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拆迁补偿参考方案

2024-07-02

平度拆迁补偿参考方案(精选10篇)

1.平度拆迁补偿参考方案 篇一

印发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实施办法及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关于纬五路以南柿园村农户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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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洛阳市西工政府 发布时间:2008-3-31 阅读:124次 【字体:大 中 小】

西政〔2007〕51号

关于印发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实施办法及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关于纬五路以南柿园村农户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业园区管委会,红山乡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实施办法》、《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关于纬五路以南柿园村农户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河南洛阳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拆迁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政策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园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园区规划范围内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园区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由西工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并成立园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第四条园区开发建设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洛阳市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按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依照洛政〔1997〕71号文件制定的《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以下简称《补偿标准》)执行。

第五条地上附着物的调查登记工作中,被调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向调查人员提供土地使用证(宅基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户口本、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单位职工工资册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经核对无误后,被调查者和工作人员在《调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工作人员按照《补偿标准》计算补偿金额,填写《补偿登记表》并将复印件发至被拆迁单位或个人,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在六日内将意见反馈指挥部,由园区复核小组进行复核,纠错补漏。

第七条指挥部按照最终核准的征地、拆迁补偿结果与被拆迁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第八条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建筑物及附属物一律不予补偿,由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否则,依法强制拆除。对按规定完成拆除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

对征地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后,单位和个人突击建设(增加)的建筑物及附属物不予补偿。

第九条对有产权纠纷不能确权的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由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所在村民组、村委会在《调查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先行拆迁。待产权明确后再办理补偿手续,确保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对按规定与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按规定完成拆迁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否则,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对拒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拒绝拆迁的,除不享受任何奖励外,依照《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按《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市房管局关于开展小城镇房屋产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报告的通知》(洛市政办[1994]85号)、洛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发证工作的通知》(洛市建村〔1999〕4号)、洛阳市土地规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划调整后城市区村民建房管理的通知》(洛土规〔2001〕22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强制拆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强拆费用由被拆迁者承担。

第十二条在安置房建成前的过渡期间,被拆迁户自行解决住处的,发放过渡费;搬迁新居时以宅基证为依据,按户发放搬家补助费。

第十三条征地、拆迁和补偿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取或接受财物的,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相关单位或个人都要积极予以配合,对阻挠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煽动群众闹事,侮辱、谩骂或以暴力威胁工作人员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另行规定。本办法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洛阳工业园区

关于纬五路以南柿园村农户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为保障洛阳一拖工业园项目建设,促进河南洛阳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开发建设的全面发展,妥善搞好纬五路以南柿园村农户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户拆迁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洛阳一拖工业园项目建设的需要,园区纬五路以南农户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农宅及其附属物的拆迁登记工作。

(二)拆迁安置工作在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指导下,由柿园村具体组织实施。

(三)指挥部会同柿园村于2007年12月25日前完成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并与被拆迁农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二、补(助)偿及奖励

(一)农宅主体建筑面积是指被拆迁农宅除轻质钢瓦房(简易房)、半成品房、阳台以及石棉瓦等轻质材料搭建的棚(顶)以外的主体房屋各

层建筑面积之和。

(二)补偿标准按照《河南洛阳工业园区纬五路以南柿园村搬迁户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以上标准未及项目,参照《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三)奖励标准

1、对积极配合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工作的拆迁户,按主体建筑面积奖励50元/㎡。

2、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缴回宅基证(没有办理宅基证的要有书面情况说明)的,按主体建筑面积奖励80元/㎡;

3、按规定时间完成拆迁的,经工作人员验收后,按主体建筑面积奖励50元/㎡;不按时完成拆迁任务的,除不享受主体建筑面积奖励外,每推迟1天从拆迁户补偿款中扣除200元。

(上述奖励于该户全部拆迁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发放)

(四)拆迁户的搬家补助费每户每次补助500元(最多不超过两次,搬迁完毕后发放)。

(五)拆迁户过渡费每人每月发给50元(人口数量以实际调查户籍人数为准),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日起期限为12个月。发放方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日发放该户享受的50%;完成拆迁任务次日,发放该户剩余的50%。

三、安置

(一)安置原则及标准

1、按照城市规划及新农村建设要求,安置房统一建设在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新村用地范围内。由指挥部会同村(组)统一规划建设用地、统一图纸、统一放线、统一管理,组织村民自行建房。

2、根据被拆迁农宅数,按独门独户住房的安置方式进行规划建设。每宅的占地面积为70-100平方米左右(以规划设计部门设计图纸为准),分为二层或三层。

3、单体建筑主体外观形象实行“五统一”:统一屋顶,统一窗户材料,统一入户防盗门,统一防盗网,统一外墙涂料。

4、建筑设计不留院围墙,主体房屋以外附属设施(门前道路、台阶、散水、绿化等)标准一致。符合消防、抗震等有关规定。供(排)水、电力、电话、有线电视等预留户外接口。

(二)特殊情况安置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资金的使用管理

1、拆迁补偿费用按照补偿标准和相关规定计算,分户核算,建立个人帐户。

2、对涉及单体建筑主体外观形象统一的建筑材料及配套设施(户外门、窗、防盗网、外墙涂料等),由村统一组织被拆迁户(代表)招标采购,所需经费分别从个人帐户中扣除。

3、拆迁户安置建房过程中所需经费,待施工合同签订后,指挥部会同村(组)依据标准对建房施工进行现场核查、验收,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分期支付。

4、工程建设资金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园区、村(组)实施共同监督。

(四)工程的建设管理

1、指挥部会同村(组)对安置新村制定规划,建筑设计单位进行整体和单体设计,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2、新房建设必须于2008年8月30日前完工;建房施工前,拆迁户必须与指挥部签订《新村建房施工管理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否则,不予支付建房款。

3、新房建设在指挥部的指导下,由村(组)组织建房户选择有建筑资质的施工单位,联户(联排)组织施工,不允许单户单建。施工单位必须与联户签订施工合同,经村委会签证后方可施工。

4、为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由村组织建房户选定质量监督员,负责工程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指挥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并与指挥部签订管理协议书,确保施工优质、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认识,采用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将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宣传到位,引导群众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带领群众抓住发展机遇,促进园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园区、红山乡、柿园村的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征地拆迁工作中,特别是柿园村的党员干部要发挥骨干作用,正确处理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严肃组织纪律,切实增强征地拆迁工作的效益和质量。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依法依纪办事,在时间紧、任务急的情况下,既要保证任务的园满完成,又要保证安全和维护被拆迁群众的稳定。

