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红线演讲稿(精选11篇)
1.安全红线演讲稿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下午好,我叫___,来自__公司__岗位,作为一名基层岗位工,从进入公司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开始,安全生产理念就一直扎根在我的脑海里。几年的工作,吸取过很多次的事故教训,脑海中印象最深的是2013年国家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句话。
作为基层岗位员工,什么是“红线”?我认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就是我们不可逾越的红线,日常工作中,不能因为图快图省事,而去触碰这条红线,时刻谨记自己是生命最好守护者,只有自己遵章作业才能最好的保护自己。同时,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氛围也是保证安全的重要环节,所以每个人都要争做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不能容忍任何偏离安全制度和规范的作业行为,形成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的安全氛围,才能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对于我自身而言,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发现他人违章及时制止,积极学习安全知识、参与安全活动,做好这些,我认为这就是做到了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
然而现实中,许多的员工总认为自己有矫健的身手、高超的工作技能、丰富的实操经验,从而麻痹大意,思想疏忽,忘记了“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这条至理名言,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只有积极主动,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才能最终养成良好的安全素养,成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我保安全”的安全卫士。
大家应该都熟悉,父母语重心长的叮嘱:你上班了别的都不多说,你一定要时刻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才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父母的关切,是对安全的期望,也是我们做儿女的必须履行的职责。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要从那些惨痛的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种.种血的事故告诉我们,别的事情做错了还有改正的机会,而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敬畏生命,敬它的伟大,畏它的易逝,关爱生命,是我们每个人神圣而崇高的职责,是我们要时刻守护的红线。
最后愿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着爱,爱自己,爱亲人,爱同事。让大家一起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做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确保我们每一个职工都有一个平安幸福的家庭!
谢谢大家!
2.安全红线演讲稿 篇二
一、不容乐观的土地家底
土地资源极度紧缺,耕地不断减少,已到了保证粮食安全的最下限,而城市化、工业化建设用地需求还在不断增加一这就是我国不容乐观的土地家底总体状况。
1. 土地禀赋不足。
我国内陆土地面积约为144亿亩,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3,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8亩,其中有9个省区人均耕地面积低于1亩,3个省区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5亩。在全世界26个人口超过5000万的国家中,我国人均耕地量仅比孟加拉国和日本略多一点,排在倒数第三位。
同时,我国不仅土地资源相对贫乏,土地质量也较差。我国国土中干旱、半干旱土地大约占一半,山地、丘陵和高原占66%,平原仅占34%。而且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工矿、交通、城市建设用地的不断增加,人均耕地不断减少。排名世界第126位,仅为世界人均耕地40%,是印度人均耕地的一半。以不到世界7%的耕地却要养活世界1/5的人口,远远超过了耕地的承载力极限,粮食安全问题越来越显得格外重要。而且我国大部分地区人均耕地面积实际上都只有几分地,远低于联合国规定的人均0.8亩耕地面积的下限,人均耕地面积稍多一点的地方又都是干旱缺水低产地区。我国83个50万人口以上的大中城市中,有73个分布在全国52片耕地集中分布区,即我国最强劲的经济发展区域与最需要保护的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分布区域在空间上是复合的。经济发达地区对土地需求量大有目共睹,优质耕地与需求土地的重合矛盾也愈加凸显。
2. 人地矛盾突出。
我国人均土地面积尽管很少,但每年还在以1800万~2000万亩的速度减少,今后我国每年仅建设用地至少还要占用耕地三四百万亩。即使如国土资源部所言目前没有突破18亿亩红线,用不了几年也将突破国家规定的18亿亩农田的最低下限,因为18亿亩耕地红线是由“四根支线”组成的: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建设用地计划;三是耕地保有量;四是基本农田面积。现在基本农田面积已亏空3900多万亩,保住现有的15.89亿亩基本农田,形势更不容乐观。而且我国人口还在不断增加,预计到2012年,即使严格控制占地,把能够开垦的后备用地都开垦完,我国也将至少要有1亿亩以上的耕地缺口。按现在的需求水平,我国粮食需求总量到2020年为6.03亿吨,2033年为6.63亿吨,大体需要比现有5亿吨粮食生产能力高出20%~30%,而不断减少的耕地使维持现有产量都要付出极大努力,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而且我国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荒漠化土地不断扩大,环境可持续指数在146个国家和地区中名列倒数第14位,使土地危机更加严重。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已经严重制约着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必须充分认识我国土地利用、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突出,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非常艰巨。
3. 两难处境加剧。
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中国用全球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成功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需求持续扩大。在相当时期内,中国都将面临土地供需矛盾尖锐的现实挑战。而坚持最严耕地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粮食安全警戒线,按照耕地保有量1.2亿公顷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5亿吨左右的目标,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成为中国发展过程中的不二选择。
按照《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对2020年我国粮食需求的预测,《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1万亿斤以上,比现有产能增加1000亿斤。为实现上述目标,需要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亿亩以上,基本农田面积15.6亿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5.8亿亩以上;粮食单产水平达到700斤,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科技贡献率达到55%。同时,为便于检查和考核,《规划》还提出了到2010年至2015年的阶段性目标。这一红线是中国粮食安全的警戒线,保障耕地面积是铺设粮食安全之路的第一块巨大基石。
一方面,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还不高,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必须加快;另一方面又要节约土地,“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两难处境加剧。预计到2025年我国城镇人口将达到9.26亿,到2030年将突破10亿,城乡人口转移的规模是世界上空前的。如果2025年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70%,即9.26亿人居住在城里,城镇人口比现在还要增加3亿多,需要约12.2万平方公里的城市土地,这至少需要新增约2万平方公里的城市面积。另外,道路交通,工矿企业也要发展,也要占地。因此,今后我国每年都要再占用四五百万亩土地,到2020年就至少要增加四五千万亩建设用地。中国肥沃而便于耕种的土地,现在差不多都已开垦,剩下的可耕地数量已不多。不仅如此,由于人口增长、工业发展、城市扩建、房屋和交通占地等原因,耕地面积还在不断缩小。各地城镇建设用地非常紧张,致使各地方政府屡屡突破规划,违章占地,每年违章占地竟高达数万起。据国土资源部统计,按照中国人均1亩多地的耕地占用量,今后每年至少有260多万农民失去土地。很多城市按照原土地规划已经无地可征。有的已经透支了四五年的用地计划。现在中央要求“必须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即我国最多也只有2000多万亩耕地还能占用。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所以今后我国城市建设基本上已不能再占用农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我国土地利用、特别是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和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
二、谁在大胆踩红线
