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岗位规范

2024-09-14

煤矿防治水岗位规范(精选8篇)

1.煤矿防治水岗位规范 篇一

三界沟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2017年7月

目 录

一、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

二、防治水管理制度...............................10

三、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5

四、水害隐患排查制度.............................17

五、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21

六、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22

七、生产安全联席制度.............................24

八、地测科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5

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望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对矿井水害进行综合防治,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奋斗目标

1.杜绝因矿井水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杜绝突水淹没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及以上的水害事故。3.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 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1、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2、副矿长:对所分管业务中有关矿井防治水的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

3、总工程师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负责组织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

4、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5、安检科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6、生产科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及防治水系统设计。

7、生产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及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

8、机电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臵、管理、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

9、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

10、通防队负责职责范围内防治水施工组织、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12、矿井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并及时报告的责任。

六、职能部门和基层队的业务工作内容

(一)地测科

1、地测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矿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必须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2、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明前方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含水性,查明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压、富水性等。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前方的富水情况,并提出防治水措施。

3、负责建立健全地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

4、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收集井下、地表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

5、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小窑)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臵、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的威胁本矿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并报告新井建设指挥部。

8、负责编制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

9、负责及时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

10、负责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物探技术,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

11、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领导制定处理措施。

(二)生产技术科

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臵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排水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

6783、负责施工钻孔的涌水必须排入水沟。

七、其它

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下井人员进行矿井防治水知识和矿有关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熟悉矿井防治水基本知识,掌握水害事故的基本处理方法和避灾路线。

八、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防治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 职责划分

一、矿长是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各副矿长对所管辖区域的防治水工作负责。

生产科是防治水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备一名科长一名水文地质人员分管矿井防治水工作。通防队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的实施,主要包括采掘工作面探放水、物探异常区钻探验证和底板预注浆加固、探构造等。

二、生产科负责组织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机电科负责采取措施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及各采区排水系统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四、防治水工程及措施落实责任如下:生产科对探放水设计的正确性负责并负责组织实施对掘进(回采)工作面防治水工程的巷道联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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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生产科要定期搜集和调查矿井周边煤矿的分布及生产情况,尽可能了解其开采范围、采掘动态、空区积水量等。

十一、边界煤柱及井田内落差较大的断层煤柱严禁开采。

十二、采掘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放水,临近老空、老巷、老窑或相邻小煤矿、含(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或有出水征兆的水害可疑区等。第三章 现场管理

十三、钻探及注浆前的准备工作

1、钻场施工:由生产科平衡力量,安排施工队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场。钻场施工完成后由生产科、通防科、调度室、安检科及施工单位共同验收,钻场验收不合格由生产科安排施工队及时整改,直至达到探放水施工要求;验收合格移交给钻探单位后,钻场前后5米的文明生产、水沟由钻探单位管理,其余部分仍由原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2、实施钻探及注浆工程时,有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确保按计划开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十四、钻探及注浆要求

1、施工队在接到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后,要积极组织学习,筹备探放水所需物资、材料。

2、施工队按地生产科派工单要求施工钻场,钻场完工后,施工队提出验收申请,由生产科组织通防科、安检科、调度室对钻场、沿途水沟、有关排水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钻作业。否则对钻场施工队罚款100元。

210、钻探注浆记录不符合《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每次对责任单位技术员罚款20元;凡发现记录不实或编造记录的,每次对队长和技术员分别罚款50元、1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十五、钻探及注浆管理

1、生产科科负责对施工全过程实施技术指导,对施工工序进行监督,对钻探施工的劳动组织和进度进行管理;

2、根据施工情况,报请总工程师同意后,生产科可以对设计进行优化调整;

十六、每项防治水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要向生产科报送书面总结,经生产科分析复核后,按规定向施工单位下达允许掘进(回采)通知书。

第四章 奖 惩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50至100元奖励:

1、水害预报及评价准确,防治水措施得力,避免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的。

2、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费用的。

3、敢于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作斗争,坚持原则避免水害事故发生的。

4、在抢险救灾中,情况判断准确,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

十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1、因监督落实不力或施工不负责任,采取措施后仍发生水害责任事

41516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臵、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臵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

8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加强对周边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4、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7、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三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臵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

021222324(4)总结分析本部门工作情况,分析、讨论、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确定安全工作重点,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会议内容记入《安全会议记录本》,并按规定整理归档,实行参加人员签到制度。

3、会议程序

(1)学习上级及矿有关文件、制度,学习新技术及好的做法、经验。

(2)地测科各分管科长汇报本月本系统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重点情况。

(3)地测科科长、副总总结上月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安排。

4、管理规定

(1)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次。

(2)会议期间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否则罚款50元/次。(3)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纪律。(4)会议结束后,地测科做好会议记录,第二天打印下发。

2.煤矿防治水岗位规范 篇二

1 露天矿产生涌水的主要原因

(1) 废弃矿山往往有大量的水, 当排水工作停止后, 水位将上升, 在废坑这种水源一旦与采场沟通, 会以极大的水压突然涌入。

(2) 经过地质勘探工作, 钻探钻孔必须用粘土或水泥密封保存, 否则, 没有关闭或密封不严, 一旦钻探开采已成为沟通含水层和地表水途径, 就会将水引人作业区。

(3) 对预防知识的缺乏, 或者不掌握矿山水文数据, 并没有采取有效的防御, 认识不到排水工作的重要性, 往往容易导致突发性涌水, 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露天矿如发生涌水危害