五、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附件:

1、河南洛阳工业园区纬五路以南柿园村搬迁户地上 附着物补偿标准

2、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2.平度拆迁补偿参考方案 篇二

秦骏/2010秋季行政管理学专科

城中村是综合改造范围内的城中村棚户区,此村现无人均耕地,公共基础设施薄弱,“脏乱差”现象突出,土地资源粗放利用,人居环境不佳,城市面貌滞后。鉴于各城中村制约了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的提升,对区域内的城中村棚户区实施全面改造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和突破项目瓶颈问题的当务之急。根据市政府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就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以下建议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按照“市区联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体改造、先建后拆、集中安置、利民惠民”的原则,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成为一个项目,同步实施旧村改造和新居工程,组织分散建房居住的农民合理聚居,彻底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全面建设新型城市化社区,把单一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转变为提升农民人居水平的惠民工程。

高标准实施农民集中居住试点示范区,做到城市小区和农民新居一体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社区服务和管理一体化,妥善安置各城中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全部农民,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为核心,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推进 xx 区建设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妥善安置、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使 xx 区建设与城中村改造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 xx 区开发的总体要求,力争用 x 年时间全面完成 xx 路延伸段改造工作任务,使 xx 区与老城区连为一体,城市面貌发生显著改变,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2013年主要任务是拓通 xx 路至 xx 路的道路,对道路沿线的 xx 村、xx 村、xx 村进行城中村改造。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一征迁、市场运作的原则,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

2、坚持规划先行、有序开发的原则,严格遵循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建设性详细规划,科学、有序推进。

3、坚持和谐发展、群众利益第一的原则,依法保障村民财产不受损失,合理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使改造后的城中村群众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四、改造内容:

1、无形改造。即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农民身份转变。通过整村转化方式,将城中村村民的农业户口全部转化为非农业户口。在新的社区未组建之前,仍落户在原村委会组建的临时代管机构,待新的社区成立后整体接收管理。二是管理方式转变。将改造的城中村村委会转变为社区居委会。撤村建居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村委会撤消后以原村为单位直接组建新的社区居委会,承担原村委会的的工作职能,原村委会干部担任社区居委会干部;在完成“有形改造”、农业人口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后,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组建新的社区居委会;新的社区居委会一般按管辖居民1000户左右的标准设立,或按原村委会为单位设立。三是土地性质转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将原村管辖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申报省政府审批,一次性转为国有土地。需要收回使用权的,根据原土地用途对原土地使用人给予补偿;村民宅基地采取实物和货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收回的土地由市政府统一储备,土地出让收益全部用于村民安置和基础设施建设;村民安置楼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四是经济性质转变。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一次性处置、分配村级集体资产,原村集体经济转变为城市混合经济。

2、有形改造。按照现代化城市住宅小区的标准,对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建设成现代化文明社区,将农村改造成城市。

3、对 xx 路建设带动试点的村,涉及到村民宅基地和耕地的,按照本方案和试点村改造实施方案进行,未涉及的暂不进行改造,待取得经验后全面进行整村改造。

五、改造区域:

xx 路建设改造总长度 xx 公里,改造宽度一期按160米控制,其中道路40米,两侧开发带各为60米。道路按城市二级路标准建设;涉及城郊镇 xx 村、xx 村和 xx 镇 xx 村3个村。

六、资金来源及改造模式:

按照“用地产换房产、用土地换保障”的原则,土地收益是 xx 路建设及城中村改造资金最主要的来源。

1、建设涉及的道路、医院、学校等公益性项目,由政府主导、政府投资、政府拆迁、政府安置。政府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储备土地,所得资金置换为前期投入。

2、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由政府主导拆迁安置,挂牌出让给开发商开发,出让所得资金用于城中村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

七、拆迁安置办法:

旧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主要采取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住宅房屋的拆迁安置以基准面积人均60平方米(指农业户口,非农户不按此标准执行)为依据,拆迁补偿以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有效手续所载明的性质和面积作为补偿依据。

具有合法手续的被拆除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评估公司评估价格结算,被拆迁人认可评估结果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再给房屋所有人最高50%奖励,或最高以每平方米 xx 元予以现金补偿。

拆除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

(1)、被拆迁人(农业户口)的合法房屋面积的安置按人均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安置;(2)、安置房屋面积小于原合法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每平方米 xx 元予以补偿;(3)、安置房屋面积大于原建筑面积小于基准安置面积的部分,按成本价每平方米 xx 元购买,超出基准安置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4)、拆迁范围内非农户住房的安置按其合法建筑面积参照拆迁安置标准进行安置。

八、拆迁安置标准:

1、住宅置换:

(1)、主房砖混结构以1﹕1.13置换,砖木及土木结构以l﹕l置换;主房以上加层超过1.5米以上,2.2米以内,上板加顶,有门有窗按1﹕0.5置换;

(2)、主房以外的配房(檐头高度控制在2.2米以上)及街门砖混结构以1﹕l置换,砖木结构及土木结构以1﹕0.9置换;

(3)、被拆迁户除建筑以外的院落,按每分地置换4—6 ㎡,新建楼房面积;(4)、除上述建筑物以外的其他附属物,均按评估价的1.26倍予以现金补偿。

2、商业用房置换:

(1)、临街、临路商业用房的置换(指有相关手续、城建合法手续的)按照1︰l等面积置换。

(2)、被拆迁户所置换的商业用房按入股形式,由村委会统一经营管理,年底按股分红。

九、违章建筑、无手续和临时建筑拆迁安置标准:

属于违法、违章修建的建筑以每平方米 xx 元予以现金补偿。

在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尺度范围的建筑给予置换和折价,不在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尺度范围的建筑以成本价拆除。

十、临时过渡补助费:

被安置人采取自行过渡,过渡费按原合法建筑面积每年每平米36元,先付一年,后每半年支付一次。项目保证三年完工。三年期满不能交房,拆迁人除继续支付租房费外每超一个月补偿拆迁户每户 xx 元。

十一、搬迁费用:

l、搬家费选择回迁安置的按每人 xx 元支付,选择货币安置的按每人 xx元支付。

2、拆迁过渡的农户年满18周岁以上的每人一次性发放误工补助费 xx 元。

十二、交接新建房屋产权时,有证的换证;无证的按照有关规定补办。

十三、搬迁时间及奖励:

l、拆迁方案公布之日起二十天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每户奖励现金 xx

户奖励现金 xx 元。

2、拆迁方案公布之日起二十天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每人奖励5平方米商业用房股权;三十天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每人奖励4平方米商业用房股权。由村委会统一经营管理,年底按股分红。(83年土地二轮承包后落入本村的户口不享受本条奖励)。