2010年和2020年,全国耕地应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一这两个数字是刚性的。中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这些都是写进法律、上了中央红头文件的,是中央领导反复强调的,同时也是不断加大问责力度的。但就是有人在大胆踩红线。
1.“土地财政”冲击红线。
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12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8814.4亿元,同比增长50%。其中,3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突破1000亿元。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同比增长70.4%。实际土地出让面积42.8万公顷,同比增长105%。如此巨大的“土地财政”蛋糕,是导致地方政府大片违法占用耕地的直接诱因。
土地出让金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成了地方政府不折不扣的“钱袋子”。比如,按有关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显示,有22个城市的提取比例未达到要求,共计少提取达146.23亿元。有数据显示,近10年来,随着各地土地出让金的持续攀升,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土地出让金俨然已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有些地方已经上升为“第一财政”。
竭泽而渔的“土地财政”是不可持续的。以土地财政为核心的地方财政显然是不健康的。在土地财政的魔棒指挥下,政府必然把地价抬到尽可能高的位置。多年来,“经营土地”一直是一些地方官员的口头禅,在经营土地的冠冕堂皇口号下,卖地生财成了他们自觉的追求和强烈的利益选择。因此,有人惊呼:地方政府成了最大开发商。
地总是有限的,地卖完了怎么办?正如有专家所剖析的那样,卖地冲动会将数10年后的公共财政收入提前透支,一旦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结束,可供开发的土地日益减少,未来的公共财政状况将会面临严峻考验。现在这样干,实际上是不负责任的,是拿后代的幸福开玩笑。
尤需提及的是,开发商不会做赔钱的买卖,他们花越多的钱买地,就必然想赚最多的钱。换言之,地价越高,他们就必然越抬高房价。此外,还需要一提的是,土地财政的背后往往隐匿着土地腐败,比如有的房地产商之所以能拿到地,是因为和权力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或者说有些房地产商本身就具有政府背景。面对土地这块大蛋糕,那些有机会腐败的人都想切一块。近年来,关于土地出让方面的腐败,可谓多矣。
2.“占补平衡”忽悠红线。
根据国土部门“占补平衡”政策规定,新增耕地可按比例换取本地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多出的新增耕地面积指标,则将通过省一级国土部门,统一核算。“占补平衡”的本意是用掉一亩地,造一亩地来补上,是为了保证耕地红线的安全,并解决经济发展与用地不平衡的矛盾。如果真正做到执行不走样的话,18亿亩红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突破的。但是,许多地方打着“占补平衡”的旗号来忽悠红线。被扭曲的“占补平衡”正构成对中国耕地安全的严重威胁。
利用“占补平衡”来忽悠红线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占多补少。明明占用了100亩,只补了60亩,上报就号称100亩。安徽某市政府与国土部门联手造假,以谷场复垦的名义,谎报了3.6万亩复垦耕地面积,一下子为该市挣来了2年的用地指标。
二是占近补远。占用的是城市周围的良田,补的是远在深山沟里的远田。北京某机关在海淀区占了一块地,最后地补在延庆一座小山沟里。占用的地本来是一年两熟,而补的地一年一熟都是低产。
三是占好补孬。让良田“上山下海”是沿海发达地区政府获得建设用地指标的主要方式。近几年来,通过不间断地围海造田所造出的用地指标,沿海地区已成功置换占用了大量原先优质的耕地。而新获得的耕地,由于盐碱成分过重,往往要经数年甚至近10年的劳作,才能达到原先耕地的质量。山上新造的土地质量堪忧,很多都是抛荒、不能耕种的空架子。这些土地,要么毁林而得,要么不能耕种,总之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四是富地方占穷地方补。近几年来,有些省市纷纷出台土地整理置换指标允许有偿流动的政策,发达地区向山区等欠发达地区购买指标,长江以南向长江以北地区购买指标。山区通过毁林造地等方式获得经济利益的链条已屡见不鲜。
东南沿海有个省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把欠发达地区的新增耕地指标转让给省会城市,由省会城市给予欠发达地区经济补偿,“双方各取所需”。欠发达县市获得不菲的有偿调剂收入,发达地区则获得大量的建设用地指标,惟一受损的是耕地质量和欠发达地区的生态环境。
类似的指标交易在沿海发达地区由来已久。有的花数千万元从欠发达地区购得土地整理折抵指标数千亩。其方法是先将几个重点工业园区所在乡镇的基本农田移向山区和半山区,又从同属山区的相邻县购买指标,由其有偿代保基本农田若干亩。如此一变通,发达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就有了。
据国土资源部的资料显示: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我国目前耕地平均等别为9.80等,低于平均等别的10~15等地占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总面积的57%以上,生产能力大于1000公斤/亩的耕地仅占6.09%。耕地质量保护压力很大。
3. 房地产商蚕食红线。
在房地产开发热及国家土地政策变化的刺激下,开发商圈地热不断高涨。有些开发商圈占土地更是到了失去理智的程度,从过去几十亩、几百亩增加到一圈就是几千亩、上万亩,其中包含大量违法征地。近几年开发商大量圈地,土地的购置面积不断大幅度增加,而且远高于开发面积,很大一部分在闲置,开发商手里面已经囤积圈占了相当大量的土地储备。
4. 专家理论干扰红线。
反对18亿亩红线的是一位资深经济学家。他说:允许耕地转为开发地房价就能降下来,保护耕地没必要。他认为,粮食可以进口来解决。广大网友批评说,这个专家站着说话腰不痛。中国耕地本来就少,只占全球的7%,再不保护13亿人吃什么?国际市场哪能解决得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
除了以上几点以外,还有以新农村建设为幌子踩红线,以办开发区为名义踩红线,以土地换保障踩红线等等。
三、用政治眼光看“红线”
土地问题始终是中国最大的政治问题,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我们必须用政治眼光来看待保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性。
1. 用政治眼光看历史。
中国历代王朝更替,几乎都是由于失去土地、吃不饱饭的农民起义推翻的。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中国革命被称为土地革命,主要也是因为领导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平均地权”,赢得了农民的支持,才取得的胜利。所以解放后头一件大事就是进行土改,让农民分得土地,以稳定政权。
2. 用政治眼光看当前。
我国的改革开放仍然是从农村包产到户开始,让农民重新得到了土地支配权,从而解放了生产力,才出现了经济发展的新局面。30年一轮回,如今又一个30年过去了,我们又重新面临着新的土地困局:随着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度的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方面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城市化建设需要大量土地,与耕地保护、粮食危机、大量失地农民产生了尖锐矛盾,或者说建设与吃饭、生存与发展产生了尖锐矛盾。农村土地纠纷正在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和发展、导致中国农村不稳的首要问题。而农村土地纠纷主要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建设和地方财政强行从农民手里低价征地,造成2亿多失地农民引发的。
3. 用政治眼光看现实。
目前,我国城乡建设中,虽然土地资源十分紧缺,土地浪费却非常严重。从土地利用状况看,我国建设用地利用总体粗放,节约集约利用空间较大,为统筹保障科学发展与保护耕地资源提供了基础条件。
现在,我国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共有33.4万平方公里,根据世界各国城市人均用地标准,按平均1平方公里居住1万人的合理水平,能够容纳33亿多人,若按我国住宅区每公顷建房1~2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35平方米,公顷300~600人的标准容积率,容纳的人就更多了,但实际上我们3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只住了13亿人,可见土地浪费很大。目前,我国城市人均用地133平方米,已经超过人均建设用地120平方米的规划标准高限。如果城市人均用地面积从现在的133平方米减少到100平方米、1平方公里居住1万人的合理水平,在城市化率达到70%的水平时,全国将可节约土地约3万平方公里。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面积是4亿亩(26.7万平方公里),其中农民宅基地有2.5亿亩(16.7万平方公里),农村人均用地214平方米,超过农村人均建设用地150平方米的规划标准高限64平方米。目前,我国有2.4亿农民到城市打工,他们在农村都留有住房,尽管城市里住房紧张,寸土寸金,居民面临住房难,而乡村一幢幢的单体农居占地甚广却人烟稀少,对比鲜明。据国土部门的统计显示,全国村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9.2平方米,而农村的住房空置率大约在30%,即高达80多亿平方米,农民盖房的资金每年约有七八千亿元,但是盖了房之后,很多没有人住,不少村庄都成了“空心村”。
4. 用政治眼光看改革。
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农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合法性,适度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央决定为合理解决土地流转指明了改革方向。
现有的农民宅基地16.7万平方公里,若允许合法流转,就能使城市的土地供应增加1倍以上,可以大大增加可建设用地,缓解城市用地矛盾。据估计,到2020年我国还将约有2亿农民进城,仅宅基地就可以腾出1500万亩(1万平方公里)土地,规模相当可观。
四、三大措施严守红线
既然18亿亩耕地红线是法定的;是事关粮食安全的生命线;是涉及到大局稳定的政治问题。既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这就说明,这根红线是万万动不得的。笔者认为必须采取以下三大措施,严守红线。
