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勇担当 主动作为谋安全(共1篇)
1.强化责任勇担当 主动作为谋安全 篇一
强化责任 主动作为 切实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刘小明党组成员在全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分析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
话
同志们: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建立常态管控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经请示杨传堂部长同意,部决定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季度分析电视电话会议制度,原则上每个季度末召开一次全行业电视电话会议,实现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今天是第一次会议,主要是结合重点运输任务,总结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部署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
刚才江苏、吉林、上海、山东四个省的同志,分别介绍了抓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和轨道运营安全的做法,他们抓住企业、人员、车辆关键环节,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科技创安,通过强调部门联动加强日常和应急管理,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徐亚华同志通报了上半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前一阶段开展危险品道路运输和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检查的情况,讲的意见我都同意。各地要针对通报的情况和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做好落实整改工作。在下一次例会时,相关单位要报告整改情况,特别是在准入退出方面开展的工作,使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研判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部党组和杨传堂部长反复强调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经常专题研究,作出周密部署。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坚持一手抓安全、一手保运输,努力为社会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道路运输服务。部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协作,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以“平安交通”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 “道路客运安全年”等活动和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安全形势稳中趋好,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大幅下降。2013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3%和27.7%,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3%和39.1%,全年7个整月、连续107天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创历史最好水平。在肯定成绩、坚定信心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仍处在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诱发交通事故的因素依然较多。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3起,特别是发生了山西“3.1”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一大批管理干部受到法纪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当前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能力不足;运输装备安全技术标准较低的问题普遍存在,主动安全技术和被动安全技术都有待于提高,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严重,部分危险品车罐体强度、阀门布置和安装不符合标准,后防护装置强度低;运输市场秩序不规范,无序竞争、恶意竞争、非法营运的问题仍然存在;企业、车辆、人员的退出机制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不高,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对营运驾驶员和营运车辆管控能力差,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有的企业制度在墙上、落实在嘴上,只看经济利益,忽视安全基础和落实,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安全生产问题重复产生。山西“3.1”岩后隧道事故所涉企业与“8.26”是同一家企业,说明问题整改还不到位,或者根本没有整改,教训十分深刻。三是新领域安全问题凸显。对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客运等新领域出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农村客运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监管存在较多漏洞,监管手段和措施不足。四是安全监管不到位。一些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的职责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高;安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还比较传统、单一,还存在不知管什么,怎么管的现象;安全执法不严格,处罚尺度不一,人情执法、随意执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道路运输安全、城市客运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我国每年道路客运185.35亿人次,公共电汽车运输771.17亿人次,城市轨道运输109.19亿人次,与人民群众生活最密切,服务最直接。我们要按照杨传堂部长提出的“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全力打造‘平安交通’”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交通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
随着道路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不断增长,运输网络覆盖范围的日益扩展,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因素将更趋复杂,行业安全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如何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既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也是新时期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任务和永恒主题。
(一)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对于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部分同志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道路运输安全主要是车辆在路上的运行安全,应该由公安交管部门监管;有的认为安监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对违规运输企业有处罚权,我们缺乏必要的监管和处罚措施;有的同志感到,安全上管得越多,发生事故后的责任追究就会越重,没有抓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的同志觉得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大、任务重、风险高,谁管安全谁吃亏,存在畏难情绪,不愿意做、不想做安全工作,等等。之所以存在这些模糊认识,就是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行业管理职责认识不清。总书记明确要求:“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发展综合运输服务,必须要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没有安全就谈不上发展。虽然目前确实存在不同管理部门在安全管理上职责交叉,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但不能有等靠思想,不能有畏难的情绪,更不能以此为借口缺位、不作为。抓好安全管理是行业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部党组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上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把握规律,突出重点。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必须遵循科学的管理方式。一是把握规律。要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和形势,把握内在规律,找准工作的着力点,有的放矢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认真研究和总结,针对事故特征和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要用系统的思维方式,跳出行业看安全,善于发现道路运输安全的“短板”,对于确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也要积极向上级政府反映,认真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二是突出重点。要紧紧抓住“人”这个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核心因素,在提高营运驾驶员素质和加强从业行为管控上多下力气;要提高道路运输装备的本质安全,从标准规范入手,健全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推进营运车辆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技术应用;要重点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的监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风险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对本地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梳理,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强对这些企业的日常监管;要突出抓好大客流等重点运输时段,以及极端恶劣天气下的安全管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督促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运输任务,进一步完善各类预案,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
