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项目、新技术准入制度(共10篇)
1.新项目、新技术准入制度 篇一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修订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一.定义
新医疗技术业务是指我院未开展过的医疗业务,包括创新技术的临床研究;新诊疗技术、方法的的引进;新仪器设备在临床应用等(以下简称医疗新技术)。凡我院开展的新技术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二.准入程序
(一)立项
1.医院各科室首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必须先向医务科提出书面立项申请(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临床使用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
1)技术原理;
2)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和准入情况;
3)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及其与现有同类技术的比较;
4)开展该项技术的必要性;
5)新技术应用方案(包括技术的操作规范、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等不良反应的防范措施);
6)学科、人员及设施、设备条件;
7)临床应用效果评价的方法与指标。
2.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核申请:
1)伦理审核申请书(包括申请人姓名、职称、职务、科室和申请技术全称);
2)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临床使用申请书;
3)知情同意书样张。
(二)论证
1.医务科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新技术进行医疗安全论证
1)主任委员选择两位委员为主审委员,在审查会议开始前至少三天,应提交给主审委员需要审查的申请文件,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评阅。并提前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充分分析将要审查的新技术内容,对可能存在争议的、特殊的申请,可在审查会议前决定是否需要特别邀请外部相关专家和其他人员到会。
2)召开评审会议时,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每次会议参会人数不应少于总人数的2/3,参与该项目的委员应当回避。必要时,可邀请非委员专家出席会议,但非委员专家不得超过总参会人数的1/3。参与该项目的专家也应回避,不在邀请之列。
3)申请者以口头方式简述临床前研究概况、临床实施方案、保障患者安全措施和风险
处置预案,并回答评委提问。
4)两位主审委员报告其审查意见后,其他委员参与讨论。
5)会议进入讨论和投票程序时,申请者应离场。同意票超过到会人数的2/3方为审核
同意。伦理委员会的意见可以是:Ⅰ.同意。Ⅱ.作必要修改后同意。Ⅲ.不同意。
2.医院伦理委员会对新技术进行伦理学论证,1)主任委员应选择两位委员为主审委员,在审查会议开始前至少三天,应提交给主审
委员需要审查的申请文件,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评阅。并提前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充分分析将要审查的申请内容,对可能存在争议的、特殊的申请,可在审查会议前决定是否需要特别邀请外部相关专家和其他人员到会。
2)召开伦理委员会委员会议时,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每次会议参会人数不应少于总
人数的2/3,参与该项目的委员应当回避。必要时,可邀请非委员专家出席会议,但非委员专家不参加投票。参与该项目的专家也应回避,不在邀请之列。
3)申请者以口头方式简述临床前研究概况,临床研究方案设计及其依据的科学性,保
护受试者权益与安全的措施,并回答提问。
4)两位主审委员报告其对研究设计和知情同意书等的审查意见后,其他委员参与讨论。
5)会议进入讨论和投票程序时,申请者和列会专家应离场。同意票超过法定到会人数的2/3方为审核同意。伦理委员会的意见可以是:Ⅰ.同意。Ⅱ.作必要修改后同意。Ⅲ.不同意。Ⅳ.终止或暂停先前批准的试验。
(三)审批
由医务科长、分管院长和伦理委员会主任根据论证结果签署审批意见。若属第二类医疗技术则按《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办法》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在医疗技术未获得审批同意前,不得擅自开展。
三.追踪管理和随访评价
1.经批准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及技术要求规定进行,科室应
对新技术新业务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2.应用科室应定期对正在开展的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严格按照我院《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制度》进行分级预警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并将有关情况定期上报医务部进行复核。
3.医务科负责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日常监管。对出现预警的医疗技术,根据规定
组织专家论证。如发现风险和隐患,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并全程追踪其整改和随访过程。
4.应用科室应具有与开展的技术或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以及确保患
者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该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2012年2月修订
2.医院技术准入制度 篇二
一、为了确保有效、合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我院鼓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为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保证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国内外已经开展,而我院尚未开展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或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在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须通过调研、论证及审批的制度。
四、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应向医教部进行申报,在取得准入后方可实施。准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报医教部。其申报的主要内容有:
1、新技术、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2、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分析(合法性、伦理性、安全性、有效性、适宜性、可行性、需求、成本及效益);
3、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及考核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独立开展项目的科室须有3人以上);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相应辅助支持条件;
5、新技术、新项目的诊疗常规、操作规范及临床路径;
6、新技术、新项目预见的风险、应急处理预案及知情同意书;
五、医教部在接到科室申请后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新技术、新项目及人员资质须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专家论证;凡涉及有可能对社会伦理道德有影响的须经院医学论理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六、经专家论证后,新技术、新项目属于低医疗风险、创伤性小的由医教部进行审批;属于国内成熟的、外院已开展的、医疗风险较大的由业务副院长进行审批;属于多学科联合、探索性的、医疗风险高的由院长审批;属世界性创新的、实验性的需由院长同意后,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后方可开展。
七、各科室不得擅自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医教部责令停止,给予警告及处罚。因擅自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开展的科室承担完全责任,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八、在接到批准文件后,由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开展此项新技术半年。
3.护理关键技术准入制度(范文) 篇三
为规范院内护理关键技术准入管理,根据我院护理工作现状,成立以业务主管院长任组长,护理部主任任副组长及相关专业护士长参加的护理关键技术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对护理关键技术的开展、应用及推广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
一、护理关键技术的认定
凡是近期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在院内尚未开展和未使用的临床护理新手段、已开展的护理技能操作,在实施过程中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存在者一定的风险,如:呼吸机、除颤、动脉穿刺等。被认定为护理关键技术。
