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信息公开总结(精选15篇)
1.乡镇信息公开总结 篇一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我镇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道明镇20xx年6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6月24日,我镇通过中国成都政府门户网站和崇州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涉及工作动态类信息20条,食品药品安全类信息1条,环境保护类信息3条。全镇12个村(社区)通过中国成都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约412条。
二、创新信息公开方式
(一)政务微博
现目前我镇开设政务微博2个,截至6月24日,我镇在政务微博上发布政府信息共24条。
(二)其它公开方式
我镇还通过公开栏(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公开信息。截至6月24日,通过公开栏(屏)公开信息8条,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标语2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没有收到公民、企业等组织以书面或网络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补充情况说明
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举报和投诉情况,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镇将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举措,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不断维护和更新信息网站。认真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体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
(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落实党政办主任责任,认真抓好信息的审核和上报,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2.乡镇信息公开总结 篇二
千呼万唤之中,2007年4月24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终于腼腆亮相。多年来,人们期待这部《条例》承认人民足够的知情权,如果仅仅从条文本身看,它至少部分地实现了人们的期待,彰显了中国建立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决心。
《条例》共分五章(总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附则)、三十八条,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总则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很清楚,《条例》所规定的信息公开不是一种宪政意义上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而仅及行政信息的公开,这意味着立法部门的议事信息和适用法律部门的司法信息,即各级人大的议事信息和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司法信息都不在《条例》规定的公开之列,至于其他一些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其权力可能远远凌驾于政府之上的那些部门,它们行使权力的信息更是不公开的。因此,本文所要探讨的信息公开问题都是在这第二条的基础上进行。
《条例》第二章以列举式详细罗列了行政活动各个领域应当公开的信息范围,可谓包罗万象,应有尽有。但是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从立法技术上讲,这条规定对于上述信息公开范围会产生重要影响,这种影响绝不是字面含义的,而是历史与社会含义的,其重要性及其正负面的表现方式与深度,必然与全面的制度框架相关。几乎在所有实施信息公开的国家,都会有类似的限制性条款,从立法目的来讲,也是完全正当的。但是,人们担心这条规定会不会成为缺乏信息公开传统的各级政府规避法律的王牌借口?
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都不是仅仅靠着它的法条文字表面去完成,因此,要解答上述问题,需要对第八条可能产生的影响多角度、多视域地进行。
第八条与《条例》的命运
中国是一个行政主导型国家,议事机构和司法机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都尚未建立应有的地位。因此《条例》的公布这件事情本身足以说明当代中国法治进程中,执政者已经清晰地意识到行政主导的状态应该有所改变。但是,毕竟国家政府生活的多样性和大量事务的复杂性决定了,人民的知情权不是无边界的,正如政府的权力不能无边界一样。任何一方的权力或者权利超过它们应有的边界,双方应有的均衡就会被打破,导致权力损害权利,或者权利损害了公共利益。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了解《条例》在立法技术上如何保证第八条是可操作的,即保证上述权力与权利的均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权力与权利冲突时的重要解决途径,其中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显然,诉讼是解决此道的最后手段。但是这一条依然不能明确在执行第八条时,信息公开申请人如果不服行政机关的决定,行政机关将如何有效地执行此条规定,并且让申请人心服口服。显然,《条例》并没有很好地考虑这个问题,它像中国其他的法律一样,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些大词的时候,条文往往是空洞的,因为缺乏有效的程序性规范,或许这就是中国行政法学界孜孜以求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原因之一。同时,这种法律规范的非程序化恰恰是造成权力损害权利,权利无从救济的根本原因。
从上述分析,可以了解《条例》的第八条规定与整部《条例》缺乏程序性整合,这恐怕还需要具体的实施办法来解决,而且如果将来的实施办法对第八条的考虑缺乏足够的程序性关注的话,依然不能解决上述矛盾。
第八条与政府的角色
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效果都不能仅仅从其本身来探讨,而是要深入它的支援背景,深入它的制度环境,新出台的《条例》亦自难例外。如前文所述,《条例》规定法定公开的信息内容限于行政行为的信息,因此,从强行政传统中探寻其实施效果便是第一入手处。从《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各级政府的各级行政机构是信息公开的主导机构。这意味着信息公开的义务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权利人,虽然在《条例》的第三章和第四章都规定了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当信息公开权利人遇到障碍时也有一定的救济手段。但除了司法救济之外,其他的救济手段依然是义务人自我约束的方式,这在强行政传统的历史惯性之下,到底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是让人疑虑的。
除了行政性的政府机构之外,以各级人大为主体的议事制度在当前国家事务中的作用力还有待提高,议事机构对行政行为的质询力、监督能力还相当有限,因此对于行政行为的约束力,至少在当前状态下十分有限。正是在这一条件下,行政信息的公开效果可能会有所折损也是当前执法的题中之意。
在所有的制约因素中,对行政部门最具约束力的本应是司法。但是由于司法改革处于瓶颈状态,中国司法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司法行政领域的大量问题无法理顺,司法尚受制于许多非法律因素,因此,要求司法对行政行为具有多大的规制力,本身也很不现实。
另外,前文已经谈到中国各级政府机构之外超政府权力的存在,成为政府行为最大的扭曲原因,在这样的特殊结构中,行政信息公开到底在多大意义上能够有效实施也是一个未知数。
正是政府制度最重要的各个分支领域中,权力的配置、制衡都是极不均衡的,整个制度的协调性都有待提高,因此,行政信息的公开在可预见的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无异议。
有待公民精神突破
《条例》实施的有效性还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持,在目前的制度与社会环境下,要达到权力和权利的均衡状态,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公民精神的成长水平。应该说,这十几年来公民精神的成长相当迅速,制度状态的调整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公民精神在成长过程中促成的。因此,《条例》的实施效果与公民对行政信息的渴望以及为此而行动的强度与水平成正比,由于公民精神的成长惯性,在这一点上倒确实不需多加担心。
作为上述情形的表现方式,《条例》的有效实施与大众媒体之间的互动关系极为重要。在目前状态下,由于公众表达权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制于诸多因素,例如,媒体的行政垄断状态使得公民与社会的知情权未能与行政机关在权利及其救济层面上,获得权力与权利的均衡,或者干脆说,只要媒体的行政管制现状不变,公民与社会的知情权就不可能真正实现——类似第八条的其他许多法律条文都会成为媒体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行政信息的公开是一种具有准确性、权威性、滞后性和静态的呈现,而媒体对各类信息的披露则相应地具有即时性、动态性和讨论性,有时还有修正性。因此,人民唯有有权同时获得官方和市场化媒体的信息时,其辨别力和信息的准确力才能提高。任何单向的信息渠道都会使社会陷于蒙蔽之中。源于《条例》的行政信息与市场化媒体信息相互之间,存在一个良性的竞争与互校功能,这种功能使得任何单方的渠道都不具有垄断性地位,于是《条例》第八条的官方解释与民间理解就会在两种信息渠道中交汇,并且逐步获得共识,既能够相互竞争又能够和平共处,这正是保证信息透明、公正、真实的源泉。
结语:前路尚可期待
无论如何,《条例》颁布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进步。至少在防止行政滥权的制度中又增加了一条重要途径,至于许多问题的解决,还需要时间和耐心,需要朝野双方共同的良性合作与努力,万一《条例》第八条成为某些地方政府领导手中“玩物”时更得如此。
我们应当相信,前方的道路是可期待的。
3.乡镇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篇三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中心,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领导小组还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上下协作,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二、加强宣传,注重培训
