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领域劳务分包合同(精选7篇)
1.建筑领域劳务分包合同 篇一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应工程施工需要,现将土建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制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内容:完成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
1. 本工程全部瓦工分项工程,从放线挖土,回土后压实到甲方和业主签定大合同中所有的瓦工工程量(基础填层砼和二次结构砼全部用自拌砼),如果图纸变更工作量正负不超过总价5%不作调价,变更超过总价5%按现行定额工资结算所增减的工程量。
2. 所有工人宿舍,临设,道路、硬化散水坡(自拌砼),围墙,场地硬化(自拌砼)等瓦工工作量均包括在施工费中,不计任何点工。
3. 到场的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机械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干净。
4. 施工工程中必须节约额材料,做到落手清,每天完工后必须做到现场整洁,机械干净。保证现场达到文明标化工地的标准,如果现场任何达不到标化标准,由甲方派人清理,其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 施工期间分派2名技工配合施工放线。
6. 甲方指令的其他工作。
四:承包形式:按图纸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一次性包干价为人民币(元)
包干费均包含以下内容:
1. 施工中的全部施工用具,人工费(施工中不存在任何点工)等。
2. 所有的瓦工的施工机械(机械性能必须良好)及电动工具,包括拖车,震动棒,电夯,泥桶,直尺,二级总配电箱以下的所有电箱电线(必须符合标化工地标准)及足够的施工照明器材和小型用具。
3. 班组内部的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费。
4. 施工期间职工的劳保福利费用和乙方人员的自行投保费用。
5. 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加班赶进度的补贴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其中安全费和文明费5%。
6. 职工生活费,借居费及往返的车旅费。
7. 必须做好本职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每人60元---------150元)。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 提供建筑设计施工图,对工程质量,施工,技术,进度和安全的全过程控制管理,组织施工班组长熟悉施工图纸并进行现场的施工技术和安全事项的技术交底。
2. 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塔吊,二级电箱供到底层房角(其它所有用具均由乙方自理)。
3. 提交乙方施工场所。
4. 提供乙方食宿场所。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服从业主,监理,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和施工统配及协调工作。
2:认真执行施工规范和业主,建立指令及本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
3: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精心施工,确保瓦工分项验收100%合格。
4:负责主材用料计划必须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进料计划,确保施工顺利。
5: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的工期要求。
6:做好与钢筋工,木工班组的沟通和配合,砼浇筑时必须浇实,浇平,压光。
7:负责自身班组所有职工的劳动分配。
8:负责自身班组的生活费,预付款,食堂炊事费用,统一食堂。
七、施工质量要求:
按设计要求和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执行《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证主体结构达到优质结构,确保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
每套工序必须做好检查验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或不合格的,必须立即返工重做,所发生的返工费用均由造成人承担。
八、工期要求:
本协议生效后,立即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布置施工场地。
全部瓦工工程必须达到总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并与木工钢筋工紧密衔接不得脱节。
如达不到工期控制要求,除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处罚外,甲方另按1000元/日历天罚款。
九、工程付款:
一层结构完成预付生活费10000元,春节前预付已做工程量人工费的70%,总结算款在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十、安全和文明施工: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业主、总承包方及监理人员的统一指挥;
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按规范要求系好安全带,施工期间班组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费用均由乙方支出,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施工区域,严禁吵架闹事现象发生,发生一次打架斗殴处罚每人次200元。
住宿区禁止明火和自搞小食堂;宿舍不乱丢烟头,每天要有专人清扫,注意整洁、卫生。
十一、其他:
1、施工人员进出场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所有施工人员进出工地必须
经甲方登记。
2、如因乙方班组(或职工)不服从业主、甲方人员现场管理或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
施工进度满足不了合同和业主要求,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已施工的工作内容均按70%结算。
3、如乙方未按要求达到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扣除安全和文明费5%。
4、爱护公物,未经同意,非本工种的工具、电具和其他用品不得随意拿用或带出现场,已
经发现以原值的10倍罚款。
5、甲方现场代表为:同志,乙方现场代表:
6、签订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包括:质保金、进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拾万元整。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章作业或未达到业主、监理及甲方要求的所罚款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必须共同严肃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工程结清为止。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2.建筑领域劳务分包合同 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
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
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
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
