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申请报告

2024-10-02

生育保险申请报告(共10篇)

1.生育保险申请报告 篇一

车辆保险申请表

盖章处 篇二:关于公司机动车辆保险费用的申请

关于公司机动车辆保险费用的申请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公司共有五辆用车(车号分别为:赣a-xxxxx,赣a-xxxxx,赣m-xxxxx,赣a-xxxxx,赣a-xxxxx),五辆用车的车辆保险将于2014年1月31日到期,为防止车辆在保费到期后上路可能发生意外情况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经与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接洽后,对五辆车保险的报价合计xxxxx元。下附车辆保险费用明细。特此申请,请公司领导批示!

车辆保险费用明细表:

行政部 2014年1月21日篇三:关于购买陕axxx车辆保险的请示

请 示

呈:公司领导

自:人事行政部 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我公司车辆陕axxx(使用人xxx)、陕axxx(使用人xxx)、陕axxx(使用人xxx)该三部车辆的商业险和交强险即将到期,为了车辆的正常行驶,人事行政部现申请对该三部车辆购买商业险和交强险(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日),保险费用如下:

妥否,请领导批示。篇四:关于公司增加机动车辆保险的申请

关于公司增加机动车辆保险的申请

尊敬的狄总:

我公司的销售网络渠道、网点数量较多,各个部门的业务量大且较为繁忙,所以公司业务用车需求量大,出车也较为频繁,且出车时间与车程均较长。这样,我公司车辆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未知风险随之增加。

考虑未来的未知和不可控因素,我公司现有车辆购买的车辆基本险“交强险”和与之相对应的“赔付标准”不足以应付较为严重的未知风险发生。为了在未知情况可能发生时给公司挽回损失,转嫁风险(特别是在发生“第三者责任的事故中”)以最大限度的抵御风险,也为给我公司的司机和乘车一起做业务的员工较为妥善的安全保障。申请公司为每辆业务用车增加一个主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与一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座位险)及不计免赔。经与天安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接洽后,天安保险公司现有车辆核算运营年限后对“三责险”(保额10万)与“座位险”(保额1万)及不计免赔后的经验报价为3200元左右,同时给予奶源部7名收奶员购买意外伤害险50元每份。此份申请是经过调查外公司车辆保险情况并与我公司现有车辆司机充分沟通后上报,请公司领导审核。

行政部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篇五:关于公司增加机动车辆保险的申请

关于公司增加机动车辆保险的申请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公司的销售网络渠道、网点数量较多,各个业务部门的业务量大且较为繁忙,所以公司业务用车需求量大,出车也较为频繁,且出车时间与车程均较长。这样,我公司车辆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未知风险随之增加。

考虑未来的未知和不可控因素,我公司原先为车辆购买的车辆基本险“交强险”和与之相对应的“赔付标准”不足以应付较为严重的未知风险发生。为了在未知情况可能发生时给公司挽回损失,转嫁风险(特别是在发生“第三者责任的事故中”)以最大限度的抵御风险,也为给我公司的司机和乘车一起做业务的员工较为妥善的安全保障。建议公司为每辆业务用车增加一个主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与一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座位险)。经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接洽后,“人保”对“三责险”(保额30万)与“座位险”(保额1万)的经验报价为1600元左右。

2.生育保险申请报告 篇二

1基本情况

美国实行公共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其中,商业医疗保险是主体。

1.1公共医疗保险制度

公共医疗保险制度依据1965年 《社会保障法修正案》建立,1966年实施,所需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联邦及州政府的税收,由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下设机构“联邦医疗照顾计划与医疗援助计划服务中心”(The Centers for Medicare and Medicaid Services,CMS)直接管理。主要包括:

1.1.1医疗照顾计划(Medicare)

医疗照顾计划针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或者符合一定条件的65岁以下的残疾人以及晚期肾病患者。包括以下四部分:

1住院保险(A部分):为病人住院、专业护理、家庭保健服务以及晚期病人收容所护理等项目提供保障。允许参保人每年享受90天的住院治疗和100天的院外服务,大多数人不需要为此缴纳费用,但个别情况下需要按照规定自付一定的费用。

2流动护理(B部分):主要是住院保险没有覆盖到的项目, 以门诊为基础,主要包括门诊的医生和护理服务、物理疗法、疫苗接种、输血、肾透析、救护车、器官移植、化疗以及特定人群的部分耐用医疗设备等项目。由个人选择投保,绝大部分老年人参加了该项目。75%的资金来自于联邦政府的一般性财政收入,25%左右来自于每位参加者每月缴纳的保险费。

3委托照管护理(C部分):该项目为受益人提供接受私人健康保险计划的机会。个人需要向商业保险机构支付一定费用,并且每次看病时也要缴纳一定费用。商业保险机构可以给予投保者额外的福利补助,即前面A和B两部分不包括的项目,如处方药、牙科保健、视力保健或健身俱乐部会员资格等。

4处方药物覆盖(D部分): 该项目由2003年的医疗保险现代化法案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是美国政府为参加前述A、B部分的受益人进行处方药补贴的社会保障措施。该计划类型较多,缴费标准变化也较大,由参保者自行决定是否加入,由商业保险机构运营管理,CMS中心对发生的费用在限定标准内予以报销。

据2010年统计数据显示,医疗照顾计划为4800万美国人提供了健康保险,其中65岁及以上老人约有4000万,其余800万为残疾人。

1.1.2医疗援助计划(Medicaid)

医疗援助计划是针对低收入家庭和人士的医疗健康保障项目,服务对象是低收入的父母、老人、儿童及残障人士。该项目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资助,联邦政府提供一部分项目经费(很大程度上带有财政转移支付的功能),具体运作由各州负责,CMS中心对各州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各州政府根据本州居民收入水平确定获得医疗援助的资格、标准及保险覆盖范围。 关于参保人资格,各州间的规定差别很大,除了属于低收入群体外, 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要求,比如年龄、妊娠状况、残障、失明、收入和财产、是否是美国公民或合法移民等。在具体运营方式上,有些州将医疗援助交由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些则直接向提供服务的医院或医生支付补贴,但不直接补贴个人,有些州还规定参保者在享受医疗服务时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据2012财年数据显示,大约有近4900万低收入者享受医疗援助计划,受益人中儿童、成人、盲人/残疾人士、老年人分别占49%、25%、 17%、9%(盲人/残疾人士、老年人是医疗照顾计划及医疗援助计划的双重受益者)。

1.1.3儿童健康保险计划(CHIP)

儿童健康保险计划(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CHIP), 由《1997年平衡预算法》确定, 以联邦政府提供项目配套资金的形式,向各州中低收入家庭的儿童提供健康保险。这类家庭的收入没有低到享受医疗援助(Medicaid)的条件,但又没有高到买得起商业医疗保险的水平。联邦政府通过CMS中心支付约70%的费用,各州政府出资约30%。对象是那些家庭收入在联邦贫困线两倍以下、没有参加其他私人保险的儿童。

为了使更多的包括合法移民儿童在内的中低收入家庭儿童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2009年2月, 奥巴马总统签署《2009年儿童健康保险再授权法案》,进一步扩大了贫困儿童医疗保险范围,约有400多万儿童从中受益。

1.1.4军人医疗计划、印第安人健康计划

军人医疗计划是由联邦政府向所有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的特别医疗保障项目,由专门的军队医疗网络系统提供服务。印第安人健康计划是对少数民族实行免费医疗,享受对象为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少数民族,约有100多万人,全美有50所专门医院为少数民族提供医疗服务。

1.2商业医疗保险制度

商业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以营利为目的,覆盖面远远大于政府提供的公共医疗保险计划,目前八成以上美国人购买了各种各样的私人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商业医疗保险公司主要分为两类:

