混乱以及监管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制约着财政资金管理质量的有效提高。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部分单位借助现金付款模式有效地躲避了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从而导致国家经济利益受到严重影响。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有效地避免了这些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问题的产生。然而,公务卡管理制度在推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公务卡管理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刷卡环境有待改善
诸如差旅费、招待费等都包括在公务卡结算范围,所以,公务卡消费涉及到酒店、交通等多个领域,并且,时常是跨地域。尽管,近年来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务管理模式,多个银行都在很多公共场所设置了销售点终端(POS)机,这使得人们的消费模式更为便利,并且,还避免了大量的现金支付。然而,在很多中小型商场等地并没有实现这一消费模式的普及,以至于公务卡的使用受到了阻碍。甚至在部分商场,商家以各种利益诱惑人们使用现金,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务卡消费模式普及。
2.持卡人刷卡缺乏积极性
长期以来,预算单位的持卡人都是采用现金支付模式进行消费,其更加倾向于“即时的钱货两清”公务卡结算推行之后,很多人并没有对公务卡的便捷性很多掌握,其对公务卡的安全性持怀疑态度,以至于在可选的情况下更加愿意现金支付。除此之外,部分单位进行财务报销时,差旅费补助经常是以现金形式结算,这样,财务人员既需要公务卡结算,也要进行现金结算,如此,其工作量显著提高。所以,公务卡消费者和财务结算者对公务卡结算模式都缺乏热情。
3.硬件设备需要加强
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的过程中,要想真正地提高使用质量,还需要有对应的硬件建设对其给予支撑。然而,财政部门对这项工作有所轻视,其仅仅注重强调公务卡的使用。这种情况,多数的预算单位只能通过电话拨号方式同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连接,以至于支付时间过长,工作人员的业务量猛增。这也是导致财务人员排斥公务卡管理模式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措施
1.对公务卡的使用环境进一步完善
现今,国内的POS机分布的并不是非常充足,并且,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状况。以至于无法为公务卡持有者提供优质的使用环境。因此,在使用环境改善中,要不断增加中小型消费场所的POS机设置数量,有效减少现金支付数额,进而避免其引发的诸多风险。
2.加大现金监管力度,对结算方式进行改进
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逐步代替现金结算是实施公务卡改革后的大势所趋,但鉴于目前实际情况,用公务卡结算完全代替现金结算只是一种理想目标,现金结算在预算单位仍将长期存在,因此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对预算单位的现金支出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要将公务卡使用、管理纳入预算单位年度财务审计范围。对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力,现金提取量大的预算单位,予以通报并要求整改。另一方面要科学核定预算单位的现金提取范围及额度,对超范围、超额度的现金提取必须报财政部门审批。
使用公务卡的初衷就是为了减少预算单位大量使用现金,使无现金结算模式成为可能,除了转账支付外,其余公务消费支出都通过公务卡结算。在现实操作中,最大的障碍就是因无法在公务卡还款系统体现消费记录而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在此情况下,若非刷卡消费通过财务人员将报账金额直接转到职工的公务卡而非直接提取现金付款,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公务卡推行的最终目的。
3.公务卡结算监管力度增加
现今,国内的财政体制中,无论是资金安排,还是部门的预算编制和经费的管理都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都导致了国内公务消费缺乏规范性。尽管预算单位推出的公务卡结算有助于公务消费合理控管,但是,由于在公务卡结算过程当中无法实现透明化,很多发票“虚开、多开”问题依然存在,由此可见,公务卡并不是解决公务消费问题的万能途径。因此,要有效地解决公务消费问题,不能仅仅借助公务卡改革,还要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对预算编制进行深度细化,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实现财政的综合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公务卡的改革过程务必要至始至终坚持监管并重,并将公务卡支持监控作为重要的改革以及执行内容。例如,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要设定在线监测制度,以便于更好地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同时通过与单位支付数据的对比分析,查找一些隐性的、深层次的问题和变化,定期提交公务卡支出分析简报,确保公务卡制度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三、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流量逐渐增加,并且,在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下,常常会滋生很多腐败问题的产生。为了有效地遏制这一不利情况发生,公务卡管理制度已经在很多单位得以推广。然而,在公务卡管理模式的推行过程中,由于相关的管理制度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以至于推行的并不是非常顺利,并且,还遇到了一些实际的问题。因此,结合当前公务卡管理现状,不断进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优化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高鹏程.财政预算公务卡制度改革探讨[J].地方财政研究,2012(02)
12.关于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的思考 篇十二
一、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的意义
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 是全面推进公车改革的必然要求。执法执勤车辆作为公车的重要组成部分, 被纳入到公车改革范围, 并按照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的基本原则予以保留。因此, 严格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编制、配备标准和更新管理, 健全日常管理制度, 从而降低其购置运行成本, 对公车改革的成败十分重要。
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 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客观要求。据统计, 目前全国公车约180万辆, 其中执法执勤用车近100万辆, 占公车总数的60%。因此, 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 压减其总量规模, 从严控制其配备标准, 降低其运行成本, 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具体体现。
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 是保障基本公务需求, 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具体要求。长期以来, 三公经费占行政经费的支出比例偏高, 其中公车支出又是三公经费的大头。据统计,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运行费约占三公经费的60%, 有些地方甚至达到80%。如何以最低的运行成本来保障公务需求并推进改革, 是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
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