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
2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要响应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精神,发包人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形象。
在选择承包人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包,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包括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劳务企业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在招标或合同谈判时,要求劳务企业要为工人缴纳意外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同时,国家、各地方政府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现场的每个工人是否都与劳务公司签有用工合同,检查承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对发包人及承包人给予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
2.2 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合同分析工作,对合同的每项条款都认真研究和分析,找出风险因素和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
虽然我国建设部及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出台了许多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但在合同中有关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部分的条款均不能做到有针对性,因为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单件性等特点决定了各工种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工程项目上的施工特点也是各不相同的,这就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企业都要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才,在企业生产、技术及经济等部门人员的配合下,对承发包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明确各项专用条款,并制定透明合理的奖罚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发包人的企业制度或现场的管理制度已经形成的,要在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提交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双方签字认可的往来文件均要做合同组成文件,并具有优先于合同的效力。合同中亦应明确发包人在施工过程要对每一道工序进行及时的检查和验收,杜绝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对已完合格的工作内容要履行签字验收手续,并作为发放月进度款的依据,避免在最后结算时产生纠纷。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都要对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分析和指出合同中的风险及日常行为中应注意的事项,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2.3 要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由于建设行业劳务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其价格组成也比较多,不同地区、不同工程、不同的材料,不同的施工工艺对同样的工种来说其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这就要求在合同签订时,发包人与承包人要针对本工程工作的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特点对每一项可以单独计量的工作内容列出单价。同时要明确结算时的计量口径,是按图纸面积还是按实际面积计量,是以砌体的体积计量还是砖的数量计量,这些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合同中的单价分析表做得好,便于在施工过程中进度款的计量和支付,也有利于承发包双方进行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
2.4 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的工程支付制度,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工资足额发放,规避因工人得不到工资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在与劳务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有在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不得为由拖延发放劳动工人工资的条款,即不论何种情况发生,都应保证工人得到工资。完善工人工资发放的程序和监督,发包人应监督承包人发放工人工资的行为,确保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都优先足额发放了工人的工资,要求承包人及时提供由工人本人签名领取了工资的工资发放表,杜绝直接将工程款发放到“包工头”个人手中的现象。
2.5 要加强劳务合同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和合同管理软件进行劳务分包的动态管理。
随时将施工现场的劳动人员数量、工程进度、工程款发放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记录备案,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承发包人之间的横向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充分目前我国飞速发展的信息管理资源,加强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管理与交流,做到动态管理,随时掌控建筑市场中的合同履行情况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 结束语
目前,国家及各地方政府明令禁止“包工头”直接承揽分包业务,农民工正逐步被劳务企业或其他企业直接吸纳,我国各地方出台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和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正日趋完善。但发展劳务企业和贯彻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工作还远没有达到目标,还需要通过社会各部门进行政策引导、严格监管等艰苦努力才能真正的完善建筑行业的劳务市场,切实保障施工企业及农民工的切身权益。这也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劳务合同的管理知识,贯彻各地出台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事求是的按各地出台的劳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劳务合同,为社会的稳步发展和繁荣昌盛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2005年8月5日.
[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8月17日.