2.1 大大的降低开采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

如果挖掘机在有水作业面作业, 他们的工作时间一般只达到正常的1/2~1/3, 对于运输设备, 不仅降低作业效率也会对行车安全的产生威胁。水也增加了设备的故障率。

2.2 减少矿山工程的下滑速度

采场底部集水区水量过多时候, 就会降低掘沟的速度, 今儿对矿山工程的建设速度产生影响, 对新水平的工作开采, 造成很大困难。

2.3 破坏了边坡的稳定性

水是其中一个主要因素促成了山体滑坡, 使岩体的内摩擦角和凝聚力等物理性能的降低, 从而削弱了岩质边坡的剪切强度。

由此可见, 露天矿防、排水工作极为重要, 必须引起矿山企业负责人的高度重视, 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3 露天矿防水的主要措施

3.1 地面防水

地面防水的对象是地表水。凡能以地面防水工程拦截或引走的地面水流, 应不再让其流入采场。

地表水是地面防水的主要对象。可以建设更多的项目拦截地下水, 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引走坡面流, 使其不再被允许流入采场。

(1) 修筑截矿山排水沟渠。

矿山排水沟渠沟建于矿场四周, 当雨季降水量大, 既起到阻挡作用, 而且还起到梳流作用。

(2) 河流改道。

针对穿过矿区的河流, 必须对河流进行改道迁徙, 路线改道应选择短, 地势平缓弱渗水地段。同时还要考虑矿山的发展前景, 避免二次分流。新河道的起点应该在河床冲刷易发区进行选择, 并与原有的河道河势想适应。

(3) 调洪水库。

季节性的地表水流横穿开采境界时, 除采取改道措施外, 须在矿区上游修筑调洪水库截流和贮存洪水。

(4) 修筑拦河堤。

当露天开采和附近的河流周围地面水平的境界, 湖白的岸边标高相差较小, 甚至低于岸边地形时, 应该修建岸边护堤堰。防止河水漫灌到采矿场。

3.2 地下防水

地下水的对象是地下水。要正确做好地下水的工作, 我们必须先了解地下水涌水条件, 其次是取决于防水措施的可靠性。因此, 良好的地质和水文观测和掌握的地质和水文数据, 是做地下水防水的前提工作。

(1) 探水钻孔。

是对地下采空区和溶洞分布的露天矿, 必须对可疑地段进行探水作业, 进而探明的地下水状况, 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避免造成突发性涌水事故。

(2) 修建防水墙和防水门。

露天矿是利用地下巷道排水和矿山排水, 以确保地下水泵房不受涌水淹没威胁, 地下水泵房必须设置水密门。水密门用铁或钢的制造, 并应遵循水流流向, 进行封闭安装。

对于不能为排水, 脱水使用旧的巷道, 必须建立防水墙, 之与地下排水或疏干巷道相隔离。用砖或混凝土墙的厚度根据墙上的压力和强度内置防水墙而定。防水孔左壁, 以掌握和控制变化的水压和水量在该区域。

(3) 防渗帷幕。

防渗帷幕防水是在露天矿开采境界以外, 在地下水涌人采场的通道上, 设定若干一定距离的注浆钻孔, 并依靠浆料在裂缝中的扩散, 凝结组成一道挡水隔墙, 所谓防渗帷幕就是指由若干个注浆钻孔所组成的挡水隔墙。

(4) 防水矿柱。

当露天矿采掘工作或地下排水巷道接近积水采空区、溶洞或其他自然水体时, 须留有防水矿柱, 并明确画出安全采掘边界线。

4 结语

露天煤矿防水作业, 主要工作的目的在于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涌入采场, 针对地表水和地下水, 采取“有疑必探, 先探后采”是防止地下涌水正确的决定, 必须根据具体的露天矿场的地质环境, 采取具体的煤矿防水措施。

参考文献

[1]王宪峰.浅谈露天煤矿的防治水工作[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11 (33) :218-220.

[2]李建民.分析现状落实《规定》推进山东煤矿防治水安全工作[J].山东煤炭科技, 2012 (1) :1-5.

3.煤矿防治水实用技术及装备 篇三

关键词:煤矿防治水 实用技术 装备

中图分类号:TD7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b)-0098-01

在矿井的生产、基建过程中有一种常见的灾害即煤矿水害。煤矿水害一旦发生,将对矿井的生产建设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严重的还会造成淹井人亡的恶性事故的发生。近年来,煤矿事故的发生频率呈上升的发展趋势,这对煤矿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严重的制约作用,不断地开发和探索实用有效的煤矿防治水技术是煤矿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所在。

整体上开说,可以将煤矿防治水技术划分为两部分,即预防水害发生的防治技术和水害发生之后的治理技术,简称为水患预防术和水害治理术。水害的预防技术包括监测、预测、探测技术,其中的探测技术又包括试验、化探、钻探、物探技术,预测与评价通常是密不可分的两个部分,如果需要评价矿井水害的威胁程度,就需要预测矿井突水的可能性。对矿井水进行监测,既是对水害的一种预测,又是对水害发生时间的一种有效的预报。对各类探测技术在查找导水通道和评价充水水源方面的具体应用是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核心人物。由于矿井水的含水层的层次结构比较复杂,富水性不均一,展布范围广,多层薄层灰岩和巨厚的灰岩含水层的含水水质差异性十分明显,而做好防治水工作的前提条件又是查明强径流带,要使这些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就得研究探索实用的装备和探测技术。

1 煤矿水害的类型和防治方法

在对煤矿水害进行分类时,可以根据通道和水源的不同,给出不同的分类方案。如果按照采掘空间和水源的关系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地表水、老空水、底板水和顶板水。如果按照导水通道的不同进行分类,可以分为:陷落柱突水、断层突水和岩体裂隙突水。

