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违规补课检讨

2024-06-13

教师违规补课检讨(精选10篇)

1.教师违规补课检讨 篇一

土 城 子 学 区 中 心 校

关于在职教师不参与有偿办班补课、开办“小饭桌”的

责 任 书

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及家长经济负担,坚决刹住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歪风,要求学区内全体教师执行教育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纠风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学区实际,特与全体教师签定此责任状。

一、责任人做到:

1、不得占用假期时间违反规定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辅导假期作业等,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2、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在外租用场地或在家组织或参与违规办班补课。

3、不得参与社会或个人民办教育机构的各种辅导班、补习班等兼职兼课活动。

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开办“小饭桌”并辅导合收费用。

5、学区分管领导、各村小校长、全体教师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发现违规者应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者,可报告给学校有关领导。

二、处理办法

对于违规教师学校一经发现查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绝不姑息。处理办法如下:

1、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教师,一经查实,以《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准,学校概不负责,一切后果自负。同时,考核不得评优、评模。

2、对违规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土城子学区中心校(章)

校 长: 责任人:

2014年7月1日 2014年7月1日

2.教师违规补课心得体会900字 篇二

教师有偿补课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教师想用课余时间为学生补课,真正想提高学生的成绩,顺便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二是:以家教作为自己的第二职业,赚取外快。但不论是出于怎样的动机,长此以往教师有偿家教对学生,甚至对家庭,对社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学生的时间被日常学校的功课塞满满的,他们自由思考的时间很少。再加上额外的繁重的补课的话,那么他负担过重,学业落后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教师出于好的动机为学生家教,但结果可能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不仅浪费了学生的时间,还浪费了家长的金钱,最严重的是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对以后的学习产生不良后果。

学生要想在短时间或者更有效率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就必须请家教上小班课程。特别是当面临升学的时候,这种家教似乎也是必要的!但这种必要却需要付出金钱代价,对一个家庭经济情况一般的孩子来说,这笔额外的费用是不容小觑的。

近几年,随着素质教育的逐步开展,各学校开始关注学生除基础知识外素质的培养,也相应的推出了各种特长加分政策。很多家长“望子成龙”的愿望泛滥成灾,不论有用没用,也不管自己的经济状况是否承担这笔不小的培训费用,盲目的为学孩子报了各种特长班。

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习,我举双手赞成。不仅是对学生,就是对自己来说,也意义非凡。

3.教师违规补课检讨 篇三

郯城街道办归义小学:

通过认真学习教育局《关于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坚决制止在职人员违规补课办班问题的通知》精神,使我深刻认识有偿补课违规办班、兼课问题的严重性。有偿补课违规办班、兼课严重违背了素质教育的宗旨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课业和家庭经济负担,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了教育和教师的形象,败坏了行业风气,恶化了育人环境,在社会上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为了保持教师教书育人、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严守师德和人格,我保证: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自尊自重、立足岗位、恪尽职守,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金钱利益至上等极端个人主义作斗争。

2、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及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切实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坚持向课堂教学要质量,除按规定布置适量课后作业外,一切教学行为均在课堂中完成。

3、不私自课外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辅导和上新课活动。

4、不私自在民办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中兼任啊。

5、不动员学生到指定场所购买复习资料或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6、不在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上)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如果违反上述保证,甘愿接受上级处分。

特此保证!

保证人:

归义小学

4.教师违规补课检讨 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保障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权力,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和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对在职教师利用学生休息时间收费补课、办班等违规违纪行为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是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夜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课余休息时间进行的校外教学,并通过教学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活动。

第二条 学校在职教师不准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在家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严禁教师“课堂不讲课外讲”等违反师德的行为,任何学科教师不得故意留下课堂新课内容放到课外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在自家、到学生家或其它场所进行有偿补课。

第三条 在职教师不得违规利用夜晚和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准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第四条 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以收费补课为目的的托管班、补习班、辅导班,也不得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

第五条 学校教师之间不准相互介绍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介绍家教学生而从中获利。更不得组织不同学科的教师组成班子,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第六条 严格禁止学校在岗教师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也不得为社会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活动提供任何便利。