二、护理关键准入的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技术项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技术项目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项目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标准。
4.拟开展的新技术项目应征得患者本人的同意,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
三、护理关键技术申报及准入流程
1.由护理部制定护理关键技术操作规范及考核标准,组织全员培训考核。已在临床普遍应用的护理关键技术,如:微量泵、静脉留置针、动脉穿刺术,由护理部统一申报;已在部分科室开展的、存在一定风险的护理关键技术,如:呼吸机、除颤,由科室申报;已开展的新技术项目,如:PICC、造口护理等,经院外专业培训合格后,由个人申报;拟开展的新技术项目,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由被培训合格者申报。并由护理关键技术申报人填写《关键护理技术申报审批表》,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护理关键技术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2.护理关键技术准入领导小组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主管院长审批后,由护理部签发准入证书。
4.新项目、新技术准入制度 篇四
部门医务处生效日期2011.3.10 题目高风险诊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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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诊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医师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须承担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技术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经院部讨论决定对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实行人员资格准入与分级管理制度,减少操作的风险性。现将医院制定的高风险诊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人员资格准入条件、分级管理制度)下发给你们,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定义:高风险诊疗技术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
二、医院设置的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许可项目如下,但不限于:
1.外科特类手术、重大疑难手术
2.新开展的各项操作技术
3.脏器穿刺操作技术:肝脏穿刺、肾脏穿刺、肺穿刺、胰腺穿刺、心包穿刺术
4.内窥镜下治疗技术
5.其他:肺动脉置管术、经静脉临时起搏器安置术、心律转复/除颤术、三腔管气囊填塞术、持续动静脉血滤和透析、人工体外膜肺、人工心室辅助、主动脉内球囊反搏、人工肝与血浆置换等血液净化技术。
三、人员资格准入条件:
1.主治医师以上;
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相应的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5例以上;
3.经资格准入考核合格者;
4.外科手术人员资格准入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5.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医师,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独立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
四、分级管理
1.外科手术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2.重大疑难手术、新开展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经科室讨论、科主任签署意见、医务处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3.其他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由科主任审批。
五、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或引发并发症必须及时上报医务处,医务处组织科内或全院专家进行医疗补救工作,力争将医疗损害后果降到最低。
六、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二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医务处
5.准入制度(定稿) 篇五
3.11.1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详细内容见“关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规范”。
3.11.2医师资格准入
(1)住院医师的准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取得相应证件,经上岗培训后,方可准予其正式参加独立临床工作。
(2)从事大型仪器设备操作及压力容器操作者,除取得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外,还需取得大型仪器上岗证及压力容器上岗证后方可独立参加临床工作。
(3)对学成人员的准入:参加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手术科室临床医师,如果脱离临床工作超过2年,非手术科室临床医师脱离临床工作超过3年,回院后继续从事原临床工作者,本人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院专家委员会考核通过后,恢复在科室工作原资格,并在医务处备案。
3.11.3有创操作准入
为保障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维护病人的利益,根据医疗委员会讨论通过,对临床有创检查、治疗项目实行资格准入。
(1)临床有创检查、治疗资格准入项目专指临床、医技科室在常规条件下所开展的有创检查、治疗;紧急情况下,为防止病人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出现,我院执业医师均可实施有利于病人的有创操作。
(2)有创检查项目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更新。
(3)有创操作准入适用于通过医师执业资格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在中心医院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进修生,脱离临床工作2年以上准备重返临床的医师需完成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操作。
(4)执业医师单独进行有创操作前,需在上级医师或具有该项操作经验医师的指导下成功完成3-5例,每次应有相应医师签字。
(5)一般情况下,未获独立进行有创检查和治疗操作资格的医师不得单独从事该检查和治疗的操作。
3.11.4手术资格准入
(1)目的:规范和限定各级外科医师对本专科手术的操作范围,明确外科医师的手术资格和责任。
(2)具体见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3.11.5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准入
(1)人员基本要求:具有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
②有10年以上骨科临床工作经验,参与人工全髋关节植入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经过卫生部认定的培训基地的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④近3年每年作为术者完成其它疑难骨关节外科手术不少于50例。⑤麻醉师需具有麻醉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技术管理制度
①认真遵守有关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科学、严格掌握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适应证。
②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人工全髋关节植入器材,不得通过人工关节植入器材谋取不正当利益。建立人工全髋关节植入假体来源的登记制度,并建立档案,保证假体来源可追溯。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应将用于手术病人的人工全髋关节假体合格条形码(或者其它证明合格文件)置于住院病历的手术记录中。
③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必须经2名以上相关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有明确的适应症,无禁忌症。
④术者应当由本院具有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术后应当制定合理的治疗与功能康复方案。
