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手册

2024-10-02

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手册(共8篇)(共8篇)

1.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手册 篇一

关于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汇报 尊敬的公司领导:

在2014年3月19日南昌赣华安全咨询公司专家徐永宁老师到矿山指导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并提出了建设存在的问题,要求矿山尽快的进行完善。针对问题矿山领导进行了部署,把相关工作分布到各个部门,要求在4月10日之前要完成,经过各个部门的努力,完成了一部分材料。但现还有以下材料没有补充完成的:

一、尾矿库现场部分(要求矿山工程部完成)

1、库区未按设计要求设置照明设施;

2、排水井盖板未设置在现场周围;

3、上坝公路未进入库尾;

二、验收文件资料(要求施工单位二十三冶和监理单位完成)

1、坝体基础开挖现场记录无岩层的素描图、无人员在场的影像资料,基础开挖的现场记录无具体技术参数;

2、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施工记录、坝体碾压密实度等记录缺乏具体的技术参数,记录内容一致,未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描述;

3、几乎所有的监理记录,包括监理总结报告均无具体的技术参数,监理部分签字的内容几乎一个格式,未体现各个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等的具体施工特点并有部分验收材料还未签字盖章;

4、施工单位编纂完成的施工记录中,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等记录只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赣安监管一字[2013]89号文的要求,完善各项施工记录;

5、施工单位未提供的竣工图、竣工总结报告;

6、各项原始记录要按施工进度分类进行装订成册。以上这些他们都还未完成,资料也未交来归总处理。由于施工队伍(二十三冶)、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原因,至今两个多月了还无法申报尾矿库试运行,请求公司领导给予重视。

东坪铜多金属矿尾矿库

验收及标准化工作小组

2014年5月29日

2.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手册 篇二

近年来, 一种被称为“二次原料工业”的矿产资源再开发——尾矿综合利用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缓解资源供需矛盾、减轻环境污染压力的重要途径。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通过尾矿的开发利用, 大幅提高了尾矿资源利用率, 降低了资源浪费, 改善了环境, 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我国资源需求与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 环境压力越来越大, 尾矿作为可再利用的矿产资源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为了加大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的力度, 2010年4月,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联合发布了《金属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 (2010‐2015) 》, 这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发展生态文明,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尾矿综合利用涉及面广、难度大, 与矿产资源的一次开发相比, 尾矿的综合利用技术更复杂, 对尾矿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更为严格。而标准化作为重要的技术支撑, 在尾矿综合利用过程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应给予高度重视和统筹规划。

二、尾矿综合利用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制约的必由之路

随着现代工业的飞跃发展, 可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日益减少, 原矿品日趋贫乏, 尾矿作为二次资源加以开发利用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特别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 一些矿业比较发达的国家, 如前苏联、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南非等, 以及一些本国资源相对贫乏但经济技术比较发达的国家, 如日本、德国和英国等, 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加强对尾矿开发利用的研究工作, 同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强化尾矿资源的开发力度, 保障尾矿产业的顺利发展。由于政府的重视和政策措施有力, 这些国家的尾矿开发利用成效显著, 尾矿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 如德国包括尾矿在内的各种工业废料的利用率已达80%左右, 欧盟一些国家正向无废物矿山目标迈进。尾矿的充分开发和利用, 缓解了资源需求与资源短缺的矛盾, 减轻了环境污染, 成为这些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主要方式, 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我国98%的能源和80%的原材料来自矿产资源。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 我国现有矿山15.3万个, 采矿和选矿过程中产生大量尾矿, 而堆放这些尾矿的场所 (称为尾矿库) 就有12718座, 尾矿堆积总量达80.46亿吨, 而且还在以每年近10亿吨的数量增长, 其中大多数为金属尾矿。由于我国各地技术发展不平衡, 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选冶技术差距很大, 大量有价值资源存留于这些堆积量巨大的尾矿之中, 而我国绝大多数尾矿尚未被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率不足10%, 尤其金属尾矿的利用率更低。据专家测算, 如果对现堆存尾矿中的有价元素进行回收和利用, 每年可创造数千亿元的产值。尾矿堆积需要占用大量土地, 截止到2005年, 尾矿堆积占用土地1, 300多万亩。此外, 在采矿过程中, 有的需要加入药剂, 这些药剂会残留在尾矿中, 尾矿中所含的砷、汞等污染物质会随尾矿水流入附近河流或渗入地下, 严重污染河流和水源, 对环境造成极大危害。因此, 做好尾矿综合利用工作, 有利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有利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有利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减少占用土地, 是解决我国目前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制约的必由之路。

三、尾矿综合利用需要标准化

尾矿的开发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根据尾矿的物理化学性质, 采用成熟的回收技术和选择适宜的利用途径进行。它必须经过勘察、组分、选冶、生产等各个层次和环节。为了保证每个层次和环节顺畅的衔接、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 就要在尾矿开发过程中的设计、生产、流通、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制定和使用标准。尾矿产品的技术标准将促使企业利用技术手段保证产品质量,

提高资源利用率, 从源头上减少资源的消耗和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尾矿开发利用的管理标准将有助于企业完善资源配置、产品设计、生产管理、物品运输等方面的制度, 促使企业利用管理手段提升资源利用率, 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尾矿开发利用的工作标准将有助于明确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尾矿开发利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使得各参与方目标清晰, 责任明确。所以, 标准化是连接尾矿开发利用在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纽带, 是顺利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 规范和促进尾矿产业有序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

四、我国尾矿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 我国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经过不断发展, 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的整体技术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但由于尾矿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相对滞后, 制约了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的跨越式发展。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领域尚未建立起尾矿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国家和行业标准在种类和数量上很少, 而现有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不配套, 标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较差, 内容交叉重复, 技术要求和指标不统一, 影响了尾矿综合利用的有序开展。二是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几乎都是借鉴或参照相关行业标准, 没有充分考虑产业的特殊性, 而企业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质量不高, 导致其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影响了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三是尾矿综合利用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和环境检测体系不健全, 对产品质量和环境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检测。四是尾矿综合利用标准推广实施力度不够, 标准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五、实施尾矿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 加快建立尾矿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国家《金属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 (2010‐2015) 》 (简称规划) 中指出:要大力推进尾矿综合利用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标准体系建设的着眼点, 要以保障尾矿综合利用产品品质和安全为基础, 以提升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为目的, 按照《规划》中确立的到2015年全国尾矿综合利用率达到20%的要求, 围绕《规划》所确立的经济附加值较高的铁尾矿、有色金属尾矿、黄金尾矿等重点领域的综合利用, 以尾矿中有价金属回收、尾矿整体利用生产建筑材料、尾矿充填采空区、尾矿农用肥料、尾矿复垦等项目为重点, 在保证尾矿库安全和无二次污染的前提下, 以产品为单元, 以尾矿特性、排放条件、存储条件、区域产业结构、市场需求、加工储运、销售等全过程为链条, 以促进尾矿产业发展为目的, 构建高质量的尾矿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当前, 要加快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步伐。一是加快制定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建设发展规划。尾矿综合利用标准建设发展规划涉及的领域宽、部门多, 要从综合利用标准建设的总体需求出发, 加强协调和合作。同时要根据政府宏观管理的要求, 紧紧围绕国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产业政策和国家《规划》中确立的重点领域和项目, 确定尾矿综合利用标准建设发展规划。二是加强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标准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我国尾矿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尚有差距, 各重点领域间仍存在采标情况不均衡等问题。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在深入跟踪、分析和研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国情, 提高我国采标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快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尤其要加快国家标准制定的步伐。积极采用国内外科研新成果, 不断提高标准的技术含量和前瞻性, 使标准成为科技创新转化为先进生产力的桥梁;通过提高标准技术水平, 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 促进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出发, 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 着力提高标准与市场的关联性, 不断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广泛征求和协调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标准之间的协调性、配套性和标准的可操作性。