1.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问题, 专门制定了相关文件予以规范。2012年, 财政部印发了《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此后, 各省财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分别制定了分系统的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作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的具体准则。通过相关文件的制定实施, 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仍存在一些不良现象, 如超编、超标准配备现象, 专车不专用现象, 以及随意处置现象等等, 造成了人为的资源浪费。
2.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需解决的问题
(1) 车辆编制核定问题。虽然省级财政部门核定了相关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 但并未分别核定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 导致各地、各系统无法准确统计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数量, 这将为下一步推进公车改革、压缩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带来一定困难。
(2)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确定问题。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般价格较高, 还有不少改装费用。虽然省级财政部门将特种用车的购置标准交由地方决定, 但对于这些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的车辆, 地方财政较难把握其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所应达到的最低配置和价格, 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支出。
(3) 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范围, 但在地方又确需履行执法职能的部门车辆配备问题。目前, 江苏省对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15个系统范围, 但在地方又确需使用的执法执勤用车, 采取总量控制, 只减不增, 允许报废更新的方法。但从长期来看, 这样既不利于车辆的统筹管理, 也无法真正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1.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提供制度依据
虽然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已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对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进行规范,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予以解决, 包括如何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的前提下, 对执法执勤用车的购置、报废更新程序予以规范;研究确定地方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与总量规模等等。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 使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2. 科学合理核定编制, 大幅压减现有执法执勤车辆总量
(1) 科学核定执法执勤车辆编制。车辆编制的核定问题是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的基础, 应在调研的基础上, 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并结合各地实际进行。无论是垂直部门还是地方所属执法执勤部门, 均应分别核定一般执法执勤用车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 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可着重参照各部门执法执勤人员编制数和实有数予以确定。
(2) 大幅压减执法执勤车辆总量。对于公车的配置、使用、维修等, 各国都有严格限制, 而最重要的就是严格控制公车的总量。如近年美国联邦政府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公车只有5.6万辆左右。而我国目前执法执勤用车近100万辆, 存在很大的压减空间。特别是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可以考虑在保障公务执行的前提下, 压减至现有总量的30%50%。
(3) 采用市场化办法辅助保障公务执行, 并尝试建立综合执法平台。为提高车辆的有效使用率, 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机构除必要的购车外, 都采取向市场租车的方式。对于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可采用从市场租用的办法;对于执法区域相对集中的地方, 可尝试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平台, 进一步节约资源, 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4) 由中央或省级各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进行调研, 确定相对统一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条件与标准。由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价高, 改装费用大, 且较难从市场租用, 故可由中央或省各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 对各系统各地方配备特种用车的范围以及配备标准、数量予以明确, 从而避免浪费。
3. 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 在车辆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降低运行成本
(1) 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 强化基础管理。各单位应建立执法执勤用车台账, 实行一车一档 , 记录执法执勤用车的车型、车号、购置时间、车辆维修等内容。同时应建立执法执勤用车统计报告制度, 由各使用单位每年定期将上年执法执勤用车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 为加强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2) 严格预算管理, 控制运行维护成本。各单位应编制年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更新计划, 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审核后, 统筹安排购置及运行费用, 并列入部门预算。合理确定车辆运行费定额, 通过政府采购, 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 并鼓励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 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成本。
(3) 加强监督检查, 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公车主管部门等单位应定期组织检查或抽查, 切实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的管理和监督。对未经批准擅自更新、超标准配置、违规使用执法执勤用车等行为, 应加大查处力度, 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应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1] .吕无暇.国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完善我国公务用车制度的启示.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 (4) .
