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员管理系统

2024-11-01

营销员管理系统(精选10篇)

1.营销员管理系统 篇一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3号

2006年3月1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六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营销员的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活动是指保险营销员经保险公司授权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五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对保险营销员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资格管理

第六条 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七条 《资格证书》是中国保监会对个人具有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资格的认定。《资格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印制。

第八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九条 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复印件;

(四)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3张;

(五)亲笔署名无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声明。

通过保险公司集体报名的,保险公司应当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条 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且无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由中国保监会颁发《资格证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品行良好。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颁发《资格证书》: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二)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逾3年的;

(三)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的。

第十二条 《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持有人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换发。

第十三条 申请换发《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小时;

(二)前3年内未因欺诈和严重金融、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受刑事或者行政处罚;

(三)无故意不履行数额较大个人债务的行为。

第十四条 申请换发《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交还原《资格证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

(二)前3年内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情况的有关证明;

(三)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2张;

(四)亲笔署名无第十三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个人声明。

第十五条 持有人申请换发《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换发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换发的,核发新的《资格证书》;决定不予换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资格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有人应当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原件,向中国保监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资格证书》毁损影响使用的,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更换。持有人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更换的,应当提交被毁损的《资格证书》原件。

《资格证书》遗失的,持有人应当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公告。持有人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补发的,应当提交亲笔签名的遗失声明和刊登遗失公告的证明材料。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上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变更、更换或者补发。

第十七条 《资格证书》由持有人保管,保险公司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将予以注销:

(一)依法不予换发;

(二)依法撤销。

第三章 展业登记管理

第十九条 《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以下简称《展业证》),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前款所称所属保险公司是指直接与保险营销员签订委托协议,授权其代为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保险公司。

第二十条 《展业证》是保险营销员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表其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证明。已经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或者《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领取《展业证》。

第二十一条 《展业证》由中国保监会监制。

保险公司向《资格证书》持有人发放《展业证》前,应当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办理该持有人《展业证》的登记注册。

《展业证》的管理制度和年审制度,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只能向取得《资格证书》且经保险行业协会登记注册的人员发放《展业证》。

第二十三条 保险营销员向所属保险公司申请领取《展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复印件;

(五)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1张。

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营销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 《展业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姓名、性别、身份证明及号码;

(二)《资格证书》编号;

(三)《展业证》编号;

(四)业务范围和销售区域;

(五)保险公司名称;

(六)保险营销员编号;

(七)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投诉电话;

(八)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展业证》的业务范围和销售区域不得超出所属保险公司经营许可证上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第二十五条 《展业证》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所属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保险行业协会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 《展业证》遗失或者因毁损影响使用的,由所属保险公司补发或者更换。第二十七条 保险营销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展业证》交还所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保险行业协会注销该保险营销员的《展业证》登记:

(一)与所属保险公司解除委托协议的;

(二)《展业证》未通过审核的;

(三)《资格证书》被注销的。

第四章 展业行为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在所属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自觉接受所属保险公司的管理,履行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出示《展业证》。

第三十一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应当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犹豫期、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退保等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 保险营销员销售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明确告知客户此类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并提示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风险。

第三十三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将保险单据等重要文件交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本人签名确认。

第三十四条 保险营销员不得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业务往来。

第三十五条 保险营销员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不得同时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第三十六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宣传;

(二)擅自印制、发放、传播保险产品宣传材料;

(三)对不同保险产品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

(四)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五)对保险产品的红利、盈余分配或者未来不确定收益作出超出合同保证的承诺;

(六)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

(七)利用行政处罚结果或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诋毁其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的信誉;

(八)利用行政权力、行业优势地位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九)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十)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费用;

(十一)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十二)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变更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十三)未经保险合同当事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填写、更改保险合同及其文件内容;

(十四)未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同意,代替或者唆使他人代替投保人、被保险人签署保险单证及相关重要文件;

(十五)诱导、唆使投保人终止、放弃有效的保险合同,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且损害投保人利益;

(十六)泄露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十七)超出《展业证》载明的业务范围、销售区域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十八)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保险赔款或者保险金;

(十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或者保险赔款;

(二十)伪造、变造、转让《资格证书》或者《展业证》;

(二十一)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隐匿、销毁保险单证;

(二十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中国保监会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披露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展业证》信息以及保险营销员的诚信记录。

第五章 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

第三十八条 保险营销员申请领取《展业证》、年审《展业证》和换发《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有关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条件。

岗前培训是指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后续教育是指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每年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 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第四十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每年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36小时的后续教育,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培训情况的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上开展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以及本的培训计划。

第四十二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持有由中国保监会监制的《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

第六章 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

第四十三条 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与保险营销员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的授权不得超出保险公司自身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第四十四条 保险营销员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有超越授权范围的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经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营销员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营销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保险营销员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保险公司不得发布宣传保险营销员佣金或者手续费的广告,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成为保险营销员的条件。

第四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组织保险营销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营销员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对保险营销员进行专门培训。第四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和保险营销员管理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保险营销员个人基本资料、培训教育情况、业务情况、奖惩情况等内容。

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营销员培训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八条 保险营销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因经济违法违规活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自律组织处分的,所属保险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第四十九条 保险公司对本公司保险营销员在保险营销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在5日内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报告。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虚假考试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或者宣布考试成绩无效, 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第五十一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有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停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宣布其考试成绩无效,该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资格证书》持有人代替他人参加资格考试,或者协助、参与、组织他人在资格考试中作弊的,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资格证书》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格证书》。

第五十四条《资格证书》持有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依法撤销并收回其《资格证书》,给予警告;该证书持有人3年内不得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格证书》。

第五十五条 保险营销员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至三十六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保险公司组织、参与、协助保险营销员考试作弊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责令撤换,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保险公司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和《展业证》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支付其手续费或者佣金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撤换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并对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不予许可。

第五十八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

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中国保监会对农村地区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和《展业证》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国保监会对直接授予《资格证书》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六十条 关于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参照《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

定节假日。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改。本规定中的有关期限,除以年、月表示的以外,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本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2.营销员管理系统 篇二

自1992年保险营销机制被带到中国,为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保险营销员已成为中国保险行业的中流砥柱。但是由于营销员队伍不断迅速扩大,保险企业沿用的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在当前新的市场环境中已经渐渐失效。保险企业对营销员管理的缺失对行业发展和社会和谐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逐渐突显出来。国内保险企业由于刚开始发展时的定位导致现在整个保险行业普遍存在营销员素质偏低,年龄偏高,职业发展不明确,追求短期利益的现象。正是由于营销员的素质限制,导致国内保险企业客户群集中于中低收入层次的人群。现在国内保险公司对中低收入客户群的争夺愈演愈烈,与保险业未来的规划和发展期望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国内寿险行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