⑤实施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术前,应当由手术者或者第一助手用能理解的方式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充分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⑥建立健全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⑦医院每年完成的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不少于40例,且无手术事故。具有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医师每年完成的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不少于20例。
⑧医院和医师每年要接受卫生部指定的评价机构或组织开展的针对人工关节植入手术种类、数量和质量情况的技术评价,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病人生活质量、术后病人管理、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⑨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按规定收费。收取的所有费用应当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向患者出具发票。主动接受患者及其家属关于医疗费用的查询和监督。
3.11.6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技术准入
(1)人员基本要求:具有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①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或者运动医学科。
②有10年以上骨科或者运动创伤临床工作经验、参与人工全膝关节植入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经过卫生部认定的培训基地的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④近3年每年作为术者完成其它疑难骨关节外科手术不少于50例。⑤麻醉师需具有麻醉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技术管理制度
①认真遵守有关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科学、严格掌握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手术适应证。
②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人工全膝关节植入器材,不得通过人工关节植入器材谋取不正当利益。建立人工全膝关节植入假体来源的登记制度,并建立档案,保证假体来源可追溯。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应将用于手术病人的人工全膝关节假体合格条形码(或者其它证明合格文件)置于住院病历的手术记录中。
③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手术必须经2名以上相关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有明确的适应症,无禁忌症。
④术者应当由本院具有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术后应当制定合理的治疗与功能康复方案。
⑤实施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术前,应当由手术者或者第一助手用能理解的方式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充分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⑥建立健全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⑦医院每年完成的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手术不少于30例,且无手术事故。具有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医师每年完成的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手术不少于15例。
⑧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按规定收费。收取的所有费用应当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向患者出具发票。主动接受患者及其家属关于医疗费用的查询和监督。
⑨医院和医师每年要接受卫生部指定的评价机构或组织开展的针对人工关节植入手术种类、数量和质量情况的技术评价,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病人生活质量、术后病人管理、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3.11.7介入诊疗技术准入
(1)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
①人员基本要求:具有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资质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有《医师执业证书》,并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b.是神经内科或者神经外科或者医学影像科医师。其中,神经内科医师需从事神经内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至少2年神经外科和医学影像科(神经影像)的临床工作经历;神经外科医师需从事神经外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至少2年神经内科和医学影像科(神经影像)的临床工作经历;医学影像科医师需从事医学影像诊断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至少2年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的临床工作经历。
c.经过卫生部认可的培训基地的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②技术管理制度
a.认真遵守有关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科学、严格掌握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的适应证。
b.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器材,不得通过器材谋取不正当利益。
c.建立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器材来源的登记制度,并建立档案,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应将用于手术患者的血管内介入器材合格的条形码(或者其它证明文件)置于住院病历的手术记录中,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血管内介入器材。
d.介入诊疗前必须经2名以上相关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有明确的适应症,无禁忌症。术后应当制定合理的监测和治疗方案。
e.实施介入诊疗前,应当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充分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介入诊疗知情同意书。
f.建立健全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g.医院每年完成的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病例不应少于500例,其中治疗性病例不少于10例;无手术事故,神经系统血管造影并发症低于0.5%,介入诊疗技术相关死亡率低于0.5%。
h.医师取得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治疗资质后,每年在所在机构完成的介入
诊疗病例不应少于25例,其中治疗性病例不应少于10例;无手术事故,神经系统血管造影并发症低于0.5%,介入诊疗技术相关死亡率低于0.5%。
i.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按规定收费。收取的所有费用应当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向患者出具发票。主动接受患者及其家属关于医疗费用的查询和监督。
j.医师使用卫生部规定的软件,在完成每例次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病例的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卫生部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2)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
①人员基本要求
a.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b.从事消化内科专业,或者普通外科专业、肿瘤科专业、医学影像专业(包括放射诊疗、超声专业)10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c.消化内科医师需具备至少1年普通外科和医学影像科的临床诊疗工作经历;普通外科医师需具备至少1年消化内科和医学影像科的临床诊疗工作经历;肿瘤科医师需具备至少1年消化内科(或者普通外科)和医学影像科的临床诊疗工作经历;医学影像科(包括放射诊疗、超声专业)医师需具备至少2年消化内科和普通外科的临床诊疗工作经历。
d.经过卫生部认定的培训基地的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②技术管理制度
a.认真遵守有关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科学、严格掌握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的适应证。