[2] .天津党校第85期进修一班.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对策研究.求知, 2012 (8) .
13.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十三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机关公务用车由党政办公室集中管理,乡党委书记、乡长统一调度。党政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昭阳区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党政办公室直接派车;区以外公务用车,报书记、乡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
乡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按照车辆情况报书记、乡长审批。
2、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报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区内每月结报一次;区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驾驶员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财政所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依据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告书记、乡长,经领导同意后送定点修理厂维修。汽车修好后,由办公室与驾驶员逐一核对,报批维修费用。
2、车辆大修总成修理预算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采取不少于4家定点修理厂报价招标修理。
3、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必须先向主要领导,并本着以排除故障为目的的维修。
七、安全管理
1、驾驶员通讯工具随身携带,并处于开机状态,听到呼叫及时应答,接到任务立即做好出车准备。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开车上、下班。
2、经常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学习,参加安全培训,接受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各类违章。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不开故障车,行车途中不得拨接通讯工具。违章人员除接受教育外,所受的各种处罚由个人承担。
14.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制度 篇十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单位公务车辆管理,节减公用经费支出,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纳入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的车辆都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定点维修
第三条 定点维修的车辆范围及维修点的确定。根据灞桥区有关规定,确定我单位公务用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
第四条 维修及服务范围。除新购车辆保修期内的正常保养、维护和纳入车辆统一保险的故障维修范围以外的车辆保养、维修。因意外事故等引起的应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的维修,不在此范围。
第五条 送修单位的职责。车辆维修时,送修单位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务用车维修送修单》(简称《送修单》)一式叁份,否则,定点维修点有权拒绝修理。《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单位、车牌号码、送修原因、维修项目、更换配件、送修日期、完工日期,双方盖章。
第六条 维修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维修企业接到《送修单》后,对待修项目诊断估价后填写《公务用车维修报价单》(简称《报价单》),经送修单位责任人确认和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可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费用或延长维修时间的,应及时填写《报价单》并通知送修单位,让送修单位负责人签名认可。对超出送修单位填报的《送修单》所确定的车辆维修项目,维修企业有权拒绝修理,如擅自修理或提供超范围服务的,其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帐。
第七条 结算方式。结算时维修点必须提供《送修单》和《公务用车维修结算单》(简称《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送修单位在收到《结算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相关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单位报账员凭《送修单》、《结算单》和维修企业开出的正式发票到馆财务处报账。
第八条 车辆异地维修费用的结算。车辆因工作原因,在异地发生故障,属本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范围,确需在当地进行修理的,其所发生的费用,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报销。报帐员凭异地维修发票到馆财务处报帐。
第三章 定点加油
第九条 公务车辆加油时,司机要主动出示加油卡,经加油站工作人员核对车牌号码、油品种类后方可加油。既保证公务车辆执行公务用油的需要,又要勤俭节约的原则,对本单位所有车辆的用油实行管理