1. 外资保险公司的参与加剧中国保险市场的竞争。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国内保险市场出现遍地开花的现象,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涌入中国市场,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尤为显著。由于国内保险企业的本土化特质,外资企业虽然难以撼动国内保险企业的绝对市场占有优势,但值得关注的是,外资保险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定位明显区别与国内企业,最主要的差别体现在对寿险营销员的管理和对目标客户的定位。外资公司对营销员的文化素质要求普遍较高,对营销员的培训较为科学系统,并着力打造适合自身战略发展需要的营销精英团队。其发展目标是锁定顶端客户,重点开展含金量高的业务,主攻高收入、高素质的企业白领等客户群体。外资公司的这种发展模式虽然现在仅处于积累阶段,但是从长远来讲更具后续竞争性,对中资保险企业未来发展具有潜在压力。

2. 现在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结构和人民收入水平而言,中国的保险市场发展相对滞后。

中国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中国保险业属于国民经济的朝阳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尤其在2008年奥运保险的影响之下,人们的保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分散风险、多元化配置资产的需求也日益增强,中国保险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加速了保险业混业经营的转型。而保险业要达到混业经营模式的顺利推广,获得显著的发展实效,拥有高素质的营销人员无疑是决定转型效果的重要因素。

3. 国内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信用危机。

保险一直是金融消费者遭遇“消费陷阱”的多发领域,据保监会数据显示,2008年,保监会系统共处理来信来访13 787件次,比2007年同期增长43.03%。其中,投诉保险机构违法违规的占41.14%;投诉合同纠纷的占37.83%。而中消协对2008年受理的投诉情况所做的统计也显示,保险类投诉同比增长25.5%。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去年信访投诉事项涉及财险公司的,主要表现为非理性价格竞争,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擅自扩大保险责任,违规批单退费,虚假赔款套取资金,车险理赔服务不到位甚至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问题;涉及寿险公司的,仍主要集中于销售中的欺诈误导,业务员在展业中印制使用误导性宣传材料,投连险、分红险等片面夸大收益率,诱导投保人带病投保、未尽说明义务等等,用不当方式“忽悠”消费者购买保险。

中国的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逆选择现象。素质较差的营销员利用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在展业中利用欺诈、恶意诱导、虚假承诺等不正当的手段促成保单,比那些谨慎从业的优质代理人在保单销售和佣金收入方面更占有优势,长此以往优质营销人员渐渐被逐出保险市场。而保险企业一味追求业务扩张,以保费定收入,急功近利的经营理念也进一步助长了营销员的失信销售行为。正因如此,现在社会上保险营销员甚至已成为不诚信的代名词,即便不是所有的营销员都不诚信,但人们的态度也往往是敬而远之。在人们眼中保险营销员就代表着保险企业,保险企业的形象和声誉不可避免地受到负面影响,这种严重的信任危机对企业未来的规划和发展将会有深远影响。

4. 中国保险企业的内部人员机制的不合理性。

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加强局部区域业务的直接管理,保险公司往往会在小范围内设置分公司或者分支管理机构。但是,大多数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是“大业务员”,保险公司根据保费收入提拔业绩较好的营销员作为管理者,他们没有受到过正规的管理培训,缺乏人力资源和企业管理的思想和素质,往往也会按照自己“保费当先”的思想进行下属人员管理。

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收入拟定主要分为新单佣金、增员奖励、续保佣金三部分。其中增员奖励也占有较大的比例。这种激励制度无疑导致营销员用尽方法招聘更多的保险营销员,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即使在后期增加培训成本,也很难使保营销队伍鱼龙混杂的现状得到改观。

二、措施和建议

1. 保险公司需改革现行管理体制。

对于保险企业而言,提高营销团队的年轻化、专业化,是建设高效营销团队的重点。一方面保险企业要改变现行的营销管理和薪酬机制,为营销员提供应有的社会保障,让营销员在心理上对企业产生归属感。制定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吸引年轻的高学历人才加入营销团队。特别是在管理人员的选拔方面,一定要从综合素质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摒弃以偏概全的选拔方式。以优秀的管理人才为突破口,逐渐改变营销团队的现状。另一方面对现有营销员加强诚信教育和监管,把诚信纳入考核,使营销员明确失信行为的内容及惩罚措施,从而对营销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例如,2008年有些保险企业在销售万能寿险的过程中,对投保客户统一进行电话回访,监督营销员的展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了代理人在营销过程中的欺骗诱导行为。

虽然改革现行的管理制度会带来保险企业大量的成本支出,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但是如不从根本上改变现状,对营销员管理缺失将会成为保险企业今后发展的瓶颈,给企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将不可估量。从长远来看,保险公司转变经营理念,加强营销素质的建设和管理势在必行。

2. 明确营销员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

现在中国的保险营销员是处于夹缝中的一群人,目前中国的保险营销员既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业界也不承认他们是独立的经营个体。他们自负盈亏,收入不稳定,同时又担负着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赋税。保险企业虽对营销员进行管理、培训、甚至奖惩,但是却没有对他们提供应有的社会保障,使得保险营销员对企业并没有没有归属感,只是把保险销售工作看成自己谋取收入的手段而已。于是,保险营销员只注重销售业绩,不注重服务质量,营销过程中出现误导和欺诈行为也不足为奇。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严重的信任危机,在社会上保险代理人往往被看成身份卑微不诚信的行销人员,甚至离司的保险营销很难在其他的行业再获得工作的机会。保险企业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在宣传自己企业形象的同时对保险营销人员的工作和付出要给与肯定,尽力逐渐改变当前的状况。

3. 加强保险销员从业监管力度。

近两年来,保监会对保险企业虽然加强了监管,但是对保险营销员的监管力度还是不够。虽然《保险法》和《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都对营销员的展业行为作了规范,也强调诚信的重要性,但实际上对营销员的监管并不完善,对其失信行为的惩罚措施也不明确。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保险企业之间应该一起建立一套完善的营销人员从业监督机制,明确其失信行为的惩罚措施,加大其失信成本,进而有效规范保险营销人员的展业行为。让一些惯于在展业中使用不正当手段的营销人员得到惩罚,严重者可以考虑剥夺其从业资格,使整个保险行业的营销逐渐朝着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保障投保人的合法利益,改善保险行业的诚信水平。

结束语

中国保险营销人员的数量较多,而且大部分都是以保险销售获取收入来维持生活。他们为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容忽视,对其进行有效地管理和引导,避免他们在从业过程中不适当的行为,一方面对中国保险企业的发展具有长远的影响,同时对我们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有着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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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柴坚.浅析中国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6).

