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共11篇)(共11篇)
1.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篇一
构建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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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7日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课题组 字 体:【大 中 小】访问次数:173
在当前税收征管实现省级数据大集中的技术条件下,如何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税源管理模式,把总局提出的税源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落实到位,实现技术与业务的完美融合,建立适应信息时代发展要求的科学严密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是各地税务工作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点课题。今年以来,连云港市地税系统从强化全省数据大集中后的“信息管税”出发,创新构建了税源管理新模式,并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为新时期优化税源管理探求了一条新路子。
一、充分认识构建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一是适应税收发展趋势,实行扁平化管理提升征管质效的客观要求。流程管理是实行扁平化管理的业务条件,从税收管理成功的国家看,其税收管理大都机构少、层次少、人员少、但征管质量和效率高,而我国基层税务管理部门境况恰恰相反,面临很大管理压力。以连云港市地税局为例,2009年,全市地税系统共管理纳税户71875户,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为268户,是1994年机构成立之初的10多倍;同时各种新组织形态的纳税人不断涌现,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及经营核算方式日趋复杂,税源分布更趋广泛。管理环境的日趋困难,税收任务压力的日益加大与管理状态的分散粗放形成强烈反差,特别是在重点税源企业的所得税评估以及业务部门的协同管理上,税源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明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需求,迫切需要优化管理机制,整合管理资源,汇集高素质人员发挥规模效应,强化税源管理。同时,我国“宽税基、低税率”的简税制取向税制改革,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符合现代税收制度扁平化的发展趋势;而发自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标准化为基础、以学习力为支持的税收管理能力的提升,为实施现代税收管理扁平化奠定了基础。
二是适应税源管理内在规律,实施信息管税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税源管理实质上是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管理,税源控管的内在要求是最大限度地获取真实、完整的涉税信息和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涉税信息,实现对纳税人纳税状况的全面掌控,其发展方向是实现“信息强税”。当前全能型职权式管理与快速的税源变化已不相适应,在信息的采集及深度应用上存在瓶颈,需要从根本上建立流程式管理,即扁平化的横向管理。从许多发达国家的征管状况看,其基本的管理模式是依托信息化实现税收数据的集中共享和处理应用,集中业务精英对有问题的纳税人进行税务审计,发现税收异常后做出相应处理,这已成为税收征管达到高效能、高水平的必然选择。从连云港市实际情况看,近年来,全系统征管基础日益牢固,信息化建设应用不断深入,特别是省级数据大集中工程的顺利实施,实现了数据的高度集中,实行“信息强税”的数据条件和技术环境也逐渐成熟,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遵循税源管理的内在规律,以流程管理为工具,树立风险意识,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强化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强化纳税评估,为“信息强税”效能更好发挥,实现税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根本性提升提供坚实支撑。
三是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新要求,优化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重要手段。现行税收管理员制
度的中心思想是“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管事与管户不分离”,以实现税收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但在基层实践中同样面临着两个管理困境:一是一个税收管理员往往分管几百户甚至上千户或者几个行业企业的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既管事又管户,既要管理又要服务,这种不合理的工作职能分配,直接导致税收管理员整日忙于应付,管理工作停留在表面而无法深入,“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二是税收管理权力制约与效率问题。一方面管理质量与效率仍不尽人意,另一方面仍然存在因为管理员权力过大、与企业接触过于密切而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税收管理员制度管事与管户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为权力滥用提供了客观环境上的可能,这说明税收管理员制度仍然没有摆脱税收专管员制度最根本的弱点,并没有有效地解决税收征管模式中效率与权力制约的平衡问题。对此,总局提出税源管理专业化的指导意见,一些地方分别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探索。而流程式税源管理,就是在专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的框架下,基于大集中系统的要求,按照相互制衡、相互服务原则优化工作流程,按照简明、清晰、扁平、高效原则设置组织机构,有效优化了税收管理员制度。
为全面构建“以3.0系统为依托,以信息管税为取向,以流程优化为主线,以分类管理为核心,以绩效考核为保障,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纳税评估”的流程式税源管理新模式,连云港市地税部门在认真学习借鉴广东、山东以及上海等地税收征管改革经验做法,本着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在选择有代表性的市区第三税务分局、赣榆县局先行试点,探索经验基础上,3月5日下发了《关于实施税源管理新模式的工作意见》,将流程式税源管理新模式从试点单位向全系统复制推广,通过税收征管方式变革,不断提升全系统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再造业务流程,调整征管职能,构建“权责清晰、高效运转”的专业化分工岗责体系
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重构专业化岗责体系,将税源专业化管理职能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进行分解,连云港市局按照总局“信息管税”和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税源管理体系的要求,按照省级大集中系统要求,“依事项设流程、依流程设岗位、依岗位定职责”,对原有征管要素进行科学整合,在市局机关成立数据分析中心,负责收集外部门涉税信息,并建立本级预警指标体系和风险特征库,下达风险预警指标数据和纳税评估重点,组织、监督、考核本地税源管理工作,使机关直接融入到信息管税的大流程格局中;在县局,以推进县局机关实体化和创新机构设置为重点,按征管流程重要节点设置工作分工,设立税源管理分局、纳税评估分局、稽核执行分局、纳税服务分局和稽查局;在市区管理分局,按征管流程重要节点设置工作岗位,设立五个类型的业务性部门:税源管理科、综合业务科、信息采集科、纳税评估科和稽核执行科。如税源管理部门负责纳税人基础数据的维护、适时更新工作,收入预测和税收分析等事务性工作;纳税评估部门负责纳税评估的实施,纳税评估案例的制作等;稽核执行部门负责注销检查、日常检查以及行政处罚、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工作;综合部门负责纳税评估计划制定、委托代征、协税护税等具体工作,通过内设机构调整,为推进“信息管税”和流程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固化业务流程,导入信息系统,推进税源管理方式从个人管理向专业化团队管理转变
为贯彻落实税源管理新思路,进一步优化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流程操
作,强化内控机制,建立起“专业、专类、专人”税源分类管理新机制,连云港市局以“管户不下户,管事不定户”为理念,以分权制衡、信息推送为主线,根据《江苏省地方税收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结合连云港市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税源管理新模式下税收业务流程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确立了“数据采集→分析评估→派工核实→结果反馈→评估讲评→移交稽查→评价考核→征管建议”税源管理流程,明确规定将原有征管流程中管理核查、纳税评估及日常检查权限由某一管理员分送到某一类税务人员,在信息流程推送上由“一户所有事”的推送改为“一事所有户”的推送,在工作方式上推进税源管理从传统“单兵保姆式”向现代“团队流程化”转变,编制了与税源管理新模式相适应同时也与省局3.0系统相衔接的新的机构代码、税务人员管理区域代码及岗位配置代码,共编写了新机构代码、税务人员管理区域代码500多个,清洗作废数据2万多条,补充采集数据1万多项,调整数据2千余项,完成岗位配置近300个,配置功能角色1万余项(次),组合应用工作流240多条,将全市所有地方税收的纳税(费)人基础信息,通过《大集中系统》配置数据的全局性调整,使全局信息化基础设施得到完善提升,业务制度得到了优化创新,征管流程得到了规范统一,涉税数据得到了整合共享,调整后的《大集中系统》实现了全面平稳运行,推进连云港地税新型税源管理模式迈入崭新阶段。
(三)科学分类税源,实施“三化管理”,构建税源管理多层次管理网络
根据 “重点税源管理精细化、一般税源管理规范化、零散税源管理社会化”总体要求,在重点税源管理方面,为了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重点税源监控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重点税源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连云港市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对重点税源,按户开展税源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税源局长挂钩联系和调查研究制度、重点税源多维分析制度、涉税信息综合采集制度、重点税源风险预警管理制度、涉税数据综合分析和推送制度以及重点税源管理专业化制度、重点税源重大经济事项双向报告制度、重点税源重点服务制度等8项制度,并在大企业税源管理中建立起涉税风险的评价控制、涉税诉求的快速响应和大企业税源的深度管理“三位一体”机制;对于一般税源,根据税收风险程度和征管环节,按税源管理事项实施专业化岗位分工管理,通过流程式作业,使原来一个人管多户不胜其累的状况变为数据分析、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新的管理格局,促进了一般税源管理的规范化;在个体税收和社会零散税源管理方面,以《江苏省地方税收保障办法》为指导,出台了《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个体及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工作意见》,构建了“地税牵头、部门参与、乡镇(街)共管”的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新格局,切实提高社会化协税护税水平。
(四)依托信息管税,突出预警分析,以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强化税收征管监控
完成了综合治税信息数据库建设,逐步规范外部信息质量标准,实现了政府部门海量数据与大集中系统的横向整合,用较为统一的标准将散居于政府各部门的有效数据规范、高效、有序接入进行利用,促进内外部信息双向流动、实时共享和综合比对,夯实数据应用基础;整合征管、计财、税政、稽查等各部门的税源管理职能,成立专门的数据分析加工部门,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部分征管质量监控分析体系,到目前为止连云港市局已经建立了三项数据评估模型,即城市建设维护税评估模型、发票管理风险评估模型和个人所得税申报评估模型;强化税收数据管理,建立基础数据质量及征管指标定期通报制度,下发了《连云港市地方税