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理论学习计划,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二是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专家到我局,讲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系统》的操作使用规程等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水平。
三、统一部署,及时报送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先后在“机构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计划总结、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其他行政行为、便民服务、举报投诉、专项行动、行业管理、”等多个栏目进行了信息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服务,依法答复
2013年,在接受群众咨询过程中,均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受理,并得到及时妥善解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根据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自查,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明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4.谈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纵深推进 篇四
[论文内容提要]纵深推进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生成适应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及完善的机制保障,同时还要乡镇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型、乡镇政府公务人员观念更新、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等主观条件的满足。
构建和谐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确立以和谐为特征的政府执法新理念,创建以和谐为特征的执法新模式,需要建立和强化以和谐为特征的执法新机制。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与广大农民最密切联系的乡镇政府实现信息公开,是实践和谐行政价值目标的重要方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也下发文件,对本系统特别是基层站所的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随着村务公开的深入发展,广大群众越来越关注乡镇政务问题,迫切要求乡镇机关实行政务公开,以保证和巩固村务公开的成果,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在以上文件的促进下与广大群众要求下,我国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与和谐行政价值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首先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实用主义、形式主义盛行,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上的公开。例如,有些地方布置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一阵急风暴雨,但忽视监督检查,时间一长,慢慢就变味走样,成了形式主义的东西,最终搁浅。其次表现为被动公开多,主动公开少。如某些乡镇政府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和运动式的信息公开要求,检查一走,运动一过,马上关闭公开渠道;或迫于民意呼声、舆论压力而被动地公开某些行政事项。同时,为规避主动公开,过多地强调行政相对人必须遵守的义务程序,而弱化行政主体必须遵守的义务程序,任意设置程序壁垒。例如虽然某些地方乡镇政府在互联网上开通了“政务公开”栏目,但规定点击该栏目必须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和谐行政价值目标的必然要求。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对推进我国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起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推进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生成适应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及完善的机制保障,同时还要乡镇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型、乡镇政府公务人员观念更新、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等主观条件的满足。
一、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保障机制
要使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真正实现,必须设置相应规定,保证其运行的畅通,即要完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笔者认为,良好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应包括两方面的制度构架,其一是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式规范化;其二是对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法制化。
(一)规范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应该分为两大类:一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政府根据职权和规定主动给予公开。公开的程序具体表现为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其行政行为中的一个环节。二是依行政相对人申请向其或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情报的程序。如保障某些利害关系人获得一些具有一定保密性质的信息而设置的依据申请而公开的程序。因为从法理上来分析,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所以应以政府主动公开程序为原则,为主要方面。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政府对是否公开享有自由裁量权,法律应严格规定申请、审查、批准的程序,以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损害相对人的知情权。同时要规范行政事项的具体公开程序。即政府信息公开的步骤、方式、方法与时限规定。特别是对时限规定要严格化,以防止政府拖延而不利其信息公开的实现。
(二)规范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能搞形式主义,但必须要有一定的形式(载体),而且公开载体要不断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总体要求是:群众看得见、看得懂;方便
群众办事,便于服务对象监督;能办事,办事快,好办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要求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采用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二是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各级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五是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六是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
(三)强化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一,建立首长负责制。各乡镇政府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其主要负责人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由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做好各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和总监工作,如果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正确地解决,否则将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第二,建立目标考核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及其效果纳入乡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政绩和业务能力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其日常工作、年终考核、选拔任用及奖励惩处等都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成败大小和结果优劣相结合进行综合性考核。第三,强化对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组织监督,在考核的基础上,结合推行岗位目标末位淘汰制,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成效不明显,群众意见大的按有关规定实行末位淘汰。并加强日常的监督,以督促行政工作人员及时公开相关事项。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对政府信息不公开,公开不落实或者弄虚作假的,由新闻舆论部门进行公开曝光。三是加强群众监督。除了保障知情权、参与权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外,还可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等中聘请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和评议活动。并可对重点部门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列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检查督促。乡镇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部门应定期不定期组织重点督查和暗访检查。以督促相关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第四,建立相应责任追究制。主要是应明确信息公开的义务和职责,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岗位和工作人员;将信息公开要求、标准和程序具体化,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方法;建立信息公开过错追究制,使信息不公开行为及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信息公开投诉机制,通过开辟对信息不公开的举报投诉途径,改善信息公开执行状况。