一类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健康保险公司。主要由医生和医院联合会发起成立(代表者有蓝盾、蓝十字公司等),为投保者提供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另一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健康保险公司。为个人或团体提供住院医疗保险,重点承担费用较高的医疗项目(部分费用过高的项目还要进行单项投保)。据了解,美国开展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大约有一千多家。

在商业医疗保险体系下,投保人和医疗机构均在保险公司协调下进行医疗活动,即所谓“三管”: 管医疗机构、管医生、管投保人。 保险公司分别与医疗机构或私人诊所、医生、投保人签约。医生的职责是运用自己的医术诊治疾病;医疗机构则为医生诊治疾病提供优良的场所和设备等;投保人在得到治疗后,由保险公司审核医疗费用并进行结算。

1.3奥巴马的健保法案(又称 “平价医疗法案”)

2010年3月,奥巴马“平价医疗法案”获得通过,被称为是自1965年以来最为重要、规模最大、最全面的健康政策立法,旨在以最低的成本让所有美国民众享受到最好的医疗服务,从而减轻政府和企业压力,激发经济活力。“平价医疗法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

(1)扩大医保覆盖面。预计政府在未来10年内花费8000亿美元, 将4600万无医保人员中的3200万人纳入医保覆盖范围,从而使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95%(目前是85%)。 政府为困难群体提供补助,对未按规定购买医疗保险的雇主和个人强制征缴罚款税。

(2)加强对商业保险的监管力度。规定保险公司必须提供由联邦政府要求的最低医疗保险组合,不得因投保者有过往病史而拒保或提高保费,不得对投保人的终身保险赔付金额设置上限。

(3)将财政税收作为医改的主要杠杆和筹资渠道。减免中产阶级税收以鼓励其参保,增加高收入人群的纳税税率。

(4)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对医疗服务成本的控制,鼓励以服务质量为基础补偿卫生保健提供者,不再使用传统的按照服务项目和数量的支付方式,减少多余的医疗服务等。

为提高医疗保险覆盖面,“平价医疗法案”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八个方面:

1建立健康保险交换体系:自2014年起,州政府必须建立州健康福利交易所和小企业健康选择项目交易所,即购买保险的市场;对联邦界定贫困水准介于133%-400% 之间,并通过州健康福利交易所参保的人群,政府提供补贴和费用分担。

2将医疗援助计划扩大到联邦界定的贫困水准为133%的人士(最高法院裁定各州可自行选择扩大该计划)。

3将依存方的覆盖面扩大到26岁,即参保人子女可在父母的医保计划里保留至其26岁。

4雇佣50名以上全职员工的公司,必须为员工集体购买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公共医疗保险。若其任何一名员工依靠联邦资助(即从交换体系中)获得保险,雇主将受到处罚。

5对通过健康保险交换体系购买保险的小公司实行税收抵免。

6健康保险交换体系提供四个层面的利益(确保最低水准的利益)。

7要求提供的保险计划满足某些要求(如能够付出基本的利益金额、享有充足的供应商网络等)。

8在利益方面没有寿命限制。

2面临的主要问题

2.1高成本与低覆盖并存

2011年医疗费用开支占G D P的17.7%,人年均医疗支出8508美元,两个指标均居世界第一。医疗费用支出是财政最大的支出项目, 已成为其经济稳定发展的掣肘和最大负担,而与巨额花费极不相称的是医疗保障的低覆盖率,成为世界上“唯一没有全民医保的发达国家”。据统计,2010年约有4600多万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相当于美人口的七分之一。这也是奥巴马总统上任伊始就强力推行健保改革的现实背景。

2.2强推行与反改革相抵

“ 平价医疗 法案 ” 自推行以 来,改革进程可以说一波三折。反对者和支持者一直均在40%左右, 有时反对者还略多。反对者认为, 医改措施仅仅使目前没有医保的群体和穷人受益,而对于高收入人群只会增加他们的税负,让其为低收入者买单,随着大量穷人进入医疗服务市场有可能降低他们原本享有的医疗保障水平。当然,更多的阻力还来自于与医改利益相关的商业保险公司、医药公司及医生协会等。由此可见,奥巴马“平价医疗法案”在今后的推动进程中必然阻力重重,任重而道远。

3启示与借鉴

透过美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以及“平价医疗法案”的改革,通过对国际医疗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笔者认为,以下四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值得我国学习与借鉴。

3.1加快医疗保险立法进程, 健全医疗保险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发达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重要经验。美国在社会保障体系创建初期就注重立法,《社会保障法》 (1935年)出台后的80年间,社会保障体系的每一次改革,都是建立在法律的历次修订基础之上。我国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实施, 但其中关于医疗保险的规定尚不能涵盖医疗保险管理、监督及其基金运行全过程。为此,应学习借鉴各国立法经验,尽快健全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细化管理监督规则,同时指导各省(市)制定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地方性法规,全面推动医疗保险制度步入科学、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法制化轨道。

3.2学习借鉴国际最新研究成果,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

目前,各国都在积极推进付费方式改革,诸如总额预付制、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算下的项目付费、按平均床日付费等等。改革的核心就是以供方医疗费用控制为重点,同时强调需方(参保人)的责任,进而全面系统地控制医疗成本。美国推行管理型医疗保险就取得一定效果,其具体做法是,将传统的按服务项目收费改为包干给医疗服务供方的定额付费, 使医务人员参与到医疗保险管理中来。同时,推行按病种付费(即疾病分类定额付款)方式,将各类病例分解成若干种疾病诊断类型,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手术内容、 并发症、住院时间等制定出各种病例医疗费用标准,以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节约医疗费用。我国应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比较研究,学习借鉴国际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探索和完善医疗费用控制机制,推进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的付费方式改革。

3.3关注弱势群体,统筹发挥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的保障作用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美政府提供的公共医疗保险制度属于福利性质的社会医疗救助范畴,不属于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险。但是,其实践表明,公共医疗保险的意义和作用是商业医疗保险或社会保险所不能比拟和替代的。一是将医疗照顾及援助计划纳入国家基本法律 (《社会保障法修正案》)的规范之中,明确界定医疗照顾及援助对象,由联邦和州级财政负担经费; 二是将医疗照顾及援助计划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之内,由卫生与人类服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三是医疗照顾及援助计划覆盖的人员享受医疗待遇的广泛性和受理程序的便捷性。美国的经验,对我们探索完善弱势群体医疗保障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无缝衔接、相辅相成,最大程度地 “保住底线、雪中送炭”,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具有借鉴价值。

3.4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与监管, 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在美国医 疗保险体 系中 , 联邦、州政府扮演着监管者、购买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平价医疗法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管,建立医疗保险费率监管机制,监控保费上涨,还为雇主参保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以实现医保扩面及费用控制。这些管理理念及方式值得借鉴。在引入商业保险过程中,应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的原则,创新服务管理与运行模式,强化宏观调控与监管,切实履行政府作为监管者、购买(服务) 者及管理者的职责,确保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参考文献

[1]Barbara Schone.美国的健康保健:成果、成本、资助及获取机会[D],2014-9-26.

[2]胡晓义.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2,1.

[3]Saltman,R.Busse,R.Figueras,J.张晓译.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国际比较[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8.

[4]胡晓义.积极稳妥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进基本医保付费总额控制[N].中国劳动保障报,2012-09-19.