务局大集中系统数据标准(试行)》,规范了156项数据标准审计规则,确立了连云港市基础数据和征管风险监控状况发布月制度,目前已发布四期质量通报和一期征管风险监控报告。全市基础数据质量明显提高,征管风险显著降低,基础数据质量和征管风险状况在全省名列前茅。
(五)以人力资源开发为保证,建立均衡合理,能岗匹配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不同要求和不同环节设岗,合理配备人力资源,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及技能考试把精通税收、财务及计算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选拔出来组成专业团队,负责重点税源、纳税评估、税收分析等专业化管理;而一般税源及零散税源管理中的调查核查,辅导服务,协查巡查,信息采集等制度性安排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则依托流程管理,交派具有一般管理能力的人员负责。
(六)注重效能发挥,坚持动态优化,以绩效考核、标杆管理为保障持续优化流程管理
新税源模式推行涉及面广、牵动力强,需要作为一项全员工程来抓,连云港市地税局拓展传统行政管理的理念和做法,把广大纳税人的根本利益作为税务行政的最高伦理标准,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地税系统行政伦理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地税系统“心系大局、明德为公、勤勉敬业、清正廉洁、依法行政、务实创新、团结协作、品行端正”行政伦理基本规范要求,与此同时,还加强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考核,以绩效考核、标杆管理为手段,深入开展“全员创标·提升绩效”主题实践活动,为模式推行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为保障各岗责职能落实到位,依托《江苏省地税省级大集中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主开发了《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公共行政绩效考核及电子监察系统》,将全系统不同类别人员对应建立不同评价指标体系,包括
市县局机关行政综合人员指标体系,市区分局、县局税收管理员指标体系,市、县办税服务厅人员指标体系以及
市、县稽查人员指标体系,重点从征管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工作强度、社会评价等10个指标类别、30项考核项目进行量化考核,以绩效考核软件自动生成为主,手工台帐及其他方式为辅,引导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对标改进,促进征管绩效持续提升,实现了业务工作运行与干部绩效考评同机、同步管理,有效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内生动力,使“尽心就是完美,到位就是至善”、“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以及“有效执行、高效落实”等理念深入人心。
三、构建税源管理新模式的主要收获及成效
一是适应信息管税下,信息真实性、及时性、海量性、共享性、互动性的管理要求,通过加强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有效提升了征管质效。流程式税源管理新模式确立“信息采集→纳税评估→核查稽查→增值应用”为主线的信息管税流程,组织机构扁平化设置,直接面对迅速变化的涉税信息,快速处理、分析、应用采集的信息,以流程式作业、标准化管
理改变了传统粗放型、职能型的税源管理模式,适应了信息管税的现代要求,有效优化了管理资源,提升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征收成本,增加了税收业务的透明度,也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促进了税收稳定增长。今年上半年,连云港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61.32亿元,同比增收18.05亿元,增长41.73%。其中,税收收入34.85亿元,同比增收9.69亿元,增长38.49%,初步显现了新模式对促进税收征管的重要作用。
二是真正意义上实现管户与管事的结合,既突出了高效、协作,也充分体现了分权与制衡,有效释放了执法风险,提高了纳税遵从。流程式税源管理模式按照“重点税源管理精细化、一般税源管理规范化、零散税源管理社会化”要求,对重点税源在流程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化团队”管户,对一般性税源建立流程管理的基础上实行“管户不定户”,对零散税源实现社会综合治税,既改变了税收管理员直接管户、一管到底的格局,又汇聚专业人才对重点税源户进行团队式管理,强化了管户与服务的职能,实现了“管事与管户”有机结合。同时,纳税人面对的也不是某一个税务干部,面对的是税务机关的一个工作流程,这种内设机构之间互相促进、互相监督的定位实现了税务机关的科学分权,合理配置资源,也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实现了阳光办税,有效解决了税收征管模式中效率与权力制约的平衡问题,降低了廉政执法风险,提高了纳税遵从。
三是用好用活各类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创造出新的组织活力。流程式税源管理模式,按照税收风险程度和专业化管理技术难度及管理的环节设岗,要求能岗匹配,改变了传统全能型税收管理员制度,既重点发挥了高素质复合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人才的核心作用,更充分发挥了一些年龄偏大、业务能力一般的同志做好信息管税基础性工作的重要作用,使人才特点适应工作需求,人力资源整体得到开发优化。
课题组负责人: 朱延彪
课题参与单位:征管处 信息处 一分局 三分局 四分局 国际税收研究会
2.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篇二
目前我国纳税评估的研究还主要是集中在技术层面上, 缺少综合因素的分析, 而且对实践执行中的问题研究较少。我国国内目前对纳税评估制度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方面。 (1) 关于纳税评估概念界定的比较研究。韩喜平、刘立新 (2005) 就对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 (国税发[2001]137号) 及傅军、宁举英对纳税评估概念的界定进行了对比分析。 (2) 关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的通知》 (国税函[2005]1205号) 中, 提出用税负对比分析法、工业增加值评估、投入产出法、能耗测算法、工时 (工资) 耗用法、设备生产能力法等六种方法, 来进行增值税纳税评估。谭光荣提出, 获取纳税评估指标信息主要限于“一线窗口”的申报资料, 已制定的纳税评估指标标准暂时只对五个税种规定了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孤立地运用纳税评估指标得出评估结论, 表现出目前纳税评估方法的局限性。针对上述不足, 提出应拓展信息渠道, 并积极研究相关的专业分析工具, 不断优化和完善评估指标和体系。根据指标之间的联动效应综合运用各种指标, 准确做出评估判断。 (3) 关于纳税评估的数据模型构建。袁有杰分析了申报资料钩稽法、综合评分排序法、判别分析法、Tobit模型估测方法和神经网络预测方法等五种方法;周伍阳 (2005) 结合实践经验, 分析了纳税评估的相关逻辑回归模型, 并进行了评估实证。 (4) 关于国内外纳税评估制度的对比。例如, 邓小洋、饶立新等分别介绍了荷兰和德国的纳税评估制度。王学谦、苏强等对不同国家的纳税评估制度进行了系统对比, 并提出了相应建议。
二、纳税评估制度在我国的实际运行、存在问题及国外经验引荐
我国从1999年在青岛市国税局试点而正式提出了纳税评估的概念, 在增值税领域最先获得应用, 2001年底, 结合我国在税收征管领域的改革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 开始结合相关核心指标对增值税进行纳税评估。2005年3月,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试行) 》 (国税发[2005]43号, 以下简称《办法》) , 重申了纳税评估的定义、原则、内容、方法、管理, 使各地正式在税收征管中推行纳税评估制度。随着《办法》的出台, 我国纳税评估工作获得了巨大进步, 但目前纳税评估工作尚处探索阶段, 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信息化和专业化程度较低, 系统性差, 不宜操作, 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评估工作的开展。
(一) 纳税评估设计实施成本高
目前, 我国各地纳税评估的理论和实践缺乏一个切实的整体规划思路。主要原因是各地纳税评估设计超前, 忽视了税务管理成本的制约作用。从税收工作实践看, 纳税评估应该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在纳税评估对象、评估程序、评估方式及评估指标的选择上, 要考虑到各种有效信息的可获性, 并在此基础上估算纳税评估实际需要的人力成本、资金成本, 然后根据实际进行不断修改。90年代爱尔兰税改提出税收遵从的“商品市场化”原则, 认为公众的税收遵从行为与他们所感觉到的税收征管机构的效率大小、公开程度及对于纳税人诚实纳税行为所能给予奖励程度有关, 纳税人会将其按规定纳税的行为视为一种可与税务行政部门进行等价交换的商品。因此, 爱尔兰税制改革的重点放在税收征管评估体系的改进上, 采取先由纳税人自我评估或聘请税务代理进行评估, 然后再由税务机关的专业评估人员再核对, 决定是否需要收税或退税。
(二) 纳税评估机构不独立, 与税务稽查相混淆
纳税评估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其必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所以, 应该建立独立的纳税评估机构, 能够在相对稳定和固定的工作环境下, 公正、公平地执行纳税评估的责任, 并配备专业的纳税评估人员, 以推动我国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
世界其他很多国家都建立了独立的纳税评估机构, 以新加坡为例, 由税务处理部、纳税人服务部、公司服务部、纳税人审计部、税务调查部组成, 各个税务机关之间相互独立, 且互相执行的职责明确。此外, 在法国则分级设立专业的税务审计机构, 分为中央级、大区级和地区级三级, 三个级别分别管辖不同的范围, 施行不同的职责, 进行内部税务审计工作。
在我国, 除了北京地区部分税务部门外, 目前全国其他地区的税务评估尚未建立专业的评估机构, 也未配备专业的评估人员, 税务评估主要由税收部门的管理人员兼理,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稽查部门承担, 这样, 税务评估机关就难以具备真正的独立性, 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纳税评估也主要作为稽查的前置程序和辅助手段来打击逃税, 导致纳税评估和现场稽查容易混淆。
(三)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存在一定局限性
1. 纳税评估指标信息采集的局限性
纳税评估指标信息采集是纳税评估的重要途径, 也是重要的参考资料, 然而, 目前我国纳税评估指标信息采集还将有一定的局限性, 多以来自一线窗口的申报资料为主, 而对纳税的真实情况难以进行客观的监督, 缺少真实、准确、主动的信息采集, 导致了纳税评估指标信息采集的不完整。此外, 很多纳税人在报送纳税评估的财务信息和数据中, 也存在不完整、不成体系的现象, 缺乏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诸如登记注册类、价格类等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也是纳税评估所需要的, 但只能凭借税收评估人员从其它途径获得。目前, 我国征管实务相对复杂, 税务部门还没有充足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 导致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无从核实。因此, 对税收评估报表的准确性难以保证, 对不能确定的问题难以核对, 对评估信息不能完整分析。
2. 纳税评估指标分析内容不全面
纳税评估指标分析的全面性对其分析结果有直接影响, 目前, 我国在实际的税收评估指标分析中, 存在偏重税收规模分析、忽视资产负债类指标的情况, 对税收负担率分析较多, 而对财务类指标分析较少。在此情况下, 也影响了纳税评估指标分析内容的全面性, 由于税收负担率只能反映监测纳税行为变化, 而不能反映企业应纳税额以及偷漏税额的精确性, 难以保证纳税人申报数据的真实性, 因此仅仅分析税务分担率是不够的。此外, 在纳税评估工作中, 不仅存在对财务和资产类指标分析涉及的内容相对较少, 还在选取依据、具体运用、测算峰值等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有待改善, 评估内容缺乏科学、系统的论述。
3. 各类指标之间缺乏内在联系
目前, 我国纳税评估各类指标之间内在联系性不强, 仅仅关注单一会计要素, 例如:销售收入变动率、成本费用变动率、收益变动率、资产周转率等, 但是对资产的趋势分析手段和配比分析工作进行的较少, 这些数据之间也缺乏内部关联性, 仅仅局限在简单要素的对比。这种数据指标之间关联性的缺乏导致了联系割裂, 难以形成企业纳税申报和自我检查的预警参考值, 不利于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 导致了纳税评估成为了辅助稽查手段, 难以真正发挥纳税评估工作的作用。