第十条 加油卡的使用及管理。单位财务处申办一张加油卡,对编制内的都可使用。因特殊情况车辆用油的,方可使用加油卡。
第四章 定点保险
第十四条根据政府集中管理定点单位,确定我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供应商。
第十五条 车辆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公务用车辆附加险等,以投保单位办理车辆投保时填写的《投保单》为准。
第十六条 车辆保险费用及赔偿限额。按照国家保险监督部门及有关车辆保险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确定保险费用,理赔额度、事故评估费用,计算标准在合同期间原则上不予调整。
第十七条 其它。投保车辆必须是《投保车辆表》内的车辆,各投保单位同时填写《投保单》,《投保单》上应注明投保车辆车牌号码、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及被保险人等。《投保单》一式二份,投保方与保险方各执一份。
第六章 使用登记和公示
第十八条
对公务用车进行使用登记和公示,包括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采取一月一公示。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封存后使用的,必须征得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单位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使。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应当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
第七章 监督及处罚
第二十条 定点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合同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相关规定,或发生有效投诉的供应商,我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下一的供应资格,同时重新确定供应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在合同期内,我单位如与供应商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结果,相关部门根据合同及有关政策和法规进行协调解决。
15.完善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思考 篇十五
公务员管理机构指政府根据公务员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 代表国家和政府依法推行公务员制度和管理公务员的专门组织系统它由担负公务员管理任务的若干机关所构成。
1.1 公务员管理机构体系
根据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公务员管理的实际情况, 我们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分析现阶段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构成。
从宏观角度分析, 目前在我国, 公务员管理机构主要由三个分系统构成:一是党委系统, 主要是中央和地方的党委的组织部、党组;二是权力机关系统, 其具体机构指县级政府以上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及乡级人大;三是行政系统, 具体机构是各级政府的人事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
在微观层次上, 行政系统内部的人事管理部门又可以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部门执行机构两大块。综合管理机构主要指设置在各级政府中的、具有多种管理职能、其职权不限于本级部门、管理对象主要是事务而非公务员个人的宏观性的管理机构。部门执行机构则是政府各部门内设的人事机构, 主要制定部门人事计划, 管理职能较单一, 仅涉及本级部门的人事管理机构。
1.2 公务员管理机构基本特征及问题
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典型特征是“党委领导下的分级分类”管理体制, “党委领导”这是由我国政治体制决定的,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分级管理”指的是, 从中央到地方都基本按照层层对口的方式设立公务员管理机构, 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管理下级政府的政务类官员, 同时具体管理本级政府的业务类官员。
依据公务员专门管理机构与政府行政系统的相互关系, 将管理机构划分为部外制、部内制和折中制三种基本类型。在我国, 一方面在政府内部设有专门的人事管理机构, 由各行政部门自行负责各项人事行政和管理事宜;另一方面, 在行政系统外, 还有独立的党委系统、权力系统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而且党委系统、权力系统掌握着领导类公务员的考核、培训、升迁、奖惩等管理大权。结合这两方面, 可以看出我国公务员管理机制属于折中制, 这样既保证了部门内部在充分了解人事基础上, 制定符合本部门的人事规划, 同时又可以保证行政系统外机构的独立性, 有利于公平、独立地选拔人才, 对公务员进行深入系统管理研究。
尽管目前这种折中制的存在, 从理论上讲, 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公务员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 对公务员的管理也提出了更多的挑战。这样的体制在现阶段也暴露了很多问题。
(1) 公务员管理机构集权现象严重, 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
由于我国长期坚持“党管干部”的管理制度, 所以从中央到地方, 各级党委都严格控制着公务员的管理大权。尽管对于关键领导职务由党委提名, 人大投票决定, 但事实上党委着绝对的话语权。在人事部门与党委组织部门的关系上, 人事部门主要协助党委做干部管理工作”, 从事实上看, 人事行政部门只是公务员管理的执行性和辅助性机构。