第七条 在职教师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于参与者,该年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取消当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参评资格。

(二)对于牵头组织者,除按本条(一)款处罚外,三年内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并给予待岗处理。

(四)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教师应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取消直接责任教师的教师资格;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教师违规补课检讨 篇五

为了有效的遏制教师有偿违规补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近日区教育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禁止有偿违规补课的规定和处罚措施,学校也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在会议上,校长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教师个人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直以来,我校教师遵照《教师道德规范》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拒收礼品礼金,从思想上进行有效地预防。今后我们也决心继续努力,严格遵守上级领导的规定和要求,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二、不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

三、不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收受礼品礼金。

四、不介绍学生给校内外其他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正如我国现代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一句格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教育是良心的事业,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教师必须淡泊名利,放弃一些世俗的追求,必须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奉献。奉献是师德的灵魂。在这个相对浮躁和功利的社会中,我们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那种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累,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抗诱惑、拒腐蚀,拒绝有偿家教,为培育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无私的奉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教育者的尊严。我们愿自觉接受组织、家长、学生、社会的监督,做一位清廉的教师,做一位学生与教家长爱戴的教师。

胡洼小学

6.教师违规补课检讨 篇六

金乡县胡集镇中心小学

关于严格规范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

金教体字〔2012〕58号

关于严格规范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禁止

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近来,全县一些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在居民小区内乱办班,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无证办班,扰乱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县政府领导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为了严格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经批准举办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认真清查和登记。符合办学条件的予以保留,不规范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然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取消办学资格,注销办学许可证。县教体局将清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严格规范办学审批。今后凡申请在县区内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要先报办学所在﹙乡镇中心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校舍安全鉴定书、教师资格、基本设施、经费来源及投资方式,教学计划等。经审核合格后报县教体局审核批准。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办学地点、办学范围和教学计划实施办学,严禁私自变更办学地点或私设办学分点;严禁超范围办学,严禁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严格教师资格审查,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学工作;严禁在居民小区内办班;严禁使用临时建筑、居民住宅、危房、地下室和车库等作为校舍。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给以相应处罚。对不服从管理仍坚持违规办班或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要取消办学资格。

四、严禁无证办班。对未经审批私自开办的各类特长班、培训班、要坚决予以取缔。

五、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班。严禁在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严禁教师在自已家、学生家或者其它场所进行以学科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取报酬。对违犯上述规定的教师要进行通报批评,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和晋升高一级职务,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六、学校是教师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校长是治理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作为教师师德评比和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所在学校一年内发现一起的,对直接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发现两起及以上的,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于因管理不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校长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免去或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免去校长职务。

暑假将至,为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和有意义的暑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在此再次重申,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利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公办学校向任何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用于文化类补课活动。教体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内办班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对违规办班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请各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并结合我市《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济教字〔2011〕19号)要求,研究完善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对学生有偿补习活动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教体局治理乱办班举报电话:教体局办公室8721797 监察室***、民办教育科8772175、***

7.教师违规补课检讨 篇七

秦皇岛市政府纠风办

关于严禁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

各县区(秦皇岛开发区)教育局、政府纠风办,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现对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特别是利用假期办班补课、从事有偿家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

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除高三年级可以进行培优补差活动外,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

一、高二年级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

四、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五、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

课。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把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作为学校管理的重点,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考核等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监督管理制度、违规处罚制度,约束教师严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规范教学行为。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暑假前要专门召开会议,组织教师学习相关制度,重申有关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要与各学校校长、各学校校长要与本校任课教师签定不参与有偿家教、不参与办班补课的承诺书,确保学校不组织办班补课,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

各学校要对本校老师的常住家庭地址进行登记,搞好家访和监督。各学校任课老师的常住家庭地址要统一汇总成EXCL表格,与专题会议情况报告和自查报告一并于2012年7月11日前报同级政府纠风办、教育局。

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将结合信访举报,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的力度,对查实的教师有偿家教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1、对同一学校一年内发现并查实一起有偿家教的,将

