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未缴解除合同(2篇)
1.社保未缴解除合同 篇一
解除劳动合同后
社保怎么办?
【找法网 社保】摘要: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那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是否收到影响?
法律咨询:我于2004年开始直至现在,在北京的一家外企工作,单位给我缴纳了社会保险。今年初,由于公司撤资,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我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如果可以,那么领取后对我再就业后的其它社保的续缴有没有影响?
专家解答:您属于外埠城镇户口人员,在本市企业工作,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依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外省市城镇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时,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北京市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使用外省市人员的证明和《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到参统的社保中心为其办理缴纳失业保险费转移或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外省市城镇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后回原籍的,由参统的社保中心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至其户口所在地的县以上经办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划转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医疗补助金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按其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2计算;继续在本市就业或者失业的,由社保中心为其开具缴费证明;对失业的,按照本市城镇失业人员的标准,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通过银行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本人。
依据本市相关政策的规定,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加计算,也就是您在原单位的缴费年限与您重新在本市就业后的缴费年限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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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保暂停能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么? 篇二
社保暂停能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么?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因自身经营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后,就应该停止缴纳社保,并且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劳动者可以提出仲裁申请。这时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各种证据资料,包括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那么社保暂停能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么?下面请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社保暂停能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么?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停保手续,不能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具备相关证据,即解除通知或辞职报告,用人单位办理停保,只是暂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没有明确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且并未出具相关终止或解除手续,双方社会保险关系中断不能代表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解除。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至终止前期间内,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出现时,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方或双方提出,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反之则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社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并非法定终止或解除条件。
2、社会保险关系处于停保状态,意味着社会保险关系的终止,而非劳动关系的终止或解除,二者存在区别,不能简单认定。劳动者若认为用人单位的停保行为给自身造成了损失,应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若认定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充分。
二、如何证明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通常,我们想到的就是通过证明单位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来证明劳动关系的解除。但是很遗憾,现有的判例仅仅拿出这些证据,仲裁委是不会认定劳动关系解除 的。因而,除非有公司开出的《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或者是《离职证明》,否则劳动者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很难得到支持。
通过上文,小编简单总结了劳动关系解除方面的知识,想必大家对社保暂停能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么有了初步认识。的确,用人单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是要停止缴纳社保,但是停缴社保并不代表劳动关系的终止。劳动者应该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才是有效的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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