(2) 各公务员的管理机构职能不明确、职能界限模糊。
从宏观角度分析, 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的三套系统职能界限不甚明确。在党委推荐干部与人大选举和决定干部的关系上, 虽然原则上规定党委推荐干部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 但在实际操作中, 在党委直接推荐范围以外的干部推荐工作往往也是由人大内部的党组决定推荐的。人大在实际公务员选拔环节中处于被动地位。
(3) 全国缺少一个统一的、职能完善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但在目前情况下, 其综合性程度较低。尽管在2008年国家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 统一管理全国公务员。其中包括对政府内党员的管理, 但事实上作为行政系统内设立的行政机构, 不可能从根本上决定党员公务员的选拔问题, 这实际上还是由党委决定。
2 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完善途径
2005年颁布的《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 公务员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党政机关、政协、政党都进入到公务员的系统当中。这要求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作出适当调整, 以适应《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管理的规定。
2.1 适应公务员管理机构发展趋势, 各级党委适当的分权
目前世界公务员管理机构总体发展趋势是, 管理权限在纵向上有中央向地方分散、横向上有中心向四周扩散的过程。针对我国具有集权的传统, 因此, 中央应考虑各地实际情况, 适当下放权力, 从而确保各地因地制宜, 制定符合本地的公务员管理政策。各级党委主要在公务员管理的思想上、方针上、路线上给予指导, 然后赋予主要人事行政部门充分的自主权, 这样才有易于我国各级政府公务员的人力资源的交流和发展。
2.2 完善相关立法, 明确界定各公务员管理机构职责
现有的《公务员法》第十条规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从立法技术看, 这些规定只是原则上的规定, 并没有严格界定各类管理机关的权限, 造成了实际操作中就会造成权力真空, 或者权限交叉的现象, 不利于公务员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因此, 在《公务员法》及《国务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 应当明确界定党委系统、权力系统、行政系统公务员管理结构的职责权限。
2.3 完善国家公务员局的综合管理职能, 树立其在公务员管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2008年3月在“大部制”改革中, 成立了国家公务员局。它的主要功能是统筹全国公务员管理事宜, 主管中央公务员管理事务。成立后的公务员局除负责从职位管理、考试录用、考核奖励到培训与监督等覆盖公务员事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外, 还将承担“拟订国家荣誉制度、授予公务员荣誉称号”等5项新职责。
由于《公务员法》将党政机关、政协、政党都纳入到公务员的系统了, 从形式上看, 国家公务员局作为全国公务员综合管理机关, 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管理, 但在实际中国家公务员局必须接受中央统一领导, 事实上不可能保持独立的管理地位。在实践中, 只有中央充分尊重国家公务员局在公务员管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才能更好地掌握全国公务员的基本情况, 统筹合理调配老中青干部, 实现我国公务员管理的统一性, 减少各个管理系统的分割, 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2.4 公务员实行政务类、业务类分类管理
按照现行人事制度的实际做法, 政府人事部门往往只有权力管理、任用最低几个层级的“非领导职务”, 大部分的“非领导职务”以及所有的“领导职务”都由党的组织部门直接管理, 党的权力过分集中。通过将党管干部原则体现为党确定人事管理的大政方针、党管高级干部、党管政务类公务员等方面, 体现了“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 有利于使党从庞杂的人事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 实现党的领导方式的现代化。在法治化的基础上, 使政务类公务员的管理日趋民主化, 使业务类公务员的管理不断专业化, 以适应我国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发展要求。
摘要:公务员管理机构是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公务员管理机构的改革对促进整个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目前, 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主要有三套系统, 即权力机关系统、行政机关系统、党委系统公务员管理机构。这三套系统如何有效配合, 从而确保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协调运转, 成为公务员管理机构改革讨论的重点。
关键词:机构体系,职能融合,分类管理
参考文献
[1]陈振明.公务员制度[M].厦门: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7.
[2]傅小随.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制度分析[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1999.