责成县区对该学校分管领导、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该学校民主评议成绩降低一档,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对同一学校一年内发现并查实两起有偿家教的,或

者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对校长调离原工作岗位,对学校分管校长调离学校,对所在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该学校民主评议实行一票否决,对县区教育局民主评议成绩降低一档。

3、对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违反规定教师的聘任职称,二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4、对同一学校一年内发现三起以上有偿家教行为的,或者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三次被查实的,对学校校长和分管领导予以免职,对该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予以免职,对县区教育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该县区教育局和学校民主评议一票否决,直接定为最后一档。

5、对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三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聘任职称,三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6、查实的有偿家教凡涉及到民办学校的,将责令原批准部门予以查处,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区要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优秀民办学校名单和违规学校名单,通过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

7、此通知从2012年7月6日起执行。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3865031

市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3655058、3655009

附:秦皇岛市在职教师详细信息登记表

8.中心完小关于违规补课自查报告 篇八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宣威市教育局转发曲靖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宣教发[2014]13号)和田坝镇中心学校的通知要求,在全体教师中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引导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提高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未发现一例从事违规集体补课事件,现将我校自查情况进行汇报:

一、成立违规集体补课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少组委成员组成的“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时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违规集体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违规集体补课的暂行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提倡做崇高师德的塑造者。增强全校教师依法从教、自觉抵制违规集体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违规集体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具体落实。学校于2014年3月31日下午4:30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建立健全和落实治理乱办班、乱补课的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有关规定制度,严格加强管理。学校组织教师做出不从事违规补课、不为家长代管学生、补课等行为的承诺,校长与全体教师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规定》和《学校公开承诺书》一并张贴公示。承认书内容如下:

1、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补习班。

2、不利用工作之便,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3、不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4、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5、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6、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7、未经学校同意,不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8、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区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学校举报电话:0874--7963777

四、家校联动。

通过家长会等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违规补课及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通过党员教师帮扶服务活动,配合团市委捐赠书籍爱心活动,指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读书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走进社会,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通过家校联手,营造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抵制在职教师违规集体补课的良好氛围。完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目前,我校教师不存在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现象。

9.无暑假违规补课收费的自查报告 篇九

为严肃对待违规补课收费行为,彻底杜绝违规补课收费的现象,我校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关于禁止暑假乱补课乱收费等问题的通知》(宜教办发〔2015〕58号)、《转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治理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严格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湖北省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办发〔2015〕68号)等各项文件精神,确实把文件要求传达到了每一位教职工,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抓了落实,做到了如下几点:

一、进行师德事迹宣讲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开学初将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我们每月进行一次师德事迹宣讲,学习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教育专家的理念和先进事迹。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补课收费行为。

二、学习上级各部门对教师提出的各项师德要求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学校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违反师德规范处理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三、一切收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格追究。

10.教师违规补课检讨 篇十

和收受礼品礼金的自查报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和阜南县教育局南教育内电[2016]53号文件精神,张寨镇中心学校立即召开全镇中小学校长会议,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并责任到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防止敷衍了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一、加强领导 责任到人

张寨镇中心学校为此成立了由朱超校长任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副校长张跃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及时将上级有关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的文件发布到各个教师手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自查自纠 严肃追责 张寨镇中心学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班、补习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招收好班生等为由收受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一旦发现有顶风违纪者,将实行严肃追究责任

1.对一年内发现并查实一起有偿家教的,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对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违反规定教师的聘任职称,二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3.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三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聘任职称,三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四、家校联动 接受监督 张寨镇中心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家校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补课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断然拒绝有些违规违纪教师伸手讨要的行为,并及时反馈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张寨镇中心学校与各自然学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自然学校负责人与本单位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补课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0558-6623294)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

六、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

张寨镇中心学校利用给学生一封信的形式,指导学生如何度过快乐的暑假,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注意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并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

目前,张寨镇中小学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现象。

张寨镇中心学校

上一篇:企业安全性评价下一篇:《生命生命》课堂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