不同的水害类型,可以选择不同的防治水方法。对于顶板水的防治,首先应该查明覆岩岩体的结构特征,根据不同含水层的分布范围,计算出冒裂带的发育高度,对采动条件下地下水进入采掘空间的可能性进行论证。对于底板水害的防治,首先应该查明富水性、含水层压、阻隔水性能、展布特征、隔水层厚度,这是做好防治水工作的基础。对于老空水的防治,查清积水面标高、积水量、积水范围是进行防治水的关键所在。在矿井的生产和基建的过程中遇到的两种导水通道水害类型是断层和陷落柱,对其进行防治的关键是要对其导水性做出正确的判断,进行精确的定位。

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可以将煤矿防治水的装备和方法分为水害治理、回采过程中的水患预处理、回采准备阶段、工作面掘进、采区布置前等五个不同的治理阶段。采区布置前可以选择的技术有:多元示踪试验技术、钻孔无线电波透视技术及放水试验技术、水位遥测系统、高密度电法探测技术、频率测探探测技术、磁偶源探测技术、瞬变电磁探测技术、高分辨三维地震勘探技术。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可以选择的技术有:顺煤层定向钻进技术、地质雷达探测技术、高分辨二维地震勘探技术、直流电法探测技术、井下瑞利波探测技术。回采准备阶段可以选择的技术有原位地应力测试技术、音频电透探测技术、槽波地震探测技术及弹性波CT层析成像技术、无线电透视技术。回采过程中可供选择的技术有孔间透视法、多含水层地下水压(位)的自动监测技术、声发射及电磁辐射的底板监测技术、底板突水监测技术。矿井水患的预处理技术包括:钻孔施工中的分支造斜技术、陷落柱止水塞技术、矿井水害治理技术包括建造巷道阻水墙技术、主动疏水降压技术、底板改造技术、局部注浆加固技术。

2 典型的煤矿水害探测装备和技术

2.1 煤层顶板水害探查装备和技术

煤层顶板水害的探查技术主要有井下放水试验技术、采区构造探查技术、电磁类探测技术、水情及水害监测技术。放水试验的真正目的是通过它查明采矿条件下地下水的补给量、补给通道及补给来源,确切的说是为了了解地下水的控制因素和补给条件,通过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矿井防治水对策。采区构造探查技术主要有三维地震勘探技术和瑞利波探测技术。电磁类探测技术队地表的要求相对来说较低,对于一些覆盖盲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补充手段,它具有作业成本低、适应性强、探测精度高的特点。

2.2 导水陷落柱探查治理装备与技术

导水陷落柱的主要探查技术有:中间指示层放水试验技术、陷落柱空间形态的综合探查技术、大型导水陷落柱治理的止水塞建造技术。随着定向受控钻探技术和分支造孔技术的发展,陷落柱的治理技术已经从最初的全段注浆充填演变成为在柱体内进行指定深度建造止水塞的技术,该项技术具有成本低、工期短的显著优点。

2.3 采空区水探查装备、技术及防治方法

采用瞬变电磁场(TEM)技术和频率探测(CSMT)技术,阳泉矿区成功对二矿东翼日伪老五矿采空区的积水边界进行了探测,确定了房柱式采空区水边界和开采边界,为该区的两个工作面的安全布设提供了有效的地质资料。

2.4 巷道穿越断层破碎带管棚支护技术

喷孔、涌水、埋深大等复杂的地质条件下,巷道穿越断层的掘进施工是煤矿井下施工所面临的的技术难题,这是运用管棚支护技术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一难题,但对此技术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

3 结语

煤矿防治水的关键技术是查清导水通道、工作面的充水水源、采区、矿井,随着采煤深度的增加,煤矿防治水的地质条件将会越来越复杂,探索和研究使用的煤矿防治水技术将成为煤矿防治水安全工作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董书宁,靳德武,冯宏.煤矿防治水实用技术及装备[J].煤炭科学技术,2008(3).

[2]王顺余.煤矿防治水实用技术及装备分析[J].科技传播,2013(15).

[3]沈立利.煤矿防治水实用技术及装备介绍[J].山东煤炭科技,2013(3).

[4]郭桂权.解析煤矿防治水实用技术及装备[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3(8).

4.煤矿防治水规定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 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第十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第二章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一条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

第十二条 矿井应当对本单位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研究,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确定本单位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矿井所在位置、范围及四邻关系,自然地理等情况;

(二)以往地质和水文地质工作评述;

(三)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及含水层和隔水层分布规律和特征;

(四)矿井充水因素分析,井田及周边老空区分布状况;

(五)矿井涌水量的构成分析,主要突水点位置、突水量及处理情况;

(六)对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评价;

5.煤矿防治水汇报材料 篇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欢迎您们检查指导工作!现在,我就五矿目前的基本情况及工作做简要汇报。

一、矿井基本情况

济煤五矿位于济源市克井镇白涧村西南,行政区划隶属克井镇管辖。

1、企业概括:矿井井田面积0.3776km²,保有资源储量240.4万吨,可采储量93.76万吨,可服务5.13年。

(1)、开拓方式为双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全井田。(2)、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3)、矿井供电系统为双回路供电电源。

(4)、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正常涌水量40m/n,最大涌水量80m/n。

(5)、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倾向为三类,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6)、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瓦斯监测监控、压风自救、消防除尘供水施救、通讯联络、人员定位五大系统全部投入运行。

紧急避险系统按照“三同时”原则,避险硐室安装储氧舱已纳入技改工程施工项目。

我矿严格按照济源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批复意见和核定入井90人进行施工。

332、技改工程进展情况

1)地面:变电所、充灯房、职工澡堂、职工宿舍、综合办公楼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提升绞车、主通风机、空压机正常运行。