[3]刘家琛.建筑合同实务全书[M].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
3.建筑市场劳务分包管理与分析 篇三
关键词:建筑市场劳务分包风险管理
1 分包管理的现状
伴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工程形式的变化,工程规模日益扩大,社会利益分配形式变革。建筑企业的内部结构也逐步进行了变革。在项目施工用工上也逐渐经历了由最初固定用工到包工头组织施工队再到现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承揽的过程。自2001年以来建设部已经将资质管理制度适用于劳务企业。经过几年的发展,劳务分包已经成为现在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经营模式。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劳务作业分包没有统一的模式,缺乏统一的规定,致使劳务公司处于一种不明朗的状态。劳务企业虽然这几年已经发展起来,但在劳务分包作业过程中,主要的用工形式还是包工头组织劳力。安全、质量、工期、工伤、报酬等方面的管理如果缺位,在这种情况下将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
2 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劳务分包的优点
劳务分包形式的出现使得总包单位公共关系、管理能力、专业能力资源得到有效分配和利用。减少对总包方精力的分散,使总承包方更专注于管理,摆脱日常生产作业中的琐事,统一调度。
2.2 劳务分包的风险
建筑业是劳务密集型行业,劳务人员的使用量大。总包单位把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又把单项分项作业分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按照工日或者单位工程量包给具体作业者。多重分包尾大不掉,反应迟钝,造成管理的极大不便。
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其从事工作的技术含量也相对偏低,大量的没有经过全面职业培训和严格安全教育的劳动力成为施工人员。一旦管理措施不当,这些工人往往成为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
劳务队伍、劳务作业人员的合同意识契约意识差,缺乏利润时容易失去诚信,拒不履约,造成管理上的混乱。社会上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的相关部门对于劳务纠纷解决,以行政干预为主。如果产生劳务纠纷,即使施工企业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最后还是要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3 应对劳务分包风险的措施
根据劳务市场现状,如何做好分包方的选择与管理至关重要,我个人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3.1 提高思想认识,总包单位切实履行职责
劳务队伍的稳定和积极性的发挥,直接影响到施工生产,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正确认识并切实履行总包监管职责,积极探索、实践新形势下劳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有重点、有计划地发掘培育一批“半紧密性”分包队伍,以实现长期合作,互利共赢。
3.2 建立专管网络,加强信息沟通
劳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总包、分包双方齐抓共管方可见效,因此首先必须要建立专管网络,落实专人负责,以确保政令畅通、措施到位。建议成立由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组成的三级管理网络,落实专人负责分包队伍日常管理如劳务人员统计、用工合同管理、持证上岗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工资发放、投诉处理等维权工作。
3.3 加强劳务合同管理
劳务合同必须遵循国家规范合同范本要求,做到“全、细、实”。所谓全,就是合同中的劳务分包内容要全;细,就是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子目要细,不能缺项,漏项,或有歧义项;实,就是合同中对劳务队的要求要实事求是。尤其需要重点注意的是,劳务合同中的分包范围和材料设备约定一定要清晰明确。
3.4 提高资格准入门槛,积极引进实力队伍
一支好的劳务队伍是完成项目施工各项管理目标的保证。在劳务选择上重点需要把关好如下的几个方面:资质审核、组织结构、现场实地考察和向其长期合作单位考证。
资质未经年检的不用,保证劳务资质符合市场要求;核查劳务队项目班子组建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五大员、三大工种负责人有无岗位资格证书,近期市场建筑项目业绩是否名符其实;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务队在建工程现场实地考察,走访业主对该劳务企业的评价;尽量选择在建筑市场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好、长期合作关系的劳务企业。特别是重点关注、优先考虑那些“组织健全、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施工队伍。
此外,正确分析、评估老牌施工队伍的承建能力,避免由于任务过度集中造成不堪重负。积极引进具有实力的分包队伍,严格管理,既可有效缓解施工高峰带来的队伍短缺,又有利于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
3.5 合理安排好施工
进度安排在劳务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好的进度编排和流水划分,能支持劳务队伍的作业面展开和工序合理搭配。从成本角度考虑,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周期会对按时间计算的成本费用(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现场临时设施费和水电费、施工机械和周转设备的租赁费等)会有明显的节约,同时还可得到开发商、监理单位的认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为了加快施工进度,也会增加一定的成本支出。如,增加夜间施工的照明费、模板的使用量和租赁费等。因此,在安排施工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
进度安排合理的同时也提高了劳务工人的工作效率,也就是增加了工人的收入,使其愿意配合项目部的工作,实现双赢。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指导,提供有利的技术、质量保障,严格质量、安全标准,提前向劳务队伍交底,加强过程控制,而不是事后通过检查处罚劳务分包方,同时合理安排材料、器材进出场,设身处地为劳务方考虑,为其提供工作服务,满足工人工作需求,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避免出现返工、窝工,造成劳务队伍损失。
3.6 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关键岗位实行人员锁定
加强现场人员管理,制止劳务“无序”流动是工作的重点。对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锁定。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像安全员岗位,必须做到“人证一致”。
3.7 细化劳务过程管理
劳务过程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除了日常需要强调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内容外,还需要考虑因为劳务队内部管理不力造成施工现场材料浪费。最普遍也是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奖惩约束,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对劳务队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8 做好劳务结算
劳务结算是整个劳务管理的最终环节,必须做到有据可查。结算时,奖惩项、代买代租项、签证零工等都需要一并考虑,切忌漏项。如果是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结算的,必须检查核实是否是劳务队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严格控制合同内容和重复开工,对于未经认可部分严格把关剔除。