3、拆迁方案公布之日起如不按时拆迁的户口,不享受县、镇、村各种优惠政策及待遇。

4、拆迁方案公布之日起二十天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优先享受农民变市民,农保转城保及县、镇、村各项优惠政策。

5、先搬迁者先选房,回迁安置用房的分配以搬迁顺序为选房顺序。

6、按期签定协议并搬迁的回迁户住房物业管理费五年内前三年免交。后二年减半。

十四、回迁住房建筑标准:

此次安置回迁用房均为高层建筑,并达到以下标准:

1、外墙装饰:高档涂料;

2、层高:国家标准;

3、入户门:高级防盗门;

4、单元门:可视对讲楼宇门;

5、外窗:高级铝合金;

6、地面、墙面:毛坯;

7、公共部分:精装修;

8、供水系统:区城管网供水、分户计量;

9、供电系统:动力照明、双回路供电;

10、供气系统:县城煤气管道入户;

11、电视系统:有线电视入户;

12、通讯系统:。

十五、赠送简易装修标准:

1、墙面:仿瓷涂料;

2、卫生间:普通坐便器、洗脸池;

3、厨房:普通煤气灶、架;

4、照明:灯管、开关、插座;

5、窗帘架安装;

6、如不需要简易装修的安置户予以每户 xx 元补偿。

3.平度拆迁补偿参考方案 篇三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上街投资区、福州(闽侯)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闽侯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闽侯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拆迁补偿单价

根据我县拆迁房屋的结构状况,将房屋分为6类9等(见表一)。

补偿单价主要用于我县青口、尚干、祥谦、南通、南屿、荆溪等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被拆迁房屋与(表一)所列的主要特征相类似的房屋。在评估中,非主要部分的差异不作为提高或降低等级的依据。如局部构件或装修部分与(表一)所列特征不同,可以进行单价换算,若实际房屋主要特征与(表一)所列的相对差异较大,补偿单价另行计算。其他项目补偿按(表二)另行计算。如遇(表二)以外的项目其补偿金额可依照现行建安工程预算定额结合成新另行计算。

二、拆迁房屋成新率的评定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残值后,制定出不同完损等级房屋的成新标准(见表三)。

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根据《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我县常见的在旧式木结构平屋中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阁楼层的建筑形式,当阁楼层与原房屋同时设计建造,其楼层高度在2.2米以上,阁楼层层高大于等于2.2米部分按100%计算建筑面积;层高大于等于1.6米小于2.2米部分按50%计算建筑面积;层高小于1.6米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四、拆迁安置方式、地点及安置房计价标准

1、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原则。

2、产权调换安置点:具体以项目业主拆迁公告为准。

拆迁补偿安置以被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有效证件作为计户依据。被拆迁人有多幢房屋的应合并计算,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的房屋也应合并计算,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禁止分户进行补偿安置。离婚后的夫妻双方只能按一户认定进行补偿安置,但实行房屋安置的可分房型进行安置。

无证件的房屋折算后面积不足30㎡的,实行货币补偿。对户口在本村、无其他住房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第十四条第2点执行。

3、产权调换:拆迁房屋旧房补偿单价标准按(表一)结合成新率(表三)进行计算。合法产权调换安置房的计价标准在等面积部分框架结构按650元/㎡计价,因安置房结构原因造成的结构差按650元/㎡进行互补差价。超面积部分,因就近上靠标准房型增加的建筑面积按1050元/㎡计价;因上调一个房型安置增加的建筑面积按1300元/㎡计价。安置房上靠标准房型后被拆迁人实际增加的建筑面积(含奖励面积)已满7㎡的,不予上调户型安置;不足7㎡的,可上调一个户型安置。以上安置房计价标准均未含层次调节系数(表四)。

4、安置房标准房型建筑面积分别为45㎡、60㎡、75㎡、90㎡、105㎡、120㎡、135㎡。

五、搬迁费用补贴

1、房屋拆迁可实行自行过渡,安置房属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24个月;安置房属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36个月。在过渡期间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5元/㎡〃月(补助费以相应补偿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应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先发放一年后逐月发放至安置房交付使用为止。超出过渡期限的超出部分按双倍发放过渡费。拆迁人提供过渡房的不发放过渡费。

2、搬家补助费:分为搬出旧房和搬入安置房两次补助,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合法建筑面积每次每平方米4元,搬迁补助费每次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算。

六、房屋货币补偿

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确认的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2500元/㎡+被拆迁房屋旧房补偿单价×成新率+按时搬迁奖励标准)+其它项目补偿金额。

根据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货币补偿价格可按照以上标准进行测算协商。协商不成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七、拆迁户提交证件齐全的补偿安置标准 对已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建设许可证)的,原审批面积部份按100%给予补偿和安置;对历史遗留的土木、木结构房屋以实际建筑面积按100%给予补偿和安置;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其面积100%给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分按第八、九条执行。

八、对2008年12月1日之前建造的房屋(含加层),拆迁户提交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的补偿安置标准:

1、建筑层数在三层(含三层)以下原审批面积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95%给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分按第九条执行。

2、在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中标注超用地部分(今后国家集体建设需要应无偿无条件拆除),且建筑层数在三层(含三层)以下的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80%给予补偿和安置。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

3、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在原有证件范围内加层部分,建筑层数在三层(含三层)以下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95%给予补偿和安置,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分按第九条执行。

2008年12月1日之后建造的房屋(含加层)按第九条执行。

九、部份有证件或无提交证件的补偿标准:有证件部份按第七条、第八条给予补偿安置,2008年12月1日之前建造无证件部分房屋,拆迁实施单位应对照航拍图(以福州市勘测院历年的航拍图为准,由业主提供盖章报县政府批准)甄别意见,由村、镇出具证明,认定小组认定,指挥部核定后按以下标准补偿安置: 1、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以前建造的房屋,总建筑占地面积(含有证部份)在90㎡以内三层以下(含三层)按80%给予补偿安置,超出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30%给予补偿和安置,以上情况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