三、完善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 效仿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逐步实施纳税人自我评估
对绝大部分税种分阶段地将税收评估由直接评估方法向自我评估方法转变。即改变传统的由税务行政机关负责计算和确定纳税人税赋水平, 而由纳税人自己决定和检查自我税赋水平, 再上报税务机关。自我评估体系开始实施后, 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督, 则很可能会演化为一种放任自由的体系。加强审计工作意味着税务官员们走出他们的办公室, 直接地去检查纳税人的记录文件。要求税务人员必须掌握新的技能, 如审计能力, 处理检察官、纳税人及税收中介间相互关系的能力等。特别是在不远的将来, 完善税务审计框架将是十分必须的。
(二) 建立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互动的机制
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有着内在的关联。纳税评估具体分析某个企业相关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增加值、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 从而把握企业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掌握税源状况, 强化税源管理。在评估中发现企业有偷骗税的嫌疑, 则通过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 就是在分析掌握它们之间内在关系的基础上建立的, 目的是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基于事后稽查的不利因素, 可以考虑进行纳税评估工作, 一方面把税收管理的“关口”前移, 另一方面全方位的收集企业涉税信息, 通过两方面的监管措施, 建立准确、有效的能够对涉税信息分析的平台, 结合现代审计方法进行核查。一旦发现不合理因素和问题, 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整改、纠错, 建立一整套的税收管理“关口”前移措施。通过这种措施, 不仅强调了“重过程服务, 轻结果处罚”的管理理念, 也有利于提升税收管理效率, 得到了企业的欢迎。
(三) 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1. 拓宽税源控管信息获取渠道
针对税源控管渠道狭窄, 指标关联性不强的现状, 拓宽税源控管信息获取渠道, 不仅收集纳税申报数据, 而且应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有关指标。可以围绕“票证”、“货物”、“资产”信息的核心, 采集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涉税相关指标, 建立完整的纳税评估体系。还建立“票证”、“货物”、“资产”信息指标体系, 涵盖企业从生产到销售、从申报到纳税、从财务管理到资产管理各环节的全过程。
2. 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指标
纳税评估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就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纳税评估指标。它是审核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重要内容, 科学的纳税评估指标不仅有利于提升税源税基监控, 也有利于提高纳税评估效率, 还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所以, 在纳税评估指标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 应该注重拓宽信息采集途径, 并充分考虑采集指标与纳税人纳税能力的相关性、注重信息的可比性以及行业特点, 滤除对实际工作用途不大的指标体系, 拓宽具有实效的实用指标。此外, 在纳税评估过程中, 还应将数据从指标测算、数据比对等定量分析不断拓宽, 延伸至纳税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进销规模、仓库出入等方面, 从而实现对企业纳税过程的全方位管控, 并结合经济指标分析、非量化模糊分析、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的方法, 提升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静态指标与动态指标有机结合
针对我国经济发展以及企业技术水平提高等因素, 可能对纳税评估工作造成的误差, 采取静态指标与动态指标有机结合的方法, 及时调整纳税评估不同时期的峰值区间和范围, 来不断优化和改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例如, 不断对同行业税负率等静态指标进行审核和评估, 全面分析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利润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等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变动情况和税负率变动情况的动态性指标, 此外, 实时监控这些税率的变动水平, 并不断与历史连续若干期平均变动趋势水平进行比较, 实现静态与动态指标的有机结合, 分析出各类指标增减变化方向和幅度, 确定评估项目数额变动趋势及是否存在异常变动数值。
摘要:税源管理是我国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环节, 实施税源管理时, 纳税评估作为常用的税收征收管理方式, 成为税源管理的核心环节。在欧美发达国家都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借鉴。文章基于广泛的文献调研和分析, 介绍了世界各国对纳税评估开展的研究, 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思考和提炼, 以期吸纳国内外先进经验, 完善我国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实践工作。
关键词:税评估税,收征管,税务代理
参考文献
[1]赵静.纳税评估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研究[D].山东大学, 2012.
[2]马燕.加强税源管理的对策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 2009.
3.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篇三
关键词:干部管理;理想信念;主体责任
一、管理干部岗位现状分析
铁路企业经历了体制改革、站段整合,致使基层站段中层干部结构复杂,有的原班子低聘、有的长期囿于一岗、有的年轻有学历但经验不足,人心思变,干部队伍中潜藏的不良陋习逐步开始显现。主要有八种表现:一是“混”字当头,不思进取。整日满足于做太平官、干太平事,工作打不起精神,业务稀松平常,遇到事情得过且过,当和尚钟都撞不响。二是“漂”字当头,心浮气燥。沉不下身子、哈不下腰,总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管理者;摆布工作靠副职,靠帮办;检查工作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思想问题浮皮潦草,浅尝辄止;承担责任闪转腾挪,推诿扯皮。三是“怕”字当头,粉饰太平。主要是把责任当负担,把义务当包袱,面对歪风邪气不敢顶,面对违章违纪不敢管,面对严重隐患不敢抓,满眼看到的都是还行,满嘴说的都是不错。
二、途径与方法
(一)制定干部岗位责任指标,变事后分析为事前明责
给干部立标明责,明确该咋做、该做到何种标准,改变过去被动分析为明责联挂,干部的工作主动性明显增强。比如:规定干部工作3个2/3的工作指标要求,即:每月有2/3的时间深入现场,有2/3的信息是两违”信息实行了分管、包保班组出现问责任联挂考核,同时将联挂的问题折算成积分,根据本月出现问题的多少界定下个月的自控指标定量,每月对自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讲评,公布下个月岗位自控指标定量,对完不成指标的给予绩效考核降档处罚。
(二)建立干部定点写实制度,变让我干为主动干
干部普遍存在惰性,推一推动一动,不求高标准,只求过得去。为了准确评价干部在岗状态,切实解决干部在岗不在状态的“老大难”问题,必须在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上加大跟踪考核力度,建立《干部定点跟踪写实制度》,对全体中层干部每天的工作状态实行定点定时封闭链式的写实,每名干部几点到几点各种工作时段的状态全部实行“纪实”闭合写实,将每名干部的工作轨迹录入微机,实施异地远程网络化管理,并利用《干部岗位状态跟踪分析考核评价管理软件系统》进行分析,实现网上工作轨迹自动查询,有效解决各级干部工作流动性强、随意性大,跟踪评价不及时的问题。
为了防止写实弄虚作假问题发生,把每个时段的工作内容全部编入管理软件程序中,系统软件自动识别真伪,同时,干部部门要加大随机抽查的力度,核对写实信息,每月对干部包保检查、对规检查、安全关键检查等工作时间的工作写实利用段网公布,每名干部的工作表现始终处于透明监督之下,使各级干部时刻保持不懈怠状态。
(三)实施干部排序讲评考核,变考核“大锅饭”为“吃小灶”
为杜绝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好的不香、差的不羞,考核搞平均“大锅饭”的弊端,必须让干部树立危机意识和紧迫感,通过干部排尾考核,单独给不作为的干部“吃小灶”。制定《干部半年排序考核评价制度》,每半年依据干部每月定点写实考核评价、工作联挂积分等数据指标,把民主测评、民意测评、日常跟踪评价和组织考核四种评价方式,按照一定比例折合汇总后,对部门内部副职干部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规定考核排序在末尾的干部,给予诫勉警示三个月,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奖金,诫勉期间如因个人工作不尽职再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经段领导班子研究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免职处理或撤职处分。例如:XX局XX站段2015年上半年,有29名中层干部被考核排序在末尾,分别纳入了当月的绩效考核,给予黄牌诫勉三个月,这些被单独“关照”的干部工作格外卖力,很快扭转了工作被动局面。
三、实践体会
(一)考核评价从严,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
选人用人首先要知人识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坚持靠德才配干部、看公论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创新考核方式,优化考核内容,力求建立合理、规范的干部识别、评价机制。根据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结合基层站段实际,分类制定目标考评体系,建立重点工作月度汇报、季度观摩、专项考核、督查推进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考核、中心工作有排名。通过严格考核评价干部工作实绩,动态调整干部岗位,梳理鲜明的用人导向。
(二)教育培养从严,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
选准用好干部,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关口,识别培养干部,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关键环节。工作中,我们立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个人成长需要,注重强化干部的识别培养,坚持把教育培训、岗位锻炼作为基础性工程,超前谋划,系统推进,不断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适岗能力。一是坚持“多角度”识别干部。注重多角度、立体化评价干部,提高不同群体在干部选任中的提名权、评议权和否决权,在充分酝酿干部过程中,力求做到尊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考察组和干部本人的意见。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让好干部用当其时,用其所长。二是坚持“多形式”培训干部。制定《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坚持大规模、高频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以组织开展各种论坛、专项讲坛为载体,持续推进“每月两讲”,组织定期开展专题培训、业务培训和全员讲学,通过制度设计把各级干部逼向书本、逼向学习。
参考文献:
[1]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N].人民日报,2012.11.
[2]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 建设一支宏大高素质干部队伍 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N].人民日报,2013(1).