3.营销员管理系统 篇三

近年来,随着电力需求量的逐年增加,供电公司的整体效益显著提升。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电力行业的市场竞争亦是异常激烈。尤其是国际电力集团对中国市场的严重冲击,更是迫使国内的电力行业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为了更好地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加强企业的管理改革已经是企业的重要任务。信息化时代,为供电公司的电力营销管理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管理途径,其信息管理系统水平已经成为了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

一、国内外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发展现状

(一)国外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发展现状

目前,国外的电力行业,像欧美以及韩日等国家,在电力营销管理方面已经全面进入了数字化、智能化以及网络化管理阶段。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在这些国家的电力营销管理领域的主要应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

供电公司主要包括:市场部、计费部、服务部以及计量部等。其中,市场部主要是借助电力营销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管理。计费部借助信息系统进行电费计算和电费回收。客户可以利用电力营销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也可以到营业厅直接缴费。服务部借助信息系统执行日常业务,并对客户的个性需求进行妥善处理,并及时为其提供专项服务。与此同时,服务部还借用信息系统提供网络咨询以及电话咨询等服务。计量部借助信息系统安装远程多功能高精度表,对电量、电压等方面的运营数据进行监管。

2.技术

国外电力企业的抄表系统普遍采用电力线载波方式,利用GSM进行电能计量和负荷数据管理。由于企业各部门间的合作紧密,协调度高,客户的需求能够获得快速满足。借助GIS和CPS,一旦出现电力故障,就能够及时、有效地响应和处理。

3.服务

标准化服务已经成为国外电力公司的重要执行准则。其中,工作标准主要包括:用电、缴费、查询、预约通告、断电通告以及缴费通告等。服务标准主要包括:投诉服务、更新电表服务、电压故障检测服务等标准。

(二)国内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发展现状

相对于发达国家的电力系统,我国的供电公司仍没有跳出传统理念上的管理型公司,在客户服务意识上还有待加强。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加大,国内的供电公司也在尝试着企业管理改革,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还有待解决。

1.硬件建设滞后,市场需求难以完全满足

目前,国内的供电公司在硬件建设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很多国际上已经很普及的硬件设备仍未在国内供电公司得以普及。例如:集中自动抄表系统等。硬件设备更新缓慢,导致很多先进的设备无法顺利对接。另外,信息化建设速度和范围都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省会以及直辖市等大城市发展迅速。但是,中小城市相对缓慢,而且东西部的建设速度也是存在较大差距。

2.信息管理未能做到标准化,系统存在大量重复现象

在国内的电力系统中,各省市的供电企业之间沟通缺乏有效性,彼此之间的执行标准存在一定的偏差,未能实现统一管理,从而导致网络平台以及数据库建立等方面存在很多重复现象。不仅如此,电力设备的规格也是不尽相同,以至于统一电力配网难度很大。

3.供电企业创新能力不够

近年来,尽管电力营销体制改革在不断深入,但仍属于管理模式,客户的需求并没有被放到改革的重要位置,这说明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明显不足。

4.电力企业的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综合来看,国内电力企业的职工素质相对于国外同类公司仍是偏低,并且职工的市场意识以及知识水平提高意识不强,很多职工仍有传统的“大锅饭”思想。由此可见,提高供电企业的职工整体素质已经迫在眉睫。

二、國内供电公司电力营销信息管理系统改进措施

(一)技术方面

技术方面改革是营销信息管理的重要基础。在业扩报装功能模块中,可以适当增设无批量更改线路台区功能,实现供电用户的集体业务变更。为了及时对业务费用查漏补缺,可以设置业务费效验功能。在电能计量功能模块,可以增设计量点台账统计查询功能,实现计量点的高效维护。增设计量装置故障业务受理限制,有效防止用户名称被私自修改。在电费计量功能模块,可以添加链接功能于在线损统计界面,并将相关数据借助EXCEL导出。在缴费账务管理模块,可以添加抄表员的联系电话于催费单,以方便用户联系抄表员。可以将低压卡表用户客户档案中的电价直接关联到卡表售电中,或者档案电价与卡表售电协议电价有对应的表,或者售电时售电电价与档案不一致时进行提醒。在综合信息査询功能模块,可以在电能表界面査询和导出的结果中增加"台区名称""台区编号"信息。增加超期合同明细査询和业扩流程时限增加预警査询功能。

(二)管理方面

1.加强培训工作

在电力营销信息系统管理上,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其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适合系统设计理念的用户手册;明确培训的主要对象;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培训计划,配备适合的教材,并做好课时安排;为用户提供系统、全面的功能以及流程培训;做好培训工作的价值评估。相对来讲,培训工作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个是对关键用户的培训工作,另一个则是对最终用户的培训工作。其中,前者的培训对象包括部门经理以及骨干成员,主要的培训内容有专业业务流程以及实际操作。后者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对具体的业务操作人员,这个培训工作主要是由关键用户负责完成的。在培训完成之后,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和评估,以保证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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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取多种宣传形式

对内可以在局域网上设立营销信息系统专业网站,方便内部人员查询学习;对外可以通过电视、信息港等多种媒体形式建立专业电力营銷信息系统版面,内容涵盖电力营销信息系统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等方面。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新组织机构来扩大营销信息系统的知名度,加深与用户的交流沟通,逐步建立起用户对电力营销信息系统的拥有感,使顾客能够通过该系统进行电能缴费和服务咨询等业务,从而提高系统使用率,既方便我们的业务开展又能达到方便客户、提高客户满意度的目的。

3. 建立数据管理责任制度

为确保录入数据正确,要充分调动足够的人力、物力,派专业人员对所需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录入、核对。在整个数据准备过程中,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并施。

4.建立一套科学的编码规范

建立一套科学的编码规范。例如,在制定电能表编码时通常要求与电能表出厂编号的一致,这就不符合实际情况,因为不同厂家的电能表可能会出现出厂编号相同的情况。另外一些正在使用的旧的电能表可能会出现出厂编号磨损或者编号无法看清楚的情况,这也会出现统计电能表代码与实际不符或重复等现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电能表代码营销信息系统的要求相对比较简单,主要包括限制删除性、唯一性和不可修改性,不但要考虑实施顾问的建议,而且一定要考虑到以后数据维护方面的问题。另外,制定编码规范应当成为企业标准,因此在编码规范完成后,应尽快获得企业标准相关鉴定机构的批准。有些数据如行业类别代码等则需要参照有关国家法规和软件要求来制定编码规范。各种编码规则,要一一整理出来。具体包括:资产(包括变电站、供电线路、变压器、电能表、互感器、失压仪等)编码规则;供电单位的编码规则;用电类别的编码规则;各种票据编码规则;仓库场地的编码规则;操作人员的编码规则;生产设施的编码规则;客户的编码规则;业务银行的编码规则。另外,还应充分调动所有业务流程之间的各种关系,将业务流程与工作业绩挂钩,并在信息系统中增加绩效考评功能模块。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工作人员更加关注整个电力流程,而不是只关注自己的业务范畴,有助于工作人员提高团队协作意识和整体业务水平。

(三)硬件方面

把前一年的历史数据转存到附加数据库中,以减轻当前数据库的负担。加大对供电公司内部网络以及购买硬件设备的资金投入,提高网络带宽能力,购买容量大的数据存储硬件。另外,针对现有设备和网络进行评估检测,找出瓶颈点。

三、结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电力行业发展迅速,并在各类新能源研发与使用的推动下,取得了可喜的改革成果。然而,在信息化时代,国内供电企业的信息营销管理系统相对于世界发达国家,还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些严重地制约着国内供电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亦是对我国电力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更好地加强国内供电公司的管理质量,提升其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对供电公司的电力信息营销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已经成为供电公司的重要任务。