2)、井下技改工程:①原轨道巷、皮带巷改造扩修,完成600余米,完成总量的96%。②泵房、变电所砌碹工程全部结束。③外环水仓全部砌碹结束,内水仓还剩20.5米正在开掘砌硂。④上仓皮带巷全部结束,总回风巷还有64米正在加强施工。⑤副井底改造,码头门砌碹,井筒上下安全设施安装工程正在有序开展。

3、排水系统

1)新井3台MD85—45×6型水泵和2趟Ф133×5mm排水管路正在安装。

2)原2台D46—30×8型水泵和2趟Ф108×5mm排水管路完好,运行正常。

二、矿井技术矿长苗春生分管防治水工作。

三、矿井设立防治水机构和专业探放水队伍。探放水专业队长:薛建花,四个探放水队员:连李强、许士国、彭泽春、张后学均持证上岗。

四、矿井聘请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队编写《水文地质报告》。

我矿编写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符合煤炭行业水害防治有关规定。

五、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水文地质图、充水性图等图

纸资料齐全。

六、矿井井田东与复兴煤业,南与济煤一矿相邻,煤层底板标高高于相邻两矿。根据多年揭露和周边煤矿资料查询,采掘范围、采空区位置和积水量清楚,周边矿老窑水不会对我矿造成威胁。

七、2009年,聘请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队对我矿井田进行水文地质探测,并编写了《地球物理勘探报告》。

八、矿井根据物探报告,对井下技改工程的巷道掘进作出周密的探放水设计,制订了严格的探放水措施,并付诸实施。

九、矿井有两台ZJY—270/170架式液压回转钻机和两台KHYD—40dIA型矿用岩石电钻,完全满足探放水工作要求。

十、矿井2010年修订了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2011防治水计划。随着技改工程的进展,由技术科随时对两个规划进行修订、贯彻和实施。

汇报完毕,欢迎各位领导多加指导!

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

6.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 篇六

第二十六条 对新开凿的井筒、主要穿层石门及开拓巷道,应当及时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和编录,并绘制井筒、石门、巷道的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图或展开图。

当井巷穿过含水层时,应当详细描述其产状、厚度、岩性、构造、裂隙或者岩溶的发育与充填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及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和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遇含水层裂隙时,应当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充填程度及充填物等,观察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率。测定的面积:较密集裂隙,可取1-2 m2;稀疏裂隙,可取4-10 m2。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KT--裂隙率,%;

A--测定面积,m2;

l--裂隙长度,m;

b--裂隙宽度,m。

遇岩溶时,应当观测其形态、发育情况、分布状况、有无充填物和充填物成分及充水状况等,并绘制岩溶素描图。

遇断裂构造时,应当测定其断距、产状、断层带宽度,观测断裂带充填物成分、胶结程度及导水性等。

遇褶曲时,应当观测其形态、产状及破碎情况等。

遇陷落柱时,应当观测陷落柱内外地层岩性与产状、裂隙与岩溶发育程度及涌水等情况,判定陷落柱发育高度,并编制卡片、附平面图、剖面图和素描图。

遇突水点时,应当详细观测记录突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等,并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和含砂量等。同时,应当观测附近的出水点和观测孔涌水量和水位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各主要突水点可以作为动态观测点进行系统观测,并应当编制卡片,附平面图和素描图。

对于大中型煤矿发生300 m3/h以上的突水、小型煤矿发生60 m3/h以上的突水,或者因突水造成采掘区域和矿井被淹的,应当将突水情况及时上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按照突水点每小时突水量的大小,将突水点划分为小突水点、中等突水点、大突水点、特大突水点等4个等级:

(一)小突水点:Q≤60 m3/h;

(二)中等突水点:60 m3/h

(三)大突水点:600 m3/h

(四)特大突水点:Q>1800 m3/h。

第二十七条 矿井应当加强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工作和水质的监测工作。

矿井应当分井、分水平设观测站进行涌水量的观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对于出水较大的断裂破碎带、陷落柱,应当单独设立观测站进行观测,每月观测1-3次。对于水质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丰、枯水期各1次。涌水量出现异常、井下发生突水或者受降水影响矿井的雨季时段,观测频率应当适当增加。

对于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一般应当每日观测1次。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当每隔1-2 h观测1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

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穿过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空积水区时,应当每日观测涌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含水层富水性的等级标准见附录二。

对于新凿立井、斜井,垂深每延深10 m,应当观测1次涌水量。掘进至新的含水层时,如果不到规定的距离,也应当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1次涌水量。

当进行矿井涌水量观测时,应当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浮标法、流速仪法或者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测量工具和仪表应当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第二十八条 当井下对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时,在涌水量、水压稳定前,应当每小时观测1-2次钻孔涌水量和水压;待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照正常观测的要求进行。疏放老空水的,应当每日进行观测。

第四节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第二十九条 矿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一)矿井主要勘探目的层未开展过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的;

(二)矿井原勘探工程量不足,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的;

(三)矿井经采掘揭露煤岩层后,水文地质条件比原勘探报告复杂的;

(四)矿井经长期开采,水文地质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原勘探报告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

(五)矿井开拓延深、开采新煤系(组)或者扩大井田范围设计需要的;

(六)矿井巷道顶板处于特殊地质条件部位或者深部煤层下伏强充水含水层,煤层底板带压,专门防治水工程提出特殊要求的;

(七)各种井巷工程穿越强富水性含水层时,施工需要的。

第三十条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程量布置,应当满足相应的工作程度,并达到防治水工作的要求。