(四)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救济程序
按照有权利就有救济的法律原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应该有救济程序的保障。在现代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普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救济原则。申请救济的人一般有两种,要求公开的人和反对公开的利害关系人。根据申请人获取救济原则,当申请人的请求权遭到了国家机关的不当否决时,或者是利害关系人认为申请人的请求构成了对自己的损害,有权获得救济,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法院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按照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予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满足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观念等主观条件
政府信息公开从本质上说是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分配的一种体现和认知。对行政主体来说,信息公开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对于行政相对人及公民来说,则体现为一种法定权利或是其维护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渠道和途径。义务的是否履行,权利的是否实现与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状态如何有很大联系,因此,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现还要依赖于两类主体的意识、观念等主观条件的是否满足。
(一)提高乡镇政府公务人员的思想素质
首先,乡镇政府公务人员应当适应入世的需要,树立正确的行政管理思维方式,转变“官本位”思想,树立服务理念、权利理念、竞争意识、人权观念、平等观念、法制观念等。树立服务行
5.乡镇党务公开工作总结 篇五
这篇乡镇党务公开工作总结模板的文章,是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镇20xx年上半年以党员满意、群众满意和社会满意为目标,坚持服务发展、真实公正、注重实效、依纪依法、稳步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现将我镇上半年党务公开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是前提,强化组织领导是基础,规范公开行为是核心,加强制度建设是关键,完善责任监督是保障。我办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深入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对照党务公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我办多次召开党支部会议,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科学发展观、“感恩、责任、奉献”、“围绕主旋律、唱响三首歌”等主题教育,组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到开展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全体党员中形成了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共识,树立自觉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监督的意识,从而不断增强做好党务公开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程。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书XX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XX,党委副书记XX为副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党务
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初步形成了由书记负总责、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组协调监督、党员群众参与的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三是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遵循“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按照党的工作固有属性和内在关系,按条块、类别和项目科学设置公开内容,对于上下关注的重大决策和焦点问题,做到全面详实反映,真正让大家了解清楚、理解明白、把握到位。对于连续性、经常性工作内容,则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地反映,使大家掌握其发展动态、进展程度和新的特点。四是注重制度建设,加强责任监督。建立责任分工制度,明确责任抓落实,提高党务公开工作运行质量。建立公开工作预告制度,让党员和群众早知道、早评议、早反馈,便于监督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二、突出工作重点,党务公开工作务求实效
党务公开要达到“三满意”效果,关键在把握住重点,切实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开放程度。我镇突出党务公开四个重点,增加党务工作透明度,力求通过扎实的工作取得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一是突出决策过程的公开,推进了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我镇从健全集体领导机制入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建立专项工作报告制度,推进决策过程的公开。二是突出党员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公开,切实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突出选人用人的公开,锻造了一支监管精兵队伍。四是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公开,树立了强烈的廉洁意识、服务意识、落实意
识和发展意识。
三、建立长效机制,党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党务公开是党建经常性工作的组成部分。我镇通过健全 的保障机制和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来保证其顺利开展,以适应不同时期党员意愿、群众呼声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机制;二是健全党务公开的责任体系;三是健全党务公开的考核办法;四是健全党务公开的评议制度。
6.上海:划片信息全公开 篇六
2013年年底,上海市公开发布《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上海市公办初中可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招收学生。2014年2月11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又印发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称:按照《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逐步扩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居住地登记入学试行范围,明确登记入学基本原则与办法,登记报名的学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登记报名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
在具体操作上,根据片区学校分布情况,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一所初中可能对应一所小学,也可能对应几所小学;还有“多对多”的情况,即多所初中对应多所小学,互相会有交叉,若片区内公办学校资源丰富,则多对多的情况比较多见。其中,学生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本区本块”生,即学生的学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一致,都在本区本块,对于这类学生,征求志愿后,直接进行电脑派位。而非“本区本块”,生在派位前先要做出选择: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入学,还是留在学籍所在地升学。如果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则该学生将参与其户籍所在地所属片区对口初中的派位摇号。
为了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上海市所属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划片信息都已经全面公开。这些信息在各地教育局以及媒体的网站上都能方便查询。
家长反馈
上海家长刘梅在市区购买了一幢房龄将近20年的房子。之所以违心地买下这套老房子,刘梅的理由是:就近入学所逼。不光得买学区房,而且还要提前买。“优质小学+优质中学”最终会成为家长争抢的高地,周边房源也会变得更加抢手。“看看北京学区房,看看南京学区房,上海就是下一个北京,不买,会坑孩子一辈子!”刘梅说。
