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行装)2011工作总结
1.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行装)2011工作总结 篇一
浅谈新形势下基层法院行政装备管理
作者:王网宝发布时间:2008-10-31 16:52:38
随着基层人民法院基础建设的深入,法院的现代化办公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办公设施更加齐全,技术要求更加提高,这都给法院的行政装备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研究和探索法院行政装备管理模式,建立保障审执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新时期法院行政装备管理模式已成为当前基层法院管理工作中一个迫切的问题。
一、基层法院行政装备管理的特性和要求
基层法院行政装备管理的工作内容比较复杂,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涉及到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环境管理、绿化管理、安全管理、水电空调电梯保养维修、会务保障、网络管理、车辆管理、食堂工作等等,旨在为法院审执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供物质上的保障;为法院干警的衣、食、住、行提供优质服务;为人民群众到法院参与诉讼活动创造良好的氛围。法院行政装备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干警的精神状态、工作效率,并且关系到法院的审执质效和老百姓对法院的印象。因此,人民法院的行政装备管理工作在整个法院的工作中既是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
法院的行政装备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后勤管理工作相比较,既有共性,又有其自身的特性:
一是服务性。法院行政装备管理工作的核心就是服务,为审执业务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为法院审执等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二是复杂性。首先它表现为事无巨细,头绪繁多,审执等各项工作所需的交通、通信、器材耗材、装备等物资保障以及审执工作人员的生活样样都要细心考虑,精心安排,稍有疏漏,就会影响审执等各项工作的展开和审执人员办案的情绪。其次是涉及面广,既要处理好法院内部各部门的关系,又要处理好法院与外部的诸多方面的关系。
三是持续性。行政装备管理工作一年365天,天天都要不间断运转,特别是安全保卫等工作时时不能有间断。并且还要有超前的概念,如接待、安全等问题都要事先就展开准备,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直接管理和物业化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的法院行政装备管理模式
法院的行政装备管理模式,目前主要是直接管理模式。所谓直接管理模式,就是由各法院的专门内设机构即行政管理装备部门直接管理法院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行政装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管理,包括对人、财、物的各项管理。直接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
1、安全性强。从事行政装备管理工作的人员大多是具有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素养的工作人员,且只服务于法院自身,相对安全保密观念较强。
2、管理较具体、深入。由行政管理装备部门直接干预行政装备管理,使得管理工作更能细致全面展开;
3、可以解决一些就业问题,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但直接管理也存在着很多弊病,主要体现在:目前各法院行政装备管理部门配备的人数均不多,如实行直接管理,势必需要大量的辅助管理人员。
4、费用支出较大,因为法院不仅要支付这些辅助管理人员的工资,还要考虑奖金及福利、社会保险等,这又成为各法院的一大负担。
所谓物业化管理模式,就是法院将各项行政装备管理工作委托社会上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由物业公司具体管理其下属的人、财、物,法院对从事行政装备管理工作的人、财、物不直接发生关系。法院行政装备管理部门的职责是监督。采用物业化管理的有利因素有:
1、管理人员精简。目前,在直接管理模式下,各级法院配备的行政装备力量尚可应付。
2、管理强度、难度减轻,重点在于监督工作和与物业公司的联系,也不受各种关系的干扰,管理人员能放手监督管理。
3、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强,工作效率高。费用支出相对较少。由于物业公司安排从业人员,往往能兼职则兼职,一身多职,人员较少,相对开支费用较少。
4、符合现代机关后勤保障社会化趋势。但物业化管理也有弊端,这主要在于各级法院的保密内容较多,故必须加强对后勤从业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培训,防止泄露审判秘密。
鉴于上述两种管理模式的利弊分析,笔者认为应充分发挥两种管理模式的各自优势,实行两种管理模式的有机结合,更好地为各级法院的行政装备管理工作服务。对涉及安全保密内容要求较高和法院干警切身利益的保障事物宜采用直接管理模式,如对食堂、车辆、网络等方面的管理。对一般性的日常保障事宜采用物业化管理模式,委托物业公司实行社会化管理,如清洁卫生、绿化管理、安全值班、水电空调电梯保养维修和会务保障。
三、建立新型的法院行政装备管理模式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法院行政装备管理的核心任务是保障审执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在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法院行政装备管理模式的实践中,要围绕着这一核心任务,本着保障审执工作为原则,着重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第一,要处理好重点服务和全面服务的关系。重点服务指为法院领导开展政务活动提供良好的服务。法院领导的政务活动事关全局,直接影响法院工作的开展,因而在后勤服务工作中应视为重点,不能有失误;全面服务指为法院机关提供良好的服务。全面服务包括为法院审执工作有效运转服务和为改善干警生活福利服务。这种服务关系事关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关系到到大多数干警的切身利益,服务的面很广,内容很多,所以应从全局角度出发,事无巨细,处处占据主动。
第二,要处理好开源与节流的关系。法院的经费主要依赖于财政的拨款,这就决定了在行政装备管理中节流就是一种开源。要做好节流工作,首先在资源利用上要节流。不盲目采购,成闲置浪费,而要合理充分地利用诸如办公、交通等方面的硬件资源。其次是在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节流。对于法院基础设施的建设,一定要充分调查市场,精打细算,能省则省。再次是在消耗与支出上的节流。如走廊的灯光、洗手间的流水,办公室的电话等问题。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要从小处着眼,细致管理,做好节流的工作。第三,要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加强管理是提高法院行政装备管理服务质量的有力保证。服务和管理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行政装备管理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言谈举止,单位的环境卫生、服务质量都能反映一个单位的管理水平。因此,建立新型的法院行政装备管理模式,必须在加强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抓好以财务成本管理和服务管理中的各项管理,使法院的行政装备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近几年,各级首长机关和基层都十分重视武器装备管理工作,对如何科学管装爱装,研究探索了一系列可行的方法,成效显著。从基层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都有一套管装爱装的好传统、好经验,管理秩序比较规范,制度落实较好,基本上步人了规范化管理轨道。但是由于军械装备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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