b.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器材,不得通过器材谋取不正当利益。建立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器材来源的登记制度,并建立档案,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应将用于手术患者的血管内介入器材合格的条形码(或者其它证明文件)置于住院病历的手术记录中,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血管内介入器材
c.实施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前,必须经2名以上相关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有明确的适应症,无禁忌症。
d.术者应当由本院具有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资质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术后应当制定合理的监测和治疗方案。
e.实施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前,应当由手术者或者第一助手
用能理解的方式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充分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介入诊疗知情同意书。
f.建立健全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g.医院每年完成的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病例不应少于50例(其中治疗性病例不应少于20例),无手术事故,血管造影并发症低于0.5%,介入诊疗技术相关死亡率低于0.5%。医师取得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资质后,每年在所在机构独立完成的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病例不应少于30例,其中治疗性病例不应少于10例。
6.二级准入制度 篇六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包括夜班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夜班护士准入、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和实施方案,医院组织实施。1.夜班护士准入制度(1)注册护士。
(2)在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在10次以上。
(3)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夜班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4)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夜班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
(5)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7)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1)急诊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经过院前急救及急诊专科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两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已经过院内重点科室轮转,能够正确、迅速、安全有效地从事各项护理工作,具有分析、判断、预测和对急危重症病人应急处理能力。
③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与相关工作人员同心协力,做好院前急救工作。④ 掌握急诊室工作制度,急诊科护士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各种急救仪器及急救药物品的放置、使用和保养方法;掌握常见急症的护理常规 ⑤ 熟悉各抢救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作用、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后的消毒、保养,以及使用抢救仪器时相关的护理内容。
⑥ 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吸痰术、洗胃术等急救技术及止血、包扎、止专血带的使用、复合伤的处理等专科急救技能。⑦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急诊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⑨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院前急救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急诊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急诊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⑩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ICU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接受3-6个月ICU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二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掌握本专科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病情综合分析能力。
③ 熟练掌握心肺脑复苏、血流动力学监测、人工气道的应用及管理、常用急救与监护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包括除颤仪、呼吸机、心电监护仪、降温机、血气分析仪、各种微量输液泵等。
④ 掌握常见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与护理、休克病人的观察及护理、器官移植术后监护、危重病人的营养支持。
⑤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⑥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ICU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⑦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ICU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重症监护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ICU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ICU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⑧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在血液净化中心实习满三个月,经过血液净化的基本治疗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掌握肾病及血液透析理论知识,血液透析机的基本性能,完全掌握透析治疗流程及应急措施。
③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④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⑤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血液净化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⑥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经过不少于一个月的手术室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有较强的综合业务技术能力,敏锐精细的观察能力和突出的应变能力,会运用肢体语言与病人的交流,并会对自我情绪进行调节和自控。
② 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概念,并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③ 了解空气层流病房的性能,能根据要求调节病室的温度、湿度和层流室的风速。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④ 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能熟练操作正确的刷洗、上油与打包;熟知各专科敷料单的名称和折叠方法。
⑤ 熟练掌握手术时各项基本操作(包括展开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等。)及专科手术的配合。
⑥ 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能客观、准确的填写各类护理记录单(接送病人记录、术中护理记录单)。⑦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⑨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手术室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手术室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⑩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产科助产士准入制度
① 取得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
② 参加产科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助产士证书及婴儿抚触证;
③ 掌握围产期助产技术、围产期解剖生理学基础、正常及异常产程护理常规、新生儿护理常规、母婴保健知识;