如果说把购买学区房看做一种盲从的话,也还有一部分家长是冷静的。上海已经较好地实现了均衡教育。上海市教委给出的数据显示,上海家长对本市的教育均衡打出了85%满意度的高分。家长满意度,来源于真正对口入学之后的切身感受。在普陀区洵阳路小学,家长原本半信半疑将孩子送进来,没想到,几年间孩子不仅学会了吹口琴,而且担任班干部,自信、快乐成长,让家长定了心。杨浦区三门中学特别关注落后的“三分之一学生”,闸北实验中学用艺术点燃孩子的自信。近年来,上海教育均衡,从软硬件统一配置拉平,到办好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这些学校不挑生源、不以分数排名为教育追求,着眼于探索促进每一个孩子良好成长,充实学校教育内涵。“新优质学校”把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列为中心任务,靠过硬的育人质量,日益赢得社会认可,回应了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这些家长选择把孩子放到自己所在的片区,看到也认可了这些学校的进步。
本刊述评
7.乡镇村务公开工作总结 篇七
近年来,xx镇按照“规范、创新、提高、落实”的基本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村务公开制度,认真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的开展村务工作,加强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了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力推进了村民自治,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我镇一年来的村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xx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年初便将村务公开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成立了xx镇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监督全镇村务公开工作;各村委会也相应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和监督机构,为村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
结合各村实际,我镇指导各村委会及时制定关于村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具有“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高效运作体系。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使各项规章制度不流于形式,确保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制定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村务公开工作依法进行。
经认真调查研究,我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xx镇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时间等,使我镇的村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很好地贯彻落实。
四、提高村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村民参与意识、管理意识和监督意识。村务公开是调动村民参与村级管理积极性的有效措施,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我们在继续做好统一公开时间、固定公开地点、突出公开热点、规范公开程序的基础上,还根据村民的意见、建议要求,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整充实公开的内容,健全配套制度,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五、加强对村干部和村委会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村务公开的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质量,解决村两委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我镇先后举办了两期村“两委”干部公开培训班,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文件,使农村基层干部对自身工作范围及职责有了进一步理解。培训采取领导授课、座谈讨论、互相交流、面对面谈心等形式,解决了“两委”班子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使村干部进一步改变了观念,解放了思想,理清了经济发展思路,认识到村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各村社会经济发展奠定了
基础。
六、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后进村管理力度,务求全镇村务公开工作整体提升。
8.乡镇信息公开总结 篇八
一、工作概述
(一)加强领导。我乡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专人负责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抓实工作。我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本乡信息公开内容,充分运用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进行公示公开,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三)加强宣传。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教育引导各单位公开工作人员、群众深刻领会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和目的,为树立政府新形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利用“中国·万源”政务公开栏平台公开公示我乡政务信息。2018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和公开内容,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应急动态及预案2条,年度总结及计划3条;乡镇动态26条;乡镇文件5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金费6条;乡镇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通过电话、短信交流、入户走访、召开村(居)民夜校、座谈会、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公示了我乡宣传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一届三次全会、达州市四届六次全会以及万源市六届八次全会精神信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会制度化以及“民情大走访、民诉大化解、民生大改善”相关信息共计220余次。廉政建设文化宣传共计15余次;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示公开信息420条;政策性保险共计15次;孕检通知、动物免疫通知、鼠药、蟑螂药免费发放通知、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等若干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乡没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乡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贯彻落实《四川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8〕41号)文件情况
(一)扎实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扶贫脱贫方面:完善脱贫攻坚专栏,公开全镇脱贫攻坚规划和工作动态;在新庙子、水窝子等贫困村制作脱贫攻坚专题片、展板,及时播放脱贫政策、脱贫成效、脱贫项目实施等。印发政策清单1000余册,进一步宣传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政策。编印脱贫攻坚简报24期,努力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社会救助方面: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大病医疗救助、低保等工作,积极做好孤儿、孤寡老人、残疾人及留守儿童的关心、保障工作,加强精神病人的救助监管工作。在重大节日救助慰问辖区困难群众,并及时通过公开栏、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年为困难群众发放各村冬令资金67900元。发放重度残疾护理补贴46080元;大病救助补助26人,资金78071元;全乡2018年前三季度发放低保金额820720元;全年高龄补助发放34380元;全年优抚资金发428991元;孤儿补助全年发放324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2720元。
(二)围绕防范重大舆情及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推进公开情况。继续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成功打造廉洁社区及廉洁村庄,加大“四公开”公开力度,按时按要求完成了目标任务,进一步打造政府新形象。
(三)进一步完善“五公开”工作机制。完成梨树乡便民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统一制作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9个、工作人员11人。
(四)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回应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入户、会议、宣传车、微信微视频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解读国家脱贫攻坚、低保等惠民政策,同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回应了网友咨询诉求5件,全年乡班子成员下基层宣讲重大政策20余次,开展主要领导讲党课微视频3次,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30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形成了良好的政策宣传氛围。