(作者单位:平顶山市华辰供电有限公司)

4.销售公司营销员管理规范 篇四

为适应新时期营销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营销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特修定本管理制度。望贯彻执行。

一、营销员基本规范

1、营销员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确的营销思想能吃苦耐劳,有坚

忍不拔的毅力和忠诚服务企业意识;

2、营销员应注意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丰富业务技能和营销

经验,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展示给予广大客户;

3、营销员应爱岗敬业、爱厂如家、不得从事本职工作外的其它职业

和相关事物。否则一经查实视为严重违纪,警告不改者予以辞退;

4、营销员不准脱离公司进行私下水泥交易,不得利用公司优惠政策

为他人和自己谋利,更不准销售其它品牌水泥,否则视为严重违纪或予以辞退;

二、公司厂内出勤规范

1、按公司规范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无孤迟到、早退,否则按

旷工予以处理;

2、上班着装整齐、热情待客,做好用户服务和企业产品的宣传;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管理规定,午休时不准打牌、下棋

以及饮酒(除陪客户就餐例外)不得在工作场所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务;

4、按时参加工作例会和学习,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汇报时言简意赅,参加学习要有体会小结;

5、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规定,每周六积极做好周工作计划、月市场报

告,准确及时填报相关报表(如价格快报、完善用户档案、做好

市场预测分析及工作总结);

6、对于区域内用户投诉按公司有关程序妥善处理,需要上门处理必

须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书面反馈汇总;

7、自觉搞好个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及打开水的一些事务;

8、服从并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公司厂外出勤规范

1、走访用户时应注意仪表做好产品及企业宣传填写用户走访记录;

2、积极走访所在责任区域工程及销售网络(含目前驾驶员所操作工

程及门点)做到准确了解市场需求,掌握所有大中工程(城区造价在150万以上的、县区造价在50万以上)和二级经销商详细资料书面记录、季度予以汇总;

3、明确所在责任区域的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及价格动态,营销策略,代理赏的状况,区域销量情况及工程占有状况以及下一步市场发展之趋势和对我产品市场影响予以评估;

4、严格执行公司销售价格及价格策略,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对一些

工程和区域报价先予以咨询,特殊价格报价须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

5、遵守公司财务制度杜绝除营业大厅外的现金交易(特殊情况需报

公司派人一并处理),按“合同签订须知”严格执行;

6、营销员在外出勤时间原则上按公司统一作息时间执行(市区:出

厂—11:30,下午1:30—5:00;

县区: 8:00—11:30,下午1:30—5:00;),市区营销员若无特殊情况,每天进厂办理公差申请单后外出勤,所有申请单与周工作计划相吻合,存根联应留存于营销督查员随时接受公司工作例检,否则视旷工处

理,走访工作按计划实施,如有变动提前报公司领导;

7、县区营销员返回公司时间作如下规定:

太、宿、岳西、石台市场:下午:3:30之后;

其余市场:下午:4:10之后;

(根据季节变换调整另行通知)

8、营销员走访市场应保证与公司和用户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重要

信息应及时反馈,随身手机保证:早上7:00——晚上10:00开机,否则月出现2次以上不通者,话费不报销,造成严重后果报公司另行处理;

9、对于特殊合同(优化供应工程及区域网点)负全责跟踪服务到位,随时掌握其需求,数量真实,严格杜绝窜货及数量不符情况发生,出现变化及时反馈;

10、认真、平、公正的完成一、二级代理商季度考评和相关考核,不

5.《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练习题 篇五

1.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保险行业协会考试中心可作出如下决定()A 报公安机关处理 B 不予受理报名申请或宣布考试成绩无效,1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C 由保险行业协会进行罚款 D 由所在公司进行纪律处分 2.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保险行业协会考试中心可禁止其在多长时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3.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有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返考试纪律行为的,停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宣布其成绩无效,该申请人在()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 6个月 B 1年 C 2年 D 3年

4.<<资格证书>>持有人代替他人参加资格考试,或者协助参与、组织他人在资格考试中作弊的,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于()以下罚款。

A 3000元 B 5000元 C 8000元 D 1万元

5.《资格证书》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年内不得再次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格证书》。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6.<<资格证书>>持有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依法撤销并收回其<<资格证书>>,给予警告,该证书持有人()年内不得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格证书>>。A 1个月 B 半年 C 1年 D 3年

7保险公司组织、参与、协助保险营销员考试作弊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下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责令撤换,并处()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1万、3万 B 5万、2 万 C 3万、1万 D 10万、1万

8.保险公司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和<<展业证>>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支付其手续费或者佣金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下罚款,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下罚款。

A 1万、3万 B 3万、1万 C 3万、5万 D 5万、3万 9.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至少具有()以上文化程度。A 大专 B初中 C高中 D没有要求 10.以下说法哪个不是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的条件

A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B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逾3年 C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进入期限仍未届满的 D年龄不满20周岁,没有本地常住户口

11.____向<<资格证书>>持有人发放<<展业证书>>。

A 保监会 B 行业协会 C 所属保险公司 D 所属代理机构 12.保险营销员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表其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证明是()A 展业证 B 资格证 C 工作证 D执业证 13.下列人员可领取<<展业证>>的是____ A 已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 B 已取得<<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 C 已取得<<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 D 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14.保险公司向<<资格证书>>持有人发放<<展业证>>之前必须经____登记注册。A 当地行政部门 B 保监会 C 保险行业协会 D 所属保险公司 1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申请展业证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B <<展业证>>应包括<<资格证>>和<<展业证>>的编号 C <<展业证>>应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保险营销员编号

D 可以超出所属保险公司经营许可证上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城

16.保险营销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展业证>>交还所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保险行业协会注销该保险营销员的<<展业证>>,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展业证》注销范围:()A 与所属保险公司解除委托协议的 B <<展业证>>未通过审核的 C <<资格证>>被注销的 D <<展业证>>遣失未申请补办的 17.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出示<<展业证>> B 保险单据等重要文件只能由投保人本人签名确认

C 保险营销员不得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D 保险营销员不得对保险产品红利、盈余分配做出超出合同承诺 18.《展业证》丢失的,持有人应该向()申请补发。

A保监会 B保险行业协会 C所属保险公司 D保险代理机构 19.以下哪些内容不是《展业证书》里应有的()

A保险公司名称 B发证日期及有效期 C 资格证书编号 D代理险种的具体名称 20.保险代理人离职,必须交还给保险公司()

A《展业证书》 B《执业证书》 C《资格证书》 D《代理证书》 21.申请换发<<资格证书>>的代理人,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A 12小时 B 20小时 C 18小时 D 36小时

22.申请换发<<资格证书>>的代理人,每年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A 12小时 B 20小时 C 18小时 D 36小时

23.申请换发<<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换发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A 20日 B 10日 C 30日 D 60日 24.<<资格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有人应当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原件,向()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A 保险公司 B 保险行业协会 C 保险中介机构 D 中国保监会 25.<<资格证书>>毁损影响使用的,持有人可以向()申请更换。