(二) 完善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体系

《规划》中指出:要建立健全尾矿综合利用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尾矿尤其是金属尾矿作为一种二次矿产资源, 其所含重金属离子, 甚至砷、汞等污染物质比重很大, 有些中小型企业如果没有先进的分离技术和先进设备, 有些污染物会含在所生产的产品中, 为了防止二次污染, 加强对尾矿产品尤其是生产建筑材料和农用肥料等与人民生活、健康息息相关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检测至关重要。因此, 要建立健全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体系。整合、充实、完善现有国家级、部级质检机构, 消化吸收国内外科研成果, 完善检测手段, 提高检测水平。地方检测机构要根据当地需要, 以贴近企业为原则进行完善和补充。

(三) 建立健全尾矿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环境指标评价体系

尾矿综合利用的原则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建立完善的尾矿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环境指标评价体系, 就是最大限度地解决尾矿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为我国尾矿产业走“绿色尾矿业”的发展之路确立相应的技术评价指标, 也为我国的矿产、环保等部门提供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环境评价体系, 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尾矿综合利用的过程中, 为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

(四) 加强领导, 狠抓落实, 大力推进尾矿综合利用标准化的顺利实施

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作用, 将推进尾矿综合利用标准化与尾矿综合利用产业化结合起来,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引导、标准化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工明确的工作体系, 通过项目、资金、政策等激励措施, 发挥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推动尾矿综合利用产业全面实施标准化。要建立相应的研究和工作机构, 确保技术上有人做, 工作上有人抓。

加大标准宣贯力度, 组织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机构等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活动。引导和激励企业贯彻执行标准, 提高企业贯标意识, 增强企业贯标能力, 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标准, 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标准实施的信息反馈渠道, 及时收集标准实施情况, 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推进标准贯彻实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金属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 (2010-2015年) [R].2010-04-11.

[2]刘洋.尾矿利用重在建立标准[J].北京:中国经济和信息化, 2010 (11) .

[3]戴自希.世界金属矿山尾矿开发利用的现状和前景[D].北京:可持续发展必由之路—促进矿产资源循环利用论文集, 2005-12.

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的管理 篇三

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主要文件,各类人员要熟悉手册中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内容,保证在用手册版本现行有效。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的管理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编制、发放及保管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

2.2 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由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

2.3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手册的编制、编号、发放、更改控制和管理。

2.4 手册发放需由总经理确定发放范围、安全环保部负责登记编号、持有者签字,方可发放。

2.5 向外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时,应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提供。

2.6 同一版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分受控与非受控两种版本,非受控版本仅作发放登记,不编号,更改通知一般不发送。

2.7 手册持有者的责任

持有者应妥善保管手册,不得污损和随意涂改,不得外借私自复印,若因使用时间过久,出现破损需更换,应办理更新手续,以旧换新。

本手册的持有者调离岗位或离开本公司时,将手册交回安环部,并办理有关手续。

2.8 手册的修订与换版

在手册使用期间,如有修改建议,各部门负责人应汇总意见,及时反馈到安环部,安环部应作全面汇总提交管理评审。

总经理在本手册颁发前和每年组织一次有关人员结合管理评审对《管理手册》的适用性、充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及时予以更新。

安全环保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手册进行修改,并在下列情况下换版:

2.8.1 手册内容有三分之一以上修改。

2.8.2 评审发现手册已不适应。

4.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手册 篇四

目 录

一、企业安全管理

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五、安全生产投入

六、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八、安全生产检查

九、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生产预警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

十一、职业病防治与劳保用品管理

十二、对分包企业的管理

十三、安全管理记录工作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对于本手册未涵盖的内容,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程执行。

工作内容

一、企业安全管理

(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前,应依

法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二)、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备案施工时应当在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手续。在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认真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备案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所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现场实际情况,要有针对性,编制人、审核人、监理工程师要签字盖章;当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围挡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达

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通过当地安监机构的勘验方可开工。

(四)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施工起重机械首次投入使用前,应当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安监机构进行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已经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在新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并到设区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安监机构办理使用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五)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企业要及时收集国家各相关部门有关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名目录,下发到施工现场,严格按要求淘汰,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杜绝淘汰的工艺、设备、材料在现场使用。

(六)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企业按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费。企业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一)企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管理,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问题。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当设

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省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除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外,还应明确生产、技术、材料、财务、劳资、保卫等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企业应为所属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提供所需的活动经费,配备必需的工具,确保其正常开展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总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各工种工人等,都应按不同的岗位职责分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主管生产副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3、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生产中遇到的安全技术问题。

4、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教育、材料、劳资、财务、保卫等)负责人负责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教育、材料、劳资、财务、保卫等各职能部门,应在其职能范围内分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参加事故调查,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指导。

2、工程生产管理部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布置生产工作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内容,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引起不安全因素。

3、技术管理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备修理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5、教育培训部门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6、劳资管理部门组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工人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根据气候变化安排作息时间,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

7、财务管理部门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教育费用及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防暑降温费用的开支。

8、保卫部门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及措施,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及使用,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教育的目的、内容、形式、方法及要求。培训教育的对象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进行的安全教育,施工现场的周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法纪教育等。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求等。

3、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种类、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4、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的目的,防护用品的种类、范围,防护用品的采购、进场验收,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防护用品的更换要求,以及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目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针对不同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处罚的规定等。

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对易燃

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置专库专帐,专人管理,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重点做好防火,严禁烟火;库房内外设置防火标志及相应的消防器材,要留有消防通道。

7、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伤的分类及确认,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间要求,事故现场的保护、清理,事故的调查程序,事故的处理,事故的统计等。

8、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班组活动的内容,班组活动的频次及时间要求,对班组活动效果的检查等。

9、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配备及防火要求,施工现场动火的管理,火灾隐患的整改,防火宣传教育等。

1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目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的制定及分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等。

1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切实用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建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台帐,保证专款专用。

12、分包企业、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制定对分包企业的选用、管理规定,并与分包企业签订有效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制

定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要求和规定,审查供应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建立分供方名录,定期考察评价,建立信誉档案。

13、危险源瓣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活动和部位进行危险源瓣识、评价,识别出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降低事故风险。对重大危险源按国家、省有关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

14、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扬尘、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物进行有效控制,降低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15、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对机械设备的采购、进场验收、安装验收、使用、维修、改造和报废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具体要求和措施;对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采购、使用应进行重点控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对其安装、拆除等 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特种设备的司机及有关作业人员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其他有关制度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制定在每年年初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包括职工伤亡控制指标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目标制定时要充分考虑主管部门的目标、指标要求,同时还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务实、发展的原则,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目

标、指标。

(二)目标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出台后,各级部门、项目部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进行分解,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落实到人。各级部门、项目部要在企业确定的目标和指标范围内,制定本部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目标实现。

(三)目标考核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定期对各级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制定考核规定和考核办法,形成考核记录和考核结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要客观、公证,考核结果要与被考核人的职务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性。

五、安全生产投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制定有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台帐,对于购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相关票据留存,以备待查。