4.加强税源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篇四
一、加强税源管理的实践
近年来,湖南省国税系统对税源管理方法和途径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对经济税源进行全面的监控和分析。一是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省、市、县三级国税局分别将年纳“增消”两税3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入监控范围,实行重点监控。全省重点监控的税源覆盖面不断扩大,省局直接监控户数由2000年的64户增加到2004年的692户,监控收入面由原来的52%扩大到72%。二是建立了两套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管理体系。在按照总局要求建立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系统的同时,结合湖南税收管理实际建立了湖南省国税系统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数据库。制定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考核办法,明确规定重点税源监控的级次、规模、范围、信息采集、数据质量、考核计分等内容。三是全面开展税收与经济对比分析。全面分析了分税制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从经济税收指标的实证对比分析中,找出了湖南存在的差距及其原因。对2000年-2003年湖南省国内增值税纳税能力总规模和征收率的变动趋势进行了估算,形成了《湖南省国内增值税纳税能力估算报告》。2004年省国税税收弹性达到2.91,国税收入占湖南GDP的比重达到6.02%,创历史最好水平。四是对重点税源行业的调研分析不断加强。2002年以来,省局对全省卷烟、钢材、商业超市等11个重点行业的经济税源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湖南两税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湖南县域经济与两税协调发展的思考》等10多篇调研报告,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五是加强个体零散税源的监控管理。积极推行《定位定税管理信息系统》,强化个体税收监控管理。规范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和固定个体工商户的定额定率的标准和程序,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加强源泉控管。
(二)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在全省所有基层县(市、区)局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通过税收管理员的管户与管事有机结合,达到对税源的适时、准确和动态监控,有效地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以强化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申报准确率为目标,以行业评估为抓手,以提高纳税评估质量为主线,立足规范性,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评促管,以评促收,纳税评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3年来,全省共评估18000余户(次),补税2536万元,零税负未申报率由24.2%降至11.5%。非正常原因形成的异常申报率也控制在10%以内。
(三)强化税源管理基础工作。与湖南省地税局合作,规范统一了纳税人登记号。完善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审批、管理制度,规范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建帐和个体户的评税、定税。建立健全了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岗责体系。积极推广应用税控装置,全省所有加油站安装了税控加油机。以全面推广运用综合征管软件为契机,对全部纳税户的所有纳税信息都进行了一次重新审核,将全省22万多户纳税人2000多万笔基础数据录入了该系统,实现征管数据省局大集中,提高了税源信息的共享程度。
(四)强化欠税管理。从2004年初开始,就将欠税管理工作作为市州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市、州局必须把新欠控制在当年应征税金的2%以内,陈欠每年清缴20%。实行欠税约谈、欠税公告、欠税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欠税的管理。2004年全省共清理陈欠23.6亿元,占陈欠余额的82%,发生新欠仅2.8亿元,新欠发生率为0.9%。
加强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和征管质量的提高。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完成税收收入335.3亿元(不含海关代征),增长34.9%,增收86.7亿元,收入规模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二、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管理地位与现行征管模式不相适应。目前税务部门已经构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但是当前有些税务机关片面理解或过分强调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忽视了管理监控职能,一些地方弱化和疏于对纳税人税源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特别是对重点纳税户了解不深不透,税源管理存在缺位、断档现象。
(二)税源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税务部门还未与工商等部门实现登记户信息的及时传送和全面共享,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税务机关不能及时、全面地将纳税人应税收入的产生、分布及增减变化情况纳入监控范围之内,特别是对企业改制中的分立、兼并、破产等信息,以及纳税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收支往来情况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三是对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没有切实有效的监控体系和办法,仍然依靠人工催报催缴办法,容易造成漏报漏缴和迟报迟缴等问题。全社会参与协税护税的税源管理外部环境还没能真正形成,相关部门对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支持配合还不够。
(三)税源管理力量和手段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湖南省共有纳税户48万多户,包括企业6.4万多户,个体纳税户42万多户。全省国税系统共有税收管理员6000多人,人均管户达80户以上(税源集中的城区人均管户在100户以上)。基层税源管理任务较重,从事税源管理的人员力量相对偏少,税源监控手段还相对滞后,往往只能依靠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措施来监控税源,缺乏配套措施。
(四)税收管理员素质还不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2004年,湖南省国税系统实现了综合征管软件全省同步上线,系统运行安全稳定。但由于部分税收管理员对税收信息化管理缺少必要的认识,规范管理意识差,习惯于传统的粗放式管理,采集的信息质量不高、税源监控基础薄弱以及责任意识不强等,可能对系统运行带来重大影响。另外,综合征管软件对税源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还必须防止为逃避考核监督而把一些问题户、难管户放到综合征管软件系统之外进行机外管理,出现新的漏征漏管现象。
三、加强税源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税源监管机制。全面完善税源管理机制。强化税务登记管理,建立健全纳税人户籍管理和纳税人终身识别码制度,将所有纳税人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完善税务登记验证制度,定期清理空挂户、漏管户,使税源户资料更加真实。加强国税与工商、地税、公安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和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已办工商登记而未进行税务登记户的提示和预警机制,随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建立税源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标准。把纳税人应税收入的产生、分布及增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地纳入监控范围,对纳税人应税收入是否依法纳税进行适时监控。
(二)完善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制度。定期对纳税人的户籍信息、税源构成和相关纳税信息等开展调查,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产品销售、资金流动、利润等方面情况。依靠科技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税源管理,实行户籍管理、分类监控,提高管理效能。健全税源管理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采集和分析税源管理数据,建立税源管理数据指标体系和税源分析的数学模型,按照地区、行业、企业、税种、时限等对所辖税源实施结构分析监控。上级国税部门主要侧重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定期发布税负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税负预警指标。基层国税部门侧重对影响本地区主要行业和重点企业税负的相关指标及其增减变化进行分析、监控,及时为纳税评估提供信息反馈。
(三)建立并完善经济税源数据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中现有的税源数据资源,建立与税源相关的信息数据库。按照综合征管软件的要求,加强税源数据采集、比对、录入等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提高管理效率。采取各种措施规避系统运行中的数据、网络等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维护体系和安全监控体系。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税源管理的电子化,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的精细化。
(四)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注重选拔一批懂企业生产经营、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和法律、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税收管理员,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适当提高税收管理员占一线人员的比重。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将税源管理职责落实到具体税收管理员和相关纳税户。强化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税源户的日常管理职能,包括税源管理、日常检查、信息采集、资料核实、纳税服务、发票管理、政策宣传、催报催缴等,及时核实企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实采集企业工艺流程、工资计算方法、主要耗材、投入产出比等信息,充分发挥其联系征纳双方的纽带作用。加强税收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五)完善纳税评估体系。明确纳税评估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分税种、分行业、分规模级次的纳税评估体系和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率、平均物耗能耗等评估指标体系,提高纳税评估的科学性。认真对比分析行业总体指标与纳税人个体指标之间,企业申报纳税情况与统计的增加值、实现利润等相关信息之间的差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涉嫌偷骗税的要按规定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六)强化税务检查。特别要区分好征管部门日常检查和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职责范围,协调相互关系,避免职责交叉。按照税收管理的客观要求,稽查部门职责可以界定为以下四项:即所有纳税人偷逃骗抗税案件查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的协查、牵头实施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日常检查要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及时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将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要建立起征管与稽查的互动机制,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偷逃抗骗税案件,要移送稽查局查处;稽查发现的税收管理漏洞,要及时反馈到征管部门,形成税源监控的合力。
(七)理顺机构,明确职责,发挥税源管理整体效能。随着信息化、专业化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税源管理的职能主要由县(市、区)国税局承担。在省以下市(州)、县(市、区)税务机关设立税源管理科、股,负责所辖区域纳税户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资料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数据的采集分析,开展行业及企业纳税评估、经济税源宏观分析等具体税源管理工作。完善办税服务厅设职能。加强申报资料的审核,加强发票的比对,建立前台窗口采集数据与后台管理数据共享等制度。
5.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篇五
蚌埠市国税局 刘强胜
为加强税源科学管理,创新管理方式,破解管理难题,总局提出了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既是在税收管理领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也是税务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举措,吹响了我国新一轮税收征管模式改革的新号角。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内涵外延
专业化的概念是指,一个组织根据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在规律及其不同阶段的特点,把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不同阶段划分为不同的部门实施专门管理,以促进生产经营整体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指在税源管理上突破现有按属地、划片管户的单一方式,根据税源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不同特点,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行对外按纳税人属地、规模、行业、风险等分类,对内由管户向管事转变,探索按重要事项、环节等分工,组织形式上实行个人和团队相结合的专业化管理,核心内容是“分类”和“分工”。
从基本内涵来看,对税收管理来说,专业化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多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税收管理专业化探索,如从专管员“一人下户各税统管”方式到征、查“两分离”,到征、管、查“三分离”。总局这次提出的税源管理专业化 是基于信息化条件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管理专业化,就是要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穿税源管理全过程,根据税收风险发生规律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按照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等要求,进行专业化职能配置。主要任务是实施科学分类,理顺管理流程,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分析,整合税源监控,突出纳税评估,集约税务稽查,深化信息应用,重组管理资源,转变工作方式。其中,关键是转变工作方式,具体要求是要把省局做“实”、市局做“精”、县局做“专”,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都成为税源管理的实体。
从拓展外延来看,税源管理专业化是税收管理专业化的核心要件,是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必由之路。近年来中央多次提出要重视社会管理创新,而税源专业化管理就是社会管理创新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这不单纯是一个税收业务革新、税务机构设置调整的问题,更深刻的是税收管理方式的根本变化、涉及到税收行政业务专业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化、涉税后勤保障专业化等部分。