矿井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时,应当对包括勘探矿区在内的区域地下水系统进行整体分析研究;在矿井井田以外区域,应当以水文地质测绘调查为主;在矿井井田以内区域,应当以水文地质物探、钻探和抽(放)水试验等为主。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应当根据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和具体条件,综合运用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地球物理勘探、水文地质钻探、抽(放)水试验、水化学和同位素分析、地下水动态观测、采样测试等各种勘查技术手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应当编制补充勘探设计,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后实施。补充勘探设计应当依据充分、目的明确、工程布置针对性强,并充分利用矿井现有条件,做到井上、井下相结合。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提交成果报告或者资料,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验收。

第五节 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第三十一条 矿井进行水文地质钻探时,每个钻孔都应当按照勘探设计要求进行单孔设计,包括钻孔结构、孔斜、岩芯采取率、封孔止水要求、终孔直径、终孔层位、简易水文观测、抽水试验、地球物理测井及采样测试、封孔质量、孔口装置和测量标志要求等。

钻孔施工主要技术指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以煤层底板水害为主的矿井,其水文地质补充勘探钻孔的终孔深度,以揭露下伏主要含水层段为原则;

(二)所有勘探钻孔均进行水文测井工作。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流量测井、超声成像、钻孔电视探测等,配合钻探取芯划分含、隔水层,为取得有关参数提供依据;

(三)主要含水层或试验段(观测段)采用清水钻进。遇特殊情况需改用泥浆钻进时,经钻孔施工单位地质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低固相优质泥浆,并采取有效的洗孔措施;

(四)钻孔孔径视钻孔目的确定。抽水试验孔试验段孔径,以满足设计的抽水量和安装抽水设备为原则;水位观测孔观测段孔径,应当满足止水和水位观测的要求;

(五)抽水试验钻孔的孔斜,满足选用抽水设备和水位观测仪器的工艺要求;

(六)钻孔取芯钻进,并进行岩芯描述。岩芯采取率:岩石大于70%;破碎带大于50%;黏土大于70%;砂和砂砾层大于30%。当采用水文物探测井,能够正确划分地层和含(隔)水层位置及厚度时,可以适当减少取芯;

(七)在钻孔分层(段)隔离止水时,通过提水、注水和水文测井等不同方法,检查止水效果,并作正式记录;不合格的,重新止水;

(八)除长期动态观测钻孔外,其余钻孔都使用高标号水泥浆封孔,并取样检查封孔质量;

(九)观测孔竣工后,进行抽水洗孔,以确保观测层(段)不被淤塞。

水文地质钻孔应当做好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其技术要求参照相关规程、规范进行。对没有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资料的钻孔,应当降低其质量等级或者不予验收。

水文地质观测孔,应当安装孔口装置和长期观测测量标志,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保证坚固耐用、观测方便;遇有损坏或堵塞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生产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抽水试验质量,应当达到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抽水试验的水位降深,应当根据设备能力达到最大降深,降深次数不少于3次,降距合理分布。当受开采影响导致钻孔水位较深时,可以仅做1次最大降深抽水试验。在降深过程的观测中,应当考虑非稳定流计算的要求,并适当延长时间。

对水文地质复杂型或者极复杂型的矿井,如果采用小口径抽水不能查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面岩溶塌陷)条件时,可以进行井下放水试验;如果井下条件不具备的,应当进行大口径、大流量群孔抽水试验。采取群孔抽水试验,应当单独编制设计,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实施。

大口径群孔抽水试验的延续时间,应当根据水位流量过程曲线稳定趋势而确定,一般不少于10 日;当受开采疏水干扰,导致水位无法稳定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为查明受采掘破坏影响的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或者地表水体等之间有无水力联系,可以结合抽(放)水进行连通(示踪)试验。

抽水前,应当对试验孔、观测孔及井上、井下有关的水文地质点,进行水位(压)、流量观测。必要时,可以另外施工专门钻孔测定大口径群孔的中心水位。

第三十三条 对于因矿井防渗漏研究岩石渗透性,或者因含水层水位很深致使无法进行抽水试验的,可以进行注水试验。

注水试验应当编制试验设计。试验设计包括试验层段的起、止深度;孔径及套管下入层位、深度及止水方法;采用的注水设备、注水试验方法,以及注水试验质量要求等内容。

注水试验施工主要技术指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岩层的岩性和孔隙、裂隙发育深度,确定试验孔段,并严格做好止水工作;

(二)注水试验前,彻底洗孔,以保证疏通含水层,并测定钻孔水温和注入水的温度;

(三)注水试验正式注水前及正式注水结束后,进行静止水位和恢复水位的观测。

第三十四条 物探工作布置、参数确定、检查点数量和重复测量误差、资料处理等,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进行物探作业前,应当根据勘探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被探测地质体的地球物理特征和不同的工作目的等因素确定勘探方案。进行物探作业时,可以采用多种物探方法进行综合探测。

物探工作结束后,应当提交相应的综合成果图件。物探成果应当与其他勘探成果相结合,经相互验证后,可以作为矿井采掘设计的依据。

第六节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

第三十五条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用井下物探、钻探、监测、测试等手段;

(二)采用井下与地面相结合的综合勘探方法;

(三)井下勘探施工作业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条 矿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井下进行水文地质勘探:

(一)采用地面水文地质勘探难以查清问题,需在井下进行放水试验或者连通(示踪)试验的;

(二)煤层顶、底板有含水(流)砂层或者岩溶含水层,需进行疏水开采试验的;

(三)受地表水体和地形限制或者受开采塌陷影响,地面没有施工条件的;

(四)孔深或者地下水位埋深过大,地面无法进行水文地质试验的。

第三十七条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钻孔的各项技术要求、安全措施等钻孔施工设计,经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施工并加固钻机硐室,保证正常的工作条件;

(三)钻机安装牢固。钻孔首先下好孔口管,并进行耐压试验。在正式施工前,安装孔口安全闸阀,以保证控制放水。安全闸阀的抗压能力大于最大水压。在揭露含水层前,安装好孔口防喷装置;