2、在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后至1999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建造的房屋。总建筑占地面积在90㎡以内(含有证部份),对无证部份在三层以下(含三层)按50%给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30%给予补偿和安置。以上情况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3、1999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后至2006年8月26日之前建造的房屋。总建筑占地面积在90㎡以内(含有证部份),对无证部份在三层以下(含三层)按40%给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20%给予补偿和安置。以上情况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4、2006年8月26日至2008年12月1日建造的房屋总建筑占地面积在90㎡以内(含有证部份),对无证部份在三层以下(含三层)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30%给予补偿和安置,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报拆迁指挥部研究同意后,简易结构按70/㎡、砖木结构按160元/㎡、混合结构按210元/㎡、框架结构按23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不予奖励和安置,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助。

5、对于近期(2008年12月1日以后)抢建(含加层)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安置;对于近期(2008年12月1日以后)拆迁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含走廊新加柱,非封闭阳台、走廊改为封闭阳台、走廊),按房屋原结构、用途予以计算建筑面积。

6、在2006年8月26日以前,无办理审批手续的,但费用已上缴村、镇财务并提供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中没有体现占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在三层(含三层)以下的,由镇政府签注意见,按下列年限的标准折算面积后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80%给予补偿安置,超出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第九条第1、2、3、4点规定给予补偿安置,以上情况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安置。

1990年4月1日—1995年12月31日的,按建筑占地面积:收费标准为20元/㎡折算。

1996年1月1日以后的,按建筑占地面积:收费标准为50元/㎡折算。7、2008年12月1日以前建造的房屋,对原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批进行改建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在90㎡以内并符合:①四至不变②占地面积不超过原审批证件面积的③三层以下(含三层),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80%给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份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第九条第1、2、3、4点规定给予补偿安置。以上情况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

8、无证件的房屋以座为计户依据进行补偿安置。

十、分户条件及限制

对房屋拆迁中遇到的个别紧房户、困难户确需分户安置,在不超出总安置面积的前提下可分房型安置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户口在本村;

2、分户对象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无其它住房。

十一、原规划用途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按经营性用房补偿安置。

拆迁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将非营业性用房改作营业性用房,拥有产权和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的房屋按以下规定给予货币补偿不予安置。1、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生效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将临街底层第一自然间(沿街主干道进深不超过6米,次干道进深不超过4米)非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缴税凭据的,可按经营性用房给予补偿;其他部分的房屋面积,按原房屋使用性质给予补偿和安置。

2、在1984年1月5日至1991年7月13日《福建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生效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将临街底层第一自然间(沿街主干道进深不超过6米,次干道进深不超过4米)非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且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缴税凭据的,可按经营性用房面积的80%给予补偿;余下20%按原房屋使用性质给予补偿和安置。3、1991年7月13日至2004年10月26日《关于加强违法占地建设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前,将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沿街主干道进深不超过6米,次干道进深不超过4米)非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且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缴税凭据的,可按经营性用房面积的60%给予补偿;余下40%按原房屋使用性质给予补偿和安置。4、2004年10月26日《关于加强违法占地建设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生效后,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将临街底层第一自然间非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不论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缴税凭据的,一律按原房屋使用性质实行补偿和安置。

货币补偿金额=确认的被拆迁房屋合法店面建筑面积×(经评估的店面区位补偿单价+被拆迁房屋旧房补偿单价×成新率+按时搬迁奖励标准)+其它项目补偿金额。

十二、其他事项

1、对其它特殊建筑按个案处理。2、2008年12月1日前所有临时搭盖,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一次性予以20-50元/㎡补偿,不予安置。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及2008年12月1日后临时搭盖不予补偿。

十三、2008年12月1日以前建造有证厂房按市场评估进行货币补偿,无证厂房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及奖励,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及奖励。

1、厂房建筑物单价按照拆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标准拆迁补偿单价(表一)结合成新率给予补偿,不予安置。

2、砖墙铁皮盖顶、砖墙石棉瓦盖顶、砖木结构管理房:墙体为24墙按砖木一等单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予安置,墙体18墙或18墙以下的按砖木二等单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予安置。

3、铁皮围护、钢管架厂房:按砖木二等单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予安置。

4、无墙体铁皮盖顶钢管架厂房:按简易结构单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予安置。

5、在公告当天签订协议的给予每平方米30元奖励。

6、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给予每平方米30元奖励。

7、搬迁费:按每平方米4元。

2008年12月1日以后建造的厂房,不予补偿安置。

十四、搬迁奖惩

1、实行对被拆迁户的住宅公摊补偿。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协议并封房的被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住宅部分合法面积的10%给予公摊补偿(最多不超过30平方米),公摊补偿面积计入安置或货币补偿的面积计算基数。

2、经调查确系本村无房户、紧房户的按个案处理,也可结合我县分配给乡镇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指标一并考虑。因其它特殊原因经镇政府集体研究同意增加的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增加面积部分每平方米按1800元计价。

3、实行搬迁奖励,鼓励先签先搬。

①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给予200元/㎡的奖励。

②经营性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给予600元/㎡的奖励;住宅选择货币安置的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给予400元/㎡的奖励。

4、奖励时间以旧房搬迁腾空房屋移交封房为依据,如有发现封房后拆迁户擅自搬入旧房的取消奖励和顺序号。

5、超过规定期限尚未搬迁的,取消奖励和顺序号。

6、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搬迁的,将申请拆迁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裁决,依法强制拆迁。

7、安置房回迁顺序号的确定:具体以各项目业主拆迁公告为准。

十五、房屋拆迁注意事项

1、被拆迁人在搬迁前应向水、电、电信、广电部门交清费用。属水电部门安装的总表,不得私自拆除、更换,应由水、电部门统一拆除,否则水、电部门按管理规定处理(由业主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水电、电信、广电等部门)。

2、摸底、复核期间,为做到不误不漏,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被拆迁人应积极配合拆迁人核对面积及附属物等,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有效证件。

3、被拆迁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并办好房屋移交手续。

4、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拆迁的,由拆迁人提请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拆迁安置工作程序

1、房屋拆迁必须坚持“六公开制度”:面积丈量公开、住房情况公开、搬家顺序号公开、补偿安置情况公开、奖励标准公开、货币补偿安置公开。

2、被拆迁人应该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腾空房屋。被拆迁人搬离房屋后,应及时向拆迁实施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由拆迁实施单位验收后将房屋贴上封条,发给被拆迁人封房顺序号,作为优先抽、选安置房的依据。

十七、拆迁工作纪律

1、拆迁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纪守法,不准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3、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在拆迁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故意扰乱拆迁工作程序、煽动闹事、损坏或哄抢财务,强占房屋,妨碍拆迁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本方案适用于青口、尚干、祥谦、南通、南屿、荆溪等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房屋拆迁。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方案由拆迁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之前已开始实施未完成的项目仍按原方案执行,未开始实施动迁的项目按本方案执行。

十九、其他乡镇及以上六个建制镇城镇规划区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另行制定。

4.平度拆迁补偿参考方案 篇四

(三)企业关停和拆迁补偿

给大家分享一些“企业关停”和“拆迁补偿”的小知识。

1、企业关停的基本原因?