④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产科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⑤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产科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产科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夜产科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⑥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⑦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专科护士准入制度(1)符合专科护士任职资格。
(2)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委托的30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省卫生厅授权委托医学院校相关专科护士硕士学位课程班30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在相应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实习三个月,获得相应的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3)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开展准入管理工作。确定评价标准,进行基础理论、专科理论、论文答辩、专科专业技术和专科护士能力考核,经该机构或组织审核准入后,方可从事专科护士工作,并享受专科护士的有关待遇;
(4)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5)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6)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7)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学科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7.准入制度 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和超市、配送中心等各类市场主体销售农产品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市场准入,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经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农产品准予销售,对未经认证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销售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并推进其实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卫生、质监、商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农产品市场准入,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分品种、分阶段、分步骤进行。在市社区内的批发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蔬菜、果品及其他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具体准入品种由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规定。
第二章 包装标识与检测
第七条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农产品,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上市销售。
第八条 包装上市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
不能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第九条 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产品,可以免检进入市场销售:
(一)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凭认证标识;
(二)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同一批农产品,凭有效的合格证明;
(三)与农产品销售市场签订销售合同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产地生产的农产品,凭产地证明和销售合同;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送销的农产品,凭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
(五)其他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凭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
第十一条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发现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允许进入该市场销售,也不得转销其他市场或者其他经营者,并依法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检测证书、检测结果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十二条 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销售者、超市、配送中心必须建立农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的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农产品或者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第十三条 饭店、餐馆和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机关食堂、送餐中心等集体配餐、用餐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健全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检测不合格或者来路不明的农产品。
第十四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负责,发现其生产的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农产品,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农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退回供货商或者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有效措施。
第三章 保障体系建设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和超市、配送中心等各类市场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检查验收、质量抽检、问题农产品主动召回、不合格农产品清退、保存购销台账和质量追溯等制度,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工商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十七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情况。
第十八条 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实施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生产高标准的优质农产品。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实行市场准入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监督抽查结果。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依法查封、扣押,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集中销毁。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工商等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市场抽查检测中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时,应当及时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工商等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包装或者未附加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抽查检测和公示检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采购检测不合格或者来路不明的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工商、卫生、质监、商务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对生产企业并处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对销售者并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8.实验室准入制度 篇八