(四)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

(五)进行连通试验,不得选用污染水源的示踪剂;

(六)对于停用或者报废的钻孔,及时封堵,并提交封孔报告。

第三十八条 放水试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编制放水试验设计,确定试验方法、各次降深值和放水量。放水量视矿井现有最大排水能力而确定,原则上放水试验能影响到的观测孔应当有明显的水位降深。其设计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二)做好放水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固定人员,检验校正观测仪器和工具,检查排水设备能力和排水线路;

(三)放水前,在同一时间对井上下观测孔和出水点的水位、水压、涌水量、水温和水质进行一次统测;

(四)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放水试验的延续时间。当涌水量、水位难以稳定时,试验延续时间一般不少于10-15 日。选取观测时间间隔,应当考虑到非稳定流计算的需要。中心水位或者水压与涌水量进行同步观测;

(五)观测数据及时登入台账,并绘制涌水量--水位历时曲线;

(六)放水试验结束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提交放水试验总结报告。

第三十九条 对于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采用常规水文地质勘探方法难以进行开采评价时,可以根据条件采用穿层石门或者专门凿井进行疏水降压开采试验。

进行疏水降压开采试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有专门的施工设计,其设计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二)预计最大涌水量;

(三)建立能保证排出最大涌水量的排水系统;

(四)选择适当位置建筑防水闸门;

(五)做好钻孔超前探水和放水降压工作;

(六)做好井上下水位、水压、涌水量的观测工作。

第四十条 矿井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采用直流电法(电阻率法)、音频电穿透法、瞬变电磁法、电磁频率测深法、无线电波透视法、地质雷达法、浅层地震勘探、瑞利波勘探、槽波地震勘探方法等物探方法,并结合钻探方法对资料进行验证。

第四章 矿井防治水

第一节 地面防治水

第四十一条 矿井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第四十二条 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如果在山区,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

第四十三条 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

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应当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当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的,应当填平压实。如果低洼地带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应当采取水泵或者建排洪站专门排水,防止低洼地带积水渗入井下。

当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应当修筑堤坝和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应当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对于漏水的沟渠(包括农田水利的灌溉沟渠)和河床,应当及时堵漏或者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应当及时填塞。进行填塞工作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可能威胁煤矿安全时,应当采取防止滑坡措施。

第四十四条 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以免冲到工业场地和建筑物附近或者淤塞河道、沟渠。

第四十五条 对于正在使用的钻孔,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孔口盖。对于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者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应当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

第四十六条 报废的立井应当填实封堵,或者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置栅栏和标志。

报废的斜井应当填实封堵,或者在井口以下斜长20 m处砌筑1座砖、石或者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报废的平硐,应当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 m,再砌封墙。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的,应当设置排水沟。

封填报废的立井、斜井和平硐时,应当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填图归档。

第四十七条 矿井应当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进行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煤矿应当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信息沟通,发现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第四十八条 矿井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施24 h不间断巡查。在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的前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第四十九条 矿井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指挥部门、联络人员、撤人程序等。当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应当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经确认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五十条 矿井在雨季前,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落实责任,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防治水工程应当有专门设计,工程竣工后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第二节 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第五十一条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第五十二条 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一)煤层露头风化带;

(二)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

(三)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四)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

(五)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

(六)分区隔离开采边界;

(七)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第五十三条 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物理力学性质、开采方法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确定相应的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见附录三。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矿井地测机构组织编制专门设计,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四条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第五十五条 开采水淹区下的废弃防隔水煤(岩)柱时,应当彻底疏放上部积水。严禁顶水作业。

第五十六条 有突水历史或带压开采的矿井,应当分水平或分采区实行隔离开采。在分区之前,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建立防水闸门,以便在发生突水时,能够控制水势、减少灾情、保障矿井安全。

第三节 排水系统

第五十七条 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

7.煤矿防治水岗位规范 篇七

1 地质构造

王河井田位于荥巩煤田中部, 属低山丘陵地形, 基岩大面积被第四系掩盖, 仅有零星露头, 钻孔揭露的地层有:奥陶系马家沟灰岩 (O2m) 、石炭系本溪组 (C2b) 、太原组 (C3t) 、二叠系山西组 (P1sh) 、下石盒子组 (P1x) 、上石盒子组 (P2s) 、地表零星出露有二叠系石千峰组 (P2sh) 、三叠系下统圈门组 (T1q) 。现简述如下。

(1) 构造。

王河煤矿位于秦岭纬向构造带北亚带——嵩山隆起带东端北缘, 荥密背斜北翼, 井田处在徐庄滑动构造范围内, 受其影响, 井田范围内二1煤层大面积缺失, 在二1煤层上下形成2个截然不同、互不协调的构造层。井田内有徐庄滑动构造F26-1、F312、F313、F317及F1断层, 褶曲有双楼背斜。徐庄滑动构造控制着井田范围内地层、煤层展布及其产状。

(2) 含水层与隔水层。

王河矿区分布的主要含水层有:中寒武—奥陶系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石炭系太原组下段灰岩含水层 (L1-3) 、石炭系太原组上段灰岩含水层 (L7-9) 、二1煤顶板砂岩含水层、二叠系砂岩含水层组、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孔隙水含水层组。王河矿主采太原组一1煤层, 其顶板为石炭系太原组L1-2灰岩, 岩溶裂隙较发育, 富水性较强。一1煤底板之下8~10 m分布有奥陶系灰岩, 岩溶十分发育, 富水性强, 承压水压大, 富含岩溶水。威胁一1煤安全开采的含水层主要有煤层顶板的L1-3灰岩含水层和煤层底板的奥陶系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王河矿一1煤层顶底板含水层柱状如图1所示。