3.9月保险产品市场月度报告 篇三

健康险

康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

在回归保障的战略调整下,新华人寿在银行渠道推出了“康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这款产品分5年、10年、20年期交,保障可至70岁或80岁,主要保障对人们健康威胁最大的恶性肿瘤,另外还保障像原位癌一类的轻症疾病。需要注意的是,这款产品为了方便承保,采用阶梯保障策略,第1年发生保险事故,赔所交保费的1.05倍;第2年发生保险事故,赔所交保费的1.5倍;从第3年起才能拥有全额的身故和疾病保障。这样的保障设计虽然有利于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但不能给保险消费者及时提供足额的保障。另外,这是一款储蓄返本型的防癌保障计划,并不适合那些希望买到便宜保障的消费者。

信诚「悦·享」综合健康保障计划

信诚人寿的“信诚「悦·享」综合健康保障计划”是一种集身故、重疾、轻症疾病、癌症特别关爱、老年护理、老年住院津贴于一体的综合健康保障计划,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这几项保险责任之间是会相互影响的,例如,重疾的赔付会降低身故保障的赔付额度,轻症疾病的赔付也会降低重疾保障的额度。

富贵延年终身保障计划

这是光大永明人寿与大童保险联合开发的一款集身故、高残、轻症疾病、重疾、老年护理于一体的综合健康保障计划,该计划的轻症疾病保障与市场上流行的定额给付不同,轻症疾病保险的理赔约定是在定点医院治疗约定轻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50%,且报销上限为保额的20%,相对其他轻症疾病保险理赔条件较多;该计划还有一个最大的缺点是,被保险人18岁之前,发生保险事故,最多赔付所交保费,无法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额外保障,所以该产品不适合未成年人购买。

都会爱保障计划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的该款产品保障身故、满期给付、重大疾病、轻症疾病、癌症特别给付、保费豁免多项保障,关于这款产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轻症疾病是按保额的10%额外给付,女性患乳腺癌或子宫癌,男性患肺癌或肝癌除了按保额给付重疾保险金外,额外给付保额50%的癌症关爱保险金,另外在交费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或疾病导致身体1~3级残疾,可以豁免主附合同续期保费,合同依然有效。

民生附加康乐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民生人寿的该款产品以附加险的形式,赔付意外医疗费用,提供意外医疗津贴。

附加长期重大疾病护理保险

华泰人寿的该款产品提供35种重大疾病保障,在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被保险人依然生存,每年给付保额35%的康复护理保险金,给付以3次为限,体现保险公司的人文关怀。华泰人寿的另一款疾病保险“附加长期特定疾病保险”,需要与重疾险一同购买,提供10种轻症疾病保障。

储蓄型保险

百年金娃娃万能无忧成长计划

百年人寿推出“百年金娃娃万能无忧成长计划A、B”,这两款保险计划其实是由两款普通的年金产品“百年富富有余年金保险(分红型)”、“百年福寿双赢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与其附加险“百年附加连生保费豁免意外伤害保险”,“百年附加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组合而成,结合年金产品与万能险的特点,做资金的长期储蓄。

天安人寿富贵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天安人寿的该款产品是一款普通的年金产品,投保人可以用来做长期的“零存零取”储蓄,为家庭财务提供稳健的现金流。

利安红两全保险(分红型)

利安人寿的该款产品趸交,5年到期,除了分红和满期金外,还提供身故保险金,多种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恒安标准金福兴两全保险(分红型)

恒安标准的该款产品与“利安红两全保险(分红型)”类同。

阳光人寿爱你一生婚姻保障计划

阳光人寿推出的该款产品与人们想象中的保障婚姻存续不同,该产品宣称,丈夫作为投保人,妻子作为被保险人,在保单签订之初,夫妻双方约定好保单的权益划分比例,该比例分为60%、80%、100%三个档次,是妻子在退保、减保、部分领取时获得的权益份额,丈夫相应获得剩余的部分。

该产品的保障功能非常弱,主要还是通过万能险做储蓄。

意外险

龙行无忧保障计划

建信人寿与建设银行联合推出的该款产品是一款交通工具意外险,在投保人同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从绑定的借记卡账户自动划款,保单自动续保。但从推出的保障套餐来看,保险公司要么不懂消费者的真实需求,要么故意迎合不了解保险的消费者。例如,该款产品尊贵版计划规定,航空意外身故200万元,高速列车意外身故100万元,普通意外身故12万元,可以看出,同一款计划,乘坐不同的交通工具或在不同的地方发生事故时,得到的保险金是不一样的,相差188万元。

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中英人寿的“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是一款综合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障乘坐飞机、火车、公交、自驾车时身故和全残责任,不管被保险人乘坐哪种交通工具出现意外,均可以获得同样额度的保险金。

投资型保险

友邦双盈人生II终身寿险(投连型)

友邦人寿推出了近年来少见的投资连结型保险“友邦双盈人生II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该产品目前提供5个不同风险等级的账户由投保人选择,但是每年1.5%的资产管理费相较于基金,还是挺高的。

金保富 E 两全保险(万能型)和天保盈终身寿险(万能型)

光大永明人寿的“金保富 E 两全保险(万能型)”和天安人寿的“天保盈终身寿险(万能型)”是两款保障不太强的投资型万能险,如果资金短期不用,长期流动性要求较高,可以考虑用这两款产品做稳健投资。

4.关于申请办理个人社会保险的报告 篇四

贵州水利机械化实业有限公司领导:

刘玉娥同志,女,现年57岁,是原公司职工杨先云的爱人。根据黔人社厅发(2011)23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和筑人社通(2011)34号文的通知精神,第一条对象及条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原始证明资料,本人连续工龄难以准确认定的和连续工龄在10年以下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按10年认定。

刘玉娥同志当时在公司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于1982年6月至1984年参加德江县民溪水库工程工作。(事务长王化全)1911年至1993年参加白云区麦嘉桥引水工程午堂工作。(负责人杨晓忠)

1995年5月至1997年参加龙洞堡机场沙石料工程午堂工作。(负责人杨晓忠)

2000年10月至2003年1月在贵州水利机械化实业总公司。

下层贵州混凝土公司午堂工作。(事务长代洪青)

2003年1月至2008年在贵州混凝土公司与贵州众磊混凝公司联合经营公司午堂工作。(领导黄弘波)

现特上公司领导申请求,请公司劳

本人参与社会保险为盼。

5.生育保险申请报告 篇五

报 告

市计生委:

岳阳县鹿角镇地处城乡结合部,水陆交通融汇贯通,流动人口多,计划生育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压力大,共有3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35066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7668人。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克服重重困难,到2008年底,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全县一类乡镇,应该说鹿角镇计划生育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但令人遗憾的是,2009年全镇党员干部没有绷紧计划生育工作这根弦,导致计划生育工作被全市评为“二类乡镇”。对此,镇党委、政府深感惭愧,辜负了市、县领导的期望和重托,面对这一结果,镇党委、政府下定“思痛、亮剑、扬威”的工作决心,按照市、县计生工作具体要求,认真整改、奋起直追,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一年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一、创新机制,务求实效

1、严密组织,周密部署。由镇党委书记亲自联系计划生育工作,人大主席专管计生工作,并且每月2号的计生例会由党政领导轮流在镇机关会议室主持召开,会上主管领导作上月工作小结和本月工作部署,还对村计生专干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保证了计生基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行政联村干部、计生办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三连环”责任人上岗前签订《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努力打造行政联村干部具体负责、计生办包村干部负责业务指导、村支两委具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加大投入,提高效率。将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方案,到10月底共拔付30多万元,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按人平9.7元的标准拔付,超过县规定标准人平0.7元。另增加集中服务活动经费3万元,升类奖金2万元。结合实际,镇财政每月安排资金2万元,确保计生办工作人员工资每月按时打卡发放,极大地调动了计生工作队伍的积极性。

二、夯实基础,优化环境

1、宣传教育到位。共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下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张贴标语400多张,悬挂横幅10条,营造了良好的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2、服务活动到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共结扎45例,上环98例,人流、引产38例,“三查”3127人。