(五)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一方面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村(居)民说事会、村民大会等提高群众参与度。另一方面完善乡、村微信公众平台,增强群众对政策、政务信息的知晓率,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万源市梨树乡人民政府
9.信息公开提升救援效率 篇九
在汶川地震五周年祭即将到来之时,4月20日,四川雅安再次发生了7.0级地震,生命财产损伤严重。
地震是一种自然现象,对人类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自然灾难。目前人类对于地震这种自然灾难的预测防范能力还有限,烈度高的地震,通常会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类似雅安地震这样的自然灾害一发生,人类只有依靠自身的救援行动减轻损失,救援行动越有效,损害就能降低到越小。有效的救援行动需要依靠信息的指引,才能少走弯路,节约救援时间和资源,在最短时间内抢救生命。在现代社会,有关灾难的信息公开传播,也有助于安抚稳定因恐慌带来的社会不安情绪,同时,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救援分工。
唐山大地震时,在电话电报报纸信息无法传递灾难详细信息的情况下,一位司机开着解放牌卡车,狂奔近二百公里,到北京报告,全国的百姓了解灾情更少。
五年前汶川大地震时,传播技术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灾区许多人在通信信号中断前的第一时间,用手机短信发出了地震的消息。救援开始之后,救援人员和四川本地及全国各地的媒体工作人员,在现场发出了众多有关灾害造成的伤害信息。不过,彼时限于信息传播沟通协调及其他问题,致使许多关系救援的重要信息被忽视被湮没,错失了一些重要的救援时间,令人痛心。
相比五年前,这次雅安地震发生后,有关灾难的真实信息在第一时间通过微博、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迅速传播得无远弗届,全国乃至世界都几乎在第一时间,初步了解到了雅安灾难的严重性,和灾区受灾民众所需要的帮助。这主要仰赖这些年传播技术的进步和微博等非专业大众传播平台的普及。
雅安地震发生后,灾区民众和非灾区民众,纷纷利用现代传播技术,传递灾难情况,分享救援信息,督促道路疏通,匡正不当舆论和行为,极大地弥补了传统媒体时效性的不足,既为政府相关政府部门救援决策提供了信息,也为专业救援队伍提供了救援指引,为在灾后第一时间更多地抢救安置受灾民众也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与此同时,在极短的时间内,公众通过類似微博等现代技术的传播平台,传递人道精神和关爱,由公众自己独自完成了民间救援的社会动员,这在中国也是第一次。可以说,在这些方面,技术进步居功至伟。
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政府相关部门在此次雅安灾难发生后,在灾情公开和投入救援诸多方面,相较五年前的汶川地震初期的表现,也有了不小的进步。无论是在舆论呼吁或批评相关行为后迅速调整相关措施,比如取消高速收费,开放无线网络,还是利用大众传播平台,发布信息和各种诉求,都是值得肯定的。尤其是赶赴救援现场的救援部队,也开设了相关微博,向社会通报灾情,传递救援现场的诉求,等等,相关信息得到了广泛传播,引导后方支持救援行动。一切都是为了救援。
天灾不能完全防范抗拒,但人们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在灾难面前尽可能努力挽救生命,在灾难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既是对不幸逝去的生命的告慰,也是自我救赎的努力。
10.乡镇上半年政务公开情况总结 篇十
乡镇上半年政务公开情况总结 以来,我镇认真按照市公开办的要求,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目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镇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程晓兰同志任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
任到处室、基层站、所,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运用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开设了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强化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
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我镇的重大决策,都要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项目资金发放前,都通过报纸、网络、行政服务窗口、当地社情公告等向社会全面通报、公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二是监督力度还不够大。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抓考核促提高。一是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鼓励职工多写信息,写出高质量信息,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把政务公开纳入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
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2、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即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促使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3、抓督查促落实。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以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通过镇网站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二是规范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完善政务监督员工作机制,发挥政务监督员作用,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4、抓重点促深化。一是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
11.乡镇三公开工作总结及调研报告 篇十一
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全面推行“三公开”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积极采取措施,深入推进“三公开”工作,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全乡广大干群参与、监督党委、政府的工作,架起了沟通干群的连心桥。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三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乡成立了***乡“三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制定了《***乡深入推进“三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把推进“三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任务目标及时限,实行部门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确保 “三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对“三公开”工作的部署,在上级规范性文件、资料中明确的公开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我乡还在公开栏内辟出廉政专栏,通过“廉政三字歌”“名人论廉政”“奉献歌”“廉政故事”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勤政廉政的氛围。
三是创新公开形式。按照“实用、方便、明确、节俭”的原则,乡政府新建党政公开栏50平方,充实版面36个,主要采取
设立固定公开栏进行公开的形式,对需公开的内容按时限、按程序进行全面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还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印制办事指南、“明白卡”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乡直各单位、各行政村也都按照规定设立了“三公开”公示栏,对村务、政务进行公开。
四是成立便民服务中心。依托群众工作站,融合土管所、城建所、民政所、劳保所、派出所、司法所、财税所等职能部门组成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采取“集中办公”与“个别值班”相结合,“集中办公”即每逢赶集天,所有窗口人员全部按时到岗,并实行中午不休息的连续工作制,逢“集中办公”时间,均按“接待日领导”要求,由1名党政领导在便民服务中心带班,接待群众来访;“个别值班”即:非赶集天,服务站轮流值班,安排1-2名工作人员值班,以维持服务中心的日常接待、咨询和办公。通过便民服务站,达到了有问题随时咨询,有事情随时办理的目的,提高了办事效率,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五是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工作实效。在做好公开的同时,在乡村两级分别设立了“三公开”征求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反馈群众意见,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做好整改调整工作,确保“三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三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乡、村两级的各项政务活动,征求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将意见收集整理好交由
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去落实,这样就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三公开”使政府的各项施政行为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各类暗箱操作的发生,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推动了政府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