3.9 强化分级考核,实现优胜劣汰;适应发展战略,培育核心队伍
调整劳务分包队伍考核标准,重点针对长期合作的劳务分包商,除施工业绩外,把队伍性质、人员稳定性(自有员工数量及比例)、人员状况(持证情况、技能水平)、维权工作等也作为重要指标,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等级评定标准,以促进分级管理。
3.10 尊重劳动平等相待,加强沟通交流
深入推进维权工作,切实关怀劳务民工,无论是对总包单位,还是分包队伍,首先都要怀有一颗“尊重劳动平等相待”的爱心,这样才可能彼此沟通、凝聚人心。总包单位要用实际行动赢得劳务民工赞许与尊重,工作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生活中与劳务人员打成一片,予以关爱,这样整个团队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11 开展教育,加强培训
针对农民工法制观念普遍不强以及劳动技能普遍不高的现状,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技能培训,项目部可根据情况,利用农民工夜校条件,因地制宜加强教育、培训,同时要注意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相结合,逐步提高劳务队伍综合素质。
总之,作为具体施工作业的劳务分包方,其综合实力、操作技能、执行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成败。因此,施工单位在提高自身管理能力的同时,更要慧眼识珠,选好分包方,并给予正确的管理,这样才能做好工程、做精品工程,才能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
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四
甲方:简阳市平息乡竹山村新农村建设项目部 乙方:
简阳市平息乡竹山村新农村建设项目部现将本工程所有的钢筋工程承包给乙方负责施工。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期及成品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砖混结构,地处简阳市平息乡竹山村,所有的钢筋工程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二、承包范围
1、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钢筋绑扎和制作。
2、本工程以建筑面积计价
三、工期要求
本范围内合同总日历工期天数为90天,因甲方原因引起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乙方应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如乙方人力不足,下雨天无工人;该加班而不加班;导致工期延误,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
担,每次罚款不低于1000元)。
四、质量要求
5.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篇五
一、新成立企业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及其电子文档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5、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7、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
8、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9、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10、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11、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
12、市(州、地)建设局或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对必须具备的实物条件,包括办公场所、技术装备等的考察意见。
13、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资质的,每增加一项资质,须增加二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一份相应的附件资料。
三、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附件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C101表)〉及近三年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表)〉、〈建筑业企业财务情况(C103表)〉;
4、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四、资质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年检申报程序:
1、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的,申请人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资料,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其中,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建设部。
3、申请施工总承包系列、专业承包系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或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申请人向所在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经核验原件、进行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审批。其中,申请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审批。
五、办理期限:
1、申请施工总承包系列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系列一级资质的初审期限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建设部;
2、施工总承包系列和专业承包系列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和劳务分包系列资质的办理期限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相关业务的分管厅长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按有关规定收取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两机构的组建工作,并担任第一负责人职务,组织和领导劳务用工管理工作。
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依法制定本企业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直接监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接待受理本企业民工投诉,解决用工纠纷等。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公开相关负责人、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项目经理是劳务用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工资支付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四、工程项目部应建立项目用工台帐,全面掌握现场工作的所有工人上岗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五、工程项目实施劳务分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违法分包、转包,严禁私招滥雇。