3、阵地建设到位。到目前为止,全镇33个村(居)委会都优化了自己的办公场所,并添置了相关设备;高标准建立了村务公开栏,有23个村用的是电脑写真喷绘,其余10个村也将黑板进行了重新粉刷,阳光村务“九公开”内容准确,版面整洁、美观。

4、费用征收到位。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提高征收标准。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按标准结案。经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不得低于70%,首次缴纳不得低于10000元。采用法治手段,申请县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17份,强制执行2人。目前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74.75万元,征收到位率达到76.63%。

5、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切实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我镇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创新工作机制,给自觉落实女扎手术的两女对象享受农村低保,目前享受这一政策有8户,32人。奖励扶助人数达到80人,特别扶助8人,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730人。

三、量化细则,跟踪考核

1、量化考评细则。根据县绩效考核评估方案,我镇出台了《村专干考核细则》、《联村干部考核细则》和《村干部考核细则》,量化了考核指标,硬化了工作任务,村专干工资实行统一打卡发放。

2、进行公开讲评。一是2010年3月2日对2009年降类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扣除镇党委书记责任保证金1000元,取消综合评先评优资格。2009年计划生育主管予以撤换,并扣除保证金1000元。计生办干部职工各扣除责任保证金500元。对2009年市计生委重点调查出现严重错漏报的三义、五爱两村通报批评,撤消支部书记职务,取消综合评先评优资格;二是4月2日对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进行了讲评,对牛皋、滨湖、居委会、五爱、济美5个工作主动、效果显著的村各奖现金300元。对工作态度认真,工作效果好的镇村干部也进行了表彰。三是6月25日半年工作讲评,会上对县计生局半年工作验收所查的村通报表扬,并奖村现金2000元。奖各组指导员现金200元。

3、专题督查通报。平时,各村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自查,镇督查室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专题督查,对完成任务好的村、干部通报表扬,对任务完成不及时或没完成的村、干部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尽快改正落实,目前计生例会、专项工作督查、工作讲评共发通报6期。

9月10日市计生委组织对我镇进行升类乡镇专项检查,检查组的领导认为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明显上升,具体表现在人:人口计划执行好,样本村无人口出生错漏报;节育手术落实好;村级阵地、台帐资料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高等。

四、突出重点,攻坚克难

目前,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已进入年终最后评估的关键时期,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10月24日召开全体负责干部、计生办工作人员参加的计划生育专题工作会,并制定详细的《2010年秋冬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工作方案》,并形成了推动秋冬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工作任务的若干决定,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强化了“村为主”,加大了奖惩力度,全力以赴打好计划生育冬季集中服务活动这场攻坚战,为夺取今年计生工作的全面胜利而不断努力,目前,活动任务完成排名居全县乡镇前列。

一年来,在市、县领导的大力支持,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2010年计划生育工作是扎实的、措施是有力的、效果是明显的,我们将继续保持这种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迎接市、县两级的检查验收。

6.生育保险申请报告 篇六

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为了某种政策上的目的, 运用商业保险的原理并给于扶持政策而开办的保险。政策性保险一般具有非盈利性、政府提供补贴与免税以及立法保护等特征。政策性保险包括社会政策保险和经济政策保险2大类型。森林保险属于经济政策保险类型中的农业保险, 有利于保护森林产业, 有利于林农发展林业生产和提高他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成为一种重要的保险机制。

2 广东政策性森林保险的现行政策和实施方案

2012年3月广东省林业厅下发的《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 省政府决定在韶关、河源、梅州、湛江、肇庆、清远等6个地级市和部分省属林场先行开展为期1a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出台意味着广东政策性森林保险已经从理论层面正式进入实操阶段。

《方案》明确保险标的为生长和管理正常且权属清晰的生态公益林、商品林;保险责任为森林综合保险, 即在保险期内, 因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旱灾、冰雹、霜冻、台风、暴雪、雨 (雪) 凇、林业有害生物等造成被保险林木损毁, 包括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或推断死亡等表现在内的直接经济损失, 由承保机构按照本方案及相关保险协议的规定进行赔偿。全省森林综合保险费率为4%。其中生态公益林的补贴比例为100%, 商品林的补贴比例为70%。

3 广东实施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可行性

3.1 从民众的角度上看

民众对于实施政策性森林保险具有较强的支持力度, 因为政府补贴的财政来源于广大纳税人, 政府把所得税收用在跟广大纳税人直接相关的森林保险的活动上就相当于让纳税人为自己所获得的来自于森林产品的正外部性而支付一定的费用, 这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2 从林农的角度上看

广大林农作为森林保险的主体之一, 在森林保险的实施过程中一直都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 影响林农对待森林保险态度的关键因素是森林保险的实施是否能够给林农带来利益的增加。也就是说, 只要能够满足林农的利益上的需求, 作为政策性森林保险供给主体的林农势必对于其实施会有较为积极的反馈作用。

3.3 从政府的角度上看

广东省政府对于政策性森林保险所持有的态度直接决定着政策性森林保险在广东是否能够有效地开展。事实上广东省政府一直是非常关心和支持政策性森林保险活动的, 适时出台《方案》, 在韶关、河源、梅州、湛江、肇庆、清远等6个地级市和部分省属林场先行开展为期1a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

4 广东实施政策性森林保险存在的问题

广东乃至全国对于森林保险在制度上均处于探索阶段, 森林保险配套的政策法规不完善, 出台的相关法规也较为单一和笼统, 运行机制和实施机制都相对不成熟, 特别是森林产权的界定问题。广东森林保险的理赔效率较低, 手续繁琐, 使得有效理赔率相对较低。开设森林保险的保险公司赔偿能力偏低, 存在理赔的经营风险, 影响到保险公司开设该险种的积极性。

另外, 由于森林保险对于广大林农而言尚属新鲜事物, 不免会存在一定程度的排斥心理和观望心态, 他们普遍对森林保险不了解, 一定程度上也对保险公司不信任。林农普遍缺乏参保意识, 加上林农和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传递不对称, 导致林农参保率偏低。

5 完善广东政策性森林保险体系的对策建议

5.1 加强广东森林保险的政策法规建设

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制度建设, 这是确保广东政策性森林保险活动顺利开展的关键。广东乃至全国对于森林保险在制度上均处于探索阶段, 因此也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但要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 切忌照搬照抄外国的经验, 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

5.2 加强广东林业和保险业的自身建设

广东省林业和保险业本身的自我完善对于森林保险政策性法规的有效实施尤为重要。只有广东林业和保险业自身发展到相对成熟的情况, 才能有效实施政策性森林保险。虽然林权改革已经初见成效, 但关于森林产权的界定情况目前还存在着若干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广东保险业的发展情况来看, 对于理赔效率的保证仍然是今后需要攻克的难关。

5.3 加强广东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外部保障措施建设

实施政策性森林保险可能遇到的另外一个关键问题是, 如何保障该制度的有效实施。换一个角度上说, 森林产品所包含的价值量甚大, 有可能出现风险时, 保险公司并未具备足够的赔偿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 有必要对保险公司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界定, 这可以实现分散风险的效果, 同时也保证了保险公司对待风险在处理态度上的积极性, 从另一个层面上看, 这也会激发更多的保险公司投入到森林保险这个行列中来。

5.4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广东林农的参保意识

广东林业行政部门应该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地加强对森林保险的宣传, 使得更多的林农认识到森林保险对自己扩大森林产品生产是大有裨益的, 从而提高林农的参保意识, 激发他们参保的积极性。同时, 对于林农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体现出来, 确保林农不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参与森林保险的投保工作而损害他们的利益, 避免打击林农参保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王爱珺.农业保险模式的比较分析[J].中国农业信息, 2006 (4) :16-17.