2 矿井突水状况

王河煤矿开采石炭系太原组一1煤层, 煤层顶板为L1-3灰岩含水层, 间接底板为奥灰强含水层, 煤层底板与奥灰之间的隔水层铝土质泥岩厚度平均9.15 m, 由于底板隔水层厚度不够, 易造成奥灰突水淹井事故。该矿自建井以来深受水患的威胁, 发生较大突水事故51次, 其中顶板突水9次, 底板奥灰突水42次;最大突水量1 500 m3/h。突水造成淹井2次, 淹采区4次。

3 突水规律分析

王河矿处于荥巩岩溶水系统的山前强径流排泄带上, 岩溶水丰富, 水压大。随着采掘深度的增加, 煤层底板承受的水压增大, 突水危险越来越大, 顶底板岩溶水水害是制约安全生产的严重隐患。

(1) 突水点分布规律。

①突水点密集区与岩溶裂隙密集区一致。在±0大巷上山西翼和东翼各有1个岩溶裂隙密集区, 而这2个区域是突水多发区, 显然, 突水与岩溶裂隙的发育有密切关系。②突水点呈条带状展布, 且展布方向与矿区岩溶裂隙走向基本一致。突水点有3个条带状的集中分布区, 从东往西依次为113采区、111采区至109采区之间、±0大巷上山西翼。3个条带状集中分布区的展布方向为北北东向, 与矿区裂隙展布方向大致相同 (图2) 。③±0水平下山水害较上山严重。上山开采时虽然多次发生突水, 但水量不大, 而采掘转入到±0水平下山以来, 106采区、113采区和111采区均发生过中—大型突水, 相继被淹。

(2) 突水水源。

①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根据调查, 开采一1煤层和二1煤层的矿井, 雨季涌水量比旱季涌水量一般增加30%~50%, 有的矿井雨季涌水量甚至是旱季的1~2倍, 大气降水对矿坑充水有较大的影响。②地下水。根据历年来王河矿突水情况分析, 煤层顶板太原组L1-2灰岩岩溶水和煤层底板奥陶系灰岩岩溶水是矿井充水主要来源。一般说来, 以L1-2灰岩水为水源的突水, 突水强度较小, 突水持续时间较短, 不易造成大的突水事故。而以奥灰水为水源的突水, 突水量多在500 m3/h以上, 最大突水量达1 500 m3/h, 水压大, 是造成淹井事故的主要水源。③老窑、老空积水。王河矿北部、南部和西部边界分布有多个小煤窑, 这些小煤矿均有跨越王河井田边界采煤行为。因此, 这些煤矿的老空积水对矿井构成突水威胁。处在西翼边界附近的小煤矿, 因防治水能力低, 雨季爆发洪水时, 存在洪水直接溃入井下或井下突水的可能。

(3) 突水通道。

采掘生产过程中, 除偶尔揭露落差小于1 m的断层外, 揭露最多的构造是裂隙。裂隙走向以北东向为主, 常成群密集出现, 平面上呈条带状分布。王河矿区有2个裂隙密集区, 分别是±0大巷上山西翼裂隙密集区、±0大巷东翼111采区至109采区之间裂隙密集区, 许多突水点集中出现在这2个区。采掘过程中遇岩溶裂隙, 一般都会出现滴水、淋水甚至突水现象。因底板松软破碎, 发生突水, 突水量约150 m3/h;东北走向的大裂隙是顶底板岩溶水的突水通道。

(4) 突水强度。

在王河矿已发生的51次较大突水中, 水量小于60 m3/h的突水共有25次, 占总突水次数的50%;水量在60~600 m3/h的突水18次, 占总突水次数的34%;水量超过600 m3/h的突水8次, 占总突水次数的16%。突水点在平面上呈条带状分布特征, 说明奥灰含水层岩溶发育程度和富水性也具有空间不均匀性和分区带发育性。表现在:①随着开采深度的加大, 突水危险性增大, 突水强度增加。从王河矿突水点分布可以得知, +50 m水平以上突水次数少, 突水强度低, 以小型突水为主。采掘进入到±0大巷下山后, 突水频率增高, 突水强度加大。在已经发生的8次大型突水中, 6次发生在西翼。②突水强度呈现西翼高、东翼低的特征。西翼突水次数少, 但突水强度大, 已经发生过多次大型突水。

4 矿井防治水对策

(1) 对地面物探和钻探探测出来的低阻异常区 (富水区) , 原则上应预留防水煤柱或对含水层进行预注浆处理。

(2) 采面如位于奥灰富水区之上, 每米隔水层所承受的水压超过《矿井水文地质规程》提供的安全临界值时, 发生突水的危险性极大, 不能安全开采, 原则上应作为防水煤柱保存下来。

(3) 巷道掘进或工作面回采过程中, 发现裂隙、小断层等构造或突水征兆时, 必须停止掘进或回采, 经探水确定无突水危险后, 方能继续生产。

(4) 提高矿井排水能力, 保证矿井在发生大型突水事故后, 能及时将水排出地面, 不至于淹井或淹采区。

(5) 各采区实施分区隔离, 设置水闸门。

8.煤矿防治水岗位规范 篇八

【关键词】水文地质;煤矿;防治水

依据矿井充水水源及水源进入矿井的途径和方式,矿井水害可划分为五种,即地表水水害、老窑水水害、孔隙水水害、裂隙水水害及岩溶水水害。矿井水进入矿井的方式有渗水、滴水、淋水、突水(涌水、溃水)。其中因井巷或工作面与含水层、被淹巷道、地表水体或含水的裂隙带、岩溶带、顶板冒落带、构造破碎带等接近或沟通而产生的涌水或溃水事故,由于来势猛、时间短、水量大,故称突水。突水灾害的突发性强,人身伤亡大。