六、进场民工必须具备工作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必须与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用工关系;必须接受劳动安全知识、企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知识等培训,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七、劳务分包纠纷解决程序: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商→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协商→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班组长组织协商→项目经理组织协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劳动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用工纠纷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一方采取违法手段解决纠纷。
2011年建筑管理工作计划
一、安全管理
今年将延续2010年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以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构建工人教育体系为主线;以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管为重点;以实施动态扣分,强化事前处罚为手段;以提高监管效果、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
1、将全面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构建工人教育体系作为工作主线
1)开展对外来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审工作,把外来施工企业纳入分类管理范围;
2)实施工地安全质量标准化。通过制定标准化指引、图册,促进工地优良率的不断提高; 3)结合工地的文明施工,狠抓工地的扬尘防治及泥头车撒漏,出台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促进全市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上一个新台阶;
4)全面落实施工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并进行动态评级,定期调整,结合重点监控企业管理办法,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促使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形成良性竞争;
5)加强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平安卡”管理制度;推广农民工学校,构建工人教育保障体系。
2、以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管为重点,防止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发生
1)继续狠抓《佛山市深基坑与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2)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按计划完成施工起重机械的初次登记工作,全面落实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制度,规范起重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管理及安拆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在安装、顶升、拆卸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3)加强对广佛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管,对广佛轨道交通工程深基坑、盾构施工等进行重点的检查,督促专项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全面实施省“平安卡”管理制度,组织广佛轨道交通工程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3、全面实施省动态扣分管理办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事前处罚手段 1)全面实施省建设厅动态扣分管理办法,对违规企业、个人实施量化扣分; 2)把动态扣分与重点监控企业管理办法、标准化评审分类管理联动结合; 3)对扣分较多企业实行预警和约谈制度,对扣满分的企业实施处罚和清出制度; 4)贯彻“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事前处罚手段。
4、提高监管效果,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1)进一步从“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转变,改变监督员的“保姆”角色;
2)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研究专家库准入清出制度;
3)施工企业在标准化评审中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将着重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按照《佛山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治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做到旧隐患彻底整改,同类新隐患不产生。
二、质量管理
1、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1)建筑材料季度抽检制度,包括工程现场施工材料的抽检和商品混凝土企业原材料抽检。
2)对建筑质量检测机构实行动态检查制度,督促建筑质量检测机构完善内部管理,依法查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3)加强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查,结合每季度的材料抽检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检查。
4)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
5)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公示制度,通过社会监督的作用逐步淘汰质量意识差,质量管理差的企业,促进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研制混凝土企业评价系统和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我市商品砂浆管理办法,试点推广商品砂浆。
三、行业管理
1、加大资质审批和资质管理的力度
我局将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批,严把企业资质的准入关,对已经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资质。
2、深入推进劳务分包制度,健康发展劳务分包市场;研究制定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办法;组织劳务分包公司进行培训学习,提升劳务作业水平;
3、继续完善评优办法,建立企业创优激励机制,提升企业竞争力,加速优胜劣汰;
4、调动行业协会力量,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机制。推进工程监理行业自律机制的形成,发挥混凝土专业委员会的自我管理;
5、开展监理行业整顿,打击签订“阴阳合同”,恶性无序压价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使监理企业发挥应有作用。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过程中的办法、规则的总和。编辑本段拟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员工招收录用条件、招工简章、劳动合同草案、有关专项协议草案审批权限的确定;员工招收录用计划的审批、执行权限的划分;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事项的审批办法;试用期考察办法;员工档案的管理办法;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保存办法;集体合同草案的拟定、协商程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移交办法、程序;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修改、废止的程序。