2.实验室分管领导决定本实验室准入的工作人员。孕妇、不健康者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3.参加动物实验的人员,必须持有《实验室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4.所有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进行实验室操作培训,对其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考核,方可上岗。
5.在房门上应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有实验室名称、病原体名称、生物危害等级等有关信息。
6、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人实验室工作区域;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动物不得带人实验室。
7.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进入动物房应当经过特别批准。
8.进入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为其提供防护用品。
9.实验区要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每周大扫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
9.儿 一科责任护理准入制度 篇九
1.提前15分钟到科室了解病区病人总数,危重病人数,所分管的病人情况做好评估,参加晨会早交班。
2.床头交班,了解各自分管病人的病情变化,进食情况、二便情况、夜间睡眠情况。
3.执行晨间护理,完成分管床位患儿的基础护理工作,保持病房安静整洁,随时做好探陪人的管理及宣教工作。
4.完成各项长期、临时治疗及护理处置工作。
5.按照护理级别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与家长有效沟通,了解患者病情变化,进食情况、二便情况、心理情况,如有异常及时解决并及时记录(观察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并遵医嘱给予处理)。
6.根据患者 病情做好所患疾病各阶段相关的疾病知识健康指导。
7.完成出院患者的终末处置,包括:出院指导、终末消毒、各种物品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等。
8.如实征求患者家长意见,填写满意度调查表。9.与值班护士核对医嘱,完善病历相关记录。10.与小夜班床头交接班。
11.负责全病区责任护士的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各责任护士工作质量。
责任护士岗位职责
1.提前15分钟到科室了解病区病人总数,危重病人数,对所分管的病人情况做好评估,参加晨早会交班。
2.床头交接班,了解各自分管病人的病情变化、进食情况,二便情况、夜间睡眠情况。
3.执行晨间护理,完成分管床位患儿的基础护理工作,保持病房安静整洁,随时做好探视陪人的管理及宣教工作。
4.完成各项长期、临时治疗及各项护理处置工作。
5.按照护理级别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与家长有效沟通,了解患者病情变化、进食情况、二便情况、心理情况,如有异常及时解决并及时记录(观察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并遵医嘱给予处理)6.核对住院病人新农合登记信息。(证件存放是否齐全)
7.查看所分管病人的费用情况,根据情况及时催款,以免延误第二天的治疗。8.根据患者病情做好所患疾病各阶段相关疾病的知识健康指导。
9.完成出院患者的终末处置,包括:出院指导、终末消毒、各种物品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等。
10.如实征求患者家长的意见,填写满意度调查表。11.按要求测量患者生命体征并记录绘制。12.与值班护士核对医嘱,完善病历相关记录。13.与小夜班床头交接班。
值班护士岗位职责
1.参加晨会交班及床头交接班:核对床头饮食,护理级别标示,解释费用明细。2.核对大夜班医嘱,并在医嘱和核对本上签字。核对住院病人新农合登记信息。(证件存放是否齐全)
3.及时准确的处理医嘱,与早班护士核对无误后,再由责任护士双方核对后给予执行。4.为新入院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并陪送患者到床,建立入院病历,给患儿戴腕带,安放床头牌,护理级别牌。
5.为出院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将医保农合证交还患者家长并向家长说明办理出院 流程。
6.根据病床情况,与医生沟通合理安置住院患者床位。7.录入科室患者相应费用信息。
8.整理出院病历,协助办理医保农合登记手续。9.与责任护士核对当日所有医嘱并签字。
10.黏贴当天回报的化验单及整理各种报告单。11..整理护士站卫生。
治疗护士岗位职责
提前15分钟到科室共同交接治疗室及抢救室物品并签字 1.核对液体,配制8 :00静滴及静推药。2.认真执行医嘱,准确配制临时药物
3.及时清洁治疗室、抢救室卫生,按标准配制治疗室消毒液。
4.发中午
口服药,看服到口,协助值班护士维护护理工作活动区的秩序 5.做好新入、急诊病人的入院准备和治疗、护理工作 6.准备次日的静脉输液签,准备次日液体和药物
7.配制16::00静推及静滴药物,整理治疗室抢救室药品、卫生。
8.每天消毒并更换消毒液容器,压脉带,体温表消毒盒,每周五检查消毒抢救车内无菌包,保持抢救车内物品齐全卫生。9.与小夜班护士进行物品交接。
小夜班护士工作职责
提前15 分钟到科室与白班护士共同交接班
1.衣帽整洁,与治疗护士进行治疗室物品交接,完成药物配置及留置针穿刺
工作,参与
执行长期医嘱输液治疗。2.与责任护士床头交接班。
3.准备次日化验用具,并向家长讲解留取相关检验标本的注意事项,取得家长 理解配合。
4.处理并执行当班医嘱并签名,执行各项时间治疗。
5.维持病房环境安静整洁及探陪人的有序管 理监督促或协助患者家长完成 间生活护理。
6.按要求测量患者生命体征并记录绘制。
7.按照护理级别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如
有异常及时汇报值班医生 并遵医嘱及时给与处理并及时记录。8.保持本班治疗室办公室及病区的卫生。9.与大夜班交接班。
大夜班护士工作职责 提前15分钟到科室与小夜班共同交接物品
1.衣帽整洁,核对小夜班医嘱,查对医嘱执行及计费情况。2.准确执行各项时间性治疗
3.根据病情测量患者生命体征并记录绘制
4.按照护理级别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情,防止患儿坠床,如有异常及时汇报值班医生并遵医嘱给予及时处理,并详细准确的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5.核对患儿住院费用,并及时记账
6.早晨留取各项化验标本,按照需要测量患者生命体征,并记录绘制,完成护理记录。
7.督促或指导家属对患者进行晨间洗漱及进食早餐。8.发放口服药,看服到口
9.对病房环境进行初步整理,维持病房的安静整洁。
10.保持治疗室办公室及病区卫生,配制完早八点治疗的第一瓶药液。11.完成晨会早交班及床头交接班。
晨晚间护理生活指引
1.进有门有敲门声
2.见到病人及家属有问候声 3.无病人不安全情况发生
4.操作全程与病人有语言交流,语言清晰易懂,语气亲切、和蔼与病人交流时能有目光交流与肢体语言体现
5.基础护理操作流程执行规范、准确、病人满意
6.床单元(包括床旁桌、床下)整齐,病室环境安全、整洁、舒适开窗通风,室内空气新鲜,无不良气味
7.晨间扫床:湿扫、一人一巾一副手套
枕头松软
床铺平整,无毛发、皮屑 被服无污迹
8.晨间护理:
患儿洗漱到位,患儿满意,家属放心.晨间护理安排合理,满足不同患儿需要
9.外出检查病人准备及时、妥当,保暖符合病人习惯
10..新入院病人接待、安排(床单位病员服等)周到,符合接待流程
11.新入院病人生活护理评估时与病人有沟通且知晓其本人自理活动范围能力,体现安全准确及时;
12.不能自理或自理有困难病人床上洗头能按基础护理要求每周至少洗头一次,护士了解病人特殊生活习惯,病人感到满足 13.输液病人巡视及时(每30分钟1次),能及时发现输液故障,病人不适及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巡回卡填写符合要求,无病人或家属叫液。14.在不影响治疗的情况下,尊重病人的排便习惯,病人入厕护士有协助,安全保障,病人满意
15.高热病人行物理降温,擦澡、更换衣裤等操作符合各项《操作规程》
16.完全不能自理或因行动不便病人的递送便器及协助,无皮肤擦伤,且病人满意。17.能及时发现病人便秘,排泄不畅等问题,针对个体采取措施及时,符合要求 18.保证病人进餐环境 掌握病人的饮食习惯 观察病人饮食
根据个体有恰当的饮食指导
重症、自理困难病人必要时喂饭 19..提供修养环境
重症病人或自理困难病人睡眠体位安排病人感到舒适 室温调节符合病人习惯(可酌情关门窗)掌握病人睡眠习惯,及时加减盖被
20.晚间护理:
(1)协助完成病人洗漱(根据病人病情)病人感觉安全、方便、舒适、满意。
(2)协助自理病人洗澡,为不能自理的病人擦澡,病人安全,舒适,满意。(3)指导病人促进睡眠的方法,满足病人促进睡眠的合理需要(泡脚、热饮等)
(4)晚间 护理操作 结束,无被服潮湿
(5)重症病人或自理困难病人睡眠体位安排病人感到舒适。(6)室温调节符合病人习惯(可酌情关门窗)(7)放下窗帘,视病情关灯
(8)掌握病人习惯,及时加减盖被
护理人员规范服务用语
一、常用文明用语: 做到见面问声“你好”,“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你好!请!请进!请坐!请走好!请休息!请稍候!对不起。没关系。别客气。请问你哪儿不舒服? 祝您早日康复。
您有什么不清楚,我可以为您解释。请配合一下。
您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么? 请依次排队等候!
请稍候片刻,我马上就来。
您提的意见很好,我们一定会认真改进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欢迎您检查指导工作。请多提高贵意见。
二、常用文明用语及行为规范举例:
(一)通用部分
所有人员均应做到“ 首问负责制”,即无论默认向你询问,必须把他正确引导某科或找到某人,指导对方满意,如果自己确实无法离开,委托他人办好。
接电话时,“您好,这里是XXX 科,请问你找谁?” 挡病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时,应诚恳对病人说:‘同志,为了保持环境卫生,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有利于病人修养,希望您今后多加注意。
当病区有人抽烟时:“同志医院里禁止抽烟,因为吸烟不仅影响您的身体健 康和药物治疗,而且也会影响其他病人,请不要再吸烟”,如果病人及时灭掉烟蒂,应及时的说:‘谢谢你的合作”!
