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劳保的请示

2024-08-05

关于购买劳保的请示(精选4篇)

1.关于购买劳保的请示 篇一

请示范文-关于购买办公用品的请示

请示范文-关于购买办公用品的请示

请示。请示是向主管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或问题作出指示、给予答复、审核批准时所使用的公文。请示与报告的区别:请示是要求上级机关给予答复的文件,而报告则是不要求答复的文件。

(一)什么事情应该请示?

一般而言,凡向上级请示的问题,应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属于主管上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才能办理的事项。

2、对现行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级单位明确答复才能办理的事项。

3、工作中发生了新情况,而无章

可循,有等上级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4、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行规定,有待上级重新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5、因意见分岐,无法统一,难于工作,有待上级裁决才能办理的事项。

6、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开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为防止工作中失误,需请示上级审核的事项。

7、按上级明文规定,完成一个任务,需报请上级审核的有关事项。

(二)撰写请示需掌握的三个要领:

1、详细、准确地写明请示事由。不仅应在标题上写清,还要在在正文里写明请示什么问题,为什么要向上级请求。请示事项要专题专文,以便上级及时答复。

2、明确提出本单位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供上级参考。意见要写得有理有据,必要时可引证有关的现行政策、规定条文。如本单位意见分岐,要分别陈述不同意见的内容,并加以分析比较,还可提出倾向性的意见,供上级权衡、批复。

3、具体提出对上级的要求。包括希望按某个最佳方案批示;由于时间限制,或事态严重,希望上级尽快答复,甚至务请在什么时限内答复;提请上级批复时需要注意或强调的问题,否则可能引起什么不良后果;在上级正式批复前,建议上级同意暂先按什么原则进行工作;等等。向上级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及时、准确的批复,但行文中切勿使用要挟的言辞。

关于购买办公用品的请示_范文

公司领导: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冠冕堂皇的理由,可罗列数条),某某部门需购买*****办公用品:***,预计多少钱;****,预计多少钱。。以上合计共需*****元。

妥否,请批示。

****部门

*年*月*日

2.关于购买劳保的请示 篇二

实务中,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业务将会越来越多, 而对于母公司购买的子公司少数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目前的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没有明确规定, 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对此进行了规定。笔者认为,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购买少数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这两个方面的问题, 本文拟对此作一探讨。

一、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即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通常应当按照交易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调整增加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非货币性资产作为支付对价的,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而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成本, 但是,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不能计入投资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不属于企业合并, 不能按照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确定其投资成本, 因此母公司在确定该部分投资的成本时无需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况处理。下面举例说明。

例1:甲公司于2008年1月20日以银行存款1 500万元取得同一集团内的乙公司60%的股权。合并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3 000万元。

2009年1月20日甲公司又以一块土地与乙公司的少数股东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的股权进行交换, 取得乙公司20%的股权。该土地的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 累计摊销额为500万元, 经评估其公允价值为800万元, 假定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2009年1月20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3 500万元。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8年1月20日合并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 800万元;贷:银行存款1 500万元,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00万元。

2009年1月20日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800万元, 累计摊销500万元;贷:无形资产1 000万元,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300万元。

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 (资本公积) ,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笔者认为, 上述规定基本上是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一致的, 即使原子公司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 也不再确认新增投资产生的商誉, 合并财务报表上反映的商誉为首次购买日确认的商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规定:允许企业在购买法下确认被购买企业100%的商誉, 即不仅确认母公司的商誉, 还需确认少数股东权益产生的商誉。这样, 母公司在首次购买日就应确认全部商誉, 母公司后续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时不再重新确认这部分新增投资产生的商誉。

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来看, 虽然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不再确认新增投资产生的商誉, 但是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 母公司购入非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时确认的商誉为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即在首次购买日确认母公司应享有的商誉, 因此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还存在一定的差异。

例2:甲公司于2008年1月1日以5 500万元取得集团外乙公司60%的股权, 购买日甲公司聘请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乙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为:乙公司的一栋办公楼评估价值为600万元 (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 , 乙公司一项未入账的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400万元 (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 , 其他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等, 因此经评估的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 000万元。

购买日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7 000万元, 其中:实收资本为5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800万元;盈余公积为2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 000万元。2009年1月1日, 甲公司又以银行存款2 300万元自乙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乙公司20%的股权, 假设乙公司2008年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为1 500万元, 未作利润分配, 并且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外无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8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成本) 5 500万元;贷:银行存款5 500万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合并商誉=5 500-8 000×60%=700 (万元) 。

2009年1月1日再购买该子公司20%的股权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成本) 2 300万元;贷:银行存款2 300万元。

计算2009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调整权益的金额。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投资成本为2 300万元,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7 000+1 000+1 500-100) ×20%=1 880 (万元) ;应调整权益的金额=2 300-1 880=420 (万元) 。

3.关于购买教学用品的请示 篇三

近期培训需要部分教学用品,为满足工作的需要,拟购买部分教学用品。明细如下:

1、书写工具: 中性笔(晨光)300支×0.8元/支=240元

中性笔替芯100支×0.4元/支=40元

铅笔50支HB 20支×0.65元/支=13元

2B 20支×0.75元/支=15元 红色 10支×1.5元/支=15元 橡皮擦50个×0.5元/个=25元

白板笔60支(红、黑、蓝各20支)×1.2元/支=72元

记号笔30支(红、黑、蓝各10支)×1元/支=30元

白板笔板擦20个×1.5元/个=30元

2、纸张及纸品

复印纸10盒×7.2=72元

A0白纸:100张×1元/张=100元

A1白纸:100张×1元/张=100元 A2白纸:100张×1元/张=100元

A3白纸:1包× 40元/包(500张)=40元 A4白纸:10包×18.5元/包=185元 薄本:软皮200本×1.2元/本(30页)=240元

黑皮50本×8元/本=400元 黑皮 20本×16元/本=320元

3、胶带类及胶水

宽胶带5卷×8元/卷=40元

窄胶带5卷×2.5元=12.5元

胶水5瓶×1.5元=7.5元

胶棒5个×1.5元=7.5元

4、其他

便利贴50个×1.85=92.5元

插排5个(公牛)×45=225元

得力黑色长尾夹19mm 10×5.5/盒=55元

得力黑色长尾夹25mm 10×9.8/盒=98元

得力30cm直尺20×1.2/把=24元

得力透明按扣公文袋 50×1.5每个=75元 共计2659.5元(贰仟陆佰伍拾玖元零五角)

妥否,请批示。

人事管理室

4.关于购买劳保的请示 篇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配合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规范税制,经国务院批准,停止执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的政策停止执行。下列文件及条款同时废止: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71号);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第一条;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06]61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承建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37号)。

二、为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外商投资企业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含本日,下同)购进的国产设备,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可选择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2008年11月9日以前获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并已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2009年6月30日以前实际购进国产设备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在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三)购进的国产设备已列入《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

三、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国产设备的增值税额,不得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四、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补税款=国产设备净值×适用税率

国产设备净值是指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设备净值。

上一篇:年三个以案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下一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