二、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理性分析
从管理理论上看,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能力的局限性决定了社会分工的必然性。正是在社会分工过程中,人类认识了专业化的巨大优势:专业化使复杂社会劳动简单化、劳动过程流程化、劳动方式精确化,是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的 重要途径。社会产业分工理论、资源稀缺配置理论、流程再造理论为其提供了理论支撑。
从税制改革来看,税收征管是税收制度的实现方式,决定税制改革目标的实现程度。“十二五”期间,调整经济结构、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科技进步创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税制改革目标的实现,取决于税收征管的适应能力。作为落实税制最具执行力的征管因素,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是提高税制执行能力、引领征管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的基础性重点工程。
从征管现实来看,随着社会化大分工、经济全球化及信息爆炸时代的到来,税源总量不断增大,种类和结构更趋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征纳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日渐突出。传统的以属地管理为主、税收管理员“按户分管、各税统管、大包大揽”的税源管理方式直接影响和制约税源管理水平的提高,必须通过税源专业化管理,把有限的征管资源用于风险大的行业和企业,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
从推行可行性上来看,每年稳步增加的税收收入总量和逐步合理的收入结构提供了财力支持,也给有效处置专业化管理变革可能带来的动荡风险提供了机会之窗;迅猛发展的税务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征管信息化处理基本实现了省级集中,全方位、多层次税收监控体系初步构建;发达国家现代化税源管理成功经验提供了借鉴与启示,基层国税 部门多年的税源管理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专业化人员储备得到进一步加强,提供了人力资源和业务支撑。
三、科学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是要从税务管理战略高度理清工作思路。
专业化管理的出发点是科学化,落脚点是精细化,对内强调职能分工,对外强调对象分类。不能把税源管理专业化等简单同于对纳税人的分级分类管理,机械理解为仅仅是税源管理部门一家之事,必须有税务管理方式的全面转变相配合,必须运用整体观念综合解决税收工作中的具体难题,实现才能发挥综合效果。
二是要有科学的推进原则确立工作标杆。
始终坚持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对纳税人科学分类,将有限的税收管理资源优先用于遵从风险较高的纳税群体和领域;坚持以提高纳税遵从度为目标的原则,始终以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社会各方面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三高一低”为目标,并以此作为衡量、检验这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坚持基于信息化的原则,自觉适应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给税收管理带来的深刻变化;坚持统一性兼顾差别化的原则,遵循全省统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同时充分考虑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的税源管理的差别和特点,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实践最佳的实现形式。三是要以统一的作业标准优化工作流程。
专业化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标准化和规范化。要以流程管理为指导,建立全省统一的征管业务规程和行政管理规程,做到公开、透明、标准、规范。“梳理”。由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现有的机构、岗责、流程、制度、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整合,从操作层面对操作事项、操作时限、传递关系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使各工作流程更具有操作性。“简化”。在不违反税法红线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并各种业务流程,删减重复文书,重点是涉税行政审批和办税流程的标准化,减少不必要和无实际意义的业务流转、调查核查和审核审批等环节。“考核”。加强标准化运行考核和过程控制,重点是监控职能部门是否实时对已有标准的持续完善,业务操作部门是否规范运行作业标准,逐步建立与税源专业化管理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四是要以丰富实用的涉税资源夯实工作基础。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导向是风险管理,而风险预警的基础是信息和数据。对内,要注重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以省局统一工作平台为支撑,以数据采集、信息加工分析、情报交换应用为主要环节,专业分工明确,部门联动、层级互动的税收数据信息情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对外,要注重拓展信息渠道,建立国税部门引导,地方政府主导,多家部门参与的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运行机制,用制度形式规范第三方 信息共享,提高对税源的专业化协同控管力度。
五是要以专业的人力资源提供业务支撑。
专业化工作的成败在于是否有专业化人才,而专业化人才队伍是由科学的专业分工以及相应的专业岗位培养和造就的,没有科学的专业分工,专业化人才就失去成长的土壤。要加快建立专业化管理的岗责体系,实施基于税源专业化管理岗位需求导向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要探索制定税收管理专业化岗位分类标准,加快培养税源专业化管理团队领军人物,重点是在提高实战能力上下功夫。要创新培训手段和方法,建立相对固定的培训实践基地,注重采用情景模拟、案例教学、先培训后实践等方式,增强干部的感性认识和动手能力。要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交流沟通,聘请富有审计、会计、税务筹划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士担任师资,促进信息资源及工作技能的共享。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打通税务人员专业等级发展瓶颈,切实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性。
6.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篇六
2007-10-23 00:00:00
[摘要]我国当前的税收管理机构是按“征、管、查”的职能和属地化管理方式设置的,由于这些部门缺少必要的沟通和协调,加剧了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了税收流失问题。本文根据我国的现实状况,按照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思路,对如何建立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
(中经评论·北京)纵观西方国家近十多年来的税收管理历程,其税收管理改革都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特别是与重点税源企业的发展相呼应。在我国,重点税源企业自身面对信息化、全球化的挑战,都进行了极为深刻的业务重组、结构重建、手段更新。跨国公司各自的ERP软件就是这方面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企业的变化同样给税务管理的结构、重点和手段带来巨大的挑战。因此,根据我国经济状况和企业情况的具体特点,建立税收专业化管理,即建立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机制,就成为税收管理中日显重要的问题。
一、在小范围内设立审计型的大企业管理机构
在一些大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如部分大城市和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试行设立单一审计功能型的机构,对辖区内大企业实行统一、有效的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风险分析、审计抽样、内控测试和计算机审计等现代审计技术和手段,针对大型企业跨国、跨区域经营,经济业务往来复杂、关联交易较为普遍的特点,对大企业实施集中审计。这种方案涉及的范围小,不需要对现有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作较大调整,却能集中力量,有的放矢,具有很强的可行性。能获得较好效果。发达国家数十年审计型大企业管理机构的实践也证明,集中审计是管理好大企业最为有效的手段。时至今日,法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国的大企业专业化税收管理机构仍然采取集中审计方式,美国国内收入局在2001年成立综合功能型的“大中型企业部”之前的二十余年时间里,也一直坚持设立审计型机构.说明审计型机构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二、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
按照纳税人规模。将纳税人分为大、中、小型,或按照行业特点分为若干类型,实行不同层次和不同深度的管理,有重点、有差别地实施税源分析、税源动态监控和纳税评估等工作。从考虑对大企业的纳税评估入手,以完善大企业的纳税评估为突破口,带动整个税收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发展。
目前我国实施的“一户式”税源管理为纳税评估创造了一个较好的条件。“一户式”管理要求将征管系统、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出口退税系统、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等数据进行整合,将分散在各个不同系统、不同业务模块中的功能按照“一户式”的要求进行整理、筛选、归并,实现对纳税人信息的“一户式”查询、管理和存储。这为分类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目前的“一户式”管理很容易只停留在孤立的信息存储、查询和管理上,以此为基础的纳税评估往往只能做到对单一纳税人财务指标和纳税指标的平面分析,无法在行业数据和其他相关数据间建立起立体分析。要充分发挥“一户式”管理的信息优势,应该运用数据仓库技术和现代风险分析模型,对集中起来的数据进一步加工,形成立体的信息库,建立纳税人分行业、分类型的纵向、横向分析指标体系和预警体系,变平面数据为立体数据,变静态信息为动态信息。由于此项工程涉及的信息量大、技术复杂,短期内很难全面铺开,最有效的办法是从大企业和重点税源行业着手,有步骤、有重点地实施。只有进行分类管理,有区别、有重点地先行把大企业和重点税源行业的纳税评估深入细化,才能更好地将税源分析、税源动态监控、税务审计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
三、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
一要把纳税服务放到更重要的位置来认识,在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加以体现。分类管理的核心就是优化服务,重点税源管理机构的本质是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结构。服务意识是税务机关抓好大企业管理的灵魂。二要学习借鉴税收整体管理的理念,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办税的麻烦和负担,要充分认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管理结构和税收整体管理理念与我们过去“征管查”一体、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有着本质的不同。三要尽早研究制定一整套与大企业服务和管理相配套、有别于其他类型纳税人的税收制度与方法。欧美等国设立大企业机构后,在审计、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不同于小企业和非营利单位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如在审计上采取申报前的预审计、改不同税种的不同审计为“一揽子”进行的全面审计等。
四、切实加强对重点纳税人情况和行业状况的了解与分析
随着大企业公司结构、业务经营、核算手段的愈益复杂,能否深入掌握重点企业、行业的状况已成为能否有效预测收入风险、实施有效税收管理的重要因素。正因如此,美国大企业局按主要行业成立分局,英国大企业局也成立了专门的行业组派驻各地,澳大利亚建立了行业研究组。就我国的情况来看,要进一步加强重点税源的预测,提高纳税评估的水平和稽查选案的有效性,推进反避税工作,必须借鉴这方面的经验和做法。重点税源比较多的地方,即使未成立专门机构,也应明确由专门部门、专门人员从事此项工作。成立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机构的地方,应按照各行业的特点实现专业化管理。
五、从战略的高度抓好人才培养
搞好重点税源税收征管,关键是人才,为此:一要有战略眼光.舍得必要的投入。二要扩大视野,注意培养“复合型”人才,如行业分析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三要广开渠道,解决对国外税收征管状况掌握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要建立国外税收信息资料点,有专人负责跟踪和研究。四要引进国外税收专家。目前,国内国际税收实务、跨国公司审计、国外税收征管的高水平师资极少,建议利用国家外国专家局智力引进的渠道,每年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和重点项目,适当引进一批国外税务资深专家来我国讲学和现场指导。
(税务研究,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姜涛)
7.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篇七
一、东宝推行行政政法资金精细化管理实践
(一)更新理财观念,逐步推进各项改革
通过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机制,牢固树立先有制度、后拨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观念,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从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方法和规程入手,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二是创新用人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工作社会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对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加的工勤人员试行派遣制,对派遣人员一律实行“凡进必考,合同管理”,“人、编合离,用、管分离”。由派遣中心负责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工作合同,明确双方聘用关系、合同期限、岗位要求、工资报酬等。财政部门只负责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不按定额标准核定公用经费。
三是完善经费保障制度。
1、实行预算与编制“双控“措施。
人员超编和编制增长过快是财政支出压力增大的重要原因。该区财政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配合编制、人事部门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建立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并与人事部门人员编制信息数据库共享,把人员编制细化到单位、人员工资落实到人头,对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巩固了机构改革成果。
2、财政资金与政策扶持相结合。
(1)建立预算内外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当前,不少行政政法单位除一般性财政拨款外,还有数量可观的非税收入。通过摸清单位家底,挖掘了增收潜力,将所有财政收入纳入部门预算,逐步加大部门内部统筹力度,在资金安排上实现从“预算内不足、预算外补”到“预算内外统筹安排”的转变。
(2)研究制订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积极贯彻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是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出台的相关经费保障政策,按标准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以上措施的实施,对充分发挥区级行政政法部门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使用,同时也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探索多元化资金运作模式。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的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出资办节会逐年减少,利用市场化手段运作财政资金的观念明显增强。