(三)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国务院明确要求,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弱化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因此,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改革创新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一是在思路上改革创新。更多的应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方法,注重过程管理,多在事中监管上做文章、下功夫;要注重部门合作,主动协调公安、安监、工信、质检等相关部门,形成安全管理合力;要结合业务工作系统抓安全,防止业务工作和安全工作形成“两张皮”。二是在管理制度上改革创新。面对形势任务的变化,以及大部制改革后行业新增的管理职能,需要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不合时宜的要坚决修改,需要增加的要尽快补充。三是在方法手段上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支撑作用,能够依靠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解决的问题,就不要依靠人来解决。要坚持科技兴交,加强对重要安全技术攻关,注重运用新技术、新成果、新设备,推进现代化科学技术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
(四)真抓实干,末端见效。当前,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看上去轰轰烈烈,实际上效果甚微,存在着“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有的地方对制度、规定执行不坚决,政策制度的执行力层层递减,存在着“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安全管理工作是实打实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半点虚假。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只靠开会、发文件、订措施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认真真的精神,沉下心来,扑下身子,真抓实干;要强化执行能力,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摒弃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等不负责任的行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工作,有效地形成监管部门安全思维、企业我要安全的长效机制。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安全生产法》第54条、93条和《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严肃处理,该停业的停业,该吊销的吊销,要以安全为切入点,建立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要在末端见效,真正将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每一个从业人员身上。
三、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安全重点工作
(一)加强暑期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暑期是运输的高峰期。旅游旺季、学生放假,人员出行量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电煤运输等货物运输需求增加,运输生产更加繁忙,可能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为了抢时间、赶进度完成运输任务,超载、超员等现象可能相对比较严重;车辆使用强度大,容易发生爆胎、线路短路等车辆故障;由于劳动强度增大,加之天气炎热,驾驶员容易疲劳、烦躁、注意力不集中,影响行车安全。另外,夏季洪涝、台风、暴雨、泥石流等极端恶劣天气多发,不仅影响正常运输,也增加了运输的安全风险。针对这些特点,各地要提前部署,在保障运输的同时,全力做好事故预防。一是要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重点对运输企业、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装备设施的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等重点人员的从业行为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督促企业加强所属驾驶员的管理,配合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行为。三是督促运输企业做好暑期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运输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做好驾驶员的管理工作,预防疲劳驾驶;要检查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保持车辆技术良好;要对营运驾驶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夏季安全行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营运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处置技能。四是做好汛期、防台等恶劣气候和突发事件的运输安全管理,要及时关注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要结合本地实际,分析研究道路运输的规律,分析可能出问题的时段、区域以及人员,做好前期预防工作;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要针对暴雨、台风、泥石流等不同恶劣气候和突发事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极端恶劣天气下,客运站不得安排发班,如因恶劣气候出现旅客大面积滞留时,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维持好车站秩序,保证旅客饮水、食品供应。
(二)继续开展好“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今年4月份,部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现在是抓落实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好各项工作。一是要联合相关部门,对客运企业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规范》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二是要开展好“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各地要进一步认识安全带对于减少事故伤亡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宣传、安全告知、出站检查等环节的工作,真正提高乘客安全带的佩戴率。三是要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贯彻落实好《办法》,对于督促企业完善监控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监控行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办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是以考点建设、考核员队伍建设和规范无纸化考试以及新大纲执行情况为重点,对从业资格考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充分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开展好客货运驾驶人继续教育;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条件两项标准,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提升驾驶员从业素质和水平。五是要及时总结客运安全年的经验、做法,促进形成长效安全管理制度。
(三)继续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危险化学品数量、种类持续增加,发生事故的隐性风险越来越大,要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出重拳、用实招、用狠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各地要加强对《危规》的学习培训,组织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全面准确理解《危规》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危规》受理许可申请、核实许可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对已许可的企业(单位)集中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许可要求的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和运输装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规范管理行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专业性和技术性强,要对管理职责及关键环节进行梳理,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强化监管考核,提高行业管理人员监管工作能力及素质,提升行业整体监管水平。四是做好常压罐体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为深刻吸取“3?1”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起草了《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近期印发。通知印发后,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加装及监管工作,有效减少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隐患。五是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与安监、公安、质监、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各自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管理合力。六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认真梳理现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尽快修订完善,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继续加强轨道运营安全管理。一是要落实责任。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加强协调。协调前期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的关系,避免前期工作给后期运营带来的困难和安全隐患;协调各相关管理部门间的关系,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形成管理合力。三是建立制度。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制度,借助社会专业资源,提升运营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组织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建立绩效对标制度,制定行业绩效指标体系,组织运营企业开展绩效指标自我评价和经验交流,提升行业运营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严把关口。新线开通运营前,必须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要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关键设施设备技术条件,确保设施设备质量可靠、匹配兼容,保障运营安全。五是加强对乘客的安全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安全检查,防范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品进站上车;细化和明确提示人流走向路线,加强大客流预警,避免挤压踩踏等恐慌性事件的发生;要加强轨道运营安全的宣传,加强有针对性应急演练,消除群众乘坐轨道交通的恐慌心理。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各地要进一步认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反复性、复杂性,安全管理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创新安全管理手段模式,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为推动“四个交通”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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