1.矿井生产阶段煤矿防治水工作基本任务

(1)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季、月水害情况预报。

(2)查清矿井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的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的资料,以便结合矿井具体条件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3)建立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4)建立健全井下防排水设施,根据矿井可能发生水害事故实施水害防治工程和增加排水能力。

(5)根据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时围岩性质及岩层移动特征等因素,合理留设各种防水煤柱。

2.煤矿水文地质资料对矿井生产的影响

(1)对矿井安全的影响。水文地质资料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矿井的生产安全。如矿井充水性图是综合记录井下实测水文地质资料的图纸,是分析矿井充水规律、开展水害预测、制定防治水措施的重要依据,其资料的准确性将对矿井的安全生产产生重要的影响。2008年12月26日某矿32100工作面,由于对工作面西侧F913断层的导水性估计不足,在工作面采至其附近时突然出水,出水量达到500-4090m3/h。造成矿井淹井,2个月后才恢复生产。

(2)对水文地质调查工作的影响。矿井须搜集、调查和核对其范围内正在开采的小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出水地点的水情变化等。做好一切预防透水的准备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如某矿2006年11月26日,其井田内一小煤矿因采断层煤柱突发02水,最大突水量达700m3/h。该矿立即采取防治水应急预案,由于防范得当,才避免了淹井事故。

(3)对采区、采掘巷道及工作面布置的影响。水文地质资料直接影响到采区设计、采掘巷道布置,并对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如某矿2001工作面,原设计走向长880m,切眼位于矿界煤柱线上。由于临界小煤矿采掘情况不详,所以运输巷掘至距原设计切眼140m处便打钻探测,当打到70m时探到老空并有积水涌出,随即留设防水煤柱并重新布置开切眼。减少储量10多万t,对生产造成重大影响。

(4)对地质储量的影响。地质储量是否准确,不但对采区、采掘巷道布置产生影响,还对采掘接替、设备选型等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实际储量比提供的储量小,那么将会缩短工作面的生产周期,造成采掘接替紧张,并造成设计巷道和所选设备的浪费;如果提供的地质储量比实际储量小,则实际情况与上述情况相反,必将带来巨大的资源浪费。如某矿2005工作面,在未摸清其南侧F916断层的位置及导水性的情况下,便留设了防水煤柱。后在开采三分层时在运输巷打钻70余米尚未揭露该断层。由于接替紧张,也为了避免资源更大的损失,工作面运输巷在钻孔处扩大了45m,增加储量6万t。但是后来的小煤矿开采证实,该断层还向南偏移100余米,且断层不导水。由于地质资料不清留设防水煤柱过大,造成20多万t的储量损失。

(5)对水文预报的影响。水文预测预报是指导煤矿井巷施工和生产的一种重要手段,主要表现在:可避免重大透水事故的发生;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提供依据,指导安全生产。如某矿在2502工作面回采期间,对其上部的2202工作面老空水进行疏放。

在对老空区的开采及范围等各原始资料不清的情况下,盲目对老空区积水作出估计,预计老空积水8000m3,而在实际放出了25000m3后,积水仍未放完,不得不又掘一条1500m长的专用泄水巷来缓解工作面排水压力,累计共疏放老空积水431553m3,造成工作面2个月不能正常生产。

3.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建议

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是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在地质勘探及防治水工作方面,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证安全高效生产。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煤矿生产与建设过程中的装备、工艺、技术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可是矿井开采越来越深,受矿井水害的危险越来越大,煤矿突水事故频繁发生。针对我国目前煤矿水害及其防治技术现状,应该提高新条件下煤矿水害防治技术与装备,形成适合新的地质与生产条件的水害安全保障技术体系和监控体系,以改变目前煤矿水害频繁发生的局面。

(1)组织专业矿山水害防治技术队伍,对我国近几年以来所发生的重点水害全面调查、分析和研究总结,找出新条件下煤矿水害频繁发生的原因、特点、趋势、规律及主要问题,做出矿井水害论证报告和水害隐患评估报告,编写今后矿区防治水工作的基本纲领性文件,为矿区水害安全工作提供决策基础资料。

(2)结合目前矿区采矿模式及采矿特点,重新评估矿区水害特点、水害类型、水害模式和水害威胁程度,重新形成新条件下矿区水害调查和评估研究报告;并针对不同水害类型的矿井,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水害安全保障技术规程和操作规范,用以指导矿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为矿区水害安全工作提供决策技术支持。

(3)建立矿区水害防治技术研究中心。这一中心将适时分析研究水害问题,不断创新煤矿水害防治技术和相关手段与装备。依托各高等院校,将出现的问题作为研究课题,共同解决疑难问题。

(4)加强在下列方面的煤矿水害防治基础理论与技术研究工作:①新的采矿条件下矿井突水机理研究。随着开采的不断延伸,多年来沿用的突水系数理论已不足以适应新形式的要求。②新的采矿条件下煤层隔水底板的防突水效应研究。过去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水量和水源,而对突水通道,尤其是煤层底板隔水层的防突水效应研究工作很少。随着深部开采疏降难度的加大,深入研究煤层底板隔水层的防突水效应,进而充分有效地利用隔水层的自然防突水能力。

(5)建立由技术专家、抢险和特种救护人员共同组成信息化和专业化的矿山水害快速反应队伍,以应对矿山水害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工作。 [科]

【参考文献】

[1]种义锋.浅议水文地质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J].矿山机械,2007,(11).

[2]李新云.王河煤矿突水规律分析及矿井防治水对策[J].中州煤炭,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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