16.浅谈我国公务员职业生涯管理 篇十六
关键词:公务员;职业生涯;职业生涯规划
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7-0038-02
作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职业生涯管理理论为个体展开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完满实现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提供理论指导。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作为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新思维,不仅有益于公务员自我价值的实现,更有助于政府绩效的提高和政府形象的提升。
一、职业生涯概念及相关理论
早在20世纪60年代著名心理学家、美国人事管理专家施恩(Edgar HSicHein)就提出了职业生涯这个概念。在他看来,职业生涯就是能反映个体在不同人生阶段的行为取向、态度和价值观的统称,具体涵盖了个人的职务变化、职位升降、个人通过工作实现理想和愿景的发展进程[1]。职业生涯可分为内在和外在两类,个体在工作中透过各类活动表现出的行为是“外在职业生涯”,而个体在工作中呈现出的兴趣、态度、诉求、动机、气质、能力、价值观等则组成了个体的“内在职业生涯”。
关于职业生涯管理的理论繁多,比如职业选择理论、职业发展理论等,其中典型的职业选择理论有霍兰德的职业性向理论,他概括出了六种劳动者类别其中包括常规型、现实型、研究型、艺术型、社会型、企业型。他认为只有同一类型的劳动者找到了同一类型的环境,劳动者的才能以及积极性才得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帕森斯人职匹配理论同样是职业选择理论中有着较大影响力的,这一理论提出要在摒弃个体主观意识与职业岗位需求条件的基础上,把个体主观意识与岗位相对应,选取一种与个人特长相符合的职业[2]。职业发展理论中具有影响力的有格林豪斯的职业生涯发展理论、舒伯的职业生涯发展论、施恩的多阶段职业发展理论、金斯伯格的职业生涯发展理论等。这些理论都主张要按照不同标准把职业生涯分为各个阶段,并充分认识到每个阶段的不同特点以及职业水平需求,以求个人职业生涯的良性长远发展。
二、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及发展困境
公务员群体是国家一种非常重要的人力资源,不仅在工作性质上不同于其他行业而且在职业上具有双重性,他们既是社会生活中的普通公民又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针对他们的职业生涯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当前国内的职业生涯规划仅停留在企业组织之上,针对公务员群体的职业规划虽然很多学者都进行了研究但至今学术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我国学者萧鸣政就曾指出,政府机关在人力资源开发时依照组织发展战略中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和公务员对自身职业发展的期冀而展开的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就是公务员职业生涯管理,其能在确保组织发展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帮助员工获得提升[3]。具体来说就是激励公务员充分展现聪明才智,达到政府组织目标与自我职业发展愿景同时实现的双赢状态。
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属于一个新的概念,至今还处在初期摸索阶段,因此虽具有深远意义但也面临许多问题,需要公共组织在企业职业生涯管理理论以及实践经验中不断汲取养分并进行系统的科学的改进。其面临的困境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理论有待完善
20世纪90年代我国逐步推广实行公务员制度,为使其科学化、法制化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文件,同时也做了很多研究并建立了试点,不断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但不论是政府组织还是公务员本身对职业生涯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规划理念还不健全,并且作为新领域理论基础的公务员职业生涯管理理论也并不完备。具体来说,现行的公务员制度未以一种人才资源的眼光来看待公务员群体并对其进行开发,而仅仅是以人事管理为理念进行改革、调整,而且在公务员中进行的培训、考核、升迁都是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中借鉴而来,还未形成自身系统的理论基础[4],这些都将不利于公务员群体的自我发展以及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公务员对于职能定位和自我评价不明确
透过近几年的“公务员热”就能看出很多人的自我认知并不清晰,公务员职业的稳定、有保障、体面、风险小等优点每年都会吸引大批青年,其中不乏许多不经思考和规划只是盲从、随众的。公务员是需要才德兼备、较高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的神圣职业,不同岗位需要不同的能力,如果一味地跟风而不思考自身特长和职业规划以及职位需求,这将无益于公务员长远的职业发展。
(三)公务员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脱节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管理系统主要的模式是上传下达,这就要求公务员主要的任务就是服从上级指令,而不会將组织的整体目标纳入思考范围之内。并且我国是一个强调集体主义和集体利益的国家,提倡的是组织目标大于个人思想[5],因此这就使得公务员个体与组织之间长期缺乏有效的针对职业生涯发展的交流和沟通,纵然公务员有个人目标也鲜有同组织目标相关的,这就容易造成个人与组织目标不相干的局面。