六、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石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脚手架工程;5)施工用电;6)物料提升机;7)外用电梯;8)塔式起重机;9)起重吊装工程;10)三宝、四口安全防护;11)拆除、爆破工程。

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按照建设部和省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二)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的施工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高温、严冬和阴雨天气中施工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

1、在工程施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

2、针对工程不同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劳力组织、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及施工季节性的特点等,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3、所有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充分考虑人、机、物、环境等因素,应全面、具体。

4、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由技术人员编制,符合专家论证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经相关部门审核,由技术

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5、经过审批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

6、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时,应提出修改申请,并重新经有关人员审核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编制及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及不定期地监督检查。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一)培训管理由企业培训部门结合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培训工作,培训可采取内部培训或外送培训等形式。

(二)培训对象及时间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副经理和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2、专业技术、业务知识教育培训;

3、文化素质的教育培训;

4、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培训教育;

5、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等。

(四)培训纪录要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及相关台帐。

八、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检查记录。每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后,应进行定量分析和安全评价,通报检查结果。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建设工程停工后又复工的,在复工前应采取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重新进行检查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在雨季、高温季节、冬季等季节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

九、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生产预警根据本单位在建工程特点,在基础、结构、装饰装修等阶段施工前,对分部分项工程及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如高处及洞口和临边作业、高处悬空作业、土方开挖和

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系统等易发生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等事故的关键环节和部位进行危险源识别,对施工过程及周围环境因素进行安全分析,找出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按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制定严密的安全监控措施,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备案。根据在建工程特点,定期发出安全生产预警,如在重大节日、雨季汛期施工、冬季施工、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前,认真分析本公司建筑工程中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系统的危险因素,深刻汲取本地区施工企业以往同时期发生事故的教训,针对以往事故多发类型、原因和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及时向项目部发出安全生产预警提示,提前制定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为提高企业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经理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可下设应急办公室、专家组、应急救援组、设备物资保障组、警卫治安组、医疗急救组等应急小组。

(二)应急救援的主要内容

1、应急准备定期对参与应急救援的所有人员进行专项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救援知识和救援能力,提高应急能力;定期对应急器材、设备、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要与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应急响应事故或险情发生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事故(险情)的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当超出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并全力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结束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当重大事故或险情得到有效处置后,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应急状态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三)其他事项

1、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施工现场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培训演练,能熟练掌握救援方法和技能,随时处置危险状况;并保证人员、装备及经费落实到位。

2、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要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检查,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3、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必须尽快赶赴现场,就地设立办公地点,按照职责划分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在抢险救援期间,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参加救援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遗误事故救援时机。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与修订当应急演练或应急实施结束后,由企业应急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十一、职业病防治与劳保用品管理

(一)职业病防治

1、执行建筑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建立企业职工花名册,对从事体力劳动、危险作业以及有毒有害作业中的职工进行重点检查和保护;

2、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进行职业危害辨识,根据辨识结果建立职业危害清单;并根据职业危害清单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3、建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花名册,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并配发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4、定期开展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5、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手段以达到降低职业危害,保障职工人身健康;

6、定期对职业病防治措施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

度,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2、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劳保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等证书,不合格的劳保用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企业要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3、做好劳保用品资金管理工作,保证专款专用,及时进行采购,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4、对劳保用品的发放及使用加强管理,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及使用台帐,对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根据各类劳保用品的出厂时间,及时进行报废和更换。

十二、对分包企业的管理分包企业应在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进入施工现场后查验该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签定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和权利、义务;定期考察评价,建立信誉档案。将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纳入管理范围,检查其培训教育状况和培训档案,加强日常培训教育。为分包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施工现场的分包企业应设置兼职安全员,配合分包队伍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人数超过50人时则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协助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搞好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保证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

十三、安全管理记录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要按规定做好记录,16

留存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归档。必备的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1、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2、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6、“三类人员” 安全考核相关资料;

7、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管理;

8、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交纳有关资料;

9、安全生产投入清单及相关票据;

10、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资料;

1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及相关资料;

12、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相关记录;

14、生产事故台帐及事故的相关资料;

15、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15、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管理的相关资料;

16、劳保用品管理及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资料;

17、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控制的相关资料;

18、主管部门下发及企业自行制定的文件、通知的落实情况相关资料;

5.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手册 篇五

达标信息管理系统

(企业用户)

用 户 操 作 手 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三司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 录

1.系统登录......................................................................................................................................1 1.1.1.2.1.3.1.4.编写目的...........................................................................................................................1 客户端环境要求...............................................................................................................1 登录界面...........................................................................................................................1 注册企业用户...................................................................................................................2

2.系统首页......................................................................................................................................4 2.1.2.2.2.3.首页布局...........................................................................................................................4 工作提醒...........................................................................................................................4 退出系统...........................................................................................................................5

3.达标申请办理..............................................................................................................................6 3.1 3.2 诊断登记...............................................................................................................................6 达标申请.............................................................................................................................10

4.企业自评信息查看....................................................................................................................14 4.1.自评登记.............................................................................................................................14

5.系统维护....................................................................................................................................15 5.1.5.2.企业基本信息维护.........................................................................................................15 修改密码.........................................................................................................................15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1.系统登录

1.1.编写目的

本操作手册作为使用者初次使用系统提供一种快速了解的辅助手段,系统使用者需根据本用户角色在实际工作中既定业务流程,以文档做快速引导,熟悉该业务系统。

该手册适用对象为企业用户端的所有用户。

1.2.客户端环境要求

建议用IE7以上浏览器使用本系统,以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操作系统:Win7/Vista/Win2003/WinXP/ 系统部分功能需要FLASH插件支持,建议安装Adobe Flash Player for IE V9.0以上

1.3.登录界面

在浏览器中输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的网址,系统自动跳转到系统登陆界面如1-1图所示:

图1-1 系统登陆界面

点击“帮助”,可快速查看系统帮助信息,如图1-2所示。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

1-2系统帮助信息

1.4.注册企业用户

注:企业用户首次使用该系统需要先注册帐户。

从系统首页登录区域的注册入口进入,如图1-3。

1-3系统登录区域信息

点击,进入企业注册前信息填写页面,如图1-4所示。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

1-4系统登录区域信息

按系统提示填写完整企业信息后,点击注册,如注册成功即自动登并跳转至系统后台界面,如图1-5所示。

1-5 系统注册后登录界面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2.系统首页

2.1.首页布局

左上角登录为系统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后,首先出现默认的系统首页界面,如下图2-1所示:

图2-1系统首页界面

系统整体布局主要分两部分,分别为左侧菜单栏和右侧信息展现栏,如上图2-1所示。

右侧信息展示栏显示左侧相应的栏目内容。

2.2.工作提醒

在图2-1所示系统首页的左侧菜单区上部,提供了工作提醒功能,当有需要办理的事项,如需要进行待办任务时,会显示待办任务数及未阅信息条数,点击任务或者未阅读数该即可进入如下图2-2所示界面:

图2-2系统首页界面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在上图2-2所示界面中,“待办任务”一栏列出评审单位需要办理的待办事项类别,“数量”一栏中显示该类待办事项的数量,点击待办事项任务数,打开该类待办事项列表,如下图2-3所示。

图2-3待办事项列表界面

2.3.退出系统

用户登录系统后,在一段时间内(默认为30分钟)用户的登录状态会保持有效,为了用户信息的安全,用户在不使用系统后,可直接关闭浏览器,或者点击右上角“退出”按钮退出系统,如图2-5。