[2]苏志坚.林改后推进森林保险初探[J].林业勘察设计, 2008, (2) :34-36.

[3]吴国培, 朱敢.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可持续性[J].中国金融.2009 (22) :68-69.

7.参加武汉市医疗保险调研报告 篇七

关键词:武汉市医疗保险;利弊;测算;参保方案

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01年10月3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26号令公布, 2005年6月20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都应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对医疗制度的重大改革,医疗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降低了医疗费用,减少了浪费。

现行的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到底是如何规定的?按属地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会给职工带来什么影响?为此,作者对武汉市医疗保险政策及参保事宜作了深入调研,现就有关调研情况与各位共同探讨。

一、武汉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武汉市医疗保险主干政策为《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在此文件的基础上,就用药范围、定点医院、大病医疗、公务员医疗等分别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再加上若干实际操作规定,形成了武汉市医疗保险政策体系。与参保单位有关的主要规定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

参保人员仅限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供养的直系亲属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二)参保缴费有关规定

在职人员逐月缴纳,退休人员一次缴纳。

人员类别

缴费基数的确定

险种名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在职人员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8%

2%

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9%

--

退休人员

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基本医疗保险

50%,一次性缴纳

--

--

大额医疗保险

--

7元/月

本单位上年度退休人员退休费总额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9%

--

(三)保险待遇有关规定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

(1)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解决。

(2)住院费用赔付问题。诊疗医疗机构必须遵循《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报销项目及范围都必须遵循《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自付,社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400、600、800元。

(3)异地医疗费用有关规定。职工长驻外地和退休人员易地安置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用人单位指定当地的医疗机构就医,其医疗费用上述有关规定审核报销;职工因公外出、探亲假期间外出或法定假期间外出,其在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应当先由个人自付20%,余额再按有关规则处理。

2.大额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

大额医疗保险(住院)

医疗费用段

大额赔付

个人自付

10万元-20万元

96%

4%

20万元-30万元

98%

2%

3.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规定

个人账户

人员

类别

年龄

计入个人账户资金

基数

划入比例

在职员工

35岁(含)以下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1.4%

35-45岁(含)

2.1%

46岁以上(含)

2.9%

退休人员

--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

3.6%

二、参加医疗保险经费测算及比较分析

(一)近三年此单位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最近三年此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医疗费用(含医疗包干费)支出情况下:

费用

类别

2011年医疗

费用(万元)

2012年医疗

费用(万元)

2013年医疗费用

(万元)

在职与退休职工

574

628

824

考虑到2013年特大疾病人数较多的特殊情况,用近三年医疗费用的算术平均值(675万元)作为此单位医疗费用正常支出较为合理。

(二)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测算及分析

1.参保费用测算

(1)退休职工需一次性缴纳575万元。退休人员参保费用由单位负担,以武汉市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50%的比例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12年武汉市全市平均工资为48942元,据此测算,局机关235名退休职工,需一次性缴纳575万元。

(2)在职职工每年需缴纳420万元。经测算,单位每年需为在职职工缴纳337万元,职工个人每年需缴纳83万元,共计420万元。

以上共计995万元。

2.医疗待遇评估

(1)每年划入个人账户201万元(在职人员143万元,退休人员5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按下列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在职人员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35岁至45岁(含45岁),45岁以上的,分别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1%(约3785元)、3.4%(约4151元)、3.7%(约4517元)划入;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含70岁)以下,70岁以上的,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为基数,分别按4.8%(约2386元)、5.1%(约2535元)划入。在职职工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高于现行定额标准,退休职工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低于现行定额标准。

(2)住院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超过起付标准(社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400、600、800元)1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报销:

社区及一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92%,退休人员报销93.6%;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89%,退休人员报销91.2%;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86%,退休人员报销88.8%。

可看出,在非重大疾病住院的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要高于此单位现行办法(在三级医疗机构接近持平)。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辅以大病医疗保险,基本上可以解决30万元以内的医疗问题。

综上,我们认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对一般职工影响有限,但对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影响较为明显。

(三)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险经费测算及分析

1.参保费用测算

经测算,单位每年需为在职职工缴纳423万元,为退休人员缴纳105万元,共计528万元。

2.医疗待遇评估

(1)划入个人账户金额140万元(其中在职职工98万元,退休人员42万元)。职工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35岁至45岁(含45岁),46岁以上的,分别按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1.4%(每年1912元)、 2.1%(每年2868元)、2.9%(每年3961元)划入;退休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为基数,按3.6%(每年1789元)划入。

(2)补助门诊、购药等费用45万元。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通过市社会保障五保合一电子政务系统记载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超过1200元的,其超过部分的补助比例,工作人员为60%、退休人员为70%,补助最高限额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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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按50%的概率、在职人员按10%的概率计算,统筹基金可能为此支付45万元。

(3)补助住院、门诊抢救等。受医疗补助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慢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圍内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对工作人员补助比例为70%、退休人员补助比例为75%。在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负担比例约为10%-15%左右,公务员住院医疗补助相当于提高报销比例7-10个百分点。

公务员医疗保险缴交基数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对于职工整体收入比较高的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比较大,缴费比较多,但医疗待遇提高程度并不明显。当然,如果能争取财政支持,则可以考虑。

三、参加医疗保险的利弊分析

(一)有利的方面

(1)参保投入产出效果比较明显。

(2)职工可获得可靠的医疗保障。

(3)医疗资源浪费将得到有效控制。

(4)单位医疗费用支出将更为稳定。

此外,职工医疗结算时面对的是医保管理部门而不是本单位,可消除以前医疗报销审核产生的种种矛盾,利于单位稳定。

(二)不利的方面

(1)职工看病、用药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会一定程度下降。

(3)来自退休职工的阻力可能会比较大。

四、参加医疗保险可供选择的方案

根据上述测算和分析,提出以下三个方案供参考:

方案一: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

参保第一年约需1000万元,从第二年起每年约需425万元。此方案投入产出比较高,但保障水平有限。此方案对门诊费用比较多的职工和年住院医疗支出超过30万元的职工影响比较大。

方案二: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单位补助

参保第一年约需1000万元,从第二年起每年约需425万元。单位补助总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此方案的设想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另外拿出一笔钱来,对患特别重大疾病的职工进行补助。此方案可作为此单位分类改革正式运行前的过渡措施。

方案三: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参保第一年约需1533万元,从第二年起每年约需953万元。

此方案保障水平较高,投入产出比较低。但如果能确定参保费用由财政负担,则此方案为首选方案。

综上,我们认为,参加所在地区医疗保险,虽然是大势所趋,并且整体上也是可行的。但是,医疗费改革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对退休职工、体弱多病和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影响比较大,在目前的条件下参保,阻力不小,建议谨慎决策。在参保之前,可进一步加强医疗费用管理,特别是加强大额医疗费用的审查,以控制医疗支出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8.生育保险申请报告 篇八

(2014年 月 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下面,我将单县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位于鲁苏豫皖四省八县结合部,辖22个乡镇(办事处),502个行政村,总人口122.5万人,总面积1702平方公里。近年来,单县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中心任务,二、主要做法

三、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体会

根据山东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申请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辖18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502个行政村,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在领导重视、政策引导、资金保障、责任落实、考核奖惩方面下足功夫,做足文章,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2007年、2008年、2009年分别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达标奖”,2010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一等奖”,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完成人

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并在全市计划生育科学发展观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的成绩,近三年合法生育率为85%。