当病人提意见时,应说:“你提的意见我们诚恳接受,我会把您的意见转告有关同志,谢谢您的帮助,我们将努力改进我们的工作。
当病人提出表扬时,应说:XX,你不必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当病人送礼物时,应说:同志,您的心意我们收下了,礼物带回去,我们的职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到之处,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当病人有意见来反应情况时,应认真接待,说“同志,请您坐下来慢慢说。”如果病人反应情况是正确的,应说“ 您反应的情况是对的,我一定向领导或有关部门反应,及时处理。” 如不在本部范围之内应耐心解释说:“同志,您反应的意见由XX科负责解决,请你到X楼X科找XX同志,他会给您解决的。”
当本院职工或外来人员到科室办事或询问时,应停下来说“您好!请坐,请问您有什么事么?”“请问您找谁?”
领导检查工作时,应停下手中的活,起身热情招呼:欢迎领导来指导工作。领导离开时应说:谢谢领导,请慢走!
平时见到病人,领导或长辈应主动问好,不应争抢电梯或 楼道,如有急事先行者,应表示歉意:很抱歉,我先走一步。
(二)儿科常用语言行为规范:(1)注射
注射室应做到见面一声问候:您好,请问你孩子哪儿不舒服? 您好!请把宝宝的病历,注射单和药品给我好么?
请问您的宝宝叫什么名字?以前用过这样的药物么?过不过敏,家里人有过敏体质么?
现在给您的孩子做过敏试验,需要等20分钟观察结果,请不要带宝宝离开,也别用手摩擦做皮试的部位,20分钟后,我开看结果。孩子有胸闷喘憋或其他不舒服的感觉,请马上告诉我或按呼叫器。
现在要给孩子打留置针,留置针是留一个软管在血管里,正常情况下能够使用3天,这样可以减少孩子很多痛苦,但是打上以后,需要看护好孩子,不要让孩子过度活动,也不要污染了辅料,现在请 您抱好孩子,我先找找血管可以么? 打这个针会稍有点疼,孩子可能会哭闹的比较厉害,您不要太担心,可以用玩具转移一下他的注意力,有事情也可以及时告诉我。
针打完后,应嘱咐家属:请您按压针眼3到5分钟,不要揉。
您的宝宝是第一次用青霉素,我们一定要谨慎,请在这里等半个小时观察一下,如果没有反应和不适,您再带宝宝离开好么?
2、输液
您好,请把宝宝的病历、输液单和药品给我好么? 请问您 孩子做过过敏试验么?
当为年长患儿输液时,应态度认真,言语温柔体贴:“小朋友,告诉阿姨 你叫什么名字?马上给你输液了,让妈妈带你去下厕所好么?打上针不方便去了。注射时说:小朋友,让阿姨看看你的小手好么?看卡有没有 小虫虫,阿姨帮你把它消灭掉。
当第一次穿刺失败,应对家长歉意的说:对不起,给孩子增加痛苦了,孩子的血管有些难度,再请您配合一下,我再仔细找找其他的地方好么?
液体输上后应对患儿家长说:宝宝今天输的事XX药,起XX作用的,注意XX,如果发现孩子有什么不适,或有什么需要,请您按传呼器,我会马上过来的!孩子年龄比较小,输液速度要慢一点,请您配合一下,不要太着急。液体中含有XX,输液速度要慢一点,否则会有一点疼,请您配合一下。请走好,祝孩子早日康复!3治疗
您好,请把孩子的病历和治疗单给我好么?
现在要给 孩子做XX治疗,会有一点不舒服(疼),请您安抚孩子,很快就会完成的。
您孩子的治疗做完了,谢谢合作,请尽量保持安静,让孩子多休息。(四)住院病区
您好,请坐,我是值班护士XXX,请把您的孩子手续给我,我马上给孩子安排床位,接过入院证,安排床位,建立病历,并说:请您带孩子到这里称一下体重。量体温:给您一直体温计,带水银的一端放在孩子的腋下,请您给孩子量一下体温。
责任护士将家长和患儿护送到病房(帮助家长把住院用物携至病房)到病房后应说:这是宝宝的床铺,以后孩子在这里做治疗,请不要带孩子随意离开病区走动,如有事,请按呼叫器,(教给正确的使用方法)介绍住院须知„„离开病室时,应说:您孩子先休息一会,请不要离开,孩子的管床医生马上回来为孩子诊治。责任护士自我介绍时应说:我叫XX,我是您孩子的责任 护士,负责所有的治疗和护理,如果有服务不周的地方,请您随时提出来,我将尽力弥补,希望我的服务能让您满意!
护理人员在进行治疗、护理时应多与病人沟通:我是XX,及那天有我来给 宝宝注射,您觉得打哪儿更方便您照料宝宝,是头皮还是手背足背呢? 让我来帮您看看,找个合适的部位吧?
您好,现在要为您的孩子做XX 治疗,请配合一下好么? 您好,请问您的孩子叫什么名字?现在要给他输液大约几个小时,是否带孩子去一下卫生间呢?
对不起,给孩子增加痛苦了,再配合一次好么?
这是孩子的药,我帮您给他服下好么?要注意 多喝水。您好,现在要给孩子打个预防针,请您放心。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阿姨给你打个针,就是在你手背上按个小飞机,勇敢点好么?
您好,您的孩子叫什么名字?现在给他输液,请协助一下好么?
您好,明天下午X点给您的孩子做检查,请您X点以后不要让孩子吃东西,不要喝水。
现在为您的孩子清洁皮肤,请协助一下好么?