图2-5 安全退出系统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3.达标申请办理

点击左侧菜单达标申请办理,如图3-1所示,即出现如下下拉菜单。

图3-1 达标申请办理菜单

3.1 诊断登记

点击诊断登记菜单,系统进入诊断报告管理界面,如图3-2所示。

图3-2 诊断登记界面

点击右上角

按钮,进入信息添加界面,确认完整填写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添加,如图3-3所示为信息添加页面。

图3-3添加界面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填写完整各项信息,并上传相关诊断报告,如图3-4所示。

图3-4添加界面

上传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操作成功,如图3-5所示。

图3-5添加成功提示界面

点击确定,信息添加成功,返回到诊断报告列表,如图3-6所示。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

图3-6添加成功后返回界面

点击信息后

链接,弹出附件下载窗口,如图3-7所示。

图3-7诊断登记报告下载页面

返回诊断登记列表页面,点击所示。,进入诊断登记修改页面,如图3-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

图3-7诊断登记报告修改页面

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确认保存后返回到诊断登记列表页面。返回诊断登记列表页面,点击操作后如图3-9所示。

链接,可对当前信息进行删除,图3-9删除诊断登记报告界面

系统提供多种类型查询功能,如图3-10所示。

图3-10 系统诊断登记报告查询界面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3.2 达标申请

点击所示。

菜单,系统进入达标申请受理界面,如图3-1

1图3-11达标申请界面

点击右上角

按钮,进行达标申请添加,如图3-12所示。

图3-12 评审申请界面

选择申请类别下拉菜单,如图3-13所示。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

图3-13 达标申请类别选择

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申请类别后进入申请详单填写页面,如图3-14所示。

图3-14 达标申请单填写界面

点击页面顶部保存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企业基本信息,如图3-15所示。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

图3-15企业评审申请单详细信息填写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右上角申报按钮,系统提交相关审核单位进行审核,并跳转至评审申请列表,如图3-16所示。

图3-16企业评审申报提交跳转页面

点击点击链接可查看企业申报所填写的数据(注,提交后未审核之前数据无法更改),可查看进度查看列表,如图3-17所示。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

图3-17进度查看列表页面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4.企业自评信息查看

点击左侧企业自评信息查看菜单,如图4-1所示,即出现如下下拉菜单。

图4-1 企业自评信息查看

4.1.自评登记

点击自评登记菜单,进入自评登记界面,如图4-2所示。

图4-2 自评登记列表界面

自评登记中可对企业证书编号、达标日期、有效期、证书状态、自评信息进行查询。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5.系统维护

点击左侧菜单中用户信息维护,如图5-1所示。

图5-1 系统维护菜单

5.1.企业基本信息维护

点击左侧主菜单栏的用户信息维护,在下拉菜单中点击企业基本信息维护后,对当前账户信息进行编辑,如图5-2:

图5-2企业基本信息维护界面

5.2.修改密码

点击图5-3系统首页图左侧主菜单栏的用户信息维护,在下拉菜单中点击修改密码后,可以修改当前登入系统的用户的登录密码,如图5-3: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单位)

图5-3密码修改界面

6.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尾矿库筑坝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尾矿库的一次性筑坝安全管理,保证尾矿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筑坝安全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精心施工、做好记录,监理公司负责监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由选矿厂安排相关人员监督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严格按照设计技术参数和筑坝方式进行筑坝,尾矿坝的内外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尾矿库采用一次性建坝形成库容、库后和库周边放矿、拦挡主坝前尾矿水澄清工艺。

4.2尾矿坝筑坝材料选用风化土料筑坝。水上筑坝土料选用露采剥离的表层风化土(含砾石粘土);水下填筑料采用将干填粉质粘土或砾石粘土填筑水下坝身,围堰采用袋装粘土;坝体上、下游护坡及下游坝脚外购石料压坡。

4.3坝体堆筑完毕,按下列内容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需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1)坝体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内外坡比; 2)坝体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3)尾矿筑坝质量。

4.4坝体出现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现象时,相关技术人员应通过现场观测和分析,判明其成因、种类,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加以整治。

4.5坝外坡面维护工作(包括筑沟、覆土、种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止坝坡冲刷、尾矿流失污染环境。

4.6严禁在库区范围内放牧、开垦、爆破、采石和建筑,滥挖尾矿、取水,外来尾矿、废水和废弃物入库等一切违章行为。4.7每年至少测绘一次尾矿库现状地形图,检查坝标高、内外坡比、平整度等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排放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排放管理,确保尾矿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尾矿排放安全管理。职责

尾矿库技术管理人员须编制尾矿库运行状态相对应的尾矿库年、季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分级和排放,选矿厂组织尾矿工认真落实尾矿排放计划,尾矿工严格按放矿点、放矿方法的要求精心操作,认真检查,排除故障。内容及要求

4.1尾矿库采用一次性建坝形成库容、库后和库周边放矿、拦挡主坝前尾矿水澄清工艺。尾矿工必须严格按年、季、月度排尾作业计划,在库区范围内认真实施放矿工作,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并做好记录。

4.2由于尾矿库库区可能有岩溶的存在,可能会对尾矿库运行带来一定的影响,为防止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良好的放矿工艺是必不可少的,放矿过程中,在保证回水水质的前提下,将尾矿库内的水位尽量抽低。

4.3 尾矿工必须加强放矿的日常检查、维护等管理工作,及时按要求调整放矿地点、处理故障。

4.4 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4.5 尾矿排放时,及时做好监控,控制好库内水位,确保坝体稳定和调洪库容。

4.6 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三、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尾矿库的水位控制,确保防汛、排渗设施完好而且正常运行,使尾矿库水位控制作业活动程序符合《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确保尾矿库的安全渡汛,尾矿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正常安全生产的水位控制和管理。3 职责

有回水设施的尾矿库由水泵工协同尾矿工控制库水位,一般情况由安环部指导尾矿工根据气象、回水、浸润线水位、坝坡渗流情况控制库水位。内容及要求

4.1 控制尾矿库内水位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 4.1.2在汛期必须满足设计对库内水位控制的要求;

4.1.3当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在汛前进行调洪演算; 4.1.4当回水与尾矿库安全对澄清距离和安全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

4.1.5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

4.1.6岩溶或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库内水深,防止落水洞漏水事故。

4.2汛期前,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4.3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每天做好正常运行水位的观测记录。4.4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4.5非紧急情况,未经技术论证,不得用常规子坝挡水。

4.6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水井、排水涵洞、截洪沟等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打开排水井预制件或投入大功率水泵抽水等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降雨后发生垮坝事故。

4.7由生产技术部定期测量库内水边线、坝体的沉降位移,并核准当年尾矿库的实际调洪能力,确保库内积水水下库容,生产回水、沉淀悬浮物的存水高度,调洪高度、坝体安全超高。

四、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排洪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落实尾矿库防汛措施和加强排洪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排洪设施安全管理。职责

3.1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选矿厂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生产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级单位、部室第一负责人组成,实行统一指挥,分单位、部室管理,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防汛办)设在安环部,安环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3.2各二级单位必须成立防汛小组,遵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具体负责管辖区内的日常防汛工作,并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措施。

3.3选矿厂成立防汛突击队,由机关部室全体成员组成,安环部主任任队长,负责队员召集、突击任务分派。各二级单位要成立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制定抢险方案,定人员、定地段、定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内容及要求