一、高位推动,科学管理,打造“强势计生” 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始终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队伍、注重宣传,有力地推动了人口和计生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1、保障机制谋创新。一是创新领导机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负责人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抓亲办、亲历亲为,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时时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认真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强化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体制。二是创新奖惩机制。县委、县政府在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创建无违法生育行政村的通知》。当年无违法生育的行政村,奖励3万元;连续两年无违法生育的行政村,奖励6万元;连续三年无违法生育的行政村,奖励10万元,同时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无违法生育行政村”荣誉称号;连续四年无违法生育的行政村,奖励15万元;连续5年无违法生育的行政村,奖励20万元;连续两届无违法生育的行政村除重奖外,为村支部书记、计生女专职副主任免费办理养老保险。凡弄虚作假、故意瞒报、漏报计划外生育骗取奖励的一律严惩,除收回获得的奖励外,另处以所得奖励2倍以上 的罚款,同时给予撤职或解聘处理。三是创新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按照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要求,积极构建稳定、有序、可持续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在保证人口计生事业公共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基础上,逐年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2011年、2012年我县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0%,确保了计划生育各项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经费和落实优惠政策等各项事业支出。

2、队伍建设显生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一是加强人员配备。按照技术人员不少于80%的标准,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配齐了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壮大了计生服务队伍。县服务站有技术人员62名,其中高级职称7名,中级职称29名,初级职称26名,执业医师17名,执业护士33名,58人取得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乡镇服务站共有技术人员110名,其中中级职称3名,初级职称99名,98人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考核评比与日常学习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全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思想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实行职责与报酬相挂钩,不折不扣兑现乡、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达到了100%。

3、宣传教育出精品。积极创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手段,突出宣传教育效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

等现代传媒,依托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各种文化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央《决定》精神,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和国策国情、人口形势宣传。近两年来,共发放各种宣传品20万余份。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营造了有利于计生工作开展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工作氛围。群众享有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85%以上。

二、利益导向,温暖人心,打造“甘露计生” 2008年,我县成立了人口计生公益事业促进会,设立了人口关爱公益金,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企业冠名捐助的方式,整合社会资源,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政府主导、企业捐助、社会补充、群众受益的人口计生公益事业新模式。2009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十项优待”和对违法生育户的“两项制约”政策,县财政设立了奖励关爱救助基金专户,每年按人均不低于9元的标准注入资金。群众应享受的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资金兑现率达到100%。

2009年以来,发放独生子女费870万元,水费减免73万元,双女绝育户奖励156万元,计生家庭参加新农合补助2385万元,自愿放弃二孩户奖励36万元,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一次性加发工资23万元,发放人口关爱公益金269万元,奖励扶助金1460万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形成了长效机制,营造了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

三、优质服务,情系群众,打造“温馨计生” 在推进和深化优质服务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依托计划生育服务站,大力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不断提高优质服务覆盖率。

1、更新服务理念。县计生服务站以“技术服务”为切入点,以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为核心,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凸显人文关怀,全力打造计划生育温情服务,现已走出一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特色之路,成为群众的首选机构。

2、完善服务网络。县乡财政累计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新建了1座县级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楼和21处规范化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改建农村服务室396处,形成了“以县服务站为龙头、乡镇服务站为依托、村级服务室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立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服务机制和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3、提高服务质量。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单县为全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县”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要求和省市人口计生委工作实施意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宣传培训,配备技术人员,配齐仪器设备,严密组织实施,高风险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100%,室间质评合格率80%以上,妊娠结局随访率90%以上。今年以来,全县共检查11333人,查出高风险人数2204例,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达到99.4%。同时,依托计生系统网络健全的优势,围绕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

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八大功能”,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深化便民全程代理制服务。倡导乡村计生专干、服务员及村计生服务员上门服务。上门受理办理事项,上门送达办事结果。加强对重点服务对象的随访,做到及时了解育龄妇女的需求,对症下药。乡村计生工作人员及时到计生对象家中走访慰问,了解术后情况,帮助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困难。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普查服务,免费发放生殖健康手册,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近年来,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知情选择率90%以上,术后随访服务率、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0%,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达到80%以上,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的需求,三年来无技术服务事故发生。

四、政务公开,阳光行动,打造“阳光计生” 按照“四优一满意”的要求,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

1、以政务公开推进“阳光管理”。切实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面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增强人口计生工作的透明度,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推进依法行政。

2、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了“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在县城社区重点开展了“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推动城市人口计生部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在系统内开展了“下评上”活动,推动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一系列民主评议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提升了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全面提高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3、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开通“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全天候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完善了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每月接待群众制度,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解答服务,及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提高信访工作质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通过社会监督,畅通诉求渠道,促进了全县人口计生系统行业作风的明显好转,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近年来,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计生系统在全县行风评议工作中连续名列前茅。

五、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打造“公平计生”近年来,在计生工作中推行文明执法,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干部懂法、工作守法、违者动法。

1、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县里成立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各乡镇分别成立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中队,受县计生局的委托,依法行使社会抚养费征收职权,严格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对有交款能力而拒不交纳的违法生育当事人,各乡镇严格按照审批立案、事实调查、讨论决定、送达决定等执法程序,依法提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

2、加大“两非”查处力度。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牵头,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县药监局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建了治理性别比联合执法大队,常驻计生局联合办公,负责依法查处“两非”案件。同时,着重强化二胎孕情监控,严格坚持流引产审批制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了遏制并出现稳步下降的趋势。

六、群众自治,还权于民,打造“民主计生”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夯实村级计划生育工作基础。

1、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定期评议人口计生工作,及时反馈群众意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演好计划生育主人翁角色,把人心凝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上来,实现了“治民”向“民治”的转变。

2、建立“村为主”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为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夯实基层工作

基础,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工作职责下移,最大限度地调动村党支部、村委会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发挥村两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了他们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实现了村级计生工作“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3、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把群众的需求作为决策依据,完善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今年以来,乡村与育龄群众分别签订了《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合同》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初步形成了人心顺、情绪高的工作局面和计划生育群众管、群众办、群众做主的工作格局。

综上所述,现提出申请,请市人口计生委提出宝贵意见。

单 县

201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述职报告

中共单县县委书记 王卫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面,将一年来的计划生育工作述职如下。

单县是百万人口大县,人口控制压力大,人均增长幅度低,为解决好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2011年11月任县委书记以来,提出了“一年抓整改,两年强基础,三年上水平”的总要求,亲自抓、负总责,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统计年度,全县出生人口11126人,人口出生率

9.1‰,自然增长率4.3‰,合法生育率93.04%,出生人口性别比107.6,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今年被评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

一、明确目标定责任

县委、县政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为两大主攻方向,按照“以考核办法引领基础工作,用扎实工作赢得考核好成绩”的工作思路,把全年工作分解成5大项50小项,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工作目标、定保障措施,层层抓落实。这一做法被解书记、黄市长分别批示在全市推广。

二、创新举措强基础

一是创新集中攻坚措施。坚持对落后乡镇进行集中解剖,现场反馈问题,跟踪落实整改,今年共组织8次大规模解剖活动,解剖了62个行政村。实行县级领导和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对帮扶措施,6名县级领导和16个成员单位挂牌督办了6个乡镇(办事处)、56个薄弱村,县委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总结。

二是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制定计划生育办证便民服务十六条,被省计生委总结推广;出台了打击“两非”专项考核办法,部门联动治理性别比,执法大队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在全市第一个对“两非”行为做出刑事判决;建立了计生巡回法庭,成立了计生行政执法机构,按 “五统一”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为全市第一批国家免费孕前优

生项目试点县,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技术力量,规范建章立制,纳入县民生工程,积极推动实施,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是创新计生工作宣传形式。坚持正反面宣传同时进行,召开了2次计划生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印发了100份经验交流材料,推广了6个乡镇的典型做法。9个排名落后的乡镇在县电视台表态发言,约谈了4个乡镇党委书记,公开曝光了4例公立医院“两非”案件和17例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例。同时,县乡投入500余万元完善宣传服务阵地建设,村服务室全部修缮一新,发放各类宣传页10万余份,刷写墙体标语3000余条,组织放映电影5000多场次。

