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金注册备案资料

2024-07-20

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金注册备案资料(共2篇)

1.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金注册备案资料 篇一

一、登记备案范围

省内进济的市政、园林施工企业及部属、省属驻济的市政、园林施工企业均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备案。

省外进济的市政、园林施工企业须先到省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进济登记备案。

二、办理登记备案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省外企业的进鲁施工登记备案证明;

5、进济施工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及社会保险交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登记备案方法

外地企业持有关资料到市建委城建处办理登记备案,填写《外地市政施工企业进济登记备案表》、《外地园林施工企业进济登记备案表》,符合备案条件的,发给《外地市政施工企业进济登记备案证明》、《外地园林施工企业进济登记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

四、登记备案的要求

《备案证明》每年复核一次,备案企业在复核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的,在《备案证明》复核栏内加盖复核专用章,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记录在案。

2.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金注册备案资料 篇二

2009.09.16访问数量:455

办理事项:威海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威施工备案

办理机构: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施工管理科

办理依据:威海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威施工备案管理办法

申报资料:

一、备案

1、《进鲁施工注册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企业所在地地(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3、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

4、在威海市、区设立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威海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任职文件及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8、企业上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质量奖项证明。

9、企业所在地地(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来工程安全、质量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信誉证明。

10、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承诺书(威海市建管处提供承诺书样本)。、工程所在地(指文登市、乳山市、荣成市、环翠区、高技区、经技区)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进本市(区)施工的信函。

12、申请进威施工备案登记表。

以上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年检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2、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威施工工程一览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证明资料。

3、省外企业需提供山东省建管局年检合格证明。

审核程序:

一、受理审核

二、复审

三、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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