二、提升项目支出精细化管理水平
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以资金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增收节支为核心,研究制定了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一)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库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设置、合理排序、滚动管理的原则,该区财政部门设立了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库,对专项资金实行精细化管理。项目库分为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各单位申报财政补助的所有支出项目,均纳入项目库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專项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精细化管理,体现在制度建设上,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提高规章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严格专项资金审批程序
建立起一套“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办法,达到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和高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区直单位财务管理 》,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审批程序。
(四)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把绩效管理理念与方法引入财政支出管理,建立了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绩效考评项目、绩效考评指标条例规定条件,绩效考评标准条例客观实际的绩效评价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近年来,该区在深化部门预算、国库支付、银行账户统管、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采购、工资统发和预算收支分类等财政改革的同时,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作为财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建章立制、邀请上级部门领导或专家进行授课以及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和搭建交流平台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1、逐步统一资产配置标准。
在配置环节严格按照控制原则和审批程序办理,并与预算紧密结合。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对超出配备标准的资产,不予配备;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购置。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对机关公务用车实行“三定三统一”的办法,即定编、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统一经费定额、统一采购、统一保险。二是加强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三是开展调研,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和办公用房维修、内设的配置标准。
2、严格资产使用管理。
一是单位配置资产严格按照程序申报,经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在配备标准内按要求列入部门预算。二是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一律不得用于经营,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三是加强资产处置监督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做好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年内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部署认真做好清产清查、资产信息统计报告、产权登记等工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巩固我区清产核资等工作成果。
3、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可调配物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对全区大型活动购置的各类物资,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更新置换出的物资,以及其他闲置的各项物资。初步建立了物资仓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处置拍卖等相关制度。
8.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篇八
作者:王**
摘要: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国税总局根据当前税收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的促进税源管理,推动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迫切需要。税收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就是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良好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和实践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税源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是实现税收管理专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正文:
“人才队伍建设”是一个大论题,作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仅能从日常工作的启示中,对基层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的培养与使用发表一些拙见。
一、基层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国税基层税务机关积极招才纳贤,不断完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开发力度,基层人才队伍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为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务任务的复杂化,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对税务人才的质量、数量和能力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目前基层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态度跟不上基层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在当前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中部分人员存在着态度上不端正,思想上不积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自由散漫不主动,缺乏危机感。
2、比获得不比付出,缺乏奉献意识。
3、个人主义偏重,团队合作不配合,缺乏大局观念。
4、守旧落伍不跟进新形势,缺乏创新意识。
(二)能力素质达不到基层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税务干部不仅要具备扎实的现代税收业务知识、精湛的专业技能,还要具备良好的科技素养、人文素养和道德品质。但在目前的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中,讲政治、懂经济、会查账、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紧缺,大部分是老的老,少的少,老的税干知识层面和精神身体上跟不上新时代繁杂税务的步伐,青年税干满怀热情,却缺乏好的导师和学习对象,渐渐变成糊弄日常业务的“后勤工”。
(三)人员结构不适应基层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整体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年龄结构趋于老年化,老年干部中第一学历普遍层次不高,难以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要求。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知识结构也不尽合理,一方面综合素质存在高低之分,另一方面单个干部自身素质发展不均衡,“单一型”人才普遍、“复合型”人才紧缺是严重制约和影响基层
专业化管理深入长远发展的主要矛盾。
(四)管理机制不符合基层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近几年在国税基层实行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干部选拔机制,构建了优胜劣汰、充满活力、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动力机制,优化了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的人力资源配臵。但从整体上来看基层专业化队伍的管理机制还存在着与税源专业改革要求不够适应的地方:仍存在着依靠人管人的现象,不能够有效地做到依靠制度管人;在利益分配方面,“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甚至“干多多扣分、干少少扣分、不干不扣分”的现象普遍存在,不能有力地调动每位同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选人机制不完善,人才引进渠道狭隘
目前国税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的成员来源于三方面,第一方是原从事基础征管的老税干,人数占据较大比重,这部分税干相对较沉稳,但也因为年龄的影响和之前的工作经验,容易力所不及,新知识的摄入比较困难,甚至产生部分的老油子和硬骨头,我行我素,在国税局“养老”。第二方就是通过全国公务员统招等新进的公务员,是基层专业化队伍的后备力量,但大部分是应届毕业生,无论是社会经验还是工作经验都相比欠缺,有的习惯彰显个性,在追求自我价值实现上急功近利,易被现实差距打击;有决心有毅力、谦虚求知的的又欠缺领路
者。第三方就是正值壮年,既有经验又有业务能力的国税中坚力量,是真正的专业化人才,但一来此类人才奇缺,二来一有相关人才,就会被提拔重任,难以在基层长久。
(二)教育机制不完善,思想观念更新滞后
基层分局限于一小块辖区,对外交流较少,相比上级局较封闭,平时思想政治教育的频率和效果相对欠佳,再加上成员年龄结构的老年化,这些都导致基层专业化队伍中部分人员或思想凝固,观念落后,缺乏创新;或“官本位”思想严重,唯我是大,自欺欺人;或进取心不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严重。部分新进人员“近墨者黑”,认为公务员就是这样,所以有学有样,造成非常差的影响。
(三)培训机制不完善,人才培养手段落后
基层专业化管理人才的培训基本上是和基层分局所有人员一起统一培训,无专门专业的专业化人才培训,而且教育多以单一税务业务知识为主,忽视了综合能力的训练和培养,难以满足基层专业化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近年来,国税系统通过能手竞赛、业务考核等手段筛选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基层专业化管理人才,但片面追求提升形象和注重业务尖子的专项培训,忽略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综合培训,导致“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符合新形势要求的讲政治、懂经济、会查账、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
(四)管理机制不完善,评价激励成效不足
对基层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的管理缺乏科学性,大部分只满足对具体问题的具体处理,不能做到由点及面顾全局。一些政策制度,方案制定多、实际落实少,管理手段滞后,监督制约机制、考核机制不健全,仅仅依赖于考核的扣分扣款,忽视了激励手段的重要性,造成部分基层专业化管理人员只求应付,逃避责任,工作能推就推,“做好了没奖,做错了挨罚”,需要协调共同解决的问题无人牵头,严重影响了专业化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
三、加强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看法
为适应日益繁重的基层税收执法任务需要,不断加强基层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成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是目前基层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
(一)人才引进是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层专业化管理人才录用制度,除上面提及的三方渠道,多渠道引进优秀人才是才是基层专业化管理人才引进的有效措施。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很多有效方法,例如美国联邦税务局采用聘用制、合同制等形式招录临时人员,以突破编制、经费的限制,扩充人才队伍规模。我们国税基层引进专业化管理人才可采取刚柔相结合的形式,既要在基层人才队伍中择优选优,又可积极探索特聘、借用、临时聘用等制度,向社会各界引进适用性优秀人才,更好地满足税收专业化
工作对人才的需要。
(二)思想教育是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坚实基石 目前税务基层的思想政治教育大部分流于形式化,至于教育成效如何,又不在年终考核中,无人理会。毕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是相对比较虚幻的,不像业务培训可以从考试结果和实际应用中得出可衡量的效果,只能通过长期的工作表现和生活态度来窥视一二。笔者认为,“持之以恒,耳熏目染”,“多管齐下,丰富形式”才能让思想政治教育更大程度的出成效,必须定期多组织一些有趣有意义的教育活动,多到一些案例当地参观领悟,多听一些真人实事,而不是仅仅一堂课、一段视频应付任务了事。
(三)强化培训是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
1、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以基层专业化管理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
教育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基层专业化管理所需的知识培训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竞赛等,重点培养出一批熟悉税法和财务会计、懂评估、会查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基层骨干专业化人才队伍。还可参考美国联邦税务局以职务晋升来激励人才求知一样,通过一定的激励手段促进基层专业化人才积极自主参加相应的学历提升教育或培训进修,获取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
2、加强有效的实践锻炼,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倡导实践意识,把实践锻炼作为提升基层专业化管理人才能力素质的一条基本途径。通过“老带新”、“强带弱”等方式,将税收专业化“潜人才”推到前面,跟在有经验的前辈后面,做实际的工作,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将“潜人才”逐步培育成能在基层税源专业化管理中担当一面的“新人才”。
(四)科学应用和管理是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保障
1、建立以能力和素质为依据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遵循基层专业化人才成长规律,尊重人才个体差异,统筹岗位需要和人才个体特点,把不同能级、不同类型、不同性格、不同专长的人才放到基层专业化工作中合适的岗位,实行基层专业化人才的分级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各类人才效能。同时健全以竞争上岗、任命制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给人才创造施展才华的舞台。
2、建立以业绩和执法规范性为导向的基层专业化人才评价机制。
把基层专业化人才评价与日常考核工作相结合,除了日常工作业绩外,还要将执法守法的规范度成为基层专业化人才评价的主要依据,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打破编制、学历、职称、资历和身份的限制,不断完善干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工作绩效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专业化人才评价工作的公平