1. 运用“天眼”严守红线。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作为一种先进的科技执法手段,犹如“天眼”,使违法用地无所藏匿。这一手段为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更加准确地评价一个地区的土地管理秩序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依据。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图,对监测范围内土地利用情况发生变化的地块进行核查,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的专项执法活动。我国已先后开展了10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效果明显。百姓盼望正常使用“天眼”,对全国2859个县(市、区、旗)全覆盖,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要待事后再追究。
2. 执行“天条”严守红线。
一位农民朋友说得好:18亿亩耕地红线是上法律的,又是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的,法律就是“天条”,谁敢大胆踩红线,谁就犯法,犯法就是犯了“天条”。对于那些天条不惧的人应追究法律责任不手软。
国务院“十五号令”规定:“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的,追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处分”。可是,问责的“天条”白纸黑字明摆着,至今却未见严格执行到位的报道。
3. 履行“天职”严守红线。
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国土部门的“天职”。对于不积极履行天职的政府领导和国土部门要严厉问责。我们高兴地看到2010年12月16日上午,违法用地较为严重的5个市(州)、7个县(市、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被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请到北京进行集体约谈。这标志着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问责”开始启动。
摘要:人多地少是我国的一个重要国情。截至2010年底,我国耕地总数不足18.26亿亩,已接近18亿亩的红线。人均耕地不足0.1公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发达国家的1/4。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需求持续扩大。在相当时期内,我国都将面临土地供需矛盾尖锐的现实挑战。而坚持最严耕地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粮食安全警戒线,按照耕地保有量1.2亿公顷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5亿吨左右的目标,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成为中国发展过程中的不二选择。
3.安全生产、强化红线意识重在人 篇三
关键词:安全 强化 红线
1 概述
安全是当今世界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安全生产关系着群众生命,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必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企业、每一个职工思想深处,注重企业内部具体日常化细节管理,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我国的经济建设不能以牺牲生命财产为代价,不能以放弃安全生产为代价!
2 红线意识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很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安全预防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人们常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防工作是保险工作,越是抓得早、抓得紧,事故发生的风险系数就越小,就越能遏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就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习主席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就是“红线意识”。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过去的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应,必须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促进企业安全、可持续发展,自觉提高坚守“红线”的能力,做坚守“红线”的坚强卫士。
3 安全生产重在人
企业的安全形势的好坏,历来被当作衡量一个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企业安全重在管理,抓安全管理必须务实,任何的不务实、不作为和乱作为都有危险,都不可取。
人是决策者,人是执行者,人是操作者,人是一切生产、生活的行动者……思想决定行动,若一个人的思想走偏,即使是制定的法律、政策、规章制度、条例、管理办法、规程和程序等等均可以违背,改变安全生产、生活的既定方式,所以安全生产关键在人、重点在人、执行在人。
对一线职工来说,若靠蒙骗、辩解来脱逃责任,虽可躲过暂时的警告惩罚,但却会留下一个潜伏的隐患,极易养成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和懒惰的惯性心理,此时若不能引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轻则为生产带来惰性,重则引起无视安全的惯性心理,危及安全工作效率,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发展。
对上级安全检查来说,安全生产不可只做表面功夫,表面的安全只能暂时获得一时的信任,但却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安全问题与隐患能隐藏一时,却可能在不经意时爆发,它若爆发,犹如一枚炸弹,随之而来的,会是可怕的事故,发现问题的唯一对策不是逃避问题,是尽快的解决问题,才能做到安全和生产两不误。
4 强化红线意识的措施
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形势。煤炭行业不景气,市场低迷,价格持续走低,但安全生产投入不能走低,要更加重视,要进一步加强;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要强化“红线意识”,要落实责任、强化制度建设,要突出重点,整治隐患。对生产现场、各部门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大检查大整治;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各自分工开展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加强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日”、“安全月”等活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读本《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明确“红线意识”的实质,在日常检修工作中,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人人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危险点分析预控,坚持“两票三制”,坚持标准化作业,杜绝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增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生产行为的规范约束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重要性,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认真履职,重点监控安全隐患多发的关键节点,做好风险预控,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基层,上行下效,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质量。自上而下建立多道防线,制定安全事故预警预案,开展联合安全事故演习,有效地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使一些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置得当、损失减到最小。
5 结语
细节决定成败,做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就是要始终关注细节、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细节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积累、也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关系着我们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安全生产尤其要注重从细节入手,不忽视每一个细微环节,不放过每一个细小的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需要每个细节很完美很难,但只要一个细节没注意到,有一点点的闪失,就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酿成无法估计的重大后果。因此,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的红线是任何人不能碰触、不可儿戏的,“红线意识”是安全生产的坚实基础,只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自觉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才能使企业良好地展开各项生产活动。
参考文献:
[1]王玉强,段鑫,陈占阔.安全生产人性化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2(01).
[2]李红旭.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J].价值工程,2010(09).
[3]新华.强化红线意识 促进安全发展[J].安全与健康,2014(04).