A 中国保监会 B 保险公司 C 保险行业协会 D 保险中介机构 26.<<资格证书>>遣失的,持有人应当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上公告。

A 媒体和网站 B 报刊、杂志 C 中国保险报 D 中国保险网 27.<<资格证书>>持有人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补发证书的,应当提交()A 亲笔签名的遣失声明和刊登遣失公告的证明材料 B 书面文字和相关证明材料 C 亲笔签名的遣失声明即可 D 刊登遣失公告的证明材料即可

28.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个人。

A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B 保险行业协会 C 国务院 D 保险公司

29.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个人。

A 客户 B 保险公司 C 社会 D 公民 30.保险营销活动是指保险营销员经()授权,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活动。A 国务院 B 保险公司 C 保监会 D 保险行业协会 31.保险公司是指经()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A 保监会 B 保险行业协会 C 国务院 D 中央银行 32.中国保监会根据()授权,对保险营销员履行监管职责。

A 国务院 B 保险行业协会 C 保险公司 D 中央银行 33.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对保险营销员履行()职责。

A 监督 B 管理 C 监管 D 服务 34.()是中国保监会对个人具有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资格的认定。

A 展业证书 B 执业证书 C 资格证书 D 代理证书 35.<<资格证书>>是()对个人具有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资格的认定。

A 行业协会 B 保监会 C 保险公司 D 国务院

36.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的人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日内保监会颁发<<资格证书>>。

A 10 B 当日 C 20 D 30 37.<<资格证书>>有效期为()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38.<<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日前申请换发。

A 10 B 20 C 30 D 60 39.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A 资格证书 B 营业证书 C 工作证 D 上岗证

40.保险营销员根据保险公司授权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行为由()承担责任。A 保险公司 B 保险营销员 C 保监会 D 代理机构

41.保险公司不得发布宣传保险营销()的广告,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成为保险营销员的条件。A 佣金或手续费 B 优秀事迹 C 理赔案例 D 个人信息

42.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营销人员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对保险营销人员进行()A 专门培训 B 法律法规教育 C 岗前培训 D 36小时培训 43.()应当对保险营销员培训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A 保险公司 B 保监会 C 行业协会 D 代理机构

44.保险营销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刑的或因经济违法违规活动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组织处分的,所属保险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A 5 B 10 C 15 D 20 45.保险公司对本公司营销员在营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在5日内向()报告。A 当地保险行业协会 B 当地保监会 C 保险公司 D 总经理

46.保险营销员申请领取<<展业证>>、年审<<展业证>>和换发<<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有关()和()的条件。

A 岗前培训,后续教育 B 民事责任,民事行为 C 法律法规 D 保监会,保险公司 47.()是指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A 代理人培训 B 新人培训 C 岗前培训 D 法律培训

48.后续教育是指保险营销员在从事()过程中每年接受的,是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A保险营销活动 B 展业活动 C 培训 D 客户服务

49.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小时的岗前培训,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小时。A 16 32 B 80 12 C 36 12 D 48 36 50.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每年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小时的后续教育,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小于()小时。

A 36 12 B 80 12 C 16 32 D 12 8 51.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培训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上开展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以及本的培训计划。

A 6月1日 B 12月31日 C 1月31日 D 1月1日 52.保险营销员未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处以()以下罚款。A 1万元 B 3万元 C 5万元 D 2万元

53.保险公司组织协助保险营销员考试作弊的,由()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A 中国保监会 1万元 B 中国保监会 3万元 C 保险公司 3万元 D 行业协会 3万元

54.保险公司组织参与协助保险营销员作弊的,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责令撤换,并处以()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 1万元 B 2万元 C 3万元 D 5万元

55.保险公司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和<<展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支付其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以上罚款。

A 1万元 B 3万元 C 5万元 D 10万元

56.保险公司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和<<展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支付其手续费或者佣金的,对该保险公司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以下罚款。

A 1万元 B 3万元 C 2万元 D 5万元

57.保险公司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和<<展业证>>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支付其手续费或者佣金的,对其分支机构申请()A 予以许可 B 不予许可 C 协商许可 D 罚款后许可 58.我国保险代理机构可以分为()A 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B 保险专业代理人和保险营销员

C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个人保险代理人 D 银行代理机构、行业代理 单位代理

59.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必须向()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须经()核准后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A 保险公司 保监会 B 保险公司 保险行业协会 C 保监会 保监会 D 保监会 保险行业协会 60.常见的兼业代理人主要有()A 银行代理 商业代理 行业代理 B 银行代理 行业代理 单位代理 C 银行代理 证券代理 商业代理 D 银行代理 金融代理 行业代理 61.常见的兼业代理人不包括哪种()A 银行代理 B 行业代理 C 单位代理 D 商业代理

62.()是指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

A 保险代理人 B 保险经纪人 C 保险营销员 D 保险业务员

63.保险公司对本公司保险营销员在保险营销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在()日内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报告。

6.XX保险支公司营销员管理规定 篇六

为加强基础工作建设,使XX支公司营销团队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经XX支公司经理室研究决定,特制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成立会议督察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督察员:XXX

二、出勤及访量管理规定

(一)营销员早会管理。各营销部每周一至周六每天开早会(根据季节变化或时令更改公司可做调整),迟到、早退、会议中手机响一次乐捐1元;事假一次乐捐3元;无故缺勤一次乐捐10元;公司组织全员大会加倍乐捐;每月有4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晨会的,不享受公司任何奖励。

公司批准备案的兼职营销员每月最少出勤四次,同时每月乐捐20元,出勤遇到迟到、早退、会议中手机响、事假、无故缺勤等情况依照本条第一款执行。

每月每位营销员可享受两天事假,超出者则按照本条第一款执行,但不得享受全勤奖。

考勤以周/月为单元,每考核单元结束后部门主管在5个工作日内将考勤表报送部相关人员,部汇总统计后乐捐款从佣金中补扣,无佣金收入人员扣款计入风险押金中扣除,部根据考勤单元对全勤人员统一发放全勤奖。超过三个月不出勤且无期交业务者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解约手续。

(三)主管例会出勤管理。公司每周召开一次主管周例会,参加人员为各营销部主管及相关人员,主管会中迟到、早退、手机响每次乐捐5元;事假每次乐捐10元;无故乐捐20元,无故不参加主管会达4次以上给予警告处理,并扣除当月管理收入,持续无故不参加主管会达3个月,不服从公司调度,公司另行安排部门负责人。

三、休假规定

(一)病假管理规定。凡部门营销员病假三天以上者,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超过15天者,本人以书面形式由部门主管、部经理、主抓副经理报告,签字同意后公司可不予考勤;超过30天者,本人必须持相关手续AMIS中做请假手续,并不做考勤。出具假病历证明,视同无故缺勤。

(二)主管请病、事假达15天及以上时,其营业单位由公司指定人员代管。代管期间该主管不享有管理津贴、责任津贴及其他待遇。代管人可以享有代管期间请假主管的管理津贴、责任津贴及其他待遇。代管期间相应津贴从佣金中扣除后补给代管人。