三是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三公开”,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群众通过参政议政,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依法管理给予了理解与大力支持。
四是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三公开”,我乡各项工作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三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推进“三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进一步提高“三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六个村建立较高标准的村务公开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三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12.政府环保信息公开问题研究 篇十二
关键词:环保;信息;公开;政府;完善
一、政府环保信息公开概述
我国环保信息公开无论理论还是实践都经历了多年的探究与沉淀,正日趋完善。自1982年《宪法》规定公民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2006年公布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07年《政府信息公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2015年《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都在将环保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不断完善和细化。
而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保保护法》即“新环保法”将民主添加进来特别设置了一个专项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门让老百姓去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环境保护工作”。这一亮点让环境保护法有了更深层次的意义和实现方式,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政府行政行为提供了有效途径;也在环保信息公开的前提下促进了环境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我国政府环保信息公开制度现状及缺陷
(一)政府环保信息公开现状
我国政府环保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环境保护法》为开端,对环保信息公开做了一个总则性规定,但未对信息内容、形式等做具体要求;第二阶段为分散式立法阶段,即很多环境保护单行法中都规定了环保信息公开,这些规定拓宽了公开主体,明确了公开的范围、形式。但是各种规定过于零散,对同一问题的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第三阶段是环境信息公开的集中立法,代表立法为《条例》和《办法》。该阶段逐步完善了我国政府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了政府环保信息公开制度的系统性立法。
虽然我国的立法日趋完善,但是实践中政府、企业逃避、拖延甚至拒绝公开相关环保信息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环境保护局案”①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而我们必须结合实践完善立法,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绝不能其只留在纸面上。
(二)政府环保信息公开的立法缺陷
1.政府环保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范围不够全面
《条例》和《办法》中规定环保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但是在我国不是只有环保局才掌握相关环保信息,海洋、渔业、林业等部门也掌握一些有关的环保信息,然而法律法规并未要求其公开。同时,公开相关的环保信息既会增加工作量,又会产生责任,因而主动公开的部门少之又少。所以,我们需要相关立法统筹规划拥有环保信息的所有部门,扩大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
2.政府环保信息公开范围界定模糊
虽然我国立法对环保信息的公开范围采用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法,但仍然很难穷尽所有情况。而不论对公开范围如何界定,在实践中仍会有恣意空间,所以我们应严格界定不公开的范围。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环保信息不公开范围的规定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该范围和定义都太过拢统模糊。因而此规定要么成为政府部门拒绝公开环保信息的借口,要么是出现许多不能确定其性质的信息。若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则需要提交给上级环保部门或者同级的保密部门处理,这样会产生额外的工作量,也会延长公开时间,造成环保信息失效。
3.政府环保信息公开方式与程序不明确
政府环保信息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但是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环保部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未做到及时有效的公开。《办法》规定,政府主动公开的环保信息应在环保信息形成或变更的20日内公布。但是,有的环保信息在20日后可能早已失去效用,及时性、有效性是衡量其价值的标准之一。
而对于依申请公开的环保信息,其复杂的程序也是公开的一大困境。《办法》第16条规定的有关程序较为复杂,便捷度低。未规定受理部门,也使得实际操作更加困难。
4.政府环保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
经过几十年的摸索,我国政府环保信息公开已经初现成效,但是,仍有滞后公开、拒绝公开等一系列问题。江苏地区,我国南部的城市,还并非是重工业基地,其超标排放企业已成百成千家,但是这些信息公众丝毫不知。这些都反映了我国实践中的政府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我国欠缺一个完善的监督惩罚机制来保障实践中具体工作的进行,改变环保信息公开的拖延性和滞后性。
三、完善我国环保信息公开制度的路径设计
1.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拓宽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和法律进程较发达国家晚,所以,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关于环保信息公开的成功经验,比如美国。采取严格限定不能公开的界限,明确规定权利义务主体等方面的措施,督促政府主动公开环保信息。这里的政府是指各级各个政府,不局限于专门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也包括其他只要其依法定职权拥有相关环境信息的机构及其他承担公共环境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的组织等。同时,拓宽向公众公开信息的企业的范围。将现如今生产有毒有害产品、能源、化工、等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业纳入信息公开主体的范围。群众作为主体之一,也应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2.严格区分公开与不公开事项
在公众知情权面前,政府是否公开环保信息,公开什么环保信息不应当由政府决定,而是由法律赋予公众获得政府的环保信息权的范围决定的。[6]我认为,凡是公众在参与环境管理和保护过程中所需要的环保信息都应该纳入公开的范围。但其通常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相关联,因而只有明确这三者的界限,严格规定不公开的范围,才能有效防止政府、企业推脱责任,肆意缩减自己的义务边界。同时,行政人员在严格遵循法条之余,还应总结经验,遵循利益衡量原则,合理平衡公众知情权和国家“秘密”之间的利益冲突,减少环保信息公开滞后带来的不利影响。如果做出不予公开的决定,还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完善公开方式和程序,提高公众参与度
政府环保信息公开应遵循高效便捷的原则,及时公开。可以在规定的“20日以内公开”的基础上针对各种环保资源的特性制定不同的期限。另外,公民获取环保信息的最终目的是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7]因而,环保信息公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管理权,增加信息可得度。例如定期对某些重点环境问题举行听证会;增加政府、企业的透明度等。以此借用公众舆论,加强公众监督,对环境污染者施加压力。
4.完善监督问责和救济机制
政府在环保信息公开之上存在种种缺陷,归根结底是缺乏有效的监督问责和救济机制。因而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问责制度,将环保信息公开确定为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公开有关信息,公民可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同时也可以借鉴欧盟的成功经验,设置一个专门的机构进行救济,既可以简化复杂的程序增加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又可以进行有效监督。
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只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我国的法制与生态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指导老师:岳丽
注解:
①《中华人民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1期,第46-48页。
参考文献:
[1]易理旺.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探讨[J].广东科技.2014.10.第 20 期
[2]申进忠.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论析[J]南开学报.2010年第2期
[3]刘萍,陈雅芝.公众环境知情权的保障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J].青海社会科学 NO.2,2010.183-186.