4.1原则与奖惩

4.1.1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4.1.2对防汛工作抓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差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4.2联系与预警

4.2.1防汛办应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和传达气象信息,并按相应预警信号落实应急防范工作。尾矿库值班室应配置电视机,便于尾矿工随 时掌握天气情况。

4.2.2应在库区内适当位置或排水构筑物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由尾矿工每天进行观测和记录。

4.2.3出现蓝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安环部主任要落实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组织落实应急防范措施,落实应急物资。

4.2.4出现黄色暴雨预警信号时,生产矿长要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库区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由安环部专门负责尾矿库渡汛。

4.2.5出现橙色暴雨预警信号时,矿长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并亲自调度和协调指挥,生产矿长督促落实,指定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尾矿库渡汛工作。

4.2.6出现红色暴雨预警信号时,矿长要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需要和可能适时启动《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停止其他一切生产作业,举全矿应急之力全力以赴做好抗洪抢险工作。生产矿长具体负责落实尾矿库度汛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2.7汛期,防汛抗洪领导小组成员一律不得关机,确保手机24小时处开机状态,便于成员间及时联络,信息顺畅。

4.3准备与处置

4.3.1汛前:各二级单位应对排洪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加强库坝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报防汛办。

4.3.2各二级单位、部室应准备好必要的抢险物资,交通运输、通讯工具,安全带、救生衣,供电设备和照明器材等,及时维修上坝公路,以便防洪抢险。

4.3.3各二级单位要强化尾矿库护坝人员责任心教育与操作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其工作质量和防范意识。

4.3.4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尾矿库的护坝工作,要维护、完善好尾矿库防汛设施和制定防汛措施,建立原始观察记录。

4.3.5汛期: 汛期实施尾矿库值班巡查制,要有专人负责,专人巡坝查险,做到24小时不少于2人值守巡查,电话24小时开通;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抢 8 护措施,并及时报告防汛办。

4.3.6汛期: 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不得在尾矿滩面或坝肩设置泄洪口;非紧急情况,未经技术论证,不得用常规子坝挡水。

4.3.7当险情威胁人身安全时,紧急抢险过程中,各二级单位应先组织受灾群众迅速撒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生活安排;保卫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警戒工作。

4.3.8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3.9灾害发生后,各二级单位、部室要深入灾害点,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并积极组织恢复生产,同时将灾情情况收集报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由防汛办报市防汛指挥部。

4.4暴雨预警信号

1、蓝色——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黄色——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橙色——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红色——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5排洪设施安全管理

4.5.1矿根据设计文件构建尾矿库排洪设施,满足尾矿库防洪要求。4.5.2尾矿库排洪设施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和其他有关规程进行。

4.5.3主管技术人员、尾矿工应加强排洪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疏通工作。4.5.4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停用后,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封堵,并确保施工质量。严禁在排水井井筒上部封堵。

五、尾矿库渗流控制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排渗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对尾矿库浸润线的控制,防止坝面或坝肩出现渗流,掌握各设施的工作状况及其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渗流控制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职责

3.1由选矿厂负责尾矿库运行期间须进行坝体浸润线的观测,注意坝体浸润线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砂量的变化情况和分布状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观测和控制。

3.2尾矿库矿库运行过程中,如坝体浸润线超过控制线,应经技术论证和安全部门批准增设或更新排渗设施,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及要求

4.1 矿根据设计文件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渗流:

4.1.1 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水棱体、水平排渗管(沟)及溢洪道等; 4.1.2 尾矿坝马道位置设置排水沟(渠); 4.1.3 与山坡接触的坝肩处设置截水沟(渠)等; 4.1.4 适当降低库内水位,确保调洪库容满足防洪的要求;

4.2 当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4.2.1 在渗漏水部位铺设土工布或天然反滤料,其上再以堆石料压坡; 4.2.2 增设排渗设施,降低浸润线。

4.3 尾矿库排渗设施包括排水棱体、内贴坡反滤层及坝排渗管等。4.4 排渗设施属隐蔽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每天去现场检查施工质量,技术人员则应经常亲临现场进行检查,遇到技术难题时必须要在现场,施工时必须按设 计要求精心选料、精心施工,施工材料由工程部、选矿厂与施工单位共同检验,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工程部须仔细填写隐蔽工程施工和验收记录,并存档。

4.5 尾矿库各种排渗设施施工后均交付选矿厂使用,其维护、保养及保护工作由尾矿工负责。运行过程中如发现丢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选矿厂、设备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

4.6 坝面排水沟、坝肩沟及截洪沟的清理工作由护坝工每天进行一次。汛期特别要加强巡视和及时清理,确保安全畅通。

4.7 坝体浸润线观察由选矿厂负责,每月一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安环部。4.8 专业技术人员应对观察成果及时进行整理分析,绘制图表。如有异常现象应通知进行复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4.9 生产技术部每年年终应进行资料汇编分析。分析意见和主要参数应做出书面报告,并存档。

4.10 尾矿工应每天检查各排渗设施外观情况、排渗设施周边区域渗漏情况和坝肩沟出口等异性材料接触处渗流情况。遇有局部隆起、坍陷、流土、管涌、渗水量增大或渗漏水混浊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抗渗、疏导、快速固结等相应的有效措施,同时加强观测,并报主管领导和调度室、安环部、生产技术部等,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4.11 安环部组织季度安全检查时,应对上述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针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对策,确定整改方案,并监督实施。

六、尾矿库防震与抗震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尾矿库的防震与抗震安全管理,做好尾矿库震前预防工作,尽量保证尾矿库安全抵御地震灾害,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防震和抗震安全管理。职责

生产技术部:编制防震抗震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震前安全检查,组织防震抗震人员,组织防震抗震物资调配。

安环部:震前预警,对尾矿库现状进行抗震评估。

选矿厂:做好震前库水位控制,震前加强尾矿库巡查;震后对破坏设施修复和加固。协同保卫部负责尾矿库防震与抗震现场应急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抗震

4.1.1当选矿厂接到震情预报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各种措施降低库水位。

4.1.2矿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撤离下游或受溃坝影响的周边人员及设备。

4.1.3救援人员及物资设备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救灾抢险工作。4.2 抗震标准、稳定性

4.2.1尾矿库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论证,进行加固处理。

4.2.2震前应注意库区岸坡的稳定性,防止滑坡破坏尾矿设施。

4.2.3严格控制库水位,确保抗震设计要求的安全滩长,满足地震条件下坝体稳定的要求。

4.2.4应了解上游所建工程的稳定情况,必要时应采取紧急撤离、降低库水位等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4.2.5震后应进行检查,对被破坏的设施及时修复。

7.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手册 篇七

按照国家五部委关于尾矿库三年整治的工作安排,结合今年尾矿库安全监管总体要求,在去年尾矿库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任务和目标

到2011年底,全市尾矿库要实现建设合规、生产合法、闭库到位,安全监管标准和效能极大提高,具体要实现三项目标:

(一)严禁尾矿库未批先建和不按设计施工。新建、改建和增高扩容尾矿库做到按图施工、质量可靠、保证工期。

(二)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超高运行尾矿库,杜绝出现危库、险库,及时治理消除病库。非法违法和达到设计坝高的尾矿库取缔关闭率达100%,生产运行尾矿库持证率达100%,病库整改销号率达80%。

(三)推进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服役期满和取缔关闭尾矿库完成闭库治理率达80%。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规范尾矿库建设运营秩序,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无证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复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建设施工,拆除已完成的建设工程;