4.安全红线演讲稿 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
我叫,是峪煌煤业安全队队长。
众所周之,每一起事故的发生,不仅带来了一定的财产损失,更是给我们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也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安全生产”绝对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安全生产的本质是珍惜生命,关爱生命,是社会文明的进步。安全是和谐企业的需要,是对和谐社会的贡献。
当我们刚来到峪煌煤业这个大家庭的时候,煤矿就对我们开始了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的学习。自我们参加工作以来,“安全意识”就需要与我们形影不离。我们是天天讲,时时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然而违章操作还是常有发生,大家的侥幸心里也依然存在。一次没事,两次没事,难道能代表以后永远都不会有事吗?一点小小的疏忽都可能是致命的。一次麻痹大意就可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由此启发我们,工作时要专心,不要想工作以外的事情,要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二要细心,不管你是老师傅还是新员工,在工作中都来不得半点马虎,粗心大意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三是虚心,工作场所不是杂技团的舞台,不能出现“艺高人胆大”,不顾后果,冒险蛮干的事情发生;四是责任心,立足岗位,爱岗敬业,要做到不违章违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切实做到“严,勤,细,实”。
有资料显示,在发生的事故中,90%以上的是责任人心存侥幸,安全措施没做到位而造成的,的确,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践中正是一些人有了“及格就行”的思想,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轻则设备受损,重则人员伤亡。如果每一个安全责任人都能够树立“只有满分”的思想,检查到位,不放过一个细节,措施到位,不放过一个疑点,许多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从血的教训中我们应该明白,安全工作只有满分,没有及格。比如说,一个工程的十项措施,我们做了八项,我们不能说安全工作及格了,往往剩下的两项措施,就可能是潜在的安全隐患,就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一个小小的疏忽,对于我们来说都是致命的。
安全就是一切。无论在何种场合,安全都是首要的,“安全不能肯定一切但可以否定一切”。没有安全,一切都是负数,效益是负数。无数的事实证明,没有安全,煤矿的改革、发展、稳定、效益就无从谈起,员工的利益就也就无法保障。失去了安全,就会面临着危险;丢掉了安全,就可能孕育着灾难。效益是结果,安全是前提!只有做好安全保障这一前提工作,才能产生高效的管理过程,进而实现理想的效益结果!
安全大于天,重在落实。核心是人,关键是岗位,只有安全的人在安全的岗位上工作,才能实现实质性安全。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塑造安全人、打造安全岗这条主线,以“安全大于天”理念为统领,引导员工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使员工既具备强烈的自主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又具备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最终实现人的安全可靠和员工自主安全管理。
安全大于天,重在落实。落实是根本,必须在做实做细上下工夫。工作不实、不细,很容易停留在形式化、表面化上。因此,我们要在创新、落实、深化、精细上下工夫,实现煤矿长治久安的目标。
我们要时时刻刻树立“安全大于天,重在落实”理念,工作环环相扣,实现制度覆盖无漏洞、安全管理无盲区,切实做到安全工作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煤矿效益蒸蒸日上。生产要安全,生产必须安全。重视安全,从我们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时刻绷紧安全弦。使安全事故永远远离我们,让健康平安永远伴随着我们!
5.安全红线演讲稿 篇五
落实主体责任
车 间
二
班
2014年11月22日
强化红线意识
落实主体责任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对每一个企业的安全工作划清了底线,企业只有以人为本,才能安全、稳定、长期的发展。
《安全生产法》中,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本是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每一个企业和个人都必须认识高度认识安全红线意识,企业才能实现安全生产责任方针。
自2012年以来,来到
公司后,才真正了解到许许多多安全方面的知识,也对化工企业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第一”及“安全优先”的原则,企业只有始终将安全放在企业管理中的首要的位置,企业才能安全生产,安全成长。
对于一家化工企业而言,在生产、储存过程中涉及到许许多多的危险化学品,而且这些化学品大都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尤其是在生产过程中,除了有许多的危险化学品之外,还可能涉及到各种危险工艺,所以就要求岗位员工必须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尤其是岗位的操作规程,是操作工人在一次次的失败之后取得的一次次的经验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财富。员工只有共同遵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员工个人而言,他们在生产的一线,如果发生事故,自身被伤害的机率很大,所以每一名员工必须关爱自己的生命,关注切身的安全,即使发生事故的时候,也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自身的安全以及降低企业的财产损失。每一名员工只有履行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才能将安全工作真正做好。安全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做好安全工作是每一名员工应尽的责任。、但是很多员工都存在一种侥幸心理,就拿安全帽而言,他们认为头上戴个帽子很难受,不利于工作,我自己也有这样的感觉,但是想想不戴可能导致的后果后,再难受自己也会戴上,也许不戴不会发生危险,但是如果戴上,就会更加的安全。
企业有企业的红线,员工也有员工的红线,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保障自身的安全,只有企业和员工双双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才能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就我们厂而言,也涉及到许多的特种设备,比如:压缩机、压力管道、离心泵等。当设备技术状态劣化或发生故障后,维修会牵扯到各种危险作业,每一次作业前,凡是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必须开具相关的作业证,并根据现场的情况,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上的要求执行后,才能进行相关作业。
在每一次的作业时,厂内安环部还会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发生。除了危险作业时我们安排相应的监督外,厂内安环部每月还会组织相关部们和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将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消除。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企业各级干部必须要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如果一个企业想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除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外,企业还应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江泽民同志曾讲过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一至理名言。其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源是“消除隐患”,表明抓安全生产的科学方法是“预防为主”,更指出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是“强化责任”。消除隐患是根本,加强防范是重点,落实责任是关键。
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是非常重要。
6.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篇六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在作业过程中未按操作规程或未按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或出现隐患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盲目作业的。
2、未按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的,安全员、技术员在监督检查、安全交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交底不及时、不到位的。
3、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作业的,强行带电检修的,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随意甩掉过流、接零、漏电等保护装置的。
4、违反规程、措施、规定冒险作业的,擅自改变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的。
5、未按规定行进安全通道,扒、蹬、跳脚手架和提升设施的,不使用或使用不起作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的。
6、违章动火作业的,私自使用明火或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的。
7、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
8、“四口”、“五临边”未进行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起不到防护作用的。
9、安全设施、机电设备损坏的或造成安全装置失灵的,危险作业面无安全监护人员或安全监护人员擅自脱岗的。
10、对上述条款严重违章的岗位操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现场指挥者或组织者,给予撤职处分。
西山煤电建筑安全管理红线
1、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施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项目增加或施工方案改变必须补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撤消项目经理、技术副经理职务。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规程规范规定装设或失效的,钢丝绳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使用禁止或者淘汰设备工艺的,免去使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务。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按规定设置TN-s系统,机电设备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的,撤消负有责任的项目经理职务,存在上述情况强行组织施工作业的,撤消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职务。
4、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施工现场,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免去项目经理职务。
5、施工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影响施工安全的,撤消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经理职务。