企业关停的基本原因包括环保不达标、安全隐患。

(1)第一类包含环保不达标、禁养区建养殖场、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等。达不到环保的标准要求,进行了环保性关停。这在实务当中是最多的。

(2)第二类是由于安全的问题要进行关停。比如所处的位置离居民区不足500米,或者位置离着中小学校很近,由于安全的问题要实施企业的关停。还有生产安全方面的要求不达标,比如生产的设备、设施、工艺等各方面会出现一些安全的隐患,特别是煤矿、化工行业可能涉及到此类安全的问题。

2、企业拆迁补偿款包括哪些?

1、固定资产补偿

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包含“必须支付”和“应当收益”两项。即实际和预期经营损失。通俗讲就是因停产停业产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

3、拆搬迁相关费用

即因拆搬迁行为直接产生的费用。包括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的拆卸和包装费、运输费用、设备搬迁安装费等。

4、拆迁奖励

因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5、违法暴力强拆造成的损失

对于因违法暴力强拆造成的机器设备以及其他财产的损毁,企业主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申请国家赔偿。

3、空白协议和口头协议?

(1)空白协议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但在实践中,拆迁方有时会作出吸引人的口头承诺,诱导被拆迁人签订空白协议,被拆迁人信以为真,签上了名字。拆迁方拿走协议后,填上与口头承诺大相径庭的内容,补偿款数额也减少许多,这时被拆迁方才恍然大悟。(2)口头命令和书面公告的效力不一样,书面形式效力更大。当征地公告、征收决定下达之后,政府部门或者政府的职能机关,可能会用两种方式通知企业停产停业。或者用书面的形式,直接发一个要求你限期停产停业的公告;或者口头通知企业停产停业。对于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我们要加以区分,因为两种形式所产生的效力有所不同。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其证据效力要大得多。

4、拆迁案件的法定证据分类都有哪些?

证据的分类主要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在以下内容中,我们重点分析一下物证和书证。

(1)物证

A、涉案房屋、土地。

B、因拆迁而损毁的物品、设备、装修装饰、建筑材料。

C、实施拆迁时所使用的工具,以及留下的脚印、指纹、毛发、烟头、矿泉水瓶等。这些证据尤其在违法强拆的案件中,起到比较重要的作用。(2)书证

A、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合资建房协议书、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强制拆除决定书、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报告、强制执行申请书、裁判文书等。B、补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平面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房屋价值评估报告,补助和奖励办法、安置补偿方案、土地承包合同等。

C、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记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收证明、会计账簿、授权委托书、信件、公证文书等。

D、拆迁现场的照片、拆迁之前涉案房屋的照片、拆迁之前厂房内外的机器设备、拆迁之前房屋内的办公设备和家具等。

(3)视听资料

(1)拆迁现场的录音和视频

(2)拆迁之前涉案土地房屋的录音和视频。

(3)与拆迁方工作人员的对话录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宣讲内容,相关新闻报道等。

5、拆迁周转补偿费?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被拆可能会导致被拆迁人一时“居无定所”,如果租房会产生一些费用。对于企业拆迁,可能会遇到厂区员工宿舍被拆,员工福利房被拆等情况,很多员工需要临时住处。或者需要临时租用厂房,用于放置办公家具和工厂设备。周转补偿费就是针对这类情况,根据当地租房标准,被拆迁人数量和企业的规模,给予的相应补偿。

6、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分配?

1、选定代理人签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被拆迁人,由股东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表决,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部分补偿款用于安置 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以后,应将补偿款用于在异地租赁建设房屋、购置设备、聘用新员工等。如果股东们不愿意继续经营,可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和处理。剩余的款项,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

3、股东分配补偿款的原则 股东补偿款的分配,应依照《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即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首先看股东有无利润分配的约定,有利润分配约定的,按约定分配利润;无约定的,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7、企业被司法强拆有几种情形?

第一,拆迁方按照拆迁条例的规定申请裁决,裁决经复议诉讼后,维持了原裁决。第二,土地所有权人或者出租方起诉被拆迁企业,要求终止合同,腾退房屋。第三,由于被拆迁企业所建设房屋没有经过相关职能行政机关的批准。拆迁期间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要求限期腾退拆除的。第四,对于已经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被拆迁企业,拆迁方往往会关注你企业的性质或营业范围,以及是否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情况,要求撤销上述法律权利证书,完成强制要求腾退土地的意图。在实践中拆迁方或者土地房屋的权利人无非就是用这样几种方法,利用司法途径强制被拆迁企业离开。

8、企业被司法强拆,可能追究对方什么责任?

如果拆迁方拆除了企业的合法建筑,是要给予合理补偿的。对于拆迁方的行为,无论是程序违法还是实体违法,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以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违纪责任。行政责任,就是可以针对强拆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结果会计入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考核中。除此以外,还可以进行举报,要求上级机关监督下级的违法行为。如果拆迁方对被拆迁人造成了严重损失,或者由于拆迁行为导致被拆迁方的人身伤害,那么相关负责人就有可能构成渎职罪、滥用职权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被拆迁人也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

9、养殖场关停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1、养殖场关停能获得哪些补偿?如果养殖场没有违法情形,我们可以参考拆迁来争取补偿。企业关停的赔偿数额可以参照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

2、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的补偿。

3、或者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

4、除了常规的补偿项目,还有《征补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的精神,给予被拆迁人一定补助。

10、企业关停的程序和手段?