2、劳动纪律:包括时间规则、组织规则、岗位给则、协作规则、品性规则、其他规则。
3、劳动定员定额规则:编制劳动定员规则、劳动定额规则
4、劳动岗位规范制定规则。
5、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6、其他制度。
编辑本段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特点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特点:
(1)制定主体特定性:企业为主体,以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
(2)行为共同性: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
(3)经营权与民主管理权相结合:企业职工既有权参与,又有权监督实施
(4)与劳动合同条款的统一性。
编辑本段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制定的程序
1.职工参与:劳动者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
2.正式公布:应当以合法有效的形式公布,通常为以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
人事管理制度
为使本公司人事统一管理,加强部门间的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人事工作隶属公司办公室,为办公室负责,报请总经理审批,执行下列业务:
(一)依据公司业务需要,拟订人事计划,实施招聘及培训工作。
(二)实施及改进人事管理制度,维持员工与公司间和谐关系。
(三)与各部门主管协商合理安排人员,以使各尽其能。 第二条
人员增补申请程序:
(一)各单位须增补人员的,先填妥“人员增补申请单”后,经总经理批准,交人事部门办理。
(二)人事部门应调查所申请部门是否切实需要增补人员及时机是否适当等问题
(三)人事部门调查后提出详细建议和计划,呈总经理核准后,根据指示办理招聘工作。
第三条 人员招聘程序:
(一)人事部门以各种公开渠道征求人才,收集整理应聘资料。
(二)应聘人员资料经审核后,通知合格者前来本公司接受面试。
(三)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
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上交员工招聘登记表、相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案,安排培训等有关准备工作。
第四条
试用:
(一)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新员工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的,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可报请人事主管核定停止试用。第五条
调动、离职及辞退:
(一)员工申请调动的由申请人提交“调动申请书”送部门负责人签字,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主管核定。
(二)员工如工作不适应或其他原因离职,应于30个工作曰前递交辞职申请书,由部门主管及人事主管签署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办好移交,呈总经理核准后,转财务科办理工资结算。
(三)凡违反公司制度被辞退的,由人事主管与部门主管确认后并签署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呈总经理批准后,转财务科办理工资结算。
(四)人事部门依据人事变动情况即时整理或修正档案资料。第六条
6.建筑施工木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六
用工单位(甲方):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十七项目部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以平等、公平、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彬县银鑫名苑D、E、F座木工分包之事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彬县银鑫名苑D、E、F座住宅楼
工程地点:彬县公刘街中段
工程内容:银鑫名苑D、E、F座所有木工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人工、包进度、包安全、包工程质量)
1、文明工地配合2、控制线、小线自理。
3、小机械自理、电源线自理
4、扣件损耗2%,其他按市场价格赔偿。
5、制作、组装、拆除、拔钉、码垛堆放。
6、劳动防护用品自理。
7、食宿自理
8、安全基金合同总价的2%扣除。
9、工伤事故五万元以内自负,五万元以上双方协商解决。
10、由于无辜停工、劳力短缺影响工程进度,每工日罚款5000元。
11、中途无辜退场,前工程量按30%结算。押金不退还
12、押金50000元整。
三、合同价款(不含税)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阳台以1/2计算。二次结构每平米27
元。辅材每平米28元
四、合同工期
以土建进度为准。
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以施工方案及国家行业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文明工地建设省级标准
四、付款时间、方式
第一次付款基础至四层封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第二次付款主体封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第三次付款主体验收后支付至80%,竣工后支付至85%,其余结算完后六个月后付清。
五、合同签订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承包分项工程完工后合同自动解除。
六、工程结算完后,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付清工人工资,由于乙方与工人发生债权纠纷影响甲方信誉及工程进度甲方将予2000元罚款。
七、补充事项
人员持证上岗。
附:
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现场管理奖罚规定,奖罚细则。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电话:电话:
7.建筑领域劳务分包合同 篇七
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令用工企业头疼的问题:一是“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问题;二是农民工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数量严重不足, 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而难题;三是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 无序流动问题。
因此,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历来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难题之一。
1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现状分析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提高劳务队伍职业素质和建筑企业的整体素质,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建设部曾颁布《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 (建市[2005]131号) , 提出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 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建筑农民工职业技能持证上岗等相关规定。
但目前情况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意识仍然比较薄弱, 劳务分包管理还存在管理混乱, 效率较低, 施工质量参差不齐, 难以负责到位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市场调查分析, 认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过程不规范推进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劳务分