6、未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且未按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进行施工作业活动的,免去项目部经理职务。
7、在“四口”、“五临边”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未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起不到应有防护作用的,免去项目部经理职务。
8、对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的,免去项目部技术副经理职务。
——
金信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通用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
2、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或没有高挂低用
3、在施工现场吸烟
4、在没有铺满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施工
5、在没有防护栏杆的脚手架上施工
6、作业区预留洞口没有防护
7、私自拆除各种安全设施
8、私自操作各种机械
9、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10、从高处向下抛扔垃圾及其他杂物
11、向上抛掷材料工具
架工:
1、不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没有进行技术交底
3、没有按照技术交底要求搭设脚手架
4、搭设后的脚手架没有进行验收
5、用不符合要求的或有缺陷的材料搭设脚手架
电工:
1、现场设备接线未实行 “三相五线制”
2、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
3、配电箱不上锁
4、配电柜、箱的开关及设备损坏
5、设备的接线不符合要求
6、电缆电线敷设不符合要求
7、电缆电线有破损
8、不持证上岗
塔吊司机:
1、不持证上岗
2、没有及时检查设备
3、没有按指挥准确吊装
4、超载吊装
塔吊指挥:
1、不持证上岗
2、指挥口哨、旗、对讲机不全
3、材料、设备绑扎不牢靠
4、超载吊装
5、吊装时没有通知操作人员避让
焊工:
1、不持证上岗
2、电焊机不完好
3、电焊机接线不符合要求
4、露天作业电焊机没有防雨设施
5、作业时防护用品不全
6、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不足5米
7、氧气瓶、乙炔瓶没有防震圈
8、氧气瓶、乙炔瓶没有分开存放
9、电焊机无操作责任牌
设备运转工:
1、没有责任牌和操作牌
2、设备操作没有做到专机专人
3、设备没有防雨设施
4、设备不完好
工程技术人员:
1、编制的施工措施没有针对性
2、脚手架、上料平
台及大模板施工措施没有进行荷载计算
3、没有进行技术交底
4、脚手架工程、上料平台、大模板工程、特殊防护没有进行验收
义务消防员:
1、消防器材数量不足
2、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3、消防器材摆放位置不适当
管理干部:
1、违章指挥
2、发生事故不报告
3、上级查处的隐患不处理
凡是触犯“安全红线”的干部职工,取消当月全部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
7.严守耕地红线 保障粮食安全 篇七
约2540字
【出像】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宜兴国土》。有句话说:万物土中生,有地斯有粮。耕地是农业发展的基础,是粮食安全的保障。而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仅为1.38亩,还不到世界水平的40%。因此近年来我国一直坚定不移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那我们宜兴的耕地占有量究竟如何?市国土部门是如何让土地的发展空间获得突破,耕地保护措施落实得更加扎实的呢?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配音】宜兴市区域总面积1996平方公里,下辖18个镇(街道、园区)。素有“三山二水五分田”之说。耕地面积79.54万亩,人均耕地仅有0.74亩,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随着土地开发强度逐年加大,生态空间逐步缩小。在维系着口粮和饭碗的耕地红线面前,在关乎着健康与发展的资源生态空间底线面前,我市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字幕】强化规划整体管控作用
【配音】去年上半年,通过宜兴市国土局主动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1.72万亩规划流量指标,为宜兴今后几年的发展打开了空间。
为切实保护耕地,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我市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严格建设占用耕地审批。执行先补后占,引导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严格项目把关,将耕地保护作为一切工作的首要前提。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近两年,我市对78只、共计2215亩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进行了退件,不予受理。
我市国土部门积极探索“多规融合”试点,并在西渚镇进行了试点推进。试点研究中,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旅游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项规划衔接统一,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突出区域发展战略与发展重点,划定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引导区域土地利用,保障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持续利用。通过合理统筹规划,切实保护耕地,最终实现“一张蓝图管控全市”。
【采访】西渚镇副镇长 杨志良
可以说我们的多步规划在我们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已经基本初具雏形,具体落实到我们图上就是我们有近60个今后我们项目布点的规划,跟国土的用地规划、土地的总体利用规划已经很好地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保证今后只要符合我们西渚镇今后发展的项目,我们都可以落地,都可以帮它建设好、协调好、服务好。
【字幕】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配音】按照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要求,我市在规划期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1.5万亩。
按照相关标准,市国土部门统一标志牌和界址桩,重新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区、片块公示牌,在基本农田保护块的每个拐点埋设了统一专制的基本农田保护界桩,以便取得广泛的群众支持和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了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利用的图、表、册,并且形成市、镇、村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成果资料。
我市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7个,基本农田保护片212个,基本农田保护块4560个。按照规范要求设立镇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17个,村级基本农田标志牌212个,界桩1万多个,签订镇级责任书17份,村级责任书212份,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10万多份,并建立了信息全面的基本农田数据库,编制了清晰明了的基本农田图表册,切实做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网上公布、接受监督。另外,通过领导电视讲话,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干群基本农田保护意识。
【字幕】开展建设用地复垦利用
我市境内矿山资源丰富,矿山宕口和砖瓦窑厂数量众多。近些年为调整产业结构,市政府大刀阔斧的进行了矿山宕口和砖瓦窑厂的关停整治,形成了大片的工矿废弃闲置土地。这些闲置废弃建设用地为我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提供了天然的后备资源。2006年起我市就是江苏省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地区。2012年国家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我市通过积极对上争取,被国土资源部列入江苏省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五个试点县市之一。
到2014年底,我市共计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总规模1.93万亩,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2014年上半年,在市国土部门的指导下,宜兴市徐舍镇汤泉村对8.8公顷采矿用地进行了复垦。通过矿山宕渣清理工程、土地平整工程以及土壤改良工程,新增耕地8.8公顷。利用周边较高地块和河流水面清淤进行表土覆盖,增施有机肥、绿肥,勤翻深耕,有效提高了土壤对作物的供肥能力。翻耕后的土地种上了玉米、西瓜等耐旱农作物,目前已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通过对采矿用地复垦,不仅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耕地质量也得到较大程度的改良。同时还显著改善了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提高了耕地产出率,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字幕】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整治
土地开发整理整治工作是我市土地管理的一个亮点,走在了全省前列,多次受到上级的肯定和好评。目前,我市共有整理项目27只,规模45.7万亩,总投资8.2亿元,新增耕地3万亩。已完成验收22只,待验1只,正在实施2只,待建项目2只。其中高塍镇片区项目在众多的土地整治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亮点。
高塍镇片区涉及赋村、志泉2个行政村,项目建设规模680.6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0.57公顷,新增耕地率3.02%。项目于2011年8月24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同年11月6日开工建设,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已经完工。
项目区完成了新增耕地20.63公顷、新建沟渠74千米、新建(灌溉、排涝)泵站26座、防洪闸3座,机耕桥18座,斗渠涵洞77座、农渠涵洞296座、河道清淤45万立方,田间道路21.95千米、生产路34千米、农田生态防护林15229株、输电线路12千米。
通过平整土地,疏沟填塘、铺设道路、修闸放涵、架设桥梁、建设防护林等工程,达到田成方、林成网,田、林、路配套,沟、渠、田衔接。
【同期声】采访农民
通过实施这个工程之后,有效地增加了我们的承包面积,原来的沟都填没了,填没了以后增加了面积,提高了土地的质量和利用率,改善了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了农民的收益和收入,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包括桥,原来不通的都通了,通了几顶桥,还有泵、路,都他们来弄的,对我们村里的支持蛮多的。
8.强化红线意识 促进安全发展 篇八
在回顾总结2013年的安全工作的同时安排部署2014年安全重点任务,动员各级干部和全体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实现2014年生产安全零事故,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企业安全文化是指企业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安全习惯、安全素养、安全设施、安全监管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总和,其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的健康,珍惜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文化,在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作用。一句话,企业安全文化是指全体员工安全素质和良好习惯的体现。