(1)作出限期关停的决定

不论环保局也好,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也好,在执行这个行为的时候依据的是《行政处罚法》。首先要做出一个行政处罚的行为,要求你在限期内进行关停。就是在15日内进行关停,否则乡镇人民政府就要依据《行政强制法》进行强制关停。

(2)不自行关停的要被强制关停

如果行政处罚下达了,以后自己执行,后面就没有行政强制的问题。如果没有,后面就要行政强制关停。在实务当中所涉及的最多的就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是对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和强制权的基本性法律规范。首先要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先告知陈述申辩的权利,也可以要求开听证会,然后作出决定。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进行复议、起诉。对行政强制措施也可以复议、起诉。

(3)通过“解除租赁合同”或“撤销行业许可”等方式逼迫企业停产停业

5.拆迁补偿政策 篇五

三、统一拆迁标准

(一)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

(二)政策性补偿。包括被拆迁人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

(三)政策性补助。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1.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 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2.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拆迁商业、办公、生产用房等比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城区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准,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支付。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3 个月补助费。3.搬家补助费。住宅每户补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拆迁人组织搬迁,据实补助搬家费用。

(四)政策性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1.购房补贴。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2.物管费补贴。对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给子5年物管费补贴。

6.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篇六

拆迁补偿方:乡(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因国家重点项目宝兰客运专线低功耗建设需要,乙方位于村社号的宅基地房屋及附着物需要依法征收拆迁,经甲乙双方公平协议,现就该房屋及附着物拆迁补偿付款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丈量、登记、核算,乙方

核对确认无误,甲方应付乙方房屋及附着物拆迁补偿款总计1元(大写:)。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房屋及附着物拆迁补偿款。

三: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拆迁房屋自行拆除。按

期拆除享受安置过渡费,逾期不自行拆除,甲方有权组织拆除。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

附件:登记表、核算表复印件

甲方:乙方代表:

7.拆迁户补偿协议 篇七

1甲方:拆迁居民 乙方:轮台县华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轮台县同创农机公司商业用地

拆 迁 安 置 补 偿 协 议

甲方:拆迁居民

乙方:轮台县华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投资力度,着力改造棚户区居民生活居住条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顺利实施拆迁片区占地范围内土地、房屋及相关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轮台县城镇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充意见的通知》之规定,结合该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该拆迁片区房屋拆迁安置方案,经甲(12户拆迁居民)、乙(华宁房产公司)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属甲方自建的房屋面积:平方。针对甲方自建房屋进行拆迁补偿,补偿方式为每平方 600 元(已包含室内装修等费用)。树木补偿为棵,每颗元,小计元。合计补偿金额:元(大写)元。

二、产权属甲方房屋现甲方居住的部分由乙方负责给予补偿一套不大于100(壹佰)平米的楼房,房屋价格为:1至3层1300(壹仟叁佰)元每平米,3楼以上楼层每平米增加25(贰拾伍)元。超出补偿范围平米标准的面积部分,按照乙方市场价出售给甲方,即三楼以上2460元/平米起步价。根据所选楼层定价。

三、甲方在与乙方签完补偿协议后,应交付补偿价房款,有自建房屋补偿款的可用补偿款顶账。甲方按所选房总价款80%交付房款。余下部分在交付房屋时交清。如需贷款的,在签订售房合同时另行约定。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及

户口本复印件。房屋交付日期为2013年10月前。

四、甲方的过渡安置房由乙方统一安排,对于不住过渡安置房内的住户乙方不再另行补偿。等同于甲方不用乙方车辆搬家乙方不另行补偿车费一样。

五、新房建成以后乙方有权收回甲方所居住的过渡安置房,如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未搬出过渡安置房的,应按轮台县相关文件补缴双倍以上房租。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在拿到补偿款(以收据日期或银行转账日期为准)或签订享受补偿价房屋合同后日内必须搬离拆迁房屋。有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有权追究甲方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相关机关备案一份,各文本均具有相同效力。

八、如二户或以上同时选中一套房屋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采用抓阄的方式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

负责人:负责人:

8.拆迁补偿承诺书 篇八

根据市政府工作的安排,由贵办负责的xx-xxx-x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xx-xxx-xxx-xxx-xx)。现承诺如下:

1、对涉及改造拆迁的31户将以廉租房的装修为标准进行补偿,每户可选一套,共计31套。

2、对置换多套住宅的.被征迁人,除一套外,其余多套同意按100元/﹐予以进行装修补偿。

2、以上31户均为普通装修,其标准为室内木门。水泥地面,墙面、天棚刷白;配坐便器、洗脸池、洗菜池。照明为白炽灯。

3、室内装有电话插口及有线电视插口。

4、该小区内庭院绿化符合规划要求。

如该地块正式挂牌成功,以上所有条件均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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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一)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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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 《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

第二条 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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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 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__ 颁发的________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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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乙方应与___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 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 元。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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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_____地点,________房屋,____间,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面积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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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元。

第十一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法律咨询s.ying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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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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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  血亲不婚,那收养的孩子之间呢? http://s.yingle.com/qdb/913807.html

 腹中的胎儿能否要求死亡赔偿金的份额? http://s.yingle.com/qdb/913806.html

 “弹性工作制”还能要求加班费? http://s.yingle.com/qdb/913787.html

 夫妻忠诚协议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http://s.yingle.com/qdb/913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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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主动提出放弃缴纳社保,吃亏的是谁? http://s.yingle.com/qdb/913767.html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会侵犯合法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http://s.yingle.com/qdb/913766.html

 在职场中,“不得不向领导低头吗?” http://s.yingle.com/qdb/913759.html

 有外遇就可以冠冕堂皇的离婚?——太天真 http://s.yingle.com/qdb/913758.html

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打官司就赢不了吗? http://s.yingle.com/qdb/913723.html

 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再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和扶养费了吗? http://s.yingle.com/qdb/913709.html

 网络造谣后果严重!你还敢在网上乱说话吗? http://s.yingle.com/qdb/913708.html

 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可获得支持吗 http://s.yingle.com/qdb/913677.html

 不是亲生父母,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么 http://s.yingle.com/qdb/913676.html

 公司正式成立前就加入,只口头约定了试用期,法律关系怎么算 http://s.yingle.com/qdb/913675.html

 爷爷奶奶们的“探望权”

http://s.yingle.com/qdb/913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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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索三费不再适用诉讼时效

http://s.yingle.com/qdb/913671.html

 退休后能领多少养老金?单位没缴社会保险怎么办? http://s.yingle.com/qdb/913670.html

  浅谈“网络造谣”现象 http://s.yingle.com/qdb/913665.html 注意,以个人原因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详解失业保险待遇 http://s.yingle.com/qdb/913664.html