度、质量和实效。
(五)多元化人才激励体系是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动力
美国联邦税务局、法国税务局、日本税务局都建立了与职级、薪酬等挂钩的激励制度,国内许多先进单位也把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作为人才建设的强大推手。但在目前国税基层,缺少有效激励手段,导致了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驱动力不足,人才的成长主动性欠缺。因此,应在国税基层部门建立多元激励机制,作为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创新点,积极探索竞争激励、职级激励、福利激励、荣誉激励等,使税务专业化管理人才的素质、能力、业绩等及时得到肯定,不断提供人才自我成长原动力。
总之,笔者认为,当前税务部门要从拓展人才引进的多渠道入手,强化人才培训,规范人才应用,完善培训与任职、晋升、评价、考核相联系的刚性约束制度,优化激励手段,使税务基层专业化管理人才在外部激励和自我需求双方促进下快速成长为实用性人才,提高整个基层专业化人才队伍的素质能力,为在基层一线有效开展税收专业化管理铺平道路。
9.推行纪检监察员的实践与思考 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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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
基层单位是系统的“窗口”和“前沿”,能否健康高效运转,事关地税部门的社会形象和服务经济建设的质量。今年以来,市局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着眼于事先防范和长效管理,锐意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子,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系统的“纪检监察网络”,进一步加强了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税和从严治队。
一、主要做法
(一)增加专兼职人员,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得到充实。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市局党组通过深入分析现行部门纪检工作体制与透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决心从强化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入手,深入推进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为此,市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多次向省局领导和相关部门以及市纪委进行汇报,取得了上级单位的充分肯定和支持。2009年3月,市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通知》,决定在县(区)城区内的分局(局)和正式在编20人以上的农村分局设立专职纪检监察员,农村分局人员不足20人和市局直属各分局(局),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同时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产生方式、名称规范、待遇、工作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进行了明确规定,原则上从强配备、专司其职。目前,全系统共有专(兼)职纪检监察员57人,其中专职18人,兼职39人。人员的充实、队伍的加强,弥补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无人抓的空白。
(二)明确工作职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章可循。为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员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市局专门制定了《宿州市地税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规范》,将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细化为8项: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工作,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要求,负责编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勤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负责监督本单位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情况,反映和宣传报道本单位廉政勤政的好人好事;负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政风建设和税风税纪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法监察和调查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下,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政风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接受并执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拟从本单位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鉴定,提供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情况的书面意见。
在职责明确的基础上,市局又将专兼职纪检监察员上述工作职责细化分解为10项具体任务,并按年、季、月进行分配,明确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和重点,对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提出了具体的时限规定,对各项工作行为和效果提出了明确的标准规定,以促使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按时限规定和工作标准优质高效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培训督导,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技能提升。尽管专兼职纪检监察员过去都是税收征管工作的业务骨干、中坚力量,但“隔行如隔山”,许多专兼职纪检监察员面对这一新领域,大都感到无从下手,不会去推动,不敢去落实。针对这一现状,市局一是加强业务培训。4月份举办了一期专兼职纪检监察员业务培训班。市纪委领导以及市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监察室负责人等,从纪检监察的职能、职责、地位、作用、任务、工作性质等入手,围绕专兼职监察员权利、义务、工作职责和任务等相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既教授专业知识,也传授实用方法,促进了广大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增强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了
业务本领和技能水平;二是编印《基层纪检监察员工作手册》。《手册》除了选编上级有关纪律条规政策规定和相关文件,便于专兼职纪检监察员查询、了解和正确运用所需的各方面知识外,还要求每位纪检监察员仔细记录其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手册》的使用和填写进行检查,作为季末和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专兼职监察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下发了《检查通报》和《督办单》,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的轨道。
(四)落实保障措施,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有位有威。明确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定纪检监察员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领导,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为主,其职级为所在单位的副职级领导干部,是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参加领导班子会议,参与本单位重要工作决策。市及县区局党组还为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发放了每月60元的纪检监察办案补贴,激励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在3月份召开的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市局特意把全市所有的基层分局长请到主会场,要求他们顾全大局,进一步增强监督与被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员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在单位内部形成主动支持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的氛围,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把这一要求写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作为对各基层单位的检查与考核内容之一。此外,市局还赋予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对所在单位领导和其他干部的评议权,所在单位领导和其他干部调动或提拔都必须征求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意见。上述措施,树立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权威,为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五)鼓励探索创新,基层纪检监察员工作竞相发展。为促进专(兼)职纪检监察员更好的开展工作,市局在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循《工作规范》开展工作的同时,还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埇桥区局通过拟定和落实《纪检监察员提醒项目报告单》和《纪检监察员检查记录表》,加强了对基层税务人员的日常监督。泗县局在培训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工作要求》,对基层纪检监察员日常工作中应做的事进行逐一细化。灵璧县局将纪检监察员分编成两个工作小组,对照《纪检监察员月(季)度工作任务对照检查工作底稿》列明的工作任务进行交叉检查,相互学习工作方法,熟悉监察工作业务。萧县局对分局干部进行考察提拔任用之前充分听取兼职纪检监察员的意见,促进监督和结果运用平衡。砀山县局制作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规范和岗位模型卡,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有依据、操作有标准。
二、初步成效
专兼职监察员按照市局要求和基层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遏制了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有力地促进依法治税和从严治队。
(一)发挥了基础防范作用。基层纪检监察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反腐倡廉的要求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个税务人员,促进基层税务人员增强廉洁从税意识,掌握廉政规定和相关要求。有的单位的还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如萧县局征管分局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税收执法管理工作中,由纪检监察员牵头组织开展风险分析、监控、考核和责任追究,规范基层税务人员的权力运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强化了监督制约功能。基层纪检监察员认真参与经费支出、税收定额核定、票证检查、税款征收、税收减免及税务稽查、违章处罚等重要环节的监督
和检查,建立完善了有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发挥了事前监督和防范的作用,为基层的健康有序运行,起到了保障和监督制约作用。
(三)拓宽了信息反馈渠道。基层纪检监察员按照其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其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加强了上级机关与基层单位的联系,使上级机关能更及时、全面地了解基层一线干部的思想动态,掌握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行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几点启示
(一)推行纪检监察员工作机制,组织建设是前提。实践证明,任何工作有人抓肯定比无人抓强。有人抓不一定能抓好,但无人抓肯定抓不好。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就可以变无人抓为有人抓,变突击抓为经常抓,变外行抓为内行抓。因此需要高度重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包括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任职条件和产生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
(二)推行纪检监察员工作机制,队伍素质是基础。基层纪检监察员,置身于地税事业发展的前沿阵地,位于纪检工作理论、实践以及单位业务工作的交汇点,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推动者和落实者。其自身素质的高低、工作能力的大小、工作态度的好坏都或多或少地会影响甚至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因此,需要下力帮助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提高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使之更好地适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推行纪检监察员工作机制,工作规范是保障。应该说,绝大多数新任基层纪检监察员对于将要从事的工作热情很高,决心很大,都有干好工作、尽快做出成绩的强烈愿望。但“隔行如隔山”,他们上任之初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想干而不知道怎样干”,原因除了对纪检监察业务尚不熟悉外,很重要的一方面就在于基层纪检部门缺少全面统一的工作规范和依据。因此,作为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工作规范》来明确基层纪检监察员的责、权、利,使他们知道要干什么、怎么干,进而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10.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探讨 篇十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信息来源:句容市地方税务局 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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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市场经济逐渐发展,我国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税源专业化管理顺应时代需求,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发展和完善。本文借鉴经济学上的专业化分工理论和国外的先进经验,分析了我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针对性的建议。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理论基础与国际经验
(一)专业化分工理论
古典经济大师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最早提出了分工理论,其核心思想是分工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斯密的分工思想,他认为分工能提高生产效率是因为分工能够产生一种集体形式的生产力即协作力。新兴古典经济学家杨格、杨小凯、贝克尔、墨菲、罗默等人也从不同角度强调了分工和专业化的作用。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在既定的组织目标下,使组织效率最大化的最优分工水平和组织结构,是专业化分工理论在税务领域的应用与发展。
(二)国际经验借鉴
1以美国为代表的税源分类
一方面,美国国内收入局按照征税对象设置四个执法与服务部门即:大中型企业局、小企业局、工资和投资收益局、政府和免税组织,犯罪调查局专门负责调查涉税违法案件,并与四个业务局保持密切合作,如下图所示。另一方面,联邦税务机构并非州、郡、市层层设局,在上述四个执法与服务部门,另按经济区在全国设置5个大区办事处,下设10个服务中心和63个地区办事处。办事处主要负责税务稽查。