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命的高度,表明企业在生产过程,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了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及重要性。预防为主,首先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要有充分的认识,以积极的心态并在最佳时机消除不安全因素。
接下来我们公司在安全生产月的重点工作:
1、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搞好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富盛公司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安排。
2、领导干部带头深入生产一线,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给与解决,不能及时解决,定人定时处理,决不留下安全风险。
3、技品部要求操作者了解物料、原料的性质,正确控制好温度、压力和质量等参数,确保工艺过程的安全。
4、设备动力部门要通过对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来实现设备控制过程安全。
5、总经办对全员进行安全理论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使其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承担起应尽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9.车间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篇九
车间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对生产和工作中,不遵守规章制度,触犯劳动纪律和技术纪律的干部和职工。
二、“红线”项目的内容
1.放技术不良轮对、轴承或轮轴的;
2.违反不合格品管理办法的;
3.工作时间下棋、打牌、赌博、打架、斗殴的;(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到达车间至离开车间的时间段)
4.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5.无证操作设备的;
6.开工前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校验的;
7.不正确使用止轮器的;
8.发生行车、人身、设备、火灾重要信息未上报或隐瞒不报。
9.班中饮酒的;
10.在生产、生活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11.设备操作人员当班擅离工作岗位的;
12.生产、生活场所乱接乱搭电线的;
13.各类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驾驶员违章驾驶,段内行驶超过规定速度的;
14.违反段人身安全标准及人身安全规定,性质严重者;
15.违反天车“十不吊”及叉车“五不叉”规定的;
16.职工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手机的:
(1)在工作场所中;
(2)天车、叉车司机在操作设备过程中;
(3)登高作业时;
(4)机械动力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作业时;
17.未按规定对停留车辆采取防溜措施的;
18.在生产设备电脑上违规使用自带移动存储设备。
三、“红线”项目的考核
1.违反1至3条的,一律按A类考核;违反4至18条,一律按B类考核。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违反同一项目的一律按A类考核;连续三次违反的,直接“排尾”,并对责任者给予待岗一个月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江岸车辆段关于公布<江岸车辆段职工奖惩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辆劳〔〕88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属于联劳协作工种劳动安全互控范围的,凡发现有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的,联劳协作人员要及时制止。不进行制止的,除对责任者进行考核处理外,对联劳协作人员也要给予同等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联劳协作人员的连带责任。
五、其它
10.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 篇十
一、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在防突措施不达标仍存在突出危险的区域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二、所有矿井严禁在瓦斯超限情况下强行生产,必须做到“瓦斯不超限,超限即停产”,对每一次瓦斯超限事故必须分析原因,强化措施,追究责任。
对由于存在隐患造成的瓦斯超限超过___次/月或___次/年的矿井要停产整顿。三、所有矿井在排放瓦斯期间严禁有关领导不到现场指挥、出现“一风吹”或在回风区域不执行断电撤人。
四、所有矿井严禁在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有掘必探,不探不掘,不治理不开采,不评价不开采”。
五、所有开采下组煤或水文条件极复杂的矿井严禁在未安设水害报警系统和未构筑预隔离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六、所有矿井采掘活动中突然发现出水、透水征兆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七、所有矿井主提升系统严禁超负荷运行,必须做到“减速降载,以勾定产”。
八、所有矿井机电设备严禁出现失爆现象,必须做到零失爆,保证管理实现“90·5·1”。
九、所有矿井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严禁甩掉机电设备保护和带电作业。
十、所有矿井严禁“扒、蹬、跳”运行中的车辆、皮带和刮板输送机,运输斜巷必须做到“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运输不超载、安全设施灵敏可靠。
十一、所有矿井的掘进工作面未使用前探梁、炮掘工作面架棚支护未采取防倒措施、锚网支护工作面锚索未跟头、巷道维修未事先加固的严禁施工。
十二、所有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动态达标,“两确认三汇报”符合要求,否则严禁生产。
十三、所有单位隐患排查必须做到班组___次/班、区队(车间)___次/天、矿井(厂)___次/月、公司___次/季,严禁在未排查隐患、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十四、所有单位未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作业场所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未定期进行检测或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45g/m3,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___倍以上的,严禁生产。
十五、所有单位应急避灾演练___次/年,区队更换作业地点要及时进行新区演练,严禁不演练或减少演练次数。
十六、所有井下从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准确、熟练,严禁无证上岗。
十七、所有资源整合及新建技改项目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生产建设“三同时”,在竣工投产前经集团公司验收合格,否则严禁生产。
十八、所有露天开采煤矿在剥采不合理、边坡治理不到位、防治自燃发火措施不落实、矿区道路行车存在重大隐患的情况下严禁生产。
十九、所有地面单位重大危险源辨识、检测、评估、监控及应急预案未进行评价评定和申报的严禁生产。
二十、所有地面单位必须做好火灾、爆炸、有害气体泄漏、安全用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基坑垮塌、食品药品危害等事故防范。
航空做好任何不安全事件的预防和监控。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___%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严重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的;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它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第十一条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不采取措施强行将水煤(矸)拉入煤(矸)仓的。
第十二条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第十三条对有本章第二条至第十二条任一严重违章违纪情形的岗位操作责任者、现场指挥或组织者,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工人给予留用查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四条上述触犯“安全操作红线”的行为,由“三员两长”、区队、矿、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矿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对责任人的处分和组织处理由矿组干、纪委监察、劳资部门执行。
对因区、队长失职失查、制止违章作业不力造成触犯上述“安全操作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三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十五条矿井必须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集中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配风量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核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六条巷道失修、变形严重造成通风断面缩小、通风阻力加大,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重影响通风安全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职务,强行组织生产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七条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严禁任何___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串联通风必须制定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八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未制定或不执行防突措施;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突出危险性煤层、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职务。超防突检测范围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九条“一通三防”、防突、瓦斯抽采必须编制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施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突出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审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二十条担负主副井提升任务或滚筒直径大于2m的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免去机电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一条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机电设备安装位置不合理,存在严重隐患;矿井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免去机电副矿长或总工程师职务。存在上述情况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二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探放水措施;进入带压水开采区域或接近老空积水区域进行采掘活动,未编制防治水措施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未按措施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三条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四条生产矿井区域内所有队组瓦检员、安检员必须由矿统一管理,拒不执行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五条煤矿建设项目在发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层层转包,不按规定实施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六条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七条上述触犯“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由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子分公司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