2、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安全设施不符合设计或者施工质量存在缺陷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施工,拆除建设工程,聘请资质单位重新按设计施工;

3、尾矿库无安全设施设计或者主要构筑物与安全设施设计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做安全设施设计或整改设计,逾期仍未完成补办和整改的,提请县区政府实施关闭;

4、生产运行尾矿库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期的,依法顶格处罚到位后,责令限期履行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完成手续办理的,报请政府实施关闭。

(二)规范尾矿库现场作业管理,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对于企业不按设计和规程使用,导致尾矿库出现如下隐患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运行,限期整改到位。

1、库区范围内存有采石放炮、取砂作业、堆放废料、违章建筑或非法施工等违章违规行为的;

2、独管放矿、超设计排尾或者放矿支管距子坝过短、距滩面过高、方向放矿和矿浆横流冲击子坝的;

3、子坝堆筑未进行岸坡清理、机械筑坝开槽挖坑和子坝台阶高度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4、未进行排洪构筑物检查,以及排洪构筑物检查存在隐患,排水盖板尺寸不足和存在质量缺陷的;

5、违规向库内排清水,或者高水位运行,调洪库容不足,生产运行安全超高、安全滩长不满足设计和规程要求的;

6、不按设计要求设置排渗设施或排渗设施失效,导致坝面渗透水高位出逸或者出现沼泽化的;

7、坝体位移、浸润线观测设施不完善且堆积坡比陡于设计值的;

8、达到设计最终高程、取缔关闭和责令停产整改后仍然继续使用的;

9、整改库、停用库未排空库内存水和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的;

10、排洪构筑物检查、排水盖板封堵、浸润线测量、库区水控制、定期巡回检查和实测填图备案等“六项”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11、其他隐患的。

(三)加大闭库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停而不闭、拖延闭库和擅自启用等非法违法行为。

1、取缔关闭、服役期满和完成治理尾矿库擅自启用的,从严予以顶格处罚,责令限期完成闭库治理;导致发生各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取缔关闭和服役期满尾矿库未启动闭库的,责令企业立即启动闭库,限期完成闭库治理;逾期仍未完成闭库的,不予受理新建库许可。

三、整治工作安排

1、细化方案、全面启动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各县区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认真分析总结2010年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确定的任务和目标,细化整治方案,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并迅速转发到每个尾矿库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2、详细排查、制定措施阶段(4月16日—5月15日)

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行动,要特别对“六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做到逐库排查、一库不落,全面掌握尾矿库等别、安全度、许可手续及事故隐患情况,逐库制定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整改期限,明确治理责任人和整改督办人,完善尾矿库实测图纸和基础信息数据库。

各县区要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于5月1日前报送市局一科。

3、落实措施、深化治理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

各县区按照既定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督促企业深入开展整治行动,逐库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同时,要严格贯彻执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许可法律法规,加强现场督导,强化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标准,确保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

4、巩固成果、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县区对照整治方案和整治措施,组织有关人员逐库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对于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同时,要认真总结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专项整治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市局监管一科,市局将组织对各县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市安监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张建文局长任组长,曹金岗、吕树军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曲志清、刘国林、王强、辛树峰、杜建明、王建华、高春学等人组成,负责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尾矿库安全许可审查、规范生产运营秩序办公室设在监管一科,主任由曲志清兼任,电话:2055939。尾矿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主任由刘国林兼任,电话:2050444。两个办公室分别负责专项整治的协调、调度、检查、督导、验收和信息发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尾矿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具体组织落实。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企业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开展尾矿库安全设计和规程的宣贯,确保严格贯彻执行技术规程和初步设计,并不断加大安全保障投入,强化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努力消除“三违”行为,提高尾矿库安全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凡是尾矿库达到设计总坝高的,要坚决停止生产运营;凡是服役期满、停用废弃和取缔关闭的尾矿库,一律排空库内存水,启动闭库整治。同时,对于排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整治措施和要求,签订《尾矿库安全生产承诺书》和《隐患治理责任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专项资金,聘请资质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治理到位,坚决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三)加强督导,严格标准。各县区要不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县乡领导干部安全包保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尾矿库整治取得实效。对于新建和改造尾矿库,要加强施工质量和隐蔽工程监督检查,确保各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对于生产运行尾矿库,要督促企业规范放矿、筑坝、排洪操作、排渗设置等行为,指导企业健全完善排洪构筑物检查、排水盖板封堵、浸润线测量、库区水控制、实测填图备案和定期巡回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不断提升尾矿库管理水平和安全条件;对于废弃停用、服役期满的尾矿库,要逐库倒排时间表,落实企业责任人员,签订闭库责任状,保证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凡是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闭库的,一律停止矿山生产和尾矿库运行,不予受理企业任何许可手续,县区并启动风险抵押金,指定单位进行闭库治理。对于闭库治理进展缓慢的县区,市局将进行全市通报,并停止受理区域新建库审批。

(四)协调联系,加强配合。为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市尾矿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协调会,由两个办公室相互通报工作进展,着力解决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各县区每月30日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局一科,市局每个季度将对全市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8.尾矿库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八

尾 矿 库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2011年1月日=

一、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

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段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建立、健全本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资金、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

7、组织制定并实施矿山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并积极组织抢救;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9、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生产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安排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10、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尾矿库安全运行管理负责人(副工段长)职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规程、条例等。

2.抓好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抓好尾矿库的安全活动,并亲自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支持安全监察部门的监察工作,督促安全监察部门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利。

3.负责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收集整理及建档,并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

4.认真分析和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提请主要负责人研究处理。

5.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设立、沟通、回顾、监测,及时掌握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实施。

6.根椐实际情况,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修改及作业规程的编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并及时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及其适应性。

7.负责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生产技术资料与规章制度台帐、职业卫生健康台帐,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员工培训需求识别与分析,编制培训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9.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各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设备安全运转等。

10.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设计管理工作,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计划和设计的审查,并参加工程的试运转和验收。

11.负责事故应急演练的筹划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持续改进;负责对员工进行了应急培训;发生安全事故时,协助矿长指挥事故抢救及善后处理。

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及对尾矿设施管理的职责

一、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尾矿库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编写尾矿库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3.编写各种灾害预案,并组织演练。

4.编写尾矿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5.负责尾矿库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和保存,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

6.按照有管规定审批和报批尾矿库设计、施工和检测项目。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尾矿库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的管理工作。

8.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报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9.组织尾矿库操作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二、管理人员对设施管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2、建立健全尾矿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3、编制季、月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实施尾矿输送、分级、筑坝和排洪的管理工作。

4、日常巡检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对尾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作出及时、全面的记录。

6、整理、上报尾矿设施的检查和监测记录。

班长、副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以身作则,模范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前提,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班组安全奖惩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主动履行管理责任,落实对班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4、落实和细化班组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二次,每次活动事前要认真备课,充分运用各种有效的教育形式,对班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岗位作业标准、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危险源辨识知识及技能教育,通过开展“标准化作业”、“危险预知”、“桌面违章辨识”和“事故预案”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员工辨识危险、排除隐患、控制事故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班组成员“我要安全”的意识,“我会安全”的技能、“我管安全”的责任,“我保安全“的义务,提高整体安全素质。

5、组织本班组员工开展危险源辨识,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落实危险源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规程及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事故隐患积极整改。