(三)婚丧嫁娶: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事的,一般可休假3次晨会,如遇在外办理婚(丧)事的,酌情加给路程假。

(四)生育假:需向公司递交请假条,在AMIS系统中请假。

注:

1、营销员展业过程中出现其他违规行为执行市公司下发的营销员违规处理规定。

2、营销员在进行保险代理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行为,按《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方案解释权归XX支公司经理室。

XX支公司

7.企业营销管理创新——网络营销 篇七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进程中, 企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国有企业亦或民营企业, 大企业或者小企业, 都占据着一定的地位。而营销又是企业的发展之源、生存之本, 它决定着企业能否绿色健康持续发展。追溯到经济发展初期, 由于我国严重模仿西方先进国家的模式, 而未考虑我国经济体制的特点, 才会使经济落后, 发展缓慢。而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逐渐走出了西方模式的桎梏, 开拓创新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进入21世纪后, 企业的地位逐渐突显出来, 只有不断改革创新, 才能跟进世界经济发展的步伐。[1]

所谓企业的营销创新, 是从企业营销角度出发, 充分了解营销环境, 可以凭借自身实力来解决遇到的困境, 突破原来的营销模式迎接挑战。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 无论各行各业, 创新都是极为重要的因素, 而对于企业来讲, 只有不断地进行营销创新,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才能使企业持续发展下去。

2 网络营销

电子商务已经主导经济发展的今天, 企业要进行营销创新, 就必须建立健全网络营销途径。网络营销, 是一个以互联网作为营销平台, 借助信息技术来提高网络知名度扩大营销, 占据市场的营销策略。其来源于传统营销, 但又有着极大的区别。它是一切网络日常活动和信息的归集, 是当前最适合企业进行的营销手段。可以进行市场开拓、定价促销、新产品推广、品牌宣传等活动。

3 网络营销的意义

对任何企业来讲, 在现今这个时代, 电子商务都是必不可少的发展产物。开展网络营销, 通过在网络平台上设置自己的网站, 或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占据一席之地, 来使自己的网站广为人知。网络营销之所以炙手可热, 有着其存在的优势和好处, 具体为以下几点:

1) 网络营销成本低。网路营销具有经济性。通过网络营销, 可以节省租用店面的成本和库存商品的成本, 并且营销方法多种多样, 可以选择性价比最高的推广方法降低营销费用, 从而使营销成本最低。2) 网络营销扩散速度快。网络营销具有交互性。电子商务所拥有的最独特的特点就是传播速度快, 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 可以通过多媒体进行传送且反馈迅速。网络营销正是应用其特点, 将营销产品及时发布给消费者, 提高信息的传送效率和效果, 从而提高营销质量。3) 网络营销范围非常广。网络营销具有整合性。互联网所覆盖的全球市场, 所以企业在网络上发布营销信息, 其可以将信息传递给全国各地, 极快又全面。相较于其他营销途径, 具有范围广且费用低的特点。

4 如何进行网络营销

正因为进行网络营销的意义, 所以企业进行网络营销就十分必要。而现今网络营销手段十分广泛,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搜索引擎、网页广告等方式, 但要是网络营销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就必须择优选择, 使成本降到最低, 效果达到最佳。

4.1 利用自己的官方网站进行网络营销

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建立属于自己企业的官方网站, 通过在网页上添加公司简介、产品信息、营销模式等方式来吸引消费者。此种方式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不受时间限制, 也不受版面的约束[2]。但相对而言, 其建立成本较高, 也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修护, 比较复杂。同时客户面也会相对狭隘, 营销的效果不是很明显。必须通过结合其他营销手段, 将其他潜在客户发掘出来, 来达到营销目的。

4.2 利用社会化网络开展网络营销

1) 利用微博社交平台。微博是当前比较流行的一种社交平台, 其具有社交面广、信息传播速度快等特点, 用户可以实时收到关注的人更新的内容。将企业的网络营销应用到微博平台上, 通过建立官方微博, 可以节省开通费用, 形式较为灵活, 广泛吸收粉丝, 进行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2) 利用微信公众平台。鉴于现今微信的使用人群多样、众多的特点, 用户分布各行各业各年龄段。企业可以通过微信营销平台, 创立属于企业自身的订阅号和公众号, 有针对性的推送关于企业产品的信息。利用自身的名气和优势, 用于商业目的或者公益目的, 为关注的粉丝推送消息。3) 利用视频网站, 插播广告。网络视频作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途径, 具有病毒营销的特点。在炙手可热的视频中插播企业产品的广告, 也就成为了一种趋势。在潜移默化之下, 也就达到了企业进行营销的目的。

4.3 其他网络营销方法

1) 利用Email营销。现今Email已经代替了传统的信件交流方式, 可以通过在网络中书写信件直接发送用户邮箱, 直接又迅速, 十分便捷。在利用Email开展网络营销过程中, 将产品信息、促销活动等活动消息直接发送到用户或者潜在用户的邮箱之中。2) 利用搜索引擎推广。将企业网站和产品信息提交给搜索引擎, 通过进行网站内容、结构设计来制定合适的搜索引擎, 用户检索信息就可以轻易得到企业信息, 并广而告之, 从而达到增强企业知名度的目的。

5 结语

网络营销已经成为现今企业进行营销的重要渠道, 为了能够有效地进行营销, 企业必须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网络营销方法, 以最小的投入来获得最佳的营销效果, 但更重要的是必须保证企业的产品质量, 两者的和谐统一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此外, 网络营销正因网络虚拟性问题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弊端, 因此企业在进行网络营销时要充分认清网络信息, 建立诚信网络, 保护用户的隐私权和网上支付的安全性, 以形成一个健康绿色的网络环境[3]。

参考文献

[1]齐春潇.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的企业营销管理创新[J].中国市场, 2014 (43) :41-42.

[2]张春明.企业如何利用最少的投入开展网络营销[J].软件工程师, 2014 (10) :9-10.