对因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风科长(矿长助理)、安监处长失职失查、履职不力造成触犯上述“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员工或科级以下干部触犯红线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由安监处长负责监督落实,未按规定执行的,免去安监处长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触犯红线的,由安监处长或安监局长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焦化、电力、化工、建筑、机修、洗选加工等地面生产单位,由各子分公司根据行业标准及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红线。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范文(三)
为了强化业务部门的职能,落实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确实提升安全工作的执行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生产出现下列问题,业务部门科长给予停职处分。
1、采掘作业及巷道维修工作顶板管理出现漏洞;巷道贯通和穿(跨)越巷道没有制定落实相应措施;采掘工作面生产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未编制专项补充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给予生技科科长停职处分。
2、超前探测不到位,无计划揭露断层、陷落柱;承压水开采未编制审批防治水专项措施;对周边相邻小矿及本矿采空区积水、积气不明而未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图纸资料不能正确反映井下实际情况;未在透明地质平台下作业;在隔离开采或“三锁定”区域外违规进行采掘活动;在透水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执行专项措施。给予地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3、局部通风系统、“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对井下无风、微风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而进行采掘作业;煤与瓦斯突出、、易自燃煤层、、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专用回风巷;石门(井筒)揭穿煤层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在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制定专项措施或执行不到位;有瓦斯突出预兆未采取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开采自燃煤层没有设计防灭火系统。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4、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进行作业;安全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监测监控设施未定期更换或校验继续使用,不能及时发现瓦斯超限。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5、由于监察检修不到位造成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排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井下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绞车提升系统、担负矿井主要排水功能的排水系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规范要求;一次检查查出三处或同一地点连续出现两台次井下电气设备严重失爆;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主要提升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主要设备安装后无组织验收。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6、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系统或系统供电不可靠,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一个月内矿井连续发生三次无计划停电停风(本矿责任)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矿井主要通风机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7、辅助运输系统(架空人车、绞车运输)检修不到位或安全设施失效造成事故;出现两次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倾斜井巷运输作业区间两端挡车装置未打到常闭状态造成事故的。给予生技科、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安全设施和轨道生技科负责;设备不完好机电科负责)
8、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没有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没有批复而组织生产。给予总工办主任停职处分。
9、出现重大变化(险情)未及时向主管部门、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生产协调指挥及应急救援工作安排不到位。给予调度室主任停职处分。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1、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不力,检查工作不到位,发生瓦斯超限而没有查出;现场安全监察出现严重失误。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12、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辨识控制制度执行不力,一个季度内发现两条次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有一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测监控执行不到位。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3、火工品管理不到位,发生丢失或爆炸事故。给予供应科科长停职处分。
14、编制的规程措施不能正确指导现场作业或安全技术措施出现严重错误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关科室科、队长停职处分。
15、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没有提前安排培(复)训,造成持证上岗率不达___%。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6、“三必到
三走到”及下井带班人员,一个季度内无故三次不达规定要求,给予相关领导停职处分。
二、地面生产出现下列问题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停职处分。
1、未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建设。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存在重大失误。
3、消防及控制灾害系统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投用进行试生产。
4、主要工艺和关键装置、设备、设施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装备。
5、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装置的控制灾害系统未定期维护、检修、试运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可靠。
6、动火区域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燃爆或火灾事故。
7、重要装置的仪器仪表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校验,不能正确反应真实数据,又未采取应急措施继续使用的。(通风、瓦斯仪器仪表通风科负责,其它仪器仪表归总工办负责)
8、特种设备安全控制设施未定期校验、私自调整整定值或随意甩掉安全控制设施组织生产。
9、主要生产工艺变更未进行科学论证,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
10、没有对现场操作规程每年进行一次复查或需修订的规程未及时组织修订。
11、没有严格按照《调度规程》和《设备运行规程》组织生产。
12、未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规程》处理主要设备及管网故障。
13、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违法继续生产作业。
14、生产工艺系统中运行、检修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15、“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三季度开始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停职处分。
1、业务部门带领外单位人员入井,安全监护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2、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没有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责任,不能按期整改。
3、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应专业考核不达国家一级标准。
4、“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达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三季度开始执行)。
5、“手指口述法”达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三季度开始执行)。
6、供应材料、配(备)件不能按计划实施到位,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7、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一人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责任队负责人停职处分。
1、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2、不严格执行“有掘必探
先探后掘”规定。
3、井下同一地点出现两台次电气设备严重失爆。