您好,现在给你的孩子按摩一下皮肤,清洁一下口腔,请您协助一下好么? 您孩子的液体马上就要输完了,请不要着急,我马上就来处理
护理人员应做到主动巡视病房,多与病人交流沟通,多给予关怀和照顾,不允许在病区环境聊天、喧哗、嬉闹。
您好,我是护士XXX,今天晚上我值班,现在来看看宝宝,今天精神怎么样?吃东西好不好啊? 晚上如果有什么事,请按呼叫器。观察患儿病情,应说:孩子今天精神怎么样?用药后咳嗽减轻了么?有需要我帮助的地方,请您及时叫我,对发现或患儿家长提出的问题自己无力解决的,应主 动说:我去叫护士长,让他来看看孩子。病人呼叫器响后,应及时来到床边亲切的询问: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么?如果发现病情变化,应说:请您稍等一下,别着急,我马上 去请医生来看看孩子。进病室时,要有先敲门的习惯,进入病房并问候病人:请问,今天有什么问题么?如果有什么需要请随时找我,出门后轻轻的关上门。
病区护士对患儿或家长应做到上班一声问候,下班一声祝福,如晨间交班按时集体问候:早上好,请问宝宝昨天晚上睡的好么?下班时到病房:您和宝宝都好好休息吧,我明天再来看他。您好,明天早晨8点之前请您留取孩子的第一次晨尿,放在厕所门口的标本架上。为患儿做晨间护理时应说:XX妈妈,早上好,昨晚孩子睡的怎么样啊? 我们现在为您整理床铺,请把 孩子先抱起来,等我整理平整后再到床上休息,谢谢配合!请问您需要我协助宝宝洗漱么?
冬天为病人打开病室窗户通风,并告知病人:为了保持病室空气新鲜,需要定时开窗通风,这样对孩子疾病的恢复很有好处,希望您能配合。
当发现患儿家长未经允许带患儿外出时,应诚恳 说:XX妈妈,住院期间为了孩子的安全,请您一定遵守我们的住院制度,有什么事要办,请您可以与我们联系协助您解决,带孩子外出,对孩子的身体恢复不利,希望您以后注意。病人亲属探视时,要热情招呼,耐心宣教 探视注意事项,告诉探视者:您探望的孩子住在X病室X床,对没按探视时间来的同志说:现在不是探视时间,请您到规定的时间来 吧,否则会影响孩子的休息,不利于孩子身体康复。对超过探视时间的应说:您已经超过探视时间,下次注意,否则会影响孩子休息,希望您能理解并配合,谢谢!
明天孩子就可以出院了,请您明天X点 带预交款收费单到一楼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办完后请把出院通知单送回护士站,然后领取出院病历和带药。
当病人出院时,交代注意事项应说:您好,经过这段时间的住院治疗,您的 孩子病已经基本痊愈,这是医生给孩子开的药,请您一定要让孩子 准时服用,多喝水。出院后看护好孩子,活动要适量,饮食要注意XXX,并定期到医院检查,住院期间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周到的地方,请谅解。并询问:您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么?需要我为您送一下行李么?
病人病情稳定需要出院时,应说: 目前,您孩子的病情已经基本稳定,回去后按时服药,如病情有变化,请随时来就诊。病人出院时,道声: 请慢走!
您好,为了改进我们的服务,请您多提高贵意见和建议!
您提的意见很好,我们一定会认真改进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您走好,祝您的孩子早日康复。
对不起,病房需要安静,让 孩子多睡一会,请您说话声音小一点,好么? 对不起,请您将XX放进垃圾篓里,谢谢合作!病人入院,站立相迎,病人出院,话别相送。2.护理工作流程
入院:一声亲切的欢迎词,第一瓶开水送到床头,将家长及患儿带至床边,进行相关介绍。
早上集体交接班:一声亲切的问候,责护主动介绍:我叫XXX是您孩子的责任护士,负责孩子的治疗和护理,如果有服务不周到的地方,请您随时提出来,我将及时弥补,希望我的服务鞥让您满意。中午:照搬与责护到病房交班,主动介绍:您好,今天中午我值班„„!
下午:午间护理,责护上班后首先进病房检查中午治疗落实情况,协助病人整理床铺,与病人进行简单交流。
中班:提前30分钟进科室交接班,与责护到病房进行床边交班,主动介绍:您好,今天晚上我值班„„
10.新项目、新技术准入制度 篇十
为了确保患者安全,保障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一、本制度包含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资格要求、技术能力准入及授权、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考核及授权制度。
二、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地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四、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
五、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度、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六、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七、应当结合操作者的利率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八、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九、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估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十、医师重点项目:
(一)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要对脏器功能及生命的异常信息具有足够的快速反应能力:休克、呼吸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肾功能不全、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严重肝功能障碍、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急性凝血功能障碍、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镇静与镇痛、严重感染、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免疫功能紊乱。要掌握复苏和疾病危重程度的评估方法。
(二)除掌握临床科室常用诊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心肺复苏术、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技术、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等。
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技术能力准入授权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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