6、认真落实班组的区域安全负责制要求,负责每天班前安全交底、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班前会上要针对当班的任务和特点,讲清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并做好班前会记录;班中负责每班至少一次对生产、运行、安全装置、设备检修、作业环境、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注重做员工“相互指正”的氛围营造和信息收集、分析。

7、负责检查、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断完善和推进标准化作业;督促组员履行区域安全检查责任,每周至少一次对班组区域管理和作业现场持表检查情况进行验证,对执行不力的人员能正确处理。

8、定期对设施、工机具、作业现场环境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班组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车间。负责根据班组设备(设施)的更新、生产工艺的改变和现场作业环境的变化,及时组织安全技能培训。负责组织做好对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定带教师傅。及时做好转(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时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组织全员参加各级脱产培训。

9、落实安全作业五项制度(即:作业前安全检查“确认制”;作业中“班中检查制”;多人作业“互保制”;隐患整改“指令制”;违章“提醒、指正”制)。

10、作业中发现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排除隐患,或指挥人员撤退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报告上级进行及时处理。

11、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者立即制止,对不听劝阻者责令其停止工作。

12、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协助事故调查,并落实相应防范措施。

班长、副班长安全职责

班长、副班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的法规和指令,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派班指令中安全要求,做到不违章指挥作业。

2、组织工人进行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学习,经常对班(组)的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并指派熟练工人带领操作直到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3、坚持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各作业点环境、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情况。经常检查本班(组)、车间、工区作业人员在现场 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遇有险情威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有权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要立即向值班工区长、矿调度报告。

4、发生工伤时,要立即组织救援,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伤登记表。

5、正确指导班组作业人员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认真听取安全人员的意见。

6、对班组的工人因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穿戴不齐全,违章作业不制止以及作业地点防护装置不完善而导致的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因不遵守派班指令和不听从安全人员警告而导致的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7、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上级违反劳动保护法规或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可越级上报。

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1.班组安全员接受本单位安全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先抢救伤员并及时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班组员工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时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护、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尾矿巡检工职责

1、做好尾矿输送管道巡查和排放孔的巡视检查工作,保证尾砂畅通无阻。

2、监视尾矿坝的内外坡安全,发现冲垮、崩落要及时修复。

3、做好堆子坝时的管路安装与搬迁工作。

4、做好排水系统、斜槽盖板的安装和隔渣筛网上杂物的清理工作。

5、经常疏通坝肩截水沟和坝坡排洪沟,保证排水随时畅通无阻。

6、做好排放孔的轮流放矿,保证坝内沉积滩平坡的平整,滩面均匀上升。

7、为保证尾矿库的绝对安全,应按规定严格控制库内水位,保证坝内斜槽排水的畅通无阻。洪水季节与雨季要增加巡检次数。

8、经常检查坝后斜槽、水泥盖板和隔渣筛网的宽度,保证外排尾矿废水符合排放标准。

9、注意尾矿库周边岸坡稳定性,防止滑坡等破坏尾矿设施。

10、认真巡坝护坝,遵守尾矿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浸润线观测和记录。

11、坚守工作岗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12、认真保管好工具,仔细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尾矿工及检修工岗位安全职责

一、尾矿工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认真完成班组长下达的生产任务。

3.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4.切实按各项具体要求做好尾矿输送、浓缩、分级、尾矿排放、筑坝、防洪排洪、坝体位移和浸润线的观测记录等项工作。

5.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在库区周围爆破、滥挖尾矿、堵塞排水口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活动,应及时劝阻并制止。

6.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上级,必要时有权当即立段采取排险措施。

二、检修工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正确分析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如实向上级报告,按照事故预案程序处理,做好记录,保护现场。4.按规定及时对各自管辖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不得有拖欠现象。

5.正确维护和操作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按规定着装上岗,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安全设施。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防事故演习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筑坝及放矿工岗位安全职责

一、筑坝工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操作。3.对岸坡进行清基处理。4.坝体要进行夯实或碾压。5.做好工程登记记录。

6.、及时对坝体进行安全检查护坡维修。

二、放矿工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记录和勤汇报,不得离岗。

3.在排放尾矿作业时,应根据排放的尾矿量,开启足够的放矿支管根数,使尾矿均匀沉积。

4.经常调整放矿地点,以避免出现侧坡、扇形坡等起伏不平现象,以确保库区所有堆坝区的滩面均匀上升。

5.严禁独头放矿;严禁出现矿浆冲刷坝内坡现象;严禁在非堆坝区放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放矿区。

6.发现放矿主管出现漏矿,应立即回报厂领导,停止运行,及时处理。

二、尾矿库作业规程

尾矿库巡检工巡检细则

尾矿设施管理是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尾矿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尾矿设施的安全,根据国家经贸委《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及《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的要求,尾矿坝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段长负责组织统一领导,巡坝护坝与放矿的日常工作由生产班操作,修理维护由检修班操作。

二、巡坝护坝的主要范围(既巡检项目)

1、尾矿坝滩面

(1)尾矿坝滩面不得有积水坑存在。

(2)沉积滩内不得有块石、废管件支架、混凝土管墩等杂物。

2、检查放矿时应做到:

(1)均匀放矿,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放矿(修子坝或移放矿管时除外)。

(2)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尾矿排至库内,在沉积滩内不得有大面积矿泥沉积。(3)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

(4)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5)放矿管所排矿浆,不得冲刷坝体。(6)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7)控制水边线远离坝顶70以外,并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3、坝坡

(1)坝体下游坡面不得有积水水坑存在。

(2)检查坝体下游坡面是否被雨水冲刷,雨天是否形成地面径流。(3)检查排水沟、截水沟内是否有淤泥沉积,并负责清理。(4)当发现坝坡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渗水量增大或渗透水浑浊、坝顶高程不一致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加强观察。

4、排水系统

注意检查混凝土结构有无裂缝,表面有否剥蚀、脱落、有无冲刷、渗漏,还应注意检查伸缩缝,止水有无损坏,填充物是否流失,初期坝连接井是否倾斜,检查排水系统是否有杂物,并及时清理。

5、尾矿输送系统

重点检查金属构筑物结构变形、裂缝、锈蚀、焊缝是否开裂,铆钉、螺帽是否松动。管道是否磨损等。

6、其它

(1)加强地震前的值班巡视工作。

(2)注意库区周边体岸坡稳定性,防止滑坡破坏尾矿设施。(3)严禁闲杂人员等进入库区游玩,严禁从事对尾矿库安全有影响的(如爆破、采石、挖土、滥挖尾砂、倾倒废物石杂物、在坝外坡建设与尾矿库建设无关的建筑物等)活动。

(4)发现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和要求的现象,应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三、加强雨季与雨天的巡坝护坝,发现问题及时向工段或调度汇报,特别要做好库内水位的控制,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尾矿库回水水位控制规定

一、尾矿库水位控制的原则: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水位。

2、当回水与坝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应首先服从坝体安全要求。

3、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二、具体水位控制要求如下:

1、汛前控制水位:低于坝脚砂面1.5m,对应干滩长80m。

2、设计洪水位:低于坝脚砂面1.0m,对应干滩长70m。

3、工作水位:低于坝脚砂面1.5m,对应干滩长60m。

4、校核洪水位:低于坝脚砂面0.5m,对应干滩长50m。

尾矿坝体动态监测规定

尾矿坝坝体动态监测是对尾矿坝体有病变隐患、不安全征兆等事前预测的一种手段,对尾矿坝的安全运行关系极为重大,也是技术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坝体动态监测的项目和周期:

1、坝体浸润线观测:一周至少监测一次掌握规律后可适当减少监测次数。到10~15天一次若发现渗流情况不正常时应适当增加测坝,加斜槽盖板作业及时监测。

2、坝体渗透流量(即坝排水棱体和子坝排渗管所排水量)和浑浊度观测:一周至少监测一次,掌握一定规律后可适当减少监测次数。

3、坝体变形观测:每月观测一次,当坝体沉降或位移变形量已基本稳定并已掌握其变化规律后,可逐渐减为每季观测一次。

4、孔隙水压观测:一周至少监测一次。

5、原尾矿粒度、矿浆流量和浓度、原矿水质测试:每月观测一次。

6、坝体尾矿粒度分布、沉积滩长度和坡度测试:每月测试一次。

7、汛前、暴雨前,尾矿库水位和水边线关系测试 另:遇下列几种情况时,上述项目均应适当增加测试次数。(1)地震后;

(2)坝体变形量显著增加时;(3)库水位超过最高水位时;(4)久雨或暴雨后;(5)渗透情况显著变坏时;(6)在坝体上进行较大规模施工后。

二、坝体变形观测主要包括水平位移观测和垂直沉降观测

1、水平位移观测采用视准线法:以两工作基点的联线为基础,分别测量各观测点的水平位移,每点进行两个来回测量,误差不应大于5mm,取其平均值作为该点观测成果。

2、垂直沉降观测用水准仪,根据起测基点高程观测标高的变化按一般水准测量的程序与方法往返测量一次,测站和转点数应尽量减少,前后视距应相等并不超导过50m,往返测量误差不应超过±2.81 Nmm,N为测站数。

3、要求坝体的变形变化量应均衡,无突变现象,且应逐年减少,当变形量变化出现突变或有增大趋势时,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三、浸润线观测:

浸润线观测可采用自制测水位计,读花线长度,计算管内水面高度、要求两次读数不大于2cm。旱季至少一周一次,雨季一周两次以上。

四、坝体渗流量和浑浊度观测:

量测渗流的方法有容积法、量水堰法和测流速法等。可根据测量精度要选用,渗流量观测必须与上下游水位与其它观测项目配合进行。

尾矿库安全检查规定

一、尾矿库检查与观测的目的

1、掌握各种设施的工作状态及其变化规律,为正确管理、处理事故、维修等提供依据。

2、及时发现不正常的迹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对原设计的计算假定、结论和参数进行验证。

4、了解尾矿库对环境的影响。

二、尾矿库的检查工作可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1、日常检查由尾矿巡检工负责,并做好记录。

2、经常检查由综合回收车间每周组织一次,检查项目同巡坝护坝项目。

3、定期检查由生产部每月组织一次,行政部每季组织一次,公司每年汛前、汛后对尾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特别检查由综合回收车间在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等非常情况后组织,必要时报行政部会同检查。

5、安全鉴定由公司在尾矿库使用到设计最终坝高的一半至三分

之二时组织,应对尾矿堆积坝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等安全鉴定,以指导后期筑坝管理工作。

三、尾矿库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主要包括:防洪安全检查、排水构筑物的安全检查、坝体安全检查、库区安全检查等。

1、尾矿库的防洪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设计防洪标准、尾矿沉积滩的干滩长度、尾矿坝的安全超高等。1、1检查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当设计采用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现行规范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数进行检查,当设施采用的防洪标准低于现行规范要求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1、2尾矿库水位标高检测的测量误差应小于20mm。1、3尾矿库滩顶标高应沿坝(滩)顶方向布置测点进行实测,各测点中最低点为滩顶标高,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mm。1、4尾矿库干滩长度的测定视坝长与水边线弯曲情况,选干滩长度较短处布置断面1——3个,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取最小测量值作为干滩长度值,最小干滩长度值应大于40m。1、5尾圹库干滩的平均坡度检查,可据检测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最小干滩长度计算沉积干滩的平均坡度,它与设计的平均坡度的偏差不应大于10%。1、6根据检测的滩顶标高、库水位和计算的沉积干滩平均坡度,尾矿库最高洪水位时的安全超高必须大于0.4m。

2、排水构筑物的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有:构筑物有无变形、移位、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2、1连接井安全检查的内容有井的内径、井壁剥蚀、脱落、渗漏、最大裂缝宽度、井身倾斜度和变位、进水口水面漂浮物、停用井 的封盖方法等。2、2排水斜槽检查内容有斜槽断面尺寸,槽身变形损坏或坍塌、盖板放置、断裂、最大裂缝开展宽度、盖板之间及盖板与斜槽之间的防漏填充物、漏砂、斜槽内淤堵等。2、3排水隧洞检查内容有隧洞断面尺寸,洞内塌方,衬砌变形、破损、断裂剥落和磨蚀、最大裂缝的开展宽度、伸缩缝止水及填充物,洞内淤堵等。2、4截洪沟断面检查内容有截流沟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物等。2、5截水沟检查内容有截水沟断面尺寸,截水沟沿线山坡稳定性,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物等。

3、尾矿坝安全检查内容有坝的轮廓尺寸、变形、裂缝、滑坡和渗漏等。3、1坝的外坡坡比检测,每100m坝长不小于2处,应选在最大坝高断面或坝坡陡断面上,水平距离和标高测量误差应不大于10mm,实测坝外坡坡比不应陡于设计坡比减1。3、2坝体变形检查,包括沉降与位移,要求坝的变形量应均衡、无突变现象,具应逐年减小。当变形量的变化出现突变或有增大趋势时,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3、3检查坝体有无纵横向裂缝。当坝体出现裂缝时,应查明裂缝的长度、宽度、深度、走向、形态、成因,判定危害程度。3、4检查坝体滑坡,应查明滑坡位置、范围和形态以及滑坡的动态趋势。3、5检测坝体浸润线,应查明坝面浸润线出逸位置、范围和形态。3、6检查坝体渗漏应查明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

4、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周边山体的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违章民办采选矿活动等情况。4、1检查周边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情况时,要详细观察周边山体有无异常和急变,并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周边山体滑坡的可能性。4、2检查库区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主要内容有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违章取尾矿再选、取水、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放牧和开垦等。

四、尾矿库工程观测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尾矿库工程观测必须按设计或管理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全面、系统和连续的观测,相关的观测项目应配合进行。

2、必须保证观测结果的准确。

3、专业技术人员应对观测成果及时进行整编分析,绘制图表。若有异常现象时应进行复测,并根据复测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五、检查观测应作详细记录,交专业技术人员审阅分析后存档。

六、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的技术文件、观测结果的分析意见和主要参数,都亩作出书面报告,除本检查单位存档外,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查不治或查而缓治现象的发生。

尾矿库抗洪抢险规定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是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着“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了预防突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生产班值班室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并通知尾矿巡检工。

2、汛期加强值班巡视,排洪口要有专人守护,密切注视库水位情况和坝体两侧截水沟、排水沟的排洪情况,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严防事态扩大,导致漫顶溃坝。

3、汛前必须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排洪畅通无阻,并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及工具的准备,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4、遇暴雨时必须每隔1小时向生产部值班室汇报尾矿坝情况一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5、洪水过后应对尾矿坝坝体和排洪系统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完成修复和加固等处理工作。

6、必须明确防汛责任制,建立健全值班巡检和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7、组建抗洪抢险队伍,并组织预演。

【尾矿库安全标准化手册】推荐阅读:

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状08-11

尾矿库制度、规程06-23

尾矿库风险评估报告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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