4、井下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
5、使用火工品的队组,管理不当造成事故。
6、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向调度室汇报或未编制专项措施继续作业。
7、单位发生轻重伤事故隐瞒不报、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
8、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
9、“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三季度开始执行)。
五、各生产业务科室、队组要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科室、本队组的“安全红线”,全面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红线”管理体系。
对触犯红线的相关责任人向矿上建议给予停职、开除或留用查看处分。六、“安全红线”由夏店煤矿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考核。
11.余吾煤业“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篇十一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通用部分:
1、现场出现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先撤人的;
2、存在B级以上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未落实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
3、存在重大隐患未汇报的;
4、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汇报的;
5、井下动火未严格按程序审批的;
6、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隐患的;
7、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弄虚作假的;
8、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采掘专业:
1、采掘工作面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
2、石门揭穿煤层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
3、采掘工作面遇地质异常无专项补充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4、井下生产条件发生异常变化而未编制、变更设计及作业规程的;
5、石门揭穿煤层没有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
6、在隔离开采或“三锁定”区域外违规进行采掘活动的;
7、采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专业回风巷的;
8、综采工作面支架未及时紧跟采煤机前滚筒拉架,造成顶煤冒落,产生瓦斯积聚的;
9、综采工作面遇构造,未及时注浆造成冒顶的;
10、掘进巷道或修复加固巷道未按规定要求(支护设计、作业规程、安技措施、集团相关规定)进行支护的;
11、瓦斯、地质异常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执行瓦斯异常区域停、复产流程及专项措施的;
12、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防隔水煤柱进行采掘活动的。机电专业:
1、主要提升设备甩保护或无保护运行的;
2、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的;
3、担负矿井主要排水功能的排水系统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规范要求且制定整改方案。供电专业:
1、一次检查查出三处或同一地点连续出现两次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2、电气设备甩保护或使用非标准保险及其他材料代替保险或无保护运行的;
3、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提升绞车、矿井主要通风机或瓦斯抽采泵站未实现专用双回路供电(包括控制柜)且未指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运输专业:
1、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的;
2、斜巷运输作业期间两端挡车装臵未打到常闭状态的。通风专业:
1、井下采掘面瓦斯、CO、H2S超限作业以及安排在无风、微风区作业的;
2、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和审批并执行《通风系统调整申请票》的;
3、采掘工作面局部通风系统部完善的;
4、没有按规定建立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的;
5、“一通三防”设施不完善的;
6、没有按规定组织月度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分析会的;
7、因分管专业原因导致井下一个月内连续2次高浓度瓦斯超限的;
8、将超限原因刻意隐瞒汇报为系统误报警的;
9、不按措施进行瓦斯超限排放的。抽采专业:
1、有瓦斯突出预兆未采取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的;
2、没有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参数测定的;
3、未按瓦斯抽采衔接计划施工的;
4、虚报瓦斯抽采量及钻孔(包括瓦斯释放孔)进尺的;
5、未按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采设计组织施工的;
6、没有参与现象揭煤作业的; 地测防治水:
1、在承压开采区、积水或疑似积水区域内采掘活动未执行防治水专项措施的;
2、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测不到位,无计划揭露断层(指落差超过3m的)、陷落柱的;
3、未按规定留足防水煤柱的;
4、未在透明地质平台下作业的;
5、对周边相邻小矿及本矿采空区积水、积气不明而未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监测监控:
1、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测系统的;
2、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集团公司规定值的;
3、解除安全监控系统闭锁功能,造成不能正常控制或闭锁区域不全的;
4、移动、遮挡、堵塞传感器、不按规定配臵测点、屏蔽、休眠测点或故意采用其他手段导致监控主机或上传数据真实的;
5、入井人员未佩戴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识别卡的。调度专业:
1、遇极端雷雨天气,未执行公司相关规定提前撤人的;
2、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或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进行演练的;
3、事故应急救援期间,行动迟缓、指挥不力、响应不及时,造成事故扩大的。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2、有一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测监控执行不到位的;
3、一个季度内发现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的;
4、“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达100%的;
5、“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达不到三个百分百的;
6、“三个全覆盖”在规定时限内不达100%的。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矿籍留矿察看半年至一年处分:
采掘专业:
1、擅自进入综采工作面老塘的;
2、综采工作面未停电闭锁大溜进入煤墙或机头三角区作业的;
3、综采工作面更换高压管时,未经更换人员同意,擅自开泵的;
4、综采工作面处理滚筒故障时未停电闭锁采煤机开关或专人看护的;
5、综采工作面超前维护柱、处理大溜或摆架时使用单体柱等未及时拴好护绳的;
6、综采工作面滚筒割石头、支架前梁、巷道内锚杆金属网等支护及孔内遗留钻杆等;
7、采掘面通过砂质泥岩以上硬度的石包、断层、陷落柱时未实施放炮松动,滚筒直接切割逼帮板的。机电专业:
1、皮带检修时,皮带开关未停电闭锁或派专人看护的;
2、皮带司机及机尾看护工在皮带运转中将工或身体部位伸入护栏内进行作业的;
3、采掘工作面皮带在连续皮带时作业人员站在皮带转动部位或在皮带上方带电点动拖拉皮带的;
4、随意关停皮带、猴车沿线急停保护的;
5、利用EBZ318掘进机铲板破碎岩石、顶撞巷帮、拖拉物件、作支撑的。供电专业:
1、非专职人员人员操作、检修电气设备的;
2、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的;
3、检修电气设备或处理电气故障不按规定流程作业的; 4、10KV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未对供电系统及设备故障原因排查清楚,在没有确认完好的情况下,擅自送电者。运输专业:
1、电机车超速行驶的;
2、扒、蹬、跳人车及其他运输车辆的;
3、人力推车造成跑车事故的;
4、斜巷运输作业放飞车(指斜巷人力推车靠自重溜车、斜巷绞车运输离合器处于松开状态溜车或斜巷放车速度过快车辆不能有效控制等情形);
5、斜巷运输提前打开挡车栏或车辆通过后未及时关闭挡车栏的;
6、斜巷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挂安全护绳或挂车的数量或重量超出规定的。通风专业:
1、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弄虚作假、谎报瓦斯数据的;
2、随意改变通风设施,影响通风系统稳定(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长时间打开一道风门;随意改变调节风门孔、挡风墙通风孔;随意损坏密闭墙造成墙体密闭不严等情形)或通风系统调整不及时导致瓦斯超限的;
3、未严格按照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处瓦斯检查制度进行瓦斯检查,未严格执行《综采工作面瓦斯检查补充管理制度(试行)》的。抽采专业:
1、假检、谎报瓦斯浓度参数的;
2、谎报、虚报钻孔深度的;
3、因放水不及时等人为原因造成抽采系统无负压的;
4、私自操作操作抽采系统造成严重后果的;
5、提前回撤胶顺、回顺抽采管路,只有在工作面推进至钻孔位臵影响采煤机错刀时方向可回撤该孔管路的。地测防治水:
1、无超前探痕迹强行掘进的;
2、掘进工作面超“掘探一体化”红线掘进的;
3、虚报、谎报超前探测距离和虚报超前探施工票的;
4、工作面出现地质异常情况,未立即停止作业记性汇报的。监测监控:
1、私自调整、改动、拆卸监控、通讯及人员定位设施或私调、修改系统数据,造成各系统数据不实或信息不准确的;
2、随意改变瓦斯传感器悬挂位臵或移动瓦斯传感器时造成瓦斯传感器误报警的;
3、井下现场人为堵塞瓦斯传感器进气孔的或采取其他方法造成传感器测值不准的;
4、用风筒直接吹瓦斯传感器的。安全管理:
1、无计划、无措施作业的;
2、乘坐皮带、刮板输送机的;
3、擅自利用压风排碴打眼的;
4、要害或关键岗位上岗期间脱岗、睡岗的;
5、酒后上岗的;
6、采掘作业割煤期间未佩戴防尘口罩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它:
1、未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盗窃、私藏雷管炸药或丢失雷管炸药;火工品现场操作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未按《作业规程》要求设臵警戒的;放炮母线未执行随用随挂的,或母线长度不达要求,或母线出现破口未进行处理强行作业的等)
2、恶意往主煤溜系统扔铁器的;
3、破坏、盗窃各种安全生产设施直接影响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后果;
4、酗酒滋事、打架斗殴、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它1~4条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红线演讲稿】推荐阅读: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演讲稿10-20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06-12
安全红线不能触碰08-08
强化红线意识推动安全发展09-13
机车乘务员安全红线判断题07-15
树立底线思维坚守安全生产红线11-16
安全月征文认清形势 强化红线意识 严格管理 促进安全发展09-22
红线规定07-12
综采二队“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红线意识”大讨论活动报告12-02
党员干部树立红线意识10-20