[4]张明杰: 开放的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孙月振,王鹏,宋宏.浅析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J].黑龙江信息科技文.2012.13.
[6]严育恩.论《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D].湖南师范大学.2008.
13.信息公开总结 篇十三
一、信息工作情况
我局保持正常运行的网站有是耒阳商务之窗和XX市商务、耒阳党政门户(XX市商务局)三个,我们通过这三个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商务公开信息,报道商务工作动态,为公众方便快捷地认识耒阳、了解耒阳商务及商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截止到12月,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信息 120多条,在XX市商务之窗上发布各类信息210余条。
二、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领导重视,机构落实。为搞好网站的维护与安全,我局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成立了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商务局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3个商务网站的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专人专管,务求实效。我们明确了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来稿审核和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发布信息的内容真实、消息准确及时。并组织各二级机构、各股室学习商务信息的写作,扩大信息渠道,与局领导和职能股室对商务工作开展调研,掌握一手数据资料,精心撰写调研文章在网站发表,适时将机构职能、商务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执法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开。
3、商务信息工作领导以身作则。局领导对编发的《商务之窗》每日必看,经常了解信息工作情况,签批重要信息,适时在信息上出题目、定目标、交任务、提要求、授方法。对如何做好信息工作与办公室领导及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座谈、研究,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信息工作进行通盘规划,确定信息工作思路、重点和措施,将信息贯穿于商务工作中去。
4、出台了相关的奖罚措施。我局为了保质、保量的做好信息工作,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和奖罚措施,出台了《XX市商务局信息工作管理制度》的文件,年初将信息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领导班子、各股室、各二级机构都有明确的信息工作任务。
5、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配合,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扩大。加强与市局综合科的沟通联系,及时将我局的信息发送到市局综合科,进行信息、交流和反馈,促进了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得以及时、有效、充分的报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为我局的对外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以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树立了的良好的商务工作形象,同时也使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商务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20xx年,1—12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72亿元,同比增长 18%,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社会消费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1—12月份,外贸进出口总额预计完成7300万美元,增长25。6%,其中,进口额 1500万美元,出口额5800万美元;境外投资预计完成100万美元。
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14.乡镇政务公开总结汇报材料 篇十四
今年以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我镇政务公开情况作下简要汇报: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实行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工作,参与政府的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既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镇人大对镇政府实行监督的重要载体。必须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我镇先后多次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和镇村两级干部会议,对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并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目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
和其他有关班子成员担任,各职能站所、各系统负责人为成员。
镇党委、政府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分别在政府一楼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和会计委托中心设置了两个显示屏和两个电子触摸屏作为我镇的公开栏。便于群众
阅览。另外,我们采用文件、会议等形式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凡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在镇党委会,镇、村两级干部会议上公开;涉及经济管理工作的,及时向群众公开;涉及农村财务的在会计委托中心的电子触摸屏上公示,为民办事的程序、办事所需要的资料及工作流程等公布在便民服务中心的电子显示屏上,党务、政务公开领导组,公开制度、惠农政策补贴、其它各站所各系统的公开资料全部输入在便民服务中心的电子触摸屏上。党委、政府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及负责人,各时期的工作完成情况,每周公布在政府大厅的显示屏上。另外,我们还印制了便民服务小册子,各站所办事工作流程和需要提供的资料等,放在便民中心,供群众查看,省市县及我镇的各项惠农政策卡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都发放至各户,同时,我们有些政务公开信息还在我镇的农廉网上公布,并公布了书记、镇长的信箱。既方便群众随时查看,又方便群众反应情况。镇党委、政府还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二、突出重点,明确形式,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在政务公开推行过程中,我镇坚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十项重点公开内容:①有关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如转让、租用土地的费用及补偿