 老赖:“我有房,但我就是不还钱”——债务人唯一住房可以执行么 http://s.yingle.com/qdb/913663.html

 在工伤认定中,举证责任全都得劳动者自己承担吗 http://s.yingle.com/qdb/913654.html

 参加单位组织的聚餐发生意外事故,算不算工伤 http://s.yingle.com/qdb/913653.html

 只是对骂,又没动手,他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 http://s.yingle.com/qdb/502109.html

 那些闹伴娘的,别拿法律不当回事 http://s.yingle.com/qdb/913640.html

 员工对调岗决定不满,怒删客户资料,结果法院这么判 http://s.yingle.com/qdb/913639.html

 买家付了款但没有购房资格,卖家能不能解除合同 http://s.yingle.com/qdb/913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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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约定“因劳动者过失造成的工伤责任自负”,合法吗 http://s.yingle.com/qdb/913637.html

 婚没结成,钱也没了,咋整

http://s.yingle.com/qdb/913636.html

 因为串岗受伤,就不属于工伤了么? http://s.yingle.com/qdb/913635.html

 员工欠债不还,单位能否以此为由将其解雇? http://s.yingle.com/qdb/913634.html

 坐牢就能抵债?别太天真了……

http://s.yingle.com/qdb/913633.html

 不能胜任工作会被辞退,那怎样才算“不能胜任工作”呢 http://s.yingle.com/qdb/913632.html

 约定离婚时一方“净身出户”,就真得“净身”吗 http://s.yingle.com/qdb/913631.html

 辞职竟被判赔单位160多万元!这种情况下就别轻易辞职了 http://s.yingle.com/qdb/913630.html

 书面约定了做流产手术,女方后悔,男方是否仍有义务抚养孩子 http://s.yingle.com/qdb/913629.html

 先培训再上岗,培训期间存不存在劳动关系 http://s.yingle.com/qdb/913628.html

 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算谁的? http://s.yingle.com/qdb/913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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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能约定债务归属吗

http://s.yingle.com/qdb/913626.html

 不用等最终判决也能拿到钱吗?来了解一下“先予执行” http://s.yingle.com/qdb/913625.html

 每个月等着发工资,那么关于工资的这6条法律知识你清楚吗? http://s.yingle.com/qdb/913624.html

 单位能否规定禁止员工在外兼职

http://s.yingle.com/qdb/913623.html

 因工致残后,单位能不能单方面调岗降薪 http://s.yingle.com/qdb/910109.html

 同一家庭,继子女继承遗产份额天壤之别,竟是因为这样!http://s.yingle.com/qdb/910108.html

 长期分居会导致自动离婚吗?

http://s.yingle.com/qdb/910107.html

 因单位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http://s.yingle.com/qdb/910106.html

 维权宜趁早——“诉讼时效”是怎么一回事 http://s.yingle.com/qdb/729268.html

 同居闹分手,财产如何处理

http://s.yingle.com/qdb/729267.html

 产假可以休多少天?哺乳假又是怎么一回事? http://s.yingle.com/qdb/729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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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未按实际工资基数交社保,劳动者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http://s.yingle.com/qdb/618497.html

 员工试用期怀孕,巧留证据扭转被辞退命运 http://s.yingle.com/qdb/618496.html

 员工因坐“黑车”被辞退!法律解析企业规章制度到底能管多宽 http://s.yingle.com/qdb/618495.html

 只有一套共有住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http://s.yingle.com/qdb/618485.html

 渣男隐瞒已婚事实欺骗感情,女子告到法院讨回公道 http://s.yingle.com/qdb/618484.html

 合同签了也没用?所谓的实践性合同是怎么回事 http://s.yingle.com/qdb/618483.html

 患职业病能否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双重赔偿 http://s.yingle.com/qdb/618482.html

 “同工同酬” ≠ “同岗位同薪资” http://s.yingle.com/qdb/618481.html

 所谓的“嘴上说说”有法律效力么 http://s.yingle.com/qdb/618479.html

 企业单方面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究竟合不合法 http://s.yingle.com/qdb/502444.html

 上下班途中无辜遭遇交通事故,能否主张双份赔偿 http://s.yingle.com/qdb/502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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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陌生人闯进院子被狗咬伤,责任怎么算 http://s.yingle.com/qdb/502437.html

 酒桌上不仅有义气,更有责任

http://s.yingle.com/qdb/502436.html

 劳动合同试用期长短有什么讲究

http://s.yingle.com/qdb/502435.html

 当婚姻遇到骗子——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http://s.yingle.com/qdb/502434.html

 钱要回来了,人却进去了

http://s.yingle.com/qdb/502433.html

 2017未休的年休假,2018还能用么?

http://s.yingle.com/qdb/502432.html

 将孩子遗弃的未婚妈妈,你本来可以选择另一条路 http://s.yingle.com/qdb/502428.html

 临时工打人,用工单位有没有责任 http://s.yingle.com/qdb/502395.html

 发现养了多年的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主张哪些权益 http://s.yingle.com/qdb/502386.html

 熊孩子私自拿钱买手机,家长怎么办 http://s.yingle.com/qdb/502372.html

 妻子代丈夫在卖房合同签的字,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http://s.yingle.com/qdb/502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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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劳务派遣中,社保没交是谁的责任 http://s.yingle.com/qdb/502364.html

 产生劳动争议,公司却说双方只是劳务关系,怎么破 http://s.yingle.com/qdb/502349.html

 在“自愿不交社保”的协议上签字,有什么后果 http://s.yingle.com/qdb/502337.html

 交付的房屋与图纸显示不一致,开发商应承担什么责任 http://s.yingle.com/qdb/502335.html

 公司搬家,员工不想跟着过去怎么办 http://s.yingle.com/qdb/502305.html

 公司不续签合同,员工只知道打包走人?那可能就亏了 http://s.yingle.com/qdb/502299.html

 员工有过错,公司扣工资,这事合法吗 http://s.yingle.com/qdb/502278.html

 录用时约定周末单休,单位是否还需要支付加班费 http://s.yingle.com/qdb/502272.html

 提前离职能不能拿到年终奖

http://s.yingle.com/qdb/502260.html

 值班期间在单位宿舍洗澡触电,算不算工伤 http://s.yingle.com/qdb/502112.html

 超过30天就不能退费?可别再被培训机构的伎俩坑了 http://s.yingle.com/qdb/502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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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名字这件“小事”,没想到惊动了最高法院 http://s.yingle.com/qdb/502248.html

 曝光别人虐待孩子,算不算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 http://s.yingle.com/qdb/502237.html