包, 禁止“包工头”形式承包分包业务很早就提出来了, 可到目前为止依然实施不到位, “包工头”带队施工仍然是建筑劳务的主要作业形式,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位或个人的情况较为普遍, 劳务分包流于形式, 劳务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收取管理费名义允许他人以本中位名义承接施工作业, 帮助总承包企业及“包工头”逃避政府监管的情况比较严重。
1.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队伍素质偏低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
作业队伍中, 农民工占了绝大多数, 其中持证上岗的农民工达不到规定比例,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队伍中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将近60%, 技能人才结构不合理, 初级技工多, 高级技工少。
在提高作业队伍素质方面存在重重困难。首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队伍本身的意识问题。大多数建筑农民工没有提高作业素质的意识。他们认为持证与否并不影响从业, 培训耽误挣钱或休息, 有时还需支付一些费用, 对培训取证不积极。其次, 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组织培训积极性不高。在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队伍流动频繁, 培训支出与收益不对称, 组织培训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和申报资质, 普遍存在“人证不符”现象。
1.3 市场监管不到位问题在目前建筑市场上, “重总包, 轻劳
务”的观念依然盛行, 施工单位对劳务分包管理不到位, 相关部门对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政策宣传、引导和研究不到位, 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对劳务分包监管服务不到位, 国家对劳务作业分包管理机制制定不到位。
1.4 劳务企业生存发展受到限制一方面劳务企业受到不正规、
管理成本更低的零散劳务作业队伍的市场排挤, 另一方面, 劳务企业在劳务分包链中仍然处弱势地位, 各种权益不能得到保证, 经常被拖欠劳务分包价款。劳务企业的生存条件比较苛刻, 生存空间比较狭窄, 受到严重限制。
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解决方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 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 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劳务分包作了相关规定, 在《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中, 建设部专门就劳务分包做了详细措施和方案设计。结合目前建筑市场上劳务分包现状, 本文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做出以下建议:
2.1 明确指导思想要健全和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 加快发展
成建制的劳务企业, 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 调整全行业建筑队伍组织结构, 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2 明确建设工程专劳务分包的范围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或
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其范围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架线作业、焊接作业、石制作业、混凝土作业、模板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等。
2.3 严格审查资质、资格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有法人
资格, 具有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2.4 加强监督以市建管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劳务分包制度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及建筑行业劳务市场运行情况调研工作; (2) 对分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违法分包、转包及违规招标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 对按规定可直接分包的专业及劳务作业承包工程进行核准; (5) 对按规定实行招标的分包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 办理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7) 调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履行分包合同中的争议。
2.5 提供服务市城区成立市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交易中心, 为分包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服务。
2.6 遵守工程分包程序
2.6.1 总承包企业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后, 必须向建管部门提交
书面备案报告, 书面备案报告应表明拟分包项目的内容、范围、数量以及发包方式等。提供书面备案报告时, 总承包企业应出具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总承包合同中对分包未约定的, 应提供建设单位的审查意见。
2.6.2 分包活动必须进入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交易中
心公开交易, 分包企业确定后, 依据交易中心颁发的交易备案通知书中约定的内容, 总承包企业必须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分包合同须使用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文本。
2.6.3 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后, 总承包企业持
分包工程交易备案通知书、分包合同到建管部门办理分包合同备案手续, 方可办理建管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3 小结
目前建筑市场存在劳务分包过程不规范、建筑施工劳务队伍素质偏低、市场监管不到位、劳务企业生存受限制等状况, 建议以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 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为指导思想, 明确建设工程专劳务分包的范围, 有关部门严格审查资质、资格, 政府加强监管, 并提供合理化服务, 企业严格遵守工程分包程序。
摘要:本文讨论了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 就该问题对各个实施主体如:承包商、分包商、政府等相关部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管理
参考文献
[1]袁宏川, 李慧民.对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战略的思考[J].建筑经济.2007 (4) :8-10.
[2]聂玉涛.浅谈劳务分包施工队管理[J].建筑与工程.2010 (7) 695.
【建筑领域劳务分包合同】推荐阅读:
建筑劳务分包公司11-25
建筑劳务分包实施方案07-01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书11-06
建筑施工分包合同08-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10-27
劳务建筑合同08-04
建筑钢筋劳务合同07-05
建筑工地劳务合同07-16
建筑工人劳务派遣合同08-12
建筑劳务施工合同范本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