三、完善机制求实效

一是完善“村为主”机制。积极推行计划生育“三五”工作机制,县财政投入500余万元为各村配备了电脑、电视机、摄像头和软件系统,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党建-人口平台,为村计生女专职提供了一个专业化的工作平台。同时,按“一个章程揽全局、一个协会解难题、一个公开做保障、一个合同管到底”的四个一标准,大力推行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村民自治进程。

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成立了以“两办”督查室牵头的日常工作督查组、以县纪委牵头的干部包保责任督查组、以审计局牵头的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审计组,对计生工作联合

督查;明确了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分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制定了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方案,相关部门对计生家庭联合服务,代表市接受了全省计生助福工作检查。

三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县委、县政府制定了计划生育工作延伸问责办法,打破原来只处理五职责任人的固定问责模式,将乡镇问责延伸到村级,将部门问责延伸到计生专职干部,当事人问责延伸到单位负责人。今年以来问责处理21人。

四、倾斜政策增干劲

一是惠民政策倾斜。为计划生育家庭减免新农合费用698万元、减免医疗费77万元、减免水费26.8万元;为115名计划生育家庭贫困大学生发放救助金23万元,为1958名独生子女落实了升高中加分待遇。

二是人员配备倾斜。先后成立了治理性别比工作办公室、计生巡回法庭和行政执法机构,组建了打击“两非”联合执法大队,配齐了副科级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招考30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县乡计生队伍,充实了人员,加强了力量。

三是干部使用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计生干部,今年以来县计生局16名干部被纳入后备培养对象,县乡11名同志因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突出被提拔重用。

四是待遇落实倾斜。村支书计生津贴每月不少于100元,村计生女专职月工资不少于400元,社区网格员月工资不少于800元,县财政统筹,以“直通车”形式发放。

五、强化保障上台阶

一是强化领导保障。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责任制,对计生工作逐项督导,定期总结汇报。坚持定期研究安排,今年先后召开了4次县委常委会、6次县长办公会、3次党政联席会,听取计生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出台了7个有关人口计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工作开展,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一把手承诺制、专职主任优胜劣汰制、五部门履职责任制、民意测评制、定期述职制。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优先安排、优先列支计生经费,逐年加大投入,今年计生经费支出比去年增长了10%,提供了有力的经费支持。

中共单县县委

9.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篇九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度贯彻落实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职能,不仅能充分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也是充分尊重维护女性职工基本权益的体现、更是从根本上提高人口质量,实现优生优育的途径、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2016年1月1日,我国的“二胎”政策全面放开,妇产科门诊病患将持续增多,尤其30岁以上的高龄产妇将会成为主力。30岁以上的女性已经过了生育的最佳年龄,她们在孕前检查、产前检查、优生优育方面必将挤占原本就匮乏的医疗资源,医疗机构的妇产科将超负荷运转。同时,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及食品安全问题,我国每年的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畸形率依旧居高不下,完善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职能,保障孕期完善、定期产检,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优生”。再者,女性职工是社会的半边天,女性生育期间将失去经济来源,完善女职工生育保险职能,让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活得到保障,不仅事关千家万户的家庭和谐,更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民族的繁荣昌盛、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曲靖市麒麟同惠医院是一家综合性民营医院,营业面积5000多平方米,核定编制病床60张,医院设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检验科、中医科、放射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急诊科、功能科等诊疗科目。同惠医院妇产科于2014年经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审核,准予执业,开展助产,终止妊娠,结扎手术等。医院妇产科共有医疗技术人员9人,其中妇产科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1人,助理医师1人,助产护士5人,目前已经平安接生新生儿近100余例,且孕产妇反馈良好,对我院的各项服务均表示赞誉。

同惠医院地处北市区白石江街道丰登社区,医疗服务直接辐射周边的几个大型职工生活区和小区,如曲靖卷烟厂、中安监狱、云维集团等。因曲靖的医疗机构大部分集中市中心,北市区孕产妇就诊极其不便,加之我院妇产科门诊的孕产妇逐渐增多,为满足持有生育保险的孕产妇能在我院分娩报销的需求,我院特向贵局申请成为“曲靖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解决周边孕产妇“产检难、产检远、生产挤”的问题。我院必将认真执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孕产妇的相关检查与治疗工作。

望予以批准为谢!

10.生育保险申请报告 篇十

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已经初步确立,但尚未定型

《报告》显示,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制度为主干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已经初步确立,使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基本保障,加上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补充保险制度,构成了系统完备的社会安全网。社会保险制度模式逐步清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两个主体制度,都是统账结合模式,一个覆盖正规就业者,单位和个人缴费,一个覆盖未就业者和自雇者,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保险费,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工伤补助或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为失业人员支付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2011年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对五项社会保险制度作了详尽的规定,使社会保险成为国家法定的基本社会制度。

同时,也要看到,中国社会保险制度还没有完全定型,尚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在养老保险方面,目前,职工养老保险采取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在基金运行上采取部分积累的形式。《报告》显示,2014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5310亿元,总支出21755亿元,如果扣除财政补贴收入部分,养老保险基金勉强保持当期收支平衡,主要是因为在传统的现收现付制下,老职工没有养老金积累,对他们的养老承诺,在没有特殊渠道补偿的情况下,只能动用现有的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因此,一些学者认为,现行的职工养老金制度实质上还是现收现付制,有的主张在现收现付制基础上借鉴一些国家的经验,实行名义账户制。但是,在实践层面,中国政府建立部分积累制的方向并没有改变,而且一直在进行做实个人账户的努力,不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提出,完善个人账户制度。笔者认为,互助共济是基本养老保险的内在要求,建议在坚持统账结合基本制度模式的前提下,缩小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做实个人账户,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相衔接,进一步扩大社会统筹力度,逐步建立国民年金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制度分割仍然没有消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仍然划分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个制度,这完全是因为管理体制分散造成的,应该尽快改变这一局面,加快建立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要进一步明确筹资机制,一些专家担心居民医保出现福利化趋势,关键还是要合理划分政府和个人的筹资责任,按照责任共担的原则,推动制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显示,2014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累积结余3913亿元,进一步引发了对个人账户的讨论,事实上,高结余的个人账户基金封闭运行,不仅分散了医疗保险基金,削弱了医疗保险制度互助共济功能,而且产生了管理成本高、监管难度大、部分患者账户不够用等问题,应该逐步缩小个人帐户规模并淡化其作用。在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当前,做好事后补偿和保障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要把制度作用发挥得更好,就必须关口前移,建立起预防、康复、补偿相结合的完整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的功能。在生育保险方面,要加快建立覆盖所有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此外,要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整、彻底的改革公费医疗制度,坚定不移地朝着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目标前进。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实现全覆盖仍然需要集中攻坚