8.市场营销演进及营销管理变革综述 篇八

关键词:市场营销;演进;营销管理;变革

市场营销是指在以顾客需求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企业所进行的有关产品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等与市场有关的一系列经营活动。它是现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行业,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市场营销活动,它是联系企业与消费者的纽带,能够将企业的产品推向客户,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市场营销理论从诞生以来已经经历了上百年的历史了,经过长期的发展,市场营销理论经历了很大的变革,而且对社会和企业的发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那么在新时期如何创新和变革市场营销管理方法,来更好的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是现阶段企业管理者要考虑的一个关键问题。下面本文就对市场营销演进及营销管理变革进行了探讨。

1 市场营销发展演进过程

市场营销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变革,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占主导作用的市场营销理论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以产品为导向的大众营销阶段、以市场为导向的目标营销阶段以及以客户为中心的定制营销阶段,下面对这三个主要的市场营销发展阶段进行阐述。

第一阶段是以产品为导向的大众营销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停留在1900 -1950年这段时期,被称作大众营销是因为这种营销方式是面向所有购买者进行大规模生产、大规模分销和大规模促销,营销对象对某个特定的产品。由于受交通、环境、设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很多行业将全国看作一个单一的市场,采用规模经济的方式开展市场营销,且营销的产品数量多、差异小、利润低下,是典型的以产品为导向,不利于竞争市场的确立和发展。同时,在大众营销时代,消费者只是消费产品的人,而不是拥有企业所需要资源的客户,企业在进行产品生产时目标单一化,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可选择性小,导致消费者和企业之间出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第二阶段是以市场为导向的目标营销阶段。

在这一阶段,市场营销理论研究者开始意识到大众营销环境下消费者之间的差异,进而开始根据消费者需求及产品特性将整个营销市场划分为若干个细分市场,并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多个不同的市场营销计划和行销组合策略,即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目标营销。企业在进行市场营销以及市场细分、市场选择、市场定位时都要考虑目标客户的实际需求。这一阶段的市场营销以明确的营销战略目标为指导,企业以多品种小批量生产为主,以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的差异化的产品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消费者已经开始成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开始注重建立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以达到提高企业利润的目的。

第三阶段是以客户为中心的定制营销阶段。

这一阶段的市场营销变革主要是受科学技术变革的影响,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为代表的数字革命引起了商业环境的巨大变化,再加上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以及大规模的企业重构和重组给市场营销的又一次变革提供了机遇,人类社会开始进入以客户为中心的定制营销阶段。这是因为在这一阶段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网络消费者,商业环境变得日趋复杂和多样化,并且不稳定因素也逐渐增多,企业要想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取得竞争优势,就必须转变营销理念,整合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来吸引客户,其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服务等的定制能够帮助企业最大限度的吸引客户资源,服务和产品也不再面向大众进行批量生产,而是为每个个体客户进行定制,进而达到提高客户忠诚度,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同时,在这一阶段,那些掌握着关键营销技能的人员将成为企业重视的资源,成为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实现创新的重要辅助力量。

2 创新市场营销管理变革的方法

2.1 更新营销理念

市场营销管理理念要跟随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而不断更新发展。在以科学技术为主导的现代社会环境下,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和个性化,而且有充足的空间和时间进行产品和服务的选择,这就需要企业树立现代化的营销理念,以消费者为中心,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来了解不同类型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拓宽市场营销渠道,生产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来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更高层次、高质量的追求,进而实现自身的突破,在日益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取得优势和发展。

2.2 加大品牌营销力度,创新市场营销管理模式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企业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打造特色的企业品牌,并且通过品牌营销来达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独具特色的企业品牌更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喜爱,有助于提升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忠诚度,有助于企业长期经济效益的维持。除了进行必要的品牌营销之外,现代企业还要加大力度整合现有资源,打造个性化的企业产品,通过科学的市场分析制定战略化的市场营销策略,在进行营销的过程中加强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帮助消费者进行理智的选择,从而占据市场份额,达到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目的。在品牌营销方面一个成功的案例就是海南养生堂的农夫山泉。在2000年左右,中国水市是以娃哈哈、乐百氏为主导的,区域性品牌难以对这些主导品牌产生冲击,但是海南养生堂农夫山泉的出现改变了这一格局,它以“农夫山泉有点甜”这一独居创意的品牌宣传重点打造了这一品牌矿泉水“甜”这一特性,以水质的天然和营养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心中,实现了成功的品牌营销。由此可见,开展品牌营销成为了新时期市场营销管理需要予以重视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2.3 提倡绿色营销

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强调低碳,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绿色营销成为了现代营销管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营销管理变革的主流发展方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开展绿色营销要求企业树立绿色营销理念,打造绿色品牌,生产的产品首先要满足优良的环境友好性,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无危害或危害极小,对资源的利用效率高,包装简便能耗少。同时,国家和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帮助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意识,自觉抵制非绿色产品和资源浪费现象,进而实现绿色营销模式下的绿色消费。

2.4 引进网络营销

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网络已经在各行各业得到了普及和广泛应用,并且给整个社会带来变革,在市场营销领域表现为网络营销模式的创新发展。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企业可以利用网络技术手段获取广泛的用户信息,并且在大量的信息当中提炼出有助于企业发展的有用信息,优化网络营销模式,有针对性的开展网络推广活动等,从而帮助企业挖掘潜在的客户,进而达到扩大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目前很多企业常用的一种网络营销模式是QR码营销,它从网络消费者的个人需求出发,人们利用智能手机扫描QR码就可以获取产品相关的网址和信息,帮助消费者更直观的了解产品的实际情况,并且这种网络营销模式已经广泛应用到了超市的营销活动当中,它可以引导顾客参与到超市的互动营销当中,比如顾客利用智能手机扫描QR码之后就可获得超市的优惠券,极大了激发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从而达到提升经济效益的目的。类似于QR码营销,其他的常见网络营销模式还包括利用人民大众常用的微博、微信平台开展营销活动,最为常见的就是微信代购,这也是社会环境变化带来的营销管理模式的巨大变革,不仅有效拓宽了厂家的营销渠道,还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同样,采用微博营销有助于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因而是大型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首要选择。由此可见,在互联网逐渐普及的现代社会,网络营销成为了市场营销管理变革的一个重要趋势,但是由此带来的安全问题应该受到重视,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优化营销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结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市场营销也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变革,从以产品为导向过渡到以市场为导向,最终发展到现阶段以客户为中心的定制营销。在新时期企业要想提高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持续发展,就有必要树立现代化的市场营销管理理念,创新市场营销管理模式,加大品牌营销力度,提倡绿色营销,积极引进和开展网络营销,从而更好的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

参考文献:

[1]刘璞,王云峰,于树江.市场营销演进及营销管理变革综述[J].商业研究,2008,02:4-9.

[2]卢泰宏.营销管理演进综述(续)[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8,03:34-42+52.

9.浅析营销稽查与电力营销风险管理 篇九

论文摘要:电力营销风险管理包含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控制与处理、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一系列活动;营销稽查是电力营销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电力营销稽查的方法有常态稽查和专项稽查,常态稽查是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

电力营销风险管理是指在电能产品销售、供电服务等环节运用风险管理方法,防范营销管理中风险的发生。营销稽查作为营销管理的日常监督机制,目的是强化营销及服务管理的可控、在控能力,增强防错和纠偏功能,促进营销和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是营销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1.风险管理

1.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对面临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分类和鉴定的过程。

1.1.1服务风险识别

电力服务风险的关键点在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服务安全。(1)规范化服务。各类业务是否按规定时限内办结,是否按程序办理,有无违规收费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十项承诺及十个不准的行为,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规章的行为。(2)服务质量。是否建立服务质量分析制度,是否有服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类投诉、举报的处理及答复程序是否合理、是否有服务改进的举措等。(3)客户安全服务。合同中是否明确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是否有对客户端安全检查评价的措施、是否建立客户安全防范措施等。