 “父债子偿”为什么不是天经地义的 http://s.yingle.com/qdb/502226.html

 录用通知书能不能当作维权依据

http://s.yingle.com/qdb/502212.html

 【冷知识】“你有权保持沉默”是怎么来的 http://s.yingle.com/qdb/502204.html

 离职也有钱拿?不知道这些,你可能损失了一个亿 http://s.yingle.com/qdb/502197.html

 自愿加班,前往单位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是工伤吗 http://s.yingle.com/qdb/502191.html

 职工未婚先孕,单位不批产假,合不合法 http://s.yingle.com/qdb/502184.html

 加班和“值班”有什么区别

http://s.yingle.com/qdb/502169.html

 不提出年假申请=自动放弃年休假? http://s.yingle.com/qdb/502121.html

 工伤赔偿能不能私了 http://s.yingle.com/qdb/502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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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职员工: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公司:合同被你偷走了 http://s.yingle.com/qdb/502123.html

 我是“新人”,我也要休年假

http://s.yingle.com/qdb/502124.html

 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归谁所有? http://s.yingle.com/qdb/502125.html

 配偶出轨,原配能不能起诉第三者 http://s.yingle.com/qdb/502126.html

 被高空抛物砸伤,找不到肇事者怎么办 http://s.yingle.com/qdb/502127.html

 车在小区被盗,能让物业赔偿吗

http://s.yingle.com/qdb/502128.html

 自家的防盗窗,怎么说拆就得拆了? http://s.yingle.com/qdb/502129.html

 房价上涨,卖家违约不交房,能不能让他赔偿房屋价差损失? http://s.yingle.com/qdb/502130.html

10.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篇十

拆迁人单位:商丘x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被拆迁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

甲方因开发建设用地需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商丘市拆迁安臵补偿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房屋拆迁补偿安臵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拆迁人土地及房屋现状

(一)被拆迁人所在地点位于xx路中段路南,xx路东侧(原车管所对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6亩(约2400平方米),临xx路宽为39.6米。房屋建筑面积713.58平方米,房屋的用途为商住,房屋的产权性质为私有,房屋的结构为钢混,房屋的总楼层数三层,房屋的朝向为坐北朝南(临街门面朝北)。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甲方对乙方室内装饰装修的现状完全表示认可,对室内各种设施予以认可,并表示愿意以合理的价格进行赔偿。补偿金额在甲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商定估价处理。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房屋总建筑面积为713.58平方1

米,其中主房建筑面积为545.58平方米,配房建筑面积为168平方 米。另有铁皮房4间、围墙长度58.9米、机井一眼、大树110棵、小树170棵、果树20棵等附属设施

第二条、房屋产权具体补偿方案

1、甲方给乙方提供的补偿房产以原址不动为原则,经协商乙方同意移至位于xxx公安局家属院东南角,珠江路与银河路交叉口,即珠江路南侧、银河路东侧拐角处从西墙向东一至二层临街门面房东西总宽度不得少于28米(约七至八间),南北跨度不少于17米,甲方图纸设计跨度超过17米部分归乙方所有,低于17米的跨度,按每减少一米另在东西28米的基础上增加一米。该临街门面房的层数为底上二层,上下立体垂直,全部为钢混结构。否则,以违约论。

2、甲方应再补偿给乙方住宅房五套,每套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如图纸设计面积大于120平方米,甲方不再另计费。如图纸设计面积小于120平方米,甲方应向乙方按该住宅房的平均价给予补偿。否则,以违约论。

3、甲方应补偿给乙方地上(下)停车库或停车位五个,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以违约论。

4、甲方同意乙方在其所开发的楼盘内所有房产中,在楼层、座向和面积上享有优先选房权,甲方不得拒绝,必须优先配合。否则,以违约论。

5、该安臵房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房屋内的设施不能低于甲方开发的同小区内其他房屋中的设施。其他附属设施

如暖气、燃气、电话线、有线电视、互联网、等等,均应具备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交房条件。甲方向乙方交房时应为乙方办理好房屋所有权证书,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以违约论。

第三条、房屋拆迁的过渡安臵

1、乙方过渡安臵期限自甲方完成土地规划审批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拆迁许可证后,并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8个月。

2、安臵临时周期费的金额为:临街门面房租金为每月5000元,住房租金为每月2000元,二项共计126000元。该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一次性给付。

3、甲方应补偿乙方的原房屋装饰装修和围墙100000元,室外铁皮房、机井、大树、小树、果树等附属设施30000元,该补偿款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在甲方完成土地规划审批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拆迁许可证后30日内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由乙方自行拆迁,拆迁风险及拆迁废料由乙方负责承担及享有。

第五条、关于抵押担保的约定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约定的拆迁时间到期前30日内提供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有效房产作为拆迁抵押,并必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乙方可拒绝拆迁,并对甲方以违约论处。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确需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其转让行为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受让方

必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必须在本合同落款处签名。否则,即视为甲方转让行为无效。如果因甲方的转让行为导致乙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将全部抵押物作为违约金进行赔偿,无须经过诉讼、评估、拍卖等程序。同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土地)必须无条件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逾期安臵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30日前通知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逾期12个月内,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第2项约定的临时安臵补偿金(费)的二倍向乙方支付临时安臵补偿金(费)。

2、逾期12个月后仍不能交房,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补偿房屋数额双倍赔偿给乙方。

(二)其他违约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如发生以下情形,导致拆迁不能或建设不能,甲方应无条件将乙方的临街土地以及甲方的临街相邻土地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无须任何赔偿,甲方无条件退出。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临时安臵费不再退回。

A甲方因故不能达到拆迁的条件,无法满足乙方的拆迁要求; B因国家政策或地方政府的原因不能(无法)拆迁,且临时过渡期已到期;

C甲方如将乙方房屋拆迁后,因甲方资金问题、建设手续或者由

于甲方的其他原因导致建设不能。

2、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按期交房或违反合同约定,直接导致乙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均应按照上述违约条款履行。如本协议约定不明或依照约定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应以甲方抵押物作价赔偿或选择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直至满足乙方的赔偿请求。

3、甲方如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一次性支付临时安臵补助费的,视为甲方履行不能,并自动放弃。

第八条、本协议的上述约定为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自愿签订,均不得以本合同的效力而主张无效。

第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到该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持壹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甲方确需将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由受让人在本合同落款处签名。

甲方(签章):商丘市xx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担保人签字:

见证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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