犯罪调查局
政府及免税组织局
工资和投资收益局
小企业局
大中型企业局
业务支持部门
执法与服务部门
美国国内收入局(IRS)
联邦总部专门职能部门
图1:美国国内收入局(IRS)机构设置模式
此外,巴西为加强对税源大户的集中统一管理,联邦税务总局、大区税务局和小区税务局都分别设有大户管理处,其主要职责是对纳税大户尤其是烟草、汽车、金融等行业的纳税大户进行管理;英国国内收入局设置了大企业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全国大企业公司所得税的税收管理及政策处理,伦敦以外的大企业也归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管理,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不得干预。
2.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纳税风险评估
纳税风险评估被作为很多国家税源管理的核心工作,贯穿于税款征收、日常管理等各环节。澳大利亚国税局认为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自行审核后,效率提高的同时风险也增大,因此必须对纳税人资料进行分析,重点是进行纳税风险评估,评估人员将来自税务当局数据信息库、银行、海关、移民局、证券市场的内、外部信息输入由专家设定的标准模型中,自动生成评估报告,主要有财务分析、欠税情况分析、征收情况分析、营业行为报表等,得出分析结论。对纳税人按风险大小分级,实行区别管理。对遵从度高的纳税人主要是自我管理、自行申报、自行审核的策略,税务机关只是简单的监督与观察;而对于抵触税法、遵从度较低的纳税人,管理具有强制性。而美国税源管理智能化程度比较高,计算机电子化系统由东海岸国家计算中心和按地区设立的十个税务征收中心组成,纳税人的报税资料输入电脑后,电脑会自动进行逻辑审核,并以此估算其税款,自动进行评估,旨在追求纳税评估的有效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要实现税源专业化管理,税源分类专业化是管理基础、税务事项专业化是制度保障、管理人员专业化是智力支持、税务管理信息化是条件支撑,如图2所示。
税源分类专业化
税务管理信息化
管理人员专业化
税务事项专业化
按照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各地都在纷纷探讨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科学模式,以江苏省地税系统为例,通过行业+规模的税源专业化分类、机构改革的专业化分工、以及风险管理平台的成功上线等一系列举措,走在全国税源专业化改革的前列,但是仍存在以下问题有待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1.纳税评估作用不突出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改革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提高风险应对效能的手段之一就是突出纳税评估,按照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意见,各地确实都设立了纳税评估专职机
构和岗位,但专业化带来的效率提高并未形成。形式上优化了专业化管理流程,一事所有户,管理核查、纳税评估及日常检查等不同涉税事项分由不同税收管理员专业化负责;但实质是很多机构观念仍未完全转变,仍然维持一户所有事的模式,税收管理员包揽了管理核查和纳税评估的所有事项,不能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在税源监控、信息管税、风险管理领域的基础性作用和保障性作用。
2.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
税源专业化管理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相辅相成,实施专业化分工能有效提高资源配置,解决“人少户多”的矛盾,降低征税成本;同时优化的人力资源配置又能完善组织运行机制、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提高纳税遵从。按照税源分类,有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岗、建筑业税收管理岗、规模以上企业税收管理岗、一般税源税收管理岗;一般税源按照涉税事项又分为税源事务岗、登记事务岗、日常事务岗、纳税评估岗。但是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属于稀缺资源。加上部分干部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认识不足,对人员配置的不理解、对重组流程的不适应,具体操作中存在专人不负责专岗、专岗不能胜任专职等问题。
3.风险管理不完善
税收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以纳税遵从最大化为目标,科学实施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考评,力求最具效率地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的过程。现实中由于数据采集不够完整准确,风险指标体系不够科学有效,风险排序不重视共享采集、导致风险管理体系形同虚设,人为选取高风险行业、重点行业。
三、进一步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以行业评估为核心的专业化评估机制
年初,我们对区域内4家驾培企业,开展行业专项纳税评估,评估补缴税款85.91万元(不包括由国税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效果明显,初步形成了驾培行业的风险评估指标。依托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借鉴行业评估的成功经验,应确立以行业评估为核心的评估模式。一是“面”上查找行业差异、确定评估行业:税收分析部门对全局进行全“面”扫描分析,通过宏观经济、税收指标进行关联分析,查找行业税负差异,确定重点评估行业。二是“点”上针对典型分析、构建评估指标:确定评估行业后,选取行业内代表性强、影响力大、信誉较高、财务核算比较健全的龙头企业进行典型调查与分析,了解行业的经营规律、运作模式、行业特点和纳税情况,从而获取申报信息外的行业关键数据、重点评估指标、预警值。三是“线”上全面行业评估:运用典型企业获得的评估指标体系,通过行业评估发现该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行业管理办法,进行针对性的纳税辅导,从而实现评估一行、规范一行。
(三)建立以优化配置为目标的立体化风险管理机制
税源专业化管理应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采用试点加推广的模式,实施“体检式”风险管理。风险管理要求基础数据全面、技术含量高,在探索阶段,为形成有效的运作机制,可综合评价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经营者素质、企业效益等宏观指标选取某区域、行业作为试点,如房地产业、建筑业,全面规范该行业的基础信息、召开针对性的税收座谈会,积极采集数据、开展对比分析、评价纳税风险、进行风险排序和应对,对试点中形成的可取经验予以推广,出现的问题及时应对,根据风险发生的规律,通过建立风险特征指标和风险特征库,对风险数据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筛选,找出遵从风险易发生的领域、环节和纳税人群体。
风险管理需要全系统的协调与配合,基层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信息与技术管理科数据分析与比对的合理性等都直接关系着风险管理的运作效果。为杜绝当前人为选择高风险行业、企业,忽视风险评价与排序的问题,应根据税收风险管理的需求,建立合理的风险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专业的人员配备,建立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作、运行顺畅的立体化运行机制,制定以“三个是否”为标准的考核体系,即是否有助于促进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是否有利于高效地降低纳税风险、是否有利于全面促进纳税遵从。
税源管理专业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要建立健全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岗职体系,还要通过新的税源管理机制建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源管理专业化。我们相信税源专业化管理从信息化入手,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必定会形成一种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和全社会的新的税收风气。
11.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篇十一
自2006年起,依托CTAIS2.0江苏优化版税收征管软件,宿迁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积极探索实施不分类、大综合特征的窗口设置模式,有效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一、实施大综合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办税服务厅设置三类窗口的利与弊
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窗口是基于各级办税服务厅承担的职能来划分的。对纳税人来说,好处是能对各办税服务厅的功能一目了然,缺点是三类窗口虽然同在一个办税厅,实际上业务相对独立,不能有效、紧密联系,容易形成纳税人在三类窗口间的多头跑、多次跑、多次排队的现象,影响办税效率。对税务机关来说,优点是能够相对专业地处理涉税业务,有利于培养专业人才。缺点主要有:一是由于办税业务专业化程度较高,不利于窗口人员之间的交流、顶岗和突发事件的应对,也制约了窗口人员业务素质的全面发展;二是由于这三类窗口在工作流量上有较明显的时段性,经常出现此忙彼闲的情况,不利于最大化使用有限的窗口人力资源;三是由于三类窗口业务不互通、不了解,造成不同类别的窗口人员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各执一词,给绩效考核工作带来阻碍。
(二)设置大综合窗口作用明显
首先,大综合是将三类窗口进行合并,实行单个窗口全职能化,即“一人式”办结服务模式,并未改变和减少办税服务厅原有的职能,纳税人进了大厅可以向任何一个窗口申请办理所有涉税业务,能够有效解决因窗口功能割裂而需要纳税人跑多个窗口的问题。其次,大综合窗口设置的前提是每个窗口人员都必须掌握所有业务的操作技能,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业务专业化的矛盾,有利于培养通才,解决由于专业化壁垒引起的人力资源调配问题。第三,大综合窗口打破了类别界限,有利于消除工作时间上的时段性间隔,可以通盘调度、最大限度利用窗口的所有人员,消除苦乐不均的现象,为绩效考核工作清除阻碍。第四,大综合模式取消了岗位差别,能够长期保持窗口人员之间团结协作的氛围,团队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强。第五,设置综合窗口一般都能保证个别人员因故请假而不影响单位的整体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可以得到充分体现。
二、稳步实施大综合窗口模式
(一)科学分类窗口业务,合理设置窗口岗位
根据办税厅承担的职责和大综合窗口的要求,首先对窗口业务进行分类,将其总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能整合或不能彻底整合的业务,一类是可以整合的业务。这种倒挤法分类方式可以避免由于列举不详或政策变动而造成的“真空地带”出现。对于不能整合或不能彻底整合的业务,采取定人定岗,并从纳税人角度结合各窗口工作量情况合理设置AB岗,一般是对面桌互为AB岗,特殊情况的,由后台人员补岗;对于可以整合的业务,全部进行整合,所有窗口全部受理,出现问题由后台管理层扎口解决。
(二)关注重点问题,力求绩效考核有效运行
整合窗口必须兼顾绩效考核。窗口绩效考核由于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推行中必须高度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人员素质差异问题。既要激发高素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不能让工作能力较弱者抵制绩效考核,要让前者有积极性,后者也觉得有努力空间。
2、工作量饱和度问题。在窗口分类的情况下,每个岗位的工作量都相对处于饱和状态,绩效考核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要客观准确地分析实施大综合后,每个窗口是否具有增加工作量的弹性区间。说到底,绩效考核从宏观上来说是针对闲而不针对忙。
3、激励额度问题。具体地说,就是拿出来用于考核的奖金额度要适中。太多了,差距过大,容易激起后进者的对立情绪,破坏和谐;太少则拉不开差距,达不到考核的效果。
4、考核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问题。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考核项目不能包罗万象,否则考核难度增加,考核者不容易操作,时间长了就会流于形式;二是指标分值的设定要科学、合理,要保证不同业务之间能有一个可靠的标准进行换算,否则会出现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现象。
通过认真调研,认为窗口业务总量虽然很大,但并不是每个窗口每个时刻都很忙,有业务整合和绩效考核的空间,于是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是在考核指标设置上,采取层级制。第一级指标有工作业绩、工作成效、制度遵从、社会评价四类,分值比例分别设定为60%、20%、10%、10%。在最重要的工作业绩部分,设置二级指标,对CTAIS2.0征管软件和其他外挂软件能够抓取的业务,全部纳入考核,工作量完全以计算机统计出来的数据为准,杜绝考核者主观干预。对各类软件抓不到数据的业务,则抓取日常工作中常见的、主观干扰因素少的业务进行统计考核,而且全部要求报送纸质证明资料。在工作业绩二级指标分值设定上,以被考核业务单位耗费时间和风险性为主要标准,耗时长、风险高的业务得分高,反之则得分少。对不能整合的业务单独设定分值。
二是在激励手段上,结合办税厅实际情况,每月每人拿出一定奖金进行考核。由于工作成效、制度遵从、社会评价三个指标的得分不容易拉开差距,奖金多少差距主要体现在工作业绩上,每月得奖金最高者和最低者的差距一般不会超过600元,各方都能接受。
三是在人员素质差异上,加大交流换岗的频度和培训的力度,一方面在岗位上锻炼和培养素质较弱的同志,提升其能力和水平;一方面加强思想工作,耐心说服和指导,使窗口人员的认识不断提高,保证大综合和绩效考核工作平稳进行。
(三)调整后台职能,提高管理层服务窗口的能力
窗口业务大综合和绩效考核必然牵动后台管理层的职能调整。经过调研,对后台的职能进行调整,将直接面对纳税人、不存在灵活性的核批工作从后台调整到窗口,将后台调整节余出的工作时间用于强化对前台的管理和对办税厅总体业务的宏观把握。将注销税务登记核批权、发票资格核批权、一般纳税人认定核批权前移到窗口。与此同时,将划卡缴税工作从前台调整到后台,并在后台设置了执法考核专岗、数据审核专岗、绩效管理专岗、发票管理专岗、101问题处理中心,集中处理一些办税窗口发生的问题。
三、实施大综合模式取得的成效
1、纳税服务效率大幅度提高。大综合窗口设置下的“一人式”办结服务模式,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除个别业务外,纳税人再也不需要跑多个窗口,减少了排队等候时间,得到了纳税人的热烈欢迎。
2、窗口人员素质得到极大提高。在2008年省国税局举行的“五员能手”竞赛中,有 5人获得省国税局能手称号,这些能手是窗口大综合的直接受益者。
3、窗口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窗口大综合打破了专业化壁垒,消除了工作的时段性,岗位间的交流、顶岗成为寻常事,窗口人少事多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4、和谐氛围初步营造。无差别的大综合窗口之间资源共享、风险共担,没有分工只有合作,利益一致,苦乐均等,团队凝聚力、向心力得到空前提升,内部呈现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
5、单位整体工作得到促进。前后台之间的业务调整不但方便了纳税人办税,提高了窗口人员的业务能力,也加强了后台对前台的管理,从而使办税服务厅的整体工作得到极大的促进。宿迁市国税局实施大综合窗口以来,在数据管理、绩效管理、新生业务的培训,窗口发现问题的扎口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对实施大综合后衍生问题的思考
尽管大综合模式作用明显,但实施后出现的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1、通而不精的问题日益突出。在实施前的预案中,虽然考虑到了这个问题,但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虽然要求由后台扎口管理前台业务,实际工作中由于后台不接触前台的操作业务,很难形成及时有效的指导,进而影响纳税服务效率,有时引起纳税人的投诉。为此,宿迁市国税局一方面成立101问题处理中心,专门负责窗口紧急业务的处理,一方面借鉴不能整合的业务管理模式,将已整合的业务再次进行分类,按类别指定窗口专人扎口,这样可以解决前台会操作不会处理,后台会处理不懂操作的矛盾,从而解决通而不精的问题。
2、躲懒推事、挑肥拣瘦的情况时有发生。因为绩效考核指标设置总有不科学不合理不全面之处,考核人员也不能时时刻刻盯住窗口人员,所以总是有些既费心力又没有分值的业务被推来推去,有些简单好做、分值可观的业务被争来抢去,有的甚至为得分鼓动纳税人频繁申请。针对这个问题,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以省国税局绩效管理软件为依托,结合宿迁实际,尽量扩大考核指标范围,争取将窗口所有涉及的业务都纳入考核,同时及时更新修正考核指标和分值,保证考核指标和分值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性、全面性;其次是加强纳税评价结果的引用,宿迁市国税局已经在窗口安装了服务评价器,有了一个较好的抓手,但在运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就是要依靠这个抓手,加大对评价结果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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