标准等;②机关干部在选拔、聘用、管理和支、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选举情况,我们都做到及时公开,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③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比如侯许公路建设及绿化工程,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肖庄、赵庄的煤层气利用工程,四个中心建设工程等都进行了公示。④镇村财政、集体资产收支及审计理财结果,对招待费、差旅费和专项经费进行了重点审查,并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公布详细的审查情况,有效地压缩了不合理费用的支出。⑤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情况。比如侯许公路建设及绿化工程等均实行公开招投标,纪检监察全过程监督,工程完工后又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检查,有效确保了工程质量。⑥公布涉农收费情况。⑦计划生育政策,包括计生奖励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⑧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情况。⑨社会保障情况。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和标准、各种困难补助均公示,防止不合理现象的发生。⑩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在公开程序上,我们首先对机关、村、各有关部门所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请相关部门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必要时召开人大会,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对涉及到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我们把机关和农村划成两块,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村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事前布置,事中督促,事后检查,一抓到底。
三、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务求政务公开工作富有成效。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注重创新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政务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镇村两级的各项政务活动,并通过镇人大主席团开展联系选民活动,每个代表联系5-10户选民,征求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设和意见,并将意见收集整理好交由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去落实,这样就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政务公开,有效地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3、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使得政府的各项施政行为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下,有效地防止了各类暗箱操作的发生,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推动了政府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
4、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政府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5、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群众关系。通过政务公开,改进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过去是群众找上门,现在是干部上门为群众服务,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15.如何推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篇十五
做这件事情并没有什么可资借鉴的策略,也不知道我们这样做,政府部门对此会有什么反应。为了不使政府部门对自然之友有什么看法,我们决定用“行为艺术”的形式,以公民个人的身份提出申请。
申请之前,我们做了些准备。我们在2008年5月和6月,分别举办两次学习会,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还有其他一大堆法规,如《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等。
从2008 年7月开始,上海部分会员分四组(上、善、若、水)分别向市环保局和区环保局申请公开环境信息,全过程记录在http://shanghaiwater.blogbus.com/上。申请结果分别是:
1. 向上海市环保局申请上海市饮用水保护区水质监测报告,以口头回复“公开将引起公众恐慌”等理由拒绝。
2. 向上海市环保局申请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保护区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和实际排放情况,答复为“信息不存在”。
3. 向浦东区环保局申请上海津材制药有限公司的“环评报告”、“污染物排放登记表”和“排放许可证”,浦东环保局转给市环保局,市环保局的答复是“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内,但本机关未制作或未获取,该信息不存在”。但帮助我们联系该公司,让我们自己去该公司申请。
4. 向上海市环保局申请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公司的“排污不达标限期整改决定书”和“整改方案”以及“污染物排放变更登记表”,市环保局以“商业机密”为由不予公开,让我们自己去该公司申请。我们在2008年8月20日到中法水务公司实地参观,了解该公司排污不达标事件,该公司口头解释了该事件,但不愿意提供任何书面资料。
5. 2008年9月24日,受上海津村制药有限公司的邀请,到位于浦东郭守敬路的津村制药厂区参观。工作人员向我们出示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排水许可证,以及上海水环境监测中心浦东新区分中心在今年5月份的污水排放检测报告。在厂区我们能闻到淡淡的中药味道,在车间附近比较浓烈。参观了他们的污水处理池,以及污水管接入到市政污水管的井。
6. 2009年2月2日,向嘉定区环保局申请公开川岛织物(上海)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向闵行区环保局申请公开村田激光制辊有限公司的环境信息。
7. 2月18日收到嘉定环保局的回复,嘉定环保局提供了对川岛织物(上海)有限公司的“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治理污染方案”、“污染物排放表”,以及上海市环保局的批复等。
8. 2月26日收到闵行区环保局的回复,提供了对村田激光制辊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书,其他资料则回复没有。
9. 2月8日向松江区政府申请公开[沪松府抄字(2008)第34号],2月13日接到松江区政府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称34号文是抄报单,不属于政府信息,免于公开,所以不会回复了。要求他用书面形式回复,被拒绝。
以上是截至今年2月份申请环境信息公开的简要描述。通过一系列的申请,让我们知道政府在依法行政上面还是不太规范,行政不作为情况比较严重。对于我们来说,则是打破了对政府部门打交道的神秘感和恐惧感。虽然说是依法申请公开,可是一开始,很多人都很恐惧,总觉得这是和政府作对,会不会被打击报复,并且还要用“行为艺术”的幌子来遮掩,感觉是偷偷摸摸地做事情,不敢公开自然之友会员的身份。后来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没有受打击报复的事情,可以大大方方地做,光明正大地履行公民义务,也可以声明自己是自然之友会员。
更为高兴的是看到政府部门态度发生了很大改变,比如第一次到上海市环保局,被接待人员当成“上访的人”而戒备重重(http://shanghaiwater.blogbus.com/logs/24747330.html#cmt),到后来合作很愉快。最典型的是嘉定区环保局,当我们第一次去申请信息公开时,他们既不知道有环境信息公开这件事,也没有相应的人员编制,是局党委书记和局长接待的。后来他们非常支持这件事情,将我们申请的资料全部给予公开。
令我们困惑的是,现在的环境信息公开,还只是泛泛的环境信息,比如水质检测报告、污染物排放总量等,很空泛、不专业、不具体,但限于我们的专业知识,我们也细化不了,迫切需要有专家的指点。
【乡镇信息公开总结】推荐阅读:
乡镇党委信息工作总结07-28
乡镇信息工作考核办法02-22
乡镇2009年党政信息工作会议主持词01-12
乡镇气象防灾减灾和农经网信息服务考核办法02-17
乡镇三公开工作总结10-03
政府信息公开总结09-19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结09-16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10-18
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09-06
周至县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