(四)公务员评估和晋升机制单一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对于公务员晋升政策、原则、途径、具体措施等内容都有规定,但在现行的制度中,公务员还是主要靠职位上升来体现自身的成长,并且大多数的晋升看重的只是任职年限。由无记名投票引起的“政绩”让位于“人缘”[6]、轮流坐庄、论资排辈这种现象充斥着如今的考核体系之中,这些现象使得考核程序流于形式,造成如今官员普遍存在的“官本位”思想。一旦作为激励措施的公务员评估晋升机制太过单一,那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势必受到影响。为了消除这些影响,缓解当前局面,最大限度地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就需要组织进一步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
三、改进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的建议
(一)转变思维方式,学习和应用职业发展理论
在我国展开公务员职业生涯管理须逐步地、成体系地对公务员职业生涯管理理论进行研究,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理论。具体来说,一方面要转变思维方式,对于公务员自身,要强化职业生涯管理的概念;对于组织而言,要摒弃现有的单一僵化的晋升机制,为公务员学习新知识,培养新技能培育土壤,帮助他们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并与之共同努力,最终完成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另一方面,要借鉴学习型组织研究理论,在满足公务员个人目标和政府目标的同时,确立个人发展目标与组织发展愿景相结合的管理理论,并加大舆论宣传,进行系统化建设。
(二)加强公务员职业规划的阶段管理
首先,鼓励引导公务员学习职业发展理论,根据不同的职位特点做出科学的职业规划,有步骤和计划的安排职业规划的不同阶段,把职业规划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并将其实施看作一个系统的工程,纳入组织发展、公务员职业发展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之中。其次,要深化公务员的竞争与服务意识,这样不仅有益于提高公共组织绩效和公共服务质量,使政府充满活力,而且有助于公务员群体素质的提升,扭转“政府是社会的唯一管理者”“公务员等于铁饭碗”的僵化思想[7]。
(三)公务员个人发展与政府目标结合
我国公务员发展长期以来存在着不受重视、过分强调个人服从安排、忽略成员要求等问题,这种凡是以大局为重的传统思想如今看来是存在弊端的。公务员的个人发展不仅需要自身条件还需要环境条件。因此对于成员来说,人无法离开组织,这就要求成员势必要在组织环境中发挥聪明才智,提高技能,认可并接受组织的现实状况、目标以及理念,并且为了避免职业生涯规划成为无源之水还需把个人知识以及价值观与组织的需求相结合。而从组织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在组织发展的同时也要兼顧到成员的发展,以求组织发展动力和生命力的持久,只有将个人发展目标与组织目标结合才能实现双赢。
(四)确立以职业发展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
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不断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已全面建立,公务员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全国也已贯彻执行,其中的公务员考核评估体系主要是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同升迁、辞退、工资等方面挂钩,以利于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建立以职业发展为导向的考核体系,具体而言,首先,为了改变以往单一僵化的晋升机制,在考核评估中根据不同职位特点和组织目标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和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不同部门、类别层次各异的公务员应依据不同的评估机制进行考核。其次,为了提升公务员绩效水平政府部门要将职业发展纳入绩效考核评估体系之中。最后,推行科学的绩效评估方法。政府部门要根据公务员真实可靠客观的绩效水平情况,来看待其是否能够担当一定的职务和相应的责任。
公务员职业具有一般职业的共性也同样需要科学的职业规划。在知识经济时代合理展开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无论对于公务员个体还是政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公务员来说,有助于提高工作热情、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对于政府来说,有益于工作效率和绩效状况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埃德加·H·施恩.职业的有效管理[M].仇海清,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392.
[2]关海玲.我国公务员职业生涯管理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08.
[3]萧鸣政.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一在公共组织中的应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19.
[4]陈薇.我国公务员职业生涯管理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6.
[5]齐程程,张朝.浅谈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J].学术探讨,2010(7).
[6]方芳.青年公务员职业生涯规划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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