《报告》显示,2014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42亿,加上正在改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人数将接近9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6亿,根据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如果加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率已经达到95%以上。可以看出,中国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项主干制度的扩面方面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覆盖了大部分人群,打牢了社会保险体系的根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也分别达到2.06亿、1.70亿、1.70亿,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13亿人口、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建立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险体系,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中国已经确立了到2020年全面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目标,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的转变,仍然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根据测算,目前还有1亿人左右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大部分是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主要是执法监督力度不足,制度吸引力弱,一些企业和个人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责任,此外,现行制度模式不能适应他们收入低、就业方式多元化、跨地区流动等情况也是重要原因。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政府的征缴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推动用人单位和个人依照《社会保险法》参保,另一方面,要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针对中小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采取优惠扶持政策,促进这些单位和个人参保。此外,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全部参加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争取到2020年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亿。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虽然参保率很高,但是重复参保和漏保现象并存,这主要因为医疗保险仍然按城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分别管理,信息难以共享,导致了很多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可以在参保环节逐步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还是要推进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的统一,让所有医疗保险项目划归一个部门来管理,但是,这个问题既重要又敏感,可以专文论述,笔者主张,在行政机构的设置上,最好将医疗保险与卫生服务统筹管理,这样才能提高医疗保险管理的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将农民工和大学生纳入制度范畴,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力度,积极探索适合建筑、矿山等行业特点的农民工参保方式,尽快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障范围,费率可适当考虑降低,推动生育保险从在职职工向城镇非在业妇女、失业妇女、农村妇女劳动者以及外籍员工覆盖,让所有生育女性都能享受到免费或少量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良好,一些薄弱环节不容忽视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载体,是观察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状况最直观的指标。当前,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总的是好的,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9828亿元,其中,基金征缴收入32734亿元,表明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体,这符合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制度自我调节、自我平衡。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33003亿元,累计结余52463亿元,比2009年增加33456亿元,年均增幅高达22.5%,表明基金运行是稳健的,尽管个别地区的个别项目出现收支缺口,但主要与当地的人口结构、劳动力流动情况、历史遗留问题等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整体是好的,制度是可靠的。

当然,这些只是基本面上的情况,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仍然有一些薄弱环节,不容忽视。首先是基金征缴不确定、不稳定。《报告》显示,企业缴费人员占参保职工的比例近六年来持续下降,2014年企业缴费人员19431亿,占参保职工的比例81.2%,比2013年的占比下降2.8个百分点,比2009年下降6.5个百分点,主要是一些行业企业、灵活就业者和农民工的参保意愿容易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加上劳动者工作岗位变动,出现了中断缴费等情况。另外,我国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退休,但是,一些地方非正常提前退休现象严重,职工平均退休年龄只有54岁,导致在职缴费人员不断减少,退休享受保障人员急剧增加。其次,积累性基金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投资管理办法。目前,五项社保基金累计结余52463亿元, 比2013年增加6875亿元,增长15.1%;比2009年增加33456亿元,年平均增长22.5%。按照现行规定,对如此庞大的积累性基金,只能进入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实际上起不到保值增值的作用,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巨大损失。最近公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上限,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也提出,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有关改革进展值得期待。第三,基金收支风险不容忽视。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755亿元,比2009年增加12861亿元,年均增长19.6%;抚养比(参保职工人数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的比值)为2.97∶1,比上年(3.01∶1)下降0.04,随着人口结构变化,这一趋势将长期保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将不断增大。医疗保险支出形势也很严峻,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人次为15.2亿人次,比2009年增加6.8亿人次,年均增长12.6%,2008至2014年,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7147元、7630元、8413元、8780元、9313元和10095元,呈快速增长趋势。2014年,城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门诊就诊1.2次,比上年增加0.2次。医疗服务需求的快速释放固然有不合理的体制、政策因素,但是人口老龄化导致的疾病谱变化、医疗技术进步等也是关键原因,其带来医疗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将是长期的、不可逆转的,对医疗保险基金提出了严峻挑战。此外,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支出也都呈快速增长趋势。

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制度的效益和质量仍需全面评估

在“保基本”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水平、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群众受益面,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报告》显示,2005年以来,国务院连续十年部署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推动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2014年,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061元(离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4664元),当期发放无拖欠,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050元,比2009年增加825元,增长67.3%,养老金替代率为67.5%,与2010年(67.6%)基本持平,2008—2013年养老金平均替代率为66%,总体平稳,也达到了1967年国际劳工组织《老年、残疾、遗属保障待遇公约128号》提出的45%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是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阶段性成就。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达到90元/月,每个月90元的养老金,对于过去主要依靠家庭养老的5亿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来说,提供了更加可靠、更加幸福的养老预期,成为社会广泛赞誉的民心工程。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82.1%,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70.9%,两项制度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社会保险权益,既要管好社会保险收支,也要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机制,提高管理绩效。相比较而言,目前《报告》对社会保险发展状况的总结和分析还是初步的,其实,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人民群众不仅关心社会保险待遇,也越来越关心社会保险制度是否“可靠”,是否“高效”,能否给自己带来稳定的预期,比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投资效益怎么样,能不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医疗保险政策是否合理,医疗保险基金在减轻就医负担、提高健康水平上效果如何,等等。事实上,目前围绕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讨论,最后都要落到对制度质量和水平的评价上来,而社会保险质量水平评价恰恰是社会保险决策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评价能够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既有利于改善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的行政管理,推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也有利于对基金管理形成正确的导向,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质量。这次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主动公布社会保险年度发展情况,就是一次宝贵的尝试,建议逐步建立社会保险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全面建立社会保险信息主动公示、公告制度。要丰富社会保险评估主体,拓宽评估视野,特别是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使社会保险制度更加科学,今年,国务院连续作出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的决定,就是在统筹社会保险制度与宏观经济管理方面作出的重要努力。同时,要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由具备条件的专业机构实施相关评价工作,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险监督与评价,开展对用人单位、参保者、困难人群等的满意度调查等等。要发挥评价的诊断导向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和经办机构对评价意见的反应机制,完善政策设计,建立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健全问责机制。

五、经办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

经过不懈努力,目前中央、省、地(市)、县(区)、镇(街道)五级经办网络已经全面覆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14年工作人员年人均服务人次达1∶10174,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3815人次,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也达到7.12亿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80.2%。

目前主要问题是经办机构设置比较分散,体制不顺,制度化、规范化较差,能力建设也比较薄弱,难以适应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也是造成社会保险管理中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单位,既直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和参保者信息,又直接服务于数量众多、差异巨大的单位和自然人,是提高社会保险质量和水平的重要载体。在经办机构设置上,还要进行优化设计,一要考虑提高管理效率,二要考虑增强服务的便利性,在此基础上,可以对目前的经办机构进行调整优化。首先,应该统一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核、日常管理和现金给付,以减少信息分散、重复核对以及信息交换传递的风险,再按事先确定的比例在各社会保险项目之间分割。这里要指出,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不宜采取税的方式,因为随着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参保者权益信息管理逐渐成为社会保险管理的重点,如果将筹资与资金日常管理、现金支付、服务管理等分开,容易形成信息孤岛,增加成本,酝酿风险,因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做好资金全过程管理的同时,也要对参保者权益信息进行全过程管理,依托社会保障卡,扩大信息采集范围,重点增加收入、转移、死亡等有效信息,实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由于参保者权益信息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经办机构有义务保护信息安全,因此经办服务不宜实行服务外包的形式。其次,对积累性社会保险基金,要按照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委托投资管理机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失业保险基金给付要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第三,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首先要统一制度,统一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的关键是对医疗服务的支付管理,最终是要为参保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由于医疗服务管理涉及大量的专业知识,必须经常性地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机构沟通协调,建议设立独立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机构,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结算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集中精力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最后,要压缩管理层级,实现经办服务重心下移,逐步形成“省、市两级管理结算,县、镇、村三级经办服务”的体制。具体来说,将地市级机构承担的经办服务工作下放到县(区)、镇(街道),使县(区)、镇(街道)两级成为经办服务的主体力量。要按照公平性、可及性、便捷性原则,适应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在乡镇村居布网设点,努力实现网络全覆盖,充分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和社会服务网络,建立综合的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努力实现经办服务一站式办理。省级机构和地市级机构不面向参保人群,更多要承担基金归集、结算、风险防控、区域协调以及积累性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另外,经办机构的属地化管理是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建议逐步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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