1.1.2经营风险识别

电力营销经营风险的关键点在量、价、费、损等基本环节,这也是供电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基础。(1)电费回收。是否制定有电费回收内部管控制度,是否按期编制电力产品销售明细表,电费应收、实收、未收统计表准确性有无监控措施,营销部门是否随时掌握未收电费情况,对欠费情况是否定期统计并制定合理催缴措施,电费回收是否进入专用帐户,电费延期缴纳、违约用电等是否按规定加收电费及违约金,电费发票管理是否建立制度、合同中对电费缴纳是否约定明确等。(2)电价管理。是否按核准的电价收费,电价执行有无监督和考核办法,电价检查是否按期开展,对违价行为是否有处罚措施、电价业务队伍素质是否满足要求等。(3)电量和线损管理。线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电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抄核收管理结构和职责是否科学,定期抄表及抄表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各供电关口、线路、台变、用户电能计量装置配置、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窃电查处是否有效开展等。

1.2风险估测

风险估测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害程度。对电力营销工作而言,风险估测的步骤可依照上述风险识别的条目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预测发生的可能性,并按程度排列优先队列。估测的方法可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自评和外部评估、对目标管理和基础管理情况进行常态检查等方法实现,并对结果进行分析评估,衡量风险的程度,以确定是否需要处理及处理程序,对需处理的问题采取提示、预警、限期整改等措施。可以对一个周期内客户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重点调查,如缴费难问题,是个案还是普遍存在,评估导致事件发生的内控制度上的深层次原因,并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估。

1.3风险处理

风险处理是解决风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从而消除预知风险。随着营销模式的确立,电力营销工作专业化分工日益加强,营销管理部门应加大对营销各专业部门风险处理结果的检查、考核、反馈力度,以点评、排序、专项报告、整改意见书等形式及时告知,解决在制度建设和管理行为上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从而实现风险的有效控制。

1.4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是指对风险管理技术实用性及其收益性情况的定期分析检查、修正与评估,可以保证风险管理技术适应变化了的情况的需要,使风险管理效益最佳。通过不断的评价修正,使风险管理处于循环上升的状态,从而促进风险管理的效果。

2.营销稽查是营销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

实现营销业务和供电服务工作内部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成立营销稽查处,将营销稽查明确为继审计、监察、安全之后的第四种监督,定位在对营销服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的质量监督。从营销稽查的工作内容及方法中可以看得很清晰,它与营销风险管理的内容与过程是一一对应的。2.1营销稽查的风险识别功能

风险识别最重要的途径是对客观资料进行大量的统计分析整理。通过营销稽查,使管理人员识别其中的风险。

2.2营销稽查的风险估测功能

基于常态营销稽查记录的整理分析,下一步是对每个周期内发现的各类预知风险作进一步调研,对异常现象发生的概率、损害程度等统计分析排序。采取的形式可以是月度分析、季度分析、专项分析等。

2.3营销稽查的风险处理功能

营销稽查的目的就是为促进营销和服务管理水平,增强纠错和防控功能。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各类标准规范,通过文件下达相关部门,将稽查中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各部门经济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稽查情况还应以简报、分析等形式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促进其提高管理水平。

3.依据风险管理理论,开展好常态稽查

营销稽查是营销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营销稽查的内部监控职能得到加强,也就相当程度上防范了各类营销风险的发生。一般来说,稽查的方法有常态稽查和专项稽查两类,但从过程控制的角度来看,常态稽查是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3.1常态稽查的必要性

这是由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特点所决定的,旧的风险消除,新的风险产生,风险管理的几个步骤要连续不断的进行下去,才能形成有效的监控机制。(免费活动tang)

3.2常态稽查的重要性,掌握常态稽查的方法

常态稽查是对营销中风险的过程控制,开展得好,可以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常态稽查本身也要注重过程管理,即首先要有“量”作保证,要完成相应的稽查采样量,分析是否准确就是以常态稽查中大量的调研资料为基础的;其次要对资料、记录进行及时的整理、筛选,找出引起评估指标变化的关键原因,找到风险点和关键控制点,为选择科学的风险处理技术提供依据。

3.3要着眼于促进管理上的完善

风险不可能降为零,电力营销管理涉及面广,工作繁杂且具有重复性,营销稽查不可能期望发现所有的具体问题,处理所有的风险。风险管理是要最大程度预防风险的发生,减少损害的程度,营销稽查的最终目的也是要促进营销和服务管理的完善,而不是发现、处理具体问题。

3.4对管理效果及时评价修正

风险管理的步骤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对采取的管理技术是否有效要及时评价,这样才能促进其效果循环上升。营销稽查要注重评价分析,要善于对稽查成效进行定期总结,如采用季度综合分析等形式,及时修正,使管理更有成效。

4.结束语

10.营销员管理系统 篇十

大家好!

今天,我站在这里做竞聘演讲,心情很激动,首先,感谢公司领导为我们创造了这次公平竞争的机会,我将倍加珍惜。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竞聘营销管理部个险及团险管理岗兼人力资源管理和监察岗。下面,我把我的基本情况、工作情况和体会向各位做一个汇报,希望得到指教。

我今年36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职称。1988年调入公司工作,先后做过出纳、和人事监察工作。经过多年的锻炼使自己各方面的素质得以提高,去年,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多年的工作,使我深刻地感到机遇和挑战并存,成功与辛酸同在,参与这次竞聘,我愿在求真务实中认识自己,在积极进取中不断追求,在拼搏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完善自己。

我的竞聘演讲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个险及团险营销管理方面

这次,我竞聘营销管理部的个险及团险营销管理岗位,虽然我对业务工作有点陌生,但我今后会注重业务及理论学习,力求学以致用,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形势逼人、不进则退,新形势下,国际国内日新月异,作为一名**工作者,思想上要适应形势要求,工作上要跟上步伐,就必须努力学习。我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做好这项工作。

第二、人力资源管理岗兼监察岗

光阴似箭,一晃我以到了而立之年与不惑之年之间,我们正生活在一个技术、资本、商品和人员越来越自由流动的世界,世贸组织的加入,标志着我国真正融入到无国界的经济世界,人才竞争的将越来越激烈,作为一名人事工作者,应该走在时代的前列,主动迎接时代的挑战,立足本职、奋发有为,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具备高尚的情操,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加强理论学习,做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断适应反腐倡廉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强修养,勤奋工作,求真务实,无私奉献。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我区的保险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参加工作这些年,使我真切感受到:工作是幸福的,工作任务是大家共同协作完成的,离开了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将一事无成,每当我获得一点荣誉,取得一点成绩,我就告诫自己,着急石碓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继续前进的鞭策。我严格要求自己、审视自己,使我实实在在找到了与周围同志的差距和不足,领导和周围同志的一言一行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自己,使我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的得到提高。同时,也培养了我坚持原则、讲求团结和开拓进取的优良品质和工作作风。

如果我这次竞岗成功,这是大家的厚爱和鼓励,我一定以踏实的工作作风、求真的工作态度、进取的工作精神,用心、用情、用智慧干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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